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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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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论文

第1篇:儒家思想论文范文

小说中的四位母亲均来自战火纷飞的旧中国,她们出生并成长于旧中国,在大陆的娘家都曾有着不错的家境,是在儒家文化的熏陶下长大的。她们的人生观、价值观早在她们赴美国之前就已经形成了,因此她们骨子里信奉的是儒家的伦理思想。她们的四个女儿均生于美国长于美国,在美国文化与教育熏陶下成长,与生俱来所信奉的大多是美国文化中鼓吹的个体与独立,两代人之间的冲突也就在所难免了。基于这样的背景,四对母女间的代沟和隔阂冲突就与普通美国家庭的情形不同,反映了中美两种文化的冲突。

本文主要从伦理学的角度讨论由于中美价值观的不同而导致的小说中人物间的性格冲突,从而揭示出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国文化与美国文化之间的文化冲突,以便更好地理解这两种文化之间的异同,促进不同文化圈的人们的和谐共处。

一、儒家思想与美国精神的差异

中国文化是东方文化的典型,美国文化是西方现代文化的代表。由于两国历史发展、文化传统的形成和地域环境的差异,中美形成了截然不同的伦理思想。一个文化体系的核心就是价值观和人生观,而不同的价值观源于不同的伦理思想。

儒家伦理思想在中国两三千年的封建宗法社会的历史中,一直占主导地位,根深蒂固,深入人心。因而,中国的传统伦理思想的核心是儒家的伦理思想,提倡长幼尊卑有序,家庭中小辈必须服从长辈,子女必须绝对服从父母,不得有半点违背。《弟子规》曰:“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否则便是大逆不道,就是“反了”。

西方没有像中国那样一统数千年的传统核心伦理思想,但我们依然可以追溯到其渊源。在早期的欧洲社会中,封建贵族的等级观念很重。14世纪至16世纪在欧洲兴起的文艺复兴运动,其核心是人文主义,把人看作世界的主人,看作是命运的主人,这极大地推动了个人进取精神。另外,在欧美文化中,人们由于深受基督教的影响,崇尚个性。基督教教义的核心就是基督信徒“靠个人信念通过持之以恒的个人灵魂深处追求与奋斗而获得新生”[1]。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就提出了“自由、平等”的思想。美国的伦理思想虽然起步较晚,但它继承了以英国为主的欧洲伦理学传统,形成了独特的美国文化和美国精神,其核心是个人主义,“强调个人的特立独行,而不是百般服从”[2]431。美国伦理思想虽然没有悠久的历史,却富有“美国特色”。美国“辽阔的土地、独立流动的气氛、积极乐观进取的精神等,为美国伦理思想注入了鲜明的美国特征”[2]427,培育了独特的美国精神。

无论是中国儒家伦理思想,还是独特的美国精神,都有极其丰富的内涵。

二、《喜福会》体现出的儒家思想与美国精神的冲突

小说中,随着对这四位女儿成长的描写,作者展示了四对母女间的代沟与文化隔阂。这些冲突集中表现了两种文化价值观的冲突。四位母亲要按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塑造自己女儿的性格,按照自己的期望教育女儿,而在美国生长接受了美国文化的四个女儿要按美国的价值观生活,无法接受中国传统价值观,两代人无法沟通思想因而发生冲突;另一方面,四个女儿毕竟在华人家庭中长大,因此她们在无意识中接受的某些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念又与正宗美国人发生矛盾。在女儿方面,她们几乎都不能理解她们各自母亲的过去,而且常常为中国的习俗、规矩大伤脑筋。在母亲方面,因英文的贫乏以及对美国社会的不甚了解,她们无法接受各自女儿疏远自己这一事实。此外,因失落感和望女成凤之心的膨胀,几位母亲都企图控制她们女儿的命运,这无疑激化了母女之间的矛盾。

小说中人物之间的冲突其实就是儒家伦理思想与美国精神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国家庭中的长幼尊卑和美国家庭中的平等观念之间的冲突

小说中的母亲龚林达一直试图教会女儿韦弗利有关中国的气质:如何服从父母,听妈妈的话,凡事不露声色,不要锋芒毕露……这是典型的儒家思想,顺从父母,做事中庸,“出头的椽子先烂”。中国人认为,自己的生命是父母给的,从小到大,每一个成长阶段无不浸透父母的养育之恩。因此儿女必须对父母尽孝。“孝”的第一层含义是不仅要尊敬父母长辈,物质上精神上还要无微不至地关怀父母,而且要养老送终、传宗接代。“孝”的另一含义是顺从。“顺”就是在行动上必须尊重服从父母的意志。按照孔子儒家“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思想,子女必须服从父母。但是,韦弗利从小受个人主义价值观的影响熏陶,强调独立能力,自我意识和反叛心理强烈,所以她抱怨妈妈对她“管头管脚”。当吴晶妹不愿按妈妈的要求弹琴时,妈妈说:“女儿只有两种,听大人话的和不听大人话的。只有一种女儿可以住在这个家里,那就是听话的女儿。”[3]145晶妹顶嘴道:“我不希望做你的女儿,你也不是我的母亲。”[3]146她认为“我不是她的奴隶,这不是在中国”[3]145,表达了她强烈的独立意识和无处不在的独立自主观念。妈妈的话一语道破了中美家庭中母女关系的区别。在中国,人们常用“女儿是妈妈的贴心袄”来形容妈妈和女儿的亲密无间的关系。母女关系是诸多家庭关系中最和谐、最容易理顺的。美国伦理则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家庭成员之间也是如此,子女和父母之间是平等关系,是朋友关系。美国人在家庭中的权利与平等地位意识极强。家庭中的每个成员不论长幼,在自己的事情上都享有不可侵犯的个人权利,其他成员无权干涉。美国人的个人权利意识使得美国父母把孩子作为平等的个体来看待,充分尊重孩子的意见。小说中的四对母女之所以冲突不断,就因为女儿已经美国化了,是典型的“香蕉人”。而中国妈妈仍按华人的传统解释母女关系

例如,在韦弗利第一次婚姻期间,母亲常常不打招呼,随便来访,这在中国人看来再平常不过了,可却遭到了女儿的抗议。还有一点值得一提的是,在儒家的伦理秩序中,往往不允许晚辈直呼长辈的姓名,这也是长幼有序的要求,否则会被视为没有教养,不懂规矩。《弟子规》中写道:“称尊长,勿呼名。”而在美国,人与人之间不论长幼都可以直呼其名,越亲密越如此,体现了对平等的追求。小说中,瑞奇初次拜见未来的丈母娘,临别时,他紧握两位老人的手,说:“林达,庭姆,我相信我们不久以后还会见面的。”[3]189林达和庭姆是韦弗利的母亲和父亲的名字,除了几个同辈的至亲好友外,无人这样直呼他们的大名。这个举动在华人眼里就是“没大没小”!可瑞奇浑然不知,还觉得自己与未来的丈母娘挺谈得来呢。但是吴晶妹和韦弗利等人由于从小受母亲的影响,她们总是以“叔叔、阿姨”等称呼长辈。简单的称呼,体现的却是价值观的差异。

(二)中国式的谦虚与美国式的直爽之间的冲突

为了得到母亲的支持,经过精心策划,韦弗利带瑞奇来家里吃饭。因为她知道“烹饪是我母亲表现她的爱意、骄傲和能力的一种方式”[3]186。谁夸颂她的烹饪,谁就会取得她的欢心。赴宴前,韦弗利反复叮嘱瑞奇:“饭后一定要告诉她,她烧的菜是你吃过的最好的。”[3]186果然她妈妈烧了一桌丰盛的中国菜,包括她的拿手好菜梅干菜蒸肉。按照中国的习惯,老太太对自己的拿手菜总是先谦虚一番,说自己的菜

做得如何不好,其实意在获得大家的表扬。那晚,她满心欢喜地端出自己得意的梅干菜蒸肉,骄傲地放在未来女婿的面前,自己尝了一口后故意谦虚地说:“唉,这菜太淡了,没味,真让人难以下咽。”[3]188那句话实际上是提醒大家快来尝一口,然后称赞她烧的菜如何美味可口。但是,在座的人还没来得及这样做,瑞奇就接着老太太的话说:“你知道,只要放点酱油就可以了。”[3]188说着就在这道色香味俱全的美食上倒上了一层乌黑的酱油,顿时老太太变了脸色,气得目瞪口呆,弄得在场的其他人尴尬得不知说什么好。

中国的传统价值观以谦虚为美德,对别人的赞扬、夸奖常礼仪性地予以否认,更不喜欢炫耀自己的成绩;美国人崇尚自我奋斗,常会对别人的赞扬乐于接受并表示感谢,对自己的成绩也乐于展示。瑞奇把一切都搅混了,可他自己还蒙在鼓里,因为他根本就无法理解中国人这种自贬式的谦虚。

(三)儒家伦理中的家族观念与美国精神中的个人主义之间的冲突

韦弗利获得全国象棋冠军后,她妈妈喜欢到处炫耀,自己也跟着出名。女儿看不惯这一套,抗议道:“为什么您总是用我来炫耀呢?您想出名,自己学下棋好了。”[3]97儒家伦理重视家族的力量,一家人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母亲们望女成凤,把自己年轻时的遗憾用最美好的希望寄托在女儿们身上,无形中给女儿们施加了更大的压力。女儿成名了,母凭女贵,当妈的当然高兴。可是小说中女儿们崇尚的是美国精神中的“个人奋斗”。她们认为自己的成功纯粹是自己努力的结果,与父母无关。韦弗利对母亲行为的反感使她最终放弃了下棋。

(四)作为华裔的女儿与美国白人之间的冲突

小说中的四个女儿虽然没有受过正式的中国传统教育,但毕竟在华人家庭中长大,由于母亲们的言传身教、长期的耳濡目染,这些传统还是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她们的成长、思想及各自的婚姻,因此她们在无意识中接受的某些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念又与正宗的美国人发生了矛盾。韦弗利打算和白人男友瑞奇结婚。可瑞奇比韦弗利小几岁,她担心这桩美国式的婚姻会遭到母亲的反对。尽管对母亲心存怨恨,她还是想方设法试图先得到母亲的认可而没有如瑞奇所说的“说一句‘妈妈、爸爸,我准备结婚了’”[3]189。母亲总是对瑞奇挖苦讽刺。韦弗利向朋友玛琳娜诉苦,玛琳娜建议:“告诉她住手,别破坏你的生活,告诉她闭嘴!”[3]182女儿让母亲闭嘴,这在儒家文化中也是闻所未闻。韦弗利虽然对中国传统伦理——孝道一知半解,却深知作为女儿,是不能对一个中国母亲说“闭嘴”的,“你会被指控为杀人帮凶”[3]182。韦弗利一方面讨厌母亲干涉自己的婚姻,坚决要独立,另一方面又要顾及中国的孝道,这让她处于矛盾之中,非常痛苦。

小说主人公之一罗丝是位性格温顺的姑娘,一次她受白人朋友泰德的邀请出席他父母的招待会。这是一个典型的白人中产阶级家庭,泰德的母亲婉转地表示不同意罗丝和泰德结婚。罗丝听后心里虽然不高兴,但没有公开表示反抗。当泰德得知此事时,他大为恼火。首先他对罗丝不为自己的权利斗争感到吃惊和不解,然后他又当着众人的面大声斥责他的母亲不尊重他的权利。婚后罗丝对泰德百依百顺,因为她相信这是她爱他的表现。这是中国儒家思想中“夫为妻纲”、“夫唱妻随”的伦理要求。然而事与愿违,泰德反而对她产生了厌倦提出离婚。这下震动了罗丝,经过痛苦的反思后,她终于明白了,在美国,作为一个人,她应该有自己的尊严和独立的人格,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不能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利,夫妻之间也是如此。因此,她决心为自己在婚姻中的权利和平等地位而斗争。泰德发现妻子原来并不是一个唯唯诺诺、毫无权利意识的弱女子,两人竟破镜重圆,生活得比以前更加美满。在这里,先是泰德违背父母之愿选择了亚裔妻子,而后一向没有主见的罗丝学会了对丈夫说“不”。这两件事都表现了美国家庭中的独立意识。

女儿们在与母亲们的不断冲突中长大,经历了各自的快乐、烦恼与痛苦,也希望能缓和一下母女之间的矛盾,试图去理解母亲。小说行将结束时,女儿们已意识到她们需要了解中国文化才能了解自己,克服自己的弱点,并使其变为优势。吴晶妹的中国行从中国传统伦理角度看,实际上是在尽“孝”,完成母亲未了的心愿。母亲们在遭到长期的反抗后,不再利用母亲的权威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早已成熟的女儿们了,注意到在她们生活的基础上女儿们正在谱写更为美好的生活篇章。母女间的这种和解,不只是两代人之间矛盾的化解,也是作家的希望,希望华裔的后代能在两种文化间取长补短、和谐地融合。

三、结语

中国儒家思想和美国精神相比,无所谓孰优孰劣,各有所长。处在不同文化圈中的人们应该互相宽容、互相理解,取长补短。只有这样,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人在一起才能减少冲突,和谐共处,最终实现构建和谐世界的理念。

第2篇:儒家思想论文范文

关键词:儒家;生态思想;生态伦理

儒家重人道,但是,儒家所讲的人道不是以人类为中心,而是与天道相统一的。所以,儒家又重视天,重视自然,重视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强调人的发展与自然的和谐,因而包含了丰富的生态思想。本文着重论述儒家的生态思想,以期对今天建立新的生态观有所启迪。

1“与天地参”的人道论

先秦的道家讲“天人合一”。老子的《道德经》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家的“天人合一”最终合于自然之道。儒家也讲“天人合一”,其出发点在于人,为了人,但是,人又是天地之中的人,必须遵循天地自然规律,与自然相互和谐,这就是“与天地参”。

《礼记》中的《中庸》为战国初儒家思孟学派的重要着作,其中说道:“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这段论述旨在阐释天地自然万物之本性与人之本性的一致,表述了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这里所谓的“赞天地之化育”,就是要依照自然规律以助天地之变化;至于“与天地参”,朱熹注曰:“与天地参,谓与天地并立为三也。”也就是说,人遵循天地自然规律则可以与天地和谐并立,这就是“与天地参”;“参”,即为天、地、人三者并立和谐。《中庸》还说:“仲尼祖述尧舜,文武。上律天时,下袭水土。”这里的“律天时、袭水土”,就是遵循天地自然规律,以达到“天人合一”,也就是“与天地参”。

儒家“与天地参”的思想在战国末期的荀子那里有了进一步的说明。《荀子?天论》说:“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谓天职。如是者,虽深,其人不加虑焉;虽大,不加能焉;虽精,不加察焉,夫是之谓不与天争职。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在荀子看来,自然界变化有其自身的规律,人不可将自己的主观意志和愿望强加于自然界,但是,人可以按照自然规律而“有其治”,这就是“能参”,也就是天、地、人三者各行其职,和谐共处。

儒家的“与天地参”在《易传》那里得到充分的发挥,形成了天、地、人三者统一的“三才之道”。《易传》是战国末期儒家对《易经》的诠释。《易传?乾?文言》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易传?系辞上传》说:“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旁行而不流,乐天知命,故不忧。安土敦乎仁,故能爱。”认为圣人所要做的一切就是要与天地、日月、四时“合”,与天地万物和谐一致。《易传?系辞下传》还在诠释《易经》卦象的六爻时说:“《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所谓“三才”,就是天、地、人;在卦象的六爻中,上两爻为天道,下两爻为地道,中间两爻为人道;“三才之道”就是天、地、人的和谐统一。《易传?说卦传》还进一步说:“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易传》认为,在《易经》卦象的中,天道的阴与阳、地道的柔与刚和人道的仁与义都统一于六爻的卦象之中,天道、地道与人道是相互统一的。

2阴阳五行的结构论

先秦的阴阳家讲阴阳五行,儒家也讲阴阳五行。孔子的弟子曾子曾经在与学生讨论天圆地方的宇宙结构问题时,提出天地自然的阴阳五行结构。据《大戴礼记?曾子天圆》所载,曾子说:“参尝闻之夫子曰:天道曰圆,地道曰方。方曰幽而圆曰明。明者,吐气者也,是故外景;幽者,含气者也,是故内景。故火、日外景而金、水内景;吐气者施而含气者化。是以阳施而阴化也。阳之精气曰神,阴之精气曰灵;神灵者,品物之本也。……阴阳之气各尽其所则静矣,偏则风,俱则雷,交则电,乱则雾,和则雨。阳气胜则散为雨露,阴气胜则凝为霜雪。阳之专气为雹,阴之专气为霰,霰雹者,一气之化也。……圣人立五体以为民望,制五衰以别亲疏,和五声之乐以导民气,合五味之调已察民情,正五色之位成五谷之名,序五牲之先后贵贱。”

孔子之后的思孟学派较为明确地讲阴阳五行。荀子在所撰《荀子?非十二子》中曾指责子思、孟轲“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关于思孟讲阴阳五行,郭沫若先生还有过详尽的论证。当今学者李学勤先生也认为,思孟在《五行》中所言“五行”仁、义、礼、智、圣,与金、木、水、火、土“五行”相联系。汉代大儒郑玄在注《礼记?中庸》所谓“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时说:“天命,谓天所命生人者也,是谓性命,木神则仁,金神则义,火神则礼,水神则信,土神则知。”在郑玄看来,儒家的仁、义、礼、智、信与金、木、水、火、土“五行”是密切相关的。

值得注意的是,儒家讲阴阳五行与阴阳家有一定的关系。《汉书?艺文志》在论及阴阳家时说:“阴阳家者流,盖出于羲、和之官,敬顺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此其所长也。”然而,儒家经典《尚书?尧典》中也有“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的说法。这两段叙述如出一辙,很能说明《尧典》与阴阳家的密切关系。而且,《尧典》中的其它部分还明显有五行说的迹象,其中讲到五典、五端、五礼、五玉、五器、五品、五教、五刑、五服、五流、五宅等等。虽然《尧典》没有直接讲金、木、水、火、土“五行”,但是,与《尧典》同属《尚书》的《洪范》则是阐释古代五行说的重要文献。《洪范》说:“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这段论述几乎成了古代五行说的经典表述。关于《尧典》和《洪范》,郭沫若先生认为,它们都是战国时的儒者所依托,并且就是思孟这一派人。无论《尧典》和《洪范》最初是否属于思孟学派的作品,但毕竟在后来成为重要的儒家经典之一,可见儒家与五行说的密切关系。

最能反映儒家阴阳五行自然观的,当属《礼记?月令》。《月令》较为完整地建构了儒家的阴阳五行自然观。在《月令》中,按照五行,有相应的五季、五日、五帝、五神、五虫、五音、五数、五味、五臭、五祀、五祭、五居、五色、五食、五德等等,并且一一相互对应,形成了一个固定的框架。可以整理列表如下:

《礼记?月令》的阴阳五行说

日帝神虫音数味臭祀祭居色食德

春甲乙太皡句芒鳞角八酸羶户脾青阳青麦与羊木

夏丙丁炎帝祝融羽徵七苦焦灶肺明堂赤菽与鸡火

中央戊己黄帝后土倮宫五甘香中溜心大庙黄稷与牛土

秋庚辛少皡蓐收毛商九辛腥门肝总章白麻与犬金

冬壬癸颛顼玄冥介羽六咸朽行肾玄堂黑黍与彘水

儒家的阴阳五行说在汉代儒家董仲舒那里得到进一步的完善。董仲舒所撰的《春秋繁露》中有许多篇章论及阴阳五行说。《春秋繁露?官制象天》说:“天有十端,十端而止已。天为一端,地为一端,阴为一端,阳为一端,火为一端,金为一端,木为一端,水为一端,土为一端,人为一端,凡十端而毕,天之数也。”董仲舒认为,宇宙的基本要素有“十端”,自然之物是从十端而来,归附于十端。在这基础上,他提出了系统的阴阳五行说。《春秋繁露?五行相生》说:“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谓之五行。五行者,五官也,比相生而间相胜也。”在董仲舒看来,首先是天地之气的结合进而分出阴阳。其次是阴阳交互运行形成四时。《春秋繁露?阴阳出入上下》说:“春,出阳而入阴;秋,出阴而入阳;夏,右阳而左阴;冬,右阴而左阳”;阴阳“相遇北方,合而为一,谓之曰至”,为冬至;“阳在正东,阴在正西,谓之春分,春分者,阴阳相半也”;阴阳“相遇南方,合而为一,谓之曰至”,为夏至;“阳在正西,阴在正东,谓之秋分,秋分者,阴阳相半也”。此外,董仲舒还进一步提出五行与四时相配。《春秋繁露?五行顺逆》说:“木者,春”;“火者,夏”;“土者,夏中”;“金者,秋”;“水者,冬”。《春秋繁露?五行相生》还提出五行“比相生”,即按照木、火、土、金、水的次序,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春秋繁露?五行相胜》提出五行“间相胜”,即金胜木,水胜火,木胜土,火胜金,土胜水。

中国古代的阴阳五行说体现了自然界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思想,而儒家对于这一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董仲舒的阴阳五行体系,实际上成为后来阴阳五行说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基础。

3“仁民爱物”的伦理学

儒家思想以“仁”为核心,然而,“仁”除了讲“爱人”,还要进一步推广出去,讲“爱物”。《论语?述而》讲孔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孟子?尽心上》说:“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董仲舒所撰《春秋繁露?仁义法》也说:“质于爱民以下,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谓仁!”张载则进一步讲“民吾同胞,物吾与也”。

因此,儒家的“仁”也包括爱自然、爱动物植物。《大戴礼记?卫将军文子》记孔子说:“开蛰不杀当天道也,方长不折则恕也,恕当仁也。”《大戴礼记?易本命》则说:“帝王好坏巢破卵,则凤凰不翔焉;好竭水搏鱼,则蛟龙不出焉;好刳胎杀夭,则麒麟不来焉;好填溪塞谷,则神龟不出焉。”

然而,儒家对待具体的自然事物,不是简单的不杀生。《礼记?祭义》记载说:“曾子曰: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夫子曰: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礼记?王制》又说:“暴天物。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天子杀则下大绥,诸侯杀则下小绥,大夫杀则止佐车,佐车止则百姓田猎。獭祭鱼然后虞人入泽梁,豺祭兽然后田猎,鸠化为鹰然后设罻罗,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昆虫未蛰不以火田,不麛,不卵,不杀胎,不殀夭,不覆巢。”也就是说,要根据动植物的自然生长规律进行砍伐和田猎。《礼记?月令》中也有较多类似的记载,比如:“(孟春之月)祀山林川泽,牺牲毋用牝。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毋麛毋卵”;“(仲春之月)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毋焚山林”;“(季春之月)田猎置罘罗网毕翳餧兽之药,毋出九门”;“(孟夏之月)毋起土功,毋发大众,毋伐大树”;“(季夏之月)入山行木,毋有斩伐”。

儒家根据动植物的自然生长规律进行砍伐和田猎的思想,从伦理学的角度看,是对儒家“仁”的思想的推广;同时,从发展农业经济的角度看,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观。

4“以时禁发”的生态观

儒家讲道德,但不是不讲经济。据《论语?子路》中记述,孔子到卫国,“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又比如,据《论语?颜渊》记述,“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显然,要“富之”,要“足食”,在当时就是要发展农业。据《论语?学而》所载,孔子还说:“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就是要求百姓按照农时进行农业生产。孟子对于发展农业生产有较多的论述。据《孟子?梁惠王上》所载,孟子曾经对梁惠王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这里的“数罟不入洿池”、“斧斤以时入山林”,要求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荀子的生态思想也十分特出,尤其是在如何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问题上,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观点。

荀子对自然资源以及人对自然资源的开发持较为乐观的态度。他在《荀子?富国》中曾经说过:“土之生五谷也,人善治之,则亩数盆,一岁而再获之。然后瓜桃枣李一本数以盆鼓;然后荤菜百疏以泽量;然后六畜禽兽一而剸车;鼋鼍鱼鳖鳅鳣以时别,一而成群;然后飞鸟、凫雁若烟海;然后昆虫万物生其间,可以相食养者不可胜数也。夫天地之生万物也,固有余,足以食人矣;麻葛茧丝、鸟兽之羽毛齿革也,固有余,足以衣人矣。”荀子认为,天地之间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足以食人”、“足以衣人”。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荀子认为,只有通过“善治”,也就是要运用科技知识对自然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才能实现丰衣足食的状况。至于如何“善治”,《荀子?王制》说:“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鳣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荀子?王制》还认为,有了丰富的自然资源,还必须合理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这就是“山林泽梁以时禁发”。这里的“发”,就是开发利用;“禁”,就是保护;“以时禁发”,就是要根据自然规律,把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紧密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使自然资源“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使百姓“有余食”、“有余用”、“有余材”。

为此,荀子提出要设立专门负责管理自然资源开发的官员,他在《荀子?王制》中说:“修火宪,养山林薮泽草木鱼鳖百索,以时禁发,使国家足用而财物不屈,虞师之事也。”荀子主张从国家政府方面切实保证“以时禁发”,这在当时是很有见地的。

由此可见,儒家要求人们遵循自然规律,强调人“与天地参”,与自然相和谐,认为自然界是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有机整体,并且提出“仁民爱物”的生态伦理观和“以时禁发”的合理利用与开发自然资源的思想,都充分反映了儒家具有丰富的生态思想。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儒家的这些思想对于今天依然具有重要的价值。

参考文献:

[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庸章句[M].上海:上海书店,1987.20.

郭沫若.十批判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4.117—119.

李学勤.帛书五行与尚书洪范[J].学术月刊,1986(11).

第3篇:儒家思想论文范文

关键词:儒家思想;高职院校;人文素质教育

近年来,我们发现,高职院校在突出技术性、专业性、针对性,强调技术教育的过程中,将注意力过多地放在了关注职业与个人生计的关系、职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的经济功能之上,淡化了职业技术教育的育人功能,导致部分学生虽然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但缺乏应有的社会公德和责任感,无法适应非技术性职业环境。这种现象不仅影响了高职院校的长远发展,而且削弱了学校育人的终极功能。因此,高职院校应将人文素质教育摆在重要位置,贯穿于整个教育过程中,提高高职学生的综合素质。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其人文思想是人文素质教育的宝贵资源,汲取儒家人文思想的精华,有利于加强对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

高职院校人文素质教育缺失的现状及原因

与普通高校学生相比,高职院校学生不仅在科学基础、文化基础方面显得薄弱,而且在思想道德、心理素质、人文素质方面也相对较差。高职院校学生虽有乐观向上、敢想敢为、善于表现自己等优点,但人文素质欠缺、不善于与人相处、社会公德意识薄弱等缺陷也十分明显。不少高职学生仅把上大学作为将来谋生的手段,只重视专业知识的学习,对人文社会学科的课程则加以逃避或消极应付。在学习兴趣方面,部分学生热衷于“考级拿证”、上网冲浪、流行音乐、卡通游戏,很少阅读经典名著,不会欣赏高雅艺术。在社会公德方面,部分学生对国情、民情及法律的权威地位缺乏应有的认同感,道德观念淡薄,义利不分,缺乏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高职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也十分突出,不少学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心理障碍。社会大环境形成的过度鼓励竞争而轻视团结友爱、人文关怀,使社会上的每一个人包括高职学生承受着巨大的身心压力。很多学者多次表达了对高校学生人文素质缺失的担忧,美国匹兹堡大学史学系、社会系许倬云教授在2003年“素质教育高层论坛”上深刻指出,人文素质缺失的结果是非常可怕的。导致高职院校人文素质教育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大环境的因素,也有学校内部的种种因素,具体可归纳为以下:

社会大环境的功利化制约了高职院校人文教育的发展科技的飞速发展使企业面临着优胜劣汰的白热化竞争,从客观上加剧了企业对人才需求的功利性需求,一些急需高级技术人才的企业更加重视业务能力水平而忽视员工“隐性”的人文素质。高职院校迫于现实的就业压力与市场导向,必须按照企业的要求设置课程和教学计划,按照企业的“订单”培养学生,只关注学生对先进设备的熟练使用与对先进工艺的娴熟掌握。在这种“互利”的合作过程中,技术教育的价值大大掩盖了人文教育的价值,并深刻左右着高职院校的办学指导思想与教学活动,导致人文教育不受重视的局面。

职业教育的“速效性”与人文教育的“潜隐性”之间的矛盾制约了人文教育的发展高职教育以就业为导向,以社会需求为目标,以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为主线,以技术型人才的培养为归宿,是一种典型的专才教育;人文素质教育是一个终身教育过程,通过持之以恒的教化和滋养,使人成为社会的人、高尚的人、全面发展的人,强调个体认识和内心体验,需要个体自己去体会、理解与认同,内化为自己的东西,是一个由浅入深的认识与完善过程,目的是使人具有广博的眼光和胸襟,具有专业以外的知识和对文学艺术、道德、技术的较高鉴别力。职业教育以社会需要为目标,以人才需求市场为导向,坚持小批量、高频率、快节奏地为社会培养急需人才,在激烈的竞争中,为了求得生存和发展,人文素质教育只有让位于职业岗位能力的培训,培养专业实用型技术人才的目的往往代替了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教育目的,这种实用主义的教学目的必然导致学科结构的片面化,形成课程结构不合理的弊端,使人文素质教育难以形成良性循环,进而制约了人文素质教育在高职院校的健康发展。

学生个体对人文素质教育的拒绝与放弃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长期的应试教育使学生从小学到高中都围绕着“升学指挥棒”转,学生的个性与创造力被压抑,普遍对情感教育、审美教育和思想文化素质教育重视不够,加上高职院校学生多为升学考试中的失败者或落榜者,选择读高职属于无奈或迫不得已。谋职就业是学生学习的第一推动力,而人文知识在短时间内很难见到直接的经济利益。这种观念势必影响学生主动阅读中外文学艺术名著、接受传统文化精华的兴趣,进而无法拥有正确的心态接受人文素质教育的洗礼和熏陶,也就无法体验人文素质教育净化心灵、陶冶情操的作用,当然也就无法获得人文素质教育的感受、濡染人文情怀、提升人文境界。

有鉴于此,使高职院校在有效开展人文素质教育的过程中,不仅成为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过硬的专业技能、良好的岗位适应能力的技术型人才的理想场所,而且成为培养具有崇高的精神境界、良好的文化素质、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较强的创新能力的全面发展的人的殿堂,还教育的本质,实现“人之为人”的教育的本真追求,已成为需要全社会尤其是教育部门反思与关注的重大问题。

儒家思想的人文内涵与高职院校人文素质教育

当前,人文素质教育要克服学校教育中科学素质教育与人文素质教育不协调的缺陷,通过注重人文精神的培育,培养出具有健全的精神、生存的本领、独立的个性、完善的人格、强烈的责任感、富于创造力的新人。两千多年来,以儒家人文精神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不仅从身体上、心灵上关注着人与人的价值,还理智地关注着人与自然和社会,并以道德伦理的形式协调相互之间的关系,道德成为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正是这一人文精神引领着中华民族,形成了灿烂的文化和优良的民族传统。因此,在人文素质教育中汲取儒家人文精神的精髓,是提高高职院校学生人文素质的必然选择。具体而言,儒家人文思想的精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仁爱”与“诚信”思想儒家人文思想的基本核心是“仁爱”,儒家把“仁”概括为人的道德的最高原则,认为其他的具体道德准则都是由“仁”衍生出来的,“仁”的根本含义就是爱人,并推人及于万物,所谓“博爱之仁”,即对他人、对社会、对整个自然界都要有一种爱心。用“仁”这个基本范畴将其他的道德规范统率起来,爱人的道德意识也就不同程度、不同形式地体现在具体的道德规范和礼仪之中了,这对当今加强社会公德的建设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诚信是儒家人文思想的精华,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是完美人格的道德前提,也是沟通人际关系,促进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精神纽带。儒家主张诚信不仅是立人之本,而且是立国之本,是治国的重要政治原则。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又是信用经济,要求人们学会市场经营,学会抓住机遇,更需要学会讲究道德、恪守诚信、公平竞争,用儒家“民无信不立”的诚信观教育学生,有助于其树立诚信意识,规范自己的行为。市场经济也是道德经济,缺乏道德的市场经济,必然带来铜臭充斥的恶果。用儒家“见利思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义利观教育学生,有助于其确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伦理道德观念,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从而有助于推进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统一。1993年芝加哥《世界伦理宣言》将孔子主张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人类伦理的基本原则,可见其影响之深远。转贴于

“天人合一”思想天人关系是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天人合一是儒家追求的最高精神境界。儒家人文思想是与天道自然观相贯通的,是人性的规则与宇宙秩序的契合,儒家人文思想重直觉体验,追求和谐,这种人文思想有利于保持人与人的和谐共处,有利于社会的安宁,也有利于人自身不断追求更高层次的和谐,直至达到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天人合一的思想成就了中华民族追求和谐统一的理想主义心理特征,将人、自然、社会融合为一,以道德标准规范人类行为,这对当今提倡的科学发展观不无启迪。现代科技的发展在造福人类社会的同时,也给人类生存的环境带来了难以弥补的负面影响,天人合一的思想为现代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了积极的认识前提。

“中庸”思想所谓中庸,是指“不偏不倚”、“执两用中”、“适量守度”,即做任何事情要适可而止,恰到好处,过犹不及,保持事物的均衡发展。儒家为实现全社会的文明和谐,要求所有人以中庸之德,行中庸之道,按照“用中”的方法消融矛盾,稳定社会秩序,争取和平发展。高职学生由于在其成长过程中各方面历练的缺失,缺乏独立生活、独立处理人际关系、客观分析自己面临的困难与问题的能力,心理素质较差,经受不住挫折和失败。儒家“中道而立”的君子风范对高职学生执著谦和、德才兼备的人格塑造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儒家“和而不同”的处世原则强调保持独立思考的品质和与群体相融的矛盾统一,这对高职学生个性的发展与人际关系的和谐极有裨益。

“自强不息”思想“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是中华民族不断追求进取,实现美好理想的精神源泉,中华民族无数仁人志士在民族遭受外族入侵、受压迫、受奴役的危难之时,总是奋起抗争,为了国家与民族的利益不惜牺牲生命,形成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的大无畏精神,在建设家园、实现美好理想的征途上艰苦奋斗,锲而不舍。这是民族精神、民族气节与民族凝聚力的体现,也是儒家文化的精华之所在。

与西方的人本主义相比,儒家人文思想弘扬的是利他的精神,充满着浓郁的人文关怀,推崇博爱之仁,提倡天人合一、万物一体。对于培养同情他人,关心他人和爱护他人的社会公德意识,培养热爱和保护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培养讲求诚信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培养和衷共济、共同发展的团结互助精神,培养自强不息、奋勇进取的创造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1988年,75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在一次集会宣言中指出,如果人类要继续生存下去,避免世界性的混乱,就必须汲取两千五百年前孔子的道德智慧。这是对儒家人文思想精华的最好诠释。

汲取儒家人文思想精华,加强人文素质教育

针对高职院校人文素质教育存在的诸多问题,必须找准人文素质教育开展困难的原因,探寻高职院校人文素质教育的有效对策。

更新教育观念,确立素质教育理念首先要确立素质教育理念。“过弱的文化陶冶,使学生的人文素质和思想底蕴不够;过窄的专业教育,使学生的学科视野和学术氛围受到局限;过重的功利导向,使学生的全面素质培养和扎实的基础训练受到影响;过强的共性制约,使学生的个性发展受到抑制”。①高职教育理念存在诸多缺陷:重科学,轻人文;重专业,轻基础;重功利,轻素质;重共性,轻个性,与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目标是不相适应的。高职教育应该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因此,必须更新教育观念,确立素质教育理念。要教育学生先学会做人,再学会做事,这种教育理念的形成和确立,需要从人类优秀文化中,包括从儒家人文思想中去寻找支撑。其次要加强学习儒家经典的引导。在素质教育课程体系中,应加大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授力度,儒家人文精华主要是通过儒学经典加以传承的,中央艺术研究所刘梦溪先生2003年11月在东南大学“经典阅读与人文教育”高层论坛上,就提出要读《四书》、《五经》等“中国传统社会识字人必读的基本经典”。要提高学生对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认知度,就必须加强对学生学习儒家经典的引导,甚至有必要开设部分必修课。再次要促进儒家人文精神的内化。在人文素质教育中,应理论联系实际,运用丰富多样的教学形式,发掘人文知识蕴含的人文精神,使之内化为学生的人文素质。“人文教育不等于人文知识的教育,人文知识如果不与真正的人文精神联系在一起,只是死背教条,脱离实际的感性生活,那只能导致一种后果:学生把知识的因素都接受,但人性的因素却越来越被遮蔽了,这不是人文教育的理想结果”。②人文素质教育不仅要传授包括儒家文化在内的人文知识,更要将之内化为学生的人文素质。

发挥教师的示范引导作用教师要帮助学生了解儒家文化与当代主流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关系,要指导学生用科学的态度分析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区别,正确认识儒家文化的精华与糟粕以及在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地位与作用,将汲取儒家人文思想精华同自身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与综合素质的提高结合起来。

用儒家人文精华提升校园文化品位校园文化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在学校的具体体现,是素质教育的载体,对学生的成长具有独特的作用。因此,应将儒家文化的精华自然地融入校园文化的各个构成环节之中,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开展以汲取儒家文化精华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活动,包括专题讲座与知识竞赛等,使学生感受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同时,还可利用学校的各种文化载体宣传传统文化的精髓,使学生在校园浓郁的人文氛围中感悟人生、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健全人格。需要强调的是“我们提倡的人文精神应该是具有现代科学意识的人文精神,我们提倡的科学精神应该是充满高度人文关怀的科学精神”。③汲取儒家人文精神的精髓不能替代科学精神的培育,要借鉴儒家以人为本的思维方式处理好人与人、人与社会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以求在人文视野中构建科学理性。

高职教育虽然是“专才”教育,但若离开人文素质教育的积极规约与主动融入,其教学效果必然是片面的。高职院校只有树立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并重的教育理念,并采取积极的措施,真正实现技术教育与人文素质教育的紧密结合,才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性”与“人力”有机结合、“做事”与“做人”高度统一的高素质的技术应用型人才,从而真正实现教育的真谛:将知识转化为智慧,使文明积淀成人格。唯此,高职院校才能有所作为,才能真正实现高职教育的振兴与腾飞。

注释:

①文辅相.我国本科教育应当做战略性调整[J].高等教育研究,1996,(6):13.

②大学学术讲演录丛书编委会.中国大学学术讲演录[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134.

③龚育之.党史札记[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2:377.

参考文献:

[1]石令明.人文素养读本[M].北京:中国农业技术出版社,2005.

[2]刘梦溪.今天为什么还要读经典[J].中国大学教学,2004,(3).

[3]刘晓明.人文教育与高职培养目标[J].常州工学院学报,2003,(2).

第4篇:儒家思想论文范文

关键词:价值;思想史;方法论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公共性与哲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诚信制度内化为公民规范信念与行动自觉的机制、路径与保障研究”(15AZD019)

中图分类号:B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7)04-0067-09

经历了“三千年未有之变局”、百年历史变迁、60年沧桑巨变,以及30多年的全面、深刻的社会创新与变革,古老中国的人文学术研究在把脉历史和社会现实、找准自身的理论方位和逻辑起点方面,一次次地经历着痛苦而艰难的脱胎换骨,日益焕发出华夏学术所本有和应有的精、气、神、韵。在这样的背景下考察中国的价值哲学研究,最关键的恐怕不是简单追问和回答“价值”的哲学本质以及价值观究竟说了什么(迄今为止并没有说清楚)的问题。对于“价值”这样一个指涉范围宽广、歧义丛生的领域,我们没有充分的理由、也不应固持价值应该就是如我们所说和所认定的那样的偏执。立足观念史自身自主演进的圆融性逻辑,为着价值的哲学之思获得实质性进展,从力求对价值本质更为合理和精当的理解的角度,我们更应该关心的,当是这样一个问题:我们既往究竟是依托何种思想史(与文化史、观念史相区别意义上的)背景,为着何种理论目的,以何种方式去理解、言说从而规定价值的?仅以20世纪以来人类哲学观念的纵深拓展为镜像参照,由于缺少对其成果之精义的群体自觉意义上的充分消化、检视、理解和吸收,所以很难说我们的思维已经进到了价值问题的深处。真正的、真实的价值问题于我们仍是未获真解的谜团一块。

一、价值的哲学话语成为可能的思想语法:价值思维的基础合法性逻辑

价值哲学研究中的一个最大的难题,就是学者们发现,一旦进入这一领域,苦苦探究却最终发现,无论研究中采取何种方式,做出多么艰苦的努力和探索,到头来对于究竟什么是价值反而时常会陷入一种说不清、道不b的无尽困惑之中。

或许,正是这种无法清晰界定、清楚f明的特征才构成价值的真本性、真特质。正如以往我们也曾遭遇关于“人”的问题、“文化”的问题等的探讨无果,被迫转向对“人的方式”、“文化的方式”的追问一样,对于扑朔迷离的价值问题,我们是否也应该考虑借助“价值现象学”① 所提供的视野和方法,做一些基础性的“地基清理”的奠基工作,探寻使“价值”的形成和言说成为可能的方式――由“价值是什么”转向“价值何以是其所是”以及“如何是其所是”呢?

哲学诠释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德国著名思想家伽达默尔在其《价值的存在论问题》一文中,对价值问题的真谛做了前提意义上的辨识:“德国哲学的民族传统促使我们把考察所谓的价值哲学看作首要的任务,……我们要对其概念的基础,即价值概念,进行概念史的研究。这不仅应该增加我们的历史知识,而且会使我们意识到在价值概念的使用过程中所涵盖的各种事实上的关联。”② “我认为,在这里将可看到与语言分析定向的讨论在方法上的界限。这不只关涉到,规范的陈述和价值判断相比于理论的陈述,如何合乎逻辑地证明其合法性的问题,而且还涉及赋予‘价值’这种规范要求是否合法的问题……价值问题的存在论方面意味着这样一个关卡,如果你想绕开追问‘价值’的存在要求的整个道路,你就别想通过它。事实上,价值这个概念是一种真正的哲学困境的表达,它不得不让我们走向历史的自我沉思。最终,每个人都必须承认,这个哲学困境的背景是由我们文化的共同因素,即现代经验科学在现代人类的生活和意识中所起的作用所构成的。”伽达默尔认识到:“应该指导和控制我们的认识与能力的那些主导性的价值和目的,本身就不是现代科学所能搞清楚和合理说明的。在其最终的普遍性上,这是一切同时代的哲学思想的共同基础。”③

价值哲学研究中应有的规范理性意识的不足,与价值之思的独特学术范式建构的严重短绌有关。一代中国学者曾经费尽心力、绞尽脑汁地试图给价值本质、实质问题一个自己的说法,其目的是求得人们在谈论价值问题时,面对纷乱的现象能有一个统一的参照。这种努力是值得同情、肯定和赞赏的。然而尽管在“价值”未被展开的世界里,这种做法绝对是必须的,一定会赢得关注价值究竟若何的人的认同,但随着全球化、市场经济实践的展开,随着文化与价值多元化的发展,一个无比丰富的“价值世界”在中国社会全面呈现,这样的做法就逐渐失去其合理性了。不独学者,甚至普通民众都开始真实而深切地感受到:相较于思想、理论以及意识形态对价值的各种说教,现实生活中,实际存在的、正在呈现的价值本身的逻辑更为刚性而直接,价值因“现实”而变得日益自明了。

更重要的是,整个社会都逐渐清醒地意识到,我们所希望看到的合理甚至理性形态的“价值本身”,与侵入到现实社会中且以各不相同的面貌存在的诸多价值事实其实根本不是一回事。而我们所期望的价值也根本不会按照我们的主观意愿实现自身。“现实”因“价值”的介入变得复杂化了,反过来,“价值”因“现实”的非自主呈现变得简单化了。

中西方思想史上,价值哲学研究的背后,绝非空疏的学术背景,而是有丰厚的学术思想资源作支撑的。忽视这一点,我们只能离价值越来越远。以价值思维的传统为例,严格意义上讲,有人类、有属人的生存与生活,就有关于价值问题之思,只是层次、深度、形态各不相同罢了。价值思维并不关注“是何以是其是”,而关注“应是”,关注“是之于我们意味着什么”、“应是何以成为应是”,“应是”之思何以可能等等与“应是”的合法性、正当性相关的问题。“应是”及其合法性、正当性问题甚至构成所有人文科学(精神科学)的惟一主题。在《变动中的人类价值》一文中,被西方学者称之为“一般系统论之父”的奥地利著名学者路德维希・冯・贝塔朗菲指出:“对于已经被人们普遍接受了的人类价值这个问题我们还能再说什么呢?然而,有许多令人不安的迹象表明,提出这个问题恰好表明价值已经不再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了,已经变得有疑问了。”④ “非常不幸的是,在哲学和行为科学领域,价值理论是最困难、最含糊不清和最有争议的领域之一。我们能想到的最好办法之一是从价值的一个实用的定义出发,看看究竟能走多远。这也就是说,我们让这个定义来适合我们的目的。正因为如此,我们应该记住,这样的定义不总是无可辩驳的。”⑤

价值思维有其固有的基本逻辑,它是一种应然意义上的有关社会历史与文化价值真理的真值逻辑与生存正当性信念根据的求解。价值既然指向“应然”的东西,那么价值之思肯定属于超验之维。以价值哲学研究中备受争议的价值本质之“需要满足说”为例,学者们现在已经认识到,价值的哲学本质绝对不是简单的“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这样一种纯粹“事实性”的东西,它至少还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涵义:一方面,所谓价值意识和价值思维一定是“需要被满足之后”所产生的一种“价值体验”和“价值感”,更重要的是超乎“需要与满足需要”这一现象之上的东西;另一方面,哲学意义上的价值同时还伴随着对“需要以及需要满足的方式”、“需要以及需要满足的结果”、“需要以及需要满足的性质”等的持续性评价和实践性反思过程。这就是说,哲学上的价值一定是一种三维结构:价值事实、使价值事实成为可能的价值表达方式,以及对价值事实所进行的主体性评价和认知。

价值之思一直绕不开的一个事实,在于“文明的悖反性现象”的约制,在于其与各种“非价值”、“反价值”以及“伪价值”现象的复杂多相的纠缠关系。一如理性最终会走到它的反面――一切以理性的方式所求取的目标,最终无非就是一个自由,而自由的本质其实恰恰就是非理性的,文明又何尝不是同样的情形?正如文明的本质是对文明自身的不断侵犯一样,一种价值的自我确立和形成的过程,其实就是对其他价值甚或自身之不断自我“消解”的过程。自古及今,不只是每一个个体,其实整个人类都在犯着一个常识性错误:以科技的方式满足人的无限膨胀的欲求,以文化的方式替人类所犯的罪孽寻找苍白的辩词。现代性文明更是一部“价值的悲歌”,其本质是消灭“价值”。其呈现的逻辑是:以技术的方式将“价值”尽可能多地创造出来,同时又以技术的方式将“价值”消灭掉。此种意义和类型的价值活动,或者说其所追求并致力于呈现和实现的“价值”,其实已经被人类自己糟蹋得所剩无几了。

所以,面对现代文明所造成的伤痕累累的社会现实,安抚一颗颗受伤的心灵,简单地以需求的满足思考诸多价值现象其实是有很多、很大问题的。前现代性文明和文化背景下,现实个体之“生存需求”是有限度的――其实是其实现手段受到限制,在这种情境下,价值的实践和理论逻辑非常容易把握:人们所遭遇的一切,可能都是某种萌芽状态的潜价值,都需要以价值思维的方式做出与那个时代人类的心智水平相匹配的解释。在这种情况下,所谓“价值”,那些称得上价值的东西,可能是我们根本无所选择的东西。当代著名德裔美籍哲学家、心理学家雨果・闵斯特伯格在其论著《永恒的价值》的导言中表明了对这一问题的关切:“世上是否存在着自身就有价值的东西?这正是我们所要讨论的问题。当然,世上许多东西之所以被我们认为是有价值的,或者是因为你喜欢或我喜欢它们,或者是因为它们相对某一特定目标而言是有用的,或者对我们有所裨益。……总之,我们所谓的价值,似乎都不过是使个人得到满足的手段,它因时代的不同而不同,因民族的不同而不同,因群体的不同而不同,因个人的不同而不同。”⑥ 闵斯特伯格肯定地指出:“如果我们的时代要有一种全新的、赋予生活和现实以意义的哲学,一种能够将我们从怀疑我们理想的伪哲学中解放出来的哲学,那么可以毫不犹豫地说:价值问题一定是这一哲学的中心。‘什么是有价值的’这一问题的意义,必将决定我们对世界的看法。”那么,哲学探究价值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对价值的哲学探究,无意给予,或拒绝给予天堂或世间的事物以价值,无意创造新的价值,也无意重塑或重估已被认可的价值,更无意用自然科学或心理学的方法,解释偏好的心理过程。哲学宁愿去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即在何种程度上,我们有权赋予我们的价值观以客观的特征。……哲学的价值理论,仅仅追求拥有价值意味着什么。在什么意义上它们能够是真正有价值的?在何种意义上它们取决于我们个人的立场观点?除开我们个人的喜好和快乐,世上有什么是有价值的吗?除开导致我们个人不适的东西,世上还有什么是无价值的吗?如果与我们的人格无关,那么还有我们认可的价值吗?如果与我们个人的厌恶无关,那么还有我们应该拒绝的道德之邪恶、逻辑之错误、审美之过失或宗教之罪孽吗?”⑦

真正的学术研究始于问题导向,这一问题不只指向时代的现实问题,更多的指向思想史的逻辑传承问题。学术研究中令许多学者困惑不已的问题是:面对思想的逻辑和观念化现实,我们在选择表达观点的时候,是让我们所选择和面对的观念按照自己的方式说话和呈现其内蕴,从而在比较性观照的意义上发现和确立我们的立场,还是从我们的个人立场出发,主观地强制性地让观念、思想服从我们的意愿,即按照我们所设定、所需要的方式出场?

从国内已有的价值哲学的研究成果来看,真正本着明晰之问题意识展开有效的价值哲学研究的并不多见。原因在于,一是迄今为止并没有真正明确问题是什么。对于价值哲学研究的问题究竟是什么这一问题,学者们从不同角度有不同观点。有学者说,这个问题很简单:人为什么要认识世界?答曰:为的是改造世界;再问:改造世界为什么?答曰:满足人的需要。于是得出结论:这不就是价值的问题吗?那么我们要问,这样一个原本就是人类生活常态的现象,难道就是哲学意义上的需要哲学家去发现、论证的所谓“价值问题”吗?又有学者说,价值的本质问题是价值哲学研究的惟一的、最高的问题;还有学者说,价值的本质是规范理性何以可能的问题;更有学者说,价值哲学的核心问题是所谓“价值逻辑”和价值思维智慧何以可能的问题,等等。这说明关于何为价值哲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并没有统一和明确的看法。二是问题的边界不清。价值的边界问题,其实并非一个新问题。当代美国著名哲学家托马斯・内格尔在探讨“价值的不完整性”问题时,为我们提供了这一问题的形态性分析思路。内格尔认为,日常生活中,人们的价值选择和价值判断充满了矛盾和冲突。“有五种基本的造成冲突的价值类型。冲突可能产生于它们内部,也可能产生于它们之间,而后一种冲突是特别难以处理的。”内格尔指出,五种价值冲突类型分别表现为:“首先,存在对其他人或某些机构的特殊义务:对病人的义务,对家庭的义务,对某人工作所在的医院或大学的义务,对社区或国家的义务。”“第二种类型是从每一个人都有的普遍权利引出的对行为的s束,或者是指做某些事情的权利,或者是指不被以某些方式对待的权利。”“第三种类型即那种被专门化地称为效用的价值。”“第四种类型具有完美主义的目标或价值观。我所指的是某些成就或创造的内在价值,而不仅仅是它们对经历或利用它们的个体所具有的价值。科学发现、艺术创造、宇宙空间探索的内在价值提供了实例。”“最后一个类型是执着于某人自己的计划或事业,除了一开始导致他做这些事的无论什么理由之外,这种执着也是一种价值”⑧ 内格尔认为,“义务、权利、效用、完美主义目标,以及个人的执着,这些价值观不断影响着我们的决定,而它们之间以及它们内部的冲突,在医学研究、政治、个人生活中,或者行动范围不受认为限制的无论什么地方都会出现”⑨。以往的价值哲学研究经常在价值的涵义没有被言说、界定清楚的情况下,被各个学科、各个领域不加限制地应用,于是就有了所谓“人的价值”、“经济价值”、“政治价值”、“文化价值”、“审美价值”、“道德价值”、“法律价值”、“宗教价值”、“生态价值”、“日常生活价值”等的外延式运用。而面对历史、现实和思想文化中所出现的所谓“客观价值”与“主观价值”、“绝对价值”与“相对价值”、“文化普遍价值”与“文化特殊价值”等之争,价值哲学家们更是拿不出更好的解决之策。三是所论问题的所指不b。我们所关注的问题,要么是学科意义难以成为问题的假问题,要么因“学科范式”的缺乏,显得不着边际。我们似乎不太清楚我们的“价值哲学”理论研究在思想史中的确切方位,我们甚至在没有确定的“文本”的前提下,就基于某种“客观的”社会需要关起门来、不厌其烦地、“热烈地”讨论和争辩一些理论上的和现实中的“价值问题”。我们基于将自己的“价值之思”的成果推向国际学术界,却发现别人所感兴趣的问题,以及谈论同样话题的方式与我们有实质性的差异。

规范理性关涉学科与问题的方法论自觉,其有无和精当与否,直接关系到思想超越与学术创新的可能性。与国内价值哲学问题的研究结合起来,我们需要以被“后现代观念”批判反思的“本质主义”(基础主义)方式继续关注以下问题:我们关于价值的思考探索究竟在何种意义上是哲学的?在何种程度上接近了价值的哲学本质?我们的所思所想与所作所为,究竟只是或笨拙或巧妙地重复前人早已经说过了的结论,还是秉承并合乎思想史规范的基础,为价值研究贡献我们自己的应有的智慧?认真地检视一下国内30多年来的价值哲学研究成果,其中观点、主张并不稀缺,惟独缺乏的,是一种价值哲学研究范式的自觉。学者们明明是在借用或搬套别的学科的既成范式,却不愿意承认。学术范式的缺失,其后果是非常严重的,表现尤为突出的,就是我们对“价值何以是其所是”这一价值哲学的根本问题所不应有的忽视。

二、价值是人性自明化的历史―文化逻辑:“价值实践”之领域归属与功能自明性的短绌

在学科归属的意义上,价值问题被认为不是“自然科学”的话题,而是文化科学(人文科学或精神科学)的核心。俄裔德籍著名伦理思想家尼古拉・哈特曼在其《伦理学》导论中分析了伦理与价值问题的基本理论特质:“现代思想传统在其任务的开端处,向哲学提出了三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我们能够知道什么?我们应当做什么?我们能期望什么?第二个问题被认为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它是人的问题整体中的一个方面,这个方面赋予伦理学以实践哲学的特征。这个问题的目标比单纯地对实在进行智识的把握要更广泛,但比‘期望什么’的问题范围要狭窄。这个问题独立于任何目标达成的保证,同样独立于有条件的、可理解的知识,独立于对绝对的信念,它位于坚实的生活现实和乌托邦式悬浮的理想之间。”⑩

尼古拉・哈特曼的明辨慎思提醒我们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要进行价值哲学研究?对此,学者们的回答可能各不相同。但有一点,至少是能够达成共识的,那就是,对人们所生存、生活于其中的现实世界的合理性及其未来可能的前景,做出一个具有前瞻性的“价值解释”,从而使芸芸众生对自己的生存境况产生并获得一种应有的“价值自觉”。

价值问题既然遵循的是“用”的逻辑,而“用”是一个多样性、随即性、非确定性的领域,它拒斥有关价值理论的单一性;日常生活中,人们的伦常日用逻辑又完全是自明的,除非有重大的社会和历史事件的突然发生迫使人们做出判断与抉择(即使在这种非常情形中,人们的选择和判断也并非完全出于自主、自觉和自愿),那么,我们不禁要问:有价值理论指导和无价值理论指导究竟有无分别?而当由“哲学的价值”转向文化的、历史的、生活的价值以后,“价值”本身又在哪里?价值哲学的研究者们长期以来,受本质主义(基础主义)思维方式的影响,普遍有一种美好的愿望和前置预设,即在从事价值问题研究时一致倾向于认为,必定存在着一种对所有价值哲学研究者来说是不言而喻的、毋庸置疑的“价值本身”。学者们的任务,就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发现、找出那个作为“价值本身”的价值。此即所谓“价值真实”的问题。我们就生活在价值世界、价值观念之中,却不知道使我们的生存和生活成为可能的那个“价值”是什么,存在于何处?我们按照我们的方式所言说的东西,可能并不是“价值”。自然地呈现于我们理智中的东西,也可能不是我们称之为“价值”的东西。真正的、真实的价值,是既在这个世界中,又超出这个世界之外,并使这个世界成为目前这个样式的那种方式本身――所谓宇宙之“玄机妙理”。说得通俗些,价值是使得这个世界看起来有价值、生成价值、呈现为价值性存在方式的原理、机理。在被诸多有关“价值”的理念和主张所建构、摹写以后,在哲学意义上,价值可能是对非常态世界之非常现象、事件、过程的一种常态理解。价值关涉的是“人制”程序的内在机变方式与机制、机理优化的可能性等问题。

历史上、现实中,许多寻常的东西恰恰正因其寻常,在大多数情况下却并不为人所看重、珍视。以社会活动层面的现象为例,虽然使社会活动获得现实性的条件有很多,但显然,只有深层次“文化发展”的价值与人文逻辑――规范场,才是隐藏在诸多社会现象背后的力量,并最终导致实现“整体性程序”的变革。当然,这样一种理解价值的方式并不是搞神秘主义和抽象主义。因为如果离开人,不是由人去发现、理解、掌握和表达价值,或者价值不与人发生实际作用,这样的价值又如何可能?这同时表明,在长期的价值哲学研究中,我们关于价值的“实践”本性和现实性指向的言说,被学者自己严重遮蔽了,导致探讨价值哲学的成果缺乏现实的反思性维度,实践性转化不够。价值哲学研究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由于学术规范的缺乏,在涉及诸多价值问题研究时,学者们普遍陷于一种自说自话的境地中,多数学者喜欢躲进小楼自成一统,浸其中,盲目地把玩自己的所谓“价值发现”。而一旦学者们走出书斋,面对已然纷扰不堪的俗世和差异化、多样化已成定在的眼前、眼中的“现实”,面对普通民众全然不理会学者们的价值理性智慧,坚持发自本心的自在本然的价值选择和价值认同时,除了尴尬、无奈,几乎无计可施。因为,学者们发现,在一个“现实的都是合理的”或者“合理的都是现实的”作为惟一具有合法性的价值信念被普遍接受,以“理性功利”、“消M自足”、“娱乐为本”的生存情境中,被实质性边缘化的不是民众,而是高喊价值,试图以真价值示人并对人实施救赎的学者本人11。

当代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到了一个“价值无限可能”或曰“可能无限价值”展开的时代,在市场化社会的自主生活实践锤炼下,一代中国人学会了依照自己认为是合理、正当以及适宜的方式,选择、筹划、构想自己切实的人生目标,有关价值的体验正在变成个体本位的差异化定在。中国的价值哲学研究,存在着对民众真实的“生活现实”和“生活逻辑”的不同程度的忽视,本是鲜活的价值之思,变成了十足的学院化闭门造车和个别学者之个人趣味的表现。以符合立场的实践的方式理解和掌握价值,这是中国马克思价值哲学研究界所达成的共识。价值的“实践的方式”意味着,当代中国的价值研究,正在由有关价值问题的抽象的“理论预制”走向一种“实践的逻辑现实”,并在此基础上,尝试建构一代中国民众之应然的价值共同体的生活样态。客观地讲,由于中国自身变革实践的固有局限性,迄今为止,中国社会其实并没有找到真价值的本有的、应有的呈现、展现和实现方式。面对一个“价值化了的”、“超级价值化了的世界”,中国学者的追问方式,不应再是传统的“是什么”甚或“怎么样”,而应转向对价值的中国式生成、在场、实现方式与变迁规律等的反思,即建构民族本有的价值思维语法。价值哲学的研究如果仅仅是比附现实,为现实进行合理性当然性论证,这样的价值哲学研究迟早会陷入困境,直至从学术舞台上消失。

三、传统的差异与质性统合性:对相关传统的忽视所导致的价值理性规制的缺乏

任何一种学科,任何一个问题,都必定有自己专属的学科背景和独特的学术传统,价值问题当然也不例外。对价值问题研究的学科领域的基本归属不当,通常会造成话语的凌乱和众声喧哗,以致于进入价值哲学领域的学者通常会不明就里地询问:价值在何处?如何恰当地发现和表达某种价值?谁的价值?何种价值?

具备基本学术思想史常识和学术素养的学者都不会否认,所谓价值问题,在原本意义上是人文(精神)科学的主题,它着眼于为存在和生存本身的意义问题等提供一种或有、或无、或可能、或不可能的精当性辩护,为人的精神性追求和理想境界的生成立法。国内的价值哲学研究,从一开始就是在被公认为是一个“问题性事实存在”的“哲学原理”的框架内以“原理式思维”进行的。学者们煞费苦心,力图全面挖掘“中国哲学中的价值”、“西方哲学中的价值”以及“哲学中的价值”。以此为思想资源,学者们苦苦求索、求解、求证所谓“价值的本质”、价值认识与价值真理、价值与社会历史规律、价值评价合理性等问题。不仅如此,学者们还结合百年历史变迁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用不尽成熟的“价值本质”理论,观照“改革开放的价值观”、“市场经济的价值观”、“现代化的价值观”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等。这样一种违背价值学科本性的做法,无法有效地引领我们接近、领略有关“人文的真理”和价值的真谛。

西方学术界很长一个历史时期内,是在一种“价值伦理归化”的意义上展开价值之思的。面对“社会的被过度价值化、非价值化、超价值化”现实,学者们以人文知识分子的敏锐觉识,提出了“经验主义路向”、“先验主义路向”、“心灵主义路向”以及“语言分析路向”等多维度、多样化的学理性辨析思路。而且,这种研究充分考虑到了哲学的语言学转向、实践哲学转向以及伴随着这种转向所产生的最新成果的背景。西方学者对于价值的探究,一直是在严格遵循人文规范的历史传统的基础上进行的,即使是学术个性特异如叔本华、尼采等,甚至许多极端的后现代性学者,都不会擅自背离各自的人文学术传统。正是这种对传统的尊重,我们才能在西方人文思想的百花园里,欣赏到一个个精神气质各异、学术创见各有千秋的人文思想大家,从中领略和领悟他们有关人文价值之思的精妙与精当之处。

我们且看一下尼采有关“价值”的深刻洞见:“某种东西如何会从它的对立中产生?例如,真理从错误中产生?或者,求真理的意志从求欺骗的意志中产生?或者,无私的行为是怎样产生的?……具有最高价值的那些事务必定具有一个不同的、自己的本源――从这个永久的诱惑性的欺骗人的渺小的世界中,从幻觉和欲望的这种混乱中,它们是不可推导出来的!倒不如说,在存在的怀抱中、在永恒的东西中、在隐蔽的上帝中、在‘自在之物’中――它们的根基必定在这里,而绝不会在别的地方!――这种判断方式构成了可以把一切时代的形而上学者辨认出来的那种典型的偏见;这种价值评价的方式在它的一切逻辑程序的背景上;从它的这个‘信仰’出发,它致力于它的‘知识’,致力于某种东西,此东西最终庄严地被命名为‘真理’。形而上学者的基本的信仰是对价值的对立的信仰。’”12

文化甚而文明的“价值化”是一种难以阻挡的历史趋势。在思想史、观念史以及文化史的意义上,我们必须致力于寻找价值问题言说的中国思想逻辑,以及价值理论中国化的表达和呈现方式。我们必须以深度“介入”的方式,让世界历史的演进受到中国式价值的影响,让人类文明的进程有中国式价值元素的智慧显现。价值问题从陌生到熟悉,在中国社会经历了一个时间并不算太短的过程。由于缺少一个必要的价值化的社会历史背景和场景,中国学者对于一个在经验层面看似非常熟悉,但在学理层面却非常陌生的“价值”,曾经花费了很多的心思和心力去努力辨认、费劲品评,给出了许多说法,却终究并没有弄清楚价值问题的实质之所在。

面σ桓黾壑祷的、正在走向、走进价值化的社会,中国的价值哲学研究,应该开始思考和关注复杂的中国社会的现实,和使得这种现实成为如此这般的背后的理论逻辑,并按照中国学者自己的智慧,对这种理论逻辑的正当性本身提出自己的解释,形成自己对于特定现实问题的“价值语言模式”。当下,价值在中国社会已经是“全现实化了”,中国社会正在或者已经变成“价值化的社会”――“社会的全价值化”或者“社会的真价值化”。在全球化实践的历史场景下,社会改革开放30多年,市场经济体制20多年,在当代中国社会,价值已经具体得不能再具体、经验的不能再经验、日常化得不能再日常化了。借用尼采之“人性的,太人性的”表达式,在价值问题上,我们是否也可以用“价值的,太价值的”来指涉当代中国社会的现实呢?经济生活领域财富的创造与公平分配是价值,政治生活领域中的民主与制度正义、民生与福利保障是价值,教育卫生是价值,社会与人的发展本身是价值,社会精神生活的价值信仰逻辑以及民族优良的心灵秩序之历史性生成,等等。价值正在成为中国人的生存与生活方式本身。对于中国的学者来说,面对社会价值如此这般而非那般的特定、特殊式呈现和存在方式,我们似乎不需要再费尽心思去苦苦琢磨究竟什么是价值?什么是人的价值?以及什么是社会核心价值?价值观的分化现实所导致的现实社会中的价值类型,已经非常之多样,现实社会中各种价值形态的发育已经非常之充分,有些类型――譬如社会经济(功利)价值等的发育,已经接近完善。当一个“价值的纯粹化的现实”不断地向中国社会敞开的时候,当原本不纯粹的现实因了价值的介入而变得更加真实而纯粹的时候,当一个中国历史以及中国民众未曾深刻接触和体验的价值化现实变成一种触手可及的经验化实在的时候,中国学者真的需要用心去思考所谓价值的究竟、以及我们谈论和言说价值的方式了。

四、话语方式的革命:价值之思问题上思想史(观念史)方法的引入

以“当下”中国之复杂、深刻的现实观照之,关于价值的哲学研究,其实并没有真正构成一代中国学人的日常意识和社会的精神文化心理。有学者对“当下”做了如此解释:从时间概念上讲,“当下”就是一个抽象界定,将“当下”转化为历史性的表述,便是市场经济秩序的确立与展开、改革开放既定经验的持存、现代社会范式的期许与践诺13。在中国历史上,这样一场变革是从来没有经历过的。这是一个以自己的方式变革着旧的价值话语,同时也按照新的实践和生存逻辑呼唤新的主题性价值话语,并有可能产生全新的价值经验的社会、思想运动。

对于业已和正在经历复杂的长时段的历史文化变迁的一代中国学人来讲,我们究竟应该在何种语境下谈论有关价值的问题?我们称之为“价值”的或者进入中国学者视野中的价值问题的真意究竟是什么?我们应该以何种恰当的方式将这一时代的“价值问题”呈现出来?一代中国学者正在谈论着的“价值话语”与西方学者的理解究竟有何实质性差异?这种差异就有关价值论的话语来讲,是否存在根本意义上的高下、优劣之分?在对待价值之原体(母体)――人性的深度和高度方面,在以价值的方式改变人的生存与生活方式、提升人的精神追求以及人格境界等方面,我们究竟具有多少优越性和卓越性特质?

近现代中国社会发展史上,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负面的教训深刻地启示我们:作为共同体之理想的目标依托的“价值化总体”或者总体性价值依然离我们很遥远。我们的发展在一步步远离价值的真理,我们迷惑在各种虚假的价值幻象的世界里,我们以为自己在追求、创造、实现着各种价值,却根本没有意识到:真正的价值正渐行渐远,我们在追求价值中却失去了价值。正像真善美不唯是哲学的主题和话题,其他人文学科同样可以将研究的触角伸展进来一样,价值问题一开始就是各门人文社会科学所共同关注的问题。当价值哲学关起门来制造“价值本质”和“价值观模型”,且学者们为之争论得面红耳赤的时候,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生态学等各领域早已自主地开辟了有各自学科特色的价值研究,如福利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幸福经济学提出的主张,心理学中几近成熟的“价值澄明方法”的发现和创造性运用以及所获得的巨大成果,社会工程学领域运用得愈来愈广泛的“价值转化工程”方法,及其在推进社会财富创造、管理理念的变革和社会进步的作用,这些都在获得人们的一致肯定。

在思想史、观念史的意义上,在话语逻辑变革的意义上,我们的研究成果又能给这些学科贡献多少有指导价值的东西?每一个时代都有其有关价值之思的话语生产与话语选择逻辑,而且这种逻辑一旦得以确定,通常都不是太容易被改变的。这种现象通常称为话语使用的“路径依赖”。各个学科的学者们,无不深谙此种现象之于学者和学术研究的玄奥所在。因为人的天性所驱使和诱致的结果,多数学者都乐于使用这种现成的、省时而不费力的理论作业方式。当然,事情的另一面,就是助长了学术界的庸懒之风盛行。价值哲学问题研究中话语的守成,一方面似乎有利于学术的稳步推进,但另一方面,却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阻碍真正的学术创新的羁绊。中国学术界每年都出版成百篇(部)所谓价值哲学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其目的当然是旨在推进学术话语的成熟和体系建构,但以话语的逻辑准则衡断,其中的差距何在,一清二楚了。

在思想史、观念史的意义上,价值思维及其所形成的范式,本来就是一个“历史时代性”、“民族生活性”、“精神自明性”、“心灵成长性”现象。任何一个民族、任何一个生存与生活共同体都有其特定的价值话语的生产方式。它们藉此在共同体内部以及与其他共同体之间展开着“意义”的传达与交流,以此丰富其价值话语的蕴涵,拓展其适用性边界,赋予其活力。话语可以理解为一个民族表达的说话方式。在知识形态建制论的意义上,话语必定是以学科为母体的,离开学科无有所谓话语。为了建立民族现代话语方式,除传统已有的以外,自近代以来,我们还从西方引进了非常系统的学科。其目的非常清楚,我们欲以中华民族自己的方式,求得我们对于新世界的自主的解释权,并以此重塑中华民族的文化身份。

有关价值的话语是人类文化借以传播的中介和得以留存的化石。令人类智识感兴趣的是,世界各民族各时代处于主导地位的主流价值话语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各种价值话语又是以何种方式影响一个时代的制度安排、行为方式、思想观念和心态的?价值话语的生产有其内在的逻辑和规律吗?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先贤不无痛苦地发现,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已经陷入了西方价值话语的强势控制之中。何以至此?其理由在于,近世以来,不仅解释世界和人生的智识、理论、思想不是我们的,而且这种知识理论还按照其自己的方式和逻辑,在一点一滴之中,在潜移默化之中,改变着我们民族的话语方式,一种新的价值话语主体应运而生。一代人曾经为这种现象的出现欣喜,以为我们从此永远告别了传统,获得了话语新生。实际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我们真的从此获得了价值话语的自了吗?我们真的能够自如地运用本与我们相外在、甚至有明显异己成分的价值话语了吗?我百多年来对这种价值话语运用的结果,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切中了中国社会的诸多沉疴和积弊了呢?

自有人类以来,每一时代、每一国度都在自觉不自觉的意义上使用和丰富着某种价值话语。与知识、理论思想等相比,价值话语从形式上看似乎只是某种语言或语言的某种方式的运用。其实不然。一种语言的运用一旦成为了一种价值性话语,并获得大多数人的运用,这种话语自我确立的过程本身就接近社会历史的真理。作为理论的内核,价值话语甚至会以自己的方式在某种意义上澄明着人类生存、生活的真理。我们的确不缺少话语,科学的、政治的、日常生活的。我们有时候常常被话语所累,以至于遗忘了话语生活的价值真理。生存的异化并非结果,价值话语的违背本性的使用才是直接根源。如此,我们缺少的是对一种价值真理性话语的有效而合理的创制。

那么,在价值话语重建的危机时代学者何为?我们应该以价值之思所必须的恰当的方式进行集体性的检讨,检讨我们的不作为或者作为不到位。特定时代的价值话语,关涉着民族伦理生活的品质和道德觉悟的水平,在文化总体性意义上实践地印证着思想的深度,划定着思想的边界,运筹着思想的高远目标。我们没有以这个历史时代应有的高度和智慧,创造出真正属于、合乎于并对该时代具有引领、启示作用的人文与价值哲学话语。我们只是紧贴这个时代的表皮,在这个时代的实践和做一些要么是浮皮潦草的有关“价值现象”的经验性简单描述,要么是基于功利目的投机取巧的工作。当代英国著名精神分析学者乔治・弗兰克尔所说:“如果说所有的人类文化、社会和文明有一个共同点的话,那就是,它们都是人类心灵的产物。”“虽然社会现实的确决定了我们的行为和思想,但是社会研究者绝不能忘记参与制造社会现实的心理过程。”“文明是由生物物理客体和动力的总和构成的,所有这些客体和动力都是将意义、价值观和规范客观化的媒介。人类个体并非从身体上或生物学上注定成为国王、教皇、将军、科学家、工人、农民、商人、罪犯、英雄、圣人等等。所有这些及其他千万种的‘意义’都是社会―文化强加给生物有机体的,群体与个人不仅作为物质客体和生物有机体存在,同时主要是作为有思想的人类个体、符号意义和价值的代表、创造者和中介而存在的。”14特定历史时代的价值语境、思维、精神逻辑有其内在的统一性和自主性。人类的精神生活必须有一个适度的张力空间,此乃价值意识产生的前提性条件。价值产生异化的常见情形是,当人们的精神空间只被一种语体、言语、语境覆盖和占有时,人的许多卑劣的欲望与行径就会假这种语体作为言语来释放、行进,其结果则客观上自然地强化了这种“价值语境”。不仅如此,这种价值语境还会以其自设的自以为是的方式不断地强制性地渗透于社会、渗透于人的心灵。此种情况下,个体出于淳朴的自我保全之考虑,只能无奈、违心地被动顺从和就范。

尽管从全球社会着眼,在存在势位上,我们民族价值精神之落差显而易见。但是没有人否认,多元化、多极化或多样化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价值思维和价值精神现实。我们曾经生活在一个话语民主极为稀缺且封闭的狭隘的价值言语世界中,其所形成的大一统的价值语境、价值思维和精神逻辑(一种表面上看似能自己证明自己、自圆其说,到头来只能形成价值言语的狂轰滥炸,对于铸造优良的心灵与心性秩序没有起到应有作用的价值体系)正在成为历史陈迹。虽然我们这个历经沧桑、饱受苦难的民族过去时代所遭受的精神创伤并不会因那个时代的消失而消弥,但是面向一个成长中的、发展着的新质的中国社会,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我们必将会创制一种新的价值思维逻辑、新的价值语境,来理智、从容地应对日益复杂化的价值现实。

注释:

①“价值的现象学”被规定为从广义上说是对价值借以在经验中出现的方式所作的一种叙述。以舍勒所创建的价值情感现象学理论为例,其反思并敏锐地觉察到了近代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的困境,提出了关注人的整全性人格的生存论人学路径。舍勒认为,怨恨是现代伦理与道德基本价值的根源。作为现代社会的心理文化根基,哲学应从“自我劳动和盈利的价值”、“价值的主体化”、“有用价值凌驾于生命价值”三个维度对道德做出合理性阐释。舍勒的分析旨在表明,由怨恨所支配的现代世界观念颠倒了事物的正常秩序,从而导致经济政治领域“无限制的生产欲和工业主义”的泛滥,文化价值观领域突出的“商人的气质p禀赋所代表的价值”。此种情景的出现,古代社会所推崇的丰盈的生命本身的敞开和精神自身的自我提升等,被归结为一件事情――“适应关注的训练”,目的价值让位于单面的工具价值。

②③⑥⑦ 参见冯平主编:《现代西方价值哲学经典――先验主义路向》下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03、403―404、540、543―544页。

④⑤[奥]路德维希・冯・贝塔朗菲、[美]A・拉威奥莱特:《人的系统观》,张志伟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15、20页。

⑧⑨[美]托马斯・内格尔:《人的问题》,万以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0年版,第139―140、141页。

⑩12 参见冯平主编:《现代西方价值哲学经典――先验主义路向》上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653、197―198页。

11 李西建等:《消费时代的价值期待――从《娱乐至死》看媒介生态学的人文理论面向及其未来》,《江西社会科学》2012年第6期。

13 参见李胜清:《个体主义的伦理话语》,《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7期。

第5篇:儒家思想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通过分析明式家具的形制风格与中国古代儒家思想、道家思想之间的关系,旨在由表及里地掌握明式家具哲学思想内涵的精髓,为现代中国家具设计和发展提供参考。

明式家具的形制及结构深受中国古代儒家思想、道家思想、东林学派思想的影响和熏陶,无论是在审美观念还是在表现手法上都体现着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这种精神表现出来的简朴、空灵、内敛、优雅也深深地影响着当今的设计理念。

一、儒家思想中“中庸”、“礼”的体现

博广的儒家思想的审美情趣和思想内涵在明式家具中得到充分体现。中庸之道在形式上重视“中正”、“中行”,在内涵上主张凡事都不要过度,要含蓄,以免适得其反。孔子说:“兴于诗,立与礼,成于乐”,“礼”主张社会上的人要区分名分,如君和臣、父和子、夫和妇等,然后又指出了各种身份之间应该遵循的礼仪、处事规范等。

明式家具的设计中处处体现着这种内敛、中庸、礼法有度的观念。如明式圈椅对称式的整体构架、外扩内敛式的椅圈及扶手、鼓腿彭牙式及内翻马蹄式的腿足等等不仅传达出中庸、含蓄的思想内涵,也体现出儒家思想中的“礼有法度”对人性的束缚。

礼法中讲究礼貌的坐姿,要保持上身挺直、双脚放在椅子的前面或放在脚凳上,或盘足而坐。在明式家具许多椅子的设计中,靠背与坐面垂直或接近90。有些椅子的坐面和扶手都比较高宽,尤其是主要陈列在厅堂的椅子的造型浑厚冼练,稳重大方,端庄中正。体现了儒家思想中的“礼”制,除了满足“坐”的基本功能,更作为一种礼教尺度,规范人们“行得稳,坐得正”显示了封建社会的理性伦常和家长气度。

二、“有用之学”东林学派思想的体现

明中期以后东林学派在思想文化领域倡导“有用之学”饷实学,提倡改革,鼓励创新。文人的参与为家具赋予了更多的文化内涵和审美情趣,他们刻意追求的是“高逸”、“雅致”的生活意境,要求制作工艺要一丝不苟,装饰要简洁脱俗。明式家具中大量采用带有吉祥寓意的纹样,如缠枝纹寓意吉祥幸福、忍冬纹寓意延年益寿、莲花纹寓意圣洁等等,题材寓意大多比较雅逸,颇有”明月清泉”、”阳春白雪”之类的文儒高士之意趣。“有用之学”的思想变迁也促进了科学的发展,造就了明式家具经久耐用的榫卯结构及重俭轻繁的艺术特征。榫卯结构不用钉和胶,充分利用材料本身的特性,结构牢固,百年不松动;同时便于拆卸和组装,利于修复时更换部件而不伤整体,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和顽强的生命力,是审美功能和使用功能完美结合。

三、“天人合一”、“普遍和谐”的道学思想体现

道家思想是中国最为重要也是最有影响力的哲学思想之一,明式家具的形制和艺术特征同时也受到道家思想的影响。道家尚“无为”,重“天然”,追求“天人合一”和“普遍和谐”的宇宙观,从明式家具的一些设计上也反映了这种朴素的哲学思想。

1.追求天然材质“反璞归真”

老子说:“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认为美在本真。选择使用天然材质,追求天然材质本身的美感,强调与大自然的和谐共处,体现了老子“天人合一”的思想。明式家具的用材大都是木质坚硬致密,色泽沉穆幽雅,纹理优美生动的珍贵木材。如黄花梨木性适中,便于雕刻不易变形是制作硬木家具的首选材料且材质温润如玉,受到文人雅士青睐;紫檀木质地坚硬细腻,适于精雕细刻,多得达官贵人喜爱。不同材质的运用体现出不同文化内涵,这也是明式家具的特殊文化现象。在加工工艺上,大多采用通体光洁处理,突出木材纹理的自然美。在许多传世的明式家具上,都把纹理最美的木材用在显眼部位。此外,也有利用不同木材的质地和色泽拼合搭配,达到一定的装饰效果。更最重要的是在制作时多打蜡少髹漆,从而充分展示了木材木身的质感和纹理,这也正是道家”返璞归真”思想的完美体现。

2.崇尚阴柔之美的线型

《老子·七十六章》中写道:“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道家崇尚阴柔之美,认为“柔”是生命之初的外象,富有无限的潜力。这种柔美的哲学在明式家具上也得到了体现,明式家具的许多构件,本身就是线条,这些线型与家具一脉贯通,自然流畅,协调统一,优美动人。在扶手椅、圈椅、桌、案、几等家具造型中,有不少使用圆材,使其弯转有度,精巧流畅,以表现曲线美。如明椅靠背最上的横木——搭脑,其线形的起伏变化丰富,或翘或垂,或仰或倾,或出或收,或曲或直,或刚或柔,都各具神韵。通过各种直、曲线的不同组合,线与面交接所产生的凹凸效果,体现了以柔克刚、予动于静的哲学要义,极具回转灵动的生命气韵。

总之,明式家具的设计理念是一种中国传统的哲学文化,家具风格独特之处实际上也表现了社会、文化及人的心理和行为的认知。而从意识形态方面的因素加以分析探讨家具风格的成因,可以找寻出明式家具形式之外的精神思想,从而掌握其设计思想的精髓,希望这能给中国现代家具的创新设计提供一些思路和方法。

参考文献

[1]李小汾.明代文人与明式家具.观察与思考,2003.4

[2]龚云云.明式家具中的“礼”.科教文汇,2008.2

第6篇:儒家思想论文范文

关键词 先秦 儒家 游戏

游戏与每个人的生活都有着密切的联系,是人们生活所不能或缺的部分,在整个社会的文化生活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教育领域、教育家的眼中,游戏对于人的发展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游戏的娱乐性、竞争性、刺激性、知识性能使受教育者的身心两方面都得到发展。但对于游戏的产生及认识并不是到近现代才开始,早在代表中国文化先驱的先秦时期就已经存在,甚至还形成了一定的特点。

一、先秦时期儒家已产生诸多游戏活动

先秦是指秦朝建立之前的历史时代 ,经历了夏、商、西周、以及春秋战国等历史阶段。儒家为中国古代很有影响力的学派,儒家学说又称儒学,其学派崇尚“礼乐”和“仁义”,提倡 “中庸”之道,主张“德治”、“仁政”、重视伦理关系。

(一)从史料记载和文物出土分析。

中国游戏的种类繁多,且历史源远流长,先秦时期的史书中便有相关记载。《论语》中:“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不有博弈者乎?为之,犹贤乎已!”很明显的表达了孔子认为下棋的益处,以及认识到了游戏的作用并证明棋类游戏已经存在的事实。《孟子·告子》中:“今夫弈之为数,小数也”也证明了先秦时期人们是很注重围棋的功用。《史记·孔子世家》中:“孔子为儿嬉戏,常陈姐豆,设礼容”记录了当时的儿童角色扮演游戏。《左传·昭公十二年》中:“晋侯以齐侯宴,中行穆子相,投壶”记录了诸侯们所进行的投壶游戏。《战国策·齐策》中:“临淄之中七万户,其民无不吹竿、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六博、踏鞠者”。这里所提到的“斗鸡”、“走狗”、“六博”、“踏鞠”,都为战国时期民间流行的游戏活动。如此详细的记载都说明了先秦时期游戏的存在。

游戏活动的存在不仅能从史书中找到证据,文物的出土亦是更有利的证据。1975年山东营南大店春秋时期营国殉人墓曾出土过一只陶壶,残高26厘米,腹径19.8厘米,底径17厘米。口沿残缺,长颈,鼓腹,平底,颈肩部四道凸弦纹,朱绘雷纹,腹部朱绘三角雷纹。考古学家后已证实这是较早的投壶实物资料。

(二)从游戏的起源分析。

追溯游戏的起源,诸多的学者都已做过颇多的研究,概括起来为以下几点,生产劳动、经济状况、军事战争、社会风俗等。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劳动是人类最基本的社会实践活动,也是人类生存的唯一来源,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生产劳动。如射箭游戏就是由最开始的狩猎演变而成的。春秋战国时期,是个狼烟四起,兵荒马乱的天下大乱时期,很多当时演练的项目最后也都演变成了民间游戏。《左传》及《战国策》中就有很多有关战争最后演变成民间游戏的记载。其实在经济有了一定发展的背景下,人们也要求有一定的娱乐形式来丰富生活,经过了夏商周等时期,经济状况已有所发展也成为了游戏活动产生的前提条件。

从以上两个角度分析,毫无疑问、先秦时期已经产生了游戏活动。

二、重智能游戏而轻体能游戏

如果根据钟敬文先生对游戏的三种分类法把游戏分为:智能游戏、体能游戏、智能与体能结合的游戏,那儒家则重智能游戏而轻体能游戏,儒家“君子勤礼,小人尽力”的观点就表达了剧烈运动的游戏是不合温文尔雅的君子要求的,故批评乃至抵制这类游戏。他们主张用“合于礼仪”的“雅戏”如棋类、射箭、投壶等来代替体能游戏。如孔子的教育文献中都较少见到关于体育游戏的论述,除了“歌诗、习礼、读书”等“积极”的游戏外,对其他游戏基本不持肯定态度。

三、 游戏的礼节性、道德性

重礼的思想影响了儒家各个领域的活动,包括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当然也包括游戏娱乐活动,儒家的游戏必定是一种礼节性很强的游戏。《礼记》中关于投壶游戏有着详细的记载,记录了春秋战国时期的投壶非常注重礼节,有专门用具、程序与步骤。

除了“礼”,“仁”也是儒家思想的又一重点。以仁为人、以德为政都是儒家所宣扬的观点。毋庸置疑,儒家游戏在“仁”思想的影响下更注重道德性。西周时期对于“射”就提出了“德”和“体”两方而的要求,即以射观德,以射强体。

儒家的“中庸”思想也存在于他们的游戏观上,“乐而不,哀而不伤”的描写就是最好的证明。“中庸”思想要求人每时每刻都保持理性,不偏不倚,游戏活动时也一样。只是这种思想某种程度上会导致游戏的功利性而损失其本身的娱乐性。甚至从某个角度可能阻碍个人身心的自由发展,而导向一定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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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揣静.中国古壶游戏研究[J].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2010.

第7篇:儒家思想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以儒家思想为内核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并非与现代化必然背道而驰。儒家思想在经过清理、改造、转化之后是能够与西方市民法文化结合的。中国法律文化现代化应走中西文化结合之路,实现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性转换,为法治模式的形成培育出适合它成长的文化土壤。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一系列法律法规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出台,立法以相当快的速度覆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但遗憾的是,人们发现对社会关系行使基本职能的仍然是一些传统的机制,构建起来的法律体系没有完全融人我们的现实。事实上,早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曾任民国政府司法顾问的美国法学家庞德就曾告诫中国法律专家不要无限度追求立法层次上的西化,西方法制是有一套功能要件与之配合的。梁治平先生也说道:“因了观念的不同,一种技术既可能‘物尽其用’,也可能‘形同虚设’。所以历史上凡割裂两者,只要技术,全不顾观念者,没有不失败的。”所谓的法律现代化,并不仅仅是法律制度的转型或法律操作技术的进步,也并非是简单地向西方国家法律制度认同的过程,在它其间必然蕴含着每个国家在各自的历史文化视野中的不同价值趋向和模式选择,也可以说是一个民族在其历史变迁过程中文明结构的重新塑造川。仅有制度的引进和移植,而缺乏与之相适应的内在条件、社会背景和文化土壤,被引进和移植的制度是很难“存活”的。法律的接受须与中国的内在文化相契合,为此必须对传统法文化予以准确的定位,处理好本土文化与外来法律资源之间的关系,完成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换。

一、传统法律文化的定位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以儒家伦理为内核,产生并服务于自然经济和宗法社会。儒家以“礼”作为基本的社会行为规范,礼的主要功能在于“别贵贱、序尊卑”,汉朝确立儒家的独尊地位,礼融进了诸子学说中的可取成分,成为“礼教”,并进而成为封建社会统治阶级推导立法、司法的原则和理论依据,其要旨即是“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以及由此衍生的“亲亲”、“尊尊”的政治伦理原理。

“亲亲”、“尊尊”确立了“尊卑有序、贵贱有别”的宗法等级秩序,使古代法成为等级的、身份的法。“天人合一”的和合伦理,道德教化所产生的“礼让”则产生厌讼、无讼的传统。儒家思想为历代封建统治者发挥至极致,被所利用,形成所谓的政治文化,成为专制政治的附属品,丧失了评判、矫正政治现实的功能。有学者由此得出结论,认为“儒家伦理与法治精神格格不人,严重阻滞着法治所追求的公平、正义、自由、权利的实现”,甚至认为当前所出现的“道德滑坡、法律松驰、司法腐败是传统文化对市场经济的不适应症状”。将当前所出现的社会问题完全归咎于儒家伦理。恐怕儒家文化背负不了如此之大的罪名。所出现的种种社会问题,诚如先生所说,旧的制约机制—礼治秩序被打破,新的制约机制未建立。大量权力行使处于真空状态,法律至上原则落空。这种对儒家文化予以彻底否定的观点与德国法律社会学家韦伯的理论不谋而合。韦伯认为儒家思想缺乏基督新教的伦理精神,因而不能导致资本主义的发展,而使西方逐步通向现代化道路的“工具理性”则是中国没有的,这种将儒学与现代化、法治对立起来的观点从理论上、事实上都是站不住脚的。

从理论上说,即使儒家思想不能孕育出资本主义的大树,并不能说明它必然与现代化社会绝缘(现代化并不等于西化或资本主义),也不能说明它必然与现代法治精神背道而驰。有事实为证,亚洲四小龙和日本经济的腾飞就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说明儒家思想与现代化、法治并非水火不容。以新加坡为例,新加坡政府高效廉洁,社会秩序稳定、社会成员文明礼貌。“新加坡在接受西方文明的同时,扬弃了西方文明中可能导致混乱、破坏和谐的一面,转而从东方文明尤其是儒家思想中发掘出可利用的资源,在西方的科学理性精神中注人了东方的伦理精神和人文内涵。”由此可见,儒家思想并非与现代化必然背道而驰。相反,儒家思想有其积极、合理的因素,儒家思想在经过清理、改造后,能够转化为有利的时代精神,达到使传统与现代,东方文明与西方文明的互动互补。

所谓使儒家文化做创造性的转化,实际上就是通过对儒学的现代诊释,发掘、弘扬与现代化相协调的思想,批评、避免与现代化相矛盾的思想。

二、儒家文化的现代性意义

在谈到传统儒家文化的现代性意义时,我们先对中西方法文化进行简单的比较。

西方法文化可以说是一种市民法文化,它把一切人际关系统统视为市民关系,视为契约的产物,这种冷冰冰的契约在带来平等、权利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西方社会人际关系的冷漠、亲情的淡漠。追求自由、个性张扬的个人主义在促进社会进步、个人潜质的发挥同时,也带来贫富悬殊,对环境的破坏和向外扩张的侵略意识,对人权的过分保护,则导致对犯罪的控制力度减弱,司法效率有限甚至低下,犯罪猖撅。

再来看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如上文所说,传统法文化是礼治文化,伦理文化,将一切人际关系视为家人,亲属之间的关系。家国一体,天理、国法、人情三者相通。“亲亲尊尊”是其核心原则。“亲亲”要求在家族范围内,人人皆要亲其亲,长其长,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妇听,“亲亲父为首”全体家庭成员以父家长为中心。“尊尊”即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尊敬一切应该尊敬的人,君臣、上下、贵贱应倍守名分,一切臣民应以君主为中心,即所谓“尊尊君为首”。

“亲亲尊尊”的确是对等级秩序的维护,但它也有重视亲情、重视家庭的一面,只要将它限制在合理的限度内,不把它发展为“亲亲得相首匿”、“以亲害疏”,“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它是积极的。“亲亲尊尊”强调亲属之爱的崇高性、正当性,反对以物欲害亲情,主张国家政治应像家庭生活一样有人情味,主张给人们更多的保护亲属的权利,主张责成人们以更多的敬爱亲属的义务,这种思想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是有其积极意义的。

再来看儒家思想中的“天人合一”观。“天人合一”讲究“和为贵”,不尚争斗,强调整体的和谐甚于一切,法律的尊严服务于“天人合一”的整体利益,认为为自己或他人的公正而斗争是直接与一种自然的、道德的人生态度相对立。因为这一行为破坏了关于自然和谐的假设,仁慈和谦恭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合宜手段,造成了无诉的价值取向和忍让、屈从、不尚争斗的民族性,但是同样的只要不将“天人合一”夸大至极端,而只取其合理的一面或赋予其新的含义,是可取的。“天人合一”将人、自然、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保持人与社会、自然的和谐,这对维护社会的统一与稳定,具有不可忽视的内在价值。只要不把“天人合一”解释为为了和谐而无限度牺牲个人正当权益,不把“仁慈、谦恭”变为无条件的忍让、曲从,而把它控制在一定的度内,它是合理的,自由是法的目标,和谐、秩序也是法的基木价值。

儒家思想也注重修身养性、道德教化,其目的在于塑造圣人般的理想人格,由“内圣而开外王”,如孟子所言“穷则独善其身,达者兼济天下”,但对内在道德过分偏重则走向了泛道德主义的极端。传统文化中对于人的内在德性的要求是应予积极肯定的,但要防止将道德的作用无限扩大,避免使法律和道德的关系错位,只要将道德的作用限制在合理的限度内,对德性的要求不是寄望于成圣成贤,而是做一个诚信的人,有独立品格的人,具备仁义、智慧等良好品性的人,那么儒家的修身养性在法治社会中是有现实意义的。毕竟“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没有道德力量的支撑,没有自律的充分保障,法律会成为单纯的规范形式而失去生根的基础。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意志薄弱者难免利令智昏,注重理想人格塑造的儒学可以作为人们的清醒剂,在一定程度上以独特的方式对人们行为予以引导、制约,弥补法律调整的不足,实现社会控制手段的互补。

通过对中西法文化的比较,我们可以发现西方市民法文化与中国伦理法文化是各有优缺的。儒家伦理在经过改造、转化之后,在不牺牲法治的根本价值前提之下,可以矫西方文化之偏,建成“温馨而理性的法治模式”。中西法文化的结合,应当是中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之路。

三、出路

在对待法律文化的态度上,有学者指出“建设法治国家的当务之急是文化改良,回归‘五四’,完成‘五四’未竟之业’。诚然,有其历史意义,但五四时期的知识分子将民族屈辱和国家的落后归罪于儒家思想,提出“打倒孔家店”,主张全盘西化,但并不如五四先哲预期那样,全盘西化之路实际上是一条畸型之路,我们摒弃了本身优良的一面,但却不自觉地保留了坏的一面,我们吸收了西方最表面、最肤浅及最劣质的一面,却没有摄收最深层和最优秀的一面,如仿效西方民主选举形式,却没有法治的基础及其它机制去约束操纵选举行为。

正如前文所述,西方文化并非十全十美,西方社会如今也面临着严重的社会问题:如枪支泛滥、人格分裂,暴力犯罪、吸毒等,“西方也没有解决中国问题的‘灵丹妙药’,因为它自己也陷人深刻的思想贫困之中”。西化之路行不通,除了西方文化也存在缺陷之外,还在于“设计得再完美的体制和程序,如没有传统力量的支持,就难以有效运转,甚至难以为继”新法制如没有中国特色,是很难真正在中国有效。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国实现法治的根基,轻视或否定自己文化根基是悲惨的事。

我们不能彻底否定自己的文化根基,但也不能走“中体西用”的老路子。“中体西用”不是以科学、理性和发展为标准去评价和取舍外来文化,而是以自己的传统为参照系,以维护传统为宗旨来对待外来文化,是狭隘的民族优越感滋生出来的盲目排外心态的表现,是自己政治上和经济上脆弱无能的表现。“体用论”最终导致的是中国法文化传统依然故我,新瓶仍然装着陈酒。

第8篇:儒家思想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 敦煌儒家文献以写本为主,不仅有较高的学术和 历史 价值,还具有浓郁的敦煌地域特色。但是,敦煌儒家文献作为一个整体类别一直被学界忽视。为了进行综合研究,首先就要对其进行系统的梳理和分类。敦煌儒家文献可分为经典、历史、蒙训和杂著四大类。 

1900年,在敦煌莫高窟发现了从十六国到北宋时期多达5万件以上的经卷和文书,其形态有卷子、册叶本以及单片纸叶等,多数为手写本,也有极少量雕版印刷品和拓本;其文字多为汉文,亦有古藏文、梵文等文献。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历史、地理、语言、文学、美术、 音乐 、天文、历法、宗教、儒典以及数学、医学等等。敦煌文献的发现,是我国也是世界20世纪最重大的发现之一,引起了世界的震惊。

这部分参照《四库全书》史部的分类法,略作调整、改动,可分为正史类、编年类、谱牒类、地理类、诏令奏议类等五类。 

正史类,包括敦煌遗书中已发现的《史记》、《汉书》、《三国志》、《晋书》等史籍残卷。编年类,敦煌遗书中的编年类史书构成复杂,既有荀悦的《汉纪》、干宝的《晋纪》、孙盛的《晋阳秋》等,还有中晚唐时期在敦煌地区流传的孔衍《春秋后语》、李筌《阃外春秋》等。 

值得注意的是,敦煌遗书中还存在数种不见著录的敦煌地区的编年史,如: 由s. 2506、p. 2810、p. 4073、p. 2830 共同组成的“唐朝年代纪”, s. 5693、p. 3721“瓜沙事迹纪”、s. 2252v“两汉至唐年纪”等,鲜明地体现出了敦煌地区史学著作的编纂特色及地区史学的特点①。以上这两类,从编撰指导思想到选材、谋篇,都是以儒家思想为准绳,以春秋笔法隐恶扬善,维护儒家所提倡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忠孝、节义等伦理纲常,维护封建正统。谱牒类,家谱、族谱是记载家族世系繁衍和本族事迹的 文献 ,是对家族传承 历史 的记载,应该属于历史类。敦煌儒家文献中记录婚宦、世系的家牒,以及记述同一家族不同时代人物传记的家传均属于此类。地理类,敦煌地理文书,是敦煌遗书中珍贵的文献之一。主要有沙州、伊州、西州的地理残志、敦煌地理杂文书、全国性地志、西域行、五台山行记、姓氏地理书。诏令奏议类,诏令居多,以保留下来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权的诏、敕为主。奏议类文献比较少见,附于此类。 

    蒙训类 属少儿启蒙书。这类文献在敦煌遗书中,数量不少,可专立一类。内容与儒家相关,包括儿童识字、日常生活常识、 自然 知识和历史知识、道德礼仪和行为规范等等的启蒙教材以及家书、家训等。《论语》、《孝经》、《毛诗音》、《礼记音》、《尔雅》等文献,虽然在敦煌地区也曾被用作启蒙教材,但从这些文献的内容和性质来看,不仅仅属于蒙书,更属于经书,这里不再重出。 

蒙书的认定与其范围的划分,学术界看法不一,而且有的蒙书与类书纠结难辨,其功用不易区分。近人余嘉锡在《内阁大库本碎金跋》中指出了这一点:“诸家目录接收此书入类书类,盖以其上自乾象、坤仪,下至禽兽、草木、居处、器用,皆分别部居,不相杂厕,颇类书钞、御览之体。然既无所引证,又不尽设词藻,其意在使人即物以辨其言,审音以知其字,有益多识,取便童蒙,盖小学书也。”可见,蒙书本应列为小学之流,从周至隋,主要以提供学童识字用的字书为主;隋唐以后,随着蒙学的 发展 与普及,蒙书的编撰也从单纯的识字 教育 中摆脱出来,发展成为包括识字教育、知识教育与思想教育等内容丰富的较为完善的体系。由于此类文献大多通俗鄙俚,史志多不著录。 

第9篇:儒家思想论文范文

关键词: 孔子教育思想 韩国现当代教育思潮 冲突 统一

一、引言

孔子是儒家学派创始人,也是一名伟大的教育思想家。几千年来,他的教育思想理论不仅在中国一直得到继承与发扬,对世界各地的教育模式改革与教育思想发展也有很深远的借鉴作用。

韩国是一个受儒家影响颇深的国家,不管在教育理论还是课程设计上,都受到了儒家思想很深的影响。现今,韩国正处于一个教育改革期,我们更需要儒家思想中的精髓教育思想给予理论指导。孔子提出的“与时俱进”的教育思想正符合韩国教育模式改革的需求。因此,如何更好地把中国古代的孔子教育思想与当代韩国教育模式改革融合,以孔子教育思想为理论基础,对韩国教育模式进行更科学有效的改革,是一个很值得研究探讨的课题。

二、国内(韩国)研究现状

韩国是一个受儒家影响非常深的国家,儒家的发源地是在中国。在古代时期,韩国和中国关系密切,当时的中国无论在政治、军事、教育等方面都远远强于韩国,韩国一直向中国借鉴各方面先进经验,包括执政理念和教育思想等方面都受到中国影响至深。儒家思想长期以来,在中国得到广泛的继承和发展,随着韩国和中国的密切来往,儒家思想慢慢深入到韩国的各个阶层,特别是对韩国教育起到了根深蒂固的作用,逐渐成了韩国教育的理论基石。这种儒家思想何时开始传入韩国,现在很难有准确的说法。

很多韩国学者认为,卫满朝鲜,汉四郡时代,古代中国的学术思想已经开始悄悄进入了古代韩国,而到了三国时期,儒家思想在古代韩国都已经有了比较大的影响。譬如,高句丽在小林兽王二年时正式建立“太学”,以教授儒教经典的“五经”为主,同时以《周礼》为理论依据,制订各种律令与社会统治体制。

儒家思想在韩国迅速发展时期是在伴随着程、朱性理学传入韩国后开始的,从高丽末期到整个朝鲜朝,韩国国内出现了很多派别各异的儒学大师,他们有着独特的理论观点,对儒学有不同的见解,不仅仅是一味继承前人的儒家思想,还有一些自己的独创心得,一些创新的理论,儒家思想在国内百花争放,发展尤其迅速,这个时期的发展,巩固了儒家传统思想在韩国的坚实地位。

现如今的韩国,儒家思想在我们生活中、学习教育、工作中如影随形。在生活中,家庭长幼尊卑,男尊女卑和朋友之间的关系,无不一夹带很浓的儒家思想。在韩国社会阶级关系中,对长辈的尊敬,对国家、家庭、对公司的忠诚,都在无时无刻地受到儒家“忠孝”思想的影响。

在教育方面,儒家思想同样深入到韩国的整个教育体系中。尤为明显的是,韩国至今还保留着一所以“儒家教育”为办学理念的学府,这个学府就是“成均馆大学”。这是一所明确提出是以“儒家思想”作为办学理念,以儒家精神作为学校发展宗旨,爱本学校的深奥理论和具体教学实践中,必须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结合民主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学方法,从而达到培养国家栋梁的教育方针。“儒学”被作为成均馆大学里必修的一门学科。儒学之所以在该大学的教育过程中这么重要,是因为通过儒学教育不仅可以让学生了解东方人的人生观及思维结构,而且可以让他们领会到中国古代圣贤的生活态度,学习到先进的教育思想理念,能够在学习过程不断寻找本国民族主体发展及教育改革的契机。成均馆大学的儒学教育仅仅是韩国最明显的儒学教育,在整个韩国教育体系中,无不夹带儒家思想的影响,如一些地方乡校,承担部分中小学学生中的“儒学教育”。此外,一些民间组织,如“儒道会”等组织定期举办一些活动或培训课以宣传儒教思想。

现代韩国的儒学研究者追求的仅仅是想通过儒学教育,达到代表大韩民族传统文化的儒教复兴,却从未在思想上真正理解儒学教育对韩国现代教育体系的价值和意义,如韩国学者梁承武所提出的现代儒学的发展方向:一是儒家的体系化;二是寻求方法论上的现代化;三是儒家的大众化;四是儒家的组织化。这些理论上只是强调片面研究儒家思想,仅仅是想通过寻求现代化宣传方式,使得儒家思想在韩国社会大众化、普遍化,通过重新组织的方式,让儒学重新成为现代韩国社会的儒教,仅仅让儒家思想学派成为韩国复古的儒教而已。正因为大家如此片面地理解,使得儒家思想在韩国教育中变得过于枯燥,太过形式,没有内容精髓,使得在韩国主要大学中,儒学由于其枯燥的内容、单一形式而变成一个冷门的学科,逐渐成为一种历史的象征,在现代商业化社会里艰难挣扎着。即使有一部分韩国学者为了儒家思想能在韩国复兴,呼吁寻求新的现代化宣传方式,然而这种单一的换汤不换药的模式在大众中很难起到任何效果,这些现象已经开始引起了不少儒学研究者的注意与反思。

笔者认为只有真正实现韩国儒学现代化才能真正适应现代化的需求,才能够引起韩国社会整体的共鸣,才能使得儒家在韩国蓬勃发展。所谓的韩国儒学现代化是指利用曾经代表大韩民族精神的儒学的精髓能够为今天的大韩民族重新塑造新的代表现代化的大韩民族精神,并以之为精神支柱和价值观解决现代韩国社会所面临的一系列重大教育改革、政治、社会问题。无论社会如何变化,儒家极力提倡的“为国尽忠,为亲尽孝”的忠孝思想,对当代韩国青年的爱国主义的精神价值的培养都具有重要的教育作用。更重要的是,儒家的教育理念对现今韩国教育模式改革具有深远的指导作用,如何利用儒家的教育精髓为指导基础,实现韩国教育模式改革,反之使得该教育模式不仅变成更符合儒学教育发展的模式,更符合和现代国际化发展需求,这将是很值得研究探讨的课题。

三、冲突

1.孔子与现代韩国在教育目的上存在一定冲突。

孔子认为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上层社会精英、管理者,以后的任务是治理国家、管理国家事务的人才,教育的目的归根结底就是培养政府官员;韩国当代社会,从政只不过是多种行业中的一种选择而已,相对于孔子提出的“学而优则仕”的教育目的,韩国教育的目的更多的是为社会培养各种专业人才,各种技术类、管理类人才,适应高速发展的现代化经济社会的需求。

2.孔子与现代韩国在教育内容的部分环节存在分歧。

孔子认为作为一名学生,首要任务是遵守和做好传统的道德原则,课余时间若是还有时间和精力,再学习文化课程。孔子重视德育的教育思想是值得肯定的,但在那个时代,他提出的教学内容主要是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把教学重点放在社会管理事务上,相反的,却不重视对基层劳动,如何提高生产速度,如何改变生产工具,增加农作物产量等农学科目的教育课程。与之不同的是,当今的韩国教育不仅要抓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而且要将涉及生产技术,生产活动的农学、工学课程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另外,现代韩国教育更加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不仅在教学内容中积极引入与生产生活相关的技术学科门类,更注意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育体综合素质的发展。这些都反映出现韩国教育在教育内容上,与孔子时期的教育内容存在较大分歧。

3.孔子与现代韩国在教育方法的部分环节上存在一定冲突。

不可否认的是孔子确实提出了许多非常有效的教学方法,甚至有些方法还在被教育所采用,但是孔子在教导学生的方法上却是过于强调尊卑关系,认为老师的地位要高于学生,在传授知识的教育方式上,也是过于简单,过于强调教与学的关系,只是简单地训诫,没有对知识点深入地讲解和解释内在含义。当学生对所学知识不明白时,他更多地希望学生能记住和接受这个知识,而不是让学生理解它。孔子对师生关系是崇尚教师的绝对权威和教学方法上的单向教学,现代韩国教育不仅是提倡师生关系的平等,而且鼓励学生对有疑问的知识点提出见解,师生是互动关系,对教学过程中,尽可能地详细、深入,让学生在理解中记住知识点,提倡的是互动教学、民主教学的理念,提倡平等的师生和谐关系,这些环节上都与孔子的教学方法有较大差异。

四、统一

儒教对韩国影响由古至今从未断过,现代韩国也是不例外,在生产、生活、教育中,随处可见儒教思想的影子。就如现代韩国政府为了社会的稳定繁荣就积极鼓励儒教思想教育,强调儒教思想在韩国的重要性,当今韩国的社会共同道德是中国提出来的“孝弟忠信礼义廉耻”八德,在社会和谐人际关系中仍然继承、发扬和转化“五伦”思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现阶段,重点建设“八德”中的“三德”:忠、孝、礼,特别是“忠孝”思想。对韩国来说,孔子的精神是一直在伴随着人们生活、学习、社会活动中,比如和别人见面时应该鞠躬,在长辈面前喝酒时应略微侧身,结婚时新郎新妇应跪拜父母,奉茶……作为长辈,如果晚辈不听话,和长辈顶嘴,就可以打晚辈。老师可以因为学生不鞠躬、不认真上课用尺打学生的手掌。这些种种行为的教育思想基础都是与孔子的教育思想相统一的。

在韩国儒家思想已成为维持个人与家庭、与社会,乃至与国家关系的黏合剂,以此为基础更多地融入先进的民主思想和更符合现代社会发展需求的教学方法。儒教俨然成为大韩民族精神的动力,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不仅是服务于某个时期的社会制度或伦理规范的制定,而且更大的作用是通过夹带着传统社会形成于大韩民族的意识,能够体现出本族文化的创造性源泉。在韩国民族的教育领域里,儒教一直作为韩国社会教育的思想基石,在引导韩国教育,社会关系向现代化社会发展。因此,儒家思想在韩国社会、教育界中的主导地位和影响力是任何其他思想都无法替代的,这说明现在的韩国教育思想是与孔子的教育思想相统一的。

五、结语

孔子的教育思想代表神秘而充满智慧的东方教育文化思想,带有国际性的、时代性的鲜明特点,但是我们不应一味地囫囵吞枣地接受,而是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辩证地、客观地吸收孔子的教育思想,使之更加符合韩国当地文化背景和时代需求,能使之对韩国教育模式改革的发展思路和教学设计有重要积极的作用。纵观古今,我们不难察觉到孔子的思想对当今人类有着许多举足轻重的意义,在过去的几千年里,人类社会的基本需要变化程度微乎其微。无论社会进步,还是落后,在当今这个科技发达、商业化的社会里,孔子所确立和阐述过的很多价值观念仍然适用于当今社会,这些价值观念是无国界性、跨时代的,不仅属于中国,而且属于世界的,不仅适合于过去,而且可给今天和未来给予重要的指导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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