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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实习工作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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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实习工作报告

第1篇:保育实习工作报告范文

今天是实习的第一天,原定上午到所分配的数学老师班上听课,下午与班主任正式见面,然后才正式进入班级。

昨晚定了闹钟,早上要6:00起床,和队友商量了下,最后决定还是6:30起来,因为早上不用去早读,但是前天通宵建模,白天回了趟家,昨晚想,下了QQ就把设好的闹钟改下,没想到连句晚安都来不及说就困得睡着了,半夜三更空调关了两次,爬起来开了两次,导致早上差点起不来。好不容易,早上坚持着起床了,没想到闹肚子,霸占了厕所好久,害的女生们都在厨房刷牙洗脸,更对不起大家的是因为我呆在厕所,导致队友们都准备好就等我一个人,真是罪过罪过。

早上到了实习学校,因为班主任工作还没有开始,所以早上的任务就是听自己班级数学老师的课,因为大家的课都不一样,学校给我们准备了休息室,是一间会议室,环境不错,有风扇,也有空调,没课的时候我们就呆在那里。总体来说,屏东中学得环境还是不错的,除了在建教学楼学校显得小了点,其他都还不错,早上到了教室发现教室环境也不错,归纳如下:

1、黑板很干净,配套高科技黑板擦,所谓的高级黑板擦就是之前听说过的可以吸尘的电动黑板擦,用一条管子把灰尘吸到特定的盒子,黑板也擦得特干净,真是不错的产品啊,还没有粉尘污染,不错不错。

2、讲台桌、课桌都挺新的,还配有不错的电脑设备和投影仪;

3、不单单有电风扇,还有空调,上课时候都不会感觉到热。

总而言之,设备挺好,是我去过的中学中设备最好的一所,唯一不足就是在建学校,上课的地方要绕好多路才到,之前还以为会迷路,没想到还是找到地方啦,呼呼~

上午第三节,我和没有头脑的兔子同志一起到九班听课,我们跟的是郑天宇老师,他是一个很强大的老师,也是我们学校毕业的,可以算是学长或者前辈了吧~上他的课总结来说有几点:

1、很有气势,很有魄力,完全镇得住学生;

2、上课感觉很好,语言诙谐幽默,表达清楚明了。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那个有某有和那句:我知道大家都瑞了。

3、还有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天宇老师的板书实在是很漂亮,工工整整,字体也很好看,让人赏析悦目。

总的来说,感觉这个老师很厉害,可以学到很多东西,真的很幸运。

觉得是实习的第一天,所以还是决定要记下流水账,以把今天发生的所有事记录下来,让我以后可以回忆,呼呼~

中午简单的在校外吃了面条就回宿舍睡觉,定了闹钟要一点起来洗衣服,没想到睡过头,一点半才起来洗,哎,没办法,真的太困了。

2:30到了学校给我们准备的休息室改作业,早上临走前老师把今天的作业让我们回去批改,一大叠,有的了。我们约好下午第二节课的时候在年段办公室和班主任见面,3:40分到了办公室门口,一队11人站在门口声势浩大,进了办公室等了会儿开始开会,终于见到了各位传说中的班主任,然后确定了我是担任10班的实习班主任,接下来我要和10班的孩子们一起度过一个半月,充满希望,充满激-情,十班,我来啦!

下午第三节到班上参加了所谓的班会课,简单的自我介绍后就算和大家认识了,记得我当时的自我介绍好像是:大家好,我是来自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级的周丹,接下来这段时间担任大家的实习班主任和数学实习老师(接着我转身在黑板上写下了我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希望接下来的日子离我们互相学习,融洽相处,但是我有一个原则,课后我们可以随便聊天,大家有什么需要帮助的都可以找我,但是上课的时候我希望大家可以保持好的纪律和一种严肃的态度。呼呼真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就这么几句话顺口说了出来,就这样完成了自我介绍,然后就坐在一旁听真正的班主任洪皓开班会:班会内容简单整合如下:

1、总结军训,宣布军训集体奖项,让大家接下来再接再厉;

2、要求同学们早上7:15把所有科目的作业上交,并讲了下英语小测得情况,希望同学们认真对待学习,提出了班训:准时、严格、守信、正直、刚毅;

3、表彰军训优秀学员,哈哈,我还帮他们办照留念了,不错的回忆哈;

4、填写相关信息表;

5、学校来了个检查仪容仪表的,具体过程省略。呼呼,她们女生的刘海要在眉毛上一厘米才算合格,记得一个女生拿出镜子整理的头发还问我,老师我的有没有在眉毛一厘米处,我笑了。

6、落实寄午相关事项;

7、接下来这个可是重头戏:制定班规!其实这个学校还是挺民-主的,之前听班主任说班委只先拟定了几个先做一段时间,大家相处久了要民-主选举,今天的班规也是老师一条条提出来征求大家意见,不合适的就删掉或修改,她的依据是那个什么著名的什么家李镇西,有同学问他是什么人,老师说事那个什么什么家(老师有说我忘了),然后班上最调皮的男生说了句不认识。班主任说那是你自己没有见识,说实话我也没有听过,然后马上坐我旁边的可佳同学就问我:“老师你知道这个人吗?”我只能尴尬的回答:“没有!”整个班规围绕了各个方面进行讨论,第三节下课都没有讨论完,第四节课继续讨论,说下,这个学校上午下午都是四节课,下午5:55才正式下课,没想到这个班规的制定没那么简单,到了放学都还没有制定完,老师只好下次继续。

放学了,但是有些同学英语小测不合格,这个班的班主任是教英语的,因此我要留下来看着他们让他们复习十五分钟,因为隔壁班的老师有事,所以我们班的老师要两边跑,所以我就站在讲台上呆了会儿,这个班的小孩还是比较活跃的,喜欢讨论,记忆犹新,洪凯走到我旁边说了句,老师你讲话他们会听吗?然后帮我很大声叫了声安静,哦我真是尴尬啊~~~估计要像他们班主任那么严厉的方式才能镇得住他们,不过我会努力让他们好好听话的~

终于真的放学了,走出校门六点半了,辛苦了一天,说累其实也不是很累,但是收获还是不少的,后来去了超市,我忘了钥匙在我这,后来只好屁颠屁颠的跑回去开门,只好买了饺子回去煮,宿舍没有锅盖,我很聪明的用砧板当锅盖,在烧开水的时候我打开砧板的刹那被无情的蒸汽烫伤了,好痛啊~赶紧拿了兔子的牙膏涂了,现在两根手指白白的,有图有真-相,下次再上传哈~~~

吃过饺子,就开始写日志,下了很大的决心决定写多点,但是必须要记流水账才能把所有的记录,所以就如此的啰嗦的面面俱到了~总的来说今天还是很有收获,发现真正自己做的和平时练习的差很多,我还有很多需要学习的,接下来要用我的人格魅力征服那群小鬼~好了就到这吧,等等还要改那厚厚的数学作业和写队长实习日志。

对了,在次特别鸣谢海龙同学,因为我的手被烫了,所以后来我的饺子是他帮我煮的,谢谢哈~

第二天

今天是实习的第二天,早上终于我第一个醒了,然后成功的叫了大家起床,不过还是和大家一样在床上赖了会儿床,不过还好,比昨天早很多起来,然后很荣幸,早上没有拉肚子,没有再让大家等我,不过今天早上大家都在宿舍吃早餐我也就和没头脑的兔子一起在宿舍吃了,还好昨天囤积了挺多的食物,哇哈哈~~~

今天早上正式进入班主任的工作,话说十班的孩子要早上7:15分之前把所有的作业都上交完毕,因此我大约七点就到了办公室,没有见到班主任的影子,以为她已经去寻班了,过了会儿还是不见人影就决定去班上看看,没想到半路遇到刚来的班主任,还夸我来得早,呼呼,不错不错,其实我是很困的。

因为昨天几乎没有和学生有什么相处的机会,所以我一进教室,大家还是处于兴奋状态,大声呼喊,班主任好,哇咔咔~突然好有成就感,不过貌似他们并不是很听我的话,失败啊,没有关系,我接下来跟他们耗上了~早上没有数学课,我就在办公室帮班主任打打成绩表,看看数学作业,眼保健操得时候到教室逛逛,话说这个学校的眼保健擦实在是特别,先是吸气~~~呼气~~~再是摸耳朵,双脚卧地,奇了怪了~~~~突然感觉自己好像老了。今天中午是学生寄午的第一天,我和兔子决定留下来帮忙看着他们,因此到校门口匆匆吃了饺子就来到了教室。

我的班主任是个漂亮又可爱的老师,很有魄力!每次要去班上的时候都是说:“我要去收妖了!”哈哈哈哈哈~真逗!十班的孩子很皮很皮,都很有个性,但是都很有意思。中午的时候第一个就做好座位开始做作业,恩,不错不错~后来陆陆续续的几个班的学生都就坐,开始午休或自习~其他班的一些学生估计是都没有见过我,都问我是不是实习老师,好吧,我长得比较幼稚,看起来不像吧~不过有点小成就,因为终于有人问我数学问题啦,哈哈哈哈~对了兔子班上几个男生,真是让我无语,不过很可爱,兔子,你懂的!

段长要求2:10再放他们去上课,没有想到段长一走,有几个男生带头走了,所有人都走了,太无视我们了!看我明天怎么收拾你们,哼哼哼。

下午第一节他们上体育课,和班主任寻了班上,抓了迟到的警告了一下,就一晃过去了,然后就到教室听第二节的数学课,天宇老师果然厉害,刚进班级就给他们来个下马威,规定了一些事情,开始上课,今天讲新课,很干脆,并没有向我们所想的那么复杂,没有优美的过度语句却又是那么自然的过度,课讲得很快,可能因为简单,课后同学反应不是很难,还好还好~这节课老师先花了半节课讲了上节课的作业,作业是我和兔子一起改的,普遍存在很多问题,如粗心,公式不熟等,天宇老师很注重格式,要求格式不对的同学药重做作业,从而来养成学生一种严谨认真的学习态度。后半结课时新课的讲授,讲得是第一章第一节第一小节集合的定义及其表示,速度很快,讲得很清楚,一看就是很有经验的老师。

下午的三四节课是所谓的校本课,打听了校本课还是不太清楚是什么课,就知道刚开学还没有开始上,现在上自习,呼呼,不过劭毅老师的解释很独特,校本课:“笑你笨的课!”哈哈哈哈哈。因为三四节课是自习课,因此我也呆在班上,让他们有问题的可以问我,原以为大家都不敢过来,没有想到还是挺多同学问我问题的,我老开心的啦,虽然大家的问题都差不多,但是我还是不厌其烦地回答,貌似好久没有给别人解答数学题了,除了家教的时候,呵呵,开心开心~不过发现我让大家安静的时候大家貌似不给面子,我说你们太不给面子了吧,没想到他们的回答是,老师您太温柔了,你要凶点,我说我如果真的生气会很火爆的,竟然没有一个人相信,好吧。

今天一天走到哪里都有学生喊我:“老师好!”,不管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估计他们养成了看见老师就要问好的习惯吧,真是好孩子,感觉真是不错哈~

十班的惯例,放学后英语小测没有过的同学留下来念十五分钟的英语在小测,如果两次没有过的就念半个小时,好吧,今天晚上留了半个多小时,6:45分左右才和兔子屁颠屁颠的出了校门,然后随便吃了晚饭,带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了宿舍,洗了个澡,终于又肚子疼的死去活来,哎,又拉肚子了。

晚上洗完衣服,开了个小会,终于回到宿舍开始写日志,今晚没有作业要批改,等等写完两篇日志放松一下然后要早早的去睡觉,呼呼~明天还要早起,好吧,超级丹,加油!

第三天

终于迈着疲惫的身子回到了宿舍,来到了我亲爱的床铺开始我今天的日志,话说我为什么这么晚才回来,两个字,家教!今晚的家教让我纠结啊,不是因为其他,就是坐车的问题,害我去了15元的打的费,心疼啊,具体情况如下:

晚上照旧在学校呆到六点半才去吃饭,吃完饭大约七点左右开始等车,发现貌似屏东坐车到闽运汽车北站再转车到双坂会比较快,木有想到,到了汽车北站下车的时候才发现要到对面坐车,这还没有什么,关键是我找不到车站,问个路人说要往下走,走到了十字路口都没有找到,又问了个路人说往上走,只好折回去,还是木有,时间已经快要八点了,答应家长今晚要过去的,只好打的然后就花了我15元钱,心疼啊,由于时间很晚了,所以今晚就补了一个小时我就匆匆地坐车回来,发现其实还有更短的站,大约半个小时能够到,我了个去!

好了,正式开始今天的实习日志:

早上依旧早早起床,到了教室监督了早读,今天早上是语文早读,但是大家都没有带语文书,因此临时改成英语早读,说到英语让我伤心,姐姐我只过了四级,六级还在挣扎,进校第一天学生就问我六级过了没有,我当时那个尴尬啊,哎,不谈这个了。话说早读后我就在办公室看看书打发了下时间,待到第二节课,继续听我师傅天宇老师的神奇的课,继续讲授集合的相关知识。实际上今天早上第二节和第四节都是数学课,因此两节课讲授的内容较多,我一直觉得在他课上能够学到很多的东西,他对每堂课的设计都很精心,对于每个例题甚至是板书的位置都很有讲究,就如今天在引入两集合相等的时候,他用他独特的类比学习法,引用数中的“a<=b且b<=a,则a=b”,类比集合相等的判断,让学生更容易接受。今天这堂课涉及了一些集合的语言描述和集合的关系,对于刚上高中,第一次接触结合的学生容易混淆,老师选用了很典型的例题,对属于与含于进行了比较和区别,让学生更加容易接受,同时解释了空集的概念,并举了具有代表性的例子{空集}不是空集,来说明空集和{空集},整堂课很严谨,很有逻辑,并选用了很好的例子来表征所学的知识,引人入胜,让人能够全身心投入课堂中。第三节课,天宇老师和我一起探讨了我的课题基本不等式,发现了很多的问题,我还需要多多努力,好好修改!同时今天的作业貌似不是很难,我和兔子一溜烟就改完了作业,欧也~

中午吃过午饭仍然留在学校,不过今天不用集体在阶梯教室,只要呆在各自的班级就可以,因此我吃过午饭就来到班级,班上的同学还是很喜欢学习的,不停地问我数学问题,感觉成就感又提升了,也觉得认识了更多的学生,更多的学生看到我会更加热情的打招呼了,呼呼还是不错的,唯一有点不足的是,有人问我问题的时候,其他的学生讨论声过大了点,然后被今天值班的明星同学警告了一通,呼呼~

下午他们上四节正课,木有自习课,我就在办公室呆了一个下午,帮班主任做做事,自己看看课标,一个下午就晃哒过去了,不过我想说的是劭毅老师真的挺可爱的,会跟我们讲笑话,我们一起谈起我们共同的老师不亦乐乎哈~当然还有他那个一边看手机一边哼的歌,更让我们觉得好玩。

放学后,依照惯例还是英语小测没有过的同学补测,不过今天有进步,只剩下三个同学没有过,比起第一天有半个班重测真的进步很大了~呼呼,这两天印象深刻的有那么几个学生,其中一个就是他们班的寄读生小朱同学,记得第一天跟他讲话他不搭理我,还用很鄙视的眼神秒杀我,让我倍感失落,进过这几天的相处,发现其实他是个很聪明的学生,平时看似懒懒散散,实际上课都有听进去,然后我就跟他讲了一些道理,他也很乖的点头说懂,并答应会认真听讲,今天他答应我明天绝对不会再小测不过,明天我可要看他的喽~

忙碌的一天又过去了,大红同学打电话说天天倒计时等着我们剧组的回去,说还有六个星期,突然有点觉得时间好快,一转眼已经过去一个星期了,我还有好多同学没有认识,还有好多事情没有做。

这个月底要召开运动会,班主任说让班级有剩一件班服,让我到时候也穿班服,我突然好兴奋,突然觉得我可以和孩子们一起穿一样的衣服,好期待哦~班主任还说要我我代表十班的老师去参加年级的接力赛,呼呼,太抬举我了,都是巧风同学和那个没有头脑的兔子说我厉害,哎!到时候万一丢人了,怎么办啊~~~

好吧,天色已晚,今晚的日志就到此结束吧,接下来当然还有队长日志要写,还要修改自己的课题,明天下午要去老校区培训,没底啊!特没底啊!肿么办啊~~~

咔!不多说了,如果困了的人,晚安,如果不困的人提前晚安吧~晚安各位~

第四天

好困啊,终于明天要周末了,但是还是好多事情,今晚自我放松一下,看了快女,然后看个电视剧,然后开始我今天的日志:

今天早上早早起床,几个早上的证实,我的闹钟不用调六点,太早了,反正也起不来,下星期调六点十五分试试。连续两天早上都是在宿舍喝牛奶,今天早上心血来潮想去楼下吃早餐,一碗锅边,三个油饼(小小个的,三个一元,挺好吃的),美滋滋的,然后很淡定地到了学校。

今天早上的早读是语文早读,语文老师亲自坐镇,因此我和班主任都偷闲了一下,第一节课是数学课,天宇老师一大早就来了,晃哒一下早读就结束了,开始了今天的第一节课,今天讲的是集合间的运算,天宇老师的分格是每天先花几分钟时间讲评作业,然后才开始新课的讲授。讲课并集、交集和补集,老师要求同学对所讲的数学概念要记住,但不要求一字不漏的背下来,但是关键字不能漏。课上老师运用语言描述了集合的并关系,再得出它的数学语言描述,讲述了一个新的内容Venn图,让学生学会用数形结合的思想来认识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引用课本的例题,和导练,并强调了并集中的“或”的含义“至少有个一成立”。类比于集合的并集,老师引出了集合的交集,引出集合的交,将例题五进行变形,分析了交得多种情况,达到了知识的扩展与延伸。补集是这节课的一个难点,学生很难理解,老师运用给一个例子,然后进一步变形,结合Venn图进一步理解补集的含义,是整堂课达到高-潮。整堂课,气氛十分活跃,这也是天宇老师的魅力所在。

上完天宇老师的课,第二节课,我和班主任皓皓老师一起改了一下班规,一起聊了一下班上同学的一些情况,然后例行公事——改作业。第三节课,帮段长打了个表格后乘机改了下基本不等式的课件,其实仍然是在茫然阶段,木有头绪啊~接着我继续改我的作业,直到下课,班主任和我一起去吃饭,话说为什么今天兔子消失了呢,因为今天中午她和她们班班主任值班,有免费的午餐吃,呼呼,然后我就头也不会的跟着班主任去觅食了。话说这个时候外面很挤,我们木有找到位子,然后班主任就带我取了个很神秘的地方,哪里的菜好吃,量多,重点还便宜,呼呼~淡定!低调!哈哈~

今天下午要去趟旧校区交流下比赛的先关事项,虽然跟班主任请过假,但是还是不放心班上的学生,怕他们有数学问题不会,然后就来到了班上,没有想到迎来了同学的呐喊:“啊,老师,你有来太好了,我有问题要问你,班主任说你下午没有空不来,我有一堆的问题。”虽然怕来不及,但是我还是给他们讲解了题目才离去。

下午一点多就到了旧师大成功楼,初略的交流了下实习的情况,因为似乎老师不是很感兴趣我们队的,毕竟不是她的队,所以我就坐在哪里一眼不发。后来到了会议室交流了下比赛的准备情况,老师临时带了三道题让我们即兴演讲,晕菜,好吧,我又有点偏题了,后来有初略的交流了下各自的想法就匆匆的回来了。因为今天下午全校大扫除,加上中午我不在教室,怕学生有疑问,因此心急如焚地赶回去,哎,堵车,最后还是没有赶上,因为他们提前放学了,只剩下做卫生的几个学生,检查了下卫生后,自己也动手干了点,发现这个班的几个男生还是挺乖的,比如勤劳的劳动委员林子钧同学和一项很有礼貌还很热爱学习的蔡自力同学,虽然一些同学没有完成清楚就走了,但是我叫他们做什么他们都特勤快,感动啊,没有头脑的兔子还跑过来羡慕一番~

似乎晚吃饭,晚回宿舍是实习的家常事,今晚我和兔子还遇到了刚出门的老班长“臧老师”我们三人一起到楼下的小炒店炒了几盘菜吃了晚饭,话说这家店很小,但是挺实惠的,关键还好吃,呼呼,一个人吃的很好也就十来块,相比于学校门口随便一个套餐就要十几快便宜多了。

今晚是周五,明天放假,于是乎,自我放松了一下,看了快女,还和阿理同志一起看了个电视剧,讨论了一小下,还是蛮有意思的。

第2篇:保育实习工作报告范文

关于学习贯彻实施《**市爱国卫生条例》的工作报告

 

**市爱卫办:

   《**市爱国卫生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强化公共卫生意识、预防和控制疫病发生,减少危害健康因素,改善人居环境卫生,倡导文明卫生习惯等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非典防治的关键时期,更体现了特别的现实意义。我市在《条例》颁布近一年来,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了《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并作为市爱卫会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现将学习、宣传、贯彻《**市爱国卫生条例》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

   《**市爱国卫生条例》的出台,使我市爱国卫生工作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爱国卫生各项工作,我市紧紧抓住这一机遇,认真组织学习了《条例》,大张旗鼓地宣传《条例》,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做了大量工作。

1、        及时组织学习《条例》,加强对《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条例》实施后我们立即展开了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及时、主动向人大、政府汇报**市对《条例》宣传贯彻落实的要求,提出我市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方案;

二是两次组织召开了爱卫会全体委员会议,认真贯彻《条例》内容。各委员部门认真学习《条例》,并就如何深入贯彻《条例》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在爱委会全体成员会上落实了各委员部门的工作职责。各部门还针对**县实际,提出了搞好《条例》宣传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

2、根据市爱卫会的统一安排,我市于2003年6月28日—7月5日、2004年3月9日至16日认真组织开展了两次“爱国卫生宣传周”活动。在宣传周期间,我县组织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如街头咨询、散发资料、广播宣传车、宣传栏、电视宣传、举办培训班等,大力宣传城区禁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垃圾,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除四害等规定,培养广大人民群众“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树新风“的社会主义道德与风尚。据活动统计,我县共开展街头宣传15次,发放资料9万份,出动宣传车18次,召开各种座谈会56次,办黑板报179期,报刊宣传5期,电视宣传6期,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人次达150人。

整个宣传活动做了声势大、范围广、家喻户晓。重点加强了对街道、镇(村)居委会、社会单位和居民的宣传。通过宣传周活动,广大人民群众对《条例》的主要内容都有所了解,从而提高了广大社会单位和市民执行《条例》的自觉性。

3、做好《条例》宣传资料的发放,张贴工作。为使《条例》能深入贯彻到广大群众中去,我县印发了10000本《条例》单行本,发放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各社会单位等,《条例》张贴单发放到村(居)民委员会、社区、中小学及有关单位,并及时张贴到位。

4、各爱卫会委员部门在学习宣传《条例》工作中起了极大的作用。《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县各爱卫会委员部门立即组织了下属单位,认真仔细地学习了《条例》,并在本部门、本行业中大力宣传《条例》,各委员部门认识到位、理解到位,为贯彻实施《条例》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结合《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1、建立健全、调整充实各级爱卫会及委员部门。《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县先后两次召开新一届市爱卫会全委会,研究部署爱国卫生工作,并及时调整了爱卫会委员部门,按照条例规定的主要职责,逐一落实到位,明确社会单位和居民应尽的义务及具体工作。

2、加强爱卫工作机构的建设。为适应爱国卫生工作的开展,我县充实爱卫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明确爱卫办性质,确定人员编制,设兼职主任一人,专职副主任1名,专职人员2人。为了能将《条例》执法工作开展好,我办还向市政府法制办协调搞好爱国卫生执法的相关工作,同时积极争取和落实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工作经费。

3、加大卫生环境的整治。卫生环境的治理,是爱国卫生工作内容之一。也是作为我县当前贯彻《条例》最重要的一项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件大事来抓,根据《条例》的规定,我市层层落实爱国卫生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并组织了有关部门单位开展了经常性的卫生检查,把背街小巷、建设工地、农贸市场、公共场所卫生的检查作为重点,并对卫生差的单位及时进行了通报,并限期整改。认真组织开展了除四害活动、健康教育以及各居民小区“牛皮癣”大清除活动等。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使我市环境卫生不断得到了改善。

4、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我县结合《条例》,建立完善了办理群众卫生投诉问题的机制,联合县市政管理局以文件通报、新闻曝光、设立投诉电话等形式,充分发挥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对卫生环境投诉的问题,从而保证了《条例》的实施。

5、加强爱卫执法体系建设和爱国卫生监督员聘任工作。为将执法工作全面开展,我县爱卫会委托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环保局、县市政局,按照《条例》有关内容开展执法工作,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法律来规范人们的卫生行为。同时为加强爱国卫生监督力量,我县向社会公开招聘了40名爱国卫生监督员。

6、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为了能使执法人员能做到文明执法、正确执法。我县举办了三次《条例》培训班,对委托执法单位的26人及40名爱国卫生监督员进行了法规、素质的培训,使之能够胜任爱卫执法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受我县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政府对爱国卫生工作的经费投入有所不足,少数乡镇、单位对城市卫生管理工作存在上级检查时搞突击、不注重平时管理,在部分乡镇现仍末建立爱卫会组织机构,存在有重经济、轻卫生的观念。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的提高认识,加大爱国卫生工作力度,积极争取政府加大对爱国卫生的投入。加强对乡镇爱卫组织机构的网络建设,加大《**市爱国卫生条例》的宣传力度,在**市爱卫会,**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不断进取,不断创新,努力工作,为开创新世纪爱国卫生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第3篇:保育实习工作报告范文

本系统采用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等技术为基础, 基于Windows平台,利用VB语言开发出来的一套《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系统》主要包括数据接收,入口基本信息、出口基本信息、中心的查询功能,完成文件的备份和恢复等一系列特点,能够有效全面的解决了高速公路收费的一系列问题。

本设计利用VB提供的各种面向对象的开发工具,尤其是数据窗口这一能方便而简洁操纵数据库的智能化对象,在短时间内就可以建立车型信息录入的系统应用原型。

[关键词]高速公路;收费系统;VB6.0;SQL2000

中图分类号 TP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高速公路是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2004年全国共建成高速公路24500多公里,伴随着京沪、京沈等各条高速公路全线通车,我国高速公路的通车总里程突破3万公里,跃居世界第二位。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高速公路交通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基础设施之一,越来越受到重视。

在高速公路的建设上,我国普遍采用了“贷款建设,收费偿付”的金融和投资体系,即通过贷款来建设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建成投入使用后通过对通行于高速公路上的车辆收取通行费用的方式来偿还贷款。

高速公路收费制度的建立不仅可以为高速公路建设开辟资金来源,而且可以吸引私人企业和个人参与高速公路建设投资,解决高速公路建设长期依靠政府财政,发展缓慢的弊端。另外,高速公路的养护与管理资金可以直接从征收的车辆通行费中提取,减少了许多中间环节,克服了多年来道路养护管理中的不记成本、不讲经济核算的种种弊端。此外,高速公路具有比一般公路高的效益,决定了高速公路可以依据市场法则,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对其价值进行补偿。

从另外一个角度上看,高速公路收费不只是从经济上考虑用于还贷或开辟新的高速公路建设的资金来源,还可实现高速公路交通需求控制。从而解决高速公路拥挤、安全和污染等问题。所以,建设先进、完善、有效的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是整个高速公路系统建设和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它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有:

1. 对使用高速公路的车辆按车型、行驶里程进行合理、正确的收费;

2. 规范收费、现金入账等财物统计工作,防止舞弊、堵塞财物漏洞;

3. 结合交通管理,限制高峰期交通流量以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4. 提供交通流量数据,作为交通监控系统和管理部门的决策依据;

2.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的分析与设计

2.1 系统功能分析

系统主要功能包括进入系统前验证用户身份;收费站点信息修改以及添加;收费站人员个人信息的创建、修改、查询、添加等操作;录入汽车车牌、车型、车类、收费类型等操作;对需通行车辆进行收费并且放行,汽车信息数据入库等操作[3]。方便导入,导出数据。各个模块功能可概括为:

1)用户登录模块主要是用户登录验证,录入新的用户,管理用户信息。

2)收费站点模块主要是添加、修改、查询收费站点信息。

3)收费站人员信息管理模块主要是对站点操作人员信息进行添加、修改、查询等操作。

4)收费站汽车信息管理模块主要是对汽车信息进行添加、修改、入库等操作。

5)缴费模块主要是对通行汽车施行收费、放行、并讲此次汽车收费信息编入数据库。

2.2 数据库设计

数据库的设计目的是用来存储各个收费站的收费员上下班数据、车辆入口数据、车辆出口数据、黑名单数据、坏卡数据、免费车数据、仲裁数据以及收费员个人信息表、收费数据表、车辆类型表、车情类型表、收费站信息表和车道信息表等。这其中,车辆入口数据和出口数据是存储的重点,由于该高速公路车流量较大,因此每天产生的业务数据非常多(数万条),需要确保这些数据的高效在线存储并且需要将过期的数据离线存储。另外,数据库的设计需要满足一些多表连接查询的效率。数据库设计既要能够实现业务需求又要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后台数据库以及前台的应用软件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前台应用软件的目的也就是将数据库的设计和结构尽可能透明地展现给用户。

2.3 系统实现

2.3.1登录界面

用户登录界面,主要的功能为权限验证,登录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的操作员有2种,分别是系统管理员和车站收费员。用户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并选择正确的权限管理

2.3.2汽车信息录入界面

汽车信息录入界面主要功能:对进站汽车信息包括进入站,操作员,通道号,进入时间,车辆截图,车辆牌号,该车收费类型,车型,车类,以及该次收费票据号进行录入,

2.3.3路程费用维护

路程费用维护包括起、始值终、止值和、费用,收费员可按规定进行增加所需的值,通是还可以进行添加和删除,从而改变收费的标准。使所需的路程费用一目了然。

2.3.4报表统计实现

使用列表控件,设置属性为Report(报告),用类向导为它设置m_list变量。首先使用DeleteAllItems()清空列表中的内容,调用SetRedraw(false)设置重画属性为false。将需要显示的数据存入RecordSet中,循环调用

{

int n = m_list.InsertItem(i,"a");

value=pRst->GetCollect("VehPlate");

if(value.vt!=VT_NULL)

this->m_list.SetItemText(i,0,(char*)(_bstr_t)value);

}

直到循环到RecordSet的最后一个记录。

2.3.5车辆照片查询实现

查询照片时输入车牌,调用 HBITMAP hbmp加载汽车牌照位图。然后调用CBitmap获得位图指针,调用CStatic* pStatic获得指向CStatic控件的指针,pStatic->ModifyStyle(0xF,SS_BITMAP|SS_CENTERIMAGE);pStatic->SetBitmap(hbmp);在窗口上显示汽车照片。

结语:

本系统借鉴国内外最新的电子技术,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面向全国各地高速公路收费站点收费系统的迭代增量开发,车牌识别技术、过站不停车刷卡等,使系统满足各个高速公路收费站点的各项需要。本软件的设计目的是在高速公路收费时为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提供方便和帮助,初步的运用了一些方面擅长的知识,真正完善的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是需要很多精力与技术的结合。由于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技术的发展以及经验积累,这样的发展已经比较成熟。

参考文献:

[1] 刘伟铭,王哲人,郑西祷等.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理论与方法[M] .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0:1-21.

[2] 杨瑛华,金文彪.高速公路网收费系统的方案设计与选择[J].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12.

[3] 李伟明.高速公路网络信息环境下收费系统概念性设计[J].公路交通科学技术.2000,04:1-3.

第4篇:保育实习工作报告范文

关键词:报关实务;系统化;情境

中图分类号:G642.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6-0248-03

按照情境学习理论的观点,只有在实际情境中学生才可能获得真正的职业能力,并获得理论认知水平的发展。因此本课程以ABS树脂、印花塑料餐具和印花设备为载体来组织课程的内容,主要包含了缴税货物的报关、保税货物的报关、减免税货物的报关3个主体学习情境。每个学习情境中设计多个与职业岗位相关的子情境,通过这些子情境的训练使学生不断地累积经验,提高实践操作的能力。在教与学的方法上,强调“资讯—计划—决策—实施—检查—评估”六步法过程,在锻炼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的同时拓展知识面,累积经验。

一、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改革总体思路

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改革是通过系统的职业调研和分析,得到一系列职业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确定职业能力,然后根据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对其进行知识序化,进行教学理论层面设计形成学习情境。该课程通过系统的职业调研和分析,得到学生初始岗位是进出口关务,其晋升岗位有报关员、报关主管和老板,然后确定岗位相应的典型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归纳相应的知识点,最终找到如何训练学生的情境设计思路。《报关实务》课程确定的总体目标包括四大能力:专业能力、个人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其中专业能力是与课程相关的知识,包括《海关法》、报关单填制、税费计算和报关流程等;个人能力包括责任和风险意识、敬岗爱业精神、抗压和应变能力等;方法能力包括信息获取能力、自主学习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

二、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情境设计

《报关实务》课程传统的授课内容包括七章内容,分别是报关概述、报关与海关管理、报关与对外贸易管理、报关程序、进出口商品归类、进出口税费、报关单证的缮制。传统的授课方式通常是解释概念,但学生不懂;讲解流程,但学生不会;分析案例,但学生不感兴趣。所以传统的授课结果最终是学生搞不清报关流程、看不懂报关案例、学不会税费计算、不会填报关单据。所以知识不能直接转换为技能。在此基础上,进行第一次情境设计,对学科体系进行工作过程系统化的初步转换,从报关程序这一章划分出七个情境: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保税加工货物的报关、保税物流货物的报关、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其他进出境货物的报关和转关运输货物的报关,然后在这七个情境中分别穿插其他六章的相关知识点,每一个情境都是一个独立的工作过程。由于第一次情境设计后的七个情境比较零乱、孤立,不能体现相互之间的关系,必须经过第二次情境设计。第二次设计后将七个情境进行重新组合,归纳为三个情境,分别是缴税货物的报关、保税货物的报关和减免税货物的报关,这三个情境从是否缴税的角度来讲,是从难到较难到易,简洁、明了。

三、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情境设计实施过程

课程情境设计的实施过程遵循六步法:资讯、计划、决策、实施、检查、评估。在这个六步法里,教师布置任务,然后学生进行计划和决策,在计划和决策过程中,教师进行过程性指导,同时学生进行自查与互查,再是学生实施任务,最后是教师进行评价与总结,其中学生的计划与决策和教师的过程指导要安排在第二课程完成。该门课程在实施过程中可以一个大型虚拟情境贯穿整门课始终,即宁波大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宁波大洋)与香港纬元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香港纬元)签订贸易合同,假定宁波大洋是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家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专门生产塑料餐具,设备先进,工艺精湛,具有较强的进出口能力和国际市场竞争能力。香港纬元是九龙旺角道33号凯途发展大厦的一家进出口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产品多样,具有强大的销售网络和进货渠道。现以情境1为例,教师布置任务,下发任务单:①宁波大洋与香港纬元签订贸易合同,广州大洋打算向香港纬元出口印花塑料餐具。如何办理一般进出口货物——印花塑料餐具的报关手续?②宁波大洋从香港纬元进口快件一批,品名:印花塑料餐具。另外,香港纬元还赠送了20只餐具货样。如何办理进口快件-印花塑料餐具和货样的报关手续?③宁波大洋与香港纬元签订印花设备的租赁合同,租期3年,按月交付租金,租赁期满后,如果宁波大洋完全履行了租金支付义务,该租赁设备归其所有。如何办理租赁货物-印花设备的报关手续?④宁波大洋出口一批印花塑料餐具到香港纬元,公司打算将该批货物通过陆路运输运至黄埔口岸后再出口到香港。如何办理印花塑料餐具的转关手续?接着进行咨询、计划、决策、实施、检查、评估,对应有咨询单、计划单、决策单、实施单、检查单、评估单。

工作任务单包括学时、工作对象/载体、工作要求、工作工具、工作方法和基本工作思路。具体如下:

学时:24。

工作对象/载体:印花塑料餐具和印花设备。

工作要求:①确定组员和组长:通过报数确认小组成员,假定班级总44人,5~6人一组,从1报到8,然后如此循环,报相同数的分为一组,共8组,并推荐组长;②确定工作内容:每两个小组同一个工作内容(通过抽签确定),4个题目(4个子情境),刚好8组;③确定工作时间:资讯6学时(第一周和第二周),计划和决策6学时(第三周和第四周),实施和检查时(第五~七周),评价3学时(第八周)。

工作工具:①历年报关员考试真题库;②现实企业的报关真实案例;③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货物报关单;④进出口商品分类编码表;⑤关税、进口环节税、滞纳金、滞报金的计算公式;⑥报关相应的系统软件。

工作方法:①小组工作法;②PPT演示法;③角色扮演法;④计划演练法;⑤头脑风暴法。

基本工作思路:①工作过程要描述清楚:申报-配合查验—缴税—提取或装运货物;②要有完整的行动过程:资讯—计划—决策—实施—检查—评价;③工作内容具有完整性,能充分体现专业能力、社会能力、方法能力和个人能力。工作资讯单包括学时、工作对象/载体、工作资源、工作方法、工作要求。具体如下:

学时:24。

工作对象/载体:印花塑料餐具和印花设备。

工作资源:包括教师提供信息和学生收集信息。其中教师提供信息有《海关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报关单的填写规范、税费的计算方法;学生收集信息要根据小组确定,包括一般进出口货物的基本报关流程,或者进出境快件、租赁货物、转关运输货物的基本报关流程。

工作方法:①小组工作法;②PPT演示法;③查询和参观法;④多媒体讲授法;⑤案例教学法;⑥头脑风暴法。

工作要求:学生将收集到的信息(来源于教师的,来源于网络或是书籍或是杂志或是其他途径的,来源于企业参观的)进行整理、分析并制作成PPT,在课堂上进行PPT展示,演示要说明分工情况。

工作计划单包括学时(24)、工作对象/载体(印花塑料餐具和印花设备)、组号(八组)、工作步骤、工作时间、工作材料、工作人员、工作方法、工作中出现的意外情况、解决方案、预计成果。

工作决策单包括学时(24)、工作对象/载体(印花塑料餐具和印花设备)、计划方案对照(包括每组步骤是否合理、材料是否恰当、人员安排是否合适、内容是否正确、方法是否得当)、教师意见。

工作实施单包括学时(24)、工作对象/载体(印花塑料餐具和印花设备)、实施过程、实施人员分工、实施材料情况、实施时间(15~20分钟)、实施方法(角色扮演法、PPT演示法小组合作法)、实施过程记录(全程录像)工作检查单包括学时(24)、工作对象/载体(印花塑料餐具和印花设备)、小组自查、小组互查,其中检查指标可包括:工作目标是否完成、工作流程是否规范、工作完成是否轻松、工作中遇到什么问题、问题的解决方案是否满意、小组成员的参与程度如何、工作中的纠纷和冲突如何解决、对工作实施的结果是否满意、工作实施过程有什么收获(包括本组和他组)等。

工作评价单包括学时(24)、工作对象/载体(印花塑料餐具和印花设备)和教师评价,其中教师评价是根据评价指标确定的,其中一级指标有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和个人能力;对应一级指标的专业能力,相应的二级指标有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工作实施的完善程度、工作内容的正确程度和工作材料的选取情况;对应一级指标的方法能力,相应的二级指标有工作流程的规范性、问题解决方案的合理性、PPT制作情况和工作实施的人员安排情况;对应一级指标的个人能力,相应的二级指标有团队合作中的责任意识和团队合作中的应变能力。

参考文献:

[1]戴士弘.职业教育课程教学改革[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第5篇:保育实习工作报告范文

关键词:政府工作报告;职业教育体系;体制机制改革;发展路径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1422(2016)01-0029-02

2015年3月5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教育是今天的事业、明天的希望”“全面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引导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通过对口支援等方式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这一纲领性的文件对今后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对于全面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指导高等院校尤其是职业院校宏观改革、中观上提高服务产业的能力、微观上转变教育教学方法有前瞻性的指导作用。各职业院校准备乘国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东风,迎难而上、开拓创新、实现现代职业教育跨越式的大发展。

一、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现代职业教育政策的原因

(一)传统产业结构升级呼唤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更新

为什么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全面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同样这在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能找到答案:“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着力培育新的增长点,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发展移动互联网、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等新业态快速成长,众多‘创客’脱颖而出……”进入21世纪10年代,我国之前原有的经济发展模式已逐渐不能适应新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保护的要求。随着现代产业体系的构建、新行业、新兴态、经济新模式的发展,呼唤新型的职业技能型人才,而技能型人力资源的培养呼唤倒逼职业教育改革。

包括应用本科在内,我国已经初步构建较为完备的职业教育机制,每年培养数以百万计的技能型人才,但仍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无法满足产业结构调整与发展的需要。李总理在工作报告中指出:“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制造业是我们的优势产业。要实施‘中国制造2025’,坚持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强化基础、绿色发展,加快从制造大国转向制造强国。”为适应“中国制造2025”,原有的产业结构有的要调整,有的要升级,而从事该项工作的劳动者所需的技能也要与时俱进地更新,这就倒逼职业教育面向产业进行革新。

(二)用人单位的需求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市场选择

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针对束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我们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以释放市场活力对冲经济下行压力……改革方向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俗地说,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要暨市场对人力资源的要求迫使职业教育体系改革。由于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学校教育办学思想、职业定位、专业设置、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等存在不同程度的与生产实际脱节的现象。

之所以出现上述情况,有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没有给予明确引领的因素,为此,教育部发文“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

(三)解决职业院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借助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

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群众对……教育……等还有不少不满意的地方。”群众的不满主要是由于目前职业院校地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各职业院校自身的发展水平与美国、欧洲等发展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教育层次结构尚未理顺,创新发展模式尚未完全清晰,人才的培养尚未系统化……,而这一切都需要职业院校借助国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的浪潮。建设适应现代产业体系要求的专业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是提高人口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大举措。

二、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对职业院校的引领作用

认真贯彻领会总理的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职业教育改革的精神,对职业院校与职业教育改革有引领作用。

(一)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

总理在政府报告中指出:“支持企业更多参与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科研平台建设,推进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过去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单一、校企合作不稳定,制约职业教育的发展。按照总理的部署,接下来由企业主导生产、教学、科研协同创新,在企业设置企业、学校共管共赢、良性运转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建立校企合作的新平台,使学校和企业共同受益,达到企业与学校的深度合作。

(二)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总理在政府报告中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扩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政策实施范围,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科技人员创新活力不断释放。”整合应用本科、高职高专、中等职业教育等各种职业教育资源,以用人单位的需要为导向,各职业院校之间资源相互衔接,用人单位与职业院校之间的资源融通共享。用人单位的优秀员工可以到职业院校任教,职业院校的老师和学生到用人单位工作现场实践性教学,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形成工学结合的新模式。

(三)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

“大职业教育理念是一种强调职业教育的开放性、多样性和包容性的教育理念。基于大职业教育的视角,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体现职业教育的现代性、类型特性和系统性等特点。可以围绕教育功能的全面性、教育对象的全民性、教育过程的全程性、办学形式的全方位性、教育学制的全贯性、教育体系的全套性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全通性等几个方面,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我国现代职业教育新体系,不仅要注重国内的职业院校,也应放眼全球,将目光投射到国外优质的职业教育资源。一是走出去,去学习德国、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经验与模式。二是通过国际合作办学的方式将国外的职业教育引进来,拓展职业教育发展的新领域、新空间。

三、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发展路径

(一)现代职业教育对接现代产业体系

历史已进入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随意后工业化的来临、全面市场化、信息化、国际化悄然改变着现代产业体系。职业教育是服务于产业结构,服务于国民经济,为经济建设培养人才的。培植现代职教体系必须认真研究国民经济的调整,产业结构的升级,以“互联网+”新业态、“中国制造2025”等对人力资源的新需要为导向,职业教育紧贴产业结构,使现代职教体系对接现代产业体系。

(二)社会服务能力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良性互动

贯彻落实总理的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宗旨就是要有效整合政校企资源,提升职业院校的社会服务能力,“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是竞争高地。要实施高端装备、信息网络、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等重大项目,把一批新兴产业培育成主导产业。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国家已设立400亿元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要整合筹措更多资金,为产业创新加油助力。”现代职教体系建设需要健全职业院校的社会服务激励机制,由政府主导或由NGO建设产学研结合的交流机构,微观上为职业院校与用人单位牵线搭桥,宏观上为国民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三)中职、高职、应用本科、研究生教育无缝衔接

“构建适应国家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要求的有机衔接、多元立交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统筹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已明确成为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贯彻落实总理的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职业院校应进行招生制度改革,由上往下依次贯穿研究生职业教育(包括博士和硕士)、本科职教教育(应用本科)、高职高专、中等职业教育等,打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选拔上升通道,实现中职、高职、应用本科、研究生教育无缝衔接。

“让每个人都有机会通过教育改变自身命运。”职业教育同样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尤其是来自农村地区的生源。“技术、技能和创意是产业和职业创新的三大驱动轮。而职业教育是三大驱动轮的发动机和原动力。在创业型经济时代,职业教育有了全新的理念和功能。”全面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职业院校教职工的号角、是用人单位的冲锋号、是青年学子的福音、更是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动力火车。

参考文献:

[1]唐高华.基于大职业教育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J].职业技术教育,2012,22(2):19-22.

第6篇:保育实习工作报告范文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2.《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二、区属初中学校、普通小学学生免学、缓学、休学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条第一款:“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青岛市义务教育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监护人应提交延缓入学申请,延缓入学30日以内的,由学校批准;超过30日的,由该学校的主管部门批准。”

3.《青岛市义务教育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因特殊原因无法入学的,监护人必须出具由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证明并提交免学申请,农村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城市的由区(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三、幼儿园、托儿所开办、撤销、变更的审批

法律依据:

1.《青岛市托幼管理条例》第十条:“举办幼儿园、托儿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登记注册申请,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一)拟办幼儿园、托儿所的章程和规划;

(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

(三)拟任园长、所长和拟聘教师及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

(四)拟办幼儿园、托儿所的场地证明;

(五)拟办幼儿园、托儿所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

(六)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保健合格证明;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联合举办幼儿园、托儿所的,还应当提交联办协议书。”

2.《青岛市托幼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举办幼儿园、托儿所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注册并核发办学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注册并书面告知理由。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托儿所。”

3.《青岛市托幼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幼儿园、托儿所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在变更的三个月前向原登记注册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幼儿园、托儿所因故终止,应当在三个月前向原登记注册机关提出停办申请,经批准后由原发证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

四、区管民办学校的设立、变更、解散及分立、合并

法律依据:

1.《青岛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款:“开办其他学校及教育机构的,由所在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2.《青岛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学校及教育机构改变名称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改变层次应当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及教育机构改变专业设置、教学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核准。学校及教育机构变更其他事项应当报原审批机关备案。”

五、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36项。

2.《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举办健身气功培训班,须报经当地具有相应管辖权限的体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举办参加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健身气功活动,除报经体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外,还须获得同级公安机关许可。”

3.《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建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必须经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当地县级体育行政部门注册。”

六、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38项。

2.《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第十条:“举办体校必须由申请举办的单位、个人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并抄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行政处罚(共43项)

一、不按法律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2.《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一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未按法律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城市由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对经教育仍拒绝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的处罚。”

3.《青岛市义务教育条例》第五十五条:“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送或阻碍监护人入学或者迫使被监护人中途停学、退学而造成辍学达10日以上的,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对监护人处以100元至1000元罚款,并采取其他相应措施促使被监护人就学。”

二、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

处罚种类:责令退还所收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五、幼儿园未经注册登记,擅自招收幼儿的

处罚种类: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

法律依据: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一款:“幼儿园在实施保育教学活动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处罚:

(一)未经注册登记,擅自招收幼儿的;”

六、幼儿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处罚种类: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

法律依据: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一款:“幼儿园在实施保育教学活动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处罚: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七、幼儿园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处罚种类: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

法律依据: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一款:“幼儿园在实施保育教学活动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处罚: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八、幼儿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九、幼儿园或幼儿教师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十、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十一、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是备的;”

十二、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十三、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十四、未经批准或登记设立民办学校办学的

处罚种类:撤销、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青岛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登记注册办学的,予以撤销,责令退还所收学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十五、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

十六、擅自设立民办学校分支机构或专业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青岛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民办学校)违法本办法规定,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专业的,责令其改正,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十七、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十八、民办学校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十九、民办学校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2、《青岛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民办学校)滥发学历证书的,责令收回,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二十、民办学校未按原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或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2、《青岛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民办学校未按原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的或管理混乱,无法进行正常教学活动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二十一、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二十二、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二十三、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民办学校办学经费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二十四、民办学校的章程未规定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出资人擅自取得回报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没收出资人取得的回报,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民办学校的章程未规定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出资人擅自取得回报的;”

二十五、擅自增加收取费用的项目、提高收取费用的标准,情节严重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没收出资人取得的回报,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不得取得回报而取得回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资人不得取得回报:

(二)擅自增加收取费用的项目、提高收取费用的标准,情节严重的;”

二十六、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受到税务机关处罚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没收出资人取得的回报,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不得取得回报而取得回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资人不得取得回报:

(六)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受到税务机关处罚的;”

二十七、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没收出资人取得的回报,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不得取得回报而取得回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资人不得取得回报:

(七)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

二十八、出资人不从办学结余而从民办学校的其他经费中提取回报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没收出资人取得的回报,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出资人不从办学结余而从民办学校的其他经费中提取回报的;”

二十九、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办学结余或者确定取得回报的比例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没收出资人取得的回报,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计算办学结余或者确定取得回报的比例的;”

三十、出资人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回报的比例过高,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没收出资人取得的回报,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出资人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回报的比例过高,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十一、民办学校未按规定缴纳或拒不缴纳社会力量办学基金款的

处罚种类: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青岛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民办学校)未按规定缴纳社会力量办学基金款的,责令限期缴纳;拒不缴纳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三十二、民办学校未按规定将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民办学校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或者向审批机关备案的材料不真实的,由审批机关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三十三、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未依法履行职责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未依法履行职责的;”

三十四、民办学校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二)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十五、民办学校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十六、民办学校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

三十七、民办学校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十八、民办学校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六)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

三十九、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的

处罚种类:宣布考试无效,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考试无效;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四十、未经批准,合并、拆迁、撤销义务教育学校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青岛市义务教育条例》第五十六条:“未经批准,合并、拆迁、撤销学校的,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至二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十一、城市中小学校舍场地管理不善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青岛市城市中小学校校舍场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或处以五百元至五千元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学校负责人对本校校舍、场地的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应建立健全校舍、场地管理制度,教育师生员工爱护校舍场地,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对危险校舍,应及时上报,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校舍、场地必须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不得在校园内建教工家属宿舍和乱插乱建,不得擅自改变校舍结构。

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为改善办学条件,确需改变学校闲置房屋、场地用途的,各区属学校必须经所在区人民政府审查,报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他学校必须经青岛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报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加强对勤工俭学用房的管理。勤工俭学不得挤占教学用房和学生活动场地,不得从事危害师生身心健康和污染学校及周围环境的生产。

勤工俭学已经挤占教学用房和学生活动场地的,应限期调整;已经造成危害和污染的,应限期治理,难以治理的,应予停产。”

四十二、未经批准自行设立、举办中小学校长培训机构或中小学校长培训班的

处罚种类:撤销、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第二十二条:“对未经批准自行设立、举办中小学校长培训机构或中小学校长培训班的,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十三、违用字规范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青岛市社会用字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由社会用字管理部门依照职责、权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强制(共5项)

一、撤销教师资格

法律依据: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二、停止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法律依据:

《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取缔非法健身气功活动

法律依据:

1.《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十二条规定,利用健身气功从事非法活动的,由体育行政部门配合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予以取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必须倡导科学文明,以发挥其在全民健身中的积极作用。”

第十二条:“禁止在健身气功活动中进行带有愚昧迷信或神化个人的宣传。

禁止举办‘带动报告’‘会功’‘弘法’‘贯顶’及其他类似活动。

禁止销售未经国家指定的机构审查、出版的健身气功类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禁止出售‘信息物’”。

2.《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擅自开展健身气功活动的,由体育行政部门予以取缔,并由公安机关根据《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第十条:“举办健身气功培训班,须报经当地具有相应管辖权限的体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举办参加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健身气功活动,除报经体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外,还须获得同级公安机关许可。”

第十三条:“开展涉外(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健身气功活动,按外事活动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擅自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或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八条规定,由体育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取缔或撤销原批准文件,并由公安机关根据《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申请举办健身气功培训班和健身气功活动须提前15个工作日报送以下材料:

(一)举办健身气功培训班或活动的申请书;

(二)培训或活动的方案;

(三)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主管部门应在接到符合要求的上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是否批准的答复。予以批准的,还应同时将批准文件抄送同级公安机关并报上一级体育行政部;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健身气功活动站、点的选择,不得妨碍社会治安、交通和生产、生活秩序。

不得在国家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使领馆、军事设施及其他要害部门周边地区以及航空港、车站、港口等重要场所和中小学校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

不得在健身气功活动站、点悬挂、张贴、散发与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相抵触的宣传品。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不得为未经批准的健身气功活动提供场地。”

四、取消违法健身气功辅导员资格

法律依据:

《健身气功暂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擅自进行健身气功辅的人员,或拒不服从体育行政部门管理的健身气功辅导员,由体育行政部门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其资格。”

第十九条:“从事健身气功技能传授的人员称健身气功辅导员。经体育行政部门或体育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的健身气功辅导员,方可取得传授或指导健身气功的资格。”

第二十二条:“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相应等级健身气功辅导员的培训、考核、审批、奖惩和年度检查工作,并可受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内较高等级的健身气功辅导员进行日常管理。

获得技术等级称号的健身气功辅导员,必须在批准授予部门规定的地域内开展活动。”

五、取消体育竞赛

法律依据:

1.《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体育竞赛的申办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审批该体育竞赛的体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暂停和取消该项体育行政竞赛的处罚:

(一)申请、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从事与申请书中载明的目的和意义不一致活动的;

(三)组织的相关活动由害于运动员身心健康或有损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

2.《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未经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审批、登记,擅自举办体育竞赛,不听劝阻的,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停止举办该项体育竞赛并对举办者举行处罚。”

行政确认(共3项)

一、国家三级体育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

法律依据:

《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根据裁判员的技术等级和业务水平,对裁判员实行分级审批、分级注册、分级管理。”

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

法律依据: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第十条:“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批准授予权限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县、区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地、市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国家体委批准授予。”

三、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

法律依据: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县(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授予三级运动员等级称号。”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共16项)

一、责令限期改正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

3.《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程,拒不履行艺术教育责任的,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4.《青岛市义务教育条例》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或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建议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

(一)因工作失误造成义务教育规划和计划目标不能实现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

(三)开除在校学生或以其他手段迫使学生退学的;

(四)对学生的辍学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加以解决的;

(五)不使用规定的教科书、违反规定增加学生课业负担或违反规定向学生收费、摊派的;

(六)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七)有其他妨碍义务教育实施行为的。”

5.《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一)不按规定开设或者随意停止体育课的;

(二)未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的;

(三)在体育竞赛中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

(四)不按国家规定解决体育教师工作服装、粮食定量的。”

6.《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的,应依具体情况,按以下办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一)属学校行政管理不当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令其限期改正;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一定影响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校长及其他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后果者,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应追究其行政责任,后果严重的,提请政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第二十一条:“经评估达不到培训要求的培训机构,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要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应责令其停止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

8.《体育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9.《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三十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的最低时限对公众开放的;

(二)未公示其服务项目、开放时间等事项的;

(三)未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或者注意事项的;

(四)未建立、健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的;

(五)未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报文化行政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10.《**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破坏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造成设施损坏的,应当赔偿损失;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地方性体育竞赛登记

法律依据:

《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第五条:“举办体育竞赛实行审批登记制度。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全国和国际性体育竞赛;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地方性体育竞赛。”

三、跨行政区域举办体育竞赛登记

法律依据:

《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第十条:“跨行政区域举办的体育竞赛,申办人必须到比赛地体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登记,并由举办地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四、体育经营备案

法律依据:

《**省体育市场管理条例》第九条:“体育经营者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告知营业执照核发机关的同级体育行政部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经营活动可行性报告;

(二)场所、设施、器材等证明材料;

(三)所需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证书;

(四)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

五、体育设施备案

法律依据: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四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行政奖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三条:“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2.《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3.《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4.《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5.《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6.《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中小学校长参加培训的情况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对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7.《残疾人教育条例》第四十九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奖励:

(一)在残疾人教育教学、教学研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为残疾人就学提供帮助,表现突出的;

(三)研究、生产残疾人教育专用仪器、设备、教具和学具,在提高残疾人教育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四)在残疾人学校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五)为残疾人教育事业做出其他重大贡献的。”

8.《**省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二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奖励批准权限的有关规定,分别由教育行政部门、同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一)改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科研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四)重视、支持幼儿教育事业成绩显著的。”

9.《青岛市义务教育条例》第五十一条:“执行本条例,有下列突出成绩的,由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一)在普及义务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区(市)、乡镇、村;

(二)在普及义务教育中成绩突出的学校;

(三)在教学、管理、教学研究中有突出贡献的义务教育工作者;

(四)在普及义务教育中有突出贡献的其他单位、个人。”

10.《青岛市城市中小学校舍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执行和维护本办法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

11.《青岛市社会用字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执行本规定,在推进社会用字规范化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语言文字主管机构予以表彰、奖励。”

七、抽样监测

法律依据:

《**省体育条例》第十条:“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制定的公民体质测定标准,对公民体质进行抽样监测,适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指导全民体育锻炼和科学健身。”

八、个人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审查

法律依据:

《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申请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具有合法身份。

申请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个人,必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授予的专业技能资格证明及举办活动的相应条件,具有合法的身份证件。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正在被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人不得申办。

个人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九、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1.《**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体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加强对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经营管理的监督检查。”

2.《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设施的监督管理。”

3.《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收支的监督管理。”

4.《**省体育市场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体育经营活动加强管理和监督。”

5.《体育服务认证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条第二款:“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和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职责,依法对所辖区域内的体育服务认证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6.《**省体育场地设施保护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是体育场地设施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检查本行政区域内体育场地设施的保护管理。”

7.《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对以健身、竞技等体育活动为内容的经营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和监督。”

8.《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属的卫生保健机构具有对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职责,应定期深入学校食堂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十、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

法律依据:

《**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组织和培训。”

十一、改变体育场地设施用途审查同意

法律依据:

《**省体育市场管理条例》第六条:“体育场地设施不得改作他用。确因城市规划或改造需要占用体育场地设施时,必须经同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规划部门同意。”

十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

法律依据:

1.《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审查工作。”

2.《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向体育行政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体育行政部门自收到该工作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意见。”

3.《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体育行政部门有权撤销已出具的登记审查批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该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相应登记管理机关。

(一)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

(二)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四)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五)设立分支机构的;

(六)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七)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十三、反兴奋剂宣传教育

法律依据:

1.《反兴奋剂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体育运动参加者和公众的反兴奋剂意识。”

2.《全国田径业余锻炼等级标准实施办法》第四条:“实施单位根据具体情况、条件组织实施。可结合本单位的春、秋季运动会进行,也可专门组织达标比赛。地方各级体育主管部门、田径协会有义务宣传、指导《标准》的实施。”

十四、二级运动员及以下等级称号申请材料的审核

法律依据: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县(区)级体育部门审核二级运动员及以下等级称号的申请材料。”

十五、教育系统因公负伤伤残等级初审

法律依据:

1.《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负伤致残抚恤问题的通知》(财政部、民政部文件〔89〕财文字第455号):“工作人员因公负伤后,应给予积极治疗。对负伤致残者,在医疗终结后,凭指定的县以上医院的检查证明,由所在单位按评残条件评定伤残等级,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评残审批表’,按隶属关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批准,发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抚恤证’。”

2.《转发国家教委转发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负伤致残抚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教育事业单位公办教职工因公负伤评残的审批权限如下:市(地)、县属中、小学及其他教育事业单位的因公评残经县教育局审查同意后报市、地教委(教育局)批准。”

十六、统筹管理教育费附加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七条:“税务机关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可以决定开征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费,专款专用。农村乡统筹中的教育费附加,由乡人民政府组织收取,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代为管理或者由乡人民政府管理,用于本乡范围内乡、村两级教育事业。农教育费附加在乡统筹中所占具体比例和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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