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税务服务承诺书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1)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地正确回答咨询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准确率100%。
(2)不属自己职权范围内解决的问题,要加以解释,不得拒之不理,冷嘲热讽。
(3)该转办的事项,要举荐接办,不得推卸责任。
二、申报登记缴费服务
(1)、接收缴费人完整、正确的有关申报登记资料,即时审核时限为十分钟内办理完毕。
(2)、申报缴费资料不完整的,应解释说明,三十分钟内办理完毕。
(3)经审核审报资料正确无误,单位个人缴费在十分钟内办理完毕,费票开具准确率100%。
三、稽查审计、年检服务
(1)、对单位电话、来信、来访举报的案件,在接受举报之日起立案稽查,按法定程序取证,30天内结案。
(2)、严格保守被稽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为举报人保密。
(3)、接收单位、个体私营企业年检登记,经审查资料手续正确无误,报领导审核,即时办理。
(4)资料不完整,应具体情况进行说明,三天内进行办理。
四、扩面参保、追缴欠费服务
(1)对办理扩面参保的单位、个人私营企业,经审核资料手续完整,三十分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使用上承诺书的情况与日俱增,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你写承诺书时总是没有文字可写?为了方便大家,共同阅读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维护承诺书,欢迎阅读!
维护承诺书1珠海市建设局:
我司自进入珠海市建筑市场之日起,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珠海市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珠海市建筑市场秩序,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现特向珠海市建设局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省、珠海市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加强管理。保证管理人员到位、管理机构健全;防止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三、信守合同。严格履行与建设单位、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不发生因已方原因造成的重大违约事件。严格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及时支付工人工资,不发生因拖欠工资造成集体上访事件。
四、合法经营。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严格照章纳税。不发生受工商、税务、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行为。
如发生违法违规等行为的,本公司愿意接受市建设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暂停在珠海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本人签名及盖私章):
驻珠海行政负责人:(签名)
日期:
维护承诺书2为创造名牌,提高企业知名度,树立企业形象,我公司本着“一切追求高质量,用户满意为宗旨”的精神,以“最优惠的价格、最周到的服务、最可靠的产品质量”的原则向您郑重承诺:
一、产品质量承诺:
1、产品的'制造和检测均有质量记录和检测资料。
2、对产品性能的检测,我们诚请用户亲临对产品进行全过程、全性能检查,待产品被确认合格后再装箱发货。
二、产品价格承诺:
1、为了保证产品的高可靠性和先进性,系统的选材均选用国内或国际优质名牌产品。
2、在同等竞争条件下,我公司在不以降低产品技术性能、更改产品部件为代价的基础上,真诚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给贵方。
三、交货期承诺:
1、产品交货期:尽量按用户要求,若有特殊要求,需提前完工的,我公司可特别组织生产、安装,力争满足用户需求。
2、产品交货时,我公司向用户提供下列文件;
①技术保养维修手册
②安装总图
③外购件说明书及制造厂家
④提供易损件、备件清单,并附送一定量的备件
四、售后服务承诺:
1、服务宗旨:快速、果断、准确、周到、彻底
2、服务目标:服务质量赢得用户满意
3、服务效率:保修期内或保修期外如设备出现故障,供方在接到通知后,维修人员在24小时内可达到现场并开始维修。
4、服务原则:产品保修期为一十二个月,在保修期内供方将免费维修和更换属质量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损坏,保修期外零部件的损坏,提供的配件只收成本费,由需方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供方维修或提供的配件均按成本价计。
在保修期外我公司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三次回访调查用户使用情况。
承诺人:___
__年__月__日
维护承诺书3甲方:
乙方:
甲方将绿化委托乙方养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
养护项目名称:光谷金融港后台服务中心1.1期景观绿化工程。养护地点:光谷大道金融港1.1期景观绿化工程。养护面积:15426平方米
二、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截止。
三、养护职责
1、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7)不包括自然因素及不可抗拒等因素所造成的植被损失。
四、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有考核乙方服务质量的权力,乙方同时有评价甲方服务质量的权力。
五、考核验收
甲方每月不定期采取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
六、附则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武汉华天园林艺术有限公司二0__年九月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__年__月__日
维护承诺书41、日常清洁保养
教学区主干道及办公楼、教学楼主通道每日早第一节课上课前基本完成大的垃圾清捡工作,第一节课下课(可根据学校具体要求进行调整)前完成其余部分的第一次清洁工作,工作时不间断保洁;其中每日4次的工作内容为上下午各进行两次;每日2次的工作内容为上下午各进行一次;每日1次的工作内容为一般安排在下午进行;每周1次的工作内容安排在每周二、四进行;每周3次的工作内容安排在每周一、三、五进行。
服务范围:场地、画廊、卫生间、楼内地面、墙面、玻璃、窗台、楼梯、扶手、开关、楼内装饰物等;
服务指标:主要为无垃圾、无杂物、无积尘、无污渍、无水渍、无异味;
特殊工艺:使用易洁除尘剂实现地面除尘保养,中性清洁剂进行特殊位置除渍防止物品损伤,空气清香剂保持环境空气;
2、定期整体清洁
服务范围内所有金属制品光亮剂每季保养一次;
服务指标:主要为无污渍、防锈迹、增加光亮度;
服务范围内所有玻璃门(玻璃幕墙除外)使用玻璃清洁剂每季保养一次;
服务指标:主要为无折光、无污渍、实现防磨损保养;服务范围每学期全面清洁一次;包括灯具、天花板等;服务指标:主要为无杂物、无积尘、无蛛网、无污渍;
3、垃圾日产日清:实现垃圾袋装化,减少垃圾污染;
4、标牌指示服务:雨雪天等特殊情况提供标牌指示服务。
承诺人:___
__年__月__日
维护承诺书5为扎实做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共同建设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美好铜普,现就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公开承诺如下:
一、自觉维护房屋前后及庭院环境卫生,落实垃圾归箱要求,不乱倒垃圾和废弃物,并积极劝阻乱倒垃圾等损坏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经常保持整洁干净。
二、确保村庄道路畅通,做到清障还路、确保通畅,不占道建设、占道堆放,不乱堆放杂物、农作物收集有序。
三、自觉维护本村(社区)区域内绿化树木,不在树上牵绳挂物,对损毁树木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或举报。
四、柴堆、煤堆进院,粪堆全部清理到田间地头,料堆堆放整齐并采取围挡等措施;家禽家畜全部入户圈养。
五、自觉接受上级卫生检查组的检查,对拒不履行责任,且给村(社区)环境管理和村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村民(居民),将严格按照《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依法查处。
第一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农资企业(户),可自愿申报:
1、资格合法。经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在纳税、信贷、劳动用工等方面无不良记录。生产企业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大规模,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经营企业(户)销售网络较为健全,能积极开展或参与放心农资下乡、农资连锁经营和集中配送等活动,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零售经营户年营业额在20万元以上。
2、行为规范。两年内生产经营单位没有违法违规案件查处记录;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质量合格,标识标签规范,包装符合相关要求。
3、制度健全。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机制,生产企业有质量保证、产品保管等制度,质量监测体系健全;经营企业有农资产品进销货台帐和发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4、优质服务。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服务承诺,主动培训指导基层农资经营人员,积极开展农业技术终端服务;能正确宣传农资产品和企业形象,诚实守信,信誉良好。
第二章申报和审批程序
第二条申报市诚信农资企业,须向所在地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报告及申报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相应的许可证和批准文件等复印件;
4、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5、有关规章制度复印件等。
第三条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市诚信农资企业(户)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户)向市农业局推荐。
第四条对推荐的市诚信农资企业,经市农业局核查、评估、公示无异后,由市农业局颁发证书。
第三章对诚信农资企业(户)的扶持
第五条市农业局对符合审报条件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户)进行表彰授牌,扩大宣传,企业优先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第六条受表彰的企业(户)可优先申报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第七条受表彰的企业(户)可以市诚信农资企业(户)名义进行宣传促销活动。
第八条市农业局组织开展企业之间、企业和生产基地之间的合作、交流、考察、学习等活动。
第四章对诚信农资企业(户)的义务
第九条诚信农资企业(户)要在主要生产或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市诚信农资企业(户)承诺书》及《市诚信农资企业(户)》标牌,自觉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质量检测等配套服务设施。
第十条诚信农资企业(户)每年12月底前要向市农业局及其所在地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第十一条诚信农资企业(户)遇到有重大事项变更的,须在1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日常监管与复查
第十二条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诚信农资企业的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诚信体系,维护合法经营,促进诚信农资企业的良性发展。
第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的,由所在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市农业局取消其诚信企业(户)资格,收回牌证书,并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1、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舞弊行为的;
2、因经营不良资不抵债而破产或被兼并的;
3、生产经营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
第十四条市农业局组织或委托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每两年对诚信农资企业(户)进行一次考核复查。考核复查结果由市农业局进行公布,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户)限期三个月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条件的,取消其诚信农资企业(户)资格。
第十五条被取消市诚信农资企业(户)资格的企业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
第六章附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扩大内需、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发挥财政政策对扩大农村消费的职能作用,完善我县农村商品流通体系,调动农民购买家电积极性,促进农民改善生活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确保推广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家电下乡日常工作,并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和问题书面报告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积极推动本乡镇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
三、家电下乡政策规定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在家电下乡推广时间内,购买规定的家电产品,给予销售价格13%的资金补贴。每户限购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和洗衣机4类产品各1台(部)。
(二)家电下乡产品及价格。纳入补贴范围的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4类,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2000元、冰箱(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具体品牌、规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
(三)起止时间。家电下乡实施时间暂定为4年,从20*年12月1日开始到2012年11月底止。
四、销售企业、销售网点确定和销售网点要求
l、销售企业的确定。经省商务厅、财政厅推荐,由商务部、财政部招标确定。
2、销售网点的确定。由县商务局根据《陕西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和《咸阳市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销售网点备案条件,结合中标销售企业的销售网络(含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确定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经营家电业务,并具备条件的乡镇级农家店,在与中标流通企业签订加盟或授权协议后,应优先确定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
3、对销售网点要求:(1)必须是中标销售企业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网点;(2)县城营业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乡镇门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并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等服务能力;(3)必须设立家电下乡销售专区(柜),并固定专人进行讲解、咨询、演示,严禁不带标识卡的产品进入专销区(柜)范围;(4)要在门店显著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牌,张贴企业签订的《家电下乡销售服务承诺书》、家电下乡宣传告示(对所有中标的产品和型号及门店所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品牌型号、价格、每户限购数量、购买办法、补贴标准和申领途径等进行公告);(5)必须配备计算机及联网终端设备和相关操作人员,保证销售(退货)信息及时畅通传送。凡在2月8日前仍未按要求设立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专区和公告栏的网点,将取消其销售资格。(6)必须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7)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有安全隐患。
4、网点备案程序。中标销售企业要以乡镇为单位,携带中标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备案网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标销售企业与备案网点签订的加盟协议或授权书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县商务局登记备案,并填写《陕西省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凡未经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其售出的补贴类产品不享受补贴。
5、做好销售服务。要对补贴类产品购买人准确开填税务发票并提交随机标识卡。开填发票可以一人(一户)一票多品,但不得多人(多户)共用一张发票。发票除完整清晰填写品名、规格型号、价格、购买日期等外,还须在右上角清晰工整注明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产品标识卡号码(一票多品均须填写)、家庭详细住址和联系电话。
6、做好销售信息的登记工作。凡销售的家电下乡产品的有关信息,要做到随销售随录入。2月10日前将已销售的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信息录入完毕;2月15日前将已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补贴审核信息录入完毕。
五、购买和申领补贴程序
(一)购买程序。农村居民持个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和“居民户口本”到本省内任何一家经过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均可购买规定范围内的补贴类家电产品。购买时要注意索要“税务发票”和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并核对所填内容与本人情况是否一致。
(二)申报补贴资金程序。购买人持有关票据和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申报补贴时应提供的资料:(1)购货发票;(2)居民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3)居民户口本;(4)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5)购买人粮食直补专用存折或其他储蓄存折。没有储蓄账户的应及时开立账户后申领补贴。
(三)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兑付程序。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兑付程序实行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复核后兑付。具体按《陕西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四)退货审核。按照先退补贴后退货的原则,购买人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的,在销售网点同意并在原销售发票上注明“同意退货”后到乡镇财政所审核。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乡镇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补贴已发的,购买人退回补贴金额,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购买人凭乡镇财政所签署意见的销售发票到原购买网点办理退货手续。
六、县商务局职责
县商务局负责会同县财政局组织实施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并做好政策宣传和现场检查服务。
1、受理中标企业网点备案。依据国家和省财政厅、商务厅的公告,受理中标企业在本县的销售网点备案,并登陆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对符合条件和标准的网点予以确认;对不符合条件和标准的,要向企业说明情况,并要求企业在2日内进入家电下乡信息系统予以删除。
2、加强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要及时将家电下乡政策内容、补贴产品、流程及网点等应该让农民了解的政策信息,特别是补贴申领发放程序及所需证明材料等信息,采取印发公告、广播、报刊、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要求宣传到村、到户,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防止虚假宣传,误导农民。
3、加强对促销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积极协调乡镇政府或村委会有计划地开展农民团购活动,避免抢购;对备案销售网点举办的大型促销活动须进行前期审查许可和现场指导监督,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报告县政府和市商务局;协调中标企业及其销售服务网点妥善处理与农民消费者的纠纷。
4、认真履行监管职能。联合财政、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加强对销售企业产品质量、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对凡未备案的家电销售网点假冒家电下乡名义开展销售活动,欺骗农民的,要及时会同县工商局予以查处,并上报处理情况。
七、县财政局职责
1、督促指导乡镇财政所做好补贴资金申报资料初审、退货审核等工作,对经乡镇财政所审核无误的及时、足额兑付补贴资金。
2、强化监管责任,凡发生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的,无论涉及任何单位、任何人,一律依照相关法规、制度查处。
3、安排落实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八、县国税局、地税局职责
县国税局、地税局要为家电下乡产品备案销售网点申领税务发票提供方便,简化程序,主动上门服务。对不按有关规定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开具税务发票的网点,坚决予以查处。
九、县工商局、质监局职责
县商务局要配合县工商局、质监局对我县家电下乡的市场秩序进行检查。严格制止未经核准的销售网点以家电下乡名义乱搞促销活动或误导宣传的违规行为,对存在违规销售、销售业绩差、有意识误导群众或进行负面宣传、损害消费者利益、故意不及时录入销售信息等情况的销售网点,要取销其网点资格并进行公告。
一、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12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现有审核备案通过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87家,自家电下乡开展以来,我区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0.228万台/件,销售金额5.016亿元,兑付家电下乡补贴金额6305.74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家电下乡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健全。为了确保家电下乡工作在全区有力有序推进,我们从建立健全机构着手,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全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商务局设立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家电下乡日常工作,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乡镇长任组长,为我区的家电下乡工作扎实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由区政府制定印发了《区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对家电下乡工作各个环节都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三是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各乡镇分管领导会议、中标企业负责人会议、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和乡镇财政所业务培训等会议,对全区家电下乡工作进行布署安排,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全区家电下乡工作始终保持组织有力、上下联动、密切协调的家电下乡推进机制。
(二)加强宣传,全面普及家电下乡政策。为使家电下乡这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掌握政策、懂得政策、享受政策,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范围辐射12个乡镇和城区。一是把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意义、补贴原则、补贴内容、补贴申报兑付方法、补贴标准等内容印制成《家电下乡政策解读》小册子发放到全区个行政村的农民群众手中;通过新闻、在线、区商务局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印发宣传材料,张贴横幅标语,广泛深入进行宣传家电下乡政策。二是组织五星电器、宏图三包等大型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出动宣传车辆并携带家电下乡产品进乡入村进行宣传销售,现场宣传讲解家电下乡政策,积极为农民释疑解惑。三是严格要求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按照政策规定,在经营场所悬挂家电下乡指定店标示牌,张贴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和家电下乡产品价格告示。四是深入开展“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多领域的宣传,提高了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的知晓率,增强了农民群众购买家电产品的积极性。
(三)坚持标准,科学布置销售网点。选好销售网点是做好家电上乡工作的基础。严格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审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截止目前,区共有87家销售网点,覆盖了所有的乡镇及城区社区。一是严把销售网点准入标准。按照规定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质、条件,对申报的网点进行认真审核,在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前提下,区商务局和区财政局共同对每一个申报网点的设备设施、人员素质、经营规模、经营信誉以及经营状况等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按照宁缺毋滥原则,对不符合条件的网点决不予以通过。二是实施承诺制度,对每个通过考核的网点都与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承诺书。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除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外,区商务局还组织各网点电脑操作人员进行网络使用、信息录入等专门业务培训,并且利用督查机会对每个网点进行现场操作演示,“手把手”培训,保证了销网点质量。
(四)创新举措,简化兑付程序。家电下乡工作实施前期,区兑付率处在全市落后位置。区商务局和区财政局协调配合,深入调研,查找问题原因。因个别销售网点不能及时报送材料,以及个别财政所不能及时审核兑付,导致兑付率不高,一度影响了销售网点销售积极性。为此,我们根据调查情况,督促相关销售网点必须及时、准确录入,区财政局把兑付工作列为对财政所年度考核内容之一。通过努力,区家电下乡兑付率自2009年下半年以来一直处于全市前列,极大调动了销售网点积极性。自家电下乡开展以来,全区共销售家电下乡227336台,销售额6.7亿元,补贴资金8585万元。
三、做好服务,做到有疑必答,有求必应。
一是为了方便群众,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我们向社会公布区商务局与区财政局的咨询服务热线及监督投诉电话,各乡镇街道财政所也设立了家电下乡服务台,及时为群众答疑解难,及时处理投诉问题。二是协调相关部门,帮助销售网点解决遇到的难题。家电下乡工程实施前期,我区首批通过的家电下乡乡镇销售网点大都是个体工商户,不能独立开具税务发票,这与家电下乡政策相违背。销售网点很着急,消费者的补贴不能及时兑付。针对此问题,我们积极协调税务部门,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办理小规模纳税人开通绿色通道,给予快速办理,同时降低办理的费用。
四、抓监管,确保网点经营井然有序。
为了保证我区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始终把加强对网点管理做为中心工作来抓,规范销售网点的经营行为。指导网点设立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专区(柜),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做好货源组织工作,不缺货、不断货,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对销售网点实行动态管理,凡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销售网点,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自家电下乡开展以来,已有18家被取消家电下乡销售资格。
(一)加大对销售网点的日常监管力度。区商务局会同区财政局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日常检查及抽查制度,对销售网点抽查比例每月不低于20%,建立《家电下乡检查记录表》,对检查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多次对全区销售网点实施检查,检查销售网点宣传、销售、信息录入、发票开具、服务承诺落实、产品质量以及骗补行为等情况。督促销售网点及时、全面、真实地将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信息录入系统,非补贴用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必须在录入时点击“非补贴用户购买”项,相应注销产品标识卡,督促销售网点严格遵守标识卡管理各项规定,杜绝骗补情况的发生。
(二)全面开展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专项整治活动。2011年是家电下乡监管年,国家、省、市先后几次下发了要求加强对销售网点监管文件。尤其是2011年5月1日到7月30日组织的为期三个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清理整顿活动,时间最长、检查最全、效果最明显。在这次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清理整顿活动中,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清理整顿工作。通过这次清理整顿,共取消3家严重违规经营网点,暂停4家网点销售资格,警告和责令限期改正3家销售网点,并对没有销售或销售量较少的5家网点予以取消销售家电下乡产品资格。
(三)深入开展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对全区销售网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深入检查。首先通过电话和QQ群通知各网点自查,然后随机抽查部分销售网点自查情况。从检查效果看,各销售网点都能够严格执行家电下乡相关政策,全面、真实、及时将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没有发现虚假销售套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等违规问题。家电下乡结束后,各销售网点也能及时对有关标识进行清理,撤下店面标识、宣传材料、专区(专柜)等。
五、存在问题
在家电下乡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随着家电下乡管理工作不断改进,逐步完善。问题逐步得以解决,保证了国家补贴资金的安全。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是个别网点的店面建设不够规范。家电下乡产品没有分区摆放;不重视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牌没有悬挂在醒目位置;产品价格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没有张贴或及时更换。
二是少数网点销售不规范。申领补贴资料不齐,代签字现象较多。留存号码空号、无人接听、号码和联系人不符等现象时有发生,给回访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三是个别网点对系统操作还不熟练。对新家电下乡系统还不够了解,关于系统里进销存台帐不知如何操作,导致我区有个别网点的时销存台帐没有规范建立、建全。
四是机卡分离现象一定时期内还存在。主要集中在2011年3月15日后那段时间,因有一批家电下乡产品中标到期,产品标识卡无法录入,被厂家统一收走,并且个别厂家商要求打货款到一定额度才能换新卡,或者是进四到五台新产品才能换一张新卡,导致部分产品长时间处于机卡分离状态。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扩大内需、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发挥财政政策对扩大农村消费的职能作用,完善农村商品流通体系,调动农民购买家电积极性,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家电下乡政策规定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在家电下乡推广时间内,购买规定的家电产品,给予销售价格13%的资金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分别负担80%和20%。每户限购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和洗衣机4类产品各1台(部)。
(二)家电下乡产品及价格。纳入补贴范围的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4类,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2000元、冰箱(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具体品牌、规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
(三)起止时间。家电下乡实施时间暂定为4年,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到2012年11月底止。
三、销售企业、销售网点确定和要求
(一)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的确定
1、销售企业的确定。经省商务厅、财政厅推荐,由商务部、财政部招标确定。
2、销售网点的确定。由县区经贸局根据本方案规定的销售网点备案条件,结合中标销售企业的销售网络(含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确定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经营家电业务,并具备条件的乡镇级农家店,在与中标流通企业签订加盟或授权协议后,应优先确定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
(二)对销售企业要求
1、建立机构制定方案。各有关销售企业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家电下乡工作领导班子,确定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市场测算、宣传、农村网络建设、保障和应急措施等具体操作方案,统筹协调内部各环节工作,做到运转高效,反应快速,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
2、加快家电销售服务网络建设。各销售企业要确保销售和服务网络覆盖全市10个县区,每个乡镇至少要设立1个家电下乡销售网点。
3、规范促销行为。促销活动要认真执行商务部《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职业道德,诚信兴商,不得开展低级庸俗的促销活动,不得扰乱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不得侵害国家、消费者和其他零售商的合法权益;严禁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不得借用家电下乡的名义,进行与家电下乡无关的商业促销活动;开展家电下乡促销宣传活动,其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明白,不得使用含糊的、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或文字;要充分利用家电下乡的相关政策,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做好旺季促销活动。
4、保证中标产品货源充足。要做好货源组织工作,确保及时将家电下乡的中标产品配送到各销售网点;要严把产品准入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和不在中标范围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网络。
5、严格执行中标产品限价规定。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所属各网点认真执行中标产品限价规定,产品的市场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价或变相提价销售。
6、做好售后服务。一是要为农民提供安装调试、使用辅导、维修服务、详细讲解安全使用常识等,坚持按规定送货上门,不通公路的边远乡镇要送到村或农户指定的就近地点。对边远乡镇无法设立网点的,要组织团购或送货下乡,确保农民买得方便、用得放心。二是销售网点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按规定做好退换货。三是要妥善处理投诉。各有关企业都要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从企业总部到销售网点,都要公布投诉电话,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受理和限时妥善处理消费者的诉求。
7、积极配合宣传。各有关销售企业网点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市县区商务、财政部门搞好惠民政策的宣传,认真制定本企业的宣传方案,统一宣传内容和形式,不得搞虚假宣传,误导农民,杜绝坑害农民情况发生。
8、加强制度建设与培训工作。要从购、销、存到配送、维修、服务和信息工作等方面,建立健全家电下乡工作管理制度。要以落实政策、执行制度为重点内容,对企业及各网点相关的业务、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要积极参加省市县区组织的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的培训工作。
(三)对销售网点要求
1、销售网点备案条件:(1)、必须是中标销售企业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网点;(2)、县城(市区)营业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乡镇门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边远山区乡镇可适当减小),并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等服务能力;(3)、必须设立家电下乡销售专区(柜),并固定专人进行讲解、咨询、演示,严禁不带标识卡的产品进入专销区(柜)范围;(4)、要在明显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牌,张贴企业签订的《家电下乡销售服务承诺书》、家电下乡宣传告示(向农村居民告知本企业或本网点销售的补贴类家电品种、型号、价格和每户限购数量等);(5)、必须配备计算机及联网设备和相关操作人员。(6)、必须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7)、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有安全隐患。
2、网点备案程序。中标销售企业要以县区为单位,携带中标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备案网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标销售企业与备案网点签订的加盟协议或授权书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县区经贸局登记备案,并填写《*省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凡未经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其售出的补贴类产品不享受补贴。
3、做好销售服务。要对补贴类产品购买人准确开填税务发票并提交随机标识卡。开填发票可以一人(一户)一票多品,但不得多人(多户)共用一张发票。发票除完整清晰填写品名、规格型号、价格、购买日期等外,还须在右上角清晰工整注明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产品标识卡号码(一票多品均须填写)。
4、做好销售信息的登记工作。销售网点在产品销售的同时必须按照要求,将销售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
四、购买和申领补贴程序
(一)购买程序。农村居民持个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和“居民户口本”到全省范围内任何一家经过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均可购买规定范围内的补贴类家电产品。购买时要必须索要“税务发票”和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并核对所填内容与本人情况是否一致。
(二)申报补贴资金程序。购买人持有关票据和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申报补贴时应提供的资料:(1)购货发票。(2)居民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3)居民户口本。(4)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5)购买人粮食直补专用存折或其他储蓄存折帐户。没有储蓄账户的应及时开立账户后申领补贴。
(三)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兑付程序。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兑付程序实行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复核后兑付。具体按《*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四)退货审核。按照先退补贴后退货的原则,购买人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的,在销售网点同意并在原销售发票上注明“同意退货”后到乡镇财政所审核。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乡镇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补贴已发的,购买人退回补贴金额,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购买人凭乡镇财政所签署意见的销售发票到原购买网点办理退货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做好全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市政府成立“安康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
市商务局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商务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质监局副局长*
市工商局副局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具体负责家电下乡日常工作。
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的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各县区政府和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抽调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组成协调小组,做好家电下乡期间的维护市场秩序和安全工作,把这项惠及农民的事情办好。
六、商务部门职责
(一)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
1、会同财政局建立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加强政策宣传,指导县区经贸局开展宣传活动。
3、督促县区经贸局及时受理中标企业销售网点备案。
4、及时登录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加强对各县区实施动态检查。
5、强化协调服务工作。一是协调中标企业做好销售服务网络的建设,检查规定的4类家电产品的销售网点是否覆盖每个县区,凡有不能覆盖的,要责成有关中标企业采取措施,保证网点空白点的农民在县内购买和维修;二是指导中标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家电下乡促销活动,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促销的外部环境问题;三是指导中标企业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检查其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实际能力,有效防范促销安全事故和货源调供不济等问题,发生应急事件要现场指导、妥善处理。
6、加强检查监督。要认真检查监督中标企业及其网点兑现承诺、履行责任等情况,发现偏差及时纠正;凡发现地方保护、市场垄断、欺行霸市、恶意竞争、坑害农民以及骗取补贴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和上报;建立实时监控机制,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完善工作档案,并及时向上级反馈;对中标企业发生的问题,要视情节及时处理。
(二)县区经贸局负责会同县区财政局做好政策宣传和现场检查服务工作
1、受理中标企业网点备案。依据国家和省财政厅、商务厅的公告,受理中标企业在本县区的销售网点备案,并登陆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将符合条件和标准的网点予以确认;对不符合条件和标准的,要向企业说明情况,并要求企业在2日内进入家电下乡信息系统予以删除。
2、加强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要及时将家电下乡政策内容、补贴产品、流程及网点等应该让农民了解的政策信息,特别是补贴申领发放程序及所需证明材料等信息,采取印发公告、广播、报刊、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要求宣传到村、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防止虚假宣传,误导农民。
3、加强对促销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积极协调乡镇政府或村委会有计划地开展农民团购活动,避免抢购;对备案销售网点举办的大型促销活动进行现场指导,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市商务局;协调中标企业及其销售服务网点妥善处理与农民消费者的纠纷。
4、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一是要联合财政、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加强对销售企业产品质量、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发现有不能保持网点建设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坑农害农、骗取补贴资金等重大问题的,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市财政局、商务局,并采取相应整治措施;二是要对上级决定进行整改或取消资格的销售网点,于做出决定之日,在家电下乡信息系统进行取消(或恢复)的确认;三是对凡未备案的家电销售网点假冒家电下乡名义开展销售活动,欺骗农民的,要及时会同工商部门予以查处,并上报处理情况。
七、财政部门职责
(一)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家电下乡工作
1、会同市商务局制定本地区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2、督促各县区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加强上下工作衔接,及时反映问题。
3、安排落实本级的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二)县区财政局会同县区经贸局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县区家电下乡工作
1、加强对乡财政所补贴审核认定工作的指导,对经乡财政所审核无误的及时、足额兑付补贴资金。
2、强化监管责任,凡发生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的,无论涉及任何单位、任何人,一律依照相关法规、制度查处。
3、安排落实本级的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三)乡镇财政所负责申报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兑付
1、严格按照本方案和《*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对补贴资金申报资料进行初审。
2、按规定进行退货审核。
八、有关部门职责
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宣传,使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工商部门要加强对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的指导、服务,保障家电下乡产品流通;质监部门要加强质量跟踪检查,确保让农民买到放心的商品;公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秩序保障和安全维护工作。
九、违规处罚
凡发生不履行承诺、欺行霸市、恶意竞争、损害农民利益等问题的中标销售企业,将根据问题所发生的范围(以县区为单位),并视其情节,采取暂停销售进行整改、取消资格并予查处曝光等整治措施。其中,暂停销售进行整改由市商务局和财政局决定执行,并报省商务厅和财政厅备案,整改期限为一个月;取消资格由市商务局和财政局提出建议,省商务厅、财政厅决定执行,报商务部和财政部备案并建议扣罚保证金。
对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追回补贴款,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应急预案
(一)网点商品供应不及时的处理。各县区在选定乡镇销售网点时,要拟定1个备用网点,在原选定的销售网点出现供应不及和其他紧急情况时,可立即启动备用网点,然后报请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二)网点销售管理。为了防止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期间集中购买所引发的供货间断、排队争购等情况,缓解供需矛盾,方便农民购买,各县区可采取预约登记、组织团购、送货上门等切实可行的得力措施,确保市场秩序稳定和安全。
(三)防止市场出现混乱。强化安全管理,对出现抢购、挤购、踩踏、火灾等市场秩序混乱的地方,要立即停止销售活动,确保销售场所人身、财产安全;情况严重的,公安部门要出面维持秩序,并采取措施进行整顿,秩序稳定后再开始销售。对群众举报经营设施不足、服务态度差、经营秩序混乱的网点,县区经贸局一经查实要立即停止其销售,并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
(四)货源出现断档的处理。销售网点出现货源断档、销售中断时,不得关门停业。有关网点要主动向待购者做好解释工作,并做出公告和承诺,同时立即向上一级销售机构或总部紧急报告,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补充货源。对由于货源不能及时补给而引起市场波动和其他不测情况的,要追究有关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的责任。
(五)规范促销行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加强对中标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促销行为的监管。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期间中标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不得以家电下乡的名义进行限时限量促销;非补贴商品的促销活动要与补贴商品销售现场明显分离;凡组织较大规模补贴商品促销活动时要制定安全保障、交通疏导等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当地公安、工商和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组织机构。各县区政府要加强领导,成立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统一负责本地区家电下乡推广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区宣传、经贸、财政、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切实制定好本地各项具体操作方案,并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负责组织进入本辖区的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
(三)销售网点备案。县区经贸局要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销售网点备案条件和程序,高标准做好备案工作,防止同一网点重复申报和放松标准备案问题发生。
(四)加强培训动员。市县区商务、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中标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服务人员的培训动员工作,使大家熟悉工作流程、方法,确保熟练开展工作。
(五)加强政策宣传,及时信息公告。市县区商务、财政部门和中标企业,要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政策,及时重要信息公告,使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
(六)做好网络建设,规范促销活动。市县区商务部门要督促中标企业加快建立完善适合当地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流通和服务网络体系,统一服务标准,保证当地农民方便地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同时,要对中标企业相关的促销活动加强规范管理和指导,鼓励中标企业开展安全有序、形式多样、为农民所欢迎的家电下乡宣传活动。
(七)保障补贴兑现。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调度,与相关金融机构衔接、协调兑付工作,保证补贴及时足额兑付到位。
今天,只要一提起潘延亭,人们的习惯用语便是“济南国寿的旗帜”。这不仅因为他有着骄人的业绩,带领出一支高绩效的五星团队,还因为透过鲜花和掌声,大家看到了一颗播撒真诚和友爱的心,一个使自己、团队、公司、客户都深深受益的人。所以,当2006年,个人寿险营销建制十周年时,已连续六年被评为中国人寿“五星级业务能手”的潘延亭,众望所归,被授予中国人寿“骄傲人物奖”及金牌星级金鹰奖。
不仅如此,2007年8月,当潘延亭站在“世界华人保险大会2007国际龙奖年会”的荣誉台上,代表所有华人即兴慷慨而言时,在这个全球华人保险业内层次最高、规模最大的盛会上,来自海内外的3300多名华人保险业人士,共同感受和见证了“年资”已达11周年的中国人寿潘延亭的荣耀。
然而,潘延亭的荣耀并非来自“个人保费排名已入中国人寿全国前十,团队排名已入全国百强”以及纷至沓来的荣耀,他只是骄傲自己所从事的“传播着福音”的工作,因为,11年的风雨寿险路,他已为3000多名泉城客户送去了20多亿元的风险保额。他说:“我的骄傲并非是做了多少保单,而是维系了多少属于自己的客户朋友。能得到客户的信任是我最大的荣誉。”
这样说时,始终安静地注视着他的妻子――孟鲲,眉眼里的笑意更深。正如潘延亭感慨的那样,“我的保险道路上,虽然充满了鲜花和掌声,但更多的还是荆棘与坎坷。我的成功离不开妻子的鼎立协助,军功章有自己的一半,更有她的一半。”是的,11年风险寿险路的点点滴滴,妻子孟鲲全都知道,因为11年前,她便是陪着潘延亭一起拜访客户的那个人。
那是1996年,刚刚加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潘延亭,还只是一名刚走出校门、一无所有的大学生。进入公司后,他严格按照要求勤奋拜访。由于在济南举目无亲,他只能走陌生拜访这一条路。明白寿险销售工作流程的人都知道,靠陌生拜访必须用足够的拜访量来保证业务,同时,必须保证具有超强的直面拒绝的“抗打击”能力!每天,他骑着自行车穿梭于济南的大街小巷,有时竟然拜访到晚上11点,扫过3栋楼(190户),却只有不足10户开门,但他并没灰心。他坚信执著与真诚定会让人感动,勤奋与付出最终会有回报!
有一天,潘延亭回到住处已是晚上10点钟。可是这一天的陌生拜访竟然没有一个人和他坐下来谈保险。饥肠辘辘的他,这才想起自己一天都没吃饭。想起农村年迈的父母、日夜操劳的兄长,是他们的鼎立支持才使自己得以上大学,可现在自己却是这样的无能……他的眼泪不知不觉掉了下来,自己还有什么脸面吃饭!从那一天起,潘延亭给自己定下了一条铁的纪律:一日不做、一日不食!并且专门请了一位长辈题字,贴于床头,以时时刻刻提醒自己,鞭策自己,激励自己!
可是, 这样高强度的工作,也给潘延亭的身体开了一个被孟鲲视为“缘份”的“玩笑”。
那时候,潘延亭的侄子因为心脏病转到山东省立医院治疗。在商河农村长大,有过吃窝头喝凉水经历的潘延亭,家庭和亲情的观念十分厚重。当时,因为着急侄子的病情,也为了让焦虑和忙乱了一天的哥哥可以稍事休息,白天展业不管多晚多累的潘延亭,晚上必定赶到医院陪床。
如此连轴运转,“急性心肌炎”便找到了潘延亭。当时中国人寿的定点医疗单位并非孟鲲工作的济南市中心医院,可是,一向惜才的领导特批自己的“爱将”到最好的医院去治疗和休养,孟鲲便是护理潘延亭的护士。
一来二去,两个年轻的心灵便碰撞出爱情的火花。只是,他们“花前月下”的甜蜜路,却是一条条通向陌生客户的展业路。
最开始,孟鲲等在门口,潘延亭敲响客户的门。慢慢地,潘延亭便希望孟鲲能随他一起进去,什么也不说,安静地倾听就好了。再到后来,孟鲲便能适时地插上一些话,其娴熟而又恰当好处的业务表现,俨然是一个业务熟悉的保险营销员。这中间,必须要提到一位被潘延亭视为“贵人”的铁路职工。
1996年10月的一天,也就是潘延亭加盟中国人寿后不足半月的一天,这位铁路职工在中国人寿的业务咨询台前,简单地获悉了一些相关的保险知识,并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
几天后,刚刚初出毛庐的潘延亭便叩响了自己保险职业“第一单”的大门。可是,在面对面的讲解中,因为紧张,也因为没有任何专业的技巧和技能,期间甚至几次打电话向主管咨询,但是凭借自己的热情,终于感染了这位耐心的客户。然而,签单的时候,还是紧张,投保单和收据都填错了好几回,就在潘延亭自己都窘至不知如何收场的时候,客户微笑着鼓励他,没有关系,继续吧。
780元的保费交到公司的时候,潘延亭的内心一片敞亮。之前的十几天,他始终在碰壁,也无数次地想到过放弃。可是,第一位客户的微笑和鼓励让潘延亭坚定了在保险之路继续跋涉的信心。
更让潘延亭坚定并忠诚于自己选择的,是“白衣天使”孟鲲的默默陪伴。每当潘延亭在展业中遇到拒绝和不理解的时候,孟鲲都会给他鼓励,并耐心与他分析客户的保险需求,查找有效提高客户服务水平的方法。来自心爱的女孩最无私的支持,给潘延亭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到1996年底,整整99天的时间,潘延亭实现了新单保费收入14.8万元,一举夺得当年度中国人寿济南市分公司“十佳业务员”的光荣称号。之后,他立志奋斗终生的寿险征途,一路高歌。
虽说保险是金融行业,但一份份保单的签订,无一不是对客户一个个庄严的承诺,服务显得尤为重要。
说起为客户服务,潘延亭有自己的标准,那就是“超值”。2001年,潘延亭购买了手提电脑以及保险专用的应用软件,成为“自费购买笔记本电脑的山东保险第一人”。同时,开通了个人网站“济南理财网”,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他还自己设计印刷了一份服务承诺书,向客户说明具有自己特色的服务项目:如定期为客户提供保险知识资料、理财资讯、金融政策等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客户理赔、返还、领取分红等服务程序,中国人寿济南公司定点医疗机构名录,保险责任的简要提纲等等。
遇上理赔,潘延亭更是不遗余力地去奔波。如果客户是意外伤害,只要客户的手续资料齐全,500元左右的赔付潘延亭每次都当场拿出自己的现金交给客户,然后拿着客户的资料到公司办理理赔手续,为的是让客户少耽误时间。遇到大额的理赔,他总是协助客户尽量一次全面地收集到所有与本次理赔有关的资料,然后将剩余的工作揽起来自己处理。他的一位客户被确诊为子宫内膜癌,潘延亭得知后,立即到医院看望客户并替客户搜集了所有理
赔资料。三天后,他将公司支付的8万元理赔金送到了客户手中。客户非常感动,当场将这8万元理赔款又交给潘延亭,让他将这些钱全部都给自己的家人投了保。
爱心,用心,责任感,也因此成为潘延亭成功的关键原因。
而随着潘延亭的事业越做越大,客户越来越多,潘延亭开始整合自己的客户资源,他们分布在财务、投资、税务、政法各个系统,本身便是一个良好的社会关系圈。而这些客户中不乏许多经理、企业家等许多高端客户,潘延亭就利用自己积累的团队管理以及营销经验,免费给自己的客户进行营销、管理方面的培训。其中,他的一位房地产老总客户请他为公司的销售人员做了推销流程的培训后,该公司当月的销售业绩就提高了20%。
为了更高地提升服务品质,也为了使客户能够放心的拥有保障,2005年11月17日,中国人寿“潘延亭理财服务中心”成立,这也是山东省首家保险理财服务中心。潘延亭担任理财中心总监,妻子孟鲲担任理财中心的业务经理。另外,理财中心还聘请了助理、内勤和外勤人员。
放弃自己钟爱着的护士工作,脱下象征着白衣天使的职业装,来到保险公司,对于孟鲲而言,是一次痛苦的抉择。可是,从1996年认识潘延亭,孟鲲便被保险的魅力深深折服。2004年,当潘延亭开始聘请助理。可是,由于寿险工作的特殊性,服务要求相当的高,不仅要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同时还需要较强的沟通能力、学习能力、应变能力。因此,要找到一位优秀的助理并非易事。为了潘延亭的事业更好地发展,也为了高质量地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已于2001年携手走入婚姻殿堂的妻子孟鲲,毅然在潘延亭的事业中做起了“贤内助”。
今天,理财中心为泉城3000多个客户提供着保险理财服务,为客户提供着全面的符合家庭需求的保险理财计划,并且通过专家的分析,引导客户进行正确的家庭投资理财。同时,理财服务中心还定期举办客户联谊活动。为客户,为员工牵线搭桥,提供多项超值服务。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理赔绿色通道”。潘延亭孟鲲夫妇以其良好的资信等级和忠诚系数,为他们的客户搭建了畅通的理赔通道。只要是符合公司规定的保单理赔,可以享有优先快捷办理的权利。
除了以上的超值服务,理财中心还有很多特色服务。特别针对高端客户提供各种最新重大金融资讯的,最新理财资讯的,保单贷款理财服务等。借用一位房地产公司老总的感叹:“在这儿买保险,踏实!”
而为了使潘延亭能够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市场开拓上,孟鲲在负责五星团队日常运作的同时,更将精力放在了及时做好客户续期、理赔的工作上。
说起五星团队,妻子孟鲲似乎更有发言权。
在济南国寿,大家都知道有一个高绩效的五星团队,潘延亭就是这支团队的带队长官,妻子孟鲲既是团队的一名组训,更是团队伙伴的服务者。
目前团队中80%以上的伙伴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是团队的最大特色,“专业、诚信、终身学习”是团队不懈追求的目标。为给自己充电,潘延亭不仅完成了山东大学的MBA经理人课程的进修,还定期参加各项专业化理财培训课程的学习。今年十月底,他还参加了一个证券投资资格的考试。他说,他要把最新的知识和资讯带给这个充满活力和朝气的优秀团队,也要带给那些信任着他的从陌生走向熟悉的客户。
而为了帮助伙伴们熟练业务,潘延亭还亲自给团队授课,帮助伙伴们分析产品、分析客户需求并陪防促成。而孟鲲则凭借她对五星团队的了解,负责团队的日常运作和教育培训。他们说就像看着自己的孩子一样,看着团队一天天成长起来。
的确,在他们的精心经营下,团队快速地成长、成熟起来。2004年,团队共完成近800万元的标准保费收入,被中国人寿山东省公司评为“全省创富金秋高绩效团队”,并为公司输送了讲师、组训、业务经理等一大批优秀人才。现在的五星团队,已经成为一个培养精英的摇篮,2006年团队人均收入已经超过5万元。
当问及保险夫妻的相处之道时,强调着“男主外、女主内”的潘延亭将目光投向了自己的妻子。在他眼里,温婉如春的妻子,总是能恰到好处地表达出最适合的语句。
果然,孟鲲笑着说“互相理解是很重要的事情”时,潘延亭补充说:“这不是一句空话。”
潘延亭不止一次地对孟鲲说过:“这辈子就这样了,就把保险当作终身职业干下去了,不打算改行了。”孟鲲知道潘延亭是最忠诚于自己的选择和承诺的人,所以,从认识潘延亭的第一天起,她便没有生出任何犹豫的理由,只要坚定地跟着他就好了。
可是,那些生活的插曲,还是要提一提。
2003年非典时期,就在全国上下谈“非”色变的时候,就在人们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灾难充满了恐慌,大多数单位闭门谢客的时候,潘延亭夫妇俩却始终战斗在“第一线”。
时任济南市中心医院护士的孟鲲,轮岗至急症科第一线。先不说每天身上套了几层隔离衣,也不说天再热都不能开空调的闷热,光说说心理上的恐惧以及长时间的疲惫,也足以把人压垮。而当时,他们的女儿很小,尚不足一岁半,正是需要父母在身边照顾的时候,尤其在这个特殊时期。
可是,白衣天使的天职所在,没有丝毫的犹豫与退缩,孟鲲坚定地战斗在“第一线”。而丈夫潘延亭,或许可以远离这一切,因为许多业务员已经怀着恐惧的心理选择了闭门不出。然而,一种责任,也是一种爱心,促使着潘延亭想方设法走出去,走到客户那里去,让人们更加深刻体会到保险的真谛。
许多客户不解地问:“小潘,你不要命了?”他只是置之一笑。他想,当风险来临时,当客户最需要援助时,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点!这就是保险工作人员的责任,这就是自己的使命!
在那个最“艰难”的一个月里,潘延亭有过陌拜的销售纪录,一天晚上敲门200余家,仅有17家敢开门。就是在这一个月,潘延亭共完成了国寿“康宁”和“非典”保费13万元,给45个家庭送去了保险保障!
可是,又有谁知道,潘延亭当时的心里也是惶恐的。妻子孟鲲说,他买来各种各样的消毒水、杀菌液,回到家里以后,洗了一遍又一遍,擦了一遍又一遍。可是第二天,又斗志昂扬地奔波于医院、公司、家之间。
就是在那个时期,潘延亭背上了“保险疯子”、“拼命三”的称谓。身边的同事更是称他为“赛跑高手”――一位与风险赛跑的寿险人。
只有妻子孟鲲知道,潘延亭其实是多么忠诚于自己目标的一个人,“目标定在钢板上,荣誉洒在沙滩上,为目标要全力以赴。”好像潘延亭永远有使不完的劲,使他在保险这条路上,越走越远。以至于女儿现在都已经明显遗传了他的性格特征。两岁两个月就被忙碌的父母送到了幼儿园,别的小朋友都在大哭大闹的时候,她挥挥小手,对妈妈说再见;当遭遇着“保险生活化”的爸爸又带着她去动物园或者到广场散步的时候,她知道爸爸其实还在工作,会很乖地在一边和小朋友们玩,嘴上说着大人们要工作了……
有朋友评价说,几乎每次见到潘延亭时,都是一身专业的行头,一个黑色皮包。身上永远带着浓浓的保险气息。而自始至终,潘延亭的黑包里,永远都是60斤左右的重量,里面装满了各种各样的资料。潘延亭知道,不管什么时候,他永远代表的是中国人寿的“相知多年、值得托付”的专业和真诚。而在他的内心,相知多年的妻子对自己事业的无私扶持以及默默跟随,是自己心底永远的幸福。而在妻子孟鲲看来,跟随自己心爱和牵挂的人,每一刻都是幸福的。
今天,潘延亭又给自己订立了更高的目标,要和全国保险第一人、中国人寿的寿险皇后刘朝霞一决高下。他们说,中国人寿给了他们无限的发展空间,还有太多的客户需要保险的保障,爱去者爱返,福来者福往,既然选择了保险事业,选择了中国人寿,他们就会义无反顾的坚持到底!
祝福他们。
潘延亭简历
职级:区经理、潘延亭理财服务中心总监
1996年加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寿险年资10年
美国百万圆桌超级MDRT顶尖会员
世界华人保险大会金龙奖得主
全国第三届“保险之星”获得者
中国人寿全国一级忠诚金奖获得者
齐鲁寿险龙奖俱乐部会长
连续五年被评为“济南市优秀保险人”
2001―2006 连续六年被评为中国人寿“五星级业务能手”
2003―2005 连续三年蝉联山东省及济南市个险总保费第一名,济南市个险总保费纪录保持者
荣获“国寿系统诚信服务明星”称号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一条、工程说明
1.1 招标单位: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 工程名称:**一期工程
1.3 开发单位: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 设计单位:北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5 监理单位:北京***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第一标段)
北京***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第二标段)
1.6 总承包单位:北京***世纪建筑有限公司 (第一标段)
中关村建设集团 (第二标段)
1.7 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
1.8 结构形式:框、剪
1.9 招标材料:SBS防水材料
第二条、 招标内容
投标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下列文件,并在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公章。
2.1 开标一览表
2.2 投标分项报价单
2.3 货物清单:注明货物主要部件品牌、产地、型号
2.4 承诺书:包含产品质量、技术和售后服务承诺、能否提供履约保函的承诺书
2.5 经销商经销证明、商授权证明
2.6 投标单位资审表
2.7 招标货物各型号检测报告(具有国家指定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并在有效期内)
2.8 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功能要求偏离表
2.9 近二年工程业绩表:投标品牌产品业绩、投标单位投标品牌产品业绩
2.10 投标单位资信
① 公司简介
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④ 企业资质复印件
⑤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⑥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质量担保书复印件
⑦ ISO9002体系认证及环保认证复印件
⑧ 生产设备状况:注明设备产地、数量、已使用年限等
⑨ 法人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⑩ 资信等级证书
第三条、 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
投标单位应该对本工程及招标文件进行充分细致的理解。对招标文件中所述内容有不清之处或者认为应提供条件而招标文件中未反映到的货物有关技术性能,应在投标书中提出建议,供招标单位改进或研究参考。若发现问题,请在接到招标文件后三日内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咨询。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有权对招标文件补充和修改,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投标单位,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投标总则
4.1 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具备企业信誉好、资金充足、合同履约率高等基本特点。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应为同类产品的先进产品,交付的货物必须注明生产厂地、出厂时间、技术参数、设备标准等级等。
4.2 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指定的设计院无偿提供设计所需要的一切资料。
4.3 投标单位明确以下各项内容
① 付款方式:由招标单位根据不同项目拟订适用的付款方式。
② 材料供货及进场日期: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③ 保修期:自北京**一期工程第一、二标段竣工之日起计 5 年。
④ 运输方式:由投标单位负责,并办理货物运输保险;货到交付地点后负责卸货。
⑤ 交货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一期工程工地现场
⑥ 合同签约方式:由**一期工程第一、二标段的两个总承包单位中的其中一家或两家分别与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已写明的合同条款及中标单价等相关内容签定供货合同。
4.4 投标文件
①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全部投标文件均应保证其准确、完整、负责、严密性。所有不完整的或文件不全的投标书将被作为废标。
② 全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前送至招标单位,过期视作放弃投标。
③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正式签署,任何更改应由其签署。全部投标文件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④ 全部招标文件必须以密封信封形式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信封的封面上写明:
招标单位名称:
招标单位地址: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货物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地址:
4.5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允许投标单位对自己的投标文件作一般性的说明或澄清。有关
澄清的要求与答复,投标单位应以书面的方式进行,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的价格或实质性的内容。
4.6 投标文件法定文字为中文;投标货币以人民币计算;度量衡单位使用公制单位。
4 .7 投标人必须知道,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书将不被考虑;
4.7.1 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未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或签字)的;
4.7.2 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
4.7.3 投标书逾期送达;
4.7.4 在未经授权之前,擅自涂改招标文件原文;
4.7.5 未按本须知提供所须提供的文件及资料;
4.7.6 投标人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
4.7.7 未按规定持原件或证件不全的。
4 .8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4.8.1 自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120天;
4.8.2 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延长其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此类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延期要求而不失去他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如有)。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必须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有效期。
4 .9 投标文件的变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任何合同条款的任何变动及条款偏离都不能被招标人接受。
4 .10 开标
4.10.1 本招标项目将于2003年 月 日上午9时30分在以下地点开标:
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4.10.2 在有投标人委派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将于前款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工作证)并签名报到已证明其出席。每位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人员最多不超过2名。
4.10.3 除了对按照本须知的有关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之外,招标人将检查投标文件,以便确定它们的密封、标志、备制是否符合本须知的规定以及投标文件的组成是否完整,是否正确地签署了文件,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
4.10.4 招标人将准备开标记录。
第五条、 评标
招标单位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格验证、产品质量、报价、售后服务内容、供货周期、
付款方式等内容,选定中标单位。
第六条、 中标
招标单位根据最后的评标结果,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单位对未中标单位不须作任何解释,投标书不再退还。
第七条、 签订合同
7.1 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相关的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7.2 中标合同不得转让,否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
7.3 中标单位的货物签约单价不得高于投标单价。
7.4 合同签约方式:建设单位拥有全权决定以下任一签约方式并无须对投标单位作出任何解释。
7.4.1 由**一期工程第一、二标段的两个总承包单位中的其中一家与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已写明的合同条款及中标单价等相关内容签定供货合同。
7.4.2 由**一期工程第一、二标段的两个总承包单位分别与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已写明的合同条款及中标单价等相关内容签定供货合同。
第二部分 招标货物技术要求(由工程部编写)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材料及设备采购买卖合同(范本)
项目名称:北京**一期工程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标 的 物:
签约时间:
卖 方: 买 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 委托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邮政编码: 邮 政 编 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共同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货物和价格
1.1 材料或设备明细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 品牌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
1.2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RMB :(小写)
1 .3 本合同所确定的材料单价将维持不变(第7.1条规定应扣减的费用除外),并不会因人工、物价、原材料的任何涨落或汇率的任何变动而作任何调整。
1 .4 上述材料单价应是指标的物产品运至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的价格,即已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出厂价、装车费、外埠及市内运费、仓储费、保险费、卸货费(货物运抵工地现场的卸货费由买方承担)、增值税、关税、进出口以及清关、商检及政府规定向卖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
第二条 技术要求和技术资料
2.1 技术要求:
序号 名 称 单位 数 量 技术参数 原产地 制造、验收标准
2.2 技术资料: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3 天内将 SBS防水材料 的技术资料一套提交买方,并在发货时另外随货物发运一套。
2 .3 上表中未提及的货物的其他性能不得低于国家相关部门最新颁发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第三条 专利权
3 .1 卖方须保证买方在中国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3 .2 此条款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合同终止及撤消的影响。
第四条 包装要求
4 .1 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取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海运或空运和内陆运输,并具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失和丢失的责任或费用。
4 .2 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各两套,一套在包装箱里,另一套放至包装箱外。
第五条 转让
卖方未经买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
第六条 样本
6 .1 在买卖双方订立合同之前,卖方应分别提供相同样本供买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查,在获得各方接受以后,则样本将作为今后验收货物的标准。
6 .2 买方对任何样本的认可,并不会解除或减轻卖方按本合同履约之任何责任。
第七条 代替品
7 .1 若生产货物原来规定使用的物料或技术因来源短缺或时间紧迫或有更好的选择,则卖方提交使用代替的物料或技术的建议给买方考虑,买方有绝对权利批准或不批准。在获得批准之前,代替的建议不能实行。批准后的建议方案如果使费用增加,则增加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批准后的建议方案降低了造价,则买方有权将因此而减少的费用从合同总金额中予以扣除。
7 .2 买方的任何批准或不批准皆不会减轻卖方按合同文件所承担的责任。但批准应已书面形式发出,否则将视为无效。
第八条 品质保证
8 .1 卖方在提议使用某一类型的物料时,不论该类型是在合同文件中说明的或是卖方提议使用的,将被视为保证该材料在所有正常使用环境下皆是满意的。
8 .2 卖方应保证其所供应的物料是用优质材料和先进工艺制成、全新、未曾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对质量、规格和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第九条 运输方式和费用
货物运输和相关费用由卖方负责,运输方式的选择必须满足国家相关部门针对货物运输的规范要求。卖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保险费用由卖方负责。所有货物运输、保险及相关费用应被视为已包括在合同单价或总价内。
第十条 交付方式、时间、地点
10.1 交付方式:由卖方将货物直接送抵买方指定地点,负责卸货并码放整齐,货物交与买方指定人。收货后买方和卖方指定人分别在收货单上签字,卖方凭收货单与买方结算。
10.2 交付时间: 年 月 日前。
10.3 交付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 北京**一期工程工地现场。
10 .4 买方可根据合同的执行进度提前或拖后交付日期,但本合同单价维持不变,卖方不得因此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1.1 货物运至工地现场,买卖双方在检验所到货物与合同相符,且无损坏并为全新未使用的货物,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及基础底板防水工程施工安装完毕及验收合格后 10 日内,买方支付卖方暂定合同总金额的 40 %,计人民币(大写): ,RMB: .
11.2 全部货物运抵工地现场及安装或施工完毕及验收合格且买卖双方完成结算后在第11.6条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买方向卖方支付结算总金额扣除第11.1及11.3条付款的剩余合同款,计人民币(大写): ,RMB: .
11.3 结算合同总货款的 3 %,计人民币(大写): ,RMB: 作为质保金。保修期内若无卖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保修期满后15日内无息返还。
11.4 卖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后 10 日内向买方提供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样式见附录。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卖方向买方提供履约保函
11. 6 卖方应当了解,买方与建设单位签定的总承包施工合同规定工程款付款期限从审批到实际支付的周期约为2个月。因此本采购合同约定第11.2条的付款期限会受到总承包工程有关工程款支付的上述期限的限制。即第11.2条的最迟付款日期从应付日期起计不超过2个月。卖方不会因此提出的任何有关银行利息或其他相关内容的经济索赔。
第十二条 人力及技术支持
12 .1 在安装或施工期间,卖方须安排能够胜任的及有足够经验的技术人员在工地现场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操作指导,并有责任对施工中出现的不正确使用或操作给予及时纠正,同时立即将该情况通知工程监理和业主。
12 .2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不遵守法纪或工地规章或不称职的人员。
12 .3 任何人员调离后,必须由买方认可的称职人员接替。
第十三条 保险及担保
13 .1 卖方须对合同执行期间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或合同执行引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负有费用、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须保证买方免负该等责任。只有有关伤亡及损坏是买方或其应负责的人引致的情况除外。
13 .2 卖方须负责购买以保障其供应的物料在运输途中直至运抵工地和仓储的一切意外。
13 .3 卖方须对其雇员的意外或伤亡负责。
第十四条 财产的担保
卖方须按照总包或施工单位的安排将货物卸至工地指定地面,进入工地现场后应保护所有公共财产、道路、公共设施、邻近财产和现存管线,并承担修复因卖方责任造成损毁所需之一切费用。
第十五条 货物、物料的看管
在买方验收合格之前,卖方须保管好已运抵工地的货物、物料,使其免遭损坏或失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六条 货物结算
16 .1 本合同所列出的供货数量均为暂定数量;
16 .2 材料或设备的结算数量将由买卖双方根据材料检测合格报告及施工验收合格报告等相关文件另行结算。
16 .3 对于检测不合格的材料将不会被列入结算数量中。
第十七条 质量保证
17.1 质量保证: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对正常使用情况下自然损坏免费更换或修复。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若出现上述情况,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材料(交通费、食宿费由卖方自理)。并安排每年不少于3次的例行检查保养。对造成的一切损失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17.2 质量保证期:自北京**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5 年。
17.3 售后服务保证书。如有必要,双方在最终验收的同时签订售后保修、保养和售后服务合同。
第十八条 货物所有和风险权转移
18.1 货物所有权转移:货物所有权自交付货物并验收合格起转归买方所有。
18.2 货物风险转移: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货物并验收合格起转移于买方。卖方负责安装的货物,卖方负责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前的毁损、灭失风险,以及保管和保管费用。
18.3 卖方负责安装的货物,由卖方负责货物自最终验收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前的正常维护保养。买方负责货物的保管工作。
第十九条 验收
19.1 检验:卖方应具有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程序。在发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进行检验,出具货物的质量合格证书。买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
19.2 验收:
19.2.1货到现场后,依据买方制定的验收时间,卖方和买方相关人员共同开箱清点、验收,如发生与合同规定不符,卖方应于5日内无条件更换、补齐货物,由此延误的工期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19.2.2卖方在货物运到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后 日内向买方提品原产地证明书、品质保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证明(进口货物)。
19.2.3最终的验收以货物施工、检验完毕,并得到权威机构颁发的验收合格证为准。
第二十条 索赔
20 .1 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负有责任,若买方已于规定的检验、安装、测试和验收试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卖方应按买方选择的下述任何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20.1.1 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买方,卖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0.1.2 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20.1.3 更换有缺陷的材料,或受损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20 .2 卖方应该了解买方已就本招标工程与建设单位签定了总承包施工合同,本招标项目仅为上述总承包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内的一部分,卖方应对买方承担任何买方自己按照总承包合同需向建设单位承担的有关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等方面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卖方还应在上述义务和责任涉及到的范围内保障和保证买方免于遭受任何与本采购合同的履行有关的或因其引起的一切索赔、诉讼、违约金、损失赔偿或其他任何费用的开支。
20 .3 卖方应保障和保证买方免于承担由卖方或供应商、其人、工人和其雇佣的其他人员的任何疏忽造成的损失。保障和保证买方免于遭受与上述事宜有关的一切损失、索赔或诉讼。
20 .4 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能予以答复,买方有权扣留全部未付款项,并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讼。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21 .1 买卖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其含义以国家相关部分的解释为准(本条21.4款所述除外)。
21 .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21.3 在上述情况下,卖方仍然负有一切可能从速交货的责任。若事故持续10周以上,买方有权撤消本合同。
21.4 为避免混淆特此澄清,本合同规定一切因非典型肺炎等特殊传染病造成的突发性社会事件不属于不可抗力,卖方不得以此为借口拒绝或部分拒绝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第二十二条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卖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或买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的,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每天 5 ‰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逾期货款的5%.卖方迟交货物不能超出7天,若超过7天,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同时买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但是,卖方应有责任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第二十三条 破产终止合同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以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为条件。
第二十四条 合同生效
24.1 本合同经双方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至全部义务结束时为止。
24.2 如合同一方提出变更,应在交货前 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外一方,经双方认可后,做合同补充协议,本合同中相应条款同时废止。合同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25.1 如因卖方原因导致货物缺损或未能及时供货,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卖方提出索赔。
25.2 买卖双方对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讼。
第二十六条 其他
26.1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五份,买卖双方及建设单位与两个标段的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合同条款附件
投标分项报价表的说明
1、 此表由投标单位提供。
2、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分项报价表中必须详细列明投标货物中包括的全部价格内容。包括单价、总价、优惠价,运输/保险/卸货、关税/增值税,进出口报关以及清关、商检、安装的全部费用。货物以到工地并卸至指定地面的人民币报价为准。但货物运抵工地现场后的场内卸货费由买方承担。
4、 投标单位若投标货物是由几种产品组成的配套产品,必须在投标分项报价中详细列 明每一项配套产品的分项价格。
5、 标的货物涉及招标方需要了解的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涉及的生产制造分项报价,投标方必须在分项报价中详细列出。
6、 提供货物的同时必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技术参数、安装结点详细图纸、操作要领和使用维护说明书等。
7、 分项报价表中必须包括项目名称、制表人、审核人、日期等必须的因素。
8、 投标人必须保证分项报价表中投标货物的单价在整个供货周期中保持不变。
9、 投标人必须保证此投标单价为针对此招标最优惠价格。
第四部分 投标书
北京**一期工程投标申请书
投标人名称:
投标日期:
注:投标人必须在此填写政府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编号和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