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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是指服务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易,以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经济行为。服务贸易按其发生的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基本类型:提供要素的服务贸易,人员和商品移动引起的服务贸易,还有物化服务的贸易。所以国际服务贸易就是指跨越国界进行服务贸易的商业行为。学术界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狭义定义是:当一国(地区)的劳动力向另一国(地区)的消费者(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服务时,并相应获得外汇收入的全过程,便构成服务的出口;相对于服务的出口,一国(地区)消费者购买他国(地区)劳动力提供服务的过程,形成服务的进口。
根据1994年4月在摩洛哥正式签署生效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ST)中,对服务贸易的范围和定义的规定,确认下列四种服务贸易提供方式中的任何一种都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范畴。第一。过境支付,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提供服务。强调买卖双方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国境和边界的只是服务本身;第二,境外消费。指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特点在于消费者到境外去享用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第三,商业存在,指一成员的服务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商业存在提供服务,要求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在同一成员的领土内,此为四种服务提供方式中最为重要的方式;第四,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的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自然人存在提供的服务。但与商业存在不同的是,服务提供者没有在消费者所在国的领土内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世贸组织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将服务贸易分为11大类,如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等。
二、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数额不断增加,领域不断拓展。其中,服务贸易的产业基础——第三产业蓬勃发展,新产业、新部门不断涌现,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我国国际服务贸易面向世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且随着开放步伐的加快,形成了由东向西、由南向北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开放格局。以上可以概括为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取得的成绩,但是我们还是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不少棘手的问题。
1、规模较小,长期处于逆差状态。虽然我国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并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超过了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但是无论在“质”或者“量”上都很难与发达国家匹敌。2006年,我国的进出口总额为17606.9亿美元,贸易进出口均排名世界第三名,贸易顺兰为1774.8亿美元,世界排名第一,而服务贸易仍然是逆差89.1亿美元。可以推测。一旦货物贸易出现逆差,那么肯定会严重影响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实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协同发展迫在眉睫。
2、结构不合理。中国服务贸易的优势部门主要集中在旅游、运输等传统领域。其出口占中国服务出口的一半以上,而金融、保险、计算机等现代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还很低。这种现象肯定会制约我国今后的国际服务贸易向技术、知识密集型转变。
3、劳动力的比较优势连渐减少。我国劳动力资源非常丰富,由此制定了加快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但是我国的劳动力“比较优势”还有待探讨。因为在现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力的比较优势重点体现在劳动者自身的素质水平和高新技术的应用能力上。服务业是智力密集型行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较高,否则就难以提供有高附加值的服务。根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发现,从事金融保险业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不足1%。因此,我国如果不加快人力资源的开发,鼓励创新型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发展,现有的劳动力比较优势就会在国际竞争的浪潮中逐渐丧失。
4、国内立法、管理滞后。服务贸易壁垒除了传统贸易壁垒以外,新型的贸易壁垒如制度性壁垒、知识产权壁垒等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壁垒。我国先后颁布了《对外贸易法》、《海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广告法》等一系列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这些法律法规较抽象,可操作性较差,一些条文与国际规定不太吻合。并且,针对外国对我国的服务贸易设置壁垒、实行歧视性待遇等现象。法律中未有相关保护措施可寻,这无疑会使我国企业的利益受损。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立法确实存在着较大差距,未形成完整体系,甚至不少领域至今仍是空白。
同样,我国现行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也存在着很多缺陷,比如行业垄断、责权不明等。
三、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1、国际服务贸易高速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各国政府对服务贸易的限制逐步放宽,企业和个人对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国际服务贸易进入高速发展期。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1990-2000年间国际服务贸易额年均增长率为7%,高于同期世界货物贸易6%的增长率。新的服务部门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从实物生产部门转移到服务生产部门。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具体表现在内容越来越丰富和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内容上看,随着全球科技产业化浪潮的推进,一些新兴的服务产业迅速崛起,进入服务贸易领域。倒如金融、保险、数据处理、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它们的发展远远快于传统项目的服务贸易。
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结构上看,正是由于这些新兴服务业的兴起,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一直占世界服务贸易额60%左右的传统服务部门(如运输、旅游等)在发展中呈下降
趋势。而兴起的服务部门(如通讯、保险、金融等)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因此,贸易结构的优化正是体现在,世界服
务贸易的部门结构已经从以自然经济或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为主,逐步转向以资本密集型和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行业。
2、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中呈现出的不平衡性。在地区分布上,服务贸易大国基本为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还很不发达,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由此造成发展的地区分布不平衡。2007年,全球十大服务贸易出口国,依次是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法国、西班牙、中国、意大利、荷兰、爱尔兰;十大服务贸易进口国,依次是美国、德国、英国、日本、法国、中国、意大利、西班牙、爱尔兰和荷兰。这些国家主要集中分布在西欧和北美。长期以来。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对发展中国家存在高额顺差。不能忽视的是发达国家有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服务的趋势,这样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尤其进入20世纪90年代,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出口增长明显加快。资料表明,1990-1998年,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出口年均增长12%,高于发达国家年均增速1倍以上。其中东亚国家在发展中国家中发展最为迅速,中国、中国香港和韩国都已经进入2004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的前20名。
国际服务贸易在行业分布上也较不平衡,金额较大的贸易项目有旅游、运输、保险、金融和电信等。
另外,在产品结构方面的不平衡表现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而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与地区出口的则主要是知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产品。发达国家不断把高污染、高耗能的制造业转移到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同时,只让发展中国家从事最低附加值的加工制造环节,自己却依托人力资本牢牢把控高附加值的生产环节。
3、贸易壁垒的日趋隐蔽化。1994年GATS的诞生,第一次为服务贸易自由化提供了体制上的安排与保障,各成员方加快了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进程。1997年WTO相继达成《全球基础电信协定》、《信息技术协定》、《开放全球金融服务市场协定》三项协议,再一次显示了势不可挡的自由化趋势。服务自由化趋势遍及各个服务行业,于是,为了保护本国的服务业,各国纷纷采取非关税壁垒措施。鉴于服务贸易不易征收关税等特点。各国政府一般通过制定不利于外国竞争者的标准制度对外国服务提供者的进入和在境内从事服务活动设置障碍;或者政府对本国服务的出口采取隐蔽性补贴、减免税等。目的在于使本国的服务业在国内外市场上处于有利的地位。
4、突出的知识密集化趋势。在知识经济时代,高新技术的发展广泛应用到服务产业。改变了服务的不可储存性、无形性、生产与消费的不可分离性的局限。银行、医疗等原需要直接接触的服务业,现在均可采用远距离信息传递的方式。借助于通信卫星和国际网络,国际服务贸易大大拓宽了其外延;知识和技术为服务领域创造了新的贸易机会,需要大量服务投入的新行业不断涌现。
“知识就是力量”,人力资本是决定经济发展速度和规模的重要因素。人力资本既可以造成各国服务业生产技术的绝对差异或相对差异,又可以造成生产要素比例的差别,形成不同的资源配置。
四、发展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建议
1、加大对服务业投资,扩大服务贸易出口。我国的服务业整体出口规模较小,水平较低。首先,必须增强我国在国际服务出口市场上的竞争力。加大投资在于添置服务业发展所必需的各种基础设施、商业设施以及配套设施。其次,大力发展旅游业、劳务输出、饮食业等传统优势行业,扬长避短也是明智之举。
2、优化服务产业结构,发展新型服务业。我国的服务产业主要集中在旅游和运输上,大概要占到服务贸易总额的56%以上。与此相比,在金融、保险、通讯等新兴的服务贸易行业在我国所占比重不足8%。这说明我国在新型的服务产业上,技术和知识的发展有待加强。第一。我们可以用现代的经营方式和服务知识运用于传统的服务产业,重点改造交通运输、餐饮等瓶颈行业,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运营效率。第二,积极开拓技术型、知识型服务业,建立健全服务贸易的创新机制,加速服务贸易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转变。
3、完善国内各项法律法规。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服务贸易立法工作滞后,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存在着覆盖面窄、内容不规范、与国际惯例相冲突等诸多问题。所以,我国政府首先应该对已经建立起来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进行全面的审核和修改。使其符合WTO的要求,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国际争端。其次,对我国服务贸易领域尚未制定的法律法规,应该尽快填补这些空白。最后,要增强对我国国内行业造成损失事件的预见性,及早保护,避免伤害。
一方面,服务贸易的发展节约了商品贸易所需要的成本,提高了商品贸易的效率,促进了商品贸易的发展。另一方面商品贸易的发展,在金融,专业服务等方面促使了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服务贸易发展的物质支持。
服务贸易包括运输旅游,通讯,建筑工程承包,视听,教育卫生,金融,广告设计等等,服务业对于商品贸易发展的贡献是无法用数字来准确描述的,交通运输的发展促进了商品贸易的地域扩展,节省了商品贸易的交易时间,建筑工程承包,提供了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厂房促进了商品的生产,教育为商品贸易提供了合格的从业者,金融为商品贸易提供了资金支持,方便了商品交易,特别是信用的使用,极大了降低了交易成本,防范了交易风险。广告的设计与使用,促进了商品的消费,增进了厂商和各级经销商的联系。因此服务贸易对商品贸易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若服务贸易出现问题,则极有可能伤害到商品贸易,如此次的金融海啸,是由次债危机引起的一次全球性的金融动荡,最终的结果是伤害到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商品贸易的发展是服务贸易发展的物质基础,服务贸易的发展需建立在物品贸易的基础之上,若物品贸易发展出现停滞,则服务贸易就像无水之木,必然枯萎。举个例子,以软件为例,首先需要IBM等电脑制造商制造出电脑提供给电脑销售者,在此过程中IBM需要面对消费者做广告,然后消费者购买回去后将电脑用于软件开发,向软件需求者提供软件包装,若是消费者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这就又涉及到了服务贸易中的金融,若是消费者需要通过培训班或者大学学习到软件编程技术就涉及到了服务贸易中的教育,但IBM的高管因为业绩良好而获得奖励上国外度假时就产生了国际服务贸易的旅游贸易。因此,可以说商品贸易的发展才是服务贸易发展的衣食父母。
二商品贸易发展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商品贸易在经济的发展中贡献了主要力量,商品贸易占一国贸易的比重最高,二是在世界贸易中货物贸易亦占主要地位如下表所示,货物贸易普遍占到一国对外贸易总额的80%,而经济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了商品贸易的发展。
三服务贸易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良性互动。
时至今日,从国内而言,服务业在一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在GDP所占的比重亦有一定比例,特别是在一些发达国家,体现的更为明显,2000年美国服务贸易出口额高达2534亿美元
服务贸易顺差达73亿美元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超过70%提供的就业岗位数占就业总数的80%。中国服务贸易总额为304.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为56亿美元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为32.3%。另从经济增长的速度来看,一国服务业的增幅往往要高于商品贸易的增幅,从这个角度上说,服务业的发展极大的促进了经济的发展,2006年全国广播电视行业总收入1099亿元,首次突破1000亿元,比上年增加168亿元,增幅18%,要超过经济的增幅,另以建筑业为例,2006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9870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4%。其中,城镇投资93472亿元,增长24.5%;农村投资16397亿元,增长21.3%。大量投资通过建筑业的转化,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提高了人民居住水平和生活水平,有效地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2006年,全国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1557亿元,比上年增加7005亿元,增长20.3%;建筑业增加值8116.4亿元,比上年增长17.6%。
又如旅游业的发展,发展进出口旅游可以增加外汇收入;发展国内旅游可以回笼货币稳定市场;扩大就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从国际贸易来看,服务贸易亦成为国际经济交往的一种重要形式,占对外贸易总额的比例不断提高,服务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即服务贸易发展与商品贸易发展,经济发展三者之间为良性互动关系。以中国2006年对外服务贸易为例,2006年中国跨境服务贸易(按国际收支口径统计,不含政府服务,下同)进出口规模继续扩大,再创历史新高。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1917.5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22.1%。中国服务贸易出口、进口世界排名继续保持2005年的水平,分别为第八位和第七位。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上升到3.4%,比2005年提高0.4个百分点。服务贸易出口额占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为8.6%,比2005年下降0.3个百分点。其中个别行业的出口出现可喜的势头,以中国通讯出口为例,2006年,中国通讯出口7.38亿美元,进口7.64亿美元,逆差0.26亿美元。与2005年相比,出口增长52.16%,进口增长26.7%,逆差减少了0.92亿美元。通讯服务在全部服务贸易中的比重由2005年的0.69%上升到0.78%,地位有所提升。通讯服务贸易总额比上年增长36.79%,全部服务贸易总额比上年增长21.89%,通讯服务出口增速高于全部服务贸易出口增速14.9个百分点。如下表所示,服务贸易的总额在一国进出口额的比重是挺高的。
论文摘要:文章首先从规模差异、结构差异和收支差异三个角度出发,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发展特征进行对比分析,在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主要从服务贸易的增长率、服务贸易结构、服务贸易收支和竞争力系数等方面,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发展趋势进行比较研究,并得出了服务贸易发展趋势仍以发达国家为主。但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将进一步发展,地位将趋于上升。
当今世界服务贸易迅速发展,全球经济的重点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贸易在一国的经济活动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已日益成为一国产业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战略替代的工具。需要我们正确把握世界服务贸易发展特征与趋势。作为第一大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如何把握当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发展特征和趋势显得尤为重要。
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的主要特征及其比较
1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的规模差异。由于当代世界各国经济和服务贸业发展水平的严重不平衡,各国的对外服务贸易水平及在国际服务市场上的竞争实力十分悬殊,与国际商品贸易领域相比较,全球各地区和各国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对称性更加突出。国际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欧洲、北美和东亚三大地区。2005年,仅欧盟25国就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额44.3%。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1990年其服务贸易出口额为6686.05亿美元,占到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70.1%;2005年为18350.2亿美元,占到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73.6%,到2006年,发达国家服务贸易出口额达到19876.0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72.7%。而1990年、2005年和2006年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额分别为1543.5亿美元、5934.3亿美元和6697.5亿美元,分别占到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18.6%、23.8%和24.5%。可以看出发展中国家所占的份额还是相当小的。
世界服务贸易一直是以发达国家为中心而发展的。2005年在世界服务贸易中位居前10位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发达国家,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和日本在2004年和2005年稳居服务贸易进出口前五名。2005年五国的服务贸易出口总额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的38%。服务贸易出口前十位国家和地区只有中国和中国香港归入发展中国家行列。
2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结构差异。本文列举了五个发达国家和五个发展中国家,在美国的服务贸易结构中,2005年的运输、旅游和其他服务贸易的比例分别为:17.8%、28.8%和53.3%;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代表国中国2005年三类服务贸易所占的比重分别为:20.9%、39.6%和39.5%,列举的其他国家也会有同样的贸易结构。由此可知,发达国家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主要集中在以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赞为代表的其他服务类型。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总体结构上存在明显的劣势。发展中国家的比较优势主要体现在旅游,旅游服务贸易额在其服务贸易总额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3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的收支差异。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差距不仅体现在总量上处于比较劣势,而且还体现在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的贸易收支存在大量的逆差,而发达国家存在着大量的顺差。1980~2006年。发达国家一直保持顺差状态,且顺差增加,由1980年的161.52亿美元到2006年的179.108亿美元。相比之下,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收支逆差状态严重,由1980年的逆差611.27亿美元到2006年的489.45亿美元。
具体到国别(或地区)而言,服务贸易顺差国前五名的国家(或地区)除了中国香港地区,其他四个分别依次是美国、英国、西班牙和瑞士,均为发达国家,顺差分别为646亿美元、287亿美元、259亿美元和199亿美元。
二、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将进一步发展。地位将趋于提升
虽然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服务贸易出口明显加快,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加。本文将从服务贸易出口增长速度、服务贸易结构、服务贸易收支状况和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四个角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比较分析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1服务贸易出口增长速度——发展中国家增速迅猛。发达国家2006年的服务贸易出口额为19876亿美元,是1990年6686亿美元的Z97倍,发展中国家在2006年服务贸易出口额是1990年的4.3倍,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增长速度。从增长速度来看,进入20世纪90年代,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明显加快,发展中国家在2004~2006年,服务贸易出口增长速度分别是23.11%、16.75%和12.86%,均高于同期发达国家的增长速度。
在2003年以前发达国家的服务贸易增长速度都快于发展中国家,但是从2004年起,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增长率开始大大提高,且远远高于发达国家的增长率。当然这里面有发展中国家的原来的基数比较低的原因,但仍然可以看出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发展的强劲势头。2服务贸易结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贸易结构均得到优化,但发展中国家转移速度慢于发达国家。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整体数据的获取存在一定的难度,本文将以服务贸易出口额为标准,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额进行排名,截取发达国家前五名的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前五名为研究对象,对服务贸易结构进行比较分析。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服务贸易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保持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贸易部门稳定增长的同时,逐渐向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倾斜。首先,1990年至2005年。代表发达国家的五个国家,除了法国的旅游服务贸易占比有所增加外,其他四个国家在运输和旅游两项服务贸易方面均呈下降趋势,其中发达国家代表之一美国,其在运输服务贸易的占比分别由28.1%(1990)下降到17.8%(2005),旅游服务贸易的占比由37.9%(1990)下降到28.8%(2005)。而以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等为代表的其他服务类型的占比呈现上升趋势,同样以美国为例,美国在其他服务贸易类型的占比由34.0%(1990)上升到53.3%(2005);在代表发展中国家的五个国家中,除了韩国和中国分别在运输和旅游服务上占比有所上升外,其各类服务占比的变化总体趋势是由传统的服务贸易部门向新兴服务贸易部门转移。这都与世界服务贸易由自然资源或劳动密集型为基础的传统的服务贸易转向以知识技术密集型为基础的现代服务贸易发展趋势相吻
合。其次,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做一个比较,发达国家转移的速度快于发展中国家,例如,在其他服务占比项下,发达国家增加的幅度都保持在10~20百分点,而发展中国家的增幅仅为2~10百分点。
3服务贸易收支状况——发展中国家收支状况改善,逆差减少。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差距不仅体现在总量上处于比较劣势。而且还体现在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的贸易收支存在大量的逆差,而发达国家存在着大量的顺差。但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逆差额呈现波动减少趋势,虽然在个别年份有所扩大,如在2004年达到最大值,逆差541.88亿美元,但发展中国家逆差总体呈现逐渐缩小的态势,从1980年的逆差611.27亿美元缩小为2006年的489.45亿美元。
一、中国服务业市场对外开放状况的国际比较
(一)中国服务贸易开放现状
在服务贸易对外开放方面,早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有关服务贸易的谈判中,我国就已承诺进一步开放航运、专业服务、银行业、广告、旅游、近海石油勘探等6个服务市场。允许外国企业在我国开设合资旅馆,并允许在我国12个度假区或旅游区开设合营的旅行社。外国公司可在北京、上海、广州、青岛、大连、天津等地开设服务行业的合资公司,并在广东、福建和海南省的5个经济特区开设合资零售商店。后来,我国又将开价单扩大到其他8个部门:保险、内河、公路运输、建筑工程、计算机服务、陆上石油服务和租赁市场。实际上,我国也履行了上述承诺,逐步开放国内市场。目前,在商业零售方面,允许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航运业方面,已经有条件地开放海运和货运市场;建筑业方面,允许外国监理提供服务,允许监理中外合资、合作的工程承包企业;允许世界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国提供一定范围内的服务。此外,对律师服务、租赁服务、旅游等领域也实行了一定程度的开放。
1999年和2000年中美、中欧分别达成了关于中国加入WTO的协定,中国除了承诺开放银行业和证券业外,还将开放专业服务市场,包括法律、会计、医疗等服务。总的看来,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几乎涉及服务贸易的各个领域,采取逐步的和渐进的方式,大多经过合营、控股和独资三个不同阶段,开放的地域也从部分限制逐步扩大。
然而,由于服务业本身具有的一些天然垄断(如水、电、气、铁路等)和人为垄断性质(如因国家经济大局导致国家对银行、保险、邮电等行业的政策性独立),中国服务业与国外服务业相比,其开放程度仍处于较低水平。众所周知,在中国,绝大部分服务业是由政府严格管制的,主要的企业都拥有一定的影响市场的能力,如金融、保险、电信、民航和铁路等,在其他一些领域,像住房、医疗、城市交通、教育等,普遍比较重视在社会福利方面的作用(注:参阅陈富良.《我国经济转轨时期的政府管制》,85页,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通常,这些政策往往会导致市场准入壁垒和价格管制,从而不利于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产品的创新,导致许多种类的服务无法提供或者价格极其昂贵,而且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高成本的服务,无论对于消费者还是生产者都是一种负担,不仅不利于国内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而且会削弱中国经济竞争力。
从投资比重的角度来看,中国服务业的开放情形并不令人感到满意。从对外开放的角度来看,服务业总投资中外商直接投资占2.7%,大大低于工业11.8%的比重,在服务业42个大行业中,除零售、商业、房地产、旅馆、旅行社、娱乐、计算机服务等7个行业外,其他行业外商直接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都低于5%,其中20个行业的比重在1%以下。从国内市场的开放状况来看,服务业以国有经济投资为主,经营上实行垄断,管理上采取政府定价。1998年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中,国有经济投资占5.7%,比制造业高25个百分点。44个大行业中,有22个行业国有投资占总投资的90%以上,除餐饮、房地产、旅馆、租赁、娱乐业外,其他行业国有投资比重都在50%以上。
(二)中国服务业国际化状况的比较
从出口的产业结构来看,各国均以工业为主体,服务业居中,农业比重最低,服务业比重以10%~30%之间居多,在有数据的45个国家和地区中有37个国家和地区位于该区间(注:这45个国家或地区分别是:美国、瑞士、卢森堡、丹麦、芬兰、日本、荷兰、德国、挪威、冰岛、加拿大、瑞典、中国香港、奥地利、新西兰、法国、澳大利亚、英国、爱尔兰、比利时、以色列、中国台湾、西班牙、意大利、匈牙利、智利、马来西亚、韩国、葡萄牙、希腊、阿根廷、捷克、巴西、中国、菲律宾、哥伦比亚、南非、波兰、墨西哥、委内瑞拉、印度尼西亚、土耳其、泰国、俄罗斯、印度。),低于10%的仅3个,高于30%的只有5个。1995年,中国出口结构中,服务业比重为11%,在45个国家和地区中处于较低水平,表明中国服务业对国际收支作用较小,并且中国服务业出口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仅为8.0%,可见,中国服务业没有积极参与到国际竞争中去。
从进口的产业结构来看,与出口的情形极为相似。在有数据的45个国家和地区中(注:这45个国家或地区分别是:美国、瑞士、卢森堡、丹麦、芬兰、日本、荷兰、德国、挪威、冰岛、加拿大、瑞典、中国香港、奥地利、新西兰、法国、澳大利亚、英国、爱尔兰、比利时、以色列、中国台湾、西班牙、意大利、匈牙利、智利、马来西亚、韩国、葡萄牙、希腊、阿根廷、捷克、巴西、中国、菲律宾、哥伦比亚、南非、波兰、墨西哥、委内瑞拉、印度尼西亚、土耳其、泰国、俄罗斯、印度。),仍以工业为进口主体,服务业居中。其中41个国家和地区的服务业进口比重处在10%~30%之间,低于10%和高于30%的分别只有1个国家。中国1995年进口结构中,服务业比重为16%,高于出口的比重,这与国外服务业提供者积极开拓中国国内市场有关。中国服务业面临着国际竞争的强大压力,必须利用先进技术促进本国服务业竞争力的提高,摆脱国内市场被占领的被动局面。
(三)中国服务贸易对外开放度的国际比较
中国在加入WTO的谈判中对服务业的开放作出了承诺,加入WTO后,中国服务业市场进一步大幅度提高。那么,我们目前服务业市场开放情况与国际相比处于何等开放程度呢?根据国际贸易学者豪克曼(Hockman)提出的方法,对各国服务贸易的对外开放度进行计算,各国得分数如表1。
表1 各国服务业开放度的国际比较
总分数
总分数
总分数
美国
384
奥地利
412
印度尼西亚
140
日本
408
新加坡
232
韩国
311
欧盟
392
阿根廷
208
马来西亚
256
加拿大
352
巴西
156
墨西哥
252
澳大利亚
360
中国
196
泰国
260
新西兰
276
埃及
104
菲律宾
160
瑞士
400
印度
132
巴基斯坦
108
说明:总分数越高,表示开放程度越高,反之,亦然。
资料来源:杨圣明:《国际服务贸易:新世纪中国面临的议题》,载《财贸经济》,1999(3)。
从表1资料可知,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还显得偏低,但与发展中国家相比,并不太落后。在表中所列举的12个大国中居第6位,处于中等程度。因此,在服务业贸易的开放上,尤其是金融、保险和电信的开放上,应按照我们自己的时间表行动。只要我们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同步开放,就比较稳妥。在上表中,日本得分虽然最高,但并不意味着日本的服务贸易开放程度是最高的,日本名义上开放,实际上封闭。应该指出,上述计算方法没有考虑到各个不同部门在国民经济中的不同作用与地位,以及在整个服务贸易中的不同比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要寻求各个部门在总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并依此进行加权,以求得更合理的相对可比开放程度。此外,应用Hockman的方法还可以计算整个国家服务贸易开放的部门覆盖率,这是从另一个角度求出某个国家的开放程度,中国的市场准入部门覆盖率为13.9%,在14个大的发展中国家中也居第9位,中国的国民待遇部门覆盖率为14%,在14个大的发展中国家中也居第9位,此外,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相对商品贸易开放度的差距正在缩小,1985-1998年我国服务贸易开放度仅为商品贸易开放度的8%,但到1998年该比例已升至16%(见图1)。由此可知,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并不十分落后,且差距正在不断缩小。在服务贸易领域中国有较大的开发潜力。因此,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力度适当加大一点,应是我国服务贸易努力的方向(注:参阅黄胜强的博士学位论文:《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研究》。)。
附图
图1 1985-1998年商品与服务贸易开放度变动趋势
资料来源:根据IMF: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tatistics Yearbook:Annual Report相关年份的数据计算而得。
二、中国服务业出口竞争力的比较分析
(一)服务贸易总量的国际比较
进入1990年代以来,世界服务贸易迅速发展。1998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1.36万亿美元,进口1.35万亿美元,分别比1990年增长了50.2%和48.9%。其中,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进出口分别增长了61.2%和79.4%,快于发达国家的44%和50.2%。但由于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进口基数较大,而出口基数小,尽管出口快于进口增长,但服务贸易仍然维持逆差,不过逆差状况正在逐步改善。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1990年代以来,中国服务贸易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对外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国际地位不断上升。1982年总额仅为46.11亿美元,到1999年增加到550.69亿美元,增幅达到10.9倍,其中服务贸易出口从1982年的25.87亿美元增加到1999年的237.8亿美元,增长9.2倍。同期,服务贸易进口从20.24亿美元增加到312.89亿美元,增长15.5倍。近20年来,我国服务贸易总额平均增长到17%,远远高于同期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也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和全球服务贸易的平均增长速度。我国在全球服务贸易进出口中的比重迅速提升,分别从1990年0.48%和0.68%增至1998年的2.15%和1.57%。但是,应该看到,与经济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相比,中国服务贸易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比重依然偏低。如表2所示,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份额仅仅相当于排名第一位的美国的10%和16%,如果考虑到经济规模的话,中国服务贸易在世界上的份额比香港、新加坡还低,中国服务贸易发展还是相当落后的,即使对城市化水平的不同做了调整之后,中国服务贸易出口份额也是相当低的。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服务贸易发展存在着不平衡性,一是中国进出口贸易发展的不平衡性,1997年中国出口份额排名第16位,进口份额排名第14位,出口份额小于进口份额,服务贸易出现逆差,且1992年后(除1994年)逆差不断扩大,这与近年来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逆差逐渐改善的情形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二是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增速小于进口增速,这与前述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增长快于进口增长的趋势恰恰相反。
(二)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的国际比较
在服务出口结构变动中,除印度外,运输业的比重是下降的,旅游业的比重变化在各国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在表2中的13个国家中,有7个国家旅游业比重是下降的,有5个国家旅游业比重是上升的,值得注意的是,该比重上升的7个国家是美国、英国、德国、韩国、印度尼西亚、中国,这可能与这些国家的自然资源优势有关。通信、计算机、信息和其他服务业以及保险和金融服务业的比重则趋于上升。发达国家的服务业出口结构与发展中国家相比,保险金融、通信、计算机、信息和其他服务业的出口比重相对较高。在13个国家中,只有中国、印度尼西亚和韩国该比重是下降的。而以中国最为引人注目,其金融和保险服务出口比重从1980年的8.0%下降到1997年的0.8%,这与中国金融保险服务垄断经营造成效率低下直接相关。金融保险与国际水平差距很大,1980年出口比重在所有国家中是最高的,到了1997年,该比重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仅仅为发达国的1/7水平),而且还低于低收入国家,仅为低收入国家的1/4,可见,中国金融保险服务在90年代竞争力有下降的迹象。今后应该大力推动这类行业的高效发展,并发挥其对各种社会服务上的带动效应。
表2 服务贸易出口结构的国际比较(%)
附图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1999年世界发展指标》,中文版,226~228页,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
(三)服务贸易差额与服务贸易竞争系数的比较
1982-1999年这18年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累计1906.3亿美元,而进口额则累计2042.7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累计136.4亿美元。1992年前,中国服务贸易均为顺差,逆差发生在1992年以后,1992-1999年间,除1994年外,中国服务贸易均为逆差,逆差累计达254.6亿美元,相当于18年服务贸易逆差累计的1.9倍,这表明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较弱。
表3 1985-1999年服务贸易逆差与服务贸易竞争系数
出口(亿美元) 进口(亿美元) 差额
贸易竞争系数
1985
29.3
22.6
7.3
0.141
1986
36.1
20.3
15.8
0.280
1987
41.8
23.4
18.4
0.282
1988
46.9
33.3
13.6
0.170
1989
44.0
35.7
8.3
0.104
1990
57.0
41.4
15.6
0.159
1991
67.9
39.4
28.5
0.266
1992
90.5
91.9
-1.4
-0.008
1993
109.5
115.4
-5.9
-0.026
1994
162.4
156.4
5.6
0.018
1995
184.3
246.4
-62.1
-0.144
1996
205.7
223.7
-18
-0.042
1997
245.3
300.6
-55.4
-0.102
1998
240.4
287.8
-47.4
-0.090
1999
237.8
312.9
-75.1
-0.136
说明:服务贸易竞争系数=(出口-进口)/(出口+进口)
资料来源:相关年份的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tatistics Yearbook(IMF)与WTO Annual Report。
中国服务贸易不但总体水平低,国际竞争力弱,而且服务贸易发展态势表明其国际竞争力有所下降(见表3)。为此,我们列出了部分具有代表性意义的国家在1980年和1997年服务贸易进出口及差额,并计算了各国服务贸易竞争系数(见表4)。其中,服务贸易竞争系数为正的6个国家和地区是:美国、英国、新加坡、菲律宾、印度和香港。服务贸易竞争系数为负的国家或地区有:德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俄罗斯、印度尼西亚、泰国和中国。我们发现,在贸易竞争系数为负的国家中,系数值下降的只有中国一个国家(俄罗斯联邦在1980年没有相应的数据,故不纳入比较范围),其他国家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这表明这些国家虽然存在逆差,但其逆差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这与近年来中国服务贸易自1992年出现逆差,1996年后持续扩大的情形形成鲜明的对比。
表4 各国和地区贸易竞争系数的国际比较
附图
资料来源:根据世界银行:《1999世界发展指标》(中文版,226~228、230~232页,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中各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数据计算而得。
(四)服务贸易逆差与服务贸易竞争系数的结构分析
中国服务业国际竞争力弱的判断只适合于总体状况,并不能准确反映出我国服务业竞争力全面的结构特征,笼统的评价可能会掩盖一些重要的现象,具体到我国的主要的服务贸易项目,其国际竞争力的强弱不尽相同。
如果某个服务贸易项目的收支差额为顺差就表明其相对具有国际竞争力,而逆差则表示其相对不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话,从历史上总体数据观察,我国仅在旅游、通讯服务和其他商业服务项目下存在服务贸易顺差,而其他项目均为逆差(见表5),这表明我国在绝大多数服务贸易项目上不具有比较优势,尤其是新兴服务贸易项目,如金融保险业、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法律咨询、广告、宣传等服务项目与发达国标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通讯服务的比较优势是不正常的,它的获得主要是靠国家垄断。
表5 中国服务贸易各个项目差额状况 单位:亿美元
1992 1994
1995
1997
1998 1999 1982-1999
运输
-26.6 -48.0 -61.7 -70.0 -44.6 -54.8
-501.4
旅游
14.4 42.9
50.4
39.4 34.0 32.3
423.4
通讯
2.8
5.6
5.4
-0.2
6.1
4.0
34.64
建筑
0.4 0.2
-0.4
-6.2
-5.3 -5.6
-12.64
保险
2.1 1.8
-24.4 -8.7
-13.7 -17.3 -51.53
金融
-
-
-
-3.0
-1.4
-0.76 -3.59
计算机和 -
-
-
-1.5
-2.0
-0.42 -3.05
信息服务
其他商业 3.0 4.3
-31.5
24.3
7.8
-19.7 27.75
服务
专利
-
-
-
-4.89
-3.6
-7.2 -15.62
咨询
-
-
-
-1.2
-2.4
-2.4 -6.06
广告
-
-
-
-0.03
-0.5
-0.02 -0.55
电影
-
-
-
-0.34
-0.2
-0.3 -0.85
未提及政 -
-
-
-1.8
-1.9
-5.4 -26.87
府服务
总计
-1.9 3.2
-60.9 -57.3
-49.2
-75.1 -136.4
内容摘要: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但与发达国家和世界平均发展水平相比,我国服务贸易整体发展水平还是不高。本文通过计算我国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并对服务贸易总体情况和分行业进行分析,从而提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服务贸易 贸易竞争优势指数 国际竞争力
我国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分析
贸易竞争优势指数(Trade competitive Power Index),即TC指数,是衡量一国服务贸易竞争优势的重要指标之一。它是指一国进出口贸易的差额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公式为:TC=(出口-进口)/(出口+进口)。其取值范围为[-1,1],TC取值为(-1,-0.6)时有极大的竞争劣势,取值为(-0.6,-0.3)时有较大竞争劣势,取值为(-0.3,0)时有微弱竞争劣势,取值为(0,0.3)时有微弱竞争优势,取值为(0.3,0.6)时有较强竞争优势,取值为(0.6,1)时有极强竞争优势。即TC值越接近1,表示竞争优势越大;越接近-1,说明其竞争优势越小;值越接近于0,表示竞争优势与国际水平相当;如果TC=-1,意味着该服务产品没有出口只有进口;如果TC=1,则说明只有出口没有进口。
本文利用该指数对我国服务贸易从总体上和各个服务贸易行业进行竞争分析,得出如表1所示的结论。
从整体上看,我国服务贸易TC指数一直为负值,即服务贸易出口一直为逆差,说明中国服务贸易整体处于劣势,国际竞争力较弱。但随着近几年各相关部门对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视,2004年以来竞争力指数略有升高,表明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在不断提高。《2007年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中公布:2006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1917.5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22.1%。其中,出口914.2亿美元,增长23.7%;进口1003.3亿美元,增长20.6%。2006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进口世界排名继续保持2005年的水平,即出口世界排名为第八位,进口世界排名为第七位,这表明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在不断提高。但是由我国服务贸易TC指数值可知,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状况不仅低于发达国家,还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例如,同期欧盟的TC指数一直保持在0.8左右,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美国的TC指数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保持上升趋势,2006年为0.12,具有竞争力。
从服务贸易各行业看,只有旅游服务贸易和其他商业服务的TC指数这些年来始终为正数,具有一定的竞争力。近年来旅游业的竞争力呈现出越来越强的态势,成为我国服务贸易的支柱行业。而一向被认为属于劳动密集型的运输服务的贸易竞争力指数却一直呈负数状态,但从TC指数的值来看,这些行业的竞争优势也不明显。通信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大多时间内呈现出正数状态,这是因为这些行业优势的获得主要是靠国家政策性垄断和服务外包的发展。在目前的市场机制下,如何将原有的垄断优势转换为竞争优势以提高其整体服务水平,是电信业面临的最大问题。在保险、金融、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和电影音像等高附加值的服务贸易领域,贸易竞争力指数绝大多数为负数,反映出我国资本和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水平比较低,特别是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10年间的TC指数平均值是-0.88,反映该行业对进口的依赖很大。
我国服务贸易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贸易发展落后
我国服务贸易额仅占世界服务贸易额的3%,居世界排名20位之后,与世界服务贸易发展水平相比显然比较落后。2005年我国服务贸易额与货物贸易额的比例为1:10.2,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4.2。2006年,我国服务贸易规模稳步增长,逆差同比有所下降。服务贸易收支总额为1928亿美元,同比增长22%。其中,服务贸易收入920亿美元,增长24%;支出1008亿美元,增长20%;逆差88亿美元,下降6%。据世界贸易组织2007年4月份估算,2006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1870亿美元,进、出口分别位于世界第7位和第8位,出口位次比2005年提升2位,进口位次保持不变。
(二)服务贸易进出口结构不合理且以传统服务贸易为主体
2007年在我国服务贸易总进出口结构中,所占份额最大的是旅游、运输和其他商业服务。在服务贸易中的比重超过60%。扣除其他商业服务,其他服务贸易如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与信息服务、专利服务等出口所占的比重却比较低。目前,服务贸易还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部门和资源禀赋优势部门等传统服务业上,而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高附加值服务产业,发展速度却相对缓慢,需要进一步加以改善。
(三)服务贸易人才匮乏
目前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最主要的限制因素之一就是人才供给不足,尤其是领军人才严重缺乏。与制造业相比,服务业尤其是近年来快速发展的现代服务业属于知识型产业,对人才的需求总量大,且偏重于经济、商务、管理等学科。目前,上海的高端服务业人才供给不足,高层次人才严重缺乏。并且我国教育体系与社会需求存在着一定的脱节现象,知识型人才后备队伍比较薄弱。高端服务业有知识门槛,传统行业的人才难以在短期内逾越,并且高端服务业对外开放还有限制,人才引进存在障碍。
(四)服务贸易管理方法和手段落后
首先,中央和地方在服务业国际贸易政策和规章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服务业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明确,服务贸易管理多头、交叉且力量分散,极易造成服务贸易行业垄断和专营的滥用,这无疑是服务贸易自由化中的重要障碍。《服务贸易总协定》允许其成员国建立和维持国家垄断服务,但要求成员国确保其境内垄断服务提供者不滥用他们的垄断和专营权利,或确保不以违背他们在总协定下的一般性义务或具体义务的方式行事。其次,国内服务贸易行业一些服务提供者的限制竞争的商业习惯做法,也会阻碍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
加快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发挥比较优势,提升服务贸易竞争力
发展我国服务贸易,首先应充分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由于,我国服务贸易各行业进出口额占当年总额的比重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旅游、运输和其他商业服务,因此国内政策可以适当向旅游、运输等优势行业倾斜,使之产生规模经济效益从而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与此同时,必须建立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运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提升服务业整体水平。重点发展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利权和特许权服务及咨询服务等具有高附加值服务。同时,应大力实施服务品牌战略,提升各种服务的内在价值。
(二)优化服务业产业结构,促进服务业产业升级
我国服务贸易的突出特点就是服务业产业结构不合理,传统服务业为主体,知识和技术密集型服务业比重偏低。而资本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行业,在当今世界服务贸易中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2005年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服务在我国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4.90%、0.19%、2.19%和3.46%,合计为10.74%;而美国2002年这4项合计所占比重达54.77%。因此,我国在进一步发挥并保持旅游和运输等传统服务贸易优势,扩大其出口的情况下,还应大力发展信息、科技、咨询等新兴服务业,创造其竞争优势,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优化服务业产业结构,推动服务业产业结构升级,尽快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三)打破服务行业的垄断,扩大对外交流合作
1998~2006年我国服务贸易TC指数显示,中国电信、金融等服务行业在这9年中某些年份,TC指数为正数,但是应该看到这里反映的比较优势是不正常的,它的优势是靠国家垄断获得的,这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公平竞争秩序,而且导致这些服务行业创新不足、效率低下和缺乏竞争力。在制定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战略时,要彻底打破垄断,扩大对外的交流和合作,促进这些服务行业的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组织创新和方式创新。
随着我国加入WTO的逐步深入,来自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强有力的服务业竞争对手的进入,这促使我们必须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服务业市场竞争环境,同时打破行业垄断,引入竞争机制,将服务企业推向市场,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形成并提高我国服务行业的国际竞争优势。
(四)发展人才服务业,完善人才资源配置体系
为加快发展服务业提供人才保障,必须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及有关社会机构的作用,推进国际交流合作,抓紧培训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的技能型人才,培养一批熟悉国际规则的开放型人才,造就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科研型人才,扶持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服务机构。鼓励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发展,完善就业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服务体系建设,为加快服务业发展提供高素质的劳动力队伍。
(五)扩大服务业开放,提高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
我国应该按照经济发展规划和入世承诺,积极稳妥地扩大服务业开放,鼓励引进国际先进的服务和经营方式,有序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完善服务业FDI政策体系,鼓励外商投资服务业。创新服务贸易促进机制,建立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平台,提供市场调研、法律咨询、信息、金融和管理等服务。扶持出口导向型服务企业发展,发展壮大国际运输,继续大力发展旅游、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等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贸易,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扩大互利合作与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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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邱伟强.中国服务业国际竞争力现状与对策[J].发展研究,2007(04)
作者简介:
张武 (1980-) ,男,黑龙江鸡西人,吉林师范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副主任,助教,学历为硕士,研究方向:国际经济学、国际服务贸易。
关键词:服务贸易专业人才技术创新
一、问题提出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人们生活的日益多元化,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不断上升,所面临的国际竞争也日趋激烈,最重要的课题是服务贸易竞争力高低已成为衡量一国或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之一。根据相关数据,我国服务贸易长期处于逆差,服务贸易收支主要集中在旅游、运输和其它商业服务,而在全球服务贸易量较大的金融、保险、咨询、IT服务、广告宣传和电影音像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型的高附加值服务行业,我国服务贸易则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国际竞争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本文基于修正的“钻石模型”视角讨论服务贸易关键性要素的优化路径相关问题,以期为此问题的进一步深化研究提供理论支撑。
二、竞争优势理论的基本内容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迈克尔•波特在1990年提出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中指出,一国兴衰的根本在于能否在国际市场上取得竞争优势,而竞争优势形成的关键又在于能否使主导产业具有优势,优势产业的建立要靠提高生产效率,提高效率的源泉在于企业是否具有创新机制和创新能力。
该理论通过研究一国的经济环境、组织、机构与政策在产业竞争优势中所扮演的角色,找出一个国家可以维持产业竞争优势的诸多因素,认为国家和国家环境是支撑企业和产业进行国际竞争的基础,一个国家在某一行业建立和保持竞争优势的能力取决于四个基本要素和两个辅助要素的整合作用,基本要素包括:要素禀赋、需求状况、相关产业和辅助产业及行业战略、结构和竞争,两个辅助要素是指机遇与政府。据此波特提出了“钻石模型”的分析框架。
波特是在反思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解释国家在国际市场上取得竞争优势的菱形模型,就是“钻石模型”。在波特看来,一国的国内经济环境对企业开发其自身的竞争能力有很大影响,其中影响最大、最直接的因素是以下四项:生产要素、需求要素、相关和支持产业以及企业战略和组织结构。在一国的许多行业中,最有可能在国际竞争中取胜的是那些国内“四因素”环境对其特别有利的那些行业。因此,“四因素”环境是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最重要来源。这四个因素也是本文所基于的一个立脚点。
二、关于“钻石模型”修正的理论综述
波特的“钻石模型”理论是在归纳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虽然其重视分析国内要素的培育,但是并没有考虑跨国经济的影响,对经济全球化的重视程度不够。因此有许多专家对“钻石模型”进行了修正,使得“钻石模型”具有更强、更广泛的解释力,如能更好地解释小国、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竞争力。
Cartwright构建了多因素钻石模型,在保留波特钻石模型中6大要素的基础上,增添了5个新的海外变量:海外要素创造能力、与在海外环境中的相关的和支持性产业的联系、满足海外顾客需求的途径、海外市场的竞争以及该产业在多大程度上有面向国际的目标和结构。他认为这一模型更适用于研究小国经济、出口依赖工业国和以资源为基础的工业国的国际竞争优势。
Dunning等引入了“跨国经营”这一要素。认为跨国公司在产业发展中扮演重要作用,外国直接投资可以获得产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和技术等,带动本国产业的发展,对本国产业及区域经济发展起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本国企业要注重从跨国公司中学习技术、注重通过技术的积累来促进本国企业的发展。
RugmanandMoon等构建了一般化“双钻石模型”,这一模型认为,一国的竞争力不仅来源于国内钻石,也来源于国际钻石。
AnilNail和Zeller等将政府作为第5个关键因素引入,发现土耳其重点产业的成长过程中政府发挥了核心作用,是产业竞争力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决定因素。
韩国汉城国立大学学者乔东逊也提出,“人力要素”是推动韩国经济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
三、基于我国服务贸易实际的“钻石模型”修正
通过对上述“钻石模型”修正的研究成果的回顾很容易发现,不同的专家在考虑一国产业竞争力时考虑的重点有所不同,如果能结合一国的具体国情与所面临的国际环境,将特定的因素引入模型,则能更好地指导特定国家或地区的产业竞争力培育。通过多年的招商引资,发展外向型经济,使中国与世界的联系日益紧密,然而,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必须正视竞争力提升所面临的特定制约因素:经济发展缺乏资金、技术与高层次人才,国内需求潜力巨大但需求层次低等。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国际环境下,在运用“钻石模型”研究我国产业竞争力提升问题时,要充分考虑跨国经济的影响,重视技术创新,重视高层次人才与政府的作用等。因此,本文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钻石模型”进行了修正:引入了跨国公司、国际环境两个要素,并将专业人才从要素禀赋中提出,作为一个专门的重要要素列出,将政府从辅助要素调整到基本要素中,从而形成了由两个关键要素、五个基本要素与两个辅助要素相结合的新的多要素模型。专业人才是提升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发动机,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是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得以维持的基本保障,因此,专业人才与技术创新构成了影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四、服务贸易关键性要素质量优化路径
在现在新一轮的国际产业转移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背景下,推动服务贸易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影响服务贸易的各项要素质量,尤其是要做好专业人才与技术创新这两个关键要素的优化。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服务业发展的智力资源支持
现代服务业以技术密集和智力密集为显著特征,其发展不仅需要大量拥有普通技能的人才,更加需要高素质、高技能、有先进理念、敢于创新的高层次人才。建设人才队伍,就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培养、引进与留住相结合。
1.多渠道、多层次培养服务贸易所需的各类人才,特别是能够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精通国际金融、国际运输、国际商法等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鼓励和引导高等院校建立与服务贸易发展相适应的学科和专业,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服务贸易人才培养基地,鼓励职业培训机构业务开展,加强企业内部培训,通过学校、社会与企业多层次、全方位为服务贸易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在人才培养中,重点要做好人才的结构性需求调查,突出解决当前急需的专业人才,同时还要抓好人才培养质量,对于各类各层次培训跟踪调查,确保培训的知识与技能是服务企业发展所需要的,避免形式主义。
2.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建立完善的留学人员回国鼓励机制,重点引进一批高层次、高技能、熟悉现代服务业管理的留学人才,尤其是金融、保险、信息、商务中介等行业急需的专业人才,发挥他们的辐射作用,以带动服务业人才整体素质的提高。大力引进通晓国际规则、熟悉现代服务业管理的高层次外国专家,聘请外国专家来我国进行学术交流、合作研究、讲学任教及工作任职等措施,鼓励各类人才带项目、带技术来我国创业、发展,促进我国服务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支持服务业人才出国留学、进修,接受国外系统服务理论与技能的培训,鼓励中外合作办学,拓宽与海外交流合作渠道。外国语在服务贸易中非常重要,尤其是服务外包中的语音服务、咨询服务等,加强基础外语教育,让更多外国人来我国旅游、度假、工作,让更多人能“走出去”,创造一个良好的多语言应用国家,这将对于我国未来服务贸易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加紧完善与人事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合同等,建立符合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良好的人才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确立高层次人才的核心与主体地位,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增强对人才的感召力、吸引力和凝聚力,激发人才的创造力,做到“人才培养得出,引得进,留得住”,彻底解决服务贸易人才短缺问题。
(二)促进服务贸易领域技术创新,推动技术创新与服务贸易良性循环
汪琦(2006)对美国服务业技术创新与贸易竞争优势的互动演变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结论:美国服务业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是获取和维持其贸易竞争优势的重要原因,而贸易竞争优势的获得又对进一步技术创新形成动力和压力机制,并为技术创新提供了较好的物质和市场条件,形成互动性良性循环。因此,科学技术的发展成为影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首先,思想上高度重视技术创新的重要性,在制定服务贸易创新体系时,将服务贸易技术创新置于战略发展的高度。
其次,加大对服务贸易技术研发的投入,优化投资比例。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科技投入增长率应同步于或略高于服务贸易增长率。投入方向上,既要重视基础学科、新兴学科和边缘学科的投入,又要重点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同时攻关若干重大专项,既确保持续提高创新能力,又要实现跨越式发展。
第三,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建立一批研发设计、信息咨询、产品测试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批技术研发中心和中介服务机构;完善科技人才的引进、管理与激励机制,稳定人才队伍。
第四,强化微观主体的技术创新积极机制,鼓励服务业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速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制,激励创新,并通过减税、补贴等方式激励技术创新活动,形成一个激励自主创新的微观机制。
第五,促进外商投资向更高技术领域发展,吸引世界跨国公司总部与研发机构进入,引导服务业产业集聚,鼓励内资服务企业嵌入其产业链,鼓励员工流动,充分扩大外商投资的技术外溢效应,带动国内服务贸易技术进步。
第六,加大对服务贸易领域技术创新的政策扶持。建立专项基金用于新型服务业领域的技术创新,对服务贸易领域重大技术引进项目及相关的技术改造应提供贷款贴息支持,对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活动应提供研发资助;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服务贸易领域知识产权交易活动,符合规定的应享受创业投资机构的有关优惠政策;在政府采购中,应优先支持采用国内自主开发的软件等信息服务,进一步扩大创业风险投资试点范围。
第七,畅通科技转化渠道,提高科技转化率。深化科技体制转化改革,把科技市场与市场改革联系起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科技体制,建立风险投资机制,鼓励与外国的科技交流与合作。
参考文献:
关键词:国际贸易摩擦;新特点;应对措施
当前世界经济迅速发展,我国的国际贸易更加频繁,国际贸易额不断扩大,国际贸易摩擦也不断增加和激化。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自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至2006年,我国已连续12年成为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据商务部统计,2007年,全球共有19个国家(地区)对我国发起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调查近80起,遭遇美国“337知识产权调查”17起。2008年,我国面对的贸易摩擦形势仍然非常严峻。世界经济增速的放缓和不景气将导致国际贸易保护的加剧和贸易争端的增多。从2008年一季度的贸易摩擦情况看,共有8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发起17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涉案金额达20亿美元,遭遇美国“337知识产权调查”5起,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都有大幅度的增长。从涉案产品看,主要集中于轻工、纺织、机电等我国具有出口竞争力的产品,其中尤以纺织品贸易摩擦更为突出。如中美纺织品贸易争端,中欧鞋业争端,中美钢铁业争端,中美知识产权保护争端,中日纺织品争端等。
一、我国国际贸易摩擦的新特点
(一)反补贴成为我国国际贸易摩擦最大的新特点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近几年全球反补贴案件数量总体在减少,而我国与这种趋势相反,我国在极短时间里骤然成为世界头号反补贴调查目标国。至今,我国共遭遇反补贴调查22起,其中加拿大7起,美国13起,澳大利亚和南非各1起。从2007年起,国外对我国发起的反补贴调查频率创世贸组织的贸易救济史先例,反补贴成为我国贸易摩擦的新领域和热点。2008年一季度,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相继对我国产品提出反补贴调查或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澳大利亚是首次对我国产品发起反补贴、反倾销合并调查。早在2004年,加拿大就首开先河,对我国的烧烤架和钢制紧固件发起了反补贴调查。2006年11月,美国也改变了其20年不对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反补贴法的惯例,对我国铜版纸开始了首起反补贴调查。在我国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之前,反补贴调查是不可能发生的,但现在却频频出现。
(二)与我国发生国际贸易摩擦案件的贸易伙伴相对集中
我国与美、欧发生的贸易摩擦较突出,我国已连续6年成为欧洲反倾销调查的第一大国;2008年上半年我国对美出口1167.9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9%,这是近7年来我国对美出口增速首次降至个位数,增幅远低于同期我国总体外贸出口21.8%的增速,较2007年同期对美出口增速回落9个百分点。我国对美出口呈全面萎缩状态,预计全年增长幅度很可能还要低于上半年的8.9%。
(三)我国遭遇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使相关产业受到影响
从2000年至今,我国生产的柠檬酸先后遭遇了美国、泰国、乌克兰、南非等诸多国家的反倾销调查。我国柠檬酸遭遇美国的“双反”调查,是继2007年遭遇欧盟的反倾销之后,对整个行业影响最大的一次。美国是我国柠檬酸的第一大国际市场,约占总市场份额的10%,美国市场对我国柠檬酸产业的发展来说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我国的柠檬酸企业面临着欧盟征收的高达49%的反倾销税,同时又面临美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双重调查,从长远来看,这必将给我国的柠檬酸产业带来一定的冲击。
(四)国际贸易摩擦的产品、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
2007年我国成为世贸组织争端案件中作为被诉方次数最多的国家。从产品看,纺织品成为贸易摩擦的热点,但已从个别产品的倾销与摩擦阶段,开始逐步向多产业贸易摩擦和结构性贸易摩擦方向发展;从领域看,从货物贸易向与贸易相关的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环境保护、劳工标准等方向发展;从国别看,已从欧美贸易摩擦,向美日贸易摩擦到今天的全球范围内,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以及发展中国家之间贸易摩擦的发展。如阿根廷、韩国、日本、菲律宾等贸易伙伴对我国玩具、轮胎、食品等设置技术性的贸易壁垒,限制甚至禁止我国出口相关产品;2007年6月1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制度正式生效,对产品的环保要求进一步提高了我国产品的技术准入门槛;巴西、阿根廷对我国产品设置最低进口限价和违反周边规则的进口许可措施;美国利用“337知识产权调查”,遏制我国高附加值和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的出口。
二、我国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措施
(一)正确制定和运用补贴政策,避免不符合WTO规则的补贴
加入WTO并不意味着取消补贴,补贴是国家鼓励外贸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手段。根据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规定,只有政府实施的财政资助或任何形式收入或价格支持行为,或政府支配下的私人机构行为才构成补贴。《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规定的禁止性补贴主要以出口补贴和进口替代为主。不可诉补贴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具有专向性的补贴;二是有专向性但符合规定条件的补贴,包括研发补贴、落后地区补贴和环保补贴,这是我们要充分利用的。可诉补贴具有双重性质,没有绝对禁止,但在给其他成员产生不利影响时则可能导致反补贴措施,我们应慎用。政府要加强对反补贴的认识,尽快熟悉游戏规则。要积极调整政策,规范促进贸易的政府行为。政府应该设法通过提高政府效率等手段,降低企业的隐性成本来鼓励出口,不要直接进行各种税费减免和补贴。反补贴调查涉及各级政府和多个部门,工作量大,协调困难。因此,政府部门协作应诉是取得胜诉的关键。
我国各级政府的各种补贴名目繁多,补贴政策既多又杂,难免有些补贴政策与世界贸易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相冲突。各级政府在已有的或将要制定的政府规章和具体政策措施中,应考虑与WTO规则《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的一致性,对现有各种补贴措施应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已颁布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应集中清理。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法规规章审查工作,确保新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WTO原则规则以及我国加入世贸承诺相符合,充分体现法制的统一性原则、非歧视原则和透明度原则。
(二)调整经济发展的战略、体制和政策,消除引发国际贸易摩擦的自身因素
1、建立和完善政府的权威信息与交换机制,并且建立预警机制。对进出口产品的市场份额、生产量、利润与亏损等进行通报,进行信息交换。贸易主管部门、国内相关产业主管部门之间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及时相互通报产品国内生产、销售与进出口情况。一方面,对进口产品数量猛增,对可能对本国产业造成损害或有造成损害的威胁进行预警。另一方面,对那些大批量单一产品的大量出口,可能引起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适用进行预警,并对出口产品多元化、出口国多元化提出建议;政府部门还要建立相应的快速反应机制,建立相应的机构,对相关的事务做出快速的反应,避免经过繁琐的程序,耽误时机。以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框架下的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为基础,修改并完善现有产业损害相关规则,把保障措施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综合起来运用,使之适应全面开展产业损害调查的需要。
2、在经济体制和制度方面,应该按照规范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彻底转变政府职能。必须尽快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价格和市场改革,以消除可能诱发国际经济摩擦的体制和制度因素,并结合多边和双边谈判,尽快获得更多的国家对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可,摆脱在反倾销等国际贸易摩擦中的被动局面。遵守WTO的贸易自由化原则,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3、慎用贸易救济措施。作为国际规则允许的保护措施,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可以使用,但必须是在万不得以的情况下使用,更不能因国内利益集团的压力而滥用。在动用贸易救济措施时,不仅要衡量受保护产业的收益,更要计算相关产业受到的损害。只有在得出对大于失的情况下才能动用保障措施。否则,不仅对国内经济得不偿失,而且很可能引起国际贸易摩擦。
4、采用国际规则和标准。应该树立国际化观念,尽可能采用国际经济规则和国际技术标准。如果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标准存在严重缺陷,我国可以制定自己的规则和标准。但是国内规则和标准一定要比国际规则和标准更科学合理。同时,新的国内规则和标准要尽量与国际规则和标准保持一致或“兼容”,使得国际标准向新国家标准的转换简单便捷,并且不必付出太大的成本。
(三)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与完善,促进他国的贸易自由化
1、完善WTO的中性规则。即无论发达成员还是发展中成员都容易滥用、并且对所有WTO成员都不利的规则,特别是争端解决规则和反倾销规则,以尽量减少这些规则存在的漏洞,避免其他国家利用规则漏洞来限制我国产品出口和挑起中外贸易摩擦。
2、完善约束发达国家的规则。首先,约束发达国家切实履行以往开放市场的承诺,特别是纺织品和服装市场开放以及削减农产品补贴方面的承诺;其次,要求发达国家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特别是扩大发展我国优势产品的市场准入;最后,在贸易与环境保护标准等新议题的谈判中,尽量明确发展我国国际贸易中应该得到的正当利益。
3、完善约束发展中成员的规则。贸易保护主义不仅仅是发达国家的专利,目前,发展我国的贸易保护行为日益凸现,严重阻碍了发展我国之间的相互贸易,特别是使我国深受其害。我们应该转变观念,通过完善有关规则,促进发展我国国内市场的开放。
4、完善有关我国加入WTO的法律规则。在我国加入WTO的法律文件中,有些规则存在很大漏洞,导致其他WTO成员对我国滥用反倾销、特别保障等贸易限制措施。应该完善有关我国加入WTO的法律规则,应该学会讨价还价,通过多边和双边贸易谈判来弥补这些漏洞,避免由此引起的中外贸易摩擦。
(四)积极提升企业自身发展和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
企业发展不能完全靠政府补贴,要靠科技、品牌、效率和质量参与国际竞争。及时制定适当的营销策略,最大限度地获取出口利益的同时避免被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等措施。企业应通过调整和完善出口战略,实现市场多元化,分散被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等措施的风险。企业一旦涉案,要积极应诉,因为只有企业积极应诉,政府和企业才可以相互配合,共同维护其合法权利。
参考文献:
1、于永达,戴天宇.反倾销理论与实务[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2、赵晓,柳阳.再论我国崛起之“国际经济摩擦时代”[J].国际经济评论,2005(4).
3、杨仕辉.国际保障对我国出口的影响及我国对策研究[J].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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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论文我国服务贸易的问题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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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对外贸易 服务贸易 国际竞争力 对策
加入WTO以来,我国明确提出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大力发展服务贸易,致使我国服务贸易规模迅速扩大。2001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726.1亿美元,其中,出口额333.4亿美元,进口额392.7亿美元;2010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已经达到3645亿美元,其中,出口1933亿美元,进口1712亿美元,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8.7%、18.38%及19.0%。我国服务贸易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排位不断提高。2001年,我国服务出口及进口在世界的排位分别为第12位及第9位,2010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在世界的排位升至第四位,进口升至第三位。虽然与欧美等服务贸易大国还有一定的差距,但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地位已不容忽视。
一、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
1、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不利因素
中国加入WTO以来,宏观经济和对外贸易都增长迅速,整体经济贸易形势继续了多年来的良好态。但是,在普遍乐观的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隐藏在这种良好态势后面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比如经济增长方式的单一,以高投入低产也为特征的经济效益低下,贸易方面的出口产品附加值偏低,对外贸易条件恶化,以及频频遭受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等都在困扰着中国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影响我国对外贸易竞争力的不利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贸易壁垒,包括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知识产权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指一国或一个区域组织以维护国家或区域基本安全、保障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而采取的一些强制性或自愿性的技术性措施;(2)贸易条件恶化;(3)高等生产要素相对贫乏,我国是一个资金相对不足、高素质人才短缺、教育发展滞后、劳动生产效率较低的国家,竞争力还较弱。
2、我国服务贸易的竞争优势
(1)服务需求潜力巨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大多数居民在已经解决了基本吃、穿、和部分用的基础上,对生活质量的追求大大提高,消费与储蓄偏好发生变化,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对包括旅游在内的休闲服务,以及与信息、教育、房地产、汽车、电信、金融、保险等行业相关的服务的需求将会逐步增加,前景十分广阔。这一服务市场优势,是别的国家无法比拟的。
(2)人力资源优势
中国是人口大国,有丰富的人力资源,但并未形成人为资本。中国服务业的产业内部结构是以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为主,这是中国的比较优势所在。
二、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对策
中国虽处于服务贸易大国之列,但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来说,服务贸易整体的国际竞争力还处于比较劣势。为了应对“入世”过度期后日趋激烈的竞争,提高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成为当务之急。
1.调整和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推动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产业升级。
目前,中国服务业内部结构以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为主,这是基于比较优势贸易理论基础上的现实选择。但是,中国想要使服务业有长远的发展,必须调整和优化服务业的内部结构,既要继续充分发挥传统服务产业的优势,又要大力发展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产业和新兴服务业,推动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产业升级。只有这样,才能尽快缩短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
2.实施服务品牌战略,增强服务贸易的可持续发展竞争力。
由于服务的无形性特征,使得市场对服务的识别不得不依赖于其品牌的影响力,因此信誉和商标往往成为服务企业向消费者传递信息的有力手段。鉴于此,首先要注意保护和发展我国服务企业中的老字号,如同仁堂、四季美等;其次要不断创造新的服务企业品牌,在世界范围内创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服务品牌。
3.培养和引进精通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人才,提升服务贸易中的智力资本因素。
目前制约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瓶颈是缺乏服务贸易方面的人才,这势必会影响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走内部开发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道路。一方面,可加强对企业现有员工的短期培训,以改善原有的人力资源状况;另一方面,可通过各种途径引进高素质人才,提升我国服务贸易中的智力资本因素。
三、我国服务贸易的未来发展
1、服务贸易发展的自由化趋势
服务贸易自由化可以促使我国服务业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改善经营管理,加快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加强市场开拓,强化企业竞争观念、市场观念和人才观念,使企业更加重视人才和为力资本投资,推动服务部门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导致服务部门技术标准化和服务综合化程度的提高,提高厂商甚至贸易国的竞争力。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有着重要的意义。
2、服务贸易发展的高科技化趋势
由于世界服务贸易以高新技术为载体,服务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在当今世界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过去十年中,许多新兴服务行业从制造业分离出来,形成独立的服务经营行业,其中技术、信息、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发展最快。其他如金融、运输、管理咨询等服务行业,由于运用了先进的技术手段,也很快在全世界范围内扩大。高新科技的发展,不仅使得世界服务业的发展不断地高科技人,而且也使很多传统的产业和传统的服务都被高科技手段所武装,金融的电子化、商务活动的电子化、电信业务的数字化都体现了世界服务的高科技化趋势。
参考文献:
[1]文斐婧,王柏彬,逄忠臣. 我国入境旅游服务贸易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1,(6).
[2]邓世荣.比较优势理论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应用2005,(12).
[3]杨亚梅.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探讨.现代经济探讨,2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