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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幼师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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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幼师论文

第1篇:毕业幼师论文范文

许多人认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可以名正言顺地享有乌拉圭回合所达成的、关于开放纺织品服装贸易协定的好处,并一劳永逸地解决美国每年审查给予我国的服装进口配额问题。另外,作为世贸成员国,我国还可以通过WTO争端处理机制来解决服装出口中的贸易摩擦,减少服装出口的麻烦。其实,问题并非如此简单。

1.短期内服装出口配额不会完全取消。在世界服装贸易中一直有一个《多种纤维协定(MFA)》。该协定使服装成为除农产品外在国际贸易中受限制最大的产品之一。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为了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同时作为让发展中国家开放服务业市场的对等交换,各国达成了逐渐取消MFA的《纺织品与服装协定(ATC)》。世贸组织正式运行后,乌拉圭回合的《纺织品与服装协定》将彻底取代原先管辖该类贸易达数十年之久的《多种纤维协定》,服装配额将逐步取消。如果我国加入WTO,则将按照新协定的规定,享受好处与承担义务。

新的协定跨越10年时间,分四个阶段。前三个阶段,即从1995年1月至2004年12月31日,取消现有包括服装在内纺织品贸易配额的51%,剩余49%配额到2005年1月1日全部取消。另外,发达国家有权根据自己的情况,自己决定每个阶段的入选服装类别。比如,以美国和欧洲第一期入选的服装为例,那些入选第一批开放的品种,要么本来就不在MFA限制之内,要么就是那些市场需求不足,利用配额不能形成有效限制的服装品种,那些紧俏的配额品种却没有进入第一期的开放名单。

如此看来,服装贸易在10年转型期内不可能有大幅度的开放。如果发达国家到2005年才真正开放服装市场,那么,由于我国服装配额都是通过双边贸易谈判得到的,即使成为WTO成员国,短期内也不会大量增加服装出口。

2.服装出口配额取消不等于天上掉下了金元宝。虽然中国不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但同中国其它产品的出口贸易一样,我国的服装出口贸易并未因此而受到太大的障碍。服装出口一直是我国的创汇大户,我国服装出口额一直高居世界第一的位置,具有不可替代的比较优势。事实上,除欧美外,我国在所有国家都享有无条件最惠国待遇。服装出口的配额障碍主要来自美国、欧盟,对服装进口的国别配额一直是欧美,特别是美国要求我国开放服务业、金融业等市场时计价还价的主要砝码。即使在美国,我国也享有最惠国待遇,只是美国需要对中国的最惠国待遇进行年度审查。而且,欧美等国给予我国的服装进口配额基本上是我国服装大类产品中的出口强项,比如中低档服装。配额完全取消后,一些完全开放的高档服装,并不是我国的强项。

二、非关税壁垒:我国加入世贸后扩大服装出口的主要障碍

加入WTO后,主要考虑配额对我国服装出口的影响是很不全面的。配额只是2000多种非关税壁垒中数量限制的一种。如果我国加入WTO,美欧就不得不按照WTO的非歧视性原则,取消所有服装进口配额。但是,美欧仍旧可以保留大量符合WTO规定的、限制我国服装进入欧美市场的其它非关税壁垒。

乌拉圭回合后,随着《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的实施,迫于国内服装企业的压力,各国政府均采取各种措施对本国服装产业实施保护。美国主要利用原产地规则,或实行歧视性服装贸易政策保护本国服装市场;欧盟则主要从技术指标上对进口加以限制,同时推行环保标准,包括生态标签、废物管理与利用等,保护本地区服装生产企业。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区域贸易集团趋势的加剧,也使得WTO体制下的服装自由贸易大打折扣。

1.非关税壁垒之一:关于服装的国际生态标准

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一直不断发展服装的健康、安全和环保规定,要求越来越高,涉及范围也越来越广。服装产品质量不仅要求外观、质地和功能,而且更多地要求安全、卫生、无害、无污染,并且限制生产过程中给环境带来的影响。

欧共体在1992年10月颁布实施的法律规定,产品从生产到生命周期终结都要考虑其对环境的影响,因而对发展中国家的服装出口形成“绿色技术壁垒”。由于发展中国家环保落后,服装的环保质量达不到发达国家规定的标准,由此发达国家可减轻来自发展中国家日益增长的服装进口带来的市场压力,达到保护国内服装市场的目的。关于生态服装的内容,国际生态学研究测试协会的纺织品和服装生态标准作了如下规定:

(1)服装原料的生产过程必须符合生态学标准。生产服装用纺织纤维的生态标准包括两方面:一方面要求植物纤维的栽培、施肥、植被保护、生长助剂的使用,以及提供动物纤维的动物饲养、保健、防病和生长剂的使用要尽量减少或消除纤维上的农药毒性残留,避免大剂量使用农药与化肥造成的生态失衡和破坏土地肥力。另一方面要求尽量使用生态良好的化学纤维。

(2)服装的生产、加工和包装必须符合生态学标准。一方面做到清洁生产,避免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另一方面保证最终产品PH值达到最佳值,不含解吸的染料及有害化学物质,不含杀菌剂,以避免服装使用过程中对消费者产生不良影响。

(3)服装使用后的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依据尽量避免或减少环境污染的原则,恰当选择诸如回收作用、回收再循环使用、降解化学原料与焚烧等方式。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多数服装一次性使用后即处理掉,因此服装使用后的处理方法十分重要。

2.非关税壁垒之二: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规则,是发达国家和地区保护国内服装市场非常有效的非关税壁垒之一。美国1996年7月宣布实施的以缝合地取代裁剪地作为服装原产地判定标准的《服装原产地规则》,主要是针对中国和亚洲服装出口加工国设置的,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该规则使得我国、泰国、印尼等劳动力低廉地区的服装出口配额大幅度缩减。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成员国则是此规则的主要受惠者,现在墨西哥已经取代我国成为美国服装的第一大供应国,因为墨西哥出口美国的成衣中,极少使用北美以外的面料。

除了上述非关税壁垒外,区域经济集团化的发展同样使我国对欧美传统服装市场的出口处于不利地位。以北美自由贸易区为例,1998年我国对美国出口出现下降,而墨西哥、加拿大和加勒比海岸出现超过或接近10%的增长。1999年欧元启动,欧盟取消对东欧六国的服装设限,我国对欧盟出口面临严峻的贸易转移考验。

三、我国服装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分析“入世”对我国服装行业的影响,必须考虑我国服装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1.出口总量第一,但盈利微薄。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服装生产国和出口国,服装出口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年来,我国服装出口贸易额呈逐年上升趋势。(注:1998年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出口略有下降。)但是,我国服装出口企业主要是出口加工型企业,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国服装出口企业只是外国服装经销商的加工车间,仅能从中赚取一些微薄的加工费。目前我国最好的服装出口企业利润不到2%,服装单件创汇不到4美元,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

2.贸易方式多元化,低层次竞争为主。我国服装对外贸易,包括进料加工、来料加工和直接出口,同时进口棉花、羊毛原料,以及棉纱线、纯棉坯布等中间投入品,也进口一些成衣。1998年服装进料加工贸易大幅度下降,来料加工贸易出口与1997年持平,占出口总额的比重略有提高,主要因为人民币汇率稳定、周边国家货币贬值,人民币相对升值,使服装出口竞争力下降,这说明了我国服装的出口仍旧停留在较低水平的价格竞争层面上,易于受政策因素影响。

周边一些国家货币大幅度贬值带来的价格比较优势,发达国家经济科技的优势,对我国服装出口形成双重压力。由于部分国家工资成本的变化,国际服装贸易的竞争格局将随之发生深刻变化。以对美国出口为例,1998年泰国、韩国、印尼、菲律宾、马来西亚出口增长在10%以上,而按照新产地原则,我国下降了3.5%。另外,我国出口服装附加值较低,仅相当于法国、意大利的1/4,德国的1/2。

当代服装业国际竞争的焦点,已从劳动成本的比较,转向服装品牌的较量。精美设计、技术含量、优质名牌和文化价值在当今国际服装市场的竞争中越来越占据主导地位。而我国目前的服装设计水平较低,高级设计师人才更是奇缺。而且,我国约有70%的出口服装以定牌生产为主,没有自己的品牌,短期内以自己的品牌出口尚有一定困难。名牌和具有名牌带动效应的出口龙头企业少,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更少。缺少国际知名品牌,是我国中高档服装缺乏国际竞争力主要原因之一。我国服装难以产生世界级名牌的主要原因,是各国文化环境的不同,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文化差异十分明显。比如西服,国外叫做“绅士套装”(gentlemensuit),西服则是西方出口到中国的洋名词。在这样的情况下,创造广为发达国家消费者接受的服装名牌或品牌是多么的困难。

3.出口市场过于集中,风险大。我国服装的出口主要集中在香港、日本、美国、欧盟、韩国等五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仅香港和日本就占了近50%的份额,五个大市场加起来就占我国服装出口的2/3[1-P29]。出口市场过度集中不利于服装出口的进一步增长,也会增加国际市场动荡对我国服装出口的影响,增加服装出口的风险。服装出口企业为争夺货源与客户常常形成多头对外、高价争购、低价竞销,极不利于我国服装出口。

4.我国服装出口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服装市场具有进入壁垒小、竞争性强、消费需求弹性大等特点。

我国服装出口的国际市场面临众多发展中国家的竞争。我国的服装出口产品结构与东南亚国家类似,同时,发达国家出于某种目的,给予某些发展中国家更优惠的待遇促进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服装出口。如美国和欧盟均宣布大幅度提高自印度进口服装的配额水平,占印度出口的2/3;多米尼加获得免费输欧的优待;加勒比海诸国更是占尽先机,对美国服装出口剧增。如前所述,墨西哥已经取代我国成为对美国服装出口的第一大国。但是,丝绸服装是我国具有较大比较优势的出口产品,在欧美市场尚无可以匹敌的竞争对手。

5.内需衰退,出口供给乏力。由于我国正在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国内服装需求不旺。据对全国15个大型交易市场的调查,1998年有一半左右的服装市场交易额与上年持平或下降,进场摊主较往年有所减少,农村集市贸易也出现需求不足现象。据国家统计局的抽样调查,1998年城镇居民服装消费支出470元,比1997年下降7.6%左右。农村居民扣除物价因素服装支出同比下降10%[2-P26]。根据国际贸易领域的需求偏好理论,一国在本国具有需求偏好的产品出口中具有比较优势,包括价格优势、技术开发优势等等。因此,我国服装增强出口竞争力,直接取决于国内服装市场的发展水平。国际贸易中的产品周期理论表明,一国出口的产品首先在国内开发、生产,当其进入成长期后逐渐打入国际市场。因此,如果国内市场不能够获得大力发展,发展国外市场就缺乏后劲与基础。

目前我国服装生产相对过剩,结构失衡,原料供不应求。由于我国棉花价格居高不下,超过国际市场价格,不得不大量进口原棉、棉丝和棉布。这表明,我国服装业的发展快于其上游部门的发展,存在严重的“瓶颈”现象。这是因为我国纺织工业设备陈旧,技术更新缓慢,导致面料、辅料生产与服装生产脱节,缺少适合高档服装的面料,导致每年约有60%的高档面料不得不依靠进口,而这又不利于降低服装企业的生产成本,从而加大了我国服装业角逐国际市场的难度。

四、发展我国服装行业的对策思路

1.机遇

(1)全球服装需求稳中有升。服装是生活必需品,需求相对稳定;中高档服装需求量随收入提高而增加,价格需求弹性较大,有较大发展空间。全球服装贸易自90年代以来年平均增长率为7%,以后几年更会出现小幅恢复性增长。

(2)我国服装生产成本有望进一步降低。国际市场棉花价格已经处于1990年以来的较低水平,全球棉花供大于求的局面在短期内不会改变。国内外棉花价格水平的基本持平,有利于提高我国服装的出口竞争力。加入WTO后,进口关税降低,有利于服装生产企业进口低成本服装面料和低成本服装加工机械设备,从而降低服装生产成本。此外,我国近期实现的纺织突破口配套政策的完善,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等政策倾斜措施,也有利于增强我国服装国际竞争力。

(3)不同服装企业机遇不同。第一,从事服装出口企业。主要以面向国际市场为主的服装生产企业,特别是面向欧美市场的中低档服装出口企业,比如生产针织内衣、夹克衫的服装企业,因为配额的取消,将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但是,因为欧盟、美国已经存在的包括原产地规则在内的其它非关税壁垒,仍旧有效地阻碍我国服装进入欧美市场,而且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墨西哥在美国市场上有更大的出口优势,欧洲国家在欧盟也有更大比较优势,所以不宜过分乐观。从另一角度考虑,一些原先出口欧美市场的服装生产企业,由于不再有获得配额的优势,将面临其它国内企业的竞争,极有可能出口下降。而一些主要面向欧美以外市场的服装生产企业,可能通过增加对美国出口,提高获利空间。

第二,面向国内市场的服装企业。以国内市场为主的服装加工企业,在国内市场将面临国外服装生产厂家的竞争。我国在出口服装的同时,也进口服装,比如大家看到的牛仔裤、高档西服等。1998年我国进口的110.12亿美元的纺织品中,面料占60亿美元,成衣进口约占50%。我国中低档成衣始终具有比较优势,可以说不用担心国外服装的竞争。

高档服装则是我国服装业的一个弱项,特别是我国许多面向国内市场的服装企业,比如雅戈尔、杉杉股份,尚未全面完成产业的升级,在我国加入WTO后面临国外竞争不可避免。但是,加入WTO后,在国内市场上,国外高档服装对国内服装企业不会产生很大威胁。比如,一套意大利产西服售价4000多元人民币,远高于国产名牌杉杉西服售价。除非国外服装厂通过在我国设立合资企业,降低生产成本,否则,国外中高档服装难以借我国加入WTO之机进占我国服装市场,构成对我国中高档服装企业的竞争。另一方面,一些企业进军国际市场后,为国内市场留下了较大的发展空间,有利于立足国内市场的服装企业发展。

第三,出口市场并非欧美的服装企业及其它服装企业。我国加入世贸后,以服装加工贸易为主,主要面向非欧美市场的服装生产企业受影响不大。比如美尔雅、多佳股份、苏常远东和茉织华等企业,出口市场主要在日本、香港,这些企业主要应该考虑增加对欧美市场出口。大量利用进口面料作为投入品的企业,由于中间投入品成本相对降低,这些企业将增强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会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2.加入世贸后我国服装行业的对策

面对加入WTO后的国际市场机遇和挑战,我国服装界必须积极思考对策,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1)政策支持和有序管理服装出口。国家应该规范服装出口企业行为,减少不必要的低层次削价竞争。同时,对重点服装出口企业减少规费,争取更多的出口配额。可以成立服装出口行业协会,开展市场调查研究,维护出口企业利益,加强对外联络和宣传,提高国际市场服装需求的信息服务,组织展览和展销等促销活动,维持出口秩序和对外诉讼等工作,向出口企业提供进口国对服装的一些技术标准和法律规定。服装行业协会要配合服装出口企业对我国服装出口薄弱环节的拉美、澳新、中东欧等地区的调研,积极开辟新兴的和潜在的国际市场,积极帮助服装企业出口的多元化战略。

(2)组建日本式的服装出口航母级巨头。日本式的大企业组织,比如松下电器,以生产最终产品的大型企业为龙头,作为整个企业集团的核心,生产中间产品的企业、生产原材料的企业唯龙头企业马首是瞻,以最终产品的需求为出发点组织生产和科研开发。为了更好地发挥我国服装出口的整体优势,必须积极寻找切入点,加速促成以具有名牌带动效应的重点企业为龙头,联合相关服装原料、服装面料、金融、广告、外贸等多领域企业,组建大型服装企业集团。

(3)创建国际服装名牌。名牌对企业来说代表着一定的市场份额,我国服装要真正进占国际市场,就必须创造出自己的国际名牌。目前我国已经有一批国内名牌,比如雅戈尔、杉杉等,但在国际市场声誉还有待提高。我国服装进入国际市场时,要做好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不被抢注。

(4)逐步变革现有服装生产布局,降低生产销售成本。服装行业是古老的产业,早已是不落的西山太阳。目前,全世界服装生产能力已经绝对过剩。在供给能力大于需求的情况下,成本竞争成为行业竞争的主要手段。为此,我国服装企业必须努力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以低成本优势与国外同行竞争,确保我国加入世贸后服装市场城池不失,同时能够在国际市场上有所斩获。

第2篇:毕业幼师论文范文

(内容微软雅黑小四号)

(应列示毕业设计的题目和选题的背景、意义和题目理论研究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应充分搜集国内外研究的最新资料,全面反映国内外研究的最新成果。论述中应列示所选资料的出处、书刊的版本、期号等。)

三、主要内容与待解决的问题

(应列示毕业设计的主要内容和预期解决的问题。)

四、设计方法与实施方案

(对于毕业设计,应列出使用的设计方法和预期的实施方案。)

五、进度计划

(应根据指导教师在任务书中写明的建议进度计划安排,制定个人具体的时间计划。)

六、参考资料

(应列出开题阶段所用到的参考资料,并写明所选资料的出处、书刊的版本、期号等。)

开题报告填写说明

一、开题报告撰写格式按照学校规定模版填写,所有页面的页边距设置为上:3cm、下:2.5cm、左:3cm、右:2.5cm,装订线在左侧,开题报告正文的行距为20磅。

二、开题报告封面上的一些栏目内容如果为空,可以不填,但不能将空栏删去。

三、对于开题报告封面上“协助指导/联系教师”一栏,若填写协助指导教师姓名,将该栏改成“协助指导教师”;若填写联系教师姓名,将该栏改成“联系教师”,并且将宽度调整为与上一行“指导教师”对齐。

四、开题报告封面上的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数字字体为Times New Roman,例如“20xx年12月31日”,字号为小三号。

第3篇:毕业幼师论文范文

选题既包括科学研究课题的选择,也包括论文题目的取舍,选定了课题,就确定了研究方向,择定了论文题目,也就决定了文章的内容。不管采用什么方式或选取何种内容,都要注童其报定造题的要求必须具有特色。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新”、“好”。新,包含两个意思:一是创造性研究,也就是要选择开拓性的课题,这些题材没有借鉴前人的经验可供参考,难度较大,并有失败的可能,但其学术意义大、实用价值高。

二是发展性研究,这些题材虽有前人或他人曾涉足研究过和探讨过,但作者在此基础上对此又有新的启迪,有所创新、有所前进,也就是选题有其新异之处,这类科研和撰稿的效益虽有局限,但困难较小。

好,就是指比同类的学术文章具有较高的质量,调查分析和经验介绍均有较好水平,对别人在基础医学论文或应用医学上皆有可资借鉴之处,因此,实用性强,研究方法有供别人吸取推广的价值。

选题要扬长避短,充分发挥作者自己的特长,要与自己所攻读和从事的专业对口,深知自己的业务能力,对基础理论扎实者,可侧重于理论性探讨,对操作技术熟练者,可选择临床分析或流行病学调查。

例如在基础研究方面,选题新、方法先进,有新发现,新观点;在临床研究方面,病例更多,观察更深,诊断治疗方法有创新,效果更好,提新见解等等。创,多指前人没做过或没发表过的,即“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凡达到国际水平、国内首创,即符合创造性。新,指非公知公用,非模仿抄袭。如果是模仿和重复已有的,要仿中有创,推陈出新,即从新的角度阐明新的问题(如老药新用、古方今用)

引言(前言) ,引言是医学论文开篇的一段短文,主要介绍本文的背景、理论依据、论文的范围目的与工作的收获、结果、意义等。可根据论文的需要或长或短。要求言简意赅,点明主题。

临床资料是论著的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对象、器具、采用什么方法、多少病例(男多少、女多少)、如何分组、诊断手断、依据、治疗方法、疗效标准、观察及随访时间等等。应说明资料来源的时限、年龄、性别、职业的可比性。

第4篇:毕业幼师论文范文

促进高校学前(幼儿)教育专业学生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提高,展示高校学前(幼儿)教育专业的教学成果,有效推动高校学前(幼儿)教育学科和专业建设以及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

二、主办单位

全国教师教育学会幼儿教师教育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全国各高校学前(幼儿)教育学院(系)

四、活动时间

征稿截止时间:2016年6月10日

评选揭晓时间:2016年7月30日前

五、活动组织

1.评选范围:全国高校学前(幼儿)教育专业2016年应届毕业生独立或合作撰写的毕业论文。

2.论文分组:分设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含硕士生、博士生)三个组。

3.论文推荐:大专、本科生参评毕业论文由所在院校(系)集体推荐。推荐数量:大专生控制在本院校(系)当年毕业生总数的15%以内,本科生控制在20%以内。每篇参评论文均应附上两位具有高级职称指导教师或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的评语。研究生推荐名额不限,由导师推荐并写出评语。所有参评论文均一式一份并附上作者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于2016年6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至杭州市文三路求智巷3号《幼儿教育・教育科学》编辑室(邮编310012)。参评者同时将参评论文的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 。

4.电子邮件格式要求:邮件主题请写:学校+姓名+论文题目。附件文档名请写:姓名+论文题目。附件文档全文宋体、小四号、两端对齐、1.5倍行距。在发送电子文档前,请删除论文中的学校名称和导师姓名,以及页眉、页脚及致谢页中有可能涉及学校、导师、作者本人的相关信息。

六、评选和奖励

1.特邀全国各高校学前(幼儿)教育专业学科带头人组成论文评选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分组评选,按一定比例评出各组优秀论文。

2.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3.获奖结果将在2016年9月《幼儿教育・教育科学》杂志及其官方网站“幼儿教育网http://”上公布,部分优秀论文将选登在《幼儿教育・教育科学》上。

4.获奖作者编入“中国幼教招聘网http://高级人才库”向全国各用人单位重点推荐。

七、重要说明

第5篇:毕业幼师论文范文

内容提要:作为一名从事三年人寿理赔的核赔员,在理赔整个过程中牵涉到很多有关保险受益人的问题,这与受益人条款,受益人制度有紧密联系。在理赔中通过审核决定,并计算出保险金给付额,然后赔案处理的最后一个步骤就是给付保险金。保险金如何准确的支付,就非常的重要。由于寿险业在我国的发展刚刚起步,与其有关的一些具体法律问题在我国《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还没有相应的规定。所以会遇到很多问题,产生很多纠纷,甚至是诉讼,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就会使赔案迟迟不能解决,就会给保险公司造成经济和名誉上的损失。

保单所有人是人寿保险中的一个新名词。保险单所有人是保险单上该栏内所载明的人,或是其继承人、受让人。保险单所规定的所有权由保险单所有人行使,包括:制定和变更受益人,退保,转让保险单所有权,借款,领取红利,选择保险金给付方式等。在人寿保险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单所有人是同一个人的情况局多数,然而,有时保险单所有人也可以是受益人或其他人。为了理顺这种关系,增加使用保险单所有人这个名称是有必要的。其中受益人在整个保险单中是十分重要的,所以说我们研究谈讨一下受益人的有关问题在理赔中的应用是必要的。

所以,我将从受益人的变更,受益人的指定,受益权的转让,受益人的分类以及受益人制度在理赔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和受益人制度的完善等诸多方面进行论述。

关键词保险受益人理赔被保险人继承

一、受益人的定义:

在理赔实践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几个名词:

投保人又称为要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同时作为受益人。在投保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不是同一人时,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也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在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实际上是被保险人将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给受益人。保险受益人是保险最大利益的享受者,是保险保障的对象。

保险单所有人首先有权指定受益人,受益人是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一般应是自然人,而受益人对被保险人不一定具有可保利益,人们可以为自己选择的受益人的利益替自己生命保险。人寿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三者的关系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另指定他人为受益人,或者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人,而指定自己为受益人。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个人,受益人是他人。以下主要是根据这种情况来分析受益人条款以及在理赔中遇到的有关受益人的问题。

二、关于受益人的变更

如果人寿保险合同规定保留投保人变更受益人的权利,投保人若要变更受

益人就必须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否则保险公司不受此约束。我国保险公司规定,变更受益人必须得到保险公司的批准。

早期的人寿保险合同几乎都规定受益人是不可变更的,而现代的人寿保险合同一般都保留投保人变更受益人的权利,但有时也允许指定不可变更的受益人。在指定不可变更的受益人的情况下,受益人取得了一种既得了一种既得权利,未经受益人本人同意,不准变更受益人。投保人仍拥有保险单所有人的其他权利,诸如退保、取得保险单质押贷款、领取红利等①。另一种观点是,当影响受益人利益时,投保人行使任何合同权利都要征得受益人的同意,投保人和受益人好像是保险单的共同所有人。但是,不可变更的受益人不可以强迫投保人继续缴付保险费。如果投保人不继续缴付保险费,也不排除让受益人来代其缴付保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②所以提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首先必须慎重仔细填写保险受益人;其次在变更时必须按照保险法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同时,为了避免将来不必要的麻烦,保单签发后,任何可能会影响风险程度的重要事顶的变更都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变更受益人是被保险人的权利,寿险实践中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的情况也较常见,为了避免法律纠纷,被保险人从事这一行为时应注意两方面的问题,首先,变更受益人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以便其在保单上作出批注;其次,这种意思表示应独立作出,并明确追加或变更受益人的意思。

三、特定受益人和成员受益人

特定受益人是指名的受益人,一家企业也可以是一个指名的受益人,而成员受益人则是不指名的,只是指定某单位的成员为受益人,如被保险人的子女。当被保险人希望保险金在家庭成员中间平均分配,使用成员受益人是恰当的。由于识别成员存在困难,保险公司会限制成员的受益人的名称。有时投保人在指定成员受益人时用词含糊,只能根据意图来解释。例如,指定“我的未成年子女”为受益人。指定受益人的时间与给付保险金的时间可能相隔多年。究竟谁有权领取保险金?根据意图解释,“未成年子女”这个用语只能说明在指定受益人时他们都是未成年子女,并不说明给付保险金时受益人是未成年人;而且,“子女”这个用语包括前妻和后妻所生的子女、养子、养女以及他们所承认的非婚生子女。因此,投保人应用清晰文字来指定成员受益人。子女中有些可能会比被保险人更早死亡,如果希望其孙子孙女得到其父母的份额,也应该予以说明。

四、有关受益权的转让

在保险中会涉及到转让问题,即受益人是否享有受益权转让权。受益权是指受益人根据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指定,享有的保险金给付请求权。除保险合同约定外,受益人取得的权利仅以保险金的请求权为限,至于保险金的返还请求权等权利原则上仍属于投保人,受益人不能取得。通常认为受益权系原始取得,所以受益人取得的保险金不得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不能用以抵还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并且可以免缴遗产税。受益人以外的任何人无权分享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③

受益权不是一种现实的权利,仅仅是一种期待权。因此,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随时申请变更受益人。只有当被保险人死亡后,受益权才能变为现实的财产权,受益人才能够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保单的转让并不否定受益人的受益权,仅仅是受益人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受让人。受益人经指定后,其对保险合同仅有一种期待利益,受益人非经被保险人同意,或保险合同列明允许转让的,不得将利益转让给他人。受益人违反规定

转让其期待利益的,应视为无效。该转让的结果实际上相当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保险公司在接到受益权转让申请后,应认真审查受益权转让申请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五、顺序受益人

如前所述,受益人有可能在被保险人之前死亡,或者与被保险人同时死亡,如果在指定受益人时同时指定第一受益人和第二受益人,则可以避免在出现上述情况下给付保险金的麻烦。第一受益人是被保险人死亡后首先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第二受益人则是在第一受益人死于被保险人之前情况下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如果第一受益人在没有领完分期给付的保险金之前死亡,其余保险金向第二受益人给付。在许多家庭中,丈夫指定妻子为第一受益人,或妻子指定丈夫为第一受益人,子女则被指定为第二受益人。为了便于处理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同时死亡或受益人只相隔数小时后死亡的问题,许多人寿保险单有一项“遗属条款”,它规定,为了有权取得保险金,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必须生存一段时期。④

六、法定受益人

目前的人身保险实务中,受益人指定不明是一普遍现象。在太平洋寿险开封中支的人身寿险的受益人一栏中有60%的保单填写的都是“法定”、“法定受益人”这一表述在《保险法》等法规中都找不到,有人认为是指被保险人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享有保险金继承权的人。实务中,也通常将“法定受益人”视为未指定受益人来处理。在人寿保险的投保单填写项目中,“受益人”一栏的填写是比较重要的,它关系到发生保险事故时谁会得到保险的保障。

在人寿险保险公司理赔实际工作中会产生很多问题,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会面临很多问题,处理不当极有可能会陷入被保险人财产继承纠纷之中。主要有以下问题

1,“法定”混同出现的问题:长期寿险保单在各家寿险公司的保单中占有相当的比重。随着时间的变迁,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家庭结构很可能会发生变化。如不明确指定受益人,仅约定受益人“法定”,就会使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险金领取人处于不确定状态。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是:第一顺序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于被继承人之前的子女的直系亲属享有代位继承权;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或女婿也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只有既无遗赠抚养协议,又无遗嘱或遗赠时才能适用法定继承。⑤被保险人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时才会有法定继承人。

2、在保险金给付上的差别在理赔中带来的问题: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将受益人填定为“法定”或“法定受益人”,保险公司应按《继承法》的规定进行给付。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被保险人生前有未缴纳的税款或负有债务,则相关当事人可以依据《继承法》中的规定对被保险人的遗产提出先予清偿要求。所以,增大保险公司的审核义务。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如明确指明了受益人,发生理赔时,受益人仍生存,则受益人可以依据保险合同得到被保险人的死亡保险金,保险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只需核对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即可,处理起来会很简单。如果看被保险人有无遗赠抚养协议、遗嘱和遗赠,然后才能按法定继承进行给付,给付时还负有核对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的义务。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会很谨慎,因为一旦处理不当,可能就会遗漏继承人,损害相关权利人的合法继承权,如果补救措施不到位就会置身于被保险人的继承纠纷之中。处理不好在理赔中就很难准确的给付保险金。

所以,保险单上“受益人”一栏填写为“法定”或“法定受益人”,会导致没有指定受益人的后果。理赔时不仅增加了保险人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的难度,而且有可能违背投保人、被保险人投保时的保障设想。因此,投保人寿保险时,明确指定受益人是非常重要的。

七、未成年的受益人

指定一个人未成年的受益人会产生一些独特的问题。例如,指定一个未成年人为不可变更的受益人,投保人要改变受益人就需经他本人同意,而未成年人没有这样的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就必须有一个监护人,监护人有着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往往不会同意改变受益人。又如,保险公司一般不会直接向未成年人给付保险金,这也需要指定一个监护人。如果由法院指定一个监护人,则会推迟保险金给付,并需要一笔法律费用。一种办法是在遗嘱中指定一个监护人;另一种办法是向一个受托人给付保险金,该受托人有权为未成年人的利益运用资金。

如果人寿保险合同规定保留投保人变更受益人的权利,投保人若要变更受益人就必须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否则保险公司不受此约束。我国保险公司规定,变更受益人必须得到保险公司的批准。

八、在理赔实践中遇到的几种特殊情况

在理赔实践中受益人的给付通常不难处理,但有几种特殊情况不好处理,下面进行具体分析:

1,受益人在被保险人之前死亡

如果不可变更的受益人,在被保险人之前死亡,该受益人的既得权利能否转让给其继承人?如果有多个受益人,对这个问题要从两方面分析。一种情况是,所有受益人都是在被保险人之前死亡,这允许投保人重新指定受益人。如果只有单个受益人,受益人在被保险人之前死亡,自然也以这种方式解决。另一种情况是,一些受益人在被保险人之前死亡,另一些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时仍生存,那么究竟是仍生存的受益人有权取得全部保险金,还是仅取得原有的份额?换言之,那些在被保险人之前死亡的受益人的权益能否转让给继承人。对于这个问题,有时候的裁决不一致。最好的办法是,在指定受益人时对这种情况予以说明。

2,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时死亡

最高人民法院制订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版权所有

所以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无法确定先后顺序,保险金如何给付的问题。对此,我国保险法并无明确规定。继承人享有对被继承人财产的继承权与其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尽的义务是对等的,而受益人的受益权源于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指定,因此不能以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衡量受益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如果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无法证明死亡的先后顺序的,若推定被保险人先于受益人死亡,则保险金归受益人所有,由于受益人也已经死亡,保险金就成为受益人的遗产,由受益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这种结果,使得保险金可能由与被保险人关系非常疏远甚至没有什么利益关系的人所得,违背了投保人为自己的利益或者为被保险人的利益投保的初衷。因此,按照投保人的遗产处理更符合保险的精神。

3,离婚对受益人地位的影响

许多离婚诉讼的财产协议未提及人寿保险单,在发生婚姻纠纷的情况下,往往忘记了把配偶指定为受益人这一件事情。在这种情况下,离婚的判决不影响配偶的受益人地位,既仍有取得保险金的权利,因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不一定要有可保利益。

我国《保险法》对受益人条款的主要规定是: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另规定了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等。而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对于婚后投保,离异后再婚者,如果将其所写的“法定”理解为投保时法定,则其前夫(妻)有得到保险金的权利;如果理解为出险时法定,则其现任夫(妻)有取得该保险金的权利。持不同观点的人处理这个问题所得的结果是不同的,如依投保人投保时的真实意思表示来说。但在寿险理赔实践中是按前一种观点是正确的,投保人希望按投保时自己的家庭状况确定受益人,按法定继承来分配保险金是在被保险人死亡之后,此时的“法定”会因被保险人家庭关系的变化而与投保时的“法定”不同,保险金的兑现可能与当初签订寿险合同时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意愿相悖。

4、受益人致被保险人死亡

我国《保险法》第65条第1款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③《保险法》第64条规定:受益人依法丧失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③从这一规定可见,只有在受益人丧失或放弃受益权且没有其他受益人存在的情况下,保险金才得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而在受益人为数人时,其中一人或几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其他善意受益人的权益仍应得到保护,即其他善意受益人有权请求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不能因一人或几人的非法行为使得保险合同存在的基础全部动摇,导致保险人免除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人寿保险金的取得是不确定的,因为人的生命是不确定、不稳定的。

九、我国《保险法》中受益权规定在理赔中的完善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和中国保险市场的逐步开放,保险公司也越来越多,保险业的竞争必将更加激烈。保险中理赔的也会越来越多,为了保险市场的稳定发展,要切实的联系受益人有关的制度和条款在理赔中的实际应用,完善受益人制度和条款在理赔中带来的麻烦,是非常重要的。本人根据实际工作经验提出在理赔中的几点完善:

1,在受益人的变更中保险法应该把遗嘱和公正的效力问题进行说明,避免

在理赔实际处理中找不到准确的依据。

2,“法定受益人”这一表述在《保险法》等法规中都找不到,而客户常常

这样填写,而保险公司也默认这样填写。增强有关受益人方面的审核义务,不仅有利于规范保险公司的条款制定,而且有助于保险理赔纠纷的顺利解决,切实保障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保险市场的有序发展。

3,理赔中遇到的受益人死亡的几种特殊情况如: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

事件中死亡,无法确定先后顺序,保险金如何给付的问题,在保险法中也无明确规定。所以,完善保险法的规定和保险条款的规定是十分重要的。

4,保险公司在处理有关的问题时,与客户进行沟通是必要的,保险公司在

完善有关的条款同时也要提示客户注意这方面的问题,必要的话应该详细解释有关问题,把工作做在前面,使客户在出险前已经明白清楚,避免在理赔时产生纠纷。

随着保险中理赔的会越来越多,为了保险市场的稳定发展,要切实的联系受益人有关的制度和条款在理赔中的实际应用,完善受益人制度和条款在理赔中带来的麻烦,是非常重要的。

参考文献

①《保险法原理》孙积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

②《健康保险》陈滔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年

④《人身保险原理和实务》许谨良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3年

⑤《民法学》李由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注:版权所有

①摘自《保险法原理》第62页;

②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5页;

③摘自《人身保险原理和实务》第76页;

第6篇:毕业幼师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写作 准备工作

硕士毕业论文一般难度较大,论文写作之前务必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文献资料准备的越充分,论文完成的就越顺利。有些论文写作作者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根本没有充分合理的准备文献资料,导致硕士毕业论文交稿日期拖延,论文写作质量较低。那么在论文写作之前做哪些准备工作呢?提前了解论文各方面的资料,这样才能在接下来的论文创作过程中才会有条不紊的进行。

一方面,硕士毕业论文写作之前,论文作者需要对写作要求和研究方向有所了解。不同专业的硕士论文在各个方面的要求一般来说是不相同的。提前对相关写作要求有一个明确的了解,不管是字数方面、研究方面和率方面,这些都需要我们的广大硕士论文写作朋友认真对待。

第7篇:毕业幼师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幼儿教师专业化的独特职业要求和职业条件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是幼儿师范院校对学生进行培养训练的一个重要内容。幼儿教师的专业技能概括起来主要有语言、艺术和教学三大类。学生要想习得这三大类技能,学校必须通过课程,日常管理.教育活动等培养对策来实现。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教育事业的日益发展,教师队伍的质量要求不断提高,教师专业化已提到议事日程,并有了广泛的研究。我国幼儿教师队伍随着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专业化也在悄然进行中。教师专业化是指教师职业具有自己独特的职业要求和职业条件,有专门的培养制度和管理制度。幼师生也无一例外地要高质量地习得幼儿教师的专业态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其中,幼儿教师专业技能有其专业特殊性且形成需要长时间的学习、训练,因此,寻找科学、合理的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培养的对策是每位幼儿教师教育工作者重要任务之一,必须加以深入研究。

1 对幼儿教师专业技能的阐释

教师的专业能力是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中,顺利地完成教学任务所表现出来的个性心理特征。概括起来不外乎一般能力和专业特殊能力,一般能力包括诸如注意力、观察力、记忆力、思维能力、想象力等。另外,教师还须具备从事专业活动所必须的特殊能力,即了解学生及同学生交往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教育科学研究能力。

幼儿教师的专业技能是指幼儿教师在幼儿教育工作中因教育目标、教育对象的年龄特征的特殊性而要求具备的特有的从教能力。这里强调:幼儿教师专业技能与其它教师的专业能力有显著的不同,幼儿教师既要有教师的一股的专业能力,还要具备其它教师无需具备而其必备的特殊技能。例如,儿童化的语言表达技能、儿歌弹唱与鉴赏能力、舞蹈表演与创编能力、等等。

2 幼儿教师专业技能的内容

1996年6月1日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对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目标的规定,蕴含着对幼儿教师专业技能的要求。主要从三方面来指出了幼儿教师应具备语言、艺术、幼儿教学等方面的特殊技能。

2.1语言类技能

语言类技能是指幼儿教帅能够规范化、儿童化地运用语言、文字与幼儿进行交流及引导幼儿正确运用语言进行表达、交流的能力。主要包括书写、普通话、讲故事、英语口语等能力。

书写能力是指幼儿教师应该具备诸如工作日记、工作计划、总结、教育研究论文等基本的应用文的写作能力,以及规范地用钢笔和粉笔书写汉字的能力。

普通话水平要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的水平。讲故事技能要求幼儿教师能运用儿童化的语言和肢体语言,充分突出故事中不同人物性格特点为幼儿演讲故事的能力。

英语口语表达能力是要求幼儿教师具备准确、生动、流利的英语会话与交流能力。这是双语幼儿园中对幼儿教师的基本要求。

2.2艺术类技能

艺术类技能是指幼儿教师具备的艺术表现及审美方面的基本技能。其主要内容有弹唱及儿歌欣赏,舞蹈表演与创编、绘画与美术鉴赏等。

弹唱及儿歌欣赏能力是指幼儿教师借助钢(风)琴,运用声乐技巧自弹自唱儿童歌曲及对儿童歌曲艺术性、思想性的理解能力。

舞蹈表演与创编能力是指幼儿教师要掌握多种形式的民族舞蹈基本表演技巧和根据不同的儿童乐曲编制儿童舞蹈的能力。

绘画与美术鉴赏能力指幼儿教师要掌握基本的绘画手法和儿童美术作品的基本鉴赏能力。

2.3教学类技能

教学类技能指幼儿教师为顺利实现幼儿教育目标所具备的适合幼儿特点的基本的设计、组织、制作、创编等能力。主要包括游戏组织与创编、幼儿活动设计、玩教具制作等技能。

游戏组织与创编能力是幼儿教师根据达成教育目标需要自行编制并组织幼儿进行游戏的能力。幼儿园中游戏是幼儿的基本活动,各方而教育目标都要寓教于游戏之中。

幼儿活动设计能力是教师根据教育目标、要求和幼儿的年龄特点及教育内容的实际,预先设计教育活动方案的能力。幼儿活动设计是实现幼儿教育目标的前提和基本保证,是幼儿教师最基本的教学技能之一.

玩教具的制作能力是幼儿教师根据活动、游戏的需要自己动手制作玩具和教具的能力。

3 幼师生专业技能职前培养策略

(1)课程策略:幼儿师范院校通过开设必修课、选修课、实践课程、开发校本课程等手段,对幼师生进行专业技能培养与训练。在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计划中将幼儿园活动设计与指导、学前儿童游戏、钢琴弹奏、美术与手工等7门课程作为必修课开设,做到有足够的教学和训练课时、有考核、有验收;将写字、普通话等开设为必选课;通过实践课程和校本课程提高技能训练水平,保证对技能训练的指导与拓展。

(2)管理策略: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学校通过有效的指导、训练、检查、验收考核等方式对幼师生在校期间的基本技能的训练进行有效管理的策略。制定《幼师生专业技能训练、验收实施方案》,使学生明确技能训练的内容、要求与验收标准,安排不同内容的训练时间、指导教师及督促检查办法,实施分年级考核验收,验收不合格不予毕业。

(3)竞争策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评比、竞赛等活动,激励学生技能训练的积极性、自觉性,并把优者优先推荐就业的机制引入技能培养之中,进而形成竞争机制的培养策略。幼师院校围绕专业技能内容开展诸如讲故事比赛、舞蹈大赛、卡拉OK大奖赛、书画展、摇篮杯幼教技能大赛等形式多样的竞赛评比活动,激发学生技能训练的热情。毕业生供需见面会上优先推荐技能优胜者就业。

第8篇:毕业幼师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幼师生的生源状况,导致他们基础薄弱,出现学习困难现象。针对这种情况,在幼师的数学教学中采取从现实生活中挖掘教育资源,寻找活的教材,把数学教育与幼师生的现实生活联系起来,把所学的知识应用到现实生活中去,体验数学在生活中的价值,从而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为今后所从事的幼教工作奠定基础。

目前,由于幼师生的生源主要是没上普高分数线的初中毕业生,他们在学习方面普遍存在着智力或心理障碍,对学习心生厌倦,或远远达不到初中毕业生应有的水准,综合素质较差,抽象思维、逻辑思维、归纳推理等能力较弱,常因听不懂课或跟不上而失学习信心,或对数学等基础学科缺乏兴趣,认为这些课对今后的就业没有用处,故而上课不听,课后不练,更谈不上刻苦努力。幼师生的这种学习状态,导致他们出现学习困难现象,逐渐产生厌学情绪,以致丧失学习信心。

针对幼师生这种学习状况,在幼师的数学教学中采取生活化的数学教育,“让学生置身于丰富多彩的日常生活世界之中,体验到如海德格尔所描绘的‘诗意人生’”,从而充分调动他们的学习兴趣,真切感受身边数学的有趣与精彩。基于“生活中的数学”这一理念,在幼师的数学教育中应该向大自然、大社会敞开大门,从现实生活中挖掘教育资源,寻找活的教材,把数学教育内容与幼师生的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培养和塑造幼师生“向生活实践中获取知识”的能力,从而培养出更适合社会的幼教工作者。

一、让幼师生在现实生活中感受数学,用他们能理解的数学方法去发现、解决现实生活中的数学问题。

荷兰著名数学教育家弗赖登塔尔认为, 数学不是符号的游戏, 而是人们对现实世界经验的总结。无论是数学的概念还是数学的运算与法则,都是由于现实世界的实际需要而形成的。数学来源于现实生活, 因而也必须扎根于现实生活, 应用于现实生活。如果脱离了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数学必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数学与幼师生的现实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让学生体会“生活中处处有数学”的内涵我们不难发现, 生活中到处充满数学,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数学”的世界中,数学就在我们身边。我们每天接触到的周围事物和现象,都具有一定的数量关系和空间关系,学生在这一过程中也必然会积累一定的数学经验和数学问题,产生用数学的知识和方法去解决认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惑的欲望。

我们生活的环境中处处都有几何形体。如在学习几何部分时,要求幼师生仔细观察所在教室及周围的环境,找出构成它们的简单几何体。通过观察,同学们发现:“我们的教室是长方体的,我们的电脑柜也是长方体的”、“我们教室窗户的护栏是圆柱体的”、“我们学校的蘑菇亭是由圆锥体和圆柱体构成的”、“人民广场超市入口的塔是棱锥体的”、“我们吃的可爱多冰激凌的形状是圆锥体的” ……学生时时都能捕捉到数学的影子,教师将相应的有关数、量、形、时空等方面的数学内容自然地与学生的生活实际相结合,让他们在生活中轻松自如地感知数学现象,既可获得初步的数学知识,又可逐步提高他们解决现实生活中数学问题的能力。

二、让数学教学生活化,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教学目标,选择幼师生能理解、感兴趣并密切贴近其生活实际的数学教育内容

幼师生作为未来的幼教工作者,对他们所开展的数学教育除了要求他们掌握数学的基本知识以外,还要求幼师生学会观察生活中的数学,学会将数学知识运用于生活,即培养幼师生“数学教育生活化”的意识,为今后所从事的职业奠定基础。因此,我们在制定幼师生的数学教学目标和选择内容时,同样要做到目标和内容生活化。

在制定相应的数学教学目标时,不仅要求学生掌握相应的知识点,还要学会这些知识在生活中的应用,感受这些内容在幼儿数学教育中理念的渗透。如“集合”一章,除了要理解集合的概念及常用数集、了解有限集、无限集、空集的意义外,还要在此基础上让幼师生学会观察生活中集合的应用,让幼师生知道幼儿数学教学中哪些是集合理念的渗透。

幼师生的理科基础较为薄弱,如果教学内容生硬抽象,会对幼师生的学习加大难度。生活化的教学内容不仅可以降低学习难度,同时,还能激发幼师生对数学学习的兴趣,培养幼师生对周围世界的观察能力、判断能力及思维能力。

如在学习排列组合时,以贵阳市的标志性建筑——喷水池地下通道的出入口为例:喷水池的地下通道有8个出入口,从其中一个入口进而从另一个出口出,能有多少种不同的走法?由于学生对喷水池地下通道非常熟悉,谈到这个问题,同学们都表现的非常涌跃,纷纷发表自己的见解。通过幼师生身边熟悉的这一实例,充分调动了幼师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加了他们学习排列组合的兴趣,在教师的引导下,自己总结相关内容,在感受成功喜悦的同时,学会观察、体验生活中处处都有数学,自然而然地通过身边的数学内容学会有关数学知识。

三、大胆实践生活化的情景教学,有效促进幼师生进行实际的发现、探索和创造

数学来源于生活实践, 也应用于生活实践, 越是贴近幼师生生活的教育内容, 学生越喜欢,越感兴趣,因为它生动、自然。在生活中学生时时能捕捉到数学的影子,在假想的生活情境中学习数学, 更感轻松。

美国教育家杜威认为,教育就是学习生活本身。我国教育家陶行知也提出:“生活即教育,为生活而教育”。也就是说,教学的过程就是一个还原生活的过程,因为数学知识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在设计数学教学活动时,教师要注意设计与幼师生生活中有所感受并能唤起相应体验的情节,以引起他们浓厚的兴趣。

精心设计的数学教学情境,能使幼师生在其中受启迪和教育,环境亦能成为幼师生数学教育的重要途径。在开展数学活动时,因地制宜地将现实生活中的环境充分、恰当利用,有计划、有目的地创设适当的环境将数、形、序溶入其中,能更加有效地发挥环境教育功能,使枯燥、系统、抽象的数学知识,在幼师生的实践、探索、体验及与数学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变得轻松有趣,有助于幼师生在不知不觉中学会有关数学知识。

如在学习数列时,可以创设这样一个情境:假如你今年毕业,毕业后第一年每月存入a元用于购买房屋,第二年每月存入2a元,……,第n年每月存入na元,按复利计算,第n+1年一共可获得多少元买房?让学生结合生活中的分期存款问题进行分析,加深对数列知识的理解及应用。这样的情景就是现实世界中的真情实景,容易引发幼师生的想象,且容易与他们已有的数学认知结构相联系。不管是真实的生活情景,还是模拟的生活情景,都能使幼师生较自然、亲切地感受数学经验,从而获得真实的、属于自己的数学发现和体验。

四、重视数学在生活中的应用,培养幼师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个人的数学素质的优势不仅在于其掌握数学理论的多少,也不仅在于其能解决多少数学难题,更重要的是看他能否运用数学思想去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幼师生既有一定的社会生活经验,又有较强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他们喜欢学习有生动现实基础及将来从事职业所必需的数学知识和才能,教师在教学中要有意识地理论联系实际,结合生活和社会实践,提倡做中学,通过问题学,着重从学生今后实际生活的需要出发,使学生能学到真正有用的东西,能适应变化发展的世界,引导他们关心社会和关心未来,让学生学会解决问题。

我们面对的受教育者是未来的幼儿教师,所以我们的数学教育不仅要让学生学会必需的数学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更重要的是让学生用数学眼光看待世界,用数学思维方式去观察、分析现实社会,去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因此,在幼师的数学教学中要适当增加应用数学的内容,为今后所从事的幼教职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作为教师, 要拥有一双敏锐的眼睛, 一个思考的脑袋, 一颗对生活充满着美好向往的心灵, 把握生活中点点滴滴的数学知识,渗透于生活中的时时刻刻。让幼师生在没有思想负担的情况下自然、轻松、愉快地体验数学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作用,以及数学与日常生活的联系,促使学生逐步形成和发展数学应用意识,提高实践能力,提高学习数学的兴趣,为今后的工作积累宝贵的经验。

参考文献

[1] 刘惊铎.新德育体系:回归生活世界 促发道德体验.中国德育报,2007. 6.

第9篇:毕业幼师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幼儿教师职业认同感低、恶性流动等问题与学前教育专业的师资培养是密不可分的。职业学院学前教育类学生对本专业的兴趣与其生源地、高考前专业相关;有过幼儿园实践经验的学生更倾向于认为幼儿教师工作太辛苦;多数学生认为幼儿教师待遇差,这些都影响了学生的专业兴趣及职业愿望。

学前教育对个体成长的作用伴随着脑科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的长足发展而愈加受到人们的重视,社会对幼儿教师的要求也随之增高并表现出理性化倾向,反思型、研究型的专业化幼儿教师成为时代的呼唤。然而目前幼儿教师队伍不稳定、幼儿教师恶性流动等问题却给学前教育的进展带来了困难,这也进一步使以培养幼儿师资为主的职业教育面临空前的挑战,并陷人了前所未有的困境。

作为未来的幼儿教师,目前学前教育类学生在专业认同方面处于什么状态?我们采用自编问卷对广东大专层次学前教育专业大学一、二年级的212名学生进行了抽样调查,以探寻造成其职业认同感偏低的原因。本次调查中,男生2人,女生210人,年龄18-23岁,有效问卷199份,问卷有效率为93.87%。调查按班级进行团体测试。问卷内容涉及基本信息、专业兴趣、专业压力、求职意向等方面,答题后回收问卷,剔除无效问卷,数据采用SPSS 10.0版本软件进行分析。

1.专业兴趣及原因

问卷题目“你对学前教育专业的喜欢程度如何”、“你未来工作时是否愿意从事学前教育专业”分别用以了解学生的职业兴趣和职业目标,从“很喜欢”或“很愿意”至“很不喜欢”或“坚决不做”采用5等级划分,其频数分析见表1。

另外,我们分别把学生的专业兴趣与学生年级、是否参加过幼儿园见习或实习进行t检验,没有显著差异;而专业兴趣与生源地及学生高考前的专业之间存在显著差异。职业目标与年级、是否是见实习、生源地、高考前专业之间均没有差异(见表2)。

问卷中“如果你愿意从事本专业,主要是因为”、“如果你不愿意从事本专业,主要是因为”(可多选)两题是用来了解学生喜欢或不喜欢本专业的原因。

我们把每种原因的选择人次进行了统计,并按照是否是见实习、年级、生源地、高考前专业分别作频数分析,进行X2检验。在喜欢本专业的原因方面,四种分类均未有显著差异(p>0.05 ),喜欢孩子、喜欢做教师、从事本专业很开心是吸引学生从事本专业的主要原因;而在不喜欢本专业的原因方面,有过实习经验的同学更认为幼儿教师工作太辛苦、待遇差,二年级的学生此方面体会比一年级的学生深刻,差异非常显著,同时这两种原因的选择比例也分别排在第一、二位。另外,更多来自农村的学生和非幼师专业毕业的学生认为“大学毕业做幼儿教师没面子”,显著高于来自城市的学生和幼师毕业学生的选择人次;来自农村的学生更倾向于认为幼儿教师对各方面的才能要求太高,详细结果见表3。

2.专业压力与压力来源

问卷中探讨学生压力来源的题目共有7个选项,弹唱跳技能不强、经验不足、幼教知识不丰富分别排在压力来源的前三位(见表4)。

3.职业愿望

问卷题目“你希望毕业后从事什么工作(可多选)”提供了8个选项,了解学生的职业愿望,其中公立小学、公立幼儿园仍然是多数学生的首选,详见表5.

4.分析与思考

4.1专业兴趣

从调查结果来看,近一半的学生对学前教育专业抱“可以接受”的态度,并没有表示非常明确的专业意向,表示喜欢或很喜欢的约43%,只有不足8%的学生表示不喜欢或很不喜欢本专业。这与调查中问及是否愿意从事本专业的工作时所获得的数据(40%左右表示很愿意或愿意从事本专业,8%左右的学生认为自己不愿意或坚决不愿意从事本专业的工作)基本一致。可见学生在进人学前教育专业领域时,并非完全抵触该专业。

这种专业兴趣在一、二年级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是否经过见习实习影响也不明显。然而从生源地和高考前的专业来看,城市的学生比农村的学生专业兴趣更强烈,幼师毕业后进人大专学院本专业学习的学生比高中毕业的学生更喜欢本专业。这两方面的差异,前者可能是由学前教育在城市更普及、大家对该专业更认可造成的;而后者的差异则说明,在对学前教育的兴趣方面,我们能够从经过三年专业教育的幼师学生身上看到明显的效果。

4.2影响专业兴趣的原因

从问卷中所列举的喜欢本专业的原因来看,近60%的学生认为自己喜欢孩子,近一半的学生表示喜欢做教师,1/3左右的学生承认从事本专业很开心,本专业容易就业。这对如何开展本专业的教育带来了一定的启示。我们在教育中可以从教师职业的吸引力、教育工作的趣味性方面来加强学生对学前教育专业的认同感。然而问卷调查也发现,在“本专业有前途、有创造性”方面的选择人次却偏低,全都不足15%。这意味着学生对该专业的认识不够全面、深刻,有必要开展更加细致而深入的专业教育,引导学生认识到学前教育事业的朝阳属性和美好前景。

在不喜欢本专业的原因选择中,约55%曾经见习实习过的学生认为幼儿教师工作太辛苦,远远高于未实习过学生的选择的25%,差异非常显著。在此方面,二年级学生的选择人次也远远高于一年级,幼师毕业的选择人次高于非幼师毕业的选择人次。从中不难总结出:有过幼儿园实践经验的学生更倾向于认为幼儿教师工作太辛苦。因为二年级学生、幼师毕业学生都已经有过去幼儿园实习的经验。思考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至少有两个方面:一则可能在于学生缺乏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二则说明目前幼儿教师职业的任务和职责越来越多,使一线教师感觉工作太累,没有职业成功感,这也与目前国内对幼儿教师的研究一致(黄绍文,2006;陈小异等,2007)。

另外值得关注的问题在于,有一半以上的学生认为幼儿教师待遇差,实习过的学生、二年级的学生的选择人次分别高于未实习过的学生、一年级学生的选择人次,差异非常显著。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幼儿教师的生存状态相一致。目前我国幼儿教育事业的总体特征是办园模式多元化。广东省自办园体制改革之后,多数企事业单位的幼儿园被“剥离”,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某些幼儿园开始追求办园效益最大化,自负盈亏使幼儿园给幼儿教师的薪酬随市场而浮动,再加上社会上对幼儿教师社会认可度偏低,认为只要能带好孩子吃喝拉撒即可,导致教师待遇不稳定。据2004年对广东、湖南等地幼儿教师抽样调查显示,城市幼儿教师的收人水平一般比小学教师低20%左右(彭世华、皮军功,2006)。幼儿教师地位低、待遇差、工作苦的状态已经与幼儿师资的培养和发展形成了恶性循环。

4.3专业压力

本调查中学生认为学前教育专业压力较大、与其他行业相似、压力较小的分别约占1l3。而在压力来源中,有近70%的学生选择了自己的弹唱跳技能不强,近60%认为自己经验不足,50%左右认为幼教知识不丰富,有45%的学生认为教学技能少、幼儿教师责任重也分别带来了压力。随着幼儿教师专业化的呼声越来越高,人们对幼儿教师的认识早已从能歌善舞型转变为反思科研型,然而超过2/3的学生仍然觉得弹唱跳技能是自己从事该专业的主要压力之一,反思其原因,在一定程度上是学生对本专业认识不够深刻造成的,而目前就业形势也有推波助澜之势。有研究者指出,注重技能的学前教育机构处于低水平的发展阶段(黄绍文,2006),然而目前幼儿园招聘教师时,多数都把弹唱跳技能作为筛选人才的重要标准之一,这又使培养幼儿师资的院校进人了尴尬境地—以就业为导向的师资培养院校何去何从?如何在学前教育专业生源不断下降的压力下(吕苹,2004;张雪萍,2005;蒋建其,2007),更好地把理论与专业技能并重的培养体系充实、完善并成功实施?

4.4职业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