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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发展建议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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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发展建议

第1篇:旅游业发展建议范文

一、我区旅游业发展的现状及发展中的短板问题

近年来,随着内蒙古经济的发展,对外知名度的提高,以及自身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吸引了大批国内外游客前来观光旅游,使我区的旅游业蓬勃发展,成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的动力产业。2012年我区旅游业总收入突破1000亿元,达到1128.5亿元,增长26.86%;旅游收入相当于生产总值7.05%,比上年提高0.81个百分点;接待入境旅游者159.17万人次,增长5.05%;创汇7.72亿美元,增长15.05%;国内旅游人数达到5887.31万人次,增长13.7%;国内旅游收入达到1080.65亿元,增长27.54%;我区旅行社达到835家,新增71家;旅游景区达到639家;旅游餐饮单位增加到1018个;旅游运输单位增加到61个;旅游商品生产销售单位增加到313个;全区旅游业直接从业人员达到23.6万人,增加3万人。为了促进我区旅游业的发展,政府出台了相关的规划和政策性法规,如《“十二五旅游发展规划”》、《旅游条例》、正在制定即将出台的《内蒙古旅游景区保护开发管理办法》以及旅游资源保护的地方性专项法规等,为旅游业发展营造政策环境。我区旅游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地位进一步提升,已成为自治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产业体系逐步完善,产业格局基本形成,旅游行业管理扎实推进,产业素质稳步提升,宣传促销力度不断加强,客源市场稳固发展,旅游资金投入持续增长,基础设施逐步改善,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形成了旅游业发展合力。

综上,虽然我区旅游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也应清醒的认识到发展与问题是同时并存的。

首先,资源优势没有转化成经济优势。内蒙古旅游资源独特、丰富,但并没有带来可观的经济优势。2009年,我区旅游业总收入为611.35亿元,位居全国第24位,西部十二省区第7位,旅游经济总量位居全国后列,与云南、广西、四川、陕西等西部省区有较大差距。2012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接待入境过夜游客总计为11626.5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8.9%;我区在接待量超过100万人次的23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中位居21位。2012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接待外国入境过夜游客总计为6392.5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8.0%;我区在接待量超过100万人次的21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中位居16位。2012年,我区在国际旅游(外汇)收入超过1亿美元的28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中位居19位。在接待入境过夜游客人数超过20万人次的城市、接待外国入境过夜游客人数超过20万人次的城市、国际旅游(外汇)收入超过1亿美元的城市中内蒙古无一城市上榜。这足以说明,内蒙古没有把自身的旅游资源转化为经济增长优势。

其次,内蒙古旅游品牌知名度不高,宣传力度不够,方式、内容有待创新。旅游品牌知名度不高、人气提升不快、游客总量不大,旅游经济效益就不会高。究其原因,本人认为内蒙古旅游品牌知名度不高与宣传力度不够,宣传的方式、内容有很大关系。旅游业是典型的信息密集型和信息依托型产业,旅游者出游行为以旅游信息的收集和比较为前提,旅游目的地及旅游产品被游客所认知取决于信息的有效传达。宣传就是要让更多的人知道旅游地的资源美好并被吸引,要让游客对于旅游地有“身未动、心已远”的效果。选择宣传的载体也需要是受众多,影响力大的。以CCTV-1各省市的旅游宣传广告为例,中央一套早六点至八点的新闻节目“朝闻天下”,中间插播了全国各省市的旅游宣传广告,大多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整体宣传,而且滚动播出,可见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对旅游发展的重视,同时选择了这个受众最多的媒体平台进行宣传。然而,在这些广告中,内蒙古没有以整个“区”为单位的宣传广告,只有赤峰和锡林郭勒。同属于西部的旅游省区,山西的旅游宣传意识就比较强,在北京西站西出口处一面广告墙上做的就是乔家大院的宣传广告——山西欢迎您!这里面对的受众群体是全国各地来来往往的人,效果可想而知。另一方面,我区在旅游宣传内容上缺乏创新思维,民族特色固然重要,但一味突出民族特色,也许会收到适得其反的效果,从外地人对内蒙古印象的冷笑话中可见一斑:内蒙古的同学到外地上大学,同宿舍的同学就会问内蒙古同学一些问题,常见的问题就是,你们是不是骑马来上学的?你们是不是都住在蒙古包里呀,平时都穿蒙古袍?你们那里的牛羊肉是不是不要钱?你们那打的(出租车)吗?你们那喝牛奶是不是和自来水一样?你们内蒙古人是不是都很能喝酒?虽是冷笑话的问题,但终归反映出外地人对内蒙古的认知程度。这两年内蒙古经济发展了,旅游也发展了,旅游宣传时不要过于渲染民族特色,我们既要注重传统,又要满足现代人的生活方式。

最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基础设施的配套直接影响着旅游地旅游的质量,基础配套设施陈旧落后,就是有再好的景色也会大打折扣。我认为作为旅游目的地应有的基础设施应具备大到交通、住宿、餐饮、旅游集散中心,小到路标、公共厕所、出租车。虽然内蒙古的旅游基础设施在不断的加强财政投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改善,但是和其他大些现代化的旅游城市相比还是有差距的,从航空、铁路、汽运、到城市交通都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对于客源旺盛的区外省区或境外地区航线不充足,而且票价高。铁路方面,内蒙古目前没有开通动车,对于距离我区较远但旅游欲望有很强的城市游客来说,旅途上的时间浪费也许会打消来内蒙古旅游的计划。此外,旅游城市和景区与重要旅游客源地之间的始发旅游汽运也不是很发达,有的乘客到了该区旅游中心城市,往往不跟旅游团走,最方便快捷的就是汽运。住宿、餐饮层次档级不高,不能满足不同层面顾客的要求。目前为止,内蒙古还没有一家旅游集散中心,大大限制了来我区游客对旅游目的地信息、全区旅游资源、通往景区的交通线路选择、旅游预订等方面信息的获取。小到出租车、公车、路标、公共厕所,对于到一陌生地去游玩的人来说,这几样看似小的方面其实是很重要的,可以说直接展现的就是你这个城市或者旅游景区的品味和服务理念。以呼和浩特为例,区外、境外游客来内蒙古旅游都是以呼和浩特首站中转城市,机场、火车站打车困难、拼车现象严重、黑车多。无论是在公路还是城市主干道路标少见或指示不明,最重要的是公共厕所极少,即使遇到一个还是收费的,而且脏,以上严重影响了外地人对内蒙古的印象,也会降低再来内蒙古旅游的欲求。

二、促进建成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的对策建议

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在2013年3月19日自治区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自治区发展进行系统阐述时提出的发展思路。把内蒙古建成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有规划,有定位、有目标是好的,产业要发展需要好的政策环境。但是旅游业真正得到发展,旅游地景观能够对游客产生自发式的吸引,不是定计划,喊口号能解决的,要从根本上认识到我区旅游业所处的水平以及与发达地区的差距所在。事无巨细,往往细节决定事物的成败和发展方向。对于我区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旅游业)的发展问题,我认为以下几点建议尤为关键:

(一) 建立独立完整的旅游形象,大众传媒式品牌营销

在旅游业中,旅游信息的传递首先依赖于信息传播媒介——比如电视、报纸、杂志、户外媒体、互联网络、旅游信息中心、手机短信、影视作品、文娱节目,等等。经验是可以借鉴的,我们可以取彼之长补己之短,传播媒介、广告宣传就是用植入式、多频率的、独特表现的方式和内容让受众记忆于心,从而达到想要消费的欲求。其实旅游地的宣传最好的载体就是广告宣传。还是以CCTV—1“朝闻天下”为例,各省市的广告宣传片景色优美,广告语凝练有寓意内涵,或是对景色的赞美、或是凸显地方水土的优越(福地)、亦或是悠久历史、地方特产、风俗习惯、祈福等,总之看了就有想去的一探究竟的欲望。举几个地区的广告例子:贵州:走遍大地神州,醉美多彩贵州!(醉用了谐音“最”)!镇江:镇江,一个让你美得吃醋的地方(特产)!常熟:江南福地。常来常熟!:探游,从灵芝开始!峨眉山:给心灵放个假,到峨眉山休闲祈福!而我区这方面意识比较淡薄。建议旅游宣传部门也考虑下我区旅游宣传片的制作,形象和宣传语要凝练、有内涵,不需要一上来就是草原、马群、长调。有了宣传形象和宣传语就可以投放到各种媒介进行宣传,而且投放到诸如央视播出,受众多,效果佳。此外,报纸、杂志、户外媒体、互联网络,手机短信也都是不错的宣传载体,其中手机短信最快捷方便,可以尝试借鉴。

(二)转变宣传内容,民族元素和现代元素相结合

外界对内蒙古的认识有误区,大都停留在彪悍、落后的认识阶段,一提到内蒙古就是大草原、手把肉、蒙古包、女人高颧骨粗壮,当然这些也是我去南方亲身经历的。这与我们的宣传不无关系。长期以来我们内蒙古对外宣传更多的是各种民族特色,这个特色盖过了本色,所以让很多受众有了这种啼笑皆非的误会。所以我们要激励扭转这种局面,让不了解内蒙古的人知道,我们内蒙古的确有大片的草原,草原上的风光特别漂亮,有碧蓝的天空,牛羊成群,牛羊肉特别好吃。要让大家知道,我们呼和浩特和许多城市都是现代化城市,除了出去旅游在城市当中也很少能见到草原,在城市里除了照相也没见到过马,除了陪客人,我们自己也很少喝酒。我们这里和你的城市生活是一样的,有立交桥,大酒店,各种演出,公园和广场上的老人也随着凤凰传奇的音乐起舞,堵起车来也不逊于你们那些地方的大城市。内蒙古地域辽阔,物华天宝,有着美不胜收的自然风光,也不缺少现代都市的万般风情。

(三)基础设施需提升、服务理念要强化

首先解决交通问题。航空方面,根据我区旅游季节性的特点,在旅游旺季开通区内外、境内外直达航线;铁运方面,提速、建设区内外大城市到呼和浩特的动车,以缩短游客来内蒙古的旅途时间;汽运方面,增开自治区内沿线旅游城市和景区与重要旅游客源地之间的始发旅游客运,全面提升公路旅游通达率,这为区内外自助游提供了方便。其次,在全区主要旅游集散地设立旅游信息服务中心,旅游发达省市在中心城市都设有旅游集散中心,提供旅游咨询、景点介绍、旅游预定、交通集散等服务,提供短途自助游为主,以灵活便捷、随到随走的特色和点到点(发车点—景点)的线路模式,以自助游市场的需求,这样不仅有区外客源,还可以增加大部分内蒙古人游内蒙。市内交通,要保持道路通畅、有序,公交车、出租车的配套文明出行。再次,在内蒙古入境公路,各主要城市主干道都要强化路标标识,公共厕所城区、景区全覆盖。

第2篇:旅游业发展建议范文

[论文摘要]对川南旅游开发的导向、人才与资金准备及产业协调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川南旅游资源地域开发的时空模式,建议加强重点景区的资源保护与开发建设,以及加大对本地区特色旅游商品的开发和提倡生态旅游。

一、川南旅游业的现状

本文所指的川南旅游区,包括四川盆地南部的宜宾、自贡、泸州三地市。川南旅游区资源丰富、区位条件、区域经济及交通条件均较好,但在四川省规划发展的五大旅游区中,是开发最差的旅游区之一。针对重庆成为中央直辖市之后,川南旅游区在四川省宏观布局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本文对川南旅游开发的一些战略性、方向性问题进行了探讨。

四川盆地南部的宜宾、自贡、泸州地区,是我国沿海地区与长江流域组成的“T”字型生产力布局的底部。旅游开发的自然、经济基础都比较好。川南国家级风景名胜蜀南竹海、自贡恐龙博物馆在国内外早已闻名。此外,西秦会馆、自贡盐业历史博物馆、焱海井等也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川南三大城市宜宾、自贡、泸州皆被列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川南旅游区还有各类省级风景点7处,市县级地方性景点更是数不胜数。省级景点“石海洞乡”、“人悬棺”、“巡司温泉”等名闻遐迩。该区不但旅游资源丰富,级别高、吸引力强,而且类型复杂多样,旅游行为类型与功能结构完善,层次结构、地域组合优越。自然、人文景观交相辉映,相映成趣,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和科研价值。该区处于成、渝两大客源地夹峙之下,区内、区外客源潜力都很大。重庆成为直辖市之后,四川省调整了旅游业宏观布局,川南旅游区被列为下一步重点开发的旅游区之一"。

二、开发川南旅游业的重要意义

旅游业既是一个新兴的经济产业,又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开发川南旅游资源,发展川南旅游业将对川南社会、经济各个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主要表现在:(一)发展川南旅游业,将加速资金积累和回笼,增加外汇收入,使区域经济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众所周知,旅游业投资少、见效快、资金回报率高,因此国内外只要有条件的地区都争先发展旅游业。川南地区旅游业虽刚起步,但已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二)旅游业属劳动密集性行业,对劳动者的专业技能要求相对较低,从业人员需求量大,可缓解川南劳动力就业紧张的问题。据有关资料统计,旅游部门每增加一个直接就业人员,可增加间接就业人员2人~215人。因此,川南旅游业的发展将为该区创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三)将促进川南地区城镇建设。随着景区的开发,游客的增加,各种基础设施、旅游设施将日益完善,从而大大推进新、旧城镇的建设。(四)有利于在川南重工业经济区中建立区域性的环境保护体系,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美化区域环境。在规划中,川南属于重化工、能源基地,此类经济区域易受到环境污染的威胁,而发展旅游业,有利于人们重视环境保护与治理,建立一个山清水秀、环境优美的川南旅游区。无论是在经济效益上,还是在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上,川南旅游的发展都将造福于人民和子孙后代,应引起川南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三、川南旅游业开发中的重要内容---旅游商品

在川南旅游业开发中我们应该重视对旅游商品的开发,旅游商品能满足旅游者的生理、心理的各种需要,但不同类型的旅游商品又有很大差异。

(一)川南旅游商品开发要突出特色:第一川南“中国名酒系列”;第二“珍贵水果系列”,包括龙眼、荔枝、抽子等;第三“旅游工艺品系列”,以竹、龙、草编等为主题。要把握好市场,政策上予以扶持,组织管理好生产、销售的多个渠道。

1.川南“中国名酒系列”:包括卢州老窖,古蔺郎酒、宜宾五粮液,早已闻名国内外。

2.龙眼、荔枝等名贵水果系列:龙眼、荔枝属于南亚热带水果,果肉质佳、味美,营养丰富,是市场上最受欢迎的高档珍贵水果。川南有上千年种植历史,宜宾尚有几株当年曾上贡过杨贵妃的千年古荔枝树。今日荔枝分布区已移向东南,以卢州市为主,其气候属南亚热带类型,为四川盆地唯一的特殊气候区,适宜龙眼、荔枝的生长,适栽面积500万亩,以卢州市中区、沪县、纳溪、合江最宜种植。

3.竹工艺及美术品:川南竹类资源丰富,以楠竹(毛竹)为主,栽植易、产量高,覆被好,可一次造林永续利用,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都比一般林木高。川南可开发的竹旅游商品很多:如竹簧、麻将、竹筷、竹椅、竹雕、凉板、翻簧竹刻、竹帘画、龚扇等。江安县有竹簧工艺学校,宜宾市有竹类专业研究所。川南有各类竹艺加工老艺人、技术能手几百人。

4.草编制品:以灯草为原料。灯草是两年生耐寒水生草本植物,可于水稻收割后栽植,次年5月收割,利用闲置冬水田栽植,不务农时。用灯草编制的各种生活、旅游用品,既有实用价值,又有观赏价值,如榻榻米草席,深受日本人喜爱。川南草编制品曾出口日、英、美等三十多个国家。

5.恐龙系列仿制品:可仿制侏罗纪、白要纪各种不同类型恐龙。质地可选择塑料、陶瓷等多种类型。也可制造各种电动的小型恐龙仿生玩具、工艺品。

6.其它名特产品:金河蘑芋,产于宜宾屏山的金沙江沿岩一带。宜宾“功夫”茶、叙府糟蛋等也是当地有名的土特产品。

(二)川南旅游商品的分类,按旅游商品的美学特征,可把川南旅游商品分为如下四个大类:

1.实用品又分为:①土特产品,如卢州龙眼、荔枝;②旅游食品,如竹笋,竹荪;③旅游用品,如竹席、竹帘、凉板、竹筷;④其它非旅游专用的日常生活用品。

2.工艺品又分为:①织绣类,如自贡龚扇;②陶瓷类;③纺织类,如竹编制品;④雕刻类,如竹雕工艺作品;⑤镶嵌类;⑥传统工艺、民间工艺类,如剪纸。

3.艺术品又分为:①绘画类,如川南国画、竹帘画;②雕刻类,如竹雕。

4.文物商品及其仿(复)制品如恐龙仿制品。

(三)在进行旅游商品开发时,要注意旅游商品本身所具有的实用性、艺术性和纪念性的属性。就川南旅游区的实际情况而言,还应注意:

1.突出主题。根据川南旅游区的人文古迹和自然景观的特色,川南旅游商品的开发,应以“酒、龙、盐、竹、泉、洞”为主题,在这六个字上多作文章。

2.突出功能和特色。各旅游地域系统(或景区)旅游商品的开发要突出自己的功能和特色,如蜀南竹海的“竹”,宜宾的五粮液,自贡旅游小区的“恐龙和盐”,庐州的卢州老窑,这些都是各自的“金字招牌”。

3.要系列化、多样化和小(微)型化。旅游者可能来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年龄、职业、性别、爱好、社会阶层也不尽相同,开发设计和经营旅游商品要从川南旅游区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潜在客源市场的各种因素,实行多种题材、多种规格、多种原料、多种色彩。还要尽量系列化、配套化,满足旅游者不同层次,不同趣向的需求。

4.要强调“就地选题、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就地销售”

不少以当地名胜古迹为题材设计的旅游商品,都是以当地特有材料、传统工艺生产,并在当地销售的:如“三峡石”、“刘三姐绣球”等。川南仿造的恐龙、竹雕等类旅游商品,也应立足于川南本土。

此外,川南各地、市、县尚有许多地方名特产品、民间工艺品,可供挖掘整理与开发。一方面,要加强对旅游商品的宣传工作,既要导“游”,还要导“购”。另一方面,既要通过“挖掘整理与开发”来增加其品种数量,又要通过丰富其“内涵”,来提高其质量和效益。旅游商品的开发是旅游产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川南这个新旅游区的开发中,应该引起高度的重视。

四、开发川南旅游业的重要措施

(一)加强管理,统一规划,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开发川南自然、人文景观旅游资源,要从四川省的宏观布局出发,制定川南及各旅游地域系统的资源开发与旅游业的发展规划,使区域旅游资源的开发有章可循、协调发展;要建立和完善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尽快纠正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条块分割、政出多门”现象;在有条件的地、市、县应在政策上给旅游业以优先发展的地位,在财政、用地、税收、引进资金上制定出优惠政策。旅游业的发展,有赖于相关产业(如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等)的协调发展,有条件的地区应尽快改善基础设施,特别是旅游交通状况差而旅游资源较丰富的地区应迅速改善本地旅游景区可进入性的条件。

(二)在开发导向上应由国内向国外拓展

川南旅游区资源丰富,但开发晚,缺乏象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那样在国内外影响大的旅游景点。自贡恐龙、蜀南竹海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但开发晚,缺乏“深加工”,活动项目较单调。因此,本区旅游景区知名度的提高,需要进行宣传促销和“时间”。在川南旅游资源开发中,目前应注重对具有代表性的旅游资源进行“深加工”,主要客源应立足于国内,待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宾馆等服务设施建设上档次以后,再逐步向国外拓展客源市场。

(三)重视旅游人才培养

随着川南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从业人员和各类旅游管理人才的需求都将迅速增加,因此应在川南部份高校开设旅游专业,培养旅游本、专科学生;或在川南三大城市中选择一市,建旅游中等专业学校,必要时可建立或改建旅游职业中学,培训高素质的旅游服务人员。

(四)开拓资金渠道,加大投资力度

旅游资源的开发涉及面广,基础设施建设、旅游设施建设等都需要大量投资,全靠当地政府必然有困难,可采取以下办法:争取国际项目或国家、省内的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在政策上可统一规划,做到谁投资谁受益,一家管理,多家开发;把旅游设施建设和一些大型项目的建设结合起来,如川南的煤矿开发项目可与高县、筠连的旅游资源开发一并纳入规划和建设。

(五)加强旅游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目前,川南旅游区有众多古迹缺乏保护,破坏严重,非法占用旅游景区土地和古建筑物的现象时有发生,且景区项目差,环境质量差,因此应实行保护性开发。重点景区应划定界线,在景区内分别设置下几个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实行不同的管理方法。

(六)加强横向联系,开展与周边地区的协同开发

川南旅游区毗邻滇、黔、渝,开展与周边地区的联合开发,有利于优势互补。川南泸州旅游片区南部与贵州西北的习水县、赤水县相邻,习水丹霞景观旅游资源十分丰富。赤水县十丈硐瀑布可与黄果树瀑布媲美,开发价值大,但交通闭塞,若以贵阳为中心进行开发,相距甚远,交通条件差,开发难度大。泸州距十丈硐瀑布仅70多km,若以泸州为依托进行开发,可事半功倍。川南旅游区与贵州西北地区进行旅游资源的协同开发,必将推动双方旅游业的发展和区域经济的腾飞。

参考文献

第3篇:旅游业发展建议范文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发展的重要途径。“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与同样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的旅游业将有越来越多的融合发展,其中,文化旅游产业将是挖掘地方文化、完善旅游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撬动地方经济腾飞的重要旅游业发展方向。

一、旅游文化产业与城市发展的契合度分析

目前,随着各地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城市都创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经济发展道路。其中,旅游文化作为一条可持续的发展方式,更是受到多数城市青睐。但是,旅游文化产业作为一个新兴的、还不够成熟的经济产业,并不是适合所有的城市发展。要了解旅游文化产业适合怎样的城市发展,首先要了解什么样的产业叫做旅游文化产业。

旅游业的发展、旅游市场的成熟,让旅游者对旅游产品越来越注重文化意义上的消费,文化含量高的旅游产品对旅游者的吸引力越来越大,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呈现出越来越紧密的结合。在这样作用于旅游产业的文化产业中,又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物质、实物化的文化景点,诸如寺庙,古迹等等;第二类是非物质的文化遗产,如传承下来的各类工艺品制作技术、传统习俗等等。所以,一个城市想要发展旅游文化产业,首先必须要有足够吸引人的文化底蕴,即上面举出的两类“文化”。

二、推动旅游文化产业的兴起与发展实证分析

拥有了物质性或非物质的文化遗产,下一步就需要着手基于这些文化资源推广与发展相关的旅游产业。以江苏省南通市为例,南通的濠河是国内保留最为完整且位居城市中心的古护城河。距今有千余年的历史,是国内仅存的四条古护城河之一。其两岸有光孝塔、天宁寺、北极阁、文峰塔、南通博物苑、五公园等名胜古迹,还有张謇、李方膺、赵丹等名人故居,是典型的物质型文化景点。同时,南通流传下来的蓝印花布制作工艺、板鹞风筝制作工艺、沈秀等等传统艺术,也是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南通的做法是,依托全国第一所博物馆――南通博物苑,围绕濠河建立蓝印花布博物馆、风筝博物馆、沈秀博物馆等20多个博物馆,构建“濠河博物馆群”。这样的一个博物馆群,不仅丰富了濠河景区的文化内涵,更把整个城市富有其特色的优秀文化旅游资源融合到一处。旅游资源的集中也避免了游客在途中过多的奔波,让游客有更多的时间停留于景区,在传统文化与人文风情的交汇融合中领略当地的旅游特色,实现了以文化产业带动旅游经济发展的目标。

从南通的做法中可以看出,对待旅游文化产业,需要把物质性文化和非物质性文化紧密结合起来。对待物质性的文化,良好的保存和管理是必不可少的,这样一类的文化资源是旅游发展的重要载体。而对待相比之下比较“虚”的非物质文化,一方面我们要积极为其寻找良好的物质依托,另一方面,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尝试把物质型文化与非物质文化相结合,从而形成资源的集中,集中化的文化资源可以让整个旅游景区更具规模,可以更好地走产业化的道路。现存的冷门“旅游文化”只能说相关部门对其宣传力度不够,或者说对一部分人吸引力不够。集中后的文化资源,可以更好的共享游客,也可以作为一种对游客的宣传。

除了对旅游文化的集中,要推动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更重要的是为旅游文化寻找载体。对于物质性的文化来说,其载体可以就是其本身;而非物质性的文化,其载体必须符合其所在城市的特色,这样才能更好的和城市相融合,以达到相辅相成的作用。还是以南通为例,作为中国第一个建立公共博物馆的城市,其很好的选择了博物馆这个载体,将南通独有的蓝印花布、板鹞风筝和与南通相关的沈秀艺术等融入博物馆,又将这些博物馆建在古护城河濠河两岸。濠河的良好环境烘托出博物馆深厚的底蕴,濠河古老的历史也响应了博物馆的主旨。更重要的是濠河作为南通特色,作为南通的一张“城市名片”,又增添了“环壕和博物馆群”这样一个头衔,进一步增加了含金量。一个良好的载体的选择,不仅仅是对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更可能为城市形象的构建增添筹码。

三、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的收益分析

关于旅游文化产业的收益,很多人会认为无非就是推动当地经济发展。诚然,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的直接目的就是推动经济发展。与此同时,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相结合不仅可以吸引游客,增加旅游收入,更给了一些传统文化更好的传承的机会。透过这些现实收益我们也可以发现,旅游文化,尤其是非物质性的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很少对环境造成破坏,在强调可持续发展的今天,这无疑是一个值得提倡的发展方向。同时,旅游文化载体的不断建设也可以促进景点周围环境的改善,包括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当地政府在发展旅游文化的过程中毕竟加大当地环境整治力度,同时文化的特色又会给予周边地区以熏陶,以景区为核心辐射周边,达到自然与人文的双重收益。

第4篇:旅游业发展建议范文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深化旅游西进战略,加快推进旅游国际化,打响“东方休闲之都”品牌,进一步发挥旅游业对现代服务业的龙头带动作用,结合当前我市旅游业发展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总体规划,推进配套设施建设

1、完善旅游发展规划。加强*大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城市规划的相互统筹,促进《*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的相互衔接。《*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应通过市人大或市政府批准,并加以严格执行。

2、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123公里绕城高速顺利开通的基础上,加快建设杭昱、杭千、杭新高速公路三条连线以及四大接口,构筑“一个半小时旅游交通圈”,形成大*无障碍旅游交通。

3、完善*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咨询中心的网络建设。实现*旅游集散中心与长江三角洲区域主要城市的联网运行,加快旅游集散中心向各县(市)延伸,推进各地旅游集散中心之间和旅游集散中心到景区(点)的旅游客运专线建设,发展旅游交通换乘和观光巴士营运网络,实现咨询中心的多语种服务和志愿者服务。在5年内,每年由市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扶持旅游集散中心、换乘中心及咨询中心的建设和完善。

4、完善旅游交通指示牌。旅游交通指示牌要在大*区域内整体策划,交通、旅游、质监等部门要统一协调,按国际标准有关要求规划设置。经费由市和区、县(市)财政分别筹措解决,其中市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100万元。

5、推进“金旅工程”。以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名特商店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旅游资源数据库,形成功能先进、资源共享、互连互通的网上旅游市场体系。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逐步建立健康、诚信的网上交易和网上结算系统。运用现代技术,发挥互联网作用,运用多种方式开展网上促销。

二、开发旅游资源,加大整合力度

6、大力扶持旅游重点项目。在确保完成西湖综合保护工程的同时,加大对西溪湿地、运河等旅游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应依法规范行政许可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旅游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市政府将根据各项目对社会文化和生态环境的改善程度,给予相应的资金和政策扶持。

7、鼓励发展旅游文化产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进旅游文化项目的发展,充分发掘反映*人文精神、西湖文化的旅游文化产品,着力提升其品牌和知名度。对有突出贡献的旅游文化产品,由市旅游和文化部门授予“*市旅游文化示范项目”称号并授牌,同时给予相应的奖励。市旅游部门应将其列为我市旅游促销的重点推荐项目。

8、加快发展工农业旅游。因地制宜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业旅游、“农家乐”旅游等旅游活动。引导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开展工业旅游,实现二产与三产的结合。对达到相应标准具有示范作用的工农业旅游项目,给予授牌及一定的资金奖励,并将其列入“*市社会资源国际访问点”名录,向境外游客推荐。

三、加强市场开拓,树立统一品牌

9、统一旅游品牌。优化全市旅游资源的包装,对大*旅游品牌进行形象策划和整体包装,加强海外市场的宣传推介工作。每年继续筹集和安排不少于4000万元的经费,用于*旅游的整体宣传促销、旅游市场开发和奖励以及对具有重大社会效益的旅游项目的扶持。各区、县(市)政府安排的旅游宣传促销经费也要在现有的基础上逐年增长。

10、加强区域协作。巩固“长江三角洲旅游城市15+1高峰论坛”成果,完善合作机制,创新合作手段,扩大合作成果。充分发挥*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加强与长三角旅游城市及周边其他省市的合作,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旅游市场体系。

四、加快培育会展旅游,形成产业新增长点

11、鼓励会展业加快发展。修订完善原有的《*市会展中心布点规划》,加强正确引导,鼓励高标准会展场馆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控制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打破行业垄断,减少行政干预和政府直接主办、承办会展活动的数量,鼓励企业积极开拓会展市场,促进市场主体培育。制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推行国际标准质量认证体系,规范会展企业服务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人事部门、劳动部门要将会展业人才的培训纳入经常性工作。

12、设立发展会展业专项资金。为促进会展业良性循环,每年在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500万元,作为发展会展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引进全国性、国际性大型会展活动的奖励性支出和申办工作中正常的经费开支,对在我市连续举办、规模大、效益好、有市场潜力的国际性品牌会展项目的培育奖励,对我市优秀会展企业的表彰奖励,会展业总体形象宣传以及会展业所涉及的基础性、保障性公共支出。

五、扩大产业规模,提高产业素质

13、营造旅行社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要促进旅行社之间开展公平竞争,积极引进有实力的合资或独资的旅行社来杭经营。支持旅行社采购公务活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审批获准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和会务等相关事宜。鼓励旅行社通过资本运营方式,向专业化、连锁化、网络化方向发展。

14、鼓励旅行社上规模、强素质。对被新评为全国百强的国际、国内旅行社,省十强国际、国内旅行社,市十佳旅行社以及进入百强前30名的经营者,给予授牌和适当的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15、对引进入境旅游者进行奖励。对国际旅行社年接待境外来杭过夜游客3万至10万人天(含10万人天)的,每人天奖励1元;10万至15万人天(含15万人天)的,每人天奖励2元;15万人天以上的,每人天奖励3元。国际旅行社结汇1美元,奖励0.1元。

16、鼓励提升旅游接待设施水平。加快建设高星级饭店,大力提高旅游接待设施和旅游服务水平。对被新评定为五星级饭店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被新评定为四星级饭店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被评为年度市十佳饭店的,给予组织该饭店高级管理人员赴国内外接受培训的奖励。

17、提高景区管理水平。鼓励旅游景区(点)实行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管理,对被新评定为4A级景区(点)以上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8、加强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旅游行业培训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努力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争创“青年文明号”等活动,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建立200万元的导游基金,重点用于导游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尤其是优秀导游员的再提高和紧缺小语种导游人才的引进,及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导游员进行奖励等。

19、鼓励和支持旅游购物企业上档次、上规模、上水平。鼓励以丝绸、茶叶等为重点的具有地域特色旅游商品的开发和升级,鼓励企业申请产品认证和原产地域保护,培育地方优势品牌和国家级强势品牌,研究制订相应的政策措施,打造具有产业优势和品牌优势的旅游商品购物商场。完善旅游特色商品的开发、生产、引进和奖励机制。每年举办*市优秀旅游商品征集、评比和展示展销活动,制订鼓励各旅游景区景点销售有*特色旅游商品的评比、奖励办法。

20、加快推进旅游国际化的实施。对在旅游国际化工作的推进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21、鼓励旅游企业推广使用环保、互联网和绿色设施,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形成推进合力,优化发展环境

22、形成推进合力。建设、交通、工商、物价、文化、公安、消防、城市管理、体育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完善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机制,积极配合旅游管理部门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自职责范围的旅游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旅游市场秩序治理依职能进行分解,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建立旅游市场的属地管理机制,通过目标考核,推进各城区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

第5篇:旅游业发展建议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有序扩张”的原则,积极创新发展模式,充分挖掘乡村民俗文化内涵,大力开发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农业产品,不断提升乡村旅游农业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及农村经济发展目标,努力开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业发展的新局面,推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依托现有农业产业基地、“红古绿”等旅游资源,以农民或企业投资为主,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围绕我区井冈蜜柚、生猪、蔬菜、花卉苗木等不同产业区域发展要求,着力培植发展青东公路沿线、富水河畔、泷江江畔高效生态、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园(景)区。计划5年内,全区共培育区级休闲旅游农业园(景)区20处,力争列入省级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县(区),发展省级休闲旅游农业示范点5个,每年培训旅游农业就业人员100人次以上。

三、区域布局与发展重点

(一)区域布局

依托我区井冈蜜柚、花卉苗木、设施蔬菜等丰富的农业生态资源优势,全区休闲旅游农业工作以“打造精品、培育重点、创建示范”为目标,按照产业化、标准化、特色化的要求,精心培育和打造以休闲观光农业为主题的休闲农庄、现代农业示范园、农产品采摘园、农业主题公园、传统农村食品加工园、农家乐、农业科普教育基地等,因地制宜设置特色餐饮类、观光游憩类、户外活动类、参与体验类、休闲度假类等五类农业休闲园区。重点在青东公路沿线着力发展果蔬观光采摘参与体验区,依托山、白云山等景区建立休闲度假区,在富田、文陂、富滩等乡镇建立以大型农业产业化基地、特色古村为依托的观光游憩区,在城郊及景区周边建立以乡村“农家乐”、“农家游”为主的特色餐饮区,沿富水河畔、泷江江畔着力发展户外活动旅游区。

(二)发展重点

集中筛选3-5个有一定规模、建设基础好、开发潜力大、积极性高的农业产业化基地(企业),在挂点乡镇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的帮扶下,通过加强道路交通、水电设施、旅游配套设施(如指示牌等)、环境改造(改水、改厕、垃圾处理等)等旅游农业相关方面建设,着力扶持乡村旅游业壮规模、上档次,树立2-3个旅游农业开发典型,以典型示范带动全区旅游农业的发展。当前,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片区的建设:

1、引导发展富滩万亩井冈蜜柚观光游憩园区。继续加大开发力度,逐步配套推广猪—沼—果(渔)等高效立体生态农业开发模式,完善休闲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区建设,将基地建成集观光采摘、休闲游憩于一体的生态高效科技农业园区。

2、开发建设猫儿下水库生态旅游园区。依托库区大片水面,特有生态环境,搞好规划,逐步改造,大力发展井冈蜜柚果业,全面推广猪-沼-果、猪-沼-渔、猪-沼-菜等立体高效生态农业模式,配套建设好观光采摘区、游猎区、休闲服务区、特色餐饮区、垂钓观光游憩区,着力建成集现代观光农业、山水休闲、观光旅游、垂钓餐饮住宿于一体的生态农庄或休闲旅游景区。

3、配套发展新圩从玉现代农业观光休闲区。以新圩从玉设施蔬菜基地为基础,依托渼陂古村景区优势,将现代农业与独特古村相结合,让游客在领略古村浓厚的“红”、“古”、“绿”文化的同时,亲身感受和体验现代农业的壮观,逐步打造全区独具一格的古村文化与现代农业相结合的旅游圣地。

4、扶持发展天玉花卉苗木观光休闲区。以景天花卉苗木基地为依托,着力扶持发展旅游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电路网配套,完善花卉苗木观光区、野外烧烤区、休闲服务区等相关旅游农业设施建设。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形成共识,把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作为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统筹城乡发展的突破口来抓,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渠道和有效载体。为促进休闲旅游农业的发展,区里成立休闲旅游农业发展协调小组,并建立由区旅游局、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科技局、城建局、工商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分局、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协调工作制度,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局,由农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抓好旅游农业开发工作;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乡村旅游农业开发工作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协调管理。

(二)加大扶持力度

1、投资“农家游”等经营性乡村旅游农业项目且合法经营的业户,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是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服务性规费按“能免则免、不能免则减”的原则享受,具体为:①食品监督部门免收卫生许可证工本费、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健康合格证工本费;②城管部门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以审批有特色的临时建筑,并免收门牌广告费;③工商部门免收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费,对公司、企业减免20%以上的工商登记费。

二是税收鼓励:①凡开办经营性乡村旅游农业项目的业户应依法纳税,税收征收标准有幅度的就低不就高;②从业户投产纳税之日起,由受益财政给予奖励:第1年至第3年按其缴纳年度税收(地方所得部分)的100%进行奖励,第4年至第5年按其缴纳年度税收(地方所得部分)的50%进行奖励。

2、对被评定为区旅游农业精品景(园)区的前三名建设单位(乡镇、街道、村、园区),分别奖励5000元、4000元和3000元(评定标准另定)。

3、对新创建的省级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区(基地或企业),由区财政提供2万元奖励;对新创建的国家级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区(基地或企业),由区财政提供5万元奖励。

4、对一个单位同时获得旅游农业精品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农业示范点的,只能获得一项奖励,奖励金额按照最高奖励额的项目奖予。

(三)做好发展规划。区农业局要与区旅游局等相关部门衔接,将我区的休闲旅游农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发展建设规划和全区旅游总体规划之中。各旅游农业发展的重点乡镇(街道)或村以及旅游农业园区要在全区旅游农业规划的指导下,做好本辖区的旅游农业发展规划。要充分考虑到当地自然、文化和农业产业发展的特性,旅游市场的需求、规模和发展趋势,旅游农业的布局、基础设施等方面问题,量力而行、有序推进、逐步完善,避免一哄而上、急于求成、盲目发展。

(四)健全管理体制。加强对旅游农业的管理,加快制定和完善旅游农业建设、管理和服务质量标准;加强对旅游农业建设和经营活动的监管,逐步实行标准化管理,尤其要加强以下三方面的监管。一是加强经营活动的监管,制定服务设施、服务质量标准和经营守则,规范收费价格,教育农民要守法经营、诚信服务;二是加强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监管,要保护好生态环境,治理好环境污染,做好自然村、农家院及房前屋后的绿化和美化工作,努力营造优美的自然景色和田园风光,特别要注意确保饮水与食品卫生安全;三是实行旅游农业市场准入和淘汰制度,区旅游部门对符合要求的农家院实行挂牌制和评星制,对经营较差、服务水平不高或经常受到游客投诉的农家院和其它经营旅游农业的单位坚决吊销其经营资质;四是引导建立旅游农业开发管理公司或行业协会,通过引入工业化管理模式,不断提高旅游农业管理服务水平和行业自律能力,促进我区旅游农业健康发展。

(五)强化培训工作。要把旅游农业产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作为提高农民从业技能、培育新型农民、促进旅游产业更好发展的大事来抓。区农业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制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人员培训计划,结合“阳光工程”等项目实施,开展灵活多样、实用性强的各种专业形式的培训工作;同时,引导返乡农民就地创业,利用农村现有产业资源,扶持发展“农家乐”、生态休闲农庄等休闲旅游农业。

第6篇:旅游业发展建议范文

【摘要】科学发展观为旅游业的发展指出了一条光明之路,旅游产业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深度发掘旅游文化内涵,构筑旅游业发展新优势,实现旅游产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本文以内蒙古希拉穆仁草原为例,对草原文化旅游资源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草原旅游业如何可持续发展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 旅游业;草原文化;可持续发展

【作者简介】张晓娜,内蒙古财经大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城乡规划。

近年来,随着内蒙古地区旅游业的发展,草原旅游已发展成为该地区的特色品牌。但由于内蒙古地区旅游业发展较晚,草原旅游的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应根据不同的草原条件确立不同的市场定位,加强草原文化资源建设,深度发掘草原文化内涵,开发草原旅游产品,形成独具特色的草原品牌,实现草原旅游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内蒙古希拉穆仁草原旅游发展现状分析

希拉穆仁草原位于包头市达茂联合旗的东南部,是距离呼和浩特市最近的草原。这里草原辽阔,水草丰美,有着深厚的游牧民族尤其是蒙古族的文化气息。呼和浩特市作为的首府,是全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古就为内蒙古草原民族的重要聚居地,旅游资源丰富,文物古迹众多,民族风情独特,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春秋战国时期,呼和浩特地区就已成为我国北方民族生息繁衍之地和开发、创造草原文化的历史舞台,为今天希拉穆仁草原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深厚的经济和文化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呼和浩特旅游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已成为的旅游中心和游客集散地,而希拉穆仁草原已成为蜚声海内外的旅游避暑胜地。

自20 世纪90 年代以来,随着内蒙古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希拉穆仁草原从软、硬件方面全力打造草原文化品牌,以“天堂草原”为宣传主题,旅游业的食、住、行、游、购、娱等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旅游接待基础设施得到加强,服务体系基本配套,旅游人数和收入持续增长,旅游业发展势头良好,旅游产品和特色旅游产品不断得到开发并已成型,再加上多方位的宣传促销,大大提高了“草原旅游”和“首府旅游”的影响力。但由于内蒙古旅游业发展得比较晚,希拉穆仁草原的旅游业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开发不规范,尚属粗放型的开发;二是旅游形式陈旧单一,产品雷同,恶性竞争,旅游产品的开发生产呈弱散状态,尚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旅游拳头产品;三是旅游发展规划、景区建设规划尚不够完善;四是草原文化与旅游融合度较低;五是旅游行业管理体制尚不完善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提高希拉穆仁草原旅游品牌的知名度,不利于希拉穆仁草原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为实现希拉穆仁草原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深度挖掘希拉穆仁草原的文化内涵如少数民族文化、区域文化、历史文化以及饮食文化、服饰文化、文学艺术等等。应在统一的草原品牌下,根据不同的草原条件确立不同的市场定位,以多种形式进行开发,形成独具特色的草原品牌,实现草原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草原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 旅游业发展起步较晚,开发草原文化资源有难度

内蒙古地区旅游业起步较晚,旅游开发建设的观念意识比较落后。在开发希拉穆仁草原旅游时必须注意旅游资源中的区域性和综合性特点。所谓区域性,就是在旅游开发规划中必须重视对本地旅游资源确实有研究的本土专家和真正了解本民族文化的专家的意见。而综合性则要求对旅游资源的开发有旅游、地理、文化、历史、经济、建筑、民俗、艺术、环保等多学科专家的协同工作。开发旅游并不是简单的粗放的开发,不能仅追求眼前的利益。要更新观念,提高意识,重视旅游业所具有的区域性和综合性的特点,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 民族相互融合影响着蒙古族民俗文化的传承

截至2010 年,有2400 多万人口,其中汉族占80%,蒙古族不足20%。受到汉族文化的影响,少数民族尤其是蒙古族明显汉化,特别是居住在中心城市周边的蒙古族聚集区尤为明显。在内蒙古地区, 汉文化相当普及,蒙、汉、回、满等民族长期以民族大杂居的形式共同生活在一起,少数民族文化尤其是蒙古族文化已成为弱势文化。以呼和浩特为例,各民族间的相互影响以及融合已是普遍的社会现象,周边的蒙古族聚集区如希拉穆仁草原的蒙古族群众绝大多数已从游牧经济转变为农耕或农牧的经济生活,并有相当数量的人进入城市生活,仅有一小部分人仍生活在牧区中。正是这种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使得很多蒙古族的传统风俗习惯开始发生变化。草原上的牧民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着传统的风俗习惯,但他们的生活习性已部分汉化。因此,在旅游开发中恢复原有的蒙古族民俗文化有较大的难度。

(三) 无形的精神文化多,有形的实体文化较少

中国北方草原民族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立在游牧经济基础之上,草原文化本身具有游牧文化的特点,这一特点决定草原文化中的物质文明部分必须适应游牧经济方式的要求。目前,草原文化旅游资源中的物质文明部分相对较少,规模也小。而且,有限的有形文化在历史的巨大变迁中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保存至今的已相对较少。在希拉穆仁草原上遗留下来的游牧文化建筑物非常罕见,在旅游业起步阶段,由于粗放型的开发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仅有的文化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文化没有物质的附着,所以开发起来较为困难。

(四) 盲目招商引资,草原文化与旅游融合度较低

在希拉穆仁草原已经开发的旅游景区景点中,很多为招商引资项目,由于外来投资商对草原民族和草原文化了解较少,片面追求眼前经济利益,盲目开发建设,忽略了草原文化,使得草原文化与旅游融合度较低,大大冲淡了草原旅游品牌的特色,导致游客数量减少,不利于草原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重视旅游文化资源建设,促进旅游可持续发展

要实现旅游产业利益的最大化和不断发展,关键在于开发利用各种文化资源,满足人们对旅游产品和服务中的文化需求,在深度挖掘旅游文化内涵的过程中,建立良性的产业内部运行机制和外部发展关系,提升产业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 坚持政府主导,全面发挥旅游产业功能

要形成“政府主导、市场主体、企业运作、全民参与”的产业发展态势。在旅游目的地,旅游投资经营者、游客、当地居民三者之间的利益交织在一起,只有政府才能协调好他们之间的现实矛盾,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文化效益的统一。政府管理部门要提高管理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摒弃短期行为,做先进文化的代表,引导当地旅游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全面发挥旅游产业功能。

(二)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变旅游发展观念

在希拉穆仁草原开发建设上,必须改变外延式扩张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粗放型发展观念,减少其对旅游目的地自然资源和社会文化资源造成破坏。旅游产业发展要坚持可持续发展,从数量型转向质量型和效益型,挖掘旅游文化内涵,提升产品附加价值,向深度发展。

(三) 分析希拉穆仁草原地区历史文脉,确定开发的方向和主题

利用北方游牧民族核心的草原文化创意,在分析希拉穆仁草原文脉的基础上确定文化的开发方向和主题格调,明确定位,围绕主题进行内容组织,进而通过旅游产品加以体现,不断丰富文化内涵,进行创造性的升级改造。其中,对希拉穆仁草原文化主题的感知和把握并经由旅游产品外显是关键,其本质在于对希拉穆仁草原文化资源进行概括、发掘、升华最终凝聚区域特色的个性化精神,然后通过物化、创新实现更深层次的整合,将文化内涵渗透、表现在旅游产品的各个层面,形成特色品牌,强化旅游吸引力。通过不同的文脉从而整合为统一于一体但又各具特色的草原文化品牌。不仅要打造品牌,还要提高其内涵,提高其知名度,管理和维护好草原文化品牌,充分提高品牌的附加值和服务的附加值,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 加快旅游业专业人才培养,夯实旅游产业发展基础

要加强对旅游管理、旅游服务等方面高素质人才的培养,进一步规范旅游人才的管理和培训,提高旅游管理和服务的专业性,促进草原旅游文化的发展,提高希拉穆仁草原文化的品牌知名度,实现希拉穆仁草原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

旅游产业是兼有经济、文化、社会和环境四大功能的产业,但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文化及其他功能的现象屡见不鲜,旅游资源的适度开发和永续利用要求提升产业素质,整合旅游文化资源,进行品牌运作。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研究精神文化,开发物质文化,打造制度文化和管理文化,推进教育文化,由政府以及与旅游产业有关各方参与,深度挖掘旅游文化内涵,积极实践,促使希拉穆仁草原旅游产业走向成熟和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谢春山.旅游文化——中国旅游业参与国际竞争成败的关键[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01,(3):29-30.

[2]孙克勤.世界旅游文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第7篇:旅游业发展建议范文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旅游产业发展环境

(一)凡在温泉度假区和旅游景区规划范围内的旅游项目用地,参照同区域工业用地价格评估挂牌出让。

(二)进一步降低旅游企业建设经营成本。旅游项目开发建设与经营期间的各项规费收取按照县委〔2009〕10号文件相关内容执行。即对涉及旅游企业的房产评估费、土地评估费、防雷设施技术评价、防雷检测、电磁环境检测评估、雷击风险评估等6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基准价下调50%;县国土资源部门的地籍测绘费、水务部门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建设规划部门的定线放样测绘费、房产交易手续费等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暂按规定减半征收;白蚁预防费按1.5元/m2收取。(本条意见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一年)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旅游产业做大做强

(三)增加旅游发展政策扶持资金。从2009年起每年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不少于800万元,其中旅游市场促销经费不少于300万元,其它用于全县旅游规划编制、旅游项目引进、旅游服务品牌提升、旅游行业管理、旅游企业节能技改等方面的政策性奖补。

(四)对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新办的旅游企业,建设投资5000万元以上,并列入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的旅游项目,按时竣工投入运营后给予30万元的奖励。

(五)被评为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分别给予80万元、30万元的奖励。被评为国家5A、4A、3A景区的,分别予以8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被评定为五星、四星、三星级酒店的,分别予以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星级宾馆饭店首次被评定为绿色饭店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六)引进全球酒店集团100强(酒店业权威杂志《HOTELS》公布的年度排名为准)与中国饭店业最具规模的30家饭店管理公司(集团)(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公布的年度排名为准)且管理期满3年以上的高星级酒店,每家一次性奖励30万元。引进旅游行业高级管理人才,在我县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并担任3A级景区、三星级酒店总经理,4A、5A级景区、四、五星级酒店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给予企业一次性人才引进奖励,硕士生奖励2万元,博士生奖励5万元。

(七)凡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电视、报纸、网站)作*旅游形象宣传,年度宣传经费超过100万元的给予10%的奖励,奖励最高额度以50万元为限。

(八)被评为年度优秀旅游企业的,省级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市级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星级宾馆饭店和旅行社首次进入全国百强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进入全省五十强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九)创建旅游强镇(街道、乡)通过验收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创建旅游特色村通过验收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第8篇:旅游业发展建议范文

一、多元化开发旅游产品

1.观光旅游。积极开发适合观光、休闲、游览的山地、湿地、公园、滨海(河)等旅游景区点。

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各街道办事处

2.度假旅游。适度规划开发滨海(河)、湿地、山地等度假旅游产品;利用旧村落,开发山村和渔村度假、养老度假等旅游产品。勘察温泉资源,探索温泉度假旅游和医疗保健度假旅游的模式。

责任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分局、区旅游局、区服务业发展局

3.文化娱乐旅游。开发红色旅游、寺、宫等历史文化旅游、民间艺术节等民俗文化旅游。

责任单位: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旅游局、各街道办事处

4.海上旅游。充分利用湾的优势资源,积极发展海上观光休闲、赶海垂钓、海上运动等旅游产品。鼓励社会资本兴建游艇码头,开发游艇等体验性和参与性强的海上旅游项目。

责任单位:区海洋与渔业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旅游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5.体育旅游。继续争取承办“全国群众户外登山健身大会开幕式”等活动,打造“登山节”的品牌;创造条件争取国家、省、市群众性体育比赛事项。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旅游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6.乡村旅游。适度发展“山里人家”农家乐、“红岛人家”渔家乐、山色峪田园采摘、渔家风情、赶海拾贝等特色乡村旅游,培育乡村旅游精品。

责任单位:区服务业发展局、区旅游局、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7.节会旅游。继续挖掘旅游资源,创建“赏花节”“红杏节”等旅游节会活动,到“十二五”末,旅游节会活动达到30个以上。

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各街道办事处

8.饭店(餐饮)旅游。充分依托靠近机场的优势,适度发展星级旅游饭店;积极培育特色餐饮品牌,打造星级“农家乐”“渔家乐”、韩国料理等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餐饮品牌。

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各街道办事处

9.购物旅游。打造以国际工艺品城、皮革城、新年购物节等为龙头的购物旅游企业群体,接待旅游团队,全力开辟购物旅游市场。

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区服务业发展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10.颐养探亲游。挖掘资源,积极打造以养老度假、探亲度假等形式的旅游。

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区服务业发展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11.商务总部游。挖掘资源,积极开发以商务、总部楼宇经济为主要特色的商务旅游,丰富旅游内涵。

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区服务业发展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12.工业(农业、渔业)旅游。挖掘具有科普、购物、参与、体验等价值的工业、农业、科技项目资源,发展工业(农业、渔业)旅游。

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商务局、区工业与信息化局、区农业局、各街道办事处

13.积极引进和引导企业开发旅游装备产品。鼓励联合引进开发旅游房车、邮轮游艇、游乐设施、健身设施等旅游装备产品。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招商局、区旅游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二、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14.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在重要的交通场站、景区点规划建设旅游咨询中心,在高速公路、机场、汽车站、三星级以上饭店、3A级以上景区、博物馆、乡村旅游点、旅游特色街区、旅游公共场所和城市道路设立中英文双语道路指示牌,方便游客进入区各景区点。

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规划建设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15.完善旅游交通体系。编制区交通旅游规划,加快建设完善市区以及周边各区(市)到区的公交线路和站点,推动公交服务网络延伸到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制订旅游观光巴士运营方案,适时开通旅游观光巴士路线。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旅游局

16.加强旅游停车场建设。在3A级及以上景区点和市级及以上旅游示范点等重要旅游景区点,规划建设停车场,增加旅游大巴停车泊位。旅游旺季,要新增旅游大巴临时停车场。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公安分局、规划分局

17.加强旅游公厕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在旅游沿线重点区域建设公共厕所。一般区域公厕数量按不少于每平方公里3座,重点区域公厕数量按每平方公里4—5座的标准建设。新建公厕要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城市规划建设局、规划分局、区旅游局

三、加大旅游政策扶持

18.加大政府旅游投入。从年起,每年安排部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旅游宣传促销、旅游项目策划、旅游商品开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旅游规划编制、旅游重大课题研究等。各街道要根据实际,安排适当的资金,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旅游局、各街道办事处

19.支持旅游大项目建设

(1)支持开发建设旅游项目。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自营部分,不含销售部分)以上的旅游项目,或者观光类旅游项目占地1000亩以上,包括:文化、娱乐、观光、休闲度假(自主经营,销售类项目不享受支持政策)等项目,项目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保证金(上缴市部分除外)、水土设施补偿费(上缴市部分除外)全额缴纳,项目完成验收营业后返还50%;自正式营业之日起,所缴纳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由区财政按区级留成部分的50%给予三年资金支持。

(2)支持新建星级旅游饭店。按照星级标准新建2万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的星级旅游饭店,项目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保证金(上缴市部分除外)、水土设施补偿费(上缴市部分除外)按应收总额的100%收取,项目按合同计划进度竣工验收,并通过国家旅游部门星级审核后,再按应收总额的50%给予投资者资金支持;自通过国家旅游部门星级审核之日起,所缴纳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由区财政按地方留成部分50%给予三年资金支持。

(3)支持开发乡村度假旅游项目。依托现有的旧村和民房,修旧如旧,挖掘传统文化和民俗旅游资源,连片开发经营山村度假、渔村度假、养老度假等乡村旅游产品,一次性开发50户以上,且改造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统一注册公司,集中经营管理,正式开业以后,按照改造建筑面积区财政一次性补贴50元/平方米,同时,自正式营业之日起,所缴纳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由区财政按地方留成部分50%给予三年资金支持。

(4)支持引进和设立大型法人旅行社。在我区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的法人旅行社,自注册并正式营业之日起,所缴纳的税收,由区财政按其缴纳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给予三年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旅游局

四、保障措施

20.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区长工作调度会议制度,定期督查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指定专人分管和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中第一个单位为牵头单位)每年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并负责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落实工作责任,督查工作进度。各牵头单位负责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旅游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督查室、区旅游局、各责任单位

21.落实扶持政策。本意见与我区现行政策如有重复,按照从高的原则,不再给予重复奖励。

22.加强考核奖励。加强对街道和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在年度经济工作表彰会上,设立旅游业发展先进街道和先进企业奖项。

23.培养专业人才。将旅游业人才的引进和培训纳入人力资源建设体系,建立适应旅游业发展的人才队伍。

第9篇:旅游业发展建议范文

一、转变理念,促进旅游科学发展

1、准确把握科学旅游观。紧紧围绕“跨越发展新的增长极和市域次中心”总体定位,以建设“省会城市群经济圈重要旅游目的地”为目标,与全市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生态文明乡村、新农村建设、民营经济发展相统一,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推动旅游开发向集约型转变,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让广大游客在旅游期间感到放心、舒心、开心,进一步提升“旅游”美誉度。到2020年,全市旅游总消费额达到160亿元,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达到5次,旅游业增加值约占生产总值的6%。

二、深化旅游改革,持续扩大区域合作

2、深化旅游综合改革。以全省首批旅游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加快旅游改革步伐。强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工作组织领导,协调教育、住建、农业、林业、水务、文化、卫生计生、体育、食药等部门,推动资源整合、产业融合,构建大旅游格局;协调发改、财政、国土、商务、环保、金融等部门,优化旅游投资和营商环境;协调公安、卫生计生、工商、质监、食药、物价、安监等部门,构建旅游联合执法监管机制,优化旅游消费环境。推进国有景区改革,建立所有权归国家、行政管理权由景区管委会负责、经营权由企业承担的管理运作模式。到2016年,全市重点国有旅游景区基本实现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离。

3、全面开放旅游市场。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支持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旅游市场,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旅游企业。鼓励景区以门票质押等方式推进市场融资,鼓励旅游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重点引进规模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国内外知名旅游企业和管理服务品牌。

4、推动区域旅游合作。充分发挥我市地处济淄优化区、济莱协作区和济滨联动区交汇处优势,加强区域间旅游合作。发挥好东部旅游“桥头堡”和“环城乡村旅游游憩带”作用,建设完善以住宿为核心的旅游接待体系,增加滞留型旅游项目,做好二、三日游文章,打造连接山水圣人旅游线和仙境海岸旅游线的重要节点。

三、深挖资源优势,提升产业竞争力

5、加快泉河湖优势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依托百脉泉、墨泉、梅花泉等名泉做精泉水游产品,重点提升百脉泉群片区,在做好观泉、赏泉基础上,逐步开发踏泉、沐泉、游泳、潜水、嬉水、泉水品茶等游客参与和体验项目,在亲泉、用泉上下工夫,打造旅游核心区。加大绣源河景区开发力度,启动明水湖综合体、复华未来世界建设,加快喜来乐旅游综合体建设,按照A级景区的标准,完善旅游相关要素,丰富旅游功能,建设集游览、休闲、娱乐、餐饮、住宿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大型旅游综合体,打造旅游发展新亮点、新高地。以旅游休闲带动北四厂综合整治项目,着力推进绣江河生态核心区示范段建设,打造田园秀美、泉河汇集的生态景观。加快湖泊旅游开发,重点推进白云湖国家湿地公园的综合开发,按照湿地观光、水上娱乐、休闲度假的功能定位,打造湿地水乡休闲旅游度假区。

6、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建设,强化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加快龙山文化遗址公园、危山风景区等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做大朱家峪乡村记忆游。在坚持文物保护前提下,拓展提升城子崖遗址、东平陵遗址等大遗址和齐长城、兴国寺等古建筑及各类博物馆旅游功能。依托优秀庄户剧团,挖掘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等资源,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民俗表演、文化巡游等活动,推出一批艺术水准高、市场潜力大的旅游演艺节目,提升旅游目的地品牌内涵。依托文博中心及其他各类文化场所,整合会展、演艺等各种文化业态,开展群众参与性强的文化旅游活动。持续举办“百脉之约贺年会”、“国际泉水冬泳节”、“台湾美食节”等主题活动,培育旅游节事活动品牌。

7、推进乡村旅游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市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落实,打造以四条廊带、三大组团、六大乡村旅游综合体为框架,辐射多点开花的发展格局。突出历史文化和生态资源优势,积极推动旅游小镇建设。结合“美丽乡村”、“乡村记忆工程”、“乡村旅游富民工程”等,扶持具有一定资源基础的村加快发展乡村旅游,对处于发展初期且发展后劲大的乡村旅游经营业户进行重点扶持,为全市乡村旅游经营业户搭建服务平台,实现“优势互补、相互借力、抱团发展”的目标。加快旅游与现代农业的融合发展,依托农业示范园区、特色农产品基地,完善基础设施,丰富农业生产体验、农业种养采摘、农业科普展览、休闲度假等旅游功能,融入当地特色文化娱乐活动,举办高品质采摘节、农耕节、赏花节等特色农事节庆活动。实施特色农产品进旅游景点工程,优先扶持贫困村与重点景区建立特色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关系,使优质农产品成为自驾旅游“后备箱工程”的重要内容。逐步打造提升环省城东部乡村旅游游憩带,到2017年,建成2处以上集中连片发展的乡村旅游区,发展3个特色旅游小镇、20个旅游特色村,扶持发展一批乡村旅游品牌经营户。

四、推进产业大融合,开发旅游新业态

8、创新发展休闲产业。加快开发登山运动、水上垂钓、保健养生、亲泉、温泉、滑雪、房车旅游等休闲产品。大力发展体育旅游,利用山、河、湖等资源,打造省级登山运动示范基地和省内知名垂钓基地,培育登山、垂钓、游泳、滑雪、自行车骑行等项目,开发和丰富体育休闲旅游产品。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启动自驾车营地、旅游房车营地建设。加强生态保护,加快特色街区建设,扶持经营业户传承和弘扬老字号品牌及传统技艺,加大特色旅游商品开发营销力度,力争到2016年,打造2个原生态旅游景区,5条以上特色休闲街区,20家老字号等特色店,培育一批休闲娱乐中心和休闲综合体。

9、提升研学旅行水平。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大型公共设施、工矿企业、知名院校等,建设一批研学旅游基地。按照省研学旅行教育实践基地规范标准,每年创建挂牌一批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按照教育为本、安全第一原则,依托农业特色园区(基地)开展农业科普研学旅行;依托植物园、野生动物园开展动植物科普研学旅行;依托芯子、五音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乡土乡情研学旅行;依托龙山文化博物馆、清照词园、洛庄汉王陵遗址公园等开展历史文化研学旅行;依托市烈士陵园、盛习友革命烈士纪念旧址等开展红色爱国教育研学旅行,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研学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研学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研学为主具有特色的研学旅行体系。完善研学旅行公共设施,鼓励旅行社开发研学旅行产品,落实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旅行社服务标准。

10、拓展养老医疗旅游。促进旅游业与养老服务业互动发展,设计适合老年市场的旅游休闲度假产品,支持开发适合老年人休闲养生、养老旅游产品。扶持引导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发挥优势医疗资源,与旅游融合,开发特色医疗、疗养康复、美容保健等医疗旅游项目。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扶持引导中草药及药食两用蔬菜种植基地建设,融合疗养、度假等功能,培育一批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扶持引导养老院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托老、休闲、异地旅游养老服务。

五、加快转变旅游服务方式

11、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在城乡建设规划中,统筹考虑城乡基础设施与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发展。加快进出景区旅游交通网络建设,加强全市公路网络与国际机场、火车站等航空、铁路出入口连接,优化旅游交通服务环境。加强市旅游集散中心运营技术指导,切实发挥旅游信息咨询、旅游集散换乘功能,实现客运总站和市内交通的无缝衔接。按照旅游产业发展要求,逐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客运需求。将通往旅游区的标识纳入全市城乡道路交通规划,2015年全部完成旅游标识设置和完善提升。规划实施城市、景区慢行绿道建设,发展自行车租赁业务。A级景区2016年全面完成旅游厕所的改造提升。合理布局建设旅游厕所和停车场。各类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需求,设置无障碍设施。加快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区建设,完善游客信息咨询服务平台,2015年全市3A级以上旅游景区、3星级以上星级饭店实现免费无线网络全覆盖。加快旅游大数据工程建设,推进公安、交通运输、商务、环保、餐饮、航空、通信、气象等涉旅数据共享。

12、规范景区门票价格。按照国家确定的补偿游客参观点资源保护和管理费用原则,推动旅游景区降低门票价格。2015年开始对城市二三日游游客和团队游客实行优惠门票价格政策。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旅游景区通过拉长产业链,增设住宿、餐饮、茶社、演艺等经营性项目增加综合收入,逐步实现景区免费开放。鼓励引导旅游景区按照市场需求变化,实行淡旺季浮动票价,每年11月至次年3月期间推出旅游淡季门票。景区门票价格调整要按规定举行听证。

13、切实保障旅游安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好旅游安全监管、主管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旅游景区突发事件、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机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机制纳入我市统一应急体系,提高快速应急能力。加强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旅游场所特种设备定期开展安全检测。加快建立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对景区游客进行最大承载量控制。旅行社、景区要对高风险旅游项目进行风险提示。

14、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坚持依法治旅,深入贯彻《旅游法》和《省旅游条例》。按照《好客旅游服务标准》及各项旅游服务规范,组织开展旅游景点标准化建设,完善游客满意度测评、整改机制。加强旅游执法监管力量建设,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旅游法》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零负团费”、“黑导游”和诱导、欺骗、强迫旅游消费等行为。

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发展政策

15、强化对旅游工作的综合协调。突出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对旅游工作的统筹领导作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要按照《旅游法》要求,发挥综合协调服务职能,加强对旅游改革发展工作的调研、调度,落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意见和部署。

16、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按照上级部门统一安排,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全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落实上级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