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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专项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区政府决定用一年时间,在全区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旅游景区景点、学校、医院、特种设备及大型活动等十项专项整治。制订全年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确定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和预防措施及隐患整治资金,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各类隐患整治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大力营造良好安全氛围。做到提前计划及早安排,制定活动方案,在全区广泛开展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第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在报纸、电视台上开辟“安全生产年”、“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年”专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安全知识,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社会氛围。加快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结合企业特点,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谜语竞猜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好各级安全生产培训,并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整体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不断夯实安全基础。
三是强化基层管理,扎实做好基础工作。一要对全区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组织管理情况、特种设备及重大危险源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摸底,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档案,按照A、B、C、D四种方式进行分类,并加强管理和重点监控,全面提高监管质量。二要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安监专业队伍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将各行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专家充实到安监队伍和人才库,充分发挥他们在安全检查、安全评价、技术推广和隐患整治等方面的作用,促使他们成为我区安全生产监管的智囊团和得力助手。三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必须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通过抓好安全投入和完善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提高装备水平和防范应急能力。
四是强化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各类事故。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证件发放及撤销、监督检查、执法文书、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处理、行政处罚、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及批复等程序,都要严格依法办事,并做到程序规范,裁量适当,合情合理,不断推进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落到实处。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维护政府监管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权益,加快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推动政府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促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集中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集中整治的范围:
1.非煤矿山、冶金、烟花爆竹、化工、建筑施工等工矿商贸企业;
2.道路交通、水上运输、危化品运输等企业和单位;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
4.商(市)场、各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网吧、学校、医院(各类门诊部、诊所)等人员密集型公共聚集场所从业单位。
(二)集中整治的重点内容: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2.依法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经营活动、死灰复燃的;
3.不符合消防安全及“三合一”问题突出的;
4.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关闭取缔指令的;
5.“三非”、“三违”、“三超”现象严重的单位;
6.各类安全设备、设施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
三、职责分工
此次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具体明确如下:
1.非煤矿山、机械冶金、烟花爆竹、危化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由市安监局牵头,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配合;
2.建筑施工企业由市建设局牵头,安监局配合;
3.道路交通由市公安局牵头,交通局、农机局配合;
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由市质监局牵头,工商局配合;
5.集贸市场由工商局牵头,市消防大队配合;
6.各类商场、娱乐场所、各类宾馆(旅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型公共聚集场所由市消防大队牵头,工商局、文化局配合;
7.各类学校、各级医院(含各类门诊部、诊所)分别由市教育局、卫生局牵头,市消防大队、工商局配合。各(区)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负总责。
四、集中整治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1.部署动员阶段:。在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意见》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各(区)和市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利用广播、有限电视、宣传栏等途径广泛宣传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发动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2.自查自纠阶段:。按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确定的范围和重点内容,各(区)和各牵头部门要对所监管和管辖区的生产经营单位逐一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能整改的及时整改,无法及时整改的依法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到期进行复查验收,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理。
3.督促检查阶段:。结合元旦和春节,市政府组成督查组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督查。听取集中整治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并深入企业进行检查。
4.巩固提高阶段:各(区)和牵头单位认真总结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分析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研究落实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各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
五、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要在前一阶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班子,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各条线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集中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由戎浩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密切配合,根治隐患
各(区)和各牵头职能部门在集中整治行动中,要密切配合,建立案情通报、协调、会商制度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按照职责分工是哪个部门解决的必须依法一查到底,采取高压态势,坚决予以取缔,绝不能心慈手软。
(三)强化监督,确保失效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措施
深刻总结12月20日财源煤矿井下火灾事件教训,重点针对煤矿企业采取以下安全生产监督措施:
(一)深刻吸取教训,提高责任意识。以财源煤矿井下火灾事件为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领导班子成员、各站办所和村(社区)负责同志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二)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增加煤矿包保人员,每个煤矿值班人员增至3名,并对值班人员在安全意识和工作职责方面进行业务培训,规定值班人员工作内容严格按照“九查一报告”的要求执行,每日进行值班情况汇报。
(三)做好监督检查,加大巡查力度。成立专项巡查组,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工作要求落实好巡查、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立即解决。
(四)强化信息沟通与报告,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和部门沟通协调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安委会,传达文件、反馈信息、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制定对策、部署工作;同时加强与区安监、公安等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整治。各村(社区)、站办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安全问题,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
三、开展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范围
粉尘防爆、冶金、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电力、食品药品加工等加工矿企业;电梯、游乐设施和特种设备;农机、水利等行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铺等各类大型活动;旅游景点、商(市)场、医院、宾馆、饭店、洗浴、网吧、公园、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中小学、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方面。以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为重点,排查整治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到位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安全保障投入等。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重点排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等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和事故警示教育开展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方面。重点排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闭环管理情况;各村、社区及相关站办所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体检”、督查、“会诊”检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秸杆禁烧和防火隐患排查整改的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4、安全风险管控方面。重点排查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5、应急管理方面。重点排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等情况。
(三)工作环节和安排
各村、社区及相关站办所要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12月28日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时间:年4月1日—5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按照镇号文件《关于调整安委会成员名单的通知》,全镇共分8个组对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水利设施、电力、农业机械、民爆器材、一般工业企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执法年”的各项工作部署,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安全生产督查六个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六个工作方案”等工作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进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精细化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市、县安委会挂牌督办2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已经整改到位的是否有反弹现象,没有完成整改的是否按整改进度正在整改并监控到位。
(四)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坚持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配齐应急人员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
四、分组检查内容
1、鞭炮引线、非煤矿山企业生产经营。以牵头,安监站、派出所、国土所、工商所等单位参加。对鞭炮引线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排查,治理“四超两改”、换证整改等情况;对非煤矿山企业,治理老采区、危爆物品管理,巷道、顶板、作业面等现场管理;对危化品及烟花爆竹经营,加强运输、存储、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打击私设仓库和非法存储行为。
2、一般工业企业。以牵头,企管站、安监站等参加。对企业生产中的高危工序及存在隐患的地点进行排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责令整改,特别是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管。
3、打击非法生产。以牵头,综治办、派出所、安监站、政府干部等参加。对非法生产经营、无药工序进行排查检查,坚持各村周四报告制度,镇综治办汇总后上报,并及时组织基干民兵进行打击。
4、道路和水上交通。以牵头,派出所、交警队、交管站、港航站、港务站、农业站,车站,码头等参加。重点对码头、S304线、酒驾、农用车、摩托车、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5、建筑施工。以牵头,城管队、城建站、国土所、电管站等单位参加。对澧水大桥、黄陵嘉丰,二医院等重点工程进行检查排查,按“三同时”审查项目检查安全配套设施,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6、卫生食品。以孙圣科牵头,放心食品办、二医院、计生办、中学、二中、工商所、教办、市场、农业站、自来水、供电站、水利站、城管队、工商所、敬老院、农业站、动检站等单位参加。对学校、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市场等公共密集场所的食品、副食品、婴儿奶粉等生活用品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决不允许有中毒或踩踏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7、消防及放火。以牵头,派出所、自来水、城管队等单位参加。对公共聚集场所进行火灾检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以牵头,政府办、综治办等单位参加。根据以上7个工作组的工作,做好应急救援处理,检查应急救援器材,组织应急队伍演练,发现应急纰漏及时更正和修改,防止在应急过程中出现偏差。
五、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的各个生产工艺,流程进行深入细致的事故隐患排查,检查各项操作规程及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检查日志,健全隐患管理台帐,整治隐患,确保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落到实处。
(二)专项检查。各负有检查排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紧紧围绕检查排查这根主弦,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安排人员,深入企业和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开展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重大意义,把此次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认真抓好抓实。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是促进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和安全监管前移的重要措施,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保证,也是区政府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重要抓手。各街道要进一步明确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领导(街道办事处主任)负责制,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1.健全完善街道、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各街道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安委会主任。街道安监站设1~2名专职安监工作人员,并为其工作提供经费、装备、培训等方面的保证。社区工作站明确1名安全生产工作联络员,负责开展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接受街道安监站的业务指导。
2.加强街道安全生产依法监管工作。街道安委会负责协助检查街道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报告和协助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并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同时负责对安监人员行政执法进行指导,促进规范、公正、严格执法。
3.履行社区消防职能。根据区政府下发的《社区消防工作实施意见》,完善社区消防工作台帐,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与物业管理单位、驻社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布置消防工作任务,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为孤寡老人、外来居住人员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二、加强依法监管,明确监管职责
街道安委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从严、从细、从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1.督促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扎实做好安全基础工作,使其依法生产经营、健康发展。
2.根据区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以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加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力度。开展对辖区重大危险源、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集体宿舍、“老虎灶”、废品收购站、出租房、“三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事故隐患特别是火灾隐患的排查督查治理工作,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督查治理工作,各街道每月督查不少于30家,签字确认的检查意见书不少于20份,检查情况汇总后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上报隐患整改进度至整改结束,做好有关台帐。凡新检查的单位,一律发放安全生产告知书,签定安全生产承诺书。发生拒不整改事故隐患或整改逾期等情况,应立即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3.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类监管。通过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建立本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台帐,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出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包括生产经营地点、法人(主要负责人)、通讯方式、安全管理人员、员工人数、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安全三级教育情况、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等。对存在“三合一”场所、废品收购站、“老虎灶”、逃生通道不畅、集体宿舍管理混乱等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单位,应列入街道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单位,加大督查频次。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建立“一案一档”,实行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隐患跟踪督办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依法送达责令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被市、区政府列入年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的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跟踪指导,按整改计划方案确定的期限,按时完成。
4.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区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在危化品从业单位的专项整治上,重点做好辖区范围内危化品从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在消防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上,进一步落实各类工商企业和娱乐休闲场所等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做好对各类市场和娱乐休闲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工作。此外,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包括拆迁施工)安全、职业卫生等专项整治工作。
5.加强社区居民消防工作。严格按照《区社区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打造群防群治、运转高效的社区火灾防控体系。各街道要成立义务消防队伍,社区要设立义务安全员,进行必要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加强对已发放到各社区的消防器材的巡查;对耐火等级差、电线老化、砖木结构的居民大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建立台帐;发动居民开展针对住宅内部私拉乱接电线、电线老化、通道不畅和超负荷使用电器等火灾隐患的自查自纠;结合老住宅小区和街巷综合整治工作,更新陈旧电线;各社区消防栓和水井、河流等水源的分布情况、各类应急电话、投诉举报电话要置于社区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
6.加强汛期、台风、冰雪等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防范工作。督促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抵御自然灾害的各项措施,切实提高市民防范自然灾害的意识。
7.提升安全防范意识。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认真制定当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重点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科普知识,使“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的“三进”活动以及道路交通和消防知识“四进”等活动,大力传播安全生产知识,使安全知识和安全文化走进千家万户。
8.制定本地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各社区开展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居民防范各类事故、遇险自救互救和逃生技能。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与处置工作机制,鼓励市民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
9.加强服务指导工作。做好辖区企业和基层做好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及时把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传达到基层生产经营单位,将基层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向上级安监部门反馈。
三、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1.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强化街道属地管理职能,充分调动街道城管、派出所、工商等条线工作资源,开展联合整治,最大限度发挥街道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效能。
一、层层签订责任状。
年初召开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镇政府和20个村、57家规模以上企业签订责任状。同时督促村和所辖村内的143家规下企业签订责任状,以及企业与车间、班组、职工签订责任状。
二、开展春节、五一、国庆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在春节、五一、国庆放假前,全镇分12个组分别对57家规模以上企业,143家规下企业和11只在建项目,15所学校、幼儿园,9家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了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共检查隐患200余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即整即改,限期整改的由镇安全办同志跟踪督查落实整改。
三、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
针对夏季气温高,容易引发火灾的特点,结合本镇实际,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及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专项工作,重点检查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公众聚焦场所、纺织印染企业、老居民区、农村老旧建筑集中连片点、老台门等,确保夏季消防安全。同时,为认真贯彻省消防安全电视电话会议进行,我们建立了消防清剿大网络,进一步健全了全镇的消防安全机制,在去年3个村创建市级消防村的基础上,今年全镇所剩17个村都通过了市级消防村的验收。全镇共有专职消防队一支,义务消防队22支(其中:企业鹰翔、三印、绿洲、鸿泰4家,村除兰渚山、谢家坞外18个村),定期对消防人员开展演练,镇中学组织师生开展了消防应急逃生演练。
四、开展“打非治违”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1、加强领导,迅速行动。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立即召开全镇各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全体机关干部会议,转发县“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下发文件《关于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公布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安全发展意识,全面部署安全隐患大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六月份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我们利用有线电视、横幅、宣传标语、黑板报、宣传窗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做法举措及有关案例,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开办有线电视专题栏目40余次,悬挂横幅70余幅,张贴宣传标语200余条,出黑板报30期,发放宣传画册50余套。
3、深入检查,落实整改。1、分12组,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开展全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查找隐患93条,落实整改82条,限期整改11条。2、会同县府、县安监局,由胡县长带队对辖区内新世纪能源、鸿宇皮革等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开展专项检查。3、对13个建筑工地开展隐患大排查,查找隐患9处,立即整改9处。4、对11家印染企业、2家酿酒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开展专项检查。5、组织福全质监分局、药监分局、人民医院、社事办等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6、福全交警中队加大对绍大线无证、超速、超载、酒驾的整治,对绍大线绍诸高速出口、绍大线兰亭湖大道出口等交通事故多发黑点开展整改,安装了红绿灯。7、组织国土、工商、城监、派出所打击古筑村等非法石矿开采5处,扣压挖机6台次。8、组织福全工商分局、派出所、安监站、城建中队等部门取缔紫洪山、里木栅、分水桥、桃源死灰复燃非法锡箔熔炼7家,强拆设备并由工商部门予以处罚。9、结合“10.28”华舍安全生产事故现场会和县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学习借鉴北京市经验做法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我们组织派出所、安监站、城监对园区内的出租标准厂房和市场超市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隐患10处,当场整改3处。
五、开展安全生产培训。
一是开展企业法人、安全员安全资格培训。10月23-27日,镇安办在对企业调查摸排的基础上,邀请县安监局对全镇124位企业法人、安全员和村委主任开展安全培训,使全镇法人或安全员做到持证上岗。二是根据企业需要,县安监局统一安排,11月份对全镇20多名特种工进行了培训,做到特种工持证上岗。
六、做好春节前后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专项检查工作。
11月份开始,按照县安监局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杜绝不规范销售方式,消除安全隐患。对30个烟花爆竹经营网点严格执行安全许可证制度,并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责任书》,对烟花爆竹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
同时,协助县安监局做好加油站等重大危险源企业的监管工作,按照县安监局的统一部署,引导规上企业参加县安全生产协会,2013年共吸纳会员11家,同时认真完成县安监局下达的报刊征订等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们按照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思路及措施,力所能及做了一些工作,但是企业经营者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主体不落实、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一般事故仍有发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做好安全生产既要看到各种有利条件和优势,但更要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突出矛盾和严峻态势,由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工作的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2013年在继续加强对各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同时,我们拟在以下几个方面作进一步的工作:
1、继续按照每季度只少一次大检查,每周驻村指导员联厂巡视、督察的制度,结合各项专项检查,加大检查的力度。
2、对存在问题较多、问题比较突出的企业和单位实行关停,待其整改措施落实后再行复工。
3、对安全措施未落实有关企业的各项审批、手续暂缓办理。
4、继续做好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对还未持证上岗的职工进行查漏补缺。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近期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和关健环节的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监管落实到位、防范整治落实到位、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二、工作目标
根据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总体部署,针对第四季度和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活动,全面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第四季度和冬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三、第四次集中行动的范围和内容
(一)集中排查治理范围:全市各市区、开发区、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设施,地下人防工程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3.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乐、垂钓、游艇)、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寒风、暴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学生班车、企业班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客船、货船等各类交通运输工具。
(二)集中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市委、市政府今年以来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7.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教育开展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备案和应急救援特别是冬季应对突发事件的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0.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道路交通方面:要加强路面管控和巡查,严厉查处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超范围运输、违法上下乘客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要全面排查整治客运车辆、客运站、驾驶员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是要对车辆技术状况、安全消防设施、逃生设备、易燃易爆危化品检查控制等,要持续进行检查和整治。要严格执行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逢车必查制度,督促客运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运的规定。
(二)海上安全方面:要严格执行船舶签证制度,强化对“四客一危”船舶的安全检查,加大对海上施工船舶、危险品运输船舶和旅游船舶安全监管,严守逢七不开禁令;排查治理航运企业、港口企业、海运施工企业、渔业企业和海运船舶安全隐患。严禁检验不合格、存在缺陷船舶投入营运。要逐船、逐码头、逐企业、逐镇村对海洋捕捞渔船和养殖渔船进行检查,督促配备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落实防风、防火、防碰撞等各项制度,严查套牌渔船和超航区、超抗风等级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消防安全方面: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和“清剿火患”活动,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三合一”、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和森林防火工作,特别是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要持续组织排查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线路老化等安全隐患,严防火灾发生。
(四)非煤矿山方面:要加强地下矿山、露天采石场和尾矿库整治,全面落实以“七防”为重点的防范大事故措施,严格执行“七不准”规定。
(五)危险化学品方面:要加强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41条禁令、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动火安全作业审批等制度,加大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控部位的监控力度。
(六)烟花爆竹方面: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白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生产、经营、运输和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格标准要求,合理安排烟花爆竹销售网点。
(七)民爆器材方面:要加强民爆器材生产、经营、运输和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四超”等各种违法行为。
(八)建筑施工方面:要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城际高铁、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加强对在建工程施工塔机、脚手架、现场用电等检查,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严防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发生。
(九)特种设备方面:要突出抓好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锅炉等设备的动态监管、检测评估,严厉打击超期使用、带病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旅游安全方面:要突出抓好游客出行安全、旅游特种设施安全等环节的监管,营造安全的旅游环境。
(十一)学校安全方面:要加强对学生班车安全、校舍安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
民航、文化、体育、电力、农机、冶金、有色、建材、轻工、机械等其他行业,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明确检查整治重点,抓好检查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四次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始终坚持从零做起,抓紧制订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现场,确保扎扎实实、不走过场。
今年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力度,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实现了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的控制目标。当前已进入冬季,是事故的高发期,又是企业赶任务、抢工期的生产旺季,为保证新一年安全生产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抓好我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冬春季节气候和生产环境多变,极易诱发各类安全事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转变作风,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检查,针对冬春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完成。各地各部门要对今年排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进行回头看,切实完成隐患的整改工作。对被列为省、市级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及各项专项整治,尚未整改完毕的,要跟踪督办,年底前必须坚决完成。同时要着手部署明年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工作,结合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列入年度整治重点,编制工作计划、方案,落实责任人和整改资金,确定整改期限进行整改。
三、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各地各部门要针对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多的特点,抓好安全监管,开展对违章生产、违章作业的安全检查。同时要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的行为。对液化石油气、剧毒溶剂、易燃、易爆等重点品种,要从源头上实行严格监控,严防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和消费旺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生产、储存、运输、经销、燃放、应急和事故查处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公安、安监、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和销售行为,防止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
四、抓好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科学周密的运输安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责任制,及时落实运输安全的各项措施,严密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元旦春节运输安全有序。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保障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安全畅通。加强对运输车船的检查,把好源头关,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船参与运输,并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有关运输企业要做好客运车辆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杜绝故障车辆投入营运,同时要做好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严禁违章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杜绝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等农用车辆的管理,严禁违章载人和超载。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严防“病车”和超载接送。各级水上交通和渔业部门要加强水上与渔业生产的安全管理,严禁超载和非客船载客。旅游部门要做好旅游设施的安全检查,保障游客安全。
五、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冬、春是火灾事故多发季节,当前要继续抓好火灾隐患暨“三合一”场所普查整治工作,结合元旦春节来临,各地各部门要全面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检点为大型市场、商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建筑工地、人口居住密集的社区、各类出租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单位等,坚决杜绝“三合一”现象,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加强现场监督,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公共集聚场所消防安全;要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工作,制定严格的监管和防范措施;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高群众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强化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对高危行业如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等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尚不具备发证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发证条件的企业,要依法关闭。企业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改善作业环境,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淘汰落后的、不安全的生产方式和设备,积极采取各种手段,确保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在春季来临之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防止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发生。
为了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和冬季安全生产,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制定方案,及早部署,精心组织“两节”期间和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安全隐患整改督查,及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确保一方平安。各企业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整、自改”工作,总结经验,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内部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努力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继续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
(一)切实加强公共聚集场所安全管理。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立即组织对游船、缆车、索道等运载游客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备等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设施维护、管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要加强对学校、商场、车站、码头、机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单位的安全检查、整治和防范。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方案并按程序报批,批准机关要严格把关,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75号),深入开展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集中整治工作,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要防止和杜绝节日期间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严厉打击明停暗开、非法开采等行为。
(三)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措施。道路交通等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措施,营造平安畅通、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尤其要严禁农用车(船)载客以及车船超速、超载、超限。要加强对乘额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各类危险品带上车、船、飞机。
(四)继续分阶段开展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逐个检查,对有可能发生非法生产的乡镇要重点检查。继续开展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对沿江沿淮化工企业逐一进行检查,对9大类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登记,对企业应急救援方案及相关工作进行抽查。在对非煤矿山进行普遍检查的基础上,加强对枞阳、霍邱、繁昌、天长4个重点地区,以及铜陵冬瓜山矿区、青阳方解石矿区、定远石膏矿等3个重点矿区的检查。对已经确定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要组织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立即实施关闭。
(五)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要重点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企业要停工整顿,整顿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六)确保食品卫生和环境安全。要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卫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卫生安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要加强有关设施的检查、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和冬季水、电、气安全供给。
三、健全和落实应急救援预案
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体制,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和完善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现场抢救、控制险情、减少损失,确保社会稳定。当前要在防范一般安全事故的同时,切实防范矿山水害、建筑物坍塌、尾矿库垮坝等特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