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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的本质 关系 劳动实践 费尔巴哈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1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人的本质理论的评价
费尔巴哈作为一个人本主义哲学家,曾试图揭示人的本质。他曾经说:“哲学上最高的东西是人的本质。”但是他却没有真正揭示“人”,反而掩蔽了“人”,原因是费尔巴哈所立足的社会基础没有超越市民社会,而是局限于市民社会及其所塑造的人的存在方式。费尔巴哈虽然把人作为哲学的出发点,但也只是“仅仅限于在感情范围内承认‘现实的、单个的、肉体的人’”,也就是说,除了爱与友情,而且是观念化了的爱与友情以外,他不知道“人与人之间”还有什么其他的人的关系。因此,他也只能做到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为人的本质。
费尔巴哈把人的本质归结为类,但是由于费尔巴哈不懂得实践,离开了在实践基础上产生的社会关系来考察人的宗教感情和人,他就看不到人的宗教感情是社会的产物,人是属于一定社会形式的。此外他又假定了一个“人类个体”,这个“人类个体”不属于任何社会,除了抽象的理智、感情、意志和肉体外什么也没有,不存在任何其他实在的关系。这说明旧唯物主义虽然承认存在决定意识,但是并不懂得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因此他所讲的人也是不存在的。
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提纲》,作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集中从认识论基础、社会基础和历史局限等方面批判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历史观,第一次全面地归纳了新世界观的基本要点和理论纲要,从人的社会关系及其内在原因上来寻求历史发展的脉理。在这份《提纲》里,马克思把人的本质的问题置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得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科学结论。
2“关系”是理解人的本质的关键
人的本质,是人之为人的根本特质,但绝不就等于人性。“人性”的范围比“人本质”的范围要大, 涵盖人的自然属性、理性、德性以及社会性。而人的本质只是人性诸多规定中最根本的一种属性。决定人的本质的是人的社会性, 在阶级社会表现为阶级性。“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如何科学地理解这一论断呢?
2.1应把人的本质理解为“关系”
人是社会性的存在, 并不是马克思的独创。在他之前就有许多人已经提到, 如前面提到的一些观点,而且费尔巴哈等人本主义者也讲过“只有社会的人才是人。”但是对社会的理解不同。他们所说的“社会”是从“人的本质”中派生出来的。“社会”概念不过是“人类”概念的另一种名称。而且费尔巴哈所讲的人与人的关系是两性关系,而且除此之外,“他不知道‘人与人之间’还有什么其他的‘人的关系’。”
人的本质是一个关系范畴,即对象性的社会关系。在社会实践中, 任何人都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他们的任何一种对象性活动,都与另一些人的对象性活动相联系,并构成相互制约的关系。只有在“社会关系”中才能理解人的本质,才能揭开历史发展之谜。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稍后写就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就是从社会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这个范畴入手创建了历史唯物主义。
2.2生产关系是理解“社会关系总和”的核心
与一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建立在一定生产关系的基础上的经济关系、社会交往等,它们对人而言是既定的前提, 也是使人获得历史主体地位的必要条件, 因此,研究人的本质, 要从人的全部社会关系的总体上去考察。“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总和”不是几种同序列的社会关系的拼凑,而是有着高低不同层次的有机结合体,血缘的、非血缘的;物质的、精神的;生产的、消费的等等。对人的本质的把握,不仅要从人的社会关系的总体上去考察,而且还必须从社会关系的历史变化中去考察。人的本质是随着社会生产关系的变革和发展而不断改变和变化的。
在《提纲》中马克思反对把人的本质理解为单个人所固有属性的抽象物, 从人是社会的、进行生产活动的人出发,深刻揭示、批判了费尔巴哈的人性论理论。指出费尔巴哈特别强调人的“类本质”,人是类存在物。但是他把人看作是纯粹自然的人,脱离社会的、撇开历史进程的、彼此孤立的抽象的人的个体;他把“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人的本质被看作是纯粹自然的、不变的普遍性的存在。这是用一种凝固不变的、机械的思维方式来思考和解决问题。
2.3劳动实践是人的本质关系的现实的存在方式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是人类一切社会生活和社会历史过程的基础。人类实践活动的过程构成人类社会,实践决定着人类社会的产生、发展变化。无论人类的政治活动、经济活动还是精神活动都归属于社会生活, 都能在实践中找到依据。可以说《提纲》通篇是以实践观点为核心、以人的问题为层面而展开的。社会关系是一种无形的存在,它以人的劳动实践为载体。马克思也正是循着这一思路而展开对人的本质进行论证的。
在《手稿》中,由于马克思主要是着眼于人与动物的区别,即人的一般本性。他所说的人的本质是“劳动”,适合于一切历史阶段和一切社会形态中的人们, 因为不论哪个时期的人类都是以此而区别于动物,这是普遍的、不变的, 变化的只是劳动的具体形式和内容。当然也正因为此,这种抽象的“类劳动”不能说明不同历史时代和不同阶级中的人的本质的差别, 不能科学地解释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劳动, 而只能称之为“异化劳动”,从而否定了劳动的真实性。人的劳动实践本身就意味着是社会的劳动。孤立的一个人在社会之外进行生产,是不可思议的。人为生存而进行生产活动,必然是要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人类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
马克思的实践概念是从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和现实生活关系中抽象出来的,它内在包含着人对自然界以及人对社会的双向互动关系。不仅承认人依赖于自然,而且强调自然的人化;人在人化自然中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因而人总是受一定社会关系制约的、从事实践活动的现实人。以此为基础,他得出了人的本质论断。他批评费尔巴哈撇开人类历史的实际进程,宗教感情本身是社会的产物,而他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实际上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只有把握人的社会关系, 随着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发展变化的规律,才能实现对人的本质的现实性的全面揭示。
以往由于受所处时代的局限和费尔巴哈理论框架的影响,马克思不是立足于现实的人及历史发展,而是从理想的设计出发来裁剪历史。而从《提纲》开始, 马克思不再用人的本质去解释历史,而用社会关系及其历史发展来解释人的本质,用现实的人代替理想的人,强调现实的人是由物质生产及其造成的社会关系决定的,人的本质不再是凝固、静止的,而是变化、历史地发展着的。这是马克思从静态的人类本性的视角向动态的历史发展的视角转,用科学的方法代替人本主义方法,从而最终迈入历史唯物主义门槛。
总之,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两种提法,既不是一层说的人的自然本质,一层说的人的社会本质,也不是一个正确,一个错误,而是从不同学科层次得出的具有内在统一性的对人的本质的全面的认识。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Abstract:As China's Basic Policy which is "the rule of law"got an full implementation ,legal education continued to strengthen, the whole community as well as individual citizens, they legal concept has been further enhanced. However, in-school students in illegal or even criminal situation often occur currently, It exposed the weaknesses of University Legal Education in China, It requires us to resolve. The Higher Education as the most important commitment to the rule of law subject to the legal system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This article attempts to interpret the view of " Outline of Feuerbach's theory," We want to find practical view, the theory of human nature, human relationship with the environment and education theory to provide content for the Revelation of Legal Education in China.
关键词:《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高校 法制教育 启示
Keywords:《Outline of Feuerbach's theory》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Legal education Revelation
作者简介:胡圣知(1986―),男,武汉纺织大学2009级法学硕士研究生。
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肩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全面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重任。其法律素养、法制观念如何,直接关系和影响着我国社会的法制建设和法治进程。但是近年来,高校大学生暴力事件频发,我们不禁要深思背后的原因。原因是多方面的,缺乏自制力以及法律观念的淡薄应是校园血案频发的关键所在。法制教育能够培养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它是个人成长不可或缺的,但在实施中形式主义却掩饰了其真正功效,导致了法制教育在高校中的缺失与不足。在坚持指导思想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时,我们可以借鉴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中一些重要理论,为高校的法制教育实践提供指导。
虽然《提纲》没有对法制教育进行专门的论述,但关于实践与认识的关系、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人的本质理论、环境和教育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等方面的学说为高校法制教育提供了理论指导。在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背景下,高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显得更加突出,因此深入研究《提纲》所蕴含的思想对高校法制教育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本文拟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提纲》关于人的本质理论揭示了教育的人本理念
高校法制教育是从事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提高学生法治素养的工作,高校法制教育工作主体与客体都是人,所以对人的认识,尤其是对人的本质的认识是高校法制教育的理论基础。在《提纲》中,关于人的本质理论的论述体现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社会性是人的本质理论的基本属性。
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里的 “社会关系”不仅是某一种社会关系,而是“一切社会关系”,包括物质关系、精神关系,也包括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等等。社会关系由个人所具有的各种因素及其各种关系构成,而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又是在社会中形成与发展的,所以社会性是人的本质理论的基本属性。
高校法制教育是培养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尤其是法律意识与素养的实践,怎样认识大学生的各方面情况尤其是法律意识的状况,这是高校法制教育要解决的首要问题。首先,人的本质是什么,不理解这一点我们就无法正确地认识大学生,也无法科学地掌握和运用人的思想的形成和发展的规律,更无法选择适当的方式来有效地开展高校法制教育工作。
《提纲》关于人的本质理论的论述有助于我们树立“以人为本”的高校法制教育理念。深入研究《提纲》关于人的本质使我们清晰地认识到:要做好大学生的高校法制教育工作,必须先注重研究学生的思想、行为及形成发展规律,并按其规律进行法制教育。这一理论也决定了高校法制教育也必须随着人们社会实践的变化以及法律条文,法治理念的变化及时进行必要的调整、创新。
(二)《提纲》关于人的本质理论的论述揭示我们法制教育要融于学生生活。
人的社会本质决定了人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生活,思想的形成也离不开社会实践生活。如果不把大学生置于现实生活世界中去考察,那么培养出来的学生也无法面对现实的生活。面对国际新情势,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发生了变化,教育环境、教育内容和手段也随着发生了变化。学生法律意识及素养的形成必须经由切身的法律实践去体会、感悟,对于高校法制教育来说,仅靠单纯的说教、放放教育片,讲讲现实案例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教育,让大学生到日常生活、求职实践中去感受,体验,同时给予恰当的指导,这样才会真正取得法制教育的良好效果。
二、《提纲》关于科学认识论的论述提出了法制教育的实践观标准
当今,大学生作为具备较高专业知识和携领科技进步的主导群体,不仅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也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大学生的素质教育,而作为是培养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高校法制教育,它是一项社会实践活动。这决定了其指导理论与认识论的密切关系。高校法制教育能否充分发挥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作用,与其指导理论的正确与否关系重大。
马克思在《提纲》中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验哲学的问题”。通过对旧唯物主义在真理标准问题上的错误观点的批判,阐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哲学认为,认识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特有能力,是主体思维对客体信息的能动反映。人是认识的主体,现实世界是认识的客体。主体和客体是认识和被认识、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认识论把实践作为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的基础,从认识内容和认识形式两个方面揭示认识的来源,将认识的实践性、社会性辩证地结合起来,科学地说明了认识的本质、建构起能动的反映论。
高校法制教育作为一种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与素养的认识与实践活动,法律实践是检验高校法制教育理论科学性及成效的唯一标准。高校法制的成效如何,只能用法律实践来检验。离开实践来谈高校法制的价值,就会失去客观的衡量准则。在实践的基础上,良好的法律观念和意识才有产生作用的基础和对象,才能真正发挥指引、预测、评价、教育作用,高校法制教育也能真正发挥提高学生法律素养,传播法治理念的作用。理论一旦脱离实际,就会失去发挥作用的基础,从而导致价值也无法实现,理论则会沦为抽象、空洞的概念和教条。高校法制教育理论的正确与否要看在其指导下的高校法制教育是否有成效,能否培养出具有良好法律意识与素养的大学生。只有当高校法制教育理论符合客观的高校法制教育规律时,在其指导下的教育实践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另外,《提纲》有助于揭示高校法制教育的性质。从科学认识论的角度来看,高校教育中的法制教育,它是思想政治教育中社会主义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思想政治教育在性质上说其实是一种特殊的、具有超越性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以培养一定社会所需要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高校法制教育也不可能脱离现实的、具体的人的思想进行教育,只能从现实的人、具体的人的实际出发开展教育。从大学生的法律观念、意识实际出发进行法制教育,那就必须分析学生法律思想意识的现状,决不能脱离人的实践活动和客观条件,空洞抽象地进行法制教育。
三、《提纲》关于人与环境和教育的关系理论表明了法制教育应重视环境的作用
在高校法制教育活动中必须正确处理主体和客体、教育与环境等关系,因此,研究《提纲》提出的“关于人与环境和教育的关系”的理论有助于高校法制教育的顺利开展以及取得良好的实效。
在《提纲》中,马克思批判旧唯物主义者片面强调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决定作用。旧唯物主义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所以说,有什么样的环境和教育,就会相对产生什么样的人,要改造人,则必须首先改变环境和教育。这种看法有一定的正确性,但由于旧唯物主义的不彻底性和形而上学性,使其片面地理解了人的行为与环境的关系,马克思说“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本人一定是受过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必然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例如,在罗伯特・欧文那里就是如此)”“这种学说”没有看到人并不是消极被动地接受环境的影响,没有看到人是积极的活动者、实践者,没有看到环境的改变是靠变革的实践来实现的。这种对环境和教育的作用的夸大,导致了“环境决定论”和“教育万能论”的错误。
“环境决定论”和“教育万能论”并没有认识到人也作用于环境与教育的。马克思强调:“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环境与教育和人的作用是相互的。环境与教育确实影响着人类的存在与发展,但人也同样改变着环境与教育。因此,在高校法制教育工作中,必须正确对待和处理校园环境和法制环境的关系。
高校必须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形成浓厚的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环境是高校教育的外部条件,是人的各种意识形成和发展的客观基础。除了理论教学、实践活动之外,环境熏陶也是各国法制教育的主要形式。国外就比较注重运用如“渗透式”、“隐蔽式”的间接教育方式,重视学校环境在教育中的作用。
同时,社会化是实现法制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培养大学生法律精神和法治信仰,高等院校起着重要作用,但不是唯一的作用力量。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塑造是一个系统的社会教育,社会力量不可忽视。因为,只要教育的对象生活在这个法治的环境之下,他就必然会受到法的塑造,法的这种教育作用便无时不在,无处不在。这既是对高校法制教育的巩固,又是对高校法制教育的强化和深化,并使法制教育走出校园,成为全社会的责任和整个民族的责任。
随着社会的发展,整个社会面临着许多的变革,,高校在法制教育中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多。深入学习马克思的理论对我们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深刻把握《提纲》所阐述的实践与认识的观点、人与环境与教育的观点、人的本质的观点等仍然对高校法制教育及法律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及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谭培文.经典著作选读[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2]曾平.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J]. 凯里学院学报,2009,(8).
关键词:实践直观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的出现绝非偶然,它是时代的产物,是马克思哲学理论活动的结晶。费尔巴哈突破了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回复了唯物主义的权威,但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仍然存在着形而上学性和不彻底性的缺陷。马克思从无产阶级的斗阵出发,依据哲学发展的必然逻辑,对德国古典哲学进行了分析和批判。《提纲》正是马克思批判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费尔巴哈的哲学一个重要理论成果,也是马克思亲身实践的结晶。《提纲》对实践的强调就是对实践体验的理论回应。
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抛弃了德国古典哲学的唯心主义,特别是抛弃了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但同时也抛弃了黑格尔的辩证法,费尔巴哈承认自然界离开意识而独立存在,意识是人脑的产物,空间、时间和机械运动是物质的存在形式;人是自然的产物,是思维和存在的统一体。他肯定了世界可知性,坚持认识论上的反应论,但他把人看是一种脱离历史和社会关系而存在的生物,并唯心主义的解释社会现象,着就使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成为“半截子的唯物主义”。
《提纲》是哲学革命的重要标志。在《提纲》中,马克思恩格斯既分析批判了黑格尔唯心主义体系,又吸取了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基本内核,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结合起来,并从唯物主义立场出发,运用辩证法深刻分析和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内在矛盾,发现了唯物史观,从而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提纲》对于哲学的革命表现在许多方面,但是有一个根本的基点是其核心,既实践的观点。马克思在草拟这份提纲时,已远远超出了费尔巴哈直观唯物主义片面性的观点,明确地提出了新哲学最根本观点,即革命的实践的观点。在这一观点的统帅下,阐明了三个重要的问题:一是“实践”本身的哲学阐明;二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从唯物主义视角来分析社会历史的发展;三是从实践的角度出发来解释人的本质。
另外,《提纲》指出了新旧唯物主义的根本区别及其社会基础。指出了旧唯物主义的三大缺陷:一是旧唯物主义和辩证法脱节,和形而上学结合在一起,从而具有了形而上学性;二是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消极被动的反应论,不了解实践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懂得实践是认识的前提和基础;三是旧唯物主义历史观上是唯心主义的,由于它的不彻底性,从而不能吧唯物主义基本原理贯彻到社会领域中去,从而而只是由社会意识去说明社会存在和发展。
[关键词]本质;现实性;类本质;社会关系
[中图分类号]F0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04 — 0007 — 02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马克思1845年写于布鲁塞尔的提纲式笔记,生前并未发表。文中马克思批判了费尔巴哈哲学中人的本质问题,为我们对人的本质的认识指明了方向。
马克思在《提纲》第六至七条提出了人的本质问题。“马克思首先对人的本质进行科学的界定;其次批判了费尔巴哈在人的本质问题上的错误观点;最后又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的角度论述了人的本质”。〔1〕45马克思从现实的人、人的本质属性、社会关系及其总和来给人的本质做出论断。
一、现实的人与人的类本质
开篇第一条,马克思在《提纲》中直斥,“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在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观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以此出发,费尔巴哈直观的从生物的角度理解人的本质,把宗教归结为人之本质。马克思批判性费尔巴哈的这种人本思想,并在第六条中提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他批判以往的哲学家们把人看成“抽象物”,认为人的本质应该从其现实上去研究,把人放到现实中去。但是,马克思并没有否定人的“类本质”。
(一)现实的人
马克思在第六条指出:“在其现实性上,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其现实性上”是对于人的本质“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论断的限定。即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的现实性。这就是说,他所指的“现实的人”,是个人所生活的具体的时代, 从事着现实的活动, 能被感受、理解,且有需要的人。
马克思认为,从一般的、抽象的和空洞的的人的角度来研究人的本质是极其错误的。在马克思看来,人是处在一定历史环境中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而活生生的。不能“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的——人的个体”。〔2〕56
(二)人的类本质
人的类本质是指人作为一类整体与动物区别开来的普遍的特质。类本质,最早由于费尔巴哈提出,他认为人同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意识”。“我的第一个思想是上帝,第二个是理性,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是人。神的主体是理性, 而理性的主体是人。”〔3〕247费尔巴哈将类本质视为人的本质。
费尔巴哈这种观点被马克思批判为“撇开历史”、 “孤立地”理解人。马克思提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否定人的类本质,否定人的普遍本质。“马克思所讲的人的本质是现实的具体的人的本质, 是一般本质在现实人身上的具体表现, 不是抽象的‘类本质’, 这种本质的现实表现是被社会关系所规定的, 肯定人的本质在现实性上的表现( 现实本质) 并不否定普遍意义上的人的共同本质( 类本质)”。〔4〕
在马克思看来“类”是人类共有的普遍性,它去除了单个人的个别性和特殊性。作为一种“类”人首先具有共性,即纯生物意义上的一种生物类存在物和社会学角度的社会类存在物。如果只是考察人与自然及人与动物的区别,显然只需要考察人的“类本质”足矣。但是,如果我们要追问人的现实性本质时, 就要深入到社会领域,考察社会关系了。
二、人的根本属性:社会性
《提纲》第七条指出:“费尔巴哈没有看到,‘宗教感情’本身是社会的产物,而他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即,人是社会的人。人具两大类属性: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人的自然属性,是指包括人的肉体和精神在内的生理、生物方面的属性;人的社会属性,则是指通过人的社会关系表现出来的属性。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统一于人这个现实的客体中。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人离开了其自然属性,就不成其为人;同样的,离开了人的社会属性,人就是一个纯粹的“抽象物”,根本就不是一个现实的人。如此一来,他的自然属性也无从体现和发挥,就如石头的人塑像。以本能区异,人与动物截然不同。动物的本能在于被动地适应自然,而人则以自身社会属性的元素思考自然、改造自然,从而使这种本能社会化。但是,人的社会性是包含本能的社会性。人要满足自身的衣食住行的需要,就要进行生产劳动,这就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关系。在这些生产活动过程中,人们不仅仅是满足于简单的衣食住行的“够”,而是不断的提高产品、工具等的数量、质量和品种。因此,人的本能与动物的本能是不一样的,我们不能因为人的自然属性而将人的人的根本属性归结为自然属性;也不能脱离人的自然属性而只讲人的社会属性,那样也将导致人与动物的绝对对立。一言以概之,只讲人的自然属性而不讲社会属性和只讲人的社会属性而忽视自然属性都是不正确的。
然而,在人的这两种属性的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是人的社会属性。
首先,人的自然属性是由社会属性来体现和证实的。人的任何属人的关系,都是通过对对象的占有而表现出来。而这一对对象的占又是以一定的社会关系才得以实现的。离开一定的社会关系,人类的任何属人性都不可能得到展现。
其次,人的社会性制约和决定着人的自然属性的发挥。从住房可见一斑,早期,人类或无居所、或居洞穴、或居于树上。随着科技的进步,人类文明的开化,人类学会了建筑房舍,告别如兽禽般的露于荒野。
因此,我们在考察研究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时,既要看到二者的密切联系,又不能将它们等同起来,而避以不见社会属性在这二者关系中的主导和决定地位。人的根本属性是社会性,是由人的社会属性决定的。
此外,人的本质由人的社会属性决定,还在于:人的社会属性将人与一般的动物严格的区分开来。这是由于在人身上表现出来的自然属性,在动物界某些动物身上也能看到其影子。由此观之,人的自然属性是不能将人和动物区分开来的,它不是人的本质属性,更不能作为人本质的代表。而为人们所共有的及特有的社会属性,能很好的将人与动物区别开,它是人的本质属性。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经典论断,正是马克思在对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深入考察,认定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后才作出的。
三、社会关系及其总和
(一)社会关系
马克思在《提纲》第六条所说的社会关系,应指在社会生活中所结成的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一切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总和。社会关系可分:物质的和思想的两类。物质的社会关系一般指的是生产关系。而由人的意识形成的思想的社会关系,则较为复杂,包括政治、道德、法律以及宗教等等。
物质的和思想的社会关系并非平行、并列。物质的社会关系即物质关系,在社会关系中是主要的,而在物质关系中最基本的、主要的就要属生产关系了。在阶级社会,生产关系通过阶级关系表现出来。在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中,我们首先要考察生产关系及其体现者。而在阶级社会,生产关系的集中体现者就是阶级关系。所以,在阶级社会中要分析社会关系继而分析人的本质就首先要抓住阶级关系,考察阶级关系和考察生产关系二者并不冲突。尤需注意的是:虽然主要的社会关系如生产关系、阶级关系,制约甚至决定着其他的社会关系,但是它们不是唯一存在的社会关系。主要的社会关系不能消灭和取代其他的非主要的是关系。
阶级社会为例,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不仅有阶级关系,还有家庭关系、工作关系等等。“每一个活着的人,按照人的本质观点来看,都是现实的人、社会的人、阶级的人、民族的人······即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的人。”〔5〕换言之,每个人都处于历史的、层次多样的而且具体的社会关系之中。但是,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关系”不能仅仅归结为阶级关系。我们应该认识到,我们决不能以社会关系的多样性、多层次性而否定生产关系为主要的方面,进而否定在阶级社会中人的本质主要方面表现为一定的阶级性。那么,理解了社会关系。我们该如何进一步正确理解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呢?
(二)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所谓‘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就是指一切社会关系所构成的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换言之就是社会。”〔6〕人们在生产活动过程中形成一定的社会关系,结成现实的社会系统。人与社会关系互存而生,人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社会关系处于人之中。“人是一定时代、一定社会、一定历史条件下由一切社会关系所交织而成的社会关系之‘网’的网上扭结,离开人这个‘扭结’,就形成不了社会关系之‘网’;而离开社会关系之‘网’,人这个扭结也就无所依靠而丧失意义。”〔7〕156
“社会关系是纷纭复杂、多种多样的, 生产关系、政治关系、伦理关系、阶级关系、亲属关系、民族关系等等······都是社会关系。人的本质决不归结于其中某一具体形式,尽管它可能从各种形式中表现出来人的本质只能从它们的‘总和’中去寻找。”〔8〕但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不是简单的社会关系的机械相加或者堆积。那么“总和”应如何理解呢 ?“马克思的《提纲》全文都是用德文写成的,唯有‘总和’一词用的是法文,可见马克思对这一概念运用的审慎和严谨。”〔9〕
四、小结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其本意并不是给人的本质下定义,绝对不能把它错误的理解成:人的本质就等于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始终强调的,他们提供的仅仅是一种方法而不是概念,更不是教条。因此,我们应该将马克思的这一论断理解成:马克思给人们研究人的本质指明一个方向, 即不能从抽象的“一般的人”出发、把人放在空洞的、虚幻的境地进行研究,而是从人所生活的社会入手,研究人所处的社会关系,将人视为“现实的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限定在“在其现实性上”,其真意在于:研究人的本质只能从现实出发;万事万物都处于变化中,包括人的本质。
〔参 考 文 献〕
〔1〕谭培文,陈新夏,吕世荣. 经典著作选编与导读〔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45.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6.
〔3〕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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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刘行焱,朱志强.原理新课题研究与动态〔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1989:156.
关键词: 实践观 哲学研究
实践观是哲学的核心观点,与认识论、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都有不可分割的联系。马克思的实践观贯穿了哲学发展的全过程。马克思找出了费尔巴哈实践观点中存在的不足,从主、客体角度对实践进行了探讨和分析,认为实践是以人为主体的对象性活动。但是一直以来,我国的大多数理论家在对实践的理解上都有所偏差,所以必须认真研究马克思的实践观,弄清实践具体的哲学意义,从而更好地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
一、马克思科学实践观的起源
马克思的实践观脱离于费尔巴哈实践观,是对费尔巴哈的实践观点的继承和创新。马克思对以往的唯物主义哲学观点进行了研究分析,认为这些哲学观点普遍存在一个缺点:过于重视事物活动中客体的作用,而忽略了主体作用,因此并不能对实践产生全面的、正确的理解。《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提出标志着新唯物主义的形成,马克思从唯物辩证的角度对实践观进行了改革和完善,弥补了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中的不足,将唯物主义历史观和认识论与实践的观点相结合,推动了历史观和认识论的重大变革。马克思以过去所有的实践观点中的优秀成分为基础,并结合当时的社会条件,发展出了独特的实践理论体系。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了自己对实践作用的认识,但是还没突出实践的中心地位;在之后的《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具体阐述了实践对社会历史发展的推动作用,却依旧没有把实践概念当成重点内容解释。直到《关于费尔巴哈提纲》的出现,才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实践理论体系,突出了实践概念在哲学理论中的重要作用,从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社会的本质展开了全面研究,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打下了牢固的实践理论基础。
二、马克思实践观的基本观点
1.实践的主要形式
实践活动的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通常情况下我们所说的实践是指物质生产活动、处理社会关系的活动及科学实验活动等。其中,物质生产属于人类实践活动的基本形式,人们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劳力,使用一些特殊的工具和方式,对自然界中的事物进行改造,从而改善自身的生活环境,满足自己对物质条件的需求。生产活动是维系人与自然关系的纽带,能够实现有效能量与信息之间的交互,协调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共同发展,是社会经济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前提。生产活动的性质对社会性质具有决定性作用。在实际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必然会产生一定的社会关系,人们处理这些社会关系的活动也是实践活动的一种,主要包括政治性活动、社会变革活动等。尤其是在以阶级斗争为主的社会背景下,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主要体现为阶级关系,由阶级关系所引起的社会矛盾是社会存在的主要矛盾,而阶级斗争就成为人们处理社会关系的主要实践活动。人们亲近自然、探索自然,并将从自然中发现的规律运用到社会改造活动中。科学实验就是人们进行社会改革活动的前提条件。人们为了解释某种现象的产生原因、揭示其中的规律,特意创造某种条件达到观察其变化及结果的目的。科学实验以生产时间活动为研究基础,既包括对自然科学的实验研究,又涵盖对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
2.实践是检验整理的唯一标准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这样认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马克思把实践定义为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物质活动,并且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真理需要实践的检验才能成为真理,这是真理本质和实践特征的共同要求。真理即为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检验真理就是验证人的主观思想与客观事实是否具有一致性。在检验真理的过程中一定要将主观与客观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弄清楚其是否是真理。人的主观思维本来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因此并不能作为衡量真理的标尺。所以,只有通过实践的检验才能成功地确定真理。此外,实践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实践的物质活动,这就意味着人类可以在某种认识的引导下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将主观的思想转变为客观存在。通常情况下,若是这个实践活动与理想中的结果相一致,那么说明引导该实践的认识是科学合理的。因此,实践以其直接现实性的优点成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3.实践是构成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
马克思提倡以实践的角度认识和改造社会,实践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所有社会现象都是经过社会实践之后才能发现其中的科学规律。马克思唯物主义哲学观认为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探索出社会生活的本质。社会生活是人们进行各项社会活动的总和。首先,实践是构成社会关系的基础条件。社会基本关系主要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人与意识的关系。实践涵盖了所有社会关系,是社会关系产生和发展的动力。其次,实践促进了社会生活的形成,人们利用实践活动促进了社会变革,加速了社会发展的步伐,形成了社会生活的主要范围,包括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实践决定了整个社会生活的发展方向。实践还是实现社会进步的推动力。人类在实践活动中创造历史,发展历史,最终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劳动者是历史的创造者,物质生产实践活动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因,是社会历史进步的源泉。
三、结语
实践是以人为主体的对象性活动,但是只有能够创造出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活动才属于对象性活动。对象性是实践活动的最重要属性,是实践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脱离了对象性实践就不可能存在和发展。实践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基本手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也是哲学观的主要体现。
参考文献:
关键词:人的本质;科学内涵;现实意义
马克思在写于1845 年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六条中指出:“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为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本文从提出过程、科学内涵与指导意义三方面着手分析了马克思的人的本质的思想。
一、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思想的提出
早在1835年8月的中学作文《青年选择职业的思考》中就提出了社会关系在人类生活中的作用的问题。他说:“我们并不总是能够选择我们认为合适的职业。我们在社会上的关系,还在我们能够施加决定性影响之前,就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被决定了。”
过了五年之后,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又有了新的突破,“直接存在的个别性,只有当他同他物发生关系,而这个他物就是他本身时,才按照它的概念得到实现,即使这个他物是以直接存在的形式同它相对立的。所以一个人,只有当他与之发生关系的他物不是一个不同于他的存在,相反,这个他物本身即使还不是精神,也不是一个个别的人时,这个人才不再是自然的产物。”这时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解显然还是受黑格尔的影响比较大,主要还是在理想的范畴来理解人的本质。
1843 年秋,马克思就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第一次提出了关于人本质的观念:“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对宗教的批判最后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学说……”马克思这一时期关于人的本质的表述已不仅仅停留在自然人的层面上,而是转向了现实的人。
1844 年马克思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多次提到人的本质与人的需要的概念,如“我的产品是你自己的本质即你的需要的物化” 。在这里,马克思把人的本质理解为人的需要。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较为明确和系统的表述是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的:“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他从经济关系入手,通过异化劳动理论来探讨人的本质,第一次提出了劳动是人的内在本质的观点。
1845 年,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对费尔巴哈“抽象的人、自然的人”的人本质论进行了根本性的批判。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也即,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论断是对人的本质的最为科学的表述。
1845-1846 年,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运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更全面地批判了费尔巴哈抽象的人的观点,并运用“实践”的观点研究了费尔巴哈在人的本质问题上失误的原因,更加系统、全面地阐述了在人的本质问题上的观点。
总之,关于人的本质,在马克思的经典著述中大致有以下几种提法,即“人的本质是需要”、“人的本质是劳动”和“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等。
二、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思想的科学内涵
我们不应仅仅从人的外部关系来理解人的本质,更重要的是从人的内在关联来定义人的本质。综上,人的本质的科学内涵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从人作为类与动物相区别的层次看,人的本质表现为自由自觉的劳动, 即人的本质表现为人是能够制造和使用工具从事创造性实践活动的理性存在物。马克思坚持用实践的方法来探求人的一般本质,指出劳动的本来意义是人的“生命活动”,提出劳动是人的本质的内在规定的思想,从而回答了人作为一个类区别于动物的本质所在。
其次,从人与人相区别的层次上看,人的本质是通过“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体现出来的理性的个体存在。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界定,不仅限于对人的本质作抽象的一般规定性研究,还在此基础上回答了人的本质在“现实性上”的具体规定性或现实本质。具体说,人的现实本质或个体本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第一,人本质的核心是它的社会性。第二,规定人的本质的社会关系不是单一的,而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第三,社会关系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因此,人的本质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和发展变化的。最后,人的本质是类本质和个体本质的辩证统一,并统一于人的需要。
三、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思想的现实意义
作为一种原则和方法,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基本理论在今天仍然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 为我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的本质问题提供了方法论。人的本质问题, 是一个人确立人生观的理论基础。对人的本质认识不同, 所确立的人生观就会不同。在现阶段, 我们仍然需要研究和探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的本质问题, 引导人们正确认识人的本质, 从而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这是一个至关社会主义信念能否在人们心目中永存的重要的人生基础理论问题, 因而也是至关社会主义生死存亡的大问题。
第二,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理论为思想政治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是人,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就得研究“人的问题”包括人的本质问题。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基本观点,为我们揭示了人的思想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而形成和发展的,人的社会关系对人的思想的影响极其重要。因此,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重视社会关系对人的思想的决定作用,考察各种关系的影响,认识和把握人的思想形成的物质原因和社会根源, 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 为研究社会科学指明了方向。人的本质问题是众多人文学科研究的共同主题之一。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理论,作为对人的研究的一般性原则, 对各门人文社会学科具有普遍适用性, 它赋予了涉及人的本质问题的各门具体学科可以从各自特定的角度研究和揭示人性问题的必要性。因此为社会科学研究人的本质问题的各个侧面和不同层次都留下了发挥的余地。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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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种唯物主义的内在关联及其超越
从思想史上来看,在马克思哲学变革之前,存在着两种与马克思哲学直接相关的唯物主义:一是法国的唯物主义,一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马克思哲学变革,从唯物主义的规定性来看,就是如何超越这两种唯物主义的问题。
对于法国唯物主义,过去关注较多的是其物质本体论层面,即世界的物质规定性以及这种规定性对意识的刺激所引起的反映。对于这种唯物主义,黑格尔曾进行了深刻的批判。首先从感性确定性的层面来看,这种起源论式的唯物主义是一种直观的认识,而这种直观认识的本质规定恰恰不是其直观性,而是共相。因此,当我们认为对一棵树的认识来自于这棵树对我们的刺激时,我们并不能真正地获得对外部存在物的知识,因为如果没有树的概念,对于我们来说无法将树与其他的东西区别开来。其次从知觉思维来看,这种唯物主义恰恰也是需要扬弃的,因为知觉的本质规定性并不在于人对外部存在物的反映,而在于知性的理性规定,或者说理性构成了反映的本质规定。黑格尔通过从感性到知觉、知性再到自我意识,在我看来,倒是揭示出这样的问题:即传统的唯心主义(前黑格尔式唯心主义)构成了传统唯物主义的对立面,而且这种唯心主义在一定意义上构成了传统唯物主义的“真理”。“如果无思想的意识表示观察和经验是真理的源泉,那么它这种说法很可能造成一种印象,仿佛这是说只有视听味嗅触是真理的源泉;其实在它匆忙地推崇视听味嗅的时候,忘记了说明同样本质的一件事实,即当它感觉的时候,它已经在为它自己而规定这个感觉对象了。”(P163)在传统研究中认为是对立的地方,黑格尔看到的恰恰是统一,这个统一的最高形式就是绝对观念。这才是黑格尔哲学从自我意识之后才进行长篇论述的意图所在。在这个意义上,仅仅恢复法国机械唯物主义的物质起源本体论来反对黑格尔式的唯心主义,我认为是行不通的。马克思要想超越黑格尔哲学,就必须超越机械唯物主义问题域。
从马克思早期思想发展的过程来看,马克思对法国唯物主义的关注也并不在于其本体论层面。马克思对唯物主义的接受,源自于《莱茵报》时期的理论与实践,以及同时期对历史学的研究。《莱茵报》时期遇到的理性与利益、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问题,使他脑海中的青年黑格尔思想受到冲击,而这时对历史学的研究使马克思坚信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而不是相反,由此他才接受了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颠倒原则,肯定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这一思想。这是马克思转向唯物主义的起点。但紧接着的问题是,如果市民社会决定国家,那么怎样批判市民社会,就构成了马克思思想的核心问题。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必须在这一点能够发挥作用,才能真正地得到马克思的认可。可见,马克思关注的并不是世界起源意义上的唯物主义问题,而是如何面对社会历史生活进行唯物主义批判的问题。
从这个线索中我们才能看到马克思为什么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链接到了法国唯物主义。费尔巴哈对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批判,通过一种颠倒原则将理论的原点定位在“人”上,这种“人”是超越了“精神”与“肉体”的二元对立的人。回到生活中,费尔巴哈则是从人本学的类本质及其异化逻辑来建构自己理论的批判意味,即现实的市民社会是人的类本质的异化,对这种异化的扬弃才能真实地回到人本身。这种唯物主义,从逻辑思路上来看,与黑格尔是一致的,人的类本质异化及其复归与绝对精神的异化与复归是同一个过程,不同的是,费尔巴哈的“人”只是黑格尔哲学中一个重要环节的中断,并将这个环节独立出来加以放大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费尔巴哈是无法驳倒黑格尔的。正是在这里,法国机械唯物主义从反映而来的理论,反而具有了“直接的”现实批判性。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援引了爱尔维修的理论,其实这也是法国唯物主义在面对社会历史时较为普遍的想法。按照爱尔维修的唯物主义观点,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善恶来自于社会环境的影响,人之所以犯罪是因为社会环境造成的。因此,人性的提升首先就要改造这个社会。回到马克思的语境中就是,国家理性之所以成为私利的工具,并不是由于抽象的理性出了问题,而是当下现实的结果。这与他批判市民社会是一致的。在这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人本学与法国的唯物主义都可以批判市民社会,但两者的指向存在着很大的区别:费尔巴哈的人本学更强调于人性的回归与获得,而法国的唯物主义更强调对现实世界的革命。但从法国唯物主义来看,批判现实的前提何以获得?这与费尔巴哈批判市民社会的抽象的“人”何以获得实际上是同一个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对费尔巴哈的批判与对法国机械唯物主义的批判具有了相同的意蕴,理解了这一点,就可以理解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在第一条批判了费尔巴哈之后,第二条批判了认识论意义上的直观原则,在第三条中接着揭示了法国机械唯物主义的“二律背反”。如果人的罪恶是由环境造成的,那么改变人的恶性首先在于改变环境,“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P59)因此改造社会环境的理性何以获得就成为一个问题,这是一种逻辑的循环。从这里可以看出,法国唯物主义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在马克思那里之所以具有同质性,就在于两者在面对社会历史时,具有相同的理论视域。而这样一种理论视域与黑格尔式的唯心主义历史观并没有什么区别。这才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需要解决的深层问题。马克思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才能真正解决黑格尔的问题。可以说,马克思对传统唯物主义的超越,与他对黑格尔哲学的超越,是一而二、二而一的过程。因此,不加批判地用传统唯物主义的物质本体论来嫁接黑格尔的辩证法,是理论上的误解。
这实际上告诉我们,马克思对传统唯物主义的超越,并不在于一种物质本体论层面的重新强调,而首要在于对社会历史生活的理解。在物质本体论的层面,传统唯物主义已经具有了辩证法的内容,如在费尔巴哈的著作中我们就可以读到。因此新的超越必须是社会历史观领域的超越。在历史观层面,旧唯物主义与黑格尔唯心主义具有同质性,他们都从抽象的原则来理解历史,将鲜活的历史过程变成了历史编纂学的材料。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的超越,同时也就是对旧唯心主义的超越,指向了对社会历史的理解。
二、回到历史本身
从任何一种理论出发来面对社会历史生活时,社会历史生活总是处于特定理论视域中,因此“前见”总是难以避免的。当旧的唯物主义强调认识总是对外部对象的直观反映时,这种唯物主义就处于矛盾着的二重性之中。首先从直观反映的层面来看,外部对象总是作为现成性的事实而存在,对这种现成性事实的认识,正如培根“四假相”所说的,要消除的正是任何个人的“前见”,力图达到对事实的纯客观反映,这种现成性的思维与自然科学中的实证性思维遥相呼应。在这种思维中,自然与历史都是现成存在的事实。虽然与以前的唯物主义相比,费尔巴哈不仅把对象看作是现成的存在,而且看作是感性的存在,但这种感性是直观的感性.在直观中,现成的存在是永远不变的,当费尔巴哈把人看作是以“爱”为价值取向的人时,这种感性的存在就是现成存在的彼岸世界,形成了“自然”与“历史”的对立,“自然”是现成存在的东西,而“历史”则是奠基于人性的东西,它与现成性的实在自然界没有任何关系,这构成了矛盾二重性的第二个方面。正是这第二个方面,形成了面对历史的历史哲学,这种历史哲学在黑格尔之后成为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批判的“历史编纂学”。
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的历史直观性,受到了马克思的批判:“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那个自然界,不是费尔巴哈生活其中的自然界;这是除去在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以外今天在任何地方都不再存在的、因而对于费尔巴哈来说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P76、77)因此,任何“自然”与“历史”的对立,在社会历史进程中,特别是在工业化进程中,根本就是一个虚假的问题。马克思对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批评涉及以下问题:第一,旧唯物主义的根本问题并不在于纯本体论或认识论层面,而主要存在于社会历史观,他们的直观性错误在于对社会历史生活过程的无视或误解。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P78)第二,要真实地透视旧唯物主义的问题,首先就在揭示理论与社会历史生活之间的关系问题,就是要回到历史本身来对理论进行定位。在这个意义上,有没有“前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在社会历史生活中透视这种“前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既回到历史本身,又回到理论本身。这构成了马克思破除历史编纂学,回到历史本身的方法论前提。面对这种历史编纂学,马克思指出真实的历史并不只是理性思维的结果,而是由现实的人的现实活动建构起来的。“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只要描绘出这个能动的生活过程,历史就不再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也不再像唯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P73)从马克思的这一描述中可以看出,作为能动的生活过程的历史:首先是现实的人在实践活动中建构的结果,对历史的考察就是要分析这种建构性的过程,而不是对现成物进行事实的汇集或想像的抽象。真实的唯物主义必须是对真实生活过程的描述与说明,“只要这样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任何深奥的哲学问题……都可以十分简单地归结为某种经验的事实”。(P76)其次,现实的个人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创造着历史的。费尔巴哈也将“现实的个人”作为面对历史的起点,但“现实的个人”在他那里变成了一种形而上的规定,缺失的正是现实的社会关系。实践也不是康德、费希特意义上的道德实践,而是现实社会关系下的物质实践,并总是遇到特定的前提条件,而这种特定的条件又是前人实践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历史是在时间传承关系中建构出来的。人们创造历史又处于结构性的关系中,这种结构性的关系不仅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实践是一定社会关系条件下的实践,是特定历史时空中的动态性过程,是现实的人进行具体而现实的活动。这种意义上的实践不再是传统本体论意义上的实践,从本体论意义上对实践的重新理解,就是再次将历史凝固化了。因此,社会存在这个概念并不是要素的集合体,也不是精神的外在结果,社会存在是一种历史关系的建构,这与海德格尔对存在的思考有着根本的区别。只是在这个基础上,马克思指出,我们才遇到意识问题。这里,我们需要做一个区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似乎都是先有意识,然后才有对世界的认识,在这里似乎是先验的理性规划着我们对世界的理解。但马克思要追问的是,这种先验的理性何以产生?当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是从感性确定性直接推论到共相的优先性时,黑格尔实际上就承认了人的存在首先就是理性的,当他把这一点当作自然的事实来接受时,黑格尔就直接站到了现代社会的立场上。而在马克思那里,他要揭示的是这种理性何以在社会实践中产生出来。由此,马克思对哲学理论有了新的理解:在青年马克思那里,哲学就是黑格尔意义上的纯理性批判,在这种界定中,有一个不言自明的前提,即哲学是超历史的、能够评判一切的尺度,这正是黑格尔对哲学的解释。而在马克思的新视域中,哲学的超历史性被解构了,我们需要做的正是对哲学的透视,在哲学与现实生活之间实现互文性解释,这是超越历史编纂学的重要前提。因此对历史过程的理解,首先就在于对过去的理性意识的悬置。只有通过这种悬置,我们才能真实地理解意识在现实历史中的定位。因此历史的真实过程与意识内的历史过程存在着差别,但意识又总是历史活动中的意识,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实践活动又可以转换为意识活动的对象,使意识成为对人与历史活动之间关系的思考,使客观的历史过程变成自觉的历史活动过程,使客观的关系变成“为我关系”。从这里,才能生发出批判历史的张力。
因此,唯物主义在马克思这里具有了新的含义:唯物主义不是对历史加以现成性的收集,也不是对历史进行实证性的分解,更不是对历史进行主观的抽象,而是真实地回到历史本身。在这个回归过程中,唯物主义抓住的不再是现成性的事实,而是历史的流动性过程,唯物主义也就从抽象的、对面式的“看”变成了具体而历史的“思”,是卷入到历史过程中但又从这种卷入中的抽身变成了分析问题的方法。在这里,不再有任何教义性的唯物主义,有的是对自身进行反思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唯物主义,这种理论的发展才不会陷入到相对主义的泥淖之中。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历史本身成为辩证的,唯物主义也就是辩证法,唯物主义与辩证法才能是同一个东西。可以说,只有当马克思同时超越了黑格尔与费尔巴哈时,马克思才能真实地获得自己的唯物主义。
三、批判的唯物主义
从社会批判的理论来看,存在着两种批判模式:一种是伦理道德式的批判,一种是来自于社会历史本身的批判。在前一种批判模式中,有着其自身的演变逻辑。它先设定一个绝对的前提,将全部社会生活置于这个前提之下加以考察。在理论谱系上,这种批判是启蒙理论的产物,启蒙理论将理性作为一切审判的原则。但绝对的原则总是要通过具体的个人才能体现出来,如是在面对社会生活时,或者是绝对原则对现实生活进行一种完全否定性的批判,陷入到自身的空洞性中,或者是陷入到个人伦理批判之中,而当陷入到个人伦理批判时,原来那个绝对原则也就失去了先前具有的效准,个体自身的伦理判断变成了一切的效准,最后的结果是走向怀疑一切,否定一切的相对主义。因此,绝对主义与虚无主义构成了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这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批判理论与马克思哲学中真实的批判意蕴完全不同。形而上学的批判总是要寻求一个最终的本质,不管这种本质是采取最高存在者的方式,还是以存在的方式,这种本质总是无处不在而又发挥着终极作用的。当用这种本质来批判历史生活时,马克思哲学的批判就变成了一种伦理道德式的批判,当这种伦理道德式的批判变成一种固定的模式时,任何批判就变成了一种固定模式的重演,激进的批判都变成了现存意识形态的共谋。巴特关于语言的一段论述深刻地揭示了这一点:“处于权势状态的语言(在权力的庇护之下被生产和传播的语言),顺理成章地成为一种重复的语言;语言的一切社会公共机构均是重复的机器:学校,体育运动,广告,大众作品,歌曲,新闻,都不止地重复着同样的结构,同样的意义,且通常是同样的辞语:陈规旧套是一政治事实,是意识形态的主要形象”。(P51-52)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理解,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为什么每一次激进的批判,都变成了强化资本主义制度的一个契机。
马克思的社会批判张力来自于社会生活本身。对于自己的批判思想,马克思曾这样描述:“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和革命的”。(P24)从这里可以看出,马克思哲学唯物主义的批判意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层面:首先,批判理论要从社会历史生活出发。针对旧的伦理道德批判,马克思指出:“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是哲学家们想象为‘实体’和‘人的本质’的东西的现实基础,是他们神化了的并与之斗争的东西的现实基础,这种基础尽管遭到以‘自我意识’和‘唯一者’的身分出现的哲学家们的反抗,但它对人们的发展所起的作用和影响却丝毫也不因此而受到干扰。”(P93)一旦回到社会历史本身,任何形而上学的本质、任何不变的本体都失去了存在的根据。因此,首先需要对社会历史生活进行科学的描述,这正是唯物主义的第一层内涵。在这个意义上,唯物主义是对任何理论抽象的解毒剂。
关键词:《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哲学转向;唯物史观起点
中图分类号:A8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4)03-0120-05
自1932年公开发表以来,《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就存在诸多争议,对它的理解和认识直接形成了对马克思思想的两种不同的理解和认识。一种观点认为,“人道主义的马克思是马克思学说中的最高峰,而《资本论》时期以后的马克思则是‘停滞’与‘衰退’的马克思”;西方科学方法派提出所谓断裂说,认为“存在着以1845年《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为分界线的两个马克思,即处于人本主义意识形态逻辑统摄之下的青年马克思和创立了全新科学世界观的者的马克思”。①本文认为,《手稿》是马克思的早期著作,处于马克思思想形成的起始阶段,因而有许多不成熟之处,这是毋庸置疑的。但也正是因为处于起始阶段,《手稿》向我们展示了马克思哲学思想转变的历史轨迹和从中形成的思想成果。不承认《手稿》的不成熟之处是错误的,但因其不成熟而掩盖其思想成果也是不符合事实的。《手稿》中马克思从唯心主义转向唯物主义、从唯心辩证法转向唯物辩证法、从人本学唯物主义开始转向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此后的理论研究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了《手稿》中形成的理论成果而不是与之对立起来。
一、由思辨唯心主义转向感性唯物主义
黑格尔对马克思的影响毋庸置疑,因此马克思思想的转变也是从批判黑格尔的过程中实现的。马克思正是在对黑格尔思辨哲学的批判中走向了唯物主义。
1.从“物性”到“感性”
《手稿》中马克思哲学思想的转变,是从他的“存在”观的转变开始的。他通过对黑格尔思辨哲学的批判,通过对感性对象性活动的思考和感悟,形成了新的感性“存在”观。马克思认为,在黑格尔那里,现实存在只是“物性”。“自我意识通过自己的外化所能设定的只是物性,即只是抽象物、抽象的物,而不是现实物。此外还很明显的是:物性因此对自我意识来说决不是什么独立的、实质的东西,而只是纯粹的创造物,是自我意识所设定的东西……”②自我意识作为主体外化自身,设定自己的对象,设定出表面上具有独立性的现实的自然界作为自己的对象。但这样的自然界只是抽象的自我意识的纯粹创造物、派生物,只是自我意识的表象、幻象,是思想的环节,并非实质独立的东西,并非现实的存在。也就是说,在黑格尔那里,现实的感性自然界只是“物性”,是只具有“物”的外观的幻象,而抽象的自我意识才是实质的、真正的存在,是现实事物的质。
与黑格尔不同,马克思认为,只有感性的存在物,即能够在感性对象性活动中通过对象得到表现和确证,并同时自身又能够作为存在物、作为对象表现和确证他物的存在,这样的存在物才是存在的。“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即不能通过对象表现和确证自身存在,也不能表现和确证他物存在,这样的存在物是非存在。而且,对象的确定、对象性关系的确立,不是抽象的主体抽象设定的结果,而是感性自然界的对象性本质力量相互作用的自发结果。感性的物质存在物才能够进行感性对象性活动,进行感性对象性活动的存在物才是感性存在物。存在要成为存在,物要成为物,必须通过对象即外在于自身的、与自身有不同本质的他物来表现和确证。被他物表现和确证,物才是感性的存在,感性存在物才是现实的存在,非感性对象性存在物是非存在、是幻象、是虚无。“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一种非现实的、非感性的、只是思想上的即只是想象出来的存在物,是抽象的东西。”③这就是马克思在《手稿》中形成的对“存在”、对“物”的理解和认识。“感性”在这里是一个具有本体论意义的概念,在马克思向唯物主义转变的过程中具有根本性意义。
2.从单向对象性到双向对象性
黑格尔讲对象性,马克思也讲对象性,这似乎就是马克思所保留的黑格尔的痕迹。但这两个“对象性”有本质的区别,一个是单向对象性,一个是双向对象性。在思辨哲学中,对象性关系是单向的。在这一对象性活动中,自我意识外化、对象化自身,设定自己的对象,派生感性自然界。自我意识是主体,设定、派生对象世界,但对象却不能设定自我意识。在这里,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对立是绝对的,自我意识是绝对主体。现实自然界作为自我意识设定的对象是相对的、暂时的、有限的、虚幻的非现实存在,而抽象的自我意识作为主体则是绝对的、实质的存在。这就不难看出,思辨哲学就是绝对的精神自我运动的过程,而现实世界则是这一运动的现象,这就是所谓的“精神现象学”。感性对象性关系则是双向对象性关系。马克思认为:“只要有对象存在于我之外,只要我不是独自存在着,那么我就是和在我之外存在的对象不同的他物、另一个现实。因此,对这个第三对象来说,我是和它不同的另一个现实,也就是说,我是它的对象。这样,一个存在物如果不是另一个存在物的对象,那么就要以没有任何一个对象性的存在物存在为前提。只要我有一个对象,这个对象就以我作为对象。”④在这里,对象性关系是双向的、相互的,对象性双方相互设定、互为条件,彼此表现和确证对方的存在。感性对象性关系的双方都既是主体又是客体,是主客体的统一,既作为主体设定对方,又作为客体被对方设定。对感性存在物来说,存在是有条件的,以对象的存在为条件。所以,感性存在物是相对的、有限的存在,在感性的世界里,没有东西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至此,由物性到感性,由单向对象性到双向对象性,马克思否定了黑格尔思辨哲学的绝对前提、抽象本质,把自己的哲学建立在感性的现实的基础之上,从思辨唯心主义转向感性唯物主义。当然,单单从这层转变来说,马克思只是实现了向唯物主义的转变,还不是向历史唯物主义的彻底转变。
二、由唯心辩证法转向唯物辩证法
黑格尔的辩证法是绝对精神自我运动的辩证法,是绝对精神自我实现、自我确证的辩证法。“因为黑格尔根据否定的否定所包含的肯定方面把否定的否定看成真正的和惟一的肯定的东西,而根据它所包含的否定方面把它看成一切存在的惟一真正的活动和自我实现的活动。”⑤
从这一过程的否定方面看,黑格尔的辩证法具有积极意义,他把世界看成一个在否定、批判中自我生成的历史过程。但从肯定方面看,这又是绝对精神自我外化,自我扬弃,自我运动的过程,是绝对精神的“独角戏”。否定方面向我们展现了其批判性,肯定方面又让我们看到其批判的虚假性。马克思正是在“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中,实现由唯心辩证法到唯物辩证法的转变。
1.从自我确证到感性确证
在黑格尔的辩证法中,辩证运动的过程是自我意识自我确证的过程。在黑格尔看来,自我意识外化为对象的过程是自我意识作为绝对主体设定对象的过程,而且设定本身也是意识的范围内进行的纯粹抽象的过程。“只要意识知道某个东西,那么这个东西对意识来说就生成了。知识是意识的惟一的对象性的关系。”⑥也就是说,意识设定对象就是意识到某个东西,想象出某个东西。“意识――作为知识的知识――作为思维的思维――直接冒充为它自身的他物,冒充为感性、现实、生命。”⑦在这里,意识和对象之间的对立只是想象出来的对立,是虚假的对立。对对象的扬弃,也就是对意识的外在形式、异在形式,即意识本身的扬弃。所以这里是意识自我外化、自我扬弃、自我实现、自我确证的过程,从头到尾都是意识本身,没有他物。这就是绝对的精神、自为的精神的力量。“绝对知识,那种已经不是向外部而是仅仅在自身内部进行的抽象思维运动,就是说,纯思想的辩证法是结果。”⑧黑格尔辩证法是自我意识和并不存在的对象即意识本身的虚假的对象性活动,是意识的自我确证。马克思说:“对象的这种虚无性对意识来说不仅有否定的意义,而且有肯定的意义,因为对象的这种虚无性正是它自身的非对象性即抽象的自我确证。”⑨所以,黑格尔的“对象性”本质上是非对象性,运动只是抽象的思维运动,只是自我意识抽象的想象活动,只是思维在本身范围内的自我确证过程。
与黑格尔不同,马克思认为辩证法是事物之间感性确证的过程。在马克思看来,事物之间的感性对象性活动,是两个具有不同的内在本质的事物、两个现实之间的对象性活动。只有外在于自身的、与自身本质不同的他物存在,即只有外部自然作为对象存在,一事物才能在自身与外在于自身的、独立的、实质的他物之间进行感性对象性活动,从而确证自身存在。对一事物来说,有他物的存在才有辩证活动过程,没有他物的存在就没有所谓的辩证运动。所以,辩证运动过程不是一个在自我主导下进行的自我确证的过程,而是一个“被”他物表现和确证的过程、一个感性的确证过程。也就是说,辩证运动是一个有条件的、辨证的感性确证过程,而非抽象的、绝对的自我确证的过程。从自我确证到感性确证,马克思赋予辩证法以唯物主义内涵。
2.从精神批判到实践批判
在黑格尔的辩证法中,所谓的批判性是精神批判,只是虚有其表的批判。 对此马克思指出:“因为思维自以为直接就是和自身不同的另一个东西,即感性现实,从而认为自己的活动也是感性的现实的活动,所以这种思想上的扬弃,在现实中没有触动自己的对象,却以为实际上克服了自己的对象。”⑩黑格尔把辩证法看作绝对精神自我运动的过程,看作绝对精神自我外化、创造出自己的对象的过程。这一对象虽然只是物性,但绝对精神却把它看做感性现实。所以绝对精神并不把自我的运动看作抽象活动,而是看作改变现实世界的现实活动。它自以为在精神领域内实现的批判就等于对现实世界的改变,自以为对自己对象的扬弃就是现实地克服了自己的对象。实际上,它只是改变了自己的想象,改变了自己作为“知识”的对象,这只是“想象主体的想象活动”。因而,在马克思看来,思辨的唯心辩证法只是进行抽象的精神批判,这只是精神范围内的批判,只是对现实世界的一种理解和解释,这并不等于改变现实世界,现实世界也并不会因此直接发生任何改变。或者说,精神批判只是问题的提出,而不是问题的解决。
对于这种精神批判,马克思指出了其积极意义:“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辩证法,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非对象化,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可见,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劳动的成果。”但是,马克思接着又指出:“他把劳动看作人的本质,看作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他只看到劳动的积极的方面,没有看到它的消极的方面。劳动是人在外化范围之内的或者作为外化的人的自为的生成。黑格尔惟一知道并承认的劳动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通过前面马克思对感性存在、感性对象性活动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马克思不仅看到人的自我外化的主体性一面,也看到人的感性的、自然的、作为自然界一部分的,或者说人以感性自然为存在条件的客体性一面。人作为主体性存在能动地改造现实世界,但这一过程不是人作为精神主体在精神范围内抽象进行的,不是一个纯粹的精神活动。人对现实世界的改造过程,是人本身作为感性自然而与自然界中其他感性存在物之间进行感性对象性活动的过程。人以感性现实为条件,才能实现人的主体的外化,从而使感性世界发生现实的改变、感性的变化。另一方面,人在劳动中改造感性现实的同时也在对感性现实的扬弃中真正改变自身。因为感性现实对人来说是外在的、本质不同的、独立的、实质的东西,是另一个现实,所以在对感性现实的扬弃中,人的主体世界不断得到验证或纠正,发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变化。因此,劳动既是主体的客体化过程,又是客体的主体化过程,是二者的辩证统一。劳动是实践批判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外部自然界还是人本身都得到实践的批判和现实的改造。因而,马克思的辩证法是以感性现实为基础的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的批判是现实的实践批判,而非抽象的精神批判。
通常我们认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马克思科学实践概念形成的标志,但“提纲”只是个提纲,那里只是直接使用了实践概念,至于什么是实践、实践的内涵和本质却没有具体的阐述。“其实除了使用的概念不同之外,《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基本思想完全来自《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手稿》中虽然并没有明确使用“实践”概念,但已经形成“实践”的思想内核,科学的实践观呼之欲出。《手稿》为我们理解马克思实践概念提供了重要的文本依据,是我们正确理解和认识马克思“实践”概念所不可或缺的、不可逾越的经典著作。至此,从自我确证到感性确证,从精神批判到实践批判,马克思实现了从唯心辩证法到唯物辩证法的哲学转向。
三、由人本学唯物主义向历史唯物主义迈进
应该承认,《手稿》中马克思对黑格尔思想的批判,在很大程度上是费尔巴哈人本学唯物主义影响的结果,从概念到批判方式都保留费尔巴哈的痕迹。但《手稿》中,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也并非停留在人本学唯物主义的水平上,而是在批判黑格尔思想的过程中又开始反思和扬弃了人本学唯物主义,开始向历史唯物主义迈进。
1.从抽象人到现实人
在对人本身的认识上,马克思由抽象人转向现实人。马克思首先批判和否定了黑格尔把人看作自我意识的思想,肯定了费尔巴哈把人看作感性存在的观点。人作为感性存在物与其他感性存在物之间进行感性对象性活动,或者说,正是因为人与其他感性存在物进行感性对象性活动,人才成为感性存在物。作为感性存在,人不再是纯粹的思想物、“物性”,而成为独立的、实质的感性现实,即自然物。但《手稿》中马克思对人的现实性的认识并没有止步于此,并不是把人仅仅看作直观的感性自然。因为马克思在这里已经认识到,纯粹的感性自然物之间的感性对象性活动是自发的。人与自然物之间也进行感性对象性活动,但是人的感性对象性活动却并不是完全自发的过程,人的感性对象性活动是被意识到了的活动,人在感性对象性活动中具有主体能动的一面。马克思说:“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他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这不是人与之直接融为一体的那种规定性。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直接区别开来。”所以,马克思不是把人看作纯粹感性的自然人,而是把人看作有主体意识的、能动的自由人。马克思虽然批判和否定了自我意识的绝对主体地位,论证了其感性基础,但马克思并不是把世界看成纯粹的感性存在,并非完全否定人的主体能动的一面,只是否定主体性的绝对性。另一方面,马克思所理解的人的主体意识既不是绝对精神外化的产物,也不是人主观自生的,而是社会的产物。对于意识的本质和生成过程,《手稿》中马克思虽然没有像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那样做深入细致的论证,但已经开始认识到意识的社会本质。
总之,马克思通过对思辨哲学的批判,使人从抽象的精神存在回归感性的自然人、回到人本身,这好像与费尔巴哈非常一致。但马克思并不把人仅仅理解为纯粹的感性的自然人,而是理解为感性基础上的有意识的、能动的主体存在。也就是说,马克思既不把人理解为抽象的精神存在,也不把人理解为抽象的自然存在,而是二者辩证统一的现实存在。更重要的是,马克思此时对于人的主体意识也不是简单回到黑格尔,而是思考人的意识的社会本质。马克思已开始反思费尔巴哈,使自己的思想更进一步。
2.从自然界到人类世界
在对人置身其中的世界的认识上,马克思并不把世界理解为自发的感性自然界,而是理解为在人类历史中形成的人类世界。马克思指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所以关于他通过自身而诞生、关于他的形成过程,他有直观的、无可辩驳的证明。因为人和自然界的实在性,即人对人来说作为自然界的存在以及自然界对人来说作为人的存在,已经成为实际的、可以通过感觉直观的,所以关于某种异己的存在物、关于凌驾于自然界和人之上的存在物的问题,即包含着自然界的和人的非实在性的承认问题,实际上已经成为不可能的了。”
马克思在这里初步阐释了他的新的历史观和世界观。首先,历史是人的真正的自然史。在黑格尔和费尔巴哈那里历史都是抽象的。黑格尔把历史看成绝对精神的历史,费尔巴哈从绝对精神回到感性现实,但他把自然理解为纯粹的自然、感性的东西,而把历史又理解为纯粹主体性的东西,他有感性的自然观却没有现实的历史观。所以费尔巴哈在历史观上始终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马克思通过对思辨哲学的批判使历史从绝对精神回归感性现实,把历史看作人自身劳动的过程和结果,把历史看成自然史的一部分。“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即自然界生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这样马克思就把凌驾于人和自然界之上的存在物、异己的存在物排除在历史之外。历史成为人和自然界的历史,历史成为自然界的一部分,而不是自然界作为第二性的存在从属于抽象的精神世界。马克思既超越了黑格尔又超越了费尔巴哈,在这里就走进历史唯物主义,把唯心主义从它最后的避难所驱逐出去。其次,历史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费尔巴哈也没有看到在历史领域中感性自然的主体存在,没有把自然界看成人的主体意识的对象化的结果、人的对象世界。马克思把历史回归到感性现实,但并不把历史看作自然界的抽象的自发进化的历史,即纯粹的自然史。他把历史看成自然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他看到历史的属人的一面,把历史当成人“有意识地扬弃自身的形成过程”。在这里,自然界不再是抽象的自然界,而是包含了人的主体性的人类世界。但同时他也不把历史当成人的主体意识主观任意的创造过程,强调这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马克思在感性自然和主体意识的辩证统一中来理解历史,看到了历史的实践本质,看到了人类的感性物质本质,看到了自然界的人化,看到人类世界的感性本质和主体性内涵的辩证统一,从而实现历史观和世界观的根本转变。至此,马克思通过费尔巴哈从绝对精神回归感性现实,从自我意识回归人本身,但与此同时马克思又在对费尔巴哈的反思中从抽象人走向现实人、从唯心史观走向唯物史观。
所以,虽然《手稿》中处处留有费尔巴哈人本学唯物主义的痕迹,但马克思已不是人本学唯物主义者。在《手稿》中马克思对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基本规律,并没有做深入的论证,历史唯物主义还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但马克思已开始向历史唯物主义的转变却是有文本可证的事实。冯景源先生早就指出:“在《手稿》时期,则是马克思愈益离开费尔巴哈迅速前进的时期”,“马克思这时已不是停留在一般意义的唯物主义上,而是要向更高的目标迈进,即在建立唯物史观的道路上迈出决定性的步骤”。复旦大学朱立元教授指出:“就《手稿》的基本内容和思想观点而言,青年马克思与费尔巴哈的本质区别还是很明显和主要的;《手稿》在马克思超越费尔巴哈的影响、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中已经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综上,从“物性”到“感性”,从单向对象性到双向对象性,马克思由思辨唯心主义转向感性唯物主义,确立起他的唯物主义思想,成为唯物主义者;从自我确证到感性确证,从精神批判到实践批判,马克思由唯心辩证法转向唯物辩证法,赋予辩证法以唯物主义基础,实现了辩证法思想的根本转变;从抽象人到现实人,从自然界到人类世界,马克思开始反思和超越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开始向历史唯物主义迈进。历史唯物主义在这里虽然只是思想的萌芽阶段,但思想转变的第一步已经迈出。《手稿》中马克思实现了哲学思想的深刻转向,《手稿》是马克思思想形成发展的重要关节点,是马克思思想理论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奠基之作,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起点。以《手稿》为依据得出两个马克思对立的问题是不符合事实的。
【关键词】历史唯物主义;实践
【中图分类号】B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2)01-0083-1.5
历史唯物主义是哲学的基础和核心理论,它深刻阐释了哲学最根本的奥秘――要“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①去理解和改变现实社会,改变人的生存环境,实现人的自由解放,而哲学的这一基础性的理论的基础性前提就在于现实的个人的活生生的感性活动。正如高清海老师所提出的,作为哲学所创立的新世界观,历史唯物主义是以“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去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从而把人对世界的关系理解为以人的实践活动所构成的否定性的统一关系,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实践构成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真实根基与理论来源。那么,实践又是如何支撑起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理论的呢?我将从两个方面来说明这个问题。
一、历史唯物主义视域内人的存在方式
“哲学的奥秘在于人”这是我们进行哲学思考所要考察的前提,也就是说我们进行哲学维度的考察要从“人”出发,离开了“人”,我们所谈论的一切都将是空泛而抽象的。那么,我们在谈论哲学历史唯物主义时,最先考虑的就应该是作为主体的“人”的问题。
首先,人作为这个世界的主体,作为思维意识的主体,他应该是感性的,现实的,实践的人,其中最主要的也是最根本的在于人的存在方式应该是实践的存在方式。在马克思短小而精悍的著作《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开篇即批判的指出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共同缺点在于不理解“真正的、现实的感性活动本身”,他还进一步指出:“社会生活在其本质上是实践的。”②正是由于不理解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旧唯物主义只是直观的把握人的生命活动,而唯心主义则是抽象的理解了人的社会生活。在马克思看来,实践活动是人所特有的生存方式,是人之为人的现实活动,是社会生活的真实本质,是人之为人的基本存在方式。
其次,哲学正是在把人看作是实践的人的基础上,从而从实践的思维方式出发,批判地改造世界,最终实现解放人类,这也恰恰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任务所在。马克思在《提纲》中认为费尔巴哈“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这也就是说,实践的本质在于实际的改造世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以人为中心,通过人、为了人的主体思维方式;是以人类解放的类主体思维方式;是超越的、创造性的、否定性的思维方式。正如《提纲》最后一条所提醒我们的:“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更是主张:“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③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历史唯物主义这一哲学新世界观的根本的思维方式,历史唯物主义借助实践的人的实践的思维方式为出发点,从而建立起改变现实社会、改变人的生存环境、实现人的自由解放的远大理想。
由此我们可以说,历史唯物主义视域内人的存在方式即是实践的存在方式,以此为基点,马克思和恩格斯建立的历史唯物主义从实践的人和实践的思维方式出发来解决人的最实际、最突出的问题――“改变世界”。
二、实践构成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原则
实践能够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根源和发展动力,不仅仅在于作为主体的人的存在方式是实践的存在方式以及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更重要还在于实践能够构成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原则,这也就是说实践能够成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在逻辑,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小的方面:首先,实践可以使历史唯物主义区别于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首先揭示了“从前的一切旧唯物主义”的缺点在于“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进而又揭示了唯心主义“只是抽象的发展了”“能动的方面”。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批判,是立足于“人的感性活动”的实践去超越两者的,他说:“全部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都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④这就表明,如果没有以“人的感性活动”为理论根源的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不可能超越旧唯物主义对唯心主义的批判,不可能从根本上区别于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而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创立的这一新世界观是以实践为出发点的。
其次,实践还可以构成历史,历史就是人的感性活动的总和。“历史”是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新世界观的解释原则,“‘历史’是‘追求自己的目的的人的活动过程,是实现人对世界的否定性统一的过程”。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人们从几千年前直到今天单是为了维持生活就必须每日从事的历史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⑥也就是说,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基本条件就是实践,实践是最基础,也是最根本的条件。另外,在《手稿》中,马克思还提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⑦这就更明确表述了实践不单是历史的基本前提,还是历史的组成部分。这样一来,就足以证明了实践对与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性。
从实践能够使历史唯物主义区别于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并且能够构成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的解释原则,也就是说实践能够成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在逻辑这一意义上来说,更加突出了实践对于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创立的新世界观的基础性意义――实践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根源和发展动力。
综合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实践是历史唯物主义这棵大树的树根,它不但帮助树干抓紧坚实的大地,还源源不断的为树干输送营养。实践就是哲学历史唯物主义的支撑者,正是依靠着“人的感性活动”,历史唯物主义才具有其真实的理论内涵,才具有其真实的批判性和超越性,才具有其真实的价值旨趣;正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历史唯物主义才有了牢固的根基,才能够不断发展完善,才能够成为超越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的新世界观,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根源就在于实践。
【注释】
①《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2003年,人民出版社,第18页。
②《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1997年,人民出版社,第54页。
③《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2003年,人民出版社,第19页。
④《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1997年,人民出版社,第54页。
⑤《历史唯物主义与的新世界观》孙正聿,载于《哲学研究》2007年第3期。
⑥《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2003年,人民出版社,第23页。
⑦《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2000年,人民出版社,第92页。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2]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3]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
[4]孙正聿.历史唯物主义与的新世界观[J].哲学研究,2007(3).
[5]孙正聿历史唯物主义与哲学基本问题[J].哲学研究,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