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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1日下午,一条全身黑色、四条腿淡黄色、双眼上有两淡黄圆斑的狗(俗称“四眼狗”)窜入某市织布厂车间内,将正在工作的周某咬伤。事发时,厂里的职工及周围群众将肇事狗打死,并将狗尸体存于事发现场,随后向派出所报案。当日,因狗的主人不明,派出所对狗的尸体拍照备案,并将其深埋。因吴某家饲养的狗与肇事狗特征相同,且于事发前已走失。
故周某诉至法院,要求吴某赔偿其因狗咬致伤所造成的损失。审理中,周某提供了数份证人证言,部分现场目击者证明了肇事狗与吴某家饲养的狗特征相同,几名吴某家邻居证明吴家的狗事发前走失及事发现场周围只有吴某饲养“四眼狗”的事实。吴某认为他所饲养的狗并没有咬人、亦未被打死,已于2004年1月28日晨回家。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吴某也向法院提供了证人陈某和袁某(系吴某亲戚)的证言。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被吴某饲养的狗咬伤的可能性远较其他外来“四眼狗”咬伤的可能性大得多。据此,法院支持了周某的诉讼请求。
[评析]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整体素质,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02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扎实的基本功和各学科专业知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三)符合《一览表》中的各项规定要求;
(四)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五)在本简章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六)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间取得,且其学历(学位)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七)自愿在云阳工作5年及以上,未达到5年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县外流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免费师范生报名应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免费师范生就业的相关规定。非重庆市生源的免费师范生需经生源所在省(市)教委和重庆市教委同意才能报考,且须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2年。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就业指导中心进行。
(二)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8年1月8日
报名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就业指导中心
凡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填写并打印《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由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到现场报名。报考者按相应学历层次及专业报考其中一个岗位(报名登记表上应填写招聘单位序号及报考岗位)。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有: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岗位条件一览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③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专业奖学金获得情况、担任学生干部、参加社团及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一份;④《报名登记表 》一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2:1。达不到实际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招聘单位根据《简章》和《一览表》规定条件,依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其中,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超过指标1:5的比例且达到30人及以上的先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再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采取上课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若某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超过指标1:5的比例且达到30人及以上,则该岗位的招考方式为先笔试,按各招聘岗位指标1:2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未达到指标1:5的比例,则该岗位的招考方式采取先专业技能测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专业技能测试。(2018年1月12日)
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需进行专业测试的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学科采取现场专业技能展示的方式,其余学科专业技能测试以上课的方式进行,上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内容(现场抽取课题并现场备课),时间10分钟,分值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2018年1月13日)
按各招聘岗位指标1:2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和参加笔试的学科面试采用上课的方式,其余学科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签约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科目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成绩及相关事项公布: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于考试考核结束后当天在测试地点公布,并于本次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云阳县教育委员会网站公布。
(七)岗位确定
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并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招考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招聘单位非单一学校的,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并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书》。各岗位确定的拟签约人员拟定于2018年1月19日(星期五)在云阳县教委集中签订就业协议(同时上交由所在院校加盖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作政审考察依据)。
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类别备选学校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招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五、体检及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所有人员于2018年8月1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院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主要内容为在校期间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奖惩、学习等情况)交云阳县教委人事科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于2018年8月2日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按体检有关要求集中统一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招聘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体检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生成绩等有关事宜,登陆云阳县教育委员会网站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时间、毕业学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招聘单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及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自动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或责任人员责任。
(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阳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email protected](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联系人及电话: 胡海 13996601127
附件:1.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条件一览表
2.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