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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层次与高职辅导员绩效层次
在绩效管理中根据绩效主体的不同,可以将绩效分为三个层次:组织绩效、部门绩效、员工绩效,如下图3所示。这三个层面的绩效是不可分离的,员工绩效是最基础的绩效,没有好的员工绩效就没有好的部门与组织绩效。通过浏览国内部分高职院(校)网站了解到: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辅导员编制在二级院(系),但业务指导由院(校)学生工作处负责。直属领导:院(系)副书记,不设副书记的由书记直接负责。从院(校)一级来看,辅导员不仅要按照学生处(招生、心理咨询、公寓管理)、团委、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的安排进行工作,还要按照党委组织部的要求发展学生党员;从院(系)一级来看,辅导员不仅要对其上级党总支副书记或总支书记负责,还要执行其他的任务。因此,按辅导员的工作组织关系,可将高职院(校)辅导员的绩效层次分为三个层次:院(校)绩效、二级院(系)绩效、辅导员个人绩效,如下图4所示。在高职辅导员绩效层次中,辅导员个人绩效是根基,也是实施辅导员绩效管理的聚焦点。高职辅导员绩效管理理应在辅导员个人层面进行探讨。
(二)高职辅导员绩效计划与绩效考核指标
绩效计划是绩效管理的基础,进行岗位分析,明确岗位职责,形成岗位说明书则是制定绩效计划的前提。长期以来,高职院(校)存在着重教学、轻学工的现象,往往忽视了辅导员的角色定位,仅仅把他们按照行政干部来对待。一些院(校)由于管理机制的不健全,使辅导员处在了一种被多重管理的状态下和学校管理结构的最底层,院(校)的各党政管理机关都可以向辅导员布置任务,二级院(系)从自身工作角度出发又使辅导员承担了众多的教学秩序管理和行政工作等事务。这种对辅导员角色定位的不确定,工作职责的不明确,导致辅导员缺乏规范明确的工作说明,制定的辅导员绩效管理计划不合理,因此很难为辅导员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性的作用。关于绩效考核指标,多数高职院(校)仍是从德、能、勤、绩四个主要方面对专职辅导员进行考核和评价。这明显是沿用老一套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退一步来说即使要采用这种老方法也还漏了“廉”这个方面。辅导员从事的工作多是引导性的工作,而引导性的工作本身量化就很困难,因此对辅导员考核的指标设计有难度,而且在设定具体量化指标时,也容易陷入过程量化的误区。
二、高职辅导员绩效管理体系流程图的设计
在理清高职导员绩效管理相关问题后,依据绩效管理流程,可设计高校辅导员绩效管理体系流程图。高职辅导员绩效管理体系流程图设计需注意三项原则:一是绩效管理体系各项内容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要依法管理;二是绩效管理体系必须能够保留和传承本院(校)学生管理的特色,绝不能放弃严格管理的特色;三是绩效管理体系必须与本院(校)固有的管理机制相衔接。
三、高职辅导员绩效管理体系的构建
(一)制定合理的绩效计划
制定合理的绩效计划是实现辅导员绩效管理的前提。辅导员绩效计划包括辅导员岗位分析和辅导员绩效目标。在进行岗位分析时,要结合辅导员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出针对辅导员特别岗位的职位说明书。在制定辅导员工作目标时,应符合SMART原则,即Specific具体的、Measurable可衡量的、Attainable可达到的、Relevant相关的、Time-based以时间为基础。在辅导员绩效计划过程中,院(系)副书记应与辅导员共同制定工作计划,绩效目标的确定是依据目标管理的思想,自上而下确认目标的过程。为了使计划有效实施,辅导员应参与绩效计划制定的过程中,通过考核者与被考核者之间的双向沟通,使副书记和辅导员就这个绩效周期内的工作目标和计划达成共识,并培养辅导员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经双方协商讨论的绩效合约表即工作计划。
(二)经常性的绩效管理辅导
经常性的绩效管理的辅导是实现辅导员绩效管理的有力保障。绩效辅导是副书记和辅导员进行沟通,帮助他们实现绩效目标,引导他们保持与整体战略一致的方向努力,同时还可以收集绩效信息,为下一步的绩效考核提高依据。绩效辅导可以通过会议等正式的形式进行辅导,也可以通过聊天等非正式的形式进行辅导。因此,在辅导员的日常工作中,副书记应定期对辅导员进行绩效辅导,总结阶段性工作,指出和分析存在问题,及时修正其工作绩效表现。对辅导员的绩效辅导应列入副书记的日常工作内容,要设计辅导员绩效辅导谈话表,并形成一定的谈话记录。同时,需注重绩效辅导的效率和效果,绩效辅导不是简单的形式化表扬或批评,在总结优点的同时,应着重分析存在的问题,与辅导员共同商定解决问题、改善绩效的方式方法,并审定绩效计划是否需要实时修正。
(三)科学的绩效管理的考核
首先,要设立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院(校)分管领导、学工处、组织部、人事处、团委、就业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包括考核目的的确立、考核指标的确定、考核结果的审定、考核争议的处理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院(校)辅导员考核的相关工作。各院(系)要成立辅导员考核小组(简称“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院(系)分管领导、学工处、团委、就业中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辅导员考核的相关工作。
(四)及时的绩效管理反馈
绩效考核结果数据如果仅停留在纸面上,就失去了绩效管理的意义,也难以达到提升组织整体和个体绩效的目标。及时的绩效管理反馈可以促进绩效管理不断更新。辅导员绩效反馈就是将辅导员绩效考核的结果通过绩效面谈等方式,传递给辅导员,对于绩效中的优异部分予以肯定,对于其中的缺憾和问题分析原因,拿出改进措施,并且改进或制订下一个周期的绩效计划。对辅导员绩效成绩反馈和面谈一般由直接上级———副书记来完成。对于比较特殊的,学工处长、就业中心主任等考核组织成员也要进行面谈。绩效反馈中应着重注意以下事项:一是要及时,如果绩效考核周期结束很久才面谈,甚至下个周期已经开始一段时间了,此时的反馈效果就大大削弱:二是在面谈前双方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明确谈话的目的和内容,有针对性进行谈话,并且选择合适的时间和地点;三是面谈过程中要掌握好沟通技巧,反馈应是双向的,副书记等要学会倾听,谈话的氛围应是轻松的,绝不能把面谈搞成训话;四是要牢牢把握绩效管理的目的,要利用绩效反馈来指导辅导员进行下学期的绩效计划。
(五)合理的绩效结果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