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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综合科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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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综合科工作计划

第1篇:残联综合科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特殊教育 医教结合 制度建设

分类号:G762.2

1 问题提出

特殊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促进每一个残疾学生的全面发展,使之融入主流社会,适应社会生活。实践证明,如果对残疾孩子仅仅施以单纯的教育,而没有医学方面的介入,残疾学生的发展便难以取得最理想的效果。在改革开放初期,上海的聋校已开始探索利用中医针灸技术提高听力训练效果。1993年上海低视力学校还编写出版了我国的第一套《低视力康复训练图谱》。然而,仅靠学校联合若干医生之力,虽能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操作方法,但由于缺乏足够的制度、资金、人力保障,很难完成从点上探索到面上普及的过渡。更何况这类由学校驱动的工作,往往还未对医教结合的内涵作全面、深入的思考,便急于着手开发操作模式,致使各校医教结合工作的目标、框架并不相同。2009年,上海市教委正式颁布了以实施“医教结合、按需施教、开发潜能、人人有所发展”为目标的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年,上海市教委和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工作的通知》,并申报了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推进医教结合、提高特殊教育水平”,从而转变了医教结合工作以往的发展模式。项目明确了特殊教育中的医教结合是指教育、康复、保健三个领域的结合。课程内容、教学手段的有机融合固然需要,工作理念、工作流程、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制度整合更为重要。为更好地掌握几年来上海市各区县在“跨部门整合资源、建设长效机制”方面推进特教医教结合工作的情况,特进行本次调研。

2 研究方法

2.1 对象

本研究采用区县全样本调查,即不仅包含参与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推进医教结合,提高特殊教育水平”的10个实验区(卢湾、徐汇、虹口、杨浦、闸北、宝山、闵行、嘉定、青浦、崇明),也包括其它8个区县,以便更全面地掌握全市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工作的推进情况。

2.2 工具

本研究采用自编的《区县推进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工作问卷》。该问卷由上海市教委基教处、上海市教科院普教所、上海市教委教研室、上海市教育技术装备部的项目组成员联合编制。内容涉及区域医教结合工作的制度建设、工作情况、队伍建设、保障系统等方面。

2.3 施测

问卷由各区县教育局的特殊教育专干填写,并经分管科室领导审核、盖章。问卷的有效回收率达100%。问卷提交时,要求同时提交与题目相对应的附件,包括三年来各区县制定的相关政策、制度、工作计划与总结等。

3 研究结果

3.1 制度建设情况

3.1.1 区县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区县特殊教育联席会议是联合相关区级职能部门,共同商议、决策、落实特殊教育相关问题(含医教结合工作)的机构。目前,上海市88.89%(实验区10个,非实验区6个)的区县建立了该项会议制度。其中,68.75%(实验区7个,非实验区4个)定期召开会议(6个区一学期召开一次,5个区一年召开一次),31.25%(实验区3个,非实验区2个)不定期召开。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2个区均为非实验区。

在成员组成方面,87.5%的区县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包括了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和区残联。部分区县的民政局(62.50%)、财政局(43.75%)、人保局(31.25%)也参加了联席会议。其中,实验区的闸北、宝山、嘉定及非实验区的奉贤成员组成比较齐全(还包括区计生委、区编制办、区发改委、区政府),基本兼顾了推进特殊教育发展的各个方面。1个非实验区未将区卫生局纳席会议成员单位,只是将医院作为成员单位,反映出对联席会议性质的把握不准。这种做法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区域卫生资源的充分利用。

3.1.2 医教结合专项工作制度

50%的区县(实验区7个,非实验区2个)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区县跨部门“医教结合”工作制度。另有22.22%的区县(实验区3个,非实验区1个)已经在组织框架、职责分工、合作方式、政策制度等若干方面取得了一些共识,但制度设计还不够完整。

(1)组织框架

11个区县(实验区9个,非实验区2个,共计61.11%)明确医教结合工作由区县教育局牵头。另有1个非实验区由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牵头。由于该中心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行政管理部门,这种模式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医教结合工作的全面推进。

在这12个区县中,9个区县(实验区7个,非实验区2个,共计50%)明确医教结合工作参与部门包括区卫生局和区残联。1个区县的民政局也参与了医教结合工作。个别实验区将特教指导中心、医院作为一个独立的参与部门。这与项目组在“落实政府职责、改革工作机制”理念下提出的工作机制构建要求不符,反映出各实验区对该项目工作重点与推进方式的理解上还存在一定的差异。

目前上海市还有6个区县(实验区1个,非实验区5个。共计33.33%)仍未明确该项工作的组织框架。

(2)职责分工

50%的区县(实验区7个,非试验区2个)明确了参与特教医教结合工作的各部门职责。根据这9个区县实际提交的材料来看,教育局的主要职责集中在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100%);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88.89%)和提供硬件与经费的基本保障(66.67%)三个方面。还有区县提到社会宣传与课程改革、残疾学生信息管理等方面。卫生局的主要职责集中在对教师与家长开展康复知识技能的培训与指导(100%),组建多专业的指导医生队伍(88.89%),筛查、确诊、上报残疾儿童信息并提出相关建议(88.89%)三个方面。还有区县提到要对学生的后续发展开展跟踪评估(含健康体检和康复评估)、共享相关医学康复设备资源等。残联部门的职责为对相关康复项目提供设备或经费上的支持(100%)、协助通报残疾学生信息(88.89%)等。另有1个区县明确民政局的职责为提供资金支持。

(3)合作方式

72.22%的区县(实验区9个,非试验区4个)已开展运行部门间的日常合作,主要方式为工作例会(实验区7个,非实验区2个,共计69.23%)、专题研讨(实验区7个,非实验区2个,共计69.23%)、项目委托(实验区5,非实验区2个,共计53.85%)和课题研究(实验区5个,非实验区1个,共计46.15%)。其中,工作例会召开的频率为1学期1—2次。总体而言,实验区较非实验区采用了更多的合作方式,且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的比例更高。全市尚有5个区县(27.78%)还没有

开展具体的医教结合部门合作。

(4)政策制度

全市50%的区县(实验区7个,非实验区2个)出台了与特教医教结合工作相关的文件。其中,4个实验区的教育局和卫生局联合下发了特教医教结合专项工作意见。工作意见主要规定了残疾儿童“发现一诊断一安置”工作的流程与方法,确立了“定向转诊一定点确诊一回访上报”,及“医教结合综合鉴定一科学安置一统筹实施康复与保健”的工作模式(100%)。明确了特教医教结合的工作对象为0-18岁的各类残疾儿童,工作内容为整合实施个性化的教育、康复与保健服务(75%)。建立多科室的特殊教育指导医生制度,匹配需求与专长,建立医教结合工作的合作单位(75%)。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稳步提升专职康复教师、指导医生等专业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75%)。还有些区县提到了改善硬件、保障经费、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等方面的内容。另有2个实验区和2个非实验区将医教结合工作要求纳入特殊教育发展规划(如三年行动计划、“十二五”发展规划)之中。1个实验区的教育局自行或与区残联联合下发了4项具体的工作意见(如成立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委员会、组建区自闭症康复训练中心等)。

另有11.11%的区县(2个非实验区)虽未正式发文,但内部已经形成了一些具体的工作制度,如特殊教育指导医生制度、高校、医院与特教机构的项目合作制度等。

3.2 工作情况

3.2.1 服务流程

10个实验区和6个非实验区已经建立了残疾儿童“发现一诊断一安置”的医教结合服务流程。即各级各类医疗部门(或教育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疑似残疾儿童时,定向转介到市级指定医院接受统一标准的医学诊断和检测。综合定点医院医生的诊断意见和康复建议,区县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委员会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儿童最适宜的教育安置形式。

今年所有残疾学生入学前均接受了医学检测。但还有27.78%的区县(实验区2个,非实验区3个)的残疾学生未全部到市级定点医院进行医学检测。3个非试验区(16.67%)未成立跨学科的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委员会,不能对残疾学生进行专业的综合鉴定与科学安置。50%的区县(实验区3个,非试验区6个)未对就读幼儿园的残疾儿童进行入学鉴定。可见,工作流程的规范性有待提高。

3.2.2 服务对象

各区县应为各类安置形式中的各类残疾儿童提供医教结合服务,但具体落实程度并不一致。具体而言,各区县的幼儿园及小学阶段都已开展特教医教结合工作。在0-3岁(16.67%)、初中阶段(83.33%)和高中(22.22%)阶段开展工作的区县相对较少。各区县广泛开展了对脑瘫(100%)、自闭症(94.44%)、弱智(94.44%)及多重障碍(88.89%)儿童的相关工作,对盲(27.78%)、聋(55.56%)儿童提供相关服务的区县较少。全市所有的特教学校(幼儿园)、特教班、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点、学前特教点已开展医教结合工作,但在送教上门(61.11%)、0-3岁儿童早教中心(16.67%)及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33.33%)中开展相关工作的区县数量相对较少。

3.2.3 服务内容

所有区县的相关教育机构都对残疾学生开展了康复训练。既有通过康复课程实施的集体训练,也有个训时开展的个别康复,主要内容包括认知训练(实验区7个,非实验7个,共计77.78%)、运动康复(实验区7个,非实验6个,共计72.22%)、感知觉训练(实验区6个,非实验6个,66.67%)、行为情绪辅导(实验区7个,非实验5个,共计66.67%)、听觉言语康复(实验区5个,非实验5个,共计55.56%),有2个区县还开展针对自闭症儿童的综合康复训练。但开展视功能康复的区县数量较少(11.11%)。

66.67%的区县(8个实验区,4个非实验区)为残疾儿童提供特殊的保健服务。在这些区县中,绝大部分(96.28%)开展的是卫生保健专题教育,内容主要集中于疾病预防与紧急情况处理,还未涉及针对残疾学生特点的营养搭配、运动计划、服药指导等方面。而为残疾儿童制定并实施个别化保健计划的区县更加有限,只占3.67%。

3.3 队伍建设

3.3.1 结构与数量

表1显示,上海市83.33%的区县(10个实验区,5个非实验区)成立了特教专职康复教师队伍,共计65人。大多具有特殊教育专业本科以上学历(88.28%),有相关医学背景的人较少(7.36%)_9]。上海市有专兼职的特教保健教师,共计31人。大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83.89%),其中5人(16.67%)有医学背景,其他以学科教育背景为主(36.67%)。

50%的区县(7个实验区,2个非实验区)有专职的巡回教师队伍,共计23人。其中6个实验区和2个非实验区还同时配有兼职巡回指导教师。44.44%的区县(3个实验区,5个非实验区)只有兼职巡回教师。1个区县(非实验区)至今没有巡回教师。33.33%的区县(4个实验区,2个非实验区)有专职资源教师队伍,共计39人。其中,2个实验区和1个非实验区还同时配有兼职资源教师。50%的区县(4个实验区,5个非实验区)只有兼职资源教师。3个区县(2个实验区,1个非实验区)至今没有资源教师。具体人数配备情况见表1。

61.11%的区县(7个实验区,4个非实验区)成立了指导医生队伍,共计63人,以康复科、精神心理科、儿科的医生为主,部分区县还配备了儿保科、五官科和外科的医生(详见表2)。

总体而言,实验区指导医生的种类和数量均优于非实验区。其中,闸北、徐汇的指导医生涉及的种类最多(5类),更能兼顾特殊学生多方面的医学需求。

3.3.2 工作领域

一般而言,特教康复、保健教师负责所处特教机构内学生的康复、保健工作的计划、组织与实施。巡回教师和资源教师除常规工作之外,也需要涉及康复、保健工作。特教指导医生主要负责指导合作教育机构内的康复、保健教师开展相关工作,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医学评估,并参与个别化干预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为残疾学生家长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38.89%区县(实验区6个,非实验区1个)的特教指导医生还参与了送教上门工作,对残疾程度较为严重的学生进行康复。72.22%区县(实验区8个,非实验区5个)的指导医生参与到特教康复指导中心的工作中。参与残疾学生的综合评估与入学鉴定,指导中心教师开展随班就读学生的康复训练,开展区域性的教师培训与家长咨询。

3.4 工作经费

调查显示,区县之间特教医教结合的经费投入不平衡。22.22%的区县(4个实验区)已发文设立了专项经费。以教育局的专项经费为主,数量从10万到30万不等。其中1个区县还同时有残联每年8万的专项经费。此外,44.44%的区县(实验区5个,非试验区3个)虽无专项经费,但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项目经费。

以2011年实际立项投入的经费情况来看,以教育局的项目投入为主,部分区县残联也提供相应的补贴。33.3%区县(实验区1个,非实验5个)至今未设专项经费,也没有正式批准相关项目的经费申请,实际工作缺乏经费保障。

3.5 困难与需求

94.4%的区县(实验区10个,非实验区1个)在调查问卷中列举了当前开展特教医教结合工作的主要困难与需求。涉及人才稀缺、专家紧张、培训不足、资金设备及人事等保障不充分,以及工作要求不明确、部门之间协调困难、家长不配合等几个方面。

为进一步推进工作,各区县比较集中的需求是出台市级特教医教结合工作指南(实验区3个,非试验区6个,共计52.94%)、组织系统的专业培训(实验区5个、非试验区3个,共计47.06%)、提供更多工作经费(实验区4个、非试验区4个,共计47.06%)。还有2个实验区提出了对专业指导医生的需求。

4 讨论

4.1 区县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基本建立,但作用发挥有待提升

由于特殊教育的医教结合工作需要教育、卫生、残联、民政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建立跨部门的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是此项工作开展的基础。目前,上海市该项制度的建立率虽已达88.89%,但还有2个区未成立联席会议,且有5个区不能定期召开会议,两者比例相加已近40%。这极大地削弱了它在搭建与特殊教育相关部门长效协同工作平台中所能起到基石作用,另外,各区县提交的材料中基本没有如何运作这一会议制度的具体内容。从高质量的议案产生、提交、审议、落实这个角度来说,该项制度的作用发挥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4.2 区县特教跨部门医教结合工作制度开始形成。但具体内涵差异较大

全市已有半数的区县着手架构区域性的医教结合工作制度。但实验区之间对牵头与参与此项工作的部门都未达成统一意见,出台文件的规格参差不齐,这都反映出各区县对特教医教结合具体内涵及运作方式的理解差异较大。医教结合绝不是一项新加出的工作,而是伴随着教育体制改革显现出一种特殊教育特点。医教结合作为上海特教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建立跨部门的合作工作机制是核心。区教育局牵头,区卫生局参与是该项制度必然的主体架构,区残联、区民政能对多项工作提供具体支持,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当前的医疗水平下,残疾学生多元的医疗需求决不是一、两家综合医院就能全面、充分满足的。及时、准确的残疾学生信息通报更不可能离开区卫生局的网络化管理。

由于特教医教结合制度还处于初创时间,为确实推进这项工作的落实,明确各相关单位的具体负责处室十分重要。在局领导达成共识后,日常工作可由各负责处室联合发起、组织。区县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由于承担了一定的区域指导、服务功能,可以作为区县教育局基教科的重要助手参与进来。而制度保障等方面的协商工作可以通过原有的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得到落实和解决,相关单位不一定要加入。理顺各相关机构、组织之间的关系既是建设医教结合工作机制的需要,也是完善、强化原有各机构功能的重要抓手。

总之,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广、系统性强、专业性高的工作。决不是零星几个工作通知就能涵盖。应在综合建构的基础上,由教育、卫生、残联、民政等部门联合出台工作指南,对各条线上的工作提出全面的要求。加以法律保障,促进残疾儿童医教结合工作的长效化、规范化和法律化。

4.3 医教结合工作已广泛启动,切实推进要靠跨部门长效工作机制建设

各学龄段、各类教育安置形式、各类残疾儿童的各类医教结合工作都有区县在尝试开展。康复与教育工作的整合已初具雏形,基本保健服务普遍开展。由于跨区县的盲、聋教育指导中心目前未能和服务区内的区县教育局建起有效的合作模式,很少有区县将盲、聋学生的医教结合工作统筹到自己的全局工作中来。这既增加了盲、聋中心跨区工作的不便,也极大地限制了此类医教结合工作的落实,是一个亟待解决的机制建设问题。

从残疾儿童发现到进入适合的教育机构接受有针对性的教育、康复、保健,整条医教结合的服务流程已初步建立。但各个节点工作的规范性仍需加强,特别是要保证定点诊断与多学科参与的综合性入学鉴定。各类专业队伍的建设已受到关注,不少区县配备了专职的教师、组建了特教指导医生队伍,但人员的数量和结构还有待进一步优化。特别是要重视指导医生科室的多元化和匹配性,充分发挥他们的专长,提升卫生部门对各项工作的参与度。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两点上,实验区都有明显的优势。参与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促进区县对医教结合问题的系统思考。构建的工作规范和保障体系可以持续性地推动医教结合具体工作的不断深入,最终带动区域特殊教育综合优势的提升。因此,切实推进医教结合工作离不开专家、医生与一线教师的深入互动,需要搭建跨部门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保障合作的持续、深化。

5 结论

综合本次调研的结果可见,特教医教结合工作已在上海全市各区县普遍展开,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实验区在制度建设、保障措施等方面明显优于非实验区,且卫生部门对于这项工作的参与度更高,部门间的沟通合作更为深入。搭建跨部门的长效工作机制,才能全面保障医生、教师、专家持续、深入的合作互动,从而在切实推进医教结合的过程中,提高特殊教育的适切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6 建议

6.1 医教结合工作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

首先,上海全市各区县均要成立跨部门的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召开会议,切实搭建起教育、卫生、民政、残联、财政、人保等部门问的沟通、合作平台。

其次,要建立和完善医教结合专项工作制度。不仅明确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更要理顺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的组织框架和职责分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制定和完善部门工作制度,形成并联合有地区特点的区县特教医教结合工作指导意见。

6.2 重视和加强医教结合专业队伍建设

首先,要配齐配足医教结合工作所需的各类工作人员,特别是专职康复教师、专职巡回指导教师与专职资源教师。

其次,要十分重视区县特教指导医生队伍的建立,不仅要逐步增加指导医生的人数,更要增加医生的种类,提高指导医生专长与残疾儿童需求的匹配度。同时要关注各类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开展医教结合工作的水平。

6.3 加强对医教结合工作的经费保障

首先,各区县要加大对特教医教结合工作的经费投入。区县教育局和卫生局都应设立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的整体预算之中。可按生均方式制定工作经费,保障日常医教结合工作的运转。

其次,在残疾儿童辅具、特殊规格书簿等物资的适配方面,可与区县民政、残联部门原有的资助政策整合。在医教结合的背景下,用好每一笔经费,为残疾儿童提供最需要的设施设备。

同时,各区县可在特殊教育联席会议的协调下,由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针对年度重点工作、特色研究项目等的经费。整合各部门资源,多渠道筹措经费。

6.4 进一步完善特教医教结合工作实践

第2篇:残联综合科工作计划范文

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抓好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理论学习,群策群力,查找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

旅游服务公司是为学校内外宾客直接提供住宿、交通、饮食等服务的重要窗口部门,每个员工的一言一行都关系到学校的声誉。公司党支部按照工作计划,先后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通知、后勤产业集团年工作计划要点、后勤产业集团优秀班组评选办法等内容,使广大党员、职工增强了责任心,强化了终端控制,以人为本,真诚服务。特别是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公司召开了征求宾客意见座谈会,听取校内宾客对公司经营服务工作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公司今年春季的运行工作进行了综合诊断,找出了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特别是针对宾馆住宿率下降、车辆运行公里数下滑以及车辆清洗、接待服务质量不稳定三个主要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认真研究、讨论出相应的经营对策,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实施,以此作为工作的突破口,力求做好公司今年的创意营销工作,力求做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公司在运行中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细化、明确公司各部门廉政制度的具体规定,杜绝违纪行为;对公司财务工作严格把关,带头勤俭持“家”;在重大项目的报批上公开透明,严格政策,为企业发展用好权,把好关。在抓管理的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部门的职责履行,廉洁从政,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通过狠抓学习、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活动等一系列措施,在思想上及时进行沟通,在生活上相互关心,在工作上相互支持,使得领导班子团结协调、配合默契,对外保持一致。

二、充分发挥工会作用,创造和谐氛围,深化企业文化内涵,增强集体的凝聚力

本学期,工会先后组织职工进行了“三八”妇女节女职工跑步比赛、

、学校踏青、“五四”青年节活动等活动。通过积极开展这些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活跃了职工文化生活,满足了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为进一步增进职工的思想交流,创造和谐文化氛围,提高团队意识,增强凝聚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以人为本,团队至上”的企业文化价值观在公司已初步形成。

在工作中坚持讲求实效,一切从实际出发;在研究问题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在关心群众、密切联系群众上,注重解决干部群众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如公司为了最大程度的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有效的预防各种疾病,于4月下旬统一组织职工在西工大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三、深入贯彻“两个条例”和现场管理规范,优化、细化终端管理,打造服务品牌

1、修改完善班组条例,优化、细化终端管理

公司为了优化、细化终端管理,打造服务品牌,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科学管理、效率优先、规范运行”为出发点,根据自身业务范围的情况,结合各部门实际运行特点,于4月初对公司下属部门的班组条例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使其更切合实际,便于操作。同时,公司各级领导十分重视班组的运行工作,经常到一线去指导工作,解决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司各项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做到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对日常工作的检查,切实落实班组工作

公司各部门按照年度的培训计划,结合修改后的班组条例,按部门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和培训,明确各部门的服务标准与规范,提高了员工整体思想素质、竞业精神、服务态度和业务技能,切实做好班组管理规范的落实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各部门及班组能够认真检查,对发现的不合格及时进行处理,使其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以达到对服务终端的有效控制,通过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形成品牌效应。

3、奖罚分明,效果明显

今年上半年,旅游服务公司按照奖惩规定,对不合格责任人处罚了10多人,在批评教育责任人员的同时,要求全体员工吸取教训,避免相同类似问题的再次出现,尽力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准。经统计,公司今年的不合格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有了大幅度的减少,各项服务质量得到了更好的保证。

四、做好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整个公司的安全运行

1、不断完善公司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各种紧急情况处理预案制度。在实际运行当中,对原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不断的完善和补充,使各项安全工作都要有章可循;同时,进一步完善紧急情况处理预案,以便员工在第一时间里采取正确措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通过安全培训、教育和学习等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如,年5月20日公司邀请西工大公安处消防科杨柏俊科长在宾馆举办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讲座,以使员工熟悉和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维护方法,掌握火场情况下的逃生方法,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为宾馆创造了安全的住宿环境。

3、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运行。如,保安部对烟感报警系统、闭路监控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等重点部位进行定期检查。

4、高度重视车辆管理工作,做好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切实保障安全运行。

加强对车辆安全的检查工作,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最大限度地提高车辆利用率;立足于工作实际,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和宣传活动,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交通运输的安全。

由于领导重视,措施有力,以及公司全体职工和各个部门的密切配合,今年上半年旅游服务公司下属各个部门运转正常,整个公司未出现任何大小安全事故,做到了服务周到和安全运行。

五、把握机遇,以人为本,灵活经营

1、主动公关走访,赢得市场先机

在工作中我们加强了与重要客户的沟通与交流,通过各种方式来了解掌握客户的需求信息,然后根据市场变化有针对性地展开公关促销工作。如,销售人员在走访省考试中心时了解到,该单位将举办为期20天的职称评定会,随后我们立刻派人上门与相关人员联系,并拟订了从房价、房型、会议室和就餐安排的一整套接待方案,经过努力最终拿到了该会议。

2、真诚服务,方便宾客,完善“顾客体验平台”

在工作中注重服务细节的完善,突出个性化服务,把顾客体验和顾客感受摆在第一位,切实方便宾客。如,在接待新客户陕西省残联会议时,宾馆销售部派出专人主管负责、全程跟踪、从订房、排房、报到、房间水果的发放到订餐、调整菜肴口味等细节,都做到一丝不苟、提前到位,由于服务周到,赢得省残联领导的信赖与认可,在会议结束时他们专门写了感谢信,并表示今后有接待任务或会议时一定会把正禾宾馆作为首选接待点。

第3篇:残联综合科工作计划范文

在普通中小学开展随班就读工作,是我国保障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一项重要政策。残疾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是发展特殊教育的主要办学形式,也是关注弱势群体,实现教育和谐发展,保障残疾儿童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有效途径。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有关要求,贯彻《*省开展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县级支持保障体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切实加强、完善对全市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要求

今后一段时间我市加强随班就读管理的工作目标是:在全市普遍建立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强化政府行为,做到认识到位、政策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基本形成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示范的特殊教育办学格局,并建立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教研指导网络,逐步实现随班就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巩固并提高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成果和水平,使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9%以上。

依照此目标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规划工作,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随班就读工作规划或实施方案,并纳入当地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总体规划。要提出切合实际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质量;要认真落实每年的招生任务,指导乡镇和义务教育学校建立相关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随班就读;要不断改善特教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充分发挥对随班就读工作的辐射和指导作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卫生、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成立由有关专家参加的残疾儿童少年测查鉴定指导小组,在学校组织筛查的基础上,切实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测查鉴定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全面安排,学校具体落实,社会和家庭关心支持,形成促进当地特殊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建立健全管理网络,规范各项管理制度

㈠建立特殊教育、普通教育相协调的随班就读工作管理体系

1、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的管理体系,整体规划随班就读工作,明确普通学校、特教学校各自的工作职责,规范对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

2、建立健全县(市)区“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专兼职特教干部和教研员、特教学校校长等组成。

3、建立健全随班就读工作管理机制。市和县(市)区分别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教研室、特教学校等共同参与的随班就读网络化管理体系;建立由教育行政、医务、教研、科研、特教学校及普通学校有经验的教师等专业人员组成的随班就读工作指导小组。

4、发挥市特教中心和各(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研究、指导和服务作用,加强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过程性指导,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加强资源库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指导本地区提高随班就读工作水平。

㈡规范并完善随班就读工作制度

1、建立管理和教科研指导制度。县(市)区要建立两个网络,一是县(市、区)教育局—学区(乡镇中心学校)—随班就读学校(教学点)连接的管理网络;二是县(市)区教研室(或特教学校巡回指导教师)—学区重点校、乡镇中心学校(中心教研组)—随班就读学校连接的教科研网络。

2、县(市)区教育局要有专职或兼职特教干部具体负责随班就读工作;县(市)区教研室有专职或兼职特教教研员具体指导随班就读的教学工作,并开展相关的教学研究活动;学校要明确一名副校长或教导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备档案资料。要对学校服务区内的各类残疾学龄儿童登记造册,为每一个随班就读学生建立完整的个别教育档案。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收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随班就读。

4、加强县(市)区随班就读巡回指导。各县市区要选派认真负责、业务和协调能力较强的专兼职人员担任巡回指导教师。巡回指导教师须具有五年以上从事特教工作的经历,爱岗敬业,具有一定的组织、指导、研究和管理能力。巡回指导教师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发聘书,聘期一般为三年,聘期内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对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作用,协调组织好巡回指导、教学研究、教师培训、个别教育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及档案管理等活动。

5、建立随班就读工作正常的资金投入制度。要结合当地实际,把随班就读工作列入年度教育预算,确保经费来源;进一步加大学生助学金、免费义务教育、资源教室建设等方面的投入。

6、建立对随班就读工作检查评估和奖励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定期开展对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评估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当地义务教育督导评估范围,适时开展随班就读先进学校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表彰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

㈢严格随班就读学生管理程序,科学确定随班就读对象

1、严格标准和条件,确定随班就读学生。对象的确定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测查程序和有关要求,确定随班就读对象,不得随意确定和拒绝入学。在家长或班主任向学校提出申请的基础上,由学校或乡镇组织熟悉业务的专业教师进行初步筛查并将学生情况、家长申请及学校拟办意见在每年7月31日前上报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科,由教育科协调医疗、教育、心理等有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测查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审核,结合被查儿童的病史、医学检查、适应行为、学习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如果学生情况符合残疾标准,并具有相应的学习和自理能力,可同意其作为随班就读学生,取得随班就读学籍;如果学生情况不符合残疾标准,则不能作为随班就读学生。学校应根据鉴定小组的意见做好学生安置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未经县(市)区测查鉴定,任何人不能随意确定某学生为残障学生。

2、智障学生一般从小学二年级开始申请随班就读。每年应对智障学生进行一次复测,县区特殊教育学校负责对复测结果进行审核,并对残障情况和随班就读认定实行动态管理。经审核,学生残障状况好转,已不符合残疾标准的,应视为普通学生,不再认定为随班就读学生。

3、对随班就读学生的检测鉴定结果、个人档案应严格管理,坚持保密制度,不准扩散。

4、随班就读的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少年相同,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每班随班就读学生以1-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且残疾类型相同。随班就读学生就读期间,任何人不能随意让其停课、停学。

5、随班就读学生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可由*特教中心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一定年限的职业教育或职业培训,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㈣强化内部管理,提高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

1、要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做到教学管理落实,教学研究到位。广泛发动教师参加随班就读的教学研究,以科研为先导,不断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质量。制定并落实个别教育计划,实施差异教学和个别化教学,注重班级授课、小组教学与个别训练的有机结合,满足不同情况的随班就读学生的特殊需要。

2、在乡镇中心学校和随班就读学生较多的学校建立资源教室。资源教室要从随班就读学生的实际出发,配置一定数量的教具、学具、玩具、图书资料和相关的康复设备。资源教室要配备专职或兼职辅导教师,明确辅导教师的职责,充分发挥他们在辅导和训练随班就读学生中的作用。要制定活动计划、建立活动记录,有针对性地安排随班就读学生开展教育和训练活动。同时,发挥资源教室作用,辐射到周边没有资源教室的普通学校,规模小、随班就读学生少的农村小学也可在教室内设立活动角。

3、遵循个别化教育原则,为每个学生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要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特点整体设计学生在随班就读期间的课程(康复训练)内容、实施途径与方式,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活动,激发其学习兴趣,挖掘其学习潜力,并组织他们参加各类集体活动,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

4、建立科学评价随班就读学生的机制。充分考虑随班就读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将定量与定性、单项与多项、形成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使综合评价和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相互促进,发挥评价在促进随班就读学生素质发展和改进随班就读教学中的导向作用。

三、加强随班就读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㈠普通学校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关爱学生,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的教研和科研能力,并经过特教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学校应针对随班就读工作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益,对随班就读教师强调“六个到位”。即:课题研究到位、教学设计到位、档案管理到位、资源教室利用到位、个别辅导到位、家长沟通到位,使随班就读与学校的日常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㈡学校要把随班就读工作记入相关教师工作量,并作为相关教师评优晋级的条件之一。

第4篇:残联综合科工作计划范文

一、全市麻风病防治工作现状

在上世纪50年代,我市麻风病平均发病率为3.6/10万,60年代为3.4/10万,70年代为2.8/10万,均为麻风病中流行区。1983年至1985年完成了全市建国以来最大规模的麻风病流行病学调查,通过调查,全市麻风病平均发现率为1.92/10万。通过5年的努力工作,截至1991年12月,我市进入麻风病低流行区并达到了控制麻风病的指标(麻风病患病率为0.22/万,近5年平均发现率为0.54/10万)。

近5年来,我市麻风总体流行趋势平稳,患病率在0.6/10万~1/10万之间,发病率在0.27/10万~0.45/10万之间,达到基本控制,处于低流行。据2008年调查,全市有存活麻风受累者(包括麻风病新发现病人、现症病人和治愈者)670例,其中1、2级畸残病人363例,占存活病人的54.18%;部分及完全丧失劳动力病人281例,占存活病人41.94%,麻风病危害依然严重。

二、防治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综合防治”的原则,结合市麻风病流行现况与防治特点,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到2015年底,全市实现基本消除麻风病危害的目标,即以县为单位麻风病患病率小于1/10万。

三、流行区分类

一类县。

二类县。

四、防治指标

(一)管理指标

1.将消除麻风病危害列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

2.市、区(市、县)麻风病防治工作配套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3.建成修文麻风村并投入使用。

4.所有存活麻风病受累者纳入社会生活保障管理体系。

(二)工作指标

1.从2012年起,新发现麻风病人2级残疾比控制在20%以内。

2.麻风病患者开始联合化疗后2年内新发生畸残者控制在10%以内。

3.麻风病人密切接触者年检查率达到95%以上。

4.麻风病联合化疗规则治疗率达到95%以上。

5.严重麻风病不良反应治疗率达到100%。

6.麻风病人密切接触者预防治疗性服药率达到90%以上。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麻风病普查。在坚持开展线索调查、家属调查、皮肤科门诊、自报、互报等日常发现病人工作的基础上,项目初期集中力量在全市开展麻风病普查工作,最大限度发现病人,尽量减少可能的传染。

(二)充分依托和利用新建成的麻风村规范治疗病人。通过完善基础设施,配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和医疗、康复设备器材,改善生活条件和医疗服务水平,尽量收容辖区内麻风病人和社会散在的孤老残麻风受累者,提高其生活质量,保障其基本医疗,并为残疾麻风受累者提供残疾康复服务。同时将麻风村建成本辖区处理现症麻风病人严重不良反应的转诊中心。

对所有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按照不同的分型及时给予相应的联合化疗方案。同时,按要求做好病人在治疗前、治疗期间的监测,按有关标准对病例进行分类,定期统计上报。

(三)预防和救治残疾病人。加强对现症病人的神经功能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麻风反应、神经炎,防止新残疾发生。以在治1、2级畸残病人为工作重点,加强对其眼、手、足自我护理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者,及时实施手术矫治,术后提供辅助器具和康复训练服务,最大限度恢复其生理功能。

(四)开展麻风病预防治疗性服药。在新患者发现率1/10万以上的麻风病高流行区(市、县),开展预防治疗性服药工作。

(五)加强健康教育。开展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对麻风病的科学认识,消除对广大群众对麻风病人的偏见与歧视,为病人主动就医、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氛围。

六、组织领导和部门职责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麻风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麻风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各地麻风病防治工作开展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同时设立专家组,负责技术支持和技术措施论证。市、区(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麻风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消除麻风病目标如期实现。

卫生部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麻风病防治政策、策略和措施,将防治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等当地主流媒体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

发展改革部门把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按要求完成修文县麻风村新建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在中、小学校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并在医学院校相关课程中增加麻风病防治的内容;保障非传染期麻风病人及麻风病患者子女公平享有入托、入学的权利。

公安部门负责为异地搬迁麻风受累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依法打击侵害麻风病患者及家属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的监测与病例报告等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为符合低保条件的麻风病患者、麻风病治愈者提供基本生活和医疗救助,协助卫生部门做好流浪乞讨麻风病患者救治工作。

财政部门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配套经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麻风病患者医疗保障,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麻风病聚居区农房建设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水利部门负责麻风村的水利设施建设,做好水源供应。

残联根据国家项目资助情况,采取项目救助等方式配合卫生部门为麻风病畸残者提供手术矫治,并做好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协助麻风病畸残者办理残疾证等工作。

红十字会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开展麻风病患者及受累者救助、慰问等关爱活动。

七、经费保障

(一)中央财政对我市麻风病防治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二)省级财政每年按与卫生部补助资金比例不低于3:7落实配套资金。

(三)市、区(市、县)财政每年分别按当年中央和省级补助经费总和的10%落实配套经费。

八、队伍建设

(一)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配备3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风病工作。

(二)各区、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配备麻风病防治专职人员负责麻风病工作,其中一类县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员,二类县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员。

(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麻风病防治工作。

九、实施计划

(一)工作内容

1.项目启动。各级召开项目启动会,安排部署—2015年麻风病防治工作和重点工作,逐级签订《麻风病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2.人员培训。根据工作计划和要求适时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各级有关人员麻风病防治能力,包括流行病学调查、诊断、防控、实验室技术等培训班。

3.开展麻风病普查。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开展麻风病可疑线索报告工作,由专业人员对可疑线索进行筛查、确诊,最大限度发现病人,及时治疗,消除传染源。

4.麻风病流行病学调查。对全市现症和既往麻风病患者及其周围的密切接触者开展调查,了解现存活病人的生存现状。

5.早期发现病人。采取多种方式及早发现病人,包括可疑者筛查、可疑线索确认,密切接触者检查和转诊、确诊治疗管理等。早期发现病人是消除麻风病危害的核心措施,这一核心措施要贯穿于麻风病防治工作全程。

6.疫情监测。及时、准确对麻风病患者进行登记、报告和管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平台,加强以区(市、县)为基本登记报告单位的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耐药菌株、难治病例、流动人口发病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加强疫情治疗的收集分析和利用,为健全完善防治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7.健康教育。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和单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宣传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国家实施麻风病免费治疗;麻风病十大可疑线索;麻风病早治疗可减少畸残发生并有效减少传染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群众积极参与发现病人,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

8.开展麻风病预防治疗性服药。在新患者发现率1/10万以上的麻风病高流行区域,对多菌型麻风病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治疗性服药。

9.治疗管理。

(1)治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麻风病诊断标准》执行,新病人在确诊后给予免费治疗。

(2)随访:统一使用“省麻风病联合化疗病历”为所有新、复发病人建立完整的病历档案,每年进行2次随访和检查。并及时按照有关标准对治愈病例判愈。

10.畸残预防与康复。

(1)监测治疗现症病人:对现症病人实施免费治疗,定期监测并对畸残者进行自我护理方法培训和指导。

(2)发放自我防护用品:根据病人畸残情况发放自我防护用品和用具,并及时补充消耗用品。

(3)手术矫治:对具有手术适应症的畸残者,及时实施手术矫治,术后提供辅助器具和康复训练服务,最大限度恢复其生理功能。

(4)畸残预防康复一体化建设:为提高麻风残疾受累者康复效果,开展残疾康复一体化试点工作,运用县、乡、村三级卫生资源,为辖区内麻风残疾受累者提供相应的畸残护理培训、督导和转诊服务,帮助其养成自我护理生活习惯。

11.规范管理麻风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理顺麻风村管理体系,保证麻风村正常运转经费。切实解决好住村病人治疗、康复和生活问题,做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应保尽保。新建的修文麻风村按时完成建设和投入正常使用,同时加强管理,进一步改善病人生活条件,提高康复效果。

(二)时间安排

1.下半年召开项目启动会,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2.以普查发现病人为重点。在一类县开展麻风病普查活动,在全市所有区(市、县)开展麻风病流行病学调查。

3.以规范治疗管理麻风病人为重点。继续加大早期发现病人工作力度,加强对病人的治疗和管理,预防畸残,对多菌型麻风病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治疗性服药;开展患者康复治疗,改善麻风村条件,落实关爱麻风病人措施,帮助解决生活困难;持续开展培训和健康教育工作。

4.开展终期评估,对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十、奖惩制度

(一)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麻风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密切合作,共同制订防治政策。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将麻风病防治工作和政策保障纳入绩效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将各部门职责落实情况与责任制考核相结合、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启动问责机制。

(二)设立麻风报病奖。

为有效提高群众报病和基层卫生人员发现病人的积极性,促进麻风病人的早期发现,设立麻风报病奖。经调查确诊的麻风新发现和复发病例,每例给予报病者1000元奖励。奖励经费从省级经费中统筹安排,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发放。

(三)考核评估。

1.年度考核。每年由省卫生厅制定考核方案,各级麻风病防治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年度专项考核,重点考核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报本级政府。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将整改落实情况报本级麻风病防治领导小组,整改效果作为下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

2.终期评估。2015年底,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以省为单位的终期评估。评估考核内容以麻风病防治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和长效机制建立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以及市麻风病防治效果、疫情控制指标为重点。评估方法主要采取收集现有数据、资料和现场检查来收集相关的防治工作信息。通过听汇报、查看文件、资料、疫情报表、问卷调查、现场检查,以及访谈防治人员、病人及其家属、居民等方式,全面了解麻风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