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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督查室:
收到市委常委会决定事项通知(第八届﹝2021﹞9号)后,市经信局对我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战役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改搬转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2018—2020年三年年度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2018年任务清单企业1家,江汉油田伟明化工潜江有限公司(转产);2019年任务清单企业2家,潜江海为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关闭)、潜江正和化学有限公司(关闭);2020年任务清单企业7家,潜江远达化工有限公司(改造),潜桥化工有限公司(改造)、湖北富来地金润肥业有限公司(改造)、潜江市皓瑞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改造)、潜江新亿宏有机化工有限公司(改造)、潜江市富阳化工有限公司(改造)、潜江市广兴气体有限公司(关闭),均已按照省关改搬转办公室下达的任务清单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18-2020年三年年度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截止目前,超额完成2021-2025年任务清单企业3家,湖北沃夫特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改造)、邱氏(湖北)涂料有限公司(关闭)、湖北飞菱光纤材料有限公司(改造)的关改搬转任务。2021—2025年任务清单企业还余7家未完成,潜江方圆钛白有限公司(改造)、武汉泾河化工(潜江)有限公司(改造)、潜江市海滨化工有限公司(改造)、武汉市中润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改造)、潜江市华斯瓦德聚氨酯有限公司(改造)、潜江市天祥化工有限公司(改造)、湖北中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搬迁)。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全力抓好日常工作督办协调。根据全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方案,全力抓好相关工作日常督办协调,对工作进度滞后的相关单位予以督办、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有效落实。
二是全力抓好专项资金规范使用。根据省、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我市出台的《潜江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全力抓好关改搬转企业验收及资金拨付工作,严格审核、规范手续,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目前正在完善2020年验收的5家企业的资金拨付手续。
三是全力抓好工作台账管理。严格对照“精准交办、细化责任、属地负责、限期交账”要求,建立本地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和危化品搬迁改造工作台账,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及时掌握并建立每家企业任务推进进度、建设内容和验收销号情况台账。建立月报制度,每月2日前,要求各相关区、镇、街道办事处将推进进度台账报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战役指挥部办公室。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及工作程序要求,对完成任务清单的企业,完成一家验收一家,销号一家,并将销号资料及时送至省专项战役指挥部办公室。
四是积极主动做好我市“关改搬转”办公室与省“关改搬转”办公室汇报工作,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继而确保了我市各项“关改搬转”任务的按时、按质完成。
五是积极做好我市迎接国家、省“关改搬转”任务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完善各种迎检资料,进一步督办相关任务落实,确保顺利完成国家和省里的检查验收工作。
六是扎实开展“回头看”调研督查工作,由市经信局牵头,会同环保、安监部门,深入工业园区,对已完成关改搬转任务的化工企业扎实开展“回头看”调研督查。实地走访与巡查企业生产现场,听取企业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确保已完成任务企业无假整改、假落实情况,不存在反弹现象。
三、“关改搬转”资金拨付情况
2018-2020年间,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每年支持我市231万元,目前省里已拨付2018年、2019年、2020年三年共计693万专项补助资金至我市,按照《潜江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我们现已拨付相关企业2018—2020年“关改搬转”专项资金243.34万元,还有449.66万元的专项资金拨付正在按照程序申报中。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快推进专项资金拨付工作。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紧盯我市“关改搬转”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督办,争取提前完成2021—2025年我市“关改搬转”目标任务。
集团公司总部机关:
*月*日,集团公司召开2020年工作会议,总结回顾集团公司10年来工作成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任务。会议召开后,**单位高度重视,迅速反应,第一时间结合实际,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持续做好本公司**各项保障业务,以实际行动积极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现将具体工作落实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确保会议精神扎实落地。单位迅速组织学习贯彻此次会议精神,公司主管领导会后立即部署了工作要求:要求围绕会议精神做好宣贯工作,并针对推进信息化工程、提升管理能力、加大资源建设等具体工作作出明确部署。***单位通过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形式,就贯彻落实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详细安排,明确了近期重点工作,并计划召开全公司工作推进会,传达集团公司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近10年工作情况,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工作重点,表彰系统先进集体和先建个人,推进公司各项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层层学习,深入宣贯,全面凝聚推进企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单位党委领导班子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方式针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各科室、各支部通过集中学习形式深入领会会议精神。为确保会议精神落地,营造浓厚宣贯氛围,本单位还通过问卷答题等形式强化学习宣贯效果,并将会议精神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转发;编制集团公司工作会议精神宣传提纲,多渠道多途径进行宣传宣讲,科级以上人员深入基层单位进行会议精神宣讲累计25次,利用各类培训宣讲7次,通过学习宣讲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级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凝聚起推进企业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思想合力。
三、突出重点,精准落实,全面推进**重点工作工作扎实落地。一是做好顶层设计。**结合实际,围绕提升信息化能力、推进智能化建设等工作,精心编制工作“十四五”规划。二是完善管理机制。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学习宣贯工作,组织人员学习探讨《管理制度》2020版。开展《工作管理办法》《管理规定》等各项业务专题培训,推进业务规范化管理的落实。三是做好基础工作。会后,组织并配合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重新梳理各类工作流程和职责范围,健全并落实责任机制,加强考核评价力度。扎实开展资料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规范化标准系统培训工作,累计组织开展培训班15期,培训560人次,全面提升资料管理水平。四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开展数据清理工作,提供信息支撑。稳步推进自建系统上线应用,通过与自建的数据正常化系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等自动对接,实现智能化制度化。五是扎实做好服务。围绕“三个服务”理念,做好服务利用。提升服务质量,加大人员管理,树立良好窗口形象。六是强化安全管理。结合实际,积极应对台风过境,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消防专题培训1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1次,全面提升人员应急处置能力。落实护网行动,开展迎接中秋国庆前安全集中大检查活动和保密自查,排查隐患,确保安全。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做好本公司业务工作的总要性和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工作使命感责任感,从实际出发,积极寻求做实做优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加快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步伐,全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环节
内 容
时间
主责人
备注
会前准备
(一)
会议通知
传达集团公司
文件精神
学习传达集团公司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指挥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
2019年
11月初
明确主题
下发指挥部会议通知,明确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
(二)
征求意见
征求对指挥部专题生活会意见
征求领导班子成员意见
2019年11月14日—2019年
11月20日
梳理汇总意见,经指挥部领导审核后,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党委
征求对指挥部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意见
下发征求意见通知
2019年7月16日—2019年8月中旬
通过网络、即时通等广泛征求意见
原汁原味汇总并反馈意见建议
归纳梳理,撰写《征求意见情况报告》
(三)
组织学习
购买学习书籍
结合主题教育要求,购买相关学习书籍,分发班子成员
2019年
个人自学
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主题教育及上级文件精神,开展个人自学,并思考对照检查材料
2019年9月-2019年11月
集中学习
按照主题教育安排部署,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环节
内 容
时间
会前准备
(四)
谈心谈话
主要领导带头谈
主要领导找班子成员谈心
2019年11月中旬
班子成员相互谈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深入谈心
与分管部门、所在支部党员代表谈
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和所在支部党员代表谈心谈话
(五)
检视问题
撰写材料
根据集团公司党委要求,结合职工群众意见建议,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准确查找问题,明确整改要求
2019年
11月14日-22日
根据集团公司党委要求,结合学习、谈心活动和职工群众意见建议,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准确查找问题,明确整改要求
撰写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撰写会前筹备情况报告
撰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撰写组织学习情况报告
审阅检查
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进行审阅把关
2019年
11月22日前
领导班子及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报送巡回指导组审阅把关
2019年
11月24日前
(六)
会议资料
会务手册
通知
2019年
11月20日前
通报材料收集
会议准备情况报告
2019年
11月22日
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环节
内 容
时间
会前准备
(六)
会议资料
报告材料收集
征求意见情况报告
2019年
11月22日
组织学习情况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
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2019年
11月22日
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
(七)会议请示
上报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请示和相关材料
2019年
11月中旬
与集团公司巡回指导组沟通汇报,确定会议时间,确定指导领导行程
(八)召开筹委会
组织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研讨部署相关筹备工作
2019年
11月中旬
会议召开
(九)汇报情况
汇报会议准备、整改落实、征求意见、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2019年
11月25日
汇报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班子成员逐一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会后工作
(十一)上报和通报
上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以及领导班子、主要领导检视剖析材料
第二条督查工作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领导行为、推动决策落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手段。认真开展督查工作,对促进我局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提高科学决策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改进机关作风、领导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上级领导机关和地区局党组做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领导决定事项的正确实施,推动税收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督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地区地税系统税收中心工作和各阶段的主要任务,把狠抓落实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实现既定的工作目标提供有效服务和有力保障。
第四条督查工作应坚持的原则:
(一)依法督查原则。督查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进行,坚持令行禁止。
(二)围绕中心原则。开展督查必须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进行,自觉服从服务于这个大局。
(三)实事求是原则。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决策落实情况,讲真话、报实情。
(四)突出重点原则。要着力在推进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领导交(批)办事项的落实上下功夫,善于反映工作落实中需要解决的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
(五)注重实效原则。要讲效率、求质量、重效果,以督查促落实,以落实促效率,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第五条地税局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职能部门,其督查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督查工作制度,确定督查工作任务及内容,制定督查工作要点,报告督查情况。
(二)提出或根据局领导指示确定督查事项,做好督查审批立项,办理督查通知事项。
(三)检查各科室具体落实机关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等交办事项的情况。
(四)开展督查调研,及时提供决策实施中的信息反馈,并把调查情况加以分析汇总,为进一步推动机关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五)负责上报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情况,并负责组织办理上级局及本局领导交办的查办事项。
(六)为上级局及本局领导开展督查调研做好服务。
第六条督查工作范围
(一)上级党委、政府和地区地税局做出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以及上级文件和上级会议决定中需要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
(二)上级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重要专题会议做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决定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局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年度重要工作目标和阶段性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六)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七)重要案件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情况。
(八)新闻媒体以及内部媒体反映税收有关问题的办理情况。
(九)上级单位及同级有关部门来电、来函征求意见、会签文件的办理情况。
(十)地区局布置的工作任务列入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
第七条督查工作程序。凡列为督查的事项,一般应按督查立项、分办、承办、督办、审核、反馈、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工作。
(一)立项。督查部门根据督查工作范围,对明确需要督办的事项,按照立项要求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填写“督办通知单”报办公室领导审定立项。没有明确需要督办的事项,需填写“督办立项审批单”,由办公室领导提出建议报局领导审定立项。
(二)分办。经审定立项的事项,督查部门应及时将“督办通知单”转交有关承办单位办理。需要多部门共同完成的督办事项,应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三)承办。承办部门收到“督办通知单”后,应按督办要求尽快落实。承办部门如认为督办事项不属于本单位或本部门职责范围,应立即退回督查部门并说明理由,不得自行转送其他部门办理。
(四)督办。督办事项下达后,督查人员应采取督查调研、明查暗访、组织协调、跟踪检查、实地督查、电话、发函等多种形式进行督查。做到重要事项,重点督办;紧急事项,跟踪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
(五)审核。督查部门对承办部门报来的办理结果要认真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承办部门应补办或重新办理。
(六)反馈。督查事项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经审核、符合办理要求的,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以书面形式反馈办理结果。反馈落实情况时,要讲真话,报实情,为领导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情况和建议。
(七)通报。督查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通报,每年进行一次总结。
(八)归档。对经审理符合办理要求的督办事项予以核销归档。
第八条对全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全局工作会议或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做出的需知照并执行的重大决策、部署,包括上级机关重大决策、重要会议、文件和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涉及全局的综合性问题、事关重大的关键性问题的督查工作程序。
(一)立项。先由督查办提出督查建议并填制“督查立项审批及办结备案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办公室以文件形式向全局各部门发出“督查通知”。
(二)督办。承办部门按照要求办理后,以规范格式的书面材料报告所督查工作的落实情况(未按时办理的由督查办发出催办通知)。
(三)反馈。督查办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做出阶段性评估,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及时向局领导和全局各部门反馈。同时,督查办还应填写“督查立项审批及办结备案表”存档。
第九条全局各类会议(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重要专题会议)决定的办理指向较单一的工作决定、决议或其他工作事项,上级领导和本级领导批办的重要事项以及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的督查程序。
(一)立项。经由督查办转达、由其他科室办理的,由督查办提出督查建议并填制“督查立项审批及办结备案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填制“督查通知”,连同“立项审批单”一起交承办单位办理。
(二)督办。承办单位办结本局会议决定办理或本局领导批办的事项,拟写办结报告并经督查办审查合格后,向做出会议决定的会议决策机构(或主要领导)、批办任务的领导呈报办结报告外,还应在“立项审批及办结备案表”的“反馈信息”栏内填写办理情况,返回到督查办存档。(承办单位未按时办理的由督查办发出“督查事项催办通知”)
(三)反馈。上级领导批办或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由各科室承办的,承办科室办理后拟写办理情况报告(正式公文),经督查办审查、局领导审定后方可报告上级机关或上级领导,同时承办科室要将填写好“反馈信息”的“督查立项审批及办结备案表”返回到督查办存档。
(四)经由县局转发各部门办理的上级机关交办或上级领导批办的事项,按照业务归口管理原则,由督查办向归口管理科室发出“督查通知”,归口管理科室办结后,草拟督查报告,经督查办审核,报局领导审核,按照发文程序以正式公文向地区局报告,同时归口管理科室还应将填写好“反馈信息”的“督查立项审批及办结备案表”返回督查办存档。
第十条办公室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督查程序:
(一)登记、送审。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后,由办公室按其内容进行分类登记,并送交有关局领导审批立项。
(二)交办。办公室根据局领导批示,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送交承办单位,提出办理要求,并严格履行签收手续。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范围的建议、提案,由主办部门签收承办,协办部门提供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三)催办。各承办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应当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办公室据此进行催办。不能如期办结的,要在规定期限内向办公室说明情况。对超过办结时限的,办公室向承办单位发出《督查事项催办通知》。对经催办仍不报办理结果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办复审核。办理建议、提案的复函由办公室负责审核。承办部门的复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是提出的解决办法和答复意见,要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符合实际情况;二是根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所提问题逐条回答,切忌空话、套话、大话;三是答复的口气要诚恳、谦逊,文字通畅、简明;四是根据办复情况做出标记:所提问题已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用“A”标明;正在解决或者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用“B”标明;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的,用“C”标明;留作参考或者不可行的,用“D”标明。不符合以上要求,应当退回重办。复函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领导签发。
(五)反馈、归档。复函签发后,由办公室按统一格式印发,并寄交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抄送人大、政府或政协有关部门。复函原件由办公室统一归档。
第十一条办公室对督查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呈批立项。凡上级交办和本级领导批示的事项,由办公室进行登记编号,并根据领导批办内容,提出拟办意见、承办单位和办结期限,经办公室领导审批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件,交办时应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签收承办,协办单位提供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二)督办落实。立项的督查事项,采取《督查通知》的方式交办。承办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上级或本级领导批示的件,除有明确时限外,一般要求自收到《督查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结;重大疑难事项的办结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0天;对重大紧急案件,应当在受理之日起5日内办结。对确有特殊情况或一些难度较大、难以如期办结的事项,承办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说明情况或报告进展情况,并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延期申请。对超过办结时限的,办公室要向承办部门发出《督查事项催办通知》,对经催办仍不报办理结果的进行通报批评。
(三)报告结果。事项办结后要写出办结报告。几个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由主办部门负责写出办结报告。办结报告必须规范,由办公室负责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重办。办结报告经办公室审核后,属本级领导批办的事项,将结果报原批示领导阅知;属上级部门批办的事项,报局领导审批后上报。
第十二条办公室对公文承办情况的督查程序:
(一)立项。凡上级机关发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本级领导批办的特急件、急件,基层报送的各项请示,应由办公室进行登记编号,并根据领导批示内容,提出办文单位和办理时限,经办公室领导审批立项。凡有办理时限要求的公文全部纳入立项范围。
(二)督办。对立项后的文件,实行文件督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均采取《督查办单》的方式交办。承办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报请主管领导同意后,要及时向督办部门报告办理进展情况和延期情况说明。对无故超过办结期限的,办公室向承办单位发出《督查事项催办通知》,进一步督促落实。
(三)反馈。承办单位应按照《督查办单》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反馈文件办理情况和结果。办公室对督办文件的承办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超过办结期限的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组织检查。对本局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根据立项要求,办公室可组织人力深入各科室,了解掌握真实情况,指导、督促决策的落实。
第十四条催报督查。对批准立项的督查事项,由办公室下发督查通知,提出报送落实情况的要求并负责催报,承办部门按照要求时间及时上报。催报一般采取书面催报(办)形式。
第十五条督查调研。对重大综合性问题的督查,一般采取调查研究的方式进行。调研的重点是工作落实过程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可采取多种形式,力求掌握真实、准确、详尽的第一手资料,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向局领导提供带有建议性的报告。
第十六条检查核实。对于单一问题,可根据局领导批示或文件要求,直接派督查人员去相关单位进行检查核实,对重大的综合性问题,可提出建议,组织多个部门联合检查落实情况。
第十七条对需要由局领导亲自抓的督查事项,办公室要及时向局领导提出督查建议,并协助局领导制订方案,做好准备工作,安排和组织好各项活动,协助领导同志收集整理各类情况。督查结束后,协助局领导搞好综合分析,研究提出进一步抓好决策落实的措施,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责任追究制。局机关要明确督查人员,及时催办、检查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对违反办文时限规定,特别是无故拖延、推诿而贻误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局机关的行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负责日常督查工作。主要领导要加强对督查事项办理的指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督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是公司治理的关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自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权责明确、规范运作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公司章程》等27项有关公司治理、运作、管理的基本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规范有效的运作、监督、管理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职责明确、权限清晰,在具体运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做到了按现代企业制度及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规范运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的持续良好发展。特别是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董事会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切实有效运行
董事会制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人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委会均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切实做到规范、有效运作,依法按规履责行权,在公司发展战略、重大事项决策、风险防控、推进公司调整优化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公司治理能力、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运行机制健全并规范运作
董事会规范运作,履责行权,必须具有切实可行的运作机制作保证。中国电建董事会十分重视运作机制的构建并做到切实有效运行。主要体现在:
抓议案规范化建设。对董事会议案撰写及汇报作出明确规定与要求,如制发了投资类议案拟写模板,对投资类议案的主要内容模块、框架格式等作了明确规范,不断提高议案质量和规范性,保证董事会能够清晰、准确、全面地了解议案内容,提高董事会审议决策效率,保证董事会审议决策的质量。
抓议案审核的规范化流程建设。对经理层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要求采取审核、评估,法律咨询等内控程序,要有可行性、合法性、合理性论证。要求经理层履行完备的内部审核程序,即“二级单位论证主管部门初评投资评审会评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明确意见董事会专委会审议并提出明确意见董事会审议决策。坚持严格审核、层层负责的流程,确保提交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质量。
抓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执行到位。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规定,印发会议通知、议案,保证董事有足够时间审阅议案。在决策权限、表决程序等各环节,按章依规办理。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前对议案作了仔细审阅并认真准备审议发言意见,在会议审议中,每项议案都严格按照“经理层汇报―董事质询―发表审议意见―表决”的流程进行,与会董事对每项议案独立表达意见,按规表决,绝不走过场、走形式。公司法律顾问和上市保荐人列席所有董事会会议,确保董事会依法按规决策。
董事会秘书充分发挥协调沟通作用
在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审阅议案期间,董事会秘书积极主动沟通协调议案拟写部门,为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释疑解惑,提供补充材料,或组织专题汇报,帮助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全面准确了解议案内容,以便在董事会上高效审议,科学决策。
近年来,随着PPP项目不断增多,项目投资额度大、不确定因素多,且地方政府要求签约的时间紧,从而造成了“经理层要抢抓市场机遇与董事会决策程序完备”之间的矛盾。面对这种情况,作为董事会与经理层联系的枢纽,董秘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作用:一方面协调经营主管部门向董事们提前汇报项目情况,说明相关原因;另一方面,在履行公司内部审核程序时,协调经理层相关领导加快审核进度,确保相关议案按期上会,以满足董事会审议时限要求,也满足地方政府对投资项目给定的签约时限要求。注重对重大PPP项目的风险因素把关,要求对重大投资项目议案,必须附有法律意见书,对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所提出的风险关注点,要求在议案中落实风险防控的具体措施。
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依法按规履责行权
公司的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在出席董事会会议前认真阅研议案等资料,在会议期间认真听取经理层汇报议案,与其他董事和经理层人员深入讨论,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明确的意见,依法按规表决。并且,还结合审议议案,从各自专业角度出发,就公司整体战略、业务规划、深化改革等方面提出全局性、系统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在公司治理和公司持续良好发展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起到了参谋和督促作用。
董事会每年还安排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对国内外重大投资项目和子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真实经营管理情况,了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听取经营管理层的意见,提出指导性的建议和督促性的工作要求,并形成考察报告提交董事会和公司经理层,帮助公司不断改进和加强管理工作,促进公司的良好发展。
高度重视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落实
2014年,董事会建立了决议执行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明确规定了董事会决议执行、落实、报告的责任,以及与公司经理层、管理部门、项目执行主体单位间的信息沟通程序,跟踪了解各环节执行董事会决议的动态,并由董事会办公室汇总执行落实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及时了解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提高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效率和针对性,2016年,董事会对原实行的决议执行情况综合报告制度,改进为决议执行情况实行备案制、报告制、重新审议制,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公司经理层在负责执行落实过程中或执行落实结束后,分别对不同执行落实情况,按季度向董事会报送备案、向董事会报告,向董事会提请重新审议。通过这一制度的改进,完善了董事会决议执行落实的责任主体及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机制和流程,优化了决议执行的跟踪方式,便于董事会从更加准确精炼的反馈信息中,了解决议执行情况,使董事会对于决议事项实现了全过程闭环管理和全方位信息掌握。
依法合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意见和建议是指审计机关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中,查出违反财经法律法规以及管理不规范等行为,提出的对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处罚的审计意见和审计整改建议。
第三条区审计部门提出的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由区审计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督办。区财政、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地税、国税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负责协助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
第四条实行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办、组织、监察、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地税、国税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审计整改情况,提出协调解决审计意见建议整改关问题的建议,并对被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第五条区审计局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
第六条区审计局及有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依据下列审计文书,督促和办理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
(一)向区政府提交的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二)在对下级政府财政决算、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及其他各类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中查出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单位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
(三)根据审计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计建议书;
(四)发现案件线索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审计移送处理书;
(五)区审计部门依照审计程序查出问题下达的其他有关审计文书。
第七条区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
第八条区审计部门对审计中发现的应当依法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问题,应当依法作出审计移送处理书,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九条区审计部门对发现的应当依法由有关主管部门纠正和处理的问题,应当依法作出审计建议书。
第十条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审计决定,并将依法应当缴纳的款项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和有关规定缴入关账户。涉及追缴税款、滞纳金或收缴国有资产收益的,除被审计单位已准备缴纳以及区审计部门认为被审计单位能够落实外,区审计部门在对被审计单位发送审计决定书的同时,应当抄送给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地税、国税等部门,建议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地税、国税等部门及时收缴落实,并于60日内将协助办理落实情况书面通知区审计部门。
第十一条被审计单位要在审计决定执行期内书面向区审计部门报告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
第十二条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被审计单位,与同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区审计部门可建议财政部门在预算安排和预算调整时抵缴,或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审计决定事项。
第十三条区审计部门向有关部门发送的审计移送处理书,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之日起60日内,依法予以办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有关部门认为不能受理的,应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审计机关,并退回移送资料。
第十四条有关部门无正当理由对审计移送处理书不予办理的,区审计部门应当提请区政府或建议监察机关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区审计局应当将审计重要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区政府,将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列入政府督查范围,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十六条对审计意见建议整改实行问责制度,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意见建议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整改措施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问责。
第十七条组织部门应将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存入干部管理档案,作为干部提拔、调整、任用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将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存入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廉政档案。
第十八条区审计部门对各部门单位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依法予以公告,充分运用社会力量督促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对近几年来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中提出的亟需进行整改的重大问题,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 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侨务专项工作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对生态旅游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对教育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工作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工业发展专项工作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7、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各副县长分管工作的报告及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8、听取和审议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9、听取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及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将满意度测评结果报告县委,并把垂直管理单位的测评结果报告其上级领导机构。拟安排在20__年1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10、听取和审议被评议单位的整改情况报告,并进行整改满意度测评,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和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__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__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关于20__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__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__年1-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__年1-10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三、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
组织开展《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检查。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1.总则
1.1为验证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的符合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工作。
2.管理职责
2.1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绩效评定工作;
2.2安全生产主管领导负责报告安全标准化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负责绩效评定工作的实施、落实、组织、协调。
2.3安全生产部负责绩效评定计划的拟定、收集并提供绩效评定所需的资料,负责对绩效评定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2.4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绩效评定所需资料。
2.5安全生产部负责实施纠正、预防措施。
3.管理内容
3.1标准化绩效评定频次和周期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相邻两次绩效评定的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
3.2绩效评定输入
各部门按“安全生产绩效评定输入资料及分工表”提供绩效评定资料。
3.3绩效评定准备
3.3.1上述部门应将收集的信息提交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整理后交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审核,作为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在绩效评定会上报告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完成情况及绩效评定计划的依据。
3.3.2在绩效评定会议两周前,安全生产部将绩效评定计划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并发至各相关部门。
3.4绩效评定实施
3.4.1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绩效评定会议。
3.4.2安全生产主管领导汇报公司安全生产现状与标准化的符合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上次评定会议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
3.4.3各相关部门就绩效评定内容进行汇报并提出改进/变更或纠3.4.4施建议交会议讨论。
3.5绩效评定内容
3.5.1组织机构的适合性,包括人员和其他资源配置;
3.5.2公司内各种规章制度的符合性、执行的有效性;
3.5.3需要进行改进/变更的范围;
3.5.4未完成的工作;
3.5.5上次评定结论的处理情况;
3.6绩效评定输出
3.6.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评定会议讨论情况作出结论。就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作出正式评价,分清和落实存在问题的规章制度,确定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
3.6.2安全生产部根据绩效评定会议记录,编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报告》,经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审核,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按文件发放形式发放至各部门。
3.7绩效评定结果跟踪、验证
3.7.1安全生产部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上的要求,负责实施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
3.7.2安全生产部负责对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跟踪、检查、验证、记录,并负责向安全生产主管领导报告。
3.7.3所有与绩效评定有关的记录由安全生产部整理、归档保存。
3.8绩效评定结果考核
3.8.1对取得成绩的部门或个人及未按要求完成标准化工作的责任部门或个人,严格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3.8.2对未按纠正/预防措施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任部门或个人加重处罚。
3.9相关记录
3.9.1《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
3.9.2《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3.9.3《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3.9.4《安全生产要素变更通知》
3.9.5《会议签到表》
4.附则
4.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4.2本制度至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绩效评定输入资料及分工表
序号
部门
提供评审内容
备注
1
安全生产部
目标管理情况;事故指标完成情况;危险点管理情况;反“三违”情况;法律、法规收集情况;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与法规的符合性、与公司实际情况的适宜性;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2
安全生产部
消防工作总结、消防器材使用情况、应急培训、应急演练情况、应急知识掌握情况、重点场所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
3
安全生产部
危房、耐火等级不足的厂房库房;防汛工作情况
4
安全生产部
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相关方管理情况。
5
设备管理部
特种设备及其附件管理情况、年检情况;新设备执行“三同时”情况;防雷、电网接地检测维护情况;移动电气管理情况;其他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情况。
6
人力资源部
重点人员人岗匹配情况;重点岗位遵章守纪情况;新职工人数、转岗人员数、休假6个月以上人员情况、加班加点情况;
7
人力资源部
各类人员培训教育情况;取证情况
8
……
工艺变更执行“三同时”情况;工艺符合安全规定情况;
9
人力资源部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执行“三同时”情况、“四新”教育培训情况
10
安全生产部
安全生产文件落实情况;安全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11
安全生产部
气瓶安全状况;化学危险品采购是否规范;存量控制情况;运输过程是否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库房安全管理状况;劳动防护用品采购是否规范;危险物品处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2
安全生产部
车况、安全行车情况。
13
安全生产部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完成情况。追加计划的实施情况
14
财务部
安全投入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保障情况。
15
安全生产部
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班组学习培训情况;部门安全检查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16
安全生产部
“五同时”执行情况
17
设备管理部
安全设施仪器仪表的检测情况。
18
班组管理部门
班组安全达标工作情况。
19
一.严格要求,搞好自查
我会把做好“回头看”和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提出明确要求
全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动员大会召开后,我会及时进行了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并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党组书记、会长赵献顺要求单位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做好“回头看”和整改落实工作对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促进我县民营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意义,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通过深入扎实的整改落实工作,把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积累的学习成果、调研成果、解放思想讨论的成果、分析检查的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制度建设成果和群众能得到的实惠。
(二)认真开展自查
单位按照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回头看”和整改落实工作的要求,对照会整改落实方案,逐项自查整改落实内容、时限、目标、措施是否得到落实。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认真听取群众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评价。依据整改落实方案,逐项对照、逐条分析、深入查摆,对整改落实工作分类排队,落实挂销号制度,确保整改落实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
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单位“回头看”和整改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采取听、看、查、考等方式,督促各单位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抓好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在单位责任人自查、发动群众排查的基础上,会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了解掌握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并提出明确要求。
二、整改落实基本情况
围绕支持经济发展、服务民生,我会狠抓整改落实,加强民营经济管理,努力推动全县民营企业科学发展。
(一)继续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针对全县民营经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5个方面整改问题,我会对照整改落实方案,认真整改落实,一些整改任务已经完成,一些整改任务正在稳步推进,还有一些整改任务正在按计划开展。
(二)加大完善体制机制力度
对机关各项管理制度逐一进行讨论研究,该废止的及时废止,需要完善的及时修订完善,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创新和完善了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会议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
(三)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我会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从组织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评议到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广泛吸收群众参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整改落实工作中,坚持把人民群众得实惠作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是否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细化整改项目,逐项落实责任,使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把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服务热点问题作为头等大事来抓,逐项落实向群众承诺的好事实事。机关内部形成了干事创业、锐意进取的良好风气,党员干部精神面貌呈现出新的变化,进一步牢固树立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
三、存在不足及努力方向
我会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预期效果,但与县委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对完成整改落实任务遇到的困难估计不足;整改落实情况和成效还不完善;一些矛盾和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把整改落实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有关工作亲自抓,加大整改落实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按照任务分工,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通力合作、协调一致的工作格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集中力量解决影响和制约全县民营企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办好群众普遍期待的实事好事,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对于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加强沟通协调,逐步加以解决。建立“挂号”整改、“销号”落实制度,列出问题清单,逐问题“挂号”整改,逐条目“销号”落实。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定期向党组报告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建立公示监督制度,通过会网站、办公网,面向干部群众、面向服务对象、面向社会,公示解决问题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继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回头看”
以“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为载体,对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继续进行“回头看”:回头看学习,继续深化认识;回头看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回头看成果,狠抓整改落实,加快整改进度,将“回头看”与完善体制机制结合起来;回头看作风,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四查四看”,即查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看是否存在信念淡化、不思进取的问题;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办事不踏实、不严谨的问题;查法制观念,看是否存在执法不严、不文明、不作为的问题;查工作纪律,看是否存在党纪政纪观念松懈、自由散漫的问题。通过“四查四看”,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勤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同时,通过开展“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努力把全会党员干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定信仰者、忠诚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