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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社会与自然环境要素
首先来看社会与自然环境方面,它包括两个内容即社会要素和自然环境要素。其中社会要素又分为政治,文化,宗教等;自然环境涵盖资源和能源等大自然本身提供给我们的宝贵财富。
人类出现的初期因为生存的需要打造石器。氏族的出现使得人们得以定居下来,居所的建造和陶器的出现体现出人类群居的社会现象。阶级的出现在历史上对于任何方面来讲都是至关重要的,在最初的奴隶和封建社会,统治阶级为了达到维护统治的目的,利用各种方式禁锢人们的思想。古埃及的法老时代形成了中央集权的皇帝专制制度,有很发达的宗教为其政权服务,金字塔就是这一时期的辉煌见证。金字塔的艺术构思反映着古埃及的自然和社会特色。这时的古埃及人还保留着氏族社会的原始拜物教,他们相信高山、大漠、长河都是神圣的。早期的皇帝利用了原始的拜物教,皇帝被宣扬为自然神。于是,就把高山、大漠、长河的形象的典型特征赋予皇权的纪念碑。在埃及的自然环境里,这些特征就是宏大、单纯。埃及的壁画雕刻也反映出当时埃及发达的手工艺,多为手工艺制作场面。著名的吐坦哈蒙随葬家具中,金壁辉煌的法老椅上,雕刻着主人生前的生活场面。以“哥特风”标新立异的中世纪风格一直是设计史上不可或缺的一页。14—15世纪资本主义制度萌芽之前,欧洲的封建时期被称为中世纪。欧洲封建制度主要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的集中表现是基督教,它宣扬世俗生活是罪恶,人欲是万恶之源,并有意识地诋毁含有现实主义和科学理性的古典文化。教会统治着人们的精神生活并深刻地体现在设计上,他们宣扬禁欲和清教徒般的生活,因此,这时期的产品都是质朴与不加装饰的,不过这使得它们显得更加实用。而建筑上的哥特式风格有别于产品的设计,它独特风格的形成主要源于教会企图控制人们思想的要求。哥特式建筑以尖拱取代了罗马式圆拱,宽大的窗子上饰有彩色玻璃宗教画,广泛地运用簇柱、浮雕等层次丰富的装饰,高耸的尖塔把人们的目光引向虚渺的天空,使人忘却现实而幻想于来世。
自新兴资产阶级出现以后,封建社会和宗教的思想被驳斥,文艺复兴运动轰轰烈烈地展开了,它提倡“人文主义”,主张文学艺术表现人的思想和感情,科学为人生谋福利,提倡个性自由以反对中世纪的宗教桎梏。这种思想使得人们一改中世纪刻板地设计,关注于更为亲切的产品设计。
工业革命的完成带领人们进入了工业时代,机器地出现使设计界一度为之迷茫,这种现象主要体现在欧洲的设计当中,这与欧洲悠久的手工艺文化是分不开的。他们怀念传统手工艺带给他们的高质量享受,痛斥机器生产的粗制滥造。为了提升公众的审美趣味,重新建立一种审美标准,工艺美术运动的先驱者们展开了探索。然而,工业发展的趋势是不能逆转的,逆潮流的改革必定要失败。与欧洲的社会文化不同,美国对待机器的态度也不同,他们顺应机器大批量生产的时代,发展了影响世界设计的美国制造体系,最终第一个走进了工业设计的门槛。
在大批设计改革和美术改革的探索下,现代主义酝酿而生。它极力赞美机器的特点,并产生了一种机器美学,纯几何化的形式适应机器生产,从而形成了“国际风格”,尽管这种风格被视为忽略消费者的心理感受,冷漠,刻板,但它毕竟将设计与批量生产结合起来。随着社会与文化的解放,体现消费者特别是年轻人追求新奇的波谱风格悄然兴起。不过,因为它无法适应工业化的生产不久便消失了,但它留给我们的是对社会与文化生活中潜在意识挖掘的启发。
随着工业的发展,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人与自然如何共生成了社会化的新问题。绿色设计应时而生。它提倡人,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将环保这一迫切的社会问题付诸实践。
众所周知,现在是信息时代,无论任何方面都可实现全球化,那么面对社会文化的相互冲击,如何立于本土,将是我们设计师要面对的另一棘手问题。
1.2技术要素
其次是技术要素,我们且来解读技术要素中的材料,能源和加工工艺。可以说技术要素是最直接制约设计实现的要素。在金属如青铜出现以前,我们的祖先使用天然的材料制作生活必需品,这些天然材料包括石头,陶土,兽骨,木材等等。其实我们现在也在使用这些材料,只是由于加工工艺的影响,当时的人们只用手工。我国明代的家具是手工艺发展史上的杰出代表,由于当时木材的丰富,木工工艺的高超,打造了完全靠榫接而成的家具。使得结构完美,意匠独特。随着工业化的出现,批量生产的需要使手工艺人逐渐从经济中消失,蒸汽机的发明为时代注入了动力,英国小五金商人保尔顿在发展蒸汽机,并使之适用于制造产业方面作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这使工厂可以远离水,不在受地域的限制。人类从此有了另一种能源。金属材料,特别是钢铁的广泛应用是工业发展的基础。18世纪中叶,由于军备的需要和造船业的扩展,加上冶铁业不再依赖于木炭,生铁生产有了很大发展,冶铁业成了大规模的产业。1779年,在冶铁业的重要基地柯尔布鲁克代尔建造了第一座大型的铁结构桥梁。这座桥梁提供了一个使用新材料的范例,从而使整个设计的手法发生了变化。18世纪中叶,英国向机械化迈进了一步,并且将之运用于纺织业,各种关于纺织业的新技术开发随之产生。20世纪早期,电气化时代的来临可以说是人类的福音,各种电器产品也如雨后春笋,这些产品以一种新的形式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例如,贝尔的电话机,爱迪生的电灯。材料及其加工工艺的发展是使产品设计发展起来的基础,从木材来讲,从原木发展到胶合板,层积木等,随之也产生各种木材新的加工方法,这些都广泛地影响了家具业的设计发展。例如,芬兰的家具设计师阿尔托,利用薄而坚硬但又能热弯成形的胶合板来生产轻巧、舒适、紧凑的现代家具。从金属来说,无缝钢管的产生让米斯椅得以诞生,包豪斯的设计师才会有那么多经典钢管椅的作品。两次世界大战期间,轧钢逐渐取代了铸铁和其他类型的钢材生产,铝、镁等轻金属也日益普及。福特公司使冲压技术处于领先,并产生了机壳的概念。塑料的产生对设计的影响不容忽视,最早的塑料叫赛路硌,1909年的酚醛塑料的发明,使部分金属有了代替品。总之,塑料的出现让产品设计有了更多样性,多色彩性的发挥。走进信息时代,集成的概念激起了设计界的波澜,产品可以不受本身解构的局限,有了更大的形式发展空间。同时,信息时代带动了有关信息产品诸如电脑,手机等的发展。例如美国的苹果公司的imac与日本的索尼公司的walkman等,都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它们都是信息时代设计的典范。
1.3审美要素
再次是审美要素。审美要素的决定是多方面的,包括对象的社会环境,教育程度,价值观念,个性等,在这里我们就从产品本身所表现出来的形式,看历史上的设计师们提炼出的审美要素。
人们真正将产品的实用性转为审美性是原始装饰艺术的出现,包括兽牙,贝壳等制成的装饰物。中世纪的哥特风格主要为高直式,体现了一种宗教精神。随着人们思想的解放,寻求一种更亲切和理性的风格成为设计的方向,新古典的意义就在于此。巴洛克和洛可可的流行代表了上层社会炫耀与浮夸的风气。巴洛克式设计刻意追求反常出奇、标新立异的形式。其建筑设计常采用断裂山花或套叠山花,有意使一些建筑物局部不完整;在构图上节奏不规则地跳跃,常用双柱或以三根柱子为一组,开间的变化也很大。在装饰上,巴洛克式喜欢用大量的壁画和雕刻。洛可可风格主要体现于建筑的室内装饰和家具等设计领域。其基本特征是具有纤细、轻巧的妇女体态的造型,华丽和繁琐的装饰,在构图上有意强调不对称。装饰的题材有自然主义的倾向,最喜欢用的是千变万化地舒卷着、纠缠着的草叶,此外还有蚌壳、蔷薇和棕榈。洛可可式的色彩十分娇艳,如嫩绿、粉红、猩红等,线脚多用金色。可以说工艺美术甚至包括新艺术运动以前的产品都带有手工艺制造的特点。早期的新艺术运动喜用卷曲的线条,到了麦金托什,他运用高直式的线条的风格让他的设计别具一格。可以说他的设计以及维也纳分离派的设计因为简单的几何型更适于机器生产,使之成为由手工艺转为批量生产的设计风格转折点。
现代主义因为崇尚机器美学,以及受到诸如构成主义,未来主义和表现主义等的影响,它的风格趋于几何化,这种适于批量生产的设计风格很符合现代主义的宗旨。现代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做为大众的设计,从而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只是他们忽视了过于刻板的几何化磨灭了消费者对于多样化的选择性。
现时代的时尚设计更注重人的情感化和个性化,消费者面对多样性的产品有了更多的选择,可以说现在的产品设计形式已经几乎不受技术的约束了,各种风格争奇斗艳,对于它是否被市场所接受,关键在于它是否符合某个群体消费者的需要。
1.4人的要素
“以人为本”是工业设计的宗旨,但纵观设计史,真正意义上的“以人为本”是在现代设计出现以后。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以人为本”的概念要建立在为公众服务的基础上,手工艺时期的设计是服务于少数上层社会群体的,因此我们不能归其为“以人为本”。当批量生产出现后,使得商品空前繁荣,低廉的价格让普通消费者也有了选择的可能,这样才能为进一步的设计公众服务打下基础。人机工程学的发展是设计“以人为本”的依据,它的发展已经涵盖了人的生理与心理部分。科学人机工程学是由经验人机工程学和现代人机工程学发展而来,今后,它的发展将更关注于人,机,环境的协调发展。
1.5中国的产品设计
回顾完设计史中各设计要素的影响与发展,我们将镜头拉进我国的产品设计。就我们周围的设计做一简要分析,体会设计要素的提炼带给我们产品设计的灵感。坦白说,中国的产品设计处于年轻阶段,加之早期经济体制的制约,让它的发展尤为缓慢。近年来,由于改革开放,外来品牌凭借种种优势占领我国市场,对我国民族产业的冲击显而易见。巨大的竞争让企业家们认识到了创新的重要性,也意识到产品设计的重要性。于是一些较大的企业身先士卒,打开了中国产品设计的大门。海尔是我们必须要提到的典范,它拥有独立的产品研发中心,将产品创新作为竞争的主题。海尔推出的产品无一不具有创新特色,或靠技术,或靠文化,或靠造型。在刚刚结束的第27届国际制冷空调及通风产品展览会(即德国IKK展)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尔''''07鲜风宝空调,凭借创造A级空气质量的高差异化卖点备受瞩目,现场许多欧洲客商在看到海尔''''07鲜风宝空调后都赞叹不已,发出同样的感慨:“这款空调是我迄今为止看到的最有发展潜力的空调,它的‘AIP电离净化’、‘双新风’、定温除湿三项独特健康技术非常吸引人,正满足了我们欧洲人对家居健康环境的需要,再加上获得IF国际工业设计大奖的时尚外观,欧洲的消费者一定会喜欢它!”海尔近期推出的新产品——风幕油烟机从用户的角度出发将风幕这一成熟的技术引入吸油烟机,使人与油烟有效隔离,像一道防护墙有效屏蔽油烟,彻底避免了油烟对人体肌肤、呼吸系统的侵害。此外,还有环保双动力,不用洗衣粉的洗衣机和为农村家庭开发的“家家乐”电脑。海尔以一种海纳百川的气魄吸纳着各种创新的设计要素,使得海尔的品牌不仅充斥中国消费者的脑海,同时也走向世界。
当然,我们不得不承认,经济水平的不够无法让我们的设计深入每个企业,但至少我们可以把握其中一方面,其他为辅。千万不可一味走模仿之路,那样不仅放弃了我们周围丰富的设计要素,同时也将中国的产品设计带入产品复制的恶性状态。
参考文献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适用于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等。《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是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制剂配制的全过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作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经营药品的专营或兼营企业。《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是我国中药制药企业实施的GMP重要配套工程,是药学和农学结合的产物,是确保中药质量的一项绿色工程和阳光工程。
2.药品质量管理理念的现状
在药品GMP实施20年的今天,部分药企理念仍处在“检验论”阶段;更多的企业能够自觉实施药品GMP,仍处在“生产论”;很少“设计论”;提升到“风险论”的企业更是少的可怜。如果企业提高风险意识,“博雅”,“完达山”事件或许就不会发生;齐二药,华联,佰易事件就可能避免。介于每种理念都存在局限性,药品质量管理理念在继承原有理念的基础上进行了发展。“设计论”虽然不仅局限于药品研发,但是侧重点还是在于药品研发设计;而“风险论”就是药品质量风险管理,贯穿了药品生命周期的每一个阶段,目标是在形成药品质量管理的整个过程都要实现风险管理,因而,其更接近药品质量控制的核心,更能保证药品质量。我国的药品质量管理理念与发达国家相比,形势不容乐观,还需要做出更多努力,任务艰巨。
3.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还有待健全
比如新版《中国药典》的颁布实施,企业是按照注册标准执行还是按照药典执行,要求不清楚,要靠企业自己去判断决定,不好把握。再者,从《药品管理法》可以看出,只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典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利制定药品质量标准,可是新药的质量标准还有一些补充说明申请的标准,通常是由申报单位自编自制,然后交付药品评审中心、国家局进行审查和批准。药品质量管理标准只有国家药品标准和炮制规范,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却并非如此。进一步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还是需要相关管理部门发挥作用,使药品生产企业积极提升质量管理的理念并建立更有保障的质量管理体系。
3.1药品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
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需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对药品生产企业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已经比较完善,我国在2010年版GMP第二章第四节中,虽单独提出了质量风险管理的理念,《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中也有融入这个理念,但是之前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将此方面考虑在内。建议在修订其他相关法规的同时考虑更先进的理念。国家管理部门需要使用法律的手段加强药品生产企业提升药品质量管理的积极主动性。
3.2药品质量管理人员的能力要更上一层楼
2010年版GMP提出:“与药品生产、质量有关的所有人员都应当经过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当与岗位的要求相适应。除进行本规范理论和实践的培训外,还应当有相关法规、相应岗位的职责、技能的培训,并定期评估培训的实际效果。”由此可见,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的队伍建设,对改善药品质量管理的现状也起到了作用。作为药品监管的执行者,不能缺少专业知识,不能只凭感觉解决问题,要依靠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在加强专业知识的同时还要树立法律意识。
3.3有待建立更加严格的药品分类标准
进一步规范药品的分类,也是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的途径之一。药品分类的混乱给药品质量关管理工作平添出很多的困扰。国家药事管理部门规定,药品名称应该遵循“一药一名一方”的基本原则,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某些药品在省级甚至国家级标准中都存在同名异方,同方异名的问题。比如板蓝根冲剂,1995年版的《中国药典》已经收载,但一些省份仍然用“某某省方”。这就使不同处方的板蓝根同时在药品市场上流通。为了使减少药品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制定有效严格的药品分类体系,也显得尤其重要。
4.结束语
关键词:政府;药品;价格管理
1药品的特殊性
1.1药品的专属性
药品不同于一般商品,是专门用于治病救人的,患者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患什么病,用什么药。针对不同疾病的药品彼此之间不以互相替代,药品也不能当作补品长期食用,药品滥用很可能造成中毒或产生“药源性疾病”。
药品的专属性表现在对症治疗,患什么病用什么药。处方药必须在医生的检查、诊断、指导下合理使用。非处方药必须根据病情,患者自我诊断、自我治疗,合理选择药品,按照药品说明书、标签使用。
1.2药品的两重性
药品用的得当,就可以治病;如使用不当,则有可能危害健康,甚至致命。例如,盐酸吗啡,使用合理是镇痛良药;管理不善,滥用又是成瘾的。
1.3药品用于治病救人
只有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才能保证疗效。国家制定了《药品管理法》,对药品严格监督管理,并制订和颁布了国家和地方两级药品标准,规定了严格的检验制度,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1.4药品的限时性
药品储存有严格的时限期。过期药,药效改变,不得再用。时限性还表现在抢救病人急需用药时,一旦需要,必须保证药品的及时供应。尤其在解毒、急救、灾情、疫情、战争等紧急情况需要药品时,用药的及时关系到一个人甚至成千上万人的生死存亡。所以药品生产、经营部门平时就应有适当储备。只能药等病,不能病等药。有时药品虽然需用量少,效期短,宁可到期报废,也要有所储备;有些药品即使无利可图,也必须保证生产供应。
2公民的基本权利要求政府有所作为
宪法作为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要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确认下来,将统治阶级在各方面的意志集中表现为国家意志。宪法的作用亦称宪法的功能,是指宪法对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行为,以及社会现实生活的能动影响,是国家意志实现的具体表现。宪法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创制宪法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和实现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增进共同的幸福。宪法为了实现这个最终目的,主要基于三个原则来进行:一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相互协调的原则;二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原则,其中最重要的是基本人权;三是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这些原则既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同时也是对国家机关依照宪法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利的要求。
我国药品流通现状混乱,最终导致药品费用虚高,很多病人看不起病,不敢去看病,这些都无疑践踏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有基本的生存权,如果公民的基本权利都无法保障,肯定是政府的失职。根据我国现在看病难、看病贵等一系列问题的凸显,政府应该有所作为。
我们知道,医药属于特殊行业,其进入成本太高,很容易形成垄断性供应者,其竞争的优越性将无法体现,并会出现剥削消费者的潜在可能性,这就要求采取政府行动。虽然全球的发展趋势是把医药行业市场化,但又必须接受政府某种形式的管制,即价格管理。
3从信息不对称理论看药品价格管理
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交易的各方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等,买卖双方所掌握的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质量等信息不相同,即一方比另一方占有较多的相关信息,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另一方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在各种交易市场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正常情况下,尽管存在信息不对称,但根据通常所拥有的市场信息也足以保证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与销售有效进行;在另一些情况下,信息不对称却导致市场失灵,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政府进入市场。信息不足或“信息不对称”是市场失灵的表现之一。市场的趋利性使商品的提供者之间倾向于互相保密。同时市场的广阔性和复杂性,使个别的商品生产者无法知晓所有的相关信息,必然导致盲目性,政府全面信息的提供和服务显然是有必要的。另一方面消费者的信息也是不完全的,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政府的管制也是不可缺少的。
3.1生产厂家与医院之间
在医药生产厂家与医院之间,他们二者所掌握的药品的成本信息不对等,生产厂家比医院占有更多的成本信息,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医院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处于信息劣势的医院不能对处于信息优势的生产厂家的成本进行控制。所以,医院这一方对生产厂家存在戒备心理,会很谨慎做出自己的决策。
3.2医院与患者之间
同理,在医院与患者之间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人们生病就必须看医生,也必须吃药,而且患者吃什么药、吃多少必须在医生的建议和指导下进行,患者没有能力对药品进行选择和比较,属于弱势群体。医院在这个环节处于信息优势地位,在药品终端销售中处于主导地位,在绝大部分药品有医生处方消费的情况下,医院成为药品销售的主渠道,而医疗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竞争,从而会严重损害患者的利益。
3.3生产厂家与患者
由于这二者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联系,而是通过以上两对信息不对称中推导出来,患者对生产厂家生产的药品质量、价格、功效等信息不是很了解,在很多同种功效的药品中,由于处于信息的劣势,往往得不到最好效用。这就需要医院这个桥梁来给患者提供透明的信息、完整的信息,使患者得到最大的实惠。
通过上面分析,我们已知道生产厂家与医院之间,医院与患者之间,生产厂家与患者之间都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要想使生产厂家与患者之间信息对称,就需要医院来公开信息,但是医院又与患者以及生产厂家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他们之间不可能自行解决问题,必然要借助外部力量进行协调和解决,那么这个外部力量就是政府干预。
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即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会出现“搭便车”的现象,从而导致没有人进行信息的收集。医药流通中的信息也是这样,所以政府应介入解决信息问题,即对药品实行价格管理。
解决医药流通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政府必须介入其中是因为:一是收集信息是需要成本的,一般企业不愿进行信息的收集;二是在某种程度上,非政府在收集信息时的力量有局限性。所以政府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进行医药流通,集中招标,价格方面的信息收集,然后,使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医药行业属于特殊行业,具有垄断性质,只有利用政府的强制性才能使药品垄断者公开信息,以缓解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问题。
4从委托理论看药品价格管理
委托、的概念来自法律范畴。从信息经济学角度,不同利益目标的双方从有意签署合作协议开始就形成了委托关系,我们称拥有私人信息优势的一方为人(agent),另外一方为委托人(principal),信息不对称是问题的核心。
委托理论的主要观点认为,委托关系是随着生产力大发展和规模化大生产的出现而产生的。其原因一方面是生产力发展使得分工进一步细化,权利的所有者由于知识、能力和精力的原因不能行使所有的权利;另一方面专业化分工产生了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的人,他们有精力、有能力行使好被委托的权利。但在委托的关系当中,由于委托人与人的效用函数不一样,委托人追求的是自己的财富更大,而人追求自己的工资津贴收入、奢侈消费和闲暇时间最大化,这必然导致两者的利益冲突。在没有有效的制度安排下,人的行为很可能最终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而现实世界中普遍存在着委托关系,如股东与经理、经理与员工、选民与人民代表、原(被)告与律师、甚至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都可以归结为委托人与人的关系。
笔者认为公民、政府及医院(本文特指公立医院)三者之间存在双重委托关系。
4.1公民与政府之间
如前所述,药品具有特殊属性,政府应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委托政府使用医疗保险基金,为公民提供便利的医疗服务。在此公民为委托方,而政府为方,政府公民的医疗保障,利用医疗保险基金,为公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保障,实现公民的基本权利。由于政府部门繁多,人浮于事,行政效率低下,而且政府有自己特定的利益,所以作为委托人的公民应对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专款专用,从而实现委托人的利益。
4.2政府与医院之间
在政府与医院之间,政府变为委托人,而医院则为人,政府通过公民的委托,掌握财政资金,而政府通过把一部分财政资金委托给医院,使医院能够正常的运转,从而为公民提供医疗服务。而医院接受政府的财政拨款成为人,由于医院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有自己的利益,如医院的正常开支、医务人员的福利待遇等等,势必使医院为了追求自身最大的利益,而与政府的目标有所偏离,不可能与政府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这个目标相一致。所以,为了防止医院与政府的利益相冲突,政府应该对医院进行监督,对药品价格进行监督,从而实现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
基于以上理论,政府有必要对药品价格进行管理。只有政府介入药品流通市场,才能更好地保护和实现公民的利益。同时,政府在干预时一定要强调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透明性。
参考文献
[1]陈文玲.药品价格居高不下究竟原因何在[N].中国经济时报,2005-1-10.
关键词:药品销售;营销渠道;管理策略
当前是一个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药品企业发展要与时俱进,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药品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销售渠道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强对整个市场的实际考察调研,严格根据市场的发展特点出发,为了最大化满足社会的需求,合理地制定现代化药品营销策略,这样才能提高企业在市场中所占据的份额,保证企业的稳定持续发展。伴随着国家新医改制度的不断深入,药品销售市场变得更加宽松化,药品企业要牢牢抓住机遇,积极创新销售渠道,加强用户的服务体验,促进企业和谐稳定的发展。
1我国药品销售渠道模式的概况分析
1.1目前医药行业的发展状况
随着医药行业的不断发展,我国医药市场上升至全球的第三位,仅次于发达国家美国和日本[1]。由于我国人口数量众多,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在未来五年内,我国极有可能超越日本,成为全世界的第二大医药市场。据权威部门调查得知,在我国投资的外资医药企业存在313家,外资药品制造企业则有389家,这充分说明了我国医药市场发展的巨大潜力,市场对于高质量的药品需求是较高的。与西方已经处于饱和状态下的药品市场相比较,我国药品市场正处于高速增长阶段,能够吸引到更多的优秀外资医药企业入驻中国市场[2]。随着市场新医药改革不断深入,国家对于各项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创新,为整个医药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老年人群的慢性病例不断增多,这也导致市场对于先进的医疗需求不断增大,有效促进了慢性病治疗药物市场规模的持续增长。
1.2药品市场的销售渠道模式发展
在计划经济年代,我国的药品销售观念落后,经营管理方式单一,药品处于一种购销的状态。在整个药品市场中,药品得到总局的统一管理,购销坚决实行“三级批发,一级零售”[3]。各药品商店需要得到上层的同意,才能得到所需的各类药品,导致市场药品流通效率偏低,药品的流通方式与销售渠道完全被国家所控制管理。各大医院要想获取缺乏的各类药品,需要加强与药品企业的合作与联系。因此,在计划经济时期,医药市场的药品生产企业,根本无需关注如何开拓药品销售渠道工作。我国医药市场是在近几年才迅速发展的,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市场的药品分销集中度明显偏低。例如在美国医药市场中仅排名前三位的药品分销企业就占据了整个市场的95%以上份额。而在我国医药市场的产品销售信息化水平落后,不具备完善的全国性药品网络,位于市场前三位的药品分销企业只占市场份额的30%左右,市场上分布的大大小小分销企业高达上万家。然而,随着新医改制度的不断推进,国家积极引导规模较大的分销企业收购较小的分销企业,争取将自身企业做大做强,带领整个市场和谐稳定的持续发展[4]。
1.3当前药品市场的主要销售渠道模式
1.3.1区域经销商制
制药企业在销售渠道管理中,往往会选择与市场几家大型医药企业进行合作,让它们作为自己在某个区域的药品经销商,负责药品的配送。各个区域的医药企业必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加强各类药品的宣传和推广,提高药品的销售量。当前市场上多数的制药企业都是使用这种销售模式的。按照我国颁布的药品管理法规定,市场上的药品制造企业必须在获得GSP证书后,才能够直接向社会各大药店与医院供应药品,但是获得此证书的制药企业毕竟还是占少数,为了降低企业运用成本,通过采用区域经销商制无疑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制药企业只需要关注到自身产品的质量,根据市场反馈的信息,及时调整药品价格,防止假冒药品出现,这样能够用最低的成本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也能够有效维护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图1为区域经销商制的运作流程。
1.3.2制
制本质指的是制药企业通过委托市场的医药企业进行药品的销售,委托方根据市场的需求,在一定区域内进行销售渠道的开发和管理,有效建立起完整的销售网络,提高产品的销售服务水平,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互联网宣传与广告宣传。目前市场上药品商多为中小型医药企业或者个人。制药企业按照商的选择个数,主要将其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独家制,另一类则是多家制[5]。顾名思义,独家制指的是制药企业选择一家医药企业负责药品销售,而多家制指的是制药企业指定多家医药公司销售自身生产的药品,这几家企业必须有效完成药品的宣传推广以及分销回款等工作。制的采用有效降低了制药企业的销售成本,通过充分利用下游商的市场营销优势,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
1.3.3直销制
直销制指的是制药企业直接省略掉商的指定工作,通过自身将药品销售给社会的各大药店或者医院,甚至是药品需求者。然而采用直销制的制药企业必须满足取得GSP证书的条件,这样才能直接从事药品流通业务,这种模式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成本,对于小型制药企业来说负担太重,只能够作为大型制药企业新的销售渠道。
2当前市场药品销售渠道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缺乏先进的药品销售观念
由于我国新医改推行时间较短,药品企业受到传统经营理念的影响,未能深刻认识到销售渠道创新优化的重要性。因此,在整个经营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思想观念落后,缺乏先进的销售观念,始终认为只要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就能有效打开市场,提高药品的销售量,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但他们严重忽视了社会大众的需求,在购买方式上过于单一,缺乏有针对性的优化调整,未能对整个药品销售市场进行科学的调查研究分析,导致销售渠道较为混乱[6],企业整体缺乏与市场销售渠道合作共赢的观念,思想过于保守,这样也就严重制约了药品企业的快速发展。
2.2企业药产品与服务落后于社会需求
医药企业过于注重自身的产品制造,忽视了与下游终端销售的联系与合作,导致自身的发展无法适应市场的发展特点,在医药产品制造和服务上落后于市场的需求。由于我国医药市场上大部分的制药企业规模偏小,资金能力有限,无法引进先进的制药大型设备。因此,在制药过程中无法有效保证产品的质量,工作人员的管理观念相对落后,这种状况直接导致了那些规模偏小、生产落后的医药企业生产的众多产品不能正常得到GMP认证,它们的产品难以满足市场的要求,得不到下游商和销售商的认可,产品打不开市场销路,也就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2.3药品零售终端建设有待加强
众所周知,零售终端作为市场任何产品的重要销售渠道,是一个无法忽视的核心环节。然而,在当前我国的制药企业中零售终端的发展较为落后,大多数的中小型药品企业未能认识到互联网销售与电话销售的重要性,仍在一味沿用传统的连锁商店销售方式,这样无法提高产品销售的效率,实现医药产品的集中化配送与购进。由于药品总部与分店之间存在空间距离,无法得到及时的沟通与联系,导致分店的需求无法得到解决[7]。一旦分店库存产品缺乏,就会使商店的声誉受到影响,相反,一旦库存量过多,就会增加分店库存的成本费用。
3优化制药企业的药品销售管理策略
3.1创新药品营销渠道观念
制药企业要积极引入先进的营销管理理念,要对医药市场展开详细的调查和研究,聘请专业人士对企业员工展开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营销技巧和市场竞争意识,要让员工认识到先进营销方式的重要性。与此同时,企业要营造出和谐愉悦的学习氛围,充分激发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员工良好的综合职业素养,始终坚持以人文本,要将用户放在药品销售工作的主置,有效建立起以用户为中心的市场营销理念,最大化满足市场药品的用户需求,提高自身药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3.2加强销售渠道的开发
制药企业要加强与市场药品商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创新开发药品销售渠道。为了进一步优化药品销售管理策略,企业要积极建立起优秀的销售团队,定期的开展专业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营销能力。制药企业可以采取与各大经销商建立战略联盟的方式,投入一定的资金,加强销售渠道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激励市场零售终端创新药品的促销手段。要加强药品销售网络的完善建设,及时获取用户的反馈意见,有针对性的实施销售策略。企业要定期调配专业人员对零售终端进行销售业务的指导,不断提高药品促销和物流配送等方面的经营水平,从而促进制药企业稳定持续的发展。
3.3加强数字化营销渠道的建设
当前是一个互联网时代,药品企业要充分意识到互联网营销的重要性,要不断加大数字化营销渠道的建设资金,借助互联网把企业生产的产品直接销售给社会广大消费者。互联网能够及时上传企业的产品各类消息,让消费者在第一时间充分了解掌握产品的信息,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购买药品。医药企业可以利用互联网进行药品零售,降低线下销售成本的压力,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伴随着我国非处方药制度的制定颁布,企业在生产非处方药时可以将此类药品直接零售销售给有需求的用户,促进药品企业的未来发展[8]。
4结语
综上所述,制药企业要想得到稳定持续的发展,就必须高度重视渠道销售管理工作,先进的销售渠道管理策略能够有效推动制药企业和谐健康的发展。在日益竞争激烈的药品市场环境下,制药企业要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不断创新提高自身经营管理理念,引进先进的制药设备,提高产品的质量,优化销售渠道服务,加强与市场药品零售端的交流与合作,充分了解掌握市场对于医药产品的需求,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
作者:贾政 单位:成都中医药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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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药品流通企业的经营特点
我国药品流通企业众多,分布于我国各个地区,但大多数的药品流通企业规模都不大且较为分散,信息与网络的建设很不健全,甚至有管理秩序混乱的现象,这也是我国医药市场假药频出的原因之一。与此同时,不合理的竞争削弱了药品生产与销售企业的服务质量及产品开发能力,另外,医药事业的发展使得药品种类繁多,很多首营品种缺乏严格的检验就上市销售,这不仅严重影响我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制约着我国医药事业的发展。因此,只有通过严格控制与监管药品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同时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机制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现阶段药品流通企业存在的问题,尤其是信息处理与财务管理方面更需要加强管理力度。
1.2信息化管理的内涵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这是由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普及使得信息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与生产的必要因素。而药品流通企业的信息化更是将先进的管理理念注入企业内部,加强药品生产、设计、营销等各个方面的管理,同时为企业的领导层提供及时准确的技术指导与决策依据。另一方面,信息化管理需要一个系统全面的体系予以支撑,只有这样企业才能从根本上转变传统的管理经营模式,实际上,医药市场需要定期的市场调查,企业的生产要满足市场的需求,而通过运用信息技术则能够对资金的流向、投资的回报率甚至是风险评估等做出准确的判断,实现实时的监控与资源的共享,从而帮助药品流通企业利益最大化。
1.3药品流通企业信息化管理现状
尽管现阶段已经有很多药品流通企业实现了信息化的管理模式,但是其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而且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并没有将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到企业的管理中来,因此,我国信息网络的应用不甚健全,地域差异非常明显;其次,药品流通企业对于信息化的认知过于浅显,没有真正清楚其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所起到的重要作用,还有部分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需要国家与当地政府的政策与资金支持,帮助医药企业恢复健康运营,只有资金与技术同时到位才能满足信息化建设对于软件与硬件的需求;最后,就是企业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尤其是不能适应现代信息化社会的发展,信息化管理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我国急需专业的管理型人才,帮助企业实现信息化管理,同时,医药企业还需要高水平的计算机技术人才,能够发挥创新意识将药品经营做得更好。
2药品流通企业信息化管理的发展方向
2.1响应加快医药物流信息化建设要求
我国已经出台的关于加快医药物流信息化建设的相关政策,尤其是新修订的药品质量生产管理条例更是对药品的储存及运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药品流通企业应该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一方面,强化药品的存储管理系统,也就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物流管理软件,将库存管理落实到实处,尤其是输送线路及设备的维修与养护工作,只有通过科学的管理才能够实现物流的高效率运作。另一方面,就是运输管理系统,药品流通企业的主要工作就是负责药品的运输,而我国中小型的药品流通企业众多,需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药物配送的跟踪、调查及指挥等,尤其是药品物流中心要负责监管货物送到客户手中,同时,调度人员的工作也需要信息化技术的帮助,对运送车辆的各项指标进行记录,确保运送质量及安全。
2.2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质量管控
新版的GSP对于企业信息化管理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在药品的质量管控环节要尤为重视,尤其是冷链运输的管理需要对温度、湿度以及运送时间进行严格的控制,这不仅是为了确保药品的质量,更是提升企业信誉的关键,信息化管理可以有效的避免人为操作的失误,提高工作效率。目前,我国很多中小型的药品流通企业采用ERP系统来实现药品流通的监管,但在一些环节的处理上还需要改进,最好将业务系统转变成具有质量管控功能的系统,可以充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先进的管理技术,完善信息系统的管理要求。
2.3打造专业的信息化管理团队
信息化管理需要专业的技术型人才,中小型药品流通企业一定要注重人才的选拔与培养,适应市场竞争的需求,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的作用,很多企业的管理人员在计算机技术方面较为欠缺,企业可以通过定期组织培训来强化管理人员的实践技能,尤其是一些重要软件的应用。另外,软件系统的供应商最好是专业的信息化团队,这样药品流通企业的专业化发展优势才能充分体现出来,因此,建立自己的信息技术团队至关重要。
3结语
关键词:政府;药品;价格管理
1药品的特殊性
1.1药品的专属性
药品不同于一般商品,是专门用于治病救人的,患者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患什么病,用什么药。针对不同疾病的药品彼此之间不以互相替代,药品也不能当作补品长期食用,药品滥用很可能造成中毒或产生“药源性疾病”。
药品的专属性表现在对症治疗,患什么病用什么药。处方药必须在医生的检查、诊断、指导下合理使用。非处方药必须根据病情,患者自我诊断、自我治疗,合理选择药品,按照药品说明书、标签使用。
1.2药品的两重性
药品用的得当,就可以治病;如使用不当,则有可能危害健康,甚至致命。例如,盐酸吗啡,使用合理是镇痛良药;管理不善,滥用又是成瘾的。
1.3药品用于治病救人
只有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才能保证疗效。国家制定了《药品管理法》,对药品严格监督管理,并制订和颁布了国家和地方两级药品标准,规定了严格的检验制度,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1.4药品的限时性
药品储存有严格的时限期。过期药,药效改变,不得再用。时限性还表现在抢救病人急需用药时,一旦需要,必须保证药品的及时供应。尤其在解毒、急救、灾情、疫情、战争等紧急情况需要药品时,用药的及时关系到一个人甚至成千上万人的生死存亡。所以药品生产、经营部门平时就应有适当储备。只能药等病,不能病等药。有时药品虽然需用量少,效期短,宁可到期报废,也要有所储备;有些药品即使无利可图,也必须保证生产供应。
2公民的基本权利要求政府有所作为
宪法作为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要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确认下来,将统治阶级在各方面的意志集中表现为国家意志。宪法的作用亦称宪法的功能,是指宪法对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行为,以及社会现实生活的能动影响,是国家意志实现的具体表现。宪法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创制宪法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和实现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增进共同的幸福。宪法为了实现这个最终目的,主要基于三个原则来进行:一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相互协调的原则;二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原则,其中最重要的是基本人权;三是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这些原则既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同时也是对国家机关依照宪法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利的要求。
我国药品流通现状混乱,最终导致药品费用虚高,很多病人看不起病,不敢去看病,这些都无疑践踏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有基本的生存权,如果公民的基本权利都无法保障,肯定是政府的失职。根据我国现在看病难、看病贵等一系列问题的凸显,政府应该有所作为。
我们知道,医药属于特殊行业,其进入成本太高,很容易形成垄断性供应者,其竞争的优越性将无法体现,并会出现剥削消费者的潜在可能性,这就要求采取政府行动。虽然全球的发展趋势是把医药行业市场化,但又必须接受政府某种形式的管制,即价格管理。
3从信息不对称理论看药品价格管理
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交易的各方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等,买卖双方所掌握的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质量等信息不相同,即一方比另一方占有较多的相关信息,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另一方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在各种交易市场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正常情况下,尽管存在信息不对称,但根据通常所拥有的市场信息也足以保证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与销售有效进行;在另一些情况下,信息不对称却导致市场失灵,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政府进入市场。信息不足或“信息不对称”是市场失灵的表现之一。市场的趋利性使商品的提供者之间倾向于互相保密。同时市场的广阔性和复杂性,使个别的商品生产者无法知晓所有的相关信息,必然导致盲目性,政府全面信息的提供和服务显然是有必要的。另一方面消费者的信息也是不完全的,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政府的管制也是不可缺少的。
3.1生产厂家与医院之间
在医药生产厂家与医院之间,他们二者所掌握的药品的成本信息不对等,生产厂家比医院占有更多的成本信息,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医院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处于信息劣势的医院不能对处于信息优势的生产厂家的成本进行控制。所以,医院这一方对生产厂家存在戒备心理,会很谨慎做出自己的决策。
3.2医院与患者之间
同理,在医院与患者之间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人们生病就必须看医生,也必须吃药,而且患者吃什么药、吃多少必须在医生的建议和指导下进行,患者没有能力对药品进行选择和比较,属于弱势群体。医院在这个环节处于信息优势地位,在药品终端销售中处于主导地位,在绝大部分药品有医生处方消费的情况下,医院成为药品销售的主渠道,而医疗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竞争,从而会严重损害患者的利益。
3.3生产厂家与患者
由于这二者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联系,而是通过以上两对信息不对称中推导出来,患者对生产厂家生产的药品质量、价格、功效等信息不是很了解,在很多同种功效的药品中,由于处于信息的劣势,往往得不到最好效用。这就需要医院这个桥梁来给患者提供透明的信息、完整的信息,使患者得到最大的实惠。
通过上面分析,我们已知道生产厂家与医院之间,医院与患者之间,生产厂家与患者之间都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要想使生产厂家与患者之间信息对称,就需要医院来公开信息,但是医院又与患者以及生产厂家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他们之间不可能自行解决问题,必然要借助外部力量进行协调和解决,那么这个外部力量就是政府干预。
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即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会出现“搭便车”的现象,从而导致没有人进行信息的收集。医药流通中的信息也是这样,所以政府应介入解决信息问题,即对药品实行价格管理。
解决医药流通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政府必须介入其中是因为:一是收集信息是需要成本的,一般企业不愿进行信息的收集;二是在某种程度上,非政府在收集信息时的力量有局限性。所以政府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进行医药流通,集中招标,价格方面的信息收集,然后,使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医药行业属于特殊行业,具有垄断性质,只有利用政府的强制性才能使药品垄断者公开信息,以缓解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问题。
4从委托理论看药品价格管理
委托、的概念来自法律范畴。从信息经济学角度,不同利益目标的双方从有意签署合作协议开始就形成了委托关系,我们称拥有私人信息优势的一方为人(agent),另外一方为委托人(principal),信息不对称是问题的核心。
委托理论的主要观点认为,委托关系是随着生产力大发展和规模化大生产的出现而产生的。其原因一方面是生产力发展使得分工进一步细化,权利的所有者由于知识、能力和精力的原因不能行使所有的权利;另一方面专业化分工产生了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的人,他们有精力、有能力行使好被委托的权利。但在委托的关系当中,由于委托人与人的效用函数不一样,委托人追求的是自己的财富更大,而人追求自己的工资津贴收入、奢侈消费和闲暇时间最大化,这必然导致两者的利益冲突。在没有有效的制度安排下,人的行为很可能最终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而现实世界中普遍存在着委托关系,如股东与经理、经理与员工、选民与人民代表、原(被)告与律师、甚至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都可以归结为委托人与人的关系。
笔者认为公民、政府及医院(本文特指公立医院)三者之间存在双重委托关系。
4.1公民与政府之间
如前所述,药品具有特殊属性,政府应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委托政府使用医疗保险基金,为公民提供便利的医疗服务。在此公民为委托方,而政府为方,政府公民的医疗保障,利用医疗保险基金,为公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保障,实现公民的基本权利。由于政府部门繁多,人浮于事,行政效率低下,而且政府有自己特定的利益,所以作为委托人的公民应对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专款专用,从而实现委托人的利益。
4.2政府与医院之间
在政府与医院之间,政府变为委托人,而医院则为人,政府通过公民的委托,掌握财政资金,而政府通过把一部分财政资金委托给医院,使医院能够正常的运转,从而为公民提供医疗服务。而医院接受政府的财政拨款成为人,由于医院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有自己的利益,如医院的正常开支、医务人员的福利待遇等等,势必使医院为了追求自身最大的利益,而与政府的目标有所偏离,不可能与政府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这个目标相一致。所以,为了防止医院与政府的利益相冲突,政府应该对医院进行监督,对药品价格进行监督,从而实现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
基于以上理论,政府有必要对药品价格进行管理。只有政府介入药品流通市场,才能更好地保护和实现公民的利益。同时,政府在干预时一定要强调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透明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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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院;中药房;药品质量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2-0321-01
一般来说,医院中药房处于面对患者的第一线,每一位患者都能从中药房的服务质量体会到医院整体的服务质量。所以,一旦中药房的管理工作存在疏忽与不到位的地方,就会直接影响到医院整体的声誉,严重制约医院整体实力与竞争力的提高。所以说,医院中药房的地位至关重要。但是纵观众多医院中药房,我们也可以看出,很多中药房的管理并不到位,尤其是对于药品质量的管理与控制,更是惨不忍睹。这直接导致了在实际工作中,中药房的工作会给患者带来一定的影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所以,及时发现并解决中药房药品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一项不得不做的十分重要的工作。
一、医院中药房药品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1.中药房工作人员配备较少,机构管理混乱
通过调查可以看出,目前很多医院尤其是小型医院中,中药房配备的工作人员较少,一人身兼数职,承担多人工作的现象比比皆是。这样一来,即使工作人员效率再高,也会耽误重要的采购与存储等工作的开展。另外,有些医院的中药房工作人员并不是中药专业出身。不仅如此,在一些医院中还出现中药房隶属问题混乱的情况,如把中药房归西药房管辖,这也必然给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药品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
一般来说,中药房中的采购制度、存放制度、验收制度以及药品发放制度等必须健全,工作人员只有受到相应的规章制度的约束才能进一步保证药品质量。但是实际情况是中药房的工作人员不论是采购、验收、存放还是发放等,都可能不按照相关规定操作,这就导致药品变质、出现假冒伪劣药品等。再加上工作人员工作量较大,在重要的配备上也可能出现剂量不精确或者漏配的现象。所以说,只有不断健全中药房药品管理规章制度,才能保证药品质量。
3.中药种类众多,质量控制难度较大
众所周知,我国中药种类及产量都很丰富,不论其产地、质量,还是加工工序,都会对药材的药效与质量产生不同的影响。这些原因都导致了对于中药的质量管理难度较大,另外工作人员如果专业知识不过关,对于药品的了解不足的话,轻则不利于中药的存储,重则会导致发放错误。
4.中药房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不足,人才缺乏
前文提到,中药房直面患者,如果工作人员对于患者的疑问解答不清或者态度不好时,都会影响患者对医院的印象。很多患者对中药房的投诉皆因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较低,专业知识与素养缺乏造成的。另外,刚开始工作的工作人员也会因为中药房工作的繁琐等原因消极工作,或者工作繁重无法巩固所学知识和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
二、加强中药房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对策
1.合理规划药房机构
如果药房机构混乱的话,必然对药品质量管理工作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必须将中药和西药以及其他各科室、机构之间的权责关系做出明确的划分,并由相关领导带头,协调好各科室、机构之间的关系,以便管理工作能够有序、稳定的展开。加强中药房的地位是十分有必要的,只有确保中药房与西药房处于同等地位,共同归属药剂科,才能方便医院纵向管理以及各科室横向协调关系,进而保证药品管理质量。
2.建立健全中药房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完善了中药房的各项规章制度,使所有工作人员不论在中药采购、存储、验收以及药品发放的各个方面都按照相应的规范进行操作,才能保证中药质量。不论是从事采购,还是验收的工作人员,都需要严格把关,对于不合格的中药材一概不收。另外,中药房制定相应的问责机制也是很有必要的,对于因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工作事故要进行一定的处罚。
3.以法律为准绳进行中药管理
众所周知,中药药品种类繁多,管理起来比西药更为复杂。因此对于中药房中药品的管理,工作人员就应该以法律为基础,确保严格执行我国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在遵守我国相关药品管理法的同时,从事采购的工作人员要遵循质优价廉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在质检时,所检测的中药也必须符合我国药典规定。不仅如此,药品发放后也需要及时的跟踪反馈,确保药品不会因质量问题产生严重后果。
4.加强中药房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
针对一些医院中药房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足的情况,医院可以定期组织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培训,确保他们能熟练掌握最基本的专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在培训过后,还需要及时组织相应的考核,对于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反之则进行处罚。这样一来,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业务能力相应提高,自然而然的就能降低在采购、验收、存储等方面发生错误的几率,提高药品质量。
总结:
综上所述,中药房作为医院声誉与形象的重要部分,其质量管理工作不容疏忽,对于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改革也刻不容缓。每一位医院管理者都应该认识到,中药房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患者对医院的整体印象,只有把中药房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做好,才能既给予患者优良的服务,也能带动医院的发展,从而提高整体实力与竞争力,确保医院能紧跟时代潮流,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肖佳娜. 医院中药房有效管理的路径探析[J]. 内蒙古中医药. 20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