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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区旅游业发展的现状及发展中的短板问题
近年来,随着内蒙古经济的发展,对外知名度的提高,以及自身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吸引了大批国内外游客前来观光旅游,使我区的旅游业蓬勃发展,成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的动力产业。2012年我区旅游业总收入突破1000亿元,达到1128.5亿元,增长26.86%;旅游收入相当于生产总值7.05%,比上年提高0.81个百分点;接待入境旅游者159.17万人次,增长5.05%;创汇7.72亿美元,增长15.05%;国内旅游人数达到5887.31万人次,增长13.7%;国内旅游收入达到1080.65亿元,增长27.54%;我区旅行社达到835家,新增71家;旅游景区达到639家;旅游餐饮单位增加到1018个;旅游运输单位增加到61个;旅游商品生产销售单位增加到313个;全区旅游业直接从业人员达到23.6万人,增加3万人。为了促进我区旅游业的发展,政府出台了相关的规划和政策性法规,如《“十二五旅游发展规划”》、《旅游条例》、正在制定即将出台的《内蒙古旅游景区保护开发管理办法》以及旅游资源保护的地方性专项法规等,为旅游业发展营造政策环境。我区旅游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地位进一步提升,已成为自治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产业体系逐步完善,产业格局基本形成,旅游行业管理扎实推进,产业素质稳步提升,宣传促销力度不断加强,客源市场稳固发展,旅游资金投入持续增长,基础设施逐步改善,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形成了旅游业发展合力。
综上,虽然我区旅游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也应清醒的认识到发展与问题是同时并存的。
首先,资源优势没有转化成经济优势。内蒙古旅游资源独特、丰富,但并没有带来可观的经济优势。2009年,我区旅游业总收入为611.35亿元,位居全国第24位,西部十二省区第7位,旅游经济总量位居全国后列,与云南、广西、四川、陕西等西部省区有较大差距。2012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接待入境过夜游客总计为11626.5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8.9%;我区在接待量超过100万人次的23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中位居21位。2012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接待外国入境过夜游客总计为6392.5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8.0%;我区在接待量超过100万人次的21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中位居16位。2012年,我区在国际旅游(外汇)收入超过1亿美元的28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中位居19位。在接待入境过夜游客人数超过20万人次的城市、接待外国入境过夜游客人数超过20万人次的城市、国际旅游(外汇)收入超过1亿美元的城市中内蒙古无一城市上榜。这足以说明,内蒙古没有把自身的旅游资源转化为经济增长优势。
其次,内蒙古旅游品牌知名度不高,宣传力度不够,方式、内容有待创新。旅游品牌知名度不高、人气提升不快、游客总量不大,旅游经济效益就不会高。究其原因,本人认为内蒙古旅游品牌知名度不高与宣传力度不够,宣传的方式、内容有很大关系。旅游业是典型的信息密集型和信息依托型产业,旅游者出游行为以旅游信息的收集和比较为前提,旅游目的地及旅游产品被游客所认知取决于信息的有效传达。宣传就是要让更多的人知道旅游地的资源美好并被吸引,要让游客对于旅游地有“身未动、心已远”的效果。选择宣传的载体也需要是受众多,影响力大的。以CCTV-1各省市的旅游宣传广告为例,中央一套早六点至八点的新闻节目“朝闻天下”,中间插播了全国各省市的旅游宣传广告,大多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整体宣传,而且滚动播出,可见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对旅游发展的重视,同时选择了这个受众最多的媒体平台进行宣传。然而,在这些广告中,内蒙古没有以整个“区”为单位的宣传广告,只有赤峰和锡林郭勒。同属于西部的旅游省区,山西的旅游宣传意识就比较强,在北京西站西出口处一面广告墙上做的就是乔家大院的宣传广告——山西欢迎您!这里面对的受众群体是全国各地来来往往的人,效果可想而知。另一方面,我区在旅游宣传内容上缺乏创新思维,民族特色固然重要,但一味突出民族特色,也许会收到适得其反的效果,从外地人对内蒙古印象的冷笑话中可见一斑:内蒙古的同学到外地上大学,同宿舍的同学就会问内蒙古同学一些问题,常见的问题就是,你们是不是骑马来上学的?你们是不是都住在蒙古包里呀,平时都穿蒙古袍?你们那里的牛羊肉是不是不要钱?你们那打的(出租车)吗?你们那喝牛奶是不是和自来水一样?你们内蒙古人是不是都很能喝酒?虽是冷笑话的问题,但终归反映出外地人对内蒙古的认知程度。这两年内蒙古经济发展了,旅游也发展了,旅游宣传时不要过于渲染民族特色,我们既要注重传统,又要满足现代人的生活方式。
最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基础设施的配套直接影响着旅游地旅游的质量,基础配套设施陈旧落后,就是有再好的景色也会大打折扣。我认为作为旅游目的地应有的基础设施应具备大到交通、住宿、餐饮、旅游集散中心,小到路标、公共厕所、出租车。虽然内蒙古的旅游基础设施在不断的加强财政投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改善,但是和其他大些现代化的旅游城市相比还是有差距的,从航空、铁路、汽运、到城市交通都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对于客源旺盛的区外省区或境外地区航线不充足,而且票价高。铁路方面,内蒙古目前没有开通动车,对于距离我区较远但旅游欲望有很强的城市游客来说,旅途上的时间浪费也许会打消来内蒙古旅游的计划。此外,旅游城市和景区与重要旅游客源地之间的始发旅游汽运也不是很发达,有的乘客到了该区旅游中心城市,往往不跟旅游团走,最方便快捷的就是汽运。住宿、餐饮层次档级不高,不能满足不同层面顾客的要求。目前为止,内蒙古还没有一家旅游集散中心,大大限制了来我区游客对旅游目的地信息、全区旅游资源、通往景区的交通线路选择、旅游预订等方面信息的获取。小到出租车、公车、路标、公共厕所,对于到一陌生地去游玩的人来说,这几样看似小的方面其实是很重要的,可以说直接展现的就是你这个城市或者旅游景区的品味和服务理念。以呼和浩特为例,区外、境外游客来内蒙古旅游都是以呼和浩特首站中转城市,机场、火车站打车困难、拼车现象严重、黑车多。无论是在公路还是城市主干道路标少见或指示不明,最重要的是公共厕所极少,即使遇到一个还是收费的,而且脏,以上严重影响了外地人对内蒙古的印象,也会降低再来内蒙古旅游的欲求。
二、促进建成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的对策建议
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在2013年3月19日自治区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自治区发展进行系统阐述时提出的发展思路。把内蒙古建成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有规划,有定位、有目标是好的,产业要发展需要好的政策环境。但是旅游业真正得到发展,旅游地景观能够对游客产生自发式的吸引,不是定计划,喊口号能解决的,要从根本上认识到我区旅游业所处的水平以及与发达地区的差距所在。事无巨细,往往细节决定事物的成败和发展方向。对于我区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旅游业)的发展问题,我认为以下几点建议尤为关键:
(一) 建立独立完整的旅游形象,大众传媒式品牌营销
在旅游业中,旅游信息的传递首先依赖于信息传播媒介——比如电视、报纸、杂志、户外媒体、互联网络、旅游信息中心、手机短信、影视作品、文娱节目,等等。经验是可以借鉴的,我们可以取彼之长补己之短,传播媒介、广告宣传就是用植入式、多频率的、独特表现的方式和内容让受众记忆于心,从而达到想要消费的欲求。其实旅游地的宣传最好的载体就是广告宣传。还是以CCTV—1“朝闻天下”为例,各省市的广告宣传片景色优美,广告语凝练有寓意内涵,或是对景色的赞美、或是凸显地方水土的优越(福地)、亦或是悠久历史、地方特产、风俗习惯、祈福等,总之看了就有想去的一探究竟的欲望。举几个地区的广告例子:贵州:走遍大地神州,醉美多彩贵州!(醉用了谐音“最”)!镇江:镇江,一个让你美得吃醋的地方(特产)!常熟:江南福地。常来常熟!:探游,从灵芝开始!峨眉山:给心灵放个假,到峨眉山休闲祈福!而我区这方面意识比较淡薄。建议旅游宣传部门也考虑下我区旅游宣传片的制作,形象和宣传语要凝练、有内涵,不需要一上来就是草原、马群、长调。有了宣传形象和宣传语就可以投放到各种媒介进行宣传,而且投放到诸如央视播出,受众多,效果佳。此外,报纸、杂志、户外媒体、互联网络,手机短信也都是不错的宣传载体,其中手机短信最快捷方便,可以尝试借鉴。
(二)转变宣传内容,民族元素和现代元素相结合
外界对内蒙古的认识有误区,大都停留在彪悍、落后的认识阶段,一提到内蒙古就是大草原、手把肉、蒙古包、女人高颧骨粗壮,当然这些也是我去南方亲身经历的。这与我们的宣传不无关系。长期以来我们内蒙古对外宣传更多的是各种民族特色,这个特色盖过了本色,所以让很多受众有了这种啼笑皆非的误会。所以我们要激励扭转这种局面,让不了解内蒙古的人知道,我们内蒙古的确有大片的草原,草原上的风光特别漂亮,有碧蓝的天空,牛羊成群,牛羊肉特别好吃。要让大家知道,我们呼和浩特和许多城市都是现代化城市,除了出去旅游在城市当中也很少能见到草原,在城市里除了照相也没见到过马,除了陪客人,我们自己也很少喝酒。我们这里和你的城市生活是一样的,有立交桥,大酒店,各种演出,公园和广场上的老人也随着凤凰传奇的音乐起舞,堵起车来也不逊于你们那些地方的大城市。内蒙古地域辽阔,物华天宝,有着美不胜收的自然风光,也不缺少现代都市的万般风情。
(三)基础设施需提升、服务理念要强化
首先解决交通问题。航空方面,根据我区旅游季节性的特点,在旅游旺季开通区内外、境内外直达航线;铁运方面,提速、建设区内外大城市到呼和浩特的动车,以缩短游客来内蒙古的旅途时间;汽运方面,增开自治区内沿线旅游城市和景区与重要旅游客源地之间的始发旅游客运,全面提升公路旅游通达率,这为区内外自助游提供了方便。其次,在全区主要旅游集散地设立旅游信息服务中心,旅游发达省市在中心城市都设有旅游集散中心,提供旅游咨询、景点介绍、旅游预定、交通集散等服务,提供短途自助游为主,以灵活便捷、随到随走的特色和点到点(发车点—景点)的线路模式,以自助游市场的需求,这样不仅有区外客源,还可以增加大部分内蒙古人游内蒙。市内交通,要保持道路通畅、有序,公交车、出租车的配套文明出行。再次,在内蒙古入境公路,各主要城市主干道都要强化路标标识,公共厕所城区、景区全覆盖。
[论文摘要]对川南旅游开发的导向、人才与资金准备及产业协调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川南旅游资源地域开发的时空模式,建议加强重点景区的资源保护与开发建设,以及加大对本地区特色旅游商品的开发和提倡生态旅游。
一、川南旅游业的现状
本文所指的川南旅游区,包括四川盆地南部的宜宾、自贡、泸州三地市。川南旅游区资源丰富、区位条件、区域经济及交通条件均较好,但在四川省规划发展的五大旅游区中,是开发最差的旅游区之一。针对重庆成为中央直辖市之后,川南旅游区在四川省宏观布局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本文对川南旅游开发的一些战略性、方向性问题进行了探讨。
四川盆地南部的宜宾、自贡、泸州地区,是我国沿海地区与长江流域组成的“T”字型生产力布局的底部。旅游开发的自然、经济基础都比较好。川南国家级风景名胜蜀南竹海、自贡恐龙博物馆在国内外早已闻名。此外,西秦会馆、自贡盐业历史博物馆、焱海井等也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川南三大城市宜宾、自贡、泸州皆被列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川南旅游区还有各类省级风景点7处,市县级地方性景点更是数不胜数。省级景点“石海洞乡”、“人悬棺”、“巡司温泉”等名闻遐迩。该区不但旅游资源丰富,级别高、吸引力强,而且类型复杂多样,旅游行为类型与功能结构完善,层次结构、地域组合优越。自然、人文景观交相辉映,相映成趣,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和科研价值。该区处于成、渝两大客源地夹峙之下,区内、区外客源潜力都很大。重庆成为直辖市之后,四川省调整了旅游业宏观布局,川南旅游区被列为下一步重点开发的旅游区之一"。
二、开发川南旅游业的重要意义
旅游业既是一个新兴的经济产业,又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开发川南旅游资源,发展川南旅游业将对川南社会、经济各个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主要表现在:(一)发展川南旅游业,将加速资金积累和回笼,增加外汇收入,使区域经济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众所周知,旅游业投资少、见效快、资金回报率高,因此国内外只要有条件的地区都争先发展旅游业。川南地区旅游业虽刚起步,但已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二)旅游业属劳动密集性行业,对劳动者的专业技能要求相对较低,从业人员需求量大,可缓解川南劳动力就业紧张的问题。据有关资料统计,旅游部门每增加一个直接就业人员,可增加间接就业人员2人~215人。因此,川南旅游业的发展将为该区创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三)将促进川南地区城镇建设。随着景区的开发,游客的增加,各种基础设施、旅游设施将日益完善,从而大大推进新、旧城镇的建设。(四)有利于在川南重工业经济区中建立区域性的环境保护体系,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美化区域环境。在规划中,川南属于重化工、能源基地,此类经济区域易受到环境污染的威胁,而发展旅游业,有利于人们重视环境保护与治理,建立一个山清水秀、环境优美的川南旅游区。无论是在经济效益上,还是在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上,川南旅游的发展都将造福于人民和子孙后代,应引起川南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三、川南旅游业开发中的重要内容---旅游商品
在川南旅游业开发中我们应该重视对旅游商品的开发,旅游商品能满足旅游者的生理、心理的各种需要,但不同类型的旅游商品又有很大差异。
(一)川南旅游商品开发要突出特色:第一川南“中国名酒系列”;第二“珍贵水果系列”,包括龙眼、荔枝、抽子等;第三“旅游工艺品系列”,以竹、龙、草编等为主题。要把握好市场,政策上予以扶持,组织管理好生产、销售的多个渠道。
1.川南“中国名酒系列”:包括卢州老窖,古蔺郎酒、宜宾五粮液,早已闻名国内外。
2.龙眼、荔枝等名贵水果系列:龙眼、荔枝属于南亚热带水果,果肉质佳、味美,营养丰富,是市场上最受欢迎的高档珍贵水果。川南有上千年种植历史,宜宾尚有几株当年曾上贡过杨贵妃的千年古荔枝树。今日荔枝分布区已移向东南,以卢州市为主,其气候属南亚热带类型,为四川盆地唯一的特殊气候区,适宜龙眼、荔枝的生长,适栽面积500万亩,以卢州市中区、沪县、纳溪、合江最宜种植。
3.竹工艺及美术品:川南竹类资源丰富,以楠竹(毛竹)为主,栽植易、产量高,覆被好,可一次造林永续利用,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都比一般林木高。川南可开发的竹旅游商品很多:如竹簧、麻将、竹筷、竹椅、竹雕、凉板、翻簧竹刻、竹帘画、龚扇等。江安县有竹簧工艺学校,宜宾市有竹类专业研究所。川南有各类竹艺加工老艺人、技术能手几百人。
4.草编制品:以灯草为原料。灯草是两年生耐寒水生草本植物,可于水稻收割后栽植,次年5月收割,利用闲置冬水田栽植,不务农时。用灯草编制的各种生活、旅游用品,既有实用价值,又有观赏价值,如榻榻米草席,深受日本人喜爱。川南草编制品曾出口日、英、美等三十多个国家。
5.恐龙系列仿制品:可仿制侏罗纪、白要纪各种不同类型恐龙。质地可选择塑料、陶瓷等多种类型。也可制造各种电动的小型恐龙仿生玩具、工艺品。
6.其它名特产品:金河蘑芋,产于宜宾屏山的金沙江沿岩一带。宜宾“功夫”茶、叙府糟蛋等也是当地有名的土特产品。
(二)川南旅游商品的分类,按旅游商品的美学特征,可把川南旅游商品分为如下四个大类:
1.实用品又分为:①土特产品,如卢州龙眼、荔枝;②旅游食品,如竹笋,竹荪;③旅游用品,如竹席、竹帘、凉板、竹筷;④其它非旅游专用的日常生活用品。
2.工艺品又分为:①织绣类,如自贡龚扇;②陶瓷类;③纺织类,如竹编制品;④雕刻类,如竹雕工艺作品;⑤镶嵌类;⑥传统工艺、民间工艺类,如剪纸。
3.艺术品又分为:①绘画类,如川南国画、竹帘画;②雕刻类,如竹雕。
4.文物商品及其仿(复)制品如恐龙仿制品。
(三)在进行旅游商品开发时,要注意旅游商品本身所具有的实用性、艺术性和纪念性的属性。就川南旅游区的实际情况而言,还应注意:
1.突出主题。根据川南旅游区的人文古迹和自然景观的特色,川南旅游商品的开发,应以“酒、龙、盐、竹、泉、洞”为主题,在这六个字上多作文章。
2.突出功能和特色。各旅游地域系统(或景区)旅游商品的开发要突出自己的功能和特色,如蜀南竹海的“竹”,宜宾的五粮液,自贡旅游小区的“恐龙和盐”,庐州的卢州老窑,这些都是各自的“金字招牌”。
3.要系列化、多样化和小(微)型化。旅游者可能来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年龄、职业、性别、爱好、社会阶层也不尽相同,开发设计和经营旅游商品要从川南旅游区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潜在客源市场的各种因素,实行多种题材、多种规格、多种原料、多种色彩。还要尽量系列化、配套化,满足旅游者不同层次,不同趣向的需求。
4.要强调“就地选题、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就地销售”
不少以当地名胜古迹为题材设计的旅游商品,都是以当地特有材料、传统工艺生产,并在当地销售的:如“三峡石”、“刘三姐绣球”等。川南仿造的恐龙、竹雕等类旅游商品,也应立足于川南本土。
此外,川南各地、市、县尚有许多地方名特产品、民间工艺品,可供挖掘整理与开发。一方面,要加强对旅游商品的宣传工作,既要导“游”,还要导“购”。另一方面,既要通过“挖掘整理与开发”来增加其品种数量,又要通过丰富其“内涵”,来提高其质量和效益。旅游商品的开发是旅游产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川南这个新旅游区的开发中,应该引起高度的重视。
四、开发川南旅游业的重要措施
(一)加强管理,统一规划,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开发川南自然、人文景观旅游资源,要从四川省的宏观布局出发,制定川南及各旅游地域系统的资源开发与旅游业的发展规划,使区域旅游资源的开发有章可循、协调发展;要建立和完善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尽快纠正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条块分割、政出多门”现象;在有条件的地、市、县应在政策上给旅游业以优先发展的地位,在财政、用地、税收、引进资金上制定出优惠政策。旅游业的发展,有赖于相关产业(如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等)的协调发展,有条件的地区应尽快改善基础设施,特别是旅游交通状况差而旅游资源较丰富的地区应迅速改善本地旅游景区可进入性的条件。
(二)在开发导向上应由国内向国外拓展
川南旅游区资源丰富,但开发晚,缺乏象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那样在国内外影响大的旅游景点。自贡恐龙、蜀南竹海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但开发晚,缺乏“深加工”,活动项目较单调。因此,本区旅游景区知名度的提高,需要进行宣传促销和“时间”。在川南旅游资源开发中,目前应注重对具有代表性的旅游资源进行“深加工”,主要客源应立足于国内,待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宾馆等服务设施建设上档次以后,再逐步向国外拓展客源市场。
(三)重视旅游人才培养
随着川南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从业人员和各类旅游管理人才的需求都将迅速增加,因此应在川南部份高校开设旅游专业,培养旅游本、专科学生;或在川南三大城市中选择一市,建旅游中等专业学校,必要时可建立或改建旅游职业中学,培训高素质的旅游服务人员。
(四)开拓资金渠道,加大投资力度
旅游资源的开发涉及面广,基础设施建设、旅游设施建设等都需要大量投资,全靠当地政府必然有困难,可采取以下办法:争取国际项目或国家、省内的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在政策上可统一规划,做到谁投资谁受益,一家管理,多家开发;把旅游设施建设和一些大型项目的建设结合起来,如川南的煤矿开发项目可与高县、筠连的旅游资源开发一并纳入规划和建设。
(五)加强旅游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目前,川南旅游区有众多古迹缺乏保护,破坏严重,非法占用旅游景区土地和古建筑物的现象时有发生,且景区项目差,环境质量差,因此应实行保护性开发。重点景区应划定界线,在景区内分别设置下几个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实行不同的管理方法。
(六)加强横向联系,开展与周边地区的协同开发
川南旅游区毗邻滇、黔、渝,开展与周边地区的联合开发,有利于优势互补。川南泸州旅游片区南部与贵州西北的习水县、赤水县相邻,习水丹霞景观旅游资源十分丰富。赤水县十丈硐瀑布可与黄果树瀑布媲美,开发价值大,但交通闭塞,若以贵阳为中心进行开发,相距甚远,交通条件差,开发难度大。泸州距十丈硐瀑布仅70多km,若以泸州为依托进行开发,可事半功倍。川南旅游区与贵州西北地区进行旅游资源的协同开发,必将推动双方旅游业的发展和区域经济的腾飞。
参考文献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发展的重要途径。“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与同样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的旅游业将有越来越多的融合发展,其中,文化旅游产业将是挖掘地方文化、完善旅游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撬动地方经济腾飞的重要旅游业发展方向。
一、旅游文化产业与城市发展的契合度分析
目前,随着各地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城市都创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经济发展道路。其中,旅游文化作为一条可持续的发展方式,更是受到多数城市青睐。但是,旅游文化产业作为一个新兴的、还不够成熟的经济产业,并不是适合所有的城市发展。要了解旅游文化产业适合怎样的城市发展,首先要了解什么样的产业叫做旅游文化产业。
旅游业的发展、旅游市场的成熟,让旅游者对旅游产品越来越注重文化意义上的消费,文化含量高的旅游产品对旅游者的吸引力越来越大,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呈现出越来越紧密的结合。在这样作用于旅游产业的文化产业中,又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物质、实物化的文化景点,诸如寺庙,古迹等等;第二类是非物质的文化遗产,如传承下来的各类工艺品制作技术、传统习俗等等。所以,一个城市想要发展旅游文化产业,首先必须要有足够吸引人的文化底蕴,即上面举出的两类“文化”。
二、推动旅游文化产业的兴起与发展实证分析
拥有了物质性或非物质的文化遗产,下一步就需要着手基于这些文化资源推广与发展相关的旅游产业。以江苏省南通市为例,南通的濠河是国内保留最为完整且位居城市中心的古护城河。距今有千余年的历史,是国内仅存的四条古护城河之一。其两岸有光孝塔、天宁寺、北极阁、文峰塔、南通博物苑、五公园等名胜古迹,还有张謇、李方膺、赵丹等名人故居,是典型的物质型文化景点。同时,南通流传下来的蓝印花布制作工艺、板鹞风筝制作工艺、沈秀等等传统艺术,也是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南通的做法是,依托全国第一所博物馆――南通博物苑,围绕濠河建立蓝印花布博物馆、风筝博物馆、沈秀博物馆等20多个博物馆,构建“濠河博物馆群”。这样的一个博物馆群,不仅丰富了濠河景区的文化内涵,更把整个城市富有其特色的优秀文化旅游资源融合到一处。旅游资源的集中也避免了游客在途中过多的奔波,让游客有更多的时间停留于景区,在传统文化与人文风情的交汇融合中领略当地的旅游特色,实现了以文化产业带动旅游经济发展的目标。
从南通的做法中可以看出,对待旅游文化产业,需要把物质性文化和非物质性文化紧密结合起来。对待物质性的文化,良好的保存和管理是必不可少的,这样一类的文化资源是旅游发展的重要载体。而对待相比之下比较“虚”的非物质文化,一方面我们要积极为其寻找良好的物质依托,另一方面,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尝试把物质型文化与非物质文化相结合,从而形成资源的集中,集中化的文化资源可以让整个旅游景区更具规模,可以更好地走产业化的道路。现存的冷门“旅游文化”只能说相关部门对其宣传力度不够,或者说对一部分人吸引力不够。集中后的文化资源,可以更好的共享游客,也可以作为一种对游客的宣传。
除了对旅游文化的集中,要推动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更重要的是为旅游文化寻找载体。对于物质性的文化来说,其载体可以就是其本身;而非物质性的文化,其载体必须符合其所在城市的特色,这样才能更好的和城市相融合,以达到相辅相成的作用。还是以南通为例,作为中国第一个建立公共博物馆的城市,其很好的选择了博物馆这个载体,将南通独有的蓝印花布、板鹞风筝和与南通相关的沈秀艺术等融入博物馆,又将这些博物馆建在古护城河濠河两岸。濠河的良好环境烘托出博物馆深厚的底蕴,濠河古老的历史也响应了博物馆的主旨。更重要的是濠河作为南通特色,作为南通的一张“城市名片”,又增添了“环壕和博物馆群”这样一个头衔,进一步增加了含金量。一个良好的载体的选择,不仅仅是对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更可能为城市形象的构建增添筹码。
三、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的收益分析
关于旅游文化产业的收益,很多人会认为无非就是推动当地经济发展。诚然,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的直接目的就是推动经济发展。与此同时,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相结合不仅可以吸引游客,增加旅游收入,更给了一些传统文化更好的传承的机会。透过这些现实收益我们也可以发现,旅游文化,尤其是非物质性的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很少对环境造成破坏,在强调可持续发展的今天,这无疑是一个值得提倡的发展方向。同时,旅游文化载体的不断建设也可以促进景点周围环境的改善,包括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当地政府在发展旅游文化的过程中毕竟加大当地环境整治力度,同时文化的特色又会给予周边地区以熏陶,以景区为核心辐射周边,达到自然与人文的双重收益。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深化旅游西进战略,加快推进旅游国际化,打响“东方休闲之都”品牌,进一步发挥旅游业对现代服务业的龙头带动作用,结合当前我市旅游业发展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总体规划,推进配套设施建设
1、完善旅游发展规划。加强*大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城市规划的相互统筹,促进《*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的相互衔接。《*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应通过市人大或市政府批准,并加以严格执行。
2、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123公里绕城高速顺利开通的基础上,加快建设杭昱、杭千、杭新高速公路三条连线以及四大接口,构筑“一个半小时旅游交通圈”,形成大*无障碍旅游交通。
3、完善*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咨询中心的网络建设。实现*旅游集散中心与长江三角洲区域主要城市的联网运行,加快旅游集散中心向各县(市)延伸,推进各地旅游集散中心之间和旅游集散中心到景区(点)的旅游客运专线建设,发展旅游交通换乘和观光巴士营运网络,实现咨询中心的多语种服务和志愿者服务。在5年内,每年由市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扶持旅游集散中心、换乘中心及咨询中心的建设和完善。
4、完善旅游交通指示牌。旅游交通指示牌要在大*区域内整体策划,交通、旅游、质监等部门要统一协调,按国际标准有关要求规划设置。经费由市和区、县(市)财政分别筹措解决,其中市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100万元。
5、推进“金旅工程”。以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名特商店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旅游资源数据库,形成功能先进、资源共享、互连互通的网上旅游市场体系。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逐步建立健康、诚信的网上交易和网上结算系统。运用现代技术,发挥互联网作用,运用多种方式开展网上促销。
二、开发旅游资源,加大整合力度
6、大力扶持旅游重点项目。在确保完成西湖综合保护工程的同时,加大对西溪湿地、运河等旅游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应依法规范行政许可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旅游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市政府将根据各项目对社会文化和生态环境的改善程度,给予相应的资金和政策扶持。
7、鼓励发展旅游文化产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进旅游文化项目的发展,充分发掘反映*人文精神、西湖文化的旅游文化产品,着力提升其品牌和知名度。对有突出贡献的旅游文化产品,由市旅游和文化部门授予“*市旅游文化示范项目”称号并授牌,同时给予相应的奖励。市旅游部门应将其列为我市旅游促销的重点推荐项目。
8、加快发展工农业旅游。因地制宜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业旅游、“农家乐”旅游等旅游活动。引导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开展工业旅游,实现二产与三产的结合。对达到相应标准具有示范作用的工农业旅游项目,给予授牌及一定的资金奖励,并将其列入“*市社会资源国际访问点”名录,向境外游客推荐。
三、加强市场开拓,树立统一品牌
9、统一旅游品牌。优化全市旅游资源的包装,对大*旅游品牌进行形象策划和整体包装,加强海外市场的宣传推介工作。每年继续筹集和安排不少于4000万元的经费,用于*旅游的整体宣传促销、旅游市场开发和奖励以及对具有重大社会效益的旅游项目的扶持。各区、县(市)政府安排的旅游宣传促销经费也要在现有的基础上逐年增长。
10、加强区域协作。巩固“长江三角洲旅游城市15+1高峰论坛”成果,完善合作机制,创新合作手段,扩大合作成果。充分发挥*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加强与长三角旅游城市及周边其他省市的合作,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旅游市场体系。
四、加快培育会展旅游,形成产业新增长点
11、鼓励会展业加快发展。修订完善原有的《*市会展中心布点规划》,加强正确引导,鼓励高标准会展场馆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控制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打破行业垄断,减少行政干预和政府直接主办、承办会展活动的数量,鼓励企业积极开拓会展市场,促进市场主体培育。制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推行国际标准质量认证体系,规范会展企业服务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人事部门、劳动部门要将会展业人才的培训纳入经常性工作。
12、设立发展会展业专项资金。为促进会展业良性循环,每年在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500万元,作为发展会展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引进全国性、国际性大型会展活动的奖励性支出和申办工作中正常的经费开支,对在我市连续举办、规模大、效益好、有市场潜力的国际性品牌会展项目的培育奖励,对我市优秀会展企业的表彰奖励,会展业总体形象宣传以及会展业所涉及的基础性、保障性公共支出。
五、扩大产业规模,提高产业素质
13、营造旅行社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要促进旅行社之间开展公平竞争,积极引进有实力的合资或独资的旅行社来杭经营。支持旅行社采购公务活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审批获准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和会务等相关事宜。鼓励旅行社通过资本运营方式,向专业化、连锁化、网络化方向发展。
14、鼓励旅行社上规模、强素质。对被新评为全国百强的国际、国内旅行社,省十强国际、国内旅行社,市十佳旅行社以及进入百强前30名的经营者,给予授牌和适当的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15、对引进入境旅游者进行奖励。对国际旅行社年接待境外来杭过夜游客3万至10万人天(含10万人天)的,每人天奖励1元;10万至15万人天(含15万人天)的,每人天奖励2元;15万人天以上的,每人天奖励3元。国际旅行社结汇1美元,奖励0.1元。
16、鼓励提升旅游接待设施水平。加快建设高星级饭店,大力提高旅游接待设施和旅游服务水平。对被新评定为五星级饭店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被新评定为四星级饭店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被评为年度市十佳饭店的,给予组织该饭店高级管理人员赴国内外接受培训的奖励。
17、提高景区管理水平。鼓励旅游景区(点)实行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管理,对被新评定为4A级景区(点)以上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8、加强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旅游行业培训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努力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争创“青年文明号”等活动,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建立200万元的导游基金,重点用于导游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尤其是优秀导游员的再提高和紧缺小语种导游人才的引进,及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导游员进行奖励等。
19、鼓励和支持旅游购物企业上档次、上规模、上水平。鼓励以丝绸、茶叶等为重点的具有地域特色旅游商品的开发和升级,鼓励企业申请产品认证和原产地域保护,培育地方优势品牌和国家级强势品牌,研究制订相应的政策措施,打造具有产业优势和品牌优势的旅游商品购物商场。完善旅游特色商品的开发、生产、引进和奖励机制。每年举办*市优秀旅游商品征集、评比和展示展销活动,制订鼓励各旅游景区景点销售有*特色旅游商品的评比、奖励办法。
20、加快推进旅游国际化的实施。对在旅游国际化工作的推进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21、鼓励旅游企业推广使用环保、互联网和绿色设施,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形成推进合力,优化发展环境
22、形成推进合力。建设、交通、工商、物价、文化、公安、消防、城市管理、体育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完善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机制,积极配合旅游管理部门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自职责范围的旅游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旅游市场秩序治理依职能进行分解,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建立旅游市场的属地管理机制,通过目标考核,推进各城区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有序扩张”的原则,积极创新发展模式,充分挖掘乡村民俗文化内涵,大力开发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农业产品,不断提升乡村旅游农业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及农村经济发展目标,努力开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业发展的新局面,推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依托现有农业产业基地、“红古绿”等旅游资源,以农民或企业投资为主,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围绕我区井冈蜜柚、生猪、蔬菜、花卉苗木等不同产业区域发展要求,着力培植发展青东公路沿线、富水河畔、泷江江畔高效生态、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园(景)区。计划5年内,全区共培育区级休闲旅游农业园(景)区20处,力争列入省级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县(区),发展省级休闲旅游农业示范点5个,每年培训旅游农业就业人员100人次以上。
三、区域布局与发展重点
(一)区域布局
依托我区井冈蜜柚、花卉苗木、设施蔬菜等丰富的农业生态资源优势,全区休闲旅游农业工作以“打造精品、培育重点、创建示范”为目标,按照产业化、标准化、特色化的要求,精心培育和打造以休闲观光农业为主题的休闲农庄、现代农业示范园、农产品采摘园、农业主题公园、传统农村食品加工园、农家乐、农业科普教育基地等,因地制宜设置特色餐饮类、观光游憩类、户外活动类、参与体验类、休闲度假类等五类农业休闲园区。重点在青东公路沿线着力发展果蔬观光采摘参与体验区,依托山、白云山等景区建立休闲度假区,在富田、文陂、富滩等乡镇建立以大型农业产业化基地、特色古村为依托的观光游憩区,在城郊及景区周边建立以乡村“农家乐”、“农家游”为主的特色餐饮区,沿富水河畔、泷江江畔着力发展户外活动旅游区。
(二)发展重点
集中筛选3-5个有一定规模、建设基础好、开发潜力大、积极性高的农业产业化基地(企业),在挂点乡镇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的帮扶下,通过加强道路交通、水电设施、旅游配套设施(如指示牌等)、环境改造(改水、改厕、垃圾处理等)等旅游农业相关方面建设,着力扶持乡村旅游业壮规模、上档次,树立2-3个旅游农业开发典型,以典型示范带动全区旅游农业的发展。当前,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片区的建设:
1、引导发展富滩万亩井冈蜜柚观光游憩园区。继续加大开发力度,逐步配套推广猪—沼—果(渔)等高效立体生态农业开发模式,完善休闲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区建设,将基地建成集观光采摘、休闲游憩于一体的生态高效科技农业园区。
2、开发建设猫儿下水库生态旅游园区。依托库区大片水面,特有生态环境,搞好规划,逐步改造,大力发展井冈蜜柚果业,全面推广猪-沼-果、猪-沼-渔、猪-沼-菜等立体高效生态农业模式,配套建设好观光采摘区、游猎区、休闲服务区、特色餐饮区、垂钓观光游憩区,着力建成集现代观光农业、山水休闲、观光旅游、垂钓餐饮住宿于一体的生态农庄或休闲旅游景区。
3、配套发展新圩从玉现代农业观光休闲区。以新圩从玉设施蔬菜基地为基础,依托渼陂古村景区优势,将现代农业与独特古村相结合,让游客在领略古村浓厚的“红”、“古”、“绿”文化的同时,亲身感受和体验现代农业的壮观,逐步打造全区独具一格的古村文化与现代农业相结合的旅游圣地。
4、扶持发展天玉花卉苗木观光休闲区。以景天花卉苗木基地为依托,着力扶持发展旅游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电路网配套,完善花卉苗木观光区、野外烧烤区、休闲服务区等相关旅游农业设施建设。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形成共识,把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作为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统筹城乡发展的突破口来抓,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渠道和有效载体。为促进休闲旅游农业的发展,区里成立休闲旅游农业发展协调小组,并建立由区旅游局、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科技局、城建局、工商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分局、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协调工作制度,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局,由农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抓好旅游农业开发工作;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乡村旅游农业开发工作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协调管理。
(二)加大扶持力度
1、投资“农家游”等经营性乡村旅游农业项目且合法经营的业户,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是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服务性规费按“能免则免、不能免则减”的原则享受,具体为:①食品监督部门免收卫生许可证工本费、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健康合格证工本费;②城管部门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以审批有特色的临时建筑,并免收门牌广告费;③工商部门免收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费,对公司、企业减免20%以上的工商登记费。
二是税收鼓励:①凡开办经营性乡村旅游农业项目的业户应依法纳税,税收征收标准有幅度的就低不就高;②从业户投产纳税之日起,由受益财政给予奖励:第1年至第3年按其缴纳年度税收(地方所得部分)的100%进行奖励,第4年至第5年按其缴纳年度税收(地方所得部分)的50%进行奖励。
2、对被评定为区旅游农业精品景(园)区的前三名建设单位(乡镇、街道、村、园区),分别奖励5000元、4000元和3000元(评定标准另定)。
3、对新创建的省级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区(基地或企业),由区财政提供2万元奖励;对新创建的国家级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区(基地或企业),由区财政提供5万元奖励。
4、对一个单位同时获得旅游农业精品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农业示范点的,只能获得一项奖励,奖励金额按照最高奖励额的项目奖予。
(三)做好发展规划。区农业局要与区旅游局等相关部门衔接,将我区的休闲旅游农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发展建设规划和全区旅游总体规划之中。各旅游农业发展的重点乡镇(街道)或村以及旅游农业园区要在全区旅游农业规划的指导下,做好本辖区的旅游农业发展规划。要充分考虑到当地自然、文化和农业产业发展的特性,旅游市场的需求、规模和发展趋势,旅游农业的布局、基础设施等方面问题,量力而行、有序推进、逐步完善,避免一哄而上、急于求成、盲目发展。
(四)健全管理体制。加强对旅游农业的管理,加快制定和完善旅游农业建设、管理和服务质量标准;加强对旅游农业建设和经营活动的监管,逐步实行标准化管理,尤其要加强以下三方面的监管。一是加强经营活动的监管,制定服务设施、服务质量标准和经营守则,规范收费价格,教育农民要守法经营、诚信服务;二是加强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监管,要保护好生态环境,治理好环境污染,做好自然村、农家院及房前屋后的绿化和美化工作,努力营造优美的自然景色和田园风光,特别要注意确保饮水与食品卫生安全;三是实行旅游农业市场准入和淘汰制度,区旅游部门对符合要求的农家院实行挂牌制和评星制,对经营较差、服务水平不高或经常受到游客投诉的农家院和其它经营旅游农业的单位坚决吊销其经营资质;四是引导建立旅游农业开发管理公司或行业协会,通过引入工业化管理模式,不断提高旅游农业管理服务水平和行业自律能力,促进我区旅游农业健康发展。
(五)强化培训工作。要把旅游农业产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作为提高农民从业技能、培育新型农民、促进旅游产业更好发展的大事来抓。区农业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制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人员培训计划,结合“阳光工程”等项目实施,开展灵活多样、实用性强的各种专业形式的培训工作;同时,引导返乡农民就地创业,利用农村现有产业资源,扶持发展“农家乐”、生态休闲农庄等休闲旅游农业。
【摘要】科学发展观为旅游业的发展指出了一条光明之路,旅游产业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深度发掘旅游文化内涵,构筑旅游业发展新优势,实现旅游产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本文以内蒙古希拉穆仁草原为例,对草原文化旅游资源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草原旅游业如何可持续发展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 旅游业;草原文化;可持续发展
【作者简介】张晓娜,内蒙古财经大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城乡规划。
近年来,随着内蒙古地区旅游业的发展,草原旅游已发展成为该地区的特色品牌。但由于内蒙古地区旅游业发展较晚,草原旅游的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应根据不同的草原条件确立不同的市场定位,加强草原文化资源建设,深度发掘草原文化内涵,开发草原旅游产品,形成独具特色的草原品牌,实现草原旅游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内蒙古希拉穆仁草原旅游发展现状分析
希拉穆仁草原位于包头市达茂联合旗的东南部,是距离呼和浩特市最近的草原。这里草原辽阔,水草丰美,有着深厚的游牧民族尤其是蒙古族的文化气息。呼和浩特市作为的首府,是全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古就为内蒙古草原民族的重要聚居地,旅游资源丰富,文物古迹众多,民族风情独特,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春秋战国时期,呼和浩特地区就已成为我国北方民族生息繁衍之地和开发、创造草原文化的历史舞台,为今天希拉穆仁草原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深厚的经济和文化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呼和浩特旅游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已成为的旅游中心和游客集散地,而希拉穆仁草原已成为蜚声海内外的旅游避暑胜地。
自20 世纪90 年代以来,随着内蒙古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希拉穆仁草原从软、硬件方面全力打造草原文化品牌,以“天堂草原”为宣传主题,旅游业的食、住、行、游、购、娱等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旅游接待基础设施得到加强,服务体系基本配套,旅游人数和收入持续增长,旅游业发展势头良好,旅游产品和特色旅游产品不断得到开发并已成型,再加上多方位的宣传促销,大大提高了“草原旅游”和“首府旅游”的影响力。但由于内蒙古旅游业发展得比较晚,希拉穆仁草原的旅游业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开发不规范,尚属粗放型的开发;二是旅游形式陈旧单一,产品雷同,恶性竞争,旅游产品的开发生产呈弱散状态,尚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旅游拳头产品;三是旅游发展规划、景区建设规划尚不够完善;四是草原文化与旅游融合度较低;五是旅游行业管理体制尚不完善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提高希拉穆仁草原旅游品牌的知名度,不利于希拉穆仁草原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为实现希拉穆仁草原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深度挖掘希拉穆仁草原的文化内涵如少数民族文化、区域文化、历史文化以及饮食文化、服饰文化、文学艺术等等。应在统一的草原品牌下,根据不同的草原条件确立不同的市场定位,以多种形式进行开发,形成独具特色的草原品牌,实现草原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草原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 旅游业发展起步较晚,开发草原文化资源有难度
内蒙古地区旅游业起步较晚,旅游开发建设的观念意识比较落后。在开发希拉穆仁草原旅游时必须注意旅游资源中的区域性和综合性特点。所谓区域性,就是在旅游开发规划中必须重视对本地旅游资源确实有研究的本土专家和真正了解本民族文化的专家的意见。而综合性则要求对旅游资源的开发有旅游、地理、文化、历史、经济、建筑、民俗、艺术、环保等多学科专家的协同工作。开发旅游并不是简单的粗放的开发,不能仅追求眼前的利益。要更新观念,提高意识,重视旅游业所具有的区域性和综合性的特点,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 民族相互融合影响着蒙古族民俗文化的传承
截至2010 年,有2400 多万人口,其中汉族占80%,蒙古族不足20%。受到汉族文化的影响,少数民族尤其是蒙古族明显汉化,特别是居住在中心城市周边的蒙古族聚集区尤为明显。在内蒙古地区, 汉文化相当普及,蒙、汉、回、满等民族长期以民族大杂居的形式共同生活在一起,少数民族文化尤其是蒙古族文化已成为弱势文化。以呼和浩特为例,各民族间的相互影响以及融合已是普遍的社会现象,周边的蒙古族聚集区如希拉穆仁草原的蒙古族群众绝大多数已从游牧经济转变为农耕或农牧的经济生活,并有相当数量的人进入城市生活,仅有一小部分人仍生活在牧区中。正是这种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使得很多蒙古族的传统风俗习惯开始发生变化。草原上的牧民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着传统的风俗习惯,但他们的生活习性已部分汉化。因此,在旅游开发中恢复原有的蒙古族民俗文化有较大的难度。
(三) 无形的精神文化多,有形的实体文化较少
中国北方草原民族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立在游牧经济基础之上,草原文化本身具有游牧文化的特点,这一特点决定草原文化中的物质文明部分必须适应游牧经济方式的要求。目前,草原文化旅游资源中的物质文明部分相对较少,规模也小。而且,有限的有形文化在历史的巨大变迁中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保存至今的已相对较少。在希拉穆仁草原上遗留下来的游牧文化建筑物非常罕见,在旅游业起步阶段,由于粗放型的开发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仅有的文化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文化没有物质的附着,所以开发起来较为困难。
(四) 盲目招商引资,草原文化与旅游融合度较低
在希拉穆仁草原已经开发的旅游景区景点中,很多为招商引资项目,由于外来投资商对草原民族和草原文化了解较少,片面追求眼前经济利益,盲目开发建设,忽略了草原文化,使得草原文化与旅游融合度较低,大大冲淡了草原旅游品牌的特色,导致游客数量减少,不利于草原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重视旅游文化资源建设,促进旅游可持续发展
要实现旅游产业利益的最大化和不断发展,关键在于开发利用各种文化资源,满足人们对旅游产品和服务中的文化需求,在深度挖掘旅游文化内涵的过程中,建立良性的产业内部运行机制和外部发展关系,提升产业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 坚持政府主导,全面发挥旅游产业功能
要形成“政府主导、市场主体、企业运作、全民参与”的产业发展态势。在旅游目的地,旅游投资经营者、游客、当地居民三者之间的利益交织在一起,只有政府才能协调好他们之间的现实矛盾,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文化效益的统一。政府管理部门要提高管理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摒弃短期行为,做先进文化的代表,引导当地旅游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全面发挥旅游产业功能。
(二)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变旅游发展观念
在希拉穆仁草原开发建设上,必须改变外延式扩张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粗放型发展观念,减少其对旅游目的地自然资源和社会文化资源造成破坏。旅游产业发展要坚持可持续发展,从数量型转向质量型和效益型,挖掘旅游文化内涵,提升产品附加价值,向深度发展。
(三) 分析希拉穆仁草原地区历史文脉,确定开发的方向和主题
利用北方游牧民族核心的草原文化创意,在分析希拉穆仁草原文脉的基础上确定文化的开发方向和主题格调,明确定位,围绕主题进行内容组织,进而通过旅游产品加以体现,不断丰富文化内涵,进行创造性的升级改造。其中,对希拉穆仁草原文化主题的感知和把握并经由旅游产品外显是关键,其本质在于对希拉穆仁草原文化资源进行概括、发掘、升华最终凝聚区域特色的个性化精神,然后通过物化、创新实现更深层次的整合,将文化内涵渗透、表现在旅游产品的各个层面,形成特色品牌,强化旅游吸引力。通过不同的文脉从而整合为统一于一体但又各具特色的草原文化品牌。不仅要打造品牌,还要提高其内涵,提高其知名度,管理和维护好草原文化品牌,充分提高品牌的附加值和服务的附加值,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 加快旅游业专业人才培养,夯实旅游产业发展基础
要加强对旅游管理、旅游服务等方面高素质人才的培养,进一步规范旅游人才的管理和培训,提高旅游管理和服务的专业性,促进草原旅游文化的发展,提高希拉穆仁草原文化的品牌知名度,实现希拉穆仁草原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
旅游产业是兼有经济、文化、社会和环境四大功能的产业,但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文化及其他功能的现象屡见不鲜,旅游资源的适度开发和永续利用要求提升产业素质,整合旅游文化资源,进行品牌运作。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研究精神文化,开发物质文化,打造制度文化和管理文化,推进教育文化,由政府以及与旅游产业有关各方参与,深度挖掘旅游文化内涵,积极实践,促使希拉穆仁草原旅游产业走向成熟和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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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孙克勤.世界旅游文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旅游产业发展环境
(一)凡在温泉度假区和旅游景区规划范围内的旅游项目用地,参照同区域工业用地价格评估挂牌出让。
(二)进一步降低旅游企业建设经营成本。旅游项目开发建设与经营期间的各项规费收取按照县委〔2009〕10号文件相关内容执行。即对涉及旅游企业的房产评估费、土地评估费、防雷设施技术评价、防雷检测、电磁环境检测评估、雷击风险评估等6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基准价下调50%;县国土资源部门的地籍测绘费、水务部门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建设规划部门的定线放样测绘费、房产交易手续费等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暂按规定减半征收;白蚁预防费按1.5元/m2收取。(本条意见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一年)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旅游产业做大做强
(三)增加旅游发展政策扶持资金。从2009年起每年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不少于800万元,其中旅游市场促销经费不少于300万元,其它用于全县旅游规划编制、旅游项目引进、旅游服务品牌提升、旅游行业管理、旅游企业节能技改等方面的政策性奖补。
(四)对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新办的旅游企业,建设投资5000万元以上,并列入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的旅游项目,按时竣工投入运营后给予30万元的奖励。
(五)被评为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分别给予80万元、30万元的奖励。被评为国家5A、4A、3A景区的,分别予以8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被评定为五星、四星、三星级酒店的,分别予以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星级宾馆饭店首次被评定为绿色饭店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六)引进全球酒店集团100强(酒店业权威杂志《HOTELS》公布的年度排名为准)与中国饭店业最具规模的30家饭店管理公司(集团)(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公布的年度排名为准)且管理期满3年以上的高星级酒店,每家一次性奖励30万元。引进旅游行业高级管理人才,在我县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并担任3A级景区、三星级酒店总经理,4A、5A级景区、四、五星级酒店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给予企业一次性人才引进奖励,硕士生奖励2万元,博士生奖励5万元。
(七)凡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电视、报纸、网站)作*旅游形象宣传,年度宣传经费超过100万元的给予10%的奖励,奖励最高额度以50万元为限。
(八)被评为年度优秀旅游企业的,省级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市级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星级宾馆饭店和旅行社首次进入全国百强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进入全省五十强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九)创建旅游强镇(街道、乡)通过验收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创建旅游特色村通过验收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一、充分认识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旅游业是促进我市实现“两个率先,一个努力”的动力产业,建设生态文明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先导产业,深化对外开放的窗口产业。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就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发展旅游业是我市实现“两个率先,一个努力”目标的重要推动力。根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中国将在2015年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国和第四大客源输出国。省委、省政府对旅游业的发展一贯高度重视,把旅游业列为服务业的龙头和全省产业发展的十大主攻方向之一,旅游业已成为我省的主导产业和重要的经济增长点。随着我市旅游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旅游业必将对实现“两个率先,一个努力”、“经济发展进入全省第一梯队”的宏伟目标产生重大的推动力。
2、发展旅游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市工业经济发展迅猛,工业销售收入增速每年都保持在45%以上,培育了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巨大的优势企业。但是,第三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呈现下降的趋势,服务业的滞后已经不能适应全市经济高速增长的需要。旅游业是综合性产业,关联度强,乘数效应明显,可以大规模带动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有效集聚人气、财气、名气,并同现代金融、交通、餐饮、电子商务充分配合,从而形成参与面广、包容量大、最具成长性的现代服务业。加速旅游业发展,是促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快速增长,为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的有效途径,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着力点。
3、发展旅游业对促进就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现代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产业链将越来越长,广泛联结城市与乡村、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带动作用将进一步加大。旅游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门槛低,对各个知识层次的劳动力都具有很强的吸纳性,每增加一名直接就业人员,能带动五至六个就业岗位;每产出1元产值,可带动相关产业产出4.8—10元。旅游业的发展不仅有利于满足当前群众的物质需要,而且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加快各民族、各地区文化的交流。同时,发达地区游客到欠发达地区旅游,可将社会财富进行有效转移,促进旅游目的地的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理清思路,明确旅游产业发展目标
1、发展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打造以仙女湖和大岗山为“龙头”,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北部蒙山区块和东部百丈峰为“两翼”的“飞鸟型”旅游发展空间结构布局。
2、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市旅游接待人数达65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35亿元,把旅游业培育成为现代服务业的支柱产业,将我市建设成为中部地区著名的观光度假休闲旅游目的地。
三、科学规划,打造旅游精品
1、科学规划安排旅游产业发展。
坚持规划先行、上下衔接、左右融合、统筹兼顾、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旅游资源调查和保护,科学制定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旅游产业布局和要素建设,并在经济社会及各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予以安排落实。要加强城市、景区、小城镇和乡村旅游点的规划建设,提升文化品位,突出特色魅力,完善配套设施,强化旅游产业综合功能。交通规划要充分考虑旅游发展需要,优先安排建设通往景区(点)的公路项目。要加强旅游规划管理,强化执行机制,规范操作程序。全市景区(点)开发建设项目要围绕《*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布局要求,征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意见,按程序报批立项,防止重复建设和低水平开发,确保旅游资源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构建全市一盘棋的旅游发展格局。
2、加大景区开发建设力度,实施旅游品牌战略。
围绕“佛教圣地江西五台山、情山爱水*仙女湖”整体形象品牌,以景区建设为中心,整合旅游资源,优化产品结构,打造旅游精品。
⑴进一步壮大培育龙头,倾力打造仙女湖。
科学定位仙女湖景区的发展方向,把仙女湖景区建设成江南最大的佛教圣地和中国最具仙女文化特色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从仙女湖短缺的旅游要素入手,丰富“游”的内容,扩建“吃、住、购、娱”四大要素。高标准、大手笔规划建设圣集寺和禅修中心,倾力打造江南最大的佛教文化园。建设七仙女下凡主题公园,在已有的“中国仙女湖情人节”的基础上,打造“中国*·东方情人节”,丰富节庆内涵,聘请全国著名的导演,创造编排一台反映仙女下凡的大型歌舞,提升仙女湖品位,争创国家5A级景区。
⑵构建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的旅游区域。
要以*中心城市强有力的旅游辐射和带动为支撑,充分发挥经济优势、文化优势和区位优势,重点开发《天工开物》主题园,加快自然科学博物馆的建设,力争成为*旅游叫响全国、走向世界的一张名片。重视开发具有产业优势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太阳能是怎样利用的”工业旅游产品,真正把中心城区建设成为既是全市旅游发展的组织和集散中心,又是全市文化旅游和商务旅游中心。
⑶大力打造蒙山——洞村“自然秘境”探幽区。
要充分利用蒙山溶洞群作为华东地区密度最大的溶洞群这一地理资源的独特性,打造以旅游探险、洞中漂流为主的新形式旅游景区,发挥我市旅游资源协调、旅游形式互补的特色旅游优势。
⑷开发建设罗坊——百丈峰“修身养性”休闲区。
利用百丈峰森林公园丰富的森林资源,将其开发建设成为乡村型生态观光、体验式旅游为主的景区。在“罗坊会议”和“兴国调查”为主题的红色旅游资源的基础上,扩建罗坊会议纪念馆,建成著名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姚圩、罗坊*蜜桔基地的基础上建设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展示现代农业的科技成就,开展水果采摘、土菜采集、体验农家生活等活动,打造“快乐老家”休闲区。
3、以开放姿态精心设计独具特色的精品旅游线路。
根据我市旅游资源特色,在仙女湖旅游产品的基础上调整旅游产品结构,开发主导型旅游产品和旅游精品,充实旅游线路产品内容,构建观光旅游产品、休闲养生度假产品、文化体验旅游产品和专项旅游产品为主的旅游线路产品体系,提升旅游的综合竞争力。
⑴市区旅游线路:仰天岗森林公园—孔目江湿地公园—抱石公园—抱石纪念馆—孔庙—特色街区购物城区风光游;*钢铁有限公司—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生产基地—渝州绣坊工业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渝州科技学院—赣西学院—太阳能职业学院职业教育特色游。⑵市域旅游线路:孔目江湿地公园—仙女湖—九龙狩猎—神牛洞观光休闲游;抱石公园—仙女湖—罗坊会议旧址—姚圩七里山果园—百丈峰森林公园休闲养生度假游;抱石公园—仙女湖—卢肇读书台—万年桥—严嵩故里—邓氏围屋—天工开物博物馆(规划)文化体验游。加速推出“井冈山上唱红歌,仙女湖中唱情歌”旅游精品线路,精心培育庐山——八一·南昌——佛教圣地仙女湖大旅游品牌,加快打造蓝色仙女湖、绿色明月山、红色武功山(安源)赣西旅游区域协作圈。
4、加快发展乡村旅游。
要把发展乡村旅游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级对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和资金扶持,紧密结合农村的自然山水、特色产业、古民居等优势,建设生态新村镇,突出文化品位,大力挖掘民间传统民俗、工艺和美食资源,扶持一批新农村旅游示范点,通过典型引路,形成一批新农村旅游小村镇。
5、加强旅游与文化的结合。
文化是旅游业的灵魂。要深度挖掘仙文化、佛教文化、天工文化、抱石文化内涵,实现文化与旅游的有机结合,提高旅游的文化品位。景区开发建设要注重文化的构建,充分渗入文化元素,真正做到景区体现文化内涵,文化提升景区品位和魅力。要充分利用各种文物古迹、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科技馆等文化旅游资源,结合自然、人文资源,展示文化魅力,提升旅游审美价值。要充分发挥全市文化、电视传媒的优势,调动文化专业队伍、民间艺人、院校和社会中介机构等方面的积极性,推动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打造我市旅游文化的知名品牌。
四、政府主导,加大旅游产业的扶持力度
1、设立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从*年起,由市级财政设立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对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和旅游精品线路的宣传推广,举办全市性重点旅游节庆活动和区域联合促销,对创建旅游品牌和为旅游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等方面。由市财政局会同市旅游局制订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扩大旅游产业对外开放。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令禁止的旅游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向外资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内资开放;凡对本地企业开放的旅游领域,都要向外地企业开放。加大旅游资源开发、景区经营性项目和高星级旅游饭店向国内外投资者开放力度,重点策划推出一批优势旅游项目,列入市政府的项目库,以优势项目为载体,引进有实力、有旅游开发理念的大客商、大财团来我市进行旅游开发。
3、加强旅游宣传促销。整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业界与媒体的宣传资源,围绕整体形象,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部门协调、上下互动、口径一致、形式多样的联合宣传促销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把宣传*旅游整体形象作为对内对外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日报、*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要将全市旅游整体形象作为公益广告,在固定的栏目和时段中进行宣传。要在主要交通干线、城市出入口和重要的公共场所设置旅游形象公益广告,并纳入相关市政建设规划;要加快建设集旅游信息咨询、出行服务、质量投诉、产品展示交易等功能为一体、社会公益性质的游客服务中心。努力争取各种全国、全省性的会议和公务活动在*举行,鼓励委托旅行社、宾馆安排会议和活动的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开拓旅游市场。
4、支持旅游项目建设。各地在制定土地利用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旅游产业发展需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发展需要,适时提出用地需求,由国土资源部门列入年度计划。实力雄厚的国内外大企业来余投资兴建大型旅游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旅游规划的前提下,列入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调度并安排用地。为降低旅游企业一次性投入成本,企业可以租赁方式取得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租金可以按年度缴纳。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旅游成片绿化用地,允许其非基本建设部分的土地,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且承包农户自愿的前提下,由用地者向集体土地所有者租赁使用。涉及林权的,依法按程序申办林权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与开发商合作开发中小型旅游项目。
5、强化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机制。对各级旅游行政管理人员、各类旅游企业管理人员、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从业人员,有针对性、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实现全员持证上岗,全面提高旅游行业队伍的整体素质。对取得导游资格证的导游,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符合享受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条件的未就业人员,每人一次性享受培训补贴300-600元和职业介绍补贴120-150元,所需资金由市再就业资金支付,用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培训机构对导游人员的培训。
6、支持创建旅游品牌。对新获评世界遗产名录的旅游景区、世界地质公园,新获评国家2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江西旅游强县,新获评全国乡村旅游示范点、全省乡村旅游示范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和江西名牌的旅游商品生产经营企业,新获评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首次获得全国“双百强”的旅行社、省级明星旅行社、市级明星旅行社,新获得其他旅游创建或评定称号的,分别给予一定的一次性奖励。
7、鼓励做强做大旅游企业。严格兑现市政府已出台的支持旅游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8、大力开发旅游商品生产和推进游客购物一条街建设。鼓励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旅游纪念品、工艺品和土特商品,支持个体和私营企业开办旅游定点购物商店,改善旅游购物环境,推进我市旅游购物精品街的建设,推动商贸旅游的发展,鼓励支持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优秀旅游商品的征集、评比和展示、展销活动。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强统筹协调,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以核心景区建设为关键点,以提升服务质量为着力点,以公共设施建设为基础,整合优质资源,搞好产品开发,注重增加文化内涵,增强产品竞争力,大力开拓客源市场,推进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休闲旅游,尽快把我市旅游业做大做强。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政策推动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形成全社会重视旅游、支持旅游的良好氛围;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针对旅游业发展的关键环节,着力解决事关全局的体制性、政策性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节能环保的原则,合理利用资源,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年,全市接待旅游者达到80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00亿元,占GDP的8%以上,占服务业增加值的22%左右,旅游就业人数达到6万人;到年,全市接待旅游者突破100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80亿元,占GDP的10%左右,占服务业增加值的25%左右,旅游就业人数达到10万人以上。力争3-5年,把赤峰建设成为中国北方草原文化旅游胜地,真正实现由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经济大市的转变。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旅游产业布局。各地区、各部门在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规划时要统筹考虑旅游业发展。根据我市旅游资源类型及分布,着力规划建设地质奇观、草原风光、民族风情旅游区域;以美文化产业园区为主的赤峰中心城区文化、购物、娱乐旅游区域,努力形成特色鲜明、主题多样、功能配套、资源互补的发展格局。
(二)重点建设核心景区。以完善功能、扩大规模、提高档次为目标,把阿斯哈图石林建设成国际知名、国内著名的地质科考、观光休闲旅游区;把喀喇沁亲王府建设成国内最大的展示和体验蒙古族王府文化的旅游区;把达里湖建设成中国天鹅湖摄影基地、中国北方自驾游营地和国内著名的草原生态科考体验旅游区;把乌兰布统建设成国家重要的影视外景拍摄基地、国内著名的草原婚恋度假旅游胜地;把美林谷建设成亚洲最大的滑雪场和国内知名的生态体育公园;把玉龙响沙建设成国内沙上运动和沙漠探险旅游区及龙文化展示区;把大青山打造成中国著名的第四季冰川科考旅游区;把召庙、辽上京遗址、祖州祖陵建设成国内知名的契丹辽文化旅游区;把黑里河建设成内蒙古著名的生态度假旅游区;把力王工艺园建设成全国独具特色的旅游纪念品研发展销中心和全国知名的工业旅游示范园区。有关旗县区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明确各自的建设重点和目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实行专项推进,力争3-5年,建成一批不同风格、不同等级、不同类型的旅游景区。
(三)建设一批旅游特色城镇。各地区、各部门要协力抓好旅游特色城镇建设,更新建设理念,完善建设思路,共同推出一批旅游特色城镇。中心城区和经棚、锦山、乌丹、大板、林东等旅游重点旗县城关镇要优先完善餐饮、购物、旅游咨询服务和旅游集散等功能;克旗热水、乌兰布统、白音查干、喀旗王爷府、宁城热水和敖汉热水、翁旗红山等旅游小城镇,要完善基础设施,彰显特色风格,强化旅游服务功能。各旗县区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抓好城镇周边生态农业观光项目,发展农家乐、牧家乐、林家乐、休闲农庄等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和体验性旅游产品,实现旅游产品多样化。
(四)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以构建安全、便捷的旅游交通体系为目标,加快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建设,增加新航线,进一步改善我市与主要客源地的通达条件;努力提高市区通往重点景区以及主要景区间公路等级,城市公交服务网络要逐步延伸到周边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加强通信设施建设,保证景区和交通沿线通信顺畅。要按照“属地管理、政府为主、多方参与、统一标准”的原则,在中心城区、特色旅游城镇、旅游主干道旁改扩建和规划建设一批标准化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水冲式厕所、生态停车场、自驾游营地、道路景区指示牌、旅游公共标识系统和大型旅游广告牌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公路服务区、临街单位和各类经营场所的厕所要对游客开放。本着“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搞好旅游厕所和停车场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实现旅游交通道路基本畅通,旅游标识系统基本完善,旅游厕所基本达标,公共停车场基本满足需要。
(五)开发文化旅游产品。根据我市文化资源分布情况以及文物发掘、展示保护的总体要求,着力开发建设一些代表性强、文化内涵丰富、游客参与度高的文化展示旅游区。鼓励和支持文化娱乐和演艺企业,参与文化旅游市场开发建设,依托红山文化、草原青铜文化、契丹辽文化、蒙元文化,尽快推出体现赤峰本土文化的旅游表演项目和大型文艺演出。促进节庆活动与旅游活动的紧密结合,丰富红山文化节、草原文化节、巴林石节、辽文化节、蒸汽机摄影节、冬捕节等节庆活动内容,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打造具有较高影响力的节庆活动品牌。市内各博物馆要按照国家3A级以上景区标准完善游客接待中心、公共信息符号、解说导览系统、厕所等旅游接待服务功能。旅游商品要提高文化创意水平,旅游餐饮要突出文化特色,旅游经营服务要体现人文特质。培育和发展具有本土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研发生产基地,使我市旅游商品生产销售上规模、上档次。尽快创作赤峰民歌专辑等文艺精品。要把文化内涵贯穿到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六要素的各个环节,促进文化和旅游的有机融合。
(六)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提升服务质量做为旅游发展的生命线。完善旅游咨询服务、投诉处理、消费提醒、安全预警、应急处置、紧急救援、旅游保险等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制定并推行旅游标准和服务规范,推行等级考评制度,实行质量公示制度,确保旅游服务规范有序;积极开展旅游电子商务,提高旅游服务效率;倡导诚信经营、精细服务,全面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广泛树立“人人都是旅游形象,事事关系旅游发展”的理念,努力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把我市打造成绿色、安全、舒适的旅游目的地。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协调领导机构,负责协调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列为自治区旅游重点旗县区的地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的旅游发展工作。加强旅游业发展绩效考核。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尽快制定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方案,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7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41号)以及《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内政发〔〕36号)等文件精神,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
1.支持大型旅游项目建设。对于投资数额较大或对旅游业发展具有重要促进和保障作用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2.实行土地优惠政策。土地、交通、规划、建设等部门要为旅游厕所、公共停车场、旅游咨询中心、游客集散中心、道路景区指示牌、旅游公益广告牌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优先供应土地,优先办理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减免征收相关规费。在旅游精品线路沿线依托加油站建设的旅游综合服务站项目,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返还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在中心城区、旅游特色城镇建设的旅游公共设施、三星级以上(中心城区五星级)酒店、大型旅游纪念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经旅游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认后,其土地出让金由同级财政优先用于企业周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对达到环保相关标准的旅游项目中不搞基本建设部分的用地,允许集体土地所有者以农用地承包、转包方式使用土地。
3.实行税费减免政策。对旅行社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接待企业的费用或支付给其他旅行社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星级宾馆、A级景区、重点旅游推荐企业和旅行社用于宣传促销的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准予税前扣除。对从事旅游纪念品研发、制作、展销的企业,土地使用税给予先征后返。对旅游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收取。尽快落实星级宾馆、A级景区、重点旅游推荐企业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旅游企业,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
4.适当放宽旅游项目贷款政策。对符合旅游市场准入条件和信贷原则的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要加大融资授信支持。经银行评估认可,旅游景区项目特许权、营运权和门票收入,可作为申请贷款的质押担保。对市级重点旅游项目、旅游客运公司、重点景区及周边家庭旅馆等旅游企业适当放宽信贷条件,优先提供担保,优先给予贴息。鼓励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户以互助联保方式贷款融资。尽快扶植一批有影响的骨干旅游企业做大做强。
5.增加财政资金投入。从年起,市财政及旅游重点旗县区财政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数额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编制旅游规划、重点项目前期费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宣传促销、旅游人才培训以及旅游包机、旅游大型团队专项奖励项目。
6.建立旅游“绿色通道”。优先保证旅游车辆通行,除超员、酒后和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发生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外,一律不扣留、不罚款,确保外地旅游车辆、旅游巴士在赤峰境内畅通无阻。
7.支持旅行社做大做强。支持市内外旅游企业兼并重组,培育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对引进包机、专列、大巴等大批量旅游团队的旅行社给予奖励。鼓励市内旅行社同外地旅行社开展各种形式的合资合作。鼓励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外出学习考察等活动,采取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旅行社提供的合法发票可作为报销凭证。
(三)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各部门要树立大旅游意识,通力协作,营造齐心协力发展旅游产业的良好机制和工作氛围。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市旅游发展的组织协调与行业管理工作;发改、财政等部门要把发展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支持旅游项目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公安、交通、民航、铁路等部门要优化旅游交通运输秩序和环境,抓好旅游交通设施、旅游行程中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规划、国土、建设、城管、环保、农牧业、林业、水利等部门要配合旅游部门积极做好旅游规划和旅游开发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工作;文化、民族宗教等部门要着力抓好文化旅游项目的策划和建设工作;工商、税务、卫生、质监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旅游部门做好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和质量监督工作;教育、人保、扶贫等部门要优先做好旅游人才培养、职业鉴定、资格认证等工作。各相关部门都要制定服务旅游业发展的办法和措施,定目标,办实事,形成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四)大力开展旅游营销。实施整体宣传促销战略,树立赤峰旅游目的地形象。建立完善地区部门联动、旅游企业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立体宣传促销机制,本着“统一策划、内外结合、广泛宣传、重点推介”的原则,全力做好旅游宣传促销工作。要把京津及环渤海地区作为旅游对外宣传的重中之重,加大宣传力度和资金投入,尽快做大京津及环渤海地区客源市场。加大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客源市场的促销力度。继续做好日本、韩国、欧洲等国外市场的宣传促销工作,形成涵盖国内外不同消费层面的立体旅游市场格局。积极发展旅游电子商务,推动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DMS)建设,提高营销工作效率。加大秋冬季旅游产品的宣传力度,延长我市旅游周期。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公共媒体要积极开设旅游栏目,加大旅游公益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