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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会计准则;金融工具准则;浅析
一、金融工具概念
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是金融工具交易活动,包括发行、持有、转移等方面的会计核算和列报披露的规则。所以,首先需要理解金融工具的概念。
金融工具无疑是与金融市场紧密相关的,没有比较发达的金融市场,则不可能存在相应的金融工具。金融市场的基本功能是资金融通,即提供资本流动和交易的场所。
金融市场提供了资金融通和流动的场所及规则,金融工具就是促使资金在金融市场上融通和流动的具体媒介。根据准则的定义,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从金融工具所约定标的类型可分为基本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两类。基本金融工具中关于权利义务约定对象直接对应的是资金流,包括企业持有的现金、存放于金融机构的款项、普通股,以及代表在未来期间收取或支付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或义务等,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存出保证金、存人保证金、客户贷款、客户存款、债券投资、应付债券等。衍生金融工具中关于权利义务约定对象直接对应的不是资金流,而是基本金融工具或者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期权等。
二、金融工具准则体系和规范范围
金融工具准则具体包括四项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具体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事项。我国金融工具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本一致。
引入金融工具概念是2006年颁布的新准则亮点之一,金融工具概念下,既包括了各类企业普遍涉及的货币资金、往来款项、长短期借款和证券投资事项,也包括一般企业可能较少涉及的期权、期货、远期合同等衍生工具投资事项,这些事项均属于金融工具准则规范范围。
三、主要核算和披露规定
1.金融工具的分类与确认
从会计核算角度,金融工具分为以下六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权益工具。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具体又可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对于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可以将其直接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其他金融负债
主要指经初始确认后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一般企业的应付账款、长期借款等。
(6)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例如,企业发行的普通股。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重分类的特别规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经初始确认后不得随意变更,准则对重分类行为进行了规范并设立了惩罚性条款。
2.主要计量属性的应用
关于金融工具的计量共有公允价值、摊余成本、历史成本和现值等计量属性。所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及权益工具的初始确认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特别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着重规范了企业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转移给该发行方以外的其他方的会计处理,包括票据背书转让、应收账款保理、资产证券化、债券买断或回购等结构化融资业务等。
四、新旧准则主要变化
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规范的内容,在新准则颁布之前,分别在《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从事应收债权融资等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会[2003]l4号)及《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5]12号)等规范性文件中有相应规定,部分内容没有明确规定,与这些制度相比,新准则的主要变化有以下方面。
1.重新分类
旧制度对金融资产主要分为: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等。新准则将企业取得的除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所规范的股权投资等之外的金融资产划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旧制度对金融负债主要分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新准则划分为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此外,新准则规定了旧制度中没有涉及的权益工具概念,并将衍生工具由表外披露纳入表内核算。
新准则主要按各类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性质进行分类,同一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用相同的计量属性和核算方法,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趋同。
2.计量属性
旧制度对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新准则要求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余成本计量。
五、主要关注点
金融工具准则在金融资产初始分类方面给予公司管理层较大自,虽然准则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及重分类做了相应限制性规定,但管理层还是有相当的会计政策选择空间。此外,在公允价值具体标准的确定等方面也有相当空间。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关键词]衍生金融工具确认难点解决方案
衍生金融工具作为防范风险的一种契约,起初并未在表内确认。我国原有会计准则体系中没有金融工具方面的准则。随着我国金融业提速发展、全球金融创新浪潮冲击以及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化,相关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制定便应运而生。我国近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新准则中将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在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方面,不但规定了确认标准,还将确认细化为初始确认与终止确认,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仅在表外披露的做法。但有关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问题学术界还需要进一步进行探究与思考。本文以会计的基础理论为切入点,对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确认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思路,并从经济学、哲学和国际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提出扩充现有会计要素定义外延的解决方案。
一、问题的提出
传统财务会计理论是以权责发生制和实现原则为基础,以交易价格和历史成本为主线,强调稳健性原则,仅对已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确认、计量,提供的是面向过去的财务信息;认为衍生金融工具签订的合约所体现的签约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符合资产或负债的定义中的三个基本特征,然而衍生金融工具有着极高的风险性,一旦市场发生了不利的变动,就可能造成巨大的“浮动盈亏”,会计有“反映性”的要求,如果不在报表中反映就会增加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潜在风险,而要在表内确认衍生金融工具,则会碰到两个难点:是否满足“过去交易或事项的结果”是否满足“该项目所能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可靠地计量”的问题,对传统会计要素的确认观念和确认标准产生冲击,所以在国际上无论是FASB还是IASB都采取了慎重的态度。
二、衍生金融工具确认问题的三种解决思路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所有关于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问题的争论,最终都将落脚到一些会计基本理论上,需要对会计的基本概念进行深入研究。所以,解决衍生金融工具确认问题,本文强调从理论基础方面进行归结,主要有以下三种基本解决思路:
(一)第一种解决思路是“增设衍生金融工具资产和衍生金融工具负债会计要素”,即把衍生金融工具作为一个新的、单独的会计要素纳入会计报表体系。用会计恒等式表示:“资产+衍生金融工具资产=负债+衍生金融工具负债+所有者权益”,认为衍生金融工具不能满足现有会计要素的定义,那么就把衍生金融工具分为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作为一个新的、单独的会计要素纳入会计报表体系中。(二)第二种解决思路是“扩充现有会计要素定义的内涵”,使之能够包容衍生金融工具。认为衍生金融工具经济事项实质上已为企业所拥有或控制,与之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那么确认资产和收益中包括的不确定性就相对较小,高估收益的可能性也随之减少,因而,现在的问题是衍生金融工具具有未来性,在合约签订时交易并未发生,而传统会计要素则强调“过去交易或事项的结果”就不再是确认会计要素的必要条件,即会计要素定义中解除了“过去交易或事项的结果”这一基本要素。(三)第三种解决思路是“扩充现有会计要素定义的外延”,即增加要素定义的条件,使之能容纳衍生金融工具。将资产的条件扩充为“两个固定的基本特征+一个可选择的基本特征”的方式。就是将“由于过去交易或事项”这一基本特征扩充成平行的四个“相当的”可选择的基本特征,使经济业务在满足“为企业所拥有或控制”和“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两个基本特征下,在满足扩充后可以选择的四个基本特征中的任意一个即可确认,即:“资产是可能的未来利益,它是通过下列条件之一由特定主体取得或加以控制的:1.由于过去交易或事项(包括产权交易);2.由于签订了不可更改的合约,其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经转移;3.由于其市场价值(有公开标价或独立公正的中介机构评估)长期高于账面价值并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不会有基本上的改变,在己取得或控制的未来经济利益上的增值部分;4.由于环境和自然原因,在可靠计量并极可能实现的前提下,未来经济利益的增值”。即扩充现有会计要素定义的外延后,资产不仅包括过去交易或事项引起的资产,还包括合约产生的资产。衍生金融工具因满足基本特征的第2条,从而能够确认衍生金融工具。
三、解决思路的多视角分析
对于上述的三种基本解决思路方案,我们从经济学、哲学、会计基础理论和国际发展趋势等方面,从不同视角进行阐述和对比,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济学角度:会计学从本质上看带有经济学的属性,属于统计学,这种属性决定了会计学的改进和发展目标实质上是一个减少不确定性的过程。心理学家盖尔特分析:人们追求确定性较大的事物,并要维持确实可靠的防范措施。任何一门学科,它都经历从描述性到形式化再到精确化这么三个基本层次。会计随着法律、市场等环境条件的完善及计量手段和信息传递技术的发展,将衍生金融工具等不确定性经济业务有表外披露纳入到会计报表中也是“会计的发展是反映性的”要求,那么第三种解决思路以不确定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或者视为确定性为理论基础,将不确定性有效地纳入到会计要素确认中来,有利于前瞻性的财务会计概念体系的建立。
(二)哲学角度:哲学原理中理论具有层次性:表层理论、中层理论和深层理论。结合会计理论的层次关系表现归结如下表:
最高理论层次深层理论:世界观方法论理论
指导反作用
会计准则应用层次理论:基本理论、基本结构、基本原则,深层理论的具体化
指导反作用
会计准则指南表层理论:应用层次的理论,中层理论的进一步具体化
指导反作用
会计实务实践
因此,一种理论不仅应能指导当前的实践,而且还应该具有前瞻性,否则理论的指导作用就会被削弱。会计要素的定义作为会计基本理论的一部分,也应该能够适用于未来的业务。第一种解决思路仅靠增加新要素的方法,是一种随着经济的发展,新事物的不断出现而不断变动会计核算体系,是一种权宜之计,只能解决眼前的问题,不能适应未来的变化,具有"时滞性",对实务缺乏指导性。因此,不是理想之举。第二种解决思路中扩充后的资产和负债定义将资产与负债的边界模糊化,可能将一些不符合会计要素定义的项目纳入到会计报表中;对现有会计体系变动太大,不易为人们所接受,具有随意性,没有一个理论体系支撑。
(三)会计基础理论角度:关于衍生金融工具确认,起源于应否确认履行中合约的国际理论争论,结果有三种观点:1.全面确认履行中合约的主张;2.反对确认履行中合约的主张;3.只应该确认符合一定条件下的履行中合约。争论的结果本质是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探讨“不确定性”是否符合在现实条件下满足会计确认的“确定性”。分析认为衍生金融工具确认满足FASB和IASB所强调的权利和义务的“确定性”,可以在签约时可以进行初始确认:衍生金融工具的“不确定性”主要表现在交易结果的“不确定性”,但是这种交易结果的“不确定性”与交易是否得到履行并完成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在实践中人们为了避免这种交易结果的“不确定性”,设计了有助于保证衍生金融工具合同得到正常履行的市场制度,如:市场上的间接结算制度和定期的保证金制度,以使合同履行受高信用担保的保障,使权利和义务具有会计确认条件的“确定性”,所以第三种解决思路将衍生金融工具确认的“不确定性”纳入会计要素的定义中是有理论和实践依据的。
(四)国际借鉴角度:FASB在SFAS133中主张衍生金融工具符合要素定义是在资产的三个基本特征中,突出预期“获取或牺牲未来经济”和“为企业所拥有或控制”这两个基本特征,并不是否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这一基本特征;IASC也有相类似的见解。事实上,IASC从诠释负债的定义入手,把“合约”列为导致法定义务的事项,以相当于“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这一特征。IASC明确地提出,合同是形成确定性义务(负债)的法定事项。IASC在IAS37中提出“负债,是指企业因过去事项而承担的现时义务,这项义务的履行预期会导致含有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企业。义务事项,指形成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的事项,这些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使企业别无现实的选择,只能履行该义务。法定义务,指因以下任何一项而产生的义务:1.合约;2.法规;3.法律的其他司法解释。推定义务,指因企业的行为而产生的义务,其中:1.由于以往实务中的习惯做法、公开的政策或相当明确的当前申明,企业已向其他各方表明它将承担特定的义务;2.结果,企业使其他各方形成了对企业将履行该义务的合理预期。”IASC这样定义,较“周到”的将衍生金融工具代表的义务(和权利)代表的“确定性”纳入到会计要素的定义中,第三种解决思路的指导思想与国际做法如出一辙。
四、结束语
扩充现有会计要素定义外延的解决思路是一种可取的方法,它能有效解决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确认问题,具有理论基础和哲学指引,能够“反映”经济的变化发展,也将有助于推动我国会计的国际协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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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工具本身并不具有任何价值,它的价格随着基础工具的变化而变化。衍生金融工具产品的设计形式灵活多样,不同企业可以根据其所持的衍生金融工具构造出种类繁多的品种。传统的金融交易在交易结束后即可计算盈亏,但是衍生金融工具的结算建立在未来某一时点来完成,很多情况下交易双方并不能完全洞察到市场发生变化的因素。衍生金融工具是一种具有高风险的业务,具有较强的技术操作性,需要操作者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这就使得衍生金融工具的很多风险被隐藏起来。另外,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集中在那些规模比较庞大的金融机构,从而能是风险出现集中,加大了金融危机的发生。衍生金融工具还具有财务杠杆作用。衍生金融工具要求投资者只缴纳了很少的初试投资后即可签订远期的大额合约,可见,交易在成交时将产生大量的收益。收益大风险也被成倍扩大,衍生金融工具的财务杠杆特性也就显现出来。
衍生金融工具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起到规避风险的作用。它主要通过将经济体系在运行中的风险集中到远期、期权、期货等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其次,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可以为投资人盈利。衍生金融工具的发明主要是为了规避风险,但也为投资人提供了一个套利的条件。第三,衍生金融工具是一项风险性投资。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者并不是一般的投资者,他们追求的是衍生金融工具为他们带来的巨额利益。投资获利越大,所具有的风险就越大。但是衍生金融工具的产生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衍生金融工具作为一中金融市场中的新生事物,给金融监管带来了很大的挑战。金融机构一般主要是通过企业的财务报告来对企业的会计业务进行监管的,而目前的衍生金融工具在财务报告中是混合于其他会计项目中的,这在无形中加大了金融机构对企业的监管难度。同时,衍生金融工具具有结构复杂、自由灵活、缺乏透明度的特点,给金融机构正确把握衍生金融工具所蕴含的全部风险带来了困难。
衍生金融工具在带动会计发展的同时也给会计理论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和挑战。由于衍生金融工具伴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不断变化而不断产生出新的衍生金融工具,传统的会计核算并未对此进行恰当的处理。这必将导致会计信息的可信度在很大程度上受影响,致使企业在利用会计信息进行分析时出现困扰,从而影响企业的决策。(1)对历史成本原则的影响。在会计的确认和计量中,历史成本原则和权责发生制是一般原则。它们分别反映会计要素的入账价值和入账期间问题。衍生金融工具的产生和发展对这两个原则造成了较大的冲击。我国会计原理中对会计的计量做了明确的规定:以历史成本为基础来进行计量,要以实际发生的金额登记入账,一旦入账不允许做任何改动,当发生物价的波动时必须以计提准备金的方式来对账务进行调整。衍生金融工具只是一种合同,并没有实际发生交易,也就没有成本,只反映的是一种权利和义务。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不同于基础金融工具的交易,并不是在某一时点上来完成的,而是经过了合同的签署、对冲、交割、换回投资的过程,这个过程将因交易的不同类型而无法确定其时间的长短。而衍生金融工具在交易期间市场价格是不断变化的,如果按照传统的计量方式仍采用历史成本计量,那么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将大打折扣,这对企业的投资者进行正确的投资、决策将带来影响,不利于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对衍生金融工具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原则而产生漏洞最好的弥补方式是采取公允价值的计量方式。(2)对权责发生制的影响。会计原理中认为会计的确认标准必须建立在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要求会计核算中必须确认当期的收入和支出,并不能反映未来的交易事项或业务。可见,无论企业采取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都是对已经发生的交易事项进行确认的,对于未来发生的交易事项不予确认。衍生金融工具正是反映未来的现金流量。而未来的现金流量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很可能是丰厚的报酬,更有可能是巨额的损失。这就需要企业通过递延收益或递延损失来确认。(3)对会计要素的影响。现代会计理论对会计要素做出了明确规定,资产和负债这两个要素主要是反应已经发生的,过去的交易或事项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衍生金融工具所涉及的是未来的交易,即使为企业带来了经济利益的流入和流出也在交易的时间和金额上存在不确定性。(4)对会计报告的影响。企业的财务会计在经过确认、计量、记录后的最终目标是向会计资料的使用者提供真实、可靠、合理的财务报告。当企业向外界公布自己的财务报告时,财务报告的内容必须能够全部揭示出对财务报告使用者进行决策时的经济信息。衍生金融工具在其产生的第一天就决定了它的自身特性,交易的频繁性、交易金额的庞大、交易的不定期等都预示着其蕴含着强大的财务风险。而这些风险并不能在资产负债表上体现,这是严重违背财务报告的披露原则的。这主要是由于传统的财务报告体系中并没有包含衍生金融工具这一交易事项,并不符合传统会计中对会计要素的规定很多企业将其视为“表外项目”。另外,目前我国通用的财务报告对于信息的揭示还存在着局限性,财务报告反映的只是货币化的信息,非货币化的信息无法得到真实的反应。针对这些问题,应对财务报告体系做一些调整,以此来解决衍生金融工具的影响。一方面,可以在报表数量上增加并编制适应衍生金融工具需要的报表,增加“第二资产负债表”,反应金融性经济业务,详尽的反应金融资产和负债。再例如:增加“衍生金融工具明细表”,详细记录、反应企业所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具体状况。另一方面,对会计报表的附注内容进行补充。充分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情况说明。例如:针对衍生金融工具采取的会计处理方法、处理政策等。(5)对谨慎性原则的影响。谨慎性原则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之一,衍生金融工具在确认损益时必须认真考虑到谨慎性原则。这主要是为了更好的将累计风险进行分散,加强对风险的监控,并及时对衍生金融风险进行防范与披露。但是,金融市场瞬息万变,目前的衍生金融工具风险处理方法并不能正确、及时的披露企业运用衍生金融工具是存在的风险,这不利于相关部门对金融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在利用谨慎性原则确认衍生金融工具的损益时,如果产生了收益可以在特定的时间里来确认,如果是损失则可以充分利用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程度的高低、风险系数、并结合交易保证金的数量来提取风险准备金。但是,在提取时,必须要考虑其他因素,尽量真实地反映企业在衍生金融工具方面的投资风险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应对衍生金融工具影响应采取的会计对策。(1)对资产、负债要素的定义重新定义。正因为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现对会计造成了影响,所以必须做出一些会计改革。首先,从更加广泛的意义上来对资产、负债要素进行重新定义。可以将限定于过去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扩展到那些正在发生的、未来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这样就能够避免衍生金融工具对会计要素的影响而为企业带来的损失。(2)对会计确认标准进行重新确认。衍生金融工具在会计确认上采取的是“风险报酬分析法”,这种方法存在着诸多问题。由于衍生金融工具是一种确定交易双方在未来路某个时间对金融产品所拥有的权力或承担的义务而签订的合约,如果以权利和义务的控制权作为标准那么采用控制法就更为合理,更能是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更为简便,同时还大大降低了企业在操作中出现的主观性。(3)增设以净额来确认衍生金融工具的专门会计科目。随着经济的发展,衍生金融工具的品种越来越繁杂,如果只是单设一个“衍生工具”科目来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真实情况并不全面。为了全面的反应衍生金融工具的状况,可以将原有的“衍生工具”科目去掉,增设“衍生金融工具资产”、“衍生金融工具负债”这两个科目。这两个科目分别属于资产类和负债类。主要用来反映处于特定时点衍生金融工具的资产、负债情况。而且还可以在“衍生金融工具资产”科目下设立二级科目,分别用来反映期权、期货、远期、互换等。企业签署一项衍生金融工具的合约并确认为资产时就将其反映在借方。同样的方法也可以在“衍生金融工具负债”科目中使用。另外,可以设立“衍生金融工具风险准备金”科目用以抵减金融衍生工具项目。还可以在“投资收益”科目下分设“衍生金融工具损益”科目,体现企业使用金融工具是带来的损益。(4)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信息进行披露。传统的会计报表中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通常只是单一的文字信息描述,并未做出其他披露。财务报告的改革必须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为了保证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财务报告进行细化是十分具有可操作性的。可以增设一张“衍生金融工具明细表”,按照企业所持的衍生金融工具的目的进行划分,在此基础上再按照衍生金融工具的具体类别分别用来记录衍生金融工具的期初公允价值、名义公允价值、期末公允价值等的变动损益。另外,为了能够充分的显示出衍生金融工具所蕴含的风险,可以再财务报表附注中单设“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来专门披露衍生金融工具存在的风险信息。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1996年颁布的SFAS125《金融资产的转移和服务权与债务清偿的会计处理》中提到,满足一定条件就应视为转让方失去了对金融资产的有效控制,应当终止确认。SFAS133就衍生金融工具终止确认问题,除要求具备第39号国际会计准则(IAS39)的条件外,还要求被转让资产必须在法律上与转让者分离,即使在转让者破产的情况下也是如此。
1998年9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c)的第62号征求意见稿《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中提出了金融资产新的终止确认标准,即当企业行使了合约中规定的获得权利、权利逾期或企业放弃合约权利的控制,企业应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经过意见反馈后,1998年12月颁布的IAS39《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中提出了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标准,与ED62基本一致。
2003年IASC对IAS39进行了修订,将风险报酬分析法与金融合成分析法进行了综合,保留了“风险和报酬”以及“控制”这两个主要的概念,并设定了一系列的测试程序,对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问题作了更为详尽的规范。
一、金融资产终止与转移的标准
企业应该终止确认一项金融资产,当且仅当对金融资产上现金流量的合同性权利已失效,并且按照要求转移了金融资产并且转移符合终止确认的标准。所谓企业转移了一项金融资产,是指企业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上现金流量的合同性权利,或者虽然保留了收取金融资产上现金流量的合同性权利,但承担了向一项协议中的一个或多个接受者交付现金流量的合同性义务。
因此,当且仅当下列三个条件满足时,企业才能够把某项交易作为转移一项金融资产:
一是企业没有向最终收取方支付的义务,除非企业从原始资产中收到了与所支付金额相等的数量。企业短期性的提前支付并保留连本带利追回的权利的,不违反这条规定。
二是转移合同的条款禁止企业销售或再抵押这些原始资产,除非是为了保障向最终收取者支付现金流量的义务。
三是企业有义务向最终收取者交付收到的任何现金流而没有任何重大延迟。企业没有权利用这些现金进行再投资,除非投资于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并将利息一并交付最终收取者。
与传统的以权责发生制和收入实现原则为基础的确认标准相比,该方法确实有所进步。在简单的交易结构下,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与报酬一般与资产的所有权是不可分割的,资产所有权的转让一般伴随着风险与报酬实质上的转移。风险与报酬分析法实质上是采用“全有或全无”的方式来确认金融资产转让交易。在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转移时,也就是将金融工具及其所承担的风险与报酬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的情形下,风险与报酬分析法通常是有效的。
二、风险与报酬的转移状况
当企业转移一项金融资产时,应该评估所保留的该项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与报酬的程度:
第一,如果企业转移了该项资产所有权上实质上的所有风险与报酬,则企业应该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并将转移过程中所引起或保留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和负债。
第二,如果企业保留了该项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实质上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则企业应该继续确认这项金融资产。
第三,如果企业既没有保留也没有转移该项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实质上所有的风险与报酬,则企业应判断是否保留了这项金融资产的控制权。如果企业没有保留控制权,则应该终止确认这项金融资产并将转移过程中所引起或保留的权力和义务分别确认为资产和负债。如果企业保留了控制权,则在继续涉及的范围内继续确认该项金融资产。
企业已经转移了实质上所有的所有权上的风险与报酬包括:企业无条件销售一项金融资产;销售一项具有回购期权的金融资产,并承诺以该项资产公允价值进行回购;销售一项含有深度虚值的看涨或看跌期权的金融资产,即期权在到期前非常有可能一直处于虚值状态。
企业保留了所有权上实质上所有的风险与报酬包括:(1)企业进行一项销售和回购交易,其回购价格是一个固定价格或售价加上租赁回报。(2)签订债券租赁协议。(3)销售一项具有将总市场风险转移的企业的总收益互换(total return swap)的金融资产。(4)销售一项具有深度实值的看涨或看跌期权的金融资产。(5)销售短期应收项目并对有可能发生的信贷损失进行担保。如果企业已经转移了所转移资产实质上全部的所有权上的风险与报酬,则在未来期间不再确认所转移的资产,除非在一个新的交易中重新取得所转移的资产。
三、风险与报酬转移的判断
企业通过比较金融资产转移前后的风险暴露和所转移资产上净现金流量的数量和时间分布变化来评估风险和报酬转移情况。如果企业在该项金融资产净现金流量现值波动性上的风险并没有随着金融资产的转移而发生显著变化,则企业保留了该项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实质上全部的风险和报酬。如企业卖出了一项金融资产,但是根据协议有义务以固定的价格或者以销售价格加上合理回报将其买回。如果企业对与和该金融资产相连的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的波动不再有重要关系,则企业已经转移了该项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实质上的全部风险与报酬。
企业是否转移了所有权上全部的风险与报酬通常很明显且不需进行计算,有时则需计算并且比较金融资产转移前后企业在该金融资产净现金流量现值波动性上的风险。在计算和比较时可使用恰当的现行市场利率作为贴现率。净现金流上所有合理可能的变动都要考虑。较有可能发生的结果应赋予较大的权重。
企业是否保留了所转移资产上的控制权取决于受让人销售这项资产的能力。如果受让人具有将这项资产整体销售给无关第三方的现实能力,并且能够单独行使这项能力而无需对转让施加额外的限制条件,则企业没有保留控制权。在所有其他情况下,企业都保留了控制权。
四、相关损益的处理
财务会计中传统的费用、利润确认标准都是建立在权责发生制或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之上,根据收入实现原则和配比原则,对于未来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则不予以确认。而金融工具不是过去事项的结果,但其发生都预示着将来一系列的财务变动。金融工具的收入或费用的确认,应在当期收入和费用中计入其风险价值量,即其概率加权期望值。这就要求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在整体终止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时,下列两者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损益:(1)账面价值;(2)所收到的对价(包括新取得资产减去新承担的负债)和在权益中确认的累计损益之和。
关键词:衍生金融工具;会驻地;风险防范
1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概念和分类
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的定义,大多数是根据不同的研究对象做出的概念性描述。
1.1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概念
(1)FASB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
FASB(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SFAS105(财务会计准则第105号)和SFAS107中对金融工具的定义:一项金融工具可定义为现金、一个主体的权益证券或是一项合约,该合约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要求一个主体承担下列约定的义务:交付现金或其它金融工具给另一主体,或在潜在不利情况下与另一主体交换金融工具;二是给予另一主体约定权利:从一个主体收取现金或其它金融工具,或在潜在有利的条件下与另一主体交换金融工具。FASB在SFAS119中进一步定义了衍生金融工具,是期货合约、远期合约、互换和期权合约以及类似的金融工具,如利率上限与下限和固定利率借款义务(承诺)等。
(2)IASC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
IASC(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关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是在IAS39(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中得以确定的,衍生金融工具指具有以下特征的金融工具:一是其价值随特定利率、汇率价格或利率指数、证券价格、商品价格、信用等级或信用指数、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二是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条件变动具有类似反应的其它类型合同相比,要求较少的净投资;三是在未来日期结算。
(3)我国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
2006年我国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它是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由于国内的资本市场相对比较封闭,衍生金融工具又是新兴产品。因此,在对衍生金融工具定义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完全一致。
陈小平在《国际金融衍生品市场》一书中对衍生金融工具做了如下定义:“金融衍生工具是指从传统金融工具中衍生而来的新型金融工具。从理论上讲,金融衍生工具是根据某种相关资产的预期价格变化而进行定值的金融工具。这种相关资产可以是货币、外汇、债券、股票等金融资产。也可以是金融资产的价格(如利率、汇率、股票价格指数等)。”
1.2衍生金融工具的分类
衍生金融工具林林总总,品种繁多,有的在金融现货的基础上产生,结构和形式相对简单;有的则是通过组合再组合、衍生再衍生的方式而形成,集多种特点和功能于一身,十分复杂。不同的划分方法,同一衍生金融工具将归属于不同的种类。
(1)按照衍生金融工具产品形态和业务特点划分。
根据衍生金融工具产品形态和业务特点,衍生金融工具可划分为金融远期、金融期货、金融期权和金融互换:金融远期,指衍生金融交易双方同意在未来日期按照固定价格交换金融资产的合约。在上述四类衍生金融工具中,金融远期是其它三种衍生金融工具的始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均可以认为是金融远期的延伸或变形。目前,大家比较一致的观点是,按照产品形态和特点划分衍生金融工具是最基本、最常见的分类方法,衍生金融工具的最基本形式为金融远期、金融期货、金融期权和金融互换四种。
(2)按照基础金融工具种类划分。
衍生金融工具按照基础金融工具的种类不同可划分为股权式衍生金融工具、货币式衍生金融工具和利率式衍生金融工具三种。
(3)按照基础金融工具交易形式的不同划分。
按照基础金融工具交易形式的不同划分,衍生金融工具包括风险收益对称型衍生金融工具和风险收益不对称型衍生金融工具两种类型:风险收益对称型衍生金融工具是指衍生金融交易双方的风险收益对称,在将来某一日期都负有按一定条件进行交易的义务。风险收益不对称型衍生金融工具是指衍生金融交易双方风险收益不对称,合约购买方有权选择履行合约与否。(4)按照衍生金融交易场所的不同划分。
按照衍生金融交易场所的不同,衍生金融工具可划分为场内交易的衍生金融工具和场外交易的衍生金融工具:场内交易的衍生金融工具是指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通过买卖双方竞价成交的衍生金融工具。场外交易的衍生金融工具是指在交易所以外进行交易的衍生金融工具。场外交易是在众多的金融机构、中间商和顾客之间,通过个别磋商而进行的、无形的、组织松散的交易。这种无固定场所的交易主要通过电讯设备的联系来完成。交易的对象主要是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不在期货、期权交易所中规定的数量、日期和品种范围之内的金融资产。场外交易的衍生金融工具和场内交易的衍生金融工具两者的区别:一是场内交易合约是标准化的,交易成本低;场外交易合约由双方协商达成,有较大的灵活性,交易成本较高。二是场内交易有完备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系统,将不履约的风险降低,大、小投资者能平等参与交易;场外交易合约能否履行,完全取决于交易双方,风险较大。三是场内交易有较高的透明度,有利于监管;场外交易由于没有系统的有约束力的交易秩序和章程,监管难度较大。四是场内交易一旦发生风险,将影响场内交易人,影响面大;场外交易的风险损失仅仅涉及交易双方,影响相对较小。
2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
在通常情况下,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被定义为衍生金融工具未来收益的不稳定程度。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衍生金融工具因交易失败而导致巨额亏损的事件相继发生,导致国内外金融市场动荡不已,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一时成为全球经济界、金融界乃至新闻媒介讨论的热门话题。
2.1以预测为基础的会计计量
以预测为基础的会计计量的最简单形式是对应收账款的计量,并逐渐向证券、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以及能源相关的合约领域扩展。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美国会计准则对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都是采用公允价值的方法,即预测的手段。
预测的理想金额是在未来商品将被售出时的实际价格。它指的是“未来的利益”,这和“历史成本”正好相反,前者是指公司将赚得的,后者是指公司已经获得的,它们形成了衡量公司活动的两种计量方式。如果上述“利益”已经被套期保值或者被其他合约固定了,那么即使是在市场原则下,该利润金额也应随之确定。但是如这样的利益金额没有被固定,那么该未来的利益金额就应当是预测的金额。而对衍生金融工具所采用的公允价格,一般都是当时的市场价格,只是相对的公允,使用市场价格只是因为未来的利益还没有确定,如果未来的利益已经确定了,那么也就没有必要采用市场价格。很明显,市场价格可能或者是不同于未来实际利益的,有时两者的差异还很大,从而使很多上市公司购入大量衍生金融工具,以预测的方法来计量,进而达到对利润的确认,从而粉饰会计报表,误导投资者。
2.2次贷危机中的衍生金融工具风险
(一)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属性 在传统会计理论中,资产和负债都是基于“过去的事项”形成的,而根据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衍生金融工具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其“未来性”,即:“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且绝大多数交易均实行保证金制度,初始投资额很低,因此历史成本并不能准确反映衍生金融工具本身所蕴含的价值和风险,基于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会计信息当然也无法给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带来有效的决策信息。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就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即采用市场价格来度量衍生金融工具的价值变动,这样能更真实地反映它的收益和风险状况。
(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的披露原则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属性决定了其信息披露为公允价值信息披露,而公允价值信息披露制度的设计目的就是向投资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为了保障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应遵循以下披露原则:一是充分披露。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高风险性和复杂性,企业的财务报告必须反映出与衍生金融工具相关的定性和定量信息,表内与表外信息结合披露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披露方式。表内列示可以充分揭示有关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以及它对投资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方面的影响。而表外信息除了包括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基本情况作详细披露外,还应当对衍生金融工具核算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交易的性质、各类风险定性的描述及定量的测度等情况进行详细披露,这类信息有助于投资者加深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信息的全面了解。二是可理解。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及会计核算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如套期保值和投机套利交易的区分,套期保值种类的认定、浮动盈亏的变化等。然而,对于非专业人员是很难清楚地理解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所蕴含的风险以及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因此,在企业对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进行披露时,应充分考虑所披露信息的可理解性,在报表附注中进行详细说明。三是及时披露。金融市场瞬息万变,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更是变幻莫测,对衍生金融工具操作进行有效监管,切实避免投资者遭受损失, 会计信息必须及时披露,并且要具有前瞻性。
二、衍生金融工具的变化及其问题
(一)衍生金融工具的变化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的列示,新准则规定将其在纳入资产负债表以全额法分别列示(可以抵销列示的除外)。其中,列示的具体规定主要有:(l)金融工具的分类。新准则明确规定,报告主体应当依据金融工具的定义和性质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归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并且规定了相应的确认和分类条件。(2)利息、股利、利得和损失。权益类的计入所有者权益,负债类的计入当期损益。(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新准则规定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抵消。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新准则规定应主要披露如下信息:(1)重要会计政策、计量基础等信息。如分类方法、确认和终止确认的条件、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采用的计量基础等等。(2)各类套期保值有关的信息。包括套期关系的描述、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被套期风险的性质。(3)公允价值信息。包括确定公允价值所采用的方法,采用估值技术的,还应披露相关的估值假设。(4)衍生金融工具的性质、合同金额或名义金额,到期日、失效日或合同执行日,期末公允价值等信息。(5)与各类金融工具风险相关的描述性信息和数量信息。(6)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市场风险信息。(7)其他披露的事项。主要包括担保、减值、重分类的金额和原因等。通过这些信息的披露,使报表使用者能够了解衍生金融工具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帮助评价与衍生金融工具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金额、时间及确定性程度,从而有助于报表使用者做出正确决策。另外,新准则还引入了“利得”和“损失”这两个隶属于利润要素的概念。利润的计算变为:利润=收入-费用+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这一改变,突破了原来准则中严格按照历史成本和实现原则确认收益的规定,使许多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能够计入当期利润,在利润表中得到反映,如“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账户就可以反映由于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经过这样的调整,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对企业利润造的影响就可以通过利润表得到反映。
(二)衍生金融工具的问题新准则的上述变化使得财务报告能够更准确更公允的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内在价值及潜在风险,但仍然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现有的对于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原则性和概括性较强,而可操作性较弱。新准则的制定主要借鉴国际会计准则,侧重于框架性和方向性的规范,主要是对相关问题的重点、难点做出一些解释性规定,并没有详尽的操作规范。然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总是伴随着较高的风险,仅仅有定性的描述远远不能全面反映风险的真实状况,因此,缺乏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定量的测度以及风险测度方法的可选择性必定大大降低了财务报告的有用性。二是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会增加财务报表的波动性,特别的会使使利润变化起伏更大。在市价上升时,公允价值计量会导致金融资产增加;当市价急剧下降时,公允价值计量又会导致资产巨额减计;而且,利润的大幅波动为公司价值的评估也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事实上,这种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的会计信息的波动性很可能会引起投资者不必要的恐慌。
三、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的改进建议
(一)表内列报的改进 一是资产负债表的改进。(1)改变表内项目分类标准并单独列报。现行的资产负债表是按照流动性对表内项目进行划分和顺序排列的,然而,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衍生金融工具来说,其流动性是无法判断的。如果基础价格走势与预期相符,企业可能将衍生金融工具持有至到期;反之,企业可能随时将衍生金融工具对冲了结。因此,不能再按照流动性对资产负债表内各项目进行划分和顺序排列,而是在资产负债表中,将资产按照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列示,负债按照金融负债和非金融负债进行分类列示。依据重要性原则,对于那些运用衍生金融工具较多,涉及金额较大的企业,还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增设相应的项目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单独列报。可以设置“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项目,用以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分别归类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资产或负债的单独列报,能够清晰、直观的反映出衍生金融工具的性质、金额、公允价值等信息。(2)计提衍生金融工具风险准备。相对于表外信息而言,报表使用者往往更重视表内信息,所以,对于存在巨大风险的衍生金融工具而言,不仅要在表外对其风险进行披露,并且在表内也应披露其存在的风险,从而使报表使用者能够全面了解衍生金融工具存在的风险,进而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进行风险防范和风险控制。可以考虑采取特定方法提取衍生金融工具风险金,作为衍生金融资产的抵减项目列示。具体操作如下:设立“衍生金融工具风险准备金”科目,该科目属调整科目,类似于“坏账准备”科目,用以核算计提风险准备金的增减变动。计提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衍生金融工具风险准备金”;实际发生损失时,借记“衍生金融工具风险准备金”,贷记“衍生金融资产”;余额一般应在贷方。
二是利润表的改进。新准则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虽然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衍生金融交易存在的风险,但是,这必然会加大利润的波动幅度,甚至会误导报表使用者。此外,上市公司还有可能利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进行盈余管理,平滑经营业绩,操纵利润。鉴于此,需要对利润表进行改进,以期达到既能反映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对利润表的影响,又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波动误导报表使用者的目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由于市场价格变化而形成的浮动盈亏,并不是已实现的盈亏,其本质上是一种预期收益或预期损失。因此应当将反映预期因素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利润表中的其他项目相分离,即将利润表分为实线部分和虚线部分,预期损益在虚线表中列示,并根据预期净损益计算相应的预期所得税费用,最后计算预期净利润。每股收益根据预期净利润计算,位置调整到虚线表内。这样一来,就可以将已实现的盈亏和预期的盈亏区分开来,一方面既能反映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对利润的影响,另一方面,又能避免误导投资者。经过改进后的利润表能够满足不同类型的报表使用者。对于稳健或保守型的报表使用者,可以选择净利润和预期净利润中的较低的一个作为评价和决策的依据;对于风险偏好型的报表使用者,可以选择净利润和预期净利润两者中较高的一个作为评价和决策的依据。
(二)表外披露的改进一是衍生金融工具主要会计政策披露。对于衍生金融工具,应当按照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报表附注的“主要会计政策”项目下,单独对其初始、后续的确认标准和计量基础以及其它相关的重要会计政策进行说明,从而提高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政策选择的透明度,避免了上市公司为达到特定的目的而滥用会计政策选择权,随意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而有效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二是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披露。目前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信息表外披露现状良莠不齐,部分公司虽然对公允价值进行披露,但是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及估值假设却多未提及,且格式也不统一。因此,应该在“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项目下,单独对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进行披露,包括全部或部分直接参考活跃市场报价或采用估值技术等。此外,在“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中,应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和公允价值,以便报表使用者进行对比。
三是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信息披露。现行的财务报告没有采用规范的格式对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信息进行披露,披露的内容也不全面。鉴于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信息的重要性,应该在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设“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项目,用来披露衍生金融工具所面临的风险。这些披露应该既包括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描述性信息披露,又包括其风险的数量信息披露。
参考文献:
[1]安慧:《我国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研究》,西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
关键词 衍生金融工具;计量属性;会计准则;公允价值
衍生金融工具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的金融创新浪潮,时至今日,它的应用已不仅仅局限于以货币和资本为经营客体的金融业和证券业,而是日益成为一般工业和商业企业资产保值和增值或是规避结算风险的手段。衍生金融工具作为一种高风险的避险工具,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而采用何种计量属性,如何计量,不单是会计主体要仔细考虑的问题,也是会计信息使用者迫切关心的问题。
2006年2月15日,中国财政部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为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报告和披露颁布了四项具体准则,规定公允价值是衍生金融工具的唯一计量属性。这对于我国会计的发展来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本文拟对新准则下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作些探讨。
一、衍生金融工具概述
衍生金融工具(derivative financial instruments),又称金融衍生工具,它是在基本金融工具(如现金、股票、债券、外汇等)基础上衍生出来的新兴金融工具。
我国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对衍生金融工具作出了明确界定:“衍生工具,是指本准则涉及的、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从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中,我们可以归纳出它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衍生性
衍生性是衍生金融工具的本质特征。衍生金融工具从基本金融工具的基础上发展、衍生而来,一般以一个或几个基本金融工具作为标的,其价值随着作为标的的基本金融工具的价格变动而变动。
2.契约性
衍生金融工具是一种面向未来的、代表权利义务关系的合约,具有明显的契约性质。这一特性表明衍生金融工具是在合约买卖后的未来某一时点或时期进行交易,而并非已经发生的交易事项。契约性的存在使得衍生金融工具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杠杆性
衍生金融工具不要求或者只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也就是说,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参与者只需动用少量的资金甚至仅凭信用即可进行数额巨大的交易,往往能够取得以小博大的效果。但从负面效果来说,初始净投资即保证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也把市场风险成倍地放大了,加上衍生金融工具在未来结算,注定了它是高风险、高收益的交易。
4.风险性
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损失有时是没有界限的,参与者面临着极高的风险,这些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结算风险、运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它们往往会使投资者遭受严重损失,甚至能够危及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同时,衍生工具产生的直接动因是企业要求“规避风险“,风险和衍生金融工具是不可分割的。市场的变幻莫测和交易者的过度投机,使得许多人获得了巨额利润,也使许多参与者遭受损失甚至破产。
二、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的必要性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指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传统的财务会计理论体系是建立在历史成本基础上的,即以交易发生日取得的成本或承诺支付的金额作为入账依据,要求会计主体保持历史成本直到相应资产已耗用或负债已经清偿为止。但是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具有其特殊性,如果按照历史成本计量的话,大量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将成为表外事项,与衍生金融工具有关的价值及其风险信息将无法得到充分披露。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必要采用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进行计量,以弥补历史成本计量的缺陷。
(一)从会计目标角度分析
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具有预测性,更能满足决策有用观的要求。公允价值是人们对未来不确定性所达成的共识,它考虑了各种市场因素的影响,可以使信息使用者对于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一个更真实的了解,更有利于企业当局作出决策。人们在进行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时,由于其自身衍生性、契约性、杠杆性和风险性等特点,则更加注重信息质量,评价企业的机会和风险,判断收益的不确定程度。
(二)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角度分析
1.提供的信息更具相关性
与历史成本相比,公允价值计量大大提高了相关性。历史成本计量仅能提供过去的信息,难以追踪其市场价格的变动情况,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一方面可以使那些没有历史成本可循的衍生金融工具进入财务报表,避免过多的表外科目;另一方面可使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负债项目与即时的价值一致,为用户提供更加相关的会计信息,来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企业经营者的投融资决策的风险度。
2.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公允价值反映了市场决定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值,使得不同时点发生的或不同企业所掌握的衍生金融工具具有一致的公允价值,提高了信息的可比性,且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企业的会计处理。
3.公允价值信息具有及时性
虽然信息仅仅具有及时性并不一定能成为相关的信息,但不及时的信息是难以保证相关性的。在可供选择的信息中,公允价值无疑是最能确保衍生工具会计信息及时性的计量属性。
(三)从金融风险管理角度分析
公允价值能及时地反馈市场信息,动态反映出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这可以使信息使用者更有效率地评价企业的投资、筹资决策的效果,满足了积极性金融风险管理的需要。企业当局因而能有效地对金融工具的未来价格风险进行持续监控,根据经济条件的变化在一定范围内及时调整或平衡风险。
(四)从资本保全概念角度分析
公允价值是基于市场对资产或负债价值做出的认定,它与市场有着高度的联动性。在成熟资本市场中,公允价值的变动信息能有效揭示企业管理当局的现有经济资源保值增值的情况。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能更好满足资本保全概念的要求。
三、公允价值计量的改革建议
公允价值是对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计量的最理想选择,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它也有一定的弊端,这就需要我们科学分析我国公允价值计量尚存在的问题,并找出合理的解决办法,使得衍生金融工具在新准则提供的良好环境下得以长久健康有序地发展。
1.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以及金融市场,建立活跃的市场经济体制
鉴于我国相对落后的市场条件,公允价值难以保证其公允性,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与完善的进程中,有必要完善资本和金融市场,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立活跃的市场经济体制。这样各种金融资产或负债的市价才能很好地反映出其真实的价值,使我国经济趋于良性循环,逐渐实现有助于公允价值应用的环境,并在实践中保证这些政策得以顺利实施。
2.提高会计及金融从业人员执业能力
会计准则的有效实施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专业人员的执业水平。因此,企业应当多培养或引进一些了解国际金融业务,熟悉多种金融衍生品的专业会计和金融人才,并对其进行教育和培训,在实践中丰富操作经验,提高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有效实施。提高会计和金融人员的执业能力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二是加强业务培训。
3.强化企业内部控制
企业应当建立独立于财务和业务部门的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部门,并保证其有效运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内部审计和控制执行情况,培养具有相关金融知识的专门内部审计人员,以此来确保和监督财务部门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要求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4.提高衍生金融工具计量的可操作性和可靠性
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时间短,性质复杂,涉及到金融、法律、会计等诸多领域。我国虽逐渐重视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但有些规定尚不完善,可操作性还较差。只有熟谙衍生金融工具,了解市场法规,更好地应用现金流量折现法,才是提高衍生金融工具计量可操作性和可靠性的合理途径。
5.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建立完善的企业风险管理系统,制定与之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以保证企业使用公允价值时,能够实现与其风险管理框架以及董事会批准的整体风险承受力相一致的风险管理目标,保持有关使用公允价值估价方法及政策规定在整个企业中的一致性。
6.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
这既包括加强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研究,也包括加强对相关金融理论及法律规定的研究。衍生金融工具种类繁多,创新速度很快,所以要紧跟其创新的步伐,以尽快的速度对其进行监管。所以,会计实务与金融理论及相关法律应该齐头并进,互相配合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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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金松,赵飞.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确认与计量问题探讨.财经界.2007(4)
关键词:金融工具 产品营销 模式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消费者收入水平的提高,每个公司都认识到了市场营销的关键性、并树立了正确的营销观念,尤其是在营销手段和组合方面有不断的创新。
产品传统营销方法
传统的营销方法可概括为“8P”:
产品(Product):即通过产品在特色、性能、一致性、耐用性、可靠性、可维修性、风格和设计方面实现差异化来赢得更多的顾客。
价格(Price):即通过改变产品价格(降低或者提高)、实行价格折扣或折让、改变付款期限和信用条件来提高销售量,从而实现产品销售收入增加。
销售渠道(Place):销售渠道是一项关键性的外部资源,是公司将其产品有效快速推向市场的重要载体,大凡成功的公司在销售网络的构建、覆盖面、管理专业化方面都有其他公司无法比拟之处。
促销(Promotion):即公司将其产品告知目标顾客并说服其购买而进行的活动,一般包括雇佣、培训和激励销售人员;广告;公共关系;直接营销和网上营销。
人(People):企业雇员的外在形象和气质、内在素质以及专业能力能够给顾客传递公司所提供服务的质量信息,所以现在企业提高对自己员工的要求也是一种有效的营销手段。
有形展示(Physical Evidence):有形展示是指一切可传达企业产品和服务特色及优点的有形组成部分:包括工作环境以及所有用以帮助产品和服务生产的一切实体产品和设施。
过程(Process):即顾客获得产品或服务前所必经的过程,企业通过对该过程的管理,使得顾客体验到企业产品和服务的差异性,强化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
包装(Packaging):包装应该归属于产品的营销手段,包装是整体产品的一部分,通过包装能美化商品,提高商品售价,起到有效的促销作用。
产品传统营销方法的弊端
公司无论采用上述“8P”中的一种工具或多种工具,都会发生相关的成本(或者费用),具体来讲会影响到公司损益报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如果营销组合主要影响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则会影响公司的毛利;如果营销组合主要影响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以及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则会影响公司税前利润。所以,公司在采用传统营销组合时常伴随着公司高昂的成本费用支出,这在很大程度上抵消进行营销组合所带来的利益(税前利润),这也是传统营销组合方法的弊端之所在。
因此,很多公司都在寻求在产品或服务销售效果一定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减少营销组合支出,从而增加毛利或者税前利润,下面笔者将从财务管理角度提出一种新的营销模式。
利用金融工具进行产品营销的模式
传统的营销手段已为公司所熟知,而且传统的营销手段也容易被同行或者其他企业所模仿,所以一个公司要想提高销售额或者销售量,必须在营销手段方面有所创新方可获得成功。利用金融工具进行产品营销就是笔者根据金融实务与理论结合所研究出的一种有效营销方法(以下简称新营销模式)。
新营销模式构建的基本原理
该营销模式所涉及的当事人是企业与银行,所涉及的金融工具是银行承兑汇票,下面将阐述企业如何利用银行承兑汇票来进行产品的销售。
在该营销模式中,企业将产品主要销售给与自己关系密切的银行,银行之所以接受企业的产品,主要是为吸引该企业更多的存款或者为该企业贷款(当然这种贷款归还应具备非常可靠的信用保证),这与银行多需存款,多放贷款给优质客户的心理特征相符。这里,企业并不是简单的将一笔资金存入某银行同时获得该银行的订单,如果是这样,那么企业为增加更多的银行订单则需要动用企业更多的现金,这显然得不偿失。该模式的巧妙之处在于企业只需一笔启动资金(或者是杠杆资金),然后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存款额和贷款额放大,从而实现滚动销售。以KLMY公司为例,说明如下:
KLMY公司在当地工商银行有2000万元的银行存款,工商银行以该笔存款作质押、并根据该公司的信用级别,以存款额的2.5倍(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是6倍)对该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因此,KLMY公司可获得6个月期限、数额为5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1;KLMY公司用上述5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1在建设银行或中国银行进行贴现(年贴现率为3%),可得到4925万元的银行存款(KLMY公司能够容易获得这笔银行存款,主要是因为银行承兑汇票具有很高信用保证,因此各银行非常乐意为KLMY公司进行贴现、几乎零风险从中赚取利息),KLMY公司以自有资金补充75万元,正好为5000万元;KLMY公司再用这笔5000万元到A银行存款,以A银行5000万元存款作质押,再开具6个月5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2(假设授信倍数为1倍),用银行承兑汇票2到B银行进行贴现4925万元,KLMY公司再补充自有资金75万元,又可得到银行存款5000万元,又以这5000万元进行再质押再贴现,以此循环,周而复始……
上述资金运动过程中,KLMY公司选择在哪家银行进行存款和贴现,公司具有很大的主动权,最终KLMY公司选择在哪家银行进行存款和贴现的条件是所选银行必须购买KLMY公司的产品:不仅存款银行必须向公司购买产品,且贴现银行也必须购买公司产品,实现双赢。
新营销模式下,对KLMY公司来讲,银行成了该公司的有效营销渠道和队伍,而且银行还可利用自己的客户资源进行KLMY公司产品的销售,大大节省了传统营销方法发生的成本和费用。
图示分析
利用金融工具进行产品营销的模式及原理如图1所示。
新模式营销的费用分析
利用金融工具进行产品营销,其本质可概括为:利用信用融资,又利用融资款存款,实现产品的销售。但是在该模式中,企业为此也付出了营销总代价。
代价1:公司向贴现银行所支付的贴现利息(相当于贷款利息),按一年计算并用相对值考虑,公司支付的成本为3%(按上述例子,即为贴现率)
收益1:公司将贴现款存入存款银行收取的利息(即存款利息),按一年计算并用相对值考虑,公司收益为1.98%(即存款利率)
因此,公司为该模式所付出的营销总代价(或费用)为3%-1.98%=1.02%,而且这部分费用主要影响公司损益表中的财务费用,这与传统营销手段所影响的成本费用存在重大差异。
可见,公司利用该模式进行产品营销时,只要产品销售利润率大于1.02%,企业总是有利可图,而且所付出的费用很低(几乎不需要广告费),公司最终几乎无风险的使产品毛利变为净利。
新营销模式的适用条件
任何营销模式不可能对所有的企业或者任何产品都适用,由于该营销模式的核心是利用金融工具进行信用放大,所以采用该模式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企业应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一方面企业必须具有采用该模式的杠杆资金;另一方面,企业具有足额银行存款以保证足额偿付到期的短期贷款(即银行承兑汇票所示面额),否则会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企业在银行方面具有良好的信用纪录以及公共关系,使得银行对企业有充分的信任感和依赖感,或者在银行心目中,该企业应是绝对的优质客户。
公司的产品最好对银行具有某种效用,这将会大大增加该模式的成功概率,或者说银行不是被强迫接受公司的产品,即银行即使不采购公司的产品也会到市场上寻找其他供应商购买类似产品。
传统营销方法与新营销模式的营销业绩比较
新营销模式经过理论上的成熟思考,已为HGSH公司(因涉及商业秘密,故隐去公司真实名称)成功实践,并取得了预期的业绩。HGSH公司主要产品为石油天然气,同时还生产和销售绿色产品――红花籽食用油,公司石油天然气的良好市场前景保证了公司具有充足的现金流,因此是银行重点青睐的优质客户,所以公司充分利用与银行的良好关系,以新营销模式推动公司绿色产品红花籽食用油的销售。HGSH公司在未采用新营销模式前主要以传统营销手段为主,但是由于该产品销售价格较高,为推动市场,HGSH公司花费了不少营销费用,最终获利不是很大,但是HGSH公司采用了新营销模式后,公司税前利润取得了大幅度提高。下面笔者将对HGSH公司采用新营销模式前后的绩效进行对比(这里仅以5L装为例加以说明)。
对比表1、表2可以看出,如果采用新营销模式,当销售40吨时,HGSH公司已经开始盈利(约为5万元),但是采用传统营销模式,HGSH公司还要亏损约27万元,可见采用新营销模式具有明显的效果;当采用传统营销模式时,公司亏损逐步减少时,而新营销模式下公司已经获得了可观的收益。根据HGSH公司反馈的信息,采用新营销模式下,HGSH公司2005全年共销售红花籽食用油230万元,实现税前利润120万元。
通过以上分析,HGSH公司采用新营销模式能够比传统营销模式取得更好的绩效。
参考文献:
关键词: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监管;对策
基金项目: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企业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会计监控问题研究》阶段性成果(编号:112400450048)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基于会计视角的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会计监管问题研究
收录日期:2012年4月20日
衍生金融工具作为防范风险的一种契约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为投资者获利,实现管理风险降低成本的目标,同时也使投资者处于极大的风险之中。为此,加强金融监管是防范金融工具创新过度,减少金融衍生风险的手段之一。而会计监管是衍生金融工具监管体系中的基础环节,在控制风险的积聚和传播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本文基于会计视角,从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监管现状入手,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时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探讨如何有效地控制衍生金融工具投资风险,完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监管。
一、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监管现状
(一)公允价值估值难,难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计量虽然具有很高的相关性,但是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却受到了很大的挑战。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企业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而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化发展程度不高,许多复杂的衍生金融工具没有形成活跃的交易市场,缺少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所需的相关数据。估计公允价值使用的信息和方法需要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计量过程主观随意性较大,缺乏可靠性。特别是场外交易的衍生金融工具,如远期合约,多在场外进行交易,没有公开的市场价格,合约也没有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内容和规模根据交易者的需要而制定,通过市场询价很难取得其公允价值。而且即使是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由于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管不力,市场处于非理性状态,存在信息的非对称性和道德风险,即便有交易发生,以这个市场价值作为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显然有失偏颇,其交易价值也不一定公允。
(二)信息披露缺乏详细的操作指南,披露规定不完整。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衍生金融工具在表内进行确认和计量。但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规定较抽象、笼统,缺乏详细的操作指南,没有涉及到具体的操作演示,实际的操作难度大。企业会计准则没有要求披露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仅只对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主要风险进行了规定披露,不能全面披露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可能产生的风险。由于我国国内衍生金融产品市场发展滞后,企业大量套期保值需求无法通过国内市场得到有效满足,企业只能选择在境外市场进行衍生金融产品交易,这将使其交易蕴含的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和监管风险大为增加。由于境内机构购买的是境外产品,对于境内机构而言,很难及时了解、详细掌握其真实状况,增加衍生金融产品交易风险的可控性。而大多数境外产品都约定适用境外法律管辖,使得境内机构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据不完全统计,涉及到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企业,在年报中几乎没有其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风险的披露。除此之外,企业会计准则只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期初期末公允价值进行披露,没要求详细披露期间公允价值变动。这样会给投资者造成一定的误解,可能会错误地做出投资决策。
(三)投资风险意识淡薄,以小搏大的投机交易心理导致巨额损失。衍生金融工具初始投资较小,具有以小搏大的杠杆性特征,但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实际金额非常巨大,使其未来存在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一旦判断错误则可能会给企业及利益相关者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而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投资风险意识淡薄,没有充分估计到衍生金融工具潜在的风险。很多企业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动机带有明显的投机色彩,或者在成本压力下将以风险对冲为目的的套期保值交易异化为投机交易,使企业以套期保值之名行投机交易之实。从中航油投机性石油衍生品交易损失5.54亿美元,到中信泰富澳元杠杆式远期合约交易损失147亿港元,都是没有充分意识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蕴含的巨大风险,没有严格执行有关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在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方面缺乏有效的流程控制,风险对冲政策形同虚设,使企业遭受巨额损失。
(四)专业人才缺失,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监管自身存在缺陷。衍生金融工具是一种既复杂又具有很高风险的投资避险工具,需要从业人员具备较深的金融工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而我国目前这方面的专业人才缺失。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估值,需要运用职业判断,由于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知识,无法根据金融模型得出的估值数据进行有效的公允性评价,从而提高了会计监管的难度;另一方面,相比于其他金融工具的监管的事前制度监管和事中制度监管,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监管多在于事后监管,严重影响了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监管制度。由于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创新和运作缺乏有效的监管,中航油、中信泰富投资衍生金融工具导致遭受巨额损失。同时,金融全球化的发展消除了金融市场的阻隔,为了逃避监管、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国际银行纷纷进行大规模的金融创新,大量企业直接在境外交易或交易境外产品,也使监管的难度大大增加,无法及时地对各种风险加以有效管理和防范。
二、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监管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企业为规避风险,在经营活动中越来越多地运用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可以通过基础金融工具和一种或几种衍生金融工具的各种组合,创造出不同特点的金融产品,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要。相对于传统金融工具而言,衍生金融工具具有更大的灵活性。衍生金融工具设计和创新的灵活性会导致金融监管滞后于金融创新。2008年发生在美国的次贷危机,就是美国金融监管过于放任自由,致使金融创新过度,造成企业投资金融衍生产品发生严重损失。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美国次贷危机所涉及的抵押债券总额仅1.2万亿美元,由此打包所创造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价值超过了1,000万亿美元。而同期世界各国GDP的总和为60万亿美元,后者仅是前者的1/16。金融监管的严重缺失使得金融创新产品急剧膨胀,衍生金融工具过多创造掩盖了巨大的风险,其中在衍生金融工具监管体系中处于基础性环节的会计监管的不得力也是因素之一。
我国会计准则中第22号、23号、24号和37号明确规定了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列报等,并将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核算。企业应当对衍生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反映其交易时的真实价格,并根据各单项金融工具的特点及相关信息的性质将其进行适当归类,以揭示金融工具的潜在风险,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衍生金融工具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关键要靠实施监管措施来解决。新的巴塞尔委员会认为,市场具有行之有效而且合理的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的作用,但是必须拥有有效的监管机制才能迫使企业更为有效地控制各类金融风险,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所产生的风险。因此,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应尽快制定专门的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准则或具体应用指南,加强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监管,规范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为公允价值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一致性制定标准。
三、完善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监管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和信息披露,提高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公允价值是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计量基础。加大对公允价值计量的投入,制定公允价值计量的详细规范或指引,加强对公允价值取得过程和使用估值模型适用情况的评估说明,使信息使用者充分理解公允价值的信息含义,严格规范公允价值不能直接取得时的估值模型的使用,减少管理层操纵利润的可能性,提高公允价值的信息质量。完善企业信用等级评估机制,加强衍生金融工具信息生成和报告的控制,促使衍生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企业信用等级挂钩,避免由于企业信用问题阻碍公允价值的评估,保证企业财务报告能客观、及时反映衍生金融工具对企业风险状况和经营业绩影响的真实情况。
(二)加强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满足衍生金融工具决策的信息需求。针对衍生金融工具具有“以小搏大”杠杆效应和“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建立公开透明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改进现行会计报表结构,规范衍生金融工具的表外披露,高质量地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信息。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详尽地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相关信息,包括持有或发行衍生金融工具的目的,衍生金融工具的面值或合约金额;衍生金融工具相关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流量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评价;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和管理政策以及对衍生金融工具所做出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基于风险管理的需要,对于无法披露的重要信息,可以考虑增设一张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的明细表,根据重要性原则列示出衍生金融工具的分类、合约规模、交割日期、方交割式、公允价值、风险等信息,以帮助报表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决策。特别是对衍生金融业务交易量比较大或者衍生金融交易对企业影响比较大的企业,专门编制相关的表格进行特别披露,如编制“金融头寸表”、“风险收益分析表”、“风险准备金计提表”等专门项目以加强对衍生金融工具和企业风险与收益不确定性的反映。
(三)提高衍生金融工具投资风险意识,防范衍生金融工具投资的各类风险。衍生金融工具的高风险和高收益的特点,诱使一些企业存在不良的投机心理,其在衍生金融产品市场上累计的大量头寸,在衍生金融工具的杠杆特性的作用下放大现货市场上的波动,导致市场风险向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转化。因此,企业应全面评估投资风险,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以投机为目的的不良交易行为监管,不能只追求高收益而忽视高风险,应建立财务预警机制,采取风险转化措施,减少未预期的损失。实行严格的问责制,明确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管理层个人的权限及责任,对在交易活动中有越权或违规行为的管理层人员要有明确的惩处制度,从制度上杜绝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出现更多的漏洞,避免违规交易的发生。
(四)完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监管体系,确保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的有效运行。加强政府、行业和社会等对其会计行为的强制性监管,制定衍生金融工具惩戒制度,制约企业使用衍生金融工具用于盈余管理的实际行为取向,促使会计信息披露等会计行为趋于规范化。企业应制定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监管战略,完善衍生金融工具内部控制机制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监管的技术手段,建立衍生金融工具监管业务流程,保证对衍生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信息能够得到准确预测。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构建适合衍生金融工具发展的外部环境,完善市场机制,促使金融产品价格的逐步市场化,使得更多的金融资产在金融市场中可以获得其公允价值,为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的实施创造条件。
主要参考文献:
[1]谷秋兰,周增光.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会计规避与防范.中华会计学习,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