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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筹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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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筹划

第1篇:企业税收筹划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双核

Abstract:Theenterprisetaxrevenuepreparationisnotnewlyemergingthings,hastheverylonghistoryinWesterncountryoneself,“thebarbarismrefusespaymentoftaxes,theignorancetosmuggle,themuddledtaxevasion,aknowingcardcarryonthetaxrevenuepreparation”theview,makesthepeopletohavemanydaydreamstothetaxrevenuepreparation.AlongwiththetaxrevenuepreparationintheMultinationalcorporationandthedomesticMajorindustry''''suniversalapplication,taxrevenuepreparationthishad“thegoldcontent”theconcepthasbroughttomoreandmoreChineseSmallandmedium-sizedenterpriseattention.Somesmallandmedium-sizedenterprisesusedownfinancialtalentedpersonortherequesttaxaffairsagentorganizationstartedthetaxrevenuepreparationaspectattempt.However,becausethesmallandmedium-sizedenterpriseinaspectsandtheMultinationalcorporationandtheMajorindustryandsoonscale,fund,personnelquality,financingchannelhastheverybigdifference,howaimedatownsituationtocarryonthereasonabletaxrevenuepreparationwasstilladifficultproblem.

keyword:Smallandmedium-sizedenterprise;Taxrevenuepreparation;Binuclear

引言

税收筹划是一门与管理科学密切管连得交叉性前沿学科,是一种高智商的文明游戏。它的主要特点是一种事前行为,具有合法性、超前性、长期性、预见性等特点,而国家税收政策、税收法规都在不断变化,所以,税收筹划与其他财务管理决策一样,风险与收益并存。对于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弱的中小企业来说“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和“税收筹划方案的确立”是建立最优税收筹划的两个最重要的核心。

合理避税“双刃剑”

由于税收筹划经常是在税法规定性的边缘操作,其风险无时不在。所谓税收筹划的风险是指税收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失败而付出的代价。由于税收筹划经常在税法规定性的边缘操作,而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在于使纳税人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这必然蕴涵着较大的风险。因此中小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树立风险意识,认真分析各种可能导致风险的因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避免落入偷税漏税的陷阱,从而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

风险其一,税收筹划基础不稳。税收筹划基础是指企业的管理决策层和相关人员对税收筹划的认识程度,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企业涉税诚信等方面的基础条件。如果中小企业管理决策层对税收筹划不了解、不重视,甚至认为税收筹划就是搞关系、找路子、钻空子少纳税或是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账证不完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造成税收筹划基础极不稳固,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税收筹划,其风险性极强。这是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最主要的风险。

其二,税收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税收政策总是要作出相应的变更,以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税收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税收筹划是事前筹划,每一项税收筹划从最初的项目选择到最终获得成功都需要一个过程,而在此期间,如果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就有可能使得依据原税收政策设计的税收筹划方案,由合法方案变成不合法方案,或由合理方案变成不合理方案,从而导致税收筹划的风险。

其三,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导致的风险。税收筹划与避税本质上的区别在于它是合法的,是符合立法者意图的,但现实中这种合法性还需要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在确认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由于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从而导致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因为无论哪一种税,税法都在纳税范围上,都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只要税法未明确的行为,税务机关就有权根据自身判断认定是否为应纳税行为,加上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和其他因素影响,税收政策执行偏差的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其结果是:企业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可能由于税务行政执法偏差导致税收筹划方案成为一纸空文,或被认为是恶意避税或偷税行为而加以处罚;或将企业本属于明显违反税法的税收筹划行为暂且放任不管,使企业对税收筹划产生错觉,为以后产生更大的税收筹划风险埋下隐患。

四、税收筹划目的不明确导致的风险。税收筹划活动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税后利润最大化也只是税收筹划的阶段性目标,而实现纳税人的企业价值最大化才是它的最终目标。因此税收筹划要服务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为实现企业战略管理目标服务。如果企业税收筹划方法不符合生产经营的客观要求,税负抑减效应行之过度而扰乱了企业正常的经营理财秩序,那么将导致企业内在经营机制的紊乱,最终将招致企业更大的潜在损失风险的发生。

防范

税收筹划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也是可以防范和控制的。就中小企业税收筹划而言,防范风险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正确认识税收筹划,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中小企业经营决策层必须树立依法纳税的理念,这是成功开展税收筹划的前提: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账册、凭证、报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税收筹划是否合法。首先必须通过纳税检查,而检查的依据就是企业的会计凭证和记录。因此,中小企业应依法取得和保全企业的会计凭证和记录、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为提高税收筹划的效果,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树立敏感的风险意识,紧密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和调整。由于企业经营环境的多变型、复杂性,且常常有不确定事件发生,税收筹划的风险无时不在,因此,中小企业在实施税收筹划时,应充分考虑筹划方案的风险,然后再作出决策。税法常常随经济情况变化或为配合政策的需要,而不断修正和完善,其修正次数较其他法律规范更频繁。中小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的计算机网络和报刊等多种媒体,建立一套适合自身特点的税收筹划信息系统,收集和整理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税收政策及其变动情况,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涉税事件的影响,准确把握立法宗旨,适时调整税收筹划方案,确保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在税收法律的范围内实施。

三、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财政收入职能和经济调控职能。政府为了鼓励纳税人按自己的意图行事,已经把实施税收差别政策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机会,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制定不同类型的且具有相当大弹性空间的税收政策、而且由于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不同,税务执法机关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中小企业要加强对税务机关工作程序的了解,加强联系和沟通,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特别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处理得到税务机关和征税人的认可。

四、贯彻成本效益原则,实现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中小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任何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获取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实施该方案付出税收筹划成本,只有在充分考虑筹划方案中的隐含成本的条件下,且当税收筹划成本,小于所得的收益时,该项税收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和可以接受的。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不能仅盯住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方案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的结果,优化选择的标准不是税收负担最小而是在税收负担相对较小的情况下,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另外,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把眼光仅盯在某一时期纳税最少的方案上,而应考虑服从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选择能实现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的税收筹划方案。

五、借助“外脑”,提高税收筹划的成功率。税收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和系统工程,要求筹划人员不仅要精通税法和会计,而且还要通晓投资、金融、贸易、物流等专业知识,专业性较强,需要专门的筹划人员来操作。中小企业由于专业和经验的限制,不一定能独立完成。因此,对于那些自身不能胜任的项目,应该聘请税收筹划专家(如注册税务师)来进行,以提高税收筹划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完成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从而进一步减少税收筹划的风险。

税收筹划“量体裁衣”

税收筹划要达到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在一定的税负条件下,追求税后利润最大化,实现既定的财务目标和最大的经济利益。中小企业是以赢利为目的的组织,其出发点和归宿就是赢利。

目标的确立

既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是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那么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呢?中小企业要做好税收筹划,在税后利益最大化前提下的具体目标多种多样,概括起来有以下方面:

1、选择低税负方案。一般来说,税基越宽,税率越高,税负就越重。低税负方案的选择又可分为税基最小化、适用税率最小化、减税最大化等具体内容。在既定纳税义务的前提下,除非有零税负点可供选择外,选择低税负点可以减少税款支付,直接增加税后利润,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2、选择投资地区。国家税收法规在不同区域内的优惠政策是不同的,因此,企业对外投资时,要考虑适用于投资区域的税收政策是否有地区性的税收优惠,从而相应选择税负低的地区进行投资。

3、选择递延纳税。税款的滞延相当于提供给企业一笔同税款数额相等的无息贷款,从而改善企业的资金周转,而且在通货膨胀的环境中,延期缴纳的税款币值下降,相应减少了实际的纳税支出。递延纳税包括递延税基和申请延缓纳税两个方面。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递延纳税取得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增加税后利益,对企业财务管理分析来说,可以获得机会成本的选择收益。

4、在会计准则许可的范围内,选择实现“低税负最优方案”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准则允许对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选择,比如企业可以选择材料的计价方法,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方法,选择费用的分摊方法等。拿材料的计价来说,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企业选择不同的材料计价方法,对企业的成本、利润及纳税影响很大。

5、避免因税收违法而受到损失。根据税收筹划最终目标的要求,在税收筹划时不仅不能选择偷税,而且要随时注意避免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税收风险”损失,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最终目标。

筹划方案需量身打造

企业在税收筹划活动中企业应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并且结合实际测算不能把其他行业的做法照搬到本行业,导致比番筹划最终以失败告终。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不能一概照搬照套。否则,只照葫芦画瓢,由于筹划方案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相符,与现行税收政策不兼容、不匹配,仅凭单纯的学习和模仿,或简单地复制其他现成的操作方案,结果画虎不成反成犬,注定其结果是失败的。

在企业税收筹划实践中,因简单复制一度成功的筹划案例,而惨遭失败既赔夫人又折兵的现象屡见不鲜。事实上,税收筹划并不排斥模仿复制,但要求企业在模仿复制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差异。

一是考虑地区差异。经济特区、开发区和保税区,不同区域税收政策不同。二是考虑行业差异。不同行业间企业税负不同。如商业与工业企业缴纳增值税,非工业性劳务企业缴纳营业税,税负悬殊,缴纳营业税的不同行业税率不同,不同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不同,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存在差异等等。三是考虑企业规模差异。即便是同行业、同类产品,企业生产规模不同,税负也有差异,这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中表现尤为突出。四是考虑企业性质差异。在生产产品、企业规模相同的情况下,企业的性质不同,税负也有差异,如我们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负差异。五是考虑企业经营环节差异。企业经营环节有生产、批发、零售诸环节,由于消费税仅在生产环节征收,而对之后的再批发和零售则不再征收,不同经营环节税负有差异。六是考虑收入项目差异。即使同一经营环节,收入项目不同,税负轻重也会不同。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收入来源有:产品销售收入、服务收入、房屋出租收入、特许权转让费等。不同项目税种和税负都不同。七是考虑征收方式差异。同一收入来源,税务机关会根据各税种的不同特点和征纳双方的具体条件而采取不同的税款征收方式。如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等等。

由于上述差异的存在,因此,确定税收筹划方案时,企业一定要考虑自身个性因素,因地、因事、因时慎重选择筹划方案,不宜简单模仿复制,在税收筹划热潮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第2篇:企业税收筹划范文

关键词:税收筹划;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新理念

Abstract:Themodernbusinessfinancemanagementisinamodernbusinessmanagementsystem''''svaluemanagementsystemmanagementsystem,seepstoenterprise''''seachdomain,eachlink.Thetaxrevenueasthemodernbusinessfinancemanagement''''simportanteconomicenvironmentessentialfactorandthemodernbusinessfinancedecision-making''''svariable,totheconsummationbusinessfinancecontrolsystem,achievesthebusinessfinancemanagementgoaltobeveryimportant.Therefore,embarksfromthetaxrevenuetothebusinesseconomicdevelopment''''sinfluence,intheresearchmodernbusinessfinancemanagementrealizesthetaxrevenuepreparationtohavewidespreadandtheprofoundsignificance.

keyword:Taxrevenuepreparation;Modernenterprise;Financialcontrol

一、现代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

企业税收筹划不仅是一种“节税”行为,也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应归结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其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也就是说,在确定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一味地仅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因此,为充分发挥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促进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决策者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1)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必须依法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选择,而不能违反税收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2)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3)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企业税收筹划方案是在一定时间、一定法律环境下,以一定的企业经营活动为背景来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的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更,企业财务管理者就必须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正和完善。

(二)服务于财务决策过程的原则。企业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经营的安排来实现,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投资、融资、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企业的税收筹划不能独立于企业财务决策,必须服务于企业的财务决策。如果企业的税收筹划脱离企业财务决策,必然会影响到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甚至透导企业作出错误的财务决策。例如,税法规定企业出口的产品可以享受退税的优惠政策,企业选择开放式的出口经营策略,必然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税收利益。但是,如果撇开国际市场对企业产品的吸纳能力和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片面追求出口经营带来的税收利益,那就可能诱导企业作出错误甚至是致命的营销决策。

(三)服从于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原则。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使企业实现其财务管理的目标即税后利润最大化,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选择低税负,即降低税收成本,提高资本回收率;二是迟延纳税。不管是哪一种,其结果都可以实现税收支出的节约。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子系统,税收筹划应始终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来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税收负担的降低并不一定带来企业总体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例如,税法规定企业负债利息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而负债融资对企业具有节税的财务杠杆效应,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随着负债比率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及融资风险成本也随之增加,当负债成本超过了息前的投资收益率,负债融资就会呈现出负的杠杆效应,这时权益资本的收益率就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如不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只以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唯一标准,就可能会影响到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

(四)成本效益原则。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就为了取得效益。但是,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有其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因为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机会收益。当新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时,该项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当费用或损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时,该筹划方案就是失败方案。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必须综合考虑。一方面,企业税收筹划必须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不能只盯在个别税种的负担上,因为各个税种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一种税少缴了,另一种税可能就要多缴;另一方面,企业的税收筹划不是企业税收负担的简单比较,必须充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因为一个能降低当前税收负担的纳税方案可能会增加企业未来的税收负担,这就要求企业财务管理者在评估纳税方案时,要引进资金时间价值观念,把不同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加以比较。

(五)事先筹划原则。事先筹划原则要求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在国家和企业税收法律关系形成以前,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差异性,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才能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如果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已经形成,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再想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那就只能进行偷税、欠税,而不是真正意义的税收筹划。

二、现代企业实现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一)税收理念的改变为企业税收筹划排除了思想障碍。计划经济时代,人们把税收看作企业对国家应有的贡献,侧重从作为征税主体的国家角度研究税收,片面强调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特别突出国家在征纳关系中的权威性,忽视了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在依法纳税过程中的合法权利,企业只须在政府派驻的税收专管员直接辅导下申报纳税,甚至把税收筹划与偷逃税混为一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并逐步国际化、知识化、信息化,理论界开始重视从纳税主体的角度研究税收,企业财务管理者开始认识到税收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另外,税收征管法和刑法也对偷逃税的内涵和外延作了明确的界定。可以说,目前研究企业税收筹划的思想障碍已经基本消除。

(二)税收差别待遇为企业税收筹划开拓了空间。现代企业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选择能降低企业税负、获取最大税收利益的经济行为,这要求税收制度能够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选择空间。随着我国税收制度日趋完善,为了体现产业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杠杆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职能,国家在已经颁布的税收实体法中不同程度上规定了不同经济行为的税收差别待遇,即规定了不同经济行为的税种差别、税率差别和优惠政策差别,同时在税收程序法中也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作了肯定,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业已形成。

第3篇:企业税收筹划范文

一、当前税收筹划存在的误区

(一)税收筹划认识上的误区

1税收筹划不是避税。在税收筹划认识上最主要的误区,认为它就是避税。其实,税收筹划与避税从表面上是有些相似的,但本质是不同的。避税是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利用税法的漏洞或规定不明确之处,巧妙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以减少其纳税的行为。

2税收筹划不是偷骗税。很多人错误地认为税收筹划是偷骗税的代名词,其实这是极大的错误,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偷骗税是纳税人有意违反税法规定,使用欺骗、隐瞒等非法手段,不按规定纳税的行为。而税收筹划则不然,它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其纳税事项进行有效的分析和安排,以实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二)税收筹划行为上的误区

税收筹划是顺应税法意图,在税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当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纳税方案时进行优化选择,以实现缴纳最小的税款,以达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它着眼于总体决策和长期利益,谋取的节税是合法的、正当的。成功的税收筹划不仅可以避免缴纳不该缴纳的税金,而且有助于合理安排支出,对改善经营管理有好处。由于它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又是完全合法的,所以国家是给予鼓励和支持的。

二、税收筹划的内容和方法

(一)税收筹划的内容

税收筹划是建立在对税收政策和企业经营状况全面了解和掌握,并加以综合分析的基础之上,在进行筹划之前,要分析比较税收法规中的细微差别,全面掌握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进而深入挖掘税收筹划的空间。这样经过调研和反复地论证,认为确有可行性和可能性才行。企业领导是做好税收筹划的关键,他首先要重视,然后根据自己企业的特点,建立与企业自身、中介机构和税务机关三者合作的信息畅通的积极模式,把税收筹划工作落到实处,否则不能开展有效的税收筹划。

(二)税收筹划的方法

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充分研究现行的税收政策,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筹划方案。首先可以围绕税种进行税收筹划。就是要选择节税空间大的税种入手。对纳税人经济利益影响较大的税种通常就是筹划的重点。其次,还可以看税种的税负弹性,弹性越大,节税的潜力就越大。进行税收筹划时要瞄准这些税种。同时要围绕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税收优惠是国家为实现税收调控功能,在税种设计时设立的优惠条款。纳税人如能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就可获得节税效益。因此,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本身就是一种税收筹划。

三、税收筹划的实施者

1、纳税人是税收筹划的主体。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利用国家政策,在合法前提下达到税目的行为,是为生产经营服务的,纳税人理应成为税收筹划的主体,纳税人在进行投资决策时,要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认真地研究,合理利用税收政策,只要有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就应积极筹划。

第4篇:企业税收筹划范文

财务治理是对企业资金运动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和控制的治理活动。其实质是以价值形式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综合性的治理。财务治理作为企业治理的核心,其目标必须与企业的目标相一致。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企业,同时也是财务治理追求的目标。

财务治理作为企业治理系统中的一个价值治理系统,渗透在企业的各个领域中。税收作为现代企业财务治理的重要经济环境要素和现代企业财务决策的变量,对完善企业财务治理制度、实现企业财务治理目标至关重要。因此,从税收对企业经济发展的影响出发,为提高税收筹划效果,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应将税收筹划融合进财务治理的各环节之中,通过各环节间的内在互动,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因此,筹划方案的选择和筹划内容的安排都应围绕企业的财务治理目标来进行,不能一味地仅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综合考虑筹划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收益,给社会带来利益。决策者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同时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

2.合理性原则。企业在税收筹划活动中所构建的事实要合理。对此,一是要符合行为特点;二是不能有异常现象,要符合常理;三是要符合其他经济法规要求,不能仅从税收筹划角度考虑问题。

3.事先筹划原则。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在国家和企业税收法律关系形成以前,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差异性,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假如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已经形成,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再想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那就只能导致偷税、欠税,而不是真正意义的税收筹划。

4.服从财务治理总目标原则。作为企业财务治理的一个子系统,进行税收筹划时,如不考虑企业财务治理的总体目标,只以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唯一标准,就可能会影响到财务治理总体目标的实现。

5.服务财务决策过程原则。企业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经营的安排来实现,不能独立于企业财务决策,必须服务于企业的财务决策。避免税收筹划脱离企业财务决策,从而影响到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6.成本效益原则。只有当筹划方案的所得大于支出时,该项税收筹划才是成功的筹划,因此,企业财务治理者在评估纳税方案时,要引进机会收益、资金时间价值观念,把不同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加以比较

7.风险防范原则。税收筹划经常在税收法律法规的边缘上进行操作,蕴含着很大的操作风险。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必须充分防范未能依法纳税及不能充分把握税收政策整体性的风险性。

企业开展税务筹划是以符合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的,不仅有利于正确发挥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而且对于在市场经济中追求效益最大化的我国企业而言,在财务治理活动中开展税务筹划工作,尤其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在筹资过程中,由于不同的筹资方式获取资金成本的列支方法在税法中有不同的规定,因此企业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选择更有利自己的融资结构,更好实现自己的财务目标。

1.要提高企业财务治理水平。首先,税收筹划主要就是谋划资金流程,它作为减少税收成本最有效可靠的途径,将被越来越多的经营治理者所采纳。税收筹划是以财务会计核算为条件的,为此就需要企业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程序,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会治理,进行正确的财务处理,使整个企业的经营、投资行为合理、合法、经营活动良性循环,从而提高经营治理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促使企业经营治理水平不断跃上新台阶。其次,税收的法规、政策在一定时期内有其一定的适用性、相对的规范性和严密性。企业要达到合法“节税”的目的,要求其会计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既精通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又熟悉现行税收政策和税法,以使企业在税收政策和税法答应的范围内,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从而使企业财务治理水平得到提高。

第5篇:企业税收筹划范文

1电网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现状

电网企业作为我国的支柱产业,每年会生产大量的电力能源,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电网企业是我国工农业生产的能源保障,电力能源生产状况关系到国计民生。同时,电网企业也是我国重要的税收来源企业之一,电网企业每年要上缴大量的税金。在这种情况下,电网企业能够运用生产和运营的流动资金就会减少,电网企业的生产规模必将受到限制。为了有效地进行电力生产和运营,电网企业应该重视税收筹划工作。税收筹划工作能够有效地促进电网企业实现精益生产,帮助电网企业减少开支、增加收入。“十一五”以来,电网企业要进行开展广泛的电网建设工作,这必将需要大量的资金,在这种情况下,税收筹划工作就变得更加重要了[1]。电网企业应该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减免政策,为企业节约更多的资金。

2电网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筹划工作内容

2.1改变原有的承包管理形式

在电网企业的电能营销过程中,会与很多企业签订电能承包使用合同,这些合同大部分为总包的形式,需要开具统一的发票。但是很多企业却难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如物流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常常会减少电网企业的进项税。电网企业应该改变承包合同的管理形式,采取新的结算方式,尽量减少总包合同的签订。电网公司将不再负担材料费和修理费,这些费用的折扣将由业主来承担。

2.2要改变维修工程的管理方式

我国很多电网企业会将维修工作委托给工程公司,采取包工包料的管理形式。而工程公司则只会为电网企业缴纳营业税,不会开具增值税发票,使电网企业难以对进项税进行抵扣。电网企业应该改变维修工程的管理方式,采取质保工不包料的结算方式。维修工程中所需的材料,电网公司应该自行购买,这样可以及时地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进项税相抵扣,减少企业应该缴纳的税金。

2.3对材料的选购工作进行筹划

电网企业在需要领用材料的时候,应该转出进项税额。在不需要领用材料的时候,就不需要转出进行税额。材料货物在购进和领用的时候会存在一定的时间差,电网企业要合理利用这个时间差,进行税收筹划工作,可以使企业减少缴纳大量的税费。通过这样的办法,企业能够获得足够的流通资金,从而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3电网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工作内容

3.1在筹资方面的税收筹划工作

电网企业首先应该通过内部筹资、内部拆借的方式来进行筹资,这样筹资的效果最好。如果企业内部没有足够的资金,则可以向金融机构贷款。在企业的筹资过程中,企业应该多考虑自身特点和市场风险,进行多渠道融资。这种融资方式,既能够解决资金问题,又能够降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风险。3.2电网企业在后续计量过程中要多运用“税收档板”“税收档板”是指在税率稳定的前提下,如果将所得税延期缴纳,就类似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使企业的税收负担减轻[2]。电力企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企业,设备的更新发展速度很快,电网企业可以利用这一特点来进行加速折旧,这样既满足税法规定,而且也能有效地递延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3.3利用固定资产维修费用来进行税收筹划

我国原来的税前扣除办法中规定:如果符合“修理资金占固定资产20%以上时,寿命增加两年,修理后作为新的用途使用”这三个条件之一,都可以作为固定资产改良支付来完成摊销,不能够在税前对其进行扣除。而我国的新税法则规定,只要都满足“修理资金占资产总值50%,寿命增加两年”,就可以将企业归入长期待摊费用类型中,否则直接就可以税前扣除。供电企业的大修支出在税前扣除政策更加宽松,能够方便促进大修项目的进行,提高电网企业的设备质量。

4利用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进行税收筹划工作

4.1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工作

利用个人所得税能够有效地实现税收筹划工作,首先要平衡奖金的发放,把奖金按月发放,减少季度奖金、加班费的发放,使员工工资不要过度上涨。其次,要重点控制年终奖的发放,利用税法的特殊政策来有效节制年终奖。电力企业还可以通过各种补贴、福利,降低员工的现金工资收入,具体的如工作餐、话费补贴、交通补贴等措施。这样不仅能够有效地增加了员工的福利,而且还可以减少所得税的缴纳。

4.2利用房产税来实行税收筹划工作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税收征收对象,以房屋的价值余额或租金等收入为根据,向房屋产权人收取一定的税金。利用房地产税收进行税收筹划工作,可以将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单独的无形资产,将它与房地产价值分别核算。电网企业可以将中央空调等设备单独入账,作为单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单独折旧处理,不要将它归入到房地产原有价值中,这样就可以少缴纳房产税。

5结束语

第6篇:企业税收筹划范文

【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税金

企业的税金支出是一项重要的成本费用和现金流出,税金支出直接影响到企业税后利润和现金流量。税收成本大,企业税后利润就小,现金流出企业多。企业为了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必然希望找到一种方法,使其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尽量降低税费支出,于是就产生了税收筹划这一重要的企业理财手段。

一 企业各个期间的纳税筹划

1.企业筹建期间的税收筹划

第一,企业注册类型选择的税收筹划。主要包括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设立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选择、独立和合资的选择等,公司制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首先要缴税企业所得税,在公司分得股息后还需缴税个人所得税,因此存在双重缴税的问题,而独资和合伙企业由于不是纳税主体,只是以个人名义交纳的所得税,因此不存在重复缴税的问题。

第二,企业注册地点选择的税收筹划。根据税法或某地方政府的规定,在某些特殊地区,如经济特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地区等地设立公司,可以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因此,企业在选择子公司的设立地点时要充分考虑这些优惠政策,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税负。

第三,企业在经营方向选择的税收筹划。企业在选择经营项目时,应当考虑税法和地方政府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通常,国家急需发展的项目。在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方面都给予优惠;而对于国家限制的项目,则把税率定得很高。

2.企业经营阶段的税收筹划

第一,资金筹划的税收筹划。从纳税义务角度看,企业充分利用财务杠杆的作用,负责融资的资金成本可以在税前扣除,具有抵税作用,如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等。而发行股票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属于企业自有资金,股东参与企业利润分成,资金成本会更高,并且资金成本不能在税前扣除,没有抵税的作用。

第二,境外资金回收的税收筹划。母公司在国内,子公司或分公司在境外,在外汇管制的国家做业务,资金如何安全地汇到国内,也属于税收筹划的范畴。境外子公司或分公司以设备租赁的形式向国内的母公司进行回款;母公司可以在国内购买材料,然后以高出材料成本的形式进行报关,争取在境外少交企业所得税,并且还可以安全的把外汇汇出国内。

第三,收入确认的税收筹划。主要是收入确认时点的选择,以及投资收益确认的方式等。通常来说,应当尽可能延缓收入的确认时点以递延所得税款。

第四,费用确认的税收筹划。存货的计价方法选择、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选择等,尽可能多确认成本以递延所得税款。

3.企业兼并、改组、重组期间的税收筹划

这个阶段的税收筹划主要是企业兼并方式的选择、被兼并企业的选择,以及企业改组重组、方式选择等方式的税收筹划。例如,高利润的企业可以兼并有利用价值的较大亏损公司,以被兼并企业的亏损额来折减其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使兼并后的企业减少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在重组整合过程中如何充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如何进行切合实际的税收筹划,节约改革成本,是需要认真研究和思考的问题。本文就涉及的主要税收问题做如下分析和探讨。

第一,资产重组的增值税问题。2011年2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对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作出重大调整。一是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二是企业清算处置资产时,应当缴纳增值税。企业重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企业注销清算,企业清算时要进行财产的清理、债务的清偿和剩余财产的分配等行为。企业清算处置资产时,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第二,法人公司注销的投资损失问题。重组整合中被重组法人公司注销,其投资人任然存续,如果对注销的公司存在投资损失,则可按照《企业所得税》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损失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后,税收政策未对股权投资损失税前扣除做限制性规定,因此,企业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当期据实扣除,不再受当期投资所得和转让收益限额内扣除的限制。

第三,《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增加以前年度未报损的处理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应做专项说明进行专项申报扣除。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特殊原因(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资产损失、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以及政策性不明确而形成的资产损失)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这一规定使税收征管更加人性化,以往年度漏报、未报的投资损失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追溯,补报投资损失。

第7篇:企业税收筹划范文

近年来,随着钢铁企业利润水平的不断提高,纳税额连年增长,企业在抓成本和资金管理的同时,积极进行税收筹划和管理,即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活动事先进行筹划和安排,运用国家税收政策,合理、合法地减少税金支出,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策略与方法多种多样,通常采用的方法有三种:一是针对具体税种进行,二是按照经济活动的类型或业务流程的具体环节进行,三是围绕减轻税收负担和免除纳税人义务所采用手段、方式的不同进行。三种方式并非截然分开,实践中,常常是围绕税种和业务环节而采用一种或几种方法。具体采用何种方法,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具体的税收政策来进行筹划。结合钢铁企业现状,我们以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税收筹划:

通过设立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利用国家免税政策,实现节税

钢铁企业投资扩大规模时,会遇到是在原基础上发展还是设立分支机构的问题。如若设立分支机构,则涉及到采用什么组织形式的问题,它关系到企业的发展方向和经营成果,也影响到企业的税收结构。

在企业的分公司和子公司两种组织形式中,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与总公司作为一个纳税主体,将其收入、成本、损失和所得并入总公司纳税;而子公司因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独立纳税。

由于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并纳税,分支机构的费用已从总公司应纳税得额中扣除,若母公司和分公司有一方发生亏损,则亏损方的亏损额可从公司整体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从而减少所得税支出。但分支机构为子公司时,须分别纳税,亏损方虽不交所得税,但亏损额不能从总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企业在设置组织形式时,要综合考虑、权衡利弊。如果子公司具备享受“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60%)的,可在3年内免征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则显然分支机构应该设置为子公司。

利用有关会计政策。协调好税务和会计处理方法,实现节税

会计政策是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会计报表时所采用的具体原则、方法和程序。由于有些经济事项可以有多种会计处理方法,即存在不只一种认可的可供选择的会计政策,譬如我国的会计准则明确规定,对于存货的计价,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而对于折旧的计提,也允许采用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所有这些方法都是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的会计政策,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可以产生不同的纳税结果,这就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

由于历史原因,许多钢铁企业的应收账款数额很大,形成的时间很长,不但长期占压着企业资金,且其中很大部分已经形成呆账、坏账,事实上已无法收回。多年来,企业特别是非股份制企业,一般都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每年按照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5%提取坏账准备金,并计入当期损益,由于提取的比例偏低,不足以弥补可能形成的呆坏账损失,形成了事实上的潜亏。如何进行会计和税收处理,做到既能在当期实现的利润中处理掉这部分潜亏,又不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就很有必要进行税收的筹划。

由于税收法规和会计法规所调整的经济法律关系不同,其出发点和目的也不同,会计法规是为了保证正常的经济秩序和会计秩序,维护投资人和其他利益人的合法权益;税收法规是为了保证国家和企业合理的分配关系,维护国家的利益,两者处理经济事项时遵循不同的原则。会计政策规定对坏账准备的提取既可采取百分比法(5‰),也可以来用账龄法。但税法规定对坏账损失的税前扣除依据,一是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提取的50‰坏账准备金,二是按实际发生的呆坏账损失。如果企业3年以上应收账款占了应收账款总额的绝大部分,企业可以通过重大会计政策调整,将百分比法改为按账龄法提取坏账准备金。企业在进行这项税收筹划时,需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类、归纳、整理,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认证,并报上级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征得按账龄法提取额度超过百分比法部分不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在税前予以列支。

再譬如,会计政策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可以计入当期损益,而税法规定此部分资产损失须做纳税调整,但如果属于处置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的工艺装备的资产损失,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是允许在税前列支的。类似的需要协调统一处理的事项,企业在税收筹划时都可以充分考虑运用。

运用不同的会计账务处理方法,为企业节税

企业应缴纳税额是以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税收政策为依据计算缴纳。实践中,对有些经济业务企业可以采取不同的会计账务处理方法,这些不同的会计账务处理方法均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但由此造成的税收负担却截然不同。企业可以采取不同的会计账务处理手段,将成本费用向有利于节税的方面转化,以降低税收负担。

税法规定,企业有兼营和混和销售行为的,如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兼营是指纳税人既销售增值税的应税货物或劳务,同时还从事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若企业在销售产品的同时,负责为客户办理公路运输服务,涉及这两种业务一种是增值税税率17%,一种是营业税率3%。如果将销售产品和运费分账核算,那么运费应纳税额等于运费收入乘以税负率(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0.5%)3.315%。假定x表示向购买钢材客户收取的运费,应纳税额为x*3.315%。如果不分账核算,取得的运费只能按7%进行抵扣,进销项差额按增值税率计征增值税,假定y表示支付给车主的运费,应纳税额为(x/1.17*17%一y*7%)十(x/1.17*17%一y*7%)*10.5%=(X/1.17*17%一y*7%)*(1十10.5%)

后者-前者=(X/1.17*17%一y*7%)*(1十10.5%)一3.315%X=0.12735x一0.0773y.通过测算可以看出,分账核算税负要低。涉及此类业务的企业可以将产品销售业务和运输业务交由两个部门或单位分别办理,并单独设账,使销售货物与为客户提供运输服务业务分账核算,达到节税的目的。

类似的还有诸如税收政策规定:“对企业全部或部分出售职工住宅产权并全部或按出售产权比例核销固定资产原值的,不再征收房产税”。企业若能对于已出售的职工住房的房产原值及时核销,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则可按规定避免计征“房产税”。

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为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经常会利用税率的差别和减免税政策来引导企业的经济行为,来促进国家的产业发展,地区发展,科技发展,保护国内工业。这些税收优惠政策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变化而变化,具有一定的时效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密切关注、跟踪、研究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及其变化,及时利用好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带来节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如为鼓励、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和经济稳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9年12月8日颁布并实施了《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又于2001年1月14日颁布实施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上一年新增加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抵免期限不超过五年”。

近几年,钢铁企业为调整产品结构、加决发展,大都增加投资进行基建技改,其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国产设备投资部分,可享受用国产设备投资款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企业应及时研究并在时效期内用好这一政策。

加强税收管理,堵塞漏洞

第8篇:企业税收筹划范文

1、跨国、跨地区、跨行业购并的税收抵免

各个国家、各个地区、各个行业之间均存在着税收差异,这为企业购并的税收筹划提供了机会。如在跨国购并中,若购并企业与目标企业的经营是纵向联系的,通过购并,一方面可达到加强各生产环节的配合,进行大协作生产的目的;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产品和劳务的转让定价,即高税国一方降低对低税国一方的转让价格,或低税国一方抬高对高税国一方的转让价格,实现纳税利润由高税国向低税国的转移,以达到减少集团总体税负的目的。又如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我国税法规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我国对在经济特区注册经营的企业也实行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这时可选择能享受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作为购并的目标企业,从而获得税收减免。

2、经营亏损的税收抵免

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企业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对于有效高盈利水平且发展稳定的企业,可以选择一家近年有大量经营净亏损的企业为目标企业,通过购并使企业盈利与目标企业亏损相互抵消,获得所得税减免的利益。有时这还是某些企业实施购并行为的主要目的。但这类购并中,购并企业还必须充分预计亏损的目标企业将带来的负面影响,如购并后企业整体效益滑坡可能导致股价下跌,股东财富受损,购并企业还需花费大量资金对亏损企业进行整合改造等。因此,如果亏损企业没有其他方面可利用的价值,纯粹的税收抵免购并是不足取的。

3、债务融资的税收抵免

购并企业通常需要筹措大量的资金来实施购并,其融资方式主要有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我国税法规定:债务融资利息允许在税前列支,而股权融资股息只能在税后列支。为此,购并企业可以大量采用债务融资,以充分利用其利息抵免税收的效用,在整体上降低企业的所得税费用。但购并企业同时也必须考虑因大量债务融资给企业资本结构带来的影响。如果购并企业原来的负债比率较低,通过债务融资适当提高负债比率是可行的;如果购并企业原来的负债比率比较高,继续采取债务融资可能导致加权平均资金成本上升、财务状况急剧恶化、破产风险增大等负面影响。此时,更好的融资方式也许是股权融资,或债务融资与股权融资并用,以保持良好的资本结构。

4、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抵免

企业通过购并取得了目标企业的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应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价值,该历史成本也是计提折旧的依据。企业购并时若固定资产重估的市场价值高于原账面价值,购并企业以市场价值购入时则可按购入价值入账。就同一项固定资产而言,购并企业计提的年折旧额将高于目标企业的年折旧额,故而可获得增加的折旧成本的税收抵免。但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抵免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获得的。税法规定:只有当接受的固定资产中隐含的增值或损失已经确认实现,才能按经确认评估的价值确定有关固定资产的计税成本,否则,只能以固定资产在原企业的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即购并企业若是以股票换入的固定资产,则无法获得该项税收抵免。此外,如果目标企业使用加速折旧法,由于前期多提折旧使后期多形成的收益将被视为普通收益缴纳所得税,购并企业反而因后期少提折旧而增加税负。

5、将经营收益转化为资本利得的税收抵免

大多数国家规定的股利所得税要高于资本利得税。有些企业的股东为避免缴纳高额的股利所得税而倾向于少分红、多留存,企业保留了较多的盈余。通过购并,目标企业的保留盈余在股价中得到了补偿,这部分经营收益即转化为股东的资本利得,目标企业股东只需缴纳资本利得税,而免除了更高的股利所得税。

二、企业购并出资方式的税收筹划

企业购并可以通过各种出资方式来实现,主要有现金收购、股票收购和综合证券收购。它们给企业税收带来不同的影响。

1、现金收购

现金收购是企业购并活动中最简单而又最迅速的一种出资方式。现金收购对企业税负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①购并企业可享受到目标企业固定资产重估增值的折旧的税收抵免;

②目标企业股东必须迅速确认因此获得的资本收益并缴纳资本利得税,但如果采取分期支付现金的方式,既可以减轻购并企业一次性支付大量现金的负担,也可以使目标企业股东获得延期支付资本利得税的好处;③目标企业的净经营亏损将消失,任何相关方都无法获得其税收抵免。

2、股票收购

股票收购是购并企业以新发行的股票替换目标企业的股票或资产的出资方式。主要类型有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相互持股合并和股票换资产合并等。股票收购在购并活动中不发生任何税费支出,但会影响企业将来的税负。

①目标企业股东不需要立刻确认因换股所形成的资本收益,直到他们出售股票时才确认并缴纳资本利得税,即获得了延期纳税的好处。

②股票收购的具体类型不同,适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也不同,如采用权益汇总法和购买法对购并资产的确认、市场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等的处理就有不同的规定,对购并后企业整体纳税情况也将带来不同的影响。

③股票收购后,目标企业若是以购并企业的子公司形式存续,母子公司的所得税是分开计算缴纳的,子公司的经营净亏损不能给母公司带来税收抵免;目标企业若是清偿后成为购并企业的分公司,购并企业才可以获得目标企业经营净亏损的税收抵免。但目标企业的清偿将被迫收回过多的折旧及带来其他不利的税务后果。

④购并企业不能享受目标企业固定资产重估增值的折旧的税收抵免。

3.综合证券收购

综合证券收购是以现金、股票、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证券组合出资购买。其中采用可转换债券收购对企业税负的影响除与上述现金收购类似外,还有:

①可转换债券在转换前的利息支出可抵免所得税;

第9篇:企业税收筹划范文

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财务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必须重视理财。税作为企业的一种刚性支出,是直接与企业资金流密切相关的,资金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之源,在如何赚取利润的同时,税后所得的最大化才是企业追求的目标。学好、吃透、用足税收政策,在税法允许的前提下进行筹划,使企业税负降至最小的观念越来越成为企业理财者的共识。这就是现代企业理财正在研究的“税收筹划”。推迟纳税、合理避税或免除纳税为目的一种理财工具。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内涵

企业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实际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对税收负担的低位选择行为,即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事先精心安排和筹划,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及可选择性条款,从而获得最大节税利益的一种理财行为。

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是减轻税负以实现企业税后收益的最大化,但与减轻税负的其他形式如偷税、逃税、欠税等相比较,税收筹划应具有以下特点:

1 合法性

税收筹划的前提是完全符合税法、不违反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它是在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没有确定、有多种纳税方法可供选择时,作出缴纳低税额的决策。这是税收筹划有别于其它减税方法的最大不同之处。

2 筹划性

在税收活动中,生产经营行为的发生是企业纳税义务产生的前提,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税收筹划不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后想办法减轻税负,而是在应税行为发生之前,企业要充分了解现行税法知识和财务知识,并结合本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规划统筹,设计出一套使未来税负相对最轻,经营效益相对最好的决策方案的行为。因此它是一种合理合法的预先筹划,具有超前性特点。

3 目的性

纳税人对其生产经营等行为的进行税务筹划是围绕特定目的进行的,这些目标不是单一的而是一组目标,首先包括直接减轻税负这一核心目标;此外,其他目标还有:延缓纳税、无偿使用资金的时间价值;明晰账目、保证纳税申报正确、及时足额缴税,不受到任何税收处罚,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名誉损失,实现涉税零风险;确保企业利益不受侵犯以维护主体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法确定筹划后的净收益,保证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4 多维性

从时间上看,税收筹划会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活动,任何一个可能产生税金的环节都应进行税收筹划。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规模、选择怎样的会计方法、购销活动等都需要税务筹划,而且企业的设立时期、新产品开发设计阶段,也应进行税务筹划,例如选择有节税效应的注册地点、组织类型和产品类型等。从空间上看,税收筹划活动有可能超出本企业的范围而同其他单位联合,共同寻求减低税负的途径。

二、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

为充分发挥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促进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决策者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第一,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必须依法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选择,而不能违反税收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第二,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第三,税收筹划依据税法整体内容来判断税法条款对于某件具体事实或行为的运用性与符合性,也就是说,一项经济行为的形式虽然与法律规定是存在字面上吻合的,但如果其后果与立法的宗旨相悖,则在课税目的上仍不予承认。

2 成本效益原则

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是为了取得效益。当新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时,该项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当费用或损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时,该筹划方案就是失败方案。企业税收筹划必须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必须充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这就要求企业财务管理者在评估纳税方案时,要引进资金时间价值观念,把不同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加以比较。

3 事先筹划原则

事先筹划原则要求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在国家和企业税收法律关系形成之前,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差异性,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才能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如果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已经形成,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再想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那就只能进行偷税、欠税,而不是真正意义的税收筹划。

三、企业税收筹划的主要内容

税收筹划是企业应有的权利,通过对企业税收筹划的肯定和支持,促进企业依法纳税、也是依法治税的必然选择。

1 避税筹划

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虽不断完善,但仍可能存在覆盖面上的空白点,衔接上的间隙处和掌握尺度上的模糊界限等。避税筹划就是纳税人采用非违法手段(即表面上符合税法条文但实质上违背立法精神的手段),利用税法中的漏洞、空白获取税收利益的筹划。纳税筹划既不违法也不合法,与纳税人不尊重法律的偷逃税有着本质区别。国家只能采取反避税措施加以控制(即不断地完善税法,填补空白,堵塞漏洞)。

2 节税筹划

纳税人在不违背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减免税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通过对筹资、投资和经营等活动的巧妙安排,达到少缴税甚至不缴税目的的行为。

3 转嫁筹划

纳税人为了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通过价格调整将税负转嫁给他人承担的经济行为。

4 实现涉税零风险

纳税人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税款缴纳及时、足额,不会出现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即在税收方面没有任何风险,或风险极小可以忽略不计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的实现,虽然不能使纳税人直接获取税收上的好处,但却能间接地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而且这种状态的实现,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与规模扩大。

四、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应用

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筹资决策、投资决策、利润分配中的运用要点有:

1 筹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

筹资筹划是指利用一定的筹资技巧使企业达到获利水平最大和税负最小的方法。企业对外筹资一般有两种方式,即股本筹资和负债筹资。由于这两种方式在税收处理上不尽相同,选择不同渠道筹集资金,就会形成不同的资本成本。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支付的股息、红利不能计入成本,而支付的利息则可以计入成本。一般而言,当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利息率时,增加负债就会获得税收利益,从而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当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低于负债利息率时,增加负债就会降低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因此,要降低企业的筹资成本,就必须充分考虑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纳税因素,对筹资方式、筹资渠道进行科学合理的筹划,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特别是负债比率是企业筹资决策的核心问题,它不仅制约着企业承担的风险和成本大小,而且还影响着企业的税负。

2 投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

在企业投资决策中,必须考虑企业投资活动给企业所带来的税后收益。税法对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不同的投资区域、不同的投资行业、不同的投资方式、不同的投资期限的税收政策规定又存在着差异,这就要求企业在投资决策中必须考虑税制对投资的影响,进行科学的税收筹划。

因此,不论是企业对外投资还是自行组建,都应对所投资的行业和地点进行税收筹划,如选择税负较轻的地区、行业进行投资。又如,现代企业包括公司和合伙企业(包括个体经营者)。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企业面临着设立分支机构的选择,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和子公司两种形式,两者的税收待遇是不一致的。从税法角度看,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总公司不直接对其负法律责任,有关税收的计征独立进行,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所以,当分支机构由于所在地区的不同适应较高税率或者可以预见在其一定时期内亏损时,总公司宜采用分公司形式,反之,则应选择子公司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