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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旅游地;品牌;品牌营销
由于旅游业日益凸现对其他产业的带动功能和综合效应(地方品牌效应、政治聚集效应、经济吸引效应、文化扩散效应、市场开放效应和环境促进效应),越来越多的国家期望通过发展旅游业来带动经济的发展,从而不可避免地导致旅游目的地竞争的加剧。面对如此激烈的全球旅游竞争环境,旅游地本身的品牌无疑在消费者选择服务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
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新加坡的经济迅速下滑,硕士论文随着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在亚洲金融危机后开始以低价形象大力发展旅游,新加坡的地位受到了极大的威胁。新加坡旅游局在先前旅游营销的经验基础上,经过大量的消费调查和数据分析,推出第一代系统的品牌战略:以“新亚洲·新加坡”为品牌形象,积极应对竞争渡过危机。现代旅游产业的发展,已经从旅游资源、旅游产品的竞争快速推进到旅游地品牌的竞争。在激烈的旅游地品牌竞争时代,旅游地品牌营销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竞争的结果。
一、品牌营销概述
品牌营销是在市场营销概念的基础上延伸发展而来的,是品牌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企业创建品牌及其创建后的发展与经营管理过程。品牌营销主要包括品牌定位、品牌设计、品牌整合传播、品牌价值提升、品牌保护等内容。品牌营销过程也是发现市场消费者需求并通过创造品牌价值去满足这种需求的过程,强调的是创造品牌价值,提升品牌核心竞争力。
二、国内外旅游地品牌营销研究的文献简述
(一)国内旅游地品牌营销研究简述
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国内真正意识到“形象”的意义和价值。李蕾蕾在旅游形象定位和设计研究中作了大量的工作和重要贡献。指出今天旅游目的地的进一步发展已不能单纯依靠孤立的景点.而必须推出旅游地的整体旅游形象,通过形象定位、主题口号的提出、视觉形象的设计与推广等战略来全面发展旅游地。宋章海从旅游者角度探讨了旅游目的地形象的可感知性与不可感知性,并提出了正确运用旅游地形象要素进行形象策划的观点,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张鸿雁教授将城市品牌战略作为城市形象塑造的一个战略创新。指出“城市形象推广必须强调超强定位的首位品牌战略。”吴必虎提出了一种区域旅游形象分析与建立的技术程序。他认为建立区域旅游形象需要从前期的基础性工作包括地方性研究、受众调查、替代性分析和在此基础上的显示性工作包括理念核心、界面意象、传播口号、传播视觉符号两方面进行分析。马平在其硕士论文中认为关于旅游地品牌的研究目前主要集中在形象定位和口号以及商标方面的研究,对视觉系统和品牌与消费者沟通方面却显得有些乏力,而这种缺陷正是目前旅游地品牌化过程所要着力解决的大问题。
(二)国外旅游地品牌营销研究简述
西方旅游地品牌形象的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开拓性工作。1971年美国的旅游研究学者Hunt首次提出旅游地形象以来,旅游地形象的重要性已普遍地被认识,此后,从各种各样的途径开始了对旅游地形象的研究。理查德·巴切勒在其文中分析了旅游目的地形象和目的地品牌化问题。Gnoth认为,尽管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关于品牌化的研究引起理论界和实业界的极大兴趣,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也大幅增多,但旅游目的地品牌化的研究却还是相对较新的。菲利普·科特勒在其新著《旅游市场营销》一书中认为,目的地公众形象是争夺游客的成功因素,向潜在顾客传达信息的一个有效途径是开发景点与游乐设施的组合产品,区域旅游战略的根本目标是把现有的条件转化成旅游者期望的状况。维克多·密德尔敦深入阐述了旅游目的地国家营销的范围和深度,指出了目的地营销的两个层面,并论述了国家旅游组织和特定旅游产品供应商所扮演的不同角色。
三、国内外旅游地品牌营销实证分析
根据查阅现有的资料显示,国内外旅游目的地在其发展与经营管理过程中,运用品牌营销(包括品牌定位、品牌设计、品牌整合传播、品牌价值提升、品牌保护等内容)在激烈的旅游地品牌竞争中赢得游客的例子还是比较多的。由于新的旅游环境的形成,加上国际贸易的自由流动,使得旅游地竞争加剧,导致进入20世纪90年代,夏威夷旅游业开始走滑坡路。新的世界旅游环境孕育出一批新兴的旅游市场,它们参与了激烈的旅游竞争,抢走了夏威夷部分客源。主要的新兴市场有越南、东欧、北非、拉美等国家与地区,这些国家与地区已认识到旅游业的重要性。新兴的旅游目的地展开了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宣传推销活动,吸引了较多的游客。在负责夏威夷旅游规划的部门对其旅游市场做了一系列的市场分、竞争分析及滑坡根源的分析之后,重新就其当时现状制定新的旅游形象理念——Aloha在旅途。夏威夷旅游业正是通对品牌的营销,而使得自身旅游业从低谷中再次走向辉煌。江苏省整体品牌形象日益弱化,毕业论文在竞争中日渐处于不利地,为了改变现状,江苏省决定对其进行品牌营销策划。2000年11月,易难机构在北大规划课题组组长、著名区域经济学杨开忠教授的指导下,承担“江苏旅游品牌形象规划”项。根据“易难7F品牌管理模型”,对江苏旅游品牌形象进了精心的策划,最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对旅游地品牌营销的实证研究还发现,当环境发生突危机事件时,旅游地运用品牌营销策略,能在混乱的局面中快恢复其旅游地竞争力,重新赢得游客,从而成功应对危。这方面的例子有:2003年非典(SARS)发生之后,新加坡旅游业受到重大打。新旅局在2003年6月进行旅游战略调整,推出:Singa—orer0ars!狂欢新加坡,来刺激旅游消费,应付危机。宣传朗朗上口,使人们联想到新加坡古老的威武的动物之王——鱼的复苏,刺激了自然自发的想来旅游的欲望。最大限度强新加坡的活力和新鲜感受,能让人彻底释放激情,得到身心最大放松。SARS刚过去不久,旅游市场得到初步恢复,世界各旅游又开始了新的争夺消费者的竞争。2004年3月9日,当到新加坡的游客刚刚超过新旅局的目标600万人次,为确保04年入境游客达到760万,比2003年增加24%的目标,尝品牌力量甜头的新加坡开始采用“非常新加坡”作为新的品来应对竞争,并取得成功。1997年,中国不久就爆发了亚洲金融危机,使香港旅游业大受打击。香港政府为了应付危机,重振香港旅业,重新定位香港旅游,提出了“动感之都”的营销口号,过一系列的品牌营销活动使得香港旅游慢慢走出阴影。2003年,SARS来袭,香港旅游业遭受致命打击。为了恢香港旅游业,香港旅游局推出第二期围绕“动感之都,就是港”之“香港:乐在此,爱在此!”全球旅游推广计划应付机并取得成功。
参考文献
【1】李蕾蕾.旅游地形象策划:理论与实务[M].广州:广东旅游出版社.1999.(11).
【2】宋章海.从旅游者角度对旅游目的地形象的探讨[J].旅游学刊,2000,(1).
一、开发动漫旅游文化产品的意义
(一)促进资源的优化整合及区域经济的发展开发
动漫旅游文化产品,应首先站在游客的心理需求角度对现有资源进行全方位的审视和评估,根据动漫旅游资源本身的特点给予准确定位,加强动漫旅游资源之间的相互渗透和融合,实现优势互补、互为依托,促进区域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开发。例如,动漫化的旅游景点,就是通过产业融合的方式,采用动漫、游戏等表现手法、制作技术,将旅游资源作为素材,在动漫游戏作品或产品中呈现、放大或延伸。同时,还可以动漫、游戏的传播途径宣传推广旅游景点,促进动漫旅游市场的培育,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二)有利于本土地域文化的传承和发扬动漫旅游以文化为内涵,以创意为核心,我们要充分汲取本土文化的精华,深入挖掘本土文化的内涵,将本土文化的精髓融合到动漫文化中来,渗透到旅游产品中去。再以其强大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传承着人文风韵,发扬着中国精神,潜移默化的感染着受众,推动着社会、文化、经济的发展;也为我国本土传统文化能够走向世界,进一步加快全球化进程提供了有效地途径。
(三)完善拓宽动漫及旅游产业链动漫产业的发展与旅游业以及传统产业紧密相连,其新思想、新技术、新内容很容易物化到其他产业部门,比如广告传媒是制造业等实体产业对外宣传的窗口;动漫文化可以成为旅游业的文化资源,动漫产品可以成为旅游业的物化产品等。传统的旅游项目多是以原生态的自然景观或人文古迹加以修缮和保护作为静态的展示资源吸引游客的,往往缺少创新的文化内涵或互动参与的活动项目。如果利用动漫产业技术手段将静态的旅游资源动态化,甚至是赋予虚拟的生命,将会为旅游产品增添更新的活力,增加更强的吸引力,给传统的旅游景点带来全新的生命力,给旅游者带来全新的多元化体验经历。从而有效地提升和拓宽了旅游产业链。旅游活动中有助于经济增长的主要部分还有消费行为,并可有效拉动动漫服饰、玩具、食品等衍生产品的生产增长;动漫会展游等还可促进动漫出版、游戏、制造等产业的发展。更重要的是通过旅游活动可以使当地形成一定的衍生品集散中心或者说商业中心,树立地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地区经济增长,使动漫产业链得到有效延伸。另外,动漫旅游可以有效地促进地区间、国家间、民族间的文化交流,而不同文化间的交流,有利于激发人们的创造力,进而为动漫创意的种子提供深厚的土壤。
二、我国动漫旅游文化产品开发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本土动漫资源缺乏优良品质我国曾以一部《大闹天宫》轰动国际动漫界,甚至动漫大师手冢治虫也不无感慨地说“是《大闹天宫》将我真正领进了动漫的大门”。然而在40年后的今天,大家耳熟能详、喜闻乐见的《猫和老鼠》、《海绵宝宝》、《倒霉熊》,甚至运用中国元素和中华传统文化的《功夫熊猫》、《花木兰》竟没有一个是中国出品。据资料显示,目前我国自主制造的动画片年产量仅相当于日本一家动漫公司的产量,我国青少年最喜爱的动漫作品中,70%以上的市场份额都被大批国外动画形象和作品所占据,中国大陆原创动画占有率却不到20%。动漫旅游只能到动漫强国去体验。中国漫迷应该说是名副其实的日本漫迷。国内首条动漫旅游线路也是到日本的动漫6日游。所以我国的动漫、旅游产业之间的交互必须由我们自身的传统文化来贯穿其中,创作出充分体现本土文化的优秀作品,来促进产业链的良性发展,同时在相关产业之间加强合作,取长补短、共享原创,通过动漫、旅游产业弘扬民族精神和传统文化,提高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现有主题公园存在主题雷同,形式单一的问题除了动漫产业本身发展不足,中国主题公园产业发展存在诸多问题,也让动漫主题公园前路漫漫。来自2010中国主题公园峰会上的数字显示,中国主题公园市场每年有1亿人次客流,消费额超100亿元,然而,仅有25%左右的主题公园实现盈利,45%收支基本持平,还有30%处于亏损状态。我国主题公园普遍存在缺乏创意主题雷同,简单复制海外同业;形式单一,仅靠门票收入,急于盈利等问题,制约整个产业的发展。一方面,游乐项目主题不明确,也不便于更新,更缺乏本土文化内涵。迪士尼乐园的成功在于它的产品常变常新和个性强烈,更在于它具有浓烈的美国本土文化特色。所以,在主题公园开发中要找准自己的定位,开发特色鲜明的旅游项目,才能得到持续发展。比如张家界以虹猫蓝兔为特色,青岛以海洋资源为特色等,都是希望能够具有自己的个性特色,来吸引游客们的驻足。另一方面,动漫主题公园建设不能一时兴起,而应全面调研市场,找准定位,做出长期规划,进行多样化经营。现有动漫主题公园的游乐项目基本都依赖于各种游乐设施来吸引旅游者,而缺乏相关产业的旅游产品开发,如主题公园的酒店、餐饮、动漫衍生产品的销售等盈利项目。经营方式多数也只依赖于门票的收入。而门票的定价标准也需要深入调研和规范,以免出现贵阳动漫乐园的门票风波。
(三)建设盲目跟风,恐蹈失败覆辙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一系列政策的“东风”,吹遍了神州大地。我国的动漫产业借此机遇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各地都看到了这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便开始将兴建动漫主题公园纳入发展地区动漫产业的重要任务。特别是今年,全球第六座迪士尼乐园在上海破土动工,风靡世界的卡通小猫HelloKitty乐园也落户浙江安吉,使这股动漫主题公园建设潮继续加温。仅吉林省长春市,就有至少两家动漫企业计划建设动漫主题公园。河南省也出台《关于促进动漫产业发展的意见》,在“十二五”期间,将把河南省建设成为全国动漫强省,其中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建设2至3个动漫主题公园。“国际旅游岛”海南,也计划开发九龙山动漫主题森林公园。山东青岛则计划建设“动漫传奇海”主题公园项目,总投资额约70亿元,欲成为“全球首家动漫游戏海洋主题体验园”。在重庆市也计划投资100亿元建设中国西部最大动漫基地“中华动漫大观园”。动辄数亿甚至数十亿的动漫主题公园,为何如此炙手可热?长春市文化产业办公室主任赵建华认为,引发投资热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动漫主题公园能推动产业发展、带动经济增效。他说,动漫主题公园是动漫产业与旅游产业有机结合,它对两个产业的发展都有促进,可谓互利共赢。然而,业内人士却对各地投资动漫主题公园表示忧心。中国动漫学会常务副会长欧阳逸冰认为,经典动漫作品是动漫主题公园发展的灵魂,但目前中国这样的作品寥寥无几。他说:“如果没有《米老鼠和唐老鸭》这样脍炙人口的作品,迪士尼乐园从何而来?假如我们用一个人们陌生的卡通形象设计乐园,又会有谁去呢?这种盲目建设,很可能适得其反。”广州动漫行业协会会长、国内著名动漫杂志《漫友》杂志社社长金城也持有相似看法。他认为,从开发旅游的角度来讲,建设动漫主题公园是具有投资价值;但从目前中国动漫产业发展现状来看,开发本土动漫主题公园还“未到火候”。动漫主题公园像一窝蜂涌上来,一个区就两三个,势必会带来过剩开发,资源浪费的不良后果。也可能会引起动漫主题公园的恶性竞争,最终导致几败俱伤。这种失败是有过先例的,最典型的就是20世纪80年代红火一时的西游记宫。当时,西游记宫作为一种形式新颖的主题公园,一经问世便一炮走红,短短几年,全国数十个西游记宫赫然建起。然而,这样生搬硬套式的重复建设,很快就失去了吸引力,继而纷纷倒闭。
(四)本土动漫旅游产品开发不足首先,本土口碑载道的动漫作品还很缺乏,直接导致了动漫旅游产品的开发不足。其次,动漫作品的制作周期长,产生效益慢,在人们心中的影响力较难建立,间接影响着动漫旅游产品的开发。再次,目前虽然人们已经意识到动漫旅游能为我们带来极大的经济效益,但由于动漫旅游产品开发的周期过长,尤其是一些主题公园一类的大型项目,从考察、规划到建设、开放,需要很长的时间。这就需要我们另辟蹊径、开拓创新思维,充分依托资源,开发适合中国国情的动漫旅游产品。
三、我国开发动漫旅游文化产品的可行性
[关键词]科技旅游功效分析
一、科技旅游的概念
科技旅游是将科技和旅游有机地结合为一体的一种高层次的文化旅游类型,其基础形式是以旅游资源中的科学技巧要素和成分为基础,利用各种自然和人文景观,进行科技和旅游的综合方案设计,形成集科普、生产、加工、销售、观光、尝试、体验、娱乐为一体的旅游活动或产品。
二、科技旅游的功效
1.科技旅游对科技的作用
首先,科技旅游是科技普及的新途径。科技旅游是一项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的新兴事业,它增强了教育的科技内涵,起到科普宣传的作用。科技旅游项目将科普和旅游、娱乐与学习完美地结合起来,收到了极好的效果,在科技旅游过程中向游客传递科技知识、科学理念和探索精神是传统旅游形势所不能做到的。通过科技旅游来传播科学知识的形式无疑是科普工作的一大进步。
其次,科技旅游是提高科学素养的新方法。我国当前扫除“科盲”的形势和任务比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扫除“文盲”的形势和任务还要严峻和紧迫。其实唯心主义和封建迷信思想,主要是由于对一些事物和现象的不懂得而产生的。参加科技旅游,观测自然现象,操作、科学实验,听取科学报告,参与科普演示,就能够对自然世界的存在方法、层次结构、演化发展及其客观规律具有初步和基础的懂得,形成科学的自然观和世界观,提高和增强分辨科学与伪科学以及抵制各种愚昧、迷信和歪理邪说的能力。
再次,科技旅游是推动科技发展的新动力。科学技巧发展的根本动力是创新,而科技旅游不仅有助于提高人们思想科学性和客观性,更有助于培养人们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通过科技旅游,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就能够使人们懂得科学技巧的基础知识和一般原理,懂得科学研究的大致过程和主要方法,提高和增强创新意识,激发智慧和创造力,形成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尊重事实、鼓励创新的良好风气。:
2.科技旅游对经济的作用
第一,科技旅游对产业间的融合与渗透
科技旅游为第三产业与第二产业的结合供给了良好的切入点,有利于二、三产业的相互融合、相互渗透和相互促进。发展科技旅游不仅在目前国有企业改革中,为工业企业部门发展第三产业、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确立了良好的途径,而且在政府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方面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
科技旅游促使农业与旅游业之间直接融合良性互动,推动了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有利于农村和农业资源的有效利用,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科技旅游可以大幅提高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是改良农村面貌的重要途径。更为重要的是农业科技旅游的开展,为促进农业科技创新、转化、交流与推广供给了无限的机会,这就意味着农业科技旅游的发展,将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这是传统的观光旅游所望尘莫及的。
第二,科技旅游对旅游产业结构的拓展与优化
科技旅游既是对传统旅游形式优点的借鉴和继承,也是对传统旅游产业不足的弥补和完善,这就为旅游产业拓展了崭新的形式和内容。与此同时科技旅游对现有旅游资源科学文化价值和积淀的深刻发掘和努力刻画,使之能够发挥资源的深度效应,提高旅游产品的品味和档次,从而为旅游产业创造高附加值,增添蓬勃活力。科技旅游是对现有资源的合理整合,使之表现形式更加新颖,内涵更加丰富,本质更加科学,从而避免了旅游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关键词〕旅游合同,必要性,可行性,当事人,效力
一、旅游合同有名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区分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法律规则的选择,即有名合同直接适用相关合同规定,而无名合同则依据《合同法》第124条规定,“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旅游营业人通常提供以下两种类型的服务:其一为自助旅行的旅客提供诸如旅游信息咨询、旅行线路规划、办理出入境手续、代买机船票、预订住宿饭店等;其二为旅客统一提供安排旅程及提供交通、膳宿、导游或其他有关服务。前者应依服务性质不同分别适用买卖、委托以及居间等有名合同予以规范;而后者,即狭义上的旅游合同,却与各种有名合同都存在一定异同。例如旅游营业人以自己名义或旅客名义办理相关手续以及与其他服务人员订立合同等行为类似于委托、行纪等合同,不同的是,营业人自行安排各类旅行活动,不受旅客指示约束,更无报告义务;营业人为旅客介绍交通、膳宿、购物和旅游等各项情况的行为类似于居间合同,不同的是,营业人往往以自己名义与其他服务主体订约;旅行营业人“招徕”业务并负责旅游全过程的行为类似于承揽合同,早期德国法院就将旅游合同认定为承揽,1979年修订德国民法典时将其列入债编各论第七节“承揽合同和与其类似的合同”,(1)但是营业人“先收费、后接待”与承揽合同的完成工作后给付报酬的作法相悖;旅游营业人提供旅游服务应属于服务合同,东德民法典就将其归于第3篇第4章“服务”项下,但是服务说又与绝大部分服务并非营业人提供的客观事实相悖。(2)可见旅游合同应为一种兼具委托、行纪、居间、承揽和服务性质的混合合同,而旅游合同特殊性决定上述有名合同任一或全部都不能有效调整旅游合同法律关系所有内容。
二、旅游合同涉及的当事人
旅游合同的当事人应为旅游营业人和旅客。旅游营业人一般为旅行社,值得探讨的是,旅行社以外的其他主体与旅客是否能够订立旅游合同。有学者认为,依据国务院2001年修订的《旅行社管理条例》第12条之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经审核批准的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旅游行业为特许经营行业,只有经批准登记专门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才是旅游合同中旅游营业人。(3)但是,笔者认为民事法律上主体资格的认定不能等同于行政法上强制性规定,即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经营旅游业务的主体,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并可能影响合同效力,但不应改变合同性质,因此旅游营业人应定义为提供旅游服务的法人或自然人。对于“旅游服务”的界定,笔者认为应包括以下特征:第一,营业人统一提供安排旅程及交通、膳宿、导游或其他有关服务,其中安排旅程是必要的,此外至少包括交通、膳宿以及导游等一项以上服务;第二,旅客支付的旅行费用应具有整体性,不是针对个别服务项目的支付。
旅游服务的一种特殊性是,旅游营业人不需要事必躬亲履行所有内容,而是借助第三人完成,例如与运输公司签订旅客运送合同,与旅店签订住宿合同、餐饮合同,与娱乐公司签订的娱乐服务合同等。对于这些第三人的法律性质,有不同认识:一种观点认为营业人与第三人订立的运输合同、餐饮合同属于利他合同,旅客是合同的受益人;(4)一种观点认为除非旅客已直接与该第三人发生直接合同关系,该第三人应为旅游营业人的履行辅助人。支持前者的理由是,旅客基于利他合同的受益人的地位,可以行使对第三人的直接诉权,有利于保护其权益。然而,在旅游合同中,营业人没有将其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内容告知旅客的义务,且相关营业信息为商业秘密应受法律保护,不知悉合同内容的旅客也无法向第三人提出有效请求。因此,笔者赞同后者,第三人为旅游营业人的履行辅助人,辅助人的履行瑕疵责任依据旅游合同应由营业人承担,当然不排除,如果第三人的履行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旅客财产或人身损害的,旅客可以基于侵权直接向第三人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旅游合同主体的另一方是旅客,即接受旅游服务、支付旅游报酬的当事人,一般为自然人,但是机关团体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因提供福利等也可以与旅游营业人订立旅游合同,那么,实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应为旅游合同的受益人。同时,旅游合同属于绝对定期合同,即旅客必须在特定时间内接受服务,而诸如健康、工作或家庭等诸多因素可能影响旅客的及时受领,为一定程度上减轻旅客风险,法律应规定旅客开始前的享有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权,即旅客退出旅游合同关系,而第三方成为合同新的主体。与《合同法》上的债权债务转移不同,此种情况属于法定转让权的行使,因此营业人无合理理由不得拒绝,同时行使权利也不应让营业人承受不利益。
三、旅游合同的效力
旅游合同成立以后,便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即旅游合同的效力。由于旅游合同的格式化的趋势,旅游营业人往往在合同文本中片面强调自己的权利和免责事项,如上所述,这也正是旅游合同有名化的必要性之一,所以有名化的立法应侧重于旅游营业人义务规范以及旅客权利规范以矫正失衡的权义结构。
(一)旅游营业人的权利义务。旅游营业人的基本权利是收取旅游费用,并且为旅游开始前收取,同时营业人应承担以下主要义务:
1.提供旅游服务的义务。营业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旅游服务是旅游合同的本旨,也是其基本义务。如果营业人有给付不能、给付迟延或不完全给付的情形,营业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上所述,营业人在实际履行中往往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委托其代为提供若干项服务,甚至实务上,还普遍存在将旅游合同项下债权债务概括转移于其他营业人的情况,而旅游服务属于一项专门性的服务,旅客对特定营业人资信的信赖是合同基础。值得立法借鉴的是,我国台湾地区《旅行业管理规则》第27条规定,“旅游业经营自行组团,非经旅客书面同意,不得将该履行业务转让给其他旅行业办理,旅行业受理前项履行业务之转让,应于旅客重新签订契约”。如果未经旅客的书面同意,营业人的擅自转让行为无效,第三人为其履行辅助人,营业人就第三人的履行瑕疵承担违约责任;相反,如果获得旅客书面同意,营业人概括转移债权债务,退出原旅游合同关系,旅游合同当事人变成旅客和第三人。
2.代办旅游手续义务。旅游营业人应当为旅客代办旅游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申请护照、办理外国使领馆之签证以及提供境外担保等。因为旅游营业人违反义务导致旅客不能进入旅游国国境或者发生旅客被驱逐出境、遣返等后果的,应由旅游营业人承担违约责任。
3.办理旅客意外保险。旅游合同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诸如旅客生病、遗失行李物品以及第三者侵权等都有可能发生。为减少旅客人身、财产的损失,我国《旅行社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为旅客办理旅游意外保险”。4.协助义务。旅客在旅游途中可能由于归责于己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事故时,旅游营业人应予以必要的协助和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营业人也有先行垫付的责任,旅行结束后,依据相关归责原则确定费用以及利息的实际承担者。
(二)旅客的权利义务。旅游合同属于消费合同,旅客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等九项基本权利,并且营业人的上述义务也对应为旅客的权利。而交付旅游费用则是旅客主要义务,旅游费用包括代办交通、膳宿、导游等必要费用以及营业人应收的合理报酬等,此外,依据诚信原则和旅游合同的特征,旅客还应承担一定的附随义务,例如旅游前提交必要证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旅途中,遵守团队纪律,准时集合归队,不得干扰其他旅客等。
四、旅游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旅游合同的长期复杂的特征决定了诸多因素可能影响合同的履行,为有效保障双方当事人,特别是旅客的合法权益,法律应规范合同变更和解除。
旅游合同成立后,营业人应依约而为各种给付,原则上不能变更或解除合同关系,但是不得已事由出现则例外。所谓不得已是指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旅游营业人的事由,包括旅客没有履行必要的协助义务,导致原来的合同履行困难或不能履行甚至殃及旅客生命、健康或者财产安全等情形,例如自然灾害、交通管制、军事行动等。不得已事由发生后,旅游营业人应首先考虑变更合同,但必须征得旅客的同意,而旅游业务通常具有团体性,旅游营业人就某一项变更难以得到全体旅客的一致同意,所以只需要获得大部分的旅客同意就可以。同时,由于营业人变更旅游内容所减少的旅游费用,应退还旅客;所增加的,也不得向旅客收取,应自行负担。如果不得已事由发生导致合同履行不能或变更合同内容未获得大多数旅客同意,则营业人可以解除合同。除法定解除事由外,营业人也可以约定,诸如,“旅游团须有一定数量以上人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可以解除合同”。
为充分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法律应承认旅客享有更广泛、更自由的合同变更权和解除权。如上所述,旅游开始前,旅客可以向第三人转让合同权利和义务,此外,旅客还可以无正当理由的解除合同,但是经营人为履行合同先行为给付而支付费用,例如手续办理、运输工具和住宿餐饮等预付定金等应由旅客补偿。旅游未完成前,由于营业人提供旅游服务有瑕疵,且拒绝补正的,旅客可以请求减少旅游费用,如果营业人的行为已经影响到旅游合同目的的实现,旅客可以解除旅游合同,并且不影响营业人违约责任承担;由于不得已事由的发生,营业人有权变更合同,旅客也可拒绝接受并解除合同;如果无正当理由,旅客虽可以任意解除合同,但是对经营者由此产生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考虑到旅游合同异地履行的特征,旅途中,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关系解除,旅游营业人都有义务将旅客送回原出发地,并支付相关费用,其后再依据过错原则分配费用,如果双方都无过错,则由经营者承担。
此外,依据《合同法》对旅游合同违约应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即除法定以及约定的免责事由外,如果有违约事实的存在,那么旅游营业人或旅客就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旅游合同的特殊性决定立法上对于违约责任尤其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方面应有特殊规定。考虑旅游合同的特殊性应在立法上适当承认旅游合同违约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注释:
〔1〕王泽鉴.定型化旅游契约的司法控制〔A〕.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七)〔C〕.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36-54.
〔2〕张严方.消费者保护法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385-386.
团队旅游是由旅行社或旅游服务中介机构安排的,活动受到限制。第二,付费方式不同。散客旅游的付费方式是零星现付,即购买什么,购买多少,都按零售价格当场支付;而团队旅游采用包价形式,即全部或部分基本旅游费用由游客在出游前一次性支付。第三,价格不同,散客旅游的价格相对贵些。第四,旅游人数不同,散客旅游一般为9人以下,团队旅游一般为10人以上。散客旅游相对于团队旅游而言,具有批量小、批次多、预订期短、要求多、变化多的特点。
第一,旅游者自主意识的增强。在社会稳定和具备一定经济基础的前提下,旅游者选择旅游目的地和旅游方式更注重体现个人的自主意识,而随着信息产业的发展,人们更容易获得各种旅游方面的知识。知识的积累和旅行经验的丰富,使人们对旅行社及旅游中介机构的依赖性逐渐减弱,人们出游的自主意识和参与意识日趋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结伴旅游或全家一起出游,自主地选择目的地、参观的景点及其他旅游活动。
第二,旅游者心理成熟度的增强。心理成熟表现为有较大的选择性和独立性,不成熟则表现为有较大的盲目性和依赖性。旅游者作为本身的职业所扮演的社会角色是相当成熟的,但作为旅游者这一社会角色也许还不成熟。但在一百多年的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无数次的旅游实践培养了一大批成熟型的旅游者,表现在:从茫然和胆怯到经验丰富、信心十足;从必须加入旅游团到往往宁愿做“散客”;从随大流地购买标准化的旅游产品到选购甚至“定制”个性化的旅游产品;从慕名前往一些众所周知的旅游胜地到自己去发现“旅游胜地”;从匆匆忙忙、东奔西跑做“走马看花式”的巡游,到选定一两个地方做“下马看花式”的滞留型旅游;在旅游中,从只是“旁观”到也要“参与”,从只是“领受”到也要做出自己的“贡献”;从只重视旅游的“结果”到既重视旅游的“结果”也重视旅游的“过程”;从只是“被组织”、“被安排”到“自己组织”、“自己安排”。
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旅游业的外部不经济性包括旅游生产的外部不经济性和旅游消费的外部不经济性。旅游生产的外部不经济性是指旅游供给者(开发建设者和旅游经营者)在开发旅游产品过程中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又可称为旅游生产的外部费用。具体表现及危害是:(1)由于我国旅游资源管理体系还不够健全,在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中出现了诸多问题,旅游地的资源遭到了极大的破坏,如旅游地的水体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旅游开发过程中的滥砍滥伐行为导致山区森林植被破坏;城市景点和市郊景点空气污染严重;旅游地垃圾污染已成为各风景旅游区的极大公害;它直接影响旅游地的旅游质量,影响旅游地的声誉,对旅游地环境造成极大危害。(2)在旅游资源开发中,由于缺乏科学的整体规划,经营者盲目建设,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为了旅游而搞旅游,不注意综合治理,无视文物古迹的历史价值和旅游价值,造成了景观污染和文物古迹的破坏等。
旅游消费的外部不经济性是指旅游者在从事旅游活动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又可称为旅游消费的外部费用。具体表现及危害是:(1)旅游者在旅游景区、景点游览过程中产生损坏景区环境和景观质量的行为,如在游览过程中随意丢弃各种废弃物、乱攀乱爬、乱涂乱刻乱画、随意采摘等。这类不文明行为会导致旅游景区(点)环境污染,景观质量下降并最终造成旅游景区整体吸引力下降,旅游价值降低。(2)当旅游地接待的旅游流量长期达到或超过其合理容量值(即旅游饱和或旅游超载)时,其最直接和直观的后果就是旅游污染(如我国著名旅游风景区黄山、桂林等地,每逢旅游旺季,因旅游饱和与旅游超载所导致的水体污染现象就会趋于严重)或拥挤(旅游地到处充斥着游人,旅游者会感觉拥挤不堪,不能获得应有的旅游气氛,旅游的体验质量大打折扣).所以说,长期的旅游饱和与超载,将对旅游业造成致命的消极影响,因此西方有人称之为“旅游摧毁旅游”。[2]
二、旅游业的外部不经济性
所谓外部性,按照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诺思的解释是“当某个人的行动所引起的个人成本不等于社会成本,个人收益不等于社会收益时,就存在外部性。”[1]从旅游业的角度来考虑,也就是说某种旅游活动所产生的影响并不一定在其自身的成本或收益上表现出来,但却会给其他个体乃至整个社会带来好处或坏处。当旅游活动的结果能给他人或社会带来好处时,被称为旅游业的外部经济性(如改善旅游区的交通,受益者不仅仅是旅游业,也是整个旅游地区);反之,则被称为旅游业的外部不经济性(如旅游业造成的旅游资源损坏)。
三、用旅游伦理的眼光来看旅游业外部不经济性
旅游业发展到21世纪,“面临着一个严峻的抉择:是立即采取行动保证旅游业的可持续未来,还是坐等观望,任环境和经济的衰退毁灭其赖以生存的资源。”[3]为了使旅游对环境和文化传统的负面影响最小化,同时使旅游目的地居民的利益最大化,1999年世界旅游组织制定了《全球旅游伦理规范》[4]。进入21世纪,旅游伦理的研究又伴随着生态旅游、旅游可持续发展等旅游新思维的推进得到了进一步的关注。旅游伦理研究是21世纪旅游学和伦理学共同面临的一个前沿课题,正日益成为各国政府、旅游组织和学术界关注的一个焦点,同时也是我国政府、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
爱尔维修曾说过:“利益支配着我们对各种行为所下的判断,使我们根据这些行为对于公众有利、有害或无所谓,把他们看成是道德的、罪恶的或可以容许的;这个利益也同样支配着我们对于各种观念所下的判断。”[5]我们知道,利益和道德的关系问题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同样,旅游利益和旅游道德的关系问题也就成为旅游伦理的基本问题。利益是道德的基础,这既是18、19世纪西方功利主义伦理学派反复论证的一个命题,也是伦理学的一个基本结论。在旅游利益结构中,共同利益和个别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更多的表现为矛盾运动,特别是在旅游日益普及化、大众化的今天所表现出来的经济利益冲突以及环境利益冲突和社会文化利益冲突,充分反映出了旅游利益矛盾运动的客观性。解决这一系列旅游利益冲突,单凭政治、经济乃至法律手段显然是不够的,需要发挥旅游伦理的调节功能,尤其需要旅游伦理正确的价值导向。旅游伦理意识要求旅游企业及其相关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到: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若要充分发挥旅游的积极作用,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对旅游的外部不经济性予以改善和克服。但在实际旅游经济活动中,受经济利益最大化、个人效用最大化等价值目标的影响,旅游生产者和消费者极力追求自身的最大满足,而不管自己的利己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外部影响。因此,对所有与旅游有关的人员,即旅游业、公共部门、旅游地居民和旅游者进行相关行为准则教育,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伦理观念,特别是树立旅游生态伦理观念,是内化旅游业外部不经济性的一个重要而有效的途经。
旅游生态伦理就是指人类通过旅游行为,把伦理目光投向大自然,建立人与自然之间完整、美丽、亲善、和谐的伦理关系。它倡导人类──旅游主体与旅游媒体(包括旅游开发、经营者)不再破坏旅游客体和旅游客体赖以存在的自由整体环境,进而保护这个生态共同体。
孔子赞扬“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孟子说“仁民而爱物”,把“爱物”看成是“仁民”仁义之行和美德.在那个时代美与善几乎是同义的,古代哲人更是赋予自然事物—山川﹑溪谷﹑草木﹑禽兽以伦理美的色彩,并将爱护大自然﹑爱山爱水视作是“成教化”、“助人伦”的道德修养过程。[6]今天,如果旅游者能以这种生态伦理的眼光去旅游;去感知旅游中的“美”与“善”;去领悟人与自然的亲密﹑和谐,就自然会兴起一种崇高的情怀:关心他人,怜悯万物,爱护生命,感谢大自然。忘情于山水之中,旅游者得到了心灵的净化,道德的升华,自然之美与人伦之善才能真正达到和谐与统一。
《可持续旅游发展》中还指出:“可持续旅游发展的实质,就是要求旅游与自然、文化和人类生存环境成为一体,自然、文化和人类生存环境之间的平衡关系使许多旅游目的地各具特色,旅游发展不能破坏这种脆弱的平衡关系。”因此,旅游业的发展必须考虑生态环境的承受能力,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道德规范,使自然和文化资源得到保护,也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扼制旅游业的外部不经济性。
【摘要】文章初步介绍、分析了旅游业的外部不经济性及其表现和危害,用旅游伦理的眼光来看待旅游业的外部不经济性,并着重指出旅游生态伦理观念的树立是内化旅游业外部不经济性的一个有效途径。
【关键词】外部性;旅游业外部不经济性;旅游生态伦理
参考文献
[1]贞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中国发展出版社,1996.
[2]谢彦君.基础旅游学[M].中国旅游出版社,1999.
[3]WTO,WTTC,EarthCouncil,1997,张广瑞译.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日程—实现与环境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J].旅游学刊,1998,(5).
[4]张广瑞译.全球旅游伦理规范[J].旅游学刊,2000,(3).
1.弥补实践教学的缺失。
旅游管理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很多课程都需要大量教学,但是目前由于课程设置、实习经费等客观原因的制约,旅游管理课程的实践教学内容远远不能满足专业的需求,而使用论文教学可以帮助学生了解很多实际的案例,并在作者的引导之下学习如何分析这些案例,从而对旅游行业有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
2.弥补学科的不成熟。
旅游管理的学科体系、研究方法等都不完善,还在不断发展之中。其中有不少好的研究方法、研究思想都蕴含在大量的论文、文献中,这些最新最好的东西都没有纳入到旅游管理的教材中来。而使用论文教学可以帮助学生了解最新的思想、方法、知识。
3.培养学生的能力。
目前,旅游管理本科教学以课堂教学为主的模式难以培养学生各方面的能力,特别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更多的是教学生一些常识和有限的知识,缺乏能力的培养、方法的训练。而使用论文教学可以帮助学生学习如何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学会以问题为中心去思考问题。
二“、论文教学法”在实践中产生的问题
笔者在旅游规划与开发这门课程试图尝试用每周一节的时间去引导学生读论文,并讲解论文,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了以下问题。
1.由于学生的惯性和惰性,容易流于形式。
长期以来,大学本科教学的主要方式是老师讲,学生听,学生已经习惯了这种很舒服的方式,因此,如果让学生去读论文、去钻研一些研究方法、去讨论一些思想,对他们来讲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因为他们已经有了很大的惰性和惯性,要从这种惰性和惯性中扭转过来非常困难。而且更有甚者,部分同学对专业课程毫无兴趣,对这些论文的内容显得无动于衷。
2.由于论文比课本更加难懂,所以讲解难度大。
学术论文涉及的概念、内容、方法等是学生平时基本没有接触过的,老师讲解起来有相当难度,比如旅游的很多论文是用数学方法分析的,而相当一部分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是文科生,所以对数学方法理解起来有相当大的难度,还有比如,旅游的很多论文涉及到民族学、社会学等其他学科的很多概念,这些对于学生理解起来都有一定的难度。
3.由于课堂的局限性,缺乏充分的交流。
学术论文是需要详细分析、仔细品读才能理解的,有时还需要查阅大量的文献、专著等,还有的时候需要大量的交流、讨论,只有通过这些方法才能理解论文的思想,才能进一步深化认识、升华思想,而在课堂上由于时间有限,大部分学生对老师讲解的论文似懂非懂,也没有提前做好充分吸纳和质疑的准备,因此也缺乏有质量的交流。
三“、论文教学法”实施的解决方法
1.加强师生沟通,让学生接受“论文教学法”。
首先要让学生对“论文教学法”有比较透彻的认识和了解。学生对一些教学方法的抵触很多时候是由于不了解老师的良苦用心造成的,他们把老师的要求当成是负担来对待,而对其中的益处知之甚少,再加上老师平时很少和学生有交流的机会,更多的是课堂上单向交流,所以必须建立师生之间双向沟通,让学生愿意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
2.引导学生更多地参与一些高级别的学术交流活动。
高校一般都有讲座、学术会议等各种学术交流活动,但由于学生大部分对一些学术交流活动不了解,觉得和自己没任何关系,因此,总体上学术交流活动主要是老师和研究生参加,本科生参加的很少。老师可以给班上的学生提出要求,让他们去感受学术氛围,让专家对学生形成强大的影响力。
3.提升学生的目标效价和期望值,让学生主动参与。
根据弗鲁姆的期望理论,某一活动对个体的激励力量取决于他所能得到结果的全部预期价值乘以他认为达成该结果的期望概率。用公式可以表示为:M=V×E,其中:M———激励力量,是指调动一个人的积极性,激发出人的潜力的强度。V———目标效价,指达成目标后对于满足个人需要价值的大小。E———期望值,这是指根据以往的经验进行的主观判断,达成目标并能导致某种结果的概率。因此,老师应该不断强调学习论文的目标效价和期望值,例如可以让学生上台讲解论文,让学生通过课程论文的形式写论文并指导他们发表。
四、结论
(一)产茶历史悠久
湘西产茶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西晋时期,据《荆州土地记》载:“武陵七县通出茶,最好”。据王威廉考证,武陵七县包括现如今的湘西自治州、怀化等地。《永顺县志》载:“唐朝溪州即以芽茶入贡,其为生产地可知”;《通典》(杜佑)记载:“永顺、龙山、溪州等地均有芽茶入贡”;《辰州府志》记载:“邑中出茶处,先以碣滩者为最,今且已充上贡矣”。《古丈坪厅志》载:“古丈坪厅之茶,种于山者甚少,届人家园圃所产,及以园为业者所种,清明谷雨前采摘,清香馥郁,有洞庭君山之胜,夫界亭之品”。说明湘西从唐朝开始就有茶叶入贡,在清朝就有了以种茶谋生、靠茶致富的专业化的茶叶生产方式。
(二)茶种丰富且品质出众
湘西有历史悠久的古茶树。例如保靖县葫芦镇黄金村至今仍存有400多年、被人们称为“可以拿来喝的文物”的古茶树;在桑植、永顺等县,有野生茶树分布,主要以小茶树为主(大茶树因为当地人民的滥砍滥伐而没有保存下来)。此外湘西还有很多品质出众的名茶,有闻名海外的古丈毛尖,1957年在莱比锡世界博览会上湘西古丈茶获金奖;1982年在全国供销商品名茶评选会上,古丈毛尖被评为全国十大名茶之一;2007年12月,古丈毛尖成功申报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07年5月,古丈毛尖荣获中国驰名商标。有“一两黄金一两茶”美誉的保靖黄金茶,2012年保靖黄金茶和古丈毛尖荣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注册的特色农产品。还有“中日友好之茶”之称的碣滩茶、张家界的杜仲茶、武陵源天子山的云雾茶、毛峰、索溪峪的毛尖茶等名茶。
(三)茶文化丰富多彩
在湘西的茶楼或是茶园门口都有有关茶的楹联,湘西的茶联可主要分为两种类:一为赞茶联,如:“时到茶园自然绿,穿来芳草依旧苏”、“古丈毛尖清香扑鼻驰名遐迩,狮口银芽白毫显露誉天下”等。二为饮茶联,如:“岭上绿茶香千里,杯中毛尖醉万家”、“饮倩云峰交四海朋友,品古丈毛尖结五洲群贤”等。在湘西有许多与茶相关的茶歌,例如“采茶调”、“采茶曲”、“十二月采茶调”、何纪光的“挑担茶叶上北京”、宋祖英的“古丈茶歌”都是让人耳熟能详的歌曲。湘西是一个少数民族聚集地,在用茶方面形成了具有湘西特色的茶俗。如过赶年时,要喝“眼屎茶”;结婚时讲究“三茶六礼”和“三道茶”;相互沟通表达情感时有“扛碗茶”、“筛茶”等等。
二、湘西茶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湘西作为湖南最早开发的旅游地之一,很多旅游资源已经开发得非常成熟,例如凤凰古城、张家界天门山、国家森林公园等景点。近年来在旅游中也出现了一些茶文化元素,茶文化旅游的开发已成雏形,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茶文化节的兴起。湘西的茶文化节主要以古丈县的茶文化节为主,自2011年以来古丈县先后举办了“中国(古丈)首届茶文化节古丈毛尖万人品评会”、“中国(古丈)第二届茶文化节‘红石林’杯茶歌大赛”,在茶文化节中有许多具有当地民俗特色的茶礼仪、茶俗、茶歌、茶联以及茶艺等表演,还有茶叶的现场交易,这对于追求新颖的旅游者来说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二是在导游培训中,增加了湘西茶文化的专题讲座。此培训不仅增加了导游人员对湘西茶文化知识和内涵的了解,也丰富了导游人员的讲解内容,让导游人员在讲解过程中间接向旅游者宣传了湘西茶文化。三是景区各类茶馆方兴未艾。目前,湘西地区茶馆的消费人群主要以本地人为主,但本地人进入茶馆并不是为了品茶欣赏茶文化,更多的是以打牌、搓麻以消磨时间为主。景区的茶楼也不是为了让客人体验茶文化,而是以贩卖茶叶为主。湘西茶文化的旅游资源虽有一些零散的开发,但都没有形成成熟的旅游产品,在其过程中还存在着以下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缺乏意识
在湘西的旅游规划中,很少提及对茶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目前湘西仅将茶叶作为农业作物来发展,很少有企业把茶园与旅游结合起来,开发与茶文化有关的休闲旅游。在湘西的旅游市场中很少能见到与茶文化旅游有关的产品,与茶文化旅游有关的旅游路线更是从未涉及。
(二)缺乏专业人才
茶文化内容包涵茶种、茶具、茶俗、茶礼、茶歌、茶寺以及与茶有关茶精神。茶文化旅游专业人才是茶文化旅游的“形象大使”。以古丈为例,截止到2013年底,古丈有高级农艺师4人,农艺师3人,茶叶技术专家45人,长期从事茶叶生产加工并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茶农近百人,茶农技术骨干1800余人。但是具有茶文化旅游专业知识的人才却几乎空白。
(三)缺乏宣传
在湘西名茶的知名度方面,出现外地茶叶一枝独秀的场景,旅游者除了知道湖南的安化黑茶外,对湘西的古丈毛尖、保靖黄金茶、沅陵碣滩茶等本地名茶知之甚少。在湘西茶文化节庆日方面,以古丈的茶文化节为例,古丈的茶文化节自2011以来举办了两届后就再没有其音讯。此外,湘西旅游市场上销售的与茶文化有关的旅游商品主要是茶叶,且茶叶质量参差不齐,冒牌商品层出不穷。在景区随处可见冒牌的古丈毛尖、保靖的黄金茶。这不仅严重损害了旅游者的利益也不利于茶文化商品的推广,同时也使旅游者对湘西的旅游形象大打折扣。
三、开发湘西茶文化旅游资源的建议
湘西旅游资源极为丰富,在开发湘西茶文化旅游资源时,可以依托其它已经开发的非常成功的旅游资源,结合茶文化自身的优势深入挖掘其茶文化内涵,根据市场需求,生产茶文化旅游产品以及建设相配套的能体现茶文化内涵的服务设施,必能使湘西茶文化旅游发展得更好,更完善。我们认为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来开发湘西茶文化旅游资源。
(一)树立茶文化旅游开发意识
要想促进湘西茶文化旅游的发展,必须自上而下树立开发茶文化旅游的意识。一个产业的顺利发展与当地政府的支持是密不可分的,政府的正确引导、宏观调控可以避免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同时也可以有效地控制开发规模和数量,避免盲目开发,以及开发过程中因无政府调解而导致的市场混乱、恶性竞争等情况。相关部门更应把茶文化旅游纳入整个旅游规划中,用湘西丰富的茶文化为当地旅游注入新鲜的血液;旅游企业也应积极创新,开拓茶文化旅游资源,开拓茶文化旅游市场。
(二)注重对茶文化旅游专业人才的培养
一个行业的发展,人才是关键。茶文化旅游专业人才不仅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旅游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还要有茶文化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我们可以依托本地高校培育一批懂茶又懂旅游人专业人才,也可以通过对从事茶事活动的人进行旅游方面的专项培训,对从事旅游行业的人进行茶文化方面的教育与培训,来充实茶文化旅游人才队伍。
(三)打造富有湘西特色的茶文化旅游产品
依托湘西丰富的茶文化和旅游资源,打造出有地方特色的茶文化旅游产品是开拓湘西茶文化旅游的基本思路,参照其它地方的经验,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现这一目标。
(1)茶民俗风情游。
湘西因地处鄂、渝、黔、湘四省的交界处,地势偏僻,人口主要以少数民族为主,因此当地有许多各个不同特色的茶文化,旅游部门可以把这些不同民族的茶文化特色搜集、整合起来,为游客展现具有湘西少数民族特色的祭茶、斗茶、茶俗、茶歌、茶戏等表演活动。
(2)茶文化学习考察游。
旅游者可来此考察、学习具有湘西民族特色的茶艺、茶道、茶俗、植茶知识等。
(3)茶保健游。
根据医学史料记载,茶有清头目、除烦渴、化痰、消食、利尿、解毒、多睡善寐等多种功效。特别是茶叶中的茶多酚具有抗衰老、抗辐射、抗菌、杀菌等作用。现代医学也已证明了茶的医药作用,并将其大量应用于临床医疗中。因此旅游企业可利用茶的这种医疗健身作用,开展休闲保健旅游。
(4)茶节庆旅游。
如最近几年开始兴起的“古丈茶文化节”。不仅吸引了旅游者,也提高了湘西茶文化旅游的知名度。
(5)茶乡生态游。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许多生活在城市的人都渴望在旅途中得到全身心的释放。茶乡生态游不仅可以让旅游者在旅行中体验自给自足的快乐,也能让他们在体验的同时学到关于湘西茶文化的知识,增强对茶文化旅游的热爱。
(6)其它形式的茶文化旅游。
如名茶采尝游、茶商品购买游、茶具生产工艺游等。
(四)加强湘西茶文化旅游商品的开发工作
在旅游商品同质化十分严重的今天,在开发湘西茶文化旅游产品的过程中,我们还应重视茶文化旅游商品的开发。首先湘西茶叶可以以古丈毛尖、保靖黄金茶叶为主导,创精品、创名牌。其次是湘西土家族有特色的茶礼与茶具也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例如在按比例缩小的茶具或者是茶工艺品上雕刻一些具有土家特色的茶礼及图画,这不仅增加了茶具的精美度,也增加了游客对湘西茶文化的了解,颇具开发价值。再次,湘西地区可以尝试把当下流行的元素加入到茶文化旅游的开发中,例如针对游客注重饮食养生,可以尝试向游客开放一些茶园,并推出既美味又具保健功效的茶菜茶点,让游客在亲自体验采茶、制茶的乐趣以后,品尝到自己亲自收获的美食素材。此外还可以配套推出可以作为礼品赠送给亲朋好友的茶叶和茶点。
(五)加强宣传不断开拓湘西茶文化旅游市场
有了好的产品就得积极去宣传。就目前湘西茶文化旅游的发展而言,湘西茶文化旅游的宣传力度是远远不够的,影响力也较小。为了增加其宣传力度,笔者认为湘西各地的旅游管理部门、工商部门以及企业应联合起来,运用各种现代化的信息工具和手段例如电话、电视、网络、微博、讲座、节庆活动等,做好市场宣传、市场开拓、产品介绍以及市场营销工作。在宣传中应注重介绍湘西茶文化所蕴含的具有民俗特色的内涵,让潜在的旅游者对湘西茶文化特色有一定的了解,从而激发他们对茶文化旅游的兴趣。在开拓海外的旅游市场中,可以将日本和韩国以及东南亚等中国周边国家作为我们的主要开拓地,因为他们在古代都一定程度上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有饮茶的习俗。以韩国和日本为例他们不仅都是湘西地区国外市场中的主要客源国,且他们国家的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饮茶的习俗、茶道、茶艺等方面,都有一定的相通之处。如果湘西地区推出关于茶文化旅游的产品线路,并打出促进与国外友人友好切磋茶文化的宣传口号,必能吸引大片的国外旅游者。
四、结语
1.文化和旅游的概念
文化是什么?由于其语意的丰富性,多年来一直是文化学者、人类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考古学家说不清、道不明的一个问题。美国学者克罗伯和克拉克洪在《文化,概念和定义的批判回顾》中列举了欧美对文化的一百六十多种定义。就西方而言,基本能够达成共识的,在最宽泛的意义上,文化指特定民族的生活方式。著名人类学学者泰勒(EdwardBurnettTylor)这样给文化定义:“文化或者文明就是由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获得的,包括知识、信念、艺术、道德法则、法律、风俗以及其他能力和习惯的复杂整体。就对其可以作一般原理的研究的意义上说,在不同社会中的文化条件是一个适于对人类思想和活动法则进行研究的主题。”(引自马文·哈里斯《文化人自然——普通人类学导引》,顾建光、高云霞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36页)它将文化定义为特定的生活方式的整体,包括观念形态和行为方式,提供道德的和理智的规范。它是学习而得的行为方式,并非源于生物学,而且为社会成员所共有。文化作为信息、知识和工具的载体,它是社会生活环境的映照。文化作为制序(institution)、器物与精神产品,它给予我们以历史感、自豪感,据此我们理解人的生命存在、意义和人在宇宙中的地位。文化作为人类认知世界和认知自身的符号系统,它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一切成果。
“旅游”一词,最早见于南朝梁沈约的《悲哉行》一诗:“旅游媚年春,年春媚游人。”从沈诗中看,旅游在当时已含有外出旅行游览的意思了。从字面上理解,旅游是指人在空间中有目的的活动,到异地他乡去旅行游览。远古时代,人们为了争取最佳生存空间,采取了种种方式,其中就包括旅游。人们在崇拜远方的心理的驱使下,怀着对异地的憧憬,不知不觉迈出了旅游的第一步,从此一发不可收。近现代意义的旅游,始于十九世纪中叶。从此,人类的旅游活动出现了崭新的面貌,旅游业逐渐成为一项新兴产业得到蓬勃发展。旅游,作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2.旅游和文化的关系
2.1民族文化关系着旅游产品的竞争力。
文化是旅游发展的灵魂,旅游是文化发展的依托。旅游产品的竞争力最终体现为文化的竞争。业内人士都清楚,旅游的各要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和体现着对文化的应用、旅游产品的品位,反映了策划、规划、开发者对文化的理解。只有把旅游与文化紧密结合起来,这样的旅游产品才更具有生命力。这个基本规律对于民族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更是表现得极为突出和典型,例如:西双版纳的傣族泼水节、杨丽萍的原生态大型歌舞《云南印象》等,都是对民族文化充分理解和挖掘运用的典型。
2.2旅游和文化密不可分。
文化,作为旅游的灵魂,始终蕴含在旅游活动中,表现出极大的魅力。综观旅游发展史,虽然各个时期都有自己独特的表现形式,但在本质上却有许多共同之处,即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所追求的文化享受。文化有很强的民族性和发展性,任何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它们的地域性决定了文化的差异性。但是,地域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必然相互联系、相互交流,而人类的旅游活动,就是各种文化相互交流、相互结合的运动。旅游的主旨和内涵,主要是文化。因此,组织旅游和参与旅游的一切活动,必然与文化紧密结合在一起。
2.3旅游文化。
旅游文化并不是旅游和文化的简单相加,而是一种全新的文化形态,它是环绕旅游活动有机形成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它以一般文化的内在价值为依据,以行、吃、住、游、购、娱六大要素为依托,以旅游主体、旅游客体、旅游中介间的相互关系为基础,始终作用于旅游活动整个过程之中。首先,旅游文化包括人们对旅游的理论研究成果,如旅游经济学、旅游管理学、旅游心理学、旅游美学、旅游文学、旅游地学、旅游教育学、旅游影视艺术等,具有为旅游业奠基和定向的作用。其次,旅游文化是在与多学科的结合、碰撞、融会过程中形成的学科和专业,它主旨鲜明、内容丰富、研究内容独具特色。此外,它还肩负着为旅游业服务,提高旅游品位和格调的任务,如主要体现在行、吃、住、游、购、娱六大旅游要素中的特色文化。对旅游者来说,旅行游览、食宿、服务、旅游环境的文化氛围直接影响着他们的旅游活动。最后,与旅游有关的文化载体,如机场、车站、餐馆、市场、导游人员等,都能通过不同的角度和多种方式给游客以文化的熏陶和启迪。因此,旅游与文化是分不开的,旅游要发展就必须与文化联系在一起。
3.湖北省旅游业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旅游业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旅游文化性竞争日益激烈,利用文化来发展旅游,繁荣经济,已成为世界旅游发展的大趋势和主潮流。有“千湖之省”之称的湖北省在人文资源的开发上面明显不足。
3.1旅游资源的赋存状况与开发错位。
湖北省自然风景资源丰富,人文景观博大精深。但是,从资源开发的现状来看,全省旅游资源的开发与赋存状况存在着错位现象,一是在资源开发种类方面,各地更注重自然旅游资源的开发,对人文资源的开发明显不足;二是在资源及其开发的匹配方面,全省旅游行业与资源开发的匹配现状不理想。湖北省目前的旅游行业开发层次主要是基本层次,提高层次的开发薄弱,专业层次的旅游资源丰富,但开发程度低。
3.2旅游产品同质化、区域旅游产业同构化现象严重。
从总体上看,全省旅游产品的开发还主要停留在传统旅游产品的设计与组合上,旅游新产品的开发明显不足,特别是对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挖掘不够,缺少高品位、大规模、有鲜明特色的综合性旅游产品。由于对资源特色与开发方向把握不够,出现了较严重的旅游产品同质化和区域旅游产业同构化现象,突出地表现为各地的旅游产品多以观光型为主。
4.发展旅游文化的主要对策
4.1充分发掘文化内涵,提高旅游文化品位。
湖北省旅游资源的文化底蕴非常深厚,开发利用潜力巨大。全省各地要深入调查研究,大力加强对旅游历史文献的收集整理和开发利用,使蕴含在旅游资源中的文化潜能得以充分释放;要通过举办一系列的旅游节庆活动或者建设一批主题文化公园来显示博大精深的楚文化内涵;要特别重视旅游文化策划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整体旅游形象不够清晰、旅游产品文化档次不高、旅游市场文化营销策略不高明的问题,真正把旅游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4.2加强了解旅游消费者的文化需求。
作为旅游经营者必须了解旅游消费者的文化需求和文化精神特征。比如,外国旅游者来中国,除了欣赏我国秀美的山川名胜、体会灿烂的历史文化和品尝中国的美味佳肴外,更希望能够了解中国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状况,了解中华民族的生产、生活、信仰、娱乐等方面的习俗。这就要研究不同的旅游消费群体,把握消费者的文化消费心理。
4.3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旅游开发格局。
当前,旅游需求消费的重心正在由观光型向文化型、保健型和生态型等方面转化。湖北省委、省政府提出,从今年起全力打造宜昌、恩施、神农架等8个城市组成的“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壮大湖北旅游产业。武汉城市圈,三峡与神农架、武当山,武当山与三国、钟祥明显陵,以及鄂东地区,或以都市度假旅游为概念,或以一江两山(长江三峡、神农架、武当山)为标榜,或以世界遗产、红色旅游为主题,有望取得实质性进展。全省要下功夫打造一批旅游精品,重点开发有关生态文化、健康娱乐、度假休闲、会务和商务型旅游产品,以及独具楚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