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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研究生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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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研究生论文

第1篇:哲学研究生论文范文

关键词:系统工程;生态化改造;环境友好型社会;可持续发展

20世纪下半叶以来,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促使人们思考人类文明的未来走向,生态文明成为学界和政界都非常关注的问题。党的十七大从战略高度确立生态文明建设新理念,从此学界再度掀起生态文明研究热潮,这里就近期的进展做一介绍。

一、对生态文明概念的不同解说思路

生态文明在我国的研究已经将近30年的时间,但对于生态文明的定义仍然没有取得一致意见。目前主要有三种解说思路:

第一,以文明的涵义理解生态文明。认为“文明”一词的含义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文化层面的含义,指人类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的文化状态,通常以文字的出现为标志;二是道德层面的含义,指人们具有的良好行为习惯或道德素质。“生态文明”中的“生态”应该是“生态学”的简称,“文明”则应该属于上述“文明”的第二个含义,也即道德层面的含义,而非“文化”。也就是说“生态文明”应该指的是遵循生态学规律,符合生态学原理的道德行为,也就是十七大报告中所说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所要求的一种新的行为模式。

第二,从生态文明的本质属性角度认识生态文明。认为生态文明是指人及其社会通过生态化的生产方式,在处理人(社会)与自然关系以及与之相关的人与人(社会)关系方面所取得的一切积极成果。在这里,生态化的社会实践方式的形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基础,人(社会)与自然的相互作用关系是生态文明的基本关系,在此基础上所取得的积极生态环境成果是其本质,而生态化的观念以及所创造的良好资源环境条件等精神、物质和制度的成果则是其具体表现。

第三,从可持续发展看待生态文明。认为生态文明是建筑在知识、教育和科技发达基础上的文明,是人类在环境问题的困扰中,为了可持续发展而进行的理性选择。它以自然界作为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强调了人类社会必须在生态基础上与自然界相互作用、共同发展,人类社会才能够持续发展。生态文明以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为核心观念,其本质在于处理好发展与环境的关系。生态文明不再是单纯的经济发展系统,而是一个经济、社会和自然三者和谐发展的整体系统。

二、关于生态文明特点的多维概括

作为人类文明的一种高级形态,生态文明以把握自然规律、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建立可持续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以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着眼点,具有以下三个鲜明的特征:一是在价值观念上,生态文明强调给自然以平等态度和人文关怀;二是在实践途径上,生态文明体现为自觉自律的生产生活方式;三是在社会关系上,生态文明推动社会走向和谐。另有学者认为,生态文明是从社会生产方式变革的角度所提出的一个文明概念,反映了社会文明发展在生产方式上的进步和要求,它要求对工业化生产方式进行“生态化”的改造,形成生态化的生产方式,这是生态文明形成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生态文明不同于其他文明形式的本质特征。如果说以工业生产为核心的文明是工业文明,那么生态文明就是以生态产业(或产业生态化)为主要特征的文明形态。

在经济发展模式上,以往的文明实行的是线性经济,高强度开采、高强度消耗,高强度排放,是在浪费资源中求发展,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而生态文明却由线性经济向循环经济转换,从维护社会、经济、自然系统的整体利益出发,以“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为特色,实行“全程控制”,把环境的治理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因而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合理开发和利用一切资源,从而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有学者提出生态文明整合性特征的新观点,认为生态文明在人类发展自身,面对未来生成的过程,共时性地整合了多种文明的形态。从现实的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人类已经结晶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等文明形态,这多种文明结出了“人文化成”的累累硕果。生态文明的整合性特征就表现在,作为多种文明形态的整合性文明,在人与自然生态的和谐一致的关系中,依据生态整体性的运行节律和方法,使多种文明形态形成辩证的统一体,并从中合理而有效地发挥各种文明形态的职能,保证人类这个生命有机体的文明能够在与自然建立和谐自由的生态关系的条件下合理演进。

三、走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发展道路

我们应该如何认识和建设生态文明,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文明发展之路,学界进行了广泛的探索。

(一)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

第一,生态文明建设要体现“发展是第一要义”的思想。要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我们要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第二,生态文明建设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终极目标就是为了充分实现人类自身全面、持久、健康的发展,为了维护人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共生。

第三,生态文明建设要体现环境友好与社会和谐的理念。生态文明建设既要体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又要体现社会的和谐,通过人与自然的和谐来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实现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第四,生态文明建设要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

(二)建设生态文明的现实路径

一些学者建议,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突破口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要把可持续发展理念付诸实践,就是要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供制度支撑,因而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建立有效的制度保障。健全完善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制度是基础性的;必须维护法律的权威,做到依法行事;必须规划先行,在实施禁止开发、保护性开发的区域,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在推行科学决策的同时,必须建立各级政府官员重大环境事故问责制;必须把转变现有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作为实施重点,摸索出适合我国现阶段发展的循环经济模式、节能减排措施,实现最佳生产、最适消费、最少废弃;必须加大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维护环境执法的权威,改变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局面,建立环保产业的金融财税优惠政策,推进环保科技的自主创新等。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根本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但这难以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必须是政府引导、激励和公众广泛参与、监督。要切实转变观念,建立以人为本、生态先行的运行机制,把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到社会的生产、生活和人们的交往领域。另有不少论者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关键在于人类价值取向需要发生深刻转换。人类需要重新审视自然的价值,承认自然内在价值的存在并重视它,审慎地把它转化为工具价值。生态文明认为自然界不仅有满足人类需要的外在“工具性价值”,而且有满足人类需要的内在“生态价值”。我们对自然价值的认识应体现出科学价值与人文价值的统一、人的价值与自然价值的统一、局部价值与整体价值的统一、当代价值与后代价值的统一,这是生态文明不同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时代的自然价值观而应体现出的新的价值取向。

总之,生态文明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需要人们摒弃工业文明的传统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开拓新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开拓新的价值理想和社会运行机制,从观念到行为,从表层到深层,从局部到整体,进行一场深刻的变革,完成一次彻的转向。

参考文献:

1、李校利.先进生产理论研究丰富和创新了生产力原理[J].兰州学刊,2008(2).

2、李黎明.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理论和实践问题述要[J].改革与战略,2007(2).

3、王孔雀.关于文化生产力概念、特征和现实道路简述[J].生产力研究,2010(2).

4、袁霞.科学发展观视野中的生态文明建设[J].生态经济,2008(6).

5、王孔雀.走中国式的跨越发展道路[J].前沿,2007(3).

6、李黎明.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是中国的必然选择[J].生态经济,2010(1).

7、王孔雀.生态文明是社会文明的新形态[J].生态经济,2010(2).

8、刘小英.文明形态的演化与生态文明的前景[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6).

9、毛世英,刘艳菊.全面理解生态文明与三大文明之间的关系[J].社会主义研究,2008(4).

10、赵建军.生态文明的内涵与价值选择[J].理论视野,2007(12).

第2篇:哲学研究生论文范文

1.学科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学校按照“巩固文理,完善管理,发展工学,拓展医农”的学科建设思路,不断完善学科建设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学科建设水平。 

实施高水平学科建设计划,全力实施学科建设“三五工程”,即打造五大学科高地,建成五大学科集群,培育五大学科新优势,致力于建设一批高水平学科。通过建设,实现微生物学、化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民族学、政治学、生态学、微生物学4个学科进入国家学科评估排名前10。 

继续实施基础学科振兴计划,加大基础学科建设投入,引进和培养了一批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团队,产出了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实现了在基础学科领域内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全覆盖。继续推进学科区域建设,形成了“生物学—特色资源利用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医学—农学”“民族学—社会学—民族文化产业管理学”和“中国史—国际关系—中国边疆学”三大学科区域的建设新格局;启动了国际关系大学科群建设,整合校内现有学科资源,文理并进,构建全国体量最大的国际关系学科体系。 

2.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学校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创新教学机制,稳步提高了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一是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形成了涵盖11大学科门类、89个本科专业,新增3个小语种专业,形成“校—省—国家”三级试点专业综合改革体系。二是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制。三是深化通识教育改革,严控教学质量,引进优质教学资源,保持开课数量稳中有升。四是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成立了“云南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五是探索拔尖学生培养模式,加大了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创新实验区的建设与改革力度。六是推进了联合培养、协同育人,同国内外高校开展联合培养、协同育人。七是探索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不断扩大自主招生规模。2012年,学校被教育部列入内地63所对港免试招生普通高等学校之一。 

全面实施“质量工程”。一是加强专业建设,依托现有的国家级特色专业和省级特色专业,着力打造具有学校特色、体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特色学科专业群。二是加强课程建设,通过1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33门省级精品课程的示范作用带动课程建设的全面发展,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平台。三是加强教学团队建设,依托4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和11个省级教学团队,开展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四是加强实验实习基地建设,现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国家级野外综合实习基地1个、校内外教学实习基地269个,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近100项。 

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长足发展 

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取得长足发展,学位授权体系不断优化,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学位授权体系日益优化。与2010年相比,新增1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36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4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和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10个一级省级立项建设学位授权学科,实现了基础学科领域内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全覆盖、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全面发展。 

研究生培养规模稳步扩大。学校现有博士研究生934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 103人、在职硕士研究生6 777人、外国留学生160人,博士生、硕士生的比例趋于0.1∶1,研究生与本科生比例趋于1∶1。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深入推进。民族学、人类学“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连续4年入选教育部“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法律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圆满完成。立项建设14部研究生优秀教材、15门研究生精品课程,遴选9名博士生进行优秀博士论文培育。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一是修订了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学科发展需要和研究生能力提升要求设置专业课程。二是完善了研究生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出台研究生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规定,利用区位优势,与红河学院等合作招收留学生。三是制(修)订了一系列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严把奖助学金评审公示关。四是健全了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严把学位授予关。五是完善了导师管理制度,严格导师遴选与招生。 

4.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十二五”期间,学校围绕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建设需求,依托重大项目研究,加大了技术创新力度,学校科技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参与国家科技创新。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研究领域,学校承担了国家“973”、国家基金重大计划及重点科技项目近10项,资助经费1.4亿元;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74项,资助经费2亿元;获省部级科技奖25项,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获各级各类项目865项,立项总经费0.62亿元,其中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8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48项;获全国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4项,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奖9项;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54项。 

第3篇:哲学研究生论文范文

关键词:外语大类招生;国外研究生教育;接轨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9-0153-02

当今社会对外语人才的需求呈现多元发展态势,以往那种只掌握外语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单一外语人才已无法完全满足社会的需求。时展和市场经济呼唤宽口径、应用型、复合型的外语人才。外语大类招生是近些年我国高校采用的一种创新模式,即“按类招生,分类培养”。其方式是让学生先经过一段时间的基础知识学习后,根据自己的爱好,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其目的是满足个性发展的需要,顺应培养多元化人才趋势。改革后的课程结构由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和自主发展课程四大部分组成。它将充分考虑和满足学生个性化的修读需要,让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发展方向自主进行修读。学生修读的课程可以是专业课程或非专业课程,也可以是两类课程的组合,只需修满一定学分即可。自主发展课程则为学生个性化选择提供空间,为学生在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等不同的发展方向留出余地。笔者以国外三所知名大学为例,逐一对他们在翻译、英美文学和语言学三大专业上的课程建设、论文要求等方面进行考察,希望能对国内大学相关外语专业的发展提供参考与借鉴。

一、翻译

翻译课程历来是外语院校的核心课程,如今,专业化的翻译学院、翻译系已遍布世界各地。国外大学的翻译专业研究生教育体制则相对合理。下面笔者将推荐一所培养翻译方向人才的佼佼者。

巴斯大学历史悠久,教学水平一流,是英国翻译专业口碑最好的学校之一。隶属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的政治、语言与国际学习系授予口译与翻译硕士以及翻译和专业语言技巧学硕士两个研究生学位。巴斯的口译与翻译专业名声享誉世界,专业在全英排名第一,其口译与笔译研究所是最受联合国推崇的三大同声翻译班之一,特别为英语专业或英语成绩优秀的学生设计,课程期限仅为一年,为联合国和欧洲议会输送优秀翻译人员。该专业名额极其有限,每年面向全球招收24名学生,2012年海外留学生的申请费用50英镑,学费为13,200英镑。巴斯翻译硕士的申请要求相当高:国家认证大学的本科学历,成绩优良,最好具有英语相关专业背景;语言方面,雅思7.0分以上(听、说、读、写单项不低于6.5分),或者托福笔考最低600分,机考最低250分,网考最低100分;申请者还需要学习过除英语以外的第二外语;中国学生最佳申请时间是入学当年1月31日前。通过学校第一轮审核后,申请者将收到巴斯大学的笔试试卷,要求两个星期内完成。笔试后,学校将会在三、四月到国内进行面试。英国老师负责考察学生的英语表达能力,中国老师负责考察学生的中文表述水平,两位老师的分数相加既是学生的面试分数。入学后,所有学生都要学习包括职业翻译技巧、同声传译、交替传译、联络/公共服务口译在内的核心课程,并按照自己的兴趣特长来选修公共演讲、英国法律基础、经济与全球化、欧盟机构、翻译和口译行业中的技术运用等课程。考核方式为平时测试和毕业论文,学生修满60学分并完成30学分的论文写作即可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只能拿到翻译文凭。巴斯大学的课程注重实践,旨在为联合国和欧洲议会输送优秀翻译人员,学生有机会去联合国实习。

与上述知名大学相比,国内的口译培养在师资力量、课程设置、教材使用等方面显得明显逊色。大陆高校的外语教师中很多人并没有参加过口译实践,有一定数量的教师甚至未达到国外翻译学院高水平学生的入学标准,教学效果的可信度自然令人怀疑。此外,大陆口译专业的生源多是外语原班人马,对经济、法律、医学、新闻等专业知识知之甚少,100天以上的会议翻译要求,更是国内口译硕士到了毕业也无法达到的实践资历。这里还需指出,大陆培养的口译人员很少有人能真正使用第二外语进行口译,而在国外,三语口译并不少见。因此,要培养出符合时代水准的高水平翻译人才,必须把外语专业的培养模式真正转向社会实际需要的宽口径、应用型和复合型。

二、英美文学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校语言文学学科迅速发展,英国文学与美国文学始终是英语专业本科高年级阶段的核心课程。但是近年来,高等教育消费的大众化倾向使得文学课程陷入尴尬的处境,逐渐被边缘化。在教学模式亟待改进、课时安排大量减少、学生的文学兴趣有待激发等多种情况下,高校英美文学课程的改革迫在眉睫。读者或许能从美国耶鲁大学这所高等学府的文学课程设置中获得些许启发。

耶鲁大学是世界上最早设立人文和艺术学科的大学之一,其英语系排名位居全美大学之首。该校历来将本科教育视为大学的核心,其重视程度在美国同类大学中实属少见。耶鲁学院70个专业主要着力于通识教育,仅有极少几个本科院系着眼于专业性的准备。耶鲁大学要求所有的教授均讲授本科课程。每年在耶鲁大学的课程目录中有超过2000门课程以供选择。仅英文系就开设了上百门丰富多彩的课程。这些本科课程内涵丰富,设置更加精细和多元化,即便是国内英语专业研究生阶段的课程也难以比拟,它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文学兴趣,激发他们主动关注英美文学,丰富学生人文素养的同时也为日后的深造或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学校投入上千万元打造网络公开课平台,让每个人都可以轻松获取课程资源,为每个人提供终生学习的机会,感受世界顶尖大学教育的魅力。国内的英美文学爱好者不出国门便可零距离聆听名师授课,感受他们深厚的文化底蕴、巧妙的教学构思和精湛的教学艺术。

通过分析耶鲁大学外国文学课程的设置,笔者认为国内大学若想早日与国际接轨,应该采取多元化立场,尽早建立国际化标准并积极与知名大学进行多向度合作,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人文素养和创新意识兼备的优秀外语人才。

三、语言学

随着外语专业人才培养的多元化,以理论性和逻辑性见长的语言学课程同样受到较大冲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语言学类课程的性质、培养目的及课程设置。接下来,笔者侧重介绍麻省理工学院在此方面的成功经验。麻省理工学院是美国一流综合性私立大学,该校的语言学研究一直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语言学与哲学系每年为本校其他系的本科生开设语言学入门等五门选修课。此外,该系只授予博士学位,不招收硕士研究生,每年秋季入学,申请者无需参加GRE考试。麻省理工学院的一大特色是建立了公开课程系统平台,学生可以免费获取近两千门课的教学材料,公开的材料内容相当全面。部分课程材料还附带教师上课的实时录音以及视频。此外,该互动在线学习平台给学习者提供使用在线实验室、自我评估以及学生之间的讨论功能。根据教学计划,攻读麻省理工学院语言学方向的博士生要在四年内修完十三门主课,同时还要完成两篇研究论文。研究生每选一门课,就意味着每星期要读上百页文献,不断跟踪学术前沿。在这时期,研究生还得掌握好第二外语,并需要参加法语、德语或西班牙语等语言考试。所有研究生还得担当助教,协助教授教学、组织学生讨论和批改作业等。通过了两篇论文的答辩后,学生就可以着手准备博士论文了。博士生在进行论文答辩前还要参加一次综合考试,其目的是测验博士生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包括写作能力和表达能力等。在论文写作阶段,研究生需撰写并向论文指导委员会提交一份论文选题报告。每位学生至少有两位教师进行包括论文学术性以及基本规范的指导。导师对论文写作研究情况持续跟踪,对学生努力程度、论文进程和结果等进行监督。待论文初稿形成后,博士生要进行阶段工作成果汇报,系学术委员会每年也要对学生研究工作进行检查,不满意则警告学生,严重者将终止研究生继续研究资格。MIT的培养模式值得国内高校借鉴。首先,在学习渠道上,我国高校应该学习其开放精神,尽早实现资源共享。其次,其课程设置的系统整合非常合理。最后,在评价方式上,他们对研究生论文实行的淘汰制度和研究生教育的中期考核,有助于培养出优秀的人才。

培养复合型的双外语人才是顺应社会需求,提高外语人才素质的重要举措,但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更大的挑战。首先,只有当外语高校国际化建设全面推进,教学环节真正实现多元化,才能真正建立起全新的国际化人才培养新机制。这要求借鉴国外知名大学的先进经验的同时结合各学校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地整合教育资源。其次,加强对学生的语言、知识和素质的全面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为此,可以与国内外知名大学进行实质性的合作,这有利于加快大学专业的国际化建设,有利于学生在跨文化教学环境中真正提高国际意识和能力。总的来说,多年的探索与实践证明,在当前的社会发展背景下,双外语人才的培养模式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该模式顺应了时展的要求,满足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外语人才的需求,为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出一条可行之路。

参考文献:

[1]黄建凤.从英国的口译硕士课程看高级口译培训[J].外语界,2005,(3):43-48.

[2]熊华军,丁艳.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及其启示[J].研究生教育研究,2011,(2):87-93.

[3]岳峰.国内外口译教育比较[J].漳州师范学院学报,2000:98-102.

第4篇:哲学研究生论文范文

【关键词】金融学硕士科研创新能力培养质量国际竞争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13YJCZH123);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No.14JJ3129);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开放经济条件下金融风险度量、控制与政策)。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2-0197-02

金融市场是现代经济体系的核心,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金融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已经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也完善了金融市场的调控体系。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渐进开放,我国金融业发展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逐渐显现,而核心竞争的差距在于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级金融人才不足。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是金融从业人员的后备军,其创新能力的提升直接关系到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近十年来,我国高等院校的研究生教育得到了跨越式发展,从2003年开始至2014年,研究生招生规模增长了112%,招生规模有显著提高,但是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的提升则较为缓慢。其中,金融学硕士研究生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作为金融研究创新的主体之一,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科研成果与世界金融学科前沿的差距明显,科研成果为金融实践的指导作用不大,科研成果的原创性程度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和提高。在金融市场开放的背景下,提高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就尤为重要了。

一、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1)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不合理。由于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大部分是通过课堂教学来实现的,因此,课程内容与教学方法与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有着直接关系,但是当前金融学课程体系较为单一,授课内容较为集中。现代金融所涵盖的内容包括经济、法律、统计、计算机等多学科的知识,而大多数高校的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仍以传统的金融学为主,学生所接受的信息与金融市场信息脱节,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因此有所欠缺。在教学方法方面,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课堂教学探索性不够、互动性不够,一些授课教室的授课内容陈旧,对国外教材消化不够,生搬硬套,不结合中国实际,因而难以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

(2)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缺乏较好的社会实践基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参加社会实践是提高金融学研究生学术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高校由于研究生数量的迅速增加以及财经院校对金融学硕士培养的经费缺乏,导致足够的教学岗位和学术交流平台,导致硕士生没有实践教学的机会以及缺乏学术交流、讨论的平台,不利于其所掌握所学理论以及检验其学术研究成果。对于金融机构实践方面,我国高校虽然很重视与证券公司、银行、基金、保险等金融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但深度合作还比较少,甚至一些合作停留在参观或听讲座的形式上,产学研的互动不强。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参与金融企业的实习,也难以参与金融企业的核心业务,金融产品创新研发部门、风控部门对实习生的开放岗位少,大部分实习生多在金融机构的销售部门从事一些重复、机械的低智力劳动工作,金融企业大都不能为研究生提供实质性的创新实践支持,不利于研究生发现和认识金融行业现存的研究热点,会导致学生的研究成果与产业界脱钩,这也不利于金融学硕士研究生从实践中提炼科学问题,发现问题是科学研究的第一步,如果不能从实践中发现良好的科学问题,则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科研质量将大为降低。

(3)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缺乏较好的学术交流平台。良好的学术交流平台可以开拓学生的视野,一些高校因为经费限制或缺乏沟通交流渠道,而没有建立起良好的国内外学术交流平台,导致金融学硕士研究生难以到国内外知名高校,师从国内外一流导师从事金融学科研研究,因此,难以提高其学术研究成果的影响力。相比国外高校,国内的高校学术交流平台在数量和质量上还有较大的欠缺。

(4)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对学术道德教育不够重视。一方面,一些高校过于追求论文数量,研究生论文质量不过关,致使学风浮躁和急功近利,容易让金融学硕士研究生违背学术道德,产生学术腐败行为。另一方面,有一部分学生选择攻读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并未把主要精力放在科学研究上,把读研仅仅当做找一份好工作的跳板,不专心做好研究,再加上个别导师指导学生数量多,不能亲自指导研究生的研究,以成果为导向,对研究过程中应遵守的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较少提及,这就导致了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有所缺失,进而也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的综合能力培养。

二、我国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对策分析

(1)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优化课程设置。课堂教学是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提高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受限需要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以及优化课程设置。一方面,在课程设置方面,需要根据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增加计算机、法律、财务、数理金融、信息科学等内容,使学生掌握交叉知识,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另一方面,在知识的传授过程中,要注重启发式教育,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将学术前沿和市场前沿引入到课堂教学内容中,通过研讨式学习激发学生的科研积极性,提高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

(2)重视实践,完善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根据我国金融改革和金融实务部门的需求,实加强实践基地建设。一方面,可以与金融企业进行合作,建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实践基地,将金融企业在风险管理、战略管理、法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管理中的实际问题转化为科学研究问题,为金融企业的决策和运营提供实践指导;另一方面可以安排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参与本科学位论文指导,或者安排高年级硕士研究生协助老师进行本科教学,增强其实践能力。在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过程中,可以建立协同创新中心[1],形成“政-产-学-研”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机制,增强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综合创新能力。

(3)完善研究生培养的国内外交流机制。首先,鼓励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参加金融行业会议、国内外学术会议,动态把握金融市场的发展动态,同时鼓励学生参加高水平的学科竞赛,如数学建模比赛等[2],同时,指导硕士研究生撰写学术论文,资助学生向高水平学术会议投稿,接受学术同行的指导。其二,创造条件,加大财政补贴,鼓励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出国留学,形成国际合作培养的模式,培养更多熟悉中国国情和具备国际化视野和国际化能力的金融创新性人才。其三,为提高学生的国际化学术交流能力,可以开设更多的国际化课程,如采用双语教学的形式,讲授《国际金融》、《国际宏观金融政策》等。其四,推进师资国际化,拓展多样化办学模式,保障国际化集成的硬件和软件条件建设等[3]。

(4)发挥研究生导师在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研究生导师对金融学硕士研究生传授最新的知识,解答研究生在科学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学生专业素质的培养、创新能力的提高和个人品德的提高。研究生导师要注重言传身教,提高自身的科研水平,增强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发挥榜样力量,示范如何做好科学研究,如何形成严谨的治学态度,启发和鼓励学生,提高指导学生的效果。同时,研究生培养单位也应该严格导师遴选与考核制度,加强对研究生导师队伍的管理,形成一支具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和仁爱之心”的四有好导师,为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关系到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在金融市场开放的背景下,有必要增强其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当前对其的培养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在此形势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优化课程设置,重视实践、完善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完善研究生培养的国内外交流机制,发挥研究生导师在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中的主导作用,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将显著提升,从而形成一支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金融从业人员的后备军。

参考文献:

[1]李九生,裘国华.利用创新平台培养高质量研究生的探索[J].科技视界,2015,(2):41,28.

[2]李,田苏宏.以竞赛为抓手培养学科交叉拔尖创新人才——同济大学组织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参赛经验[J].中国研究生,2015,(10):61-62.

第5篇:哲学研究生论文范文

关键词: 研究生;培养模式;导师;合作导师

中图分类号: G6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8381(2013)02-0101-05

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应是一个全方位的工程,它不仅包括研究生奖助体系的改革,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的改革,还应包括培养模式的改革。关于培养模式的改革,不少学校在尝试建立“双导师”制。早在2007年3月山东省教育厅就提出,研究生的培养要发挥研究生导师团队的指导作用,鼓励聘请校内外相关专家学者作为研究生导师参与研究生培养,实行双导师制或多导师制,倡导跨学科、跨单位、跨国度联合培养研究生。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07年聘请了近40位商界精英为该院MBA社会兼职导师,这些社会导师将与校内名师一起指导100多名MBA学生的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山东大学也颁布了《山东大学实施双导师指导研究生暂行办法》,决定在博士研究生培养中实施双导师制,在硕士研究生培养中鼓励实行双导师制。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工程与加工专业与上海宝钢合作,聘请上海宝钢业务与科研骨干为该专业的合作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南开大学在MBA培养中也聘请有学识、有经验、有业绩的成功企业家和管理者作为合作导师。当然,还有很多学校在探索研究生培养的“合作导师”模式。本文对研究生培养的“合作导师”模式问题作初步探讨。

一、 研究生培养的“合作导师”模式产生的机缘

近几年关于大学生、研究生就业的讨论,我们知道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就是法学专业的学生就业越来越困难,就业率越来越低。当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就是培养的法学专业学生数量太多,据统计,全国法学专业招生人数从1977年的223人上升到2007年的十多万人,人数增长了448倍。2001年,全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学校292所,2005增长到559所,2007年全国已有603所法学院系,每年法学毕业生达到数十万。而在1977年刚恢复法学教育时,全国只有3所大学设有法律系,仅招收200多人。招生规模逐年增大,然而社会需求并没有急剧增长。就业率低不代表专业冷门,从这几年的研究生招生来看,法学专业报考的学生人数与录取人数在高校专业设置中都处于前列。根据我们的调查,在招收法学研究生的学校,平均每个研究生导师每年至少招收3名研究生。法科研究生招生热、就业冷给研究生培养提出了很多严峻的问题:

第一,研究生扩招与导师数量不足的矛盾。随着近几年研究生的不断扩招,导师数量也有所增加,但远远不能满足扩招需求。一个导师带十几名研究生是正常的,二十几名的也常见。这样,对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就提出了挑战。此外,导师还有自己的教学、科研任务,每年指导如此之多的研究生,如何保证培养的质量,这是很多学校正在面临的问题。

第二,专业知识的系统性不够。这几年有一些学校在试点缩短研究生学制,法学研究生学习年限仅为两年。一年就将课程学完了,紧接着就是安排论文开题与写作,时间特别紧迫,第一年还是新生,第二年就是毕业生了。加上现在就业率低,就业难度增加,很多研究生更多关注就业。这样,研究生专业知识的掌握是否全面、系统,那就不得而知了。更何况,在法学研究生招生中,有一些学生是跨专业、跨学科报考的,对于这些学生专业知识的掌握就更让人怀疑了。

第三,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的矛盾。尽管研究生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储备,但是与其具备的实践操作能力并不是成正比的。在现行的法学研究生培养中,有这样一种倾向,重视理论知识的掌握,忽视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就学科性质来讲,法学专业是实践性较强的专业,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需要在实践中解决具体问题来得以体现。近几年的就业率低与法学研究生的实践操作能力低下不无关系。

第四,导师知识与能力的不足。作为研究生导师起码应具备本专业的系统知识,对本专业、学科的前沿状况有所了解,并具备一定的指导能力,教学生如何学习、研究与实践。但是我们也发现为数不少的研究生导师,知识已经很陈旧,科研也多年不做,对本专业、学科的前沿知识不甚了解,加上指导学生数量众多,这样的导师如何能培养高素质的研究生呢?也不乏这样的导师,他们在自己的专业学科中不断钻研,对专业学科的前沿知识了解很多,但缺乏指导能力,不知如何指导研究生。

上述情况都难以培养高素质的研究生。为此,各个高校都在积极探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路径。有学者认为,我国目前的研究生培养应吸纳国内外优秀资源,强化导师队伍建设,“多方吸纳人才,特别是充实有国际教育背景的专家,具有相当理论水平的实业家、科研院所和高科技企业的技术精英,形成多元化、高学术含量的专兼职导师队伍”[1]。也有学者认为:“建立合理的导师引入机制,建设兼职导师队伍,既是研究生教育发展数量扩张的需要,也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需要。”[2]山东大学2006年专门出台了《山东大学研究生合作导师遴选办法(试行)》,研究生培养的“合作导师”模式由此应运而生。

二、 “合作导师”模式与“导师组”培养模式

现在各高校探索的“合作导师”研究生培养模式所产生的“合作导师”一般是校外或是本专业研究生导师以外的人员,它并不是指在校实施研究生培养的本专业的其他导师组成员。

目前我国研究生专业点的设置是按照二级学科的专业点来设置的,如法学作为一级学科,下设法学理论、法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等二级学科,从而形成该二级学科的硕士点、博士点,研究生招生就是按二级学科专业点来设置招生指标的。应该说,一个专业点的招生应至少具备3位研究生导师,有符合研究生培养的师资梯队。也就是说,一个专业点的设置必须具备“导师组”这样的基本条件。比如,我们设置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点,至少得有3个从事本专业不同研究方向的导师,同时应有其师资梯队,从而保证专业课程的开设。以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点来讲,该院现有5位导师,专业研究方向有法哲学、民间法、法律方法论、立法学、法律经济学,不仅如此,我们还有除导师以外的师资梯队,不仅保证了专业课程的正常开设,而且能充分保障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导师组”培养模式很多国家都在采用。在美国,研究生不只有单一的导师,“每个学生注册后都有一个指定的论文委员会进行指导。这个委员会由3到4名具有不同专长和不同学术观点的教授组成,其中一名是主要导师”[3]。在英国,虽然学徒制的研究生教育还是占据主导地位的,但一些学校尝试建立研究指导小组对研究生进行培养[4]148。

研究生培养的“导师组”模式的优越性在于:一是可以让学生掌握系统化的专业理论知识。虽然研究生确定了自己的专业研究方向与指导教师,但是在课程教授上一位教师并不能完成所有该专业培养计划所要求设置的课程,对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学习,可以整体上、系统地把握自己本专业的知识,而不是只陷入自己某一个专业方向的知识。同时,这种一个专业多方向的学科知识也是我们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所必需的。二是开拓学生的思维。“相同的研究生教育,在不同的导师指导下,学生得到的收益是千差万别的。”[5]虽然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培养起主要作用,但是在“导师组”培养模式下,一个研究生可以得到多位导师的指导,取长补短,收益很大。

如果说研究生培养的“导师组”模式是对“单一导师制”模式的有益补充,那么,“合作导师”制则是尽可能地拓宽研究生培养的外在资源。只不过,“导师组”模式是研究生在本校获取除自己导师以外的其他导师资源,“因为指导小组的环境一般是一个集体的而不是个人的环境,多数学生希望可以指望利用小组其他人的资源,补充从导师处未能获得的资源”[4]148。而“合作导师”模式则是充分利用校外优质教育资源,从而更有力地保障研究生培养的质量。

相比于研究生培养的“导师组”模式,“合作导师”模式为研究生培养提供的资源更多种多样。比如说,一般“导师组”培养模式偏重课程的讲授,实践能力有所欠缺,如果吸收来自实务部门的人员作为研究生合作导师,那么则可以弥补这一缺陷。以法学专业来说,它本身是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培养人才的目标也主要是为公检法等实务部门提供人力资源。但“导师组”成员因为都是本校本专业的教师,理论知识、研究能力可能较强,但对法律实务缺乏有效的指导,而聘请实务部门的人员作为研究生合作导师,可以为研究生培养提供实践基地以及进行法律实务方面的指导。聘请国外的研究生合作导师,可以为研究生提供国外资源,加强研究生的国际交流。因此,应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将研究生培养的“导师负责制”与“导师组”、“合作导师”模式相结合,唯有如此,才是培养高质量的研究生的必然选择。

三、 合作导师的产生、类型及保障措施

“合作导师”的聘请面向什么样的对象呢?山东大学的规定明确了合作导师聘请的范围:“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开展研究生培养双导师制工作的需要及与国(境)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政府机关、厂矿企业、大型医院和艺术团体等的合作情况,有计划、有目的地聘任校外研究生合作导师。”见《山东大学研究生合作导师遴选办法(试行)》。

那么合作导师如何产生或聘请呢?各个学校的做法有所不同,但大致可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学校规定“合作导师”的名额及基本条件,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另一种就是由各个学院甚至各位研究生导师根据研究生培养计划的要求推荐一些人选,由学校根据一定的条件选拔产生,也有可能是各学院自行聘任,学校予以认可。

当然,不管采取什么样的方式,作为研究生培养的“合作导师”应具备一定的基本素质和条件,各个学校的规定可能有所差异,但“一般情况下,一名合格的导师应具备四项基本素质,即有专业技术职务、有稳定的研究方向、有切实的指导能力和熟悉研究生培养规律”[6]。具体来讲,合格的合作导师应具备:

第一,了解相关专业的知识或者有一定的专业背景。以法学专业的合作导师来讲,一般应是法学专业毕业的从事理论与实践活动的人员,具备最起码的专业知识。

第二,具备“指导”的能力。有了知识还不够,还应该具备一定的指导能力。“合作导师”也是导师的一种形式,导师重在“导”,导是引导、倡导、教导,对学生的专业研究、实践能力等有一定的指导性,能够完成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指导功能。

第三,具备一定的德行素质。从事理论研究指导的“合作导师”自己要具备一定的学术道德与学术责任感,并以自己的行为来影响学生。在实践部门工作的“合作导师”,应具备从事某一具体实务工作的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并指导学生如何确立正确的职业道德。

当然,因为合作导师的类型有差异,在设置不同类型的合作导师条件时,可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具体的聘任条件。那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需要设置哪些类型的合作导师呢?我们认为,因为不同专业的性质,可能对合作导师的类型要求有所不同。通常有这样的几种类型:

1. 实践指导型的“合作导师”。所谓实践指导型的“合作导师”主要是指那些来自于具体实务部门能够对学生实践能力进行培养的“合作导师”。一些学科实践性较强,如法学专业,要求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实践技能。这种类型的合作导师可以从公检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等法律实务部门聘请,他们从事具体的法律实务工作,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可以发挥他们的优势,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

2. 实验指导型的“合作导师”。所谓实验指导型的“合作导师”主要是指那些来自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实验条件较好的实验室,能够为学生实验操作提供指导的“合作导师”。这种类型的导师主要是满足理工科研究生的培养需求。一些学校因为实验条件受限,那么通过聘请某些或某个实验室的人员为合作导师,不光能提供优质实验条件,还能够切实指导学生做一些高难度的实验,培养学生的实验操作能力。

3. 课程讲授型的“合作导师”。课程讲授型的“合作导师”主要是指那些来自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着研究专长的本专业的权威人士或专家学者。现代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学生对本专业知识有系统的掌握,但是在某些学校因为师资队伍的缺乏或导师组的不健全,有些课程无法开设或开设的水平不高,因此,为了满足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这些学校可以尝试聘请一些课程讲授型的“合作导师”,专门讲授一门或两门课程,以弥补本校师资力量之不足。当然,有些时候,为了达到培养高水平研究生的目的,学校也可以聘请一些国内外本专业的专家学者作为“合作导师”,每年安排一定的时间做一场或几场前沿讲座。

4. 论文指导型的“合作导师”。论文指导型的“合作导师”是指能够对研究生的论文提供指导的专家、学者或其他人士。在研究生扩招的情况下,一个导师指导十几个甚至二十几个研究生在一些学校已成为常见现象。但由于研究生数量过多,导师无法对每位研究生进行细致的指导,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聘请一些在本课题研究领域做出成就的学者、专家作为合作导师,在一定程度上能保障研究生的论文质量。当然,在研究生数量不多的情况下,因为导师研究领域与方向的差异,对某一个课题研究或了解不多,聘请对该课题颇有研究的专家、学者作“合作导师”,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研究生论文的质量和水平。

然而作为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实施“合作导师”制必须有相应的保障措施,主要有:

其一,培养方案的改革。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的基本依据。实施“合作导师”制培养模式以后,研究生的专业培养方案要作相应的调整。这种调整包括课程的设置、社会实践学分、实验课程与时间的安排等。

其二,培养经费的保障。实施“合作导师”制度培养模式,需要相应的培养经费的保障,如购买实验器材、指导教师学习实习的路费及其物质补贴等其他花费。虽然实施“合作导师”制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有一定的益处,但是同时也需要增加相应的培养经费,才能切实保障这项制度的实施。

其三,合作导师的考核机制。不论是什么类型的合作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都付出了一定的劳动,聘请合作导师的学校应为他们提供一定的物质待遇与精神奖励措施。同时,应建立合作导师的定期考核制度,“要发挥双导师的积极作用,就必须加大工作考核力度。要根据研究生培养计划,明确双导师的岗位职责,对他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定期考核”[6]。

研究生培养的“合作导师”模式是我国研究生教育模式的创新,在我国目前研究生教育规模不断扩张,研究生创新能力不足的今天,它为解决当下研究生培养的质量问题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我国传统的导师组培养模式也是研究生培养的有效方式,然而它仅限于研究生专业知识、专业素质的提高,在拓宽研究生的专业知识视野以及专业研究生思维上有重要意义,但对研究生实践技能的培养仍有不足,更重要的是,如何将这种研究生培养与社会多元化需求有效结合,“合作导师”模式则无疑更加有效,更加有针对性。当然,在实施这种模式时,学校要对合作导师的指导素质与能力有一定的要求,同时针对不同专业的性质以及研究生培养的多元要求,我们可以确立“实践指导型”的合作导师模式、“实验指导型”的合作导师模式、“课程讲授型”的合作导师模式以及“论文指导型”的合作导师模式,学校及学院应尽可能为合作导师开展工作提供基本条件以及相应的制度保障。从“合作导师”模式在山东大学实施的效果来看,它还是有着广泛的前景以及普及实施的意义的。而且实践也证明,这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创新不仅在研究生的专业素质、实践技能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更重要的是它在满足社会需求的人才培养上是一种机制创新。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它契合了当下研究生人才培养的创新要求与基本趋势。

参考文献

[1] 王 伟.导师队伍建设与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J].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07(4):131133.

[2] 马革兰,连 漪.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思考[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163164.

[3] 张记龙,李飞跃.中美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措施比较研究[J].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7984.

[4] 伯顿·克拉克.研究生教育的科学研究基础[M].王承绪,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

[5] 冉盈志,汪寿阳.科研单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的探讨[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7(12):1721.

[6] 周红康.双导师制:创新型研究生培养的新机制[J].江苏高教,2006(5):9193.

A Probe into the Mode of “Cooperative Supervisor” in Cultivating Postgraduates

WANG Quan-sheng, CHEN Guang

(School of Law, Shandong University at Weihai, Weihai 264209, China)

第6篇:哲学研究生论文范文

关键词:女性主义叙事 叙述声音 女性主体建构

基金项目:本文系内蒙古科技大学创新基金科研启动项目;项目名称:女性主义叙事学解读托妮・莫里森的作品;项目编号:2015QDW07

第一部研究莫里森研小说作品的专著《莫里森的世界:文学批评方法探索》于1985年在美国面世。它包括了多篇有关莫里森小说的评论文章。这部专著开启了美国莫里森研究的新纪元。在EBSCO稻菘庵屑焖鞯焦外期刊有大概156篇关于《最蓝的眼睛》的论文。主要是讨论小说中的主题、女性主义和种族主义。在UMI数据库中,有大概32篇关于《最蓝的眼睛》硕博士论文,主要从母女关系、性别政治以及写作策略等角度讨论这部小说。

1999年, 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国内研究莫里森及其作品的专著《性别・种族・文化》。从CNKI检索得到的数据显示,国内有大概357篇期刊论文和77篇硕博士论文是探讨《最蓝的眼睛》的。主要是从文化、小说的主题、小说的写作策略和手法等角度分析这部小说。其中只有五篇硕士论文是从女性主义叙事学角度研究莫里森作品的论文,但是集中在《宠儿》《爵士乐》和《秀拉》这三部作品上。因此,本文试图采用女性主义叙事学理论,从叙事声音这一角度来分析《最蓝的眼睛》。

一、作者型叙述声音

在《最蓝的眼睛》这部小说中,有两类叙述声音混合交错构成了整部小说,即作者型叙述声音和个人型叙述声音。女性主义叙事学在20世纪80年代兴起,苏珊・兰瑟结合了经典叙事学和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成为了该理论的奠基人。她提出这样的假设:“女性声音实际上是意识形态斗争的场所,这种意识形态张力是在文本的实际行为中显现出来的。这样,就把社会身份和叙述形式联系起来了。兰瑟用作者型声音这个术语来表示一种“异故事的”、集体的并具有潜在自我指称意义的叙事状态。”其中,“异故事”用通俗传统的解释就是第三人称叙述。在这种叙述模式中,叙述者并不是故事本身的参与者,他与书中的虚构人物分处在两个不同的层面。他不参与任何情节但是却知道整个故事的发展和走向。“异故事”也就是说不在故事本身当中存在,是故事外的声音。那么,这种叙述声音也就多了作者功能。

但是,在《最蓝的眼睛》中,叙述模式却是不寻常的。但读者读完整部小说会发现,作者型叙述声音不是别人,正是本书的人物之一克劳迪娅,她以回忆的方式叙述这整个故事。当她作为书中人物的时候,她是儿时的克劳迪娅,当她以作者型叙述声音出现的时候,她是成年的克劳迪娅。作者莫里森用克劳迪娅这一人物把小说和读者联系在了一起。作为一个成年人,当克劳迪娅回过头来看她和皮克拉的童年的时候,对于过去发生的一切,她有了更深的理解。她的这种全知型的叙述也让读者对主人公皮克拉有了更深的同情之心。而作为书中的人物,克劳迪娅如何知道其他人物的内心世界可能是读者们要问的一个重要问题。事实上克劳迪娅是最好的叙述者,因为她是一个有着反抗种族歧视意识的小女孩,莫里森选取这样一个人物作为作者型叙述声音更加能够建立她的女性叙事权威,用克劳迪娅代替自己来表达对种族歧视的反抗。

通过成年克劳迪娅的作者型叙述声音,莫里森讲述了这个悲惨的故事。尽管作为主人公,皮克拉却很少直接出现在读者面前,她的故事都是由克劳迪娅间接来讲述的。她是一个充满悲剧色彩的人物,她想得到蓝色眼睛的渴望,她在学校所受到的不公平的待遇,被父亲侮辱以及最后精神失常,这些都是黑人小女孩在成长过程可能遇到的悲惨遭遇。莫里森采用克劳迪娅的叙述声音来讲述皮克拉的的故事,让读者通过第三人的叙述来了解这个悲伤的故事,这样的叙述会显得更加客观,叙述也更加可靠,如果是皮克拉自己讲述自己的故事,那么读者对她的同情心势必会减弱,一个黑人小女孩在当时讲述自己的故事有几个人会阅读呢?所以,莫里森用克劳迪娅这样一个作者型叙述声音,代替自己为黑人女性发出了声音并且构建了自己的女性叙述权威。莫里森作为一个黑人女作家,在当时想要满足所有读者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如果一位黑人女作家讲述的故事或者她笔下塑造的人物超出了以白人为主体的读者群可接受的女性形象,那么她的作品很有可能无法面世。但是,莫里森通过采用这种作者型叙述声音的方式,成功建立了她作为女性作家的叙述权威。

二、 个人型叙述声音

兰瑟用“个人声音”来表示那些有意讲述自己故事的叙述者。个人型叙述声音有着结构上的优势,某种程度上,当个人型声音存在时,它要比其他人物的声音更加吸引人,因为个人型声音讲述的是自己的故事。但是,相较于作者型声音,个人型声音不具备全知的视角, 它仅仅是一个人物在讲述自己的经历与故事,因此,在叙述权威上,弱于作者型叙述声音。那么,在《最蓝的眼睛》这部小说中,作者又为什么要采用这样一种声音类型来讲述故事呢?

在1970年以前,在由黑人作家所创作的小说中,几乎没有出现过个人型叙述声音。莫里森赋予了她笔下人物这种声音,让他们来讲述自己的故事,其实在当时这也是一种挑战,因此,作为作者型叙述声音的补充,个人型叙述声音只占了整部小说非常小的一部分。

在第一部分笔者已经分析了由克劳迪娅所构成的作者型叙述声音,我们可以得知克劳迪娅是这部小说的主要人物之一,莫里森不仅赋予了她作者型叙述声音,并且也赋予了她个人型叙述声音,原因如下:

在整个故事的发展中克劳迪娅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她负责向读者讲述她和佩克拉一起度过的童年,她也是佩克拉悲剧的见证者。但同时,她也和佩克拉有着巨大的不同。例如:“我只知道从来没有人问过我想要什么样的圣诞礼物。如果那些有能力满足我愿望的大人把我当回事,问问我想要什么礼物,他们就会知道我不想拥有任何东西,或者占有任何实物。我更想在圣诞节那天获得某种感受。”这是克劳迪娅有关于圣诞礼物的个人型声音。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克劳迪娅还是一个有反抗意识的小女孩,她抱怨大人不理解她,强加给她她不想要的圣诞礼物,通过她的个人型叙述声音,她表达出了自己的不满。这也是她与佩克拉的区别,她足够坚强,是这一类黑人女性的代表。这也与她的家庭有关,她的家庭虽然贫穷,但是稳定健康,当她和她姐姐受到伤害的时候,她们的妈妈会保护她们。克劳迪娅的个人型叙述声音是具有主观性的。她对白人女孩也表达出了不满与厌恶,她不明白为什么人们都喜欢带色的皮肤和金色的头发。正是由于大众都喜欢她们,她开始厌恶她们,因为她能欣赏自己的美,这也是她与佩克拉最大的不同。克劳迪娅能够接受自己、认同自己、欣赏自己,她的坚强也使得她在整部小说中担任了重要的叙述声音。也使得莫里森通过这样一个坚强的黑人小女孩建立了自己作为黑人女性作家的叙述权威,表达出了对白人世界以及男性主体的不满。

托妮・莫里森通过采取作者型叙述声音以及个人型叙述声音相互交融的叙事模式,在《最蓝的眼睛》这部小说中成功建立了自己作为女性作家的叙述权威,通过小说中人物的叙述声音,为黑人女性发声,建构了黑人女性的主体。

女性主义叙事学目前仍保持着较为强劲的发展势头,在英国、欧洲大陆和世界其他地方都有学者在展开研究。在国内也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学者和研究生的兴趣,已有不少论著和研究生论文面世,其为研究女性小说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开拓了新的途径。本论文的完成使读者更清晰地意识到莫里森的写作目的及其在小说中表达的主题的女性意识,为填补国内以女性主义叙事学研究莫里森作品这一空缺略尽微薄之力,为今后研究莫里森及其作品提供新个案和新视角,为女性寻求平等权利提供新的路径。

参考文献

[1] 唐伟胜.性别、身份与叙事话语:西方女性主义叙事学的主流研究方法[J].天津外国语学院学报,2007(5):73-80.

[2] 万梅.《最蓝的眼睛》的叙事结构和话语策略[J].南京立业大学学报,2005(3):50-53.

[3] 王守仁.性别・种族・文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4] 王守仁.白人文化冲击之下的黑人心灵――-评托妮・莫里森的小说《最蓝的眼睛》[J].河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3):124-129.

[5] 吴新云.身份的疆界[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第7篇:哲学研究生论文范文

关键词:教育 自由 超越 存在

一、教育是心灵的唤起

文章开篇,雅斯贝尔斯[1]就写道“教育者不能无视学生的现实处境和精神状况,而认为自己比学生优越,对学生耳提面命,不能与学生平等相待,更不能向学生敞开自己的心扉。这样的教育者所制定的教学计划,必然会以我为中心。”[2]真的教育不是教育者对受教育者高高在上的施舍,也不是强制性的单方面灌输;教育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影响、平等交流的活动,是人与人之间思想的碰撞。教育的主体在地位、人格上是平等的,只是在知识的拥有程度上以及人生经历上存在一定的差异而已。

“训练是一种心灵隔离的活动,教育则是人与人精神相契合,文化得以传递的活动”[3],教育是心灵的碰撞、思想的沟通、人格的平等、精神的契合,两个主体是平等的,同时也是相互独立并相互影响的。真正的教育决不允许死记硬背,也绝不是将别人的思想装入自己的脑袋;真正的教育是教育中平等主体之间心灵的碰撞和唤起。

二、教育是自由天性的启迪

“所谓教育,不过是人对人的主体间灵肉交流活动(尤其是老一代对年轻一代),包括知识内容的传授、生命内涵的领悟、意志行为的规范、并通过文化传递功能,将文化遗产教给年青一代,使他们自由地生成,并启迪其自由天性。”[4]

教育中的双方,即教师和学生,两者同时作为主体而存在,教育是教师和学生两者同时作为主体相互交流的活动;教育不仅是文化遗产的传授,更是生命内涵的领悟和意志行为的规范。教育中,除了让学生掌握知识之外,认识自己、寻找生命的真谛、规范自己的意志,也显得同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教育并不是按部就班地传递文化遗产,更是文化的创造;教育也不是将受教育者当作传递知识的机器、承载知识的“书柜”,而是反求自身的自由天性。

“教育是人的灵魂的教育,而非理智知识和认识的堆集”[5],教育关注的是人的灵魂、人类灵魂的成长;教育以知识为依托,提升受教育者的认知能力,使受教育者认识自己、挖掘自己的潜能。教育期待的是受教育者“自由地生成”,而非按照安排好的轨道毫无自由的“被灌输”,成长为一个已知的人。

三、教育是寻求自身的超越

“教育即生成,……生成就是习惯的不断形成与不断更新,……生成的静态形式即习惯,动态形式即超越。”“生成就是习惯的不断形成与不断更新,这是一个人秉诚自持的重要过程,而放任自流就是堕落。”[6]

教育并非毫无创新的复制,教育是受教育者自身的生成——学习、把握约定俗成的“规则、风俗形式”,融入所生活的社会;教育是教育内容与自身经验相结合的重构——不断生成和打破习惯,形成打上自己烙印的“习惯”;教育是受教育者对自身的超越——习得习惯,理解习惯,超越习惯。

教育是自然人发展为社会人的过程,即自然人学习人类社会的生活方式、规范,成长为社会人并且不断超越的过程。教育,不仅是学习前人的思想、规则、生活方式,更是认识自我,实现自我,在前人思想的基础上不断超越自我,以达到更广阔的高度。

四、教育是获得自我存在

“真正的教育应先获得自身的本质。教育须有信仰,没有信仰就不成其为教育,而只是教学的技术而已。”[7]

教育的本质在于获得对自身存在的理解,自我存在是一个永恒的题目,我们存在这个世界中,但却仿佛永远不能理解我们为何而存在。对于人自身,我们还是很“无知”的。赫舍尔说,“对人的无知不是缺乏知识,而是由于错误的知识”,“现代人的悲剧在于人是这样一个存在:他竟忘记了‘人是谁’这个问题。”[8]在他看来,“人对人自身来说是一个含糊不清的文本”,“人懂得自己的所作所为及所是都是有某种意义,但当要求他对自己的存在做出解释时,他仍然困惑不解。”[9]教育,首先应该获得对自身存在的认识,只有认识了自我存在的意义才能有资格谈论自身的发展与超越。同时,教育应该保持一种信仰,当有了对教育的信仰,人们才能足够坚强地抵御来自外界的诱惑和错误思想的诱导,才能始终坚持真正的教育,才能在这纷繁复杂的世界中,在这容易忘记自身、忘记最初的目的的社会中,回归自我,认识自我,超越自我。

五、教育即为了人的生成

“教育的原则,是通过现存世界的全部文化导向人的灵魂觉醒之本源和根基”,“教育活动关注的是,人的潜力如何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并加以实现,以及人的内部灵性与可能性如何充分生成”,“通过教育使具有天资的人,自己选择决定成为什么样的人以及自己把握安身立命之根”。[10]

教育的主体是人,教育的目标在于人,教育即为了人的生成。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表达一种思想,即真实永恒的幸福是追求真理、经验到真正的智慧所带来的快乐,教育最终目的正在于对绝对真理的追寻。教育即在追求真理的同时,认识自我,超越自我,获得自由,使人成为应该成为的人。

教育,脱离了人就像“无水之源,无根之木”,没有生命,是“死”的教育。只有立足于人,着眼于人的存在、自由与超越,才能在教育活动中寻得教育的本源,才能还原本真的教育。

注释:

[1]卡尔·西奥多·雅斯贝尔斯(Karl Theodor Jaspers),德国存在主义哲学家、神学家、精神病学家。雅斯贝尔斯主要在探讨内在自我的现象学描述,及自我分析及自我考察等问题。他强调每个人存在的独特和自由性。

[2][3][4][5][6][7][10]分别见于(德)卡尔·雅斯贝尔斯,著.邹进,译.什么是教育[M].三联书店.1991:1,2,3,4,14-16,44,3-4.

[8][9]分别见于(美)赫舍尔,著.隗仁莲,译.人是谁[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5:5,6.

参考文献:

[1](德)卡尔·雅斯贝尔斯,著.邹进,译.什么是教育[M].三联书店,1991.

第8篇:哲学研究生论文范文

[关键词]张楚廷;教育哲学;思想

一、哲学寻思:“学问”的过程

古希腊人认为哲学是“爱智慧”,据说,“第一个使用哲学这个词,并称自己是哲学家或爱智者的,是毕达哥拉斯;因为他说过,只有神是智慧的,任何人都不是。”(第欧根尼拉尔修:《著名哲学家生平和思想》卷1第12节)在此,“爱”为追求之意,追求什么?追求真理。亚里士多德说过:我爱吾师,但我更爱真理。爱智慧就是爱真理,而爱真理是开放性的追求、探求真理。在这里,智慧是苏格拉底那种“我自知我无知”的状态,只有这样的“无知”才能激起对真理的渴望。因此,智慧是思,是沉思,它保持人们的惊异与深沉,对习以为常、司空见惯之事也能穷究其根由。所以,智慧不同于人们一般的“知”,即使你学富五车也并不一定智慧。勿宁说,智慧的意义即在于敞开人们追求真理的勇气与胸襟。

有人说智慧即哲学,但这里的哲学不等于哲学学说。海德格尔说:“我们长年累日地钻研大思想家的论文,这样的事实也根本没有保证我们在思,甚至根本没有保证我们已准备去学习思。这种研究哲学的活动最为顽固地给我们造成假象:我们在‘弄哲学’就是在思。”[1]弄哲学是占有与把玩哲学知识,它只是在哲学的外围圈子围绕着哲学转。‘思’是进入哲学,进行哲学思考,是创造性的发问与沉思。

张楚廷先生的教育哲学探究过程正体现了哲学的本性。他说:“学问一词,意即知识、学识。从词的结构看,当把学视为谓词时,‘学问’意即学习着问。这样,学问与‘学问’的含义就有所不同了。可是,‘学习着问’即‘学问’与学问却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这种联系表明汉语中学问一词有其科学含义,他包含有丰富而深刻的内容。……没有‘学问’,甚至就不会真正有学问。”[2]

的确,学习着问是先生学术生涯的真实写照。在《课程与教学哲学》前言中,先生说:“我从事教学四十年有余,而从事教学理论研究二十年不足。大体划分一下,可以说,前一个二十年,练着,欣赏着教学;后一个二十年我琢磨着,探索者教学;近年来,则情不自禁地走到了教学哲学。”[3](前言1)情不自禁是先生治学境界的由衷表达,而学问的心态则是先生治学境界的基础。作为学生,我留心观察过先生的一些治学方法,记得有几次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会,我与先生在一组,发现先生对开题报告中呈现的问题总是留心思考的,而对一些有价值的问题,他便一一记下。细想起来,我这个做学生的就觉得羞愧了,因我就没有先生那种在问题面前的专注与谦逊,更没有将问题随时记下以便进一步思考的习惯。

“实际上,所谓哲学意识就是问题意识。活跃的教学就应当是充满了问题的教学,生动的教学就是问题构成的空间。”[4](P305)

从先生教学的课堂上,我们真实感受到了这种问题空间。先生的《课程与教学哲学》是在给我们第一届博士生讲授后出版的。回想起来,课堂那种问题空间尤在,在这问题氛围的带动下,我这位平时还算内向安静的分子居然也不安静了,对有些问题的讨论,我们甚至争到面红耳赤的地步。通过问题的讨论,先生给我们的则是智慧的启迪。这让我们回想起孔子的启发式教学与苏格拉底的“产婆术”,孔子的“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他们强调的是学生的问题意识状态。先生的教学给我们的正是那些伟人们曾经留下的,它让我们终身受益。

所有能给人智慧的教学都应是有独特思想的教学,所有智慧的表达都应是真情实感的流露。“因喜欢教而喜欢学,因喜欢学而喜欢想,因喜欢想而喜欢做。”[4](P304)先生说到做到了。正因为他的“学问”精神,正因为他在问题面前谦逊的态度,正因为他犹如苏格拉底般“我自知我无知”的心态,正因为他如老子般“复归于婴儿”的率真,他才如弗洛姆所说赢得生命中“充分的诞生”,赢得学术生命中哲学这朵最绚烂的精神之花。我们惊喜地看到先生近年来的学术著作中有了哲学的积淀,从《素质:中国教育的沉思》到《课程与教学哲学》,从《高等教育哲学》到《教育哲学》,我们看到的是不倦地沉思终于印上了先生心路历程的印记,在“学问”的过程中达到了他所言的学问境界。

二、教育反思:原点的叩问

教育是什么?什么才是教育的最根本?我们应从怎样的角度考察教育?所有这些问题都蕴含了“原点”考察的意味。先生正是从这些基本的问题入手考察教育的。但是哲学的探讨有着思想反思的特性,黑格尔在《小逻辑》第二版序言中写道:“哲学就是发现关于‘绝对’的思想的历史。绝对就是哲学研究的对象。”[5]先生对问题的考察又是从已有的思想或观念开始的。他说:“我们不仅要思考教育的事实,还要思考教育的观念事实,后者将是我们的重点,毕竟,已有的观念事实能从不同的意义上引导我们深入到更基本上去。”[4](P7)

先生指出了我国教育观念的以下事实:认为教育的基本特性是社会性;教育是被政治、经济所决定的;教育是经济的基础,教育是生产力;教育不是别的,是文化;教育就是教育。于是关于教育原点问题的追溯就在这已有的观念事实中展开。

“教育的基本特性是社会性”是人们习以为常的观念,然而“我们容易问问同类的命题,经济的基本特性是什么?……政治的基本特性是什么?是否社会性?”[4](P7)对政治、经济是教育的决定者,我们要问的是“经济、政治为什么是决定者?它们是决定者,不再被别的什么决定了吗?”[4](P8)说教育是经济基础是生产力,让我们看到的是这样的事实:“教育理论依然是那么可怜,它没有自己的语言。”“说教育是文化,毕竟是在由自己来说明自己,‘经济说’、‘政治说’则是拿别人说明自己。”[4](P11)“说‘教育就是教育’这一带有情感所说的话中所包含的理性的确是有价值的,它至少表明了一个重要观点:从教育自身来阐明教育。”[4](P16)

先生的反思就是从这些人们习以为常的观念中展开,在澄清这些观念本身乃至观念背后深层的政治、文化背景后,那个本源性的问题便凸现出来,亦即教育的基本问题在于教育本身,在于教育的特殊对象——人,这就是教育的原点。

在我国教育及教育学观念的事实中,有着无教育本身的现象,先生称之为“教育对象性的失落”,人们一下子说教育是“上层建筑”,一下子说教育是“经济基础”、是“生产力”,就是没有教育本身。恩格斯指出伟大的唯物主义者“坚持从世界本身来说明世界”[6]。先生指出近年来关于教育问题的讨论正指向教育本身,也就是他所说的“回到最基本”,从教育是上层建筑到教育是经济基础,从教育是文化到教育就是教育,我国关于教育问题的研讨正在回到教育事实本身。

其实,先生所说的从事实本身来说明事物的方法已成为西方当代现象学者研究问题的普遍原则,在现象学学者看来,“教育就是教育”并非无意义的命题,其意义在于追溯教育的本源,面对教育事实,从教育的本质(或范畴)直观中来揭示教育问题[7](卷4,P266)。

三、教育公理:基点的构建

既然已经明了教育的逻辑起点在于人,那就必须对这“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从教育的角度加以审理。

先生是从教育所面对人的更基本的方面来说明这一问题的。不同的行业(如医疗)也面对人,但教育所面对人的更为基本的方面是人的心理。“教育也要从心理学去探视人是什么,但在教育中,它不只是处在配合的地位,它处在一个基础的地位。即尽管许多领域的工作,只要涉及人,都需要心理学,但是教育尤其需要,尤其看重心理学。”[4](P23)

当回到事实本身,并从教育本身来说明教育时,先生回到了人的最基本的部分——人的心理。这似乎是老生常谈,没有什么新意,然而先生进一步的论证让我们看到了古老命题常青与常新的意义。

首先,先生是从马克思、恩格斯原著的进一步解读中展开讨论的。马克思指出人是“使自己的生命本身变成自己意志和意识的对象”的生命,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7](卷1,P46),应“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7](卷1,P58);“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7](卷1,P46)“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懂得按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人也是按美德规律来构造”[7](卷1,P47)。从方法论上,马克思认为“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先生从马克思对人的论说的方法论与其他论证中,解析出人有自反性、自增性、自语性,并以美的规律来构造自己的本性。这些思辨与论证显然是哲学深思后的凝练,它对教育学进一步探究人的内在心理具有重大的意义。

其次,先生指出人的内在心理过程中“我我关系”的重要性与教育意义。“人类关于‘我’的研究所凝结出来的种种学说是由事实与理想共同铸成的,它们既含有对‘我’的描述,又含有对‘我’和‘我’的关系的描述。正是哲学这种深切的寄托,几乎使一些哲学家都情不自禁地关注教育。”[4](P31)我我关系是人们对自我内在的心理过程与人的存在方式的思索,它是马克思“人在对象化的活动中直观自身”中明确表达过的,先生称之为对象自我化,同时发生的活动是自我对象化,人的成长与这种活动的自觉、自为有着密切的关系,只是我们教育学的理论没有注意到其意义。如果我们的教育深切的关注学生的成长,如果我们的教育把学生看成活生生的不同个体,如果我们的教育知晓学生是通过自我对象化的活动来修炼自身的,我们就不能恢复忽视“我我关系”。先生说:“如果说‘教师是通过自身的我我关系,以物我关系、人我关系为中介,而得以优化学生的我我关系’的目标是切实的、合适的,那么,传统教学理论有加以改造的必要。”[3](P194)

再次,先生系统清理了传统哲学教科书中对教育影响甚深的一系列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展开了以心理学为基础的教育公理的讨论。先生对“关系与人”、“存在与意识”、“规律”等作了深入的探究。在关系与人的问题上,先生指出是人创造了关系,而在传统哲学教科书中总认为关系决定人,这种“社会关系决定论”的理论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有一种唯物主义学说,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因而认为改变了的人是另一种环境和改变了的教育的产物,——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者’。马克思所说的如此重要的话,被那种学说和相信那种学说的教育理论工作者一起忘记了,而那种学说看起来似乎被视为更彻底的唯物主义了。”[4](P67)

关于规律,先生对传统哲学教科书中以“自然本体论”为基础的规律观给予了批评,提出了“人类实践本体论”的规律观。他认为自然哲学并非一切,在人的意识与教育规律中,所谓规律不是“事物固有的、本质的联系”,恩格斯说:“随同人,我们进入历史”[7](卷4,P274)。“教育是随同人而来到人间的,难道人只创造教育而不创造教育的规律?教育的规律由谁创造?关于教育的规律会是天定的、固有的吗?说人创造了教育大概不会有什么疑问吧?那么,关于教育的规律难道是人以外的什么东西创造的吗?教育的规律也只能去认识、去发现、去驾驭,而不能去创造、去改变、去消灭吗?我们的教育哲学竟是自然哲学的一个分支吗?”[4](P200)

教育规律只能在教育本身之中,在教育实践中去寻找。为此,先生提出了作为基础的规律——教育公理。

——潜在公理:人的潜意识、潜智能的存在的依据(这是人的可发展性基础)。

——动因公理:人的欲望是天赋的,同时又是可以开发和引导的,这是教育发生、存在和展开的条件(这是人的可发展条件)。

——反身公理:人可自我对象化,人亦可对象自我化(这是人的可发展性实现的途径和方式,也是教育展开的途径和方式)。

——美学公理:人在对象自我化、自我对象化中的基本尺度是美学的(这是人可发展的基本要素,这也是教育的基本要素)。

——中介公理:人生活在环境中,环境作为中介在人的发展中起不同性质的作用(教育将中介以不同的方式展现给学生并将其作为导向与人的发展有关的方面)[4](P220-221)。

教育公理的提出是先生“寻找教育哲学基础的一种尝试。”他所期待的是“把教育原理的讨论引到更基本的地方去,建立在更坚实的地基上去。”[4](P223)

哲学家李泽厚提出:“经验变先验,历史建理性,心理成本体”[8],与先生所追求的是一致的,只是作为哲学家的李泽厚注重的是人类的文化心理结构,而先生所强调的是作为教育根本的个体心理。“历史终结日,教育开始时。”[9]真正着眼于人性的教育即将走进我们,我们是不是有先生“教育的自我觉醒”的感悟?是不是有先生面对教育事实的勇气?是不是有先生“回到最基本”的哲学追求?

四、教育追求:人的发展

诚如黑格尔所说“哲学是研究绝对的”,哲学的探讨反映的是哲学家的形上追求。先生的教育哲学寻思也追求他的理想:人的发展。

人发展什么?“发展人的可发展性”。“教育的根本在发展人的可发展性,离开了这个根本,他就不像自己了,不是自己了”[4](P110)。人为什么可发展?先生回答了五方面的理由:其一,人有可发展的胚芽。其二,人有建立在这胚芽上的需要和欲望。其三,人有使这胚芽不断生长的内在动力——“自反性”。其四,人有使这胚芽不断生长的外在条件——教育。其五,人有可教育性。

先生说人的发展“更是一种权利”,这是一种对人深切关怀的论述,也是我们教育学很少提及的论述。“事情看来可以更清楚地这样标示:人的权利社会权利要求于社会。……而我们经常所看到的,所注意的是另一条线:社会权利社会要求要求学生。其实,是学生的要求决定了社会的要求;学生的权利决定了社会的权利[4](P116)。人之所以有这种发展权的最充分的理由,并不是因为它被要求这样做,而是它有这种发展的本原,它又与生俱来有发展的胚芽和潜质,人的发展权是天赋的权利。法律所能做到的就是保障这种天赋权利,政府所应努力去做的是为维护这种权利创造条件,改善环境[4](P117)。

对于全面发展,先生强调的是回到马克思经典的论述,他认为马克思所期盼的是人类社会与每一个个体“发展着走向全面”,“个人的全面发展只有到了外部世界对个人才能的实际发展所起的推动作用为个人本人所驾驭的时候,才能不再是理想责任等等”[10]。那是我们人类的理想,到那个时候,“第一,外部世界的作用是积极的,起推动作用的;第二,这种外部的东西所发生的作用为内部,即为个人本身所驾驭;第三,社会生产必须充分发展起来,……第四,教育在‘使他们能够根据社会需要或他们自己的爱好’来充分全面发挥自己的才能中发挥作用,这种作用也不是驾驭学生而是为学生所驾驭,并在发挥中继续发展。”[4](P121)发展着走向全面的思想更实际地反映了全面发展的真谛,全面发展作为一种理想照耀着我们发展着走向全面,发展着的人把全面发展变为有各自特点的发展的全面,每个人不同的全面,由片面表现出来的全面[4](P124)。这便是历史与逻辑的统一,理想与现实的统一。

全面发展的“全”主要不是一个量的概念,全面发展的实质是个性自由发展,这是先生关于人的发展的又一鲜明思想。他认为:全面,并非一切方面,所有的方面;全面发展,应是在一些基本方面的发展。先生引用了马克思、恩格斯大量的论述,他总结道:“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都是落脚在人的发展上的,而人的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又是落脚在个性、自由个性的自由和充分发展上的,落脚在人的解放,落脚在个性的解放上的,离开了个性发展和个性解放怎么去说全面发展?”[4](P133)

说到人的发展与人的解放,先生分析了人的发展受到束缚和压抑的因素,“这些因素一部分来自大自然,……更大的一部分来自人自己。人通过自己的活动外化出不少的事物,这些事物反过来并不总是对人很客气的。”[4](P125)人创造了神,却甘愿礼拜于神的脚下;人创造了物,却有了拜物教;人创造了科学,却有了科学主义及其危害;人创造了社会,却以为社会是决定一切的;人创造了教育,却有了教育病而致的人的疾病。我们的现实中有各种“倒立的模式”[3](P342-349)。我们的责任是面对现实的勇气,这一切都涉及到人如何把握自己,而教育最直接地担负着人自己把握自己的责任,这样,教育就需明白,首先要教育自身把握好教育本身。教育不只是对人的在自然状态基础上的发展担当责任,也对人在社会状态下所受的束缚中获得解放担当责任,为增强人的自我解放能力担当责任,为人从未来可能受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担当责任[4](P127)。

先生特别关注自由与人的发展问题。他认为人本自由是人的特性,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生活本身仅仅成为生活的手段”,“他自己的生活对他来说是对象,仅仅由于这一点,他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7](卷1,P46)人本自由是由人的活动的特性决定的。“人本自由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人本享有自由的权利,人本应有扩展自由的机会。……故而,教育是从两方面体现人本自由的活动,是让人既享有并扩展自由的自我活动。”[4](P226)先生笔触中跳动的是现实的思考与理想的火花,“如果认为人本自由,教育也就应为保障人的自由而存在和发展;如果认为自由即创造,那么,我们关注创造教育的进步,应优先关注学生和教师的自由;如果认为,自由是生命的实体,那么,关爱学生,关爱生命,其基本内容即关爱自由;如果认为对自由的把握力即人的生命力,那么,旨在使生命旺盛的教育的使命,就在于增强学生对自由的把握力;如果认为自由的处境与人的处境是同一回事,那么,就可以认为一所学校的自由状况即学校师生的处境状况;如果认为自由无价,那么,自由教育亦无价。”[4](P228-229)

先生追求的正是人的发展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人的可发展性胚芽能茁壮成长,人的全面发展既作为理想的丰碑又作为现实的追求,人的发展与人的解放通过人类的自我觉醒而得以充分的实现,我们的教育在使人“解放成为人”的过程中彰显出“自由的本性”。

[参考文献]

[1]海德格尔.海德格尔选集(下卷)[C].北京:生话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1208.

[2]张楚廷.大学教学学[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39.

[3]张楚廷.课程与教学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4]张楚廷.教育哲学[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

[5]黑格尔.小逻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10

[6]刘徐湘.“教育就是教育”的现象学阐释[J].中国教育学刊,2007.11.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8]李泽厚.历史本体论[M].北京:生话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1.

第9篇:哲学研究生论文范文

祝帅

亟待“正名”的书法专业教育

祝帅(北京大学研究员)

时至今日,有关书法是不是一个专业的质疑仍然会时常蹦出来。这里所说的书法专业,主要是指高等书法专业教育,包括书法教育的本科、硕士、博士以及博士后等各个层级。我们的假设是,与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国书协一家独大的情形不同,在多元化的今天,中国书协的作用渐渐退回到了“普及”,其一度通过“国展”“兰亭奖”等建立起来的“提高”的职能,在21世纪以来逐渐被渐次兴起的各层次高等书法专业教育所取代。然而,书法专业教育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本应建立起一个厚实的基础,但似乎它现在还并没有完全达到我们的期望。这里我先泛泛谈一些有可能展开深入思考的现象和话题,点到即止,作为抛砖引玉。

回溯历史,我国的书法本科教育起源于六十年代初的浙江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起初潘天寿的想法是,书法在中国的传承不能中断,每年哪怕只招收几个人,但要让这个传统传下去。于是,第一届书法专业本科生在浙江美院应运而生。可惜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好景不长。我国第一届书法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则要到了1979年,还是在浙江美院。这一届研究生无论是导师阵容还是学生成绩都是有目共睹的。美术院校虽然有博士点,但长期以来,博士招生仅限于美术史论类专业,书法这样的艺术实践类专业最高学位就是硕士。书法专业开始招博士,还是1993年欧阳中石在北京师范学院(今首都师范大学)开始的。1998年,欧阳中石开始在首都师范大学招收书法博士后研究人员。至此,书法专业教育的体系完全建立了起来。在某种意义上,书法专业教育是中国高等教育的一个创举。在世界高校范围内,书法学科的设置更可谓独此一家。因此,书法教育从不必担心“与国际接轨”的问题,反而是国外的汉学家研究书法的著作还要回到中国来找市场。在高校愈来愈以英文“SCI”论文和国际同行评议为评价导向的今天,书法专业更可以名正言顺地成为对抗国际化的一个特例。

然而,几乎是从一诞生开始,书法专业教育就始终围绕着争议。六十年代浙江美术学院书法专业的建立应该说与潘天寿的个人坚持是分不开的,同时期北京的中央美术学院就没有开出这样的先例。这种情况一直影响到后来的书法专业硕士招生,除了浙江美术学院,当时培养书法专业人才的中央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等,都没有专门的书法师资,而是书法、绘画、篆刻一起教。至于博士教育就更需要正名了。圈内流传着这样一个段子:最早在国内招收书法博士的欧阳中石教授找到启功先生,邀请后者与他一起带书法博士。据说启先生给欧阳教授的回复是:“什么是博士水平的字?什么是硕士水平的字?你能回答清楚这个问题,我就和你一起带。”当然欧阳教授无言以对,启先生自然也没有指导过“书法博士”。笔者寓京多年,终究无缘拜见启先生,而欧阳教授虽有一面之缘,但此事自然也无法向当事人求证。不过,熟悉启先生的人都知道,这桩公案颇符合启先生一贯的观点和神采,应该八九不离十。

到今天,围绕着书法教育,争论仍然没有平息的迹象。还有很多学校围绕着是否该上书法教育而喋喋不休。支持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而且支持者、反对者各自都有自己的道理,各自都坚持自己的主张。就本科教育而言,应该是争议最大的。原因是,尽管书法专业本科教育已经是既成的事实,但学科目录上至今没有书法专业的字样。时至今日,艺术学成为学科门类,美术学也已成为一级学科,但一级学科中并没有“书法学”,而美术学一级学科下面又迟迟没有设置二级学科。既然名不正,自然言不顺,至于各高校管理者关心的就业问题,自然也在考虑的范围之内。在北京有上百所高校,几乎占据了中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但其中设立书法本科专业的只有中央美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语言大学等4、5所而已。显然这与全国上百所学校设置书法本科教育的现象极不相称。反正我们能够看得到的现象是,很多开设书法专业教育的学校,往往校领导都是“书法迷”。校领导爱书法,对于书法当然不是一件坏事,但对于学科设置而言究竟是否是件好事,就不得而知了。

至于研究生教育就更泛滥了。北京只有4、5所大学有书法本科专业,但以各种名目招收书法硕士研究生的却难以统计。原因是,书法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不一定在美术学的名目下,很多文学、史学、考古学、设计学等相关专业都可以招收书法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甚至各招生单位可以自主设置学科授权点。于是全国范围内,各种名目的书法硕士应运而生,有依托于地理学硕士点的“书法地理学”,有依托于管理学硕士点的“书法艺术管理”,有依托于心理学硕士点的“书法心理学”,还有依托于传播学的“书法国际传播”……不一而足。招生的名目又分为“科硕(学硕,三年制)”和“艺硕(专硕,两年制)”。还有各种科研院所,没有本科教育,却可以大量招收硕士研究生。笔者在中国艺术研究院给书法专业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时发现,该院有的导师指导的书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竟多达数十人。书法博士的招生数量虽然远少于硕士,但上述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其实在今天,启先生问欧阳教授的那个问题,仍然没有获得很好的解答。我们并不能够通过量化或者质化的任何一种手段,清晰地分辨出哪些人受到了专业的书法教育,哪些人没有受到专业的书法教育。如果是以中国书协的“国展”作为一种衡量标准的话,很多书法专业的博士也入选不了“国展”,反而很多“国展”“兰亭奖”获金奖的选手并非出身于书法专业――他们很可能大学都没有上过,谈何“书法专业”?可是,如果说书法博士的水平不体现在创作,而体现在研究方面,那所谓“实践类”“理论类”博士的区分和不同考察方式(前者除毕业论文外还需要毕业创作)又是如何呢?很多书法专业的师资,自己就不是书法专业出身,有国专业转来的,还有研究埃及学获得博士学位的。至于书法博士,没有念过本科或者硕士阶段,或者本科或硕士阶段学习的是无线电通信工程、计算机等根本和艺术无关的其他专业的,更是数不胜数。为什么一个工科背景的人可以轻易转入书法专业博士学习,却很难转入美术学其他专业?反之,如果一个人本科学习的是书法专业,却很难考上无线电通信工程或者计算机专业的研究生?

恐怕这一切的根源都要从书法本科教育说起。书法本科招生属于美术类,但却和“美术学”专业一样,是仅有的两种不需要通过各省“联考”的美术类,也是唯一的一种不需要通过绘画基础测试的美术实践类专业。这就造成了这样一种现象:书法、美术学等专业本身门槛设置过低,以至于很容易让一些“文改艺”或者其他专业的考生钻了空子,即不需要按照这门专业的特点特别备考,仅需根据自己以往习字的经历就可以轻易考取。在美术院校中,书法专业也很像一些另类:既不是美术学这样理论类的专业,又不用画画。2001年前后,中央美院曾经进行过本科实践类不分专业的改革,即统一设立“基础部”,一年级学习素描色彩等造型艺术共同的基础课,二年级才分入国画、油画、版画、雕塑、书法等不同专业。可是仅仅由于书法专业的存在,就使得这场改革不到一年就以失败告终。

笔者曾听一位书法专业的博士生导师谈起自己招收博士生的被迫与无奈:如果其他学校都开始招收书法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了,自己的学校还坚持不招书法博士的话,那么许多优秀的生源就会流失。也就是说,这其实是一种恶性循环。在80年代,我国书法教育最高学位只到硕士的话,那时候硕士的含金量要远远高于今天的硕士甚至部分院校的博士。可现在大家都招到博士了,为了和硕士拉开距离,自然要降低硕士的培养标准。至于本科教育的标准,更是要“水降船低”。而博士招生的英语门槛又使得很多书法真正有水准的人考不上书法专业,所以笔者早就指出,在美术院校普遍流传的“博士不如硕士,硕士不如本科”的段子,到了书法和美术史这两个专业这里恐怕要改写,即本科水平并不突出,博士水平很可能也高不到哪儿去。――这里说的只是一般的情况,而不包括一些天才的个案。毕竟,专业教育的经历不能直接等同于一个人的专业水准。

当然,书法专业教育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笔者的看法是,当今书法教育蓬勃发展,但当代书法创作和书法理论研究却并没有与专业教育的“”同步发展,其原因在于,如果没有书法教育的推波助澜,这些年来的书法创作和书法理论研究很可能将更差。因此,笔者认为书法专业教育还是有成绩的,只是这种成绩还很不够,“专业”的教育培养出来的“专业”水准人才的成材率太低。专业不等于职业,专业教育也不是职业教育。书法专业教育需要重新设置门槛,调整教学体系和评价标准。而对于一部分优秀的人才和一些优秀的学校,要保留它们不参与、不介入书法教育的权利。在未来,很可能一流的书法创作和书法理论研究人才梯队是这样构成的:他们不一定是书法专业教育出身,但一定有靠近书法的相关专业,如文学、史学、艺术学的博士学位;他们不一定专门从事职业的书法研究和书法教育,但能够拿出一流的书法研究成果,与职业的书法人士相对话。那时,“专业”将回归它的本义:专业是一种价值判断,而职业则仅仅代表一种经历,仅此而已。

高校也是如此。要允许甚至鼓励一些一流高校不设置书法类专业,甚至不聘请专门的书法教师。不设书法专业,不代表一所一流大学没有一流的书法品味和书法研究能力。没有专业的书法教师,也不必然意味着一所学校的书法品位就很低下。笔者所在的北京大学多年来就没有赶书法教育的时髦。至今没有一位书法专业的师资,笔者本人在北大除了开设书法讲座外,也不任教专门的书法课程,但这并不妨碍北大在书法研究和创作方面的学术地位。北京大学老一辈的书法研究者,从马衡、刘季平到沈尹默,没有一个人是书法专业而没有其他专业作为支撑的。而且笔者认为,以北大为代表的综合大学,还是不设置艺术类专业好。毕竟术业有专攻。所谓双一流,指的是一流大学一定要有一流学科相配合。C合大学盲目设置书法专业,欲与具有多年学术传统的专门美术学院相抗衡是不明智的。不能说一流的北京大学,配上的却是三流的书法师资、二流的书法专业。若是将来没准哪一天,北大设了专门的书法教师甚至书法专业,北京大学在书法界反而不会像今天这样受人尊重了吧?

其实,关于高校与书法的亲密接触这个话题,很多关键的问题取决于学校领导。一所学校可以不设书法甚至艺术实践类专业,但学校领导一定要有艺术的常识甚至高水平的艺术鉴赏力,要接触包括书法界在内的艺术界的顶尖艺术家。高校领导不仅要等人上门,只关注那些来到学校办展览的艺术家,还要走出去,了解整个书法界、艺术界发展的总体水平。事实上,我们已经看到一种令人不安的现象在不设书法专业的学校中滋生:即一些二三流水准的艺术家(还不限于书法家),看准这些高校享有极高的学术地位,却又没有懂行的领导的这一漏洞,以各种名义打入高校内部,与对艺术缺乏专业鉴赏力的高校领导打得火热,或者高调以专业人才的名义引进高校担任教授,或者设立各种名为“研究院”实为个人在高校名利双收的平台的机构,利用高校“不懂行”的漏洞为自己谋利。这种现象在目前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不得不令人忧心。

书法教育:零星回顾与断想

杨频(故宫博物院馆员)

谈到书法教育,首先容易想到的,是一些个人化的所见所感。

前段时间到成都,跟侯开嘉老师做了一个访谈。侯老师回忆了自己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学习书法的艰辛经历。当时是中学阶段,两位曾做过中学校长的恩师发现了他的潜质,倾力加以培养,不但没有课酬的观念,周末还吃住在老师家,临帖指导,视同己出。由于时代氛围的限制和身份的敏感,两位老师对于传统诗文书印方面的传授,都非常谨慎低调,生怕给难得的学书苗子招来麻烦。但运动并没有放过这样的前辈先生,他们受尽折磨摧残,最后自杀或病死,让人感慨不已。

那个时候,谁也不会想到有一天,书法能够成为专门招生的学科,并且培养出大批专业化的人才。

感慨之余,我也觉得传统艺术与时代大势,乃至国族命运之间,有着某种玄奥难言的关系。什么样的时代,会在大众精神层面也需要书法?需要的是什么面孔的书法?什么样的书法教育又是好的教育?又怎样才算的上是好的教育者?

这些简单的问题,并不容易回答。

面对书法教育这样一个内容庞杂的领域,笼统言说,容易含混和无效。如作简单分类的话,大致可以分为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或者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

当代书法教育的五重后果

刘德龙(常州大学副教授)

近年来,书法教育发展迅猛。书法成为艺考中越来越热门的专业,开设书法专业的高校也越已达120多所,迅速建立起了书法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一整套完整的高等教育学制,客观上提升了当代书法创作、研究、教学的专业水准。书法热提升书法教育水准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问题。

总的来说,书法教育应该是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的引导学习者习得书法知识、历史、技能、审美、创作表达等能力的过程,有什么样的书法认知就有什么样的书法教育。书法教育目前出现的种种问题,我想除了高等教育体制自身无可避免的弊病之外,对书法本体认知不够清晰才是核心原因。

第一,西式教育体系抽离了中国书法的文化核心。

近代以来,在科学精神的鼓舞下,教育文化全面向西方学习,寄望以此来改造甚至拯救中国传统文化。但事与愿违,“自近代以来,西方学问和知识体系以不可遏止之势取代中国的学问和知识体系,国学式微,只留下痕迹于中国历史文献的研究以及中国古典文学的研究之中。”传统文化传承出现了不少问题,甚至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文化灵魂丧失殆尽。

相反,最近二三十年以来西方汉学兴盛,出现了一批研究中国书画的大家,如:高居翰、柯律格、雷德侯、苏立文以及海外华人方闻、白谦慎、徐小虎等人。他从西方文化视角打开了一扇认识中国艺术的窗户,对中国本土艺术研究者颇有启发。但是从艺术实践层面来看,他们的认识和结论离开我们的艺术感知颇有一段距离,就是我们常说的“隔”,这样的“隔靴挠痒”挠不到痒处,却带来了不少困惑与摇摆。

实际上,中西方思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诸如:整体性与分析性,意象性与实证性,直觉性与逻辑性,模糊性与精确性,求同性与求异性……这些不同正是中国文化的特点,体现在中国传统艺术上便是其独特之处。文化传承者如不对两者差异性保持警惕,文化发展就必然走上虚无彷徨之路。

比如:“天人合一”便是整体性思维感知世界的方式,对传统书法和绘画的影响巨大,强调身心合一,神形合一,心手双畅,物我两忘。而分析性思维则将整体进行拆分逐一研究分析,下文所讨论的“书法精细化训练”和“书法形式构成分析”均是沿用此思路,当然西方当分科之学走不下去的时候又衍生出了“模糊数学”理论试图将细分之后的局部再整合起来,而在当前学院书法教学中却没有什么办法把进入微观的训练拉回整体思考的创作之中,只能是“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全看各自的悟性与机缘了。

再如:意象性也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特点,蔡邕在《笔论》中说:“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卫夫人在《笔阵图》中谈到点划的特征时说“‘横’如千里之阵云、‘点’似高山之坠石、‘撇’如陆断犀象之角、‘竖’如万岁枯藤、‘捺’如崩浪奔雷、‘努’如百钧弩发、‘钩’如劲弩筋节。”意象性以“立象以尽意,得意而忘象”为特点,充满着浪漫和奇特的想象,也为书家追求个性书风留下充裕的想象空间和诸多可能。若将其以“对象性”、“实证性”的思维将书论中的意象与客观对象一一对应,那么书法将失去表现的可能。

总的来看,以西方思维来改造中国传统文化,带来的是“中医西医化”、“国画素描化”、“书法空壳化”……共同的特征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精神被抽离之后徒具形式的空壳。书法被认为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典型的代表,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书法依附于中国传统文化的高墙已大部分倒塌,书法自然也逃脱不了被西化、图像化、空壳化的命运。

第二,书法精细化训练模式消解了书法意蕴的丰富性。

自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以来浙江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前身)在潘天寿、沙孟海、陆维钊等老一辈艺术家的努力下开创了高等书法专业教育,及至八十年代逐渐成熟,在总结前期教学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书法训练教学法。

1989年陈振濂出版了《书法教育学》,又陆续推出《大学书法教材集成》系列书籍。据1990年《陈振濂书法教学法――大学书法本科实践课程设置与训练程序》一文的介绍,陈振濂将教学设置分为五个单元:准确的临摹、分析的临摹、印象的临摹,从临摹到创作,创作。

这种教学法在整个训练过程中关注书法用笔、动作、点划、行气、墨色、形式等视觉问题,从握笔、毛笔的运行动作、点划的立体感、线质到线条的方向,单字与单元字块图形的归纳,再到行间距与行轴线的体会与理解等等细节提取出来进行单项训练。

但是,模式化的点划限制了个性风格的突破,整齐划一的精细化训练催化了当前书风面目的雷同,当前行、草书法风格过于趋同,就是源于取法及训练方法过于一致,像“一个师父教出来的”。同时,仅仅关注于视觉可感的字结构与章法等外在形式,将经典作品从其独有历史文化语境和个性化情感表达中抽离出来,忽视字体演变的独特阶段,漠视作者丰沛的情感,抽离书法背后的深厚文化底蕴。如此一来,纸面上的形式、节奏等视觉效果是第一位的,书写内容已经不重要了,文化意蕴丰富的书法变成了纯粹的视觉表达。

第三,书法形式构成分析导致了对实践感知分离。

上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美学热”,书法美学的讨论一度甚嚣尘上。沃尔夫林从视觉符号、视觉方式与艺术风格演变的关系出发提出形式分析的方法,成为二十世纪艺术史研究最重要的成果。将形式分析的方法转借到对书法上,使诸多原本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细微局部,似乎瞬间就变成为可以感知、度量、对比的空间实在,所以一经提出便成为书法教学、研究、欣赏等活动中的王牌工具,颇有一统江山的味道。

书法形式构成分析多采用参考线,几何形,箭头等的方式提示观者注意书法中的字空间,行空间以及章法的空间布白关系,对比书法线条组成的图与底之间的关系,增强对抽象空间的敏感度,特别是线条缠绕的黑白对比与大小跌宕的节奏关系能更清晰的表现出来。书法形式构成分析在教学中能够帮助学习者以多种方法体会书法的视觉呈现,理解点划的细微变化、结体空间分布、行气以及章法布白等问题,相对之前的意会式理解更容易体会书法的空间分布,已被广泛接受而成为普遍的书法形式分析法。

书法形式构成分析成为当前书法教学深入“读帖”的主要方式,确实有其独特的价值,但是长期依赖此单一方式对经典作品的理解和书法创作风格表现的单调带来了不可避免的负面作用。艺术创作关注心灵,是以人为中心的创造活动,书法创作也不例外,书法形式构成将书法领会性欣赏中对“人”的关注转到对“物”的分析,舍弃了书写过程中的“时间”因素,只对书写结果的“空间”呈现进行几何及数理比例分析,舍弃了书法背后的文化和书写者的情感因素,同时这种事后分析又与书写过程中书者的感受相分离。曾见到有人用红线将王羲之手札上下文字的几何空间关系,做了错综复杂的示意标注,密密麻麻的红线箭头,几何形,看的头晕。真不知道这些细致入微的对比解说除了束缚学习者的手脚和思维之外,还真能对其自由书写和创作时有指导作用吗?况且由于风格而导致的结体、线条、空间的差异,每个人的书写的动力形式和结构都是大相径庭的。

为了体现形式构成分析中的那种起伏变化,便采用反复设计的方式制作“小异大同”风格的书法作品,使书法丧失了自然书写和情感表达,视觉因素成了书法唯一关心的东西,甚至写什么内容都无所谓,重要的是那一堆线条组成的独具形式美感的视觉呈现,如此一来,书法的空壳化愈加明显,果真成了西方视野下的“抽象艺术”了。

第四,重知R、轻情感的教学模式,加速了书法空壳化倾向。

沙孟海曾在《与刘江书》中提出书法家要有一门学问作为支撑,这是极有见地的思想。仅仅“写”是不能作为书法家的唯一专业的,书法必须借助有深度的文化研究来支撑书写,艺术之所以能打动人,除了高超技巧之外还有对生命的理解,对人情练达的观察和体悟,启功、沙孟海、陆维钊、林散之等老一辈书法家在此方面为我们做出了榜样。

沈鹏曾说:“‘书法家’的文,有其独立于书法之外的一面,也直接关系到书法作品的气息。书法家的人文素养,既是知识积累,也是一种精神境界、精神状态在书写中的直接流露。从事各类艺术都要‘博学’,而书法家的博学有书法家所要求的特殊性,直至渗透到数不清的‘一画’之中,深藏在‘一波三折’之中。”教学中常将传统文化修养等同于文化知识的,修养是深入骨髓的文化存在,是活泼泼的人生体验,知识是干巴巴的记忆,将知识转化为文化才是关键。

文化是对高格调、高品味心性的引导,使之远离庸常思维模式和低俗审美取向。我们平日里也能见到一些开口就“之乎者也”的“书法文化学者”,但一看他们的书法便大倒胃口――恶俗。我们熟知的某书画“名家”张口就背诵《离骚》,登央视大谈哲学、玄学,一副“国学大师”的模样,但仍然掩盖不了其单一、呆板,俗不可耐的书画风格。我们知道视觉有其自身的规律和表达方式,文史哲知识不能直接转化成书法的品味,书法需要依托于文史哲的精神内涵之上,但不能等同,况且在网络时代培养一个会“行走的书橱”是毫无意义的。将看不见的文化转化为书法中可见的书卷气、文气是至关重要的。文化和审美是靠多样化的熏陶和体悟,不是几门文史专业课就能解决的。

第五,开放性与包容性不够,限制了学院书法实验的可能。

现代教育以营造多元文化学习环境为特征,当代学院书法是在西方学科分科视野下的教育模式,吸收了当代心理学教育学以及艺术史研究的相关成果,呈现中西复合的教学模式。当前的学院书法教育总体上仍然是“以古为徒”的思路,由于抽离了蕴含其间的中国传统文化因素,导致书法徒具视觉形式的情况越来越明显,虽然书法作品表面上呈现一些“现代”的影子,但由于课程设置几乎全部都是面向经典,以承继为主,再加上鼓励学生进行实验尝试的创新氛围不够,书法专业学生的视觉艺术视野不够宽阔,能够以新思维新的书写方式和表达方式尝试的人数较少。

书法是视觉艺术的一个门类,虽然我们一直试图避免书法过于视觉化的倾向,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需要从视觉艺术的角度来思考书法。高校从课程设置上要保证学生一定量的中西方艺术史、设计史、特别是现当代艺术观念及创作方法等当代视野的综合性课程,让学生明白书法是个开放的艺术系统,鼓励他们在根植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进行现当代艺术的创作,将书法形态由传统向当代形态的转变,进行多媒材多空间的实验。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等高校有极少数教师自己也在做书法的现当代艺术实验,却罕有在书法专业教学上进行此方向尝试的。同时我们也常看到各高校设计专业和实验艺术专业的学生从传统书法资源中汲取元素进行现当代艺术创作的,其作品往往更具艺术性和实验性,这说明在当前书法专业开设现当代艺术拓展和实验课程面临着知识、观念、技能的困难,需要做更多的铺垫与准备。学院的这种情况与当前的书法界极少有进行实验性尝试的现实也是相吻合的,同样说明书法从业者需要更多的关注现当代艺术理论与方法,进行更多的实验性尝试,避免陷入技术性抄写的工艺美术层面,让书法真正成为文化表达与艺术创作。

当然,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所有书法专业的学生都要去做当代艺术,任何事情都有左中右,针对于当前学院书法教育过于保守的现状,多增加一些实验性课程未尝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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