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基建会计制度范文

基建会计制度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基建会计制度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基建会计制度

第1篇:基建会计制度范文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 高校基建会计 并账方式

中图分类号:F23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6-077-02

基建会计一直独立于高校事业会计主体外,单独建账,分开核算。随着部门预算的改革,财政政策的发展,这种单独建账、分开核算的模式越来越不适应财政改革和高校会计发展的需要,高校会计制度经过几年的酝酿和修订,于2013年12月出台了。新《高校会计制度》明确规定:在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建基本投资的同时,将基建相关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中。但新制度没有对并账方式作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致使各高校各自采用自定的方式并账。并账方式的选择是否科学、合理,对加强基建会计管理、基建数据的信息采集工作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常用的两种并账方式

将基建财务并入大账的并账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合并账表的方式,即两账套分开建账,单独核算,两核算账套的日常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保持不改变,在期末(月底或年底),将基建财务生成的明细账表(月度报表或年度报表)按一定方法并入到学校“大账”中。另一种是同步记账方式,即在基建财务账和学校“大账”上对同一笔基建经济业务作同步记账的方式,在基建财务账套和学校“大账”上同时设置核算基建业务的会计科目和项目,当有基建业务发生时,既要根据高校会计制度的要求在高校“大账”上入账,同时还要按基建会计制度的要求在基建财务入账。采用这种方式,看似有很多重复的工作,但是在后期能避免好多问题。

两种并账方式都达到了新《高校会计制度》将“基建会计并入大账”的要求,也保证了高校事业会计账的完整性。目前大多数高校采用的是合并账表的方式,但笔者认为合并账表只能保证高校会计主体的完整性,不能从财务管理上达到基建会计与高校会计一体化的要求。同步入账的方式更科学、更合理,操作性更强,更加切实可行,更能方便地采集基建财务数据,也更能符合现代高校财务管理的要求,更能满足精细化管理的需要。

二、同步入账方式更能满足对采集基建数据的实时性的需要

因为合并账表方式是每隔一月或更长时间才将基建财务账表并入到大账中,所以高校“大账”中不能实时反映某一时点的资金占用状况,如基建财务状况、基建工程投资进度、基建的核算情况、基建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结存情况,也不能即时了解基建财务的收支情况,如国家的基建拨款情况、国库资金的执行进度、国家还有多少财政资金没有拨付到位等等。如果基建财务信息需求者想实时了解基建财务情况,仍然需要通过基建财务账套查询相关的基建财务数据,和没有进行基建会计并账时一样。而采用同步入账方式,能够在学校“大账”上,实时查询所有基建业务的详细情况,因为在这种方式下,对每一笔基建经济业务均在学校“大账”上做了同步入账处理。

三、同步入账方式更能满足基建数据采集对有效性和真实性的需要

合并账表的数据依据是基建的财务账表,而财务账表是经过加工、整理、汇总后的数据,将加工、整理、汇总后的数据并入到大账中,在大账中反映的基建财务信息可能会不真实、不细致、不详实,轻则隐藏许多重要的关键财务信息,重则导致财务风险。如基建财务报表上反映的应付账款是一个当期发生额的汇总数,是应付款收付相抵后当期增加(减少)的净额,是多种资金变动情况后的一个静态反映。以这种汇总的基建数据为依据进行的合并账表处理,会缺失重要的经济业务变化情况,如当期资金应付未付的增加情况,当期支付的上期应付未付款的减少情况和其他应付款的往来情况;又如基建账务中当期的应付款明细账相抵后增加(减少)净额是一个金额很小的数据,但是其中可能包含几笔大额资金的收付,可能导致财务风险。这与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对基建会计的改革初衷相违背。

合并账表方式还会造成某些数据的重复反映。采用合并账表方式,由于两个账套是分开设立并且单独核算的,两个账套之间经常会有基建拨款和资金的拨付等资金往来关系,使得高校“大账”上部分数据重复,因此出具的财务报告信息不真实。如高校向基建财务拨付自筹基建拨款经费时,学校“大账”上会产生内部的往来款;又如学校为了提高资金效率,统筹安排资金,基建拨款资金分次拨付到位,未拨付到位的资金在学校“大账”中形成了应付款,而在基建财务中形成了基建应收款。合并账表后,对外出具财务报告时应剔除这一部分重复的数据。

采用同步记账方式,能获得真实、详实和有效的数据。又由于学校“大账”和基建财务之间一般不产生往来款,也不需要向基建财务预拨自筹基建经费,只有在学校大账中产生了基建投资成本或资金收付业务时,才将实际发生额计入基建财务的自筹基建拨款,学校“大账”上不再产生内部往来款,出具的财务报告不会有重复的数据。

四、同步入账方式更加能满足对基建项目进行预算管理的需要

采用合并账表方式,基建项目的预算管理有完全失控的风险。基建项目预算指标的拨付、预算资金的领用和预算经费的使用是在大账系统和基建会计中分别完成的,这种分离和错位,就隐含着风险。如自筹基建经费的业务流程,虽然预算指标是按项目集中下拨到高校大账上,但是自筹基建资金一旦拨付给基建财务,资金的使用和基建项目的投资成本就脱离了大账的预算控制系统。采用同步入账,能满足对基建项目的预算管理,相关的预算指标的下拨、基建拨款收入、基建成本支出、基建资金的收付都能在大账中有所反映。

五、同步入账操作性更强,操作更简单

基建会计与“大账”两套账务适用的会计制度不同,核算方式不同,基建投资业务本身的多样性变化等主客观因素,使得采用合并基建账表方式时,两套账务的数据衔接和对接工作常常变得非常复杂。

1.两账套因核算会计制度不同、核算方式不同,采用合并账表方式操作复杂。

基建报表合并到“大账”时,除现金等极少数会计科目不用进行数据加工外,其他科目的数据几乎都必须经过大量的“翻译”工作,让基建数据变成符合“大账”要求的数据才行。这大量的“翻译”工作便是数据分析、数据合并、数据剔除、数据调整。例如在建工程科目的调整,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建工程核算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发生的支出,不包含上述四类投资发生的预付工程款,但高校会计要求将预付工程款纳入到在建工程科目,合并账表时,大账中在建工程科目并入数应是基建账中的在建工程成本科目和预付工程款借方科目余额合计数。又如非流动基金――在建工程的科目调整,按照两账套科目对应关系,非流动基金的在建工程科目与在建工程科目余额相等,但如果在建工程投资中有未完成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还应扣除这部分应付款,这部分应付款的明细数无法从基建账表上取得,还需要基建会计提供往来明细账,使并账工作变得更加的复杂化。

2.两套账务系统各自采用不同的财务软件也给合并账表实务操作带来一些不便。

目前高校基建会计采用的是教育部统一的基建财务核算系统软件,基建财务系统是为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服务的,不能直接提取到合并所需的数据。如基建投资表中的投资额反映的是截至并账日为止累计发生投资额、资金到位数(拨款数)、资金使用数,合并上述数据时应将本期累计数余额减去上期相应的累计余额后的差额填列,才能得到我们所需的合并报表的数据。如果采用同步入账方式,上述所有的困惑不会存在,因为所有的基建拨款业务、基建投资业务都是在大账上实时、逐笔直接计入大账的。

综上所述,同步入账方式是两种并账方式中更为科学、合理的方式,通过这种方式,能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基建会计与高校事业会计大账的一体化。同步入账方式更能实现对基建会计进行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让基建财务信息真实、详细、科学并入到高校会计事业大账中,并满足在高校会计事业大账中采集基建数据的各种需求,达到对基建会计进行预算管理的需要,真正消除两个账套因适用不同会计制度产生的衔接障碍,通过这种方式,能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基建会计与高校事业会计大账的一体化。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

[2] 财政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

[3] 财政部.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4]3号)

[4] 方国玉,李伟峰.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变化及影响探析.商业会计,2013(9)

[5] 汪志传.基建账并入事业单位账套的会计处理.安徽水利财会,2014(3)

第2篇:基建会计制度范文

一、在制度监督范围内,做好基建并账新旧账目衔接工作

随着2014年新会计制度的执行,我国的高职院校已经开始了基建并账过程。但是在并账过程中如何做好新旧账目的衔接工作,保障高职院校财务管理与控制的顺利进行,就成为了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在实际的工作中,财务管理人员可以采用以下工作方法进行应对。一是做好账目会计科目的衔接审核。在新旧账目的衔接过程中,院校财务领导者应以新财务制度为监督依据,对高校新旧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会计科目进行监督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了新的财务账中会计科目是否按照制度进行了调整、账目调整是否全部完成等。这一工作的开展可以确保新旧账面衔接有序完成。二是做好账目金额的审核工作。在并账衔接过程中,为了确保不因为漏算、误算等人为问题造成的新旧账目衔接错误问题,财务管理者应对新旧账面中的金额内容进行详细、全面的重新审查与核算工作,防止账目衔接中金额错误出现。

二、选择合理的记账模式,做好合并后的账目登记

在高职院校的基建并账过程中,为了做好合并后的账目登记工作,会计管理工作者需要选择合理的记账模式为并帐的进行提供支持。其主要工作内容就是要在借贷记账法中做好账目核查工作。在现阶段的账目管理中,我们一般采用的都是借贷记账法。在记账过程中,需要财会人员做好账目中借贷项目的核查工作,防止因出现借贷科目与金额错误造成的账目登记错误,进而对整体财务工作产生严重影响。如在年末的财会转账过程中,我们需要将上一年度在基建中需要的财政性资金拨款,转换为以前年度拨款。 其记账方式为:

借:基建拨款?D?D本年财政拨款8 000 666.3

贷:基建拨款?D?D以前年度财政拨款 8 000 666.3

在记账过程中,财会管理人员需要做好账目科目与数额的审核工作,防止出现因为账目科目或会计金额错误造成的会计账目登记问题。同时在核查过程中,财务人员还必须注意做好旧账目中的会计账目复核工作,防止因为账目累积性错误出现的账目登记问题出现。

三、结合新会计制度,做好基建并账中会计科目、报表合并工作

在高职院校的基建并账过程中,为了确保会计科目与报表符合新会计制度要求,高校财务管理人员需要做好以下的工作。一是做好基建账与财务账会计科目的合并管理。在会计科目合并过程中,其合并方式包括了以下四类:直接并如、直接相加并入、分析后并与以及分析计算后并入。在实际的会计科目合并中我们需要根据科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好科目的合并处理。如在并账过程中,我们将基建账中的“器材采购、库存设备、库存材料”三项会计科目结合新会计制度进行分析,发现其与财务账中的“存货”科目一致。所以在并账过程中,我们将这三个科目的借、贷方发生额进行相加,直接并入财务大帐中的“存货”的借、贷方就可以了。这种分析的过程既可以保证在并账过程中会计科目处置合理,同时也为下一步的会计核算提供了支持。二是做好会计报表的并入工作。在并账过程中,会计报表的并入主要集中在决算表的调整中。其主要的内容调整包括了以下内容。首先在财务账新的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在建工程”、“预付工程款”和“基建结余”等新的报表内容,用以体现基建账中并入的会计内容。其次是在报表整体工作中,财会部门需要加报“基建投资表”、“待摊投资明细表”和“基建借款情况表”三类基建财务报表。最后财务部门还需要在其他决算报表中的体现出对基建财务数据及对应科目内容。

四、建立基建并账工作细则,做好新型核算方法实践

在高职院校的基建并账过程中,高职院校还应很好的按照新财会制度要求与院校财务实际情况做好基建并账工作细则的建立与实践工作。其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了一下两点。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细则,做好新会计制度下基建并账核算方法的设计和应用研究。二是通过对细则的应用,在实际基建并账工作中做好新型核算方法的实践工作。这一系列工作的开展具有以下作用。首先是通过细则的建立确保了并账工作合理有序的进行。其次是通过实践分析充实了细则的内容,保障了并账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3篇:基建会计制度范文

一、基建并账的基本原则

新制度要求科学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执行双轨制,即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还应按照新制度要求完成基建并账业务。基建并账分为两个业务阶段:一是衔接并账,即科学事业单位在2014年年初,应将2013年12月31日原基建账中的相关科目余额并入新事业账中,生成事业账新的资产负债期初数据;二是定期并账,自2014年1月1日起,将基建账的发生数并入事业账中,此项并账业务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并账的依据为当月基建账的余额表。

基建并账的业务宗旨是通过对基建账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按照科学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原理,将其完整、准确和真实地反映在事业账中。可见,基建并账并非仅仅将基建账的余额表数据简单地罗列到事业账中,而是在全面深入分析基建账的数据后,方可完成的业务。年初进行的衔接并账是日后定期并账的基础。

二、基建并账的业务处理

(一)衔接并账的业务处理

将2013年12月31日原基建账中的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科目余额全部并入新的事业账(以下简称“新账”)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中。

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预付工程款”、“预付设备款”等科目余额,新账中借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按照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新账中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科目余额归属财政补助拨款的部分,贷记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基建账中其余科目余额分析并入新账的相应科目中;按照上述借贷方差额,贷记或借记新账中“事业基金”、“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二)定期并账的业务处理

2014年1月1日起每月末,单位以当月基建账的月末余额表为原始凭证,对当月发生的基本建设会计业务进行分析,填制事业账会计凭证,将基建账并入单位事业账。定期并账的原理、方法与期初衔接并账一致。

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预付工程款”、“预付设备款”等科目当月增加数,新账中借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同时借记“科研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等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基建账中当月发生竣工基建项目移交固定资产业务时,事业账中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基建账中当月发生的基建投资支出(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为例),由期初“预付工程款”、“预付设备款”科目余额转入的,新账中借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预付工程款”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预付工程款”科目;基建账中当月发生预付款业务时,按照“预付工程款”科目当月借方发生额,新账中借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预付工程款”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预付工程款”科目,同时借记“科研支出”、“非科研支出”等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基建账中“现金”科目在定期并账时,应全面分析其当月借方和贷方发生额的成因,例如:“现金”科目借方发生额可能是银行提现或还款所致,贷方发生额的原因包括现金支出和库存现金送存银行两种可能,原因不同,基建并账时借贷方科目也就不同。基建账中当月发生的其余经济事项,按照事业账中对应的科目进行并账。

三、关于基建并账业务处理的思考

(一)预付款业务

衔接并账和定期并账都将“预付工程款”、“预付设备款”的余额和发生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定期并账中同时借记支出类科目。这与新制度中“在建工程”科目的定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内容矛盾。

新制度中“在建工程”定义为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定义明确指出是实际成本,而“预付工程款”、“预付设备款”核算的是尚未结算的预付款项,其金额是未确认的工程价款,并非实际成本,因此,事业账的“在建工程”科目不应核算基建账的预付款。基建会计制度中在建工程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预付工程款”和“预付设备款”归属于预付款,而非在建工程,在将基建账数据并入事业账“在建工程”科目时,只能并入四大投资科目的数据,不应包括预付款项。

“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属于净资产类科目,净资产代表的是所有者权益,不是债权。“预付工程款”和“预付设备款”作为预付款,属于资产类科目的范畴,代表的是债权,新制度在“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下设“预付工程款”明细科目用于核算基建账的预付款项欠妥。

结算预付款业务时,基建账的处理是增加在建工程,即确认投资支出科目,减少预付款,即冲销“预付工程款”或“预付设备款”,符合会计核算的原则。但在基建并账业务处理时,事业账只是在“在建工程”和“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中做借贷方调整,对两个一级科目的余额不产生影响,故此项并账业务的意义不大。

定期并账中对基建账“预付工程款”或“预付设备款”当月借方发生额,同时借记事业账支出类科目,这与科学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原则矛盾。科学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将应收、预付款项一律先计入往来款项科目,待结算时再冲销往来款项,借记支出类科目。这样,在事业账中对往来款项科目的归集,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方式,有悖于会计核算的一致性原则。

建议预付款业务的并账处理参照目前科学事业会计核算的方式,发生预付款业务时,基建并账计入事业账的“预付账款”,结算预付款时,直接冲销“预付账款”,借记事业账支出类科目。

(二)工程交付使用业务

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的余额在衔接并账业务处理时,直接借记事业账“固定资产”等科目。笔者认为,此项业务处理存在虚增资产的问题。

《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工程竣工办妥验收交接手续交付使用单位时,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有关科目,“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的年末余额应在下年年初新建账时,全数冲转,即借记“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使用基建拨款的情况)科目,贷记“交付使用资产”。截至2013年12月31日,单位基建账存在竣工验收办妥交接手续的工程项目,反映在“交付使用资产”的相关明细科目中,衔接并账同时又反映在事业账“固定资产”等科目中,存在重复归集的情况,虚增了单位的资产。

建议增设资产类科目“待移交基建工程”,以解决衔接并账虚增资产的问题。将单位2013年12月31日的基建账“交付使用资产”科目余额并入事业账时,记入“待移交基建工程”科目,待下年年初基建账冲转“交付使用资产”科目余额后,基建定期并账时再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待移交基建工程”科目。

(三)待核销基建支出的并账

待核销基建支出是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不能计入基本建设工程的建造成本,但应该予以核销的投资支出。这部分投资支出和固定资产的建造没有直接联系,所以不应该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拨款单位应该在基建拨款中冲转。也就是说,在批准待核销基建支出予以核销前,基建账如实反映此部分支出,且基建资金平衡表也将待核销基建支出作为基本建设支出单独列示,可见对该支出的重视。基建并账业务的主要目的就是为完善科学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实现全面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以解决长期以来基建账游离于单位事业账之外的问题。但是,新制度和衔接的处理规定都未涉及待核销基建支出,笔者认为这是现行基建并账的缺失,未能真正实现事业账和基建账的统一。

建议基建并账增加待核销基建支出的并账,作为基建投资支出的内容。事业账分别在“在建工程”、“非流动资产基金”和支出类科目下增设“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科目,用于反映待核销基建支出的并账,并账的原理与其他基建投资支出科目类似。批准待核销基建支出予以核销后,并账处理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

四、基建并账的管理建议

(一)制定基建并账的实施细则

目前,新制度和衔接的处理规定仅简单阐述了基建并账的业务处理,还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各单位进行基建并账业务处理时,存在同一事项采取不同并账处理的现象,有的单位为了简化并账程序,只并表不并账,随意性较大。建议制定基建并账实施细则,规范并账业务,为基建并账提供制度保障,保证基建并账的顺利进行。

(二)修订《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基建会计核算现行的会计制度是1995年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1998年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现行制度的相关内容已经滞后,难以确保基建会计核算的信息质量。为保证基建并账的完整、真实和准确,首先要保证基建会计提供的信息质量,因此,建议修订《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完善基建会计核算。

第4篇:基建会计制度范文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农业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影响及对策

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适应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的需要,财政部于2012年12月19日修订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出台的背景是由于近年来,国家在公共财政体制建设、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类、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诸多改革,很多改革涉及到会计科目及核算方法的调整,随着我国对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以及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和不断深化,对事业单位的预算、财务管理有了更新的和更高的要求。同时国家财政部在2012月新修订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老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诸多方面越来越暴露出了不适应和不协调,如基建账单独核算,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资产计量口径模糊,财政投入资金核算不清晰,会计报表结构不合理,都影响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有用性,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的需要,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应运而生。

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带来的影响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依照1995年10月4日财政部财会字第5号的《国家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第45号颁布的关于修改重印《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以及1998年6月8日颁布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的通知进行业务操作,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颁布后,就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的同时,还要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大账”,在“大账”中新设了“在建工程”科目,在该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

要将2012年12月31日原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余额并入新账:

1.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等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贷记新账中“非流动资金基金”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2.将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3.将基建账中“基建投资借款”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长期借款”科目。

4.将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科目余额中归属于财政补助结转的部份,贷记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5.按照基建账中其他科目余额,分析调整新账中相应科目,按照上述借贷方差额,借记或贷记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要按月在“大账”中按照新制度对基建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通过基建账并入“大账”后,能更全面、准确、真实地反映出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使其更具备有用性。

二、新制度下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分析

1.将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不尽合理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而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科目中形成的固定资产不一定是由事业单位自用的,比如农田设施、田间道路、节水管道、小水窖、平整土地、沼气池等,如果要并入大账,就与会计制度中的“固定资产”所定义的内容不相符合。

2.项目竣工会计处理不完整

对于基层农业部门来说,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均是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中央预算内专项(国债)资金,建设投资最后基本上都形成单位自用固定资产或为公共服务的固定资产,在按国有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时,存在如下问 题:投资如果不形成单位自用的固定资产,则下年年初可将“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的上年借方余额转入“基建拨款”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如果投资形成单位自用的固定资产,在交付资产时,则贷记“交付使用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这样,“基建投资”科目的余额则无对应科目可结转。造成“基建投资”相关明细账户余额无法清零,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

3.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对投资所形成的所有固定资产,形成单位自用的固定资产,没有计入单位“大账”中,疏于监控和管理;不形成单位自用的固定资产,认为不是单位的固定资产,不用管理、管护,导致一些固定资产没有单位管理和监管,最后报损或废弃,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4.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偏低

对建筑安装工程按工程合同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偏低,对建筑承包商保证工程质量的监控度不高,控制性不强。

5.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操作性差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核算是依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目前没有合适的、专门的农业基本建设的会计核算制度,远远不能满足农业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要求,不利于指导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工作。使农业基本建设的会计核算工作没有科学的依据,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工作处于被动。

三、进一步完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的对策建议

1.完善新制度中“固定资产”最终走向的划分,明确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形成的不同走向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方法

在基建账并入“大账”财务处理时,涉及“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的,应区分哪些形成单位自用固定资产的,则并入大账中“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增加大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不形成单位自用固定资产的,则无需并入大账中的“固定资产”科目。

2.完善基本建设投资会计制度中相关科目及核算内容

在基本建设账中,增设“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形成单位自用固定资产的,在交付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金基金”科目,则下年初可将“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的上年借方余额转入“基建拨款”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不形成单位自用固定资产的,则仍按照下年初将“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的上年借方余额转入“基建拨款”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方法处理。

3.针对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不论是否自用,均应单独管理

对形成单位自用的固定资产,在基本建设投资账中,设置“固定资产账簿”进行核算,同时按项目名称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进行明细分类核算,按项目名称和资产类别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账簿与固定资产登记簿及固定资产卡片要定期核对,固定资产登记簿上各项资产的余额合计数要与“固定资产”总分类账上的余额核对相符,固定资产登记簿上各项资产的余额合计数要与固定资产卡片的分类合计数核对相符。

对不形成单位自用的固定资产,完善移交手续,并按项目名称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进行明细分类核算,按项目名称和资产类别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登记簿与固定资产卡片要定期核对,固定资产登记簿上各项资产的余额合计数要与固定资产卡片的分类合计数核对相符。每一项固定资产明确管护责任人,并对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定期盘点,保证账实相符,这样可以避免固定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为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提供保障。

4.提高计提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比例上限

加大对建筑承包商保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的监控力度,有效促使建筑承包商保质保量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提高计提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比例上限,按工程合同价款结算总额最高可按8%的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5.建立健全农业基本会计核算制度,实施会计监督

随着国家对涉及民生工程和农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不断加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越来越多,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农业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制度,规范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科目和核算方法,针对农业基本建设的特点,科学合理设置会计科目及会计核算方法,在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等方面内容进行加强和完善,确保会计人员能够规范地对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进行会计核算。

参考文献:

[1]赵 敏:浅析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J].财经界(学术版),2010,(09).

第5篇:基建会计制度范文

关键词:新医院;会计制度

2009年我国开始实施医改,经过两年的时间运作,目前各方面改革初见成效,但是财务会计制度仍然落后于实际工作,这就有必要进行医院财务和会计制度进行改革,以适应新形势下的会计核算,这也是适应国际趋同要求。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认为此次医院会计制度改革呈现以下亮点:

1.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并存运用。收付实现制主要是针对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财政补助资金、科教项目资金而言运用的,而对于医院自行收入、成本费用核算运用的是权责发生制,这也和今后一段时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相一致,这样有利于医院对发生的业务全面核算,能够反映医院业务的全貌,较过去收付实现制反映内容要广。

2.对于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按照会计上的谨慎性原则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此处要特别注意预付账款不能直接计提坏账准备,而是先要转入其他应收款后方可计提坏账准备,对于计提坏账的步骤和方法同企业会计准则如出一辙,分为计提、冲销、发生坏账、收回以前年度核销的坏账4个步骤,便于广大会计人员学以致用,做到举一反三。

3.将存货中的药品即基本药物取消了进销差价核算,更进一步地体现了医改的精神,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被动格局,有利于科学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逐步降低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同时在核算中运用了“药事服务费收入”,将医生的人生价值在此处体现,也是对广大医生的诊疗收入的进一步体现,有利于缓解医患纠纷矛盾。

4.期末结转时各自结转,互不掺和,将财政类收支和医院的自行收支清晰的体现出来,增加了医院会计核算的透明度,从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也有利于医疗机构审计监督,维护了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

5.加强了预算管理,医院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讲,既要运营,更要发展,这就有必要引入预算管理,年初要编制全年预算,年末要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评分析,这对于医院精细化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客观上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的制度建设,利于医疗卫生机构的长远发展。

6.与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部门预算相适应。目前随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财政资金投入要求公立医院也要执行相应的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特别是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要求医院对此必须进行分别核算、分别列报,不得将其与医院自行收入费用混为一谭。

7.报表体系更进一步完善。此次报表体系是将在建工程等基建项目纳入进来,这样就改变了过去基建项目游离于医院会计核算范畴之外,这样合并列报使外部报表使用者对医院在建工程有一个完整的理解。同时此次报表改革引入了现金流量表,虽然增加了编制的难度,但对于分析医院的经营状况,经营效果评价至关重要,也能够客观评价医院“造血”功能。

8.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核算有两大特点。第一是医院自行筹集资金购置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处置和报废,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一致,即提折旧同企业准则一样,处置时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进行核算。便于广大会计人员接受;第二是对于财政补助资金,科教项目补助资金,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引入一个新科目“对冲资金”,该类资产计提折旧时,不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而是冲销“对冲资金”,这样反映出财政资金不反映在医院的经营成果当中。

9.适应深化医改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2009]56)明确提出,将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报表也纳入到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对此医院会计核算既有内部监督也有外部监督,也能充分利用中介机构的监管将会计核算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10.引入成本费用核算。新的医院财务制度、会计制度重点强化了对成本管理的要求,对成本管理的目标、成本核算的对象、成本分摊的流程、成本范围、成本分析和成本控制等作出明确规定,细化了医疗成本归集核算体系,为医疗成本的分摊与核算提供口径一致、可供验证的基础数据,医院加强自身的运行管理控制水平提供了有力额数据支持,并为今后管理部门服务价格提供了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1]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

第6篇:基建会计制度范文

一、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变化

与原有的高校会计制度相比,新制度的科目设置和体系更加科学规范,增加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用性和报表的可读性,从而更适应政府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新制度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进一步完善了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内容,使会计要素计价更为科学 新制度增加了“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权责发生制核算科目,对原有的“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和“应付及暂存款”科目进行了细化。增加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使职工薪酬的核算更符合配比原则。“应缴税费”科目的设置进一步规范了原有的“应交税金”科目,使反映内容更为完整。新增“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科目,作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科目的备抵科目,使资本性支出递延摊销到相应的收益期,真实反映了资产的价值。这些科目的完善,进一步对收付实现制进行了修正,使会计要素计价更为科学。

(二)进一步区分了要素项目的流动性,使会计反映更为准确 新制度进一步区分了要素项目的流动性,将原有的“对校办产业投资”、“其他对外投资”科目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科目,分别核算1年以内(含1年)的投资和超过1年的投资业务;将原有的“借入款项”科目划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科目,分别核算1年以内(含1年)的借款和超过1年的借款业务;将资产占用的金额分为“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和“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分别核算高校拥有的非限定用途净资产的金额、按规定提取或设置的净资产金额和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金额。经过区分,使会计反映更为准确。

(三)增加了“待处置资产损溢”会计科目,使资产处置更为规范 新制度增加了“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核算高校待处置资产的价值及处置损溢。主要内容有:按规定报经批准予以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盘亏或毁损、报废的存货、固定资产;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让(出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高校处置资产时,应将相应资产的价值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报经批准后再转销。一方面使资产处置更符合程序,另一方面完整地反映了资产的处置过程,使资产处置更为规范。

(四)增加了基建账套并入“大账”的会计处理,使会计信息更为完整 新制度取消了“结转自筹基建”科目,规定高校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至少按月并入“大账”的相关科目。这样就解决了原制度下学校“大账”反映经济业务不全面的问题,使会计信息更为完整。

(五)收支科目的设置更加科学规范,使会计核算更为清晰 新制度将原收入科目的“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和“其他经费拨款”合并为“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将原支出科目的“教育事业支出”和“科研事业支出”统一为“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等五项支出,并增加了“其他支出”科目,与“其他收入”科目对应。收入科目区分财政、非财政类,财政类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非财政类分为专项资金和非专项资金;支出科目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分为财政资金、其他资金,项目支出分为财政资金、非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经营收入”仍与“经营支出”科目对应,按类别、项目进行核算。这种设置明确了各类资金的性质,将财政、非财政类,专项、非专项类,经营、非经营类资金进行了界定,使会计核算更为清晰。

(六)进一步区分高校业务结果,使各类资金性质更加明确 新制度进一步将高校业务结果分为“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等,对财政、非财政类,专项、非专项类,经营、非经营类资金的运营结果进行了界定,与收支科目的设置相呼应,使各类资金的性质更为明确,会计信息更加清晰明了,增加了报表的可读性。

(七)会计报表增加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收支合并及附注的规定 新制度规定在年度收入支出表中,将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收入、支出并入报表。对于具有后勤保障职能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应将本年收支相抵后的净额并入“其他收入”项目金额;对于不具有后勤保障职能的其他校内独立核算单位,应将其收入、支出并入报表相应项目,并抵销高校内部业务的影响。会计报表还增加了附注内容,规定了有助于理解和分析报表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这些规定增加了报表的有用性。

二、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建账衔接

(一)主要会计科目衔接转换 (1)将原“现金”科目余额转入“库存现金”科目,新增“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高校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将原“材料”科目余额转入“存货”科目,“存货”科目核算高校为耗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的实际成本。

(3)增设“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核算高校待处置资产的价值及处置损溢。增设“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科目,作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科目的备抵科目,增设“在建工程”科目,核算高校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增设“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核算高校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

(4)将原“对校办产业投资”和“其他对外投资”科目余额中,1年以内(含1年)的投资金额转入“短期投资”科目,超过1年的投资金额转入“长期投资”科目。

(5)将原“应收及暂付款”和“借出款”科目余额中,购入物资、劳务、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转入“预付账款”科目,因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产品、提供服务而应收取的款项转入“应收账款”科目,其余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6)将原“借出款项”科目余额中,1年以内(含1年)的借款金额转入“短期借款”科目,超过1年的借款金额转入“长期借款”科目。原“应交税金”科目余额转入“应缴税费”科目。新增“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高校按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

(7)将原“应付及暂存款”科目余额中,因购买材料、物资等而应付的偿还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应付款金额转入“应付账款”科目,跨年度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价款转入“长期应付款”科目,如有符合“应付职工薪酬”和“预收账款”性质的内容应单独转入“应付职工薪酬”和“预收账款”科目,其他各项偿还或结算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应收及暂付款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8)取消原“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和“其他经费拨款”科目,将原“科研经费拨款”科目核算的内容并入“科研事业收入”科目,“科研事业收入”科目核算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科研经费,以及从其他非财政渠道取得的科研收入,如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研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新增“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仅核算高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9)在原“教育事业支出”和“科研事业支出”科目的基础上,增加“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三个科目,从不同方面反映事业支出的核算内容。增设“其他支出”科目,与“其他收入”科目对应,核算其他业务收支。

(10)增设“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以反映不同资金的结转结余。原“事业基金”科目下设“一般基金”和“项目管理费及间接费”明细科目,取消原“投资基金”明细科目。将原“投资基金”明细科目余额转入“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会计处理为“借: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11)将“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余额补齐。原“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会计处理为“借:固定基金,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按照“无形资产”科目余额,进行会计处理为“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贷: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二)建账中核算项目衔接转换 会计核算中主要考虑按照资金来源建立项目字典。高校资金按照来源分为:代管资金、专用基金、预算安排收入、非预算科研收入、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补助收入、附属单位按照规定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会计科目的设置分别为“代管款项”、“专用基金”、“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建账的具体操作可按以下方法:

(1)“代管款项”应按照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建立项目,“专用基金”应按照提取或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建立项目,日常报账时要连带具体的项目。

(2)“财政补助收入”和“教育事业收入”属于预算安排资金,其项目设置应与学校内部控制预算项目一致。会计核算时这两个科目不控制项目,所有项目收入通过预算科目下达。如设置:6001 预算下达,6002 预算分配,6003 预算结余。会计处理为“借:预算下达,贷:预算分配”。但是,事业支出科目即:“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和“离退休支出”科目要控制项目,日常报账时要连带具体的项目。这样,预算项目的期末结转结余应为全年预算下达的项目收入与报账支出的差额。

(3)“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属于非预算安排资金项目,这些科目核算时应控制项目,日常报账时要连带具体的项目。其项目设置应区分专项资金和非专项资金。有限定用途的专项资金要建立具体的项目,以反映各专项资金的收支、结余。非专项资金可以建立一个学校性的项目,以反映学校可以动用的资金。如:经营收入有2笔,1笔为某学院的服务性收入,另1笔为学校销售产品收入。实际操作中可以分别建2个项目,“21001 ×学院××收入”和“20000 学校经费”。相应的支出类科目,即“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等,日常报账时要连带具体的项目。这样,非预算项目的期末结转结余应为全年核算项目收入与报账支出的差额。

(4)“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和“事业基金”科目应为部门和项目控制,以便反映学校各类收入项目年终结转结余。

(5)事业支出类科目即:“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和“离退休支出”科目所控制的项目应为相应业务部门和相关业务内容项目,不应包括行政管理部门项目开支。如:教务处、科技处、后勤处、离退休处等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行政管理活动的开支项目,如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等,应计入“行政管理支出”科目,而不应计入“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后勤保障支出”和“离退休支出”科目。

(三)基建账套并入“大账”会计处理 基建账套并入“大账”的会计处理可以参照以下方法:

(1)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套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基建账套按月并入本科目及其他相关科目。

(2)并账时,按照基建账套“建筑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科目余额,“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按“基建拨款”、“基建自筹”科目余额,“贷: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或非财政补助结转”。其余基建账科目余额并入相应“大账”科目余额。

例如,某高校201×年基建账套科目余额如表1:

[1]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

[2]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

[3]财政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号)。

[4]财政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

[5]财政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财预字[1998]105号)。

第7篇:基建会计制度范文

目前我国很多公司在财务会计制度的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为了使企业的财务管理更加顺利,需要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完善企业此案无会计制度。本文主要以房地产企业为典型案例,对房地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做出具体的分析,并以此为基础,提出完善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

财务会计;制度建设;会计制度

企业发展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就是企业的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房地产产业占据着非常重要的比例,要不断提高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质量,使我国的房地产企业可以更好的发展下去,也可以在另一方面促进我国的国民经济全面的发展下去。

一、房地产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财务会计控制制度不够完善

现阶段我国许多的房地产企业已经建立了财务会计管理的先关制度,但是却没有以此为基础建立风险控制管理机制。一些公司针对企业财务方面出现的风险的时候,会进行一些控制管理,但是大多都是一些短时间的控制管理目标,并没有制定长期的发展目标。而公司制定的相关的财务控制制度,对于企业财务管理具有阻碍作用,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无法获得真实的信息。

(二)企业会计要素划分不够合理

我国企业单位按照会计准则进行具体的划分,会计要素可以划分为资产、负债、收入等具体的几个部分。根据规定的要求,在具体的准则中净资产就是将总资产减去负债而得到的部分,这个过程中并没有体现出会计要素的具体性质。而全部资产减去负债之后,所得到的资金也没有被清晰的体现出来,不够直观。除此之外,企业的会计科目表中的结余科目和净资产的要素之间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这样一来,科目表中的要素名称和科目明名称也就没有什么关联。

(三)公司的财务会计的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有关于企业的会计信息一定要保证其真实、可靠,但是又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财务的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会造成影响,企业的相关管理制度也会对其造成影响,甚至企业的领导是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都会产生严重的影响。因此我国很多的房地产公司收到来自各个方面的影响,使财务会计的信息质量不能得到提高,一直才处于低水平的阶段,限制了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促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会计核算基础要以责权发生制为核心

责权发生制主要针对的是收入和支出的相关费用,在交易发生的时候,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而会计期间实现的数额,可以由收入进行具体的反映,对会计期间已经消耗的货物,由具体的费用进行反映。责权发生制针对会计主体的具体的运营成绩和受托责任,向使用者综合的、全面的提供资源,对主体的财务状况和变动的具体情况也会给予合理的评价,对公司的业务收支和结余情况、职工工资、所需要承担的借贷款利息、资金运动等情况具体准确的反映出来,使企业的成本核算能力不断得到提高,也具备了更强的抗风险能力。

(二)惬意财务会计制度的建设环境要不断得到优化

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工作的关键就是会计控制管理工作,对于企业的管理工作的效率问题起着直接的影响。我国现阶段对于财务会计风险管理的重视不够,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我国房地产企业缺乏完善的财务会计控制制度。企业如果想提高财务管理的效果,就要在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方面不断加强。而在企业首先要做的就是将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建设环境进行优化,使企业财务会计的建设可以拥有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设置与此相关的基建报表

在一些企业的会计报表中,对于待摊投资明细表和基建投资表都要适当的进行增设,在事业单位报表中要具体的设立,针对使用者,为其提供系统的、全面的、完整性的会计报表的详细资料,这样一来,企业建设的具体的收支情况就可以比较详细的表现出来。

(四)对于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和监督要不断加强

在企业内部要建立固定资产的清查制度,无论是账目与账目之间,还是账目和实物之间,都要相互符合。企业财会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要不断进行提高,每个财会人员都要具有很强的责任感,在工作的时候其工作态度要不断进行端正,和企业的资产部门之间的沟通要不断得到加强,出现什么情况要及时和资产部门进行核对。除此之外,针对固定资产,可以建立具体的盘点制度,可以对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比较彻底的盘点和清查,及时将其中存在的不易被发现的问题找出来,并及时找到相应的解决措施。

(五)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控制管理体系

房地产行业可以这么快速的发展,主要依附其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我国现阶段房地产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还是不够完善,企业要想持续的发展下去,就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其进行完善,使财务会计的相关制度可以不断完善,促进企业财务的管理工作顺利的进行下去。以会计法和会计工作的相关准则为基础,结合企业的发展现状,可以更好的对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完善。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主要以房地产企业为典型案例,对其财务会计制度建设目前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具体的分析,并以此为基础,结合我国当前的一些政策和发展策略,对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建设问题做出相关的阐述,促进我国企业可以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燕.以财务信息化建设为契机推进企业管理会计应用水平——X工业公司财务信息化建设实践与启示[J].中国市场,2015,20:151-152

[2]张洪军.完善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考评制度推进诚信建设关于淄博市开展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的调研报告[J].齐鲁珠坛,2014,01:11-14

第8篇:基建会计制度范文

【关键词】 高校独立学院;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事业单位会计

我国财政部规定于2005年1月1日起,全国非营利组织执行新颁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这些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在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非营利组织有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及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三种形式。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国家对这些组织的管理已逐步由行政直接管理转向宏观调控的间接管理。对于高校独立学院,理论界普遍认为属于公有民办性质的独立法人实体,属于非营利组织中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但由于高校独立学院是从原高等院校中分离出来的办学机构,其资产和人员都隶属于高校,其办学思路和行政管理都沿袭高校的做法,同样,在财务管理方面也采用预算管理方式,使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民间非营利组织制度》出台之前,独立学院采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无可厚非,但是,在《民间非营利组织制度》颁布之后,其仍然采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就值得商榷。笔者拟就高校独立院校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比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更适合、更科学的问题,提出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高校独立学院的性质特征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二条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应该具有以下特征:一是该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二是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所有权。高校独立院校是以国家作为投资主体的社会公益事业,其特征可从以下三方面理解:

(一)运营目的方面

高校独立院校办学目的不是为了追求利润或利润等同物,虽然其办学收支也有差额,但总体来说不是以微观经济效益而是以宏观社会效益为目的。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条就给民办教育定了性,不管民办学校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都是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的公益性事业。《民办教育法》同时规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是国家对民办学校出资人的“扶持与奖励”,并不是企业股东分利,它们有着本质的区别。

(二)资源提供者方面

高校独立院校资源提供者为政府,政府出资办学目的不是取得投资回报,不取得投资回报并不等于没有结余,其结余也是用来弥补教育经费的不足,减少政府拨款,使高校逐步走上自力更生、自主办学的道路。

(三)所有者权益方面

高校独立学院资源提供者为政府,政府不求投资回报,也不享有该学校的所有权,但并不等于没有支配权和使用权。

可见,我国高校独立院校这个主体十分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性质特征,应该属于民间非营利组织。因此,可以《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和财务管理准则。

二、高校独立院校使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使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相比的缺陷

由于我国高校采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收付实现制是高校最基本的核算基础,不能进行正确的成本和费用核算,不能全面、准确、真实地提供会计信息等弊端已显示出来,越来越不适应高校在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高校改革不断深入的形式下的会计核算要求。下面笔者就《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更适合高校独立院校作一比较:

(一)会计核算基础方面

事业单位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不能体现会计核算的客观性与谨慎性原则,不能准确反映单位的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和工作业绩。例如单位对外举债应承担利息,拖欠的职工工资、福利及应收未收的服务性收费欠款等,只有在实际发生时才反映;在应收款中,有相当大的部分为垫付款未核销数,实际上已形成事业支出,这样掩盖了当期支出,虚增了可支配的资金,有可能对学校决策产生错误导向。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也只有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才能如实反映一个单位的财务状况,更好地加强财务管理;对于应收未收的收入,应拨未拨的款项及应支未支的费用全部登记入账予以反映,才能使单位结余更准确,提供的会计报表更可靠,对单位财务状况和工作业绩的综合评价也就更准确、真实和客观。

(二)会计科目设置方面

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不利于高校会计核算的规范及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导致高校会计不能如实反映固定资产。例如不设“累计折旧”科目,使固定资产科目始终反映的是固定资产原值,使资产负债表的“净资产”信息严重失实;不设“在建工程”科目,使大量在建工程或未办理结算的已投入使用的工程,不能列入“固定资产”,不能反映资产的全部。负债不分长期负债和短期负债,不利于管理者了解负债结构,合理安排偿债资金,不利于评价高校财务状况。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将设置“在建工程”“累计折旧”“长期负债”等科目,能很好地解决以上资产不实的问题。

(三)会计核算原则方面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八条第八款和第十款规定:在会计核算中,所发生的费用应当与其相关的收入配比,同一会计期内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费用,应当在会计期内确认,会计核算应当遵谨慎性原则;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由于执行收付实现制不能达到此目的。例如,学校收取的学费、培养费,在收到当期确认收入,但许多培养工作是跨年度的,相关支出也许在下年度才发生,掩盖了各个时期的真实情况;对于学生的欠费情况、应收学费总额等亦不作账务处理,不在会计报表中反映,掩盖了当期收入,而这部分信息对高校财务状况很重要。《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二章第十五条还明确规定,年终应对短期投资、应收款、存货长期投资等确认减值损失,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准则中都没有规定,对于一些呆账、死账长期挂在账上不作处理。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没有体现收入和费用配比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对于财务管理和规避财务风险非常不利。

(四)基本建设会计核算方面

高校基本建设执行《国有事业单位建设会计制度》,高校基建会计是独立于预算会计的体系。基建款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学校自筹基建款、借款等。基建拨款不在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中体现,只有基建自筹款通过事业会计的“结转自筹基建”科目反映。而且,很多基建项目靠学校贷款自筹资金,贷款本金及利息由学校财务偿还,其利息费用没有列入基建财务,也就没有计入基建工程成本,所以基建会计和单位预算会计都不能完整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成本。如果使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就可以把基建会计并入高校财务,使高校固定资产能完整地在财务报表中体现出来。

(五)会计报表及附注的披露方面

民间非营利组织被要求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三张报表。事业单位没有要求做现金流量表,而现金流量表是体现事业单位现金变动及支付能力的重要会计报表。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侧重于向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报送,只满足政府的信息要求,没有建立财务报告公开披露制度;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七十一条规定对会计报表附注说明作了十一个方面的会计重要信息的披露要求。

由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种种缺陷,使得财务报表不能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高校财务状况,不能科学地核算办学成本,越来越不能满足高校办学市场化、社会化的要求,不能满足诸如在领导做决策、银行评价偿债能力、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生均教育成本等方面的信息要求。

三、高校独立院校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相对于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局限性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在“费用”和“净资产”科目设置方面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不一致,亦不能完全满足高校独立院校的会计核算要求。《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将费用分为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不便于反映事业单位大量的需专款专用的款项。而且,事业单位的管理级次需要有反映上下级资金往来的收支项目。净资产方面,《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将其分为“限定性资产”和“非限定性资产”,事业单位净资产分为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业基金和结余,比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净资产分类更细致,更便于一目了然反映净资产的结构。

即使这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缺陷也越来越突出,已明显滞后于财务管理的要求。应该说,在没有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出台之前,《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起了先导作用。因此,《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更适合高校独立院校这个会计主体,并将影响和推动高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完善。

【主要参考文献】

[1]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 贾华芳.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襄樊学院学报,2007,(3).

[3] 许叶,荆田.谈高校独立学院的性质、特点及会计操作.工会论坛,2007,(5).

第9篇:基建会计制度范文

关键词:医院 会计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 构建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各方面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医疗机构的运营情况也不例外,医院经济活动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也变得越加复杂化。人们生活、精神、文化等水平的提升,使其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面对新的形势,医院旧有的财务管理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多元化及繁复的需要。

针对新的需求,2010年12月我国对新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颁布实施。对医疗体制进行改革,是新时期新环境下政府对医疗服务体系在创新上的大胆举措,直接关系到我国医疗服务现状的改善及民生服务。但由于就有制度的根深蒂固,新制度的在实施的过程中显现出了不少问题。因此,财务部在2011年颁布了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加快了对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改革步伐,从2012年的1月开始,全国各地开始全面推行新财务会计制度。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下,医院在财务管理上也必须做出调整,这一举措对促进我国医院财务管理的改善有重要意义。医院内部控制制度是医院为了实现既定的目标而制定的一种自我调整、自我控制的制衡的机制,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下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市场竞争加剧,财务工作是一个部门在市场上取得重要地位的关键,其和部门的工作紧密相连。目前,我国的一些企事业单位都非常重视财务工作,这些企事业单位都在会计工作中建设了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财务工作更顺利的运行。医院也是我国人民生存中一个重要部门,医院的财务状况和国家以及人民的利益紧密相关。并且随着医院的改革,新医院会计制度的实施,即对医院的发展带来的机遇,也带来了挑战,并且在市场竞争的压力和国家的推动,促使各医院部门加强了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从医院的收入控制方面来说,主要包括这些方面,有医院的药品,医院的检查以及治疗等方面的资金,医院的收入实施控制是为了确保医院收入合理、合法,并且还可以保证医院安全收费,以保证医院和人民的利益。内部控制制度从医院的支出方面来说,主要有监督不相容的岗位,另外,还要控制不同的工作的授权和审批制度的实施。内部控制制度从医院的资产来说,主要控制和管理固定资产,还能监督和控制医院的药品和材料等。

分析了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医院建设内部控制制度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这几个方面:第一,建设内部控制制度可以规范医院自身的工作。医院和人民的生活紧密相关,人民都非常关注它所有的工作,如此,人民会清晰地看到医院工作不合理的情况。所以,医院一定要规范自身的工作,以免失去人民对其的支持。

第二,医院建设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地监督控制医院的各项工作,对其进行规范化的管理,这样能够确保就医人员得到良好的服务,这样就为医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增加了砝码。

第三,在医院内部建设内部控制制度可以很好地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国际化冲突带来的挑战。我国入世程度不断加深,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国际化的工作水准给我国经济的各个部门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如果要有效地控制这些国际化的冲击,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就一定要把这个部门的财务状况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总的来说,在医院内建设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最大程度地提高医院经营的管理水平,医院从中可以创造一个良好的财务环境,确保医院顺利的运行,所以,在医院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二、完善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对策

医院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医院的内部控制制度,它可以最大程度地提高医院的工作水平,确保医院合理良好开展各项工作。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医院会计制度的实施,现

在内部控制制度在医院会计工作中实施对发挥其制度的优越性有严重的阻碍,这样的情况致使内部控制制度仅仅是一种形式而已,根本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益。所以,我们应从几个方面完善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对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度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健全

众所周知,良好的制度可以促进一项工作顺利开展,可以有效地发挥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医院领导建立了一个完善的,全面的可以包括医院工作各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还要制定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标准规范,积极发挥每个员工的责任,特别是要充分发挥会计部门的工作,建设一个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体系。医院领导要确保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可以依照,并且在每个环节实施奖惩制度,确保医院员工能够积极推动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二)医院应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监督力度

医院领导部门一定要建立一项相互联系的监督制度,促使整个医院内部建立一种有效的监督体系,尽可能地发挥每个与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在医院内更好地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并且,从国家医疗卫生管理机制方面来说,这些机构一定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管理水平,加强医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这里所说的监督能够利用医院工作的网络化信息,还有人民对医院的舆论监督,这样能够确保医院部门定期掌握实施监督的反馈的信息,然后改正欠缺之处。

(三)尽可能地提高医院会计部门人员的素质

这方面的内容主要表现在医院在招聘会计人员时,必须严格审核医院的职业道德素质和职业技能,不能录取不过关者。另外,医院要定期安排有关会计人员参加知识培训,及时更新有关的知识,进一步提高其操作的能力。医院应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作出调整,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跟上时代的脚步,对其进行不断完善。还要注重和其他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切实掌握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积极研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措施,充分发挥其作用。

(四)努力改进医院内部环境,进一步提高单位人员的意识

医院的员工要尽可能地认识到自己就是医院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所以医院员工要积极掌握和学习有关会计知识,积极重视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另一方面,医院的工作人员也要深入地认识到建设医院内部控制制度不仅是会计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还是科学管理的必然要求。它可以确保医院资产安全、完整,切实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保障会计有关的法律法规的顺利执行。医院还应该针对会计的科目与帐表对现有的财务管理体系和会计核算进行全面的梳理,对未解决的财务问题及时作出解决,同时对各种财务管理系统或信息漏洞进行填补。依据新会计制度的要求,拟建财务管理实施与控制的框架,给新制度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其次,借助新制度的实施,医院要趁势对规范的财务管理环境进行打造。医院在实施新医院会计制度时,要先立足在对现有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之上,之后对新制度和新思想进行强调与推行。还要对各部门人员划分明确的职责分工,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做到赏罚分明,营造规范和谐的财务管理环境。

三、结束语

新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的实施,不仅为医院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医院想要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不断发展壮大,内部控制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医院上下都应该充分重视完善医院的会计部门的建设内部控制制度的工作,建设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保障医院生存的重要基础。所以,医院要充分重视建设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完善工作,尽可能地调动医院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加快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和完善,从而实现医院经济效益和人民利益以及社会效益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吴文乾.新医院会计制度下如何加强医院内部控制[j].经济生活文摘(下半月),2012(12):45-46

[2]吴永民,杨娜.论医院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新旧制度比较的视角[j].经济师,2012(6):52-54

[3]石云.基于新医院会计制度促进内控建设的完善与发展的研究[j].财经界,2012(14):80-82

[4]蔡玲.浅析医院加强会计内部控制的有效措施[j].健康必读(下旬刊),2011(12):78-79

[5]蔡燕.新医院会计制度下加强医院资金管理的

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15):34-35

相关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