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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以来,我局围绕上级工作部署与要求,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目标任务,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现将X年工作总结暨X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X年工作总结。(一)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整改。X.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瞒报锅炉数量,影响全区燃煤锅炉淘汰任务的完成”问题销号,对煤炭配送中心进行了升级改造,督促X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并积极配合园区开展X片区文明创城整改及X片区“僵尸企业”清理整治工作。X.推进转办问题整改。已向X市上报销号报告X件,办结X件,剩余X公司、X公司目前已完成异味治理,正在报X市进行销号;X园区环境问题整改正在按整改任务推进。X.推进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整改落实。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推进小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运行,解决X排水沟整治不到位、重点排水沟水质不达标的问题。X和X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均已投入运行。
(二)加快推进“碧水工程”。一是加强重点沟道治理和湿地建设。通过控源截污、生态净化、违建拆除、“散乱污”治理等措施,加快改善各主要排水沟水质。截至目前,X干沟、四二干沟、第二排水沟、第四排水沟均达到Ⅳ类水质。X沟和X干沟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均已投入运行。二是实施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完成
X水源地X栋专家公寓及X的拆除工作;X、X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项目均完成建设。三是加强涉水企业执法监管。督促园区污水处理厂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对废水超标排放的企业进行约谈,并依法处罚。加快推进X污水处理设施整改,目前我县已建成的x家X生产废水全部采用一体式处理模式,正在运行,准备验收。四是将全县X家规模化养殖场纳入“双随机”专项执法检查清单开展检查。目前已全部检查完毕,并针对不同企业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截止目前,我局针对水污染防治共开展执法检查X余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X余份。因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共立案x起,对X有限公司等x家企业共处罚金X万元。
(三)深入实施“蓝天工程”。一是紧盯污染防治设施及项目落实落地。完成X公司煤改气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x个,建设X公司等标准化封闭煤库x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X台。X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调试。二是推进锅炉拆除及改造工作。全面拆除了建成区内X蒸吨以下燃煤锅炉;x家供热企业X台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脱硫脱硝改造。三是强化监督监管。开展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专项检查;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进行网格员培训,狠抓秸秆禁烧督查检查。五是铁腕整治“散乱污”企业。建立了“散乱污”领导小组,实行统一调度。共开展联合执法X余次,排查问题企业X家,其中
X家已清理完成,x家已停产,x家正在清理。四是加强散煤监管,规范煤炭配送中心。严控散煤非法销售,加大清洁煤供应力度,现已在x个乡镇建设了x个煤炭配送中心。强化散煤销售监管,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小煤场。目前,全县建成区内餐饮经营户清洁能源改造率达X%。截止目前,我局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共开展执法检查X余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X份。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共立案X起,对X有限公司等x家企业共处罚金X.X万元。全区通报X月份X县空气质量达标率为X.x%。
(四)持续推进环境宣传教育。x月份我局组织X余名群众代表和媒体记者走进了X、X沟水质提升工程人工湿地参加政府开放日活动。近距离参观了植物生长、设备监测运行情况及环境治理成果,让群众更深切的感受到湿地项目建成后带来的效果。今年以来,更是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x·X”生物多样性日、爱国卫生日等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和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及环保纪念品X余份,营造了全民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五)稳步实施“净土工程”。一是开展涉重金属企业专项检查。制定印发《X县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减排工作方案》,并对我县涉重金属企业及重金属削减量进行核查、校验。目前我县涉重金属x家企业未发现超标情况。二是严抓危废处置和转移。对全县
X家涉危险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利用、处置单位开展环境安全专项检查,责令企业制定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三是加快推进土壤环境监测和土壤修复项目。截至目前,土壤环境监测项目农业用地土壤已采集X个,完成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检测X个、有机类检测X个;土壤修复与治理工作已完成,正在对修复后农作物(水稻)籽粒、秸秆、根系检测,待检测合格后可进行项目总体验收。截止目前,我局针对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共开展X余次执法检查。因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共立案x起,对X有限公司等共处罚金x万元。X固体危险废物动态监管信息系统显示X县固废处置率为X%,危废处置率为X%。
二、存在的问题。(一)空气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目前我县空气质量形式严峻,优良天数减少,各项指标数据不降反升。客观因素方面为绿地面积少、通风廊道少、县城空气流通不畅,工业园区污染物长距离输送等。主观因素方面工业废气排放、汽车尾气排放、餐饮油烟排放、喷涂、加油加气站等有机挥发气体、建筑施工、道路扬尘、裸露空地和大面积拆迁施工作业等是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原因。
(二)水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一是X沟、第X水沟、X干沟主要受纳污水处理站达标废水,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一级A排放标准,但受纳的污水处理站达标废水属于劣五类水体,且村镇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后运行不稳定,偶有超标现象,排入沟道后会影响水质。典农河流动性差、河道自净能力弱,鱼池养殖尾水对水质也存在一定影响。二是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基础薄弱,农业面源污染来源复杂,整治难度较大。种养业化肥农药、鱼药鱼料超标超量使用,农田大水漫灌退水和鱼池废水直排都会影响水质。沟岸坡两侧垃圾、散乱污小企业及“四乱”现象依然存在。三是
X沟湿地、X湿地(X段)等还未投入使用,无法发挥进一步水质净化的作用。
(三)全民参与环保的意识不强。部分企业负责人对当前的环保形势认识不到位,对生产设备工艺更换和环保治理进展缓慢,环保宣传氛围不浓厚,人人知晓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意识不强。基层网格员职能未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热情还没有激发出来。
(四)环境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一是环境监管覆盖面扩大,执法人员较少,环境监管力量薄弱,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二是在部门联动、协调配合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和衔接。三是网格化体系末端建设存在短板,网格责任末端落实不到位。
三、X年工作计划。(一)继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一是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加强对重点行业监管,督促企业完成设备脱硫脱硝等技术改造工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是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X年底前基本完成清零。三是加强堆场、扬尘污染治理。组织对工业企业大型料堆、工业固体废弃物堆场进行全面排查,加大扬尘督查力度,督促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六个X%”的扬尘防控措施。四是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进一步推进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的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运输、装卸、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五是全面加强秸秆禁烧监管。督促各乡镇场、各责任单位落实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地块的分片包干工作责任制,对秸秆焚烧行为加强宣传教育,保持常态化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六是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开展重点行X排查工作,加大制药、农药、煤化工、日用化工等化工行业X治理力度。
(二)继续抓好水污染防治。一是保障重点排水沟水质达到Ⅳ类标准。通过生态修复、末端治理等综合整治措施,确保入X沟水质达到目标。二是加强X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总排口达标排放。三是完成水源地违法企业拆除搬迁,于X年x月底全面清除东郊和X水源地存在的违法企业。四是加强涉水企业监管。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监管力度。一是积极推行网格化环境监管,做到环境监管全覆盖。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重点污染企业、涉重金属、涉危化品等行业环境安全监管,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提高污染事故防控能力,防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三是深入开展环保执法行动,加强对燃煤锅炉、印染化工、生物制药、污水处理厂等执法检查,坚决严查严处环境违法行为。四是扎实开展农村环境保护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禁养区畜禽养殖清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情况,进一步巩固提升前期整治成效。
(四)继续抓好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全面开展净土工程,推进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力争到X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X%。二是继续推进土壤环境调查监测。X年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X%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X%。三是严控危险废物和重金属污染,从源头防治土壤污染。
辖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工作,始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市各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市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到视察环境建设并提出工作要求,张敬华市长来我区调研时指出“要把加快退二进三与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结合好,推进产业升级,全力打造现代服务业强区”,后又专题研究辖区工业企业搬迁,作出了“总体规划、环境优先、先易后难、逐步实施”重要批示。
为加快推进辖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进一步优化城区产业布局、彻底改善北区环境质量,实现南北城区平衡协调发展,根据市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工作要求,在市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市有关部门的大力帮助下,我区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迅速成立“市区推进工业企业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企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后,积极开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0年3月29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辖区环保问题突出小工业企业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4月27日,市政府出台了《市政府关于推动主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的指导意见》。
二、现状问题
截止2009年底,辖区内现有各类工业企业310家(不含九里办事处2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61家,占19.68%;规模以下企业249家,占80.32%。据统计,企业总占地面积8072亩,总资产39.6亿元,从业人员1.35万人,年实现工业增加值15.5亿元,税收1.59亿元。
区是老工业区,也是化工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产业门类主要有机械、加工、化工等行业。根据2008年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显示,辖区共有工业污染源企业130余家,其中重点工业企业58家(包括金浦氯碱、恩华药业、四方铝业、中轻海鸥等13家较大化工企业)。辖区大部分工业企业工艺落后,属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企业,企业排放的废气、烟尘、粉尘,严重影响北区环境,同时,环境保护要求和空间条件制约也限制着企业的发展。因此,加快实施辖区企业有序搬迁,不仅是改善区整体环境的要求,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对促进我市工业经济与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集约发展原则,推进主城区工业退城入园,促进工业经济与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坚持“整体规划、环境优先、先易后难、逐步实施”的原则,有序推进搬迁工作系统工程。
3、坚持依法规范搬迁的原则,制定可操作性搬迁方案,规范化运作。
4、坚持实施企业增量式搬迁的原则,鼓励搬迁企业进行资源整合,支持企业通过搬迁做大做强。
5、坚持统筹兼顾、一企一策的原则,努力筹措搬迁资金,合理补偿搬迁成本,兼顾各方面的经济利益。
四、目标任务
1、根据主城区环境保护和工业布局调整要求,由我市各有关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辖区工业企业搬迁规划和搬迁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稳妥有序地实施和推进。
2、主城区2013年前基本完成化工生产企业和二环路以内列入搬迁规划工业企业的搬迁工作;2015年前基本完成主城区内列入搬迁规划的各类工业企业的整体搬迁工作。
3、化工生产企业必须搬迁进入经省、市政府批准的化工生产集中区,机械、加工等类企业原则上迁至三环路以外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工业集中区域。
4、主城区完成工业布局调整目标后,仅保留部分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工业项目用地,发展都市型工业及总部经济。
五、政策措施
1、对主城区搬迁企业原址土地和建筑物、构筑物等地面附着物以及搬迁设备损毁、停工期间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障费用等直接损失,经评估和核准后给予合理补偿。
2、搬迁企业原址土地由市土地收储部门收储后按规划要求挂牌出让,其净收益作为搬迁补偿的主要资金来源。
3、土地由市国土局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并核准,建筑物、构筑物等地面附着物以及搬迁设备损毁、停工期间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等直接损失由市国资委委托中介机构评估与核准并经市审计局审计确认,报市政府批准后作为补偿的依据。
4、土地收储部门先期支付土地收储预估价格的15%交各有关区政府作为搬迁启动资金,根据企业搬迁方案和迁建项目进展情况,统筹安排使用。
5、退城入园的工业企业原址工业用地,规划部门及时调整其用地性质,若原企业工业用地被规划为市政公共公益设施用地,或土地收益不足以补偿企业搬迁损失的,由财政、国土、规划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标准,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6、企业在搬迁新建过程中涉及到的地方建设规费在市权范围内的予以减免。
7、企业易地搬迁后,妥善调整财力分配,以企业前三年平均税收核定财力,三年期由搬入区划给搬出区。
8、严格控制辖区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达标的要依法严处,直至实施关闭。
9、对列入搬迁规划的所有工业企业一律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改扩建。
六、列入2010年工业企业“退城入园”计划工作进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主城区发展规划及我区现代服务业强区发展方向,区委、区政府作出重要决策,从2010年开始正式启动工业企业搬迁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区“退城入园”工作计划,适时下发了《市政府关于推动主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全市主城区2013年前基本完成化工生产企业和二环路以内列入搬迁规划工业企业的搬迁工作;2015年前基本完成主城区内列入搬迁规划的各类工业企业的整体搬迁工作。我区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排出了2010年搬迁工作计划,拟搬迁工业企业11家,分为三类:
完成搬迁企业(2家):苏煤矿山、工业锅炉。
启动搬迁企业(4家):金浦氯碱、铝业公司一分厂、恩华药业中山北路厂区、化工机械。
前期准备企业(5家):天富化工、远强化工、万和化工、天嘉化工、特种气体。
(二)目前工作进展情况
1、完成搬迁企业:苏煤矿山在经济开发区新建厂房主体建设基本完工;工业锅炉在铜山经济开发区新建厂房已完工,正在安装设备,现有厂址已向国土局提出土地收储申请;两家企业预计年底搬迁完毕。
2、启动搬迁4家企业:金浦北方氯碱于8月13日已和区政府正式签订了搬迁协议;9月14日已将1.4亿元首批搬迁资金中的1.29亿元拨付至企业,土地已解押,其余搬迁资金我区正抓紧向市政府递交拨付申请;我区计划本月接收企业资产。恩华药业中山北路厂区已提出初步搬迁方案,对企业资产已做出评估,今年6月份已启动在贾汪化工园区的新厂区建设,预计2012年6月搬迁完毕。铝业公司一分厂申请土地置换,该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化工机械厂由于改制后土地出让手续及资产过户手续均未办理,企业正在处理改制后扫尾工作。
3、前期准备5家企业:天富化工已对企业资产评估完毕。9月28日,区发改委与环保分局负责同志到现场查看了万和化工违法建设的三氯蔗糖生产线,企业也已提出自行拆除方案,首先停止维生素K1的生产,10月20日-23日进行置换、隔离等安全措施,10月24日至30日拆除生产设备。同时企业正在积极选址,做好搬迁准备。
4、未列入计划的工业企业:有部分企业与我区积极接触,已完成搬迁,如矿山设备4月已搬迁至九里工业园区,凯尔机械6月已搬迁至经济开发区,中轻海鸥已主动同我区商谈搬迁事宜。
(三)存在问题
1、由于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推动主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指导意见》为宏观方案,具体到每一个企业实施操作上存在较大差异,“一企一策”在资金落实方面存在一定困难;
2、部分企业对搬迁前期工作准备不足,搬迁补偿政策需进一步落实,如天嘉化工、华辰胶带;
3、已有天富化工、远强化工、万和化工等企业考察了新沂、睢宁、贾汪等多处工业园区,但选址未定;
4、具体负责搬迁工作人员同时肩负其他工作任务,在企业搬迁推进过程中明显感觉人手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
1、重点突破,以金浦氯碱搬迁带动全区工业企业搬迁。
紧紧抓住八里家居市场带内最大的化工企业—金浦氯碱启动搬迁的有力时机,推动其18个月后搬离现址,以此带动周边企业搬迁。下一步将细化该企业搬迁方案,制定资产交接和变现时点计划,在确保稳定和安全拆除设备的前提下,使企业资产变现最大化,同时对于涉及企业职工宿舍、土地等遗留问题拿出具体工作方案,全力推进金浦北方氯碱搬迁工作顺利进行。以点带面,推进八里家居市场带内未搬迁工业企业,尤其是重点化工企业,天富化工、万和化工、远强化工等企业的搬迁工作。以面联片,推动八里家居市场带周边企业搬迁工作,如恩华药业中山北路厂区、天嘉化工等。
2、不等不靠,以工业企业搬迁具体实施操作为抓手。
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切实组织精干人员开展跟踪服务,力求取得实质性进展。组织今年拟启动搬迁企业,一是积极对接市国资委尽快确定权威中介机构对搬迁企业评估;二是积极协调市审计局审计确认;三是认真研究企业提出的初步搬迁方案,制定搬迁补偿政策;四是积极对接规划部门调整原企业用地性质,并对接国土部门协助企业进行土地收储工作。
七、辖区环保问题突出小工业企业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成立机构: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2010年辖区环保问题突出小工业企业整治工作方案》文件。区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的区环保问题突出小工业企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了《区环保问题突出小工业企业整治实施意见》。同时,环保分局也成立了环保问题突出小工业企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环保分局环保问题突出小工业企业整治工作方案》。
2、整治内容:此次专项整治的34家突出小工业企业共分三类:一是实施关闭的20家小工业企业,责任主体为企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二是实施责令停产整治的9家小工业企业,责任主体为环保分局;三是限期治理的5家小工业企业,责任主体为环保分局。其中涉气企业15家,涉水企业13家,其余为当地居民投诉较多的噪声污染源企业等。
3、节点计划:
实施关闭企业:6月底前,完成八里家居市场带范围和二环路以内应予关闭企业(11家)的关闭工作;10月底前,完成其他应予关闭企业(9家)的关闭工作。
责令停产整治企业:4月底前,依法下达处罚决定书,并责令停产;10月底前全部关停。
限期治理企业:10月底前,对限期治理的企业进行认真核查和环保验收;如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治理标准,企业应关闭或搬迁。
(二)目前工作进展情况
1、实施关闭企业:已关闭19家企业,占关闭数的95%;。按照时间节点,6月30日前应关闭11家企业,完成八里家居市场带范围和二环路以内应予关闭企业的关闭工作;目前除老牌楼农贸市场冷库,其余10家企业均已关闭。10月底前关闭其他应关闭企业9家,目前已有7家关闭或停产,还有星宏机械、翠都玻璃制品正在准备搬迁或关闭。具体情况如下:
琵琶办事处(9家):云雪食品公司、红海螺木业公司、华欣星轮密封保温材料公司、宏泰橡塑制品厂、圣泽粉末涂料公司、翠都玻璃制品6家企业已关闭;杨子橡胶防腐厂、盛荣化工厂已停产;星宏机械加工厂已注销,目前正在铜山柳新选址。
丰财办事处(4家):苏北精细化工厂、华怡玻璃钢厂、虹达塑料包装厂已关闭;海浪石棉瓦公司已停产。
环城办事处(4家):天成彩钢厂、长晴防水厂、仁和保温厂、三源机电厂均已关闭。
铜沛办事处(2家):贝尔试剂厂已关闭,老牌楼农贸市场冷库未通过安全评估方案,区安监局已向该企业下达停业通知。目前该企业已在九里区选址,办理征地手续。
牌楼办事处(1家):华光橡胶密封制品公司已停产,准备进入破产程序。
2、责令停产企业:其中中南橡胶厂已被工商分局注销营业执照,现已关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环保分局对剩余8家小工业企业已作出行政处罚:一是责令停止生产,二是罚款拾万元。环保局向法院申请对古淮橡胶、科隆磷酸盐强制执行;高强涂料已准备搬迁至铜山区。
3、限期治理工业企业:环保分局对5家企业已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每月定期跟踪检查。其中,彭汉酒厂已拆除污染设备;瑞远精细化工已在铜山新区兴建新厂准备搬迁;申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中污染较为严重的屠宰加工生产线准备10月份在新址建厂;七星油脂石化公司已在贾汪兴建新厂,预计明年初可实现搬迁。
(三)存在问题
1、按照市政府办印发《2010年辖区环保问题突出小工业企业整治工作方案》,20家关闭企业及5家限期治理企业,由区政府下达关闭通知和限期治理通知。但由于管理权限问题,区政府无权下达,并已向市政府提出授权区政府下达的相关请示。但是关闭工作已全面展开,程序上还未履行完毕。
2、申旺公司屠宰加工生产线新址在三环北路刘楼村,目前已划归辖区。虽然其前期手续基本办理完毕,但是该项目不符合我区整体发展规划。
(四)下一步工作及建议
1、紧盯节点,确保10月底前完成34家小工业企业整治,尤其是关闭的20家小企业。11月初,区环保问题突出小工业企业整治工作组将对全部34家小企业的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对照市下达文件中要求的整治标准,拆除生产设备,停止供水供电,吊销相关证照,认真核查,确保整治实效。
2、根据市、区领导安排,我区又自加压力,加大工作力度,除上述整治的34家环保问题突出小工业企业以外,又初步排出40家小工业企业(附件),力争在今年12月底前关闭,并争取今年能将三环路以内的小化工企业全部关停。9月26日,已将40家小工业企业名单初步下发给各办事处,10月中旬以正式文件下发2010年-2014年辖区小工业企业关闭整体工作方案。
3、结合市节能暨用电负荷调控工作,在市调控企业名单上辖区内18家重点企业的节能调控工作全部得到落实以外,我区又排出9家(附件)规模以下、能耗偏高的小企业进行全面限电,以此来推动企业尽快搬迁。
4、9月30日,市经信委转发了《关于申报2010年中央财政关闭中小企业补助资金和报送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计划的通知》,中央财政拟对今年实施关闭的小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的补助(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关闭职工安置等方面的支出。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需报送的材料:关闭小企业已签订劳动合同职工的花名册;企业原生产经营有关证照(工商、税务、生产许可证)已被注销的证明材料;地方政府或经信和信息化等部门出具的小企业实施关闭文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我委同办事处积极联系相关已关闭企业,但符合条件的仅两家企业。多数企业由于未签订正式用工合同或未吊销相关证照,所以无法申报,我委正积极将今年未能及时申报的企业列入2011年补助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控制增量,削减存量,落实责任,综合推进,搭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平台,确保完成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4.5%。
(二)辖区内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0%以上,辖区内排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较上年减少9.6%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9%以上。
(三)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
(四)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煤炭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按时关闭相关企业或生产线。
(五)认真落实《湖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落实减排项目,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在9月底前完成超标排污的企业治理工作。
(六)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依据产业政策和排放标准,于年底前关闭辖区内应关闭的小水泥生产企业;加强对科研攻关的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或未达标排放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经营性生产,违者依法关闭;加强对已关闭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和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建设或恢复生产;严格环境监管工作。
(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保证出水水质达一级排放标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达到相应标准。
(八)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餐饮和养殖等污染企业,切实控制面源污染,严禁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
三、工作职责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既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刚性任务的客观需要,也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抢抓国家产业转移机遇、增强后发优势的必然选择。节能减排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县发改局牵头,县环保局、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园区办、招商局、安监局配合,负责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负责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指导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县建设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物价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做好新型墙材的推广工作,并依据上级政府有关规定,按程序逐步关闭县内粘土砖厂;负责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确保尽快投入使用并保持正常运营;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方案,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县环保局牵头,县科技局、园区办配合,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督促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和省市监测平网。负责创艺皂素公司“年产300吨皂素联产2000吨乙醇”科研攻关项目的指导,督办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负责黄姜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防止黄姜加工废水超标排放。
县安监局牵头,县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安监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非煤矿山整治和开发工作,保障全县煤矿和非煤矿山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安全生产,提高资源开采综合利用率。
县发改局牵头,县工商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龙坝乡、中峰镇配合,负责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其中县发改局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划,协调、督办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作职责;龙坝乡政府负责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项目建设的实施、督办和协调工作;中峰镇政府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围栏内耕地的停耕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在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设立围栏、界桩和警示牌,负责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日常监管,防止水源污染;县卫生局负责加强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医疗经营单位医疗废水、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依法取缔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直接污染水源的餐饮业;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制定、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县工商局负责对已取缔或关闭的企业做好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或吊销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办龙坝学校建设埋地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县林业局要对竹溪河水库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计划;龙坝乡政府、中峰镇政府、县农业局负责禁止水源区范围的农户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切实控制面源污染。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龙坝乡、中峰镇、发改、经济、环保、建设、科技、安监、工商、水务、林业、国土资源、农业、园区办、教育、卫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竹溪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全县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等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明确专人,组建专班,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节能减排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基本职能
招商策划、宣传推介、对外联络、引进项目。
(二)职责范围
1、负责研究制定工业园资金引进优惠政策及实施方案,编制和落实引进资金工作计划;
2、负责工业园整体招商引资工作的宣传、策划等工作;
3、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考察、意向洽谈、协议签署;
4、负责协调解决引资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5、负责外事与对外经贸联络,组织招商活动及协助招商接待工作;
6、负责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经贸展销洽谈会议等经济活动;
7、负责收集和整理各类招商引资信息,组织开展项目攻关工作;
8、负责办理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配备:×××人
二、规划建设部
(一)基本职能
规划设计、土地管理、工程建设、基础设施管理。
(二)职责范围
1、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业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储备工作;
2、负责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手续,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入园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和临时用地管理工作;
4、负责纠正入园企业使用土地违章行为,敦促企业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提高土地使用率;
5、负责办理入园企业关于土地、规划、建设、消防、环保、安全等行政审批手续及相关证照工作;
6、负责组织入园项目施工图技术审查、工程招投标,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及工程备案工作;
7、负责工业园公用设施工程预决算工作;
8、负责在建项目的施工协调、现场管理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工作;
9、负责对入园建筑企业、建设监理企业、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及备案管理工作;
10、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入园项目建设期间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11、负责组织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详规设计,组织实施工业区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12、负责办理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配备:×××人
三、财务后勤部
(一)基本职能
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统计分析、后勤服务。
(二)职责范围
1、负责工业园经济指标统计分析和综合上报工作;
2、负责项目资金落实跟踪工作;
3、负责协助相关部门落实扶持企业的政策性资金和相关审批上报工作;
4、负责投产企业工商年检、产权变更、关系协调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5、负责受理企业相关投诉工作;
6、负责工业园公用设施管理维护和工业区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7、负责工业园资金管理、调度、支付、审核工作;
8、负责工业园资金筹措,确保工业区开发建设资金供给;
9、负责办理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部
(一)基本职能
日常管理、文书处理、安全生产监督、人才引进
(二)职责范围
1、负责建立和落实园区管理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
2、负责沟通、协调园区管理办公室各部门工作;
3、负责涉及园区相关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
4、负责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催办、立卷、归档和园区管理办公室发文的校对、呈签、报送工作,起草涉及综合情况的有关文件、材料;
5、负责印信、机要、保密、保卫、档案管理和信息工作;
6、负责来人、来电、来函及行政接待工作;
7、负责入园企业管理、生产调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入园项目审批及工商、税务等相关证照办理工作;
9、**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办公室组织架构及其职责
根据《关于成立**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府[**]2号)文件精神,成立东莞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接受联席会议领导,向联席会议负责。
办公室设主任×××人,负责管理办公室全面工作,其人选由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设副主任×××人,具体人员和职责由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办公室下设四个部门:规划建设部、经济发展部、财务部、综合部,各部门职责和人员配备如下:
一、规划建设部
(一)基本职能
规划设计、土地管理、工程建设、基础设施管理。
(二)职责范围
1、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业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储备工作;
2、负责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手续,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入园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和临时用地管理工作;
4、负责纠正入园企业使用土地违章行为,敦促企业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提高土地使用率;
5、负责办理入园企业关于土地、规划、建设、消防、环保、安全等行政审批手续及相关证照工作;
6、负责组织入园项目施工图技术审查、工程招投标,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及工程备案工作;
7、负责工业园公用设施工程预决算工作;
8、负责在建项目的施工协调、现场管理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工作;
9、负责对入园建筑企业、建设监理企业、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及备案管理工作;
10、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入园项目建设期间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11、负责组织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详规设计,组织实施工业区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12、负责办理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配备:×××人
二、经济发展部
(一)基本职能
招商策划、宣传推介、对外联络、引进项目。
(二)职责范围
1、负责研究制定工业园资金引进优惠政策及实施方案,编制和落实引进资金工作计划;
2、负责工业园整体招商引资工作的宣传、策划等工作;
3、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考察、意向洽谈、协议签署;
4、负责协调解决引资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5、负责外事与对外经贸联络,组织招商活动及协助招商接待工作;
6、负责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经贸展销洽谈会议等经济活动;
7、负责收集和整理各类招商引资信息,组织开展项目攻关工作;
8、负责办理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配备:×××人
三、财务后勤部
(一)基本职能
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统计分析、后勤服务。
(二)职责范围
1、负责工业园经济指标统计分析和综合上报工作;
2、负责项目资金落实跟踪工作;
3、负责协助相关部门落实扶持企业的政策性资金和相关审批上报工作;
4、负责投产企业工商年检、产权变更、关系协调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5、负责受理企业相关投诉工作;
6、负责工业园公用设施管理维护和工业区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7、负责工业园资金管理、调度、支付、审核工作;
8、负责工业园资金筹措,确保工业区开发建设资金供给;
9、负责办理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部
(一)基本职能
日常管理、文书处理、安全生产监督、人才引进
(二)职责范围
1、负责建立和落实园区管理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
2、负责沟通、协调园区管理办公室各部门工作;
3、负责涉及园区相关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
4、负责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催办、立卷、归档和园区管理办公室发文的校对、呈签、报送工作,起草涉及综合情况的有关文件、材料;
5、负责印信、机要、保密、保卫、档案管理和信息工作;
6、负责来人、来电、来函及行政接待工作;
7、负责入园企业管理、生产调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入园项目审批及工商、税务等相关证照办理工作;
9、负责协助园区各类人才的招聘、录用。
10、负责协同其它部门组织筹备工业园重大活动;
11、负责园区人事、劳资、党务、群团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改善居住环境,建设新区”为目标,以“解放思想,勇争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为动力,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综合治理、全民动员、社会参与”的原则,大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把区打造成“宜居之区、畅通之区、洁净之区、靓丽之区”,实现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源头治理的原则。按照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思路,认真调查分析园区环境存在的根本问题,从源头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园区环境整治,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园区环境的深层次问题。
2、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条块结合、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协同整治。明确和细化管委、各部门和村两委在环境综合整治中的责任,建立健全环境综合整治长效体制和常态化管理体制,密切协作,确保实效。
3、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管委领导分工责任制。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强化领导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园区环境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二、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
从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通过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工作,使我区环境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和常态化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形成“区容区貌秩序改观、环境管理有序、园区品位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
(一)大力开展路域河流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1、进一步加强园区道路、河流卫生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园区道路环境卫生保洁与管理制度,加强园区道路环境卫生保洁与管理,扩大充实保洁队伍,合理优化辖区内区域保洁力量,使主次干道在可视可控范围内,道路垃圾随产随清,第一时间保证道路卫生整洁。启动大卢河二期整治工程,修建标准护堤,清理河道,美化绿化沿河区域,打造风景秀美的沿河休闲区。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2、进一步加强路域、河流绿化管理。做好园区内主次干道和支路、河道两岸等公共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工作,积极协调园林、林业等部门,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绿化设施,对绿化的断档带进行补植,做到不缺不断。重点抓好路以及路两侧绿化工作,建立沿路屏障式绿化带,注重后期养护。合理利用空地,增加彩色景观绿化植被,提高园区绿化水平。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相关村庄
3、进一步加强园区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完善园区市政道路配套,重点抓好路道路两侧硬化亮化建设,铺设多层次立体感的人行道板,丰富园区道路风格。加强园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及时整修部分沥青面层、人行道板,增加重点路口红绿灯等交通标志,创造安全、舒适、便捷的出行环境。将疏港高速大庄出口节点附近作为重点整治区域,做到路标齐全完善,道路安全畅通。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4、进一步加强主次干道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彻底清理园区主次干道沿线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乱扯乱挂等问题,加强视觉环境整治,专项整治户外广告、占路经营和门头牌匾等问题,提升园区整体形象。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5、进一步加强废旧物品回收点的清理工作。加强废旧物品回收点整治工作,清除园区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废旧物品回收点。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业户,规范合法经营业户,努力实现集中入室经营。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二)持续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1、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各村两委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案,明确各阶段整治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通过扎实持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确保达到村容整洁的要求。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各管区及各村两委
2、进一步加强村庄环境整治管理。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相关要求,重点抓好清理“三大堆”(土堆、粪堆、草堆)工作,抓好小型供水、生活饮用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加快农村“五改”(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改房)工作,规范家禽、牲畜饲养和清洁卫生管理,减少家禽粪便污染。开展庭院环境整治工作,搞好庭院绿化美化,着重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对村庄道路、场地、房前屋后、厕所定期清扫,保持村庄整洁。完善村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特别要实施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五化”工程维护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各管区及各村两委
3、进一步做好建成区村卫生保洁工作。健全完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制度,将垃圾清运作为村庄卫生保洁的重点来抓,及时联系协调运输车辆。根据园区公共部位垃圾桶设置标准,并结合各村人口数量、垃圾量等实际情况,在建成区村内设置垃圾桶,实行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禁止建成区村自行处理生活垃圾。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4、进一步做好山区村卫生保洁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村结合实际,以方便群众投送为目的,以不影响村庄形象为原则,合理配置垃圾桶或建设垃圾池,配备垃圾清扫工具,并在符合环保要求的基础上,经公示且村民无异议后,设立集中填埋垃圾点。坚决杜绝生活垃圾乱扔乱放问题。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各管区及各村两委
5、成立专门的卫生保洁队伍。保洁人员以村居住人口为原则配备,100户以下村的设1-2人,100-200户的村设2-3人,200-300户的村设3-4人,300-500户的村设4-5人,500户以上的村设6-7人。保洁人员具体负责进出村道路两侧和主要街道的卫生保洁。建成区村要保证垃圾入箱,山区村做到垃圾入池,日产日清。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局
(三)深入开展园区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1、大力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协同市环保部门,着力抓好水、大气环境污染及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噪声、异味、粉尘等污染扰民问题的综合整治。通过发放环保宣传册、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提升园区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
2、大力开展园区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园区内所有企业要严格实行门前“三包”,职工宿舍和食堂设置垃圾箱和果皮箱。企业产生的生活垃圾要运送到市生活垃圾场进行集中处理,禁止随意乱拉乱倒。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四)大力开展园区绿化
自年起,用三年时间,对园区村庄、荒山、荒坡实施绿化和改造提升,对主要通道林带实施断档补植和提升。到年底,使全区村庄、荒山、荒坡等宜林地段实现绿化全覆盖。年,全区计划完成新造林600亩,其中荒山绿化500亩;新育苗30亩;四旁植树1万株;封山育林500亩;新增活立木蓄积3000立方;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
1、大力实施荒山荒坡造绿工程。年上半年,重点完成疏港高速、沈海高速以及国道两侧可视范围内荒山荒坡造林绿化工程,消除坡面。根据上级部署,确保完成主要通道两侧林带,村庄林带断档补植的提升任务。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各相关管区及村两委
2、大力实施村庄造绿工程。结合园区环境综合整治,选择适宜的绿化树种,大力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农村”,重点实施村庄“四旁”(村旁、路旁、沟旁和宅旁)绿化美化。年,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闫家屋子村等16个村高水平村庄绿化工程。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各相关管区及村两委
3、大力实施防护林建设工程。重点抓好等山区防护林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田林网建设,做到美化绿化相结合。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各相关管区及村两委
(五)持续广泛开展公民素质提升活动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手段,通过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专题宣传橱窗、宣传栏等,集中宣传爱国卫生、爱护环境等常识。广泛开展养成良好公共行为的系列教育和实践活动,形成个人讲卫生、人人参与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形成“讲卫生、懂礼仪、有修养”的良好风尚,提高居民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开展科学知识、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教育,引导居民提高环境卫生意识,摒弃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活习俗和卫生习惯。加强爱护公共设施教育宣传,引导居民自觉抵制和纠正不文明行为。广泛开展“卫生文明家庭”、“卫生文明单位”、“卫生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精心打造和谐文明的新区。
责任单位:党建办
三、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3月下旬,管委召开动员大会,部署目标任务,各村(居)、各事业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良好的环境综合整治氛围。各村(居)、各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整治方案。
(二)组织实施。自3月下旬起,用三年的时间,管委、各责任部门、各村(居)、各事业单位要集中时间、人员,按照工作责任分工,开展全面综合整治。各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管委考核目标,积极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和绿化美化工作,确保全面达到上级要求,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督查验收。管委将对各责任单位开展园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每阶段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工作,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工作。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村居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专门班子,认真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项责任目标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以各村及园区道路沿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环境为重点,以点带面、以大带小,全面推进。各村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确定每阶段和每年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计划。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要逐级逐人明确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三)多方筹资,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健全环境综合整治经费保障投入机制。管委决定拿出1000万元资金,对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实行“以奖代补”,专门用于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各村要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加大村庄排水设施、道路、环卫设施、村容村貌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特别要用足用活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政策,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的积极性。
(四)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要进一步完善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监督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有成效、不反弹。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要配备专职人员和管理队伍,明确卫生清扫、垃圾清运、绿化管护和道路养护等的范围和责任,确保能扫得净、看得住、管得好。建立健全村庄环境管理制度,制定村规民约,加强日常管理和经常性维护,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严格考核,强化督导。将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纳入管委对各村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确保管委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和长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加分、倒扣分制度,每年对环境整治工作实行分阶段考核,其中日常考核实行倒扣分;群众举报查实一次扣5分,有令不行、整改不到位、被曝光一次扣5分。进一步优化完善现场考核办法,由管委领导带队,每月分两组(第一组:建成区15个村,第二组:山区村15个村)组织一次现场考核检查评比。综合每月日常考核和现场检查评比成绩,对每一组得分前两名的每次加10分,对每一组得分第三、第四、第五名的每次分别加5、3、1分,对两个组得分列后两名的,每次扣10分。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第二次全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第二次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经验,研究部署“十二五”期间的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推进全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更加顺利健康发展。下面,我代表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讲三点工作意见。
一、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线,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题,以富民强省为目标,紧紧抓住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积极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大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果。
(一)建立健全齐抓共管部门协作机制。按照国家要求,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三部门于年11月共同成立了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办公室,明确技术依托单位,建立相关专家库,密切协同配合,加强对全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年,联合制定了《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省生态工业园区考核标准》,对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申报、考核、验收、监督管理等做出了规定。年8月,三部门在召开了全省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工作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各市环保、商务、科技部门、开发区和企业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与此同时,省环保厅通过环境信息公开的方式,对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单位的环境报告书进行审查指导;省商务厅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指标纳入《省级经济开发区年度发展综合评价办法》中,作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省科技厅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实行单列,40%以上的省、市两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重点支持开发区的技术创新。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的快速发展。
(二)积极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目前,我省已有18家单位开展了国家级或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其中,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9家,涵盖了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综合类、行业类、静脉产业类的全部类别,创建数量和质量均位居全国前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于年获得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正式命名,其他6家园区正在积极创建中。年至今,有11家单位启动并开展了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临沂经济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在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后,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提高了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各园区通过建设生态工业园,实现了经济快速发展与环境持续改善的良性循环,有效地提高了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三个经济技术开发区,验收年与创建起始年相比,工业增加值均增加了近一倍,而园区的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单位工业增加值工业废水产生量、单位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单位工业增加值SO2排放量、单位工业增加值固废产生量均有明显降低。以单位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为例,创建生态工业园区之前,三个开发区的数值为1.5kg/万元左右,验收时,、、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单位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分别降至约0.8kg/万元、0.2kg/万元、0.3kg/万元。
(四)探索出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经验。各地园区根据自身实际,在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工作中创造出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如经济开发区,构建了海水和卤水“一水五用”生态产业链,建设了盐、碱、溴、精细化工四大动脉产业和废水、废液、废料、废气等资源化利用静脉产业,每年综合利用化工废水6000多万方,减少废渣排放600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100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480吨,节煤3万多吨,“三废”综合利用企业年可实现销售收入6亿多元,所创税收占全区新增税收的30%以上。经济开发区成立了全国首家生态企业协会,突出“点上突破、线上延伸、面上拓展”三个建设重点,60多家企业间形成了废弃资源、能源链接,同时还延伸与区外的30多家企业建立了中水回用链网。纸业公司采取“一草三用”,形成了麦草制浆、沼气发电、沼气泥生产有机肥料的综合利用链条,取得160余项专利技术,解决了草浆造纸资源消耗和污染治理的世界性难题,实现了省草浆造纸技术的重大突破,得到行业和环保等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认可。年12月,环保部举办了全国造纸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宣贯暨治污经验交流会,高度评价推广了“模式”经验。年7月,纸业年处理15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获得环境保护部批准建设,昔日濒临关停的小企业成长为全省造纸行业的排头兵。信发集团优化提升热电、铝业、盐碱、精细化工主导产业,注重发展再生铝、赤泥、灰渣资源化等静脉产业,辐射带动了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他们研发的“氧化铝厂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处理工艺技术”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投资16亿元建设的赤泥综合利用项目,年处理能力200万吨,从赤泥中提取的氧化铝和氧化钠分别达到50%和90%,处理后的赤泥含碱量降到1%以下,可以作为多种建筑材料的原料,最大限度实现废物资源化和环境友好化,该成果填补了国内外空白,是目前世界上唯一将赤泥“综合利用、吃干榨净”的企业。
(五)初步建立形成全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管理体系。我省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中,坚持不断探索创新,初步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建设管理体系。一是建立领导机制,落实工作任务。从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启动伊始,省环保厅、商务厅、科技厅便联合成立了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技术依托单位等机构,并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纳入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二是注重规划引导,突出鲜明特色。我省在生态工业园区创建中坚持高起点、高水平搞好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规划,以利于物质能量等的交换和资源化利用,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和工业生态链条。18家开展创建工作的园区均根据自身实际构建了特色产业链条及废物循环利用链条,不仅实现了产业集群与共生,而且实现了废物的“零排放”。三是规范管理,加强指导。我省制定颁布了《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和《省生态工业园区考核标准》,规范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借助技术依托单位和专家库,加强对各类园区、企业、技术咨询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着力提高园区建设水平。四是加强科技创新与合作,突破生态工业园建设环境瓶颈。依托省环保产业技术研发基地和绿色产业国际博览会两个平台,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推动的“政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全省生态工业园区与国内外数十家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紧密协作关系,积极开展技术创新与孵化,同时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以生态化改造突破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环境瓶颈。五是建立环境标准倒逼机制,推动生态工业园建设上水平。我省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建立了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共实施了38项地方环境标准。在环境倒逼机制的引领下,各园区加大环保投入,狠抓科技创新,改造提升主导产业,强化优势产业,有效提升了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水平。#p#分页标题#e#
全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需要认真研究改进。一是对生态工业园建设的认识仍需提高。有些园区批准创建后,只注重名义形式,建设进度缓慢。目前,全省还有5个市至今未开展此项工作。二是技术创新能力仍待加强。有的园区在创建过程中,产业链网构建单一,关键节点技术薄弱,产业链项目档次不高,不能满足产业集群及生态工业发展的需求。三是政策措施应需完善。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财政、金融、税收、资金、技术等激励政策方面还存在缺位,一定程度影响了这项工作的开展。四是信息交流渠道不够通畅。政府职能部门、园区、企业、专家以及行业协会间还未形成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
二、充分认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去年年底,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建设生态的决定》,将大力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作为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提出,积极创建生态工业园区,推动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生态化改造,以生态经济带动经济转型,以污染减排倒逼“转方式、调结构”,以生态建设再造环境优势,破解资源环境瓶颈,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和谐发展。各级各部门各方面,应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做好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
(一)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是加快科学发展的需要。我省人口密度高,经济总量大,发展速度比较快,但结构偏重。这一省情特点决定了必须坚定科学发展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的道路。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是促进转方式、调结构的有效途径,是区域经济绿色增长的新动力、新引擎、新形态,是开发区和企业优化升级的必然选择。年,我省经济开发区GDP贡献量19826.8亿元,对全省GDP贡献率达到43.6%,开发区在GDP、利税、生产技术水平和运营管理等方面,已然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是最有条件、最具潜力、最迫切需要发展生态工业的区域。生态工业园区创建为园区和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加快技术进步、降低生产成本、增强竞争力提供了新机遇。
(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需要。我省经济发展面临着产业结构不够合理,发展方式比较粗放,资源环境约束趋紧,节能减排形势严峻等诸多矛盾问题,成为可持续发展的瓶颈约束。“十二五”期间,在全省GDP年均增长9%,单位GDP能耗比年降低17%的前提下,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比年下降12.0%、13.3%、14.9%、16.1%,全省重点污染河流控制断面平均浓度要比年改善20%以上,力争省控重点河流全部消除劣五类,全省17城市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比年改善20%以上,根据新修订的4个流域综合排放标准要求,从2013年1月日起,我省重点保护区COD、氨氮排放浓度限值分别执行50mg/L、5mg/L标准,一般保护区COD、氨氮排放浓度限值分别执行60mg/L、10mg/L标准。为实现这一目标要求,必须加强节能减排,推进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以节约资源、清洁生产和废弃物循环利用为主要特征的生态工业体系,促进资源能源的高效利用,提高经济发展的环境和社会效益。
三、全面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蓬勃发展,方兴未艾。我们要因势利导,加强组织,创新理念,科学规划,推动全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更加积极健康发展。“十二五”期间,全省力争申报创建15家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所有开发区和重点企业普遍开展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一)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不是单纯的环境项目,而是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多方面的区域协调发展综合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园区、企业协同努力,打好组合拳。但是目前大部分市尚未建立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领导机构,缺乏协调互动机制。各地应尽快采取措施,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蓬勃开展。
(二)制订激励扶持政策。去年12月,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我们将积极研究,从环保、商务、科技等方面制定出台扶持园区建设的政策措施。一是试行差别化环境政策,建议将减排绩效纳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体系,对生态工业园建设涉及的重点项目优先调配总量指标。二是探索激励性的商务政策,将园区建设相关指标纳入开发区相关考核工作,在资金、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服务等方面加大对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扶持力度。三是强化对省级生态工业园的科技扶持,优先支持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在高新技术项目审批、技术交流与合作、成果转化与推广、人才引进与扶持等方面重点向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倾斜。各市、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园区也应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及保障措施。
(三)提高规划编制质量。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是园区创建的重要依据和技术基础,国家出台了《生态工业园区规划编制指南》,规定了规划编制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各开发区应根据区域内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产业结构,准确定位园区主导产业,从绿色招商和完善生态产业链的角度确定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重点支撑项目,科学的编制园区建设规划。为了使规划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规划编制完成后,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各园区要按照论证通过的《规划》进行建设,并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适时开展《规划》修编,确保《规划》的指导性、科学性。与此同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应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进行衔接,纳入园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总体规划、各类专项规划中。
(四)规范园区监督考核。生态工业园区是一个品牌,要加强监督管理,维护良好信誉,保持示范性。下一步,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园区实行动态管理。一是建立园区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各园区要加强对园区建设指标、进展情况等的统计,定期将园区建设指标及园区建设年度进展报告报送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建立完善园区及企业环境报告制度。各园区及区内重点企业每年要编制《环境报告书》,报送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评审。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各园区的《环境报告书》,实现园区环境信息公开。三是规范园区创建验收。对建设指标达到规划及标准要求的试点园区,及时组织验收和命名。为规范规划编制和园区验收制度,实行编审分开,不聘请规划编制人员作为专家参加生态工业园区评审和验收。四是建立园区建设绩效评估和退出机制,对建设成效差的园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以至取消命名。五是针对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研究制定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验收考核的标准。#p#分页标题#e#
(五)增强园区创新驱动。科技创新是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重要驱动力。园区应根据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生态工业园区产业链网的构建中,加强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发掘产业间资源循环利用关系,开展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和应用,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突破生态工业发展的关键补链技术,完善延长园区主导产业链,并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体系,做到各种关键节点技术之间互相协调,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储备及推广应用力度,不断提升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质量。
把萧山建成经济发达、环境秀美、社会文明的新萧山,这是萧山人民的愿望,也是政府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不懈的监督。
环境保护VS经济发展:失去平衡的跷跷板
2005年春节刚过,萧山区人大常委会就召开主任会议,会议内容是梳理刚结束不久的人代会的代表议案。放在大家眼前的,是一份厚厚的议案汇总表。翻开第一页,是环境治理方面的议案,一共有14件,领衔和附议代表加起来有160人之多。也就是说,在全区384位人大代表中,42%的代表对环境问题有话要说。
南阳,著名的观潮胜地。每年农历八月十八,位于钱塘江南岸的南阳观潮城内,人头攒动、摩肩接踵。游客们无不为钱塘江天文大潮的雄奇而赞叹。而常居于此的南阳人,却常常愁眉苦脸,他们时时刻刻为刺鼻的恶臭而伤透脑筋。
“孕妇怀孕回娘家,小孩上学捂鼻子,鸭子下水三天亡,闻到怪味到南阳”,2003年的一则媒体报道这样描述了南阳镇15000多名村民的生存环境。
恶臭的发源地,是位于南阳镇的杭州农药厂。根据2003年12月15日的一组检测结果,即便是农药厂经过处理的废水,COD、氨氮、磷酸盐三项指标仍高出标准值数倍,甚至是数千倍。每到梅雨季节和夏季,更是恶臭难当,村民们连开窗通风都不敢。还没有接通自来水的时候,为了喝上放心水,村民到附近的酒厂挑了几年水喝。从1996年开始,村民集体上访的事件几乎从未中断过。
污染,不仅使群众苦不堪言,而且严重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发展。许多投资商和企业主一听说是南阳,二话不说,立刻打消投资办厂的念头。
相比之下,衙前的官河污染事件,矛盾更为激化。
官河在衙前镇内长约9公里,出衙前后流入绍兴县钱清镇。
衙前镇,素有中国化纤名镇之称,纺织化纤行业非常发达。前几年,个别企业偷排、直排喷水织机产生的废水,官河水质明显恶化,发黑发臭。由于地处萧绍边界,两地企业和群众纠纷不断。
2004年10月,官河下游绍兴县村民在官河衙前镇明华村段筑坝截流。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被打乱,而原本过往官河的船只则不得不绕道行驶。
农药厂、官河,仅仅是污染的两个焦点。2004年,萧山东片印染染化行业、南阳区域、衙前区域,分别被列为省、市、区环境重点监管区。
在萧的杭州市人大代表,曾专门就农药厂的污染问题,在2004年初的市人代会上,以大会简报的形式反映过情况。
环境问题直接制约经济发展,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孰轻孰重,与会的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在心头掂量。
人大监督+依法行政:重拳直击环保顽疾
主任会议展开热烈的讨论。大家认为,不论是议案内容的集中度、提议案代表的广泛度,还是与群众利益的关联度,这14件环保议案都应成为年度人大监督的重中之重。
省、区两级人大代表王鑫炎,是其中一件议案的领衔人,他在议案中这样写到:“解决东片水污染已迫在眉睫,这是关系到政府的信用和执政能力的问题!”
“环境污染整治不好,不仅政府有责任,人大也难辞其咎。”在随后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这样说。
结果顺理成章,常委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重点跟踪督办加强环境治理代表议案的决定。
第二天,《决定》全文在萧山日报头版刊登。
面对环保毒瘤,人大责无旁贷地站起来说“不”!
区人大常委会会同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南阳化工企业、官河、沿钱塘江的19个污水排放口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实地勘查,行程百余公里。就在钱塘江大堤下面,检查组发现,黑褐色的污水泛着白色泡沫,挟着一股怪味,从江底翻涌而出,江面污浊的水面有几个篮球场那么大。在衙前官河,检查组看到,砖石、泥沙堆成的横坝宽4米多,高出水面数十厘米,直直地切断了水流。横坝上杂草丛生,横坝两边黑沉沉的河面上,漂浮着许多塑料袋、一次性餐盒等生活垃圾。
这次检查,更加坚定了区人大常委会督促治污的决心。
而常委会的决定,对政府整治环境,是一个有力的推动。
区政府立即召开了重点区域污染整治会议,进行具体部署。整治的目标是:一年摘掉衙前区域区环境重点监管区的帽子,两年摘掉南阳区域市环境重点监管区的帽子,以及东片印染染化行业省环境重点监管区的帽子,3年内确保企业稳定排放。
一场环境整治的战役在钱塘江南岸拉开了序幕
一条条有力的治污举措被付诸实施:镇街考核中,环保分值被调整到10分,而且每查实环境违法企业1家次倒扣0.5分;重点监管区排污企业一律安装在线监测系统,24小时动态监控;实行环境违法“一次停电,二次停产,三次停业”;投资6.3亿元的东片大型污水处理厂一期30万吨/日工程,以及配套管网加快了工程进度,重点监管区企业排污逐步实现统一纳管,集中处理。
南阳区域,封堵了企业自行设置在钱塘江边的8个污水外排口;投资2540万元动工兴建总长9.3公里的“截污纳管”工程。10位土生土长的南阳人,被聘为环保监督员,只要“企业乱排污,可以直接入厂检查”。
官河流域企业被套上了违法排污拉闸断电的“紧箍咒”;有关企业投入1063万元增设或新建了环保设施;镇政府还在凤凰直河、翔凤桥等三处筑坝,全面对官河清淤、换水。
根据区环保局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报告,执法力度创下了新记录:一年来对212家次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处罚,105家被停产停业,147家被停电15天,共罚款442.4万元,罚款金额为历年之最。
在政府大力整治的同时,区人大常委会一刻也没有放松对环境整治工作的监督:5月份,配合省、市人大开展 “生态省建设和环境保护法” 三级联动执法检查,对东片印染染化行业和南阳化工园区污染企业整治情况进行检查;7月份,召开政情通报会,组织全区人大代表听取上半年政府加强环境治理的进展情况,各代表小组推选产生的7位人大代表在通报会上作了大会审议发言;8月份,与区环保局结对的义蓬片区人大代表小组一行16人,专门到区环保局开展定向视察;10月份,区人大常委会再次召开落实整改情况反馈会。一年中,常委会还多次结合审议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调查等工作,组织委员和代表到东片大型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地进行视察。
人大与政府合力攻坚,终于使环境恶化趋势发生了逆转
区环境监测站2004年10月12日、2005年7月2日两次对官河水质取样分析显示:COD(化学需氧量)平均值分别为158.5毫克/升和36.2毫克/升。官河水质恢复正常了!
2005年7月19日,是一个令衙前人欣喜的日子。就在这一天,官河横坝被拆除,截流了8个多月的官河终于恢复了通航。
2005年11月6日零时起,南阳区域24家化工、印染企业的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国家三级标准后,全部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自此,南阳区域工业污水实现“零外排”。污染大户杭州农药厂,因整治无望,最终被关停。一起关停的还有凯星化工、三利精细化工两家企业。另有13家限期治理的企业,9家完成了限期治理任务,1家已经报请区政府关停。
2005年11月,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再次来到南阳化工区和官河视察。南阳化工区废弃的杭州农药厂大门紧闭,人迹皆无,倒是隔壁的南阳污水收集中心水声淙淙,一派繁忙景象。农药厂关闭后,空气质量根本好转。自由的呼吸,对南阳的村民来说,不再成为一种奢望。南阳段钱塘江逐渐变清,尽管已进入寒冷的冬季,岸上却出现了悠闲的垂钓者。
官河水面碧波荡漾,往日又黑又臭的景象早已不见了踪影
也是在这个月,副省长陈加元专程来到南阳。在实地检查之后,他说,从南阳的情况来看,环境质量与以往相比已有很大改观,萧山的环境整治工作抓到了实处。
治本>治标:根本出路在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萧山区连续5年名列全国综合实力十强,2004年的最新排名是第7位。能够拥有这样的骄人业绩,就是因为纺织、印染、化工、机械等传统工业非常发达。而传统工业是一柄双刃剑,一面是经济实力的壮大,而另一面往往是环境遭受严重破坏。
近几年,在环保问题上,萧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过不知多少次的审议、调查和视察;而政府为了环保问题开过多少次现场会、搞过多少次检查、处罚过多少家违法企业,恐怕也已很难统计。从区环保局得到的一组数据,足以说明环保执法的工作强度:近一年时间,共出动执法人员8550人次,检查企业达3400家次。
官河水质在8个多月的整治中,曾多次出现反复。南阳的企业实行“零外排”后,仍有个别企业把不经预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污水处理管网,“零外排”变成了“零处理”。如果不是因为人大持续的监督和政府一直保持执法的高压态势,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恐怕很难奏效。
近些年的监督工作,让区人大常委会清楚地认识到,环境整治,仅仅是保护环境的治标之举,真正的治本之策,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要实现环境质量的根本好转,光靠环保整治这个“直拳”肯定不够,还要长短拳、左右拳相结合,打好“组合拳”。
为此,萧山区人大常委会在去年的常委会审议议题中,专门安排了两个内容:一个是调整工业结构方面的议题,另一个是发展服务业方面的议题。
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最多的就是如何改造提升传统工业。
常委会具有方向性的审议意见,推动区政府实施了“五个一批”工程,即:用大项目带动一批,关一批,停一批,转一批,示范一批,积极培育和扶持节能降耗和发展循环经济卓有成效的企业。
做好“加减法”,也让基层政府尝到了甜头。南阳镇,前些年占工业产值三分之一强的化工行业,2005年降到了七分之一,不仅环境面貌明显好转,让人更感欣慰的是,经济发展继续保持良好势头,伞业、卫浴等两大产业成为新的经济支柱。
深入贯彻落实年全国、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证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委、市政府“五创一建”战略布置为总要求,以“环境执法监管责任强化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着力解决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推进河污染整治工作,全力开创“十二五”环保工作新局面。
结合我市实际,为深入开展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证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根据国家九部委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加大执法力度,深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整治。
1.坚持源头控制。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规划,进一步完善重金属行业准入条件,从源头上控制重金属污染项目。坚决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国家明令淘汰的小化工、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严厉打击已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
2.突出整治重点。在历年重金属行业整治特别是年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按照省、市有关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落实整治措施,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在年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筛选一批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的区域、企业,明确特征污染物,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整改责任,分阶段、有步骤地解决重金属污染隐患;同时建立健全应对重金属污染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环境安全。年,要将电镀园区建设作为环保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快建设进度,抓紧落实电镀企业入园生产。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今年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要求,倒排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十分重视铅酸蓄电池、制革等行业的整治,对全市铅酸蓄电池企业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按国家九部委的要求,坚决做到“六个一律”: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无危险废物资质从事废铅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同时,要在媒体上公开所有铅酸蓄电池企业(加工、组装和回收)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3.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进一步加大危险废物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报告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重点防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责令限期改正。
4.认真开展后督查行动。全面梳理近年来涉及重金属污染的重点案件,确定一批重点督办、重点监管企业,开展一次“回头看”专项后督查行动。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和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治理;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对污染严重并造成重、特大环境事件的企业,依法关停;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重金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企业,一律取缔。严禁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危害的,取消排水许可;严禁将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场。
.严厉打击非法窝点。联合各相关部门对非法电镀、小褪色、小制革、废塑料洗涤业等“十五小”实施集中联动、精确打击,采取断电、停水、查封生产设备等措施对非法生产窝点予以有效取缔。同时,各地要加大随机回访频次,防止“十五小”反弹回潮,遏制污染转移。
(二)强化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积极巩固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
1.结合污染减排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突出江北片、江南片污水处理厂和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完善工作。继续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监控设施运行是否正常运行、进水浓度是否异常、废水排放是否超标厂,严厉查处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严禁擅自堆放、随意丢弃、倾倒、直接排放,严厉查处非法倾倒和违法处置污泥行为。
2.继续加强用煤企业监管工作。加强对脱硫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烟气脱硫脱硝设施运行、旁路铅封和连续监测设备运行情况。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脱硫设施、无故开启烟气旁路、连续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擅自停运脱硫设施和在线监测的单位,除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应依法追缴排污费,取消脱硫优惠电价。
3.对年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铅酸蓄电池、制革、化工、造纸、印染、电镀等重污染行业落后产能、设备的淘汰关闭情况,超标、超总量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完成情况,未批先建项目停止建设、停止生产情况,防止反弹。
(三)加强综合治理,继续扎实推进河整治步伐。
1.进一步加快基础工程建设,加大河片区排污管网改造力度,加强工业、餐饮业污水纳管工作,逐步推进涉河农业、畜禽业、生活污染面源治理。综合运用清脏治乱、工业污染整治等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好河道黑臭、垃圾入河等塘河水环境热点问题,切实改善塘河环境面貌。
2.积极开展“保护母亲河”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河涉河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坚持一月一行动工作机制,对涉河重污染企业推行网格化管理,对屡查屡犯的企业采取“高限处罚”措施,对长期超标排污、私设暗管偷排、污染物直排、超标排入下水道危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和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治理无望的企业一律关闭取缔;对违法排污造成严重损失,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员,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月至月)。各镇(街道)根据本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明确本地区整治重点,全面做好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年月至月)。各镇(街道)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集中检查和整治,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三)督查阶段(年月至月)。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地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督查。同时,切实做好迎接国家九部委、省十厅局对我市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的准备工作。
(四)总结阶段(年月)。各镇(街道)要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年度工作总结于年月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虚拟网:38773)。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政府牵头、部门参加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发改部门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经贸部门要监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并依法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关闭。监察部门要加强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司法部门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及时排查调处环境纠纷。市政园林部门要加大对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地区的督查督办力度,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的管理。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打击取缔各类环境污染严重的无证无照生产点。安监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防范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尾矿库要责令停产整改。供电部门要监督供电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依法关闭的企业私自搭电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市塘河办要负责河整治和保护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
(二)加强检查督办,强化案件管理。各镇(街道)要围绕阶段工作重点,分期挂牌督办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对往年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加强督查,限期整治落实。建立重点案件管理档案,完善挂牌督办案件的管理、督查和公示制度,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建设生态为目标,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牢固树立“命门”意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全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成果,不断深入和细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绩效考核,进一步增强全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长效化管理,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达到上级政府提出的要求,实现生态建设目标。
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具体任务
(一)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
1.道路清扫保洁。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交通局、区环卫局、公路分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成区及国道、省道、外环路、区县连接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城区主干道路机扫率要保持在90%以上,减少人工普扫造成扬尘污染。
2.道路冲洗保洁。区环卫局、公路分局要加大建成区、国道、省道、外环路及区县连接道路的冲洗保洁,严格按照规定的冲洗区域和规范要求实施冲洗作业,冲洗率要达到100%。
3.实施密闭运输。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渣土等散装物料密闭运输管理的通知》(政办发〔〕19号)要求实施密闭运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路查制度,促进密闭运输工作有效开展。
4.禁止大货车违规进入城区行驶。公安交警部门要设置明显禁行标志,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杜绝大货车违反禁行规定穿城行驶现象。
5.做好路面硬化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对辖区内主要道路与支线的平交道口进行硬化,杜绝车辆带泥上路造成扬尘污染。
(二)建筑、拆迁、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
1.房地产开发、旧村改造、道路和市政工程等各类建设施工项目必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由项目审批的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的日常监管工作。
2.建设项目开工前,各建设单位首先规划建设好施工场地道路,并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标准的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建筑施工场地周边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全封闭围挡。
3.项目开工后,房地产开发单位、旧村改造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道路和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配备专人负责施工工地的环境管理工作。施工现场渣土要及时清理,杜绝渣土堆形成。
4.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达到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六个100%。
5.实施绿色建筑制度,大力推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
(三)物流园区和料场堆场扬尘污染治理
1.物流园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物流园区必须对所属场地实施绿化、硬化和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密闭运输;设置车辆冲洗点,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2.粉性物料堆场、货场扬尘控制措施。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散状物料的堆场、货场的道路和场地必须实施硬化或绿化,并采取自动喷淋和洒水降尘措施;在储存、堆放过程中采取制式固定的围挡、篷盖等全密闭措施;物料装卸过程采取封闭作业方式,并采取喷淋等防尘措施;进出车辆采取密闭运输措施;建立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保洁。
3.渣土堆清理整治。严格按照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城区渣土堆清理整治的实施意见》(环工委办〔〕5号)要求,全面完成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所有渣土堆和建筑、拆迁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即时清理长效工作机制,杜绝新的渣土堆形成。
4.规划建设建筑垃圾吸纳场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制止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有条件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规划建设建筑、拆迁垃圾吸纳场所,对垃圾渣土采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建立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落实。
5.闲置场地绿化。对于闲置或未开发的土地,实施“黄土不露天”工程,各土地产权单位或个人负责实施全面绿化,并采取围挡降尘措施,减少城区地面。
(四)露天矿山扬尘污染治理
全区范围内禁止矿山开采,废弃露天开采矿山要实施生态恢复和绿化。加强对已关停矿山的日常监察、监督,严厉打击私采滥挖行为。
(五)企业扬尘污染治理
按照要求开展“加强规范化管理、实施无尘化清洁生产”活动,努力实现无尘化清洁生产。
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建立健全“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实现无尘化清洁生产”管理制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2.企业应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环发[]151号)有关要求开展生产。现场管理要科学、合理,实现无尘化清洁生产目标。
3.加强原料、粉性物料和堆场管理。各企业原料和所有粉性物料必须密闭储存料棚内,严禁露天存放或篷盖存放于料棚外;料棚内洒水降尘设施每天定时使用;水泥、热电、建陶、金属矿产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粉性物料转运站、混凝土搅拌等行业严格按照行业精细化环境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现场管理;所有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物料的堆场、货场场地必须实施硬化、绿化,必须有自动喷淋和洒水降尘措施,必须采取制式固定的围挡、篷盖等全密闭措施;物料装卸、运输过程必须封闭作业。
4.加大厂区扬尘、粉尘污染治理。所属区域道路要进一步加强道路的冲洗保洁,没有全面硬化的路面必须进一步硬化,洒水、冲洗设备要尽快完善并有专人使用保管,所属区域道路要按规定时间及时进行冲洗保洁,避免造成扬尘污染。
5.加强车间内无组织扬尘点的监管。对易产生扬尘的点位要由专人负责管理,防止排放管路密闭不严,造成粉尘外漏;车间内要经常清扫保洁,形成制度。
6.加强运输车辆无组织排放管理。车辆进出企业必须按照《关于加强企业进出货运车辆清洁运输的管理意见》(环发[]119号)要求,在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运输粉性物料的车辆要按规定篷盖,所有进出厂的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实施轮胎冲洗,防止带泥上路。
(六)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1.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机构建设。环保分局要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106号)要求,督导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相应设备,积极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
2.加强对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检测站及机动车环保合格分类标志的监督管理。做好道路运输经营单位的机动车排污申报工作,全面掌握道路运输车辆的排污状况。
3.加大对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的查处力度。交警、公路、交通部门要采取路查措施,限制高排放大型货运车辆、低速货车和黄标车进入城区内行驶。禁止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上路行驶。
4.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的淘汰力度。
(七)秸秆和垃圾焚烧污染防治
1.秸秆焚烧污染防治措施。要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要求,加大监管力度,特别要抓好夏秋季节的禁烧监管工作,防止焚烧现象的发生。要建立完善秸秆收集、储运和综合利用体系,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污染。
2.垃圾焚烧污染防治措施。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垃圾收购站点管理,禁止垃圾焚烧,特别要杜绝焚烧电线和用橡胶垃圾作燃料的现象。
(八)镇办和片区扬尘治理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全面开展无尘化综合治理活动。加大经费投入,购置必要的机扫冲洗车辆,加大对辖区内主要道路的冲洗保洁。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厂区内及周边道路冲洗保洁工作的督导落实,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小街小巷清扫、洒水等降尘工作。大力推行生态绿色社区建设,切实强化社区扬尘环境管理的组织领导。
三、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阶段划分及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自月日起至月日,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按任务分解要求完成阶段性综合治理任务。
(二)检查验收阶段。月日开始,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将按照《区年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组织验收,通报有关情况,迎接市政府考核。
(三)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扬尘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履行日常监管职能,实行联席会议、集中办公和联合检查等制度,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制定方案、细化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组织调度检查,适时组织专项行动和考核,实现扬尘污染治理的制度化、经常化。
四、扬尘污染治理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全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由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交警大队、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环卫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公路分局、环保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林业局、工商分局、区煤炭局、供电部等部门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调度督导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中遇到的问题,抓好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情况通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及时上报扬尘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经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二)责任分工
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全面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2.区政府督查室负责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督导和检查考核工作。
3.交警大队按照要求在主要交通路口划定大货车禁行区域,设立禁行标志,加强对无蓬盖运输散装物料货运车辆及大货车违反禁行标志行驶的查处。加大对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的查处力度,禁止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上路行驶。限制高排放大型货运车辆、低速货车和黄标车进入城区内行驶。
4.公路分局负责国道、省道及外环路的维护保养,负责国道、省道、外环路和区县间连接道路冲洗保洁工作。积极探索在外环路和有条件的路段道路中间隔离带埋设管道冲洗设施进行路面自动冲洗的试点工作。负责设立固定检查站,对城区外未采取密闭运输装置车辆进行查处。承担的交通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道路施工扬尘的管理。公路建设中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公路两侧及料场、弃渣场等的生态恢复。
5.区交通局负责全区范围内各平交道口的硬化和绿化。负责督导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所属物流园区场地实施绿化、硬化和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密闭运输,设置车辆冲洗点,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6.区环卫局负责城区道路的清扫和冲洗保洁工作,制定清扫、冲洗工作计划,按照需要随时增加洒水冲洗频次,确保城区道路整洁。
7.区住建局负责抓好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拆迁施工工地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督导建设单位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8.国土分局负责督导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废弃露天开采矿山实施生态恢复,加强私采滥挖现象的监管和查处。做好对已关停矿山的督导检查工作,防止死灰复燃。
9.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在城区内未采取密闭运输措施造成洒漏的行为。负责城区及周边建筑渣土、生活垃圾私拉乱倒和垃圾焚烧行为的查处工作,禁止城区内露天烧烤。加强对建筑工地以外渣土堆的清理整治和管理。负责城区内所有饭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工作。
10.区农业局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11.环保分局负责监督企业扬尘污染治理及企业运输车辆清洁和密闭运输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及机动车环保合格分类标志的监督管理。
12.区煤炭局负责做好煤矿、煤炭加工企业的煤矸石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督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煤炭经营场所喷淋、围挡、覆盖设施建设。对无证及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煤炭经营站点(含型煤加工企业)依法取缔。
13.区林业局负责城区外绿化工作,减少地面。
14.工商分局负责加油站点添加燃油清洁剂的抽检工作,对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点依法予以查处。
15.供电公司供电部负责配合参与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因环境问题被责令停产取缔的企业依法停止供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创建“生态”的重要举措来抓,对照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本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将治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