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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1、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时调整充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2、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落实依法行政情况统计制度。
(二)全面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制
1、认真落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县交通系统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实施办法。
2、加快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民主化进程,对涉及社会重大事项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听取和采纳公众意见情况说明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高度重视交通政策和交通法制热点问题的研究。
3、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三)继续深化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结合制定交通执法考评体系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加强对执法单位、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
2、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适时开展经验交流活动,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落实行政听证制度。
3、大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严格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开展宪法颁布实施的宣传日活动,加大对法制的宣传力度,通过广场宣传、图片展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为建设法治政府造势,展现依法行政工作成果。
(五)推进政务公开,实现阳光政务
全面公开交通各项政务,特别是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交通行政管理政务。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五项制度。
(六)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推行公开办案,“阳光复议”,保障申请人行政复议参与权。提升复议效果,着力规范案件复查(复核)审核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二、交通法制工作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交通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1、严格执法人员文化准入制度。按省厅执法人员文化准入制度要求,严把执法人员文化准入关。
2、建立健全在岗培训制度,开展灵活多样岗位培训。进行分层次培训、交叉培训、全体执法人员轮训。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岗前培训。
3、继续开展执法人员体能技能达标训练活动,增强执法人员的体能、技能。水上执法人员必须掌握游泳技能。
4、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做好全县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进入交通运输部证件管理系统的考核录入工作。
(二)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
1、结合交通行政执法服务月开展执法整顿活动。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
2、积极开展文明执法活动,结合便民和公正公平的主题,各单位有针对性推出本单位的文明措施。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树立“执法为民、让人民满意”的交通执法形象。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果
1、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规范》,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
2、在全县交通系统全面实施处罚、许可后反馈单制度。
3、继续落实执法文书会审评比制度。在全县交通系统开展执法文书“四查”、“四评”活动,即每周各执法单位组织自查并进行自评;每月各执法单位互评并进行点评;每季度县局组织抽查并进行讲评通报。
(四)继续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做好六五普法验收活动。继续开展普法宣传及教育活动,重点做好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普法学法工作。
2、继续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包括网站、宣传窗,报纸、广播电台宣传交通法律法规,扩大交通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森林公安局、各股室、基层站所和下属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报告对依法行政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依法行政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对促进全市“两个环境”有效改善的积极作用,切实增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要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认真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以“良法善治、公正诚信”为主题,认真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在林区干部群众中开展“公生明、廉生威”的法治文化教育、《森林法》宣传教育、《森林防火条例》等宣传教育,促进林区依法治理工作上新台阶。
(三)加强法制机构自身建设。法制机构、行政执法单位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针对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多渠道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政府和本部门领导提出意见建议,切实当好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同时,要紧紧围绕科学重建工作中如何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努力为灾后重建提供法制保障;
二、坚持学法用法,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一)深化中层干部学法活动。林业局中层干部要自觉学法、尊法、守法,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要进一步落实好自学法律和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制定学法计划,确保学法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二)建立健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拟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要把依法行政和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必修课程,纳入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内容。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森林公安、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严格执法,进一步做好执法民警、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要把培训情况、考试成绩作为工作考核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三、依法推进执法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一)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法治县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目标,丰富创建内容;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推进“林区法治示范点”等评比工作,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二)健全村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利用法制夜校、集中学习、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强化村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村干部依法管理村务的能力和水平,村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三)认真做好村民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村法律顾问室,以法律顾问室为平台,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民事、经济案件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加强农村普法网络建设,每10户设立一个法制宣传中心户长,组建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普法活动,并做好普法骨干教育培训工作。利用村有线广播、农村集市设点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刷写墙体标语、悬挂宣传横幅、举办培训班、入户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村民知法、学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培训,每年举办各类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5次,农村常用法律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
(四)认真开展依法治村工作,健全完善村民自治、村委会换届选举各项工作机制,健全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将各项村务活动纳入法制轨道,提高依法治村的工作水平,做到村干部依法管理、村民依法办事。
(五)健全村调委会、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工作机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工作资料齐全。加强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尤其是群体性纠纷、上访纠纷的调处,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年无纠纷激化和民转刑案件发生。加强两劳解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帮教工作档案,落实帮教措施,定期进行帮教,全年无重新犯罪现象发生。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随时掌握和上报法律援助信息,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加大治安防范工作力度,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进城务工人员、暂住人员、流动人员的管理,加强村治安防范组织、技防设施建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体系
1、突出抓好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围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新任务,组织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深入村居、企业、机关、学校等单位开展宣讲活动。
2、突出抓好宪法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引导人民依法参与立法工作。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3、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着重宣传与推动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文化建设、民生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相关的法律法规。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开展部门法宣传,强化“法律六进”的主体责任和义务,切实形成有效互动的大普法格局。
二、大力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群众满意度
4、强化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党校法律知识培训、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等主要学法制度和形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推行无纸化学法考法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5、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动落实全省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全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标准,加强学校法治教育专兼职队伍建设,培育校园法治文化,组织参加全省中小学生网上法律知识竞赛,不断提升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6、强化企业经管人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认真贯彻《省企业学法用法评考办法(试行)》,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各个环节更加规范有序、守法诚信,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经营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开展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普法,推动运用法治手段促进企业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7、强化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稳步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普法联盟”,把“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主题教育与“大走访、大送法”法治惠农活动紧密结合,继续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帮助广大农民工和流动人口有序融入当地社会,不断提高农村普法实效。
三、切实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品牌,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引领向上作用
8、引入社会力量,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成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领导小组,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重点保障好两个社会组织发挥作用:一是普法志愿者大队;二是泗洲悦读会;三是德法联谊社,打造书香型司法行政机关。
9、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把法治文化作为发展公益文化事业的主要组成部分,推动各乡镇提升农家书屋的法制图书种类数量,不断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六进”活动,组织参加全省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10、组织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展示。加快普法产品的研发和宣传推介,加大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普法产品的供给,村居(社区)实现法治宣传挂图、普法口袋书全覆盖;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各种传播媒介,向群众进行各类法治文化建设成果的刊播、展演、介绍,继续做好“普法短信通”工程,打造普法微信、微博等普法新品牌。
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促进全社会法治理念的普遍认同和遵行
11、促进法治与德治的融合。通过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12、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创建。以创建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为基础,开展“法治创建提档升级”行动,创建1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力争实现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00%;不断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规范、引导作用,继续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推动县乡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促进基层组织和群众在法治化轨道上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
五、组织“七五”普法开局规划工作,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13、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年”行动。联系七五普法成员单位,在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指导下,明确七五普法任务与目标,联系乡镇,拿出普法产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提升普法宣传合力。有效利用县域媒体资源丰富、拓展法制宣传内容和形式,借助《山城警方》、《举案说法》、《法治在线》、政务网等媒体以案说法、以法明理、以理育人,做到电视有专栏、网站有专题、报纸有专刊。同时以农家书屋、普法艺术团黄梅剧团开展大篷车送法下乡活动为载体,引导全县人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14、深入开展“法治六进实践年”行动。开展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强化“法治六进”的主体职责和义务,形成各具特色的“普法路线图”。
1、大力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按月分解全镇39家执法计划任务,明确执法的范围、内容和重点,落实责任人,确保计划完成率达到100%,做到行政执法治“就位不缺位、到位不越位、对位不错位”。采取全面检查执法与专项检查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等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
2、推进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将执法流程的每个环节分解、细化到每个执法岗位,并制定每个岗位的工作质量标准和相应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案卷管理,实现执法过程“六化”管理,即“执法工作制度化,执法过程程序化,执法程序证据化,执法证据案卷化,执法案卷规范化,履职尽责合法化”。每半年组织一次案卷评查活动,不断推动巩固执法办案工作能力和水平。
3、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持续推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安全生产巡查和联合执法制度。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从严从重惩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反面典型公开曝光、强化震慑。
4、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科学严谨、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实事求是”的要求,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制度,以事故教训推进工作开展。
5、积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制定完善《镇生产安全事故和隐患举报奖励办法》,扩大宣传知晓面,积极拓宽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渠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举报受理、查处、反馈、奖励、督办等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举报查处督办制度,做到有访必查,有查必复,做到案件核查率、回复率100%。
20__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推进法治永昌建设进程。
一、围绕科学发展观要求,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始终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和整个过程,使其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满足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加强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围绕服务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权益保护、生产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3、加强与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二、充分利用“法律七进’’这一载体和平台,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
1、抓好重点对象普法,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的宣传教育。一是以增强依法执政、执政为民意识为重点内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二是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利用好党校等阵地,协调相关部门,对公务员分期分批进行学法培训,切实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三是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为重点,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团县委、教育局、政法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扩大参与层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四是以推进依法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商局、发改局、劳动保障局、经济局、安检局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制度,要分层次、分行业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力争培训率和考试合格率分别达到60%和90%以上。五是以村(社区)普法骨干为重点,加强村(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各乡镇司法所要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使培训率和参考率达95%以上,不断提高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农村、社区事务的能力。同时继续深化村(居)民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2、抓好“法律七进”活动,把法制宣传落实到基层。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切实把“法律七进“作为深入推进公民法律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不断深化和创新“法律七进”活动形式。在“法律进机关“活动( )中,要把法律知识的学习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并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在“法律进乡村”活动中,要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切实达到“四个一”的要求,即“每个乡镇有一个法制宣传辅导站,每个村有一个法律图书角,每个村有一个法制宣传栏,每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在“法律进社区”活动中,年内每个社区达到“五个一”标准,即“社区每个月上一堂法制课、有一支法律志愿者队伍、有一个法制宣传专栏、配一套法律书籍、征订一份法制报刊”;在“法律进学校”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法制副 校长的作用,切买做到时间、人员、教材、内容“四落实”;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要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以争创“诚信守法企业”为载体,创新思路、强化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在“法律进单位”活动中,全县各单位要切实担当起自我法制宣传教育和全民法制教育的责任,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涉及有宗教活动的乡镇和管理部门,要认真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工作,切实把《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着力提高信教人员的思想觉悟,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稳定。
三、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推进法治实践活动
1、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着力推动“法治永昌”创建工作。认真贯彻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法治永昌”创建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融入创建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着力解决一些急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要学习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勇于探索、创新抓手,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让群众感受到法治建设的实际效果。年底将开展法治乡镇、法治单位创建工作总结报依法治县办公室。
2、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各乡镇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认真落实“四民主”、“两公开”的村(居)民自治基本要求,着眼于提高村(居)民的整体素质,着眼于经济的发展,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年内100%村(社区)达到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切实做好“全国、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推荐申报工作。
3、进一步强化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重点行业及窗口服务单位要大力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参与“严打”、“禁毒”、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安全生产等专项治理,扎实落实执法责任制、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制度;要积极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不断提高行业依法治理和诚信服务的水平。
四、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工作,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
1、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动员部署。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实施细则和标准,部署检查验收工作。
2、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检查验收力度。以“法律七进”和“法治县”创建为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社区)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学法用法工作情况,检查法治创建各项措施和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
3、认真做好“五五”普法自查自评和验收工作。3—4月份,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组织自查。要认真对照县委办发80号文件转发的考评体系标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落实,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得到落实。并于4月底将自查报告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5—6月份,市、县组织检查验收组,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五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文秘站:验收。并迎接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的检查验收。
4、认真总结、积极推广“五五”普法工作先进经验。在总结、验收基础上,经严格评选,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表彰工作。对“五五”普法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推荐表彰。
1、根据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办法和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区司法行政执法状况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要注重考评实效,运用执法考评奖惩手段进一步调动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规范执法的积极性。要根据省司法厅的要求,切实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做好执法基础台帐、执法文书、执法档案及执法公示等基础性工作,争夺全省执法状况考评优秀单位。
2、按照《区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权责相统一的原则,将行政执法责任分解到具体的执法部门、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要采取签订责任状等形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同时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按照《区司法局行政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办法》依法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3、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法制工作制度。重点建立和完善执法工作流程制度,规范执法工作流程。
二、围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4、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稽查的力度。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法律服务市场进行一次联合稽查,重点查处无证执业、跨所执业、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同时要创新法律服务市场稽查方式,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为法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依法做好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切实发挥好监督把关的作用,保障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6、切实做好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坚持国家法制统一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审核,对违反上位法的规定,及时提出修改意见,督促制定部门予以修改。
7、加强对执法岗位人员的培训。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意识,树立程序公正的理念,防止具体行政行为出现重大瑕疵。
三、积极慎重地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有效化解行政纠纷
8、要把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作为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不知告、不敢告、不会告”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行政复议,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省厅下发的《省司法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切实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送达、归档等各个环节。
四、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等其他工作
1、广泛开展宪法法治理念教育。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宣传党的十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
2、突出宣传保障发展法律法规。各单位要继续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两个率先’”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宣传经济结构调整、城乡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3、宣传引导涉法公民有序维权。各单位要针对征地拆迁、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引导公民有序维权、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二、着力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执行力
4、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等职责,切实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健全各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根据实际落实各项措施,抓好重点普法工作的谋划、实施,确保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述稳制度落实率100%。
5、认真做好中期考核。制定下发全县“六五”普法中期考核细则。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考核细则,认真做好迎接考核验收的准备工作。5月份,全县完成自查;6月份,迎接市检查验收;7月份,迎接省检查验收。争创省级“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先进县。依据考核验收情况进行“六五”普法中期总结表彰。
6、抓好夯实基础工作。县法宣办做好县人大视察“六五”普法中期实施情况的筹备工作。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整理,积极报送各年度、各阶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做法及有关台帐、数据。县法宣办准备普法台帐、画册、汇报片等。
三、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重点普法对象学法运用力
7、加大先进典型培育推广力度。全县各级要注重培养、推广普法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的经验、事迹,结合中期总结表彰,切实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县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8、努力开展重点对象宣传教育。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加强全县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针对各类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因群施教,强化措施,提高实效。以领导干部、青少年为重中之重。继续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党校法律知识培训及学法考试等主要形式和制度,各级党政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心组集中学法安排不少于2次,领导干部学法培训率达100%,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落实率100%,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公务员学法全年不少于40课时。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培养青少年的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实现在校学生“零犯罪”目标。
9、着力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将农民法制宣传工作与法治惠农紧密结合,县法宣办和县总工会联合开展“法律书籍送农民”活动(赠送图书3万册)。把农民学法用法工作贯穿于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农民生产生活的融合度,提高农民学法用法工作水平。
四、强化普法品牌建设,提高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力
10、深入推进“5+1”普法品牌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基本实现社会管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高委办《关于加强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县法宣办、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建设法治文化乡村旅游专线、武家嘴新农村法治文化公园、县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红太阳职工法制教育中心、陶艺苑法治文化实践基地、生态法治体系。培育并命名10个县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努力争创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全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长廊等(每镇不少于1个)建成率要达到100%。
11、不断加大法治文化传播力度。引导激励广大文艺爱好者、机关干部、教师等各界人士积极创作法治文艺作品。依托县文化馆、有关社区加强法治文艺表演队伍建设,开展法治文艺巡回演出,确保每次“送文化下乡”演出中有2个以上法治类节目。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促进法治文化的广泛传播。
12、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经济社会建设、各专业部门法贯彻执行情况,增强创意策划意识,提高法制宣传实效,各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法律六进”活动2次以上,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使城乡法制宣传教育知晓率分别达到96%、94%。结合“三下乡”、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等,开展“12·4”法制宣传月、“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万户家庭学法竞赛等主题活动。积极实施“法治与青奥同行”行动计划,为办好亚青会提供法治保障。
13、不断强化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全县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等现代媒体作用,县法宣办继续办好每月一期的《与法同行》普法电视专栏和《今日》报“普法”专版;和县依法治县、县电视办两周一期的《法治》专栏;丰富“法律百事通”手机发送普法短信内容,每月发送一次。全县各级要进一步完善镇法制辅导站、村法制法宣传栏(每月更新张贴法制宣传挂图)、法律图书角、法制教育学校“四个一”工程建设,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电子屏、内部报刊等阵地加强普法宣传。
五、推动民主法治实践,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引导力
14、深入构建“生态法治”体系建设。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学习领会2月23日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率先争创法治中国建设先导区,着力在“经济生态、政治生态、文化生态、社会生态、自然生态”法治化建设上狠下功夫,全力提升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保障和谐能力水平,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
15、全力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实践。各镇要继续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先导作用,围绕基层依法治理实践和群众法律需求,提高民主法治创建的针对性,促进“四民主、两公开”制度的落实。完善基础设施,规范创建台帐,增强培育、指导力度,提高创建工作实效,全年创建7-8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4-5个市级“民主法治村”,使省、市级创建率分别达到25、95﹪,力争再创成第2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一、全面开展违规渔具整治行动
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省实施捕捞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和清理禁用渔具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总体工作要求,按照市农业局制定的《市实施捕捞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和清理禁用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工作安排,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对携带、使用渔具及网目情况集中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渔具使用。一是加强宣传发动。要通过发放《省渔业捕捞禁止和限制使用渔具渔法目录的通告》等宣传材料和媒体宣传报道、刷写标语、宣传车巡回广播等形式,集中开展有规模、有声势的宣传活动,并将宣传教育贯穿于专项行动的全过程。二是强化检查整治。在开展每月1次集中检查的基础上,适时开展不定期巡查以及配合做好县县间、市县间二级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清理整治落到实处。三是加大查处力度。要在2014年6月1日前,对不符合最小网目尺寸规定的捕捞行为整改到位;要重点查处使用电毒、畚箕网(俗称“迷魂阵”)、陷阱网(俗称“长袖定置网”)、灯光诱捕、大型笼壶等渔具渔法进行捕捞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查处率100%。
二、加大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现阶段食品安全形势以及责任落实倒查制度对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一是落实责任,强化执法监督。要加强水产养殖企业日常巡查检查,并且配合水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做好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消除苗头性问题。二是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要在水产养殖、苗种运输和投放、重大节假日等特定时节,整合辖区执法力量全面开展巡查排查,并且加强县域间的联动,开展县县间的联合执法行动,同时配合好市级组织的联合专项执法行动,提升执法影响力。三是推行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运行机制。要对农业部、省海洋与渔业厅监督抽检药残超标案件查处率达100%,要加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研究学习,重点突出违法违规案件的行刑衔接工作,使违法行为得到应有的惩处。
三、严厉打击渔业违法违规行为
要整合力量,开展全方位的执法巡查和专项执法行动,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加强在渔业增养殖保护水域的巡查。二是重点加大打击电毒鱼违法行为。在全县开展电炸毒鱼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要以重要捕捞生产水域、鱼类增养殖保护区、县市交接水域、渔业生产旺季等时段节点为重点,做好渔政执法日常工作,配合好县与县间联动执法和市与县间的两级联合执法行动,加大打击电毒炸鱼违法行为。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㈠抓好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省海洋与渔业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做好渔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及证件申领工作,充实渔政执法力量。
㈡深化思想政治建设。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基层执法机构管理干部轮训和新录用人员上岗培训,强化业务理论,提高业务水平;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建章立制、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学习全省渔业执法系统先进典型事迹,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抓好渔业执法系统作风建设;要加强廉政建设,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加强特邀监察员的沟通联系,发挥他们联系渔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在执法工作、反腐倡廉等工作中的参谋咨询作用,对行政监察对象和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双重监督作用,促进渔业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推进执法队伍政风行风建设。
㈢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要强化执法机构内部管理,严明工作记录,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要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围绕我县执法工作要点,对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开展日常和专项督察,为建设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执法队伍做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