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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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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书

第1篇: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

答:一、书面申请

根据本法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书面形式申请仲裁,有利于明确表达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及其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也便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以及在决定受理后,向被申请人转达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及其依据,方便被申请人行使答辩的权利,有利于仲裁活动的进行。因此,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保留一份为正本,送达被申请人的各份为副本。

二、仲裁申请书的内容

仲裁申请书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要求对争议事项进行仲裁审理的书面申请,是重要的仲裁文书,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具有重要作用,是申请人提起仲裁的根据,申请人为争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本案并在仲裁中争取有利法律后果,应当认真书写仲裁申请。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联系方式,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申请书应当按申请人、被申请人分别列明以上情况。申请人由法定人代为仲裁的,或者申请人委托律师或他人代为仲裁的,还应说明法定人或委托人的基本情况。人是律师的,只要写明其所属律师事务所的名称,而不需写明律师的基本情况。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有助于仲裁委员会审核、认定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便于仲裁委员会与当事人进行联络。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仲裁申请书中的仲裁请求是申请人想通过仲裁程序达到的目的,是仲裁活动中的重要内容,也是仲裁申请书中必须记明的法定事项。因此应当写明申请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向被申请人提出的具体实体权利请求,即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履行什么义务,以及通过仲裁所要达到的目的。仲裁请求应力求明确具体,切忌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在记明仲裁请求的同时,应当记明提出仲裁请求的客观基础,以充分的事实、理由来支持仲裁请求,这样才能使受案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明确其提起仲裁的事实依据和具体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对案件进行依法审理和裁决。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包括:当事人之间纠纷形成的事实、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请求的依据和理由等等。这部分内容作为仲裁申请书的核心内容,所述事实理由应当实事求是,简明概括。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应有事实根据,而申请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因此,在仲裁中,申请人提出的仲裁请求是否合理,所根据的事实是否存在,应当有证据加以证明,如书证、物证等。申请人在提出证据的同时,应当提供证据的来源,以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核实。如提供的是证人的,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或工作单位,以便于仲裁委员会及时核实和调查这些证据,确定能否作为定案的证据,从而及时、公正的裁决。可以另写一份证据清单附后。 一份完整的仲裁申请书除上述内容以外,还要写明选定的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全称,申请仲裁的时间,并在右下方写明申请人的姓名;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写全称,并另行写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第2篇: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___,男,汉族,电话: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x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法定代表: _______ 职务,总经理 电话:_______

申诉请求: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11年9月8日到2011年10月9日双倍工资计2000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一个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4469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11年9月和2013年1月至2月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1650元

四、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11年9月至2013年3月加班工资2567.04元(112小时X15.28元/小时X1.5倍=2567.04)

五、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3月5日工资8861.11元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13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积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13年年终奖2750元。 合计金额:22497.15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11年09月08日起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2000元;第二个月转正后每个月工资为2500元。直至10月9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2011-09-08日到2011-10-09日工资计2000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2013年1月至2月住房公积金200元。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11年9月至2013年3月加班工资2567.04元(112小时X15.28元/小时X1.5倍=2567.04)

此致__县劳动争议促载委员会

申请人:

(签名或签章)

第3篇: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

答: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申请人在递交仲裁材料前应先从下列几方面自行审核:(1)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2)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内容;(4)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5)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6)申诉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按属地与级别管辖相结合的原则划分。省仲裁委受案范围:(1)省属、中央、部队驻穗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与非广州市城区户籍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非广州市城区户籍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3)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4)本委认为应当受理的其它劳动争议。

二、问: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哪些书面材料?

答:1、劳动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原籍、现住址、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地址和联系电话)、具体的仲裁请求及金额、事实和理由。申请书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要由申诉人本人签名(如有人需注明)

2、提交证据:包括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复印(复制)件及证据清单,证据及证据清单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3、其它材料:

劳动者诉用人单位:(1)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如委托人代为仲裁,需提交申诉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3)被诉人为企业的,提供“企业注册资料”原件一份(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信息中心查询,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天河区体育西横街1号)(4)被诉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登记资料”原件一份(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地址:天河路17号润粤大厦,乘233路公共汽车至动物园南门,天河立交桥脚)(5)被诉人为其他单位的:需提供其管理机构出具的“登记资料”一份(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用人单位诉劳动者:(1)提交《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

三、问:当事人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享有和职责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如下权利:有委托人、申请回避的权利,有申诉、申辩、质询、质证的权利,有请求调解、自行和解、要求裁决的权利,有向人民法院提讼、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申诉人有放弃、变更、撤回仲裁请求的权利;被诉人有承认、反驳申诉人仲裁请求、提起反诉的权利。

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承担如下义务:有遵守仲裁程序和仲裁庭纪律的义务,有如实陈述案情、回答仲裁员提问的义务,有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的义务,有尊重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加人的义务,有缴纳仲裁费用的义务,有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裁决文书的义务。

第4篇: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

申请书是个人或集体向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表述愿望、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职工婚假申请书,更多婚假申请书请点击“婚假申请”查看。

职工婚假申请书__科(公司)领导:

兹有你单位员工__,已年满__岁,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条款。本人决定于20__年__月__日举行婚礼,并依法享受婚假,望领导批准为盼此致。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婚假申请书尊敬领导:

本人___,于20__年5月24日登记结婚,属于晚婚。双方父母择定于20__年11月25日举行结婚典礼。根据国家有关婚假及晚婚假规定,本人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现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5天,自11月22日到11月23日、26—29日共计5天,请予以审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婚假和路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如果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规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会额外得到7天假期的奖励。如果晚婚者在城镇里居住但是没有工作的,或者是私营企业的老板,一般由居委会或者镇政府给予相应的晚婚奖励。如果晚婚者是私营企业的雇员,老板也应当给他们婚假,假期时间和在国有企业一样。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新《劳动法》婚假规定是一个指导性的规定,具体适用起来则根据《计划生育条例》中的详细规定。

婚假要在领证后多久休1、国家没有规定婚假的有效期,即没有规定婚假必须在登记领取结婚证之后多长时间内休完。

2、对于婚假的有效期,虽然国家没有强制性的统一规定,但一般公司或单位会作出相应的规定,有的是登记领取结婚证之后三个内休完,有的是半年内,有的是一年,等。

单位的这种规定员工应当遵守。同时,既然是婚假,那么也不宜在领取结婚证后较长时间后休。

3、说明一点,婚假应当一次性休完。

很多单位都会制定出一个有效期限,有三个月的、有半年的、有一年的、还有领取结婚证当年的 各单位制定的有效期限不是统一的,这也就说明了法律上根本没有规定有效期限

有些律师说,单位可以根据情况规定员工请婚假的有效时间,但需要开大会宣布给每一个员工知道或在员工入职时告知这项员工守则,必须是在员工知晓的前提下,而不是你从来没听说单位的这项规定,直到去请假时才被告诉过了期限

员工不知情就是不合规矩的,律师建议跟单位协商解决,或找劳动仲裁

如果你从来没听单位说过婚假在多久内请是有效的,过期不补,那么就要力争,因为法律上没有有效期的说法

第5篇: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

43岁的张永强个头不高,黑黑瘦瘦,不停地卷着手里的资料,然后又打开,用力铺平。被诉人座席空荡荡,仲裁员进来,“半个小时后不来,算被诉人缺席。”

走到这一步,并非张永强所愿。从国企下岗后,张永强打过很多工,修过锁、送过快递,这些公司无一完全遵守《劳动合同法》,但只要过得去,他都“忍”了。这一次,张永强在明吉吉当了4个月保安后,他的小宇宙爆发了。因为平日里就很歧视保安、保洁的主管在他对工资提出质疑时说:“愿意干就干,不愿意干就滚。”张永强心里憋屈,没喊没闹,“那我不干了。”他准备把所有的不满意拿到仲裁庭上,体面地讨个公道。

今年1月14日,张永强应聘到明吉吉后在盛京医院滑翔院区当夜班保安,下午5点上班,早上7点下班,隔天一上,即保安圈里流行的上14个小时歇34个小时,双方口头约定月薪为1800元。第一个月张永强请了一天假,被扣了150元,之后又请一次假,又被扣了150元。张永强找到经理助理,得到的解释是:多扣部分属于满勤奖。

张永强决定申请劳动仲裁,和他一起辞职的还有27岁的曹建南。曹建南问张永强告公司可以得多少钱。听说加上没签劳动合同的补偿有一万左右,他忐忑了,仲裁一下子就能成?

我国目前对劳动争议的解决实行 “仲裁前置,一裁两审”的体制。就是说劳动争议发生后,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否则不能向法院,即使法院也不受理。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或者当事人不执行裁决书的,当事人再到法院或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永强希望在仲裁这完结,毕竟上法院打官司既耗人力又耗物力。

仲裁也需要一点儿付出。2008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取消了仲裁收费,这之前败诉方需承担300元的仲裁费。许多劳动者担心仲裁不成还搭钱,便主动放弃了利益诉求。熟悉劳动仲裁的老王回忆,当时申请仲裁的人一下子排队了,以前就零星几个。许是积压得太多,全部涌出来。时间延续到现在,老王说人又少了,“光一个企业工商注册信息资料就难倒多少人啊。”的确,这个资料需要申诉人自己到企业注册的工商局档案管理部门调取复印。

张永强骑着自行车来到沈阳市和平区工商局,交了两元钱后,居然没有查着,说是注销了。辗转到市工商局,张永强的两元钱没白花,查到了明吉吉的信息资料。“以前查一次资料50元,打工的有几个能舍得?”

证明自己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张永强早就准备好了。这个简单,到银行把企业给自己发工资的水单打印出来就行。“别忘了让银行盖章,正常都给盖,万一遇上迷糊的,就提醒一下,不然还得跑一趟,耽误事。”

资料全了,可以立案,但联系被诉人时又遇到障碍。仲裁员按照企业工商注册信息资料上的电话打过去,没通,让张永强提供其他号码。仲裁员告诉张永强,如果电话通知不成,可以邮寄仲裁申请书;如果邮寄再收不到,就只能移交法院了,只有法院可以调取个人档案。没办法,张永强只好回单位找以前同事帮忙,联系上了明吉吉法人。

7月17日,张永强与明吉吉的劳动争议正式立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的最多可延期15日。

从立案到开庭,张永强正好用了45天。

45分钟后,两个年轻女孩敲门,打断了正在陈诉的张永强。女孩说自己是明吉吉的人资部主管,受法人委托出席仲裁庭。张永强本想说迟到半个小时该算缺席,但仲裁员让她们进来,轻责几句,张永强话到嘴边又收了回去。

对于张永强的四点诉求:未签劳动合同补偿双倍工资;补缴五险;支付加班费;返还多扣的工资,被诉人不认可,并一一举证。有张永强签名的劳动合同,放弃缴社会保险的单子,考勤记录。还说约定工资是1300元,之所以张永强的银行水单上会有1600元,那是支付了加班费的。

显然,被诉方准备充分。张永强急了,情绪稍有激动,“劳动合同最后一页的签名是我签的没错,但那是当初让我签的入职通知单,合同是后装订的,而且封面、合同里的签名都不是我签的。劳动监察部门还因为明吉吉没跟我们签合同,对它作出过处罚。”仲裁员告诉他这是打官司呢,嘴上说没用,必须有证据。张永强手足无措。

旁听席有人支招,“让员工签名放弃缴保险违法。”张永强仿佛抓住救命稻草,“这个本身就是违法的。”仲裁员提醒旁听席不是人,不要讲话。调解室里只剩张永强无力的质证,“假的,被诉人造假。”立案之初,老王跟他说99%能成。眼下的情况,张永强始料未及。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特殊情况下(追索劳动报酬等不超过当地月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原本以为此次仲裁必胜,就此终局的张永强忧心忡忡,因为仲裁庭上无法鉴定证据真假,只有去法院。

仲裁员调解,张永强坚持诉求,被诉方只愿意补缴保险。庭后,首席仲裁员将与另外两名仲裁员合议,大约10日后下定裁决书。

走出调解室,张永强的脑袋一下子清楚许多,“沈阳市最低工资是1300元,这个价格能招到保安吗?”“1月份和4月份的考勤表一样新,这合理吗?”他去劳动监察部门要曾处罚明吉吉的单据,工作人员没有提供。张永强越来越没把握,很简单的案子,怎么变得这么复杂?他以为在仲裁庭上能体面地讨个公道,没想到竟如此狼狈。如果可以直接上法院,会不会好一点?

老王单位未发采暖费的案子,就直接到了法院,因为有明确规定,采暖费、住房公积金、精神损失赔偿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没想到,法院让他找仲裁开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才给立案。在老王看来,这实在没必要,既浪费国家纸张,又浪费老百姓的时间。

说起劳动仲裁,老王对它又爱又恨。之前,老王就是在劳动仲裁庭打赢了与单位关于加班费的争议,但因为退休上的分歧,老王再次怒告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我承认这里有赌气的成分。”老王狡黠一笑。事实上,单位与他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单位管理不严,极有可能丢失,老王赌单位拿不出合同来。仲裁没有受理,理由是“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范围”。和张永强的紧张相比,老王从容得多,据理力争。仲裁员说他的诉求是赔偿不是工资,老王反问他不是工资为什么叫双倍工资?仲裁员知道遇上“刁民”了,关上门不理。老王连敲带踹,惹来保安,他又悄悄撤退。老王承认自己耍了“阳谋”,但对于不予受理通知书上的拒绝理由包括“其他”不满,“什么叫其他,其他就是随便找个借口都可以不予受理。”

交了10元诉讼费,老王终和单位对簿法庭。一见单位拿出劳动合同,老王立马撤诉。工作人员按规定又退给老王5元钱。这样的折腾让法院既苦闷又无奈,如果仲裁能受理,他们该少了许多麻烦。

仲裁也有苦衷,老王刚刚通过仲裁拿到了比6年工资还多的加班费,现在又来,有完没完?

第6篇: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

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档案法》为准则,严格仲裁案件的受理、应诉、开庭、调解、裁决程序,明确办结时限。对简单案件快立快审快办快结,提高仲裁效率。对急需办理的案件不压不等,对群体上访案件及时解决,不留死角。同时对劳动争议“调解”材料及时归档立卷,仲裁案卷分正卷和副卷装订。正卷包括:仲裁申请书、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答辩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调查证据、勘验笔录、开庭通知、庭审笔录、延期通知书、仲裁建议书、调解书、裁决书、送达回执等。副卷包括:评议记录、立案审批表、调查提纲、阅卷笔录、会议笔录、底稿、结案审批表等。努力实现案件处理与立卷归档的有机统一,让双方当事人在案结后,真正实现事了、人和。

二、提高办案人员档案管理素质

为提高办案人员档案管理能力,有关单位要定期组织办案人员学习档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并集中研究档案管理方法。要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掌握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对仲裁案卷归档工作做到心中有数,能以最快、最简便的方式进行检索,方便仲裁部门和百姓及时查询,对资料不全的仲裁案件无法及时归档,也要标明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或请示上级领导来决定。

三、推进基层仲裁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在推进基层仲裁互联网实体化基本建设的基础上,要加快基层仲裁档案规范化管理建设,推进并提高企、事业单位以及乡镇街道、社区的仲裁案卷归档能力,同时拓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渠道,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大与司法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沟通协调力度。司法部门应将对裁决结果不服而提讼的案件及时反馈至仲裁机构并加强与仲裁机构的沟通。在确保公正合法的前提下,应充分尊重仲裁程序的特殊性、灵活性和不完全司法性,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尽量保证归档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督导作用,保障基层仲裁案卷规范化归档工作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还要加大办案力度,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实行快立、快调、快审、快结,保证仲裁案卷的齐全完整,使仲裁档案成为我市化解劳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高速发展的重要基础力量。

四、做好仲裁案卷归档信息化工作

第7篇: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

未婚先孕者合同期限也可顺延

张小姐在一家房地产公司的置业公司担任销售员,她的劳动合同在2008年 2月 7日到期。2007年 12月 24日,张小姐经医院检查得知怀孕。2月9日,张小姐到置业公司上班,置业公司通知她劳动合同已到期,移交手续后就不用再上班了。张小姐告诉公司自己已怀孕,要求延长劳动合同期限。公司坚决不同意。张小姐提起了仲裁,并且得到了劳动争议仲裁委的支持。

公司不服裁决,向法院。庭审中,公司认为,张小姐未婚先孕不应受法律保护,而且她也没将怀孕的情况及时告知公司。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上述情形消失,未婚先孕不应享受上述待遇的说法于法无据,驳回了置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合同期内怀孕理应享受产假工资

陈女士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2004年 5月 17日进入一家医院担任护理工作,与医院签订过多份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合同至 2007年 5月 16日止。陈女士上班至 2006年 8月 30日并领取了该月工资,此后陈女士住院生孩子,未再上班。2006年 9月,该单位向劳动局办理了陈女士综合保险的退工手续。2007年 1月,陈女士因支付产前假工资、产假工资、补缴外地劳动力综合保险等事宜,与单位发生争议,提起劳动仲裁。仲裁中,陈女士称,其在劳动合同期内怀孕,可单位以生孩子为由,让其办理了回家休息的相关手续,之后才被告知已被辞退。而单位则称,办理辞职手续是陈女士本人的意愿。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劳动者本人填写了“人员离职登记表”,但从该表来看,并不能反映出是由陈女士提出辞职的事实,且“辞职申请书”中的内容(字样)并非陈女士本人书写,故对该“辞职”系由陈女士提出的事实不予认定。由于该争议中陈女士未提出与单位恢复劳动关系的请求,在休假期满后,亦没有回单位上班,故认定双方在劳动者休假期满前存在劳动关系。裁定单位应支付陈女士产前假工资和产假工资,为陈女士办理2006年 9月至产假期满期间的外地劳动力综合保险费。

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孕妇也受保护

2006年春天,成女士进入一家食品公司担任销售员。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手续。2007年 1月,成女士经医院诊断怀孕,一直在公司工作到 3月份。4月初,成女士病休了一段时间。谁知,等病休结束来上班时,却被公司告知已被辞退。为了要一个说法,成女士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裁决由公司为成女士办理招工手续,并支付相应钱款。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成女士与公司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判决公司为成女士补办招工手续,并支付相应钱款。

【释疑】

孕期歧视可向监管部门投诉

近年来,女职工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屡见不鲜,笔者对女职工较为关心、关注的几个热点问题进行集中支招,以期能够给女职工们带来一些有益的启示。

王小姐:我结婚已好几年,至今还没有孩子。现实告诉我们,公司里只要有女职员怀孕了,很快就会有人顶上你现在的位子,你 “休息”,就等于自己炒了自己。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年签一次劳动合同,等我生产完后劳动合同续签是否会受到影响,我该如何维权?

支招:有的企业对处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采取歧视政策,有些是直截了当的,有些是隐性的。

对此,我国《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除非职工本人有重大过失,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与处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常女士:好不容易在一家化妆品公司找到了一份自己满意的工作,可工作了近一年,公司却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总说急什么,钱不少你就是了,我也无话可说。上个月,我查出怀孕了,心里相当高兴,可仔细一想,又有点矛盾,生怕被“炒”。几天之后,还是被单位“炒”了,没有任何补偿。找公司说理,公司说没签合同不能给钱。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支招:常女士所在化妆品公司不和职工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公司应受处罚。从常女士提供的情况看,她与公司之间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在这期间怀孕依然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不能被辞退。常女士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值得提醒的是,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如平时的考勤卡、发工资的小条子、加班记录等,以及周围同事、包括平时所接触的客户的证明材料等等。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第8篇: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

劳动合同不签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工作证、工资单等证明材料,如果在工作中受伤,能否申请工伤认定?这是农民工群体经常遇到的问题。

案例

25岁的小吴是一名农村青年,他和父亲来到一个建筑工地当力工,没签劳动合同,无社会保险,口头约定每月工资3 000元,竣工一次结算。

一天,在卸石料时,车上滑落的石头把小吴砸成重伤,老板以小吴不注意安全为由不为其申报工伤,不给工伤待遇,小吴自行申报工伤时遇到了麻烦。相关部门向他要书面劳动合同,他拿不出。要他提供工资卡、工作证或出工单,他也拿不出,只能拿出工地给他发的一套工作服和安全帽。劳动部门要他提供两个一同干活工人的证言,他也只能提供一个人的证言,就是他的父亲。

法官说法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证明劳动关系的书面劳动合同很重要。《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可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通过提供相关凭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由此可见,在当事人拿不出有关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时,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提请用人单位担负举证责任,亦即上文中提及的(一)、(三)、(四)中的其中一项。

侵权人不明

工伤发生原因千差万别,地点并非都在办公地。侵权人不明、地点非工作场所,这些往往造成相关认定部门对工伤的否定。这种情形多发生在外出流动工作的促销员、维修工、快递员等人员的身上。

案例

周某是一家公司的推销员。3个月前去外地推销公司产品,傍晚去某连锁店了解销售情况,途经一栋居民楼下时,不知从何处飞来一只空酒瓶砸中其头部,花去2万余元医疗费用,还落下伤残。周某报了案,但至今没有找到侵权人。事后,周某要求公司申报工伤,相关部门以他所受伤害的地点并非在工作场所内,且侵权人不明,不予认定。

法官说法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并没有规定他人伤害,侵权人必须明确。至于对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应当针对受伤职工的工作特点灵活掌握,特别是这些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不固定的职工。

“工作时间”应当包括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用人单位规定的上班时间,以及加班时间。此外,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加班的时间,也应属于工作时间,除非单位明确要求禁止劳动者在规定时间以外加班。工作场所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的日常工作的场所,以及用人单位临时指派去往的工作场所。这里的“工作场所”不仅仅局限于劳动者所在的工作岗位场所,应泛指劳动者完成工作所需的所有场所。此处的“工作原因”,泛指为完成工作而进行的任何客观环节、条件、行为。事故伤害包括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人身伤害事故。

因此,有关部门不予周某工伤认定是错误的。依《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人代表不签字

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法人代表不承认劳动关系,不给受伤工人申报工伤,拒绝在工伤认定申请书上签字,这是工伤高发的建筑工地临时用工常见的事。

案例

某建筑工地从“马路劳务市场”招了一批工人。被招工人刘某刚从农村来,第一次进工地做工人,干活没经验。在拆一残墙时,为图快,别人在墙上拆,他在墙下抠根,结果墙倒他被砸成了重伤。因为没签劳动合同,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工地建筑商以和他没有劳动关系为由,不为他在工伤认定申请书上签字,只付了部分入院抢救费用就不再管他了。没有法人代表签字可否认定工伤?不签字就能逃脱工伤责任吗?

法官说法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拒绝在工伤申请书上签字,不能规避工伤的认定、工伤责任的承担。

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用人单位不为受伤职工“签字”、不去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当事人自己或其亲属可以依照工伤认定程序,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不退回赔偿款

此类事多发生在第三者侵权的案件中。没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为了减轻工伤保险赔偿的责任承担,常常以侵权第三者支付了赔偿费,要求在赔偿数额中扣除,否则不提供掌握的材料,要求有关部门不给工伤认定。

案例

叶某是一家饭店主灶。一日清晨,他去海鲜市场选料,在回来途中不幸被一超速闯红灯货车碰撞,叶某身受重伤。交警认定货车驾驶员对此次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肇事货车驾驶员赔偿了叶某入院就医的全部费用。因饭店没有给叶某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要饭店负责。饭店老板提出其为叶某支出的工伤保险费用中,要扣除肇事货车驾驶员已支付的费用,否则不提供相关资料,并要求有关部门不予工伤认定。

法官说法

第9篇: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

爱子落难,文盲农妇请律师埋下祸患

在山东省单县蔡堂镇苏双楼村,魏月莺可算是个响当当的人物,她一向心直口快,老爱干些“铲不平”的闲事儿,只要她认为自己占理,天王老子也敢惹,再加上与生俱来的大嗓门,大伙儿给她起了个雅号叫“魏大炮”。

魏月莺和老伴张心富膝下有三女一男,女儿们都出嫁后,2003年7月,21岁的儿子张继文也去了山东省齐河县一建筑工地打工。

2003年11月12日,魏月莺忽然接到齐河县第二建筑公司的电话,说张继文上午9时从三楼工地摔了下来,已送往济南某医院抢救。魏月莺夫妇当即包车直奔济南。晚上赶到医院时,儿子已经醒了过来,但从脖子以下完全失去了知觉,医生说他摔断了脊椎,将要终生躺在床上。望着病床上的儿子,魏月莺夫妇肝肠寸断……

齐河县第二建筑公司的陪护人员见张继文家里来了人,扔下1万元钱就走了,从此再也没了踪影。这点钱对张继文的病情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钱花完后,魏月莺只好打电话向齐河县二建公司要钱,三天打了17个电话,1分钱也没有要来。魏月莺火了,亲自赶往齐河,在二建公司拍着办公室的桌子大吵:“俺儿子是给你们打工受的伤,你们咋能撇下他不管了呢?”对方说现在没钱,魏月莺说:“没钱治病,咋有钱盖楼?你们要不给俺儿子看好病,我非死在你们这儿不可,不信咱就试试看!”齐河县二建公司的领导们被魏月莺的气势震住了,又陆续往张继文的医疗账户上打入1.8万元钱后,再也不拿1分钱了。魏月莺对老伴张心富说:“他们不给看,咱自己看!”他们回家卖了耕牛和粮食,筹了1.2万元,让儿子在医院又治疗了一个多月,最后实在弄不到钱了,只好让儿子出院回到家中。

张继文虽然出了院,但其后续治疗和保养费用仍不是个小数目,魏月莺只好一次次去找齐河县二建公司,寻求赔偿。该公司负责人再也不敢见她了,安排两个办事员和魏周旋,迟迟不谈赔偿事宜。

这天,她在公司门口又蹲守了一天,仍没“堵”到负责人,气得哭了起来。一路过的好心人对她深表同情,给她支招说:“你不如到法院去告,像这样的工伤官司胜诉的可能性很大。”魏月莺心想,事到如今,也只有如此了。

魏月莺和张心富都是“睁眼瞎”,对法律上的事一点不懂,他们听说打官司要找律师,就托人在齐河县某律师事务所找了一个名叫李庆的律师。经过协商,魏月莺同李庆签订了一份委托一审诉讼协议书,官司胜诉后魏月莺要支付李庆所获赔偿金总额20%的费。

魏月莺这时怎么也想不到,就是这位律师和这份协议书,竟使她陷入了一场又一场诉讼风暴。

世事难料,讨回公道却被律师告上公堂

2004年4月29日,齐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齐河县第二建筑公司支付张继文工伤津贴、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共18万余元。双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反对意见,裁决书很快便具有了法律效力。后来,齐河县第二建筑公司拒不执行生效裁决,魏月莺为了尽快拿到钱给儿子治病,无奈之下又和他们达成了一个“私了”协议:齐河县二建公司赔偿张继文各种费用10万元,半年内分三次付清。

2004年5月24日,李庆找到魏月莺说:“你的官司赢了,听说你和对方已达成赔偿款支付协议,而我这3.6万多元的费(即18万余元中的20%)什么时候给呀?”说着,他亮了亮手中的那份委托协议书。

“俺开始是想在法院打官司,最后没有在法院打成,俺也没办法呀……”魏月莺没想到半道上又冒出这样一档子事。

“咱签的是一审诉讼协议不假,但劳动仲裁也算一审诉讼,这3万多元的费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李庆自以为对付一个文盲村妇绰绰有余,说出话来自然硬梆梆的。

“钱该给的给,不该给的一分也不会拿。你没帮俺在法院打官司,怎么跟俺要帮俺在法院打官司的钱。怎么着,看俺好欺负不成……”魏月莺腾地站了起来,前迈两步,指着李庆的鼻子说,“你说,你在仲裁委收了俺多少钱?你在仲裁委多少是帮了俺的忙,但俺也给了你不少钱,凭啥再跟俺要双份的钱……”

“不给?好,咱们法院见!”李庆发现这个看似柔弱的村妇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好欺负,连忙压低调门,最后甩下这么一句话走了。

2004年7月5日,李庆果真一纸诉状将魏月莺告到了齐河县人民法院,要求支付他“一审诉讼费”3.6万多元,同时申请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将齐河县二建公司欲支付张继文的4万元首期赔偿金全部冻结。

魏月莺从彼案原告一下成了此案的被告。那几天,魏月莺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她哭了一场又一场。她越想越不对劲,当初自己和李庆签的是请他帮忙在法院打官司的协议,官司尽管最后没有在法院打成,可这怪不得自己呀。李庆是在仲裁委帮了自己一点忙,但他和他的中间人先后向自己要了9000元钱,自己都一分不少地给了他们,并且大部分打的都是白条,这还不够吗?想到这里,魏月莺终于横下一条心,为了自己的爱子,这个官司一定得打,即使最后卖房子要饭也不怕,人活着就不能让别人随便欺负。

一审胜诉,小百姓不怕与大律师对簿公堂

随后,魏月莺慕名找到单县某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司圣礼,司律师了解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很快就答应接下这桩案子,并根据她家的实际情况,免除了部分费。

2004年10月16日,齐河县人民法院就律师李庆诉魏月莺支付案件费一案,正式开庭审理。

庭审中,司圣礼为魏月莺辩护说:“一审诉讼一般是指在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的诉讼。被告同原告签订委托协议时,她的本意是通过在法院的诉讼来为儿子讨回公道,原告也同意作为其儿子在法院的一审诉讼人,这从原、被告双方所签的协议以及首先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的行为中,完全可以看得出来。后来,法院按程序没有给他们立案,这超出被告的意料之外。被告支付原告一审诉讼费是以原告被告的一审诉讼为前提条件的,既然这个前提不存在了,原告也就没有资格再向被告追索一审诉讼费。”

原告李庆辩称:“庭前行政仲裁是一审诉讼的前置程序,广义的一审诉讼应当包含诉前仲裁活动……”

司圣礼针锋相对:“我当律师这么多年,怎么没听说过行政仲裁也算一审诉讼,你有何凭据?要是这样成立的话,法院和劳动仲裁委干嘛不合并?”

李庆的额头冒出了细密汗珠:“这是我个人的理解……总之,我帮张继文讨回了18万余元赔偿款,魏月莺就应按协议支付我3.6万多元的律师费。”

司圣礼马上反驳道:“你不会不知道,律师收取服务费是有一定限额的。我们已请司法部门的同志计算过,魏月莺在行政仲裁阶段应支付你的合理法律服务费不过4500元,现在她支付你的已远远超过这个数字。就算你的是一审诉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你的最高风险收费也不能超出2万元,你抓住魏月莺不识字和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的便利条件,同她签订的是一个有失公平的协议,可以这么说,该协议是无效协议。”

齐河县人民法院经合议庭合议后,不久就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李庆要求被告魏月莺支付其一审诉讼费32917.6元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30.6元由原告承担。”

有法作主,不屈农妇终得“说法”

李庆不服齐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4且12月26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以“行政仲裁属于一审诉讼的前置程序,一审诉讼应当包括行政仲裁,并且原、被告事前签有真实、有效的协议”为由,撤销了齐河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改判上诉人李庆胜诉。

魏月莺绝对没有想到,这几乎是板上钉钉的案子,最后会是这样一种结局。

“我就是不认这个命,我要上告,非看看这个‘理’字到底还存不存在!”魏月莺在司圣礼律师的点拨下,知道二审判决虽然是终审判决,不能再上诉了,但可以进行申诉。于是,她变卖了家中几袋小麦,又踏上了申诉上访之路。她先去德州,后来又去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委政法委等部门,一次不行,就去两次,两次不中,还有第三次……

魏月莺一字不识再加上几乎一贫如洗,独自奔波在异地他乡,吃的苦、受的罪、遭遇的屈辱与风险,常人都难以想象。她在城市中从来不敢乘坐公交车,一是为了省钱,二是怕因不识字而上错车或错过要找的地方。不论去多远的地方,她靠的一直是不花钱的交通工具――双脚。实在没钱时,魏月莺就咬咬牙,成为城市中新的“乞讨”一族,捡拾些城市垃圾来卖,保证了最基本的生存需要。

2006年1月,魏月莺去济南申诉,回来时已身无分文,她就一路乞讨着步行赶回家。

魏月莺为儿讨公道的不屈与执着,感动了齐鲁大地的众多父老乡亲,也终于引起山东省高层的关注,有关部门领导先后做出批示,要求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启动审判监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