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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填写全称)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填写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货物情况(如有其它约定内容可另设合同附件,写为见合同附件 )
1.1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填写全称)
1.2 货物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明确填写定作物的具体规格)
1.3 货物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使用大、小写两种形式,并具体写明数量单位)
第二条 包装要求
2.1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2.2 没有规定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运输时间、地点
3.1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可简写,应写全称例如××省××市××区××街××号)
3.2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写全称,不可简写)
3.3 货物起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写明年、月、日)
3.4 货物运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写明年、月、日)
第四条 运输费用
4.1 运输费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以大、小写两种形式书写 )
4.2 运输费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分期付款还是一次付清)
4.3 运输费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年、月、日)
第五条 货物的装卸
5.1 货物装卸由_____方负责。
5.2 货物装卸的费用由 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6.1 托运方的权利
6.1.1 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合同中约定的目的地。
6.1.2 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的,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或起运之前通知承运方。
6.2 托运方的义务
6.2.1 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费。
6.2.2 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包装并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第七条 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7.1 承运方的权利
7.1.1 向托运方收取运费。
7.1.2 对于超过合同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予以提存。
7.2 承运方的义务
7.2.1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 。
7.2.2 按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运输并负责托运货物的安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托运方的违约责任
8.1.1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付给承运方违约金______元。
8.1.2 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包装,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受损,托运方应承担污染、腐蚀、受损部分的赔偿责任。
8.1.3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费,每逾期一日向承运方支付运费 ___‰的违约金。
8.1.4 其它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8.2 承运方的违约责任
8.2.1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运输货物,向托运方支付违约金 _____元。
8.2.2 未将货物运到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向托运方支付违约金 _____元。
8.2.3 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向托运方赔偿货物的实际损失。
8.2.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8.2.5 其它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9.2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双方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选择以下第_________(只需填写一或者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写明仲裁委员会的确切名称,如:不能将“北京仲裁委员会”写为“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托运方或承运方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中选择其一)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详细的地点)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_份,双方各执 ____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以下无合同正文。
托运方(章): ____________________承运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货物运输合同参考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
第一条 货物内容及运输方式
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货物内容为 。运输方式为 。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运输费用为 元(大写: 圆整)。甲方应于货物按期运达目的地后 日内结清运费。
第四条 甲乙方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支付运费。
2、乙方应按照运单的要求,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应负责货物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第五条 违约责任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除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还应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争议解决
第七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此运输协议,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约定,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货物运输,乙方须安全、准时、完整地将承运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交给定收件人。
二、甲方应提前六个小时向乙方提出用车计划,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将适合吨位或方位的车辆派发指定地点装货,乙方安排装货的车辆应符合装载要求,货箱应保持清洁,装载后要求装载牢固,遮盖严密。
三、委托运输货物的品种、数量、价值、目的地、收货单位(或个人),以甲方开出的产品出库单及运输协议为依据,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乙方在确认货物包装完好无损,件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签字。
四、运费支付方式:现付( )、货到付款( )、月结、( )
五、违约责任:
a)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货物保险,保险率为3‰、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灾等),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的投保金额做出赔偿,甲方仅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b)货物到达目的地如出现丢失、淋湿、及其损坏等情况应在确认后由送货驾驶员签字认可,甲方将此确认货运问题单传真给乙方,乙方应赔偿。
c)乙方承运货物必须准时到达目的地,并送货上门,如果货运期延误3天以上(从乙方收装货物时间算起),而导致甲方收货方退货及索赔,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d)货物到达目的地,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甲方货物送到收货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暂扣所承运的货物。若暂扣所承运的货物,导致甲方收货方延误收货而索赔,则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经双方友好协议特定运费如下:**至**按元/件、**至**按元/件。(此处*填地名)
七、乙方至**到达时间为天、特殊情况除外(按出库单日期为准)。
八、甲方必须出具有效的出货证明、送货单等给乙方(法律规范内)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中产生的纠纷,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可直接向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乙方:浆水乡洛阁村一组
一、乙方将本组所有的坐落在高岭背的部分荒山约320亩发包转让给甲方经营。此片荒山的四至界线分别为:面对该山,北(下)至山脚田埂,南(上)至山***脊分水处(与小塘村山岭交界线),东(左)至与小塘村山岭交界线,西(右)以高岭背莽梅高压电线下 (具体情况见示意图即本合同书附件)。三、承包费用为112000元,大写壹拾壹万贰千元整。
四、承包费用的交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承包费用为承包期内的一次性费用,即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索取与承包荒山有关的费用(比如管理费、使用该山内简易公路的使用费和其它赞助费或木材等物资)。
六、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即获得此荒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甲方在承包期内的经营管理方式、股份组成由其自主,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进行干预,任何个人不得在此荒山范围内进行开采矿产、开荒耕作、砍柴烧炭等生产活动。如遇国家(县政府及其以上政府、乡政府、村委会)征地开矿、修路等开发,土地征用费归本组(乙方)集体所有,乙方要履行向土地征用方索取林木赔偿费、因征地开发而造成的经营补偿费的义务,该两款项无条件地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扣留。
七、现有进山公路和此荒山中的简易公路属乙方所有,任何个人(含承包方)不得耕作侵占和损毁,但在承包期内,甲方可以无偿地作运输使用。
八、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此荒山内的地表附属物包括一草一木都属甲方所有。承包期内,如发生森林火灾或本村村民私自进山零星盗伐林木,乙方必须履行配合、协助司法机关查处案件和甲方向肇事者索要赔偿的义务。合***同期满即到2040年1月1日后,此荒山内的地表附属物包括一草一木都属乙方所有,林地使用权、管理权和处分权即归乙方,但甲方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九、此荒山四至界线若发生纠纷争议,乙方必须无条件的出面调解并妥善处理,调解处理费用开支由乙方负责。因四至界线发生纠纷造成承包范围内的面积减少了10亩以上(含10亩)时,承包费用酌情减少,具体情况另行议定。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也必须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业和养殖、药草种植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管理权和处分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其它情况。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签章之日起产生法律意义上的效力。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现任组长邓志勤持一份、洛阁村委会存档一份,每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发包转让荒山示意图。甲方签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章(公章):
船舶承包经营合同书范文一
发包方:都昌县航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属船舶赣九江货( 船 吨 马力)号,现承包给乙方经营。双方就承包经营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经营遵守的原则
甲、乙双方必须执行都昌县航运公司一九九八年经职代会通过的《企业管理制度》(下文简称《制度》),并按该《制度》及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个人承包,自负盈亏,定期定额向甲方上交承包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和转包。
三、承包范围
乙方在承包期间承担下列成本和费用:船员工资、各种补贴、旅费、杂费、燃润料费、劳保及降温费、烤火费、医药费、春节值班费、交通费、大小型工具费、航运规费、业务费、船检换证及补办费用,船员审验费、考试换证费、违章罚、责任事故应负费及水运、航管、航监部门所收取的费用船体大修以外的各项小修费用及修理时间的承包费,承包经营中的货差货损赔偿费用。
四、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从一九九九年元月一日至二OO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
五、承包标的(上交额)
乙方在承包期间,每年每吨按 元计算上交额,合计上交 元。
六、付款结算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的同时,承包上交额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七、承包船舶的船员配备标准
1、40马力60总吨以上的须配备正、副驾驶、正副司机、水手各一名。
2、40马力60总吨以下的须配备驾驶、司机、水手各一名。3、船员配备须在本单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单位或其他人员,严禁带家属及小孩上船,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4、未按本规定配备船员发生的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八、凡船舶其它安全生产事项乙方应按甲方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条款执行,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入帐一份。
十一、本合同到期未续订合同擅自营运者,按侵占公共财产论处。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船舶承包经营合同书范文二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开展洗浴休闲经营服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甲方将座落在盐都区潘黄镇青年路何桥村的银光休闲洗浴中心承包给乙方经营,就承包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经营方式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2013年8月30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止。2014年5月5日前移交甲方。
三、承包金及违约保证金的缴纳
承包金为伍万元整,采取先缴纳后使用经营的原则,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缴纳:
1、现金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2、违约保证金贰万元整(不计息)
四、经营证照及洗浴休闲中心的硬、软件设施,设备等一切相关用品。
1、甲方于本合同签字之日将洗浴休闲中心所需的全部经营证照手续交给乙方。
2、现有的洗浴休闲中心的硬件、软件设施及现有物品移交乙方使用,乙方应当正当经营,并切实维护甲方的信誉。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经营承包金及违约保证金。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3、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洗浴休闲中心设备设施管道等的线路图给乙方,以便乙方经营过程中负责维护保养(如无线路图,可来人指导维修、保养)。
4、甲方及时将洗浴中心移交乙方使用,乙方确认甲方提供的设施运用于经营,予以接受经营。
5、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洗浴休闲中心。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经营承包金及违约保证金。
2、乙方应当合法经营,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如发生违反法律的经营活动以及一切不安全的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应当爱护休闲中心设备、设施,适时维修和保养,经营期间的水电费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确需适当调整调整休闲中心装饰及设备设施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七、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书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贰万元整,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1、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造成方负责全额赔偿。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法定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等。
(2)政府统一规划或拆迁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全年的承包金,并给予经济补偿。
(3)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后,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违约保证金。
八、其它
1、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交还洗浴中心。
2、合同期满后,原有设施设备及物品归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设备设施及物品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按国家的规定折价取得这部分设备设施。
3、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本合同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及担保人:
年 月 日
船舶承包经营合同书范文三
接受委托方(甲方): 合同编号:
委托方(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交交通运输部水发[2001]360号文件精神,为保障运输安全,促进水运业发展,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船名为 号 总吨 载重吨 千瓦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经营和安全管理,委托期间,乙方资产所有权不变,以甲方的名义从事营运,并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按章纳税,自负盈亏。
二、乙方应按营运船舶的载重吨每年向甲方缴纳委托经营管理服务费(人民币) 元,一年一次交清不得拖欠。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组织乙方船舶从业人员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抓好落实。
2、负责对乙方船舶的安全宣传、监督管理,定期检查船舶维修保养和安全落实情况。
3、代办船舶入户年检、船舶交易;代办船员证件、船舶、船员保险等业务,
4、帮助提供货源信息,开通24小时应急处理电话: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船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和干涉甲方的名誉和正当权益。
2、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按章缴纳国家的各项税费,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3、委托管理期间,船舶发生重大海损事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及时向上级海事机关报告。
4、乙方有保证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义务。
五、委托经营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需延续的,另行签订。
六、本合同生效及终止时一个月内,双方交清标的物,并至审批机关办理有关证书和相关手续。
七、委托管理期间,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约,则赔偿支付另一方违约金壹万元人民币。
八、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或意外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当地海事机构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委托期间,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如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十、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同等有效,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存入海事档案,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编号:
甲方:***********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文化局
(以下简称乙方)
经商定,甲乙双方愿意在公平、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关爱贫困儿童、倡导全民读书”正版图书普及惠民义卖活动开展合作,并达成一致,共同履行如下条款: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图书具备以下条件:
1. 所有图书必须是国家正规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并具有相应出版社出具的销售委托书。
2. 图书内容积极、健康、向上。
3. 图书类型为:古典类、文史类、普法类、教育类、科普类、艺术类、百科类、医疗保健类、家庭藏书类等。
二、甲方所供图书涉及版权纠纷或其他质量问题,均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三、甲方负责在北京组织此次活动所需图书及赠书(顾客购买特价图书实洋每达到元者,可以累计计算,活动方会以购买者个人名义捐出一册价格为 元的高品质、彩版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货源,货到乙**市的长途进、退货运输费用,及开展销售合作所必需的广告费用。乙方承担赠书的部分费用(乙方承担2元/本),货到乙**市后的装卸费、短途运费、搬运及相关服务费用,
四、图书运达乙方后,乙方负责提供场所并妥善保管,乙方接收后务必向甲方出具正式接收凭证。乙方负责图书安全问题,因丢失、损坏(读者翻阅造成正常的脏污除外)等因素造成的损失,乙方按结算价格赔偿。
五、合作期间,乙方负责与当地文化部门等相关方面的协调沟通工作,以保证图书销售的正常进行,并协助甲方就与图书销售的广告事宜与电视台、报纸等相关媒体联系。
六、乙方负责提供开展图书销售所需的营业执照、发票、场地、营业员、现场安全秩序维护以及收银安全工作等。
七、图书销售价格由甲方拟定。合作期间,图书营业额达到 万元甲、乙双方结算一次,方便甲方向北京各供货商结算书款,及时补充货源。乙方按销售金额 %提留,其余 % 于 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提供的帐号或帐户。本次活动中,作为特价 元及 元的 个品种因是保本销售,乙方需单独按 提留。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双方盘 库交接库存,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结清全部书款。
八、保密内容
1. 本合同及其附件。
2. 甲方营销策略、措施。
3. 销量与回款量。
九、乙方收货地址:
收货人: 手机: 电话:
十、为了保障乙方利益不受损害,合作结束后,甲方按图书销量的1%提取图书质量保证金预留给乙方,半年以后乙方把剩余图书质量保证金连同有质量问题图书一并退还甲方。
十一、本合同及附件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货款两清即终止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 ,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局
《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现予,请按照执行。
附件:一、铁路临时工工作证
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三、铁路劳务工务工证
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铁路(以下简称铁路)用工行为,加强用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铁路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铁路企业(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通过签订劳务协议所使用的人员。铁道部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参照本办法有关内容执行。
第三条 铁路用工(不含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以及公、检、法人员,下同)分为劳动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及劳务工。
劳动合同制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包括农民劳动合同制职工)。
临时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人员。
劳务工是指由用人单位与劳务输出单位通过签订劳务协议所使用的人员。
第四条 铁路用工坚持总量控制、规范工资支出、依法管理的原则,以建立用工新机制,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
第二章 录(使)用
第五条 用人单位录用劳动合同制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时,应在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录用计划指标以内,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坚持条件,严格考核的原则,择优录用,并报当地劳动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用人单位应与录用职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含施工企业)因缺员和生产任务需要使用临时工、劳务工时,必须在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劳动计划以内和“其他人员”比上年减少的前提下,严格条件,择优录用。用人单位应依法与临时工本人订立劳动合同。使用劳务工应与劳务输出单位订立劳务协议。
施工企业可根据生产任务实际需要,在减少使用劳动合同制职工,并安置好内部下岗职工的情况下,按照国家、铁道部及当地政府有关劳动政策、规定,自行使用临时工、劳务工。
除统配人员外,所需人员原则上应在铁路内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含人才交流中心)及所建立的劳务基地中录(使)用。
第六条 用工条件:
一、轻体力等劳动岗位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并经一至三年职业培训;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的劳动岗位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并经一至三年职业培训;
二、政治品质、现实表现好;
三、身体健康,符合铁道部规定的健康检查标准;
四、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特殊工种,国家和铁道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按国家规定,凡妇女禁忌的工种岗位不得招用女职工;凡不适合妇女从事的机车乘务、机车车辆检修、调车作业岗位,线路工、筑路工、桥梁工、隧道工、采石工、通信工(外线)、装卸工、接触网工等工种,原则上应使用男性劳动者。
第七条 运输企业使用临时工、劳务工,原则上允许在装卸、施工、线路维修、生活后勤部门和调车组人员、列车员、服务员以及防洪抢险等其它不直接涉及行车安全的工种、岗位使用。
第八条 用人单位录(使)用劳动者必须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经职业培训或职业技能培训,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需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录(使)用。成建制输入劳务的,劳务输出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和有关合法手续。
第三章 合同订立
第九条 用人单位录(使)用劳动者,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合同生效时间。未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当事人签字之日即视为该合同生效时间。
第十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受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不得再行委托。
劳动合同订立后,不得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的变更而变更。
第十一条 职工办理内部退养的,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专项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其退养的文件、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书统一使用铁道部规定的文本,用人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地方有关规定依 法与劳动者协商约定其它内容。
临时工的劳动合同书内容由各铁路局〔含广铁(集团)公司,以下同〕、总公司及部直属单位比照铁路劳动合同书的内容自行拟定。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书》、《临时工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章后,各保存一份。
第十四条 对转移工作单位或录用再次就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确认其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解除,并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未出具上述证明材料的,用人单位不得接收或录用。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可由用人单位办理人事任用通知。核发《铁路职工工作证》或《铁路临时工工作证》(见附件一)。工作证使用有效期限不得超过劳动合同期限。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主要生产、工作岗位上的职工,可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必须规定终止合同的条件。一般生产、工作岗位上的职工,可订立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在铁路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
二、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期限届满应予终止执行。因运输、施工、工业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技术性较强的工种(在同一用人单位,下同)累计签订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八年;简单劳动和客运工作岗位累计签订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四年。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复员退伍、转业军人不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职工只能试用一次。
第四章 合同的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即行终止。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24时为准。
因铁路运输、施工和工业生产需要,经用人单位与劳动合同制职工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职工在合同期限内,因工作需要,在铁路用人单位之间或同一用人单位的不同基层单位之间变换工作的,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新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在同一基层单位变换工作岗位的,不需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只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
临时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生产任务变化,经用人单位与临时工协商同意,可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
第二十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予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不履行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教育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三、发生重大、严重路风事件或多次发生一般路风事件屡教不改的;
四、在工作中、违章作业,造成行车重大事故、重大职工死亡事故、路外重大伤亡事故之一的,或造成行车大事故,情节严重的;
五、严重失职、渎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或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贪污受贿情节严重的;
六、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经用人单位教育受到处分后,仍不改正错误的;
七、因工作需要,在铁路用人单位之间调整其工作岗位(工种),或受用人单位派遣从事其它临时性工作(如抢险救灾等),拒不服从调整或派遣的;
八、有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收容戒毒的;
九、因、等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执行收容教育的;
十、被除名、开除、辞退、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一、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在内部待岗期间,经教育、培训仍不符合上岗条件或未改正错误、或拒绝用人单位安排的力所能及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除本办法二十、二十一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外,各铁路局、工程局、工厂还可根据《劳动法》及国家、铁道部有关规定,按照严格管理的原则,与劳动者约定其他解除劳动合同条款。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再录用人员时,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基层单位出现分立或合并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或新的劳动合同的签订,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办法第二十一、二十三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工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征求同级工会的意见,如工会提出异议,应复议后再做出决定。
第二十六条 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二十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经有关部门认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铁道部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并得到劳动行政部门确认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八条 职工担任重要生产、科研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本人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临时工双方在劳动合同书上签章。被认定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本人不愿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注明解除原因。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与所属基层单位的职工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可委托人执行,但应在书面委托书中明确受委托人的权限。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双方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见附件二),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
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第五章 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三十二条 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享受符合国家和铁道部规定范围内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与卫生、培训等待遇。
临时工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报酬,其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临时工的假期、工伤及其待遇比照职工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临时工的工资,均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反映,并按规定在下列渠道开支:
一、工效挂钩工资;
二、“百含”工资;
三、非工效挂钩单位按铁道部有关规定列支。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法》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工、临时工进行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三十五条 职工、临时工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应建立医疗期制度。医疗期限、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铁道部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国家和铁道部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七条 职工应按国家规定参加铁路养老保险系统统筹,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符合退休(职)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享受相应的退休(职)待遇。
临时工亦应建立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十八条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仍按原批准权限办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手续。在铁路内部变动工作单位的,只办理养老保险卡片的转移,不需办理养老保险基金的转移手续。路外转移到铁路用人单位的,需办妥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手续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章 职工下岗、待岗
第三十九条 为强化内部用工管理,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用人单位应实行竞争上岗、择优上岗,并制定内部下岗、待岗办法。
第四十条 内部下岗、待岗办法适用于已定职的职工。
第四十一条 因用人单位生产布局调整、劳动组织调整或生产任务不足,出现暂时无法安置的富余人员,实行内部下岗。因个人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在安全、路风、劳动纪律等方面发生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又构不成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人员,实行内部待岗。
第四十二条 待岗期限由用人单位根据待岗者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下岗人员不受此期限限制。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确定职工下岗或待岗,应在征求同级工会意见后,用人事通知书通知本人,并注明下岗、待岗原因、期限和待遇。
第四十四条 下岗、待岗人员在下岗、待岗期间,由用人单位内部劳动力市场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培训、提供职业介绍等。下岗人员转岗培训期满,经职业技能鉴定站(所)鉴定合格,发给《技术等级证书》,用人单位据此安排试岗,试岗期满符合上岗条件的,方可正式上岗。待岗人员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安排一定的试用考察期。
第四十五条 下岗、待岗人员在下岗、待岗期间的待遇,可根据下岗、待岗原因,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费标准。生活费的支付仍由下岗、待岗人员原单位承担。下岗、待岗期间参加用人单位内部劳动力市场组织的培训,培训后实行试岗、试用,其试岗、试用期间的待遇本着低于在岗人员的标准,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第四十六条 为鼓励企业富余人员自谋出路,由富余人员自愿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后,可与其签订外出劳务协议。外出劳务协议每年签订一次,期满未与用人单位办理手续的,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外出劳务者应向原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各类社会保险金、管理费等有关费用,费用标准由用人单位与外出劳务者协商确定。外出劳务期间连续计算工龄。
第四十七条 下岗、待岗人员由内部劳动力市场实行分层管理。
第七章 内部劳动力市场
第四十八条 铁路企业原则上都应建立内部劳动力市场,以实现企业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
第四十九条 各用人单位内部劳动力市场办事机构,行政上挂靠同级劳动工资部门,业务上接受上级和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的指导,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
第五十条 内部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的场所和设施;
二、有必要的开办资金;
三、有相应的机构章程;
四、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五、有专职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一条 内部劳动力市场办事机构的基本职能:
一、收集、职业供求信息;
二、负责下岗、待岗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三、根据用人单位和社会的劳力需求计划,组织岗前培训;
四、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中介服务,指导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五、负责劳务基地建设,组织劳务输入、输出;
六、组织生产自救,拓宽就业渠道,安置富余人员;
七、建立 统计报表分析制度。
第五十二条 内部劳动力市场中介机构由用人单位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培训机构经与同级教育部门协商后,由用人单位劳动工资部门按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办理;为开发劳动力资源而设立的单位,经用人单位批准后,应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第五十三条 用人单位要加强对内部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并给予必要的开办经费,保障其正常运作。内部劳动力市场办事机构,要加强自身的管理,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加强与职能管理部门以及地方劳动行政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第八章 劳动争议处理及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及其基层单位均应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以用人单位的基层单位为主。用人单位与其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单位及上级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五十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及其它事宜,按照《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 对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按照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职工、临时工的经济补偿,按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执行。但在铁路用人单位之间调整工作岗位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原用人单位不予经济补偿。
第五十八条 职工、临时工违反《劳动法》规定或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款,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未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自动离职的,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规定,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第五十九条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未及时与职工、临时工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签订、终止手续,由此给职工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 职工、临时工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其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中止劳动合同的履行。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如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的损失,可根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第九章 劳务工的使用
第六十一条 使用劳务工,必须由用人单位与劳务输出单位,按照《经济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务输出单位为经济契约关系,劳务工与劳务输出单位为劳动关系。
第六十二条 劳务输出单位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工,必须符合铁路用工条件及所具备的证书。用人单位应在规定的工种、岗位范围内使用。
第六十三条 劳务协议由用人单位与劳务输出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但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输入人员的条件、数量;
二、工作岗位或项目内容;
三、劳动报酬、结算标准和方法;
四、务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因工或非因工伤亡的待遇;
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四条 用人单位可根据运输、施工、工业生产需要,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务协议。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十五条 在劳务协议履行期间,因运输、施工、工业生产任务变化,经用人单位和劳务输出单位协商同意,可变更劳务协议的有关内容。
劳务协议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务协议即行终止。
第六十六条 劳务工的报酬、结算标准和方法等,按用人单位与劳务输出单位签订的劳务协议执行。工资列支渠道按本办法第三十三条办理。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须严格按条件使用劳务工,并做到能进能出。对违反劳务协议的,要及时退回劳务输出单位。
第六十八条 劳务工由劳务输出单位负责管理,用人单位负责组织生产,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九条 辞退劳务工的条件由用人单位与劳务输出单位,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行商定。
第七十条 劳务工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要对其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七十一条 铁路用工实行分级管理。铁道部控制用工总量,制定用工政策、规定,规范用工行为,指导用人单位搞活用工。用人单位要建立有效的用工机制,坚持能进能出的原则,强化劳动组织管理及技术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第七十二条 临时工应纳入各级劳动工资部门归口管理,并建立临时工个人档案。
用人单位使用劳务工应发放《铁路劳务工务工证》(见附件三)。
第七十三条 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在录用劳动合同制职工或使用临时工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抵押金和物品。
第七十四条 职工、临时工、劳务工均应按铁路从业人员统计。外出劳务人员仍按原停薪留职口径统计。劳动生产率的统计,应按实际工作岗位的所有用工人数进行计算。
第七十五条 用人单位要建立劳动合同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好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终止等劳动合同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劳动合同台帐,对职工的劳动合同期限,约定条款、实际工作年限、基本情况等进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第七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建立内部劳动监督检查制度和用工考核制度,保障国家、铁道部劳动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要主动接受同级工会对其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加强与工会的联系、配合,共同维护好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七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劳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七十九条 部属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并报部备案。
第八十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铁道部前发文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八十一条 本办法由铁道部劳动工资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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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临时工工作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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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皮封面) (证皮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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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 | | | 姓名 _____________ |
| | 像 | | | 性别 _____________ |
| | 片 | | | 年龄 ____文化程度_____ |
| | 处 | | | 工种(岗位) _________ |
| ----- | | 籍贯 _____________ |
| (核发单位钢印) | |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 |
| | | 家庭地址 ___________ |
| | | |
| 核发单位 _________ | | 年 月 日 |
| 填发日期 _________ | | 有效日期 至 |
| 编 号 临字第 号 | | 年 月 日 |
| _________ | | |
| | | |
-------------------- --------------------
(证芯左页) (证芯右页)
-------------------- 注:1.证皮尺寸长度为
| | 105mm,宽度为
| 持证须知 | 75mm。
| | 2.证皮为墨绿色仿羊皮
| 1.临时工需随时携带此证件, | 面料。
| 以备检查。 | 3. 证皮路徽长度为
| 2.此证件不得转借或涂改, | 23mm,宽度为
| 遗失要及时向换发单位报 | 20mm,并烫金。
| 失。 | 4.证皮字为烫金楷体;
| 3.有效期满应及时上缴换发 | 证芯字为楷体。
| 单位。 | 5.本证由各单位按照上
| | 述式样及要求制作、
| | 填发。
| |
| |
--------------------
(证芯右页背面)
附件二
|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证明(存根) |
| NO.
NO. | 我单位与 同志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我单位与 同志 | 的基础上签订了 年 月 日至 年
签订了 年 月 日至 |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的劳动合同。在
年 月 日共计 |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该同志曾担任
年 个月的劳动合同。 |
由于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 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
___________原因, | 于 年 月 日_______劳动合同。
于 年 月 日 |
| 特此证明
_________劳动合同。 |
|
|
经手人: |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注:此证明由铁路分局、工程处、工厂以上单位盖章。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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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 _______ | 贴 ||
| | | | 像 ||
| 铁路劳务工务工证 | |性别 _______ | 片 ||
| | | | 处 ||
| | |年龄 _______ -----|
| | | |
| | |工种(岗位) __________ |
| 核发单位 _________ |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
| | | 省 县(市) 乡|
| 填发日期 _________ | |来自何地 _____________|
| | |家庭地址 _____________|
| 务字第 号 | | 年 月 日 |
| 编 号 _________ | |有效日期 至 |
| | | 年 月 日 |
-------------------- --------------------
(正面) (背面)
注:1.此证件长度为105mm,宽度为75mm,
企业劳务用工合同书范文1甲方:
住所: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协议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试用期为______天。
第二条、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
乙方在协议期内工作岗位为_________,工作内容或工作任务为 ,甲方可根据情况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和内容,乙方愿意服从。
第三条、劳务报酬
乙方的劳务报酬按月(周)计算,每月****元-***人民币,每月**日前现金发放。乙方并接受甲方的工作考核,甲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乙方每月的劳务报酬。
第四条、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
每月工作**天,每天**小时,延长工作时间不另计加班劳务费用。
第五条、保险
1、甲方为乙方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与本协议期限相同。用于乙方如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伤害的补偿。
2、乙方在合同期内如突发疾病或受到意外伤害,乙方同意乙方自己承担所有费用,且病假期间甲方无需支付劳务费。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终止
1.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协议期内,提前7日通知,双方均可解除本协议。
2.协议期满,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服从甲方安排,按时按量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2、乙方应当保守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从事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3、乙方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确认乙方的联系地为: ,甲方以邮寄的方式寄送文书到该地址不论乙方是否签收均视为已送达。如乙方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 其他
1、乙方已阅读并理解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愿意遵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劳务用工合同书范文2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东岸尚景8#楼 工程中的 主体结构 工程部分承包给乙方施工,以业主和甲方所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以高速优质的建设工程为原则,以平等互利为前提,甲乙双方相互配合,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通力合作,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东岸尚景8#楼
1.2工程地点:新柳路与渠东路交叉口东南角
1.3结构形式:框剪结构
二、承包范围:
图纸及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中的所有的工作内容:
2.1基槽机械开挖时标高的控制,机械大开挖后的人工开挖部分及土方清运,破桩头等;
2.2基础褥垫层、砼垫层及防水层基层的施工;
2.3钢筋:施工现场内的钢筋加工设备、卸车、装车、钢筋机械的安装、调试、钢筋的制作、绑扎、水平运输、吊运、废料的清理、归堆(门上小于200空的砼挂板钢筋制安),钢筋的对焊、电焊、止水钢板(含止水带安装)、预埋铁件及预留钢筋的制作安装,砼浇筑时核正钢筋及钢筋位移的修整等全过程及提供器材、材料计划表;
2.4模板:配合放线,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含后浇带的清理、模板的制作、安装,砌地胎膜及卫生翻沿,门上小于200高的砼挂板模板砼且不另计),配合验收,验收前自检,模板的保养、刷隔离剂、转运、每层的杂物清理、封顶后模板往下吊运、归堆、清理模板上的残渣、配合止水钢板(含止水带安装)的安装及预制砼块的制作安装等全部过程;空调管预埋;
2.5砼(包括塔吊基础的砼):砼的浇筑及养护(含泵管装折清洗),砼的表面最少收两遍;楼层垃圾清理。
2.6地下室:防水保护层施工(不另计);
2.7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郑州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工地”的要求(包括施工区、生活区的卫生及其场地硬化,现场排水沟及小型临时设施的用工等);基坑周边的防护;
2.8外墙脚手架提升的配合(人员基本固定)。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方法:
3.1工程质量:合格。
3.2验收标准:
3.2.1按国家标准验收;
3.2.2施工过程中,严格按 GB50300-20xx规范规定及技术交底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步施工,若出现施工质量问题,需维修的应义务维修,不得扯皮推诿;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结算时在承包价的基本价上加2元/m2结算;
3.2.3对成品进行保护,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保证建筑物的整体效果。
四、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包辅料及部分机械设备和机具、器具)。
五、安全生产:严格按国家的安全生产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办事,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不出任何安全事故。因乙方施工人员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而出现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负,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社会影响及损失,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标准要求,结算时在承包价的基本价上加2元/m2结算时。
六、工期要求:
总工期 天。
七、承包价格(包括劳务公司的税、费):
八、 工程量确定及付款方式
8.1工程量计算依据20xx年8月29日 设计院东岸尚景8#图纸、定额规定计算(地下室按两层计);共 ㎡(其中地下室: ㎡,标准层 ㎡)。
8.2施工中若图纸标示的建筑面积不会发生变化,结算时建筑面积不变;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不超过10﹪,结算时不与调整。
8.3本工程完成 层及以下结构后经验收合格后付完成量(地下室增加的一层面积暂按一层计)的 %(以基本价格计);以后每5层支付一次,付完成量的 %(以基本价格计)。全部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付完成量(此次付款将地下室增加的一层面积和质量、安按建筑面积:基本价(扣除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各2元/㎡) 元/㎡;临时用工
九、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力
甲方的责任和权力:
1、负责协调各工种的配合工作,负责按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提出具体施工方案方法。
2、随时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发现乙方的施工等有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提出返工或适当的罚款,其返工工资、材料由乙方自己承担。
3、负责各种施工原材料的供给及施工人员的用电0.5度/人.月。
4、负责提供吊装设备、砼输送泵、脚手架钢管、竹笆等机械和器材设备。
5、教育乙方施工人员注意安全,遵守安全制度。发现乙方施工人员有无故损坏机械、器材设备或浪费建筑材料的现象,按实际发生的2倍对乙方进行惩处,并有权对不服从和恶意顶撞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罚款500~20xx元。
6、根据工程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乙方必须服从并积极组织施工。 乙方的责任和权力:
1、乙方必须缴纳 万元的质量( 万元)、进度( 万元)、安全文明施工( 万元)保证金;工程施工完第 层退还保证金 万元,剩余部分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退还,无息。
2、施工人员进场时报花名册,一式三份,且附身份证复印件,并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件。
3、在施工中必须配备合格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且相对稳定;若管理人员不到位或不称职(现场考查),否则按承包总额的5%扣除;乙方并应主动接受甲方的管理,服从甲方科学合理的指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甲方下达各项任务指标;若不服从和恶意顶撞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罚款500~20xx元。
4、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使用(专人、持证上岗)、保养,乙方自备除甲方提供设备之外的工具、器具、辅材(如手电锯、钻、手锯、钢尺、吊线坠、扳手、安全帽、灰桶、靠尺、泥抹、震动棒、配电箱后的施工电线及夜间施工照明灯具、扎勾、扎丝、铁丝、铁钉、扫帚、海绵胶带、手套等)等;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管理人员红色、施工人员白色)等;控制施工人员的用电0.5度/人,超过部份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施工中应加强管理,严格按图纸和规范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按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完成,努力塑造自己的良好形象。
6、乙方要注意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确保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若有发生,相关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场地机具设备自觉收检并排放整齐,定期保养,每天工完料尽场清,确保完交工时,场地无任何垃圾堆放,场地每天收理干净与进场时地面卫生相符。否则清理场地由项目部将安排人员清理,费用在结算时从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扣除。
7、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搞好与其它工种的相互配合,处理好相互间的关系,为施工创造良好的环境。
8、乙方对自己的员工,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员工生活团结全体员工共同奋斗,为实现共同目标努力。
9、乙方员工要遵纪守法,不允许干任何违法的事情,出现违法行为,均由当事人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要爱护公物,节约建筑材料,凡无故损坏公物,浪费材料等均应受到加倍的处罚。
11、分项工程各验收批施工结束后,经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12、乙方应积极参与竣工验收工作,如发现质量问题,要随叫随到,并彻底返修。
十、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及业主要求的目标,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并应立即迅速退场,不得设置任何人为障碍。否则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若乙方无故单方终止合同,保证金不退还,并追究乙方责任,并赔偿其给本工程带来的一切损失。
3、甲方若无理终止合同,应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4、如甲方未履行自己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所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5、本合同工作内容严禁转包,若发现有转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一切后果。
6、在施工中,乙方自备的工具、器具、辅材不能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甲方有权提供,在结算时双倍的从工程款中扣除
7、若因乙方责任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后先退场后清算,按完成量的40%结算。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两份。
十三、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工程余款后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劳务用工合同书范文3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 市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鉴于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 年。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第四条 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 乙方负责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第六条 双方同意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第七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两张中国人寿“人身意外综合保险”卡,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间与本协议期限相同。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三条 依据本协议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沙河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的,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 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六条 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 河北金汇通企业集团考勤管理制度
2、 金汇通企业集团通讯补助管理办法
3、 河北金汇通企业集团加班管理制度
4、 河北金汇通企业集团休假管理制度
5、 河北金汇通企业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6、 河北金汇通企业集团招聘管理制度与流程
7、 河北金汇通企业集团违纪处罚管理制度
8、 河北金汇通企业集团离职管理制度
9、 河北金汇通企业集团培训经费管理制度与培训流程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校车车辆要求。幼儿园自备或租用校车都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必须张贴校车标识,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幼儿园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幼儿园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幼儿园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以及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一)要详细掌握园内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
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手中,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二)要对接送幼儿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幼儿,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幼儿;
(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幼儿园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
(六)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七)对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按规定喷涂有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标识。
五、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幼儿园的予以取缔。
六、要把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幼儿园各项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八、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立责任书方: 签责任书方:
(盖章) 学校(盖章)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于合作期内开设加盟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的权利
1.1 倡导经营“_________”专卖连锁事业,并拥有“_________”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1.2 根据市场需要,在各个城市设立加盟店/专卖店;
1.3 有权适时地得到乙方经营所必须提供的市场反馈信息;
1.4 在产品计划方面可以结合乙方所在地的条件,对产品供应计划进行综合性援助。
2.甲方的义务
2.1 保证产品质量,如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如霉变,过期等),负责调换同类合格产品。
2.2 不得无故拖延发货时间,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3 乙方需要办理非法人执照时,甲方可提供一切合法手续,乙方办理的费用自理。
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权利
1.1 拥有“_________”的商标,名称的使用权及营业推广权;
1.2 依照甲方策划的会员促销,广告宣传,集体活动以及其它的策划方案进行共同活动;
1.3 有权获得甲方经营管理业务的诊断性建议;
1.4 乙方及从业人员有权接受甲方的职能培训;
1.5 有权接受甲方的各项专门职能的指导并进行经营活动。
2.乙方作为“_________”品牌加盟店的加盟经营者,必须恪守以下义务,诚实地从事经营活动:
2.1 认同_________公司倡导的连锁经营理念,遵守甲方关于“_________”连锁经营专卖的各项规章制度;
2.2 负责经营管理本区域的加盟店以及产品的推广,开发工作;
2.3 依照甲方的标准,保持加盟店的结构及形象;
2.4 加盟店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专门从事经营活动;
2.5 维护经营并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2.6 要认识作为_________公司连锁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建设健康产品的品牌加盟店;
2.7 在加盟店的装修方面,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v1标准执行;
2.8 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进货标准购货,确定产品结构。
2.9 乙方必须在当地租赁专柜,专柜面积以乙方资金能力确定。
2.10 乙方必须保障通迅工具的畅通并配置传真等信息传递工具,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进货与运输
1.产品的进货
1.1 乙方经营的产品,一律从甲方进货。
1.2 乙方首期进货金额为_________。本合同签订生效起20天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后乙方承诺不再退货(除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外)。冷静期内乙方未提出书面申请的,甲方视为乙方已确认。甲方与乙方合约终止时,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乙方应及时并按要求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同时向甲方提交销售汇总表,无故拖延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1.4 乙方应及时提交购货计划书并将该购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三天内将货发出给乙方。
2.货物运输
2.1 货物的运输为铁路、汽车、_________三种方式,按离乙方注册地最近的城市发运。(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到达乙方城市前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到达乙方后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2 如因运输途中所造成的原因,应及时通过承运方予以解决。
2.3 乙方收到货物后,在二日内验收并以书面回复甲方,如未回复,则视为合格验收。
第四条 业务管理
1.乙方及其所聘用的业务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统一零售价进行销售,不得任意降价或涨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2.本协议书签订后的三个月内,乙方累计销售额必须完成_________以后每月的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_。
3.乙方如连续二个月未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另外开设加盟店,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4.甲方付给乙方的服务津贴为:
4.1 按销售业绩的5%计算并支付;(含乙方汇给甲方款项时应付银行的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保密义务
1.乙方不得随意将有关公司连锁的计划,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甲方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相关要求予以赔偿。
1.1 有关交易的价格,条件及供货对象的事项;
1.2 有关乙方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内容;
1.3 其它由甲方指定的保密事项。
第六条 禁止行为
1.乙方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1 向第三者转承包或提供经营的方案或策略;
1.2 向他人转承包或转借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商情等原件和复印件;
1.3 以本人名义或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类的其它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1.4 向他人转承包或给第三人提供担保抵押,出借经营权的证照时;
1.5 其它甲方要求禁止的事项。
第七条 不可抗力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因素给产品进货及其它甲方活动造成障碍时,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诺不追究甲方的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权
1.当乙方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 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1.2 不遵守甲方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仿制本公司的产品;
1.3 不遵照甲方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1.4 不遵守货款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1.5 停止营业时;
1.6 有损害信用言行,已妨碍或将会妨碍连锁活动时;
1.7 每月达不到规定的销售业绩时;
1.8 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使用加盟店公章,合同章对外签约合同时,乙方因此项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合同终结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1 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及带有“_________公司”的标识;
1.2 立即撤掉或取消甲方指定的加盟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物等,将甲方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物,资料等上交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当乙方未自觉撤掉时,甲方可自行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1.3 立即返还由甲方配备的文件及授权牌等物品。
1.4 对建筑物的损伤补修由乙方进行并负担费用;
2.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任何时候要保证不得有对“_________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十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期限以签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乙方需提前二个月向甲方申请续签,续签后的合同最低期限为一年。
2.本合同未尽事宜部分,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异议的,以补充协议的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申请退出,甲方不负责退货,并自动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责任(不包括中途运输问题),由甲方负责。
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产品功效的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1.有关甲方的说明:“_________公司”是甲方的公司名称,“_________”是甲方的专卖店品牌名称。
2.有关乙方的说明:乙方已充分的解读确认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本人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能力完成本合同应尽的义务,用于经营的款项全部属予自有资金。
3.本合同签约地:_________
4.本合同诉讼地:_________
5.本合同签订必须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正式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健品加盟店合同书2017加盟店合同(2) | 返回目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_
为共同拓展甲方销售市场,促进产品销售,提高服务水平,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此合同书,条款如下:
第一条 权利与义务
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建立加盟店,经销甲方产品,授权编号:_________。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确保加盟经营体系的统一性,甲方将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营中出现的偏差、违规等予以纠正和限期改正。如有侵犯甲方权益,破坏加盟经营体系的行为,将令其停业整顿或终止其加盟资格。
2、如果国家政策和市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甲方保留对经营方针、市场计划、运作规则、产品结构、产品价格等做相应调整的权利。
3、甲方重申建立加盟店的区域规划,即:
(1)县级市设加盟店_________个。
(2)一般地级市设a级加盟店_________个。
(3)省会城市设a级加盟店_________个。
(4)_________等城市设加盟店_________。
4、为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铺vi设计,供应产品及相应宣传资料。
5、为乙方提供统一的运作模式和业务管理流程,提供教育培训服务。
6、为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和_________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营管理责任。
2、按照_________的规定完成销售指标和区域市场发展计划,每月销售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在同一地区内,第一家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销售业绩没有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公司有权建立第二家店。
3、维护甲方形象,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业务报表,宣传资料。不得私自制作宣传资料,不得做超出甲方宣传内容的虚假宣传。
4、必须保证从公司统一进货,按公司统一价格销售产品。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收取销售代表的费用,不得以降价、赊货、回扣等不正当手段破坏市场秩序。
5、必须保证不在店铺销售甲方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
6、乙方必须有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固定经营场所和电脑、电话、传真机、宽带等通讯设施。
7、如乙方在本市变更营业地址,须提前向甲方提交变更申请,甲方按新建加盟店程序审查批准后方可变更。如异地变更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8、所有甲方产品和甲方有关的企业标识,均属甲方拥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名称和甲方的任何企业标识、产品标识,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
9、乙方有义务随时为销售代表在网上输入业绩报单。输入报单前,应将销售款汇入甲方账户以便及时确认报单。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汇款的,也必须在报单之后两日内将款汇入甲方账户,否则,报单不及时或汇款不及时以及报单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在报单输入的同时,应填制_________,及时传真至公司业务部,要求迹清晰,内容完整,以便查对。每周日下午_________之前输入系统的为本周报单,如超时,则顺延到下周报单。
11、乙方或其下属销售代表不具备报单输入条件,需要甲方协助输入的,每输入一份单,由乙方支付_________元的服务费,该服务费的支付不得转嫁给销售代表或b级店。
12、乙方需积极热情地做好健康咨询服务和产品零售服务,建立消费会员档案,收集并向甲方提供康复见证病历。
第二条 加盟收益
1、乙方为会员服务按销售额6%提取服务费。
2、乙方负责为所属区域内b级专营店配货和输入报单。
3、乙方在店内对非会员直接零售产品,按零售额提取40%差价,剩余的60%零售额按6%给予店补。乙方零售额不计入业绩。
4、乙方服务费、非会员零售差价每周结算一次。
第三条 购货
1、乙方首次购货款_________元(首次进货按1:1.5配货,配发_________元周转货物),以保证开店初期有足够的产品展示及充足的备货周转。
2、首次购货时,另交资料费_________元,公司配发相关资料。
第四条 发货
1、乙方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三日内发出货物。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发货,须提前向乙方声明。
2、货物发出后,甲方电话通知乙方查询接货。
3、乙方发货额超过_________元以上,甲方免费托运至乙方指定地点,低于以上标准,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货
1、乙方在本地货站接货时,应立刻查验产品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有破损造成损失,应即时与承运单位交涉,并与甲方联系。
2、乙方收货后应即时开箱验货,按装箱单查点数量;不即时开箱验货,事后再向甲方提出异议的,恕不受理。
第六条 换货
1、因运输问题造成产品外包装损坏或产品损失,乙方须在接到货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后给予调换产品,逾期恕不受理。
2、乙方委托别人到甲方办理换货时,须签发委托书。
3、如消费者在加盟店所购产品发现质量问题,可告知甲方,经确认后换取同等价格的产品。
4、加盟店在经营过程中,如需进行品种调剂,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调换货手续。换回公司的产品外包装不能有任何破损或污染,保质期必须在12个月以上。因调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退货
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根据乙方意愿允许退店退货。退货时要求包装无破损、无污染,并有12个月以上的保质期,不影响二次销售。因退店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退货时,首先结算公司按1:1.5配货部分,并按1.5:1的货款比例返款,资料款不退。
2、经营时间超过三个月以后,必须履行_________年的协议合同,中途不允许退店退货。
3、_________年合同期满时退店不退货。
第八条 加盟资格终止
自愿终止
1、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因经营困难无法继续营业,可向甲方书面申请自愿终止加盟资格。
2、乙方经营期满二年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如有意继续经营,有优先权与甲方重新办理手续,签署新的合作合同。
非自愿终止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其加盟资格:
1、连续3个月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销售指标。
2、从事违法经营或做出有损甲方声誉和利益的行为。
3、严重违反加盟合同条款或甲方的其它规定。
4、遇有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导致无法经营。
因第1项、第2项、第3项原因被终止加盟资格时,甲方不予退货。
第九条 通知与附件
1、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熟知_________的内容,并同意遵守其中的所有条款。
2、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三日内将首期购货款汇达甲方账户后,甲方向乙方签发《加盟店授权书》。
3、本合同必须和《加盟店申请表》、《加盟店授权书》一并签署后正式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4、以上各条款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现,双方自愿签约,无其它因素影响。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或者一方拒绝协商时,可诉请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_________代表(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装加盟店合同2017加盟店合同(3) | 返回目录乙方经对甲方之经营理念、营销模式、管理能力、服装加盟等多方位考察并表示认同接受,同时结合自身条件、可发展空间以及消费市场状况等各方面的商业环境,自愿加入服装批发体系,经甲乙双方本着充分协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总则
1—1 双方的法律关系:甲乙双都是独立自主互惠互利的合法经营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不得有代表甲方行使权力的资格(另行授权除外),其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甲方对乙方及乙方对员工的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乙方为独立经济实体,对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技术上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1—3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合作级别及费用支付方式
2—1乙方自愿投资店面,筹建服装门市不低于 平方米,有,甲方提供服装货源
2—2 乙方签订本协议当, 乙因在60天内,方在向甲方付还一合作权益金,返完为止。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 甲方拥有“服装生产与销售技术的所有权。
3—2 为乙方从业人员(1—2人)提供专业,系统的理论和实际操作技术培训,同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内部技术资料,技术咨询等售后服务。
3—3 甲方提供服装乙必须积极经营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4—1 获得甲方“服装批发技术的使用权。
4—2 获得在甲方日常经营过程中专业技术咨询和指导的权利。
4—3 未经授权甲方不得将服装任何方式传授给第三者。乙方网点,不得因市场价格波动而自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并且乙方所付费用不予返还。
5—1 本合同常年有效,如一年内乙方不向甲方交货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收合作权益金不予返还。
5—2 如遇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5—3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异议,应本着协商的精神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向乙方提供的货源,运费由乙方承担配送方式及时间由甲方安排。乙方在收货后,应于三日内书面电话通知甲方。
7-1
如果乙 方免费铺货,然后货卖完了,在结帐,乙方必须完成每月8000元的服装销量
7-2在合作中甲方必须提供保质量,在款式上面也有新潮,不能太落后,档次低,中,高,的服装,或有乙方提供服装样品给甲方加工
7-3如果乙方需甲免费供货在合作中甲方有权利宗制乙方和其它服装厂家供货,但甲方要满足乙方所有的服装产品
7-4如果乙 方免费铺货,然后货卖完了,在结帐,乙方应在甲方的原批发价加百分之零点三的利息
7-5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服装产品60天内一次性结清货款
7-6在合作中乙方月销售不到8000的货款也应一次性付清80000的货款
7-6乙方在销售中月销售超出8000的货款,甲方在超出的货款退百分之三奖励金
给乙方
7-7头次合作乙方应在收到甲方 服装产品的当天首付 当天收到服装货款百分之三十做为定金
7-8甲方在终止乙方合作时应退还向乙方所收的定金
8-1同双方签(或盖章),并且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应付定金足额到位后生效。
8--2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免费铺货,然后货卖完了,在结帐,你们公司有过这样的先例吗
8-3本合同签约履行地:福建省,厦门
方:厦门梦想成真公司有限公司 :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法 电 话: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 章: 代表签:
品牌加盟店合同加盟店合同(4) | 返回目录甲方:xx商贸有限公司(下文简称“甲方”) 乙方:(下文简称“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网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经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 经销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品牌的专营店。
2.授权产品系列为甲方的“xx”品牌系列产品。
3.授权区域为:
——————省——————市(县)————区————路(街)————号
4.此经销范围只指在上述店铺内从事传统渠道的销售活动,不允许在互联网上或进行邮购,电视购物等销售活动。
5.乙方在不违背本合同所规定的经销条件的基础上,甲方承诺不再授权给其他营销商在以上店铺周围2公里内经营“xx”品牌产品,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6.乙方承诺不经营“xx”以外任何产品。
7.乙方可以经甲方同意增设或开发专卖店,奖励制度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二.经销条件
1.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国家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法律文件之复印件,以便甲方建立乙方的相关档案。(乙方法定代表人应以个人的身份与甲方签订专卖合同)
2.为了杜绝恶意串货,低价倾销或者违反甲方的相关市场政策,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需一次性向甲方缴纳3000元保证金,已交;未交.
3.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采购或销售假冒,仿冒甲方商标的产品,一经发现,乙方向甲方缴纳五千元的违约金,甲方并将以书面形式(包括直接送达,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诉和查扣之权利。
4.为使品牌能够长期持续发展,乙方直接租赁店铺,统一终端形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遵守甲方各项规定,甲方同意乙方合法经营使用,以防如有违反甲方规定,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使用权。
5.乙方年度进货计划:
经销年度
xx
xx
xx
xx
xx
年进货计划(万元)
6.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年内,未能完成本项条款中所规定的年进货计划的40%,或连续二个月未向甲方进货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的经销区域发展第二个专卖店,第二个专卖店与乙方享有同等权利。
7.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未能完成本项第5条款中所规定的年进货计划的60%,或连续二个月未向甲方进货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终止本合同后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10天内,支付首批货款、保证金及开店费用后合同生效。否则甲方可按乙方自动放弃经销权而终止本合同。
9.乙方出具专卖店平面图,甲方提供装修方案,乙方须严格执行。
三.甲乙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甲方:
(1) 提供优质产品,并不断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需求;
(2) 不断创新,提供甲方品牌的市场竞争力;
(3) 帮助乙方提供服务能力,完善经营系统。
(4) 甲方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相关的产品知识和营销知识培训。
乙方:
(1) 制定销售目标,并有效措施;
(2) 负责甲方产品在所属区域内销售;
(3) 及时反馈市场信息;
(4) 积极协助和配合甲方人员在该经销区域进行调研,检查,培训等工作。
四.订.供货条款
1.订货
(1) 季度订货由甲方组织乙方于季度前共同制定订单计划。
(2) 乙方向甲方第一次进货,首批订货金额————万元。货款一次性到账,货品可分批下单发运。
(3) 乙方每次向甲方进货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订货计划。
2.甲方收到乙方订货后,于1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订单,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在1-2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出,并通知乙方。
3.订货量大,超出订单计划的,乙方需提前与甲方签订产品订购单,并支付30%的预付款,余款于发货前一次性付清。甲方收到乙方预付款后,立即组织生产,在10-20个工作日内保质保量发货。
2.运输
甲方代办托运,运输运费和保险运费由乙方承担。
3.验收
乙方收到货物应当即清点验收,如发现货物的品种,数量与甲方出库单不符,应在当日内通知甲方,如数量不符要由承运部门开具证明。如验收无误,乙方须向甲方传真货运签收单。如超过三天责任乙方自负。
4.品质
(1)甲方提给乙方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产品质量和包装的法律规定之要求;
(2)甲方提供的产品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退换。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的产品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5.调货
(1)调货期限;由公司配货的新产品,自甲方开单之日起30天内可以调换。后续有补货的不予调换。乙方订单订货不予调换。
(2)调货条件;需调货的产品内包装应完好无损,不影响第二次销售,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条款
1.付款:
(1) 甲方实行款到发货或以货运代收款。
(2 ) 付款方式: 电汇 ;现金;托运方代收款,结算币为人民币。
2.对账
(1)甲方寄给(或传真)乙方的对账单,乙方收到后3日内签盖章确认,并将确认联寄回(或传真)甲方。若超过期限未寄回(或传真),甲方视为乙方默认。
(2) 甲乙双方在每月20日对账一次,如乙方对甲方发出的对账单有异议,必须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否则甲方不予接受和认可。
六.形象货架,货架支持条款
1.乙方开设甲方品牌专卖店.店中店或专柜,甲方免费提供相应设计图纸和具体标准要求。乙方须按甲方的设计进行装修。
2.甲方给予乙方的货架支持:货架全额款由乙方付给甲方,(1)自第一笔发货之日起满1年返总货架值45%;第2年满后返总货架值55%。或(2)自交款进首批货起算,满25万元返2%作为返还货架款,直到反清为止。
七.品牌保护条款
1.乙方使用甲方“xx”牌商标及相关标识.文.图案.文稿时须报经甲方审批并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不得改变和添加其他成分,不得扩大使用范围。
2.甲方许可乙方使用“xx”商标可印制在名片.柜牌上,有利于品牌推广。
3.甲方许可乙方使用“xx”商标在经销区域内的电视.广播.报刊.路牌等媒体,开展有利于提升品牌形象的广告宣传。
八.广告费用条款
1.甲方将根据品牌推广和产品销售的需求,在全国性媒体上投放广告,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2甲方按需要和比例无偿提供统一授权牌匾,现场宣传海报,宣传彩页等。
3.甲乙双方,共同开展有效的宣传推广,甲方乙方各分担广告费的50%。
4.乙方如单独或与其他品牌共同进行广告.宣传活动;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所生产的广告.宣传费用,经甲方核实后,给予10%-50%的补助。
5.同一年度中,在乙方经销区内,甲方总的广告宣传费用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乙方当年累计进货额的2%。广告费用的补贴全部是年底以货补的形式兑现。
九.保证金的使用及退还:
乙方交纳保证金后甲方开具保证金收据,保证金使用及归还约定如下:
1.经销期间,甲方经查证,发现乙方有违反合约规定及市场管理政策的行为时,第一次以书面形式给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乙方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通知》的要求,否则乙方须向甲方交纳4000元的违约金,以后甲方如查证乙方仍有违反合同约定及市场管理政策行为的,有权直接取消乙方的经销权利,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正常到期,双方办理完手续一月后,甲方全额退还保证金。
十.保密条款
乙方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将甲方的商业机密(如价格,销售数据,产品知识,技术等所有甲方认为是商业机密的信息)披露给任何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十一.解除合同条款
1.甲方或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一方有权追究另一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2.乙方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而私自转让经营权,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因其他违约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十二.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2.合同期满,根据年度合作情况,双方再协议是否续约。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订立附加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甲方指定地法院为第一受理法院。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生效。
十三.附加条款
甲方:xx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人):
地址: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餐饮单位餐(饮)具清洗消毒和向餐饮单位提供餐(饮)具的集中清洗消毒服务单位。
第三条餐饮单位应具备符合卫生规范和卫生要求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场所,保证餐(饮)具清洗消毒效果。餐饮单位应当对餐(饮)具清洗消毒的情况进行记录并留档备查。
第四条使用集中消毒服务机构提供的消毒餐(饮)具的餐饮单位,应使用符合本办法要求的集中消毒服务机构提供的餐(饮)具并签订合同、登记供应和使用情况。
第五条餐饮单位使用集中餐(饮)具清洗消毒服务单位提供的餐(饮)具,要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登记,作为申报或变更卫生许可的材料之一。登记材料包括合同书、有资质单位出具的集中消毒单位本年度的卫生学评价和餐具检验报告书。
第六条餐(饮)具的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除应符合餐饮业卫生规范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场所应设清洁区和一般操作区。清洁区为消毒后餐(饮)具包装、分装、保洁场所;一般操作区为餐(饮)具清洗、消毒场所、更衣室及库房等。
餐(饮)具消毒应按照去渣、浸泡、清洗、消毒、保洁、包装贮存等流程设置功能区(间),并设立专用的包装、保洁、周转箱清洗间。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应采用符合标准的清洗与消毒一体的机械设备。对不能使用机械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的筷、匙等,清洗与消毒程序可分开。消毒方法必须采用热力消毒,消毒的温度、时间应符合卫生要求。
(三)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的餐(饮)具和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
(四)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配备日最大配送量2倍以上的餐(饮)具。
(五)餐(饮)具包装和保洁应设立独立的隔间,包装间应设置预进间和空气消毒装置,空气消毒装置应符合相关标准。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记。
(六)餐(饮)具清洗消毒用水、洗涤剂、消毒剂和催干剂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密封包装,在包装物上标注消毒单位名称、地址、消毒日期、使用期限。
(八)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当建立经营场所、设备、工用具、运输车辆的定期清洁消毒制度,建立相应的清洗消毒记录。
(九)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建立检验室和抽检制度,配备专职检验人员,定期对餐具、设备、场所等进行卫生检查。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对其已消毒的各类餐(饮)具按批次进行自检,检验合格方可供应。
(十)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设立餐(饮)具集中消毒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消毒管理员,定期组织从业人员的卫生培训,开展经常性卫生自查,建立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管理档案。
第七条餐(饮)具清洗消毒服务从业人员应当按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八条餐(饮)具清洗、消毒、贮存、运输的各种设备和卫生设施应当定期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清洗、消毒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九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实施卫生监督,进行餐(饮)具消毒效果抽检,抽检结果定期进行公布。
第十条餐饮单位应做好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培训,提高餐(饮)具消毒卫生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各级卫生检验机构要按餐(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进行检测,出具检验报告,并及时报送同级卫生监督部门。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或个人,卫生行政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是指为社会各类餐饮经营单位提供餐(饮)具回收、洗涤、消毒、包装、分送的经营活动。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是指具有固定的餐(饮)具集中消毒专用场所,为餐饮行业提供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