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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经济哲学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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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经济哲学论文

第1篇:马克思经济哲学论文范文

1.从伊壁鸠鲁的愤怒到普罗米修斯的誓言——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宗教批判背景分析

2.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由思想探源 

3.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哲学拯救与宗教批判  

4.对新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马克思博士论文的一类引用及其注释的讨论 

5.伊壁鸠鲁哲学的现实指向与马克思自由观的奠基——重读马克思博士论文

6.论马克思博士论文对黑格尔哲学的继承与超越 

7.哲学“软着陆”的初体验:马克思博士论文的革命逻辑与创新精神 

8.国内学者研究马克思“博士论文”成果综述 

9.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本体论问题

10.“自我意识”的意义论内蕴: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哲学视野 

11.马克思博士论文的独特理论贡献——对黑格尔的超越及自我意识哲学的新突破 

12.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正义思想探析

13.马克思《博士论文》研究综述

14.人的“自我意识”具有最高的神性——马克思博士论文述评

15.自我意识旗帜背后的辩证法光辉——重读马克思博士论文

16.原子与自由——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学解读

17.从“自由的反面”到“自由这个对立面”——从马克思博士论文两个版本的翻译差异看对偏斜概念的理解差异

18.市民社会: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哲学本体论诠释

19.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文本解读方法论探析 

20.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伦理向度——兼论其与近代契约论的关联

21.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哲学立场论析 

22.主体性“自我意识”逻辑的初步建构——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思想导读

23.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由思想探析  

24.马克思《博士论文》与恩格斯《谢林和启示》之比较

25.马克思博士论文中自我意识的政治诉求

26.论“自我意识”的政治学况味——马克思《博士论文》续探

27.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政治哲学思想探析 

28.自我意识:从封闭走向开放——论马克思博士论文对黑格尔思维方式的批判 

29.黑格尔辩证法在马克思博士论文理论建构中的地位和作用论析 

30.马克思博士论文时期的哲学立场及其与鲍威尔的潜在差异——兼与罗燕明同志商榷

31.马克思《博士论文》时期的本体论思想初探

32.论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三重向度——兼论马克思与青年黑格尔派的基本差异

33.读马克思博士论文所得 

34.论马克思博士论文中人的解放维度 

35.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启蒙意识初探

36.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实践哲学理念 

37.马克思《博士论文》研究综述  

38.马克思博士论文写作背景研究  

39.谈当前学科博士培养的几个问题  

40.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伊壁鸠鲁哲学

41.马克思博士论文之革命民主主义思想旨趣 

42.浅论马克思博士论文时期的哲学立场 

43.自我意识是一个伦理原则——马克思博士论文伦理思想探析

44.自由的追寻与自我意识哲学的局限——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展开逻辑与思想史定位

45.自由的张力——马克思博士论文的理论诉求

46.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时间性视域 

47.自我意识是一个伦理原则——马克思博士论文伦理思想探析 

48.马克思《博士论文》自由思想探微 

49.马克思早期政治哲学中的主体性维度——对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思考

50.是地道的唯心主义哲学还是唯物史观的秘密诞生地——马克思《博士论文》与唯物史观的创立  

51.自我意识哲学的界限与哲学的出路——简论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动因及体系原则

52.马克思对哲学信念与共同体的反思——对马克思博士论文解读

53.试论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哲学观  

54.从理想性到现实性——论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向度 

55.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我意识观初探 

56.自我意识自由向现实自由的转变——马克思博士论文自由思想的解读 

57.试论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伦理思想

58.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原子论批判思想 

59.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人学思想解读

60.马克思博士论文的现实实践性探析

61.青年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德国浪漫主义思想 

62.马克思实践哲学的批判逻辑演进——从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到《德意志意识形态》

63.普罗米修斯意象与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实践吁求

64.被异化的“自我意识”与被照亮的思想未来——马克思《博士论文》辩证思想解读

65.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旨趣 

66.隐蔽的谢林批判——马克思《博士论文》旨趣新探 

67.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我意识观初探

68.理想与现实的双重变奏——马克思《博士论文》研究 

69.马克思《博士论文》的自我意识哲学观探析 

70.马克思早期正义思想的萌芽与发展——从《博士论文》到《莱茵报》

71.对马克思青年时期著作意义和价值的再思考——以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为例

72.马克思《博士论文》中关于伊壁鸠鲁的原子偏离运动学说

73.原子世界的哲学原则和结构——马克思“博士论文”解读

74.青年马克思政治思想分析——以博士论文和《莱茵报》论文为例 

75.从马克思博士论文窥新闻契约思想 

76.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哲学观探析  

77.走出浪漫主义的端倪:重新解读马克思《博士论文》

78.哲学的出路——读马克思《博士论文》的笔记 

79.马克思对自由概念的本体论证明——马克思博士论文研究一得 

80.关于必然性和偶然性及其关系问题──马克思博士论文和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比较

81.现代自然科学与马克思的博士论文——论偶然性在自然界中的地位与作用

82.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由思想探微

83.马克思博士论文的黑格尔哲学立场论析 

84.哲学作为一种救赎方式——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哲学思想解读

85.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由观探析 

86.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意蕴探析

87.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新唯物主义”萌芽

88.青年马克思对黑格尔的继承与超越——以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为例

89.“Idealismus不是幻想,而是真理”——马克思“博士论文”解读

90.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哲学思想初探

91.青年马克思的物质观——以“博士论文”、《1844年经济哲学手稿》为例

92.作为实践的哲学与世界的哲学化——马克思博士论文时期哲学思想研究 

93.学生时代马克思人学思想溯源——对《中学作文》和《博士论文》的探究

94.马克思《博士论文》关于哲学与现实的关系问题的论述

95.主体性、客体性与唯物主义的两个派别——马克思《博士论文》研究

96.试论马克思对黑格尔逻辑学的创造性转化——以马克思《博士论文》为例 

97.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构境论历史思维研究  

98.感性是时间的家——从马克思《博士论文》谈起 

99.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契约思想研究 

100.马克思《博士论文》中关于哲学本质的思想  

101.马克思人权思想的起点——《博士论文》所蕴含的人权思想研究

102.《博士论文》:马克思空间思考的重要起点

103.从感性遮蔽理性到理性解构感性——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启迪

104.基本原理专业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定量分析

105.为新时代觅取火种的普罗米修斯——马克思《博士论文》探微

106.马克思《博士论文》原子概念的辩证法解读 

107.《博士论文》时期马克思的实践观

108.马克思《博士论文》中历史主体理论的创造性研究

109.理论学科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方法运用的实证分析

110.自我意识哲学探源——关于马克思《博士论文》的一点思考

111.马克思《博士论文》辩证法思想初探 

112.马克思作为革命民主主义者眼中的市民与市民社会——从《博士论文》至《莱茵报》时期

113.从马克思的博士论文看他的异化观 

114.青年马克思的人学思考之变迁——从《博士论文》到《德法年鉴》时期的文本解读

115.马克思的自由宣言──《博士论文》解读

116.一部充满辩证法理论光辉的杰作——读马克思《博士论文》 

117.哲学在与现实相互作用中深化发展——读马克思《博士论文》

118.自我意识的能动原则──关于马克思《博士论文》的一点思考

119.具体的自我意识与定在的自由——论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对青年黑格尔派的超越

120.文艺学:经典、当代与中国化——兼评何志钧博士等著《文艺学:从经典到当代》

121.哲学当代性问题的反思——鉴传今博士访谈录 

122.马克思哲学思维方式变革的逻辑进程——从《博士论文》到《德意志意识形态》

123.卡尔·马克思:自由之子——大卫·利奥波德博士访谈(之一) 

124.自由何以可能——马克思《博士论文》解读 

125.如何定位赫森科学史的方向——兼与唐文佩博士商榷

126.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对自由的诉求 

127.人学思想的初步形成——从博士论文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128.《博士论文》是马克思哲学的“真正诞生地和秘密”  

第2篇:马克思经济哲学论文范文

关于马克思艺术生产理论的论文:马克思在哲学、政治经济学两层 意义上看待生产,他的艺术生产理论也是在两层意义上提出的,但还带有浪漫主义和资本主义批判的背景,由此形成马克思艺术生产理论的三重内涵,即:物质生产 制约下的精神生产;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条件下的一种生产;自由的精神生产。

马克思的艺术生产理论的两层意义在本雅明、布莱希特、阿尔都塞、马歇雷、伊格尔顿 等人那里得到了发展,但又受到鲍德里亚等人的挑战。因此,恰当地厘定马克思说法的多重内涵与语境,有助于认识艺术生产理论的当代价值。

(来源:文章屋网 )

第3篇:马克思经济哲学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在《1844科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讨论人的逻辑起点为:人二人尹工人或资本家。但这种逻辑起点存在问题:马克思以类存在物证明人是有意识的,以人是有意识的证明人是类存在物,这就陷入了循环论证的困境。

在《1844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讨论人的逻辑起点为:人二人尹工人或资本家,这种不证自明的逻辑起点有什么问题吗?如果有,应该如何去评价?本文将围绕这些问题进行讨论。

    为什么在《1844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讨论人的逻辑起点为:人二人尹工人或资本家呢?且看马克思如下论述:“因此,工人在这两方面成为自己对象的奴隶……因此,他首先是作为工人,其次是作为肉体的主体,才能够生存。这种奴隶状态的顶点是:他只有作为工人才能维持自己作为肉体的主体,并且只有作为肉体的主体才能是工人”。显然,在这里,对象对人统治的原因是:人不是作为人,不是作为肉体的主体,而只是作为工人出现的。为什么这样讲?马克思接下去又说:(1)“因此结果是,人(工人)只有运用自己的动物机能—吃、喝、生殖、至多还有居住,修饰等等—的时候,才会觉得自己是自由的活动,而在运用人的机能时,觉得自己不过是动物,动物的东西成为人的东西,人的东西成为动物的东西。(2)“但是,工人不幸而成为一种活的,因而是贫困的资本。这种资本只要一瞬间不劳动便丧失自己的利息,从而也失去了自己的生存条件……人只不过是工人,对作为工人的人,他的人的这种特性对异己的资本来说是存在的时候才存在……因此,资本一旦想到—不管是必然地还是任意地想到—不再对工人存在,工人对自己来说便不存在,他没有工作,因而也没有工资,因为他还不是作为人,而是作为工人存在,所以,他就会被埋葬、会饿死等等。

    从以上两点可以看出,首先,现实中的人(工人)不是以人的方式存在,而是当人自由自觉时,人是动物的,当人运用人的机能时,他是资本的。

    总之,人不是人,人是人为真,人不是人为假。正因为在国民经济学那里,不是将人作为人,而是以人为非人的假命题为出发点。所以,国民经济学对问题的讨论才有辩护色彩,将问题置于一种虚构的状态:在那里,人只能是工人,只能是资本,甚至只能是动物。因此,我们终于看出,在《1844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讨论人的逻辑起点为:人二人尹工人或资本家。如果以此为起点,可以看出马克思讨论人的问题的思想来源了。在现实中,人是工人,人是资本,人是动物,而不是人。那么对人二人进行思考,则人二人何以可能呢?马克思认为,这就要扬弃异化,使人达到自由自觉。这是典型的“是即是,不是即不是,是者是其所是,不是不可能是是”的说法。而这种“是”论,从古希腊的巴门尼德始到黑格尔,都以自明的前提为出发点。所以,马克思只是沿循老路而已。

    但马克思的这个逻辑起点有问题吗?说人二人而非人尹人,那么,我们不禁要问,这个“人”到底是什么?怎样认识或理解这个抽象的“人”,这个一般的“人”,是否只是观念中的存在?一般的“人”与现实中的个别人是结合的还是分离的?

    在《1844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当然认为一般的“人”与现实中的个别人是分离的。因为,在他看来,现实中的个人或是工人或是资本家或是地产所有者,是以人的异化的现象出现的,必须加以扬弃,加以否定,最终回到抽象的一般的“人”。可见,马克思是从“分离”来思考人的间题的。而这种考虑问题的方式,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对此就已经做出批判了。

    那么,这个一般的“人”在马克思那里到底是什么?这个“自由自觉”到底该怎样认识?

    我们且分析马克思关于人二人尹动物的这段论述。马克思说:“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的生命或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自己的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为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他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这不是人与之直接融为一体的那种规定性。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或者说,正因为人是类存在物,他才是有意识的存在物,就是说,他自己的生活对他来说是对象。仅仅由于这一点,他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闭

    我们对此分析如下:

动物就是它自己的生命活动;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所以,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而人则不同。首先,人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成为自己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为什么?因为人是有意识的生命活动,这种意识意识到了人与自己的活动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并且思考这种自己的活动,思考这种区别和联系。这当然是一种自我意识。其次,这种以自身为对象,将自己同其生命活动区别开来的意识,使人意识到了人和动物的区别,认识到人、有自我意识的人是同一个类进而认识到人自己是类存在物。反过来命题成立。人自己是类存在物,以能够将自己当成不同于其它存在的类,这恰恰说明:人是有意识的,即自己的生活对人来说是意识到的对象。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即“仅仅由于这一点,他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那就是说,人的活动是自由的,那是因为人将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意识到自己本身,且把自己当成一类。即人具有自我意识即类意识。

    我们接下来要问:

    (1)“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分开,它就是它自己的生命活动”,这样说的根据是什么?

    (2)和动物相反,人是具有自我意识的,为什么?

    在马克思那里,对问题(2)的回答是:人之所以有自我意识,即“正因为人是类存在物,他才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但人为什么是类存在物?回答是:人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他自己的活动区别开来,即人以自己的活动为对象,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区别开,进而人自身是类,是不同于其他动物的类,因而是类存在物。

    综前所述,马克思以类存在物证明人是有意识的;以人是有意识的证明人是类存在物。这显然是一个循环论证。

    为了摆脱这种循环论证,马克思在进行该论证之前又加了一个前提,即人与动物本身是有区别的,而且恰恰是相反的: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而人不是。那么加的这个前提是:人的活动不同于动物的活动。这就涉及到第一个问题:人和动物,二者的活动为什么是不同的?说动物是它自己的生命活动,根据是什么?动物的活动是本能的,而人的活动不是,为什么?我们如何给出证明?所以,马克思在谈人的活动与动物的活动的区别时暗含了一个前提,而这个前提恰恰又是他要论证的,即人是不同于动物的有意识的类存在物。要论证的结论已包含在前提中了。而这个前提是不证自明的。

    这个不证自明的前提有两点:人是有意识的且人是有自我意识的;动物对人来说,是人外在的东西,且与人相反,成为人的对象。为什么?因为人有自我意识,而动物没有。但我们又要为这两点提供根据。问题是:人是有自我意识的,为什么?说动物没有自我意识,为什么?

    可见,关于人的活动是否具有自我意识的问题,马克思是肯定的,但没给出根据。用“人是有自我意识的”说明关于“人是有自我意识的”的一系列问题,总是一种循环论证。

    为什么会出现“人是有自我意识的”这个命题?根本原因在于马克思仍在用黑格尔的方法解决问题,从抽象的不证自明的前提出发去思考问题。抽象地说人是自由的,人是有自我意识的,这和绝对观念没有实质的区别。进一步讲,马克思不能把人的现实中的活动、人的进行生活的第一事实即物质生产作为前提。

    我们不禁要问:在《1844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不是从经济学人手考察人的吗?的确是这样。马克思分析了工资、资本的利润,地租的问题之后,才去分析“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的问题。马克思在此节说:“我们是从国民经济的各个前提出发的……我们把私有财产,把劳动、资本、土地的相互分离,工资、资本的利润、地租的相互分离,以及分工、竞争、交换价值概念等等当作前提。

    在这里,相互分离可以理解为相互敌对、相互对立,即私有财产与人的对立、劳动与人的对立、资本与人的对立、土地与人的对立,而且分工、交换、交换价值更是与人对立的。在国民经济学中,我们到处可以看到各种利益的敌对性质,并被承认其是社会组织的基础。无疑,马克思在讨论关于人的问题时是从现实社会中的各种利益的对立、人与物的对立、人与人的敌对关系人手的,即人手点是现实社会中的各种经济关系。

第4篇:马克思经济哲学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马克思;生产范式

马克思的生产范式理论是被西方学术界批判最多,也是误解最深的一个理论。无论是“第二国际”理论家、苏联传统教科书体系对它的解读,还是西方者对其人本主义式或科学主义式的解读,抑或当代西方左派学者从社会学、文化学、经济学等领域出发所做的解读,都存在着各种问题。根本而言,他们都没有理解马克思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一种从客体维度人手的生产范式理论却彰显出了深刻的人文批判性,其独特性恰恰在于马克思深刻的社会历史逻辑。

哈贝马斯对马克思生产范式理论的理解与批判是具有代表性的。本文所要考察的问题有二:其一,哈贝马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批判与重建是否具有合法性?其二,哈贝马斯基于互动维度的交往行为理论比之马克思基于劳动维度的生产范式理论在解决当代危机、引领人类解放的道路上是否具有优越性?

一、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

哈贝马斯在其“交往行为理论”研究阶段出版了题为《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文集,他在《导论》中表示:“尽管交往理论决定了它所解决的问题首先带有哲学的性质,即这些问题涉及的是社会科学的基础,但我仍然注意到了交往理论同社会进化理论问题的密切联系。”哈贝马斯深感马克思及其继承者所坚持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传统中,哲学与社会科学——这天平的两端之平衡未能很好掌握。他期望在交往理论体系的哲学框架中重新梳理其社会理论,并实现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

在1981年出版的《交往行为理论》的序言中,哈贝马斯扼要概括了交往行为理论的三个相关主题:交往理性(对应于认知工具理性)以及两个层次的社会概念,即生活世界与系统,并指出:“现代病就病在具有交往结构的生活领域听任具有形式结构的独立的系统的摆布。”

对“生活世界”的理论探讨要追溯到胡塞尔。在《论欧洲科学危机》中,胡塞尔引入了“生活世界”的概念。生活世界是一个被主体所体验的多元世界,面向无限的可能。胡塞尔之所以提出这个概念,是要人们注意科学忘却了它的基础和根源。胡塞尔之后,他的学生爱尔弗雷德·舒茨将该词作为一个社会学概念加以发展。从此,“生活世界”被众多批判性的哲学家挪用为探讨问题的立足语境。哈贝马斯也以“生活世界”概念作为其理论的背景。当然,他对之进行了巧妙的改造。在胡塞尔那里,“生活世界”与狄尔泰解释学所坚持的“体验的自身性”紧密结合在一起,是作为一个主体所能感知的最原始的、多义的、具有无限可能的世界。而在哈贝马斯这里,基于他的普遍语用学的形成,“生活世界”是语言性的,人们通过它来确立、维持和修复与他人的社会关系。对哈贝马斯来说,“生活世界”是互动参与者所共有的一个视域:“这个生活世界始终都是参与者的背景,这是一个完整而不可分割的背景,参与者凭着直觉就可以把握住它。言说情境就是各个主题涉及到生活世界的组成部分;对于理解过程而言,生活世界既构成了一个语境,又提供了资源。生活世界构成了一个视域,同时预先提供了文化自明性,由此,交往参与者在解释过程中可以获得共识的解释模式。价值共同体的团结以及社会化个体的能力,同文化上根深蒂固的背景假设一样,都属于生活世界的组成部分。”

在哈贝马斯看来,交往行为和生活世界是一对互为补充的概念:“生活世界是交往行为培育的结果,而交往行为反过来又依赖于生活世界的资源。”而根据言语行为提供的力量的不同(即陈述力量、以言行事力量和意向性力量),生活世界作为资源,分为三个不同的部分:文化、社会和个性。生活世界依靠交往行为而进行符号的再生产,以确保新出现的语境与现有世界状态可以很好地结合起来。

在符号的再生产中,生活世界的结构会发生分化,构成高度专业化的亚系统,包括经济系统、管理国家系统等。在生活世界中,互动参与者所使用的常规语言作为一种协调机制,只具有有限的作用。在一定的复杂水平上,就必须用特殊语言来减轻日常语言的负担。货币媒介就是一种从常规语言中分离出来的特殊符码。货币这种特殊语言形成了具有特殊功能的亚系统,这种亚系统通过货币与周围世界发生联系。在资本主义社会,这种经济亚系统就以货币为手段调节人际交往以及与非经济领域之间的交换。随着这样的交换过程的不断运作,这种特殊的亚系统逐渐获得独立,并与生活世界分离。在系统中,人们奉行工具理性,系统的进化以社会控制能力的提高为衡量标准。而现代社会的危机则来自于系统对生活世界的殖民化,即系统中奉行的工具理性渗透到生活世界中。

哈贝马斯认为,在系统命令和生活世界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揭示了社会现代化的矛盾特征:“通过媒介而形成的互动性形式在侵人生活领域时,不会不带来病理性的负面后果,因为生活领域在功能上依赖于以沟通为取向的行为。在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系统中,出现了一种妥协结构,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种妥协结构可以看作是生活世界对资本主义经济过程和垄断权力的国家及其所具有的系统意义和不断增长的复杂性的回应。

这样一种复杂的相互作用机制,似乎对解决系统对生活世界的殖民化问题提供了某种可能性。面对晚期资本主义的危机,哈贝马斯批判传统形而上学的先验理性特征,而推崇“交往理性”:“变换视角,关注纷繁复杂的生活世界,就能从逻各斯中心主义中解脱出来。哲学揭示出了一种早就在日常交往实践中活动的理性。”

不同于经济行为、管理行为等奉行目的理性的亚系统,生活世界奉行的是交往理性。而所谓“交往行为”是以语言为中介的互动,参与者通过言语行为毫无保留地追求以言行事的目’的。在这样一种交往范式下,生活世界相当于主体哲学赋予一般意识的综合活动,具体的生活方式取代了同一性的先验意识,理性表现在交往行为中,并与各种自成总体性的传统、社会实践以及切身的复杂经验都保持着紧密的联系。这种生活世界的特殊结构使得生活世界的合理化成为可能。而所谓生活世界的合理化就是生活世界中的个人对被视为理所当然的内容进行质疑,生活世界的合理化是社会进化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哈贝马斯在《重建历史唯物主义》中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的飞速发展,使这个世界性的社会制度面临着一些问题;不能把这些问题理解成为这个制度所特有的危机现象,尽管排除这些危机的可能性,从制度的特殊性上讲受到了限制。”…当今社会的困境比比皆是,而“合法性”危机成为哈贝马斯研究关注的重点。哈贝马斯说:“合法性就是承认一个政治制度的尊严性。合法性要求用社会一体化力量来维护社会的由规范所决定的统一性相关联。”…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国家要表现出自己是社会国家,能够控制住经济过程中的破坏性的副作用,并在对各个人的利益不造成损害时,合法性所面临的威胁才能得以避免。除了保障经济系统的稳定运行,还要保证将资本主义的成就表现为民众普遍利益的最大实现。以此避免资本主义条件下阶级结构之特点所引发的阶级斗争而导致的合法性危机。因此,资本主义的福利国家才应运而生。

然而,这也导致了对市民社会的日常生活越来越官僚化或行政化的干预。福利国家对社会全方面的干预,导致了对它自身及其活动的高度工具性的思考方式。这种福利国家的工具理性就压制了使用交往理性的可能性。与之相应,公民受教育程度越来越高,越来越不满于政府的行政手段干预,而这一切也代表着政府新的合法化危机。’

二、哈贝马斯对马克思生产范式理论的批判及评价

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动机在于对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超越。哈贝马斯认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存在诸多缺陷尤其面对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其生产范式的分析方法已经过时。哈贝马斯从很多方面对此提出批评,比如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解释、马克思对阶级状况的分析等等具体段落。在哈氏看来,马克思的生产范式理论缺乏反思的维度,充斥着工具理性的指向,具有实用主义的特征。劳动仅仅具有工具理性活动的意义,而以劳动为基础的整个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并不能真正彰显批判的力量,最终只能沦为实证主义的经验科学。这一思路早在他1968年出版的《认识与兴趣》一书中就已经形成了。

在《认识与兴趣》中,哈贝马斯认为,马克思揭示了在黑格尔那里被掩盖在反思中的进步机制,即生产力的发展,却忽视了反思本身,把反思纳入到工具活动的层次上,由此导致了哲学的实证主义倾向。按照马克思的构想,在生产劳动中,劳动过程逐步转化为科学过程,最终使人从必要的劳动中解放出来。因此,马克思的“人的科学”完全奠基于劳动生产:“在这种观念下发展起来的人学,似乎必然把类的历史构想成为通过劳动(并且仅仅通过劳动)的综合。”哈贝马斯批判了这种仅仅将劳动作为人类历史基础而导致的“自然科学”对“人的科学”的僭越:“在劳动——作为创造和占有的过程——的范围内,反思知识变成生产知识。凝结为技术的对自然界的认识,迫使社会主体愈来愈深入地认识他自己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过程”。这种认识最终转化为对社会过程的控制,这种认识的转化,也就是自然科学转化为技术的支配力量。

而后哈贝马斯笔锋一转,指出:“在《批判大纲》中,马克思正式表示,科学转变为机器的采用,当然绝不是自觉的、控制着生产过程的整个主体的自由和解放。类的自我产生不仅是在人对自然界的工具活动中完成的,同时也是在确定人们的相互作用的力量对比的范围内完成的。马克思十分精确地把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对社会生活过程的自觉控制同不依赖于这些个体的生产过程的自动控制加以区别。

哈贝马斯由此得出如下的结论:“在范畴的层面上,他把通过劳动的类的自我产生理解为生产过程;工具活动,即生产活动意义上的劳动,标志着自然史赖以发展的维度。相反,在具体研究的层面上,他始终考虑的是包括劳动和相互作用的社会实践。”

哈贝马斯显然不认同马克思理论中劳动与相互作用的含混关系,而表示应该将相互作用这一维度置于生产劳动的维度之外,成为一条独立的线索,并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彰显理论的反思维度。在他看来,前者表现为通过生产活动的自我产生,而后者表现为广泛的交往活动,包括批判的革命活动。而依靠后者,最终可以变革“制度框架”,以此标志着社会的进步。

我们以为,哈贝马斯对马克思的生产范式理论的批判,有一部分是源于一些刻意或无意的误解。他在论述马克思的相关思想时,总是根据他本人的理论体系需要而断章取义、肆意挪用,甚至在不同时期的著作中,对于马克思的同一个概念作了不同的解释,譬如对马克思的劳动概念和实践概念的理解就是如此。在很多地方,他也把马克思本人的思想与“第二国际”或前苏联模式的所谓正统的相关内容混淆在一起而不作区别。可以说,哈贝马斯对于马克思思想的这种肢解式的解读,对于我们恰当地评价哈贝马斯对马克思思想的批判产生了难度。

撇开这些错误与偏狭,从两人的理论逻辑上看,哈贝马斯对马克思生产范式理论的批判也是有待商榷的。哈贝马斯在《认识与兴趣》一文中就认为马克思在继承黑格尔理论资源时放弃了反思性的维度,从而滑向实证主义。这可能是哈贝马斯混淆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与“第二国际”、前苏联的继承者们的所谓“正统”,并没有真正理解马克思的生产范式理论。事实上,马克思的思路正是建立在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性继承之基础上的。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并非为劳动而劳动的实证主义经验论述,而是要通过劳动过程中的矛盾运动,最终扬弃劳动,走向自由人的联合体。马克思青年时代深受青年黑格尔派与费尔巴哈的影响,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形成了人本主义的逻辑,高扬着批判社会异化的旗帜。1845年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逐渐成熟以后,逐渐放弃了把这条人本主义线索作为其主要的批判逻辑,而是从政治经济学的视域出发,为其批判理论寻找科学的依据。然而,必须看到的是,马克思又是扬弃了作为实证科学的政治经济学的,他站在哲学的高度上从经验性的经济过程中抽象出“价值”,并从剩余价值的角度发现了具体经济过程中资本与雇佣劳动之间的剥削关系,由此出发借助一系列逻辑层面最终得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结论。因此,哈贝马斯认为马克思的生产范式缺乏反思性是不能成立的。再进一步,如果撇开两者在理论观点上的不同,仅从两者的理论逻辑上来看,我们依然可以对哈贝马斯的交往范式理论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之问的关系作出评判。

从社会历史背景而言,哈贝马斯所处的环境与解决的问题与马克思的时代与具体任务是有所不同的。哈贝马斯直接面对的是所谓“晚期资本主义”时代,工具理性的泛滥,科技理性也以“合法”的形式侵入人们的生活世界;非理性的消费和大众文化在控制和引导着人们的审美和价值情趣,这些问题的确是马克思所未能完全预见的。哈贝马斯的理论确实是有明确的现实指向性的。他所提出的对话、商谈的解决方式,以及摈弃工具理性的行为方式的观点,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还是可以借鉴的。

与面临的社会背景相对应,从理论资源上看,哈贝马斯接受了分析哲学、现象学、西方和结构主义等思潮的洗礼,经历了语言学的转向、现代性向后现代迈进等重要转折,其理论的资源与视域比马克思时代要丰富和开阔得多。组成他理论的重要概念,譬如“生活世界”、“系统”、“以言行事”、“合理化”等等都来自于不同理论传统。这些新的理论资源确实为历史唯物主义的推进提供了一定的借鉴作用。但是,如果撇开这些形式上的推进,从根本逻辑上来看,交往范式与生产范式相比,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时究竟推进了什么?

让我们勾勒一个简要的逻辑图式。在马克思的生产范式思路中,劳动生产居于基础性地位,互动交往活动的深层根据与动力来源于劳动生产领域。马克思认为,只有生产劳动领域内在的矛盾运动,才可以根本变革表层的互动交往领域。而在哈贝马斯的交往范式中,互动交往是独立于生产劳动的线索,两者同时作为社会进化的潜能。在他看来,在生活世界中摈除目的理性,奉行交往理性,则可以走向生活世界的合理化。

通过分析不难看出,哈贝马斯的整个理论体系的建构因为涉及内容极为庞杂而使得各部分之间的衔接比较僵硬。他试图像马克思一样建立起一种哲学与社会科学融合的理论(实现理论逻辑上的具体化),但在方法论上却缺乏真正的反思性。事实上,他的社会科学的相关理论(哈贝马斯早期就专注于政治学等社会科学),譬如社会进化理论,是相当经验实证的,而我们知道,仅从经验实证的层面是无法找到走出资本主义的道路的。啥贝马斯的思维逻辑无非是:危机——解决,然而事实是资本主义在一次次的危机之后更为趋于稳定。这也是当代很多学者不得不面对的现实。也因此,哈贝马斯转而构建其交往行为理论,作为其社会科学理论的支撑框架,并由此走出了一条以交往理性来实现生活世界合理化的道路,企图由此实现对资本主义的超越。但遗憾的是,哈贝马斯整个“交往理论阶段”(1990年代之前)都没能很好地实现交往理论与社会进化理论的融合。他的哲学批判也始终凌驾于社会分析之上。

第5篇:马克思经济哲学论文范文

“优化”美学“资源配置”论述。这是我对繁荣美学学科的真诚期盼,即希望国内有限的美学研究力量,不要再放到对马克思《手稿》中“美的规律”无休止地翻译、阐释、论辩之中了。正如逻辑先生

所说:“两个‘尺度’和‘美的规律’的探究已有数十年,转了一个大圈又回到某一起点,这确实令人遗憾。”[3]因此,当陆梅林先生有关“两把尺度”的译释得到朱立元先生的首肯时,我由衷感到高

兴——因为他们皆是精通德语的美学家,且观点对立——并长舒一口气:美学界终于可以摆脱因这段译文岐解产生的纠缠了。同时,在拙文中我借题发挥,将笔者认为事关美学学科建设的几个原则问题

列出,希望能得到同行的批评,共同促进美学研究。

遗憾的是,逻辑先生除去以笔者上述期盼为由,给我扣上一顶“终结论”的大帽子外,他在大作中并没回应拙文涉及美学建设的诸问题,而是自己又跳入那个“美的规律”阐释“大圈”之中。因此

,当我读完逻文后,只能为自己的真诚愿望落空而感叹!在诸多社科和人文学科迅速发展的今天,美学界还能再用几十年时间转这样“一个大圈”吗?为此,我决定在反驳逻辑先生的批评时,索性接过

他强于我的“终结论”的帽子,试图就“马克思美学”、“美的规律”等问题正面阐述我的“终结”性观点。即使我的这一“终结”愿望落空,并被扣上新的大帽子,但只要今后有关《手稿》或“美的

规律”讨论不再在原地兜圈,我便很欣慰了。

扭曲实事与逻辑的批评

逻文中所涉及的主要是拙文第一部分:从“美的规律”阐释谈美学研究方法。我在论及研究方法时,已经涉及到美学研究中的学风问题。在“美的规律”研究中,靠偷换概念自圆其说的现象太严重

了。拙文就曾例举了我国著名的“美学家”蔡仪先生的“典型”论述。但没想到,逻辑先生对拙文的批评同样采取了一种“典型”的非科学、非逻辑的态度和方法,尽管他的批评不多,但这

不多的几处批评都是靠偷换概念、歪曲事实完成的。

先说逻辑先生文章开篇处,明褒暗贬给我扣上的那顶“终结论”帽子吧:

我十分赞同杨曾宪先生……提出的一个观点:在马克思美学思想研究中,随着陆梅林……对《手稿》中关于两个“尺度”与“美的规律”一段论述的重译与辨析,“国内学者继续从‘两把’不同‘

尺度’角度对‘美的规律’推演的努力,可以从此终结”了。然而,这并不等于同意为“终结”论打上句号的一些“盖棺论定”性结论。[4]

我表述的意思很清楚,所谓的“终结”,仅仅是指“从‘两把’不同‘尺度’角度对‘美的规律’推演的努力”,但从逻文的标题《“终结”前的赘语》和内容可看出,他认定我要“终结”的是对

美学或《手稿》中美学思想的研究,并将我的几点意见视为“盖棺论定”性的结论。他这是在偷换概念(正因偷换概念,使逻文最后一句存有语病,容易被理解为他不同意对“终结”论的“

盖棺论定”的结论)。再说了,如果逻辑先生真的能一般地(不必“十分”)“赞同”拙文观点,他就不该在文章中继续再从“‘两把’不同‘尺度’角度对‘美的规律’”来一番新探讨啊!他这又属

自相矛盾。看来逻辑先生似乎习惯于在论述中一面忘却自己的观点,一面再将自己臆想的观点强加对手,进行所谓批判。孤例不足为证,且看以下两段文字:

众所周知,……《手稿》,属于马克思的早期著作,……在学术界对它是否是成熟的著作,尚有不同见解。但基本形成共识的是,虽然它不是美学专著,却提出了大量的美学问题,而且都有

极为深刻、透辟的论述。它对美学理论的贡献,正如陆先生所说,“预示着美学的崛起,人类美学思想由此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从根本上宣告了旧美学的终结和新美学的滥觞。”特

别是《手稿》中关于“美的规律”的著名论断,“是构筑美学大厦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石。”我认为,这一评价是实事求是的。

而杨曾宪先生对这一提法却表示反感。他说:“每当我读《资本论》时,都会为马克思博大学识、缜密逻辑所深深折服。因此,我们应以同样严谨的科学态度来对待马克思的理论遗产包括美学遗产,不

应轻言‘马克思美学',更不应自称为‘美学’。前苏联有一个很坏的学风,即轻率地拼凑或建构各种‘’学说,包括‘美学’,借马克思的招牌吓人。如果马克思地下

有知的话,我想,他肯定会像他晚年严正声明自己不是‘者’一样,否认自己是‘美学家’!”在这里,杨先生虽然肯定,“马克思的确有天才的美学思想,”“但马克思并没有建

构并完成自己的美学理论。”因此,马克思的美学思想,只能称为“美学遗产”,而不能称为“马克思美学”,

更不能称为“美学”。[5]

这段不长文字中,逻辑先生偷换概念之处多有。“学术界对《手稿》是否是成熟的著作,尚有不同见解”,这是事实,这里的“学术界”首先或主要是指理论界(包括马克思

主义哲学、经济学和科社理论界),学术界大量研究《手稿》著作,其关注的焦点都是马克思的经济学哲学理论形成的思想脉络,而不是其美学思想。但逻辑先生却一下子就让“学术界”形

成了关于美学的“共识”,这意味着逻辑先生将“学术界”概念偷换成“美学界”了。

如果说,这种偷换概念尚可归属无意的话,他对我的“反感”描述却令我反感了。因为在拙文中,我不仅没涉及或批评陆先生的上述论述,反而充分肯定了《手稿》巨大美学意义。这种肯定并不是

抽象地表白,而是渗透在我的美学著作中[6]。坦率地说,我的科学系统美学理论,如果没有马克思的美学思想为基石,是肯定建构不起来的。因此,对陆先生肯定马克思《手稿》的美学意义,特别是有

关“美的规律”论述中“包含有人类审美活动和艺术起源的内涵,是构筑美学大厦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石”的观点,我是完全认同的。逻辑先生如果认真阅读拙文,就会找到我的几乎相同的

论述(手稿“对审美发生学具有纲领性意义”)。既然如此,真不知逻辑先生有怎样的火眼金睛,竟能从拙文中读出我对此“表示反感”的意思。在这里,逻辑先生已不仅仅是在偷换逻辑,而是无中生

有、栽赃于人了。善意的推度,我想,同他开篇给我扣一顶“终结论”的大帽子一样,恐怕是为了他论文立题醒目、行文转折方便之故吧。且略过不究。

问题是,即使进入正题,他的批评也几乎全部放空。在拙文中,我明明是说“不应轻言‘马克思美学'”,因为 “马克思并没有建构并完成自己的美学理论。”因此,逻辑先生要反驳我,就要论证

马克思已经建构并完成了自己的美学理论,马克思美学是客观存在。但他接过手去,就将我说的“马克思美学”换成“马克思美学思想”,然后在那里紧忙活一番,论证出“美学思想的理论

性、体系性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结论[7]。为了加强这一观点的权威性,逻辑先生还指出拙文这一观点“已不是什么新鲜论点。八十年代初,在我国文艺理论界,就引发过一场关于文艺思想是否

形成理论或理论体系论争。……这场论争……最终是以‘体系论‘形成了共识……”[8]。原来在逻辑先生眼中,“马克思美学”=“马克思美学思想”=“美学思想”=“文艺思

想”!试问,面对这种时时扯断逻辑链条的批评,该如何应答呢?我想,最好的方式就是缄默,由着逻辑先生说去吧!

关于“马克思美学”

拙文中的“马克思美学”概念并非是可以随意解释的。它有着严格内涵,即指马克思在自己著作中建构的,合乎马克思理论严谨性特征并形成逻辑体系的美学理论。它是针对马克思经济学等学说而

言的。如拙文指出的:“马克思的经济学思想在《手稿》已作了充分展开。但其后,马克思却用了数十年的心血来完善自己经济学体系,临终《资本论》还没有完稿。”据说,《资本论》之所以没能完

稿,是因为马克思晚年遇到新的经济学理论挑战,他还想进一步完善自己的理论[9]。如果存在马克思美学的话,那么,它同样应当是以这样的理论体系存在的。

关于体系,逻过这样的解释:“判断一种思想是否形成体系,不在于有无专著、有无编、章、节、段等理论框架的外在形式,而更取决于,第一,有无超越前人的新颖观点;第二,这些观点是否

涵盖了该门学科的重要方面;第三,这些观点是否对他人或后人造成了巨大而公认的影响。”说“体系”不在章节等外在形式,这很对。但后面三条尺度却仅仅适用于思想创新体系,而不适用于理论体

系,尤其不适用于马克思的科学理论体系。马克思的理论体系,如马克思经济学,自身有着明确的逻辑起点、严密的逻辑结构和严谨的理论范式,并达到逻辑与历史的统一、本体论与认识论统一。这才

使得马克思理论具有科学性、实践性特征,具有超越时代的理论生命力。今天,尽管人们对马克思经济学有着不同见解,但却不会对其基本概念及理论范式产生岐解。如果不是这样的话,而是拿出其中

的一个概念或范式,就人言言殊、百家齐鸣,几十年拎不清楚,那还有什么科学性、实践性或革命性可言呢?正基于此,尽管马克思的美学思想遗产非常丰富,我之“不应轻言‘马克思美学’”仍是持

之有据的,除非能发现新的马克思的美学论著遗稿。

当然,还需要再强调一下,这是指“马克思理论”。“马克思理论”本身承继发展了西方科学文化的优秀传统。如果放到中国文化中,按这样标准要求孔子、老子理论,那就大不合适了。由于缺少

科学文化传统,中国人的抽象思辨与逻辑思维能力发育不充分,经验式、感悟式甚或禅宗式的思维方式与汉语语言结构的灵活性结合在一起,使国人的理论著述,不太注意逻辑链条。这往往给后人留下

“我注六经”或“六经注我”的广阔空间,也造成人们随意置换概念或将自己理论强加于人的习惯。在对待马克思美学遗产的态度上,一些学者便深受此“习惯”的影响。因此,我之“不应自称为‘马

克思主义美学’”是有所指的。

本来,只要不轻言“马克思美学”,而是在充分理解消化马克思美学遗产的基础上,遵循马克思理论体系的科学性原则,后人是完全可以创建“美学”体系的。近期出版的中国学者著的

《美学思想史》[10]中,便列举了卢卡奇、葛兰西、杰姆逊的美学理论。这些美学家,都不是以《手稿》为其美学理论的出发点和终结点的。问题是在当代中国,观点对立的美学

派别,往往都自称为“美学”,而认定对方是反“”的。而这些自称的“美学”,几乎都离不开对马克思著作中的涉“美”词语或论述的搜罗整理,几乎都在对《手稿

》进行“六经注我”式的理论建构,所以,这种“自称”便难以被美学界所公认。

对既往派别的评论非本文的任务。这里,我只想提醒有志于创建“美学”的青年学者,能吸取前车之鉴,注意划清马克思著作中的一般性语汇与一般性理论语汇与马克思理论语汇的界限

,马克思话语与马克思理论与理论、思想的界限。马克思著作中也要用一般性语汇,这些语汇在没有理论语境规范时,并不能视为理论语汇;马克思在论述中,同样要用一般性理

论语汇,这些理论语汇在没有被马克思明确纳入自己的理论体系时,也不能视为马克思的理论语汇。同理,马克思的话语,是不能与马克思理论划等号的,在确立前,马克思的话语便不能构

成马克思理论。而马克思理论虽然属于正宗的,但范畴却大于马克思理论,思想的范畴又大于理论的范畴,如此等等,不一一辨析。概念的明晰,是科学理

论建构的前提。象在逻辑先生那里,几个概念被混为一谈时,任何探讨都将失去学术价值。逻文作为典型,恰恰揭示了既往“美学”研究中搁浅或“绕圈”的原因。

容我再举“价值”为例。“价值”同“美”是等值的范畴,而且对美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如我在拙文中指出的:马克思生前虽然在一般语义上用过“价值”概念,但他从未从哲学角度研究过“价

值”;马克思著作中的“价值”,主要是经济学的价值。陆梅林反复引用的视为“价值学”的“价值”概念,皆是取自《资本论》中的“经济价值”、“使用价值”或“效用价值”概念,而

非哲学的或价值学的“价值”概念。朱立元先生引用的马克思那段论“价值”的“经典语录”:“‘价值’这个普遍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因而,这也是‘价值’的

种概念”[11],则根本不是马克思原话,而是马克思转述他所要批驳的瓦格纳的观点。在这里,关键问题还不在于美学界对它们普遍误引或误用,而在于这种脱离马克思理论语境将马克思著作中所有话

语都提升到马克思理论高度的不良学风。如蔡仪先生以对“美的规律”主观阐释为中介,将自己的“美是典型”说提升为“美学”观点,便更是典型一例。但眼下,蔡仪先生的“

美学”家称号,已不是“自称的”了,前述那本《美学思想史》中,当代中国的“美学家”,只提及蔡仪先生。这种评价是是否合适,且留给美学史家评论吧。

关于“美的规律”

回到逻文所重点讨论的“美的规律”吧。坦诚地说,尽管逻辑先生对“美的规律”的探究数十年没进步表示遗憾,而他自己有关“美的规律”的新阐释,却实在令人不敢恭维。这首先指他的阐释方

法。逻辑先生在文章中用很大篇幅对“美的规律”中的“生产”与“尺度”概念做了语义解析。如果这种解析如同陆梅林先生那样,依据德文原文进行的话,那它起码还具有信息价值或文本价值。但逻

辑先生却竟然以《辞海》的释义作为对这两个概念辨析的理论依据,这真真是匪夷所思!因为作为译文的汉语词汇,其外文原指内涵与中文语义往往是不对应的,这是语言学常识,我们怎能捧着《辞海

》对译学术探讨呢!国内学者根据“人文”、“人本”的汉语辞源大做比较文化研究(并得出中国早已有之的结论),已形成一大学术奇观,但愿这种泡沫学术之风别刮到美学界中来。

转贴于  其实,逻文中已经引用了国内五种关于“美的规律”的译文。只要认真读一下,就会发现在逻辑先生特别肯定的朱光潜先生译文中,就没出现“尺度”,而用的是“标准”。查《辞海》,“尺度” 有两个义项:“尺寸的定制;标准、规则”,“标准”同样有两个义项:“准则、榜样”。试问,如果再以朱先生译文为主,逻辑先生是否需要对“美的规律”一段译文再做新的解释呢?国内学者对“

尺度”理解本不一致,这种不一致大多源于对原文的理解。如夏之放先生在他的新著中,便认为“尺度来源于黑格尔《逻辑学》中的“度”,意思是事物的质与量的统一”[12]。如果象逻辑先生这样,

再加上对汉语语义理解的分歧,那对这段“美的规律”文本释义将永远是浑水一团,无法廓清了。

而就对“美的规律”具体释义而言,逻文同样缺少学术价值。逻辑先生曾称,马克思有关“美的规律”论述是“清楚、明了”的,我们不该将它复杂化。实际上,将它搞复杂的不是别人,正是逻辑

先生自己。笔者不通外文,对“美的规律”的语义阐释本无缘置喙。只是在拜读了陆先生和朱先生的大作后,基于对两位著名美学家信任,我认同了他们的意见,认为应当纠正那种将“内在尺度”视为

“主体尺度”的观点,并在学界达成共识。但逻辑先生经过一番考证,却将这一几乎弄清楚的问题,又搞乱了——他依然认定“内在尺度”是“人的尺度”:“这里,‘内在的尺度’显然是与动物相比较

、相对照的人的尺度,是人在生产中全新的、截然不同的标准。这一尺度,是人的本质力量,即自由自觉的活动在生产中的表现……”[13]这里的“显然”如果真是那样显“然” [14]的话,就不会有长

达几十年论争、释义和考证了。当然,逻辑先生有权坚持这种见解。但既然他的文章已冠上与陆先生商榷的副题,这说明他已熟知陆先生根据德文和英俄译文对“内在尺度”的反复译校了。根据通常的

学术规范,逻辑先生要推翻陆先生译释的结论,他就应当从德文、俄文、英文中拿出新的有力证据来。令人失望的是,他在文章中一面重复着朱先生对陆先生的批评,一面却对陆先生的原文考证视而不

见,自说自话,从中译文中得出了一个旧结论。这只能使人联想到,逻辑先生不怕耗费自己的学术生命,准备沿着“大圈”重新起跑了。对此,我只能恕不奉陪了。

其实,无论从语法角度还是从逻辑角度,马克思这段话都不是对“美的规律”进行正面阐释的:人类能按美的规律创造是一回事,美的规律是否指人的能动性是另一回事。“美的规律”在这里虽可视为

美学概念,但其整段论述却属于“人学”而非美学理论。对此,朱先生的阐释是正确的。他认为所谓“美的规律”内涵都是我们从这段话中领悟出来的[15]。因此,两把“尺度”的翻译不应影响我们对

马克思美学思想、对《手稿》美学启迪意义的肯定。笔者所异于朱先生及美学界同行的,只是认为“美的规律”在不同性质的美学那里有不同的内涵,《手稿》所涉及的“美的规律”是很有限度的。

纯粹的哲学人文美学都是“意义”和“灵魂”美学,“美的规律”也是意义存在和灵魂探求的规律,作为人类的一种精神操练,对这种“美的规律”的探求是永无终结的。但对于真正的社会科学美学来

说,“美的规律”阐释不应是只能容许某种信仰生存的狭小载体,而应是能“普渡众生”抵达美的世界的宽畅通道。它应当能够经受住形而下的证伪,更应当具有可复验性、可操作性。在社科美学中,

“美的规律”既含有《手稿》中所涉及的文化审美生成规律,也包含社会审美生成规律,还包含前文化即纯自然审美发生规律,只是后一规律要受制于前两种规律。同时,“美的规律”除一般的审美生

成或发生规律外,从主客关系角度,还可分为审美价值规律与审美鉴赏规律。笔者完成的两部科学系统美学著作[16],所讨论的就是这诸多类种的“美的规律”。我不敢说自己的这些探索合乎马克思美

学思想,但窃认为,与哪种将《手稿》中“美的规律”思辨化的倾向而言,它更切近实践、因而也更符合的哲学原理。

关于“合规律、合目的”

已经说过,逻辑先生批评拙文更多地是出于文章立意或结构的需要。他的文章既然开始于对我的批评,当然也要结束于对我的批判。在对人的“内在尺度”能动性进行阐述之后,逻文是这样结尾的

因此,笔者对杨曾宪先生针对“美的规律”的另一论断也持疑义。他说:“不再把‘合规律、合目的性统一’作为对马克思‘美的规律’的阐述,可以很好地起到‘优化’美学‘资源配制’的功效。

当然,这并非是对‘合规律、合目的性统一’命题的否定:只要这一命题能揭示审美发生规律并适应于某种美学阐释,它就是合理的美学命题。只是不要再把这一命题归在马克思名下便是了。”原本是

马克思所深刻论述的思想,为什么偏要忌讳与马克思联系在一起?这是否是杨先生忌谈“马克思美学”、“美学”的思维定势所致?[17]

没读过拙文的读者不会想到,逻辑先生是将我的一段完整的话,一截两段,一段用在开头,一段用在结尾。他的文章前后呼应了,我的观点却被歪曲了。我之“不再把‘合规律、合目的性统一’作

为对马克思‘美的规律’的阐述”,是我所说的“国内学者继续从‘两把’不同‘尺度’角度对‘美的规律’推演的努力,可以从此终结”的后文。它们都是我对陆先生、朱先生观点认同的结果。如果“

内在尺度”不是主体尺度,怎能再把马克思这段论述概括为“合规律、合目的”呢?我这里的推论是完全合乎逻辑的,它有什么可“忌讳”的呢?又何来忌谈“马克思美学”、“美学”的“

思维定势”?

同样令人费解的是,逻辑先生一面批判我否定“合规律、合目的统一”“作为对马克思‘美的规律’的阐述”,另一面他却又批评了其它学者关于“美的规律”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合规律性与

合目的性的统一”这一“带有相当普遍性”的论述[18]。我不禁要问, “美的规律”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这究竟是不是《手稿》中“马克思所深刻论述的思想”?如果是,逻辑先生为什

么反对别人这样概述呢?如果不是,他怎么又对我横加指责呢?如此左批右判,他的逻辑立场在哪里呢?

其实,我的观点很明确,即使不能把“合规律、合目的”再归纳到马克思的名下,但由于它揭示了“审美发生规律并适应于某种美学阐释”,它仍是合理的美学命题。我这里的所指同样很明确。作

为对“审美发生规律”的科学阐释,“合规律、合目的”是文化美生成的条件;而放到实践美学中,“合规律、合目的”又是“真善美”统一的重要逻辑思辨链条。正因为《手稿》中这段论述适应了实

践美学的这种思辨要求,“合规律、合目的”的阐释才不胫而走,进入多种美学教科书,成为“准经典”的阐释话语,甚至使人往往将其归于德国古典美学命题。

由于与实践美学的分歧,我之承认“合规律、合目的”是美学命题,只是就其揭示审美发生规律而言的,并不等于承认它是“美的规律”的等值概念。就实质而言,“合规律、合目的”所揭示的主

要是人类价值实践活动的规律[19],这种价值实践活动是文化审美发生的条件或基础,但并不等于文化审美价值的现实生成。因为人区别于动物的自由自觉活动的类特征,使人的实践具有不同于动物的

社会或文化动机。动物既不能按美的规律制做,但也不能按丑的规律制做。而基于不同的文化社会素质、品格所生成的动机,人却既可按美的规律、善的原则生产或创造,也可能按丑的规律、恶的原则

进行实践活动。特别是在商品经济社会中,人们因“合规律、合目的”地追求最大化赢利而破坏自然美、城市美、艺术美的行为难道还少见吗?中国几乎所有的“历史文化”名城,都“名”存“实”亡

的局面,难道不都是目光短视领导者“合规律、合目的”加快新城建设造成的吗?实践美学缺少现实阐释力,症结也就在此:“合规律、合目的”的“本质力量对象化”所产生的对象,大多数往往是不

美甚至丑或恶的。

这就不能不说到“自由”了。逻辑先生说:“自由则是与必然相对应的一个范畴,是指人类在实践活动中,总是要努力认识、把握自然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知其然而更知其所以然,从而能动地

去适应与改造世界,以实现人类进步向上的目的和要求。”[20]逻文所论,是基于哲学对“自由”的释义。但这一“自由”并不能涵盖人类“自由”的全部。美学所涉及的人类“自由”概念

,细分起来有十多种[21],其中包括动物性的躯体自由(如现代艺术造成的躯体解放感)、文化创造自由(如自由体操中的“自由”)、社会活动自由(如囚徒获得的人身自由体验)及“类自由”、“

诗意自由”等等。笼统地谈论“自由”,对于人文思辨美学是有意义的,但却经不起现实审美实践的检验。如逻文所说,人类认识“自由”便一定会“实现人类进步向上的目的和要求”,便表达了一种

古典理性主义或理想主义价值观。而现实情况是,人类认识自然规律越多,主体创造自由度越大,人类可能面临的自身被毁灭的危机越严重。这种所谓现代化悖谬,正是现代、后现代哲学家忧心忡忡之

所在。

人类能否避免毁灭,当然不是美学课题。但高速、超高速发展的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所带来的不全是美的福音,却是可以肯定的。这使美学面临着挑战。当笔者2000年在内蒙出席美学会议,面

对草原严重沙化满目苍夷的情景时,深感自己肩负的责任重大。现实迫切需要美学的实践。眼下,一些青年美学家对“实践美学”提出挑战,这是好事。但挑战或超越“实践美学”目的,不应是仅仅寻

求新的美学派别命名,而是要推进美学研究真正切入实践。“实践美学”最大的局限是它脱离实践,无法指导美学实践。如果超越者依然援引《手稿》中同样的论述,依然停留在对马克思“生命的自由

”等概念的思辨中,甚至更远离实践,那么,这种新美学也是难以承受时代赋予美学的历史使命的。这便是我呼吁美学界共同建设社会科学美学的原因。如果说,这将终止对《手稿》的重复讨论、阐释

或命名的话,那么,我认为它恰恰是符合实践性原则的——对真正的美学来说,他的重要使命不是用不同方式解释美的存在,而是要按美的规律指导和改造世界!

[1] 《学术月刊》2000年第5期。

[2] 《学术月刊》1998年5期。

[3] 同1,第62页。

[4] 同1,第57页。

[5] 同1页注1,第57页。

[6] 参见:拙著《审美鉴赏系统模型》第七章《审美文化—社会发生》,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6月版。

[7] 同1页注1,第58页。

[8] 同1页注1,第58页。

[9] 逻辑先生在文章中曾要我提供马克思一句话的出处,我在图书馆中费了半天时间也没能查到,请逻辑先生见谅。这里只能凭三十年前的阅读记忆回答:那是马克思晚年面对众多庸俗化的“马克思主

义”派别而言的,原话是:“我只知道自己不是‘者’”。年青时的记忆不会错,具体出处愿高人赐教。有了这一教训,此处便用了“据说”,以逃脱逻辑先生对出处的追究,因它属非专业

内容,没有笔记,也难查证。同样,后文中“合规律、合目的”的出处亦应有所交代,但因查证的结果难以验证,便也不注名,而是笼统带过。

[10] 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11月出版。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卷,第406页。

[12] 《异化的扬弃——〈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当代阐释》295页,花城出版社2000年4月第一版。

[13] 同1页注1,第60页。

[14] 中国当代学者往往用“众所周知”、“显然”、“勿庸置疑”来逃脱论证,径直推出自己的结论。因此,每当我遇到这样的语句时,便非常警惕,看看“显然”背后是否不显“然”,“勿庸置疑

”之后是否有“疑”。

[15] 《学术月刊》1997年12期,第31页。

[16] 拙著:《审美鉴赏系统模型》;《审美价值系统》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3月出版。

[17] 同1页注1,第63页

[18] 同1页注1 ,第62页。

[19] 参见拙文《价值—实践论》《学术月刊》2000年3期。

第6篇:马克思经济哲学论文范文

恩格斯也说过这样的话:古代语和现代语“……在目前(资本主义的——作者)社会制度中仍旧起着很重要的作用,纵然它们还并没有多少可能性去超越民族的界限……”

列宁不止一次地着重说:“……谁想要知道敌人,那就应该在敌人的国家里观察和研究……”也就是说要知道敌人写些什么,讲些什么和做些什么,而外国语的知识便是认识敌人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在他们自己的整个生涯中从不曾停止过在古代语和现代语上面的工作。

这在中学毕业证书上,这些伟大的人物已经表示出他们怎样认真地学习语言,在学校里怎样知道广泛地去应用它们,马克思在一八三五年九月二十四日收到的脱里尔旧制中学(八年)的毕业证书上面,在成绩表中关于语言知识曾是这样表示了的:

“A,德文方面,文法及作文均甚优良。B,拉丁文方面,翻译及注译亦佳,……会话则已达到满意之速度矣。C,希腊文方面,知识与熟练程度与拉丁文略同,……。D,法文方面,文法颇佳,……口头号叙述有若干之进步。”

一八三六年在恩格斯的爱里倍尔费达中学的毕业证书上,关于古代语与现代语也同样地被给了相当高的评价。在列宁的中学毕业证书上我们看到除俄文外的四种语言——拉丁文、希腊文、德文和法文——的成绩。

中学毕业以后,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都更加热烈地和深切地继续研究各种语言。从旧制中学出来,经过三年,在一八三九年四月二十七—

—三十日。恩格斯曾经在给威廉·格莱倍尔的信上写着他开始读古代希腊文和继续研究拉丁文,然后预备读英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葡萄牙文、法文和荷兰文。因此拉发格称呼恩格斯为“数国语言对照读本:——那就是说精通许多国语言文字的人,不是没有理由的。

关于马克思的一切,可以从他自身的工作上去认识和证明他是一个卓越的语言通,李卜克乃西写过:“他为《纽约论坛报》所写的论文是用标准的英语写的。他的《哲学之贫国》一书是用标准的法语写的……

而关于列宁,则康斯坦丁诺瓦、克鲁普斯卡亚曾经写过:“列宁……很好地知道德文、法文、英文……以及用这些文字从事翻译,读过波兰文和意大利文……”(一九三七年九月五日真理报)此外他还知道拉丁文,希腊文及斯拉夫文。

这样看来,我们伟大的导师们是怎样精通许多语言呵!那末,我们在这里应该向他们学习些什么呢?

首先应该学习的乃是马克民、恩格斯和列宁在这一工作上的共同的原则性的立场。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卓越的共同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上他们强调着说“……无论思想也好,无论语言也好,自己并不能称成独特的界限……实质上它们只不过是实际生活表现而已。”

创始者们的这个天才的见解完全驳倒了许多资产阶级的学者,他们以为语言是可以超出于一切社会进化的联系之外去从事研究的。在全部发言上熟悉了一定民族的语言,只能作为研究这个民族的进化历史、它的社会生活和风俗习惯等特性的准备(或者同时研究)。

这就是我们的导师们研究语言的方法。

不但如此,恩格斯在他和杜林的论战别指出一定语言的实际研究不能够从科学方法和广义语言学中割裂开来,我们的导师们无论何时都不容许那种割裂,而且辛辣地嘲笑了蔑视语言学价值的人,他们仅是形式地研究语言,并不在它的科学原则上真实地工作。

照威廉·李卜克乃西的回忆录所写,马克思

深入地从事研究一定语言的起源,进化和结构。这一点在马恩自己的文章中也可以找到证据。他们的几十封和几百封来往的信件,都是关于政治的,哲学的和文学问题的指示,同样也包括了语言的问题。

关于列宁,克鲁普斯卡亚回忆道:“……卓绝地知道基本的欧罗巴语言,他整个的生涯都是不倦地继续努力去通晓它而达到精巧的地步,这就使他能够证明每一种这些语言的本质。有一个时候,他曾是辞学的热烈研究者,并且不止一次地使我吃惊于他在这一方面上之有规律的和不放松的把握。……”

现在我们就要谈到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在研究外国语言时所利用过的实际方法。

从他们的传记和文章里,我们就知道他俩很快地就学会了各种不同的语言。譬如在一八六九年十月二十四日恩格斯写信给成克思说为了研究费来格夫斯基所著的俄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他要介绍一个多年替他翻译俄文书报的巴尔克格依姆去帮助他,但是马克思决定用他固有的热情自己来学俄文,而就在一八七年二月十日,即是说经过的约摸五个月辰光,他写信给恩格斯说:“费氏的书我已经读了一百五十页了,这是报导真实的俄国经济情况的第一步著作。……”这样地学会了俄文,马克思就常常用原文来读俄国政治和经济的书籍。恩格斯学会语言更迅速了,他在一八五二年三月十八日给马克思的信上写着:“……二星期来,我勤勉地用功于俄文方面,现在已经很好地学会了文法,再给我二三个月的时间以增加一些必要的语汇,那末我就可以着手另外一种语言的学习了……”。

列宁也善于在很短时期内学会新的语言。

那末,他们是经过怎样的道路,用怎样的方法以达到成功的呢?当然,我们这些伟大的导师们,他们独创的天才和丰富的记忆力是起着重要的作用的,可是在许多地方,也是由于他们用了最合理的方法去工作的结果。

这一切不得不首先注意到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起先并不耗损大量的时间去学会一切细致的发音,去研究大量的文法规则和去强记住很多很

多的单词语汇。这并不是说他们不重视研究外国语的这三个重要的要素(发音文法语汇)而是他们一开始就在书本和工作中,从原文上去把握这些要素,他们一开始就直接地从他们决心要学的文字上,照原文阅读。

第7篇:马克思经济哲学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可以看作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萌芽,这是以他在主体感性理论问题上完成的重大突破为开端的。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家对主体感性的内涵的把握是片面的。马克思为主体感性理论提供了一个正确的理论视角,使主体感性通过实践获得了自身的完满统一。这一理论突破在认识论和历史观之间架设起一座桥梁,并成为实践唯物论的一块奠基石。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应当看作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奠基。这块基石是马克思在主体感性理论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时奠定的。这一理论突破的完成,使马克思对历史之谜的求解获得了科学认识的工具和基础,从而成为他建构实践唯物主义理论大厦的里程碑。那么,马克思是如何完成这一突破的?它的意义何在?本文拟对此作一粗略的考察。

所谓“主体感性”这个概念的完整内涵,是指主体性与主体的感性活动之间的关系,它所回答的乃是认识过程中的主体性原则与客观性原则的关系问题。对于此关系的不同回答,形成了不同的主体感性理论。虽然马克思极少直接使用“主体感性”这一概念,但马克思关于“人的感觉”、“人的感性活动”等概念的论述中,却蕴含着深刻的主体感性理论。

首先,简要回顾一下马克思以前有关主体感性理论的历史形态,并在此基础上重点考察马克思在主体感性理论上提供了一种什么样的思维方式,完成了一种什么样的理论视角转换。从总体上说,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对“主体感性”内涵的把握是片面的。在近代欧洲哲学史上,经验论和唯理论进行了长达一个多世纪的反复论争,充分显示了它们各自的片面性。以笛卡尔为代表的唯理论传统,把主体性放到理性自足性中予以考察;而休谟作为经验论的代表,则持相反的立场和态度。在休谟看来,不论是观念,还是印象,其根源都是感觉经验的运动。继经验论和唯理论的争论之后,康德曾试图调和两种截然相反的传统,提出了感觉和思维的互补问题。但由于他借助先天地存在于人的认识结构中的感性形式,结果将感性形式归结为主体的规定。黑格尔进而试图说明,理性的普遍形式与具体的感性对象以及人的现实感性存在,它们在内容上相互统一的关系,即所谓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应当说,黑格尔的这一思想包含了一定的科学价值,但他毕竟是一个绝对唯心主义者,他这种对主体感性的提升仅仅局限在唯心主义的范围内,从而窒息了他的理论的生长点。可见,不脱离唯心主义的窠臼,主体感性理论就不可能回到现实的人及其历史活动。这个任务,黑格尔没有也不可能真正完成。

那么,旧唯物主义能否完成这一任务呢?思想史的事实作了否定的回答。因为,不仅唯心主义在主体感性问题上割裂了主体性原则与客体性原则的统一,而且旧唯物主义在这个问题上也陷入了偏执。例如,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就将感性主体直接归为客体。他明确指出:“感性之概念,已经包含在‘外于我们的存在’这个典型的说法之中了。”[1]“要称得上是现实的感性的存在,就得不依赖于我的‘自己规定自己’,不依赖于我的活动——而我不由自主地为其所规定——,并且,即使我并不存在,并不想到、感到它,它也依旧存在。”[1]尽管费尔巴哈认为只有感性的人和自然界才是最根本最真实的,但他考察人的方法却是形而上学的。他把人仅仅看作感性的存在,只承认生物学意义上的、感性的、单独的人,而看不到真实存在的、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人。这样一来,费尔巴哈完全否定了认识过程中作为能动主体的人的建构作用。

马克思哲学的一个重大贡献就在于,它第一次为主体感性理论提供了一个正确的理论视角,从而将主体性原则与客体性原则内在地和有机地统一起来了。诚然,马克思在这个问题上完成的重大突破,也经历了一个自我修正和逐步完善的过程。

早在做博士论文时,马克思对伊壁鸠鲁的感性理论就给予了充分的关注。[2]但这时的马克思还未能突破黑格尔将人的自由根本上当作是人的意识自由这一观点。在办《莱茵报》时期,由于工作的关系,马克思得以有更多的机会去接触社会现实生活的各个层面,深入了解并体验广大人民群众在现实中的各种状况。这促使马克思将人放到现实中去研究,更重视物质自然的与现实感性的人。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对主体感性问题多有阐述,尤其是在对“人化自然”这一思想的论述中。所谓“人化自然”,也就是人感觉其对象的存在。马克思说“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只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3]所以“人化自然”这一提法,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的另一种表述。由于主体的感性的丰富性,人的本质在对象中展开的感性形式才呈现出丰富多彩的情景,由此才有了人化自然的丰富性。所以人化的自然,在理想的条件下应该是能够充分显示人的主体本质的自然。“因此,一方面为了使人的感觉成为人的,另一方面为了创造同人的本质和自然界的本质的全部丰富性相适应的人的感觉,无论从理论方面,还是从实践方面来说,人的本质的对象化都是必要的。”[3]显然在《手稿》中,马克思已经触及到主体感性是主体和客体相统一的思想。但是,由于写作《手稿》时候的马克思主要是立足于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立场来清算黑格尔,因而要在主体感性理论问题上完成决定性的突破,还有待于同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历史观的彻底决裂。

马克思这项有重大理论突破意义的研究工作,是在其《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完成的。在《提纲》中,马克思第一次旗帜鲜明地批判了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在主体感性理论上的根本缺陷:黑格尔关于绝对观念既担负“思想主体”又担负“思想客体”的唯心主义主体观固然是完全错误的;而费尔巴哈的“感性客体”把人们在认识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也否定了,从而陷入直观的、被动的唯物论,也是肤浅的。马克思在《提纲》中指出,由于费尔巴哈回避主体的人的活动在认识中的能动作用,“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发展了,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4]在论证主体感性的作用问题上,马克思走出了一条崭新的道路:一方面,他不像费尔巴哈那样回避主体的人的活动与作用,而是使问题又回到主体的能动方面。他认识到,只有在主体感性的参与下,才有认识的发生,否则就不可能建构起任何认识论。为此,马克思把人的活动“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另一方面,马克思也决不是象黑格尔那样,把主体感性束缚在思想和观念所决定的范围,而是把主体的人的活动理解为感性的物质活动,即对象性的活动。他说:“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4]这样,按照马克思所提供的思维方式,实践活动被赋予一身二任的品格,既体现了认识活动的主体性原则,同时也体现了认识活动的客体性原则,从而使主体感性在实践中获得了自身的完满统一。由此而唯物辩证地说明了主体感性的作用问题,在批驳唯心主义的同时也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局限,从而在主体感性理论问题上完成了革命性的变革。

马克思在主体感性理论上的突破,不仅使认识论奠定在科学的实践观的基础上,而且从实践的观点出发,在认识论和历史观之间架设起一座桥梁,从而超越了认识论的狭隘视界,其意义是重大而深远的。根据当前的探索与认识,马克思主体感性理论具有以下的“元哲学”意义。

首先,马克思为解决认识过程的主体性原则与客体性原则的统一提供了一种崭新的理论视角,从而标志着认识论的一场革命。继《提纲》之后,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进一步指出,费尔巴哈尽管特别强调自然科学的直观,但按照他的思想方法,离开主体的感性的活动,甚至连这个“纯粹的”自然科学,也不能达到目的和获得材料。马克思明确指出,人的感性劳动和创造“是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非常深刻的基础。”[5]旧唯物论强调人是物质世界的产物,强调外部客观世界不依赖于人和人的意识而存在,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他们没有看到人类活动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而把人理解为消极的、被动的力量,把对象世界理解为一种客体的直观形式。旧唯物论的缺陷正好反衬了马克思的革命性变革。马克思把主体性原则与客体性原则的统一关系引入了认识论,使认识的客观性和认识活动的丰富性有了坚实的生动的依据。

其次,马克思的主体感性理论为揭开人的本质之谜和历史之谜提供了一把钥匙。这是因为,只有科学地理解马克思的主体感性,才能正确理解实践和理解人的社会本质。马克思的主体感性理论,使的认识论和历史观内在地融为一体。马克思说:“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4]这就是说,整个社会的人所从事的社会生活,都是主体的人的感性的物质活动。他说:“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做到对‘市民社会’的单个人的直观。”[4]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历史观进行了进一步的批判,他指出,费尔巴哈把人只看作是“感性的对象”,而不是“感性的活动”,因为他仍然停留在理论的领域内,而没有从人们现有的社会联系,从那些使人们成为现在这种样子的周围生活条件来观察人们。“费尔巴哈从来没有看到真正存在着的、活动的人,而是停留在抽象的‘人’上,并且仅仅限于在感情范围内承认‘现实的、单独的、肉体的人”,也就是说,除了爱与友情,而且是理想化了的爱与友情以外,他不知道‘人与人之间’还有什么其他的‘人的关系’”。[5]“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决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5]费尔巴哈由于不了解主体感性的作用,反而把直观看作最好的认识手段。他用直观的方法来看待人,只能直观到活生生的肉体的人;他用直观的方法来观察人的“完整性”,所看到的只不过是肉体上的完整性。他对人的直观的理解,直接导致了他对人的抽象的理解,尽管他声称自己极端憎恶抽象性,处处强调感性,但他的感性与主体是分离的,因而他始终不能看到人在自身活动基础上的历史发展,而只能把人的本质看作“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把“类”理解为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一个直观性,一个抽象性,这是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两大缺陷。《提纲》正是针对费尔巴哈的这两大缺陷,将主体感性的作用从认识论引向历史观,将人的本质之谜的科学解答奠定在以实践为基础的主体感性活动的思想基点上。马克思精辟地强调:“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

不言而喻,《提纲》作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6],它的诞生,意味着马克思通过对狭隘认识论的扬弃和超越,已经踏入了实践唯物主义的门槛。而这一重大的理论贡献,直接源于他对主体感性理论的崭新阐释。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欣慰地感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确是奠定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一块里程碑。

[参考文献]

[1] 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m].北京:三联书店,1962.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第8篇:马克思经济哲学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立足于对“艺术繁荣”、古希腊的“艺术形式”等范畴的含义的特别梳理,重新解读马克思关于物质生产与艺术繁荣的“不平衡关系”,可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马克思是在平衡论的前提下谈不平衡的。

马克思关于物质生产与艺术繁荣的“不平衡关系”的命题,是一个经典的命题,也是一个被后来的研究者不断解释的命题,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之所以如此,乃是不同的研究者站在不同,的角度,对那段手稿中极其简约的、带有思路性并表现为提纲式的话语进行了不同解读,并得出不同意义的结果。例如,早期关于“不平衡关系”是“现象”还是“规律”,的争论和马克思的立旨是在“平衡”还是在“不平衡”的争论等。当然,这些争论的目的都是力图恢复、还原或逼近这个话题的原始意义,但要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还原理解,确非易事。笔者认为,要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还原理解,第一,要知晓的基本原理;第二,要对马克思关于“不平衡”理论表述中所提及的一些重要的范畴、概念(比如“艺术繁荣”、“古希腊的艺术形式”、“历史形式”等)的含义进行必要的界定和梳理。否则,概念理解上的稍稍差异,便会导致话语意义理解上的谬以千里;第三,要结合文本语境与时代语境来理解马克思的表达思路。本文力求运用以上三种方式来重新解读马克思关于物质生产与艺术繁荣“不平衡关系”的命题。

笔者认为,马克思提出物质生产与艺术繁荣的“不平衡关系”的命题,是在承认物质生产与艺术繁荣是平衡的基础上提出“不平衡”的。WWw.133229.cOM

要解释好这样一个悖论性的话题,我们首先要重新解释“艺术繁荣”的含义。“艺术繁荣”(又译作“艺术繁盛”)的含义有两个义项。第一层的意思是指物质“硬件”方面的艺术繁荣。艺术产品本质上是一种精神产品,但它要得到“实现”,必须借助于物质载体,比如规模印刷、优良的纸张、精美装帧、大量发行、旺盛的读者购买力、传播与交流速度的快捷等。这样的“艺术繁荣”都与物质生产分不开的,甚至包括作为社会分工而独立的有闲阶级(包括专门的思想家、艺术家等)的出现,也都与物质生产分不开的。第二层意思是指艺术作为特别个性化、主观化和精神创造性特别强的“软件”方面的艺术繁荣。“软件”方面的艺术繁荣又可分为两点。第一,以不可再生性的特有思维方式为标志;第二,以一个、凡个或一批作家高质量、高品位的艺术品的出现为标志;而这些高质量、高品位的艺术品的诞生,主要依赖于艺术家非常个性的卓越的思想力和艺术表现为等。

就“艺术繁荣”的第一层含义来说,马克思承认物质生产的进步与繁荣是平衡的,成正比例的;就“艺术繁荣”第二层含义来说,马克思又认为物质生产的进步与艺术繁荣是不平衡的,不成正比例的。这样,马克思就从“艺术繁荣”的第二层含义,否定并批驳了庸俗的自然唯物论和庸俗的生产力决定论。不平衡的“艺术繁荣”是作为一种比喻的案例镶嵌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一书表述中,的。马克思虽然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没有明确地说出物质生产与艺术的“硬件”繁荣,是同步的、平衡的、成正比例的,但是这样一个结论,笔者认为,应是包含于马克思思想逻辑之中的,这是的基本原理。整个的精神文化形态的“硬件”繁荣,都可纳入这一机理之中。

马克思的“平衡”论,可以从两个方面得以说明。第一,可以称之为肯定性平衡。所谓肯定性平衡,就是物质生产(实指物质生产力的进步和与之相道应的物质条件的进步)与艺术的“硬件”繁荣是平衡的成正比例的。也就是说,随着物质生产力的进步,艺术发展的“硬件”也随之进步与繁荣。前面所举的规模印刷、优良纸张、精美装帧、大量发行、旺盛的读者购买力等,即此。甚至包括作为社会分工的有闲阶级(艺术家是其中之一)的诞生,也是物质生产力进步的结果。第二,可以称之为否定性平衡。所谓否定性平衡,指随着物质生产力的进步,替代了历史上曾经一度盛行和繁荣的艺术存在的“硬件”方式。马克思说,史诗《伊利亚特》,作为艺术存在“硬件”方式(指口耳相传的存在方式),随着“活字盘甚至印刷机”的诞生,便会随之消失。马克思说:“随着印刷机的出现……,史诗的必要条件岂不是要消失吗?”“史诗的必要条件”,就是指史诗的前后代口耳相传的“硬件”的艺术存在方式。否定性平衡,可以理解为一种繁荣替代了另一繁荣:一种进步的新的硬件的物质样式替代了一种落后的旧的硬件的物质样式。

马克思关于物质生产与艺术繁荣不平衡论的观点,主要依据于“艺术繁荣”的第二层含义。但是马克思的不平衡观点,应是建立在平衡论观点的基础上形成的。不平衡论与平衡论,本质上是不矛盾的。不平衡论是在平衡论的基础上深入思考的结果,同时也是马克思辩证思维逻辑的必然产物。马克思的不平衡论观点,也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得到说明。

第9篇:马克思经济哲学论文范文

摘 要:大众化不应仅仅理解为形式上的通俗化,而是要在现实生活的观照中探寻其当代进路。从哲学自身产生和发展的逻辑看,哲学源于生活;从哲学所实现的革命性变革看,马克思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了理解人类全部社会历史的钥匙;从大众化的当代路径看,回归生活是检视与时俱进理论品质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生活世界;大众化

中图分类号:A0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11)06-0038-04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把“建设学习型政党,推进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作为重大历史课题提了出来,如何在当代推动的大众化成为当前学者们关注的热点话题。生活世界是我们研究大众化不可或缺的领域,马克思将其哲学及一切理论活动都看做生活世界的一部分,从现实的个人、现实的生活实践出发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历史和人类自身的钥匙。我们探寻大众化的当代进路,不能仅仅局限于用通俗的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表达的基本原理,还应当在对人民群众现实生活的关注和对生活世界的回归中探寻大众化的现实基础和路径。

作为人类理性反思的最高形式,哲学是人们在社会发展进程中为解决自己生存所面临的问题时产生的。当人类的思维跨过它面对的自然力量的原始神话和原始宗教的崇拜时,就踏进了哲学殿堂。[1]哲学究其本质应是生活的哲学,大众的哲学。哲学如果不善于从人民的现实生活中概括出生活的智慧,它就不可能成为时代精神的精华;反之,哲学如果不回归生活就难以体现其本真精神,当然,也不能掌握群众,化精神力量为物质力量。正是哲学与生活这种内在的张力,为我们探寻哲学大众化提供了基本动力和现实可能性。

我们从西方哲学发展的脉络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哲学与生活之间的这种内在张力。很明显,哲学家们所要面对从而要解决的,不是别的,正是人们在生活中经验到的、感到困惑并以某种方式思考过的那些根本的生存问题。哲学总是与生活经验的感悟和体验分不开的,古希腊罗马时期,哲学就在人们对万物本源的探讨和对自己生活的追问中产生了。西方的中世纪,以宗教神学为代表的哲学与人的世俗生活相脱离,从人间上升到了天国,神成了主宰一切的救世主,哲学沦落为神学的婢女。中世纪的人们用一种貌似反叛生活的方式表达自己对生活的关注和超越的期望,哲学的思辨贡献给了超验的精神领域。文艺复兴以后,主体性的高扬使哲学在西方经历了从神到人的转变,再度从天堂步入人世。然而,细加考察不难发现,笛卡尔“我思故我在”的理性主义宣言与其说凸显的是作为生活主体的人,倒不如说是一种对理论主体的设定,把人作为理性的客观存在物。这种离开了人的现实生活的理性哲学在德国哲学的终结者黑格尔的作为大全的“绝对精神”那里走向了极致。相反,马克思以实践思维所奠基的现代实践哲学,正是在近代的理论哲学陷入不可克服的困境的情况下,作为对问题的一种全新解决方式而发展起来的。与近代西方哲学纯粹的思辨不同,马克思由物质生产实践入手,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了揭开历史谜题的钥匙,以实践思维超越主体性思维和实体性思维各自的局限,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的革命。

以人的活动作为哲学的对象并非只是马克思个人的理论发明,而应当被视为哲学在其自身的历史发展中长期探索的结果。[2]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者黑格尔曾借用庙与神的关系生动地比喻生活同哲学。他说:“一个有文化的民族,如果没有哲学,就像一座庙,其他地方都装饰得很富丽堂皇,却没有至圣的神那样。”[3]虽然黑格尔的哲学是站立在“绝对精神”这个基座上的,但他对哲学与生活关系的理解还是无比深刻的,比喻也是异常形象的。在对生活世界亲身体验和反思之后,马克思对哲学与生活实践关系的颠覆性理解使哲学思维方式发生了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马克思把真正的哲学视为“时代精神的精华”、“文明的活的灵魂”。他超越前人之处在于,不是一般性地谈论时代或生活,而是强调实践的生活或生活的实践之于哲学的重要性。马克思进行哲学探索的宗旨就在于要创立一种能够引导人们正确理解并积极参与生活的哲学。用马克思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只想透彻地理解在街头巷尾遇到的事物”。在马克思看来,传统本体论哲学虽然也是从“人”出发,但却是从抽象的、理性的人出发解释人的现实生活。因此,“他们从来没有为历史提供世俗的基础”。马克思选择“劳动”、“实践”作为切入点研究人类的现实生活世界,并通过对二者的哲学分析,真正揭开了人的本质的哲学谜题,解开了人类生活世界的奥妙。因此,哲学自诞生之日起就是植根于社会生活,植根于社会实践的。而且在当今社会,哲学只有贴近生活、贴近实践,才有实际内容,才有生命力。当然,只有面对现实生活的哲学才能真正实现大众化。

马克思在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中首次论及的实践观指称的是哲学理论本身,这里,马克思已经开始尝试在哲学与生活关系的讨论中把能动性的原则引入实践范畴。莱茵报时期,马克思直接参与现实政治问题的讨论,在现实世界和现存哲学的融合中论述了政治实践的本质。马克思于1842年在《〈科隆日报〉第179号社论》中提到:“哲学家并不像蘑菇那样是从地里冒出来的,他们是自己的时代、自己人民的产物,人民最美好、最珍贵、最隐蔽的精髓都汇集在哲学思想里。……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不仅在内部通过自己的内容,而且在外部通过自己的表现,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4]2191843年,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批评德国哲学家“没有想到迄今为止的哲学本身就属于这个世界,而且是这个世界的补充,虽然只是观念的补充”,并指出“你们不使哲学成为现实,就不能消灭哲学”[5]8。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进一步提出自己的哲学宣言:“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5]57马克思在这个“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的萌芽的第一个文件”的第十一条中所传递的不是对理论的鄙视和偏见,而是要在理论和实践统一的基础上把理论理解为关联于生活实践并构成生活一部分的理论实践。马克思还在一首不常为人知的诗中写道:“康德和费希特在太空飞舞,寻觅一个遥远的国度,而我却只是想透彻地理解,在街头巷尾遇到的事物。”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绝对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现实生活的任务,而哲学未能解决这个任务,正是因为哲学把这仅仅看作理论的任务。”[6]可以看出,马克思是通过把理论问题还原于实践,还原于人类生活本身来阐明自己的哲学思维的。在初步制定唯物史观的《神圣家族,或对批判的批判所做的批判。驳布鲁诺•鲍威尔及其伙伴》一书中,马克思提出:“思想从来也不能超出旧世界秩序的范围:在任何情况下它都只能超出旧世界秩序的范围。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7]152马克思进而在1845年春写作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结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5]56马克思在这里明确指出要把理论问题还原于实践,还原于人类生活本身,从人类生活本身引出那些抽象的理论问题,而后的任务才是说明这些理论。在马克思恩格斯进行唯物史观制定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论述了生活和意识的关系问题。“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5]72因此,“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5]73这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实质所在。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指出:“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的物质生活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5]92在马克思看来,哲学中主客体对立和分裂的根源在于现实生活的分裂,其解决也必然有待于现实生活中对立和分裂的解决。这样,马克思恩格斯从人们的日常物质生活出发,把物质生产实践理解为人类社会的起点,从而超越历史唯心主义创立了科学的唯物主义历史观。

马克思在论及德国古典哲学与自己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的区别时指出:“德国哲学是从天国降到人间;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人间升到天国。这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设想的、所想象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口头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出来的、想象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有血有肉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5]67“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5]73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马克思对哲学的关切是与人类活动的最大现实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哲学与以前哲学的根本性区别在于如何看待人类生活中理论活动和生活实践的关系,而不在于如何规定实践在整个理论体系中的地位。面向生活世界是理解哲学革命的实质和关键所在,我们必须从物质生产实践中,从人的现实生活实践中理解全部人类历史和人类自身。不了解哲学转向生活世界的“哥白尼式的革命”的意义和实质,就势必会重蹈经验论者把哲学作为形而上学而简单拒斥的覆辙。在当代,哲学转向生活世界不是要取消哲学,也不是要取消哲学原本作为上层建筑的应有本质。这种面向生活世界的转向终结的是那种作为寻求事物普遍原理和原因的科学化的哲学,开启的是对人生意义与价值的追问以及对人的自我理解和自我发展的关注的哲学精神。面向生活的哲学是一种对生活世界和事情本源的创造性思考,是在对传统思维方式进行解蔽的基础上重新赋予哲学对生活世界的观察力。

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任何一种哲学都应该在对现实的关注和回应中得到发展,换句话说,哲学正是因为关注时代和现实生活才获得了发展的强劲动力。马克思曾经说过:“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不仅在内部通过自己的内容,而且在外部通过自己的表现,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4]220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理论在一个国家的实现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需要的程度。”[5]11从人们的日常生活实践出发是马克思实现哲学革命性变革的出发点,也是不断发展创新的源泉和动力所在。哲学作为科学的理论必须正确处理与实践特别是生活实践的关系,必须反映社会实践发展的最新成果。“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5]56因此,哲学作为真理必须面向现实生活,面向生活实践。“我们看到,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的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绝对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现实生活的任务,而哲学未能解决这个任务,正是因为哲学把这仅仅看做理论的任务。”[8]306生活维度是哲学的创新和发展的重要维度之一。

生活世界作为哲学问题在西方学术界显现出来是在20世纪初。谈及生活世界的问题是绕不开胡塞尔的,胡塞尔的生活世界理论对现象学以及后现代的西方哲学家影响深刻。当然,我们在这里主要阐明的还是马克思的生活世界思想与胡塞尔的生活世界思想的不同之处,借以说明马克思和胡塞尔何以在相同思维范式下得出不同结论的缘由。胡塞尔在其名著《欧洲科学的危机和超验现象学》中提出并详尽论述了生活世界思想,他提出生活世界的主要目的在于对抗实证主义的科学世界观,论证先验现象学,并试图拯救欧洲的科学和人性的危机。他指出:“现存生活世界的存有意义是主体的构造,是经验的,前科学的生活的成果。世界的意义和世界存有的认定是在这种生活中自我形成的。”[9]在胡塞尔看来,生活世界是一个有人参与其中的,保持着目的、价值和意义的世界。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胡塞尔的生活世界:一方面,用回归生活世界反对科学主义,反对把科学理论看成真实生活世界;另一方面,把生活世界看成是源自人的先验的自我意识。不难看出,胡塞尔的生活世界是一种理论的生活世界,所以其生活世界与海德格尔的“此在”世界一样,都只是主体世界的依存物。[10]

马克思的“生活世界”思想是建立在科学的实践观之上的,它强调人的感性的现实生活是一种实践的生活世界。因此,马克思的“生活世界”观自诞生之日起就以实践的真实生活特性和革命性特征超越了胡塞尔的生活世界理论,具有巨大的超前性和超越性。在马克思那里,生活和实践不只是理论上悬设的一致性,而是一个辩证统一的有机体。离开了生活的实践,就丧失了推动理论和历史发展的动力而止步不前;离开了实践的生活,就如缺失了繁星的天空,空无而干瘪无味。马克思认为,实际上,只要揭示出人的能动的生活过程,“历史就不再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也不再像唯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5]73。历史的发源地“在尘世的粗糙的物质生产中”[7]191,创造历史的“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5]118。“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8]310而“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5]79。简言之,人类历史实质上就是人类的生活发展史。这样,马克思的实践思想不仅完成了对历史主体的生活解读,同时,也完成了对历史本质的生活解读,揭开了人类历史尘封已久的真实面目。这正是马克思实践思想的真谛。可见,马克思对生活世界的关注不但比胡塞尔早,而且其理论的深刻程度也是胡塞尔无法企及的。我们要探知大众化的逻辑和现实理路,就必须最终回到现实的人和现实生活。

这里所谈的生活,指称的不仅仅是人的各种情感、本能活动等日常生活,也包括认识、生产劳动、阶级斗争等实践,统称为“生活世界”。我们认为,通过对当代人们“生活世界”的研究能够极大地推动大众化的进程,甚至可以说,当代人们的生活世界是大众化的现实根基。姑且不用生活哲学之类的词语指称哲学的当代形态,因为如果那样的话就又遮蔽了马克思实践思维方式的革命意义,从而会重新走向某种形式的本体论思维,但回归“生活世界”无疑是现当代哲学共有的特征。哲学研究的主题是人类的生存方式,研究对象是人类的生活世界,研究核心是人的生活意义。[11]从某种程度上讲,哲学观就是对人类生活理念的系统表达。哲学是以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作为最终目标的,当然,哲学的创新与发展必然与生活世界息息相关。哲学在创立之初是从生活实践逐步走向历史唯物主义的,那么我们也应该在马克思“生活世界”维度的指引下审度其当代意蕴及发展。哲学回归生活世界的真正意蕴,并非是要否认理论对现实生活的相对超越,而是要理论在与现实生活的对话中与时俱进,发展自身,而不至于僵化为教条或是沦为幻想或乌托邦。在当代中国,通过回归人们的生活世界推动大众化,从根本上说还是为了让为群众所掌握,转化为人们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解决人民群众的现实生存与发展问题,在形式和内容的张力的互动中实现大众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陈先达.论哲学与科学和生活的关系[J].教学与研究,2006(3):5.

[2]王南.追寻哲学的精神――走向实践哲学之路[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40.

[3]黑格尔.逻辑学: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2.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88.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9]胡塞尔.欧洲科学的危机和超验现象学[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