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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建设也成为了我国国民建设的重点。我国国民经济特有的发展方式是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相协调,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基础上稳步发展国民经济。农村专业合作社就是在市场经济发展不断成熟之后出现的必然产物。随着农村问题的日益普遍化,国家不断加大农村建设力度,要更好、更快地发展农村经济,全面、科学的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必要措施。本文针对农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足的现状,提出更好的发展对策。
1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将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进行组织,形成一个有组织、有规划的集体,能够以更好的竞争力进行农业市场竞争,对于建设新型农村经济发展方案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能够以农民利益为基本的建设目标,将每家每户的力量集合起来,以更强的实力去面对多变的高风险市场。另一方面,农村专业合作社建立后,为了更好的进行农业生产,必须组织相关的培训活动,聘请专家对农民进行培训,这一过程中必然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农民素质的提高,有助于农民对整个农业市场的把握,在面对多变的市场环境的时候能够更好的集思广益,利用最有效的市场条件进行自我能力的培养,更好的进行市场竞争。当然,有组织的集体环境能够便于制定更为符合实际发展环境的规章制度,将合作社更为规范化,也能够更好的落实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条例。更为重要的是,专业合作社的存在,便于国家机关与农民的交流,能够更好的将国家的资源通过农村专业合作社这一途径,将国家对农村扶持的资金、政策的资源更好的下达到农村,能够提高政府部门的政策执行力,也能够提高农村事务处理效率,更好的发展农村经济。
2 温宿县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当前我国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整体发展水平不足,农民的集体组织意识,在运行发展过程中缺乏规范性,对相关政策的执行能力略有不足等等。这些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温宿县也有所体现。
目前温宿县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就是相关财务人员在财务问题上的处理存在问题,缺乏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我县目前对合作社财务会计的审核与管理有待加强。例外,目前还存在的一个大问题就是合作社内部成员缺乏足够的纳税意识,不能够从根本上领悟相关的财务政策制度的内涵,也导致部分很大一部分农村专业合作社不能够利用政策以及资源进行科学的经营,不能够提高农民收益。2010年至2014年,我县新办农业企业286户,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74户新成立,占新成立农业户数61%。然而由于合作社内部农民的经营意识淡薄且缺少足够的财务知识,导致我县的经济收入一直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3 全面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对策
全面发展、规范、健全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对于提高我国农村的经济水平,全面促进国民经济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面对目前我县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须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更好、更快、更稳定的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
3.1 坚持各项原则
任何工作都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也不例外。在全面发展建设我县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首选需要坚持的一项原则是必须以农民的利益为根本目标,要时刻以农民的实际利益为根本点开展工作。相关部门以及领导阶层在进行政策的下放以及实施的过程中必须要提高农民群体的参与性,要提高农民的话语权。其次,要确立最合适的发展方式,要符合我县的实际情况,过于激进或者过于保守不前都是不可取的发展思维,对于外国或是其他县市的优秀案例,必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能够不按实际情况就生搬硬套。第三,必须发展多样化的生产模式,在发展生产技术的前提下以农民的利益为目标进行符合我县实际生产发展的生产模式。
3.2 讲究递进发展
在发展过程中必须注重层次性发展,首先,需要加强相关部门对合作社正确、科学的引导,需要走完善的法律途径,进行注册登记,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进行合作社发展的规范,加强对相关的专家学者对农民以及相关领导层的培训,提高其农业生产的技术把握,当然,树立科学、有条理的内部经济管理制度是建立科学的农村合作社的重要条件。其次,对于已经完成注册登记的合作社,我县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其的政策扶持,投入更多的资源更好的发展已初具雏形的合作社,使我县合作社的整体水平趋于成熟。最后,针对我县龙头企业或是生产经营大户,鼓励其与农民进行合作,更好的利用国家提供的政策优惠和已经拥有的资金、能源等各项资源,将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
3.3 协调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任何工作的进行都不是一个独立的存在,在发展壮大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需要协调各项工作才能够更好的进行。首先,农村专业合作社离不开农产品协会的支持,此二者在一定程度上来说都是向农业市场流动商品,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因此发展过程中必须相互协调,以内部农民的自身意愿为原则,进行最有利的组合,农产品协会在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农产品的流动过程中进行科学、准确的审核,对于规划一个有着良好秩序的农业市场有着重要意义,也是农村专业合作社进行良好发展的必要前提。其次,需要协调当前的管理机制,在农产品协会的有效配合下建立独立、自主的发展模式。再者,农产品协会内部的管理对于更好的发挥协会的管理、协调作用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农产品协会必须协调内部管理,在扩大协会管理权利的同时,将这些权利更好的应用与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中。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农村专业合作社这一组织形势的存在是全面建设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的有效手段,对于全面提升我国农村经济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本县在建设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为了更好的发展我县的经济,必须坚持各项原则,讲究有层次的递进发展,在各项工作的协调中稳步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
参考文献
1、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本地的条件,利用当地资源,统一建基地,统一技术,统一供应化肥、种子等农用物资,统一收购销售农产品等服务,使社员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经营方式,形成一定的规模,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增强农业竞争,增加农民收入,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单独办不了的事情。2、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合作社通过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实行统一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出水平,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3、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签订协议,提供经营品种、技术服务、市场信息等,把农民分散经营逐步带入产业化经营的轨道,避免了生产经营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组织农民发展优质高效的特色农产品,逐步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专业化生产格局,推动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优势主导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如姬家庄子村地处远古火山群,土地有着丰富的矿物质,产出的小米营养高、质量好,依托火山文化成立古火山小米合作社,发展周边几个村的村民入社,目前社员达到600户,种植小米5000亩,通过统一购种、统一管理、统一加工销售,年人均纯收入增加2000多元,充分带动了周边村民经济的发展。4、促进了农业技术的广泛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引进新技术新品种的同时,成为农业技术推广的载体,直接与农业和科技部门合作,举办培训班和示范活动。通过技术培训、新品种引进和推广、种养技术指导等方式,将新农业技术成果推广到农户手中,提高了农民的科技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很快,也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发展规模小,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二是发展环境不够宽松,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因素还比较多,相关部门对合作社的指导、资金扶持和信息、技术、管理的服务相对较弱。三是管理水平不高,缺乏管理人员,规章制度不健全,导致利益分配不明确。四是成员素质不高、缺乏技术人才。合作经济组织缺少带头人,缺少懂技术、善管理、有文化、能够脚踏实地的带头发展农村事业的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一批有胆识有市场路子和开拓精神的人来为合作社成员提供新品种的引进与推广,新技术的示范运用,农产品的深加工、销售、运输等一系列服务。
三、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措施方法
关键词:农民合作社 农业产业化 资金支持 优惠政策 合作
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取得了较快的发展,这也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兴起,在繁荣农村经济及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会发展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如服务能力较弱、运作缺乏规范性、受小农思想束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步伐,因此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从而为农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
(一)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在当前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农民专业作社作为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将龙头企业与农户有效的联系起来,而且能够为农户提供技术、信息及销售等服务,不仅丰富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内容,而且对提升农业产业化总体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
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有效果的集中当地优势及特点,组织合作社社员进行农业专业生产,从而形成产业带及产业群,为现代农业的合理布局及规模化生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提高了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
当前农产品市场竞争越发激烈,而且农产品质量安全越来越受关注,针对于这种情况下,传统的农业经营模式已无法与当前市场发展需求相适应,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的发挥其组织载体的优势,组织社员进行标准化生产,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不仅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而且农产品的质量得到充分保障,在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同时,也有效的保护了农民的切身效益。
(四)促进了农民增收
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进行种子采购、农作物种值、病虫害防治、加工、销售等,不仅有效的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而且产品附加值通过加工也得以提高,进入市场后,农产品普遍实现了增值,使农民能够分享到农产品增值利益,农民收入普遍增加。
二、加快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途径分析
(一)加大宣传,提高对农民合作社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对于提高农民经济收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顺利开展,应该对广大农民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其充分认识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涵,从而在思想意识上能够接受这种农业发展模式,并且能够积极的参与配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只有拥有了广大农民的支持,才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打下重要的基础,从而能够不断的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最终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和制度
重点围绕股金设置、民主管理、盈余分配等内容加以规范,建立健全合作社的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等管理制度。规范合作社的工商登记工作。按照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合作社的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三)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为合作社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各级财政每年都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扶持有一定规模、服务功能完善、分配机制合理、影响和带动作用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用于农产品仓储、保鲜等设施建设,以及农产品加工、专业市场建设等方面的贷款,各级财政可给予贴息扶持。条件的允许的地方可扩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规模。
(四)出台优惠政策,为合作社发展营造宽松环境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的起步时间较晚,所以其作为一种新的农业经营模式还有待于不断的完善,为了确保这种农业经营模式的顺利发展,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该给予各种优惠政策,为其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首先,在登记方面应该发挥便民的优势,只要是按照规定的流程合法的专业合作社,工商等职能部门应该给予大力的配合,准予登记发照。其次,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由于这属于新兴的农业经营模式,所以在各个程序上的所得税以及增值税都应该给予相应的优惠。第三,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效运行,应该在信贷方面给予大力扶持。第四,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用电、用水、用地等方面给予优惠进行扶持。
(五)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合作与联合
政府需要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工作,使同类合作社之间有效的联合起来,合作经营,这样不仅能够有效的增强市场竞争力,而且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实现规模化经营。各同类合作社联合起来建立联合社,政府对于联合社给予重点扶持,加快其基础设施建设,并鼓励联合社建设加工企业,加快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进程,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更加规范,能够为农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从而为其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结束语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在农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农民专业合作社具备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并进一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进行完善,从而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村经济的更快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勇.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新境况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2012-09-20
关键词: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社;经济管理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1132129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前的市场竞争也开始变得越来越激烈。而在此社会背景下的以农户为基础的小规模农村生产模式中的问题也在逐渐的暴露出来。本文首先对农村专业合作社这一概念进行论述,接着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意义进行详细的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社经济管理的相关对策。所以,对于合作经济组织的自发建立用来应对市场风险这一做法已经成为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主流趋势。
1 关于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概述
随着社会共有制度的提出,农村经济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同时,为了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国家将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生产资料进行统一的分配,进而完成生产活动,在这个过程里,农村专业合作社逐步形成。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主要可以总结为3个阶段:初期的合作化阶段,生产模式的改进、土地制度的改革都是在这个过程中发生的,在这个阶段中,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强,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发展阶段,这个阶段的农村经济发展和实际情况发生很大的偏差,失去了公平性和科学性,严重威胁了经济的发展;经济合作社阶段,合作社在这个发展阶段已经逐步适应了经济发展的现状,农民的积极性也随着生产活动报酬的增加得到了普遍的提高。
2 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意义
2.1 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要想促进农业的发展就要实现农业产业化,只有不断推进农业龙头产业的发展,才能促进农业产业化的经营。但是如果不能将农户进行有效地统一,那么仅仅依靠农业中的龙头产业也是不够的,在这种情况下,则需要对新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进行积极的探索,同时要对合作社成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保证农业龙头的订单可以达到客户的要求。另外,还要不断地提升农民的地位,并充分运用农村专业合作社来实现农业质量的提高,并对农业生产中的各个环节加以完善,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农业产业化经营有着重要的意义。
2.2 解决农村领域的相关问题
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虽然我国农村已经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可是想要与世界先进农业化进行接轨仍然还有不足。这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生产经营方式上,在我国,农业生产主要是以一家一户为基础的小规模生产,在这种模式之下,农业生产的劳动生产率降低,并且拉大了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使我国农业的发展和国外领先的合作社经济管理差距不断加大。由于我国农民组织程度不高,加上对品牌化的认知不足等,往往导致农产品技术含量低,增值能力差,直接影响到农业发展的整体效益。所以,在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的汲取国外的先进经验,对我国农业的发展模式进行创新,积极营造一个农民自觉、积极参与的农村合作组织,只有如此,才能有效地解决农业领域的相关问题。
2.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我国的农业产业化结构主要有政府和农户2大主体。但是,在这2大主体之间并没有合适的组织支撑,因此,这种现状导致一些制度无法得到落实。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合作社不仅是农民自助服务的组织,还是政府扶持农业发展的方式之一。除了以上所提到的,在国际贸易纠纷之中,农村专业合作社通过自身的优势把农民和农业生产紧密融合起来,给市场竞争的完善带来了许多有利方面。总体来看,农村专业合作社发挥了政府和农户之间的纽带作用,可以促进政府根据农业发展状况对农业活动进行合理的规划,让r业生产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进步。
3 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社经济管理的对策
3.1 完善壮大新农村专业合作社
我国当前的新农村专业合作社主要有联合社与基层社这2种组织。新农村联合社能够推进新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主要的原因是:通过对基层合作社进行组建然后再组建联合性社团,能够逐步实现经济效益的规模化;为政府管理者提供有效的建议作为政策支撑;高质量的服务于社内成员;对建立国际化交流体系意义重大。在农村的实际发展中,应该推动基层社、联合社的共同发展,这样才能实现资源和信息的共享,不断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3.2 以合作为基础加快国际化经营进程
在不同的地区新农村专业合作社之间有着竞争和互助2种关系。开展新农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目的是不断拓宽合作的领域,只有借此为合作社的成员提供实效强大的专业服务,才能不断地促进新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我国的新农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上仍有很大的空间,只要加强合作交流,才能提高整体竞争力,促进农村各项经济的快速有序发展。
3.3 健全相关的机制
专业合作社和综合合作社是根据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不同等进行划分的。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机制进行完善,同时还要加强对专业合作社以及综合合作社关系的协调等,根据地域不同的特点和农民群众的不同需求对当地进行产业发展的相关指导,并制定科学的发展方案。在运行机制方面,政府应当协助合作社的相关人员进行生产管理等方面的机制构建,并且明确利益分配、资产归属等内容,只有完善相关的机制,才能保障合作社的正常运转,进而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社经济管理工作的有序运行。
3.4 强化专业人员的素质培养
想要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社经济管理工作的发展,需要工作人员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同时,还要有丰富的管理经验。缺少专业人才是当前农村专业合作社经济管理的发展现状,因此,要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的专业和素质培养,另外,还要对人员配备进行优化,尽可能的去选择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并不断创新管理模式,为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积极的保障。
3.5 推动农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交流合作
团结互助永远是合作社之间发展的不变主题。而在国际上所说的合作,则是指的从地方到国际的广泛合作,这样才能让所有的合作社都能得到均衡的发展。根据我国的现状来看,合作社的发展仍有很大的提高空间。通过农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交流合作加强活动,不但可以有效提高合作社的竞争力,还有利于我国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同时,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也有着长远的意义。
4 结语
从我国农村的发展情况能够看出,只有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社,才能不断促进政府和农民群众之间的密切联系,在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社经济管理的进程中,应该借助完善壮大新农村专业合作社、以合作为基础加快国际化经营进程、健全相关的机制、强化专业人员的素质培养等相关的手段。只有对农村的发展状况进行及时的了解和分析,才能不断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社经济管理的发展,最终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国民经济的稳健增长。
参考文献
[1]姚晓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视域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科技展望,2015(11).
1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
1.1 宣传不到位
目前,庄浪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积极引导和宣传工作,但部分农民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是很了解,部分农民甚至不知道《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是由于认识不够,导致其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不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成员由于教育水平的局限,所以对合作社也没有清楚地认识,导致一部分农民认为合作社可以依靠国家贷款,还有一些合作社法人将其作为自己的发展实体,设置一些入社的壁垒,从而阻碍了农民加入合作社,也误导了人们的认识。
1.2 内部管理不够规范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中存在着文化程度低,专业知识缺乏,对市场发展前景了解不足的现象,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工商登记,制定了章程,但董事会、监事会流于形式,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日常运作和管理不规范。合作社的财务没有做到透明公开,使得农民对生产经营成本没有很好地把握。合作社的管理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合作社内部没有明确的分工,生产、销售咨询等职责不明确,并且对社员的约束不及时,管理不规范。合作社利益机制不健全,农民虽然身处一个组织,但是并没有形成合同关系,社员仅仅供应合作社的生产,因此无法有效地提高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很多社员的个人利益主义比较严重,只愿意共享经济利益,而不愿意一起承担风险。
1.3 资金不足
庄浪县是一个农业大县,也是一个财政穷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由于资金不足因素,限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大力发展。加之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不健全,账目不规范,合作社的真实发展情况不能真实地反映出来,在融资的时候难以评定其信用,所以导致其融资比较困难;不仅如此,合作社在融资的时候没有明确的主体,运作不规范,所以在承担经济风险方面的能力较弱,融资机构对其分散管理的形式的信心不足,从而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1.4 人才匮乏
庄浪县虽然在农民专业技术培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务工人员外出,常年留守人员以中老年为主,有文化有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比较少,在特色产业经营以及市场营销方面没有专业的知识,进一步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2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措施
2.1 加强宣传培训
为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必须通过媒介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使农民真正了解合作社的概念和意义,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从而为合作社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与农牧、财政以及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将各种资源整合在一起,为农民提供长期的专业技术的培训。
2.2 健全管理制度
健全的管理机制是促进合作社发展的前提与基础,为了促进合作社的发展必须建立健全运行职责、出资管理、产权归属、生产管理、财务管理、利益关系的内部制度,扩大合作社各方面的透明度,使社员充分了解合作社的发展与收益状况,保证其知情权、决策权以及参与权。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合作社规范运作。
2.3 提供保障措施
积极争取政府出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相配套的包括财政、税收、信贷、产业等方面的支持、促进政策,进一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将双联贷款、精准扶贫贷款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倾斜。加大对合作社的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奖补的导向作用。鼓励农村土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和种植大户转移。通过政策引导扶持,促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平稳运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关键词:农民 专业合作社 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改变了传统的农村以家庭为基础的分散经营管理方式,通过农民的联合生产,有效的提升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对于改善农民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发展农村经济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但是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制约问题,发展能力受到制约,因此,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促进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这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概述
在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定义为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是经营服务的提供者成立的,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为内部的成员服务,提供与农产品生产相关的采购、销售、加工、运输以及贮藏等技术或者是信息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模式是以制度化的管理模式为基础,通过借鉴完善其他的优秀管理模式,在法律允许的框架范围内,按照合作社内部共同确定的规则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管理。按照运作模式的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分为基层农技部门依托型、能人依托型、村级组织依托型、企业依托型、技术部门依托型以及供销社依托型等几种形式,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张,组织方式不断完善,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越发重要。
二、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制约问题分析
(一)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认识不正确
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经济组织认识不足,对于合作社的发展缺乏责任感,缺少积极主动的帮扶。其次,一些农民对于专业合作社心存顾虑,担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会影响生产经营的自,因此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不高。
(二)政策扶持力度不足
虽然国家在财政、税收以及金融等政策上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出台了相应的扶持政策,但是这些政策在落实实施上出现了中梗阻,尤其是贷款、资金扶持等方面的政策,落实力度不足。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质量不高
现阶段我国相当一部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不大,实力不强、带动能力不足,这也是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吸引力不强的关键问题。再加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的品牌意识不足、缺少农产品的精深加工项目,更是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扩大发展。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不规范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上,普遍存在着规章制度不健全、社会化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而且在实际的运作管理中,合作社社员出资不规范、利益分配不合理,更是降低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新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策略分析
(一)强化宣传和组织领导力度,促进合作社建设的积极开展
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镇村两级管理部门应该作为主导,强化宣传,让基层干部、农民群众深刻的认识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积极的引导农民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积极倡导企业、能人等组织建设合作社,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扫清思想障碍。
(二)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地
对于国家出台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应该确保贯彻落实,真正让合作社享受到优惠,扶持合作社的积极发展。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最大制约就是资金问题,金融部门应该结合合作社的发展实际,适当的放宽信贷条件、简化信贷审批手续、增加贷款优惠,积极的通过金融政策,为合作社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合作社的融资能力,在资金方面扶持合作社的发展。
(三)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基础建设
首先,应该积极的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培植产业基础,重点以区域特色以及优势产业为主导,作为合作社经济组织发展的基础。其次,应该夯实社会基础,这就需要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业化、规模化的水平,能够积极的吸引农民群众与外部企业、民间资本参与到合作社的建设中。第三,应该重视技术与市场基础,技术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动力,市场则是合作社的生命,必须依靠技术推动产业,依靠市场推动发展,可以通过强化品牌建设,尤其是在农产品商标注册、产品认证等方面做文章,打开市场,提升合作社的生产利润,通过夯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基础,确保合作社的稳步发展。
(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首先应该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完善管理机构设置以及管理制度制定,严格按照制度对合作社进行管理,可以分别设置生产管理、采购营销、财务会计、技术管理等部门,并分别健全管理制度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其次应该强化合作社的民主管理,重点设置相应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体系,在生产、销售、财务等方面进行民主化的管理,提高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四、结束语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发展趋势,也是调整我国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民经济收入的重要手段,对于农村的建设发展具有关键的作用。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就需要通过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设置、完善制度管理、强化教育培训等手段,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运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一、规模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少、覆盖带动面小。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起步晚、数量少、规模小、层次低,覆盖农户、种植面积和养殖数量的比例都不高,特别是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土地不连片、不适合大机械作业,更谈不到规模经营,与我县农业大县的地位不相适应。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作用有限,实体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较少,真正联合起来合作经营的农户少,由成员共同投资搞加工、仓储、包装等项目的合作社就更少,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停留在十几年前的农民协会、研究分那样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的层面上,带动农民增收的作用还比较弱。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也不平衡,多数地区明显滞后。其原因在于农民的市场意识还不够强,合作经营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加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时间较短,宣传力度小,显性效果的示范引导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绝大多数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制性质和运作机制不了解,尤其在组建实体合作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上怕担风险。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不少农民和从事农村工作的基层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有的认为现在主要应发挥家庭经营的积极性,把合作经济与家庭经营对立起来;有的部门和干部在工作中侧重于发展农村专业协会,不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没有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摆上位置;有的认为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事,政府职能部门不宜多管,放任自流,淡化了对农村改革和发展的组织、引导职能。
二、融资存在困难。除了少数合作社得到财政补助外,其余合作社在融资环节上或多或少出现了问题,虽然融资问题是丽水普遍性问题,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来的冲击较大。由于大多数合作社没有优质资产抵押,缺少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等抵凭证,自身财务管理制度及信息不透明,多数采取“授信贷款”,不少金融机构对农业专业合作社贷款扶持很“谨慎”,贷款难、融资难无疑是制约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一大瓶颈,而如何建立一个较好的担保体系则是瓶颈中的瓶颈。
三、运作不够规范,民主管理机制有待完善。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组建方式、遵循原则和运作方式差别很大,有按企业组建的,有按合作制组建的,有按社团组织组建的,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工作机制不健全,民主管理、利益分配和监督约束机制落实不到位,导致成员对组织的依存度不高,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四、专业人才缺乏。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今天,越来越多的合作社需要具备农业技术知识,能管理、善管理的专业人才。但是由于工资待遇及思想认识等问题,真正的人才并不愿意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数仍然依靠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技术指导,仍处于初级阶段,制约了合作社进一步发展。
利用科技提升合作社。一是信息到家。要及时编印农村科技、市场销售等信息,结合科技下乡等活动,进行信息指导,确保农民第一时间掌握市场需求信息。二是打造信息交流平台。建立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站,利用互联网收集农业科技信息,特别是产、供、销等环节的市场信息。为专业合作社会员和农民提供致富信息、市场行情、政策法规服务。三是通过网站、电子平台引导,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与国内外超市、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建立销售网络,参加有关农产品交易洽谈会、博览会、展示展销会,通过订单形式建立契约关系。
五、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要进一步加强。虽然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实施4年多,但地方的相关配套扶持政策相对滞后,或迟迟没有出台。省里和市、县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虽有一定的扶持,但财政专项扶持的资金数量较少,受惠面窄。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很难得到金融部门的信贷资金支持,特别是中长期项目贷款更少。二是国农有关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居大不易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办理自产农产品的品牌注册,有机、绿色、无公害等标识认证过程中,被视同公司、企业、得不到相关政策扶持和优惠。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形成的经济实体;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r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和成熟,并逐渐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使其在农村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但任何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都会经历诸多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不例外。主要表现在:
1.建社初期运转困难
多数合作社处于初创阶段,由于业务量少,社员收入不多,有的合作社从事的产业商品化程度低,农产品销售未能实现由合作社统一销售,合作社没有收来源,合作基础薄弱,缺乏资金,运转困难,带动能力不强。多数合作社为民服务的方式多数是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开展一些农业技术培训之类的服务,少量合作社提供了一些生产资料供应及农机化服务,多数合作社不能开展为社员服务项目。
2.缺乏资金保障
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资金保障是主要问题之一。因为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大多来源于社员以及本社的资金积累。而这两个主要的资金来源数额有限,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为服务型的组织,且很多组织的发展起步较晚,时间较短,资金的积累相对有限,资金来源渠道少,加上政府的扶持资金少或缺乏,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艰难。
3.合作社贷款难
发展后续资金短缺 从运行的合作社看,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还缺乏外部资金的支持,各大银行贷款都要求抵押,合作社的大部分资金都用于经营,租赁的土地又不能作抵押,因此各大银行的信贷资金难以贷到,影响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4.存在信任缺失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多种问题,很多都是由于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信任缺失造成。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长期的小农经济模式,使农民形成了较为浓厚的小农经济意识。导致农民对于集体经济缺乏必要的信任感,自私自利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运营效率降低。
5.宣传力度不够
一些基层干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登记管理条例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对国家赋予农民经济合作社组织以法人资格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一些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政策理解上有偏差,对合作社的性质和运行机制不够了解,有种种疑问和顾虑;偏远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农民的市场意识还不够强,合作经营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加之受我省农业生产周期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时间短的影响,示范引导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步伐。
二、对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几点建议
目前来说,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距离转化为规范化、市场化的公司都还有一段发展道路,为加快这一进程,有以下几个方面建议供各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参考。
1.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的良好格局
“三农”问题关键是农民素质问题,必须形成宣传教育鼓励农民加入合作社的气候和氛围,同步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服务。抓好宣传教育。政府要创新工作思路,作好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帮助引导农民打消各种不应有的顾虑,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促使他们积极参与到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中来。抓好培训和管理。
2.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农业是基础产业,是事关农民富裕社会稳定的大事,必须从战略高度重视和支持农业发展。项目资金扶持。要采取灵活的方式解决合作社的融资问题,尤其是金融部门应扩大对农业、农村的服务范围,探索小额贷款捆绑使用,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积极发放贷款,简化贷款手续,实行优惠利率。财政、工商、税务、计划、国土、交通、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出台扶持政策,制定促进合作社发展的具体措施,加大支持力度,为合作社的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制度
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必须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政府应该积极搞好引导、管理和服务。首先要成立明确的主管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部门,具体负责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注册登记、指导协调和服务管理工作。其次要抓紧研究制定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本区域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还应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情况纳入农业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对运作规范、绩效优良、发展潜力巨大的合作经济组织,要适当的给予表彰鼓励,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1.合作关系不稳定。一些群众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个别成员只顾个人利益,有利则合、遇险则散,致使合作社组建不久就运作不下去,被迫解散。另有少数合作社的成立只为套取国家的补助资金,对于合作社成立以后如何发展、如何走向市场缺乏全面的考虑,短期行为突出。
2.出资金额不实,成员少。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合作社在办理营业执照时,成员出资情况不再验资,因此,个别合作社存在出资不实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出资金额随意增大;二是将成员私有资产当成合作社资产计算;三是货币资金与实物资金不分;四是部分成员出资充顶全部成员出资,形成一资独大的状况,对合作社的营运及规范化建设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3.宣传发动未到位。目前,合作社的发展仅引起了部分村(居)以及专业大户的重视,广大农民对合作社普遍存在模糊认识,不少干部、群众对合作社缺乏了解,对合作社的作用更是缺乏足够认识,导致合作社发展速度较缓慢,规模总体偏小,发展工作尚未全面铺开,还未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4经营管理尚未规范。部分合作社重组建、轻管理,内部管理和运作机制不够规范。部分合作社设立的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有名无实,日常运作包括重大事务往往由个别人说了算。部分合作社仅仅是进行了设立登记,没有开展具体的业务。从调查情况看,运行正常、制度健全的合作社仅占30%。
5.缺乏风险控制机制。目前,参与合作社的农户大多只看到“利益共享”,而不愿接受“风险共担”。大部分农民抱着靠“大户”、傍“能人”的想法参加合作社,由于入社成员法律意识淡薄,一旦需要引进一些高风险的项目时,在成本和收益的分摊上就会遇到争执和阻力,合作社章程缺乏必要的约束力,极易激化合作社内的矛盾。
二、促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1.重视合作社人才培养。农民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农业经营主体组织化进程,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提高农民文化水平,应开展对农民的培训普及市场经济基本知识,增强农民的市场观念和风险意识,逐步改善农村人力资源状况,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健康发展;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培养一批合作事业的积极分子和带头人,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内部教育和学习机制,引导社员加深对合作制度和组织章程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他们的合作意识和对合作社的认同感。
2.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当前,我省农户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非常了解的比例很低,甚至有一部分农户根本不知道。对合作社不了解必然会导致农户没有产生参与的意愿,所以应该从思想上对农民做好引导工作,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让农户深刻地认识到发展专业合作社给自己带来的好处,增强农户的合作意识,激发农户的合作动机,创造农户的合作机会,启发农户的合作实践;另外要积极宣传政府对合作社的扶持政策,吸引更多的农户来参与合作社的组织建设。
3.加大对合作社资金扶持力度,一是要明确和简化对合作社信贷资金发放的政策和手续,创办初期,合作社需要创办管理费用和各类专业人员参与各种技能培训的培训费用,没有这笔资金开支就形成创办初期就形成亏损的局面。二是要把政府的农业项目资金有针对性的交给专业合作社承办,从而对发展基础好,发展愿望强烈、领导班子队伍强的合作社安排专业对口的发展项目,促进创业,增强实力,从而扩大专业合作社规模。
4.强化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上级对合作社的考核评比过程要公平公正,不能图形式、走过场、讲人情,对以奖代扶的政策要规范化、制度化,政府对领办和管理专业合作社中有贡献的人给予一定精神或物质奖励,提高管理者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