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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的功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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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的功能

第1篇:知识产权管理的功能范文

[论文摘要)(现代知识产权信息管理》是一部具有时代感和开拓创新内容的学术论著,分析了知识产权管理的时代背景、内涵及价值等,以并创性的研究视角有机融合了知识产权制度和政策学、工程技术、管理学等学科.拓展了知识产权制度研究和管理杆学研究的新领域。此外,还系统地构建了现代知识产权餐理的内客体系。所以说,该书不仅在理论上意味深长,而且具有较高的实践应用价值。

在信息化浪潮来势汹汹、知识经济已出露端倪的当代,信息尤其是创新性智力成果,无论是在世界范围还是在我国,都已日益成为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主要推动力量,其他资源的比较地位则呈下降趋势。相应地,围绕着信息尤其是创新性智力成果的利益冲突就愈发激烈和复杂,以创新性智力成果为客体的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也日益彰显,它不仅成为社会法律生活中的重点,也日益成为社会经济生活、文化生活中的重点和焦点。知识产权与一个国家的经济、技术、社会甚至文化之间存在着极其密切的联系,它不仅仅只是一种法律制度,同时,也是一种经济制度、一种技术制度,还是一种管理制度。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是经济发展的根本保障,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则是知识产权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知识化社会发展进程的加速,尤其是随着网络技术对社会、经济、文化的全方位影响与推动,知识经济发展、技术创新、社会信息化、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我国加人WTO、国际化贸易活动等,都对知识产权管理提出了现实的迫切需求。

知识产权从产生到消亡历经创造、管理、保护、运用、权利消失几个环节,每个环节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其中知识产权管理最为重要。在整个知识产权工作中知识产权管理起着基础性、全局性的重要作用,无论是国家、地区层面,还是企事业单位层面均是如此。只有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运用才能得以实现。可见,知识产权管理在知识产权整个运行过程中占有不可小觑的地位。由马海群教授等编著的《现代知识产权管理》(科学出版社,2009年7月)是一部与时俱进、具有时代感的学术专著,应时代要求而产生,内容新颖,较其他同类专著更具创新性。书中,作者在继承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系统地论述了知识产权管理理论,并结合国家知识产权政策的需求和知识经济社会要求,以敏锐的思维和独特的视角,具体论述了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体系,在读者面前呈现出知识产权管理研究领域的一个崭新的成果—现代知识产权管理。书中研究内容的创新性和开拓性、论述的系统完整性、业务指导上的实用性等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1开创性的研究视角,有机融合了知识产权制度和政策学、工程技术、管理学等学科

传统知识产权研究主要有两个视角:一是法学的视角,强调制度的安全与秩序;另一个是经济学视角,强调制度的效力与效果。也有不少研究者还从社会学、伦理学、历史学、管理学及技术发展的角度,对知识产权制度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但由于知识产权管理是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物,其业务领域也必将随着知识与技术创新的进程而不断拓展。且在知识经济时代,围绕知识与创新过程,将不同视角对知识产权制度的研究作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来看待的要求日益迫切,由此产生的必然结果之一是知识产权管理的集成性增强。马海群教授开创性地颠覆了知识产权的传统研究视角,将法学、经济学、政策学、工程技术、管理学等学科有机地融合在一起,重新审视知识产权管理,萌发了知识产权管理新的研究领域,即知识产权政策管理、知识产权文化管理、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知识产权技术管理等,并开创性地界定了这些领域所涉及的概念,利用相关理论阐述了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令人心悦诚服。

该书不仅将其他学科理论进行了有机融合,且拓宽了知识产权管理研究的领域,马海群教授在这方面所做的研究和大胆尝试具有开拓性,弥补了知识产权管理研究领域的多项空白。同时,该书在研究内容方面又极富创新性,具体体现在:(1)该书新颖性地借鉴了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和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实践经验,用于解决我国知识产权管理面临的问题。如在知识产权政策管理、文化管理等章节都有借鉴国外的知识产权管理经验,并对改进我国知识产权管理现状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具体地说,作者借鉴国外先进的商标信息管理系统,创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商标信息管理系统等;(2)紧跟时展的步伐,积极吸纳国家政策文件的思想,使研究内容富有时代气息,具有强烈的现实指导意义。如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提出的第7条措施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该书正契合国家政策的需求,在知识产权文化管理一章中专门探讨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政策与措施,这对我国知识产权人才的壮大和培养具有深刻的指导作用;(3)突破已有研究成果和固有思维模式的限制,开拓性地开展相关研究。如知识产权战略是知识产权政策的一部分,属于知识产权政策体系中统摄性政策,很多研究者都将其纳人到知识产权政策管理领域内,而该书作者为突显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性,突破固有思维模式的限制,另辟蹊径地将知识产权战略进行单独论述。又比如,在论述知识产权技术管理这一章节时,作者并没有被局限在技术措施的框架内,一味地单纯强调如何改进和加强技术措施来完善知识产权技术管理,相反的是,作者联系行政、法律等手段一起加强技术措施的知识产权保护,这种跨领域的研究势必会对知识产权技术管理起到更佳的效果;(4)有机融合了其他学科的理论,创新性地提出了很多新的概念和理论。如在无缝嫁接了政策科学知识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知识产权政策的内涵、本质特征和功能。又比如,融合了信息管理这门学科的相关知识,提出了并不被人们所熟悉的知识产权信息这一集合概念,并对现有资料进行充分挖掘,形成了知识产权信息管理这一领域,这是该书作者的独创,作者以集成思想提出并论证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信息概念,重点研究知识产权信息特征与功能。由于知识产权信息管理这部分内容是作者最重要的创新点,将在本文的第二部分专门分析。

在书中,作者做了大量的交叉研究,其意义在于:首先,知识产权管理是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运用。知识产权法制管理,为知识经济所需的知识进人市场提供了法律保障,促进了知识经济的健康发展,对知识产权法学建设也是一种补充和丰富;知识产权政策,是发挥知识产权作用的重要手段;知识产权文化的本质在于创新,知识产权文化管理,为知识经济的发展注人了新的文化;知识产权技术保护成为法律保护、制度保护、经济驱动之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基础和保障,知识产权技术管理,有利于推动技术保护进人法律保护框架;作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将促进知识与技术创新、促进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制、促进高新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促进知识产权的国际交流。其次,从分支学科建设的角度,丰富和完善了管理科学学科研究内容和学科体系结构,从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知识产权技术管理、知识产权文化管理、知识产权政策管理等分支研究领域角度,对管理科学研究的完善和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因此说,现代知识产权管理是管理科学研究分化发展的一种重要体现及新兴研究领域,这种研究及其所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启发人们思考管理科学其他新的研究领域,为人们研究管理科学其他分支学科提供有益的、可资借鉴的研究方式和思维模式。

2开创性地提出知识产权信息理论

马海群教授将信息管理与知识产权管理进行了有机结合后,提出了知识产权管理信息这一创新性概念,国内尚未有其他学者提出这一概念,属于作者独创性研究成果。狭义的知识产权信息是指表征知识产权权利属性的信息,这种属性既包括知识产权权利作为整体的属性,又包括知识产权内各种具体智力成果权的属性,同时,知识产权信息又是表征知识产权保护客体内含的信息,它包括专利信息、商标信息、版权信息、技术合同信息、涉及知识产权业务的竞争信息等等。广义的知识产权信息则是表现知识产权存在状态的信息,除表征知识产权权利属性外,一切围绕知识产权发生、发展、变化的信息,如知识产权政务活动、知识产权制度演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运行状态、知识产权法律活动、知识产权贸易活动、知识产权数据、知识产权声明、知识产权利益主体等,都可被看作是知识产权信息。并认为知识产权信息的本质是知识产权存在方式和存在状态的表征,知识产权信息是知识产权的重要属性之一,是显示知识产权存在的一种属性,知识产权信息又是人们认识和利用知识产权的中介。知识产权信息除具有信息的一般特征,如普遍性与寄载性等外,还具有自身独特属性:一是法律规定性,即知识产权信息是依据法律而存在的,法律规定着知识产权信息的种类、范围、数量、时效等。二是特殊时效性,即广义知识产权信息、知识产权保护客体内含信息具有一般信息的时效性,而知识产权权利信息却具有特殊时效性。知识产权所具有的时限性特征,决定了权利信息的这种特殊时效性,当知识产权失去法律效力后,知识产权权利信息随之消亡。

书中不仅阐述了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的概念,并对知识产权信息的特征、内涵、功能进行了深人分析。知识产权信息已成为人们从事政务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法律规范及文学艺术创作等社会经济活动必不可少的重要信息,具有独特的显著特性,如①既是文献信息,又是非文献信。主要原因是知识产权信息以法律规定为载体,但又可借助文献载体之外的其他载体来表达、传播与利用,完全脱离原载体,故既是文献信息又不是文献信息。②既是静态信息,又是动态信息。知识产权信息在某些情况下以静态的形式存在于各种知识产权文献之中,但是在更多情况下,以动态的形式存在于知识产权相关活动之中。③多为公开化信息。智力成果公开是获得知识产权的法定条件之一,另外,国家设立知识产权的目的是促进智力成果公开,为社会进步做出贡献。④信息量大、内容广泛而独特。信息量大是因人类的智力成果涉及人类活动的各个方面,独特是因知识产权将受国家法律保护,未经许可而开发、采用、转让知识产权信息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结构完整而又清晰、系统地构建了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体系

现代知识产权管理内容体系划分的既有条理又清晰,各章节间表现出很强的逻辑性和完整性。从研究角度看,论证充分而又精辟入微,不仅有宏观论述,如介绍了知识产权管理的时代背景,分析了知识产权管理的内涵、构成及价值等;又有微观分析,如不同种类知识产权的法制管理、行政管理和技术管理,不同类型主体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与管理和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知识产权信息分布与收集、组织与传播、检索等不同运作环节的管理等。在研究对象方面,知识产权管理主要研究的是知识产权的宏观调控和微观操作过程中的各方面关系及协调方法。从知识产权管理的主体看,该书主要集中在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国外主要国家、我国及其企事业单位等这几种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内容的阐述和分析;从知识产权管理的客体看,该书是针对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管理这几种客体来研究各知识产权管理的分支领域的。

现代知识产权管理涉及法律、政策、文化、行政、经济、技术、信息管理等诸多方面。这些知识涉及的学科众多,内容繁杂分散,研究内容的跨度和把握的难度都极大,为此作者进行了充分的调研,从一系列分散的、混沌的侧面出发,通过分析与论证知识产权管理学的基本定位、知识产权管理学的范围和研究对象,认为将知识产权管理定位为对知识产权各方面的宏观调控和微观操作,更具有说明力,因为不论是国家或政府还是企业乃至全社会,都面临着强化知识产权管理的历史课题和使命。沿着上述思路,最后系统地构建了一个相对较为完整而又清晰的现代知识产权管理理论体系,从9个方面构建并拓展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体系,包括:知识产权法制管理、知识产权政策管理、知识产权文化管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知识产权经济管理、知识产权技术管理、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九大模块。并由此构建该书体系,同时也作为该书作者对知识产权管理内涵及知识产权管理学科内容体系的一种新认识。作者所构建的这一理论体系是管理科学的重要分支,体现出管理科学体系的分化演变,这是符合现代学科发展既综合又分化的基本方向和发展趋势的。

4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理论与实践是一对孪生姊妹,理论的价值体现在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作者的研究建立在大量实践调查基础上,比如,选取世界组织的文献和国外主要国家的知识产权网站研究国外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与管理现状,对国外知识产权信息网站进行调研并配以截图研究知识产权专门搜索引擎模型的技术思路,比较分析国外主要国家的知识产权政策管理现状,用以研究改善我国知识产权政策管理措施等。作者通过对知识产权网站的实地考察与分析,来揭示现代知识产权管理的新形势和新特点。作者还结合了很多国内外的案例开展研究,不仅较具有说理性、让人容易信服,而且能够展示现实知识产权管理过程中的潜在问题,并提出了一些解决思路和方案。比如,2005年我国暴发的DVD行业的退潮,Union Beheer B. V.公司等依据“337条款”起诉我国强化木地板生产和销售行业等,这就形象地展示了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问题,启示我们应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的资产管理,警醒我们知识产权资产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应该及早策划出一些预案。

第2篇:知识产权管理的功能范文

关键词:档案馆知识产权管理方案最优化

一、档案馆知识产权管理

知识产权管理内容广泛,包括专利管理、商标管理、著作权管理、商业秘密与技术秘密的管理等。档案馆也存在着知识产权管理,并且在档案馆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档案馆知识产权管理是指档案馆整体管理方案中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一系列原则、方法、规范、计划等的组合,其主要功能在于保护知识产权,规避侵权风险,降低自身运营成本,提高档案馆知识产权管理效率。

二、档案馆知识产权管理的困惑

1.档案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不健全

档案馆纸质文献与电子信息资源并存,浩如烟海,许多内容都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尤其电子信息资源更加易于遇到版权问题,但档案馆注重档案电子信息资源利用,却较少关注利用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一些档案馆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逐渐把知识产权管理纳入到工作计划之中。但管理规范标准不完善,缺少系统性,整体管理方案紊乱,不明朗。个别档案馆知识产权管理模棱两可,存在不确定性。例如,某一档案馆在“档案馆维护知识产权声明”中显示“对尚未完全解决版权问题的信息产品的服务,在利用地点、利用时间、利用数量和利用方式上加以必要限制。”

2.知识产权管理与档案馆战略目标缺乏关联性

战略目标是组织制定的一段时间内所要完成任务的具体规划,是具有全局性、长远性的纲领性目标。档案馆知识产权管理很少涉及档案馆战略目标。诸多档案馆在制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时,重视档案信息资源建设、设备更新、建筑布局等核心业务问题,普遍认为知识产权管理可有可无,仅处于次要地位,更谈不上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设计。这样,造成档案馆战略规划与知识产权管理严重脱节,把知识产权管理排除在档案馆战略目标之外,缺乏对知识产权管理提升竞争力的认识。

3.知识产权保护前期准备不充分

《著作权法》第46、47条规定,出现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和后果。档案馆虽然享有若干的豁免权,但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超出了法定范围,档案馆不存在其他特权。另外,档案馆普遍没有设置版权管理的专门岗位,没有编制版权费用的预算,造成档案馆知识产权管理岗位设置较少,经费投入缺乏,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成本还缺少准备。

4.档案用户知识产权意识薄弱

档案用户普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缺乏清晰的认识。传统上利用档案信息不存在版权问题,只要档案馆公开某一档案,均可以加以利用,很少考虑知识产权问题。然而,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案成为档案用户不可回避的话题。在立法上,中国《著作权法》没有对数字化作品临时复制做出明确规定。同样,《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临时复制予以回避。国际上,对禁止临时复制存在着诸多争议,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均明确反对禁止临时复制。各国法律的不确定性在某种意义上诱导档案用户产生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尤其在档案馆Web2.0的环境下,威客、博客、微博等Web2.0技术在档案馆网站中的应用,用户利用档案馆信息资源,增大了用户可能带来的侵权风险。

三、档案馆知识产权管理优化策略

1.完善档案馆知识产权管理政策

档案馆知识产权管理方案覆盖档案馆各个相关业务的整个流程。档案馆需要制定关于知识产权的系统政策,强调政策之间互相协调,形成行业政策。该系统政策包括近期版权政策和长期知识产权政策。如果一些档案馆没有能力制定属于本馆的版权方案和版权档案馆员岗位空缺,可以寻求行业间的合作,弥补知识产权领域方面的欠缺。因此,中国国家档案馆或中国档案馆学会组织制定一些普遍的业务政策显得非常重要。

2.版权管理岗位

管理与岗位配置息息相关,档案馆知识产权管理的制定、实施、反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需要设置相应的版权岗位进行管理,例如剖析档案馆的法律环境、档案馆评估方案的实施效果等,均需要具有熟悉法律知识和档案馆业务背景的人员充实到该岗位上,负责知识产权方案的制定、实施、评价和修订。具体方案可以制订版权档案馆员制度,中等以上档案馆应设置1名版权档案馆员岗位,中等以下档案馆可以设置兼职版权档案馆员岗位。

3.版权预算

档案馆知识产权管理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也需要相应的经费。版权中的财产权是作者的重要权利,作者对版权进行利用,获得经济利益,是实现财产权的重要方式。如果超出合理使用范围,使用者均应当支付报酬。档案馆在向主管部门或政府机构申请经费支持时应将版权成本纳入到预算中,以解决数字档案资源版权利用问题。

4.档案用户培训

由于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复杂性、法律表述的抽象性在一定程度上给用户的理解和遵守造成困惑。档案馆需要向用户宣传普及知识产权基本知识,强化对作者权利的保护,协助用户理解和遵守现有国家相关版权法条款。因此档案馆开展的用户培训指导非常重要。档案馆需要制定用户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规划,方式可以采用举办知识产权知识宣传日、编制《用户版权指南》、一小时版权讲座、座谈会、网上宣传等活动,提升档案用户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合理使用档案馆信息资源的温馨环境。档案馆需要制定预警方案,对于有可能发生的用户侵权行为进行及时警示,提醒用户使用档案信息资源时尊重知识产权。如果发现侵权内容,立即采取适当措施予以移除。因此,档案馆须制定必要的版权声明,妥善解决纠纷与合理的抗辩。

5.争取豁免权利

档案馆应与相关公益性机构共同争取豁免权利,维护公共利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著作权法》中与档案馆相关豁免条款的适用主体属于“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档案馆界不能孤立地争取一些权利或特权,需要与图书馆、博物馆以及教育界、科研团体等合作争取豁免权。例如,针对无独创性的数据库设定特别权保护的问题,美国档案馆在争取相关利益时通常和相同的利益集团积极协作行动,开展游说活动,维护档案信息资源的公共获取,以致数据库特别权保护未通过立法。

注释:

①罗滦.数字档案馆共享信息与知识产权保护利益协调机制研究[J].浙江档案,2010,(3):35-37.

第3篇:知识产权管理的功能范文

[关键词]企业知识产权;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09)01-0092-03

[作者简介]叶月萍,宁海县技工学校讲师,研究方向为经济法与营销心理学。(浙江宁波315600)

一、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少有利的外部环境。由于我国的经济市场化时间不长,无论是法律保护机制还是市场运作机构都还不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少有利的外部环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护制度自身的缺陷。1980年我国才加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4年才开始实施第一部《专利法》。目前,虽然已经制定了较为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并应实际之需作过调整和修改,但是,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表现出一些本身的不合理性。例如,专利法规定的专利审批期限过长,专利费用过高,导致企业往往因害怕在专利申请中投入过多的时间和精力而浅尝辄止。实践中,专利审查机构由于不受期限的约束,常有任意拖延专利实质审查时间的情况出现。专利的审查期限过长往往使得申请的专利技术丧失先进性,损害了申请人的利益,影响申请人的积极性。

(2)司法机关执法不力。法律的保护不仅在于立法的完善,更重要的是依赖于有力的执法。然而调查表明,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指责更多地集中于司法机关的执法不力。法院与仲裁机构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处理中无法达到及时、正确的裁断要求,使得侵权纠纷中无法及时确定权属,打击侵权行为。这里除了由于司法机构、组织制度原因造成的工作作风拖沓、办案效率低下问题,同时也有司法机关人员的专业知识欠缺的原因。

(3)行政机关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行政权力在我国社会有其深刻的文化心理优势,由此企业普遍对行政机关存在高期望值。然而,行政机关由于体制因素而效率低下,同时,行政机关由于在司法中的地位,对严重的侵权而致犯罪的行为,缺乏防止措施和指控的权限;法院在刑事责任的追究中,按分工习惯,又将此类审判交由刑庭,而普通的刑庭往往缺乏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能力。因此,企业经常反映难与管理机构打交道,而且很难适用刑罚手段来保护自己,打击侵害者。

(4)中介市场很不完善。市场经济中,中介机构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知识产权管理这种专业知识要求很高的市场中,专利机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等中介机构应发挥应有职能。知识产权机构不仅可减少企业申请或注册过程中所需要的时间,同时还可抓住侵权行为的要害,收集有利证据打击侵权。然而,我国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缺乏,人员素质难以满足相应需求。

(5)市场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泛滥。由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不健全,加上过去我国实行成果管理的科技管理体制的惯性影响,导致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泛滥,甚至有时达到公开化。例如,有人就错误地认为“盗版”行为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利。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在这种市场环境下很多时候只能是无可奈何。

2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意识不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比较晚,知识产权管理意识比较弱。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企业对知识产权重视不够。据调查表明,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有5.9%的企业“无机构也无人负责”,“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负责”的仅占21.6%,其他地区及传统企业的情况就更严重了。

(2)专利的申请量少,质量不高。据调查,中国有70%以上国有大中型企业、95%以上小型企业没有专利申请。即使是著名的“863”计划,也仅有20%的成果申请了专利,多数成果尚以论文形式公布于众,有些成果是国外还没有的,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因为没有申请专利而拱手让人了,申请的专利和论文的比例大致是1:80。

(3)知识产权大多没进入资本化运作。研究发现,我国不披露无形资产构成的公司的无形资产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贡献要小于披露无形资产构成的公司。同时,市场对披露无形资产构成的公司无形资产的定价要高于未披露的公司。这说明我国企业还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对吸引投资的巨大作用。

3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乏战略规划。据调查发现,我国大中型企业每年科研成果平均超过百项,但申请专利的却寥寥无几。例如,北京市仅有21.6%的高新技术企业“已制定”或“正在考虑制定”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大部分企业都处于未制定的状态。没有专利战略,就不能保证科研开发的各个环节,包括选项、立项、专利申请规模、专利保护及其策略和产业化顺利进行。许多企业不知道对专利文献的利用,很少进行专利文献检索,造成低水平重复研究。由于缺乏战略高度的规划,许多企业成果只申请了中国专利而造成技术流失,专利申请后利用率很低,产业化、商品化程度低。此外,还很容易导致陷入专利“陷阱”与“雷区”,侵犯了别人的专利权,不仅要支付高额赔偿,甚至导致企业破产。

4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乏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规章制度。调查表明,我国企业目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时大多是通过聘请律师帮助解决,大多数企业还没有认识到专业机构的设置和利用以及配置专业人员,没有设置专业人员从事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研究及开发,同样也缺少严格的规章制度来对知识产权管理加以指导。许多企业商标档案的管理与企业的其他档案进行合并管理,而没有专门的商标档案制度和对商橱;的申请、印制、保管及续展进行规定。

5,缺乏知识产权管理与运作的人才。我国很少有企业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均当作法律事务处理,缺少能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业务紧密结合的专业人才,导致许多专利申请后无人管理,未能充分利用。我国过去科研与生产相分离,企业仅仅是生产基地,科研开发主要由大学、研究所承担,由国家进行计划分配,导致企业研发能力薄弱,而大部分科研成果累积在高校、研究所,不能产业化、商品化。同时,也缺少精通知识产权管理与运作和专利许可业务的专门人才,把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系起来。

二、原因分析

毋庸置疑,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多而且复杂,有些问题恰恰又是其他问题存在的原因,综合起来可分为企业行为体现出的问题和制度缺陷导致的问题。

1 企业行为方面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企业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即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行为方式及结果。例如,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缺少主动性,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缺少战略等。在发达国家,知识产权的管理受到极大重视,

视为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为什么我国的企业却不大重视呢?原因之一是过去体制的惯性影响。我国过去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成果管理体制,转向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制的时间较短,人们还受过去成果管理体制的惯性影响,从而对知识产权管理缺乏了解和认识,取得的研究成果往往不是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而是以等方式处理。原因之二是企业缺乏知识产权管理的积极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行为从无到有、从被动到主动的变迁,其动机是受行为变迁所带来的利益驱动。只有行为人分析到行为的结果能带来巨大的利益时,他才会采取行动,从而发生行为变迁。我们可把企业的行为变迁分为两种: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诱致性变迁是行为主体受巨大利益的诱导而产生的自发变迁;强制性变迁是政府制定法律规章,强制企业发生行为改变。一方面,诱导行为变迁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因为这要受行为主体现有知识与经验、认识能力和学习能力等影响: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不完善,削弱了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取得的收益,导致企业缺少进行知识产权管理的积极性,从而又延长了企业行为的变迁过程。

2 制度方面导致问题的原因分析。制度不是天然就有的,制度的形成与完善是一个不断变迁的过程。制度变迁的路径要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前者是指一群(个)人在响应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获利机会时所进行的自发性变迁;后者是指由政府法令引起的变迁;自发性制度变迁通常也需要政府行动来加以促进。诱致性制度变迁是在获利机会的诱导下利益各方长期博弈的结果,其变迁是缓慢的,而强制性制度变迁则可由政府直接颁布法令实现。而且,如果诱致性创新是新制度安排的唯一来源的话,那么一个社会中制度安排的供给将少于社会最优。因为自发性制度变迁通常也需要政府行动来加以促进。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的形成主要是诱致性制度变迁,它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这也是我国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目前仍不健全的原因之一。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外部环境则主要是强制性变迁,依靠政府颁布的法令。然而,我国政府过去阶段的任务重心是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而政府本身的机构改革有些滞后,这造成一方面立法不完善,另一方面政府机构效率低下,执法不力降低了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作用。我国企业当前正面临着加入WTO带来的激烈国际市场竞争,依靠缓慢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不能适应当前需要,必须通过政府完善知识产权法令,加快政府机构改革,实现强制性制度变迁。通过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行为的强制性变迁。

三、建议及对策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要解决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目前存在的问题,首先就是要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制度,形成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行为变迁;加大知识产权管理的知识供给;同时,企业自身也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和行动。

1 政府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上要发挥更大作用

(1)政府应加强与发达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交流。政府应加强与发达国家知识产权方面的交流,了解世界知识产权法律、政策方面的新进展,从而加强和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制定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和法律。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的执行规范,一方面要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改革,制定严格的工作规范,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和人员素质;另一方面要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制度规范,制定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规定、企业进出口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企业竞业禁止规定等。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由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知识产权本身的专业性很强,使得这方面的执法难度较大,而我国执法人员的水平也有待提高。因此,司法、执法部门应注意加强与技术专家、知识产权法律专家的沟通,聘请他们担任专家咨询顾问并协助解决疑难案件。

(3)政府可引导和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建设。在初期,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对中介市场加强管理和指导,并逐渐放开,通过行业自律和市场化运作,促进知识产权中介市场的完善。

(4)政府应加速我国专利信息网络的建设。政府应加速我国专利信息网络的建设,尽早建立开通相关的互联网络,向公众提供专利说明书全文、法律状态查询。选择一些有条件的省市建立远程可视审查会晤系统,方便和加速专利审查。建立多功能的知识产权文献馆,提供知识产权自动检索、知识咨询、专题培训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

2 企业应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

(1)企业领导要增强知识产权管理意识。企业领导要增强知识产权管理意识,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战略研究,并与企业业务战略和技术创新工作紧密相结合。所谓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就是针对企业知识产权形成、保护、发展和价值运作而制定的长远的战略性规划。不仅要研究知识产权的保护,还要把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的技术开发战略和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紧密联系起来,创造更大利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2)企业要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企业要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专门的人员,并受企业决策层的直接领导。这一部门的职能是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其实施情况;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管理的策略研究;负责企业员工的知识产权知识培训;建立企业内部知识产权文献“数据库”等。

(3)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知识的学习。一方面加强对员工知识产权管理知识的宣传与培训,把知识产权管理意识贯彻到企业各项工作中去;另一方面,企业还要学习和引进国外企业先进管理经验,充分利用专利文献,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运作提供指导。

第4篇:知识产权管理的功能范文

一、构建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工作的机制

一个完整的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工作机制是工作程序、规则的有机联系和有效运转,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整体,贯穿于知识产权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1健全机构—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在企业中建立三级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明确各级机构或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第一级在企业管理层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第二级在企业办公室内设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负责知识产权相关文件材料的具体管理工作;第三级在各有关部门设兼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分管范围及与其有关的知识产权文件材料管理工作,并规定按期将本部门的企业知识产权相关文件材料移交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2建章立制—制定、完善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是一项管理工作的基础,要做好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必然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工作制度。企业应根据社会经济环境、自身发展规划及现有经营规模等情况,在国家的法律制度框架下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需要制定企、!卜内部的知识产权资料档案开发、保护、利用的规章制度。一套完善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一般包括:W企业知识产权分类管理制度,包括企业专利管理制度、企业著作权管理制度、企业商标管理制度、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等。(2)企业知识产权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制度。(3)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利用与开放制度。(4)企业知识产权档案保密与追责制度。3.完善保障—在企业档案安全保障体系下,完善企业知识产权档案资料的安全保障措施。引发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安全问题的主要因素有:资料档案流失,需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保障知识产权档案的安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流失有:一是意外灾害引起的流失,针对这个问题一般采取信息备份,纸质资料数字化备份,电子资料档案则要脱机备份和联机备份,在时间上要分类采取实时备份和定期备份;二是人员流动造成的流失,首先要加强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整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其次是要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保密制度中规定,但凡是与知识产权关联的工作人员一律要与企业签V丁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4.同步管理—打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工作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同步发展。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知识产权的竞争已然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在这样的趋势下知识产权管理纳人企业战略管理大盘子成为必然,而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是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的重要支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必须做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而与此同时,知识产权档案工作应该是贯穿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全过程的一个同步管理。根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工作规划及具体运行过程,建立与之相匹配的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体系,按照“企业知识产权发展到哪里,档案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到工作思路,将档案管理与知识产权管理两方面工作有机融合,共同置于企业发展战略框架下致力于服务企业发展。

二、企业知识产权文件资料收集与管理

企业知识产权涉及的范围广,包括了专利、商标、计算机软件版权等多个方面,具有种类多样、权利获得及有效期时间长久等特点。企业知识产权等收集和管理应遵循知识产权活动的规律和特点,贯穿于企业知识产权活动的全过程。针对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成套性和完整性的特点,加强对具有时效性标识和凭证作用的各种载体的附属性资料的收集并进行集中管理,包括专利、商标、计算机软件版权、产品新品种、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在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环节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1.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活动中产生的文件资料。包括获得知识产权前的发明创造方案、策划、实验数据、技术构思、研究课题立项、申请前的查新等文件资料。2.企业知识产权申请审批和登记过程中产生等文件资料。包括知识产权申请文件,委托书,缴费凭证,审批机关的各种通知、公告文本、授权证书、登记证书、各种补充材料,权利的变更、转让、终止无效等文件资料。3.企业知识产权转化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包括创新成果商业化、产业化过程中的转让、许可、质押活动中签i丁的各种协议、各种法律文本、凭证性文件资料。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包括由保护知识产权引发的纠纷、诉讼、申述、鉴定、裁定以及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的文件资料。5.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中产生的文件资料。包括知识产权战略定位、宏观分析、规划发展、市场预测等方面的文件资料。

三、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开发利用的策略

第5篇:知识产权管理的功能范文

论文关键词:软件企业 知识产权管理 企业管理学 知识产权策略

一、引言

在社会各行业中,软件企业总是能够走在技术发展的最前沿。伴随着技术而产生的就是一系列以软件开发利用为依托的知识产权。因此,对于任何软件企业来说,知识产权的管理与实施策略对一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都至关重要。本文试从软件企业的角度,并结合软件企业自身的特点,从管理学与知识产权法学两个角度来探讨软件知识产权保管理及其策略,以期对软件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二、软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概述

(一)软件与知识产权

我国新修订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文档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由于计算机软件的易复制性,自它诞生那一天就面临着被非法复制和使用的威胁,所以为了保证软件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保护软件开发者的权益,促进软件工业的发展,世界各国都从法律上对软件知识产权予以保护。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是软件技术得于继续创新的根本,因而政府保护软件知识产权义不容辞。

目前国际社会已形成以《著作权法》保护为主,《著作权法》(包括《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实施交叉和重叠保护(如:源程序及设计文档作为软件的表现形式用著作权法保护,同时作为技术秘密又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为辅的趋势。由于软件具有技术含量高的特点,使得对软件法律保护成为一种综合性的保护,对于我国企业来说,切忌对仅依靠某项法律或法规解决软件的所有知识产权问题抱有幻想。

(二)软件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的必要性

对于软件企业来说,其日常运营活动主要包括软件市场调研、软件研发及软件产品销售等。软件作为知识产权所保护重要客体之一,势必导致软件企业必须重视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否则企业依靠软件所带来的财富将荡然无存。因此,软件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点:

1、降低潜在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

软件企业在软件研发初期就要有意识地预防有意或无意地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严格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购买一份软件只能装入”单机”使用;必须意识到,复制软件并向他人提供是一种商业性行为。只有在和拥有该软件知识产权的企业达成协议后,方能进行关于该软件的商业性活动;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平台熟悉其他企业的软件,在开发软件时避免使用别人的知识产权,确实要使用时,必须和产权所有者协商解决;企业应聘请法律顾问,在可能遇到法律纠纷时,要向公司法律部门咨询,经其严格评估后方能实行。

2、避免及防范知识产权侵权

由于我国软件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严重,软件企业必须积极应对,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利用自己的知识产权,以取得最大的经济利益,这就需要企业必须采取必要的知识产权管理,从而能够最大程度地防范他人侵权所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软件企业若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较为重视,可以对该领域内的研发水平、研发成果何一个初步的了解,以此能够对整个市场及技术领域进行把握,从而能够避免无价值研发的财产损失,同时也能够避免可能由于重复开发而导致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被诉风险。

三、软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策略分析

(一)制定知识产权管理目标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目标可分为以下个层次:

1、宏观战略目标。应有利于促进我国软件行业的进步、经济增氏和社会发展。

2、中观目标。知识产权的立法宗旨是软件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中观目标。如我国《专利法》中明确规定”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推广应用”,就是企业在确立专利战略的中观目标。企业应激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保护好自主知识产权,并推广应用于企业与社会。

3、微观目标。最终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目标,并与社会效益相得益彰。只有制定了准确与有效的管理目标后,企业才能够真正朝着所制定的知识产权管理目标去发展,从而促使企业能够健康成长。

(二)设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

软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就是根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总目标,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各要素配置在一定的位置上,确定其活动条件,规定其活动范围,形成相对稳定的、科学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根据国内外知识产权管理的经验,设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目标明晰。每个机构以及这些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每一部分,都与特定的知识产权管理任务、目标有关,否则就没有存在的意义。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立与运作必须以”事”为中心,因”事”而设机构、定职务、配人员。人与”事”要高度配合,不能以人为中心,因人设职,因职找”事”。因此,在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原则就是目标、任务明晰原则。

2、分工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必须根据专业化原则进行分工,明确每一具体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个人的职责,但分工要适当,既要考虑分工的专业化,又要从合作的角度来考虑把各种分工组合起来,对类似的工作应该尽可能组合在一个部门,这样可以减少部门与部门、人与人之间的工作矛盾,提高工作效率。

3、权责对等。企业的每一个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都应按权责对等原则设置。有一定的职务就应担负一定的责任,同时也应享有相应的权力。责任是随权力而产生,又是权力的对等物,权力是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责任与权力应该一致,每一个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都不应有权无责、有责无权或权责不相称,更要避免”因人设事”地建立机构。

(三)建立保密协议制度

软件企业与企业员工、外聘人员之间应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以及应就企业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的保密事宜进行约定,建立劳动利益关系合同以及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协议。一些目前不宜马上实行劳动合同的企业,也通过建立或者健全本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的方式进行过渡,以鼓励企业员工的创造性劳动,明确企业开发过程中产生的软件技术成果归属关系,以预防l瓜业技术人员流动时造成的技术流失和技术泄密等软件企业非常”苦恼”的问题。因此,签订保密协议对于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是十分必要和有效的。

四、结论

第6篇:知识产权管理的功能范文

随着我国的发展,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重视。管理理论的完善和创新,知识产权成为人力资源管理的新内容,在企业中如何做好这项工作决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是企业是否能长远发展的关键。但是当前我国很多企业还没有完全的认识,所以本文将从当前存在的问题出发分析对策,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涉及知识产权这个方面提出有力参考,也为我国企业整体知识产权的深化奠定基础。

关键词:

企业;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管理

我国经济发展迅猛,科学技术水平也不断提高,但是对于保护知识产业方面一直没有重视,导致很多我国创造的成果被他国申请,不利于我国企业的发展。这种情况下,我国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的时候,应该加入企业知识产权方面的内容,在企业整体形成良好的氛围,保证员工都为保护知识产权做贡献。

一、知识产权的基本内涵

知识产权,概括的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脑力创造的成果主要有发明创造、文学文艺作品、商标、服务标记及企业名称等,主要分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可以为企业创造利益,也可以促进知识创新,通过这两点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类发展。

二、当前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第一,没有从企业自身的发展角度制定知识产权的内容;第二,重视知识产权之前,尤其是申请相关专利的时候,没有做好调查和分析,导致内容已经被别人申请;第三,相关内容不严密,导致日后被他人侵犯时不能保护自身的权益,因为是自身的问题;第四,保护知识产权只注重中国国内,忽视国际上的内容;第五,人力资源管理不严,员工容易泄露内容,另外技术方面也比较落后,安全指数低。

三、如何加强企业涉及知识产权的人力资源管理的措施

做好涉及知识产权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重点是企业管理人员明确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在整体上有制度保障,而这个过程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然后将它与人力资源管理相结合。主要措施有以下三个方面:

1.企业完善招聘制度企业管理人员要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完善招聘制度。一方面,各个工作环节都要有细化的岗位职责,明确奖惩制度,尤其是与企业知识产权密切相关的部门,严格要求员工的职责和权利限制,这个过程可以适当提高招聘的条件,如学历、教育水平等,重视对招聘信息的审核,尤其是知识产权的背景调查,避免不正当竞争的连带责任出现;另一方面,建立负责知识产权的专业团队,提高他们对功能职责的认识,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配合,将招聘细化,注意能力的同时也要考虑思想政治境界。通过招聘制度保证新录用的员工都能有一定的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保护企业知识产权责任。

2.人力资源日常管理注意培养对于企业内部已有的员工,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要注意培养员工的素质和能力。一方面,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尤其是保密工作的完善和监管,而员工的职责感也要有提高;另一方面,管理人员要从客观考虑问题,避免主观偏颇,注意在员工日常工作中挖掘有潜力的人才,为企业提供优秀人力储备。

3.通过各项制度避免员工跳槽减少人员过度流动是企业稳定的关键,尤其是与企业知识产权密切相关的职位,如果这个岗位的人员经常变动,则容易造成信息泄漏,不利于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经常有员工辞职也会让其他员工惶恐,工作积极性会有所下降。避免员工经常跳槽,企业就要有良好的氛围,人力资源管理应加大注意人文关怀,多给员工一些关爱,让员工感觉到真正的温暖。注意员工的心理波动,从员工的需求出发进行工作,不能一味强制管理,这样缺少人性化的制度不符合时代要求。而薪资福利待遇方面也要注意,对表现优异的员工一定要予以奖励,尤其是对保护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有贡献的人员,这样才能让员工不断积极思考,促进创新。

总之,企业的知识产权是自身长远发展的关键环节,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一定要着重处理好涉及知识产权的各项内容。除了文中提到的内容外,企业还要注意提高信息化水平,完善相关技术,重视社会责任感,这样才能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通过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贯彻与实施,为创造企业知识产权文化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高艳,师雅洁,毕蒙蒙.知识共享和创新导向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作用机制研究——以华为为例[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4(29703):86-91,111

[2]魏芳,魏纪林.试析以知识产权文化为核心的企业制度创新[J].知识产权,2014(16208):69-72

第7篇:知识产权管理的功能范文

1.加强知识产权的评估和核算工作

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必须对知识产权进行全面清查核实,根据知识产权的性质整理、分类、登记。知识产权的核算要遵循企业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考虑资金货币时间价值和资金的风险因素。全面记录反映知识产权整个创造过程中不同阶段的有关人、财、物的消耗,准确无误地计算知识产权的项目成本、管理成本和转让成本,建立项目的资料档案。为了简便核算,现行制度按知识产权投入为基础,在计价时,必须具备作价依据和标准以及所有权和使用权证书等的详细资料。企业购入的知识产权要按实际支出价款计价,对接受捐赠的知识产权按照所附单据或参照同类知识产权价格评估后计价,自行开发的知识产权按实际净支出计价。而商誉只有在企业合并或接受商誉投资时才可评估计价。企业知识产权的转让,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计入企业收入。如果转让所有权,转让成本应按转让知识产权的摊余价值计算。如果转让使用权,则应将为履行出让合同所规定义务时发生的费用作为转让知识产权使用权的转让成本。知识产权随着时间的转移资产的价值将发生变化,产品的升级换代,技术更新周期的加快,也将使知识产权的价值发生贬值。为了维护专有技术的垄断性,而不断加大知识与物质的投入,这又使知识产权增值。在经济担保、清产核资等业务中,还要考虑这方面的因素。

2.转变观念,提高对知识产权的认识

知识产权对企业的发展,对社会的进步起着重大的作用,一个专利可以救活一个濒于绝境的企业,一个发明可以推出一个新的品牌或提高一个商标的知名度。同样,一个个发明也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所以,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既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需要,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因此,要加强管理力度,广泛宣传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使人人都能自觉维护知识产权并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为企业多创效益。

3.依法管理知识产权。管好用好企业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早在1990年3月,国家五部委联合颁发了《企业专利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企业专利工作的机构与任务,专利法、合同法、商标法、着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也对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作了相应规定。企业要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摸清家底,弄清来源渠道,理顺业务关系,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部门、使用部门、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明确责任,建立企业统一的管理体制和行之有效的管理、监督核算体系,配备懂业务、知法懂法的专业骨干人员,来维护执行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

4.强化政府知识产权管理的行政执法力度。知识产权保护是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就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侵权和非法占有知识产权的行为给予坚决制止和严厉制裁。只有做到充分保护知识创造者、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狠狠打击侵权者,才能有效发挥产权制度的保障功能,使更多的创新技术问世,才能使知识和技术有序地扩散和使用,降低交易费用,让更多的知识产权去占领市场。

第8篇:知识产权管理的功能范文

[关键词]知识产权价值管理;价值评价;指标体系;定性指标

一、知识产权价值及价值管理

(一)知识产权价值

知识产权是国际上广泛使用的法律术语,它通常是指人们对脑力劳动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一般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及商业秘密。无论从哲学意义还是从经济学意义上来说,知识产权都是有价值的。哲学范畴的价值概念,是指在主客体关系中,客体是否按照主体的目的满足主体的需要和对主体的发展具有肯定作用,这种作用或关系的表现就是价值。知识产权中包含了表现为新产品的发明,生产方法、生产工具、原材料、工艺技术的改进,信息的加速传递,运输的方便快捷等科技进步,它们可以直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出更多、更好的产品,对价值量的决定直接产生影响,其价值是知识产权给所有者和使用者带来的权利及收益。经济学意义上的知识产权价值则指知识产权预期可以给其所有者和使用者带来的未来利益在现实市场条件下的表现。

(二)知识产权价值管理

知识产权价值管理是指为实现企业知识产权动态中的价值增值最大化的目的,有效促进知识产权的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通过知识产权的合理流动和扩散,对知识产权的各项价值活动进行的管理。知识产权的价值管理可视作知识产权管理的一部分,但又不仅仅是其一部分,知识产权价值管理涉及知识产权管理的各个层面。知识产权价值管理致力于在知识产权价值战略规划的指导下,以知识产权价值创造为基础,以知识产权价值评价与运营为手段,以知识产权价值实现为目的,来增强企业竞争优势,推动企业发展。

(三)知识产权价值管理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对企业而言,知识产权价值管理既是一种管理体系,又是一种管理方法和管理文化。实施知识产权价值管理,就是要在价值理念的指引下,以分析企业知识产权价值的指标入手,运用专门的管理方法,建立有利于知识产权产生、流动和产出的机制,促进企业内部各级管理层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管理行为、管理决策致力于企业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作为一种管理体系,知识产权价值管理为实施知识产权价值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的总和,即通过设置组织机构,规定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并明确相互的关系和工作的程序,并以体系文件的形式进行阐述,最后所形成的完整的用于知识产权价值管理的体系。知识产权价值管理体系包括知识产权价值管理战略规划、知识产权价值管理机制、知识产权价值管理制度等内容。作为一种管理方法,知识产权价值管理是用于解决知识产权管理中涉及知识产权价值这一具体管理问题的管理方法,是对知识产权这种资源要素实施价值管理所特有的专门方法。作为一种管理文化,知识产权价值管理认为知识产权价值是企业价值的最重要源泉,强调在组织小形成知识产权价值至上的管理理念,共享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理念。用这种理念凝聚投资者、管理者、决策者、执行者把增加知识产权价值作为企业发展与竞争的最重要的战略目标和依据,形成—种框架指导企业的管理决策,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种力量,激励全体员工的创造精神,大力开发潜能,激发企业创新能力。

二、知识产权价值评价

(一)知识产权价值评价含义

知识产权价值管理流程包括四个核心环节:知识产权价值创造(资源配置、投资管理与计划预算)、知识产权价值评价(价值衡量与判断)、知识产权价值实现(资产管理、资本运营)、知识产权价值分配(归属机制、报酬设计、激励机制)。其中知识产权价值评价是知识产权价值管理必不可少的环节。它是基于企业作为判断主体,对知识产权客体为企业所作出贡献进行的判断。这里的判断主要表现为两种类型,一是要作出知识产权是否有价值的判断,即判断哪些知识产权可能会给企业现在或将来的价值增长做出贡献,哪些知识产权已经不能带来价值增加;二是要作出知识产权价值的大小和贡献程度的判断。

(二)知识产权价值评价的分类

从知识产权所处的状态来分,知识产权价值评价分为动态知识产权价值评价和静态知识产权价值评价。动态知识产权价值评价一般是指对营运中的知识产权价值进行评估,包括:确定企业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贸易价格;确定知识产权许可证的合理使用费率;确定企业股份制改造、合并、产权变更、合资时知识产权的资本化价值;确定企业破产清偿时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无形资产的价值;确定以知识产权设质时的知识产权价值;确定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支持及争议解决中的侵犯经济权利的赔偿金额。静态知识产权价值评价是指对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知识产权的评价,包括未使用的知识产权、在研的知识产权等。

(三)知识产权价值评价的目的与意义

知识产权价值评价是以实施知识产权价值管理、获取管理需要的信息为最终目的。对动态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是合理确定知识产权转让、投资等价格的基础,对静态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价则是获取管理信息,实施知识产权价值管理,进行知识产权价值战略规划、资源配置及拓展性利用知识产权的要求。其意义在于:(1)预测知识产权的价值。即预测经过某种努力可能获得的知识产权价值,它既是知识产权项目决策的重要部分,又是知识产权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2)选择需要的知识产权。即企业根据评价的结果,对若干个客体所具有的价值在满足主体要求的程度进行比较、排序,选择适合需要的知识产权:(3)引导知识产权价值管理的方向。即通过在评价中使用的指标及其权重的选择及评价的最终结果,向被评价者发出引导性信号,使之向着符合价值主体目标的方向发展。

三、知识产权价值评价指标体系的组成

企业知识产权价值评价可以通过设计评价指标来进行。指标的设计要在遵照指标确立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企业的特点,准确反映企业知识产权价值的信息,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客观性、可行性、全面性,使企业知识产权价值评价有章可循。

企业知识产权价值评价指标体系以知识产权价值为评价知识产权的总体指标,从定性与定量两个方面来描述知识产权价值的体系。知识产权价值评价的指标体系主要由两个子系统组成:第一,要素系统。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价要素系统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四个部分。知识产权价值评价的方法可以采用“先单项,后整体”的评价思路。单项知识产权价值评价可以以知识产权价值的组合管理为基础,总体知识产权价值评价是进行知识产权价值管理绩效考核的基础。第二,操作系统。指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的具体内容,是对内部要素的描述。知识产权价值评价可以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结合起来进行,并注意相互问的协调,才能更准确地评价知识产权的价值。(1)定量评价可以采用货币度量和非货币度量两种方法来衡量知识产权可数的方面。非货币量度的定量指标如知识产权的数量、科技成果专利数等,货币度量的定量指标可以通过设计评价模型进行计算。(2)定性评价是将每个评价要素量化为若干个定性评价指标并形成指标体系,把评价对象的表现的某种标准做比较,进行总体的非数量化评价,然后根据各项指标的重要程度采用要素加权法进行百分制定量加权,进行评审和比较,做出价值判断的方法。知识产权价值的定性评价可以采取专家经验判断并记名表决的方法,也可以采用定性指标进行知觉判断的方法。

四、知识产权价值定性评价指标内容

(一)指标设计的思路

1.知识产权价值的内容。根据事物的价值应由其对主体作出的贡献来决定可知,知识产权价值是由其对主体价值的贡献所决定的。对主体价值的贡献越大,知识产权价值就越大,反之亦然。知识产权价值的内涵应被界定为知识产权贡献。由此可知,衡量知识产权价值就是衡量与评价知识产权对主体价值做出的贡献。当主体为企业时,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是以其具有的获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作用为其存在前提的。所以,知识产权对企业的贡献有两种表现形式:第一,对企业盈利做出的贡献。对于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来说,其价值首先仍然是对知识产权现在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期望,是由拥有及使用该知识产权给企业带来的垄断利润、超额利润等超额收益决定的盈利贡献。从盈利的实现方式来分,可以是通过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等带来的直接盈利贡献,也可以是由生产知识产权产品所带来的包含在产品中的间接盈利贡献。从盈利的实现时间来分,可以是为企业当前盈利做出的贡献,也可以是为企业未来盈利做出的贡献。第二,对企业战略发展做出的贡献。由于市场需求、技术研发及商业化成功的不确定性及知识的不可储存性和效益的溢出性,使得在知识产权的每一阶段都存在较大的风险,导致知识产权产品的未来收益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在这种情况下,知识产权的价值在于其中的知识与技术创新直接决定着企业在不确定环境下拥有的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进行某项经济活动的权力所带来的各种有可能获得未来巨大现金流的、创造未来巨大价值的商业机会,它是企业赢得核心竞争力、获得发展空间,实现中、长期战略目标的必要保证。

2.知识产权价值的特点。知识产权价值具有如下特点:第一,知识产权获利价值的基础是未来可预期的、稳定的现金流。即对于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来说,其价值首先仍然是对知识产权未来盈利能力的期望,是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由使用该知识产权给企业所带来的垄断利润、超额利润等超额收益决定。第二,知识产权战略价值具有高风险与高度不确定性。知识的不可储存性和创新效益的溢出效应,使得在知识产权从研究开发到形成、运用的动态序列决策过程中存在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存在较大的投资风险、开发能力风险、市场风险和组织风险等,从而导致未来的不确定性大。第三,知识产权战略价值的根本在于知识产权隐含的选择权。在不确定的情况下,企业在知识产权项目上拥有较多的选择权,管理者可以根据具体的市场环境作出灵活的决策选择。

(二)指标内容

知识产权价值也包含两方面内容,即知识产权获利价值及知识产权战略价值。所以,评价知识产权价值的指标应包含这两个方面的价值。一是评价知识产权为企业盈利做出的贡献多少形成的价值,也就是知识产权的获利价值:二是评价知识产权为企业战略发展带来的价值,即知识产权的战略价值。知识产权价值定性评价指标可从知识产权获利能力及战略价值的评价两方面进行设计。

(三)指标涵义

第9篇:知识产权管理的功能范文

论文关键词:知识产权 治理多元主体 中介组织

知识产权首先是一种私权,市场成为知识产权的主要激励主体。同时,知识产权又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征,政府必须介入知识产权的供应和管理。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政治民主化的发展,国家公共管理模式因权力的单向性和一维性而走入困境,以开放协商、分散治理为特征的公共治理模式日益受到人们关注。笔者认为针对公共领域的公共治理模式同样适用于知识产权领域。本文提出知识产权治理这一概念,提倡社会主体积极让人知识产权产品供给从而形成多元治理机制,以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认为应当明确界定多元主体的角色和功能,合理构建政府、市场以及社会主体三者的良性合作机制,以实现知识产权的善治目标。

一、知识产权治理概念

罗豪才教授认为:“所谓公共治理,就其构成而言,是由开放的公共管理元素与广泛的公民参与元素整合而成。”开放的公共管理具备集体选择优势,公民参与拥有个人选择优势,将集体选择和个人选择进行整合的治理模式能兼具两者的优势。把这种治理模式引入到公共产扫领域中来,就形成了知识产权治理。笔者认为,所谓知识产权治理,是指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过程中,基于多元化参与主体平等协商、良性互动而形成的管理模式。与传统的管理模式相比,知识产权治理呈现出以下几个特征:首先,强调多中心的治理,政府不是唯一的权力来源;其次,强调政府和社会的合作,不再坚持政府职能的专属性和排他性;再次,强调管理对象的参与,希望在管理系统内部形成一个网络,加强系统内部的组织性和自主性;最后,在治理手段上,政府摒弃单一的权力手段依赖,积极开发新的管理工具,以不断提高管理的有效性。

本文主要从治理的主体多元性特征出发来研究知识产权治理问题,这一特征也是知识产权治理的本质特征所在。这种研究不仅关注于多元参与主体,还关注于多元参与主体之间的合作。知识产权治理主体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政府主体,包括正式政府组织及政府授权的组织。二是市场主体,主要包括企业等基于利益驱动而从事知识产权创造的主体。三是社会主体,主要包括知识产权中介机构、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等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社会组织。

二、实现多元治理的依据

(一)知识产权领域中的市场失灵

市场机制对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管理和保护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市场并不能提供社会所需要的所有商品和服务,或者可能是以一种对整个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方式进行,市场机制自身并不足以实现所有的经济职能。”这种市场失灵现象在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同样存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市场垄断。知识产权本身就是一种独占权和专有权,是一种法定的垄断权利,但在市场经营活动中,这种法定的垄断权常常被滥用,滥用形式包括拒绝许可、搭售行为、差别对待、掠夺性定价、过高定价等行为,其目的在于限制或阻碍正常的市场竞争,最终会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二,市场主体缺乏投资动力,导致知识产权产品供给不足。对于一些基础领域和战略领域来说,由于研发周期比较长,投资比较多,投资效益不确定,投资风险比较大,很多企业缺乏足够的动力进行投资。这样在市场机制就无法提供足够的利益驱动力来带动市场主体进行相关知识产权的创造。第三,知识产权保护目标的异化。由于专利丛林现象的存在,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组成专利联盟实现内部的专利交叉许可,专利由最初的激励创新的工具异化为阻碍竞争的工具。中小企业由于技术基础相对狭窄而较少得到机会与大型公司实行专利交叉许可,从而导致不公平竞争。第四,市场的不完全性。由于“跨国公司拥有的知识水平和技术缺乏合理的定价机制;市场信息交流的不完善导致市场交流的时滞及中间产品供给的不稳定”,技术产品价格难以反映出真实的市场供需,这源于市场本身的缺陷,因此难以依赖市场本身而得到改善。上述市场失灵现象的存在,表明知识产权产品的有效供给不能仅仅依赖市场,必须有其它力量的介入。

(二)知识产权领域中的政府失灵

有学者认为,政府干预可以有效弥补市场失灵。事实上,市场失灵并不能为政府干预提供充足的理由,政府本身同样存在着失灵现象,市场做不好的事情,政府不见得能做得更好。美国学者沃尔夫认为:“在市场‘看不见的手’无法使私人的不良行为变为符合公共利益行为的地方,可能也很难构造看得见的手去实现这一任务。”反映在我国知识产权领域,政府失灵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管理效率不彰。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一种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并存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这种机制下存在着多头执法、政出多门、执法部门之问缺乏有效沟通等等弊端,降低政府知识产权管理效率。除了体制方面的原因,专利申请量大幅度提升、专利管理人员素质低下、专利管理人才缺乏等因素也导致知识产权管理效率低下。第二,决策信息缺乏。在信息爆炸时代,政府由于难以充分占有相关知识产权信息,从而导致决策失灵的现象屡见不鲜。第三,公共政策失效。政府在制定知识产权政策时,政策供给往往并不取决于市场需求,而是来自政府自身的判断。由于政府的决策能力有限,往往凭长官意志决策,或被某些利益集团所影响,从而导致公共政策失效,政策与实际市场需求相脱节。第四,寻租与腐败。在知识产权领域,政府的大规模介入同样会产生寻租和腐败问题。在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和政府采购政策等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方面,企业在争取政府官员的政策支持过程中极有可能通过寻租活动以获取较其它企业更为有利的资源。

(三)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要求实现多元治理

知识产权领域内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并存要求寻找其他途径实现有效治理。随着公民社会的兴起,有学者主张引入社会中介组织来弥补政府和市场的双重缺陷。需要指出的是,社会中介组织并不能作为公共产品主要提供者。基于资源不足、人才缺乏等各方面的因素限制,它们只能作为有限的替代途径。当前很多国家都在尝试多元治理模式,比如欧洲专利局针对当前专利系统失灵的现状,对2025年的专利系统提出了四种规划方案:以市场为导向的灰色方案、以国家为导向的红色方案、以社会为导向的绿色方案和以技术为导向的蓝色方案。其中任何一种规划方案都不可能单独起作用,而是市场、政府、社会和技术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和相互补充而协同产生效用。当前,社会主体的在知识产权治理的作用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在我国,知识产权中介组织不仅包括商会等行业协会还包括知识产权服务组织,如专利机构、商标机构等。这些知识产权中介组织在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管理和保护的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成为了知识产权治理过程中促进知识产权合理流动和扩散的重要社会力量。因此,在当前如何发挥知识产权中介组织的作用,在政府、市场和社会主体之间构建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使三者在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的同时形成一个多元治理结构,是当前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战略过程中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三、多元治理机制的构建

(一)多元化参与主体的地位及其功能

1.政府的地位及其功能

笔者认为,当前政府在国家知识产权治理中应当居于主导地位。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有着日益重要的地位。我国企业在推行知识产权战略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共性问题和公共需求,“这些公共需求无法或难以依赖企业自身满足,因而不可能完全脱离政府”。正如俞可平教授所说:“政府无疑还是具有压倒一切的重要性……代表国家的合法政府仍然是正式规则的主要制定者。国家及其政府仍然是国内和国际社会中最重要的政治行为主体,处于独占鳌头的地位。国家及其政府在社会政治过程和公共治理中依然具有核心的地位。”因此有必要积极维持和发挥政府在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的主导作用,当前任何削弱政府地位的企’图既不可能,也不现实。

政府重要职能之一在于提供公共产品。政府在知识产权领域内提供的公共产品包括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改革和完善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采购政策等各项相关政策等。在制度方面,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但由于立法比较分散,并不能适应高新技术发展和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要求。因此政府仍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努力:第一,继续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并逐步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接轨;第二,加强和改善知识产权执法建设,实现行政执法和司法模式的良好对接,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律环境;第三,提供资金,打造企业知识产权产业化所需要的技术平台,如在大型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航空航天、生物医药、信息通讯等领域,政府直接资助以提供公共产品;第四,督促企业和各级地方地府积极推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第五,打造电子政府、数字政府,加强政府的信息化建设,以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平台;第六,组织科研攻关等。

2.企业的地位及其功能

企业是知识产权战略中的核心力量。企业是市场经营活动的主体,是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主要主体。当前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环境存在诸多问题,如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国际竞争能力较弱、市场机制尚未完善、企业整体经济实力不强、相关知识产权政策有待于进一步改革、知识产权法律环境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产品的能力和动机非常有限。

要提升企业的知识产权能力,可以通过几下途径进行:第一,加强知识产权的组织管理,并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以形成自身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由懂技术、会管理、精通知识产权法律和国际规则的人员组成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制定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与防御措施,专责把握技术研发动态,关注与本企业有关的国际技术的发展新趋势,处理涉知识产权事务;第二,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增加知识产权的产出量,注重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使企业的知识产权体系化;第三,加强国际交流,开展国际合作与研发,建立技术战略联盟等;第四,加强产学研的合作,以促进新技术的产业化。此外,还要加强知识产权意识的培育和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培养。

3.知识产权中介组织地位及其功能

知识产权中介组织是提供知识产权产品补充和推动力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成了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将研发、推广与应用联系起来的桥梁和纽带。因此,要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评估、交易咨询和诉讼等中介服务机构,提高服务水平、拓展服务功能。同时要加强对中小企业、风险投资企业的信息咨询服务,突出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的职能,细化评估标准,推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向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和国际化发展。

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知识产权中介组织是知识产权战略中不可或缺的力量,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越是发达的地方,知识产权中介组织越是活跃。当前在我国,知识产权中介组织的功能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究其原因有两点:一是对这类机构和服务认识不足,没有形成接受社会服务的观念,企业习惯性地接受政府服务;二是社会自治能力不强,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发育不成熟,本身支撑能力不强,不能充分满足市场的需要。因此必须积极培育我国知识产权中介组织,增强其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能力,并加强对其引导、规范和管理,使其成为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管理和保护过程的重要力量。

(二)多元参与主体合作机制的构建 首先,推动政府、企业及社会主体的合作。这种合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府积极主动参与到企业和社会主体的知识产权活动中来,为其提供政策支持,协调各方关系,必要时为之直接提供资金支持。这主要表现在:第一,制定财政政策、税收政策、投资政策来协调企业与社会团体之问的利益关系,促进和加强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合作,推动“产学研介”战略联盟的建立。第二,政府通过采购行为,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提高其竞争力。在企业投资失灵的领域政府直接投资提供知识产权公共产品。第三,完善社会中介服务支持体系,大力促进孵化器的发展。第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等等。

另一方面,企业和社会主体可以充分参与到政府决策中来,企业、社会可以用其拥有的市场信息或专业知识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企业和社会主体可通过听证会或座谈会的方式,广泛参与政府关于知识产权问题的决策过程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使政治系统的政策产出更具有合理性和回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