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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与国际化舞台接轨,使得在市场经济中竞争主体更加多样化,参与竞争的方式也繁冗复杂,在企业当中就会更加隐蔽不可察,审计人员将会面临更加大的审计风险,而且财务舞弊事件的不断爆发也给中小会计师事务所防范审计风险带来极大困难。
审计风险通常是指在企业的财务报表当中蕴含着重大的财务错误,但是审计人员没有进行及时的发现以及提供不恰当的审计意?从而为会计师事务所埋下隐患的可能性。所以,倘若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企业财务审计时,其中必定会存在严重的财务舞弊行为,只要审计人员稍有疏忽同时出具毫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当风险发生后就会对会计事务所造成致命的打击,直接会给中小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带来损失。尤其是最近几年,我国企业财务舞弊以及审计失败案件多次发生,诸如绿大地、琼民源等等,其中牵涉到的会计师事务所等都由于这些案件遭受到十分严厉的处罚以及暂停执业的资格。而且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小,无法承受较大的审计风险,必须要强化财务舞弊识别控制意识。笔者根据对企业财务舞弊案件探究发现,企业财务舞弊操作不单单是利用内部信息的优势所在将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虚报、隐瞒等;同时还存在会计师事务所同相关企业进行合作,逃避某些必要的审计程序,通过协同作案达到逃避国家监管部门监管,谋取非法利益等。从中能够得出,会计事务所审计风险的诞生是多方面的。在对财务舞弊审计风险的研究方面,主要是以审计风险类型当中的财务舞弊企业进行研究,通过将企业因为财务舞弊行为所受到的惩罚作为审计风险的替代变量,因此,无论是从理论上来说,还是从实际操作来看,被审计企业的财务舞弊操作都会对会计事务所的发展有所影响。
不论是针对客户企业进行初次审计还是连续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都需要对被审计企业的领导层进行一定的评估,能够将更多的财务舞弊行为从宏观上避免。企业领导层对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有着直接挂钩关系,应该将企业财务报表作为主要负责人尤其是对于是否有着直接影响,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时应该注重对企业管理层的品质。同时在进行会计操作规范时也要重视对企业治理结构、管理理念的审查,应该将其列为评估审计风险的重要内容。而对于初次审计的企业,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审计前要重点查阅该企业往年的财务报告,要与前面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联系,将相关资料进行充分的了解,倘若从中发现审计企业管理层存在审计上的不良记录,其应该要重新对审计企业的诚信、管理等进行评估,从而确保审计风险能够控制在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对范围之内。
二、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存在的主要原因
(一)审计客户企业的选择上缺乏标准
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企业的客户选择上缺乏自己应有的标准,基本上都是直接根据审计费用来决定自己是否接受该审计企业的审计委托,并没有结合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自身综合实力进行考虑。由于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风险范围的承受能力上是极弱的,因此在其接受超过自身风险承受范围内的被审计企业的委托时,就会为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埋下审计风险的隐患。只有将审计客户企业的选择标准制定下来后,才能够为会计师事务所在客户选择上降低审计风险诞生的可能性。
(二)审计计划与收费机制并没有构建完善
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由于规模小、利润低,其各项机制在构建上并没有进行完善。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审计规划以及审计收费机制,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审计项目计划时基本上都是根据当时的被审计企业的具体情况在进行计划的制定,并没有统一的审计规划标准进行借鉴,从而会造成审计项目标准不统一,在进行审查、复核的时候造成劳动力的浪费;其次就是审计收费机制的不健全,其在收费时也是根据不同被审计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收费,缺乏构建完善的审计收费机制,不能够让被审计企业直观的了解到审计收费,而且对会计事务所也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三)审计项目团队配置无法达到最优
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人才数量是有限的,其规模的限制无法让各个审计项目的团队达到最优配置。而且由于资源有限,通常会选择某一行业的企业进行审计,但是一旦涉及到多样化的企业就有点儿捉襟见肘了。而且审计团队直接关系到审计项目审计风险的大小,只有最优的审计团队配置才能够将审计风险控制到最低。而且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人才资源的利用上是由欠缺的,不仅人才资源不够,在人才的培训上也是有限制的,从而不利于审计项目团队的配置。
三、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审计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结合被审计企业的风险进行客户选择
中小会计事务所应该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然后将审计客户进行分类选择。在审计项目的各个流程都会蕴含审计风险,在各种涉及业务中都存在,因此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风险评估时一定要选择风险程度能够相互匹配的审计客户。但是在经济环境的复杂多变背景下,审计客户的风险是无法避免的,因此会计师事务所一定要进行风险防范,将有关客户运营、管理的相关信心进行广泛的搜集,然后对其风险进行系统性的评估,最终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做出是否接受该审计客户的委托。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审计客户的选择上一定要量力而行,必须要将风险过大的客户进行过滤,将这部分客户进行拒绝。会计事务所必须要做好承接新客户、维持原客户、拒绝违规客户的风险评估以及权衡工作。另外,还要结合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盈余管理层次等各方面的内容,从中挑选出治理水准较高,内部控制机制落实的审计客户。
(二)制定标准化的审计规划与收费机制
要想将无法识别的企业财务舞弊行为作出不恰当的审计意见这种情况进行避免就必须要增强会计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将审计风险进行合理的规避。根据笔者经验发现,企业为了能够吸引到更多的投资者通常会运用积极的手段进行盈余管理,这就将企业的财务舞弊操作行为大大增加,同时也会将企业的财务固定风险进行堆积,从而?е轮行峒剖挛袼?出具标准审计意见就会增加审计风险诞生的可能性,就应该由审计人员将相关财务舞弊数据进行收集,证明企业存在财务上存在一定问题,然后只是出具非标准的审计意见。而对于审计费用机制的构建,主要就是审计团队认为企业存在财务舞弊,就不仅要增加审计资源的投入同时也要进行风险补偿金额的提升。所以,审计人员一定要结合重大错报风险的性质将相应的审计计划进行严格的制定。
(三)合理配置审计项目团队
随着社会的发展,财务舞弊操作行为更加隐蔽,要想识别企业财务舞弊行为不仅需要审计人员具有专业知识,同时对于企业所在行业也要有深入的了解。所以,审计项目的团队应该具有多样化,具有不同的知识结构。审计项目团队不仅仅要有丰富的审计、会计专业知识,同时也要掌握审计流程,同时也要由专业的知识背景。对于审计业务涉及到各行各业的,更需要该行业的专业人士提供意见,通过引入相关行业的专家对于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风险有着巨大帮助。
一、会计电算化舞弊手段探究
(一)会计电算化舞弊特点分析
隐蔽性较强。一般企业实施会计电算化进行会计操作之后,会计的主要工作就都是通过计算机完成的,所以其操作具有隐蔽的性质。再加上计算机本身操作很难留下痕迹,所以很多人就利用这一点,进行舞弊操作不易被人发现。正是因为这一点,所以现在的会计电算化舞弊现象非常严重。
智能化发展。懂得利用计算机来进行会计电算化舞弊操作的,必定具有非常高的计算机基础,因此进行会计电算化舞弊的人对于智能化程度的要求也比较高。尽管随着科技的发展会计电算化技术也在不断更新,但是舞弊的手段种类也是层出不穷的,所以我们应该对会计电算化舞弊现象高度重视。
造成的损失较大。会计电算化涉及的内容非常多,还会涉及个人隐私及其国家安全,一旦出现会计电算化舞弊现象,将会对社会造成很严重的影响。
涉及人员较多。现在,我国大多数企业之所以总是频繁发生会计电算化舞弊现象,是因为舞弊的人员较多。舞弊人员的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操作能力都很强,并且多数都是企业的内部人员,这些人对企业内部系统非常首席,很熟悉各种操作软件上的漏洞和控制要点,所以进行会计电算化舞弊的时候就非常熟悉,比较不容易被人发现。
(二)会计电算化舞弊手段
篡改输入。会计电算化中的篡改输入舞弊方法的操作过程是在会计数据录入之前就讲内容中的数据进行更改。会计数据的录入所经历的环节比较多,例如采集、记录、传递、编码、检查、核对、转换等等环节都极易被篡改,并且经历相关环节的财务人员都有机会篡改数据。
篡改应用程序或者是系统软件。会计电算化中篡改应用程序或者软件,情节就比较严重,选用这种方式来进行会计舞弊,可以通过更改程序或者是软件来进行。会计电算化进行核算时,原始数据会直接由原始凭据录入到信息系统中。并且,会计报表等都是有计算机系统直接生成的,如果系统或者软件被恶意篡改,计算机在处理业务时将会是以错误的方式来处理。若是系统被不法分子恶意使用,其后果将难以想象。
篡改输出。会计电算化中篡改输出的方法主要是指将输出报表中的数据进行销毁或者是非法修改来进行,其中将损益表的输出数据来修改也是一种舞弊的手段。
其他篡改方式。会计电算化中其他的舞弊方式包括有违法操作在内的其他各种方式,其中违法操作主要是相关的会计操作人员或者是参与会计运作中的其他人员不根据规定的章程或要求来进行操作,随意地更改了计算机的执行路径或者是其他方法来徇私舞弊,如复制、拷贝、拍照等等其他不被允许的方法来篡改数据。
二、会计电算化舞弊方式的审计
为了更好地审计会计电算化中的舞弊方式,首先应该做的就是要充分关注舞弊的征兆。在接下来的讨论中,笔者主要是通过不同的舞弊手段来介绍不同的审计方式,从以下方法中选取有效地预防会计电算化舞弊的审计方式:
(一)篡改输入中的审计方法
篡改输入法是会计电算化舞弊过程中最常见的舞弊方式,采用该方式进行舞弊时主要是因为企业单位内部的自身控制力较弱。其中企业单位内部控制了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职责分工不均、接触控制不够完善等方面。为了改善这种状况,就要严格控制各个环节中的审计,在进行审计过程时,应该严格注意以下几个方面:记载原始数据的文件、凭证等,有关数据的记录工具,例如磁盘光盘等,各种和数据有关的东西都应该要严格控制。其中,检查方式有:通过较为原始的方法来检查手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检查他们是否合法;其次,就是人工来进行审核,将计算机的审计线索打印出来进行检查;其中,还有一个随机的方法就是计算机的随机抽样来进行自动的校对,综合分析各方面不同的差异性,并测试数据是否完整;对于情况不同的现象,要反复进行核查,查找原因所在;我们常说的分析性的审计也就是要对输出报告进行一个严格的分析,查看是否有异常情况出现或者是有数据涂改情况出现等。
(二)程序舞弊中的审计方法
电算化信息系统审计中,比较重要的审计内容导致计算机程序舞弊的因素。要想有效地制止审计程序舞弊这一篡改方式,是比较困难的,但是面对这样的情况可以直接进行审查之外,还能通过其他间接性的方法来进行测试,查找出数据问题所在。
(1)直接审查方法
进行直接审查时,可以选用流程图来帮助审查,不同的符号、图形等之间都存在逻辑关系,一旦逻辑不合理,就会检查出舞弊的地方。其中,进行舞弊的人员所选择的手段有以下几种:
偷梁换柱。偷梁换柱是电算化程序舞弊中使用较为频繁的方法,该种方法的舞弊操作就是在程序中加入隐蔽性质的程序或者其他指令,让计算机程序来执行不在系统内或者是没有经过授权的其他功能。
面对这样的舞弊方法,进行审计时可以对程序的编码进行核对,比较不同的程序,对还可以的程序进行测试,追查整个过程中可以通过这种方法获得的各种收入等等。
越级法。在一定的情况下,计算机会使用一种干扰的程序,该种干扰程序主要是能通过其他的方法来超越控制将计算机里面储存的内容暴露出来。这种方式使用最多的是系统的程序员或者是能够维修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工作人员。一旦程序被控制,那么数据被恶意修改和可能性非常大。
面对这样的舞弊,进行审计时,就能对比原有文件和现有文件,将两者进行对比审查;核查计算机的输出报告;检查计算机的运行日志与激励等等。
天窗法。有时候程序员要开发大型的计算机应用软件,会在计算机内部增加部分的调试手段,其具体的方法就是在密码中加入空隙。采用这样的方法是为了增加密码,与此同时还能让密码具有中期的输出功能,这也就是“天窗”的由来。通常,系统开发完之后,“天窗”是要取消的,但是程序员很容易就忽略了关闭天窗,或者是有人恶意留下“天窗”来用于日后的接触或者是修改。甚至有的人为了日后舞弊更好操作,恶意的在系统中插入“天窗”。
面对这样的舞弊方式,进行审计时就可以尽可能多的选用测试系统,核对程度的执行情况与规格;检查具体的审计证据等。
(2)间接测试审计法
间接测试审计方法就时间接的进行测试,间接测试的方法比较真实有效,并且测试的数据既可以是真实有效地,也可以是模拟出来的数据。
(三)对篡改输出法实施的审计
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中,有的时候输入数据正确,程序处理正确,但最后的输出结果仍然会有问题存在。针对这种现象,选择的审计证据就可以是:计算机的输出报告;系统运行过程中的日志及被访问记录等;反复的核查输出结果,也就是利用比率分析、趋势分析来检查是否有异常变动等。针对计算机的输出数据的审计,可以先打印出计算机里面相关的文件,然后进行审查;同时也可以直接在计算机里面进行审查;与此同时,还要对有关的一些报表进行仔细核对,查看被审单位对输出的报表是否有必要的审核过程等。除此之外,还有的舞弊人会修改输出文件,将其打印出来之后再来修改文件当中过的正确数据。面对这样的舞弊情况,审计人员可以直接将已在使用的纸质资料与计算机内部有关输出文件进行核对就能发现问题的关键所在。
(四)对其他方法进行舞弊的审计
针对使用其他方式进行舞弊的,其审计方法有:追查所发现的专有信息;弄清楚计算机数据处理部门内部及其数据处理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职责是否分明;插件计算机的运行日志记录及其他各种不同的异常报告;调查嫌疑人员;调查没有经过批准的接触系统;调查使用情况等。同时,面对通过物理方法进行的审计,可以透过查看计算机运行的运行日志及拷贝传送数据的时间与内容等;弄清楚会计处理中各个环节的数据处理人员;针对面对某些多次复印或者是涂改的方式的,我们可以强行对各种类型的纸质数据资料收集来变更。
一、我国建立会计舞弊揭示机制的方法
在美国,市场较为成熟,监管体系也较为严密,CPA也是在政府的干预下对会计舞弊进行揭示。而我国这种初级市场经济的国家,CPA起步较晚,企业的会计舞弊现象较为普遍,也没有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政府也处在强势的地位,所以,CPA想要在职业责任的巨大压力下,能够主动去对重大会计舞弊进行揭示,政府就必须要介入。
(一)需要政府介入的原因
1、公众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我国当前还处在经济转型时期,社会公众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市场主体还没有形成自觉遵守法律的良好意识,普遍存在的现象就是找国家法律法规的空子和漏洞。在当前这种情势之下,政府必须要加强监管的力度。这是因为,在社会学、政治学以及经济学的视角下,政府代表着公共的利益。
2、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合理
当前,我国公司的治理结构还尚不完善,企业的管理层存在非常强烈的舞弊动机,对CPA过于依靠无法则对会计舞弊现象进行抑制。如果对CPA的要求过高,这会导致CPA成为企业进行会计舞弊的工具。我国的CPA当前还无法成为中介机构来对社会公众的利益进行维护,只是政府对经济进行强化管理的一种方式。
3、企业没有严守相关规定
当前,企业没有严格的遵守相关的规定,这也导致了会计舞弊的现象频频出现。我国《会计法》中的第三十三条明确的规定人民银行、财政、审计、保险监管以及证券监管等部门可以对企业的会计资料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实施应有职责。所以,必须要重视政府在法规中的职责,而不是将所有的职责都推到CPA身上,让其对企业的会计舞弊进行揭示。
(二)政府进行介入的方式
建立一个监管机构,要与CPA的行为有一定的区别。这个机构必须要按照《会计法》的明确规定,由可以对企业的会计资料进行监督检查的各个政府部门、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部门以及负责对CPA行业进行管理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共同构成。还要在CPA的实际职责中加上揭示机制,也就是说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一旦发现企业有舞弊的嫌疑,CPA无法找到审计证据或是出具的审计报告引起企业的不满又进行重新委托的时候,就必须要将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会计问题向专门的监管机构反馈,以此来对企业出现的重大舞弊及时地发觉并采取一定的措施来进行处罚。
(三)政府需要介入的内容
政府的介入并不是要对CPA行业的工作进行干预,而是要将CPA审计作为基础,构建企业会计信息资料的监管机构,需要使政府的审计与CPA的审计相结合,并对CPA所出具的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进行深入的调查,若是企业确实存在舞弊行为,就必须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对企业进行处罚。这样就可以对企业会计舞弊行为进行抑制。由于CPA的审计功能只能进行披露,对企业会计的舞弊行为无法进行处分,所以,企业对CPA的审计结果没有足够的重视,同时,CPA的审计方法与政府监管机构最大的区别就是没有延伸性,会计报表的审计时间会受到会计年度的制约,还会遭受到成本效益的影响,对已经发现的企业会计舞弊行为不能进行深入的调查,而政府的审计功能却可以对这点进行良好的弥补。政府想要对企业的会计信息进行良好的监管,就必须要得到CPA审计的权利支持,以此来使监管方面扩大、监管力度提高。CPA审计作为政府审计监管的基础,当前CPA工作的结果也受到了有效的利用和重视,这也使得CPA的执业会更加的谨慎,以此来使CPA的职业道德得到有效的提高。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风险 规避 损失
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概述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之下,我国资本市场也日趋健全,而市场经营风险也随之加大。在这一宏观背景下,审计风险问题愈加突出。同时,我国当前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风险防范机制与内部控制机制普遍欠缺,管理制度也不健全,加之目前众多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应对大量业务而招聘了大量实习生和暂时性人员,造成事务所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业务能力较差。而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并未建立真正意义上的风险防范机制,审计方法与程序也较为简单。这些都无疑加大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
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类别与关系
(一)审计风险含义及类别
当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审计人员未发现或者发表了不恰当意见审计报告的可能性即为审计风险。审计风险主要分为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两类。其中,重大错报风险包括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和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是指企业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就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检查风险是指某一认定可能不正确或者存在重大错报,审计人员未能在第一时间发现这种错报的可能性。检查风险与审计程序的设计是否合理,以及审计程序的执行是否有效密切相关。
(二)重大错报风险与检查风险之间的关系
假设审计风险是固定的,评估认定层次的重大错误风险结果越大,则评估检查风险的结果就会越小;评估认定层次的重大错误结果越小,则检查风险就会越大,两者评估结果成反比的关系。在审计过程中,往往重大错报风险是属于不可控风险,注会在审计时则会通过检测被审计单位的内控有效性来对此风险加以评估。而像检查风险这类可以人为控制的风险类型,注册会计师则可以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实质性测试来控制和判断。
三、事务所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
形成事务所审计风险的原因有很多,总体来看,主要分为外因和内因。
(一)审计风险形成的外因
1、政策与法律环境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经济组织之间产生了千丝万缕的关系,国家有关部门、各种团体、债权人、投资者等都越来越多的需要处于较为公正、较为独立的第三方审计单位的服务,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对于经济单位的审计效果关乎着国家、集体及民众的利益,肩负着较为重大的社会责任。一旦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出现了不该有的包庇、失察等行为,将会直接损害到国家、集体和民众的利益,带来的损失将会是不可估量的。这就需要法律加以约束,而现在中国的经济法律在审计区域内的条文还不够细致和规范,这就为审计风险的存在提供的可以生长的土壤。
2、被审计单位较为复杂
如今,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企业的经营越来越呈现多样化,经营范围也不断增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也由开始的只对财务工作审计,发展到评估被审计单位的内控管理水平以及经营管理效果,并对企业的未来发展水平和趋势作出较为科学的预估。这无疑较大了事务所的审计难度,增大了审计风险出现的可能性。
3、审计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虽然大部分的被审计单位经营业务都较为公开,对自身的经济运营都较为自信,被审计信息都较为真实。但依然存在一些单位存在偷逃税、虚假财务信息、虚构财务报表等现象,他们在被审计工程中,都将相关信息隐藏的较深,这种人为造成的信息不对称无疑增大了审计工作的风险。另外,随着社会对审计报告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审计人员所承受的审计风险也将加剧。
(二)审计风险形成的内因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形成的内因见表3-2。
四、规避事务所审计风险的几点建议
鉴于以上原因,笔者试着提出几条可以有效规避事务所审计风险的建议,希望对未来审计工作的开展有所帮助。
(一)在选择客户时要谨慎
会计师事务所有效降低审计风险的首要问题就是学会选择客户,学会充分了解并掌握审计客户的背景等资料,了解委托人的用意和具体情况。选择时要注意一下三点:
1、被审计单位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若是审计客户在被审计之前口碑就已经不算理想,那么该单位在被审计工程中就很有可能使用一些手段来刻意的掩盖或者混淆一些被审计的资料,从而给审计工作造成困难。鉴于此,会计师事务所在选择客户时就应对审计客户做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对该单位的历史加以调查,能够比较系统全面的对被审计客户加以评估,判断其过往的职业操守。对存在劣迹的单位予以摒弃。
2、注意财物状况不太理想的被审计单位。大部分审计诉讼案都是发生在被审计单位宣布破产的案例中,这类单位往往是经济上陷于困境,急于减少股东和债权人的损失。审计事务所在审计时很容易成为被审计方挽回损失的替罪羊,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此类单位时,一定要格外留意。
3、重视业务约定书的作用。如今,注册会计师在从事审计业务时要与委托方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事务所一定要对业务约定书加以重视,因为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一旦委托方和受托方在审计完成后再出现纠纷,审计业务约定书将是事务所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有效武器。
(二)在出具审计报告时要谨慎
会计师审计报告是审计业务完成时的最终结果,它的出具可以说是审计工作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审计报告是带有法律效益的文件,报告的好坏是由事务所来承担全权责任的,它也是审计风险最集中体现的地方。所以,注册会计师在出具报告前,要对审计底稿进行反复的核对,核实审计工作的每一个流程环节,考核每一个审计依据的可靠性;在出具过程中,要认真揣摩报告的每一个措辞,力求报告能够以较为简练的文字,清晰地表述出审计结果,并提出合理科学的审计建议,保证报告的真实、公正、科学、简练。
(三)在审计取证时要谨慎
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过程中,取证工作一定要非常谨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取证时要做到细致、全面、客观、真实,每一项经济业务的调查都应做好审计底稿,保证底稿的真实性。审计底稿则要保存完整,不仅在审计过程中完整保存,还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结束后严格留存所有的审计底稿,以备今后查阅使用。因为,有很多审计纠纷的案子都是发生在事后,有时候审计底稿可以作为有力的凭证。
(四)健全被审计单位以及事务所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管理往往针对的是被审计单位,而审计事务所自身同样应当重视内部控制管理。
1、为了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的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审计过程中,要求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管理控制提出合理化建议,从而改进被审计单位的内部管理水平。这也从另一方面有助于事务所审计风险的降低:第一,被审计单位内控管理的健全首先要求建立健全的内控管理制度和机制,这可以严格的制度约束客户行为,将发生客户处于私心而采取的瞒报行为的可能性尽量的降低;第二,内控管理的完善,有助于被审计单位管理的规范性,在规范管理下,审计工作更容易进行,审计风险也会相应降低。
2、事务所内部控制的建立可以有效遏制审计人员与被审计机构互相串联,人为增大审计风险的可能性。事务所内部控制管理要合理评估每次审计工作的风险系数,对每次审计工作进行综合的考量和分析,科学判断风险指数,从而起到有效降低审计风险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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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吕继英,王竹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J].时代经贸(中旬刊).2008(S7)
关键词:舞弊审计准则;比较研究;建议
一、舞弊审计准则的含义
舞弊审计准则通常是由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审计职业组织或政府部门制定的,为了规范审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被审计单位舞弊的考虑,以期识别、评估和应对财务报表的审计风险的行业自律规范或政府部门规章。
二、中外舞弊审计准则的比较
基于资料的限制和比较的典型性要求,笔者主要选取了国际舞弊审计准则、美国舞弊审计准则和中国舞弊审计准则等舞弊审计准则进行比较。在上述的几个准则之中,美国舞弊审计准则是发达国家舞弊审计准则的代表,中国准则是发展中国家准则的模范,国际舞弊审计准则兼顾发达国家准则和发展中国家准则的特点。
(1)中外舞弊审计准则架构的比较。比较中外舞弊审计准则的架构具有重要的意义,从准则的架构中可以看出准则的侧重点、整个审计体系的构建情况以及各个准则所蕴含的审计理念。实际上,我国现行舞弊审计准则与国外舞弊审计准则在架构上很相似,这是我国准则国际趋同的结果。采用类似外国准则的架构有助于我国准则迅速实现国际化,把握世界审计前沿成果,实现跨越式发展。
(2)中外舞弊审计准则的制定机关、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比较。美国的审计行业一向奉行行业自律模式,其舞弊审计准则一直是由纯粹的民间组织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制定并颁布的。但是,随着2002年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 OxleyAct)的实施,情况发生了变化。严格说来,自此以后,美国审计准则,包括舞弊审计准则的制定权就收归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国际舞弊审计准则与美国舞弊审计准则不同,一直都是由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下属的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制定的;关于其他国家的舞弊审计准则的制定,日本的舞弊审计准则由大藏省下属企业审计会制定并颁布;法国有两个审计准则制定机构,都是民间会计审计行业组织,分别制定了两套审计准则;而我国的舞弊审计准则的制定情况也较为特殊,舞弊审计准则是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财政部颁布。通过上述比较,可以看出除了极个别国家的舞弊审计准则以外,绝大多数国家的舞弊审计准则都具有政府规章的性质,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3)舞弊审计原则的差异比较。1)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原则。美国舞弊审计准则、国际舞弊审计准则和中国舞弊审计准则对于审计风险的重视程度不一样,呈相对递减的趋势。从条文数目、内容篇幅上来看,美国舞弊审计准则对于审计风险的规定最多、最详细,国际舞弊审计准则次之,而中国舞弊审计准则则最少。这种递减趋势并不表明国际舞弊审计准则和中国舞弊审计准则对审计风险的认识不足,相反,在现今社会经济条件下,应该说无论哪个国家或地区的审计职业界或审计准则制定机构都不可能对审计风险没有清醒的认识,这种递减趋势只是各个国家或机构制定舞弊审计准则是基于自身的实际情况考虑,在权衡舞弊审计的各个因素后所做出的一种安排。2)审计师的特殊保护原则。美国的准则中并没有一个章节或条文来直接规定对审计师的保护;而国际准则和中国的准则中都有具体的章节和条文来特意保护审计师。分析其原因,由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审计及审计配套制度较为完善,没有必要在准则中刻意强调保护审计师。而许多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在审计理念上逐步意识到保护审计师的重要性,在没有相关的成熟的配套制度的情况下,在舞弊审计准则中制定出了特意保护审计师的条文。从实质意义上来说,审计师的特意保护是一种权宜之计。在没有审计配套制度的保护下,如何维护审计师的权益,合理地保护审计师是每一个准则都无法回避的考虑事宜。
(4)审计师的审计法律责任的比较。审计师接受被审计单位的聘约,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外部独立审计,举例来说,如果相同的案例发生在中美两国,案件中如果审计师严格按照审计准则从业,则美国的审计师可能免于受到法律的责难,而我国的审计师则可能受到法律的处罚。究其原因,美国的舞弊审计准则具有很高的法律地位,再加上判例法的影响,美国的审计师能够以严格按照审计准则从业来抗辩自己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在我国,在实务中法院往往未能将审计准则提升至法律的一定地位,审计师通常不能仅以严格按照审计准则从业来抗辩自己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虽然从理论上来说,我国的舞弊审计准则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但是在实际上,其权威性和约束力并不能充分地表达出来,或者说只是对审计职业界表达出来了,而对其他职业界而言权威性和约束力不足。考察其他国家。例如,日本等国要么在法律中对免责条款有明文规定,要么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却在实际中得到了承认,具有实际执行效果。
三、进一步完善我国舞弊审计准则的建议
(1)增加风险因素例子规定。《审计准则第1141号》并没有给出具体的例子,这点与国外准则的做法完全不同。实际上,由于我国审计师的整体专业素质不高,在面对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花样百出的舞弊行为时,部分审计师能力上存在不足,在经济体制转型阶段,制定更加详细的舞弊审计操作指南,充实、完善风险因素例子能更好地指导审计师从业。笔者建议参考SAS No.99在《审计准则第1141号》第九章后新增一章“舞弊风险因素”或者参考ISA No.240在准则后以附录的形式增加“舞弊风险因素例子”列表,完善风险因素例子规定。
(2)对审计师在严格按照舞弊审计准则从业下是否应免除其法律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由于法律并没有对审计师在严格按照舞弊审计准则从业下是否应免除其法律责任做出十分明确的规定,审计师严格按照舞弊审计准则从业的情形不能成为判案的重要事实依据笔者建议修改《注册会计师法》,在该法中明确规定,如果审计师严格遵守舞弊审计准则从业,则可以免除其可能承担的因公司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法律责任。通过这样的明确规定,审计师的后顾之忧得到了解决,法官判案时也有了明确的、统一的标准。
(3)统一各个法律中关于审计师法律责任相互矛盾的规定。为了明确审计师的法律责任,维护市场秩序,国家先后出台的《刑法》《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都有审计师法律责任相关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存在许多相互矛盾之处,导致了法律责任的复杂化。
(4)针对审计师的重大错报问题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具体做法可以是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建立民事赔偿制度需要注意这几点:1)明确诉讼主体,将会计师事务所单独列为被告,单独。2)降低诉讼门槛,建议可以实行集团诉讼。3)采用过错推定原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4)分清舞弊公司、审计师和审计师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三方的法律责任,建议实行比例赔偿制度,而非连带赔偿制度。5)建立审计师过错追偿制度,要求有错的审计师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失赔偿责任。
(5)在准则中应当体现对公共部门舞弊审计的考虑。建议参考ISA No.240的规定,在附录中做出对公共部门舞弊审计的规定。具体规定应包括:1)舞弊审计准则适用于公共部门舞弊审计的规定。2)上级行政、立法机关对舞弊审计的相关命令的考虑等内容。
参考文献:
[1] 俞校明.舞弊审计准则的国际比较[J].财会月刊,2006(7).
近几年来,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案不断冲击着我国的证券市场,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了巨大损失,也引起了社会对财务报告舞弊审计的极大关注。如何对舞弊进行审计,已成为审计界的一个不断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舞弊审计最初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以美国和加拿大为首的西方国家异军突起,并完成从传统审计查错纠弊的职能到一个独立的审计类别的转变。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错误与舞弊”指出,舞弊“是指导致会计报表产生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主要包括:(一)伪造、编造记录或凭证;(二)侵占资产;(三)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四)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五)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可以看到,我国独立审计准则对舞弊的定义与美国会计界对职业舞弊的定义是基本相同的。挪用财产和都是侵占资产的具体方式,“虚假会计报表”的编制过程实际上就是采用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错误与舞弊”中所指出的(一)、(三)、(四)以及(五)这四种方式。
我们知道,舞弊审计是为防止、识别和用文件证明贪污、盗窃、欺诈、腐败这类舞弊行为而进行的审计活动,与财务审计关注各种财务报表和会计数据不同,舞弊审计需要更多的思维形式而不是常规的技术方法,它重点放在研究和分析例外、古怪的事,以及会计违规事项和行为结构上,而不是放在对会计报表的错误和遗漏上。舞弊审计人员的知识主要是从经验中,而不是从审计教科书或上年的工作底稿中学到的。因此,对于舞弊进行审计就要采取与传统的财务审计不同的方法,很多在财务审计中适用的方法在舞弊审计中却不适用。
舞弊审计就是要创造一种环境,激励审计人员有意识地去查询和预防经济活动中的舞弊行为,要想成为一名合格地舞弊审计人员,就要了解舞弊人员的思维方式,舞弊审计人员头脑里最重要的问题不是检查会计系统和内部控制是否遵循会计标准和审计准则,而是要思考“在企业会计控制制度的各个环节中,哪个是最薄弱环节,哪些人会利用这些环节,哪个环节最容易诱发舞弊行为等。
在具体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充分关注那些容易引发舞弊的会计“信号”,比如一些非常交易事项,像非主营业务占公司业绩主导地位的事项、非货币易、关联交易、复杂股权控制关系等事项。另外某些会计变更、资产重组涉及诉讼纠纷等重要会计事项以及经营出现危急的事项也是舞弊行为经常发生的地方,应引起审计人员的关注。
在舞弊审计中,审计人员必须始终保持正确的心态:怀疑、谨慎。在关注每一个审计环节时都要假定它是有问题的,存在着舞弊行为。然后要搜集容易产生舞弊风险的信息。比如,询问公司管理当局、内部审计部门,以及关键管理人员;有效运用分析性程序识别、评估造成舞弊风险的因素等。
1、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怀疑精神,并将其贯穿于审计过程的始终。“职业怀疑主义”观点是由美国SAS第99号提出的,它为注册会计师如何履行职业谨慎这一概念提供了具体的指导。第99号首先假设不同层次上管理层舞弊的可能性,包括共谋、违反内部控制的规定等,并要求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保持这种精神状态。它要求审计舞弊必须先了解舞弊环境及特征,强调计划阶段审计小组就应集中讨论和思考舞弊可能会怎样发生及会在哪发生,促使其对潜在的舞弊保持更高的警觉,以共享审计经验,共同提高发现舞弊的意识和能力。还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全过程保持职业谨慎,获取必要信息,识别和评估舞弊风险,并据此作出适当反应。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每个项目时都要保持高度的职业怀疑精神,应首先思考是否有舞弊的嫌疑,不能推测管理层是诚实可信的。
我国目前上市公司造假成风。大部分的上市公司业绩都不可信,都存在粉饰报表嫌疑。因此,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审计必须要有足够的专业怀疑精神,如果注册会计师不能搜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的报表是公允的,就应认为其不能公允反映企业情况,存在舞弊嫌疑。
审计人员不仅应了解会计审计问题,对于客户的营业性质与风险及交易的经济实质,也必须彻底了解。作为一个优秀的审计人员,必须要有好奇心及敏锐的观察力,对于看似无关的问题或线索,能锲而不舍。
2、充分关注审计风险点,并借助新的舞弊风险评价模式进行评价。审计风险点对注册会计师起着提示和导向作用,因此,精心设计并有效制定审计风险点,对审计人员发现舞弊起着重要的作用。审计风险点包括控制环境、控制活动、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和监控等方面的因素,还包括宏观政策、法律限制等方面的因素。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通过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分析性程序的运用,应能识别企业存在的重大风险信号。新的舞弊风险评价模式,将重点放在舞弊产生的根源上,而非舞弊产生的表面结果。该准则建议注册会计师将足够的注意力放在舞弊产生的主要条件上,这些条件可以归纳为:压力、机会和借口。当三个条件同时成立时,就意味着出现舞弊的可能性很大,注册会计师必须给予足够的关注,采取有效的审计程序以控制风险。
3、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是企业的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对企业既有防错防弊,又有促进经营管理效果的作用;能起到事前预防、事中、事后及时发现工作漏洞。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可以从对内部控制的审查和评价来发现舞弊的存在。
从审计角度分析,舞弊的存在与发生,说明被审单位组织管理上有漏洞,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因此,实施舞弊审计时,需考虑并注意对内部控制的审查,评价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有效,以及相应地检查和评价经营业务的各个部门可能暴露的风险,来发现舞弊。为此,审计人员应确定被审单位是否建立了现实的企业目标,是否有书面政策以说明具体的规则及在发现违规行为时应采取的行动,是否建立和保持了恰当的授权政策,是否已制定了用以控制一些活动和保护资产的政策与程序及其机制,是否具有为管理层提供足够、可靠信息的通讯渠道,是否具备能够保证控制的控制环境,是否需要提出一些协助防止舞弊的建议等。
一、国内外审计教学现状分析
国外审计教学研究发现,21世纪初,全球审计实务发生的变革需要审计教学随之变革,Alvin和Randa(2006)指出,在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通过后,审计环境的变化要求学生们必须具备风险评估和控制测试能力,以及处理公司治理和其他PACOB要求事项的能力。因此国外审计界开展了教学改革研讨活动,并已经在方法和内容上取得成效,充分强调职业道德教育,舞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技术比重增大,增加逻辑学、案例教学和群体项目,这些改革对教学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国外发达国家的审计教学研究在方法和内容上取得较好的成效,而国内审计教学发展比较慢,综合类大学审计学专业的开设较少,大部分以会计学专业为主,审计教学研究内容比较单一,内容不够充实,方法也较局限在多媒体教学和案例教学上,其他实验、互动教学方法很少,最终体现在学生技能和职业界期望技能之间的差距。因此,审计教学创新是提高审计教学质量的前提和保障,可以借鉴国外审计教学的经验,充分考虑三大审计主体的要求,有效解决我国目前审计专业人才培养中的矛盾与问题。
二、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下审计教学创新的必要性
(一)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会计审计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社会对高级财会审计人员的需求呈快速直线发展,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对其需求更加迫切。审计署“十二五”规划明确要大力扶持审计专业,不管是国家审计还是社会审计、内部审计,都对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和素质要求不断提升,对于审计人员胜任能力,其核心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政策法规和财政金融知识,核心技能包括技术运用、学习能力和应变能力,核心品质包括遵纪守法、独立客观、职业谨慎等。当然,由于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的审计对象不同,要求审计人员具备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具体内容有所差异,这就需要在审计教学中兼顾三种审计监督体系下的人才培养需求进行课程创新,改变以往只针对社会审计的培养方向,将审计人员培养成多方向的复合应用型人才。因此,有必要结合社会需求,研究目前审计专业课程设置的问题,进行审计教学创新,以满足应用型审计人才的培养需求。
(二)审计人才培养机遇与挑战并存
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与发展,审计凸显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我国目前的审计队伍仍然存在人员素质不够高、结构性短缺的现象,高学历和复合型、应用型人才较为短缺,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的比例,与发达国家相比依然存在很大差距,审计行业因此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此外随着科技发展与推广,社会对高新技术应用人才的需求不断加大,这也给拥有较好计算机技能的素质优秀的审计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因此,在审计教学中亟待培养出大批技能扎实、素质优秀的人才以满足社会对审计人才的需求,对审计人员而言,这是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
(三)舞弊
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财务舞弊手段层出不穷,而且越来越隐蔽。02年财务报表审计中了对舞弊的关注准则,在理论上正式确认了舞弊审计,系统总结了舞弊审计方法,在实务上激发了舞弊审计工作的职业需求。从审计署的发展规划到审计工作八项任务,无不强调审计的真实性,强调舞弊审计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因此,将舞弊审计引入到审计教学创新体系任重道远。
三、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下审计教学的培养目标
(一)培养爱岗敬业、有较高思想觉悟和职业道德的人才
审计是一门行为学科,审计岗位涉及到企业的财、物,是重要的管理岗位,大部分的审计行为都涉及到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交流,这些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很复杂,因此审计准则更多注重对行为的约束指导,更加强调在学历教育阶段,对学生思想教育的重要性,强调爱岗敬业和职业谨慎。
(二)培养能胜任岗位的专业人才
由于审计学科的特点,要求审计人才除了具备会计审计学科的专业知识,还需具备财务管理、税法、经济法、计算机应用等知识,同时还需要较强的公关与社交能力。只有具备全方面的管理、财务、法律等知识,才算拥有能够胜任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培养有较强创新能力和适应能力的人才
审计常常需要出外勤,接触到被审计单位复杂多变的环境和不同的人,需要审计人员及时对其进行判断,迅速了解业务,胜任工作,这就需要不断培养学生的应变能力和创新力,需要不断通过审计实践,模拟仿真现场,进行锻炼。
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下审计教学创新研究
由于审计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下的审计教学创新,关键在于审计教学模式的创新,创新审计教学模式的核心在于以应用型为导向,提高学生审计职业判断能力的培养,从教学方法、内容、手段和实践环节等实现创新,将审计实践经验更好地结合课堂教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变被动教学为主动探索。
(一)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职业道德教育虽然是审计学的必修课程,但在教学中往往受到师生的关注度比较低,在当前财务舞弊案件频发的现状中,它却是审计人员违反规定进行舞弊和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应将职业道德教育单列一门课程进行学习,让学生充分认识到在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中遵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从而加强审计诚信教育。课程内容应从专业胜任能力、政策法规、职业价值观、职业责任教育、道德意识等方面引入全面规范的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操守,引导学生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培养服务社会的职业责任心,为审计人才打下良好道德基础。
(二)改进专业课程体系
目前全国开设注册会计师专业人才培养的二十几所高校,其课程体系均针对社会审计进行设置,但对于开设审计学专业的高校来说,必须顺应社会需求,兼顾社会对三类审计人才的需求进行课程设置,课程体系要涵盖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的业务类型,增加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课程,同时突出管理类课程的学习,让学生不仅能学习到财政财务审计,还能接触到管理审计、效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公司治理和管理咨询等,满足综合性审计人才的培养需求,以便满足社会对三类审计岗位的应用需求。审计学专业课程可以分为四种类型课程:审计业务课程、管理咨询课程、资产评估课程以及税法课程,每个类型核心课程设置为必修课,根据学分和学时对四个类型课程在内容上交叉删除,对涉及审计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进行重点安排,例如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税法等;另外再设置一些选修课,扩大知识面。课程教学安排可以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进行协调,资源互补,利用现有条件实现综合审计应用人才的培养。当然这样的课程体系下,既要兼顾三大审计主体,又要保证原有财会类管理类课程不减少,一定要避免出现“蜻蜓点水”的问题。
(三)改进教学方法
在传统的授课教学基础上,应更多地针对审计的实务性特点,探索其适合的教学方法。首先,由于审计课程的理论授课相对枯燥,学生往往兴趣不高,知识吸收效果不佳,应借鉴国外工商管理专业最流行的教学方法,广泛开展案例教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重点就是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案例教学就是将现实中的案例搬到课堂上传授、探讨并提升的,能让学生在课堂上更多地接触了解到企事业单位及事务所的审计实践,在活跃课堂的同时,也提高了知识的吸收。另外,创新性审计教学方法上还建议开发研究型教学方法,激励学生自主研究,教师通过引导,培养学生自主提问,自主假设,选择解决方式和内容,转变完全由教师授课的模式,让学生通过理论知识查找和案例分析,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果。此外,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学习也非常重要,我们称之为动态教学,在动态教学中,教师积极主动,学生也积极思考参与讨论,与教师的“动”结合起来,实现真正的教学互动。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开设第二课堂、加强项目教学等方法来改进审计教学。
(四)拓展教学内容
首先,审计实务往往较多利用审计人员的经验和职业判断,研究表明逻辑清晰的学生比逻辑混乱的学生实验成绩好的多,并且更能胜任具体的审计工作,因此,在审计教学中增加逻辑学教育势在必行。其次,高校审计学专业有必要开设专门的舞弊审计课程,舞弊审计课程的设置是审计理论与实务发展的需求,鉴于舞弊审计课程是一门实务性非常强的课程,诸多高校也无太多经验可借鉴,实务界不断出现新的舞弊手法和舞弊特点,审计人员就应密切关注会计实务发展,吸取经验,了解新兴技术下的舞弊手段,这就给舞弊审计课程带来了巨大挑战,课程内容应与时俱进,结合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的发展不断更新,加强师资培训,积极更新课程教材用书和辅导用书等教学资源。第三,增加计算机辅助技术审计课程的学时,现代审计已经由手工审计转向计算机审计,并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未来实时在线审计和云审计已成为趋势,因此对计算机数据应用成为审计人员必备知识,审计人员要从计算机中调取财务和管理数据进行分析,因此有必要在现有的教学内容中更加突出计算机审计课程的重要性,适当增加课程的比重。
(五)注重实践环节,加强执业能力的培养
论文摘 要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条件尚不理想,面临很大的审计风险。本文分析目前造成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较高的各方面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一、我国会计中介机构注册会计师审计存在的问题
1.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有可能导致舞弊审计中的风险评估出现目标定位偏差。风险导向审计模式虽然变革了审计方法及其传统的审计理念,但同 时也给部分执业审计师形成了审计观念的紊乱,使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全力规避风险进而唯利是图。这是因为,按照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判断逻辑,如果被审计单位经 营失败的风险较低,即使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存在错报的可能性,注册会计师卷入诉讼的机率也不会太高,审计失败的可能性比较小,在这种情况下,实施大规模费时费力、代价高昂的实质性测试显然是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这就必然形成会计师事务所将大量的精力用于研究客户的行业风险和经营风险,而对审计意见进行直接支持的实质性测试越来越少。世界各国的风险导向审计中都可能出现这种情况。比如,施乐公司按虚构的毛利率调节各子公司的销售成本,莱得艾德公司通过编造没有任何原始凭证支持的会计分录调节利润等等。这些会计舞弊手法手段并不十分高明,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所要求的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实施完 整的实质性测试,可能很多的财务舞弊案件都可以被及时发现或者得到有效制止。舞弊审计中的风险评估目标要定位于何处易存在舞弊,而不是仅仅节约成本和降低民事赔偿风险。
2.电算化审计的研究开发相时滞后。目前审计电算化的研究才刚刚起步,相对滞后于会计电算化。另外,由于审计工作本身的不规范,或者规范性的要求因未能得到重视而没有很好地执行,这也为开发研究计算机辅助审计软件和应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带来了难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对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经济业务的企业进行审计时缺少计算机辅助审计环节,将为他们的审计结论意见带来难以预测的风险。
3.现代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和审计内容的广泛性。现代市场经济的显著特征在于不稳定性增强,公司为了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谋生存求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所进行的交易也日趋复杂化,经济业务的种类和性质也在不断的多样化和复杂化,会计核算业务已经远远超出传统的财务会计的内容,也为审计带来了更多的困难。现代审计不仅包括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计,也包括对一些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研究;既包括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成果进行评价,又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与运作效果进行评价,这些都会增加注册会计师做出正确的审计结论的难度,审计风险也就随之增加。
4.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的扩大。审计范围是一个渐大过程。早期的审计重点一般都放在处理现金的职员的诚实性上,没有对资产负债表的质量进行任何分析(Staub,1942)。后来,公司资金的周转主要依靠银行货款,银行要求申请货款者提供可靠的财务数据,对资产负债表加以证明,成为注册会计师20世 纪早期业务的主要部分。资产负债表审计扩大了审计范围,也扩大了审计责任(查特菲尔德,1988)。再后来,由于美国市场的萧条和崩溃,促使了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产生,要求上市公司提交已审查过的年度财务报表,人们开始意识到审计责任的存在。此后,对内部控制进行检查通常成为审计的出发点,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的观念也扩展到企业及其经营活动的全部,以及管理政策的诸问题,社会公众对审计的业务和责任的意识也急速增强。社会公众要求审计人员揭示出所有重大的差错和舞弊,并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作出评价,对企业在财务方面是否健康作出报告。有关这方面的信息不确定性很大,信息的风险很高,审计人员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难度增加,风险在所难免。
二、完善我国会计中介机构注册会计师审计存在问题的对策
1.国家要完善注册会计师相关法律规范。财政部应当就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问题积极与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协调,以保护注册会计行业的合法权益。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最为密切相关的 法律是《注册会计师法》,由于该法颁布较早,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如对民事责任的规定相对薄弱,缺少关键的过错和因果关系要件;对法律责任的界定模糊等,补充完善《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法规,在相关法律中增加保护注册会计师权益的条款,在法律责任对象、责任范围和责任程度等方面给予明确规定。从而保证注册会计师免受无谓诉讼的干扰。
2.注册会计师要坚持独立性,始终保持谨慎的职业怀疑态度。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的灵魂。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必须实实在在地毫无利害关系,其承担的是对整个社会公众的责任,这就决定了注册会计师必须与委托单位和外部组织之间保持超然的独立关系,同时始终保持谨慎的职业怀疑态度,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执业,并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那么其所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
3.分清被审单位的会计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在与客户签仃约定书时,须写明委托方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等内容,并对全部审计业务均要求管理当局提交一份声明书,以防止委托方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在委托方提供虚假证据,而由于其舞弊技术的高明并加以精心的掩饰,审计人员即便采取了标准的审计程序也没能查出的情况下,作为委托方应承担会计责任的依据。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对此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关健在于怎样才能使其内容严密,不致于形同虚设。另一方面,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协会应从保护注册会计师利益出发,不断地完善有关权利义务的法规,不断地与法律界沟通,使法律界能够认同审计责任的界定标准,帮助注册会计师反击那些毫无根据地扩大注册会计师责任的诉讼,进而影响公众时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理解和认同。
4.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处理。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处理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规章和程序,指出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后果,并据此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个人及时进行处理。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为每位员工建立职业道德档案,记录个人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及处理结果。
参考文献
[1]陈毓圭.风险导向审计的由来与发展.会计研究.2004(4).
【关键词】 职工薪酬;舞弊;内部审计;审计程序
引言
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协会(IIA)认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与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而舞弊审计作为内部审计的一项非常规性审计项目,是为了防止、识别以及利用证据来证明贪污、盗窃、欺诈、腐败这类舞弊行为而进行的审计活动,它通过应用系统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本文通过一起舞弊案例探讨在企业中如何对职工薪酬舞弊行为进行内部审计。
一、案例背景
甲公司属商业企业,该公司中有部分员工因营销网络建设的需要在最近八年内被陆续派往全国各地的营销网点工作,但其劳动人事关系仍保留在甲公司本部。后该公司对营销网点进行改制,甲公司派往各地的员工绝大部分陆续与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离开了甲公司。对于甲公司除经营者离任需由上级单位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外,每年的年报由所聘请的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2010年末,甲公司经营者李某经营8年后离任,上级单位内部审计部门按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对李某任期经济责任进行离任审计,在离任审计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利用职工薪酬进行舞弊的行为,因此在离任审计的同时进行了舞弊专门审计(因本文论述舞弊审计,故离任审计的内容未提及)。
二、审计工作的开展
(一)审计目标
确定是否存在职工薪酬舞弊行为,如果存在舞弊行为,确认舞弊事实及舞弊主体;确定舞弊行为带来的损失和影响;揭示舞弊行为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
(二)确定重点审计领域
审计人员在审查甲公司财务账面的“其他应收款”个人欠款余额时发现原派往各营销网点后来因公司改制而离开公司的职工在财务账面上仍有个人往来业务,金额虽小但性质特殊。根据职业敏感性,内审人员对与职工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职工薪酬进行核查。通过检查工资表、奖金表发现甲公司竟然每月为上述人员发放工资奖金,且奖金发放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种种异常迹象表明,甲公司可能存在虚报冒领或贪污等舞弊行为,内审人员遂决定将其列为重点审计领域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三)对舞弊行为的具体审计过程
内审人员在实施常规审计程序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额外增加以下审计程序,以确定是否存在舞弊行为。
1.取得真实的职工花名册与工资表进行比对
内审人员利用对该公司派往各营销网点的人员比较熟悉的优势,通过询问人力资源部的相关人员,取得了该公司真实的职工花名册,通过与财务部门工资表人员名单进行比对,确定上述人员已离开公司并已解除劳动关系。按会计准则的规定,甲公司不应再为其支付任何薪酬。
2.穿行测试
对该公司薪酬发放的财务处理过程进行穿行测试,发现该公司工资奖金发放表无审批手续,且无当月考勤记录作为工资奖金发放依据,除工资按公司制定的薪酬等级执行外,每位职工奖金金额及发放人员名单均由公司领导口头指示确定,财务按领导指定的金额及人员名单造表发放。因此,甲公司关于职工薪酬业务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3.实施实质性程序
对应付职工薪酬及期间费用账目实施实质性程序,对原始凭证及明细账进行核查,核对每月向社会保障部门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及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公积金的证明以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资料,证实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的工资表中扣减的个人应纳社会保险及应扣缴的公积金的确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也正常,属于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该公司也已按比例足额缴纳,完全视同在岗职工进行管理。上述人员工资单中应发数扣除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后剩余的实发工资金额通常比较小,通过其他应收款进行挂账处理,内审人员正是通过上文中所提及的该条线索查出了这起舞弊案件。
4.通过观察及询问,进一步确认舞弊行为
该公司为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支付工资奖金的现象确实不符合常理,但就已经取得的审计证据而言,还不足以证明其一定是舞弊行为。为取得进一步的审计证据,内审人员逐月观察奖金表上的人员签字,发现笔迹不完全相同,有代签冒领嫌疑,结合以现金发放奖金的现象,内审人员认为舞弊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故审计项目负责人当即决定约谈公司领导李某。
通过反复询问李某,在大量的审计证据面前,李某不得不交待了实情:上述人员确已离开公司,但是公司每年都要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为了避免审计时缺少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证明而被查出实情,该公司就假戏真做,每月确实为这些人员发放工资并缴纳“五险一金”,而会计师事务所因为对职工个人是否在本公司工作并不熟悉,仅通过正常的审计程序难以发现该舞弊行为。该公司为上述人员发放工资是真,但向其发放奖金却是虚假业务,其主要目的是利用工资表上的人员名单来虚列高额奖金,并找人代为签字,从而达到掩人耳目的目的,最后将这部分人员的奖金作为小金库从而形成账外账,使甲公司损失近300万元。而离开甲公司的那些人员因为能得到个人利益也极力隐瞒实情,致使这种情况多年来未被会计师事务所审查出来。而内部审计人员因为熟悉公司的改制情况并对曾经派往营销网点的人员重点关注,最终确定这确属舞弊行为并将该案件移交至监察部门进行后续处理。
(四)审计建议
甲公司发生上述舞弊行为的主要原因是职工薪酬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缺陷,针对存在的问题,内审人员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一是完善职工薪酬内部控制制度并定期对内部控制关键点进行自查自纠。
二是完善授权审批制度,工资、奖金发放表必须有公司领导、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门的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三是人力资源部完善劳动人事关系管理,对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及时下达人事通知给财务部门以停止发放工资、奖金及缴纳“五险一金”;每月必须提供考勤记录作为财务部门计算工资奖金的依据。
四是发放奖金避免采用现金形式,直接转账至个人工资卡中。
三、小结
通过上述舞弊案例不难发现,舞弊是一种故意行为,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尤其是高层领导的舞弊行为更难发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报审计时往往对企业的情况不够熟悉以及由于成本效益原则对现场审计时间的限制往往难以发现舞弊行为,而内审人员由于熟悉本企业具体情况并且在审计时间方面相对宽松,更容易发现舞弊细节。因此内部审计对于发现舞弊行为、改善组织运营具有一定的优势。
职工薪酬舞弊审计常用的程序、方法除了上文中所运用的账面审查、询问、观察、检查、穿行测试、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细节测试及实质性分析程序外,还有以下方法及技巧:
一是保持高度的职业怀疑精神,对特殊分录和异常调整分录或大笔非正常交易的业务合理性进行评估。二是故意制造错误以测试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内部审计人员实施舞弊审计时,制造真正的错误以观察其能否通过职工薪酬内控系统,用此方法评估内控系统存在的缺陷和易受舞弊行为破坏的某些环节。三是深入了解企业的历史变革及其所涉及的人员变动情况。四是运用分析性复核查找舞弊的迹象。五是对不正常的交易或违反常规的业务实施特别询问程序。六是转换思维方式。对于舞弊审计,技术方法固然重要,但是思维方式有时更重要。
一般的技术方法对于寻找和发现非故意的行为造成的错误无疑是非常有效的,但舞弊行为既然是有目的而为之,必然会在舞弊后采用各种手段对其进行粉饰,使其表面上看似合理,使人不易觉察。审计人员要想查清这些舞弊行为,要从舞弊主体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以确定从何处入手,往往会事半功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