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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活动采取企业自查、网格员检查、街道督查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范围
所有工矿商贸企业,包括小作坊、小加工厂。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机械制造等。
三、检查时间
(一)组织发动阶段(8月29日前)
街道发文制定活动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至各网格管理员,营造开展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企业自查和网格员检查阶段(8月29日至9月20日)
由网格管理员负责发放《企业自查表》,各企业对照《企业自查表》的要求认真填写,并对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和整改,各网格员对照检查表的要求,对网格内所有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表》,9月20日前将《企业自查表》一起收回,上交街道安监中队。
(三)督查阶段(9月21日至30日)
在随时准备市督查组抽查的同时,街道也要对各工作组进行抽查,每个组抽查不少于4家单位。
四、检查分工
各工作组对辖区内每家生产单位进行检查;经济发展办对白云工业功能区和临溪电镀整合区进行检查;政法办对道路交通、消防、三合一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建设办对建设场所进行检查;综合办对街道办公和出租场所、食堂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作组、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本次大检查大整治,结合前期布置的“打非治违”,突出重点,与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起来,确保此次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全面细致排查整治。要进行全方位、地毯式、立体式排查,不留任何死角。对非法违规生产经营或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从严查处;对易燃易爆、污染环境、危险作业的小作坊、小加工厂要坚决予以关闭;对无证照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报工商管理局依法查处。
进一步补充完善各自的实施方案,重点突出在:企业自查、督查问责、信息报送、健全完善基础资料、非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排查责任人,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进行整改。
二、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做好安全排查工作
各村要充分发挥三级网格管理的作用,深入到每个企业、每个商户、每个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动员企业、商户、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各包村组长、三级网格长,要督促各村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整治信息。
三、加强各级安管人员的培训,强化安全责任
根据各村及相关部门安全检查的情况,镇政府将邀请市安监局组织专家对各村、镇直单位负责人、相关各部门、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及安全隐患排查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增强各级安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能力。
四、强化督查问责,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落实
各村、镇直各单位、相关各部门要加强对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领导和督促检查,按照《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发[2013]16号)的要求和相关部门的职责要求,对在集中大检查活动中行动迟缓、落实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造成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一定要从严从快查处。对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从严从快追究。
五、建立工作信息报送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报送
各村、镇直各单位、相关各部门要明确一名信息报送人员,按照镇《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政办[2013]21号)要求,确保每星期五下午5:00前,将本周安全大检查情况或相关信息报送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或根据通知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安全检查信息。如有重大安全信息要随时报送。各包村领导、包村组长对所包村安全检查信息报送工作负总责任。各村报送的信息,支书或村委主任签字或加盖村委公章,镇相关责任部门报送信息,部门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要签字。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要及时收集各单位报送的信息,每周一对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领导小组设立信息推送电话、电子邮箱及信箱,举报电话:,邮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箱设在镇政府党政办公室、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六、健全完善安全检查基础资料台怅
一、检查时间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2013年6月21日开始,2013年9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自查,动员部署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第二阶段:全面检查,治理隐患阶段(7月1日8月31日)。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阶段(9月1日9月20日)。
二、检查方式
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镇政府组织各责任监管单位对各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检查,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镇自行督查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一)学校安全
1、道路交通安全:校车手续审查、校车安全检查、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查、运载过程管理监管等。
2、校舍安全:校舍是否设置在安全区域内,规格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及其它校舍安全隐患。
3、楼道管理安全:楼道及梯步宽度、栏杆符合建设设计要求,其它楼道管理安全隐患。
(二)卫生安全
1、制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
2、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形成制度。
3、强化重点部位安全管理。
4、强化消防安全管理。
5、强化综治安全管理。
6、强化车辆管理。
7、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8、加强医疗安全管理。
9、加强医疗卫生单位办公场所安全管理。
(三)食品安全
1、餐饮食品:餐饮卫生许可证、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建筑与布局、环境卫生、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设备、食品原料采购、食品冷藏、留样、餐食具消毒、专间卫生等。
2、化妆品:证件、制度、经营条件、采购与索证管理、是否查验和索证、经营过程、广告行为等。
3、保健食品:证件、制度、经营条件、采购与索证管理、是否查验和索证、经营过程等。
4、药品(医疗器械):证照管理、店容店貌、人员管理、分数摆放、查阅记录、渠道合法等。
(四)服务性行业安全
1、文化娱乐场所: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情况、开展安全常识培训情况、开展集中排查整治等。
2、电信、移动、联通:机站安全和线路安全等。
3、旅馆:证件、消防设施等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立学校、卫生、食品及服务性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突出重点行业,抓住重点领域,强化监督管理,推动隐患排查,加大整治力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检查内容
(一)共性检查范围及内容。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情况。
3.是否建立健全隐患定期排查、登记建档、治理措施等长效机制。
4.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应关未关、关闭不到位或者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等现象。
5.是否依法取得国家及省市规定的有关证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合法取得相应资质;对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6.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并通过验收报有关部门审查合格;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和生产的现象;是否做到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7.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体系;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部门和人员。
8.是否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9.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是否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二)行业检查范围及内容。
1.道路交通(含水上交通):严厉打击超载、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桥梁技术状况、应急预案、监控设施、养护管理等情况;客运公司、货运公司是否落实单位及乡镇主管人员责任;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卫星定位装置使用情况;强化渡口码头监管监控,严格执行签单发航制度,严厉查处无资质人员违章驾驶船舶行为等问题。
2.建筑施工:严查无资质,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严查施工现场管理秩序混乱等问题。
3.校园安全:学校危房管理;学校内外各类活动场所的安全设施隐患;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是否建立校内大型活动、外出活动审批、报备制度;学校消防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校车安全管理;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等情况。
4.汛期安全:抓好中小河流、水库堤坝、城市低洼地带等洪涝灾害易发区域的防汛安全检查;及时开展河道、排洪道疏浚清淤工作;加强对受洪水、强降雨、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处置等情况。
5.城乡燃气:燃气供应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燃气管网安装是否符合行业安全标准,按规划敷设燃气管线;违规使用软管、私拉乱接管线等问题;气表、灶具、管线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情况。
6.油气管网安全:集中打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等问题;依法查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范围内无证开采、以采代探、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打孔盗油等破坏油气输送管道的违法犯罪活动,查处破坏、盗窃、哄抢管道设施及其他危害管道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等情况。
7.食品药品:餐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过程的卫生情况;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餐具消毒情况;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
8.非煤矿山:对砂场、砖厂的窑体、烟囱、防排水系统、供电、窑棚、制坯车间、采场、砖坯堆场、溜土槽等易滑坡部位组织专项治理,整治非法开采等情况;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情况。
9.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整治液化气站、加油站以及酒厂在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产品质量和消费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
10.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及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
11.消防:商居混杂的建筑物、老旧住宅、城乡结合部的小作坊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点整治车站、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
12.特种设备:氧气、液化气等气瓶及压力管道、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电梯、起重机械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运行情况。
13.旅游安全:景区游客运载工具等设施和场所安全管理情况;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车辆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情况
14.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库存、库区设施、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情况;非法经营、倒卖、转借民爆物品等违法行为。
15.工业企业方面:企业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急救援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行业领域的活动方案,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要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突出重点,将检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
(二)企业自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情况;要按照检查范围逐条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三)部门检查。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按照解剖麻雀的方式,分析共性、个性问题,有针对性的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要重点检查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企业,如发现隐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予以处罚,并依法追责。
(四)政府督查。要坚持“明察+暗访”相结合,开展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挂牌督办,该上限处罚的一律上限处罚、该停产整顿的一律停产整顿、该取缔关闭的一律取缔关闭。组建督查组,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督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后患。
(五)总结巩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情况,将活动总结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效果不明显的乡镇和行业部门,予以通报批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总体要求,认真研判、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各成员要具体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由县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组织指导、督查检查和信息反馈等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研究解决领导体制、监管机制、责任机制、追究机制、审批机制、整改机制以及队伍建设、班子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工作落实。
(三)逗硬执法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要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对发生的社会影响较大的一般事故,县政府安委会要挂牌督办,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行业领域岁末年初事故防范工作特点,在前段时间大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安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我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2月28日结束。
局成立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全局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开展,制订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指导和协调各业务科室和相关部门做好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各项工作。
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黄海滨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石云华、吴维民、关俊杰、张继红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科室、大队、站、中心负责同志组成。下设4个安全检查小组,分别为消防安全检查小组、企业污染治理安全检查小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安全检查小组和地质灾害(地面坍塌)安全检查小组。
(一)消防安全检查小组
责任科室:三防办、防洪设施管理所、环境保护监测站、环保科技服务中心
负责人:朱首庆、吴桂平、谭德生、邵锦生同志
检查内容:对各自管辖范围的办公区域、场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办公场所内部用火用电管理,是否存在使用超负荷大功率电器设备,离开办公室是否关闭空调、电器设备和电源开关。督促、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办公场所消防器材、安全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处于适用状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通畅等。三防办负责检查区委23楼办公场所;防洪所负责检查三防大厦办公场所和三防仓库等;监测站负责检查本站办公场所、实验室和实验化学药品等;环保科技服务中心负责检查区环保大楼相关场所。
(二)企业污染治理安全检查小组
责任科室:环境(水政)监察大队
责任人:李奕赋同志
检查内容:1、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管力度,对建筑工地开展监察执法工作,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现场噪声及扬尘防护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工地严格遵守规定作业时间,加强文明施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和噪音,做好便民措施,减少施工扰民。2、检查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及管理情况,检查企业对相关操作人员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教育情况。检查污染治理设施中的安全防护设施正常使用和维护情况,现场安全管理状况以及是否存在非法违法建设和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的行为。
(三)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安全检查小组
责任科室:监督管理科,环境(水政)监察大队
责任人:唐艳、李奕赋同志
检查内容:加强对本辖区内除市级环保部门监管以外的相关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环节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废弃物贮存是否规范,贮存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是否按要求向环保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联单是否按规定存档,是否存在将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包装物当一般废物处置的行为。
(四)地质灾害(地面坍塌)安
全检查小组责任科室:三防办
责任人:朱首庆
检查内容:组织和协调相关单位对辖区边坡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责令整改,落实好边坡安全监管责任人,督促做好边坡巡查、警戒、预防、整治等工作。全力组织做好地面坍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突发地面坍塌情况及时与市交委东部交通运输局、市燃气集团、市水务集团、区建筑工务局、区城管局等部门和相关街道办进行处置,做好整治项目的落实和施工。并对相关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全力做好各项群测群防工作以及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2月底前)。各小组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研究部署大检查工作详细方案,进一步细化具体检查整治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6年1月底前)。各小组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内容和要求,全面细致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过程资料妥善整理、存档。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2月15日前)。各小组对各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我局贯彻落实马兴瑞、许勤等市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及全市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的具体行动,对实现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具有重要作用。各小组要提高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领导,将此项工作作为我局2015年度工作收尾和2016年度工作开局的头等重要工作落实。各小组负责人要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遇到的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分工配合,落实责任。各小组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全面履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和本系统的安全生产情况,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要结合实际,按照各自业务职责进一步细化分工,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每一项工作内容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职责,不留死角。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1.一是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各科室必须各司其职,严格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检查找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认真整改。三是对安全生产工作要坚决克服松懈和麻痹心理,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有针对性地加强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各项工作正常稳定。
2.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面上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同进做好主汛期间的应急值守和行政排班工作;同时负责对办公楼、宿舍区、食堂、车库等部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对车辆安全行驶的监管。
3.气象台要做好业务装备的安全检查,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气象自动站等观测仪器设备的维护、检修,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数据传输正常。
4.政策法规科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危化场所的防雷装置安全检查,认真做好社会部门施放气球的安全检查。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自查内容
各科室自7月开始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梳理薄弱环节,查找存在问题,堵塞漏洞,排除隐患,做到事故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早消除。重点做好以下10个方面的安全检查。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完善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
2.各类车辆安全状况,车辆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坚决杜绝超载、超限,严禁违章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违章用车等情况。要严密关注车况,杜绝病车上路。
3.持证上岗情况,持证人员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落实情况,以及操作技能的培训掌握情况。
4.人影作业等气象特种作业规范执行情况。
5.用火、用气、用电安全措施,防火设施配置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包括库房、资料室、食堂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包括集体宿舍)的灭火准备工作,配足灭火器材、设备设施,夜间和节日期间的值班守护工作情况。
6.危化场所的防雷电装置安装情况。
7.气球施放管理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职责执行情况。
8.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及整改情况。
9.发电机等特种设备的年检、保养情况。
10.重大灾害性天气、突发性天气的气象服务保障、应急职守等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业务运行的网络保障安全情况。
三、认真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服务工作
气象台要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分析,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服务工作。要综合运用各种预报技术方法,及时准确地做好灾害性天气发生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区域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的精细化预报和预警信号工作,并根据实况变化及时滚动更新和订正预报结论。气象台要及时准确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争取预警时间的提前量。要做好部门内、部门间联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话、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滚动向社会公众预报预警信息和灾害防御措施,进一步提高预警信息的时效和覆盖面。要加强面向地方政府应急责任人、基层应急负责人和气象信息员的预警信息,提醒有关部门和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信息后的跟踪和督促。
四、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主汛期间,相关业务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请假报告制度,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一旦有灾害性天气造成重大人身伤害等突发事件,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违反有关信息报告规定和要求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目标任务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开展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继续加大重点路段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内容
(一)县客货运输站场、道路运输企业以及各公路养护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二)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的“三超一疲劳”、超限超载等各种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三)所辖各级公路桥梁和重点路段的基本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局直各单位对辖区范围内的客货运输站场、道路运输企业以及公路养护安全生产工作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深入细致的全面检查。
(二)运管部门要督促辖区道路运输自检自查活动,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
(三)运管部门要继续加大路面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特别是在中国人民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按照《交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和相关要求,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四)公路部门要对所辖公路、桥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加大对超载、超限车辆的治理力度,确保在中国人民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公路、桥梁安全畅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在各客运站、道路运输企业公路栏、电子显示屏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广泛动员社会群众积极参与,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
(二)运管部门和道路运输企业要充分发挥客运车辆GPS系统在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确定专人负责,全天候、全程定位跟踪和实施动态监控,严格控制和打击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超范围经营等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对存在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一、指导思想
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
二、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为指导,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推动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以及各企业进一步落实隐患治理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三、大检查范围和重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村(社区)委会、场镇各单位、各生产经营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一)大检查范围
1.森林防灭火重点设施和场所;
2.加油站、加气站、烟花爆竹、液化气罐经营点;
3.大型酒吧、网吧、KTV、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
4.道路交通安全;
5.建筑施工和地质灾害;
6.水库、河流、塘堰等水域;
7.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使用情况;
8.工贸行业等工业企业;
9.水利电力企业;
10.特种设备监管。
(二)检点内容
1.森林防灭火工作:一是森林防灭火村居值班情况;二是卡点值守、重点设施和场所巡查和护林员巡逻记录登记情况;三是高压电力线穿过森林的台账登记情况。
2.烟花爆竹、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一是对烟花爆竹、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行业的生产经营的监管的打非专项治理情况;二是烟花爆竹的“三超一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对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规章制度,设施设备等安全情况;四是行业持证和安全培训情况。
3.人员密集场所:一是对各学校和幼儿园、车站、酒吧、网吧、KTV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落实情况;二是应急预案制定修改和人员的安全知识应知应会的掌握情况;三是核查自动消防设施、常用灭火器材、安全疏散、安全布局、防火分区情况;四是对场镇、商店等人员出入较多的地方的安全监管情况。
4.道路交通安全:一是“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二是上路巡查和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三是对客运车辆的始发登记和监管情况;四是对农用车的安全培训和证件办理和年审情况;五是对机动车辆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三超”情况的专项治理情况。
5.建筑施工和地质灾害:一是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二是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情况;三是设立警示标志和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监控情况。
6.水库、河流、塘堰等水域:一是水库、河流、塘堰等水域安全警示标示设立情况;二是水域隐患排查整治完成情况;三是村居通过广播、村村响等方式的宣传情况。
7.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一是小区进出登记核查情况;二是物业每月对消防设施、电梯的检查登记情况;三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8.工贸行业等工业企业: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二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情况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三是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情况和日常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等。四是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在单位内部公布隐患清单,并向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备案,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和近年来镇政府、县级各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五是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和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等。
9.水利电力企业:一是工人持证上班情况;二是机组安全运行情况;三是防洪措施、应急预案的准备情况;四是工人安全培训情况;五是库区、河道防洪情况。
10.特种设备安全:重点检查学校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的注册登记、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应急救援预案和规章制度建立等情况。
四、时间安排
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5日。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五一”节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五一”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改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维护我镇重点时期社会整体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各村(社区)、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开展工作,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摸底排查,加大检查力度。按照属地管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做到不漏一个村组、不漏一处隐患、不遗留任何问题。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区分轻重缓急,督促各村(组)、企业和有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坚决整改消除。为春节的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区粮食系统范围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着力构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为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从即日起对全区粮食购储企业、大米加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防粉爆安全、消防安全、储运化学药剂管理及使用、储粮安全、汛期安全等,突出储粮化学药剂使用程序是否规范,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是否立即传达贯彻、总理“8.15”批示和8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学习传达近期相关事故教训,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二)各企业是否落实“五到位、五落实”主体责任。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是否落实到位,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三)是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整治台账。是否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隐患排查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是否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实施监控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一般隐患整改率是否达到100%;重大隐患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是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按期开展演练。
(四)建立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
(五)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一是储粮安全。重点检查粮食储存企业执行《储粮技术规范》的情况及是否按照各类粮仓机械操作规程使用等情况。各企业要加强粮食进出仓作业管理,明确有关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指定现场作业安全负责人。要进一步加强登高作业管理,禁止使用输送机登高作业;禁止人员进入正在实施进出仓作业的仓房。
二是消防安全和储粮化学药剂的管理。粮食仓库、加工厂、营业性设施、办公场所、对外出租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通道、设备设施、安全出口以及电路电线、电器的消防安全落实情况。做好库区周边火灾危险源的调查,防止外来火源引发的火灾。对储粮化学药剂应严格执行储粮化学药剂管理、熏蒸制度,防止药剂丢失,防止因使用和操作不当诱发安全生产事故。熏蒸用药期间是否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熏蒸现场是否设立安全警戒线、落实监督人员,进仓至少要有两名技术人员同行,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加强与消防部门沟通,共同做好涉及储粮化学药剂火灾事故的救援准备工作。
三是防粉爆工作开展情况。在生产、检修、清扫等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生产期间,生产车间是否保持门窗向外开启,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畅通安全出口;容易产生粉尘的车间、场所、设备,是否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定时定期对生产场所及除尘集尘系统进行清理,保持清洁、防止堵塞失效。各企业要一一对照检查,加强治理整改。是否定期进行粉尘防爆等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并进行治理。是否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检查方式和步骤
此次大检查分两个阶段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各企业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企业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二)督促检查阶段。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区粮食局组织对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指导和监督本行业的检查督查,并对检查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组织互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