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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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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1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全矿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庞庄煤矿机关部室、基层单位及所有干部职工。文秘资源网

第四条 各单位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政工部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统筹安排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结对子(必要时进行补充和调整),组织职能部门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包保人员落实 />

第十条 安监部负责题库编写、对培训教学计划的审定,根据教学计划制卷、出卷,负责要害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的储备,填写《考试处罚通知书单》。

第十一条 四级安培中心负责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一般工种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制定教学计划组织考试、学员成绩登记、学员考勤、档案管理。

第三章 安全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

第十二条 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矿长、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和副总工程师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有关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矿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矿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矿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三条 新进矿的工人,必须接受矿、区队、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经矿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一)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省及有关部门制订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区队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煤矿技术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环境、工种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班组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四章 安全教育的实施与管理

第十四条 安全教育以职工周五安全活动、班前十分钟教育和上级部署的以及针对矿井工作实际开展的各类安全活动为主要载体,宣传贯彻上级安全指令、精神,突出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第十五条 每周五为职工安全教育的时间,分上、下午两次或者分早、中、夜班三次进行。

第十六条 安全活动必须由行政主管主持,无特殊情况不得由其他人员代替主持。

第十七条 安全教育主持人必须提前备课,有活动课案和授课计划,课案字迹工整。

第十八条 安全教育活动的时间一般为40分钟,出勤率要达到95%以上,补课率达到100%。

第十九条 安全活动实行实名考勤,对于因假、因休班未参加安全活动的,必须在下周安全活动日之前或上岗前进行补课,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参加补课的人员要签名备案。

第二十条 安全活动必须要有“四问法”的内容,针对本单位或其它单位发生的人身、机械等事故进行系统追问,指定职工发言,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一条 凡涉及基层单位安全教育的各项计划、总结等材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送,严禁敷衍了事。职能部门对此项工作要进行定期通报,严格考核。

第二十二条 机关包保人员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要适时予以督促、指导和帮助,加强对包保单位的考核力度,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打人情分。

第二十三条 “双向”考核表在每周六上午8:00前以书面的形式报送政工部,需要汇报的内容包括:安全活动时间、主讲人、出勤补课情况、“四问法”的主要内容等。

第二十四条 安全教育实行三项制度:即周五“双向”考核制、三井互(抽)查制和周一早调度会、党支部书记例会通报制。“双向”考核由机关部室与基层单位结对子包保;互(抽)查分为三井包保人员互(抽)查和闭卷

考试,以查看安全教育效果为主;将互(抽)查情况和每周五的包保情况在下周一进行通报。

第五章 安全培训的实施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安全教育与培训实行登记制度。矿必须建立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档案,没有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定期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职工,不得在工作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否则按“三违”论处。

第二十六条 基层各单位应根据矿的统一安排和培训计划,制订本单位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在每年10月底向财资部上报下年度需培训工种、人员计划并备案。

第二十七条 财资部根据各单位需求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培训班。有关专业工种的培训信息,应提前通知教学单位。

弟二十八条 四级安全培训中心根据文件要求,按照上级规定的教学大纲、安全培训教材,制定教学计划,配备师资。并将相关情况在开学前制表,一式两份分别送到安监部和财资部。

第二十九条 学员报到后,四级安培中心负责将学员自然情况录入微机,并校对无误,发给矿安监部、财资部。

第三十条 安监部对教学计划审核后签署意见返回。

第三十一条 培训班结束,四级安培中心提供参加考试学员名单,安排考场,提交《缺额学员通知单》。

第三十二条 安培中心、财资部、安监部等部门分别提交培训工作小结,四级安培中心负责汇总后,报相关单位和分管领导。

第三十三条 参加教学计划编制、审定、试卷命题、监考、巡考、阅卷等相关人员,应在附表涉及的栏目内签名存档,发现问题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第六章 奖 惩

第三十四条 安全活动时间不够或周五安全活动每少一次罚单位党政主管和包保单位部室负责人各30元。如无特殊情况行政主管不主持会议的,每次罚款50元。

第三十五条 补课率达不到要求者,每次给予党政主管和包保部室负责人各罚款100元;没有备课材料或备课不认真的罚党政主管100元。

第三十六条 机关部室包保人员弄虚作假,每发现一次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凡迟交或不交报表的每次罚部室责任人30元。

第三十七条 凡在集团公司等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被通报扣分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XX元,并对机关包保部室罚款200元。

第三十八条 连续两次(含两次)以上以相同的原因和问题被矿通报的,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三十九条 对于各项安全教育的材料报送不及时或不报送被全矿通报的,一次罚款200元。

第四十条 每月初矿将按照“双向”考核的要求对上月安全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排名前三名的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各奖励1000元,对安全包保先进个人各奖励100元。矿年底对安全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四十一条 在矿、集团公司举办的各专业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复训~中,各单位必须按照下达的指标安排参训人员,选派合格的学员参加培训,发现一名学习“专业户”,对学员单位处罚XX元;每缺一人次,不经请假的,对单位罚款500元,履行请假手续的,对单位罚款100元,由四级安培中心、安监部签署罚款单送交财资部办理。请假以书面形式,并经矿分管安全培训的领导签字后有效。

第四十二条 对考试不及格人员由安监部通知财资部,由财资部、四级安培中心安排一次补考,个人负担补考费30元。

第四十三条 对巡考、监考失职者,给予一次罚款200元,并取消其参加巡考、监考的资格。

第四十四条 泄漏试卷、试题秘密者,给予责任者罚款500元,并不准其从事与此相关的工作。

第四十五条 在抽查考试中对成绩不及格的职工进行补考,每人每次交补考费30元,补考仍不及格者进行脱产培训。培训期间工资待遇按最低生活费标准支付。

第七章 附 则

第2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需求,结合我公司施工生产情况,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管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深入贯彻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转,特制定我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特殊工种和技岗人员(包括新入场和转岗人员)。

一、公司安全管理人员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时间。上级主管部门培训根据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二、项目经理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时间。上级主管部门培训根据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三、安全员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时间及安全生产月期间。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根据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四、特殊工种、技岗人员。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基本常识,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时间根据在建工程进度进行安排,每个工程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

4.培训地点:工程所在地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和保护他人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搞好安全生产。

五、教育培训实施措施:

充分发挥各科室及项目部的作用:员工培训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它涉及到各科室、各项目部。充分发挥各科室及项目部的作用就可以保证员工培训工作按计划实施,可以对员工培训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可以使员工培训工作更加紧密地与公司生产实际需要相结合。

建立培训、考核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凡上级行政机关要求持证上岗的岗位,未经培训合格不准上岗;对企业提供培训机会未按要求接受培训的员工按公司有关培训管理规定进行处罚。逐步形成人才考核、培养、使用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不断修订和完善员工培训管理规定,加强员工培训工作的监控力度,保证按公司所需落实各项培训工作。

第3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一、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教育现状

随着建筑领域方面的安全事故发生率越来越高,引起了政府部门及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的高度重视,意识到对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因而,对他们展开了安全生产和安全技能方面的培训教育,取得一定的成绩。第一,政府层面。我国早已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近几年国家及相关部委还补充出台了一些扶持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政策,包括《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制度》《建筑施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等,同时,各地方政府也做出了相应的补充规定。如福建省按照国家和部委法规、文件的精神执行,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出台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又如河南省谨遵国家制定的“阳光工程”政策,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享有相关部门的政策补贴,通过扩大培训人员的数量、质量来满足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需要。第二,建筑企业层面。资质等级较高、实力突出的企业已经完成从建筑型企业向管理型企业的转型。企业设有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充分利用《2016年“安全月”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生产事故预防的4种有效方法》等教育音像教材,来提高相关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对于新进的员工,企业会对其进行基础的安全教育培训,让其对安全生产和安全技能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同时,每月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表现优异的,予以一定的奖励,而成绩不理想的,则予以适当的惩罚。在某种程度上,增强了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自身对安全教育的重视。第三,施工人员层面。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的强弱是影响建筑工程项目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建筑安全事故方面的信息传播速度越来越快,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所提高。但是,部分农民工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能教育培训和安全技能岗位培训,在没有相关的岗位证书和从业技能等级证情况下进行作业,在具体的生产操作过程中没有谨遵安全规则的要求,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

当前,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教育取得一定的成绩,然而,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教育手段单一化

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教育”是职员和农民工从加入建筑行业就持续不断进行的一项安全管理具体工作。现有的建筑工作项目安全教育手段比较单一化,教育内容主要是规范操作的理论和概念,比如安全告知、安全管理、事故案例、技能操作规程等,没有根据农民工和企业职工的文化层次、接受能力等具体情况出发,做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岗位培训,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水平的提高也缺乏专业引导。传统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理论性概念强,对于基础知识比较薄弱的农民工从业人员和新进职员来说是比较难掌握的,新进职员因为没有具备现场工作经验,过于理论的教育培训难以达到理想效果。

(二)安全教育的监管力度薄弱

整体来看,政府部门对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管力度比较薄弱,并没有体现其主体角色。虽然国家建设部等部门早出台了《2003至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法规,文件中明确了政府对建筑行业安全教育培训监管的主导地位,并要求各地政府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做到切实培训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制定相关培训计划和执行明细。但是,各地政府却在实施过程中并没有将其正常贯彻落实。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监管重点在安全投入、现场防护等环节,忽视了对于农民工和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监督和检查,相应的安全检查也仅是对简单记录培训文件或者察看安全教育培训设施。此外,政府部门在监管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教育中实际执法力度不足,仅对建筑企业农民工的作业做简单教育培训督促和警示,而这是远远不够的。

(三)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

在上述分析中就提到,目前建筑企业对职工、农民工的安全教育问题越来越重视,但是从安全教育培训结果来看,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大多数建筑企业是采取聘请专业人员或外派学习的两者方案培训,并没有结合建筑企业自身对安全教育的需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全面分析和整理,从而导致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降低了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另外,大多数建筑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师资是企业内部的安全员、项目经理以及其他涉及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员来负责。而这些人员作为培训师资最大的问题是:仅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知识做宣导式植入,没能帮助职员和农民工有效理解安全培训知识,不能满足作为师资保障安全教育的需求。部分实力较强的建筑企业会聘请有安全教育相关资质的管理人员,然而,这些管理人员缺乏一线工程项目作业的实践,导致安全培训理论大于实践,农民工在作业时难以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三、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教育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安全教育资金投入不足

在某种程度上,建筑工程项目之所以安全教育手段单一化,与安全教育资金的投入不足有一定的关系。虽然建筑施工企业逐渐意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但是大都不愿投入过多资金,而对一线工人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加之农民工不是企业正式员工且流动性大,所以,一般企业不愿承担相应的费用进行安全培训。同时,政府的资金扶持力度有限,除广州、上海等财政雄厚的城市外,通过政府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案例较少,大部分城市的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很难得到政府的资金支持。可见,资金投入的不足,降低了建筑企业创新安全教育手段的积极性。

(二)安全教育的监管制度不健全

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政府部门对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工作监管力度不够,其主要原因是相关的监管制度不健全。当前,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并没有制定统一实施标准和评价方法,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成效得不到统一评判标准,大多数政府对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和视察采取现场教学记录法,结合安全教学的培训资料、内容和记录,对相关被培训人员进行调查问卷和访谈,甚至是直接进行安全知识试卷考试的方法来做培训成果评价。这种安全教育培训的评价模式过于形式主义,没有对企业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深入了解,不能说明农民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知识掌握情况。此外,政府部门对建筑企业的安全职责定位不明确,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缺乏针对性管理。有些企业虽然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是在具体作业过程中忽视法律法规和自身安全教育的责任,盲目追求经济效益,没有把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第一位。政府部门在监管过程只注重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而忽视了其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安全教育对象素质偏低,相关部门权责划分不明确

建筑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对象是企业职工和农民工。企业职工大部分是项目管理人员,这类人员相应文化层次和专业知识水平较高,在安全教育培训方面的接受能力比较强,能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考核获得岗位从业资格,在具体施工过程中能根据自身掌握的安全知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操作规范。而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入建筑行业,目前建筑工程项目的一线施工人员基本都是农民工,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是靠苦力赚钱生活,没有强烈的安全意识,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作业技能,只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往往是吸收能力差,不能起到相应培训效果。因此,他们在施工过程中,依然存在安全技能低下、不遵守安全操作流程、不正当操作机械设备等现象。此外,因安全教育相关部门权责划分不明确的关系,很多建筑企业难以吸收到相关素质技能和管理技能全面的安全培训师资和从业人员。如“建筑业行业入职教育”是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的,主要针对有意向进入建筑行业的农民工进行行业岗前培训,而“工人入场前教育和日常教育”是建筑企业针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员工进行入职前的岗位日常安全教育。而在实践中,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几乎都是由安全员或项目经理来完成,相关部门权责划分不明确。

四、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教育的对策

针对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建议遵守经常性、群众性、艺术性和科学性四大基本原则,并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创新安全教育手段

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建筑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方面的扶持资金,让建筑企业和农民工可以自愿地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在资金充足的基础上,建筑企业应该进一步创新安全教育手段,根据具体企业情况和员工素质选择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教育。比如:针对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和进行转岗、换岗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需要从企业级、工程项目经理部级、施工班组级的三个层次培训。还可以采取通俗易懂的安全教育形式,如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班前讲话、先进激励法、亲情感化法等,相比传统的安全教育形式,这更能引起农民工的关注。

(二)加大安全教育的监管力度

政府部门应设置相关安全教育的奖励基金,对安全生产和施工过程中监理、建设、施工等方面工作突出的人员和部门进行适当奖励。同时,应建立过程项目安全施工补偿制度,体恤一线施工人员和部门的辛苦劳作。此外,各地方政府应该尽快制定一套科学的农民工安全教育评价方法,可以全方位地审查相关安全教育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成立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定期检查相关建设设备和设施,防止重大安全施工发生,保障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认真分析培训需求,优化安全教育培训师资结构

建筑企业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前,需要对参训人员的培训需求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了解各职工和农民工的安全知识技能培训需求,做针对性培训管理,避免资源浪费和形式化培训教育。加上参训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其安全教育培训需求有所差别,需要针对不同水平的施工人员制定培训计划,使得安全教育培训更有针对性。同时,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效果的评估体系,可以采用实践操作和笔试相结合的方法来考察参训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将安全教育培训成绩与绩效考核挂钩,刺激参训人员对知识技能的学习和运用。此外,优化安全教育培训师资结构,引入具有丰富的安全教育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的管理人,来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采取颁发培训管理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的方式,来激发管理人员对安全教育的培训积极性,完善培训教育的管理制度。综上所述,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是一项需要社会高度关注、重视和发展的长期工作。社会应建立科学发展的安全生产观念,把安全教育贯彻于整个项目工程中,认真落实政府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全面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同时,施工单位要进一步创新安全教育手段,优化安全教育培训师资结构,从根本上提高建筑工程项目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促使他们更好地完成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作者:张毅鹏 单位: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冯小川.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第二版)[M].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11.

[2]龚宏.目前我国建筑安全教育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J].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1).

[3]李芸.谈建筑安全素质教育及建筑安全管理[J].山西建筑,2016(19).

[4]乐云,毛舒芳.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创新激励机制研究[J].工程管理学报,2014(1).

第4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关键词: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分析

作者简介:李军刚(1974-),男,吉林农安人,法学博士,东北林业大学教学研究部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政治理论;王巍(1986-),男,黑龙江哈尔滨人,东北林业大学中国化2011级硕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社会公正与农民工权益制度保障研究”(项目编号:11YJC810021),主持人:李军刚;并受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资助,项目编号:12512413。

中图分类号:G7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06-0042-03

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实施后,推动了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减少了农民工职业病的发病率,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工的身心健康,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和社会的和谐进步,但是也存在着政府部门之间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协调不够、企业安全培训资金不到位、安全教育流于形式等问题,影响了农民工安全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必须进一步分析并完善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

一、加强政府部门之间协调合作,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体系的完整性

国务院对农民工教育培训,特别是安全教育非常重视,先后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在农民工培训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培训规划、培训机制、资金管理、培训机构、师资队伍、绩效评估、组织保证等方面做出了原则性规定。根据国务院农民工教育培训基本精神,农业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六部委出台了《2003~2010农民工培训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并且与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委制定了《关于中央企业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做好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这些政策文件推动了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了农民工的职业技能素质和安全素质,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和第二、三产业转移,加快了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现代化的进程。据统计,我国各有关部门开展的“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星火计划”、“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共培训农民工2300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42亿[1]。国务院各部门职能定位、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不同,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也有所区别,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就地就近农民工就业培训、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农村初、高中毕业生通过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培训[2],国家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农民工安全生产标准制定、培训检查、规章制度建设等,部门分工促进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安全教育的专业化、精细化,但同时也增加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安全教育管理的难度,分散了农民工安全教育资源和力量,以至于目前农民工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环境还存在着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据中华全国总工会调查显示,36.5%的新生代农民工面临高温、低温作业问题,41.3%的人工作环境中存在噪音污染,36%的人工作环境存在容易伤及肢体的机械故障隐患,存在粉尘污染问题的为34.7%,但是用人单位为其采取防护措施的比重偏低,保护条件堪忧,职业病检查、安全培训落实较差[3]。

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安全意识、安全保护和救助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减少事故伤害,是国务院和各部门制定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和完善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就必须加强国务院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发挥各个部门的资源优势和组织优势,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农业部门要了解和掌握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和分布,做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信息、政策引导、跟踪服务等工作,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动员和领导水平,为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教育和安全教育创造良好前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人员编写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大纲、教材,培育、审核并管理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及职业安全教育证书制度,指导并管理各培训机构和教育培训部门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强对企业管理,不断提高工业生产装备水平和工艺技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从源头上改善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环境;财政部门做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经费收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经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全国统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经费。国家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安全生产标准与条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充实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加大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制度的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就上岗的违法行为。总之,改善安全生产形势,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必须加强国务院各部门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相互衔接和相互促进,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整体合力。

二、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规划,增强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规划是实现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减少安全责任事故、保护农民工身心健康的客观需要,是合理配置安全教育培训资源、突出安全教育培训重点、解决安全教育培训难点的基本前提,是落实国务院各部门安全教育政策、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实效性的重要措施。《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实施后,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农民工培训的力度不断增强,农民工培训的资金投入政策、奖励政策、就业准入政策等得到完善,农民工培训的范围和人数不断扩大,农民工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大幅提升。按照培训规划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纲》,组织人员编写了《农民工安全生产指南》、《安全生产普及知识百问百答》、《新工人入厂安全教育读本》、《农民工艾滋病防治教育30问》等一批农民工培训教材,提高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使农民工初步掌握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岗位职业技能,提高了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职业素养,并且得到了国务院各部门、农民工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制定新一轮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要抓好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并且要求新一轮农民工培训规划的制定要遵循我国经济发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的客观规律,要符合我国经济结构转型、产业布局调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要求,要加强对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农民工的安全技术培训,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相关制度。

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规划,要与农民工外出就业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转移培训规划结合起来,要在设置和编写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纲、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的同时,增加农民工职业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大纲、教材等内容,使农民工了解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等基本知识,要建立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分别发证制度。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规划,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生产等高危行业全员培训,建立健全高危行业安全培训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高危行业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按照《特种作业范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特种作业人员行业准入、在岗培训、安全考核、目标管理,要制定《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检查办法》,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制度化水平,并把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制度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制度结合起来,强化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规划,要体现整合资源、提高效率、突出重点、讲究实效的原则,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办技工学校或职业培训学校,加强对本单位准员工和在岗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鼓励政府部门或社会力量创办农民工安全教育联合培训基地,对缺乏自主培训能力的民营小煤矿、小矿山、小化工等中小企业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鼓励政府有关部门或社会力量通过组建讲师团“送教上门”、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制作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专题影像教材等形式,运用网络、广播、电视、电影等多种载体解决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难的问题。

三、明确政府部门和企业责任,保证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落到实处

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涉及到国务院、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工会以及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等多个部门和单位,并且不同部门和单位在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能和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并安排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4]。尽管法律法规对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教育职能和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由于一些地方政府片面重视经济发展、忽视农民工身体健康、安全培训监管力量不足,生产经营单位招工难、利润低、不愿承担培训成本,农民工重视眼前经济利益、安全培训积极性不高等原因,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很难落到实处,安全生产事故经常发生。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几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伤亡事故,90%以上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80%以上发生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小企业;每年职业伤害、职业病新发病例和死亡人员中,半数以上是农民工[5]。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落实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政策,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必须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安全教育领导责任和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责任,使政府部门和企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形成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和水平的合力。政府作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监督者,一定要把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协调安全监管、劳动保障、工会、农业、教育、科技、建设、财政等部门,统一管理本地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政府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建立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奖励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处罚农民工安全教育不达标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政府部门要健全安全生产三级培训制度,实行安全教育培训与证件考核发放分离,保证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员的培训时间,提高安全教育三级培训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企业作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筹集安全生产培训资金的任务,一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组织或选送农民工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培训,并给予适当补贴;一定要把农民工纳入职工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确保农民工参加和其他在岗职工同等的安全生产培训,并且根据农民工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民工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

参考文献:

[1]全国农民工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之关注农民工专题[EB/OL].省略/index_lm/2010-03-08/news1 26 8011055d1062868.html2012-1-17.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EB/OL].省略/zwgk/2010-01/25/content _1518915.htm2012-1-17.

[3]全总调查报告:新生代农民工平均月薪1747元[EB/OL].news.省略/politics/2011-02/21/c_ 12110 2697.htm2012-1-17.

第5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新思维;

Abstract: safety education is the focus of building enterprise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management, through the investigation and study,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education training from the five aspects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system construction, training content, training methods, effect, expounds the unsafe behavior, safety education to control the unsafe status and importance and management defects of unsafe factors working environment.

Keywords: building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afety training; new thinking

中图分类号:[X94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依法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建立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础上,这样才能使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落到实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业。”《建筑法》第4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为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部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内容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同时各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法.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是对农民工的培训进行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能确保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才能够实现安全生产。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的执行力度。

2.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制,明确安全教育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首先要明确施工现场各级教育培训的责任。确立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责任人。同时明确现场安全教育接受者的主体——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其次要加强对责任主体的监督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任人进行换岗或清退;第三要注意培养安全教育实施责任人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感。

2.2建立健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内容、学时。加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在每一位新工人入场(或转换工种)后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中相关要求做好每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真正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2.3实行安全教育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对每一位工人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卡。实施一人一卡制度,主要包括需要培训的内容、学时、培训人、时间、地点以及考核成绩等。对每一位经过培训的工人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在安全生产措施费中将安全教育培训费单独列项,并对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张榜公布,做到专款专用,为安全教育培训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安全教育培训教材等培训费用的资金投入。

3.制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施工企业要为员工制造良好的安全氛围,使安全教育体现在企业的整个管理过程中。施工现场干净,整洁,有序的作业环境,摆放合理的醒目的警示标志,人性化的宣传标语及各种安全板报,都会给员工一个工作前的安全提示,使员工收到良好的环境和安全氛围的感染,就会相对减少不文明作业,违章作业等行为。现场管理人员以身作则,佩戴好安全帽,并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范及各项安全制度,不徇私情,使员工感到施工企业的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作风,给员工传递一种自我向上的风气。

总之,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就要教育先行,并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人心,使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深入人心。安全教育培训最终目的是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能力,只有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素质,才能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人人懂得安全,才能真正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建立灵活多变的安全教育方法

4.1做好基础的“三级教育”安全知识的培训

“三级教育”是新工人入场的最基本的安全教育。三级教育即公司、项目、班组教育,其主要目的是从不同的角度,向受教育者传授安全理论和方法;引导员工理解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政策、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的目标;掌握预防、改善和控制危险的手段和方法。项安全知识的培训时,在形式上多采用幻灯、录像、多媒体等视听相结合的教学手段。

4.2 企业要多搞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与安全培训相比,安全活动则氛围活跃,让受教育者参与其中,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教育,很容易让员工接受并且印象深刻,是一种寓教于乐的集知识性、教育性为一体的教育方式。

(1)活动类。在职工中开展有关安全的技术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各种“应急”活动,其形式可以是采用生产事故假设、消防事故预演、伤员急救演习,建立类似于真实情景的局部环境,让员工进行模拟操作和判断,获得经验和感受;“安全月”“安全周”活动;在各生产班组开展“安全生产之我见”,好的方法经采用后给予一定的奖励等活动。

(2)知识竞赛类。施工企业可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施工现场查隐患竞赛;“猜谜”竞赛,在施工现场黑板报上可设一块安全知识有奖问答区,如“猜灯谜”,这种方式可以使员工主动地去学习安全知识、安全技能。

(3)参观类。组织各种参观学习活动,如到兄弟企业去参观取经,参观新技术、新方法以及新成果展览会等。

5.采用事故案例的精神刺激法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利用员工休闲娱乐时间放映一些事故案例,让员工看到事故后的各种场面及给自己家庭带来的灾难,使员工的心理受到刺激,然后在利用这种心理对员工进行教育,要求在座的员工发表自己的看法,说出我们要怎样做才能不让这种事情发生在我们的身边。这种教育方式会让员工受到很深刻的教育,并会把自己的安全意识提到一定高度。这种教育方式要定期举行,不断地激发员工的安全意识,使之不断上升,达到“我要安全”的境界。

6.企业管理者要以身作则,对安全教育要情理兼备

在安全生产方面,企业领导者和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在生产过程中要积极表现自己的示范作用和良好素质去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带动员工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势必有安全工作做得好的个人或集体,可以此做为榜样,大张旗鼓地去表扬、去奖励。这样就向所有员工表明了企业领导层对安全生产鲜明的态度和要求,也就树立了人人关心安全、个个重视安全的良好风气。

参考文献:

[1]刘刚.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管理[J].山 西建筑,2008, (24).

[2]郑真爱.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创新研究[J].消费导刊,2009,(14).

第6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国家有关部门先后颁布《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局令第3号)、《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4号)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70号)对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时间及考核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2、某科研院所安全教育培训的现状分析

某科研院所已充分认识到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安全教育培训与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风险辨识与控制、应急处置与避险自救能力息息相关。根据国家及上级部门相关要求识别出以下13类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全员、特殊作业人员(包括火工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及管理人员、中层领导干部、科研项目负责人、新员工、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复工和变换工种员工、四新(新工艺、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相关方人员等其他人员。经过调查研究发现:该科研院所从业人员普遍学历和素质较高;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领导干部对安全工作比较重视,能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有制度文件对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学时作出要求;基本能按要求组织各类人员的培训;培训记录包括“培训人员签到表”、“培训评价表”“、培训内容记录表”“、培训考试卷”“、培训成绩单”等。

3、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对该科研院所安全教育培训现状的深入研究和剖析,发现了问题和不足。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中部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例如新员工“三级教育”中“班组级”的安全教育。

(2)缺乏系统、长远的安全教育培训规划。虽然在安全教育培训方面投入很大,但停留在如何完成国家及上级部门要求,如何满足检查要求,比较流于形式。

(3)缺乏意识形态的培养。目前安全教育培训是被动式、灌输式的,缺乏主动性。

(4)安全教育培训覆盖率需要进一步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覆盖率要求达到100%,但由于用工形式较多,有的临时工不受控,所以很难达到100%的覆盖率。

(5)缺乏针对性的培训教材及培训讲师。目前只有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教材和火工危险品培训教材,其他培训资料多来源于上级部门的各种临时性要求,缺乏体系化、针对性的培训教材。培训讲师大多根据以往惯例选择,尚未形成具有专业特长的讲师库。

(6)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的规范性有待提高。

(7)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较难评估。目前只是有主办单位和学员按照“授课内容”、“理论水平”、“知识面”、“课堂效果”、“培训效果”和授课讲师进行评价,未能体现学员学习的效果。

(8)对复工和变换工种员工、四新从业人员、相关方人员等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难以深入和控制。

(9)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激励效果不明显。

4、改进措施和建议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新员工“三级教育”为例,责任制中明确规定“三级教育”分别由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新员工所在部门、新员工所在班组按照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只有严格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才能有效地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水平。

(2)制定系统的、可操作的安全教育培训规划。构成体系化、标准化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对基层单位逐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具体的、流程式的指导。

(3)通过开展安全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是有效地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自上而下的重视是培养良好安全意识的前提。

(4)实现人力资源信息的共享,实时掌握各类人员信息,尤其是临时工。安全教育管理部门可以要求用人部门在支付临时性工作人员工资前必须提供安全教育培训的相关书面记录。

(5)建立针对性的培训教材和讲师库。针对不同类别人员编写针对性的教材、试题库、评分标准等。针对不同的培训内容建立讲师库,将每年的安全考核优秀单位的领导和个人纳入讲师库,把好的经验和大家交流。另外可以将每次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相应的整改建议汇总成册,编制《常见安全问题手册》作为全员培训的内容,对于基层单位的实用性比较强。

(6)完善培训记录。安全培训记录至少应该包括培训人员名单、培训课件、培训讲师;有考试的,应该包括样题和成绩单。教育档案应包括花名册、姓名、年龄、性别、工种、接受教育的种类、时间、考试方式、成绩以及考试卷、教学质量评价资料。可以通过制作标准的培训档案模板,避免各类人员的培训记录“五花八门”,做到只要有安全培训就有规范的记录。

(7)对培训效果进行有效的评估。衡量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应该是员工在培训后是否有明知故犯的违章行为。只要发现了违章行为,就要求启动某一层级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留下书面记录,要有当事人的签字,形成闭环管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柯克帕特里克(Kirkpatrick)模型、层次分析法(AHP)等构建安全培训效果评估的指标体系,实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

(8)通过对基层单位统一格式化的要求,达到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学时和内容的控制。国家及上级部门要求对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复工和变换工种员工、“四新”(新工艺、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从业人员及安全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在基层单位,具体实施也在基层单位。考虑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复工和变化工种员工及“四新”从业人员的岗位管理流程中,制作统一格式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并要求基层单位对当事人的培训是否合格做出结论。例如制作《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培训记录表》对培训的内容、学时,参加的人员及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并将有关要求作为备注说明。

第7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安全生产是建筑房地产行业的重中之重,必须长抓不懈,近年来我公司一直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广大职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能,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而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我公司一直坚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要求每个员工都能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举行了一系列的安全教育培训。现将教育培训总结如下:

一、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做法

1、安全思想教育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典型经验及事故案例教育,通过学习方针、政策,提高企业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其在日常工作中坚定地竖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好安全和生产的关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通过安全法制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了解和懂得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企业各级领导能够依法组织企业的经营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全体职工依法进行安全生产,依法保护自身安全与健康权益。通过典型经验及案例教育,可以使各级领导和职工了解安全生产对企业发展、个人和家庭幸福的促进作用,发生事故对企业、对个人、对家庭带来和巨大损失和不幸,从而坚定安全生产的信念。

2、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主要包括一般技术生产教育,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常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常用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常用的安全心理学知识、体系运行中的有关事宜等,另外,企业新入职人员工,也必须接受企业的安全培训教育,做好安全生产的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才可以上岗工作。通过教育,提高生产技能,防止误操作,掌握一般职工所必须具备的、最起码的安全技术知识,适应对各种安全危险因素的识别、预防和处理,进一步掌握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防止受危险因素的危害。

3、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的教育

通过教育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总结以往安全管理的经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的应用。

二、安全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虽说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离公司的安全教育目标还有差距,且在培训中还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1、教育计划安排比较紧张,特别是对基层单位重新招聘回来的人员培训方面,往往是在施工任务比较紧,因此,教育的时间难以保证,培训的质量也打折扣。

2、有计划的安全教育培训有时在实施过程中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参加培训员工有缺勤现象,在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时有部分人员的本职工作基本上与安全工作无关,只是为本单位凑数而来。

3、培训的内容有待于继续完善,培训的内容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还有一定差距,更须加强实际操作的培训;对于新入职人员而言,只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是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的,也是与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要求不相符的。有必要邀请工程管理部、保卫科等其它职能部门进行相关一般性技能常识和管理规定的培训,并对其进行职业道德等企业文化方面的教育。

4、职工参与安全培训的积极性不够,部分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知道或不想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三、对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

1、继续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素质和业务水平,坚持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安生生产的基础,并实现合员参与安全教育培训,全员接受安全教育的目标。

2、创新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培训质量,规范培训内容。在培训教育中,更加侧重安全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按照学用结合、因材施教的要求,积极深入现场,结合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岗位特点和培训需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精编教案,更新培训内容,做到培训内容规范化;改进培训方式,在培训方式上,灵活多样。既有集中培训,又有分散自学,据企业实际,充分尊重和考虑各公司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培训时间,既保证了培训计划的落实,又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从而提升了培训质量。

3、有效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工作,开展各种形式多样、内容新颖、富有成效的活动,进一步普及了安全常识和基本技能,达到提高安全生产的意识,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目的;

4、加强培训基础工作,努力强化培训管理水平,为更好地开展各项培训考核工作,我们以规范管理入手,建立一整套规范合理的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要求制订教学计划,组织好每一期培训班。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不同特点,优化培训方案,突出教学重点,加强学员管理。从组织纪律、考勤管理、培训目的等方面入手,增强学员的纪律观念和学习自觉性;在教学过程中,坚持教案检查制度,听课制度和教学质量评议制度以及教学效果反馈制度;通过培训,使学员真正掌握了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了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了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5、进一步抓好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采取因人、因工种施教的方法,根据不同工种、文化程度和工作经历,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满足不同层次学习人员的学习需求,保证培训质量。加大对安全人员的培训考核的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第8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1高校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

1.1减少事故伤害,警醒实验人员

在高校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无论是损坏仪器设备、烧毁实验环境、甚至造成人员伤亡,都会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严重的损失,不仅会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还会对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四川某大学的化工实验室在做常压流化床包衣实验过程中发生爆炸,致使3名学生受伤;美国一大学生在实验楼机械间操作车床时,头发被绞入车床死亡;东北某大学28名师生因做动物实验感染布鲁氏菌病。这些血的教训更加说明,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强调安全实验的重要性,是保障正常工作教学秩序和人身安全的必要途径。

1.2提高防范意识,减少安全隐患

保障和维护实验室安全和人身安全是高校教书育人的基础,也是培养治学严谨的高素质人才的重要方面[6]。但是,在追求生源质量、科研经费、成果奖励、综合排名为重点指标的高校评价体系中,安全工作往往被领导者和师生员工所忽视。设备老化、堵塞安全出口、占用安全通道等现象屡见不鲜,使得消防安全无法保障,安全隐患无处不在。通过系统的安全培训,为广大师生传递安全实验观念,使人们理解实验室安全防范的价值和意义,树立正确的实验室安全防范意识和态度,规范自身行为,从源头避免实验室灾害的发生。

1.3增强责任观念,促进安全管理

安全教育的氛围和特征决定安全管理模式[7],很多人在实验过程中贪图方便快捷,而不顾实验中存在的各种隐患和危险,抱着侥幸心理,不按照安全规定进行实验和研究,缺少责任观念,给高校的安全管理带来很大压力。因此,全面分析高校实验室安全状况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对实验室环境创建、实验使用规范、安全实验行为等安全文化知识进行传播和宣传,提高师生的安全素质和安全修养,加强人们对实验室安全的责任心和使命感[8],引导人们自觉地遵守规章制度,制止不安全的实验行为。

1.4强化制度准则,保障实验安全

目前很多高校普遍存在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甚至已经过时,不能适应当前高校实验室建设发展的新形势,而且安全制度执行的力度不够,难免存在走过场走形式的现象。因此,建立实验室安全标准,推动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实行严格的准入和操作制度,是促进安全实验管理的重要手段。在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中强调安全制度的重要性,敦促实验人员形成安全工作习惯,进而提升安全工作素养,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杜绝由生疏操作[9]和轻视安全隐患所引发的事故,保证安全、顺利地进行科学研究实验。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通过实验室制度宣传、安全操作考核等形式对实验人员进行培训和审核,鼓励实验人员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增强实验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素养,对整个高校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

2高校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的工作特点

2.1学科覆盖面广,安全教育内容要全面

很多高校都在开展文理工农商等多学科综合交叉的教育模式,再加上跨学科研究是当前高校研究机构最主要、最主流的发展方向之一,这就要求实验人员不仅要求掌握原有专业的实验安全准则,还要将所涉猎的各领域实验安全规范铭记于心,才能避免因操作不熟练、危险预见能力不足而产生的事故。然而,如果把全部领域的安全实验知识统一的灌输给每一个实验人员,不但不会引起更多的重视,反而给大家更多的压力。因此,对一个高校来说,面对覆盖面广、种类繁多的实验管理,安全教育的传授内容也要根据不同的研究方向有所调整。

2.2培训形式单一,安全教育力度要增强

目前的安全教育方法比较单一,通常很多高校仅仅安排实验教师在实验课前将本门课程需要注意的事项一带而过,忽略了安全知识教育的重要性,而学生缺少对危险的预见性,不会认真对待教师的“强调”,或者对待教师语言描述的“危险”不能深刻理解,等到真正危险出现时就措手不及;很多高校只是在每年的消防日开展防火防盗安全教育,组织全校师生进行消防演习,但是真正积极参与的师生很少,实验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十分薄弱。因此,要避免单一的培训模式,建立完善多样的安全培训方式方法,增强教育宣传的力度和效果。

2.3涉及人员多样,安全教育效果要到位

校园的安全管理工作涉及到学校、院系、研究所、实验中心、实验室等不同职能部门的管理合作,而参与安全实验的人员通常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导师、实验指导教师、研究员等,由于每个人进行的实验工作不同,所需要接受的安全教育程度就不同[10]。另一方面,实验室人员流动大,仪器使用很频繁,每个人对实验操作的熟悉程度不同,单单靠实验室管理员逐一管理和指导需要耗费管理员很大的精力,而且效果也不好。因此,要有一套完善的培训系统和全面的培训教材保障实验人员每个环节都能接受足够的实验安全培训。

3高校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的具体措施

3.1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强化安全意识

根据学校和实验室设备处提出的“安全实验”规定建立安全实验准则,设计多种多样的组合培训方式,加强实验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从源头抓起,减少危险的发生。安全教育培训主要遵循所示“新生动员-主动学习-等级测试-反复强调”的主线进行:

(1)在高校从事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可以分为三类:学生、科研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其中科研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相对比较固定,学生的流动性很强,为了保障每个参与实验室学习和工作的人都能普及到充足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学校要定期组织学生和新进教师、实验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动员,为每一位参加培训的学员派发培训证并发放必备的校园安全手册,通过学校的安全文化宣传,使得实验学员建立起安全责任意识。

(2)主动学习阶段主要分为手册自学、网络学习、情景模拟、动手实训等环节。手册的内容要全面包含实验室的安全守则、安全警示、实验室公共设施安全及事故处理等条例,方便师生随身携带;网络学习重点突出一些视频案例、安全模拟考核等,师生可以通过一些危险案例加深对安全实验重要性的理解,通过实验操作案例巩固实验规程的有效吸收;在情景模拟培训中,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参加真实场景模拟训练,如消防演习等;在动手实训环节,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师生参加相关专业的实验实训,如学习分辨药品试剂、危险药品、气体的放置和保存等专业性较强的实验过程。

(3)学员除自学培养安全实验的素养以外,每参加一次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培训计入一定的分数,包括在安全教育培训平台上积累足够的网络学时以后,就可以参加设备处安全实验考核,在网络平台上申请相应专业、相应等级的考试资格,根据学科不同,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按照专业侧重点不同进行细致划分考核类型。此外,根据本科、硕士、博士、教师、研究实验员等身份不同,所要求掌握的安全教育程度不同,可以分为“基础、专业、研究”三个层面,因此高校类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最终根据考核类别和考核等级颁发相应的合格证。

(4)考试分为模拟自考和正式考试两个阶段,考试内容包括所申请的专业和等级相对应的水平测试,模拟考试的题库和正式考核的试卷均要由相关专业的教师提出并请专家严格把关,每种考试要有多套试卷,而每套试卷要保证覆盖到所有需要考核的内容范围。正式考试合格的学员获得相应等级的安全实验合格证,取得在相应实验室学习和工作的准入资格。

(5)建立阶段考察和奖惩制度,高校研究进展速度之快,使得实验教学和实验研究的内容更新迅速,因此,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对已经获得实验室安全培训合格证的实验人员进行考核复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对认真做好安全实验记录、做好安全排查工作、规范操作实验的参与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鼓励。

3.2结合领域设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强调专业重点

以往高校实验室安全教育内容分为指示类、指令类、警告类、禁止类四种[11]。而对综合性的高校来说,每个实验室都有自身的工作特点,除了基础安全培训之外,要结合各个专业和实验特点,分别设计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方案。先根据实验人员的身份和研究层次不同,将安全教育等级分为基础、专业、研究三个级别,基础级主要包括最基本的实验室安全防范知识,主要面向新生和基础实验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专业级主要涉及各专业的实验课程、实验教学等所需的要求,主要面向本科生高年级学生及专业实验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研究级更多适用于提供科研实验、分析测试的研究室和研究中心,针对高级、复杂的实验和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主要面向研究生、高级实验员以及部分高年级本科生。基于以上三个安全培训等级,以及各专业的实验特点,高校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按照“规范职责、危险防范、安全操作、危机处理、环保回收”的主线设计培训内容。

(1)基本制度规范和职责。最基本的实验室安全制度,实验室守则、学生实验守则、实验教学安全守则等;学习如何建立严谨的安全管理责任机制,明确校级、院级主管领导和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明确指导教师、实验室管理员、学生等实验人员的安全责任,使得实验室安全管理既权责分明又覆盖全面;加强对导师的安全教育,促使其重视在实验教学和实验指导中强化对学生的安全训练。

(2)全面的实验事故防范。所有专业的实验人员都要完全掌握基础的事故防范措施,以身作则严格按照实验室管理规范使用实验室;学会科学合理的实验室布置,科学的区域分布有助于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而水、电、气等管线的铺设质量和安全防护设施的配备程度会影响实验室的使用、延伸、改造等活动;相关专业要学习气体爆炸、有毒有害气体扩散、腐蚀性液体危害等危险情景的自我保护和社会资源保护。

(3)良好的实验操作习惯。强化规范操作,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使实验人员学会在没有危险、不受伤害或有充分防护设施的实验环境下,安全的开展实验。严格执行各类实验操作规程,注意材料危险品使用和管理,实验结束之后,要求实验人员整理好仪器、桌椅,关闭电源后方可离开等。

(4)安全事故的预见和应急。如何及时发现紧急情况并做好应急处理,是危险发生时,减少人员损伤、保护公共财产、将危险最小化的最重要的工作。对于实验人员,必须在实验前期就能预测到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并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此外,在不可避免的危险出现时,能够迅速作出反应对策,尽可能的减少人员和财产的损失[12]。

(5)废物的环保处理。在实验过程和实验结束后,尤其是和物理类化学类相结合的信息类实验中,容易产生一些有毒甚至致癌的废气、废液和固体废弃物,如果我们不对这些有害物质加强治理,就会对我们的学习和工作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13]。因此,必须组织师生学习国家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物污染物处置规定等条例,并指导如何对废物污染物进行环保处理。

3.3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结构,明确岗位职责

为了明确培训体系中每个参与者的职责,将设置校级安全员、院级安全员、实验中心安全员和实验室安全员、学生安全员等级别责任人,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实处,每个人都能充分了解学校的各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了解专业的科学、严谨规范的实验手段,保障实验安全。

4结语

第9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加管理者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普及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减轻职业危害,依据公司发【2017】46号《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首钢长钢检修部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全体职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

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安全科负责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知识的培训、考试建档工作;负责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机械技术科负责设备技术安全管理及技能教育培训,负责对采用的新设备、新工艺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考试建档。

第六条电气技术科负责电气技术安全管理及技能教育培训,负责对采用的电气新设备、新工艺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考试建档。

第七条综合管理科负责部所有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任职资格、建档、编制相关培训计划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程管理科负责对工程施工中使用临时外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建档。

第三章 安全培训的内容及要求

第九条三级安全培训

(一)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二)厂级培训由主管经理负责,安全科组织实施;车间级安全培训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培训由班组长组织实施。

(三)新工人进入单位后,综合管理科对其本人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证明、职工医院体检合格证明、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进行一一核实,手续齐全后,方可安排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四)综合管理科对新工人发放“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卡”,责任单位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档,并填写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卡片,卡片于三级安全培训结束后一周归入新职工本人档案。无上级安全培训(教育)卡片者,下一级不得进行本级安全培训。

(五)实习、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只填写安全培训(教育)台帐,不建立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卡片。

第十条三级安全培训的内容分别为

(一)厂级安全教育培训

(1)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法规及相关内容。

(2)职工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单位概况、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状况、设备维护检修特点和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5)单位危险区域、特殊作业活动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6)本单位历年发生的工伤事故案例。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车间级安全培训

(1)生产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危害。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等。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班组级安全培训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作业环境状况,所辖设备性能特点、安全装置、工器具的使用方法、检修作业防护措施等。

(3)岗位工作之间衔接配合及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4)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5)岗位事故应急处置技能。

(四)培训要求及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新入厂职工安全培训的时间:厂级、车间级不少于8学时,班组级不少于56学时,合计不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2)新入厂职工通过三级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考试成绩为:厂级、车间级安全考试90分为合格,班组级安全考试100分为合格。

(3)职工跨厂调动,必须进行相应的三级培训;职工厂内调动,必须进行相应的二级(车间级、班组级)培训;具体实施办法和内容与新职工安全培训相同。

(4)职工休假满7个工作日不满一个月者,返岗时必须经过班组级复工安全教育(不少于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职工休假一个月以上,返岗时必须经过车间级、班组级复工安全教育(分别不少于4学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关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厂级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生产的单位,必须进行职工岗前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一条班组在每天班前要对职工进行安全动态培训教育。培训内容:

(一)当天生产或检修任务的特点。

(二)作业条件危险因素与防范事故的办法。

(三)上一班曾经发生的违章行为其纠正和处理办法。

(四)提醒班内每个人当班应该注意的事情。

(五)提醒佩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六)提醒职工吸取企业内已发生伤亡事故的教训及本班预防类似事故的对策。

(七)学习(抽考)安全生产规程、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二条班组于每周一组织安全活动,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班组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讨论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学习相关的安全杂志、周刊、材料等。

(二)总结上周班组安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安全日常工作。

(三)传达公司、部、车间对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学习讨论伤亡事故的通报。

班组安全活动的内容要有记录,车间领导和安全人员应定期检查并签署意见。

第十三条部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内容: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岗位安全规程、标准化作业、劳动纪律等有关规定。

(三)安全生产知识、伤亡事故案例、公司下发的相关学习资料等。

(四)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8学时。

第十四条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培训

(一)部相关科室,每年组织一次对车间主任和班组长的安全培训。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危险源管理、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处理事故的相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和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四)安全科、管理科应准确、详细记录安全培训、考核情况,并做好保管和存档工作。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依照国家规定和公司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六条厂级领导干部安全培训

厂级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按照公司统一组织安排进行。主要负责人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并通过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按照公司安全处组织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并通过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

第四章培训效果检查

第十八条三级安全教育

(一)检查是否按公司规定的培训制度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

(二)检查是否有教案,考试试卷是否符合要求,考试是否合格;

(三)受培训人员是否建档。

第十九条各类人员安全教育

(一)各类人员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

(二)各类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证书;

(三)各类人员是否建档。

第二十条特殊工种人员安全教育

(一)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

(二)特殊工种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证书;

(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建档。

第二十一条日常性安全教育

(一)检查是否按公司规定的培训制度进行了日常性安全教育;

(二)检查是否有教案,考试试卷是否符合要求,考试是否合格;

(三)受培训人员是否建档;

(四)检查职工对本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是否做到了“会写、会背、会用”。

(五)检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是否进行了新技术操作安全教育。

(六)检查变换工种的工人在调换工种时是否重新进行安全教育。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若与上级颁发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定相抵触,以上级颁发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