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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88号)精神,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目标,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
从年8月初开始,利用二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落实行动。通过“三查四促二保”,即检查安全认识是否到位、隐患是否排除、责任是否落实,通过排查促进整改措施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重点地域的较大特大事故得到遏制、基层基础工作和长效机制得到落实,确保重特大事故的坚决防控、确保全年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目标的实现,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县所有行业与领域。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旅游、学校、水利、地质灾害、防雷、机械冶金、有限空间等行业(领域)。检查内容如下:
(一)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检点路段、危险路段及曾经发生事故的路段,特别是临水临崖路段、桥梁、弯道、隧道、路口等场所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检查客运车辆、学生接送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设施、驾驶员以及行驶线路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对无证无牌、非法营运、拼装车上路、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依法打击。
(二)消防领域。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置和消防审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尤其是“多合一”场所、出租房、简易棚屋、高层建筑、通天房小作坊火灾隐患整改,火电规范使用等情况。
(三)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点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和井下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目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的配置和维护情况;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和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的查处情况;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整改落实情况。
(四)水利、地质灾害和防雷安全领域。水利安全重点检查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特别是病险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情况;农村水电和水文测验生产安全情况;各级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打击非法经营行为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情况,高边坡、深基坑、起重吊装、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和执行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救援演练情况;落实水利工程各项度汛措施,防范由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灾难情况;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执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河道采沙安全管理情况。地质灾害重点检查纵向和横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行政责任制建立情况;预警预报系统运行和预警信息情况,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情况;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落实情况;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应急排险、避让搬迁项目实施情况;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等建设情况;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和人员培训工作情况。防雷设施安全重点检查高层建筑、车站等易燃易爆和列入防雷重点监管单位的大型人员集中公共场所;气象防雷安全措施和防雷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防雷安全管理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检查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危险性作业的监护措施落实情况;安全设备设施的安装和检测检验情况。烟花爆竹重点检查批发企业改扩建审批情况,库区仓储情况和防雷防静电设施及检测情况,非法违法销售、储存情况;零售单位门店安全设施情况,违规经营和存放情况。非煤矿山重点检查采矿方法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开采设施设备方面是否完备;作业环境是否存在事故隐患。
(六)机械、冶金、有限空间等领域。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情况;检查生产厂区主要位置、重点部位及设备设施是否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用电线路、用电设备、接线闸刀、漏电和触电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作业人员在作业时是否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章使用和收存;焊接切割工业用气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外来包工队伍的监管情况。
(七)教育领域。重点检查中小学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未经审批的民工子弟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
(八)旅游行业。重点检查旅游项目的安全运行管理情况;大型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景区内的道路交通设施、车辆、停车场等安全措施;危险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立情况;旅客的安全告知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自然灾害的预报和防范措施等。
(九)特种设备安全。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安全状况;配备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持证情况;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使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悬挂在设备醒目位置;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及应急救援制度;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有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查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本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确定各自的检点。
四、检查方式和工作分工
这次检查按照“三查四促两保”的要求,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领域)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检查工作方案按工作分工由牵头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的分工和牵头领导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由县公安局、县交通局按各自职责牵头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点安全检查工作由县国土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由县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实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检查工作由县经贸局、县安监局按各自职责牵头组织实施。
(三)水利安全检查工作由县水务局牵头组织实施;防雷设施安全检查工作由县气象局牵头组织实施。
(四)教育领域安全检查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五)旅游行业安全检查工作由县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由县质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六)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工作由县发改局、县建设局按各自职责牵头组织实施。
(七)机械、冶金、有限空间等安全检查工作由各乡镇(街道)按属地管理原则牵头组织实施。
(八)其他行业(领域)由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牵头组织实施。
五、工作步骤
此次检查从8月初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媒体和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三)监督检查阶段(9月初至9月底)。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在本次行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主要领导至少一次带队检查,分管领导至少二次带队检查,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整改,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这次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将成立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大检查活动的进展、实施及落实重点工作、治理重大隐患等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深刻吸取“7·23”特大铁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紧密联系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出具体大检查方案,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促稳定、保发展、强民生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大检查工作抓紧抓细抓到实处。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将大检查工作安排部署,迅速落实到乡镇(街道)和每个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乡镇(街道)、各牵头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于8月18日前上报县安委办。
(二)突出重点,强化执法。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项目、企业,要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全面、彻底地组织开展排查,不留死角。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要把此次检查工作与贯彻落实全省“一打三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发23号文件精神以及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安全执法,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要把这次大检查与日常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结合起来,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动员全社会力量,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那些发现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实行新闻曝光,向全社会公布。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村、镇直各单位及全镇人民群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意识的普遍增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内容、分工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工地、涉枪、涉爆、涉危等安全隐患、民爆器材、及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2、道路交通等行业的站点、场所及设施等;3、商店、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卫生院、旅馆、饭店、网吧等;4、危险行业、加油站点等。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在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责任主体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2、对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消除落实情况;3、涉爆、涉枪、涉毒等涉危排查情况。
4、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5、道路及交通安全隐患情况;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事故查处及责任,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职责分工。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1、由派出所、工商所、供销社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由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危险点段、危险物品运输、超期车辆、带病车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由城建所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4、由派出所,文化服务中心、工商所、中心校、卫生院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饭店等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5、由林业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林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6、由农电所负责组织实施电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7、由派出所、工商所,负责组织实施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8、由水利站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抗洪、河道、桥梁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9、由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0、由工商所、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1由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
1、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将本辖区、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及时上报镇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与集中排查整治结合起来,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消除隐患滋生根源;五、时间安排4月3日至4月5日,为各村、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
4月5日至4月7日,为各村、各单位整改提高阶段。
4月7日至4月9日,为镇政府督查阶段,镇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分区域、分行业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汛期、各村集会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村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通过“迎国庆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的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采取企业自查、县局全面检查和县政府安委办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有单位要制定详细、具体的检查方案,认真开展“迎国庆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二)时间安排:全县“迎国庆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2012年9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我局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1、9月1日至9月15日,企业自查。
2、9月15日至9月20日,县局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迎接县政府安委办组织督查和抽查准备工作。
三、检查的对象、范围、职责分工和重点内容:
(一)检查的对象和范围:县局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
(二)职责分工和重点内容:
1、由收储总公司负责组织对14家粮食购销企业的安全检查。
2、由经营总公司负责组织对所属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
3、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所有企业的督促、抽查和迎检工作。
四、检查的总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迎国庆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极端重要性,加强对大检查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并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周密安排,确保大检查扎实有效开展。
(二)要全面彻底检查,不留死角,力戒形式主义,注重实际效果。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一、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此项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县安委办特成立禽类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领导小组。
组长:朱志玉县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商务、农委、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督查组:
第一督查组:县安监局监察大队
督查范围:盱城镇、淮河镇、管镇镇、明祖陵镇、鲍集镇、兴隆乡、铁佛镇
第二督查组:县安监局危化科
督查范围:穆店乡、桂五镇、王店乡、河桥镇、古桑乡、仇集镇、三河农场
第三督查组:县安监局监督科
督查范围:官滩镇、维桥乡、马坝镇、观音寺镇、黄花塘镇、旧铺镇
第四督查组:县安监局开发区分局
督查范围:县经济开发区
各督查组在督查时,请县质监局和消防大队各派一名同志参加督查。全面抽查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均要通力协作,抽调精干力量参与工作。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禽类加工企业(包括各类冷库)。
检点:
(一)各禽类加工企业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特别是企业法人代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二)禽类加工储存(液氨使用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实行定人、定措施,保管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
(三)企业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是否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规程,是否严格履行了职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和使用隐患自查自报平台,是否严格落实安全标准化建设相关要求。
三、检查的方法和时间
1、企业自查(6月9日-15日)此次全县范围内开展禽类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采取以企业自查为主的方式进行,按照“有企必查、有储必看,查必彻底、不留死角”的原则,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全面开展禽类加工企业拉网式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跟踪督导和督查。
2、各组督查(6月9日-18日)
3、全县面上抽查(6月19日-22日)
四、检查要求
(一)各乡镇、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对应的领导小组,分管安全的领导要亲自参与,专人负责。要摸清底细,层层分解任务,确保落到实处。
(二)各乡镇负责检查辖区内和在县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主引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决做到不能保证安全,不生产、不运输、不使用。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查出的所有事故隐患在企业内张榜公布,由职工监督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
(三)要认真排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发现重大隐患,应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挂牌督办,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实行检查和整改相结合,边查边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时不能整改又无法保证安全的,要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尤其是要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液氨使用是否符合要求,防液氨泄漏应急预案的演练是否落实,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四)严格实行安全检查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和检查工作责任制,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不到位、查出问题不整改和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凡在事故隐患整改期间,酿成较重大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11月25日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冬季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市建设局决定继续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建筑安全检
查特别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持之以恒的精神,全面检查,集中执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解决建筑安全生产领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确保隐患排查率和隐患整改率均达到100%。
二、检查的时间及步骤
(一)2009年11月26日~30日,为市建设局安排部署和动员阶段。这一阶段要“开好两个会、制定一个方案、成立一个组织”。即:开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系统安全检查特别行动动员会议;制定建设系统安全检查特别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建设系统安全检查特别行动领导小组。
(二)2009年12月1日~10日为各县市安监机构、各建筑施工企业和各监理单位安全检查自查自纠特别行动阶段。
(三)2009年12月11日~31日为全市集中执法检查阶段。届时,市建设局将组成特别行动联合执法小组,分别深入到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建筑施工企业,对每一个建筑施工企业、每一个危险性较大的分步分项工程、每一个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和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和每一台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严格执法,重拳治理隐患,确保年底不再发生任何事故。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查12月上旬各建筑施工企业自查自纠情况,领导是否重视,隐患问题是否排查整改到位;
二查冬季施工措施落实情况;施工企业是否编制了冬季施工方案,施工现场是否落实了“防坍塌、防坠落、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防触电”的七防措施;
三点工程手续是否齐备,防坍塌、防高坠、防触电等重点防护措施是否制定落实到位;
四查施工机械冬季安全防护情况,重点检查脚手架防护和施工机械、升降机、塔吊、工作台及垂直运输设备安全防护和安全运行情况;
五查年关岁尾单位是否有赶进度,抢工期现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要让企业牢固树立不论任何时候都要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不安全决不生产的思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市建设系统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这次省政府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特别行动,找准自己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抓深、抓细、抓好。确保特别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此次安全检查要坚持“严格执法、严肃处罚”的原则。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对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处罚。
(三)强化执法检查责任。此次安全检查特别行动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依法复查”的原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被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危及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要求有关部门立即下达停工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到期不能完成整改,又不能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要立即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关停。
一、整改目标
通过整改,有效解决我镇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健全监管机制,补齐工作短板,促进全镇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平稳良好。
二、整改原则
紧扣省食安办通报的问题,全面组织食品安全监管问题自查,深入分析原因,梳理风险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整治问题隐患,提升安全保障整体水平。
三、整改步骤
1、问题认领和自查阶段(4月10日-4月15日)
我镇将对照省食安办调研组反馈意见进行问题认领,并举一反三对其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全面自查,针对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填报整改施工图。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文化市场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发展、繁荣文化市场、净化文化市场环境、解决文化活动经营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工作的落实,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通过安全工作大检查,对非法违法经营的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行为,要加强监督,从而实现全县文化市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机构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段为组长的文化市场安全工作大检查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副局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大检查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这次安全检查工作由文体局牵头,公安、工商、消防、宣传等部门配合,共同参与实施。
三、检查范围及工作重点
全县范围内所有网吧、KTV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
1、是否依法通过消防审核和消防安全检查;
2、是否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
3、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4、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是否损坏或标识错误;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是否损坏,灭火器材过期失效;
7、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是否健全,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8、电线线路是否老化,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明火煮饭取暖现象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站在稳定发展的高度来抓好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切实解决文化市场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营造良好的社会坏境和文化氛围。
二、加强安全,防范未然。以对社会和民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带队下基层检查指导,督促工作落实。
一、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从5月14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
二、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各建筑企业、施工现场,重点检查规划区内和工业园区内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包括民建现场)。
三、检查人员组成
本次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由住建局牵头,住建局局长同志任检查组组长、县市容局局长、住建局副局长、县市容执法监察大队队长任检查组副组长,从县住建局质监站、村镇办、规划站、市容局执法监察大队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及任务分工详见第四条)。
四、检查内容
1、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照是否齐全,有无存在非法违法转包、承包行为,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各类手续是否齐全。
2、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到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
4、高支模、深基坑、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及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批准、验收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施工过程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5、起重机械设备初次登记、安装、使用、拆卸告知制度执行情况和检测、验收及操作人员考核、持证上岗情况;
6、工地施工现场的基坑及管沟支护、脚手架及大型模板支撑基础、塔吊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临时用电线路和办公室、宿舍、围墙等生活设施、斜坡、高切坡附近建设工程的临建设施的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
7、工程项目针对高支模、深基坑、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人工挖孔桩施工及起重机械设备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演练情况。
8、农村群众建房是否符合村镇规划要求,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各类手续是否齐全。
9、县城规划区域内和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中的未批突击建筑、未按规划超红线建筑、少批多占建筑、违规加层建筑。同时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和群众规范在建筑施工中乱堆乱放、占道存物等违法行为。
五、几点要求
(一)各检查组成员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各自检查内容,提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在检查期间要认真细致,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在建工地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管理人员从严进行查处。
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切实做好我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我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提出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大检查的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由同志负总责;同志具体负责;局各分管领导负责各自分管职能内的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排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1、局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具体负责各自分管口子上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自来水公司重点排查水厂、水源地、取水口及周边;城区主供水管网;水质、水压;夏季高温保供;氯气使用;自来水抢修;管道安装施工(不得损坏其它管、杆、线);设备及电路电器等。负责对区域内供水管网的分布进行调查并绘制分布线路图。
3、县抗排队重点检查水利机械厂的安全生产;抗排设施的安全检查;小西门闸的安全检查;水利物资仓库的安全检查;
4、农机培训班重点排查电路和电器设备的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承包及出租资产的安全。
5、农机监理所重点排查农用车的安全;其它农业机械的安全;落实好区安委会农机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的农业机械进行调查并整理档案资料。
6、水库等水管单位重点检查水库安全度讯;库区及水资源保护;防洪调度和防汛值班;大坝、涵、闸、船的安全管理;禁止游泳、垂钓、攀爬等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立等。
7、局基建科负责督促检查县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处施工安全检查及资料收集工作;工管科负责县管水库(含堤防所)及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检查的督查工作。
8、局办公室负责对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做好办公大楼区域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三、大检查的工作要求
安全大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与局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所有检查对象都要自查一遍,把拉网式的大检查与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检查结合起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要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各单位要对安全大检查要做好记录,通过表格形式汇总,在7月20日前形成书面汇报材料,连同检查表格报送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
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范本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的通知》(平安字〔20XX〕6号)的要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向纵深开展,为国庆XX周年和第XX届全运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定从现在开始到9月中旬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检查《关于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字〔20XX〕17号)、《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安办字〔20XX〕28号)和《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平安办字〔20XX〕5号)的贯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气象防雷、水利、电力、机械、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情况。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情况;对近两年来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3、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
非煤矿山: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尾矿库、采空区专项整治情况;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危险化学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升级改造和危险工艺安装安全联锁装置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贯彻执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十个严禁》等情况。
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情况。
道路交通: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商场、超市、学校、医院、网吧等人员聚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即: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
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倒塌措施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四、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