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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反垄断法作为规制行为人在特定市场上排除或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其在性质上属于经济法。反垄断法主要具有典型的国家干预性、整体利益本位性、经济政策性、调整方法的综合性以及实体法与程序法一体性等基本特征。反垄断法是经济法的核心部分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反垄断法是通过规制特定主体(或行为人)在特定市场上在经济活动中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状态和行为进而调整企业即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反垄断法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称谓,这是与各国独特的法律、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密切相关的。具体地说,反垄断法在美国被称为“反托拉斯法”,在德国被称为“反限制竞争法”,在日本被称为“禁止私人垄断和确保公正交易的法律”,在英国被称为“垄断与限制竞争法”,在法国被称为“价格和竞争自由法”,在欧盟被称为“竞争法”,在我国台湾地区被称为“公平交易法”,而在我国正在进行的反垄断立法中直接采用了“反垄断法”的称谓。
然而,反垄断法的性质为何?它有哪些基本法律特征?它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具有何种地位?这些问题法学界尚存一定的争议,笔者拟就上述三个问题发表一点浅见,权作引“玉”之“砖”。
一、反垄断法的性质
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的高级形式或阶段,而商品经济离不开竞争,正是企业即经营者之间的竞争推动人类社会经济的繁荣,因此可以说,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然而,竞争与垄断是对立的,也是统一的,正如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的那样:“蒲鲁东先生所讲的只是由竞争产生的现代垄断。但是,大家知道,竞争是由封建垄断产生的。可见,原来竞争是垄断的对立面,并非垄断是竞争的对立面。因此,现代垄断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反题,相反,它是一个真正的合题。”
企业之间在市场上竞争的结果是使生产和资本集中,当集中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形成垄断,而垄断反过来限制甚至扼杀竞争。同时,在竞争过程中,一个或数个企业为牟取更大的利润和更有利的生存空间总是采取各种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市场秩序或采取排除、限制竞争的手段来破坏自由、公平的竞争秩序,这些非法措施的运用既妨碍建立统一、开放和自由的市场,又损害了合法正当竞争的经营者以及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进而损害一国的整体经济和社会公共利益。对于上述市场经济的缺陷,仅靠市场本身这种“无形之手”是无法解决的,只能用国家干预这种有形之手来调节和矫正失灵或者说瘫痪的市场。
具体地说,就是要用国家的法律干预来主动地对失灵的市场进行调节和干预,打击乃至消除市场上排除、限制竞争的不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从而使市场由混乱、瘫痪重归于有序、顺畅,从而保护合法正当竞争者的利益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进而推动一国经济稳定、协调、有序、快速地向前发展,而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正是实现国家调节失灵市场的具体法律手段。
对市场失灵或瘫痪的调节和矫正,传统的以契约自由、人格平等和所有权绝对为基本原则和以个人利益为本位的民法是无能为力的,此时就需要一种新的法律来担负起此项历史使命,这种新的法律就是经济法,经济法作为重要的独立法律部门,是公私法融合的产物,其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本质在于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和调节,调整手段是以公法手段为主的综合性手段,所有这些在国内法学界已成共识。而反垄断法作为规制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总和,是国家干预和调节市场运行秩序的基本法律,其具备经济法的一切属性和特征。因此,反垄断法在性质上属于经济法。具体而言,其属于经济法中的市场管理法或市场运行调控法。
二、反垄断法的基本法律特征
反垄断法作为一种典型的经济法,当然会具有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如经济性、政策性、社会整体性、行政主导性和综合性等,但反垄断法在体现经济法基本特征的具体形式等方面呈现出自己的特色,使其与经济法的其他部分判然有别。具体而言,反垄断法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最典型地体现了国家N-经济的干预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以后,市场上的激烈竞争最终导致生产与资本的进一步集中,最后形成了垄断,垄断组织滥用垄断力进行排除、限制竞争的非法活动,并大肆吞并和盘剥中小企业和广大民众,引发了深刻的阶级或阶层矛盾,并造成市场秩序的混乱。对此,传统的经济生活的唯一调整者民法一筹莫展。此时,反垄断法就成了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主动干预经济的有力武器,正是凭借这个武器对市场上排除、限制竞争的禁止和消除,才使市场重归于自由与公平的良好秩序,从而推动资本主义经济继续在竞争中向前发展。
(二)以捍卫整体利益为本位
法的各个部门在处理社会整体与个体的关系方向,有不同的主旨和调整方式,对国家和非公共组织、个人的保护和制约也各有侧重,从而呈现出不同的法律调整模式。一般说来,行政法以权力为本位。民法以个人权利为本位,包括反垄断法在内的经济法则具有明显的社会性,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而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是指它对经济关系的调整中立足于社会整体,在任何情况下都以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为重。①作为经济法的典型代表,反垄断法正是通过对垄断状态与垄断行为的规制来达到维护自由、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的目的,进而捍卫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即社会公共利益。可见,反垄断法在调整竞争关系时,既不是直接出于对国家利益的维护,也不是出于对个体利益的维护,而是出于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当然,反垄断法在捍卫了整体利益的同时,通常也就捍卫了国家利益和大多数个体利益。正象许多学者和著述所指出的那样,反垄断法所保护的是代表人民大众整体利益的竞争机制和秩序,而非竞争者个体。
(三)具有明显的经济政策性
反垄断法的经济政策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反垄断法的制定和修改要充分体现国家的经济政策,尤其是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其次,反垄断的执法和司法活动通常也要反映一个国家在特定时期的经济政策,从而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以致于同样的法条在不同的国家以及不同国家的不同时期的执行情况可能有很大的差异。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条文大同小异的反垄断法,在美国被执行的力度就比在诸如日、韩等国要严厉得多;在美国。在不同时期对反垄断法的执行力度力度也是不一样的。”【正是因为反垄断法有明显的经济政策性。因此许多学者将其界定为竞争政策法。 (四)是以综合性的调整方法来调整竞争关系的竞争政策法
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法律部门,它主要由企业组织管理法、宏观经济调控法、市场管理法(即市场运行调控法)和社会经济保障法所组成。而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起构成市场管理法或市场运行调控法的主体,它们共同调整市场竞争关系,担负着维持市场处于自由、公平、正当、有序竞争的良好环境的任务。反垄断法在实现其对市场竞争关系的调整时,采用的是经济法所特有的综合性调整方法,即以解割处于垄断状态(主要是处于独占或准独占,同时又有垄断行为的大企业)的企业、禁令、批准、罚款等行政手段为主,同时附以民事调整方法(如判令垄断企业对损害的竞争对手以三倍赔偿等)和刑事调整方法(如对垄断企业处以罚金,对垄断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处以三年以下的监禁等)。
同时,由于反垄断法的制定、修改及执行都体现了国家在特定时期的经济政策,尤其是竞争政策,所以反垄断法可以说是竞争政策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竞争政策法是经济法中的市场管理法或市场运行法的主体。竞争政策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竞争政策法是指一切调整竞争关系的经济法律。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垄断促进法等等。而狭义的竞争政策法主要是指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不包括垄断促进法等其他竞争政策法。而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虽有共同之处,如两者都以维护良好竞争秩序为己任,但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反垄断法所反对或禁止的是经营者排除或限制竞争的状态和行为,而反不正当竞争法所反对或禁止的是经营者采用假冒、混淆、窃取他人商业秘密、贿赂和虚假广告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反垄断法是狭义的竞争政策法的两大支柱之一,是禁止排除或限制竞争的状态和行为的经济法。
(五)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体
反垄断法是由反垄断实体法和反垄断程序法两部分组成。其中,反垄断实体法为反垄断法的主体内容,它是对排除或限制竞争的状态和行为的规制,主要包括禁止严重限制竞争的垄断协议即横向和纵向垄断协议、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即经营者滥用垄断力、对大企业合并的监控以及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领域等几部分。在我国,还应当包括禁止行政性垄断制度。而反垄断程序法从广义上讲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关于反垄断主管机构执行反垄断法的行政程序,如对大企业合并的监控程序、对企业之间横向垄断协议即卡特尔协议的登记或批准程序;另一部分是在适用反垄断法实体规范过程中产生的诉讼程序,如对反垄断主管机构的禁令不服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的程序、反垄断主管机构以政府及政府部门为被告提起的诉讼程序,以及反垄断主管机构要用准司法程序审理案件的程序等等。对于反垄断法的法规范体系,有学者认为,“除涉及垄断与限制竞争的实体法规范外,还包括行政法规范和反垄断的程序法规范。后两种规范的调整对象至为明显:行政法规范是调整反垄断法执行机构的组织关系和它在职权行使中产生的行政管理关系;程序法规范是调整因适用反垄断法实体法规范而产生的诉讼关系。这两部分法规范严格说是不属于反垄断法范畴,因为它们只能被看作是规定在反垄断法中的行政法和诉讼法。”[61笔者对此不敢苟同,笔者认为,经济法包括反垄断法本身是公、私法融合的产物,“诸法合体”为其本色,并且公法与私法规范已经交织、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体系严密的统一体,人为地割裂反垄断法的规范的结果会导致否认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地位的结果。另外,就反垄断法的诉讼程序而言,其具有不同于普通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乃至刑事诉讼的特点。如德国《反限制竞争法》规定,对联邦卡特尔局作出的禁止企业合并的决定,企业或企业联合组织可以直接向位于柏林(20010年以后为波恩)地区的上诉法院上诉等,这种诉讼程序与传统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诉讼程序已截然不同,可以认为是专属于反垄断法的特殊程序规范,这种程序规范与反垄断法实体规范已经结合成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正因如此,笔者认为,反垄断法是反垄断实体法与反垄断程序法的统一体。
三、反垄断法的地位
反垄断法作为规制排除、限制竞争状态与行为,进而调整竞争关系的经济法,在一些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都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如在美国,作为现代反垄断法的标志性法律的《谢尔曼法》被誉为“自由经济大”,在德国,《反限制竞争法》被称为社会市场经济制度的“基本法”,是“促进和维护市场经济的最重要的基础之一”,属于“市场经济程序的总纲”范围。tS]~E日本,《禁止垄断法》被公认为在经济法体系中占有基本的或核心的地位,是经济法体系中的原则法和一般法,是日本的经济宪法。
【关键词】 抑郁症;女性;心血管系统
abstract:objective:to investigate the symptom character of cardiovascular system (cvs) in female patients with depressive disorder. methods:fiftysix female patients with depressive disorder were enrolled. the symptoms in cvs were recorded. the psychological health status was evaluated by simptom checklist(scl)-90. the left ventricular ejection fraction (lvef) was assessed by ultrasonic echocardiogram. the male patients (n=48) were used as control. results:the incidence rate of cvs' symptoms was 100% in the female patients, of which 17 cases (30.4%) were lightgrade, 23 cases (41.1%) were midgrade, and 16 cases (28.6%) were heavygrade respectively.which was significantly higher than those in the male patients (37.5%, 18.8%,12.5%,6.3% respectively,p<0.05 all). as for the results of scl-90, the score of somatization factor was 3.8 in average, and the score of phobophobia factor was 2.6 in average, which were also higher when compared with those in the male patients(p<0.05). however, there was no difference in lvef between the females and the males (0.58 vs. 0.61, p>0.05). conclusion:the female patients with depressive disorder have more symptoms in cvs when compared with the male patients.it indicates that it is necessary to receive detection and medication in psychology for such patients.
author′s address:department of rehabilitation medicine, tangdu hospital, fourth military medical university of chinese pla, xian,shanxi, 710038, china
key words:depressive disorder; female; cardiovascular system 抑郁症是一种常见的心理、精神疾患,在普通人群中有较高的发病率。较多的研究表明,抑郁症与心血管疾病之间存在密切联系。抑郁症被认为是心血管疾病尤其是缺血性心脏病的一种重要危险因素,而心血管疾病又是导致抑郁症发生的因素之一[1~4]。由于女性与男性之间在生理特征、受教育程度、社会经济背景、乃至家庭地位诸方面均有所不同,女性抑郁症的临床症状特征也有所不同,抑郁症对女性心血管系统的危害可能更大。充分重视女性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早期识别、积极干预抑郁症,对于进一步提高妇女心血管疾病的防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来源于2004年5月至2006年8月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心理门诊和住院的女性抑郁症患者56例。年龄19~63,平均(42±14)岁。文化程度分布为:初中11例,高中或中专24例,大专以上21例。职业分布为:农民21例,职员17、干部18例。对照组选取唐都医院心理门诊和住院男性抑郁症患者48例,年龄21~64,平均(41±15)岁。文化程度分布为:初中9例,高中或中专16例,大专以上23例。职业分布为:农民6例,职员17、干部25例。诊断标准依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抑郁性神经症的诊断标准[5]。要求患者无痴呆等精神障碍,无严重的躯体疾病,能准确配合心理检测和心理治疗。
1.2 方法 心理学量表采用精神卫生症状自评量表(scl-90)[6],在经培训的心理检测师的具体指导下,用统一的指导语进行。scl-90判断标准为,因子分≥2为中度痛苦水平,表明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根据临床情况我们编制了心血管系统症状表,内容包括心慌、气短、胸闷、心前区不适、心电图改变等。采用超声心动图测定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详细记录患者的临床症状及心电图改变情况。
2 结 果
2.1 两组抑郁症患者的心脏症状及发生率抑郁症患者心脏症状的主要表现为:心慌、气短,呈阵发性加重,与情绪有明显的关系。
2.1.1 仅有轻微的临床症状:表现为发作性的心慌,对生活影响不大。女性抑郁症组17例,占30.4%,男性对照组9例,占18.8%。
2.1.2 临床症状较重:表现为经常心慌、气短,有时感到胸闷,心电图检查有时能发现室上性早搏,呈偶发或频繁发作,治疗效果不佳。女性抑郁症组23例,占41.1%,男性对照组6例,占12.5%。
2.1.3 临床症状严重:患者经常感到胸闷,心慌、心悸,甚至出现心前区不适或疼痛,心电图检查有时能看到室性或室上性早搏,偶见心肌供血不足的现象,患者经常服用改善心肌供血的药物,但效果不佳。女性抑郁症组16例,占28.6%,男性对照组3例,占6.3%。
2.1.4 女性抑郁症组心血管症状发生率为100%,男性对照组为37.5%。无论是从发生率或是各级别症状发生率比较,两组均有显著性差异(p<0.01)。
2.2 两组超声心动图lvef结果及比较女性抑郁症组lvef (58±5)%,男性对照组lvef(61±7)%,均在正常范围,两组无显著差异(p>0.05)。
2.3 两组患者scl-90结果比较 见表1。scl-90主要反映的是患者的精神卫生状况,由9个因子组成,量表以实际因子分表示,因子分≥3具有临床价值。 从scl-90检测结果看,两组患者都表现有明显的抑郁、焦虑、强迫、人际敏感,但较之男性对照组,女性抑郁症组躯体化表现更为严重(p<0.01),恐怖因子女性组比较严重(p<0.05)。
3 讨 论
抑郁症除了相应的心理、精神症状外,有较多的躯体症状,心血管系统症状是抑郁症的常见症状之一。抑郁症是发生冠心病的重要危险因素,女性尤为明显[7]。女性心肌梗塞后患抑郁症的发病率显著高于男性,且其症状更重、持续时间更长,这种性别差异在年轻女性尤为显著。女性冠心病患者接受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后抑郁症的发病率及其症状严重程度亦显著高于男性。表1 男、女抑郁症患者scl-90结果比较 注:与男性对照组比较p<0.05,p<0.01。
本研究从抑郁症的心血管症状发生率看,女性明显高于男性,其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与男性之间比较,心理学因素主要为,女性的躯体化症状较重,恐怖因子分也高于男性,主要是因为女性对躯体症状较为敏感,同时女性对疾病具有较强的惧怕心理。在不同性别的人群中抑郁症对心血管疾病的流行病学特征可能产生不同的影响。导致这种性别差异的原因尚未完全明确。性激素固然是导致上述差异的重要机制,但社会心理学因素往往是诱发抑郁症的直接因素。两性之间不同的社会家庭地位与文化背景使得女性患心血管疾病后所获得的人文关怀程度远低于男性,并因此影响到抑郁情绪或抑郁症的发病率。女性在儿童时期以及青春期的各种痛苦经历或不良遭遇是成年后发生焦虑症和(或)抑郁症的重要原因。 本研究女性抑郁症患者虽然心血管系统症状发生率高且重,但心脏功能没有明显的改变,两组患者的lvef均在正常范围内,表明抑郁症患者虽然心血管系统症状较多且较重,但心功能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发生心血管系统症状的机制尚不清楚,相关的临床研究尚少。一项以短尾猴为模型的研究发现[6],处于从属地位的成年雌性猴发生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系统或下丘脑-垂体卵巢系统的功能紊乱。进一步随访观察发现,这些处于受压制地位的雌性短尾猴较处于主导地位的雄性猴更易发生动脉粥样硬化性疾病,发生抑郁症状、卵巢功能紊乱、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以及代谢综合征。这些病理机制可能有助于解释为何女性抑郁症患者(尤其在绝经后)更易患动脉粥样硬化性疾病。虽然上述动物实验证实心理或社会压力可以对机体的生理与代谢过程产生显著影响,但对人类而言其实际情况会更为复杂。人类遇到压力时往往会试图通过各种途径去宣泄以寻求解脱,如与他人交谈、倾诉、寻求心理安慰或社会帮助等。不良情绪对人体的实际影响既取决于所遭受压力的强度与频度,还取决于其缓解或宣泄压力的能力。由于在人类社会中,女性处于从属地位与遭遇心理社会压力的机会远多于男性,而其宣泄压力的途径少于男性,所得到的社会支持低于男性。因此社会心理压力对女性生理或代谢过程的影响远大于男性,女性抑郁症患者的心血管系统可能更易受累。同时,女性心血管病患者对所患疾病的认知程度较低,疾病相关知识掌握较少,所得到的治疗及康复建议较少。 女性抑郁症患者的首发症状可能就是心血管系统症状,患者往往去综合医院的心血管科就诊,若经治疗症状仍得不到明显改善,甚至有逐渐加重的趋势,此时患者或医生要想到有没有抑郁症的可能,应尽快到相关心理、精神科就诊,以尽快得到明确的诊断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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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激光二极管是采用化合物材料制作成的多量子阱结构的器件,其具有成本低、功耗低、发光均匀以及稳定性高的优势,在正向偏压下可产生蓝、红、绿等光,是一种应用价值较高的光电子器件。对激光二极管的正向电特性进行研究,能够掌握内部物理机制,增强激光二极管的性能。为增强激光二极管的性能,采用表征方法对发光二极管的电学特性实施精确检测。采用正向交流小信号C-V融合直流I-V特性的方法,获取激光二极管的电参数。结果表明,不同颜色的激光二极管在低频率以及高电压时产生显著的负电容,同电压间呈现指数关系;不同频率下的表观电导,在高电压下随着电压的增大而呈现指数提升,在低电压和高频率时对表观电导造成微弱干扰。
关键词:激光二极管;正向电;特性;检测
1引言
激光二极管是采用化合物材料制作成的多量子阱结构的器件,其具有成本低、功耗低、发光均匀以及稳定性高的优势,在正向偏压下可产生蓝、红、绿等光,是一种应用价值较高的光电子器件。对激光二极管的正向电特性进行研究,能够掌握内部物理机制,增强激光二极管的性能[1]。以往通常采用直流下的电流-电压(I-V)法,分析激光二极管的正向电特性,然而从直流I-V曲线图中获取的信息量有限,并且需要设置大量的假设条件,导致该种方法无法对激光二极管的正向电特性进行准确检测[2]。因此,寻求有效的方法,准确检测激光二极管的正向电特性,变得尤为重要。
2激光二极管正向电特性的检测
2.1并联模式的正向交流小信号检测
通常情况下的p-n结激光二极管的等效电路是由结电容C、结电导G以及串联电阻rs构成。(1)反向或小正向电压下,激光二极管的结电导G值较低[4,5],存在1,r1ssrGC。(2)高电压情况下结电导G的主要表现是微分电导,其随电压呈现指数增长[6]。此时式(3)中的条件将无法满足,若该种情况下存在较高的结电导G和较低的结电容C。
2.2激光二极管电参数估计
通过上述描述的正向交流小信号法无法获取激光二极管的结特性[8,9],激光二极管是一种两端子器件,其I-V特性同p-n结器件存在相似性。因此,采用正向交流小信号C-V融合直流I-V特性的方法[10],获取激光二极管的串联电阻(V)sr、理论型因子n(V)以及结电容C(V)等参量随电压V的变化关系是:将理论型因子n以及串联电阻rs当成受到外部电压和电流变化而出现变化的量。
3激光二极管正向特性的检测实验
蓝激光二极管的表观电容在不同频率状态下随着电压的变化而变化的曲线。电压值比3.0V小的情况下,各频率状态下的C-V曲线基本一致。因为在低电压情况下,扩散电容以及负电容对激光二激光电容的价值度较低,激光二极管的端电容同耗尽层电容间具有较高的关联性[15],而第正向偏压以及反向偏压状态下的耗尽层电容能够保持平稳,所以各频率下的电容曲线间具有较低的差异性。电压值比3.0V高的情况下,从图1(a)中可以看到10kHz频率状态时,实验检测的蓝激光二极管未出现负电容,其电容值随着电压值的提升而呈现指数提升的趋势[16];但是在100Hz和1kHz的低频率下,蓝激光二极管的负电容值随着电压的增加而增加,能够看出蓝激光二极管产生负电容情况下的电压同频率间的具有较强的关联性。蓝激光二极管的总中断电容是耗尽层电容、扩散电容以及负电容的汇总,耗尽层电容具有较高的稳定性,扩散电容在电压值提升情况下,呈现指数提升的状态[17]。
当电压值呈现大幅度提升趋势时,负电容对终端电容的影响力逐渐提升,最终高于正扩散电容对总电容的影响力,该种情况下电容将呈现大幅度降低趋势,形成负电容。在100Hz以及1kHz的低频率状态时,蓝激光二极管在较小电压时形成负电容,随着电压的增加,负电容出现了显著的下降趋势。绘制蓝激光二极管的正电容对数ln|Cp|-V曲线,分析蓝极光二极管的电容同电压间的关系。能够看出,在1kHz以及100Hz状态时,由于电压值的不断增加,激光二极管的负电容的绝对值也逐渐增加,各频率下的ln|Cp|-V曲线呈现平行状态。拟合曲线性波动范围能够看出随着电压的提升,负电容出现指数提升趋势,负电容和电压间的关系可用mVpCe描述。基于肖克莱p-n结原理可得电容C同exp(qV/nkT)存在正相关性[18]。其中q表示电子电量,n是理论型因子,k是波尔滋蔓常数,T和V分别表示绝对温度和结电压,高电压状态下,对对数ln|Cp|-V曲线实施拟合操作,能够获取其斜率m的值是10,因此得到理论型因子n为4。
4结束语
本文采用正向交流小信号C-V融合直流I-V特性的方法,获取激光二极管的电参数。通过实验对不同颜色的激光二极管正向电特性进行检测研究,获取的结论为:固定频率状态下,激光二极管的电容随着电压的提升出现先升后降的趋势,最终降低到负值。负电容在电压不断提升下呈现出显著的表观特性。随着电压的提升表观电阻呈现指数提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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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管理先进性;现状;表现
中图分类号:DF412
进入20世纪40年代以来,企业管理开始突破性地变化,可以称之为管理革命。很多经济学管理学研究人员据此形成了新的管理理论,并把这类应用理论投入到实际运作中,对于整个行业的成长有积极意义,同时实践工作又促进理论学科的发展,有长远而积极的影响。
1管理先进性的内涵
管理先进性是由管理和先进性两个基本概念构成。对管理的内涵国外学者都曾经给予过阐述和解释。其中,决策学派的代表人物西蒙认为管理就是决策;《世界大百科全书》的定义为:“管理就是对工商企业、政府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其他各种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指导。”基于以上著作及学者的论述,管理是指管理者为了实现组织目标,利用专门的知识、方法和技巧对组织活动进行计划、组织、领导与控制的过程。
2我国企业管理的现状
外国有强大竞争力的管理方式冲入我国市场,使得我们必须重新看待企业管理的现状与发展的关系:竞争和挑战并存,而原来的管理方式不但不能形成强大的竞争力,甚至面临淘汰,表现为:
2.1管理体制不健全,随意性强,重人治轻法治
很多企业通过改革开放的刺激,获得极大的成长,但是管理方式都是对外国管理方式的借鉴,组合形成目前的情况,在应急部门方面设置略显不足,公共关系发展不好,很多管理者缺少合作管理和公平管理的意识,主管意识太强,缺少监督平台设置,缺少平等协商的机构。这给企业造成较大隐患,出现问题的时候应变能力差,执行力差,应对方式被动,可能和企业的发展不适应,在长远来说,并不利于企业发展。
2.2企业的价值导向有待改变和加强,企业的文化建设有待深入
现在,企业常以企业或者企业与消费者双方的导向作为价值导向,这个过程注重企业方面,对顾客没有充分地重视。而企业管理有一个逐渐国际化的过程,对顾客的重视越来越明显,体现在产品需要符合顾客喜好,并且未来也是朝着以顾客为中心的方向运作的。
3企业管理先进性的表现
因为企业管理所存在的情况,确实需要找到更合适的方法进行管理,我国管理的方式才会更科学。在充分了解国外企业在管理上的优势和我国传统文化中的有利点后,需要将二者融合,形成属于我国特有的先进性管理方法。
3.1《孙子兵法》之今用
《孙子兵法》是一部介绍古代兵法的兵书,它揭示了一系列有关战争的客观规律,对我国春秋战国时期的战争胜利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虽然它是一部兵书,但是它蕴涵的一系列管理思想对当前我国的企业管理仍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3.1.1.企业战略中的“上兵伐谋”
军事战略的正确与否决定着战争的胜负。同样,企业战略是决定企业经营成败的关键因素。为此,针对我国企业管理的现状,管理者就必须运用正确的战略来应对市场竞争,而正确的战略又来源于“知己知彼”,即《谋攻篇》曰:“知彼知己者,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
“知彼知己”是指管理者对竞争对手、本企业及顾客的了解程度。要做到“知彼知己”,首先要“知己”,管理者需要对自己的企业进行合理认识,明白企业中必然会存有的某些问题,针对具体问题选择合适方案。同时不但需要明白自身的弱点,也要明白竞争者的情况,以考虑竞争过程中是否存在可比性,要利用自己的优势来对抗对方的劣势,主动竞争。
3.1.2. 市场开发中的“以奇胜”和与市场变化相适应的“水因地而制流,兵因地而制胜”
《势篇》曰:“夫战者,以正和,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河。”这其中的道理被国内外许多大企业得到证实,如我国的海尔开发的小型洗衣机“小小神童”。在目前的竞争环境下,某些形式的产品已经饱和,因此依靠产品功能需求度来赢得市场的想法受到挑战,这种企业需要依靠怎样的优势来取得胜利,需要慎重考虑。在此提出“以奇胜”符合管理者需求,成为要考虑的竞争因素。当然,以奇胜同样要考虑市场需求,进行考察,并要在企业生产能力和经营能力以内。
3.1.3. 企业管理者的“智、信、仁、勇、严”和"知胜有五"
《计篇》曰:“将者,智、信、仁、勇、严也。”对将帅来说,必须具备智谋、诚信、仁爱、勇敢、严格这五方面的基本要求。同样这五方面的要求,也适用于企业管理者。
国内外许多成功的企业管理实践已经证明了,一个企业经营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与管理者的素质有关。而“智、信、仁、勇、严”正是对管理者素质的基本要求。首先,管理者要有“智”,即要有智慧和谋略,善于利用创新思维,提出独到的见解和想法。其次,“信”对管理者也很重要。管理者的信誉关系到整个企业的形象,同时也可在员工中树立良好的口碑,培养员工的忠诚感。再次,管理者要“仁”。管理者需要从员工的角度考虑问题,帮助员工解决困难,使得企业整体具有一致性,提高人员的向心力。而"勇"需要管理者具备敢作敢当的气质,并能够对重大问题作出及时反映的能力,当然这首先需要"智"作为支撑。最终,"严"需要管理者对质量进行关注,提升企业管理,配合先进技术设备。
3.2统计管理法
统计学是一门关于数据的收集、整理、归纳、分析的方法论的科学,它研究的是社会、经济、数量方面的特点及其发展变化。而社会、经济、数量方面的特点及其发展变化的研究需要管理才能得到实现。因此,笔者认为管理先进性可以通过统计的方法加以完善,即运用统计管理法实现管理的先进性。
统计的一般程序是:统计调查―统计数据整理―统计指标综合计算―统计分析―统计服务。统计管理法主要是加强对统计程序的管理,即管理者及员工做好统计调查、统计数据整理等工作。
调查需要科学而全面。管理为了得到相应的结果而选择各种调查方式,并敲定最后方案,这个过程需要时间,被调查者和项目负责人等要密切配合,形成有参考依据的调查问卷、表格,并从中获得费用和单位认可等。
3.3管理信息系统化
21世纪,注重知识带来的各种效益,与之配合的现代化也就需要将计算机等手段扩大普及。这也包括管理方式的信息化,管理职能的转变以及管理方式的改变要和这一时代需求方向一致,才能够获得较好效果。
结语
管理的先进性内涵丰富,本文总结了其中一部分及其表现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在管理中还要注意灵活运用古今中外的各种管理办法,提高企业管理的能力,从制度到具体行动都有新的表现,使管理先进名副其实,使我国的管理逐渐向着国际化的方向转变,让我国企业面对复杂而多变的国际市场可以稳定生存,并保持竞争活力,逐渐扩大自身的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1]刘志坚,徐北妮. 管理学——原理与案例.[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2(09).
论文摘要:资本结构是否存在行业相关性一直为国内外很多学者所争论,从实证结果来看观点也不一致。本文通过对中国上市公司2000—2002年的资本结构数据进行非参数检验和回归分析,认为在我国,行业门类对公司的资本结构存在显著性影响,且这种影响普遍存在:而同一行业门类的不同次类之间,资本结构差异不显著。
一、我国上市公司的行业分类
对上市公司的行业特征进行研究,选择科学的行业分类标准是非常重要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方法的科学性必然会影响实证的研究结果的正确性((Kahlet和Wakling ,1996) 并且不同级别的行业分类对公司分组的效果也是不同的,Claike(1989)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被美国标准产业分类(SIC)分为不同大行业的公司间差异较大,而同一大行业中不同小行业的公司间差异井不撤著。本文采用中国证监会2001年4月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它是比较科学的行业分类}d、准,也是日前用于中国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的官方标准。
本文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把样本公司分为13个门类,对制造业又细分为10个次类。之所以这样选择而没有选择大类和中类,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数量不多,且多属制造业。若选择分到中类则每个类别的样本数量太少;若选择分到大类,除制造业外其他门类下的大类中所含公司家数也较少。所以,以门类作为分类标准,将制造业下分为次类,通过研究资木结构的行业门类特征、同一行业门类内不同次类之间的资木结构特征就可以较全而的考查中国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特征。
二、数据样本与研究方法
本部分主要涉及到三个方面,即资本结构表征指标的选择、样本的选择和研究方法的选择。
1,资本结构表征指标的选择
鉴于中国股市约有三分之一的股份不能流通的现实,我们采用账面价伯而不是市场价值,这是与国外不同的一个地方在各种负债比率中,总负债比率由于概念简的一和容易计量而被国外大多数国外学者所采用,本文也采用这一指标。文中所采用的则务数据均来源于上市公司的年报。
2、样本选择
本文选择的是国内A股上市公司2000-2002年三年的资本结构数据,并对相关行业的公司样本进行了一定的调整,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其具体原则是:(1)为避免新股的影响,选取1999年12月31口BU上市的A股公司;(2)为避免异常伯的影响,从原始样本中剔除在2001年、2002年曾被ST和PT的公司,以及前一年负债比率大于100%的公司;(3)为保证样本的行业的恒定,剔除了2001年和2002年主营业务变动的公司;(4)剔除了跨行业经营的综合类行业的公司。
经过调整,最后剩下648个样本,分属于12个行业门类。鉴于深交所和上交所行业分类上的不一致,我们研究相似行业间资本结构特征时采用的是次类法,没有进一步细分。选取制造业中的395个样本,分属于10个次类,这也能反映中国A股市场的实际情况,对结论影响不大。
3、研究方法
为了研究行业间的资本结构的差异性,我们拟采用两个步骤。先检验总体样本间的负债比率是否具有显著性差异,如果有的话再进行行业间的两两比较,以考查是否由于个别行业的异常伯而导致了检验的显著性,为了研究行业因索对公司间资本结构差异的解释力度,我们以行业门类为虑拟变量对样本数据进行多元线性回归。
三、资本结构行业特征的实证分析
1,资本结构行业特征的描述性统计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出,总体特征上金融保险行业的负债比率最高三年的平均信达到78.57010:然后依次是房地产业、建筑业、信息技术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均在50%左右。这是因为金融业以负债经营为主,房地产业和建筑业也属较高负债经营性行业,而信息技术业在中国处于高增长时期,资金需求量大,因而负债较高。这都与其所处的行业有关;同样,传播与文化业、社会服务业、水电煤气生产及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仓储业、采掘业或由于其投入少〔前两个行业)或由于其固定资产占比高(后四个行业)而负债比率普遍偏低,这也可以用行业特征自接解释。这与国外的研究结论也是一致的。
我们发现的另一个特点是从纵向来看,在这三年中负债比率不断有上升的趋势、这是由于我国的上市公司质量不高、治理结构不完善造成的。在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一个现象,即新上市或增发配股后负债比率较低,随着募集资金的不断投入使用,再加上公司的盈利能力差,只能靠重新借贷资金来维持经营,从而使得负债比率上升。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上市公司的负债比率总体上处于较低水平。根据1991年的数据,美国、日本、德国和法国上市公司的平均负债比率分别是:58% ,69%,73%和71 %。而Booth等(2001)对巴酉、印度等十个发展中国家的研究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
在制造业的十个次类中,我们发现造纸印刷业、机械设备仪表等几个行业负债比率较高,达到45%左右。同样,在三年中10个次类公司的负债比率也旱现上升趋势
2,资木结构行业间差异的假设检验:
(1),对于不同行业间差异的检验,我们采用KrnskaL-WaLlisH非参数检验方法,其原假设是HO:各行业间的负债比率没有显著差异。因为这种方法不要求满足正态分布和方差相等的前提条件,适用范围较广(SCOtt, 1975)。而行业间两两比较我们采用最小显著差异LSD检验(Bowen等,1982),因为它对两两差异的存在比较敏感。
不同行业间负债比率的KrnskaL-Wa11isH检验结果见表2。其中表2为12个行业门类间的比较;而表3为10个制造业次类间的比较。从结果我们可以看出,不同行业门类间的资本结构具有显著性差异,且三年中检验统计量差异不大,说明这种差异具有稳定性;而对10个制造业次类来说,在95%的置信水平下均不显著,可认为不同制造业次类间资本结构没有差异。
(2)、行业间的两两比较
我们选择最新的2002年数据进行行业间两两比较的LSD检验,结果见表4。由表中可看出行业门类间的检验结果中有43个检验结果在90%的置信水平下显著,要优于郭鹏飞、孙培源(2003)基于2001年数据所做的检验结果。这此显著的结果比较均匀地分布在很多行业门类之间,说明行业间的资本结构差异并不是由个别行业的异常伯引起的。我们对10个制造业次类进行的两两比较的LSD检验,得出的结论是大部分在90%的置信水平下都不显著,与在表3中的结论是一致的。鉴于篇幅有限,在此省略图表。
3,资本结构行业特征的回归分析
对于行业特征的回归分析,我们是通过引入行业虑拟变量进行的单独考虑行业因索对资本结构的影响建立模型如下:
其中,Debt是公司的负债比率,I为行业虑拟变录,当公司属于该行业时,I就取1,否则取0。
我们之所以用11个虑拟变录而不是12个,是由虑拟变录的引入原则决定的,是为了避免共线性问题。其中我们舍弃的是制造业大类,目的是减小大样本数据对结果的影响。2000-2002年样本公司的线性回归结果见表4,可见,行业对负债比率差异的解释力三年中都是非常显著的,且三年中行业因索的解释力度均在10%以上平均为 11.53%.
五、结论和建议
通过非参数检验,我们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行业性差异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并引入行业虑拟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得出了一此结论,并且我们试图尽可能地给以一定的解释。
1.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公司所属行业对资本结构具有显著性影响,且这种差异在行业间普遍存在。这与国内外的大部分实证结果相一致。其中大约有11.53%的资本结构差异可由公司所处行业门类来解释。
2.行业门类间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具有高度稳定性,而行业间差异也具有稳定性。这也与国内外研究结果相同。
3.同行业次类间的公司资本结构无显著性差异,即不同行业门类的公司间资本结构稳定性程度远高于同一行业门类不同次类的不同公司之间。这与Claike(1989)对美国的研究相吻合。
由以上的实证结果可知行业确实在我国是影响公司资本结构的一个重要因索。但具体来讲,一个公司所处行业对其资本结构的确定如何起作用,从而限定其在哪一个区间是一个最优的水平却是我们应该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由于行业门类间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具有高度稳定性 ,且其间的差异也具有稳定性,所以在我国现有信贷政策对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起重大作用的今天,国家在信贷政策上应该关注行业的资本结构的变化,从而可以有效进行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对产业过热风险的控制。现在我国对房地产行业的贷款政策的调整和近期对钢铁、电解铝、水泥、房地产开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政策调整也说明了这一点。
参考文献:
1,黄少安,张岗,2001:《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分析》,《经济研究》第11期
2,郭鹏飞,孙培源,2003《资本结构的行业特征: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第5期
3,陆正飞,辛宇,1998:《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主要影响因索之实证研究》,《会计研究》第8期
4,吕长江,韩慧博,2001:《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特点的实证分析》,《南开管理评论》第5期
5、王娟,杨凤林,2002:《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影响因索的最新研究》,《国际金融研究》第8期
关键词:语义性别范畴;句法性别范畴;一致关系层级;ERP;fMRl
分类号:B842
1、引言
对任何一种语言来说,无论是语言理解还是语言产生,都受语言成分间一致性关系规则(agreement relations)的制约,语言中的一致关系范畴主要包括性别范畴、数量范畴以及人称范畴等。这几种一致关系范畴被乔姆斯基称之为Ф-features(chomsky,1981),一致关系表达的恰当与否直接关系到话语双方能否顺利进行沟通和交流。在整个一致性关系系统中,性别范畴关系(Gender agreement)扮演尤为重要的角色。性别范畴关系是一种最为复杂的一致性关系。语言中主要区分两种性别范畴特征,一种是基于形态变化的句法性别范畴(Grammatical gender),主要通过名词、形容词、冠词以及代词等表现出来,其在罗曼斯语(Romance languages)中最为常见,如西班牙语中名词与修饰语之间的性别一致关系(如:faro-alto“high maseuline lighthouse maseuline”)。句法性别范畴具有任意性且不表达任何概念含义,因此相同的概念在不同的语言中可能会通过不同的句法性别标记来表示。例如表达钥匙这一概念,德语需要通过阳性标记实现,而西班牙语则通过阴性标记实现。另一种是基于概念的语义性别范畴或生理性别范畴(semantic gender/biologicalgender),很多非印欧语,虽然不表达句法性别范畴关系但却区分语义性别范畴关系,如汉语中表达自然性别属性的名词(如:母亲,王爷)以及虽然不表达自然性别属性但可以通过共指关系而获得语义性别范畴信息的人称代词f如:奶奶表扬了孙子,因为他考了满分)和指代名词(如:母亲给病人看病非常仔细,大家都非常喜欢这位大夫)等。除此之外,生理性别还可以通过社会及文化发展过程中所形成性别刻板印象(stereotypical genderl进行区分,如护士、服务员,这些词语本身虽不具有明确的语义性别标记,但一定的社会文化及习俗会赋予其明确的语义性别含义。研究显示,这两种不同的性别范畴在语言理解及习得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不同,它们对句法和语义信息的敏感程度也不相同,因此在整个一致关系系统中,句法性别范畴与其他的一致性范畴(如:数量范畴以及人称范畴)间的关系和语义性别范畴与其他的一致性范畴问的关系并不相同,换言之,句法性别范畴和语义性别范畴可能属于两个不同的一致关系层级结构。
基于如上考虑,下文内容主要围绕如下两个问题展开:第一,句法性别范畴和语义性别范畴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第二,性别范畴与其他一致性范畴特征(数范畴和人称范畴)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
2、语法性别范畴和语义性别范畴的关系问题
2.1 语言理解
2.1.1 行为研究与电生理研究
行为方法主要从两种性别范畴信息激活时间的长短来考察两者对语言加工过程影响的异同,因此行为研究只能为两者关系提供比较粗略的信息。研究显示,尽管句法性别线索和语义性别线索均能促进句子理解(例如回指关系的解读),但两种效应起作用的时间进程并不一样。采用移动窗口范式(moving-window methodology)的研究发现(Carreiras,Garnham,&Oakhill,1993;Garnham,Oakhill,Erhlich,&Carreiras,1995),当语境中存在两个潜在的先行语时,如果它们分属不同的性别范畴要比它们属于相同的性别范畴时,被试的在线阅读效率更高,而且无论是句法性别范畴线索还是语义性别范畴线索均能引发该效应,但在句子呈现完毕之后的句尾探测位置,只有语义性别范畴线索仍然在起作用(Barber,Salillas,&Carreiras,2004)。这说明,句法和语义性别范畴信息均能得到较快的激活,但相对于句法性别范畴信息,语义信息激活的时间更持久。
另有行为研究显示,句法性别范畴信息的加工可能会受到语义性别范畴信息的影响(Belacchi&Cubelli,2012),比如Andonova,D’Amico,Devescovi和Bates(2004)在一项以保加利亚语为语料的研究中发现,被试的生理性别会影响其处理句法性别信息的效率:女性被试对阴性名词的句法判断既快又准确,而男性被试对阳性名词的判断更准确,同样的结果在意大利语中也得到了验证(Bates,Devescovi,Pizzamiglio,D’Amico,&Hernandez,1995)。反过来,句法性别范畴信息同样可以影响语义性别信息的加工,研究发现在要求被试对动物的生理性别进行分类的时候,动物名称的句法性别范畴会对其作业产生影响,两者一致条件下要比两者不一致条件下被试的反应要快(Belaechi&Cubelli,2012)。
电生理方法的研究显示负责处理这两种性别范畴的神经机制存在交叉但也有不同之处。来自印欧语的大量研究显示,无论是荷兰语(Hagoo~&Brown,1999;Lamers,Jansma,Hammer,&MOnte,2006)、西班牙语(Barber&Carreiras,2003;2005;Wicha,Moreno,&Kutas,2004)、德语(Schmitt,Lamers,&Mtinte,2002;Gunter,Friederici,&Schriefers,2000;Hammer。Jansma,Lamers,&Mtinte,2005;Lamers et al.,2006;Lamers,Jansma,Hammer,&Munte,2008),还是意大利语(Molinaro,Kim,Vespignani,&Job,2008)或者希伯来语(Deutsch&Bentin,2001),,语法性别范畴的违例均会诱发P600效应;同样,来自英语和汉语的研究也显示,语义性别范畴违例也会诱发P600效应(0sterhout&Mobley。1995;Osterhout,Bersick,&McLaughlin,1 997;Qiu,Swaab,Chen,&Wang,2012;Xu,Jiang,&Zhou.,2013)。除了这些共同之处外,语义性别范畴违例还会诱发N400效应((Deutsch&Bentin,2001;Hammer,Jansma,Lammers,&Miante,2008;Lamers et al.,2006;Qiu et al.,2012;Schmitt et al.,2002),而大部分语法性别范畴违例还会在大脑左侧前部区域诱发出一个早期的负波(左前负波,简称LAN:Left anterior negativity;Barber&Carreiras,2005;De Vincenzi et al.,2003;Barber etal.,2004;Gunter et a1.,2000;Martin-Loeches,Nigbur,Casado,Hohlfeld,&Sommer,2006;Nevins,Dillon,Malhotra,&Phillips,2007;Silva-Pereyra&Carreiras,2007;Molinaro,Vespignani,Zamparelli,&Job,2011)。
在印欧语中,句法性别范畴主要通过句子成分间的形态句法变化(Morphosyntactic)体现出来,且主要出现在短语结构内部(表现为短距离的依附关系“local dependency”),比如名词与限定词之间,名词与修饰词之间,因此只有在基于形态变化的句法性别范畴关系中,才发现了LAN效应;而语义性别范畴关系主要出现在长间隔的两个句内成分之间或两个不同的句子之间(即长距离的依附关系“long-distance dependency”),较少受到外显的形态变化以及句法因素的影响而更易受语义和语用因素的制约,因此语义性别范畴违例主要诱发N400或P600效应(Hammer et a1.,2008;Schmitt et al.,2002;Qiu et al.,2012;Xu et al.,2013),一般不会出现LAN。这方面最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是人称代词(personal pronoun)与其先行成分所构成的共指关系(co-reference),,以汉语、英语等非屈折语为典型。在这些语言中,由于缺乏形态句法变化所提供的外显线索,代词的使用及理解主要依靠代词本身所提供的生理性别线索、数量多少线索以及语境和语用线索,这些一致关系信息的处理均主要基于语义而非句法结构。因此,目前为止,以汉语和英语等非屈折语为语料的一致关系研究,主要发现了P600和N400效应(Osterhout&Mobley,1995;Osterhout et al.,1997;Qiu et al.,2012;Xu et al.,2013)。
2.1.2 神经成像研究
来自脑神经成像的研究显示,负责处理句法性别范畴信息和语义性别范畴信息的脑区既存在着重叠和也有不同之处。句法性别范畴信息的提取及处理主要激活左侧额下回的布罗卡区(BA44),该激活模式并不受语言类型以及所选任务模态(听觉呈现和视觉呈现)的影响(Miceli et al。,2002;Helm,Opitz,&Friederici,2002,2003;Heim,2008;Heim,Eickhoff,Opitz,&Friederici,2006;Heim,van Ermingen,Huber,&Amunts,2010;Hernandez et al.,2004);而语义性别范畴除了激活布罗卡及周围区域外(BA 44/45),,还会激活与词汇语义加工相关的顶叶的缘上回(Supramarginal gyms:BA40)和角回(Angular gyrus:BA39;Hammer,Goebel,Schwarzbach,Mfinte,&Jansma,2007;Stoeckel,Gough,Watkins,&Devlin,2009)。说明相对于句法性别范畴信息,处理语义性别范畴信息,不仅需要大脑语义网络的参与,还需要与句法加工相关的大脑区域的参与。在另一项直接对比语义性别范畴和句法性别范畴的fMRI研究中,Huber,Grande,Hendrich,Kastrau和Longoni(2004)发现,处理词汇的语义性别信息(如判断某一生命体是否有“”)主要由布罗卡区的前部(BA 45)以及额叶岛盖(BA 47)负责;而处理词汇的句法性别信息(如是否为“阴性词”)主要由布罗卡区后部(BA 44)负责。这说明在处理句法和语义性别范畴信息时,布罗卡前、后区域存在功能上的分离,这一发现和来自非性别范畴领域的研究结果相吻合。比如,Friederici,Opitz和yon Cramon(2000)发现单纯的语义分类任务(抽象词/具体词)会激活布罗卡前部区域,而来自句法方面的词类分类任务(封闭词类/开放词类)会激活布罗卡的后部。总之,来自神经成像的研究表明,负责处理语义性别范畴和句法性别范畴的脑机制并不相同,句法性别范畴信息主要由句法加工相关的布罗卡后部区域负责(如:BA 44),而语义性别范畴信息需要更广泛大脑网络的参与,这不仅包括语义信息网络也包括句法信息网络。
2.2 语言习得
2.2.1 语义性别范畴知识的习得及激活
对语义性别范畴特征(或生理性别范畴特征)的区分是伴随生物进化而出现的一种基础性的区分特征,具有凸显的认知意义。对生理性别这一凸显特征的区分可能是人类的一项基本归类能力,这一区分能力又可能是人类更为一般的认知能力(如对有生性“animacy”和无生性“inanimacy”的区分能力)的组成部分(chan,Sze,&Cheung,2004)。比如,刚出不久的婴儿就已经习得了区分生理性别范畴的能力,其对母亲或其他女性会表现出一定的偏好。来自发展心理学的研究显示,2岁左右的幼儿甚至出生后十几个月的婴儿已经能够使用语义性别线索对人进行分类(Fagot,Leinbach,&Hagan,1986;Zosuls et al.,2009)。Zosuls等人(2009)通过记录并分析婴儿玩玩具时的视频录像数据,发现出生后平均19个月大的婴儿已经能够对不同性别标签的玩具表现出一定的倾向性,譬如:男婴玩耍或接触男性风格的玩具(如:卡车)的时间要长于其他类型的玩具,而女婴玩耍或接触女性风格的玩具(如:布娃娃)的时间要长于其他类型的玩具。说明2岁以内的婴儿已经具有了区分生理性别范畴的意识。对年龄稍大儿童的研究显示,儿童对生理性别差异表现出的敏感度要高于对其他的语义概念的敏感度(比如数量概念:Audring,2008;Fagot&Leinbach,1993;Martin,1993)。
除此之外,语义性别范畴的认知凸显性还体现在其在语言加工中所表现出的自动激活特征上。大量采用语言素材(Arnold,Eisenband,Brown—Schmi&,&Trueswell,2000;Arnold,Brown-Schmidt,&Trueswell,2007;Rigalleau,Caplan,&Baudiffier,2004)或非语言素材(如图片:Quadflieg et al.,2011)作为刺激的研究显示,语义性别范畴特征能够得到快速激活(在表达性别范畴信息的刺激出现之后200 ms即得到激活),甚至能够在无意识条件下自动激活。而且无论是采用行为研究手段还是电生理方法,这一特征并不会受影响。ERP的研究显示(Weckerly&Kutas,1999),在有生命性名词和无生命性名词出现后250 ms左右,大脑已经能够对其作出区分。而且对语义性别特征的优先习得及自动激活特征很少受到语言类型及文化差异的影响,该效应在很多语言中均得到了验证。这意味着,对生理性别以及生命性这些凸显特征的区分可能是人类一项最基本认知能力,因而具有重要的进化及生存价值。
2.2.2 句法性别范畴知识的习得
在句法性别范畴知识的习得方面,问题要复杂的多。相比较语义性别范畴的优先习得和自动激活特征,句法性别范畴知识的习得时间要晚一些,而且在句法性别范畴知识习得之后是否具有自动激活特征的问题上,目前研究结果并不一致,只有极个别采用高灵敏度实验手段(如ERP)的研究,才发现句法性别范畴信息可以自动激活(Boutonnet,Athanasopoulos,&Thierry,2012)。另外,由于句法性别范畴具有语言类型学上的差异,并非所有的语言都表达句法性别范畴信息,因此句法性别范畴的习得,既和母语习得有关,也和二语习得相关,而且研究者对二语习得中的关注度要远远高于母语。
在母语研究领域,来自句法性别范畴的研究发现,3-5岁的儿童才能够使用句法性别范畴线索对动物图片进行分类(Martinez&Shartz,1996;Belacchi&Cubelli,2012)。Flarty(2001)要求不同年龄段的西班牙语儿童对含有生命性物体和非生命性物体的图片进行命名,然后根据物体的生理性别对图片进行归类。结果显示,8-10岁儿童组以及成人组的分类成绩均受到图中物体名称句法性别范畴的影响,而5~7岁儿童组的分类成绩并不受此影响。采用类似于Flarty(2001)所使用的语义性别分类任务,Belacchi和Cubelli(2012)研究发现,4~5岁左右的意大利学前儿童已经能够借助于句法性别范畴信息来完成动物图片归类作业,而作为控制组的英语被试身上则没有出现该效应(其分类成绩和动物名称的句法性别范畴类别没有关联)。这是因为意大利语区分句法性别范畴而英语不区分。Sera及同事(1994;2002)采用法语语料的研究发现,到了小学阶段的儿童才能够根据句法性别范畴知识来完成分类任务。综合这些结果表明,相对于语义性别范畴知识,儿童对句法性别范畴知识的习得时间要晚一些,最早也要3岁以后。这可能是因为句法性别范畴,作为一种抽象的任意性范畴特征,需要等到儿童具备相当程度的语言能力(包括理解及使用能力)以及一定的抽象思维能力后才能习得和使用。
相比较母语领域较为一致的研究发现,在二语习得领域,有关句法性别范畴知识是否能够习得,以及怎样习得的问题上,存在诸多争议。其中争论的焦点是:母语是否区分句法性别范畴信息是否影响句法性别范畴知识的习得和使用。这方面有两种代表性的观点,一种认为二语性别范畴知识的习得不受母语是否标记句法性别范畴的影响,即完全通达模型假设(Full access-Full transfermodel,Schwartz&Sprouse,1996)。该假设认为句法性别范畴的习得并不受语言关键期的影响,即便是晚期二语学习者,如能达到一定熟练程度的话,完全能够象母语者那样掌握和使用句法性别范畴知识。与此相对,另一种观点认为,二语者的母语是否区分性别范畴特征会影响句法性别范畴的习得和使用。按照该种观点,即便晚期二语者达到很高的熟练程度,其也很难采用类似于母语者的方式来处理句法性别范畴信息。两者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相对于母语者,晚期二语学习者的句法性别范畴知识无法内化为其语言系统的一部分,对句法性别范畴信息的使用也无法达到类似母语者的自动化水平,因此容易受到各种外在因素(如说话的语速,在线认知资源的多少)的干扰(Foucart&Frenck-Mestre,2012)。
两种观点均得到一些实验研究的支持,例如:Sagarra和Herschensohn(2010)采用自定步速阅读(self-paced reading)和语法判断任务的研究显示,晚期西班牙学习者,如果其母语不具有区分句法性别范畴的特征(如英语),在学习初期二语者对句法性别范畴信息并不敏感,但是一旦达到一定的熟练程度之后,二语学习者即可达到与西班牙母语者类似的反应模式。而Hawkins和Chan(1997)的研究则显示,如果母语不表达句法性别范畴知识,则二语者很难习得外语中的句法性别范畴知识。
但近期一些采用更为灵敏的在线研究方法(如ERP)的研究结果并非完全支持两者中的任何一种,而是倾向于支持非完全通达假设——母语是否区分句法性别范畴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二语句法性别范畴信息的习得和使用(即母语句法迁移假设)。Gillon-Dowens,Vergara,Barber和Carreiras(2010)对比了母语为英语的晚期西班牙熟练者加工句法性别范畴和数量范畴的异同。她们发现,虽然西班牙母语者在看到性别范畴违例和数量范畴违例时诱发了相同大小的P600效应,但对英.西二语者来说,结果并不相同,虽然相对于正确句两种违例句也诱发了P600效应,但数量违例条件诱发P600的波幅值明显大于性别违例条件。该结果支持母语迁移假设,因为英语不表达句法性别范畴信息,但却可以通过形态变化表达数一致关系(如:主一谓数一致)。因此当违例信息出现在母语所不具有的句法特征上时(句法性别范畴)比出现在母语具有的句法特征(数量范畴)上时会诱发更不明显的P600效应。这一结论,在以汉.西双语者为被试的后续研究中得到了进一步的验证(Gillon-Dowens,Guo,Guo,Barber,&Garreiras,2011)。作者发现,对汉一西双语者来说,性别范畴违例和数量范畴违例诱发了同等大小的P600效应。这是因为汉语既不区分句法性别范畴也不区分数量一致范畴,因此在上述英一西双语者身上所表现出的差异效应,在汉.西双语者身上并不存在。汉.西双语者实验中所得到的结果十分类似于西班牙母语者身上得到的结果。
由于不是所有的语言都表达句法性别范畴知识,即便是表达句法性别范畴的语言,它们具体的表达方式也不完全相同,因此具有不同母语背景的二语者在习得新的句法性别范畴知识时,除了受到习得年龄这一因素影响之外,还会受到诸如母语的语言类型,外语的句型结构、熟练程度、开始学习时间,以及外语与母语表达句法性别范畴知识的重叠程度等因素的影响(Morgan-short,Sanz,Steinhauer,&Ullman,2010)。因此二语句法性别范畴知识的习得过程要比母语句法性别范畴知识的习得过程复杂得多。
综合上述来自语义性别范畴领域和句法性别范畴领域的研究结果,可以发现,语义性别范畴的习得时间要早于句法性别范畴的习得时间:在语言加工过程中,语义性别信息自动激活的强度及稳定性也要高于句法性别范畴。然而,这种比较方法也存在一些问题,因为这两种一致关系范畴并非发生在同一个平面:语义性别范畴研究主要在母语习得领域展开,而句法性别范畴研究虽然母语领域也有涉及,但主要还是在二语领域展开。这是否意味着,二语学习者本身认知能力及语言水平的劣势(如:较小的年龄、较低的语言熟练程度和认知能力以及较高的认知负荷等因素)而非两种性别范畴问的差异造成了上述结果。虽然目前的研究尚无法完全排除这一可能,但我们认为这种可能性较低,原因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其一,很多研究发现即便二语者长期居于外语环境且外语水平业已达到相当熟练的程度(接近母语者),其同样很难准确的使用句法性别范畴知识;其二,即便是标记句法性别范畴的母语,其句法性别范畴知识的习得,仍然会晚于语义性别范畴知识的习得。这是因为理解句法性别范畴知识以一定的语言能力和抽象思维能力为前提,这需要智力水平达到一定程度的学龄儿童(比如5岁左右)才具备;而语义性别范畴作为人类一项最基本的归类依据,在进化及生存方面具有显著意义,因此婴幼儿期的个体(十几个月大)就已经习得并能够使用这一信息去感知和认识世界。因此认知能力的差异并不能够解释个体在习得两种性别范畴系统时所表现出的差异。
3、性别范畴与其他一致性范畴间的关系问题
3.1 形态句法层面的一致关系研究
虽然性别范畴与数范畴及人称范畴同属于一致关系范畴(Acuna-Farina,2009;Molinaro,Vespignani,Zamparelli,&Job,2011),但它们具有不同的认知显著度(cognitive salience)因此可能处在不同的层级结构中。语言类型学家Greenberg(1963)通过对众多语言语料的统计分析,发现了很多语言中存在的“普遍规则”,其中较有影响的一条是:如果一种语言拥有性别范畴,那么它肯定拥有数量范畴和人称范畴;如果拥有数量范畴,那么它肯定拥有人称范畴但不一定具有性别范畴。这似乎表明,性别范畴的普遍意义要低于数量范畴和人称范畴。后续研究(Harley&Ritter,2002)进一步显示,数量、性别以及人称三种一致性范畴特征会构成一种特征层级结构(Feature Hierarchy Hypothesis)。即:人称>数量>性别。层级结构是根据这些不同特征的认知显著度组织起来的,等级越高表示该特征具有越高的加工优先度,会得到较快的激活(xu et a1.,2013)。该假设得到了一些行为研究的支持。例如,采用法语为语料的词汇判断任务发现,识别名词与限定成分间句法性别范畴的不一致要比识别两者间数量范畴的不一致需要更多的时间(Faussart,Jacubowicz,&Costes,1999);以西班牙语为语料的语法判断任务显示,判断名词与形容词间性别范畴的不一致比判断两者间数量范畴的不一致会产生更多的错误(Sagarra&Herschensohn,2010)。究其原因,一种解释认为句法性别范畴特征是词法层面的属性(1exical level),是词干本身的内在特征,而数量范畴特征属于形态句法层面的属性。按照词汇通达的三阶段理论(Bradley&Foster,1987),对这两种信息的处理会发生在不同的加工阶段:对数范畴信息的评估只发生在最后的第三阶段,因而较为简单:而对性别范畴信息的评估需要跨越后两个阶段而返回到第一个阶段,因此后者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占用更多的资源(Acuna-Farina,2009;Faussart et al.,1999)。
在神经机制研究方面,现有的几项研究结果之间并不一致,有的支持上述层级关系的假设,而有的则不支持。来自形态句法变化较为丰富的印地语(Hindi)的研究显示(Nevins et al.,2007),在性、数、人称三种一致关系范畴中,人称范畴的确具有最高的认知显著性,因此人称一致性关系的违反比包括句法性别在内的其他几种一致关系违反诱发出更大的P600效应。有关数量范畴和人称范畴的研究结果似乎也支持层级关系的假设,Mancini等人(2011)比较了主谓间的数量一致关系和人称一致关系,他们发现与控制条件相比,人称违例条件比数量违例条件诱发了更大的P600效应。Carreiras,Carr,Barber和Hernandez(2010)采用fMRI方法研究了名词和修饰成分之间的性别一致和数量一致关系,他们发现句法性别违例主要激活左侧前运动区域(left premotor)以及左侧额下回(left inferior frontal gyrus),而数一致违例除了激活这些区域外,还会额外激活右侧顶内沟(right intra-parietal sulcus),表明处理数量一致关系比处理性别一致关系需要调用更多的认知资源。综合这几项研究表明,对句法性别信息违例的再分析和整合加工要比对数量信息违例的再分析和整合加工要容易,而对数量信息违例的再分析和整合加工要比对人称信息违例的再分析和整合加工要容易。这一结果和上述层级结构假设相吻合。
然而,来自句法性别范畴和数量范畴关系的ERP研究结果并不支持层级关系假设。Barber和Carreiras(2003;2005)考察了名词.形容词以及冠词一名词间的句法性别范畴以及数量范畴关系,他们发现性别范畴违例比数量范畴违例诱发了更大的晚期P600效应。如果按照上述句法再分析或句法整合的逻辑来解释P600效应的功能意义,本结果似乎表明句法性别范畴要比数量范畴具有更显著的认知功能意义。这显然不符合一致关系的层级假设。
3.2 概念语义层面的一致关系研究
相对于大量的基于形态句法的一致关系研究,在语义层面,有关语义性别范畴与数量范畴以及人称范畴存在怎样的关系,目前还知之甚少。研究语义层面的一致关系,较为理想的实验素材应该是那些较少有形态句法变化的语言,比如英语和汉语。因为只有在尽量控制形态句法变化所提供的外显线索的条件下,才能更纯粹的考察语义层面的一致特征间的关系。目前,仅有少数研究考察了语义性别范畴与数量范畴间的关系。在英语方面,Osterhout和Mobley(1995)考察了代词与其先行语间的语义性别范畴关系和数量范畴关系,研究者发现两种违例条件均诱发出了P600效应。虽然该研究中同时包括了对语义性别范畴信息和数量范畴信息的操控,但由于受到实验设计本身的局限(项目间而非项目内的设计),研究者并没有对两者的关系做出直接比较。在汉语语料中,Xu等人(2013)考察了汉语人称代词与其先行语间的性别范畴关系和数量范畴关系。为了能够直接比较两者间的关系,除了性别范畴违例条件和数量范畴违例条件外,研究者还增设了性、数双违例条件,并采用了项目内的设计。结果显示,相对于非违例条件,所有的违例条件均诱发了显著的P600效应,但并没有出现句法一致关系研究中常报告的LAN效应,也没有N400效应。更为重要的是,在P600效应上,性别范畴违例条件诱发的P600效应明显大于数量范畴违例条件所诱发的P600效应而和双违例条件十分接近。该结果说明,汉语中语义性别范畴的认知显著度要高于概念数量范畴。这一结论明显与上述形态句法层面所揭示的层级关系存在矛盾。究其原因,可能是由于这两个来自不同层面的一致性关系系统,其对所选语言的形态句法变化(是富有形态变化的语言还是缺乏形态变化的语言)以及所选语料的结构类型(是短距离的依附关系,如短语内部,还是长距离的依附关系,如从句之间)等因素的敏感程度不同造成的。具体背后的深层机制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4、总结及展望
总的来说,有关两种性别范畴系统的研究,对句法性别范畴的研究要比语义性别范畴的研究多很多,尤其是在区分两种性别标记系统的罗曼斯语系中,大部分都是关于句法性别范畴关系的研究。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句法性别范畴系统是后天形成的具有任意性的符号系统,因此不同的语言可能使用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句法性别标记方式;相对来说,语义性别范畴具有进化意义上的普遍性,不同的语系对生理性别信息的表达和区分方式并没有本质的差异。因此句法性别范畴系统比语义性别范畴系统要复杂的多,习得前者的过程也比习得后者的过程更易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处理这两种性别范畴信息的神经生理过程也存在明显不同:违反了句法性别范畴一致一般诱发LAN-P600,而违反语义性别范畴一致,常常诱发N400或P600;与此一致,脑成像研究揭示,负责处理语义性别信息的脑区除了涉及词汇语义加工相关脑区外,也会激活负责句法加工的区域。
综上所述,近些年有关性别范畴关系问题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极大推进了我们对这两种性别范畴系统的认识。但现有的研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或不足,有待于进一步研究或改进:
第一,未来有关一致关系的研究,要注意区分是在语义层面还是形态句法层面开展的研究,这是因为不仅性别范畴可以区分为句法性别范畴和语义性别范畴,其他的一致关系范畴,如数量范畴,同样可以区分为句法数范畴(grammatical number)和语义数范畴(notional number)。除此之外,距离因素在性别一致关系中的作用也不能忽视,一般来说,短距离的性别一致关系(如:名词与形容词、名词与冠词等)主要受形态句法规则的约束,而长距离的性别一致关系(如:代词与先行语)则更易受语义和语用因素的制约,但长短距离并不一定意味着语义和句法功能的分离。因此,将来有关性别范畴及其一致关系的研究需要通过精心设计实验来考察句法、语义、语用以及距离长短等多种因素的交互作用。
关键词: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人格特征;教学风格类型
中图分类号:G804.8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 号:1007-3612(2009)06-0073-04
A Correlation Analysis of the Personality of Public P. E. Teache rs in Colleges and Their Teaching Styles
LIN Liping1, CHEN Zuosong2
(1. Physical Education Department, Putian College, Putian 35110 0, Fujian China; 2. College of Physical Education and Sports Science, Fu jian Normal University, Fuzhou 350007, Fujian China)
Abstract: As the issuing of the New Program and reformation of College P. E. Cur riculum System, the paper tries to find out whether public P. E. teachers' perso nalities are closely related to their teaching styles in their individualized te aching by methods such as literature review, questionnaires and physical statist ics. The result shows that: the personality features of public P. E. teachers ar e correlated to their teaching styles and have influences the formation of theirteaching styles. The individual personalities of personality features of the te achers predict legal teaching style, while the squeamishness of the personalityfeatures predicts legal and global teaching styles.
Key words: public P. E. teachers in colleges; personality; teaching styl es
新《纲要》强调高校体育教师要改变教学理念,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观, 充分重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发展学生的个 性,重视学生人格形成的发展规律[1]。这将要求高校体育教学由教学模式化向教 学个性化 转变,形成个性教学,高校体育教师要实现个性教学,必将要对体育教学思想、教学内容、 教学观点、教学作风、教学方法方式、教学技巧等方面进行选择,而这些方面正是教学风格 的具体体现。因此,教学风格是体育教学理论一个不容忽视的课题,它对体育教学效果有着 重要的影响。这不仅表现影响学生的学习风格、学习态度的形成,个性特征的培养,人格素 质的发展,而且对学生的兴趣、情感、合作精神的养成、学习氛围的创建以及学习效率和进 度等方面均有重要的影响[2]。所以,进行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教学风格的研究, 对贯彻落实新《纲要》具有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
不同流派的教育理论在研究教师教学风格形成的影响因素中,都认为人格影响着教师教学风 格的形成[3]。然而,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的人格特征在教学实践中对其教学风格 的形成产 生怎样的影响;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人格特征的不同,其教学风格是否存在差异;人格特征 怎样影响和影响哪种类型的教学风格,影响程度有多大,这些都缺乏实证研究,因此,研究 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人格特征与教学风格的关系,为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根据自己的人格特 征寻找适合自己的教学风格提供理论依据,为更好地实现个性化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第一轮调查被试来自福建省福州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闽江大学、泉州学院 、莆田学院、龙岩学院担任公共体育课的教师,共发放问卷150份,回收145份,回收率96.7 %,有效问卷142份,有效率97.9%。第二轮调查被试是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华侨大学、 福州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闽江大学、宁德师专、泉州学院、莆田学院、龙 岩学院、三明学院担任公共体育课的教师,共发放问卷350份,回收315份,回收率90.0%, 有效问卷300份,有效率94.9%。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根据研究的目的和内容,围绕个性特征与教学风格的关系问题,查阅并分析了国内外与本课 题相关的论著、书籍、文件和文献资料等。
1.2.2 问卷调查法
1.2.2.1 艾森克人格问卷(EPQ)该问卷是在艾森克人格问卷量表(EPQ)的基础上由北京大学心理学系修订的中国版本量 表,该量表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操作简便,包括4个分量表(各12个项目)48个项目。1)内 外向维度(E):内外向维度高表示人格外向,可能是好交际,喜聚会,随和乐观,喜欢变化,渴 望刺激和冒险,情感易于冲动;分数低表示人格内向,可能是好静,富于内省,除了亲密的朋友 以外,对一般人缄默冷淡,不喜欢刺激,喜欢有秩序的生活方式,情绪比较稳定;2) 神经质 维度(N):反映受试者正常行为表现出的情绪是否倾向于稳定,它反映正常行为,并非病态 。分数高表示可能是焦虑的、担忧的,常常郁郁不乐,忧心忡忡,对刺激反应过于强烈,以至于 出现不理智的行为;3) 精神质维度 (P):精神质又称作倔强,讲求实际,并非暗指精神 病。分数高可能是孤独的,不关心他人的,缺乏情感投入,不近人情,感觉迟钝,好挑衅, 喜欢干奇特的事但不顾危险,难以适应外部的环境,同时也表现独立性、竞争性、创造性能 力强;4) 社会掩饰性(L):反映受试者的掩饰或社会性朴实的倾向。通过第二轮调查结果 ,问卷的内部一致性检验表明,内外向(E)分量表的12个项目折半信度系数=0.651、神经 质(N)分量表的12个项目折半信度系数=0.706、精神质(P) 分量表的12个项目折半信度系数= 0.648。
1.2.2.2 教师教学风格问卷(TSTI)由Grigeorenko & Stern berg 编制的教学风格评价量表(TSTI),该量表是一个教师的自陈 量表,共7个分量表,49个项目,分别评价立法型(4、6、8、15、18、34、49)、执行型 (14、19、28、33、36、42、48)、评判型(10、17、25、32、37、41、43)、整体型(1 、11、24、26、29、30、46)、局部型(2、9、12、13、23、31、45)、激进型(3、7、16 、20、38、39、44)和保守型(5、21、22、27、35、40、47)7种类型教学风格。每个分 量表包括7个项目混合排列,每一项目采用7级评定(从完全适合到不完全适合)记分分别为 1、2、3、4、5、6、7。
通过对预调查数据的分析、处理,经过专家评议,对整理出来的条目加以评价修改,重新修 订一套适合体育教师的教学风格问卷,使之在评价结构和语言陈述上更符合体育教师教学的 特点,量表共47个项目,删除原量表的第29条目和37条目,每一项目采用5级评定(从完全 适合到不完全适合)记分分别为1、2、3、4、5。分别评价立法型(4、6、8、15、18、33、 47)、执行型(14、19、28、32、35、40、46)、评判型(10、17、25、31、39、41)、整 体型(1、11、24、26、29、44)、局部型(2、9、12、13、23、30、43)、激进型(3、7 、16、20、36、37、42)和保守型(5、21、22、27、34、38、45)七种类型教学风格。
利用修订后的量表进行第二轮调查,调查结果的内部一致性信度,克隆巴赫系数分别为:立 法型(Legislative)克隆巴赫系数a=0.655;执行型(Executive)克隆巴赫系数a=0 .828;评判型(Judicial)克隆巴赫系数a=0.701;整体型(Global)克隆巴赫系数a=0 .636;局部型(Local)克隆巴赫系数a=0.660;激进型(Liberal)克隆巴赫系数a=0.7 33;保守型(Conservative)克隆巴赫系数a=0.731。
1.2.3 数理统计法 运用 SPSS11.5作为统计工具对所有调查数据 进行统计分析。
2 结 果
2.1 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人格特征的一般情况(表1)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人格特征的研究,有助我们了解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突出的人格特征, 预测其兴趣爱好、教学风格、未来在教学情境中的表现以及可能存在的弱点,提高高校公共 体育教学的效果以及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威望。表2显示:不同性别高校公 共体育课教师人格特征没有显著的差异;不同学历的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人格特征之间不存 在显著差异;不同职称的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人格特征在精神质和内外倾方面没有存在显著 的差异,但在神经质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不同教龄的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人格特征没有显 著的差异。但在进一步进行组间比较时发现,教龄在15 a以上的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与高职 称的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人格特征在精神质维度上得分最高;教龄在5~15 a的教师更外向 ;教龄在5 a以下的教师神经质维度上得分最高。
2.2 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教学风格的一般情况(表2)为了分析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教学风格的人口统计学特征,从表1我们可以发现:不同性别 的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教学风格类型在执行型、评判型两种类型上存在显著的差异(P< 0.05),男教师更倾向于执行型教学风格和评判型教学风格。
表2还显示:不同学历、不同职称、不同教龄的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教学风格类型都不存在 显著的差异,但初级职称的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教学风格在立法型、评判型、局部型和激进 型四种风格上的得分高于中级和高级职称的教师;中级职称的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教学风格 类型在执行型、整体型和保守型三种风格上的得分高于初级和高级职称的教师;高级职称 的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教学风格类型在执行型、评判型和局部型三种类型上得分最低。然而 ,相对于教龄较短的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教龄在15 a以上的老教师教学风格类型更倾向于 立法型和保守型两种;教龄在5~15 a的教师教学风格类型在激进型的得分最低。
2.3 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的人格特征与教学风格类型的关系(表3)为了检验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人格特征对教学风格的关系,本研究应用多元线性回归分 别对人格特征的3个维度与教学风格的7个维度进行相关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讨论。
2.3.1 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的人格特征与教学风格类型的相关分析本研究探索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的人格特征对教学风格是否存在关系,结果发现:高校公共 体育课教师人格特征的两个维度精神质和神经质与教学风格的立法型、执行型和整体型存在 显著的相关关系;精神质与立法型教学风格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与执行型教学风格存在 负相关;神经质与立法型教学风格存在负相关,与整体型教学风格存在正相关,内外 倾与任 何一种教学风格类型的相关都不显著。然而进一步对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人格特征的3个维 度和教学风格的7个维度之间进行分析,结果发现: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人格特征的内外倾 与神经质之间存在正相关;立法型教学风格除了与执行型教学风格相关不显著外,与其他5 种类型都存在显著相关;执行型教学风格与评判型、整体型、局部型和保守型教学风格存在 相关;评判型、整体型、局部型、保守型与其他6种教学风格类型都存在显著相关;激进型 与执行型教学风格相关不显著之外,与其他5种类型都存在显著相关。
2.3.2 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的人格特征与教学风格类型的回归分析本研究采用逐步回归分析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的人格特征对教学风格的类型是否有显著的预 测效应。以人格特征的3个维度为自变量,以教学风格类型的7个维度为因变量,通过逐步回 归法来分析人格特征对教学风格类型是否有预测性贡献。
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人格特征的精神质分别进入立法型教学风格、执行型教学风格的回归方 程,而且具有预测效应,但精神质对立法型教学风格的预测方向是正向外,对执行型教学风 格的预测方向是负向的。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人格特征的内外倾没有进入回归方程,对教学 风格类型没有预测效应。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人格特征的神经质分别进入立法型教学风格、 整体型教学风格的回归方程,且有的预测效应,然而却是负向的(表4)。
3 讨 论
从影响体育教师教学风格形成的因素分析,有关学者的研究只是宏观地进行论述,缺乏考虑 体育教师工作的特殊性和体育教师人格特征等问题进行实质性研究。体育教师的教学风格与 其个性是分不开的,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的个性特征是其教学风格形成的基础,体育教师的 个性特征作为一种潜在的教育资源在教学风格中具有重要的意义[4]。关于这点, 从教学风 格理论研究中我们也可以总结出:体育教师的个性特征与教学风格是紧密联系的。本研究旨 在探索高校公共课体育课教师在新《纲要》的颁布及高校体育课程目标体系改革的情况下, 要实现个性化教学,其个性与教学风格是否存在紧密联系。结果发现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的 人格特征与教学风格的类型存在相关关系,人格特征的两个维度精神质和神经质与教学风格 的立法型(对教材的使用不特别要求,教学内容培养学生自我解决发现、自我分析和自我解 决问题的能力,教学步骤一般由学生自己设计合理的身体练习,教学的方法能激励学生发挥 自己的创造力,课堂气氛活跃)、执行型(对教材的使用一般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选 定的课本,教学内容与步骤严格遵照教学手册的说明,采用指定的教学方法,课堂严谨有序 )和整体型(对教材的使用不特别要求,教学内容既要传授动作技能及其细节,也要讲授知 识、原理,重点是讲授可以用于分析不同问题的方法,教学步骤尽可能地将所学的知识和技 能加以联系,教学的方法能提供给学生系统的思维方法,课堂有序)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 精神质与立法型教学风格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与执行型教学风格存在负相关;神经质与 立法型教学风格存在负相关,与整体型教学风格存在正相关;内外倾与任何一种教学风格类 型的相关都不显著。然而进一步对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人格特征的3个维度和教学风格的7个 维度之间进行分析,结果发现: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人格特征的内外倾与神经质之间存在正 相关,立法型教学风格除了与执行型教学风格相关不显著外,与其他5种类型都存在显著相 关,执行型教学风格与评判型(对教材的使用一般根据学生的学习反馈选取课本,教学步骤 和内容根据学生学习进展状况调整,在教师互相听课和评估彼此的教学状况中不断改进教学 的方法)、整体型、局部型(对教材的使用不特别要求,教学内容重点在解释具体问题的细 节操作上,尽可能地将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加以联系,布置一些对学生具有挑战性的动作技能 ,课堂有序)和保守型(对教材的使用一般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选定的课本,教学步 骤和内容几乎相同,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课堂严谨有序)教学风格存在相关;评判型、整 体型、局部型、保守型与其他6种教学风格类型都存在显著相关;激进型(使用最新教学成 果的课本,教学步骤和内容新颖、独创,提出问题,并给学生提供解决问题的机会,课堂气 氛活跃,教师起引导作用)与执行型教学风格相关不显著外,与其他5种类型都存在显著相 关。这进一步证明了影响教学风格形成的因素是很复杂的,除了个性特征对教学风格类型的 形成有决定作用外,还有其他主客观因素。一个人有怎样的人格特征,在教学实践中有可能 形成相应的教学风格,但教学风格没有好坏之分,尽管教师的个性不同,教学风格也不一样 ,高校公共体育教师在不同时期的教学目标、教学任务,面对不同的教学对象,其教学风格 有利也有弊,我们很难说哪一种类型的教学风格好,只要学生欢迎,能取得好的教学效果, 这种教学风格就值得肯定。
进一步的多元回归分析发现,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的人格特征在其教学风格类型的形成过程 中有一定的作用。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人格特征的精神质分别进入立法型教学风格、执行型 教学风格的回归方程,而且具有预测效应,但精神质对立法型教学风格的预测方向是正向外 ,对执行型教学风格的预测方向是负向的。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人格特征的神经质分别进入 立法型教学风格、整体型教学风格的回归方程,且有预测效应,然而却是负向的。而高校 公共体育课教师人格特征的内外倾没有进入任何一个回归方程,对教学风格类型没有预测效 应。这也进一步表明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的人格特征与教学风格的关系可能较为复杂。所以 从预测的结果分析,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的精神质人格特征对立法型教学风格具有预测作用 ,可以解释立法型教学风格的2.8%变异,其预测力相对较弱;低精神质人格特征的体育教师 更容易形成执行型教学风格,低神经质人格特征的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师更易形成立法型和整 体型教学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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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艺术观念;人性本体;性相特征;语言选择
由于不同的“性相特征”须选择不同的“语言结构”方式,其艺术表现因形式、风格而各有不同。绘画与设计,作为两种不同形式的艺术表象,在世界各地多元文化的互相浸透与整合下,其界限趋于融汇而显得模糊不清。因此,传统意义上的绘画与设计在其发展的进程中,常常表现为被现代艺术所取代。这种现象的产生,理应归功于时代演进的人性本体精神。如果艺术都要表达个性化了的审美特性,那么不管何种门类的艺术同都属于形式各异且“个性化”了的精神产品,并同时作为客观实在的精神实体而存在。这是人性本体的审美价值取向所决定的。毫无疑问,绘画与设计均属于艺术品范畴。其作品内涵的“立意与观念”,实质即是个体精神价值取向所决定了艺术作品的灵魂。选择这些与灵魂相匹配的语言、方法与逻辑形式(包括独创),就成了呈现画面审美价值的关键所在,无怪乎在哲学中,有其“观念形态”的名词界定之说。
一、观念与性相特征的关系
“现代艺术”除偶发性艺术、实验艺术、儿童艺术外,只要预先有实现自我精神价值取向定位的艺术作品,都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如下问题:一、创造某种客观表象的价值意义何在?二、主观上能否创建某种具有独特性精神价值的表象?三、实践过程中是否能够实现超越自我,即以此来升华自我精神?正是因为被这种纯真的“内在”精神所驾御,那么,意向性的某种特定“观念”则应运而生,如若“观念”有这样一种思考前题,性相问题的特征一经创立,就成了被精神化了的艺术作品。过去,许多理论家有“形象特征”一说,把“形象”特征称之为客观实在的外在表象,我在这里估且以“性相”取代“形象”二字,其实质是因潜藏在“人性本体”的内在精神与“感官知觉”之别。具体地说,“性相特征”则是已被内化了的精神形态(它同时也包含着抽象与具象两种类别)。从“性相特征”出发,我们能够极大地注入客观形象的精神内涵,从而强化“人文本性”的标志性特征。
“内化”了的外在形象,从心理学与生理学、物种学与形态学的角度看来,“性”有别,则“形”各异,犹如倔犟与懦弱、男人与女人、物种之类别、方圆之形态等等差异,大干世界,万物之美,大凡可说均同属于内化之“性质”不同,因而其形态各异。由此,社会现象才显得如此千姿百态、丰富多彩。新、奇、无非在于“观念内涵”的变异。
但是,假若“性相特征”是“人文”所造的价值取向,那么,抽象与具象、写实与变形、理性与感性,就只是一个心理定向问题,可以理解为不同观念下的不同语言表象,出于个人特定的“性相”所造。因此作为“人文”的表现,我们从过去的“自然景观”过渡到目前的“人文景观”,其实质就是一个“质”的变化,说明人性化了的多元文化与自然文化在表象上有着“人文”特征的差异。因此,确立“性相特征”的标准,实际是在一种多元文化交织中被提取且重新整合的“新人性化”表相,即个人智能与价值取向的内在精神特性。
在实践超越自我的过程中,体验着艺术的真谛,浸透在美化了的精神实体之中,看起来仿佛是“艺术品”而纯属于唯心主义的产品,但实际是由社会滋润着艺术家个体精神的成长,因而它仍是客观的(客观精神及其产品)。因此内化了的“性相”特征,仍属于社会精神的外延。
二、性相特征与艺术语言的关系
绘画与设计同作为精神“性相”的客观实体,作为与艺术相“匹配”①的绘画与设计“语言”组构方式来构建,其首要问题,即是对绘画与设计语言中(点、线、面、色彩、明、暗、形态、方法、质材、技法等诸要素)的选择与界定,从而构建其形式上新产生的“性相特征”。出于不同的人文特点(或不同性别),对其周围事物的认知方式、价值取向,则大不相同,其表现在对同一客观现象的描述上,各自则存在有表达方式上的认知差异,一如演译与归纳、摸似与表现、比喻与象征。这些现象,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界定某一现象之前的观念界入。由于各自所注入的文化内涵不同,认识方式各异,因而在所表现的精神价值取向上、定性上各不相同。因此,在选择与界定语汇形式上,譬如:对点、线、面某一形式的界定(定形、定色、定调)上,乃至方法与构图等,则各不相同。
目前,就绘画与设计界的传统语言的形式(单指点、线、面)而言,则有几何学的界定、心理学的界定、过程主义(即无果)的界定、错视学的界定等等。总之,同一艺术对象的客观实体可作多元的界定;认识与应用在艺术表现中各有各的定向。色彩也同样如此,中国水墨画为了求得去欲呈慧、清心雅致的审美标准,从而简略了光效应中的所有色彩,而在水墨中寻求干、湿、浓、淡、焦,即所谓的“五色”。对色彩而言,“水墨”(黑白二分,阴阳互现)就是中国水墨画的色彩语言,这是典型的士大夫文化观念所界定的,从而导致了中国“水墨”画派。在中国道家文化中,“太极”则是“知黑守白”,表阴、阳两极,并认为此两极的和谐运行,有如宇宙本体的守恒定律一样,这不能不说“水墨画”的呈现,意味着文人墨客再现了“宇宙本体”的审美特性与真实的道家文化观。而西洋画的形、光、色、质等。由于以相对客观呈现的认知方式为基准,对自然表象作客观解析与表现,从而获得有如照片似的审美效应。可见,如若绘画与设计乃致各种艺术门类,其本质是从人性特征的某点出发。
1.云南省保山市人民医院脑电图室神经内科,云南保山 67800;2.云南省保山市人民医院脑电图室功能科,云南保山 67800
[摘要] 目的 探究脑血管病性癫痫的临床特征及诊疗分析。 方法 对2009年2月—2014年2月期间该院收治的85例脑血管病性癫痫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 脑出血后癫痫发作率最高为51.8%;早期发作率最高为82.4%;以强直阵挛发作类型居多,发生率为50.6%;脑电图检查以局限性慢波者居多,占64.7%,另有5例(5.9%)无脑电图异常;经原发疾病和抗癫痫治疗,癫痫停止发作率为81.2%,癫痫反复发作率为14.1%,死亡率为4.7%。 结论 癫痫是脑血管疾病常见合并症之一,常加重神经系症状,影响临床预后质量,为此临床需及早控制癫痫发作,降低死亡率。
[
关键词 ] 脑血管病性癫痫;临床特征;诊疗分析
[中图分类号] R74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742(2015)01(b)-0062-02
癫痫是脑血管疾病常见并发症之一,继发癫痫的发病率约占脑血管病的4.6%~13.8%,癫痫发作往往会加重患者病情,增加患者死亡率和致残率[1]。近年来,随着脑血管疾病患者生存期延长,继发癫痫的发病率也逐年增加,因此加强对该合并症的认识成为临床医师重点的研究课题。为此该研究将对2009年2月—2014年2月期间该院收治的85例脑血管病性癫痫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以探讨其临床特征,为临床诊治提供理论依据,进而改善临床预后,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该院收治的85例脑血管病性癫痫患者,其中男45例,女40例;年龄45~78岁,平均年龄(65.2±2.4)岁;均符合全国第四届脑血管学术会议通过的各类脑血管病的诊断标准[2],且经颅脑CT或MRI确诊为脑血管病,亦符合1989年国际抗癫痫联盟制定的诊断标准及分型[3],排除其他疾病引起的癫痫、既往癫痫发作史。
1.2 方法
观察并记录85例脑血管病性癫痫患者的临床资料,包括病变部位、临床表现、癫痫发作类型及时间、脑电图检查结果、治疗方法及转归结果等信息资料,将采集到的资料信息采用Excel进行汇总,以此分析脑血管病性癫痫患者的临床特征及诊疗。
1.3 统计方法
采用spss13.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计数资料采用率(%)表示。
2 结果
2.1 病变部位
经头颅CT或(和)MRI检查证实,脑梗死33例(38.8%),其中基底节区梗死15例,外囊梗死5例,脑叶梗死13例;脑出血44例(51.8%),其中脑叶出血25例,壳核出血9例,丘脑出血8例,脑室出血2例;蛛网膜下腔出血8例(9.4%)。出血性病变52例(占61.2%),明显高于梗死病变33例(占38.8%)。
2.2 临床表现
完全性或不完全性偏瘫48例,意识障碍24例,感觉性失语21例,运动性失语25例,脑膜刺激征15例,头疼、呕吐32例,精神障碍12例,抽搐15例,大小便失禁10例。
2.3 癫痫发作时间及类型
发作时间:患脑血管疾病2周内早期发作者70例(82.4%),分别为脑出血37例,脑梗死25例,蛛网膜下腔出血8例。结果表明,早发者以出血病变居多,占64.3%(45/70),明显多于梗死病变率35.7%(25/70)。2周后迟发者15例(17.6%),其中脑出血7例(46.7%),脑梗死8例(53.3%),发作类型:单纯部分发作30例(35.3%),复杂部分发作7例(8.2%),强直阵挛发作43例(50.6%),癫痫持续状态者5例(5.9%)。
2.4 脑电图检查结果
所有患者均于癫痫发作时行脑电图检查,其中局限性慢波55例(64.7%),以α波变慢和θ波活动为主,可表现在病灶同侧或病灶对侧或双侧均有;呈弥散性波发放13例(15.3%);周期性一侧性放电表现4例(4.7%);尖波、棘波或尖慢、棘慢综合波8例(9.4%);无脑电图异常5例(5.9%)。
2.5 治疗方法及转归结果
所有患者均先对原发疾病进行治疗,包括降颅内压、控制血压及血糖、营养脑细胞、氧气支持及纠正水电及酸碱失衡等综合内科保守治疗;在原发疾病治疗基础上,给予抗癫痫药物治疗,首选给予地西泮10~20 mg静脉注射以迅速控制癫痫发作,若无效可重复给药一次;待发作控制后肌肉注射苯巴比妥钠0.1~0.2 g,8 h/次,维持治疗48 h。病情稳定后,根据癫痫发作类型给予卡马西平、丙戊酸钠、苯妥英钠、托吡酯等药物继续治疗,同时早期实施脑保护治疗。用药过程中,严密观察患者呼吸、瞳孔变化,预防呼吸抑制发生。
85例患者经积极的原发病治疗和抗癫痫治疗后,癫痫停止发作69例(81.2%),其中无需长期服药61例,需长期服用抗癫痫药物8例;癫痫反复发作12例(14.1%);死亡4例(4.7%)。死亡患者中,死于脑疝2例,颅内高压1例,多器官功能衰竭1例。
3 讨论
脑血管病性癫痫发病机制较为复杂,且早发性癫痫和迟发性癫痫的发病机制各不相同,其中脑血管疾病急性期继发癫痫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1)因急性脑血流循环障碍引起梗死或局部病灶组织缺血缺氧,引起钠泵衰竭,钠离子大量进入神经细胞,影响细胞膜稳定性,致使神经细胞膜过度除极化,进而可引起局部病灶神经元异常放电;(2)病灶脑组织水肿、急性颅内高压、脑血管痉挛等因素,导致神经元缺血缺氧,致使对神经元正常生理活动造成影响,诱发病灶周围神经元电位改变,继而发生高频重复放电;(3)脑血管疾病属于一种应激反应,可改变患者机体内激素水平,且脑血管疾病发生后可引起脱水、电解质紊乱,易并发感染,进而降低神经元兴奋阈值,诱发异常放电。迟发性癫痫可能脑血管疾病后病灶中心神经元坏死、变性,病灶周围胶质细胞增生,胶质瘢痕形成癫痫灶,影响周围神经组织正常代谢而诱发癫痫发作[4]。
由于癫痫一般因大脑皮层或接近皮层病变所致,因而病变好发于脑叶和基底节,该研究中,发生于基底节区15例(17.6%),脑叶38例(44.7%);临床以出血性病变居多,该文研究中,出血性病变率为61.2%,明显高于梗死病变率38.8%,分析可能因出血病灶常引起颅内压增高、脑组织水肿、脑血管痉挛、缺血缺氧,导致病灶部位供血不足及代谢紊乱,直接刺激神经元,致使电活动异常,诱发癫痫性放电。癫痫可发生于脑血管疾病的任何时期,该研究中,以早发癫痫发病较多,占82.4%,且以出血性脑血管疾病多见,早发者以出血病变居多,占64.3%,明显多于梗死病变率35.7%,分析主要是因为脑血管疾病急性发作可引起血液循环紊乱,进而导致神经细胞生物化学功能紊乱,神经细胞能量代谢急剧消耗,且颅内高压、血肿刺激、神经递质释放等均可引起脑神经元大量异常放电;迟发性癫痫发病相对较少,且迟发性癫痫在脑出血和脑梗死中的发生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分析迟发性癫痫主要是由于胶质细胞增生修复及瘢痕形成的机械刺激所致的异常放电。发作类型以强直阵挛全身性发作居多,且多为脑出血患者,分析是由于脑出血患者病情较危重,脑血管弥漫性痉挛及颅内高压较明显所致[5]。
临床可根据临床表现和脑电图检查结果做出明确诊断,早发癫痫患者的脑电图以α波变慢较多见,部分患者有α波泛化趋势,另可见局限性高波幅慢节律和锐波发放;迟发癫痫患者的脑电波以θ波活动为主,α波波率不规则,有局限性高波幅的慢节律,另可见较高波幅的锐波发放[6]。由于癫痫可加重脑血管疾病,为此脑血管病性癫痫的治疗需在积极治疗原发疾病基础上,给予地西泮和苯巴比妥钠治疗,及早控制癫痫发作,再根据发病类型选择恰当的抗癫痫药物治疗[7]。该研究结果显示,85例患者癫痫停止发作69例,其中无需长期服药61例,需长期服用抗癫痫药物8例;癫痫反复发作12例(14.1%);死亡4例(4.7%)。据王剑等研究结果显示[8],对76例脑血管病继发癫痫患者积极脑血管治疗基础上,先给予地西泮和苯巴比妥钠,控制癫痫发作病情,再根据癫痫发作类型给予卡马西平、丙戊酸钠或托吡酯行单药或联合用药治疗。经治疗后,16例早发性癫痫经治疗后无复发,60例迟发性癫痫经治疗后,有9例复发,重复治疗后,4例需终身服药。其研究结果与该研究结果均提示,早发性癫痫经常规抗癫痫药物治疗可取得满意疗效,但迟发性癫痫效果一般不理想,部分患者需长期服药。
综上所述,癫痫是脑血管疾病常见合并症之一,常加重神经系症状,影响临床预后质量,为此临床需及早控制癫痫发作,降低死亡率,以进一步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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