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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条例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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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条例

第1篇:处分条例范文

第二条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对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事业单位,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对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条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命令、指示的;

(二)制定或者采取与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规定或者措施,造成不良后果或者经上级机关、有关部门指出仍不改正的。

第五条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向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经营者颁发有关证照的;

(二)对不具备法定条件机构、人员的安全生产资质、资格予以批准认定的;

(三)对经责令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撤销原行政许可、审批或者不依法查处的;

(四)违法委托单位或者个人行使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许可权或者审批权的;

(五)有其他违反规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或者审批行为的。

第六条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批准向合法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经营者超量提供剧、火工品等危险物资,造成后果的;

(二)批准向非法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经营者,提供剧、火工品等危险物资或者其他生产经营条件的。

第七条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干预、插手安全生产装备、设备、设施采购或者招标投标等活动的;

(二)干预、插手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或者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

(三)干预、插手安全生产中介活动的;

(四)有其他干预、插手生产经营活动危及安全生产行为的。

第八条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未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申报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中组织审查验收的;

(二)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采取措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

(三)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组织、参与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的;

(四)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抢救的;

(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报告、应急救援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第九条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阻挠、干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的;

(二)阻挠、干涉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

(三)不执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或者擅自改变上级机关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的。

第十条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在煤矿等企业投资入股或者在安全生产领域经商办企业的;

(二)违反规定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活动或者其他营利活动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时,、、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在安全生产领域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对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本人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煤矿的处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未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及相关证照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弄虚作假,骗取安全生产相关证照的;

(三)出借、出租、转让或者冒用安全生产相关证照的;

(四)未按照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导致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的;

(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或者未按规定审批、验收,擅自组织施工和生产的;

(六)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证照、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二)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三)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允许从业人员上岗,致使违章作业的;

(四)制造、销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或者产品的;

(五)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经营,拒不执行有关部门整改指令的;

(六)拒绝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隐瞒事故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

(七)有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二)组织或者参与破坏事故现场、出具伪证或者隐匿、转移、篡改、毁灭有关证据,阻挠事故调查处理的;

(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抢救或者擅离职守的。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逃匿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执行或者不正确执行对事故责任人员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擅自改变上级机关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负责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在煤矿等企业投资入股或者在安全生产领域经商办企业的,对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承担安全评价、培训、认证、资质验证、设计、检测、检验等工作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出具虚假报告等与事实不符的文件、材料,造成安全生产隐患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降职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留用察看或者开除处分。

第十七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及其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企业、事业单位中除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外,其他人员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由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2篇:处分条例范文

1 资料来源

抽取本院2007年7~12月门诊处方26 504张。

2 方法

以药品说明书、公开发表的国内外文献以及公开出版的医药学书籍和《处方管理办法》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评价标准,对不合理用药处方进行分类统计、综合分析。

3 结果

发现问题处方1908张,占抽取处方数7.2%,其中书写不规范的1659张,占问题处方87%,不合理用药的249张,占问题处方13%。

4 分析

4.1 处方书写不合格 由于医生对新出台《处方管理办法》不了解,处方书写不合格所占的比例较大,新《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处方必须写药品通用名称,本院很多医生还是写商品名称,如双氯芬双钠写诺福丁、格列吡嗪写美吡达等;处方书写缺项医保号、病例号、科别等常常忽略不写等;药物剂型不写或错写,如复方丹参注射液100 mg只写复方丹参100 mg,阿托品注射液 0.5 mg肌内注射写阿托品 0.5肌注;用法不清,如高锰酸钾外用应写分几次配多少比例浓度的溶液冲洗具体部位;非本科室用药更容易出现用药剂量和剂型的差错,内服药与外用药混开等;说明医生对药品基本知识掌握不好。有的是不重视处方规范书写所造成的。处方修改处应医生签字并标明修改日期,很多医生只签字没有标上修改日期等。

4.2 处方用药不合理 合理用药是指药物选择正确、计量恰当、给药途径适宜、联合用药合理,能充分发挥药物的作用,尽量减少药物对人体所产生的毒副作用,迅速有效地控制疾病的发展,使机体恢复健康。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处方在用药剂量、疗程、选择溶酶、联合用药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问题。

4.2.1 不合理联用 ①左氧氟沙星+奈替米星:奈替米星对G-杆菌作用强,而左氧氟沙星对G-杆菌作用也有很强的作用,二者无必要合用,且合用后会增加肾毒性等不良反应;

②头孢菌素+氨基甙类 头孢曲松钠+奈替米星:虽然头孢曲松钠为第三代头孢菌素类,对肾毒性影响较小,但奈替米星是氨基甙类,二者合用后会增加肾毒性,故不应合用。

4.2.2 用药疗程过长 ①从处方中看出一患者长期服用去痛片,去痛片为解热镇痛药,可见中枢系统反应、造血功能障碍、肝肾功能损害等。应提示患者不可长期服用以免造成不良反应,如必须长期服用应定期做肝肾功能检查;②还有1例患者右肺感染连续给予头孢呋辛钠17 d,而且在输液第7天时血象已恢复正常。抗菌药物宜用至体温正常,一般不宜超过10 d,该患者使用抗菌药物远远超过常规时间,这将加重患者的经济负担,且易使细菌产生耐药性及二重感染。

4.2.3 给药方法不当 ①0.9%氯化钠+青霉素,1次/d这类抗菌素给药后血清浓度30 min~1 h可达到峰值,半衰期

4.2.4 重复给药 ①心血管类联合应用:如尼莫地平+贝那普利+硝苯地平,尼莫地平+硝苯地平,均为钙离子拮抗剂,同服后会出现明显心悸、头痛、血压过低等不良反应,故不宜联用;②复方制剂联合应用:如维c银翘片+复方氨酚烷胺片,二者均为复方制剂,都含有乙酰氨基酚,乙酰氨基酚过量易造成肝脏损害,甚至引起肝昏迷,不易联合使用。

4.2.5 输液的先后顺序不合理 临床上常用复方氨基酸以维持正氮平衡,但常不注重使用方法,常先输氨基酸后输葡萄糖,或不输葡萄糖,这样氨基酸输入人体后被当作热能消耗,而非用于蛋白质合成,起不到正氮平衡作用,正确的用法是先输葡萄糖再输氨基酸。

4.2.6 选药不合理 ①流感、上呼吸道感染、咽喉炎、婴幼儿秋季腹泻等使用抗生素治疗。上述疾病多系病毒性感染,盲目使用抗生素不仅无明显治疗作用,而且易使患者体内菌群失调,免疫力进一步下降,不利于疾病的治疗;②小儿选用胃复安,20岁以下的青年、儿童使用胃复安,易出现运动障碍等锥体外系不良反应,因此应尽量不用;③18岁以下未成年人服用喹诺酮类药物。喹诺酮类药物对软骨的生长有影响,能使未成年人的支重关节的软骨受到侵蚀,且易发生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因此未成年人应慎用此类药,12岁以下儿童禁用;④泛用头孢噻肟。头孢噻肟为第三代头孢菌素,其临床主要用于治疗严重的铜绿假单胞菌感染,以及危及生命的败血症、脑膜炎、肺炎及尿路感染等,对于普通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其首选药物为青霉素,但在临床处方上,尤其是急诊处方中,在未明确病原菌的情况下常首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头孢噻肟,这样不仅在经济上造成浪费,也给耐药菌株的产生提供机会。

第3篇:处分条例范文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中国 上海 200090)

学校饮水卫生是学校卫生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类居住环境的进一步恶化,水体的污染,饮水卫生和饮水安全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学校内学生的饮用水也成为学生和家长们关注的焦点。学校饮水也逐渐从自来水开水桶供水过渡到桶装水、水处理设备净化水和管道分质供水等不同的供水形式。近年来,除了教育部门统一安装水处理设备净化水机器,大量的学校也自行购买和安装了水处理设备净化水机器,但是在购买和安装管理环节中却存在不少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对一例学校水处理设备净化水的调查分析,来发现学校购买安装水处理设备净化水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基本情况

2012年11月8日,本市某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某大学进行学校饮水卫生进行监督检查。该学校学生长期以来的主要饮水供应形式管道分质供水、桶装水、自来水热开水器烧开和水处理设备净化水。

2 卫生学调查

检查中发现该学校招投标新安装了16台浙江某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的反渗透净水器。检查发现该净水器外未能查见有相应的涉水产品型号、卫生批件号和生产厂家等信息的标识或铭牌。打开设备后查见该净水器内部共有聚丙烯融喷滤芯1支、果壳颗粒活性炭滤芯1支、反渗透滤芯4支和后置果壳活性炭1支。经翻阅厂家和学校签订的合同和提供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查见该产品经卫生部批准的卫生许可批件中应配备的滤芯为聚丙烯融喷滤芯1支、果壳颗粒活性炭滤芯1支、压缩活性炭滤芯1支,反渗透滤芯1支和后置果壳颗粒活性炭1支。经询问得知该大学学生较多,学生对饮水量的需求较大,而该净水器为小型反渗透净水器,卫生部批准的批件上的净水流量仅为0.1L/min,为了加大净水流量,厂家改变了关键滤芯反渗透滤芯的配置,由1支变为4支,同时撤去了前置的压缩活性炭滤芯。学校提供的实验室检测数据和随后的水质检测显示该16台设备的浑浊度、PH、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等均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的要求。卫生监督部门责令校方立即停止这16台反渗透处理设备的使用,改用桶装水和开水器供水。同时立即联系厂家调查相关情况,证实该批机器为确实改变了关键滤芯成为了无卫生许可批件产品。卫生监督部门随后对学校发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将厂家的有关违法行为相关证据移送至浙江卫生监督部门。厂家在一周内将全部16台机器换成有卫生许可批件的产品,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恢复水处理设备净化水供应。

3 讨论

本事件中,主要的问题就是安装的水处理设备净化水设备滤芯与上报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关批件严重不符。此类事件不是偶尔发生,本卫生行政部门曾在2家小学,2家幼儿园中发现过类似现象。涉事的涉水产品往往是厂家或者中间商为了在招投标等环节增加竞争力,迎合学校或教育部门等的相关需求,擅自改变关键部位的配置。更有甚者将几个有证滤芯或管材擅自组装,设计靓丽外形后成成为招投标的成功者。

调查发现,涉及的厂家派出的销售人员或经销商,几乎都不清楚擅自改变滤芯等关键部位,不经过涉水产品的相关检测,擅自改变净水流量等关键参数是违法行为,也不清楚改装后的涉水产品是无证产品。翻阅过一家的招投标书,发现招投标的专家没有卫生行政部门专家参与,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采购人员没有涉水产品的相关知识,认为只要有批件就是合格产品。而在批件方面,厂家和经销商往往只提供涉水产品批件的第一张,对于标明具体参数和具体配件的第二张附件部分很少提供,导致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采购人员无法识别所购买机器是否与批件相一致。对此,就要求我们要加大厂家及学校等使用方相关涉水产品知识的培训。本例事件发生后,卫生监督部门特地邀请了市卫生监督部门的相关专业人员对学校方面的相关采购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增加了他们的专业知识,使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能起到自我督查和把关的作用。也希望教育部门能和卫生监督部门互相合作,在购买和安装等环节上参与相关招标和评审。

学校卫生监督以前主要是学校传染病卫生监督和环境卫生监督,对饮水卫生监督比较少涉及。随着水处理净化设备的大量应用,我们很多学校卫生监督人员也需要不断学习涉水产品相关知识。水处理设备净化设备工艺比较复杂。检查中我们也发现部分监督员分不清各种不同工艺水处理设备的区别,不知道水处理工艺有微滤、超滤、纳滤、反渗透等,不知道每个工艺祛除的杂质不同,不清楚各种工艺过滤的孔径,不明白大分子有机物、重金属、水藻、余氯、病毒和细菌在哪些滤芯、哪些工艺中能被滤过。这些以往均属于产品卫生条线的问题,学校卫生条线的监督员包括饮水卫生的监督员如果没有学习过产品卫生的知识不学习就无法在监督中发现问题。我们发现有些监督员如果不清楚相关知识,在涉水产品成品水检测时需要评判的标准也会用错。因为对工艺无法辨识,就不知道普通自来水、超滤、纳滤和反渗透评判使用的标准是不同的,对于管理相对方提供的错误的评判标准也无法识别。所以希望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能意识到这一点,不仅要加强对卫生监督员本条线的培训,也要加强交叉条线的培训,弥补薄弱环节的不足。

第4篇:处分条例范文

【关键词】核电调试;核电设计;分析与处理;Flowmaster仿真系统

核电厂调试过程复杂,对技术有极高的要求,涉及到整体运行安全。对于调试技术人员而言,应第一时间发现并解决问题。建立必要的核电处理机制,并结合仿真软件进行调试问题的查找。我国核电事业发展迅速,但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应结合目前核电发展现状,从核电厂调试基本要求出发,了解调试标准和调试处理方案。

1 核电调试目的

我国对于核电安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核电厂在发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核电调试是国家安全局下发,用于支撑我国核电调试的主要文件,根据其要求可知,核电调试的目的主要有:对核电安装中的设备进行性能判定和检验,维持核电设备的初始性特征,记录原始数据,为核电设备故障维修提供基础;使核电设备的基本性能和相关数据满足安全报告分析内容,并且证明核电设备的性能满足国家核安全局的相关规定;对核电设备设计基准的相关规定进行验证,确定其满足安全分析报告数据和条件;最后调试还应确保设备设计与安全之间的性能有足够的裕度。

核安全涉及民众安全,因此我国早在核工程提出之前就做好了相关规定,并且在日后的发展中不断的革新。国家核安全局通过调试法规的形式对调试做出如下要求:核电设备在设计和运行过程中,如出现较大的修改,则需要对相关零件以及设备进行重新调试,确保核电系统的安全性;热态性能试验阶段,操作人员应利用调试来验证相关程序,调试后的功率要满足运行需求;对于技术人员,企业应进行及时的培训,设计者和操作者都应在经验丰富的工程师监督下完成,调试阶段要保留所有有效数据,包括调试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变化,调试完毕后对数据性能进行必要的研究和记录,保存记录才能确保核反应堆的完整性,验证一致方可投入使用,检查内容包括设备的运行效率影响因素,仪表的操作过程以及其完整性的特征。总之,核电调试的作用主要在于预防,而不是遇到问题后再解决。另外,核电调试还需要对全壳喷淋系统上的相关仪表进行检测,要求对其辅助设备的全部仪表进行调试,要求对所有仪表进行反应性功率系数功率实验,来确保设备的运行安全。除了对设备进行调试外,还需要对调试的相关文件进行验证,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包括设备调试的规则,设备状态的记录,设备调试和维修意见等,构建完善的平台,提供员工安全培训,将核电事故降到最低。

2 调试文件及修改

2.1 系统设计手册

核电调试具有复杂性,要正确进行核调试,需要制定完整的、正确的系统设计手册。设计手册是调试标准制定的基础,调试人员要正确认识每一个设备的性能,基本的运行规律以及运行周期,并且在调试文件的设计过程中按照上述需求进行制定,保证系统能够在合理的条件下运行,并且保证调试的高效性,针对调试对于设计文件进行设计变更单、现场变更单和新设备介入通知。

2.2 调试文件

调试文件主要为调试大纲、系统安全准则、调试导则、调试程序标准和调试程序指导。主要调试程序为设计变更通知、试验程序以及试验澄清需求。调试意外主要是来自于设计和调试中未按照程序进行,另一方面来自于设备本身和操作人员的水平,未能及时发现设备细微故障。为此,调试文件中还应包含意外事件单,为调试意外事件提供处理方案。我国核电事业发展较快,但调试过程依然存在问题,尤其是调试文件的完整性,还需要在核电厂的运行中具体的探索。

3 试验结果的仿真分析及处理

核电调试过程中,应根据调试文件进行。并且随着调试的进行,对实验结果进行记录、分析和处理,查找设备中存在的设计问题、设计变更和意外事件单,并且根据需求进行对应的修改。根据我国目前核电调试的具体情况而言,可能出现三种情况。其一是实验结果满意,没有出现故障设备;其二是结果不满意,发现设备故障,并且故障原因清晰,能够出台故障解决方案,短时间内解决并保证核电运行安全;其三是结果不满意但是故障原因不清晰,需要进一步确定原因并且做出必要的修改实验。

针对系统调试过程出现的不同问题,要正确的进行分析和修改。在具体的设计上,主要选择Flowmaster流体系统仿真软件模拟系统的调试结果,该系统通过仿真软件的安装可以对调试系统的运行现状进行模拟,从而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利用Flowmaster平台的作用,来检查系统阀门、布置变化、风险和孔板等变化的稳定性进行判断,并在第一时间提供计算结果。同时,Flowmaste平台还建立了不同型号的流体管网,流体有不同的组成方式,但都具有传输基本数据的功能。使用Flowmaster交互系统的仿真功能,实现了对系统元件的监测过程。当系统出现某个参数改变时,系统立刻会给出反应,从而实现调试过程。

4 总结

核电厂调试过程决定了其运行安全性,需要制定完整的调试标准,并且不断的提高调试技术。目前,我国核电发展迅速,核电调试质量较高,但是不可否认,核电调试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针对核电调试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制定核电厂设备设计参数的边界条件,并且采用正确的计算程序进行模拟仿真。文章对Flowmaste系统的作用和应用过程进行了分析,突出了核电调试的重要性,并且迅速找出核电调试中的问题,为核电的发展提供基础。

【参考文献】

第5篇:处分条例范文

关键词:空分;调节阀;液氮;液氧泵;分子筛;故障

中图分类号:TP214文献标识码: A

1液氮节流入上塔阀门V3003

1.1现象

三次导致系统停车,第一次出现阀芯与阀杆脱焊,阀门全关造成停车,经与阀门厂家技术人员协商重新进行焊接回装后正常开车生产;第二次运行一个月以后又出现阀杆脱焊系统停车,分析此阀芯与阀杆连接强度不够,于是我们又对阀芯阀杆进行改造,原阀芯与阀杆连接只是内嵌焊接,此次我们对阀芯上导向与阀杆的连接处进行套丝后再进行内嵌式焊接回装运行;第三次运行两个月左右此阀再次出现问题,阀杆与阀芯断裂,系统停车。

图一V3003阀杆结构改造前后对比示意图

1.2原因分析及处理措施

我们对阀门结构进行分析,V3003阀门结构设计不合理、强度不够,在原阀芯与阀杆上已没有更好的办法进行处理,经与阀门厂家技术人员就阀芯与阀杆连接强度问题进行协商,最后决定对阀芯阀杆结构进行大的改造,加粗阀杆阀芯,阀杆由原来的514加粗至520,对阀芯上导向内径进行扩大,并对阀芯上导向与阀杆连接处进行套丝后再焊接,同时对阀芯上导向与阀杆进行销钉铆接,改造如图1。这样三管齐下增强阀芯与阀杆的强度,目前改造后的阀门已稳定运行2年之久,没有再出现问题。

2高压液空节流入下塔阀V3015

2.1现象

高压液空节流阀V3015为由仪表空气驱动的气开式阀门,该阀门将615 MPa(g)液空减压至015 MPa(g)后送往下塔,由于节流效应太大,原始开车后一个月左右即发现阀门的阀杆晃动,由仪表人员进行加固;运行约4个月时,因阀门震动过大导致仪表空气过滤器及阀门定位器被震掉,多次出现阀门突然关闭,经厂家人员现场更换阀门定位器及仪表空气过滤器并加固后恢复;同时借系统检修机会对该阀进行拆检,发现阀门内件磨损严重;2009年2月中旬停车对该阀门进行修复处理,但是处理后运行20天左右时再次出现阀门无法调节的问题,直至2009年3月1日阀门由于震动过大导致阀杆断裂,阀门手轮震掉,系统无法维持运行。

2.2原因分析

为彻底查清阀门故障原因,鲁化和厂家技术人员进行专题讨论,鲁化技术人员分析认为,该阀故障的根本原因是阀门选型偏小,与同类型公司的30 000 Nm3/h空分比较,相同的高压空气设计压力,高压空气流量48 000 m3/h,选用了DN100的高压空气节流阀,阀门选择的气化率参数比鲁化高出1%,运行近一年没有出现过震动磨损问题,而我们78 000 m3/h的高压空气量,却选用DN80的阀门,不能满足变负荷的工况要求;由于阀门压差大,此阀在运行过程中由于汽蚀严重,振动非常大,致使出现故障无法维持系统运行。

2.3处理措施及效果

经过鲁化与厂家人员协商,决定将V3015阀由DN80更换成DN100,因阀门提前出现故障,被迫停车更换,在更换过程中发现该阀的阀架与图纸设计不符,图纸设计为双抱箍,而现场实际安装为单抱箍,由此可见,这也是导致阀门震动过大的原因之一,厂家人员要求立即对此进行整改,恢复图纸设计。经过此次更换阀门和阀架整改,经过2年的运行验证,阀门工作稳定,没有再出现任何故障。

3液氧泵进口阀V3501A/B

3.1现象

自系统开车以来,该阀一直存在着内漏和不能完全打开的问题,导致28 000空分系统开车期间无法对备用液氧泵进行加温处理,一旦出现液氧泵本体故障问题,空分系统必须全部停车,无法达到设计检修备用泵的要求。

3.2原因分析及处理

鲁化经过详细调查分析,发现厂家设计的液氧泵进口阀的密封等级只有IV级,无法达到低温液体的密封要求,即使是阀门处于全关状态,阀门也存在一定的泄漏量,无法与系统完全隔离,为此我们与厂家商议将阀门的密封等级提高至VI级,将液氧泵进口阀全部更换成国外进口阀门,实现零泄漏。方案确定后,借系统停车机会,对两台液氧泵进口阀实施改造,改造后,系统运行约2年的时间,阀门能够达到密封要求,实现了在线备用的要求。

4液氧泵回流阀V3511A/B

4.1现象

在原始试车运行约3个月时,A#液氧泵出现异常噪音,经分析阀门存在喘振的异常响声情况,借系统停车机会,经阀门厂家拆检确认A#液氧泵回流阀阀芯已严重磨损,需对阀门内件进行更换。

4.2原因分析及处理

通过与国内同类型的30 000空分进行比较,发现同样的空分装置其他单位均配置了DN80的回流阀,而空分厂家给鲁化配置了DN50的阀门,阀门偏小,但因液氧泵冷箱内的空间局限问题,无法更换阀门。为了解决阀门内件磨损问题,鲁化与厂家协商,一是更换新的液氧泵回流阀内件,同时将阀门内件由原来的逐级减压内件,更换为豁口内件,以增强阀门的抗气蚀能力;二是为了减小阀门执行机构的阻力,将阀门由低进高出,改为高进低出;三是因新型阀门内件本身具有抗汽蚀能力,取消了出口阻尼板;四是由于阀门内件更换造成出口管线不够长,为了解决应力释放问题,在阀门出口设计了一个U型弯,并在U型弯底部设计了一个排液管线,防止泵停车后的液体积聚。经过一系列的改造后,彻底解决了阀门喘振的问题,现阀门已运行约2年的时间,情况良好。

5分子筛均压阀V31204

5.1现象

2010年1月,该阀六次出现阀门关闭不到位的情况,致使分子筛纯化器暂停运行,认为可能气源压力不够导致不能关闭到位,强制提高气源压力,迫使阀门关闭到位,但在第六次时,即使气源压力再高也无法使阀门关闭,被迫检修。

5.2原因分析及处理

分析此阀是双气缸单作用球阀,于是我们直接把气源加到两个气缸的开位,阀门能开到位,但阀门在关时又出现不能到位的情况,我们认为可能是阀门定位器有问题,于是对定位器进行初始化,但初始化无法完整进行,于是我们又把气源加到关位口,阀门仍然动作不到位,对阀门进一步进行检查发现气缸排气侧气孔在阀门不动作时依然有气排出,至此阀门动作不到位的原因初步定位是气缸原因。于是对气缸进行拆解,发现活塞O型密封圈已被严重挤伤,致使气缸串气输出力不够,最终导致阀门动作不到位或不能动作,同时我们又进一步检查发现气缸内壁有很多锈蚀斑点,原因进一步明朗:由于内壁有锈蚀加之脂不足,致使O型圈与气缸内壁摩擦力增大,而我们为使阀门动作,加大外力使密封圈脱槽进而挤压,导致阀门无法动作。针对这种情况,在没有备用气缸的情况下,我们只能用金相砂纸对气缸进行打磨,重新进行加脂后回装,投入运行至今没有发生任何问题。

结束语

综上所述,28 000空分自开车之始,就调节阀而言,就存在着先天性不足,阀门尺寸偏小,密封等级低等问题,空分装置在正常工况下,阀门工作都在极限状态,没有调节裕量,致使开车不长时间,调节阀的制约就显现出来,频繁停车,给生产带来很大影响。同时28 000空分装置经过三年多的运行,系统调节阀的问题已全部解决,威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因素已基本消除。

参考文献

第6篇:处分条例范文

关键词:电子式互感器 误跳闸 反措措施

中图分类号:TM7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4(c)-0073-01

邯钢西区高炉鼓风机站有三台44 MW的电动鼓风机,因供电电源点距离鼓风机站较远,均采用了线路――变压器组供电,由110 kV输电线路直接送鼓风机站的三台50 MVA降压变压器带电动风机运行,线路―变压器保护是选用当时技术虽说先进,但还不太成熟的电子式互感器,配备PST 1200变压器双主双备的保护装置,自2007年投运以来,鼓风机启动时曾发生保护误跳闸事故4次,鼓风机运行过程中误跳闸2次。该文从运行中的两次跳闸事故原因、处理措施及效果等方面进行分析。

1 第一次事故跳闸

事故现象:2011年10月23日上午125开关跳闸,经检查,保护A柜差动保护动作,保护B柜没有动作。

事故原因分析:设备厂家到现场调取装置内录波,经过分析研究,初步认为高压侧和低压侧回路和保护装置本身没有任何问题。低压侧为电子式互感器,互感器二次输出的采样为微分小电压信号,通过智能单元的硬件积分回路处理后送给保护,当冲降压变时可能会有多次谐波干扰,加上硬件积分回路存在时滞问题,此时智能单元会造成采样点值突然放大(叠加很大的直流分量),从而导致现场保护装置跳闸。

处理方法:对现场低压智能单元采样回路进行反措,主要是去除硬件积分回路,信号积分通过智能单元CPU的FPGA部分处理,即利用软件积分较好的滤除直流分量。

试验方法:由于只更改低压侧采样回路,其他跳闸部分未动。所以更换装置后,只需要低压侧加个采样,保护测查看采样精准度即可。不需要做保护逻辑。

处理效果:这样处理后根本问题并没有解决,以致于运行半年后又发生一起误跳闸事故。

2 第二次事故跳闸

事故现象:2012年6月25日,邯钢2号风机主变跳闸。相关厂家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发现,主变保护B套跳闸灯亮。后台提示B套保护装置动作。继续观察2号保护装置不停启动,无法观察保护报文和跳闸情况。重新启动合并器和保护后,保护装置恢复正常。调出保护报文后发现,两套保护装置差动和后备在相同时刻都有启动报文,但是保护B屏只有跳闸灯亮,没有相应动作报文和录波,只有启动报文。

事故原因分析

(1)主变跳闸应该是差动保护动作,因为后备保护报文调出可以查到故障前的报文,差动保护报文只剩下故障后的启动报文。PST1200变压器保护装置事件报文录波只能录10次动作事件,包含启动事件。现场设备差动保护故障后频繁启动后,将故障报文清除,所以无法调出动作报文。(2)现场两套保护设备都有启动现象,说明一是当时系统可能有扰动情况,造成保护启动。二是从我们的运行经验分析,采集卡容易受到干扰影响。分析在系统扰动时,干扰信号影响采集卡工作,错误数据通过合并器进入保护装置,造成保护动作。

处理方案

(1)更换新的抗干扰能力强的新采集卡,合并器。现场的采集单元和合并器设备都是老的型号,根据国网公司的新要求,都需要用新的装置。使用新的装置可以增强抗干扰能力,避免干扰数据进入系统,这在多个国网220KV变电站都有过实践。(2)在合并器增加采集通道双通道互检的功能,避免装置误动。(3)完善保护程序。防止负载特性的特殊性导致的保护装置误动,和现场故障打印波形功能不完善的问题。(4)经双方协商南京新宁光电需按改造方案要求,更换2号风机的采集卡和合并器。

处理效果:改造后观察使用情况,效果还不是太好,好象根本问题还是没有解决。装置依旧会有频繁的误报信息出现。

3 最终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设备厂家的设计和研发人员三番两次的改进方案均被效果验证给否定了。最终又再次得回归到多起事故的综合分析上来,我们将日常设备的运行特点、累次事故现象和主要设备参数等与设备厂家的设计和研发人员沟通,并对鼓风机主变多次跳闸记录进行分析后,发现该主变保护装置均为鼓风机启动或鼓风机负荷波动较大时发生,故障录波波形显示有电流畸变过程,分析现有鼓风机运行情况及该保护配置情况,变压器整定参数合理,造成鼓风机屡次跳闸的因素可能是采集单元、合并单元及装置内部的逻辑判断等多重因素共同影响而造成的,不能单独处理一个问题,针对此种情况分析,我们与设备厂家协商,针对线变组带鼓风机这种单一的大负荷的保护,不能仅用正常总降变电站变压器保护装置的逻辑分析程序,得有一定的针对性反措措施,提出将整个保护系统更换,主要包括保护电流、电压采集装置(采集卡、合并器)、保护装置、以及跳闸执行装置(智能组件)等都要进行进行全套升级改造,而测控系统尽量保持原来的布局,一方面能和现场后台保持正常通讯,另一方面节约成本。

具体的方案和措施为:

(1)将原来的一组采集卡单通道同时采集电流、电压,改为用两组采集卡双通道分别采集电流、电压,而硬件上也配套使用两个A/D转换器。这样从最原始的数据采集方面提高采样精度,从硬件配置上增强了采样单元的抗电磁干扰能力。(2)更新技术升级、性能更稳定的X7210微机保护装置,并改进其逻辑判断方式和程序,由两组来自不同采集单元的保护电流共同参与逻辑判断,一组数据异常时仅用作保护启动,只有两组采集单元的数据都异常时才允许保护跳闸出口。这样可以排除外部干扰或者采集卡本身故障时的数据不一致问题,闭锁该保护出口,因此不会误动。(3)在保护程序上增加了干扰数据的处理、滤波及双A/D数据采集的不一致检验,这样对那些变压器励磁涌流、谐波等干扰数据就有了更有效的甄别和判断。(4)将智能合并器单元更换成性能更稳定的4U整体智能组件。(5)出口操作箱改为单独的装置,稳定性增强,装置抗干扰性能提高。

改进后效果分析:此方案对光电保护装置进行升级改造后,2#鼓风机主变保护已运行1年,1#鼓风机主变保护运行半年期间,在高炉鼓风机启动时,未发生保护误动相象,在鼓风机异常波动时,主变保护未见异常报警信号。保护装置整体运行良好,基本上消除了原有的保护缺陷,此次改造升级效果较为理想。

第7篇:处分条例范文

【关键词】变电运行;跳闸故障;处理技术

变电运行是电力系统中一个相对重要的环节,变电运行状况的好坏对社会生产和人们整个生活的水平都有直接的影响。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我国个地区对电量的供应量也在不断增加,这就需要对供电系统的建设和变电运行提出更高的要求。但是在实际的变电运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如跳闸等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对变电运行过程中跳闸问题的研究及解决,对我国以后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1.变电运行中的跳闸故障分析

1.1 单一线路开关跳闸故障

在一个电力系统的供应中,存在有很多的线路,其中,会存在一些特殊性质的线路,为了保证这些线路在运行过程中对人们的生活水平不造成一定的影响,就需要对这些线路进行特殊的处理,而当这些线路经过特殊处理后,往往就会存在检查困难的问题,就导致在正常的线路检查过程中会忽略对这些线路的检查工作,从而造成最后的线路跳闸问题。通常来说,线路的跳闸原因有以下两种情况,即线路自身的原因和外力的原因。线路自身原因造成跳闸故障的有线路接地、断线、相间短路、避雷器损坏和线路过载等;外力造成线路跳闸的原因的有人为的破坏、建设施工、冰雹、雷电、大风大雨等。

1.2 主变后备动作单侧开关跳闸故障

当主变三侧中的某一侧发生了过流时,就会有后备的保护动作对线路系统进行一定的保护,也就是使单侧开关出现跳闸。一般情况下,单侧开关的跳闸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开关舞动、越级跳闸、母线故障。想要对跳闸情况进行有效的判断,就需要对一次设备和二次侧检查进行以后才能做出判断。每当主变三侧某一侧发生了过流等后备保护动作时,就可以通过对保护动作的分析进行相应的判断。在进行检查保护时,需要对主变进行检查保护,同时还需要对线路进行一定的检查保护。

1.3 主变三侧的开关跳闸故障

一般来说,主变三侧开关跳闸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即内部故障、主变低压侧母线故障、主变侧动区故障、主变低压侧母线所连接线路发生故障等,想要对上述原因进行进一步的确定,就需要对保护动作信号和一次设备进行相应的检查进行相应的分析判断。如果出现了瓦斯保护动作,就可以根据这点来对变压器内部故障进行确定,即故障出现的位置是变压器的内部。如果是主变高压侧复合电压闭锁过流保护动作,则这种情况就会非常复杂,就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并根据具体的检查结果来确定检查的情况。

1.4 变电运行系统部门工作人员的问题导致的跳闸故障

对变电运行进行有效的检查,是变电系统中最为基本的一项维修工作,同时也是能够有效对变电系统进行保护的基础。想要使变电运行的检查具有一定的效用,就需要相关的工作人员要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但是,在实际的变电运行检查过程中,一些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非常低下,也缺乏相关的能力和经验,有的甚至是临时人员,对于变电运行的维护与检查工作心不在焉,对于正常的工作也只是简单的应付了事。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导致变电运行安全隐患的存在,对所发现的问题也不能够及时有效的解决,从而造成跳闸故障的发生。

1.5 变电设备的陈旧而导致的跳闸故障

变电站因为长期的工作原因,会造成设备的一定损坏,如果不进行一定的设备更换和检查,就会使一些变电设备的部件出现问题,从而影响整个的变电系统的供电水平,这些陈旧的设备因为长时间的超负荷运行,同时有缺乏相应的维护措施,就会造成变电系统的跳闸故障发生。

2.变电运行中跳闸故障的处理技术

2.1 主变三侧开关的处理技术

主变三侧开关跳闸处理技术具有一定的应用前提,它主要的应用作用和对象是对设备进行一定的检查和判断,并依据所检查的结果对掉牌进行保护。在主变三侧开关跳闸以后,需要根据跳闸的主要原因对变电系统的各级都进行检查。如果有主变瓦斯保护的动作出现时,则需要进行检查的地方就是变电器的内部和外部短路、铁芯故障、油面下降、漏油或接头处接触不良等。如果有重瓦斯保护的情况出现,则需要对变压器自身是否起火、喷油等问题进行检查,同时还要对继电器内是否有气体的聚集进行一定的检查,经过严密的检查之后,变压器才可以再次投入运行使用。

2.2 主变低压侧开关跳闸的处理技术

对变压器进行的检查,需要根据跳闸的不同情况进行。对设备进行一定的检查时,所依据的条件就是主变低压侧出现了过载电流保护动作,同时,当这种情况出现时,还要对主变保护和线路保护进行检查,如果这两项都没有保护动作的发生,而只有低压侧过流保护动作的发生时,就可以进一步的判定其不存在开关拒动的情况,那么下一步就需要以二次设备开关直流保险和保护压板等情况做重点的检查。

3.对变电运行系统工作人员及设备的要求

想要有效的预防发行跳闸故障,首先要对工作人员进行一定的工作培训和责任心的加强,同时,还需要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从整体上保证工作人员对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其次,工作人员还需要对能够对设备进行及时和全面的检查,如有隐患存在时要进行及时的预防与排除。第三,变电运行系统的工作人员还需要对倒闸操作进行一定的学习,这是避免大程度故障发生的有效前提,因为此项技术的专业性很强,这就要求具有专业技术的工作人员进行变电运行系统的维护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提高变电运行的安全性。

4.总结

综上所述,电力正常供应需要有一定的保障措施,而对于变电运行中跳闸故障的原因分析和处理就是对电力正常供应最有效的保障,想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变电系统的工作人员要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较强的专业技能。同时,电力企业在日常的运行过程中,还要加强变电系统的日常监管和维护,为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钱士涛,孙文星,郭瑞峰.发电机跳闸故障处理技术初探[J].机电产品开发与创新,2009(04):56―59

[2]周晨光.电力系统变电运行潜在问题及防范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1(06):48―50

[3]郑增宇.变电运行中若干问题分析及措施[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2):79―81

第8篇:处分条例范文

[关键词]建筑电气;调试;问题分析;处理

1、工程概况

某住宅小区项目建筑电气分部工程的施工内容主要包括低压配电、电气照明安装、通风动力配电。本工程用电设备总安装容量为10760kW,计算容量为6161kW,市电由区域变电站提供10KV高压电源至开闭站,再由开闭站用高压电缆经高压电缆沟分别接至0#、1#、2#、3#、4#共5个变配电室,每个变配电室设2台变压器,变压器隔离柜π柜动力总柜及照明总柜用户表箱及动力控制箱。

2、调试内容及步骤

2.1 0.4KV低压配电屏的送电调试

该项目主要调试各组团π柜至照明及动力低压配电柜。

(1)送电前检查。电缆和低压配电柜安装完成并且经过验收合格,电力电缆的相间及相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用1KV的试验电压对电力电缆进行交流工频耐压试验,试验持续时间1min,无击穿闪络现象。(当绝缘电阻值大于10MΩ时,可采用2500V兆欧表摇测替代);电力电缆外壳的接地已经完成,并且连接牢固可靠。低压配电柜所有水平母线,垂直母线,分支线和主电路带电部件之间的安全距离>20mm。低压配电柜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要求:a.每路配电开关及保护装置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b.相间和相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二次回路必须大于1MΩ;c.用1KV的试验电压进行交流工频耐压试验,试验持续时间1min,无击穿闪络现象。二次回路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当绝缘电阻值大于10MΩ时,用2500V兆欧表摇测1min,应无闪络击穿现象,当绝缘电阻值大于1~10MΩ时,用1000V兆欧表摇测1min,应无闪络击穿现象。

(2)送电后的检查和测试。a.电压的测试――使用万用表对低压进线柜的相间电压进行测试。电压正常范围:相线对相线380V~420V,相线对零线:220V~240V。b.相序的测试――使用相序表对2个低压进线柜进行相序测试,须保持低压进线柜的相序一致,否则须调整高压进线端的接线顺序。c.电力电缆温升测试――电力电缆受电之后,安排24小时送电测试,跟踪检测电缆的温升是否在合理范围内。

2.2低压配电柜至二次配电箱的送电调试

馈电电缆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必须大于0.5MΩ;受电配电箱的交接试验合格:a每路配电开关及保护装置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b相间和相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c用1KV的试验电压进行交流工频耐压试验,试验持续时间1min,无击穿闪络现象;d二次回路交流工频耐试验,当绝缘电阻值大于10MΩ时,用2500V兆欧表摇测1min,应无闪络击穿现象;当绝缘电阻值大于1~10MΩ时,用1000V兆欧表摇测1min,应无闪络击穿现象。

2.3终端用电设备的调试

2.3.1照明灯具、开关和插座的通电调试

(1)通电调试前的检查。电线绝缘电阻值测试合格(大于0.5MΩ),配电箱出线的接线已经完成,接线没有松动现象,出线的有回路标识且与设计图纸相符,配电箱的接地连接牢固可靠且标识清晰,检查所有开关面板、插座面板及灯具已经安装完毕,没有遗漏,经上以检查合格后,方可逐个回路进行通电调试。

(2)通电后的检查和测试。测量每个照明回路的电流,确认每个照明回路电流值符合设计要求,测试漏电断路器的漏电保护动作是否正常,方法是在通电的状态下,按试验按钮,漏电断路器应能动作,使用插座检测器对每个插座面板进行测试,检查每个插座是否存在短路、缺相、对地短路等不正常现象,检查每个开关面板通电时有否冒火花等异常现象,每个开关面板控制灯具的顺序符合图纸要求,开关面板的通断位置正确,开启所有灯具,进行照明全负荷试验,连续通电试运行8小时,每2小时记录一次运行状态,在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检查空气开关的温升应在正常范围内,照明灯具运行无故障。

2.3.2水泵的调试

对水泵控制柜及水泵电机进行通电调试前的检查,在水专业组调试人员的配合下,检查水泵前后阀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由水泵生产厂家的技术人员最后检查确认,在厂家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水泵空载试运行,试验内容如下:a.消防水泵手动控制的调试,把控制柜的转换开关旋至手动档,点动每台水泵,检查电机转向是否正确;检查电动机是否有异常的响声。b.消防水泵自动控制系统的调试,把控制柜的转换开关旋至自动档,短接消防自动启动信号输入点,水泵应能启动并且有水泵启动的信号输出。c.记录好电机运转时的起动时间和起动电流值、运行时的电流值。把水泵前后的阀门打开,进行水泵负载试运行,记录好电机运转时的起动时间和起动电流值、运行时的电流值。

2.3.3通风系统设备的调试

通风系统设备包括轴流风机、离心风机。试运行前检查控制箱已经进行交接试验,且符合要求,连接设备与控制箱的电线电缆的线间电阻绝缘值符合要求(大于0.5MΩ),电线电缆已经按设计图纸要求连接,且连接螺丝没有松动现象,设备的外壳须可靠接地,且标识清晰,经设备生产厂家技术人员检查确认。

3、调试时可能遇见的问题及处理方法

3.1空气开关跳闸

(1)原因分析。①该输出线路出线接地故障;②该输出线路出线短路故障;③线路的输出电流长时间超过额定电流。

(2)处理方法。把后一级的主开关断开,用万能表量度断路器的下装和后一级开关上装的电压是否为零,检查线路两端的接触是否良好,拆开线路两端的端子,用摇表对线路进行测试,如线路出线断路或短路的现象,则应对线路维修甚至更换线路;线路正常后,再进行送电,用钳表测量线路的输出电流的情况。如果输出电流大于断路器的额定电流,则应检查再后一级的线路,检查断路器的型号是否符合要求或者更换断路器。

3.2继电器易脱扣

(1)原因分析。①接触器本身线圈中的磁铁的磁力不稳定;②接触器整体结构松动。

(2)处理方法。检查接触器本身的元器件是否稳固,各部件之间的连接有无松动现象,如上述无问题,则是线圈中的磁铁磁力不稳定,需要更换磁铁或整个接触器。

3.3电动机反转

(1)原因分析:电动机的相序与输入电压相序不一致。

(2)处理方法:①在电动机的接线端子进行调整;②在控制箱上把其中二相调换;

3.4运转中电动机突然停止

(1)原因分析:①电动机长时间过负荷运行;②控制箱中二次回路出线故障;③电动机接线端子松动或线路出现故障,造成三相电流不平衡。

(2)处理方法:①断开电动机主电源,检查电动机接线端子是否有松动现象;②用摇表对控制箱至电动机的线路进行测试;③用万能表量度电动机中各组线圈电阻值是否基本一致;④上述问题无误后,再通电进行测试;⑤如还出线突然停止现象时,则继续检查控制箱中的二次回路,对照二次接线图,有无继电器线圈动作不灵敏或整各二次线路电流过大,找出问题后,再进行电动机的调试;⑥再用数字钳表测试输出的电流值是否超出主开关的额定电流,如果超过,则应更换主开关。

4、结束语

建筑电气调试过程中的问题原因很多,如何防范电气调试过程中问题的发生,被越来越多的人重视,确保整个电气调试工作过程无人员及电力运行方面的问题,需要所有参与人员牢记及严格执行电气调试步骤及注意事项。

第9篇:处分条例范文

第一条  为了依法调处本市专利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上海市专利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专利局)是本市专利管理机关,依法对专利纠纷进行调处。

第三条  市专利局处理专利纠纷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二章  受  理

第四条  市专利局受理调处纠纷的范围:

(一)关于专利侵权的纠纷案件;

(二)专利权授予后,关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公告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创造的费用纠纷案件;

(三)关于专利申请权的争议;

(四)其他应当由市专利局调处的专利争议和纠纷案件。

第五条  专利纠纷请求调处时效:

(一)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纠纷请求调处的期限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算;

(二)本办法第四条其他各项请求调处的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得知或应当得知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三)超过请求调处时效,但有正当理由的,可向市专利局提供有关证据,申请延长请求调处时效,并由市专利局决定是否准许。

第六条  向市专利局提出调处请求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请求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二)有明确的被请求人、具体的调处请求和有关证据;

(三)属于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纠纷,其侵权行为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四)属于本办法第四条其他各项规定的争议和纠纷,被请求人系在本市范围内的单位或在本市范围内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未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向市专利局提出调处请求的,应递交请求书正本一份,并按被请求人人数提交请求书副本。请求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请求人名称(或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二)被请求人名称(或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三)请求调处的具体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在提交申请书时还须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以及请求人持有或所有的专利权证明。

第八条  市专利局收到请求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十日内立案;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十日内通知请求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案件受理后,市专利局应当在十日内将请求书副本送交被请求人。被请求人在收到请求书副本后,应当在一个月内递交答辩书。被请求人在规定期限内递交或不递交答辩书,不影响案件的处理。

第三章  调  处

第十条  市专利局应设立调处小组调处专利纠纷案件。简单的案件,市专利局可以指定一人调处。

第十一条  专利纠纷调处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他们回避。

第十二条  专利纠纷调处人员在调处纠纷时,应认真审阅请求书、答辩书和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在调查取证时,市专利局可向有关单位查阅与案件有关的档案、资料和原始凭证;有关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材料,协助调查,需要时应出具证明。

第十三条  市专利局进行现场勘察,应当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到场,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派人协助,市专利局也可以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技术鉴定。

第十四条  市专利局调处专利纠纷案件,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的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协议内容,不得违背国家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五条  调解达成协议后,应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由调处人员署名并加盖市专利局印章。调解书应在十日内发送当事人,当事人应在送达回证书上签名。调解书应写明:

(一)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人的姓名、职务;

(二)纠纷的主要事实和应承担的责任;

(三)协议内容和调处费用的承担。

调解书送达后经当事人签名即生效。

第十六条  调解不成的,市专利局应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书应写明:

(一)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人的姓名、职务;

(二)请求的具体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处理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法规;

(四)处理的结果及调处费用的承担;

(五)不服处理决定的起诉期限。

处理决定书应由调处人员署名并加盖市专利局印章。

第十七条  专利纠纷当事人经市专利局两次正式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调处或未经调处人员准许中途擅自退出,是请求人的,视为自动撤回请求;是被请求人的,市专利局可依法作出缺度处理决定。

第十八条  专利纠纷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市专利局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对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侵权纠纷的处理决定,当事人一方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市专利局可请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  市专利局在处理侵权案件时,遇有当事人一方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时,市专利局应中止处理程序,由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后,再决定对案件的受理。

第二十条  市专利局处理专利纠纷案件中,发现有犯罪行为的,应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应该交纳案件调处费,调处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

案件受理费由请求人预交,案件处理费按实际开支收取。

案件处理终结,调处费由责任方承担;当事人双方均有责任的,按各自责任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