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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委会强化对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的监督。就全区“三房”建设、平安社区建设、民办教育发展、食品安全监管、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残疾人保障法》实施、道路出新及背街小巷整治等工作,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人大代表调研视察区政府为民办12件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督促政府强化组织、细化措施,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的问题,不断提升全区的社会和谐度和群众幸福感。
2、常委会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广泛、长久地惠及全区人民群众。作出了动员全区人员实施《区文明城市建设-年行动计划》的决议,积极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3、深入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出谋划策。在每次常委会会议之前,围绕议题开展调查研究,坚持深入基层和实际开展视察检查活动,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群众实际问题,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全年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8篇。
4、加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公开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以信息简报、《人大》刊物、“人大”网站为载体,及时向全社公开公布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议题安排,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等,增强常委会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畅通民意表达,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突出街道“人大代表之家”和社区“人大代表工作室”的平台作用,全面推行代表接待选民制度,力争全年代表人均接待选民达3-4次。认真收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代表建议,加强督促办理,确保民生类建议在全面、定期办结的前提下,办成率超过79%。健全人大工作机制,落实专人接访,强化件的催办、督办工作力度,加强与行政、审判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协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服务企业方面
6、落实区委关于四套班子领导挂钩重点企业的要求。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每人至少挂钩5户以上重点企业,每季度各走访1启遍,以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促进企业加快发展为核心,为企业解读相关政策,提供营销、融资等方面的的信息线索,鼓励企业迎难而上,坚定企业发展信心,了解掌握企业发展状况及遇到的困难,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并积极推进解决。
7、强化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力度。通过履行法定监督职权,加强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及司法不公等行为,在全区着力营造适合企业发展的良性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
8、围绕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难题,主动送法上门。结合常委会对全区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工会法》情况开展的检查、视察活动,重点向企业开展环境保护、劳动合同等方面的法律宣讲,降低企业违法风险,扶持企业健康发展。
三、服务项目方面
9、落实区委关于四套班子领导分工挂钩区重点项目的要求。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每周至少到挂钩项目现场1次,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对可能欠进度的项目作出预警提示,督促相关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保证项目的序时进度。
10、保障项目平稳运作。围绕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了解区国资公司融资平台作用发挥情况,探索突破项目资金瓶颈的有效渠道。对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政府采购、实施《劳动合同法》等情况持续监督,保障各项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11、推进项目有序实施。上半年、下半年各组织一次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活动,发挥人大代表智囊团、人才库作用,围绕全区项目发展不平衡、项目融资跟不上、拆迁工作难度大、报建手续办理难、施工环境不理想、工程管理难到位等问题,组织代表积极建言献策,破解难题。
四、服务人才方面
12、大力实施代表能力提升工程。组织代表学习法律法规、科学文化、经济管理、人大业务等知识,不定时举办代表培训班、讲坛,在“人大”网站增设“工作研究”、“代表风采”等版块,拓展代表学习交流的平台与内容,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为代表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创造条件。
13、发挥代表业务专长。落实常委会领导走访联系与接待代表制度及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密切常委会领导、各工委负责人与代表之间的联系,每双月的10日为常委会领导及相关工委负责人接待代表日,采取年中、年底两次集中走访与日常分散走访相结合的形式,收集代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意见,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专项视察等活动,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全年列席常委会会议及参加常委会专题调研、视察的代表不少于100人次。
五、服务基层方面
14、突出街道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战场作用。建立常委会领导、工委(办)负责人、责任秘书三位一体的联系街道工作机制,确保每周至少走访1个街道,了解街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文明城市建设等各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研究对策措施,协调解决。
15、提升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水平。全年组织召开街道人大工委工作例会不少于4次,针对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确定不同的会议主题,指导街道人大工委切实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积极融入、服务街道科学发展大局。
16、深化机关党支部与挂钩社区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组织机关干部深入社区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开展“送温暖”等帮困抚贫助学活动,竭力协助社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全年组织人大机关干部到社区不少于60人次。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健全普法领导机构。成立了以总段长为组长,以其他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基层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由各支部书记牵头的普法组织机构,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普法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层层落实了普法领导责任,确保机构、责任、措施、工作、普法五到位,为普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二是抓好规划制定和工作落实。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总段实际,科学制定了《公路总段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要求和进程,领导小组坚持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普法工作,审定全段普法教育宣传计划、总结,及时向干部职工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普法的具体要求,研究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工作等。三是加强检查督促考核。坚持把普法情况纳入整体工作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年度检查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等各种方式进行督促检查,检查中主要采取听、看、查、谈、评的方法,每季度进行一次指导、半年一次督查,全年一次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法制考试;并将普法工作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畴,必要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普法工作考核不过关的,不能评为年度工作先进单位,单位领导不能受表彰奖励,有力的推进了全段学法、用法的工作热情,增强了全段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
二、完善管理制度,开展法律法规教育
一是建立健全了法制学习制度。从2006年开始,根据总段关于“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的通知要求,在认真分析研究和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公路总段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干部自学法律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等制度和办法,为全面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干部职工法制观念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证。二是加强自身学习。为职工配发了普法学习笔记,根据“五五”普法学习计划,结合单位管理工作,先后征订购买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甘肃省五五普法工作手册》以及《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各类法律法规单行本和教材520余份,以领导干部、机关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段务会议、每周一例会等时间,认真学习了十七大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创新理论,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政治文明”、“依法行政”、“人权、物权保护”等新思想、新理论,学习了《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公路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知识。特别是领导干部作为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带头学法、用法、守法,牢固树立了依法运用权力和制约权力的观念,增强了法律素质,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路政人员作为执法重点培训对象,在冬训期间,集中对《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公路法》、《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理》等基础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三是学习形式多样。针对养护班站点多线长,施工单位分散的特点,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家讲座辅导与集中研讨交流相结合,巡回授课和图片展览相结合的方式,提出要求规范学,经验交流互帮学,联系实际深入学,开展竞赛推动学,以案说纪警示学,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或由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职工作法律知识讲座,经常性对职工进行与公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知识辅导,积极指导路政法律文书的制作,规范行政诉讼的程序,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极力为公路行业依法行政保驾护航。据统计,全段领导干部每年累计集中学习法律法规4次以上,参加市组织的法制讲座8次,举办了《劳动合同法》、《消防法》、《物权法》、《公路法》等法制讲座4次,播放典型案例电教片4次,集中观看“扬正气、促和谐”廉政公益广告2场,举行“全民禁毒”图片展览1次,职工每年自学法律法规时间达到了45小时以上,参加了市法治办组织的法治考试2次,职工参试率97%,考试合格率达到了100%。
三、开展法制宣传,实施法律六进工程
根据省厅及市依法治市办有关要求,总段两级组织开展了以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六进”典型示范工程,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努力营造了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氛围。利用春节、元宵以及“路政宣传月”等时机,派出宣传车28台次,在公路沿线100多个乡镇和280多家厂矿企事业、各中小学校进行了社会宣传教育,散发以《公路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为重点传单1.36万份,签订路政管理责任书900多份,制作刷新永久性宣传牌24块,法规宣传专栏48期,书写各类宣传标语500多幅,培训专职执法路政人员60人,兼职路政人员90多人(次),通过开展这些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使法律法规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提高交通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增强了广大群众爱路护路的法律意识,有效地维护了路产路权完整。在2006年“6·25”全国土地日期间,印发了与公路用地有关的宣传资料,重点宣传了“公路用地范围及跨越公路的审批”等群众最为关心的内容,并在市、县繁华地段设立公路法律法规知识咨询台,发放宣传单9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在2007年“6·26”全国禁毒日,我们举办以“拒绝,善待生命”、“手拉手筑禁毒长城,心连心建和谐行业”为宣传主题,制作展板14面,将禁毒、防毒、拒毒宣传画资料和近百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免费发给群众和职工,让群众职工认识到的巨大危害,增强了全民禁毒的意识,做到了人人拒绝、远离,珍爱生命。2008年“5·12”四川地震发生后,针对广大群众和职工心理惶恐、思想动荡的实际,开展《刑法》、《民事诉讼法》以及预防地震知识的宣传,制作科学应对地震灾害宣传图板,在人群密集的地方连续宣传20余天,帮助群众和职工掌握科学应对地震灾害的知识,促进了单位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进一步密切了与新闻单位的联系与合作,每年在《中国交通报》、《甘肃法制报》、《甘肃经济日报》、《日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稿30余篇,重点报道依法行政、加强路政管理、整治“马路市场”、公路绿化美化、超限运输治理,及时宣传整治动态和成效,曝光典型违章案件及查处结果,为法制宣传教育和路政执法工作起到了宣传舆论“鸣锣开道”的作用,营造了依法行政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坚持依法决策,认真推行政务公开
一是坚持依法决策。建立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了《公路总段重大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制度》,继续聘请甘肃璞义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负责为全段各单位提供组织管理和业务活动法律咨询,起草公告、声明、诉讼有关法律文书,审定经济合同,案件诉讼等服务,大力推行了行政执法听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坚决纠正没有合法依据行使行政执法的行为,不断提高了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管理制度。针对群众关注、行业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依法治理与建设“平安交通”、构建和谐行业相结合,相继开展了“管理年”、“基础管理年”、“规范管理年”活动,成立了总段制度清理工作小组,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本着精简、规范、适度超前的原则,周密调查研究,对以前的制度重新进行立、改、废,重点修订完善了党员干部队伍教育、财务资产、专业技术干部绩效考核、公路安全设施维修、养护机械设备维护保养、高等级公路养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办法107项,形成了科学、规范、合理的制度体系。三是推进了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进程。总段及各基层单位已形成了良好的决策氛围,两级班子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凡大宗的机械设备和材料采购、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民工队伍的使用等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干部的任期、离任进行认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党务、段务为重点的政务公开制度得到推行,总段党委会、段务会等已经形成制度,并将公开范围和内容延伸,干部人事工作增强了透明度,公开竞争,择优上岗的用人制度,选拔干部、发展党员等工作都实行公示制,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四是强化处理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管理和回访登记制度,作到来信来访有人接待,设有专门的来信来访登记簿,依照有关规定推行了首问工作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加强了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的依法及时处理,做到有来必接,有访必答,有事必究,落实答复。
五、严格办事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九项制度,每年都与路政支队和各路政大队签订执法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职责,层层分解责任。并把这项工作作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普法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经常不定期地检查或抽查,年底进行评议考核,对评议考核较差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进行整改。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地促进了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近年来,没有发生执法人员违纪或单位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当的情况。杜绝了、徇情枉法、执法犯法等行为,以及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现象的发生。二是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权限。认真处理路政诉讼案件,共办理各种路政许可案件4起。在审批过程中,做到了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执法监督“六公开”,对许可过程中应缴纳的费用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予以收取,杜绝了超越职权、审批行为的发生。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按照规范化建设工作“六个统一”、“四个规范”的要求,路政人员严格执行《公路法》和《甘肃省路政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坚持佩带胸牌、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依法加大对堆放粪土、占路为市、乱设广告牌等侵犯路产路权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控制力度,重点整治侵占路产路权案件,查处超限车辆。四年共查处各类路政案件2704起,查处拆除违法建筑5186平方米,查处超限车辆1.56万辆,卸载货物0.24万吨,使国省主干线公路车辆超限率控制在4%以内,路政案件查处率连年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8%。四是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建立了票据领用、保管、上缴的管理机制,做到罚缴分离,各路政大队收取的赔补偿费必须当日上缴财务,杜绝了票款收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廉洁行为以及坐支挪用现象。五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在总段和基层段、所的路政大队、各养管站、监控站均设置了公示栏,将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程序、处罚依据和幅度、收费标准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开。由总段主管领导带领有关部门成立监督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路政和收费等窗口单位的行风、作风建设及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不手软、不护短,及时纠正处理。聘请了社会义务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认真落实路政执法举报投诉制度,对当事人的举报、投诉及时受理。近年来,总段共受理当事人投诉5起,均进行了妥善处理,并及时进行了答复,当事人对答复意见均表示满意。
六、正视自身差距,及时完善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