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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首先要感谢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信任,给我一个展示的机会。龙年初春,生机盎然,在加强法治质监建设,营造法治文化的浓厚氛围中,我能够站在大家面前发表演讲,抒发自己的心声,和大家一起分享、互相交流、共同勉励,心情十分激动,感到无比的幸福。今天,我作“提升规范化水平,推进法治质监建设”的演讲。
“提升规范化水平,推进法治质监建设”,我们要深化执法理念,围绕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职权法定,法无规定即禁止”的执法理念。建立“有为必有据、有为必有序、有为必有责、有为必有果”的工作原则,做到“坚持执法为民,服务经济发展”,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促进质监工作的全面、深入发展。我们要坚持不懈地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完善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机制,使严格、公正、文明、理性、规范的执法理念深入每个质监人员的人心,化为自觉行动,切实做到执法规范化。要积极构建教育培训工作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法教育培训工作,使一线质监执法人员尽快达到岗位业务基本标准、岗位技能基本标准和岗位法律知识基本标准,切实提高依法履职的素质和能力。
“提升规范化水平,推进法治质监建设”,我们要认真学习质监方面的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规范执法行为。要深入开展“四查”活动。一查决策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民主性,确保决策行为科学合理、规范合法。二查行政执法、行政审批、依法监管和检验检测行为,做到自由裁量规范、行政行为规范、应急处置行为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和检验检测行为规范。三查法治、行政、层级和内部监督、事前防范和事后监督是否到位,确保工作、执法到哪里,监督到哪里,建立全方位监督,不留监督空白和缝隙。四查内部文件和执法文书是否标准规范,杜绝不规范内部文件和执法文书出台,增强内部文件和执法文书的严肃性。通过规范执法行为,为推进法治质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提升规范化水平,推进法治质监建设”,我们要提高执法精细化水平。按照“明确岗位职责、明确执法标准、明确执法流程、明确岗位技能”的要求,为质监每个执法岗位、每项执法活动、每个执法环节标准化执法、流程化操作、精细化管理提供行为准则和检验依据。加强对各项执法活动的过程监控,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执法不规范行为,不断提高执法质量。要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开展网上学法活动,进行网上解答执法问题、网上点评案例,为质监人员学法、执法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法制服务。要建设好网上执法监督系统,建立网上执法档案,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提升规范执法水平。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及责任认定启动机制,落实执法过错责任,真正做到“执法为民,服务人民”,实现执法规范化,为创新质监管理,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成绩与贡献。
各位好!我来自××市公证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执法为民”无小事一叶一枝总关情》。
清朝诗人郑板桥曾有诗云: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叶一枝总关情。这句反映封建时代官员爱民、为民的诗句流传甚广,因其言之殷切至今仍常被人们引用,把这句话运用到我们司法行政工作中,就是“执法为民”。“执法为民”在不同的行业应有不同的注解,作为我们司法部门,公平和正义是永恒的主题,我们的工作,就是准确地诠释法律的含义,使法律的规定在人们的生活中得以实现。众所周知,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法证明法律行为和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公证机构作为基层法律服务单位,与人们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非常密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几乎天天与当事人打交道,我们在工作中适用法律必然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在公证活动过程中,能否真正做到“执法为民”,不仅关系到国家法律的适用,也事关执法形象。“执法为民”对于我们来说,意味着提高执法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好法律,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遗憾的是,在前一段时间发生的“西安宝马彩票案”中,西安市新城区公证处公证员董某严重失职,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发生了严重损害彩民利益,损害政府声誉,损害公证工作公信力的彩票欺诈事件。对此,我们应引以为戒,并从中吸取相关教训,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更加注重职业道德修养。
如何在公证工作中真正做到“执法为民”?我认为,首先,我们要正确理解并适用法律,在受理业务和审查出证的过程中,认真审查有关材料,及时、准确地出证,以维持经济秩序,稳定社会关系,减少不必要的纷争和诉讼,“为民服务无小事”,这个过程,既要求我们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又要求我们认真、细心。现今中国的法治水平还不是很高,有些当事人,包括一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当事人,对法律也是一知半解。记得有一次,一位中年妇女带着女儿前来要求办理继承公证,原来这位女士的丈夫不久前遇车祸死亡,在合肥遗留有房产一套,这对母女要求对遗产进行继承。我处接待公证员在了解情况后,耐心地向她们解释了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告知除她们母女外,若被继承人的父母尚健在,也享有继承权,并要求她们到死者生前单位出具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第二天,这对母女带着亲属关系证明来了,但证明上对死者父母的死亡时间却含糊其词,公证员为慎重起见,数次到死者生前单位了解情况,并和死者父母居住地的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终于查实原来死者的母亲尚健在,但远在浙江乡下务农,根本不知道对儿子的房产享有继承权,经过公证员的多方协调努力,死者的母亲最终获得了房产折价款四万多元。我们为这一结果感到由衷的欣慰,因为,我们深深地知道:法律应当公正地保护所有人的利益,试想,如果公证员在审查过程中,没有足够的细心或者马虎应付,那位远在农村的不幸母亲的权利谁来保护?如果公证员不能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社会秩序又将如何维持下去?所以我想,能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解决人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应当是我们法律服务人员“执法为民”的前提和本质。其次,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的公证,从其工作性质上来说,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下,还应当尽量给当事人提供方便,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为人民群众服务一两次并不难,难的是时时刻刻心里都装着人民群众,任何时候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才是真正的“执法为民”。作为一个刚刚从事公证行业的新人,这一点我在处里的老同志身上学到很多,在受理群众来电咨询和接待时,我处无论是主任还是普通公证人员,都能热情、耐心而又详尽地进行解答,为当事人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帮助,把每一次解答咨询都看作是对法律的宣传过程;在办证过程中,对于一些年老体弱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我们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尽量有利于当事人的时间安排,多次利用周末和中午休息时间开展上门服务;我处每一位公证员每年都自觉办理一定量的法律援助业务,在平时工作中,我们还一贯注重办证效率,使当事人的需要能够及时满足,当事人的困难能够及时解决。当一份份精心装订好的公证书送到当事人手上的时候,当当事人的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的时候,我们真切地感受到,这,就是我们公证人的价值!
大家好,很高兴能参加今天的竞职演讲,感谢院领导和同事们给了我这次机会。
时下春意浓浓,即将迎来百花盛开,今年,是我院实现整体工作目标大发展、大提高的关键一年,人心齐、泰山移,众人划桨开大船,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法院这条大船必将驶向胜利的彼岸。
我是1995年经公务员考试录入到法院工作的,当我第一次参加法庭记录,第一次穿上制服、戴上头顶国徽的大沿帽时,一种荣誉感和责任感油然而生。毕竟法律工作对我来说是陌生的,要想确实对得起自己穿的这一身制服,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准确把握好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必须要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技能,必须要对法律知识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因此在考上法院的第一年,我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的函授学习,并于第三年取得了该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士学位及毕业证书,通过这几年的学习,使自己很快适应了本身工作岗位的需要。
在经济庭工作之后,10月,根据院党组的安排,我被安排到民事审判一庭工作,到这工作之前,就曾听民一庭的同事们说在民庭工作很忙很累,而且有时还要被当事人辱骂,当时还没有切身感受,直到真的到民一庭工作之后,才知道他们说并不是危言耸听,才感受到他们以前工作的辛苦和劳累。
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压力是众所周知的,除了要办好每一起案件之外,还要考虑到案件的调解率、上诉率、更审改判率、息诉服判率和上访率,考虑每个案件在社会上会引起什么样的不良影响。因此在工作中始终能坚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严格按法律规定办案,努力化解当事人矛盾。在我处理的数起父母因儿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而诉讼的案件过程中,双方常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并大打出手,夫妻反目,兄弟成仇,儿女们各成一派,双方剑拔弩张。考虑到这样的矛盾,虽系家庭内部矛盾,但如果处理不好,不仅影响到当事人家庭今后的和谐,也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从案件事实出发,将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及法律适用向当事人做详细的讲解,一次一次的劝说,一次一次的奔波,换来了当事人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尽释前嫌,抱头痛哭,此情此景,让我们感动得落泪。通过案件的圆满解决,使我真真切切体会到了人间亲情的重要和温暖,体会到了我们法院工作对于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体会到了我们法院工作的无上神圣和光荣。
民事审判的工作量总体来说不小,很多案件因当事人的矛盾激化而不易调解,而且如果处理不好,还容易加深当事人的矛盾,甚至有的案件在审结之后,造成双方当事人的不理解,这需要我们要经常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工作,有时一个案件一次两次调解不了,我们就三次四次调解,在法庭调解不了,我们就到他们家中调解,虽然我们没有说破嘴跑断腿,虽然有些案件在做了大量的工作之后,最后还是不得不依法做出判决,但是在判决之后,绝大多数人都对法院的工作予以了理解和支持,并表示服判息诉。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跨越》。
法官,共和国的卫士,一个神圣而庄严的职业,曾使多少有志青年为之热血沸腾、慷慨激昂。从穿上制服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我们与责任、与奉献、与牺牲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法官光辉形象的背后,更多的是忠实于人民的利益,默默奉献。而作为一名新世纪政法干警,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也时刻在心里提醒自己:要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积极响应时代的召唤,去追求,去探索,去创造,去奉献,去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做一个新时期的优秀政法干警。
在上大学的时候,我就对崇高而威严的法官职业油然产生了几多神圣,几多向往。当我成为一名法学的卑微朝圣者,我决心终生用自己的辛勤跋涉,去感受法的脉动与心率,去探寻法的精神与真谛。当我们身着黑色的袍服在审判席上耐心听讼的时候,我懂得了黑色的服饰是法官内在精神的表现,这正如一位哲人说的:“蜜蜂只在黑暗中工作,思想只在缄默中孕育,美德也只在幽居中产生。”。作为一名法官,我们清醒地知道,司法的主角是法官,司法公正的关键是法官,而法官客观公正的品格则是影响司法公正的重要因素。《人民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体现了对法官中立、客观、公正品格的追求,中立的裁判地位决定了法官不能是一个社会活动家。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目标要求法官必须严格自律,做一个深居简出的“孤独寂寞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曾经说过一句话:法官是一个由特殊材料制成的人所从事的职业。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国力日渐增强,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但一些资本主义的腐朽丑恶现象也泥沙俱下,乘机袭来。我们——新时代的执法者,光荣的人民法官,头顶国徽、肩扛天平,担负着人民重托,代表着国家尊严,是惩腐倡廉的排头兵,祖国人民在注视着我们。如果我们人民法官不能清正廉洁,那么法律就会失去权威,失去力量;如果我们人民法官都贪赃枉法,那么就会使天平失衡,腐败蔓延,侵蚀党的肌体,败坏党的形象,势必引起社会的混乱和动荡。因此,可以说,我们新时代的人民法官是“一身系天下之安危”者,朋友们,我们法官的职责重大呀!
可喜的是,我们广陵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经受了各种风浪的考验,涌现出了不少拒腐蚀、永不沾、廉洁奉公、秉公办案的先进人物,他们请吃不去、送礼不要,清正廉明、严肃执法,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
“天下兴亡多少事,自身腐败遭厄运”。一个人是如此,一个国家,一个政党也是如此,腐败乃社会主义大业的凶恶敌人。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一个国家,不除腐败,无以立国;一个政党,不除腐败,无以立信。人民痛恨腐败,渴望廉政,党和政府惩治腐败,顺乎民意,深得民心。在这场反腐败斗争中,我们作为一名肩负执法重任的人民法官,首先要从自身做起,保持自身的清正廉洁,正己才能正人,只有自身厌恶腐败,警惕腐败,拒绝腐败,才能理直气壮地高举代表正义、法律的达摩神剑横扫腐败,保我社会主义的朗朗乾坤永不变色!
新的挑战,新的机遇,新的任务。面对挑战,我们激流勇进;面对机遇,我们只争朝夕;面对任务,我们责无旁贷!
我们的审判权来源于国家和人民,作为社会各种矛盾纷争的终局裁判者,在以法官的形象出现时,我们已远远超越了小我之上,法官只能成为正义的化身,公正的天使,社会的良心。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弘扬正气,是法官神圣的职责。惩恶扬善,除暴安良,为民解难,是法官义不容辞的义务。法官的胸间应当充满正气,法官的眼睛应当蔑视特权,法官的肩膀应当扶持弱小,法官的两袖应当一片清风!法官的上帝只有一个,那就是神圣的法律。法官的良心只服从一条,那就是公正与正义。做法官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利,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作为一名法官,我深知世事繁杂,沧海桑田,但我将以法律作为终生信仰,视法律为神圣母亲,奉于灵魂深处时时敬仰,以正确领会、解释、执行法律为最高目标。探求公正与正义这一法律精髓。
很多家长特别急切的想提高孩子的语文考试成绩,他们经常把孩子语文成绩不高的原因归结为“阅读理解做不好”,问我最多的问题是:“怎样才能提高阅读理解题的正确率?”
其实,“语文成绩”和“语文能力”有时还真不是一回事,也不成正比。不过我认为,语文能力高的同学固然还不一定获得高分;语文能力低的同学却一定会拿低分。所以,想获得语文的高分,还是要从培养孩子的语文能力做起。
培养能力,肯定不是简单的去课外补习,每天去加大题量,这样的做法或许适合别的学科成绩的提高,却并不适合语文这样的人文学科。
人的修养决定了人的语文能力。
要把语文形成一种修养,首先需要家庭一种良好的氛围。我相信,从小在打麻将的哗哗声中长大的孩子,其语文能力肯定不如从小在朗朗书声中长大的孩子。爸爸妈妈爱看书,爱买书,爱经典,这是最好的教育,这是最好的语文能力的训练。当孩子不喜欢阅读,不喜欢品味的时候,或许本来家里就缺少这样一种氛围的熏染。
其次,孩子的善解人意的个性,悲天悯人的情怀也是语文能力的一部分。当阅读作品时,我们其实是在跟作者心灵进行对话。读李白的作品,就是在触摸千年之前的李白的心灵,在同李白对话;读托尔斯泰的作品,就是在触摸托尔斯泰的心灵,跟托尔斯泰对话。而大师的作品,虽然外在表现出或豁达或愤激的风格,但内在无不具有悲悯的情怀。假如孩子的内心从来都是过于自我的,从来不会去感同身受他人,对他人视若无物,天上地下,唯我独尊,这样的孩子怎么可能读懂大师的作品呢?所以,家里不能以孩子为中心,不能围着小太阳转,要让他知道他喜欢的东西应该跟家人朋友分享,要去关注关爱小动物、小草,观察大自然,体察社会,要学会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尊重别人,也尊重自己,这些都不是口头教育,不是政治课的背诵内容,而是真正融入到孩子骨髓中的情怀。具有这样的情怀,才能与大师心灵共鸣。
各位好!我来自××市公证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执法为民”无小事一叶一枝总关情》。
清朝诗人郑板桥曾有诗云: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叶一枝总关情。这句反映封建时代官员爱民、为民的诗句流传甚广,因其言之殷切至今仍常被人们引用,把这句话运用到我们司法行政工作中,就是“执法为民”。“执法为民”在不同的行业应有不同的注解,作为我们司法部门,公平和正义是永恒的主题,我们的工作,就是准确地诠释法律的含义,使法律的规定在人们的生活中得以实现。众所周知,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法证明法律行为和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公证机构作为基层法律服务单位,与人们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非常密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几乎天天与当事人打交道,我们在工作中适用法律必然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在公证活动过程中,能否真正做到“执法为民”,不仅关系到国家法律的适用,也事关执法形象。“执法为民”对于我们来说,意味着提高执法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好法律,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遗憾的是,在前一段时间发生的“西安宝马彩票案”中,西安市新城区公证处公证员董某严重失职,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发生了严重损害彩民利益,损害政府声誉,损害公证工作公信力的彩票欺诈事件。对此,我们应引以为戒,并从中吸取相关教训,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更加注重职业道德修养。
如何在公证工作中真正做到“执法为民”?我认为,首先,我们要正确理解并适用法律,在受理业务和审查出证的过程中,认真审查有关材料,及时、准确地出证,以维持经济秩序,稳定社会关系,减少不必要的纷争和诉讼,“为民服务无小事”,这个过程,既要求我们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又要求我们认真、细心。现今中国的法治水平还不是很高,有些当事人,包括一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当事人,对法律也是一知半解。记得有一次,一位中年妇女带着女儿前来要求办理继承公证,原来这位女士的丈夫不久前遇车祸死亡,在合肥遗留有房产一套,这对母女要求对遗产进行继承。我处接待公证员在了解情况后,耐心地向她们解释了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告知除她们母女外,若被继承人的父母尚健在,也享有继承权,并要求她们到死者生前单位出具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第二天,这对母女带着亲属关系证明来了,但证明上对死者父母的死亡时间却含糊其词,公证员为慎重起见,数次到死者生前单位了解情况,并和死者父母居住地的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终于查实原来死者的母亲尚健在,但远在浙江乡下务农,根本不知道对儿子的房产享有继承权,经过公证员的多方协调努力,死者的母亲最终获得了房产折价款四万多元。我们为这一结果感到由衷的欣慰,因为,我们深深地知道:法律应当公正地保护所有人的利益,试想,如果公证员在审查过程中,没有足够的细心或者马虎应付,那位远在农村的不幸母亲的权利谁来保护?如果公证员不能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社会秩序又将如何维持下去?所以我想,能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解决人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应当是我们法律服务人员“执法为民”的前提和本质。其次,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的公证,从其工作性质上来说,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下,还应当尽量给当事人提供方便,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为人民群众服务一两次并不难,难的是时时刻刻心里都装着人民群众,任何时候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才是真正的“执法为民”。作为一个刚刚从事公证行业的新人,这一点我在处里的老同志身上学到很多,在受理群众来电咨询和接待时,我处无论是主任还是普通公证人员,都能热情、耐心而又详尽地进行解答,为当事人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帮助,把每一次解答咨询都看作是对法律的宣传过程;在办证过程中,对于一些年老体弱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我们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尽量有利于当事人的时间安排,多次利用周末和中午休息时间开展上门服务;我处每一位公证员每年都自觉办理一定量的法律援助业务,在平时工作中,我们还一贯注重办证效率,使当事人的需要能够及时满足,当事人的困难能够及时解决。当一份份精心装订好的公证书送到当事人手上的时候,当当事人的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的时候,我们真切地感受到,这,就是我们公证人的价值!
英国大法官丹宁勋爵曾经说过: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我们所做的,就是以实际行动使公平正义的法制理念深入人心,使人们的日常生活沿着法治的轨道进行,使人们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路漫漫其修远兮”,许许多多个日子我们都是这样走过来的,许许多多个日子我们还将这样走下去。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上大学一年多时间里有这么一些话一直在脑海里影响着我,也许说这些话的人早已忘记他们曾经讲过这样的话,但这些话会一直伴随着我以后的学习生活与工作,今天就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
(1)是学习上的,记得我的班主任何秀群老师说过:“没有复习三次,不如不要去考试”大学的考前复习十分重要,拿了奖学金能代表什么,代表不了什么,只能代表你考试前比别人认真的多复习了几次而已,很多挂科的同学,其实都是态度问题,他们就是觉得大学不挂科不圆满,不挂科大学生活就不精彩了,但他们都不知道挂科的结果是很“给力”的,等你去面试了,稍微好一点的公司一看你的档案就“神马都是浮云”了。(励志一生 kt250.com)态度决定一切,作为当代大学生,特别是现如今社会竞争如此激烈的时期,在态度上一定要积极,我觉得,其实,影响我们命运的不是环境,不是条件,不是身高,不是文凭,不是出身,更不是你爸是不是李刚,你是不是富二代,而是态度,记得李铄师兄跟我说过:“我们要做富二代的爸爸”,所以在平时的学习生活、工作中要注意自己的态度,一定要积极,要日三省吾身,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省也。
(2)记得钟琳琳老师这样说过:“能力和素质不是一下子就能提升的,而是积累起来的,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在大学很多人(特别是学生干部)总会觉得整天“忙东忙西不知忙什么东西,走来走去不知何去何从”,整天都很多事做,很多会开,但一个学期过去了却不知道自己究竟学会了什么,其实你的能力已经在渐渐提升了,只是你自己看不到而已,你用心想一下:你会发现你多了很多朋友,胆子也变大了,在台上也不那么紧张了,口才也比之前好了,做事也比以前有交代了,遇事也不会那么浮躁了,有责任心了。这些都是你学到的东西,都是你能力提升了所表现出来的。
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报告中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论述,公司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普法宣传活动。在这个活动中,我认真学习了十精神和国家的一些重要法律,深刻认识到要实现十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做到依法治国,用法律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用法律保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为此要大力加强普法宣传,努力建设法制国家。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国家,必须有法律,做到依法治国;作为一个公民,必须有法律意识,做到遵纪守法;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安定有秩序,建设顺利进行,人们过上幸福生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法制观念、法制环境不能令人满意,一些人公然挑衅法律权威,干出违法犯罪之事。有的贪污受贿,有的盗窃抢劫,有的徇私枉法,更有甚者杀人,例如2012年8月重庆周克华多次持枪抢劫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他们之所以公然挑衅法律权威,干出违法犯罪之事,根本原因是没有法制观念,不遵纪守法。
作为一名公司财务人员,我要认真学习法律,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要懂得法律作为调整公民行为的规范,在日常生活中时时与我们伴随,从呱呱坠地的婴儿,到白发苍苍的老人,无人不在法律的规范之中。要知道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从出生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我要自觉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学法,就是要认真学习国家的全部法律;懂法,就是要掌握国家法律的精神与内涵;守法,就是要遵守一切国家法律;用法,就是要在法律的范围与框架内办事。在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基础上,要遵纪守法,不干违法乱纪、破坏法律之事;要理智地对待每一件事,不得冲动、鲁莽,做出不符法律的事;要时刻审视自己的行为,不断自律,增强法制观念,为全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法制国家。
大力加强普法宣传,努力建设法制国家,我在做到遵纪守法、争当文明公民的同时,要把通过学习所获得的法律知识运用到自己的财务工作中,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促进财务工作规范化和精细化,为公司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努力和贡献。我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充分认识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掌握会计基础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全面提升会计基础工作水平。要按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提高财务规范化水平,使记账、算账、报账等基础工作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全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要培养自己良好职业道德,做到诚实守信,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确保会计报告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维护自身形象,增强公司信誉。我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的情况下,尽量从公司利益出发做到多减税、多免税,减轻公司负担,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我要认真学习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在公司融资中,维护公司的切身利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法律既是规范公民行为的社会准则,又是维护公民权利的武器,建设稳定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让人民群众过上安定幸福生活,需要良好的法制环境。让我们大家充分认识十报告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意义,自觉贯彻落实十精神,做到认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共同创建法制国家,使我们的国家建设顺利,社会稳定和谐,每个人快乐工作,幸福生活,奔向美好的明天。
大家好!我来自*分公司王家庄烟站,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质量是企业的生命》。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大浪淘沙,方显真金本色;暴雨冲过,更见青松巍峨!
当今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发展浪潮波涛汹涌,创新意识锐不可挡,一个企业要在竞争中乘风破浪,立于不败之地,最核心的是什么呢?那就是优良的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如果说水是生命之源,那么质量又何尝不是企业的生命呢?
质量是产品的基础,没有质量,谈什么品牌、发展、竞争。尤其对于我们烟草来说,烟叶的质量更是我们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要知道,一个真正有生命的企业是因为有着厚重的质量基础作保证的,一个企业的质量形象是靠每一位员工精心打造出来的。只有打造一流的质量,才能打造一流的产品,只有拥有一流的产品,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今天的窗外闪烁着明媚耀眼的阳光,一株株烟苗绿意盎然,春耕的烟农笑逐颜开,一切是那么的和谐与宁静。可是我相信大家一定还没有忘记去年二月的那场冰雪之灾,至今回想起来还会让人有一丝寒意。一场30年不遇的凌冻灾害席卷了曲靖大地,我们猝不及防。*县成为了受灾严重的地区之一,肆意的凌冻雨雪气候不仅让全县的早春作物近乎绝收,也给我们的烟叶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育苗棚里刚刚萌芽的烟苗正经受着灭顶之灾,烟叶质量将受到极大的影响,烟农将创收无望,国家利益和烟农利益将面临巨大的损害,其后果不堪设想。
在这危难之际,*烟草抗冻保苗的“集结号”紧急吹响了!200多名员工拧成一股绳,成为了冰雪中一支高效、充满活力的“铁军”。为了形成抗灾斗争的强大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分公司召开了紧急会议,迅速组成工作组奔赴受灾现场,哪里最需要,哪里就有他们奔走的身影,哪里最紧急,哪里就留下他们征战的足印。冰雪没有阻挡住他们的步伐,寒冷没有冻结住他们的活力,保苗战斗中,他们踏雪崭冰,奋勇前行。前所未遇的恶劣天气,让工作在一线的烟站职工们心急如焚,苗棚里的烟苗成为了他们心中放不下的牵挂,他们放弃了与家人围坐谈笑的机会,征战在了抗冻保苗的最前线。一场突如其来的冰冻灾害,考验了我们的责任意识,考验了我们的奉献精神。为了烟叶的质量得到保证,*烟草人用自己的责任心打下了牢牢的基础,把提高烟叶质量作为维护烟草企业的自觉行动,充分认识到烟草行业面临的严峻形势和重大社会责任,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执行力,确保今年“烟叶防过热,卷烟上水平,税利保增长”目标责任的落实。
我们都是企业的主人,企业的生存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为了企业的发展而工作,企业提供我们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假如我们不用心工作,将是自毁长城,自挖墙角,自断后路。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和我们个人的命运就把握在我们的手中。把握质量就是给企业添砖加瓦,就是把握自己,把握未来。职工质量意识强、工作负责,则工作质量也高,产品质量也好,我希望每一位员工都要视责任如泰山,视产品在手中,质量在心中,细节在精益求精中,真诚在每一道工序中,让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这一观点用心溶入到我们的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