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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化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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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化管理

第1篇:网格化管理范文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街道地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巡查员上岗启动仪式,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把*街道地区城市管理工作推向新阶段。在此,我首先代表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和*街道地区管委会、地区民主管理和监督委员会对县委、县政府和县部门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向给予我们街道工作大力支持的县委、县政府和县部门领导、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街道地处县城的中心区,辖区总面积13.06平方公里,有21个社区居委会,实住居民43046户,124582口人,有驻区企事业单位4363个。辖区面积大,人口多,情况复杂。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成为我们街道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20*年街道办事处成立以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城市管理进行了积极探索,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今年9月11日,夏书记来街道调研,对街道今后的发展和下一步工作做出了明确指示,提出在*街道进行城市网格化管理试点后,我们根据市政府令关于《某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县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按照夏书记对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积极着手整合街道管理资源,强化综合管理职能,研究建立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各专业管理部门统一协调的高效工作运行机制,成立了*街道地区管理委员会和*街道地区民主管理和监督委员会。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筹备,我街道的城市网格化管理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下面,我就*街道地区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和做法,向大家做一简要介绍:

实施城市网格化管理是我们*街道城市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最终实现管理网格全覆盖是我们城市管理的目标和要求。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具体流程是:

1、巡查员在管委会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发现责任区问题并上报信息中心。巡查员的工作受巡查工作监督小组的监督、检查。

2、信息中心对上报的问题进行登记、备案和分理,交责任单位办理。对其中较复杂的问题,提交街道城管办,报请主任、副主任。

3、主任、副主任对问题拿出明确解决意见或做出提交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

4、由街道城管办按照领导批示、会议决定,交街道有关部门办理或呈报县城管办,由县城管办交县责任单位办理。

5、各部门、责任单位的办理结果由督导检查组负责评价,并将结果反馈给信息中心,直到问题注销。

我们在实施网格化管理的前期工作中,首先是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政府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人组成的*街道地区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巡查工作监督小组、督导检查组和信息中心,制定了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工作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主任,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县党代表组成的*街道地区民主管理和监督委员会。其次,是科学合理的划分网格。全街道共划分出一级网格18个、二级网格77个,实现了辖区全覆盖。三是整合专业、协管人员力量,落实网格巡查员。对治安、城管、司法、劳动和税务协管员队伍进行整合,共落实巡查员246名,并组织进行了专业知识等培训。四是搭建管理平台。在目前条件不很具备的情况下,暂用派出所管理中心作为网格管理平台,保证工作的运转。五是加大资金投入。为信息中心、城管办购置必要办公设备、调配了车辆,为246名巡查员每人配备了自行车、无线电台手机、手电筒、服装、袖标等。

第2篇:网格化管理范文

下面,我就*街道地区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和做法,向大家做一简要介绍:

实施城市网格化管理是我们*街道城市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最终实现管理网格全覆盖是我们城市管理的目标和要求。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具体流程是:

1、巡查员在管委会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发现责任区问题并上报信息中心。巡查员的工作受巡查工作监督小组的监督、检查。

2、信息中心对上报的问题进行登记、备案和分理,交责任单位办理。对其中较复杂的问题,提交街道城管办,报请主任、副主任。

3、主任、副主任对问题拿出明确解决意见或做出提交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

4、由街道城管办按照领导批示、会议决定,交街道有关部门办理或呈报县城管办,由县城管办交县责任单位办理。

5、各部门、责任单位的办理结果由督导检查组负责评价,并将结果反馈给信息中心,直到问题注销。

我们在实施网格化管理的前期工作中,首先是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政府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人组成的*街道地区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巡查工作监督小组、督导检查组和信息中心,制定了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工作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主任,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县党代表组成的*街道地区民主管理和监督委员会。其次,是科学合理的划分网格。全街道共划分出一级网格18个、二级网格77个,实现了辖区全覆盖。三是整合专业、协管人员力量,落实网格巡查员。对治安、城管、司法、劳动和税务协管员队伍进行整合,共落实巡查员246名,并组织进行了专业知识等培训。四是搭建管理平台。在目前条件不很具备的情况下,暂用派出所管理中心作为网格管理平台,保证工作的运转。五是加大资金投入。为信息中心、城管办购置必要办公设备、调配了车辆,为246名巡查员每人配备了自行车、无线电台手机、手电筒、服装、袖标等。

第3篇:网格化管理范文

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整合公共管理资源,提高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网格化管理,是指按照统一的工作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委派网格监督员对责任网格内的部件和事件进行巡查,将发现的问题通过特定的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传送至处置部门予以处置,并对处置情况实施监督和考评的工作模式。

责任网格是指按照标准划分形成的边界清晰、大小适当的管理区域,是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地理基本单位。

部件是指窨井盖、消火栓、电力杆、电话亭、防汛墙、道路护栏、公交站亭、交通信号灯、道路指示牌、垃圾箱、行道树、加油站等与城市运行和管理相关的公共设施、设备。

事件是指占道无照经营、非法占道堆物、毁绿占绿、违法搭建、非法客运、无证掘路、餐饮油烟污染、非法行医、非法食品加工等正在发生的影响公共管理秩序的行为,以及暴露垃圾、道路破损、墙面污损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状态。

第三条(管理原则)

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遵循条块联动、资源整合、重心下移、实时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部门和单位职责)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联席会议负责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重大事项的综合协调。

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具体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是所辖区域内城市网格化管理的责任主体,其所属的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承担具体实施工作。

本市城管执法、交通港口、规划国土、房屋、路政、环保、水务、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环卫、道路和绿化养护、燃气、供水、排水、电力、通信等承担公共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处置工作。

第五条(信息共享和执法对接)

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应当预留接口,逐步与其他管理领域实现信息共享。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与现有的联合执法体系的对接机制;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联合执法体系予以处置。

第六条(经费保障)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因承担城市网格化管理相关工作所需要的经费,由市和区(县)财政予以保障。

公共服务单位因承担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处置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应当纳入本单位现有的经费渠道予以解决。

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工作量数据,可以作为所需经费的测算依据。

第二章规划、工作标准与信息系统建设

第七条(规划)

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的要求和本市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发展规划。

城市网格化管理发展规划应当明确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对象、区域、标准、流程以及信息系统建设等内容。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城市网格化管理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网格化管理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本市新城、新市镇建设应当同步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体制。

第八条(网格化管理内容)

对公用设施、建设管理、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市容环卫、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公共卫生等管理领域内可以通过巡查发现的部件、事件问题,应当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内容。

第九条(工作标准的制定)

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制定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标准和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标准应当明确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的部件和事件的具体类别、名称及其说明、责任分工、案件分派规则、处置要求、处置流程、处置时限等内容。

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应当明确系统功能与性能、运行环境、编码体系和基础数据管理等内容。

第十条(信息系统建设)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本市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以及城市网格化管理发展规划的要求,建立市级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用于记录、监管全市城市网格化管理的运行情况。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城市网格化管理具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用于部件和事件问题的受理、分派以及处置情况的监督,并可以根据所辖区域实际情况,要求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分平台。

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应当配备本部门、本单位的城市网格化管理处置信息终端,用于接收部件、事件问题的分派信息和反馈处置情况。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应当对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信息系统维护要求)

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应当遵守全市统一的要求。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方案,明确维护要求、维护方式等内容。

第三章管理流程

第十二条(巡查、发现和立案)

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安排网格监督员对责任网格进行日常现场巡查。

网格监督员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部件、事件问题,应当通过拍照或者摄像等方式,即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予以立案。对于巡查中发现的能够当场处理的轻微问题,网格监督员应当当场处理,并即时将处理信息报送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

对于本市相关服务热线等渠道转送的市民投诉、举报问题,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安排网格监督员进行现场核实;经核实属于城市网格化管理的部件或者事件范围的,应当予以立案。

第十三条(网格监督员的管理)

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负责本行政区域网格监督员的管理,并为网格监督员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交通工具和休息场所。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全市统一的网格监督员工作规范和实务操作流程,并组织实施网格监督员的培训。

第十四条(案件分派)

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案件内容和职责分工,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案件分派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共服务单位。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应当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接收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分派的案件信息。

案件涉及多个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共服务单位的,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可以指定一个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共服务单位负责接收分派的案件信息。

第十五条(案件处置和反馈)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共服务单位收到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分派的案件信息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案件处置工作,并将案件处置结果反馈至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案件处置工作的,应当及时告知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并说明理由。

对于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传送的照片、录像等信息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实后,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第十六条(核查和结案)

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收到反馈的案件处置结果后,应当安排网格监督员对案件处置结果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案件处置结果符合处置要求的,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予以结案;不符合处置要求的,应当将案件退回并要求重新处置。

第十七条(案件信息管理)

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案件的巡查、立案、分派、处置、核查、结案、督办等信息如实录入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不得擅自修改、删除和泄露。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应当定期分析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案件信息,并作为提高城市网格化管理效率、改进行业管理水平、加强城市综合管理科学决策的依据之一。

第四章特殊案件的处理

第十八条(联合执法)

对于网格监督员发现或者现场核实的情况复杂、需要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处置的案件,区(县)网格化管理机构可以将该案件信息及时上报区(县)人民政府;区(县)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采用联合执法等方式对案件进行处置。

第十九条(特殊案件的分派和处置)

对于属于跨区(县)行政区域或者市级有关部门管理情形的案件,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将该案件上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予以分派。

对案件处置存在争议的,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负责案件处置的协调;必要时,可以直接指定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共服务单位进行处置。

第二十条(案件督办)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共服务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完成案件处置工作,且未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可以对案件进行督办。

第五章评价和考核

第二十一条(监督检查)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应当对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评价)

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处置工作定期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区(县)人民政府。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应当对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市级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处置工作定期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经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联席会议。

第二十三条(考核)

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评价结果,应当作为下列考核的依据之一:

(一)市人民政府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城市管理目标考核;

(二)区(县)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以及区(县)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城市管理目标考核;

(三)相关的行业管理考核。

第二十四条(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的,有权向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相关区(县)人民政府举报。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举报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反馈。

经核实的举报,应当作为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评价的依据之一。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阻挠网格化管理行为的处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恐吓、威胁或者伤害网格监督员的;

(二)破坏、抢夺网格监督员的工作装备、交通工具的;

(三)阻挠网格监督员正常履行巡查、发现职责的其他行为,依法应予处罚的。

第二十六条(网格监督员的违规处理)

网格监督员未遵守本办法规定的网格监督员工作规范和实务操作流程,致使部件或者事件重大问题未及时发现造成不良后果的,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对其作出处理。

第二十七条(公共服务单位违规处置行为的处理)

公共服务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置的,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或者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告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照行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行政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本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并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安排网格监督员进行巡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予以立案的;

(三)案件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怠于履行特殊案件的上报或者处置协调职责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专业网格化)

本市尚未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的专业管理领域,可以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专业网格化管理平台,并接入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

第4篇:网格化管理范文

关键词:城市网格化管理;资源共享;整合

中图分类号:F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1-0045-01

1 城市网格化管理中资源共享的现存问题

(1)城市管理资源分散,职能交叉,城市管理顽疾问题无法得到有效处理。

(2)城市管理处置力量各自为政,存在着“既多又少”的怪现象。

一方面,各专业局都建有自己专业的巡视、处置队伍,总人数超过实际需求量;另一方面,每一个专业局又都反映力量不够,无法满足管理任务的需要。

(3)网格化管理的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不高,指挥、调度、决策的效率较低。

2 城市网格化管理中资源共享的优化目标

(1)整合优化城市管理资源,建立全时段监控、全区域覆盖的城市管理体系,为创新城市管理体制,解决城市管理模式中资源分散、责任不清、重复作业、浪费资源等问题;

(2)按照资源网格的要求,设计良好的“随需应变”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根据城市管理案件的发生规律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的技术水平、共享能力与调配效率;

(3)通过资源共享的优化实现区政府、监督中心、指挥中心、相关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管理资源、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的共享、达到城市管理主动、精确、快速、统一的目标。

3 城市网格化管理中资源共享的优化手段

(1)完善现有“两轴”组织体制,强化两轴的权威性,统筹协调各职能管理部门。

要彻底解决管理资源共享难的问题,必须整合政府管理职能,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指挥派遣中心,对城市管理资源实行统一指挥调度。建立“两轴”管理体制是整合政府职能,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职能管理部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职责不到位现象的必然要求,应出台相应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文件,明确指挥、监督中心的职责,从城市管理流程、部件和事件的处置上强化两个中心的职能和权威性。

(2)加强城市管理巡视队伍的整合。

城市管理力量分散是制约城市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整合,一是整合城市管理专业部门的处置力量,建议由区监督中心与各专业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加强对网格化巡视员的培训,适当改善其待遇,力争将全区域的巡视任务承担下来,尽量减少专业管理部门的巡视任务。二是整合城市管理专业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处置力量。建议由指挥中心协调各专业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将其全面整合在一起,形成条块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共同对全区的城市管理负责。

(3)强化网格化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

从三个方面加强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①市、区、街道三级信息平台建设要明确重点,合理分工、规划设计促进三级层面信息共享;②网格化信息平台与各专业部门平台要互连互通。两者要在功能配置、信息流转方面设置相应接口,确保城市管理网格化信息与各职能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③加强共享数据库的规划。规划建立可充分反映城市管理基本特性的、统一的、及时的、可共享的城市管理数据库。

(4)建立资源共享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使资源共享机制长效化。

首先要理清各个职能部门参与网格化管理的资源共享成本收益。即职能部门采取单独管理和资源共享管理两种做法的成本和收益,并以此建立科学的财政预算补偿机制,对资源共享行为进行激励。其次要在绩效评估体系和控制机制中纳入资源共享的评价指标。如设立资源共享程度指标、业务协同指标,对跨部门资源共享的业务增加评分权重等。

(5)引入服务外包与政府购买服务策略。

通过服务外包与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解决资源与成本的问题,不断提高运行效率。建议根据需要购买如下服务项目:市政设施养护、污水处理、路灯设施维护、环卫清扫保洁、水资源监测、城区绿化养护等。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不仅减轻了财政负担,提高了政府城市管理的水平和效率,而且还能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城市管理和建设。

4 结语

资源共享是城市网格化管理的一大优势所在,是网格化管理顺利运作的保障。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资源共享的范围和深度也会有越来越不同的需求,需要不断的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陈平.网格化城市管理新模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7).

[2]陈平.依托数字城市技术,创建城市管理新模式[J].中国科学院院刊,2005.

第5篇:网格化管理范文

一、网格化管理的目的

实施劳动保障“网格化监察”,旨在全面提升我区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工作效能,实现劳动合同签订全覆盖、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全员参加社会保险、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就业稳定性,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建立互利共赢和谐劳动关系。

二、劳动保障监察范围

我区行政区划范围内,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划分14个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区工业集中区单独为1个网格)。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数量为依据、以便利劳动者维权和服务企业为导向划分村(社区)劳动保障监察二级网格。各级网格要按照“一户一档案”的要求对网格内所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保障信息档案,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控和信息采集,确认用人单位的合法性,动态掌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建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区级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另行文),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协调,劳动保障所负责具体实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搭建统一的“两网化”运行平台,落实工作标准,规范办事流程,按照要求统筹推进我区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高新区社事局负责高新区辖区内各级网格职责划分,信息采集、报送以及监督管理工作;区委编办负责协调乡镇(街道)职能设定、人员编制落实和管理,原则上各乡镇(街道)网格劳动保障监察员不得少于2人(含兼职);区财政局负责“两网化”建设的经费保障,特别是系统平台搭建、网络运行维护、数据采集及监察装备配置等项目建设,并将社区监察专职人员工资待遇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工管委协助提供行业归口的用人单位信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认真研究,科学划分各级网格职责、设置权限,强化业务办理流程指导,制定考核机制;区统计局负责提供区级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统计数据;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本级和社区(村)网格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配备,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及网格年内日常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二)明确两级网格职责

1.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格职责

(1)建立辖区内村(社区)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格;

(2)负责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及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管理;

(3)为“两网化”管理工作提供必需的办公条件;

(4)建立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电子信息及档案;

(5)对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并上报有关情况;

(6)调处一般性劳动纠纷,报告网格内因劳动保障问题引发的,反馈劳动关系运行和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及有关意见和建议;

(7)配合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巡视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工作。

2.村(社区)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格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2)上报辖区内用人单位违法信息和劳动者的检举、投诉;

(3)采集网格内全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档案;

(4)动态管理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5)配合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有关工作。

(三)开展数据库工程建设

以网格为单位,建立网格地域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情况数据库,形成全覆盖、动态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为动态试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四、实施步骤

根据上级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要求,2014年1月全面完成组织领导体系建设、办公场地和设备配备、工作人员配备,开展宣传动员和摸底工作;2014年3月底前对全区用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和基本信息数据库;2014年12月底前建立全区所有用人单位电子信息档案和基本信息数据库;2015年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网格化管理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有力抓手。我区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对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构建互利共赢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地区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领导

区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认真研究,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1名领导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开展此项工作的检查指导;要整体联动,密切配合,确保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工作落到实处。

第6篇:网格化管理范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现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全员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就业稳定性,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并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主要内容

1、在全区建立起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片区、一级网格、二级网格宝塔式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格。全区划分为若干个片区,每片区各由一名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专职监察员负责。一级网格以一个街道(镇)为单位划分为1个一级网格,并在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成立劳动保障监察站。名称为:XXX街道(镇)劳动保障监察站。站长由本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担任。街道(镇)劳动保障监察站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本职责范围内的劳动监察工作。二级网格以一个社区(村)为单位划分为1个网格,并在各社区(村)劳动保障室设立劳动保障监察点。名称为:XXX街道(镇)XXX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点。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点在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站及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本职责范围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2、今年在全区建立11个一级网格和101个二级网格。以网格为单位,依托区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街道(镇)兼职监察员和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三级队伍,掌握网格地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指本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并进行信息采集和动态监控。通过划分网格管理,实现变劳动保障监察的事后问责为事前监督,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切实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3、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站硬件设施要做到“七个一”,即:一个招牌、一个受理窗口、一块辖区网格示意图、一本台帐、一个档案柜、一部投诉受理电话、一个劳动保障监察公示牌。同时要做到每个二级网格内都设置有劳动保障维权投诉箱。

4、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点硬件设施要做到“五个一”,即:一块牌子、一个受理窗口、一块网格示意图、一部投诉受理电话、一本台帐。

5、按照一级网格配备2名以上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二级网格配备1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标准落实人员。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兼任本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站兼职监察员,在取得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证件后,即正式上岗;各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管员兼任本社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在取得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工作证件后,即正式上岗。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专职监察员、街道(镇)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三级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三、成立机构

为推动工作的开展,成立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区政府副区长童萍如担任组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雷雳及各街办(镇)主任(镇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龙冰、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龙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全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工作实施组织领导、协调监控。各街道(镇)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确定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负责人。

四、实施步骤

按照“全面推行、重点突出、扎实开展”的工作思路,年10月起在全区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建设,初步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点指导1—2个街道(镇)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建设、管理工作。各街道(镇)全面部署网格化管理实施工作,重点抓好2-3个社区(村)的网格化建设管理工作,以点促面,全面推进。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阶段。时限为10月10日前。召开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动员会议,部署安排网格化建设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全面培训阶段。时限为10月31日前。重点培训搭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注意事项、开展用工单位信息采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知识。

第三阶段:宣传发动阶段。时限为10月31日前。各街道(镇)要采取各种形式,对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为全面开展网格化管理营造浓厚氛围。

第四阶段:采集建档阶段。时限为12月15日前。

1、以街道(镇)为单位,逐一对网格地域内全部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并填写网格化管理信息采集表。信息采集后,做到信息每季度更新一次,并以快报的形式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电子档案。在用工单位基本信息采集的基础上,建立网格地域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

3、建立工作机制。在建立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动态掌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案件,由各级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按程序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发挥街道(镇)兼职监察员和社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作用,形成区、街(镇)、社区三级监管的工作机制。

4、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快报制度。信息快报主要用于信息报送。包括网格内新增用工单位情况、用工单位空岗情况、劳动者投诉案件情况及其它情况等各种信息。信息快报按时间上分为即时快报、月快报、季快报。在功能上分为用工单位基本信息快报和劳动者维权投诉情况快报。

第五阶段:总结验收阶段。时限为12月底前。各街道(镇)要以书面形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各街道(镇)网格化建设情况进行指导。并报市有关部门验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网格化管理是近年来各级政府积极探索的行之有效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手段。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是构建西湖和谐劳动关系的总体要求,是提高我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街道(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2、加强领导。各街道(镇)要切实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按级负责,责任落实。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检查督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街道(镇)要及时将该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第7篇:网格化管理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业务部门管理责任、安监部门监管责任,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延伸到最基层,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指将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划分成若干网格,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所有安全生产、服务活动全覆盖、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实业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第二章  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

第四条   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的网格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以上级业务管理为横线,落实业务管理部门责任;以单位为纵线,落实对各厂网点、车间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五条  公司网格以生产经营单位划分1个网格;生产经营单位网格以车间、班组划分1个网格。每个监管网格应落实网格安全管理责任人、直接监管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网格管理员等责任人,并分别界定人员、职责。

第六条   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及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网格的业务管理。

第七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领导小组,组长:董事长;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企管科、保卫科等部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在安全生产**下设网格化监管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  网格化运行管理

第八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并与公司网格化监管办公室沟通对接。网格化监管办公室要监督静态网格(各生产经营单位、车间、班组等)逐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动态网格(新上的投资、施工、外包项目等)的安全监管,建立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第九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网格联络员,处置本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信息,及时向网格化监管办公室送达最新的安全生产信息,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等。

第十条  各级网格应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形成风险、隐患清单,风险和隐患信息纳入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监管巡察信息平台管理。定期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进行检查,实现检查区域全覆盖。应改变检查方式,通过网上信息平台、厂区视频监控、关键岗点巡查记录的对照检查,重点分析人员到位履职、制度执行落实等问题背后的问题。坚决杜绝假检查、假记录以及平台信息与现场实际不相符等现象。

第十一条     各级网格应建立网格动态更新制度,根据网格内责任人员变更、生产活动变化、责任分工变化等及时更新网格信息。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通报所属网格安全生产工作绩效,部署下步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定期督导考核制度,网格化监管办公室应定期对网格内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各自管辖范围内通报。

第十四条     公司应建立网格信息备案制度,网格内风险、隐患清单,上级检查问题整改闭合记录,安全办公会纪要,考核通报,动态更新信息等资料应及时在网格化监管办公室备案,鼓励使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网格安全信息的上传下达。

第四章  工作考核

第十五条     公司将网格化管理建设及运行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评和日常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备案监督处理不及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公司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处罚。

第十六条     对网格化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且全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优先作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8篇:网格化管理范文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面积和规模的日益扩大、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日益增长,各类饭店、宾馆、娱乐场所等服务类场所数量逐年增长,消防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与此相对应的是,消防工作中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新的矛盾、新的课题又纷至沓来,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与火灾防控需要不相适应、现有消防力量与消防现实斗争不相适应的矛盾依然突出,严重影响消防工作的健康发展。开展“网格化”消防警务,主要目的是建立常态的火灾隐患发现机制和查处机制,实现“最大限度地把火灾消灭在发生之前,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的目标,主要方法有以下4种:(1)乡镇、街办抓“块”。全面落实消防监督“网格”检查责任,对全市的乡镇、街办、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划分网格,采取形式推进排查进度,确保不漏一个社区、农村和场所。各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定期协调指导辖区消防工作开展,定期进行检查督导。(2)行政村、社区抓“片”。以典型创新为指引,成立由社区居委会干部、居民代表、辖区消防大队监督员和派出所民警组成的社区消防安全指导委员会,通过“上级支持、财政投资、社区自筹、共驻共建、社会捐助”等方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试点创建活动,逐步形成“社区主要领导亲自抓督导、分管防火监督员亲自抓落实、包片民警亲自抓推进、社区社工全程抓实施、社区全员参与抓实效”的工作机制。(3)行业、系统抓“线”。充分发挥部门监督职能,积极协调文化、旅游、工商、住建、安监、教育、卫生和民政等政府相关部门积极督促本行业、系统相关单位强化管理、落实制度,切实做好消防工作,在系统内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推动行业部门隐患整治工作。(4)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抓“点”。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全面落实基层消防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级保安人员协助做好所在社区和单位的消防工作,开展防火巡查,组织实施消防宣传和消防演练。建立完善社区指导和考核制度,出台一系列考核标准,地方政府、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联合开展考评,并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重要指标中。

“网格化”消防警务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

推行“网格化”消防警务对于优化警力资源配置结构,将有限的警力配置到火灾预防和隐患查改的“第一线”,建立动态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有着积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1)有利于建立公平公正的责任体系。按照网格大小和消防监督管理任务进行人员均衡分工,明确各消防监督员的任务,形成“人—工作—责任区”捆绑对应的监管责任体系,立足网格,建立科学、公平、公正的消防监督绩效评估体系和竞争激励机制,实现消防监督管理全覆盖,变消防监督工作“要”为“我要干”,从而促进公安消防部门内部管理的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激发队伍的活力和潜能。(2)有利于提高动态消防监管能力。通过固定责任人,固定工作任务,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建立发现隐患和查处隐患的工作机制,调动全体消防监督员和广大公安民警、专职保安员的工作积极性,以每一个“网格”的安全来保证大局的安全,以每个场所的安全串联全局的安全,确保消防动态监管到位,使监督员在反复实践中提升业务水平和群众工作水平,增强组织管理能力,最终实现消防监督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消防监督工作规范化。(3)有利于促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通过推行“网格化”消防警务,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通过落实“网格”内消防监督员、责任区派出所的责任,一方面逐步强化消防检查、法律知识宣传,明确各单位火灾隐患整改的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另一方面通过加大对社会单位的巡防频次,切实掌握单位火灾隐患整改进度,及时帮助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帮助单位出谋划策,尽量缩减经费投入,争取早日整改完毕,进一步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4)有利于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在网格化排查中结合消防监督检查开展“面对面”宣传,组织辖区单位落实消防设施标志化和消防安全“三提示”,定期组织召开辖区重点单位、社区、农村消防管理人会议,培训管理人消防业务,督促、指导落实单位、社区、农村消防管理人职责;有侧重点地抓好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消防从业人员的培训,督促辖区学校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通过社区宣传栏、板报等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等内容,积极组织志愿者参与“119消防日”等集中消防宣传活动;组织辖区单位员工、社区居民等就近参观消防站或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全面提高社会群众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5)有利于提升信息主导警务水平。结合公安机关警务基础平台社区消防管理模块的推广应用,对社区警务平台消防信息进行定期研判分析,通过对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对信息进行及时研判,把静态的信息变成动态的研判,全面掌握辖区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状况,及时消防安全预警信息,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和服务,有效提升防范火灾的能力。

开展“网格化”消防警务,有利于以逐个网格消防监督责任的全落实、消防监督工作的全覆盖,确保对整个社会面消防监督责任的全落实和消防监督工作的全覆盖,从而有效夯实社会防控火灾的基础。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网格划分不合理、工作不深入、长效机制有待完善等方面的不足。(1)网格划分不尽合理。在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各地虽然完成网格划分,但是基本上都是基于派出所辖区划分的,社区和行政村是最基本的网格单元,各网格也是基于社区和行政村所做的基础行政规划。然而现实情况是有些偏远行政村虽然存在,但是其村域经济和一些城中村工商业水平存在巨大差距,一些地区为简便从事,实行警力下沉“一刀切”,只顾及“条”上部署,缺乏“块”上谋划,欠缺实际调研与考虑。(2)序时推进不够统一。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加上一些地区情况较为特殊,很难做到步调一致。同一级别的消防大队下辖的街道社区和村镇情况完全不一样,工作力度和强度存在很大差别,一些辖区范围广、执法监督员编制不足的大队和辖区范围相对狭小、执法监督员编制落实到位的大队很难做到规范统一,这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统筹安排。(3)整治力度很不平衡。在排查整治上,各地都前所未有地加强了工作力度,也在工作模式上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创新,但是纵观整体工作力度,地区开展很不平衡的现象依然存在。少部分监督员对自己的责任分工,实行走马观花式的排查,只做到统计登记,而不深入小场所开展彻底隐患排查;有些监督员对偏远小乡村走一遍即止,不再进行回头看,人走后隐患依然存在。(4)动员发动不够深入。自从社区警务平台消防模块推广应用之后,辖区派出所应当发挥好社区、农村消防监督的主体作用,但是从目前情形看,派出所参与“网格化”排查工作一直走在消防部门的后面。一些派出所对消防工作认识不到位,仍然忽略对消防工作的部署,甚至还存在极少数派出所执法数据长期不变,不开展消防执法活动的现象。派出所在消防工作管理上因上级的重视程度不同呈现出很不一致的情况。(5)长效机制有待完善。推行“网格化”消防警务目的是实现火灾的零隐患,我们在排查整治完毕之后就要思考如何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长期排查整治方案,使“网格化”消防警务取得的成果长久保持下去才能收到最理想的效果,目前在这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p#分页标题#e#

第9篇:网格化管理范文

张丽淼等人认为,现阶段学生管理工作侧重于刚性管理,以规章制度约束学生言行。这样学生管理工作的成败与规章制度的执行人密切相关,传统管理模式中的政策执行者无外乎班主任和班干部,如此就有必要审视班干部群体的现状和工作中的问题。以下仅以笔者所管理的苏州大学医学部13级护理班班干部群体为例做一个尝试分析。首先简单说明下班级情况,13级护理班由53位同学组成,在学生民主评议下产生了包括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等11名班干部。在大一第一学期的工作学习中,班干部群体工作学习中暴露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第一,虽然班干部之间分工看似较为明确,皆有各自的头衔,但却出现了“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现象,有的同学顾虑“名不正儿言不顺”,不敢为班级事务建言献策。班级的管理事务在平常的运作中,逐渐形成了“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三驾马车,而其他班委集体失语和不作为。这样的工作布局,造成班级管理层的凝聚力不强,无法形成合力,从而延误同学问题的解决时机。

例如医学部的重要通知,行政方面往往由班长一人负责传达,而其他班委并未能意识到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并没有做好有效衔接,第二,班级管理信息传递滞后、沟通不畅。50多同学组成的班级相对于11名班干部而言,平均每人需要负责10名同学,而往往现实的情况是1对53,不能有效地将消息通知到每一个同学,更遑论平时对同学们的关心和帮助、深入交流。学期末即出现一位同学因未能及时办理落户手续,造成必须迁回原籍的后果。而这仅仅因为班长和其他班干部在通知时并未落实到个人。另一方面,传统班级同学多以寝室为单位,如果寝室四个同学都不是班级活跃分子,会出现与班级其他同学的脱节,与周边寝室的疏离,参与班级活动积极性低,久而久之,游离在班级之外,成为潜在的不安定因素。第三,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不完善。在传统班级管理中,对于安全事宜仍停留于“事后处理”。虽然近年来高校管理中已经逐渐意识到关节点和重大节庆日的安全预防和宣传,但仍挂一漏万。在日常管理中,班长负责统计学生节假日去向,囿于精力并未深入了解同学的具体情况。且假期结束后,统计返校学生工作由于责任不清,造成无人问津的局面。如此对于班主任和辅导员开展工作、掌握学生安全信息,带来诸多不便。同时,各位班干部因为职责分野不同,掌握学生的信息亦各有侧重点,故而并未形成完整的学生动态信息,在处理班级事务中掣肘诸多。

二、基于网格化管理的班级管理

揆诸学界现有研究,关于将网格化管理在高校管理中的应用尚属探索时期,理论建构依旧是一项宏大的愿景。文章主旨不在于此,笔者无意对此作过多的评述和论争,仅以自身班级管理的经验,就网格化管理的落实与执行提出自己的做法,仅供读者讨论。需要强调的一点是,笔者并未经过严格的网格化管理理论熏习和学术研究,仅在实践中自觉摸索出一条“网格化管理”的思路,开始时又自命为“分区管理”或“片区管理”,至今在班干部群体中如此称谓,然为行文方便和对接学术界,故而统一称为“网格化管理”。因此,不难发现,笔者所要论述的班级管理经验如果有“网格化管理”的痕迹,也仅仅可以说是具备了“网格化管理精神”。据笔者目力所及,现下思想政治教育引进网格化管理建构体系,无外乎也是借鉴思想精髓而已,建构高校班级管理领域的网格化管理理论依旧是一项长远的工程。针对大学班级管理中班干部的作用以及班主任角色的定位,网格化管理是笔者认为妥当的。具体而言,笔者在第二学期伊始,即抽出时间对班级管理实务进行了梳理。总的思路即:理顺班主任、班干部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以及班级管理机制的有序运行,将班主任、班干部的职责限定在一定的限度之内,调动学生的力量参与班级管理,引导班级学习生活的良性发展。

笔者称为为“让学生们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什么人要做什么事?”如此的安排,是基于两方面的考量,这也是笔者敢于尝试网格化管理班级的教育理念。

第一,从实际出发,大学班主任和辅导员由于自身的教学、行政工作,不可能再如初高中班主任那般样样亲力亲为,故而需要放权。大学班级的特点不同于初高中和小学的班级,班主任不再直接耳提命面,而是由班干部负责与学校、学部(院)沟通、协调,故而笔者以为大学班主任更应该放权于班干部和学生,真正做到“让孩子们做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第二,从学生班干部角度而言,笔者对每个班干部强调的理念是:做一个班干部必须要在工作中得到锻炼,不能影响学习。为锻炼每个履职的班干部,必须将工作分担到每个人,使每个班干部在工作中得到锻炼和提升。基于以上考量,故而笔者对班干部队伍进行了以下的改组和管理。第一,重组班干部队伍。大学第一学期,笔者在尊重90后大学生自主发展的前提下,鼓励学生追求认为正确的学习、生活方式,对于班干部队伍也基本处于考察期。虽然期末考试差强人意,但暴露的问题促使笔者加强班干部队伍建设和班级管理。在新学期的班会上,要求组织委员组织班干部改选工作,让原有的班干部做一个一学期履职报告和竞选演说。经过民主评议,重新组织分配了班干部。在给新的班干部会议上,笔者提出了三点希望和要求:一是,锻炼快速获取信息的能力,正确的战略决策首先取决于快速、准确和全面的信息获得能力;二是临危应变能力。护理事业未来面临的危机决策情况很多,需要在校内即开始锻炼临危应变能力,在班级管理中同样需要对所获得的重要信息与敏感信息迅速做出反应,以便及时调整和改变班级、网格寝室的计划;三是沟通能力,在班级管理中,协商沟通始终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集中指挥、充分发挥团队决策优势和避免决策失误的重要方式。

第二,落实网格化管理。在11个班干部中,根据班级学生宿舍分布管理原则,将所辖学生划分成若干网格状的单元,每一网格单元基本即一个寝室或两个寝室,形成了每个班干部管理一或二个寝室的责任制,对每一个网格实施动态、全方位管理,对网格内的学生进行多元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规定每个班干部要定期对所负责的同学进行交流,上传下达消息,要求班干部对负责的同学形成一个良性的学习生活小圈子,将内向、宅寝室的同学带出来,推广“上自习小分队”任务。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各网格负责人充分发挥社情民意调研员、矛盾纠纷化解员、政策法规宣传员、民主制度监督员、惠民便民服务员等作用,使得网格成员真正服务于各小组,努力帮助学生解决思想上和学习上的实际困难,及时向班委会和班主任反映同学正当利益诉求,建立学生管理的全覆盖体系。网格化管理班级适应了学生从高中的固定教室到固定寝室的实际情况,更属于组织扁平化的脉络。组织扁平化指的是将全班同学按照区域划分为若干个小网格以后,根据就近原则,以班干部为中心,以小组为载体,辐射和引领周边的团员,在网格单位内形成聚力。在网格内,班干部不但要起到领导和示范作用,更要担起朋辈辅导的角色,主动出击,建设集榜样示范、思想引领、沟通舍情、化解矛盾、服务群众为一体的班干部责任区。

第三,建立班委会常委会议制度。传统班级管理中缺乏班干部决策群体,一般都是班主任主持班级会议,且缺少民主协商形式,即使有也因班主任参与而多了拘谨和严肃的气氛,不利于活跃的讨论氛围形成。故而要注重培养班干部群体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意识,提议建立班委常委会议制度。班委会常委会会议由11名班干部和2位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代表每次会议更换一次,以确保能及时全面地放映学生的情况和诉求,班主任和辅导员可由班委会决议是否邀请一并列会。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中心议题包括总结前两周的工作,筹划下一阶段的工作要点。考虑到列席会议人员的时间和地方问题,除了定期定点实地召开会议外,还可借助QQ、微信等网络载体,以确保例会的准时召开和计划工作的修订。每次例会纪要要求由文艺委员负责记录,并会后发送给与会成员和同学们,以期使同学们知晓和了解班委会的近期工作,求得理解和支持。第四,培养班长机制。班长无论在班级中还是班干部群体中都是一个组织者和领导者,对下他需要团结同学,对上,他需要在班干部中敲定决策方案和凝聚战斗队伍。这也是班主任工作的一项前期工程,建立起一支责任心强、素质高、工作胆大的班干部队伍,可以减轻班主任工作和提高班级管理效率。13护理的班长小徐是一个相对内向,尚缺张力的同学。故而笔者学习德国演说家海因兹,用幽默的方式说出严肃的真理,在玩笑中希望班长能在工作中成长起来,能在班干部会议中真正承担起组织者和决策者的角色,能团结班干部群体。要求在班委会例会中,能领导管理不断碰撞出来的思想和班级管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