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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筑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合理化建议
1.1建设工程招投标
建设工程招投标包括了两方面的内容,一个招标,二是投标。
建设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或业主)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就拟建设项目向社会发出通告,吸引若干个建设承包单位参与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一种法律行为。
建设工程投标,是指经过法定审查程序获得投标资格的建设承包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向招标单位递交投标书并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程序大致如下: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合同条款等)招标文件报招标监管部门审核备案招标公告接受投标单位报名资格审查(如有)发售招标文件(含招标合同文本)开、评标发中标通知书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1.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工程的发包方和承包方为了实现某个工程项目中的特定目的而签订的确定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工程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做好各项工作,使项目目标得到完整的体现。根据建设工程所处的阶段不同,合同管理可分为前期合同管理和实施期合同管理。
1.3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之间的关系
1.3.1从招投标的程序来看,合同管理贯穿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始终,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是要约邀请(招标公告)、要约(递交投标文件)和承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过程,也是招投标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合同的一个过程。
1.3.2从时间上来看,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完成,确定了中标单位之后,招标方与中标方才会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1.3.3 从内容上来看,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发售的招标文件均应包含相应的合同文本,而招标文件也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两者之间是密不可分的。
2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相互间存在的问题
2.1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相互分离、相互脱节。
很多时候,招标机构相关人员往往因为缺乏相应的工程实践管理经验,所以在招标方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时,他们只承担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合同条款的编制工作由别的机构来负责。合同编制人员往往因为缺乏建设工程专业知识,对项目的了解有限,导致理解容易出现偏差、表述不准确、考虑的问题不够全面等,最终造成了招标文件和招标合同条款的相互分离、相互脱节,到后期合同履行的时候就会遇到很多困难。比如,考虑不够全面,导致合同里面没有规定,合同完工后,招标单位才发现实际情况与招标的初衷不一致,损坏了招标方的利益,招标方还没有办法追究责任,给后续工作严重的影响。
2.2投标阶段忽视前期合同管理。
合同是招标文件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是投标单位进行报价最主要的依据。但是,大部分的时候,人们都认为,招投标和合同签订是两个没有任何联系的过程,认为招投标过程是为了最终确定中标单位,而签订合同是在确定了中标单位之后才会做的事情,从而导致对招标阶段的前期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如果对招标合同不够重视,就可能导致投标单位在投标时不能全面、合理地评估工程,导致评估误差,从而影响投标的效果。这样强行将签订合同和招投标工作分离的结果,就会使招投标工作失去了实际的意义,对后续工程施工留下了隐患。只有将招投标过程和签订合同有机地结合起来,后续才能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使得合同能够顺利有效地执行。
2.3 后续合同管理与投标工作相分离,违背投标承诺。
在招投标的阶段,投标单位为了中标,可能会不计后果,一味地迎合招标方的各项要求,但是,在中标后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却不按合同要求办事,甚至根本就不是一回事。这是因为,投标方以中标为目的,认为在中标后,可以再与招标方进行重新一轮的摊牌,让招标方在没有办法变更合作伙伴的情况下,按自己的想法来;另外,还有可能,投标方为了中标,根本不考虑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不计算工程建设的实际成本,无论是在进度方面,还是在工程价款方面,甚至是垫资建设问题,都可以无条件答应招标单位的要求。在一味的压价、赶进度、垫资等不合理因素的困扰之下,实际实施过程中只能放弃工程质量了。结果,投标方在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将无法正确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任务,严重阻碍了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3解决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相互间问题的建议
3.1招标方的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合同管理及工程招投标的工作了如指掌,要积极参与到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中来,将招投标工作和签订合同有机地联系起来,对于招投标文件中没有点到的可能会影响后续合同执行的细节要及时提出来,完善招标文件,使得招标文件不能有任何与合同条款不一致的瑕疵或者漏洞;在招投标的过程中,要参与其中,掌握现场的实际情况,能够比较准确地、有针对性地解答投标方提出的问题;根据合同文件、招投标时相关资料,过程中对合同双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如果合同双方存在问题或者争议,可以进行协调,促进合同的正常履行。
3.2招标方要安排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并且有工程实践的经验的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管理。招标过程与合同管理过程不能分离,招标方要有专人熟悉招投标过程,熟悉后续合同履行中所涉及到的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这样,才能把招标工作做好,把招投标工作与合同管理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从而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3.3招标方可委托专业机构(如法律顾问单位)在国家、省、市建设工程合同范本的基础上,结合以往项目合同履行情况的经验和教训,编制通用的建设工程合同范本供招标时使用。建设项目招标时,委托招标机构统一编制招标文件,并在已有合同范本的基础上编制相应的招标合同文本,避免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的相互分离、相互脱节。
3.4合同签订时,要严格按照招投标过程中双方达成的一致的条款进行签订合同,不能对招标文件中合同实质性的条款进行随意变动。这样,在招投标阶段,才能更加明确各家的权利和义务,使得招投标工作起到实质性的作用,能够选出最有实力的投标方,同时为后续的合同的履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后续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对合同双方的履行情况进行详实的记录,并且根据每次的履行结果对投标方进行考量归类,对投标方是一个良好的促进,使得投标方在履行合同中不敢有投机取巧的心理去应付差事,能够在合同履行中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也能确保合同正常履行。
4结语
现在,我国的建筑工程招投标还存在着很多不按规程办事的情形,也已经严重影响工程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实施。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的管理是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两者相互依托,相互影响。我们应该积极主动地采取合适的方法,来解决我国建设工程中依然存在的不科学的问题,使得我国建设工程能够安全 、健康地持续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程国政.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
【关键词】招标;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建设招标投标是国际上通用、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建设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它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因此,建设工程管理是以合同为核心。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
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维护业主和承包方的正当合法权益,使双方履行各自的义务,建立协作关系,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工程顺利实施,最终实现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的控制目标。
1 建设工程合同条款要素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另还包括工程项目管理合同、工程监理合同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他合同 (如物资采购合同、工程保险合同、技术合同) 等。
合同亦称契约,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其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可或缺;
(3)数量,是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以数字和计量单位来表示标的的尺度;
(4)质量,标的的质量条款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应尽量明确、详细、具体、以免发生合同纠纷。
(5)价款或者报酬:除法律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议定,在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其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是有偿合同的必备条款。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货、付款和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时间界限;它是衡量合同能否如期履行的标准,履行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以何种方法履行义务,包括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等,这些须在合同中明确、具体地界定。
(7)违约责任:是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重要体现,其目的是促使当事人恪守合同,使守约方免受或少受损失;法律或法规对违约责任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若没有规定的,需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8)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和解、第三人调解、仲裁、诉讼这些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如果意图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可以不进行约定但要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则要经过事先或者事后的约定;如果选择适用仲裁解决,还应当明确选择的是哪个仲裁机构,否则将无法确定仲裁条款的效力。另外,在涉外合同中,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合同的内容通过合同条款来体现,合同条款可以分为主要条款和一般条款,由当事人约定,依合同种类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主要条款又称必要条款,明示着合同的类型和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勘察、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等条款;一个完整、科学的施工合同内容应该包括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具体而明确的工程施工范围、工程数量、总造价组成、计费方式和费率、浮动率、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工程的变更、工程结算、工期、质量的约定、检验费、索赔、风险责任、保险、分包工程,等等。
一般条款是指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2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设工程招投标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谈判和订立阶段,招投标是合同管理的基础之一,是合同管理的前一个步骤。招投标更强调竞争性条款的成果,招标人预想以最小的运作成本,建成质量符合规范的建设工程;投标人预图以最小的施工管理成本,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获取最大的利润。招投标是双方为达到最佳经济利益的博弈,招投标过程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律法规的调整,但这个过程中双方未形成合同关系,表现的是一个市场交易行为。广义上来说,招投标可以看作是合同管理的一部分,是个例的管理,在某个时间点或特定的时间段内发生的管理事件,一般是合同管理的事前管理,招投标的成果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是招标文件和投标书进一步规范化的产物,只有签订施工合同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才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化,也就是说,合同是招标投标成果的双方承诺以法律形式落实的契约。双方只有签订施工合同,招投标的交易行为才以法律形式正式固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才能收到法律的保护。合同管理是个全面、系统、持续的管理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来实现预期的合同管理目标的活动,包括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的管理。建设工程合同以招投标文件为依据,并不是简单的雷同照搬,针对建设工程具有技术性强、环节多、涉及面广、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等方面的特点,当事人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和主要内容,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范的原则下,将合同细化和完善是需要的,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3招投标阶段的合同风险
3.1信息错位风险
投标人会由于国情、惯例不同而产生对于工作范围的理解偏差;投标人会因为投标期短,信息量大,对项目情况理解不透;例如某些外资项目中,会由于语言障碍,翻译误差等原因,对项目认识不全面、甚至产生误解。
3.2合同条款风险
合同条款暗含的风险包括:工程变更的补偿范围和补偿条件;合同价格的调整条件,如对通货膨胀、汇率变化、税收增加等,合同规定不予调整;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未能将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全面表达清楚,未能预计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合同条款不细致,不严密,有二义,导致投标人不能清楚地理解合同内容,造成失误;发包商为了转嫁风险提出单方面约束性的、过于苛刻的、责权利不平衡的合同条款,及其他对投标人苛刻的要求,如要求投标人大量垫资承包,工期要求过紧,超常规的质量要求等;合同条款之间的矛盾等。
3.3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包括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微观市场的价格和货币等。如:建筑工程、建材、劳动力等的市场供应能力、条件和价格水平、生活费用价格、通讯、能源等的价格、设备购置和租赁条件和价格等;以及通货膨胀率、汇率、贷款利率、换汇限制等。
3.4环境风险
外界环境包括工程所在国政治环境的变化,如发生战争、禁运、罢工、社会动乱等造成的工程中断或终止。自然环境包括气候、可利用的建筑材料资源、工程的水文、地质情况等。
微观环境包括现场地质条件、场地状况等。
4合同风险的应对策略
4.1项目信息力求精确,善于调查沟通
招标人及投标人应做充分调查,大量取得第一手资料,全面了解项目进行地的风俗习惯、法律法规、工程惯例等;在此基础上与业主积极进行沟通,包括招投标人之间书面方式的询问、答疑等,充分利用标前澄清会议,进行三方深度接触。澄清会议上,业主对于投标文件的疑问、文件中的矛盾、错误、不清楚的地方,投标人可进行答复、解释,甚至对实施方案、组织措施或工期也作出修改,使其更符合项目实际。而关于投标范围、工作划分接口、工作深度等内容,将可能会产生理解偏差的信息,与业主进行进一步确认。
4.2 招标阶段合同条款的确切编制
招标文件从性质上不仅是招标人的要约邀请,还相当于招标人的要约。招标文件直接关系到项目合同管理,其质量优劣直接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
(1)技术条款和合同条款的合理性
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和合同条款是非常重要的两个部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在项目招标准备工作之前就应制定出来。技术条款反映发包人对招标项目的概况、招标范围、招标工作内容、工期、质量、安全等技术方面的各项论述与规定。合同条款反映发包人对招标项目合同管理方面承发包双方责权利的各项规定。技术条款和合同条款制定得科学、合理,能够使项目实施要求更清晰,项目管理承包方双方的责权利更明晰、公正、公平,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更顺畅。
在条款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借鉴行业内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充分征求具体管理者的意见和建议,多找一些专家进行专业咨询,尽量采用同行业先进的管理规定,确保制定出的各项条款规定可操作性强、易于施行,切实满足项目管理需要。
(2)提高招标工作组织者的综合能力,衔接好合同管理工作
作为一个项目的招标工作组织者,不仅牵头负责招标的程序性工作,也负责组织招标文件的审查。参与招标文件审查的专家、各部门的专业人员,都是从各自负责的内容上进行把关,前后相关内容上的衔接和对应,需要招标工作组织者总体把关。因此,招标文件的质量高低,与招标工作组织者的综合能力相关较大。
作为一名招标工作组织者,要组织好一次招标工作,应从熟悉招标项目的设计报告开始,在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定稿过程中,全过程认真、细致把关,邀请招标项目涉及到的各专业专家、相关管理部门管理者都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使各专业技术和管理都有分工把关,努力做到招标项目的管理无缝连接,才能确保招标文件的高质量,进而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高质量。在项目实施开始之前,招标工作组织者应该给具体合同管理者进行合同交底,或者直接邀请具体合同管理者参与到招标文件审查过程中,使具体合同管理者了解和掌握前期招标文件中基于通用技术条款和通用合同条款都考虑了哪些特殊因素影响等,这样能够使合同管理工作顺利交接,能更好地促进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
4.3使用保险政策,降低环境风险
外界环境风险,如果发生战争、禁运、罢工、社会动乱等情况,一般可通过“不可抗力”条款进行规避。但有些业主,会将地震、台风及罢工等因素排除在不可抗力之外,这样,投标人就需要通过购买特定保险来避免这类风险。自然环境和微观环境的风险,如发生连续多少天的暴雨等,一般可咨询保险公司.详细了解风险范围、保险金计算、赔偿方法、程序、赔偿额等详细情况.以作出正确的保险决策。另外,外资业主一般会特别关注工程对环境的损害,并且会对此有较高要求,投标人也可通过购买此类保险,减少自身风险。
5 结语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工程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凭证,在实践中两者必须相互整合,协调运转,才能实现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一体化运作。
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控制,应属于合同管理的事前控制范畴,要提高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建议从招标文件编制阶段抓起。只有熟练掌握现行建设工程合同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遵循经济规律,并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才有利于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 陈正.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5.
[2] 闵文. 浅议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J]. 建筑知识:学术刊,2012(8), 232,239.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存在的问题; 改进对策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5-0176-01
0 引言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包发包合同来实现的,合同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维护业主和承包方的正当合法权益,使双方履行各自的义务,建立协作关系,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工程顺利实施,最终实现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的控制目标。本文主要分析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的对策。
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招投标不规范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始于招投标的工作。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不规范现象。第一,部分l包方在实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时,将本应该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采取邀请招标的办法,来满足自己的利益。此外,施工企业为了能够订立合同,采取违法手段,在工程招投标中进行围标、串标活动;第二,很多招标文件对发包范围表述不明、设计不详尽、采购及支付的规定不清晰,为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埋下隐患。并且,部分发包方以招标文件不能修改为由拒绝调整合同条件,投标人为了中标,在技术偏差和商务偏差表中不敢列出不同意见,使得双方订立的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第三,评标方法有待商榷。有些工程在评标时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引起不良竞争,存在施工承包商“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现象”。承包方为了谋求利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势必降低成本,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埋下隐患。
1.2 合同订立不规范、内容不健全
建设工程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签订行为不规范,合同内容不健全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颁布了现行的《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发包双方应结合工程自身的具体情况认真订立。但是,有的承发包双方除了签订经过招投标并备案的“阳合同”外,还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中双方均承认的“阴合同”,违反了《招投标法》“招标人和招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规定”,容易引发合同纠纷。
1.3 合同履行不严格
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是全面、逐一、诚实信用履行合同条款。但是,在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中,存在很多普遍的违约现象。一些承包商违反合同约定,将工程转包给资质比较低、甚至没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这种转包给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生产埋下隐患。有的发包方经常不根据合同按期足额支付工程款,并且以项目正在审计为借口,不予及时结算,无故拖欠或者扣减工程款。
1.4 合同管理不到位
很多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处于分散管理状态,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很多建设单位合同签订仍然采用手工作业方式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索赔是法律赋予损失者的权利,而目前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也反映目前建设企业对索赔管理不重视。
1.5 专业人才缺乏
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工程造价管理知识。而很多建设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一旦产生合同纠纷,将处于被动地位。建设工程合同内容繁杂,通常都涉及到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工程技术以及造价管理等。但是实际上建设企业通常缺乏这种管理人才,他们的专业知识不够,技术水平较低,思想素质不达标。
2 改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探讨
2.1 完善招投标工作
只有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相关法律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签订合同有所遵循,确保所签合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招标投标是签订合同前重要的准备工作,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对相关合同条件仔细斟酌,充分听取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律人员的意见,照顾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
2.2 规范合同订立工作
发承包双方因为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将直接导致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严密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我们应尽可能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并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对相关条款加以修订、补充完善。
2.3 提高对合同的法律认识
合同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利武器和工具,要通过宣传、培训,让相关人员真正地认识到这一点。要依法运用合同审查等手段,在事前避免或减少由于合同不严谨而带来的经济纠纷和不必要的损失。施工过程中要加强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的法制观念,从根本上保证合同的履行。在此基础上,明确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地位和作用,切实提高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并提高其权威性。
2.4 加强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贯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始终,是实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等控制目标的基础,是项目管理的灵魂。作为合同管理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提高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企业其他管理并抓;在制度上,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将合同责任制落实到具体工程和人员;配备专人管理,对相关文件进行风险分析;健全合同文档管理系统,对于工程进行过程中来往有关合同的书函文件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及存档。
2.5 增强索赔意识
索赔是企业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比较重要的方法,是企业进入市场必须具备的市场观念和行为。作为企业要敢于索赔,学会索赔,认真研究文件内容,寻找机会,建立相关索赔的详细档案,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反映报送索赔文件,获得合法、合理的索赔。在建设工程中,由于施工作业的复杂性,并不能够项目条款进行先进的约束,即使言辞再严谨,也不能避免突发事件和突发事故的发生,在多变性的施工环境中纠纷与索赔也就无法避免的发生。因此在合同拟定后,要对合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等级和分类的不同,对相对应的部门落实预防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指数。
2.6 培养专业合同管理人员
建设工程企业需要培养专业合同管理人员,使其具有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工程造价管理知识,以便胜任合同管理工作。在加强合同意识的同时更要重视合同管理,企业应当着重于引进合同管理人才,可以通过公开考评、举办招聘活动来寻找专业合同管理人员,为企业注入新的血液。其次,企业可以对内部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通过一系列的知识技能的培训与考核,提高员工的合同管理知识与技术。
3 结束语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筑企业管理的核心,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当今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可以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来争取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熟练掌握现行建设工程合同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遵循经济规律,加强人才培养,并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才有利于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关键字: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业主单位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我国的建设市场也悄然发生了一些变化,相对于之前主要表现为市场风险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增强、市场管理体制有了进一步完善。同时,各业主单位的风险意识普遍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阶段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招投标从过去的简单报价,到现在成为具备确定造价、形成合同文件、确定施工及结算造价管理框架等综合功能的极为重要的为以后的工程造价管理打下良好基础的阶段。其签订过程也就从单纯的议价变为了一个复杂的风险管理问题。
一、概述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是一个由多个层次、多种制度构成的复杂制度体系,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机制多种多样,尽管国家出台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条例》等诸多法律法规,但建设工程领域依然在其发展过程中衍生出了多种制度办法,并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并存。现从业主角度对其进行简要分析。
1. 业主负责制
业主负责制又称业主管理制。它是以工程项目为对象,以项目业主管理为基础,以取得综合经济效益为中心,通过工程发包手段,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使社会资源和生产要素得到充分利用的市场管理制度。在这样的制度下,业主是投资行为的主体,需要全面负责筹资还贷、建设经营等工作,以及承担投资效果。综合来看,它具备以下几点优势:
(1)有利于国家对产业进行宏观调控;
(2)通过业主的借贷及还息行为,减轻国家财政负担;
(3)业主负责制使企业享有充分的自,利于企业的自我发展;
(4)业主负责制有利于竞争机制的形成。
2. 招标承包制
招标承包制,全称招标投标承包制。它是一种有竞争的全面包干责任制,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以建设单位(业主)为主体的招标发包;二是以承包单位(承包人)为主体的投标承包。在由业主单位招标后,各承包单位投标。双方都以平等的法人地位,以各自的利益为基础,按招标提出的或商定的工程造价、工期、质量及报酬、责任签定合同,由双方按合同共同承担经济责任。这种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工程作为商品的市场交易,因此符合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特性。它具备以下几点优势:
(1)业主单位和施工方利益的一体化,有利于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速度,提前发挥投资效益;
(2)承包单位之间的竞争有利于为业主单位节约基建投资;
(3)结算金额提前敲定,最终结算手续得到简化,减少了不必要的纷争;
(4)招标承包制能在最大限度上促进承包方之间的良性竞争,也有利于施工企业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
同时,在我国经济制度下并存的建设工程机制还包括建设监理机制、项目管理试行机制等。然而,相对于我国当前的经济现状,招标承包制是当前最为稳妥、实施单位也最多的一种制度,也是我国工程管理规范化的必要条件。同时,对国家或集体投资总额高昂的建设工程,纪检监察机关还要派驻纪检监察员,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机制的主体依然是以国家监理为辅的招标投标承包制,它以本身的优越性、符合竞争择优的要求,以及迎合了我国市场经济化、工程国际化等特色,占据了我国建设工程机制的主流地位。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招投标准备
造价确定和控制环节是工程招投标和工程承包合同签订的关键环节,因此,为打破信息失衡弱势,业主单位应聘请专业造价人员,在拟定工程承包合同的造价阶段做好三项工作:
1. 正确核定清单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工程造价的确定应为工程造价工作的第一个关键控制点。在这一工作阶段,造价人员首先要同业主单位细致沟通,掌握工程清单、标底编制等内容,以确定审核的工作量,对安排施工、装饰、水、加热、电、通信和其他专业的工程做一总体安排。同时,一切工作应立足工程成本进行核算,以确保最终拟定的工期以及预算能够在确保业主利益的同时满足招标的要求。
其次,要保证清单及标底编制的质量要求。业主方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技术特点,对于造价文件按顺序逐一地全部进行审查。审查工作主要包括:审查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审查工程项目之间有无错漏重复,审查主要材料和工程定额的真实性。
最后,应特别注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工作。描述的内容要结合图纸中反映的设计要求,将项目特点全面准确的做出列表。此举是正常完成这个项目招标单位成本核算的先决条件,也是减少招投标阶段补遗量的有效手段,对于拟定工程建设投标书附录中索赔金额等工作也有借鉴作用。
2. 拟定招标文件商务标条款及评标办法
造价人员在招标阶段,会对招标文件进行统一的编制及审核。在拟定了商务标中主要条款后,造价人员应全程参与制定商务标及价格标的评标因素及评标办法工作。
在造价人员和业主单位共同拟定价格标评审办法时,要将施工单位的一些作弊行为考虑在内。如:投标方可能相互串通、高价围标,也可能低于成本、恶意竞标,或者做出其他的不平衡报价策略。在拟定价格评审办法时,应将这些因素考虑在内加以防范。
3. 合同类型确定
最后,造价管理人员还应同业主方商议,最终确定合同类型。业主方也通过与造价人员共同参与合同条款的拟定,获得专业性的参考意见,为今后造价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招投标与工程承包合同签订
招标过程是一种有组织的商业行为,它将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资金融通、合同管理融为一体,同时也将来自各方面的风险降到最低。当前,我国建筑市场面临着供大于求的状况,也就是说,基本上处于以施工方数量占优的买方市场状态。在工程的实施中,业主既拥有很大的选择余地,也具备很大的被动因素。由于业主单位对于建筑市场的了解远远不如施工企业全面、详细,往往需要通过聘请专业人员,或者委托专业咨询、监理机构等方法来弥补。
1.业主单位招标注意事项
招标工作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一方面,业主可以通过公众传媒向不特定的施工承包商工程招标信息;另一方面,则向经过选择的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信,我国规定邀请招标的承包商不得少于三家。
招标文件一般包括工程情况综合说明、招标范围和要求、设计文件和图纸、主要合同条款、评标办法等主要内容。编制招标文件时,则需要特别对几个方面进行重点考虑,包括发包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保函或保证金的应用、选择报价形式、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对质量和工期的要求和奖罚、以及费用问题和其他一些细节等。
2.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
合同形成的过程分两步:第一步是通过投标取得中标资格,第二步是通过谈判进行签约。通过对合同文本的多次商谈修改,双方在达成最终共识后,共同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书。
合同一旦形成,将作为双方日后必须履行的约束。因此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过程深受承包商一方的重视,他们往往会在合同拟定的过程中充分考虑自身的有利因素,在力求使双方责权利关系平衡的前提下,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四、合同管理后续工作
签订合同并非一劳永逸,而整个合同管理的过程是从合同开始洽谈开始,贯穿整个合同的草拟、签订、生效过程,并在合同执行期间发挥作用,直至合同失效,合同管理的工作才可以告一段落。因此,业主单位要改变过去的旧观念,不仅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更重视合同签订后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期间的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具备以下内容:
1.系统性
虽然各个合同面临的企业组织不同,具体运行的工程项目组织形式各异,因此导致合同管理组织的形式需要根据工作的差别进行调整。但有一点是不变的,就是系统性的工程执行期间的合同管理,需要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全面参与共同管理。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业主单位应在合同生效期间,从所有涉及合同条款的各部门抽调专业成员,迅速成立一个合同管理小组,专门负责该项目运行期间合同的总体管理工作。业务频繁的业主单位,也可以从精简人手的角度出发,成立固定的合同管理科室,全面负责一切项目的合同管理及监理工作。该小组的需要在工程运行期间不断向工程项目派遣合同管理代表,对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进行总体计划和控制。同时,该小组还需要处理与施工单位和其他方面(如政府部门)的合同关系,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2.动态性
所谓合同管理的动态性,就是合同管理小组在工作的过程中要做到机动灵活,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从而提高业主单位对于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及时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这里特别需要说明的就是基于合同的索赔和反索赔工作。
施工单位在执行项目的时候,可能会寄希望于靠索赔盈利,因此在进行合同管理的同时,就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防范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索赔要求较容易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各种风险承担引起的索赔、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工程量变化太大引起的索赔、工期延长和延误引起的索赔、加速施工引起的索赔等,这其中有一些是因为诸如气候、地质等因素造成的不可逆索赔,另一些则是通过科学的合同管理工作完全可以避免的。
同时,在进行合同管理工作时,还要注重反索赔工作。反索赔工作的重点在于严格按照合同拟定的计划施工,将突况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一旦合同被打破,出现了突况,则要优先提出索赔,划分责任界限,反驳施工方的不合理请求。
五、结论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1.引言
建设项目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是业主和承包商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约束双方行为而签定的法律文件,也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高的行为准则。遵照施工合同,承包商应完成业主交给的建筑安装工程建设任务,同时业.主应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且支付工程价款。但目前我
国建筑市场还有待于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执行和管理的正常进行中存在着许多问题,所以加强和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是十分重要的。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合同订立不规范,经济纠纷维权难
根据调查统计,建设工程项目针对任务发包与承包方面,某些建设单位存在不按照法律与行政规章,对拟建设的工程项目,不及时向建筑工程主管部门进行报建与审批,工程承发包之前不进行公开的招标与投标等,违背相关约定程序的情况,法制意识相对淡薄,有时尽管存在形式上的招投标活动,但建设单位基于成本控制与利润驱使的目的,恶意压价、低价中标等情况时有发生,某些情况下甚至出现低于成本价格的非正常情况,难以保障承包单位的合法经济利益,承包单位低价中标之后,为维护自身利益降低施工造价、以次充好,对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与质量保障,带来一定的风险因素,最终导致双方的利益受到损失。在签订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时,因建设工程承发包方的法律意识淡薄,有时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进行任务分包时,故意回避业主义务,发生合同文本不规范、内容不全面、风险管控不科学等情况,甚至导致采用口头形式进行任务委托、强行要求垫资施工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以此转嫁建设工程的施工风险。当工程后期施工或竣工结算时,因为缺乏健全的合同依据,造成参建主体多方出现维权难的局面。
2.2管理与实践相脱节,监管效用力不强
工程合同的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但实际工程施工中,基于管理人员与现场调度人员之间的协调脱节,容易造成时效性与监管效益的欠缺。首先招投标管理与工程合同管理是互相衔接的,某些地方与单位在工程合同管理与招投标上,划分不同科室或部门管理,独立区分对待,容易造成项目合同管理的脱节;招投标时建设单位过度要求定价包干、不计工程风险、忽视周期性与政策性价格调整,导致订立的合同与招标文件存在较大差异,最终影响了合同管理的综合效益。
2.3管理者素质参差不齐,合同管理的功效不足
建设工程项目包含的分部、分项任务较多,涉及的学科门类与业务种类较多,其工程合同的形式与内容也呈现多样化的特征。以上特征对合同管理者的综合素质能力,提出较高的要求,既要有较好的法律理论修养,又要具备专业的造价管理、会计核算相关的专业技能,因而专业化的管理者相对匮乏。同时,建设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对于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认识存在偏差,往往将其定位于事务性的合同文本管理,因而对其资金设备投入与技能培训相对较少,当发生工程项目经济纠纷的情况下,仅凭合同管理者本身难以快速从合同内容发现问题,而多是向外部法律机构进行专项求助,影响了合同管理在优化企业资源管理、监督工程建设流程方面的效力。
2.4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法治执行相对滞后
当前国内建设工程市场相对不完善,对合同管理的认知不充分,制度建设存在漏洞。长期以来,建设工程合同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授权与部门化管理,缺乏相应的有力管理机构,造成对合同双方程序订立的不够严谨、资质审查相对不够严格、风险核算与评估不够科学,对合同管理的监管能力相对匮乏;合同制定之后,为避免承担违约责任,责任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当出现履行条款变更时,承发包双方往往以私下另行签订新合同的方式,来适应条款变更的问题,但这种新立合同的有效性在《合同法》中并未作出清晰界定,因此当出现“私立合同”纠纷时,往往现行法律无法根据合同效力维护受损方的利益[1]。
3.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
3.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3.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
单项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分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2.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
随着建筑市场不断对外开放,在工程管理的许多方面需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3.4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3.5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6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贝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4.结束语
通过分析建筑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搞好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应注意的几个方面,共同探讨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电力行业;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成本控制;项目管理;竞投标过程
合同管理是电力工程建设单位的重要管理内容之一,严格规范的合同管理对于提升电力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监控工程建设风险、降低建设成本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成本控制是电力行业工程建设的重要管理内容,也是贯穿整个建设项目从招标到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管理手段。成本控制已经成了全面成本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有着密切的联系,做好合同管理,对于工程建设的成本控制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合同管理在电力行业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1.1合同管理与招标工作的联系
对于电力工程建设单位来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做的就是编写项目招标文件,根据现阶段招标合同要求规范,招标合同包括报价清单、项目预算以及具体施工组织设计等,同时也设定了合同的三大基本要求:第一,工期,主要包括电力建设项目工程的总工期,工期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以及一些细分项目工程的建设时间等,其中施工进度计划应该包括在内;第二,价格,合同中关于价格的条款,应当列明工程建设的总价款以及各项目的单项价格;第三,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规模和范围,都应当在合同文本或附件中明确表示,而合同管理其主要就是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具体活动进行管理,从而满足上述三大基本要求。在编制合同文件时,要综合考虑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对项目建设每一环节的质量控制水平,对合同中一些特殊事项,要做出明确的说明,防止出现招标合同的不严谨、不规范的情况,做好招标风险防范,可以说合同文件的编写是招标工作的重点基础内容,科学合理的合同文件有利于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1.2合同管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关系
合同管理工作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作,工程项目管理围绕着合同管理而进行。合同管理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立足点,是招标企业对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及成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依据。工程项目管理是合同管理的具体实践,工程项目管理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来执行。合同管理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都需要与之配合。
2电力行业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及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
2.1合同管理不规范、不够科学
在调研中发现,一些电力企业对于工程建设合同的管理,存在很多不规范、不科学、不严谨的地方。合同的相关条款,与实际工程建设情况不符或者是一些政策法规方面的文件,由于实际原因做了调整,但是在合同中,没有得到及时的纠正。一些纸质文本合同的资料信息,记录比较粗糙,条款中对于技术方面的内容不是很明确,建设工程项目的数据资料不全面,一些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参数不够精确,合同及相关文件的管理,没有科学规范的程序。
2.2对工程成本管理认识上的误区
一般电力企业对于成本管理,就认为只是企业计划部门与财务部门的事情,但是我们知道,电力行业的工程建设,管理人员与一线生产人员都是成本管理者。可以说,施工项目经理对成本管理发挥的作用要比财务人员大的多。另外,一些技术负责部门,对成本管理也认识不到位,认为技术部门只负责技术研究即可,对施工项目的成本管理,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工程成本管理其实是贯穿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管理内容,没有正确的成本控制意识,对于电力企业来说,不利于其降低施工成本。
2.3企业体制不够健全和完善
由于电力企业相关体制机制的不够健全、不够完善,导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一些不规范的合同管理,最终会反映到实际项目建筑质量上,导致项目工程质量不合格,影响电力企业的形象和经济效益。不健全的管理体制,对于成本控制以及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也不能及时纠正,相关的施工作业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
2.4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重视不足
电力行业的建设工程,一般以规模较大的国有建筑企业施工较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一些企业为了拓展自身业务规模,就故意压低投标价格来中标,而后期实际施工过程中又找理由增加工程量,导致最终的结算金额超出了合同价款,这些也导致了电力企业工程建设成本的增加。建设单位在招标工作中,对项目的整体成本不够重视,合同管理中没有贯穿全过程成本控制理念。
3加强电力行业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的对策
3.1健全制度,规范工程建设管理
电力企业工程建设要转变管理方式,突出对建设主体的引导和服务,在引导中形成共识,在服务中改善管理;强化建设工程基础管理;坚持行业标准,树立行业标杆,扩大标准化知识宣传,增强标准化意识;坚持源头管理,树立系统思维,把好建设工程各环节,实施全程动态监管;坚持问题导向,以安全隐患为重点,把握建设工程管理难点的根源和本质,提升工作实效;坚持制度先行,适应改革发展新常态,完善建设工程管理的制度框架,确保制度的系统性、严密性和权威性,实现规范化管理的制度化、长效化。要落实责任制,在试点项目中推行施工总承包负责制,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工程质量、安全及人员管理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的农民工工资负直接责任,并实行社会公开承诺制,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公开承诺履行责任,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实名制,全面实行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要求施工企业依法与农民工先签劳动合同后进场,建立完善用工台账。在试点项目配备劳资专管员进行台账管理,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普及“三级教育”,严格特种作业要求,做到持证上岗、人证合一。落实备案制,依法建立完善用工台账,办理劳务用工备案。试点推行工资分账管理,要求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施工人员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施工人员工作量并发放工资。
3.2抓好合同管理,减少工程索赔
在上文的分析中可知,电力建设合同管理,对成本控制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所以要想进一步降低施工建设的成本,在合同管理环节,一定不能忽视。对于电力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来说,要安排专业的法律人士对相关合同进行审查,同时结合施工技术人员提供的工程建设情况报告,进行综合分析,提前发现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漏洞,及时采取弥补措施,降低因为合同管理造成的工程价款索赔。
3.3加强施工单位竞投标过程监管
竞投标是工程项目建设的起点,在这个过程中存在很多地方容易产生监管漏洞,一些别有用心的企业或者个人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往往在竞投标过程中,使用一些技巧和策略,但更有甚者是弄虚作假,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竞投标的市场公平性,也不利于合格的竞标者入选。因此,对于电力项目工程建设来说,一定要建立完善的竞投标过程监管,包括从竞投标企业资质、社会信誉、技术水平、项目建设成本等多方面,加强对竞标过程的监管,制定有效的监管程序,运用公众信息平台,切实让不法竞投标分子无处藏身。确保整个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同时也是企业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公共资源交易原则的重要举措,严肃了招投标纪律,确保电力工程项目招投标在阳光下运行。加大信用信息公开范围,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大幅提高失信行为成本,同时在更广领域内对招投标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3.4做好直接和间接成本控制
控制成本的关键在于选择性价比高的施工企业,电力工程建筑招标单位需要从以下方面入手做好直接和间接成本的控制:第一,电力工程建筑招标单位要选择性价比高的施工企业来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当然招标单位也要控制采购物资的成本。物资在电力工程施工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基于现实中存在的以次充好、虚报建筑材料价格的现象,招标单位要在保证物资质量的基础上选择报价低、质量高的供应商;第二,完善招标机制,增加招标透明度,以此提高电力工程建筑管理效能。提高招标管理工作制度的透明度可以避免一些违背企业利益行为的出现。当然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招标单位也要积极推广网络招标技术,以此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人力资源成本支出,从而为电力企业节省经济费用;第三,编制招标项目预算。标的预算是工程招标中重要的环节,只有明确了工程预算费用,才能对投标价格的合理与否进行正确的判断,才能实现电力工程建筑项目效益的最大化。
4结语
总之,在经济新常态环境下,基于电力建筑市场竞争程度的日益激烈,如何提高电力企业经济效益是当前电力工程建设施工所考虑的主要问题之一。实践证明通过加强对电力行业工程建设合同的管理及成本控制是提升电力企业经济效益,降低国家能源消耗的重要举措,因此基于电力行业建设规模的需要,应该从合同管理及成本控制入手,以更加有效的举措实现我国电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潘红 单位: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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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梁粱,刘洁,沈超群.合同管理与项目成本控制分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13).
投资控制是指把建设项目投资的发生控制在批准的限额以内,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铝加工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大,投资流向复杂,不可控因素较多,如不采取有效控制,投资目标将难以实现。因此,为实现最大的投资效益,需对投资实施阶段的控制措施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和差距,有利于节约过程投资。
一、概述
建设项目的实施阶段,是指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应遵循的有关工作步骤。施工准备阶段分为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委托建设监理、招标投标、施工合同签订;施工阶段分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领取、施工;竣工阶段分为竣工验收及期内保修。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示项目前期工作结束,施工准备阶段开始;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表示施工准备阶段结束,施工阶段开始;竣工验收表示施工阶段结束,竣工阶段开始;保修期限届满,全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程序结束。
铝加工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是铝加工建设的决定性环节,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需要在较长时间内消耗大量的资源却不直接产生投资效益。在施工阶段,业主面对大量资金支出,往往特别关心,甚至直接参与投资控制工作。项目实施阶段对投资影响程度虽然小,只占10%左右,但其绝对数额还是相当可观的,因此加强铝加工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投资控制具有重大意义。
二、招投标阶段投资控制
铝加工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按照作业的先后顺序可以简单划分为: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一般在招投标阶段,都是只有初步设计图,即进行设备和工程投标,确定了设备生产制造厂家和工程承包单位后,再进行施工图的设计。因此,招标形式一般多采用费率招标或概算招标,这二种形式各有利弊,对建设单位控制工程造价都显不利。
费率招标,建设单位对造价不容易控制,承担的风险较大,承包单位根据实际工程量和人工、材料单价结算,风险较小;概算招标,即根据初步设计进行招标,对建设单位来说,风险相对固定,应尽量避免采取这种形式招标。而概算招标招标,承包单位可能为了规避风险,报价中含有一定的风险因素,造价可能较高。建设单位要根据对工程的熟悉程度,考虑风险因素、管理能力、行业和企业的管理情况、潜在的投标人实力等综合因素后决定采取何种形式招标。
招投标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引入充分竞争,形成由市场定价机制,使综合实力强、市场口碑好、报价合理的单位能够参与工程建设,降低工程投资,提高投资效益。
1.建立健全招投标机制
严格按照招标、评标、定标控制流程进行招投标管理。正确编制招标文件,严格审查工程量清单,使工程量清单尽可能准确、完备,合理确定投标限价或标底价,防止投标人串通抬高工程造价;明确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依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原则和方法,组建专门的评标委员会评标;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对候选投标文件进行公开评审和比较,并择优选择中标人。
2.加强招标文件的编制
因为各建设单位管理水平和技术力量参差不齐,或委托的咨询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设备材料等物资招标中,对某些关键参数进行限定,施工招标中,对施工单位的业绩提出苛刻的要求,客观上造成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只有有限的几家,不利于引入竞争机制,降低报价;施工招标紧跟在初步设计之后进行,无法列出详细工程量清单,清单中项目特征无法描述清楚,地基处理、室内照明、上下水只能以预留金形式记入投标报价,给承建单位采用投标策略留下机会,给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带来困难;招标文件采用无标底评标办法,未能配套提供业主最高限价,客观上给投标单位采用围标、串标等非法手段抬高工程造价留下可乘之机,有的项目所有投标报价均高于批准概算。
3.加强评标过程管理
评标过程是评审和比较投标人综合实力及报价合理性的重要过程。在评标中,审查投标单位报价应该做到总报价和单项报价的综合评审。总价符合要求并不能说明单项报价符合要求,总报价最低并不能说明单项报价最低。保持总造价不变的情况下,将工程量可能变化较小的项目的单价降低,将可能变化较大的项目单价增大,以期达到在竣工结算时追加工程款的目的。另外也要做到单价和相应工程数量的综合评审,工程数量大的单价要重点分析。重点关注那些单价严重偏离平均值的清单项目,必要时请投标单位作出澄清和承诺,防止低于成本价中标,导致“豆腐渣工程”,或“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等现象。
三、施工阶段投资控制
施工阶段是形成建设工程实体、实现建设工程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主要阶段,设计所完成的建设工程只是阶段产品,而且只是“纸上产品”,而不是实物产品,施工就是由设想的纸上产品变为实际的、可供使用的建设工程的物质生产活动。这个转换过程就是资金不断投入的过程,在建设过程实施的各个阶段,施工阶段是资金量投入最大的阶段,建设工程的投资主要是在施工阶段“花”出去的,因此需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控制。
1.严格合同管理
由于铝加工项目如果不采取总承包,就可能面临的土建、安装施工和设备安装、专业分包等施工单位多,合同量大,建设单位如果计算力量不足的话,存在合同签订过于简单、不严谨现象,有的合同对于双方权利义务划分不清,或者权利义务不对等。
关键词:水利工程 招投标 合同文件 内容分析
引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由于公益性强,投资规模大,技术复杂,施工条件复杂、难度大,失事后果严重等特点,工程各环节都要有序、细致地开展工作,招投标、合同管理与实施均是其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本文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合同文件为例,分析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对施工合同文件的影响。
一、合同文件内容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建设工程的某项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亦是如此。针对实际项目,合同文件的内容及优先顺序已拓展为: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合同预谈判会议纪要、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其他投标资料、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投标文件。除此之外,与招投标有关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提交履约担保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证明材料, 都应包含在合同文件中,方便后期管理。
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通过招投标活动确定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人后, 向中标人发出的通知其中标的书面凭证。合同预谈判会议纪要是招投标活动结束后、 合同签订前, 发包人就签订合同需要进一步阐明的相关事宜与中标人协商,内容经双方同意后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放入合同文件中的书面材料。合同文件中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是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向招标人提交的有关报价、质量目标等承诺和说明的函件。合同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澄清是评标期间由评标委员会向中标人发出投标文件澄清通知,中标人应答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内容的书面澄清或说明,或对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的补正。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不足和缺陷向投标人发出的澄清和修改。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是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编制的用于响应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标价清单。水利工程施工项目通常为单价合同,结算单价以中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为依据,因此优先顺序应高于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图纸。其他投标资料主要包括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用于证明其资格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文件。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招投标环节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商务和技术提出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是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是中标人响应招标文件并取得中标资格的投标材料。
二、合同文件编制分析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合同文件主要内容均反映在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 即招投标过程也是合同订立的过程, 是合同双方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招标文件的内容涵盖了合同文件商务条款和技术要求,是合同谈判前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要求和做出的承诺,体现了发包人的想法和意愿。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 发包人和承包人还没有建立具有法律效率的合同交易关系,只是受到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只有在评标结束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发出了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发包人与承包人正式签订了合同后,合同的效率才得以实现,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才受到法律的保护。
招标文件的合同文件商务条款,主要体现在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中,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和细化。其中,发包人义务、承包人义务、分包项目、内容、 材料、工程设备、承包人工期延误、变更、价格调整、计量与支付等内容,均是承包人非常关注的内容,需要针对实际工程项目进行编写。商务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是招标中标的的具体内容体现,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报价投标的计算依据,需按照水利部门相关的清单编制要求由专业化的造价工程师进行编制。商务文件编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后期合同文件的执行与管理。
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是工程设计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通过技术要求,承包人对工程项目进一步了解,做出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投标文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通常要求投标人在施工总体布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施工方法和工艺、现场试验室组建方案、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及措施、施工机具和设备及劳动力的投入等方面做出论述。技术要求编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施工期工程的质量、进度与资金投入。
三、招标管理不规范致使 水利施工合同管理存在问题
目前,由于绝大多数水利项目投资均由国有资金进行投资建设,故绝大多数水利工程项目都是以招标的形式进行工程施工,因此招标环节决定了工程能否顺利的被承包。并且由于水利工程项目招标程序管理不完善,导致招标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违法违纪的现象,例如:抬高招标竞价、串通联合竞标等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平公正的招标原则。往往就是因为这些不正规的操作手段破坏了建设市场原有的制度和原则。因此,我们说招标不规范是目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中最常见的问题。
四、合同文件编制分析
招标文件的编制直接影响合同文件的质量。在招投标阶段,需要招标人、招标机构、 设计人、监理人共同努力,在招标机构的设立、招标文件的审查、招标活动的参与、合同的后期管理四个方面开展工作,提高合同文件的质量。
(一)招标机构的设立
发包人应设立商务部、设备材料部和工程技术部等专业部门,从各专业方面研究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和技术要求。招标机构单方面无法针对各项具体工程项目,在短期内完全理解并了解工程的重点、难点。发包人专业部门的设立,能够有针对性提出要求,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节点工期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
(二)招标文件的审查
招标文件由招标机构编写完成后,招标机构应组织招标人、设计人、监理人共同召开招标文件审查会议, 对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讨论, 提出各自的见解, 分析实际工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纠纷,在招标文件中详加说明,让投标人清楚将要完成的全部工作任务,明白应尽的义务和需要承担的责任。
(三)招标活动的参与
招投标过程中,招标机构应组织投标人统一踏勘现场并召开投标预备会。在这两个环节中,招标人、设计人、监理人均有义务参加。在踏勘现场时,实际情况应介绍给投标人, 工程中需要注意的事宜应提醒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 各方进行交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对不清楚、不明确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将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问题进行修改和澄清。
(四)合同的后期管理
招投标活动结束后,应将招投标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及关键文件编入合同文件,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影响合同实施的文件,应随时在工程实施中得以应用。工程结束后,应对各个环节的具体实施核对合同文件,完善合同后期管理。招投标对施工合同文件产生直接影响,招投标过程也是合同订立的过程。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特点, 深入研究工程各个环节,严格开展招投标工作,建议在招标机构的设立、招标文件的审查、招标活动的参与、合同的后期管理等四个方面开展招投标工作,进而提高合同文件的质量。
五、如何加强水利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及合同管理的注意事项
(一)建立和完善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机制
1.建立工程项目管理中心。要建立高效合理的省市县管理中心,改变行政管理工作多部门负责制,要将全部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纳入到其中,进行统一管理。
2.要实行政企分开管理机制。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工程监理以及招标管理等机构要分开设立,实现政企分离、分权制衡。同时,还要加强对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改革,打破垄断,实现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各方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与招标程序
招标单位要成立分管领导、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招投标工作组,具体负责此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还要对招投标工作人员进行招投标基本流程、重点环节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另外,水利工程尽可能由招投标管理工作机构负责招投标,缩小招标单位工作人员招投标接触面。
(三)施工合同管理的注意事项
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开展,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签订的内容来履行,但是在具体的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某些情况的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利工程施工的开展,这是在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在工程施工中,要提升对工程施工的监督水平,全面分析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施工中的材料质量问题、工期的标准,以及施工单位的整体施工质量,都是关系到工程施工开展能否达到合同标准的重要因素。在施工中,合同管理监督部门要设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检查,加强对前期工程招标投标的规范工作。在工程施工进行过程中,还要进行全面的工程质量监督,以保障工程的顺利开展。
结语: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且在农业灌溉、水力发电和防洪抗旱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必须在招标机构的设立、招标文件的审查、招标活动的参与、合同的后期管理等方面做好相应的工作,为后期施工合同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有效地提高水利工程施工的整体质量,才能为我国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 汪文淑.水利工程招投标问题与对策[J].中国城市经济.2010年第10期
[2]祁利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 2012(18).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造价;管理;途径;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建筑市场管理体制的完善,建筑市场风险进一步加大,工程参建各方对施工合同管理也越来越重视。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工程参建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是确保建设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控制工程投资,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一、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控制的作用
根据《建筑法》规定,施工前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基础。在合同签订后,要注意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对于合同、补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签证、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文字记录,必须完整保存,同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保证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二、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脱节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有着密切的内部联系,它是有效控制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资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建设单位招投标中“经济标”、“技术标”编制及管理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属公司内不同职能部门及工程项目组。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签订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往往流于形式,最终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严重脱节。
(二)建设单位合同法律和管理意识淡薄,合同签定不规范,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主要表现在一下三方面:不习惯按法律规定规范合同;不习惯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不找合同,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或者请客送礼,即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和专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
(三)很多中小项目没有按合同示范文本签定施工合同
自1991年,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联多次制定相应法规政策,目的是规范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行为,维护建筑行业内正常的经济秩序,但是,一些建设单位不能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也有的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的程序报建及招投标,由建设单位自己指定施工单位,用自己制定的施工合同文本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
(四)施工合同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
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招标文件是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发出的订立施工合同的要约,投标文件是施工企业回复建设单位要约中全部条款的承诺,是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做出按要约签订施工合同意思的表示。由此看来,招投标文件是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有一些业主存在着买方市场优势地位,或者要求附加条款,或者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从而为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
三、通过施工合同管理实现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途径
可以通过以下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来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从而实现工程造价控制:
第一要提高合同签订时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施工合同的签订是进行合同管理的前提和根据。一般的建设工程具有耗资额度大、涉及范围广、个性差异大、履约时间长的特点,所以在实际中就需要清楚和完整地规定出合同的内容及细则,语言要严谨准确,避免使用带有歧义的句子,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充分保证合同的履行与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另外合同的订立还要和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保持统一与和谐,这就需要严格制定相关的合同条款,仔细区分出条款的类型究竟是属于明显工程价款的条款,还是属于可转化为经济责任的条款,又或者是属于隐含的经济责任条款,不同的条款的作用和目的有所差异,要仔细辨别,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要加强对实际施工工程项目变更的管理,及时了解和记录。在施工阶段,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主要包括工程设计的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工程项目变更。这些变更往往直接导致工程成本费用的增加和施工工期的延长,从而导致施工费用的增加。所以要对工程变更进行及时的管理与控制,将由此引起的成本增加度降低到最小值。根据实际情况要先对施工工程量和成本造价的增减进行科学的分析,在准确掌握变更价款的基础上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
第三要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的控制质量。现场签证的作用是处理合同价款中没有包含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又出现了的特殊情况的书面根据,现场签证所产生的费用同时也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签证将会以价款的形式最终体现在工程的竣工结算中,所以对签证的控制和管理也会对工程的造价控制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不对签证进行有效控制,工程的结算工作将无法按照规定顺利展开,加强管理、并在工程造价的控制过程中严格按照签证的审核确认程序执行才能保障工程的经济效益。
第四是要加强工程的质量与工期的管理。很多合同纠纷的问题都与工程质量有关,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出工程质量所必须达到的标准,同时还要规定工程的质量没有达到验收标准的相关处理办法,以及相应的赔偿办法。工期的延长会直接导致费用的增加,很容易产生纠纷问题,也会间接地影响生产、销售等一系列的环节,经济损失比较严重。所以对工程变更造成施工工期的延长必须按照工程变更的具体审核步骤和标准来进行。倘若是因为承包商自身的原因导致工期拖延,则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来承担经济损失。此外加强工程款项的支付管理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因为付款不及时,或者没有依照合同约定的数额付款,承包商的利益受损,纠纷就随之而来,而多付或超付的款项也难以追回,发包商的利益就受到损失,所以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计算、支付、回扣方式等。
四、应对施工合同管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4.1施工合同的签订
在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该尽量采用标准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尽量使用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这样可以大大降低拟定合同时出现漏项、缺项及不平等条款的几率。另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达到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效果。
4.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应该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二是要建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建设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核、拨付。
4.3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①重视现场签证。进行现场签证时,要真正做到现场签证,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以便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②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有变更应进行严密审核及分析。③及时处理损失。④对于没有合同约定和定额未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4.4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履行情况
工程项目合同内容包含面广,涉及项目多,可以直观的反映出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貌,所以在合同终止后,应该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资料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做到合同前中后具备规范化。
结束语
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建设相关的事宜必须要围绕着合同来进行,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必须要做到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化。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要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及了解其重要地位,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以便更好的解决新问题,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范喜菊.建设施工合同管理在施工过程中的运用[J].科技信息,2008(30).
[2]田雪华,周祝.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常见问题及对策分析[J].中国城市经济.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