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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扫盲和成人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扫盲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辖区内的扫盲和巩固提高工作,落实扫盲对象,组织扫盲教学,完成扫盲任务.特制定我区2010——2011年度扫盲工作计划.
一,在扫盲工作中要核清底数,健全档案
根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有关数据,以行政村为单位,一定要在2011年5月前核清文盲底数,建立15—50周岁青壮年文盲人口花名册和15—50周岁丧失学习能力花名册.对新生文盲,复盲,迁移性文盲等加强了监测,完善了扫盲工作档案.要建立扫盲工作动态管理机制,为制订扫盲工作规划奠定了基础.
二,开展"一帮一"扫盲活动和实用技术培训.
我们以前的扫除青壮年文盲及扫盲巩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针对剩余的青壮年文盲中女性较多,年龄偏大,且居住比较分散的特。点,加强"三教"统筹,开展"一帮一"扫盲活动,以小学教师为指导老师,以学生直接任教的教学模式,送教上门,包教保学责任到人,利用早,中,晚或农闲时间,进行一对一的辅导文盲对象学习,同时负责跟踪管理,确保扫盲巩固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扫除青壮年文盲,特别是对15-24周岁有学习能力的青年文盲,要保证有一个脱盲一个.要使脱盲人员普遍接受扫盲后继续教育,把扫盲后巩固提高工作与公民道德建设,普法教育,科普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
三,广泛开展杜绝新生文盲和扫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
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辍学,杜绝新生文盲.并且对15周岁以下的文盲,由学校负责进行了补偿教育,使其接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或达到了个人脱盲标准;对15一24周岁有学习能力的青壮年文盲,我们通过教育使其多种渠道脱盲.
四,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悉心授课,确保文盲的学习效果和学习质量
1.包保教师与文盲学员见面并合理制定教学工作计划,确定授课日期,授课时间及授课内容.
根据文“三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市小陶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市级督导抽查的反馈意见”精神,小陶镇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整改要求,积极组织镇公安派出所、镇中小学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现将整改方案上报如下:
一、明确目标,做好教育规划。镇党委、政府牢固树立“科教兴镇”战略思想,始终把教育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纳入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镇党委、政府的重要任务来抓。年初党政班子针对存在的“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不够具体的问题,共同商讨并及时修订了《小陶镇教育发展五年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及保障措施。同时,制订了《2012-2013学年小陶镇教育工作计划》、《小陶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小陶镇学前教育工作计划》,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挂校制度,明确各校挂包领导、挂包单位,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将有关目标和职责落实到各成员单位,认真加以落实。今年,小陶镇教育工作确定的重点目标和任务是:(1)落实党政领导挂校制度,实现教育督导对接,平时保证每二个月召集各校长、园长等对教育工作开展一次研究、探讨,并在中期进行汇报检查,年终进行总结考评;(2)重新优化全镇的学校调整布局,分别迁移新建二中与中心园;(3)添置现代信息教育设备,不断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4)加大学校内部管理的监督,不断提高幼教、基础教育、成人教育的的质量,创办小陶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加大投入,保证教学质量。一是积极多方筹措教育经费,改善硬件条件。按照有关教育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认真履行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场地建设的职责,按照标准化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地做好规划建设,解决中心小学功能教师不足、教学器材欠缺等问题,改善小陶镇八一小学、大陶二小、洪砂小学、松山单人校、上坂教学点的教学环境,建设专用的体育器材室、计算机室、多媒体教室、图书阅览室,以及塑胶跑道、运动场、篮球场等一些体育活动场所,完善学生宿舍设施等。积极整合各校自身力量,自筹资金改善校园环境、教师办公条件,努力为师生创造优美、安全、卫生、和谐的教育环境。二是加强管理培训,提高师资水平。认真搞好教师职业道德的学习、落实工作,提倡教师改进教育方法,面向全体学生,关心、爱护、尊重每一位学生,努力杜绝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加大对教师继续教育的力度,把提高师资水平作为改进教育质量,实现“双高普九”目标,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认真组织教师进行岗位培训、进修培训、课改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及学历提高学习,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树立新的教育理念,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加大常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教师年度考核制度,专门设立“奖教金”制度,用于奖励先进学校和优秀教师、学子,为教师提供一个公平竞争、施展才华的平台。
三、加强领导,确实做好控辍保学。将保学控流和扶助困难学生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目标责任管理,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保证全镇6-11岁适龄儿童入学率每年达到100%,全镇12-14岁适龄儿童入学率每年达到98%以上,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初中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一是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路线,认真落实执行《九年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困难、残疾学生入学保障措施,努力促进中小学教育入学人口的稳定,达到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00%。努力摸清施教范围内幼儿的来龙去脉,发挥村、居委、妇联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密切与家长的联系,大力动员幼儿入园,努力办好幼儿班。采取送教上门,送教下乡等措施,满足不同层次幼儿的需要。二是为保障每个学生都能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建立帮困助学机制,认真做好流生的复学动员工作,对残疾家庭和特困学生给予格外关爱,并给予物资和精神上的支持和帮助。对有一定残疾的儿童开设辅读班或随班就读。认真做好本镇留守未成年人情况的调查统计,建立健全档案,建立“家庭、学校、社区”等结对帮教工作机制,安排所在村的村干部采取结对方式,定期上门家访和关心他们的日常生活,帮助他们尽快成长。三是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两免一补”条件的,学校给予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不符合“两免一补”条件的,学校采取缓、减交费等措施加以解决。同时设立贫困学生助学基金,采取发放免费就餐券等措施,解决贫困学生上学的困难。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不摘”重要指示要求,发挥教育职能作用,确保实现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不失学辍学、有学上、上得起学,有效推进并完成教育领域扶贫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以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为目标,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构建全方位救助体系入手,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精准帮扶。确保资助政策全覆盖,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三、工作重点
(一)积极建立教育保障机制
1.规范管理,抓好资助政策落实。
(1)切实落实学前教育助学金资助政策。在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
(2)认真落实国家“两免一补”等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实行免学杂费和免教科书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按照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提供生活补助;按照财科教〔2019〕30号文件规定,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给予补助。按照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50%的比例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即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3)切实落实普通高中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严格界定贫困生的认定条件、规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学前教育助学金的评审、公示、发放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分为每生每年2000元,根据学校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3档。
(4)切实落实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①实施中职国家免学费制度。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
②实施中职国家助学金制度。对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5)积极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及大学生新生入学资助工作。
①认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续贷、新贷服务以及贷后信息变更、本息催缴等管理工作。
②为适应生源地助学贷款规模不断增长的新形势,要健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机制,制定更有效的贷款催收方案,确保此项工作健康发展。
③在我县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新考入大学的贫困学生一次性资助(路费)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
2.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政策知晓度。
按照积极宣传、正面宣传、有效宣传的总体要求,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组织,拓宽渠道,通过媒体专访、校园网、钉钉软件网课、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从学前到大学资助政策及“雨露计划”的宣传。不定期对受助学生进行电话回访,深入贫困学生家庭走访宣传,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满意度。
(二)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对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的失学辍学情况进行认真排查、细致分类、有效指导、精准施策,确保除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一是对确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儿童、少年进行评估,建立名册,完善相关档案资料;二是对适龄未上学的失学儿童、少年,按照“应入尽入”原则,保障其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三是对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学生,因人制宜制定劝返方案,保证其及时返校就读;四是对因家庭思想观念而辍学的学生,落实家长的法定责任,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五是对身体残疾且有学习能力的辍学学生,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予以保障,做好教育安置;六是对因身体疾病等特殊原因暂时不能上学的儿童或学生,按规定及时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并确保其及时入学或复学;七是对因其它原因失学辍学的儿童、少年,根据实际情况,对症下药,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其完成义务教育。
(三)认真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积极向上争取教师特岗计划,加强乡村教师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以国培计划为引领、以校本研修为基础的国培、省培、市培、县培和校培五级联动机制,努力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四)加快发展职业教育
1.积极发挥科技志愿者服务队作用。继续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施免费职业教育,计划对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科技生产致富能力的生活水平。
2.加强县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支持县中等职业学校加强专业、实训基地、“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和信息化建设。鼓励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免费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帮助其完成高中阶段学业。
(五)加强薄弱学校建设
全面改善薄弱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力争使薄弱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教学和生活设施满足基本需要,确保薄弱学校实现硬件、软件同步提升。
(六)高质量做好定点帮扶贫困村工作
认真履行脱贫攻坚包保职责,深入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充分发挥县教育局驻村工作队作用,从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通过相应脱贫措施带动贫困群众脱贫。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完善日常工作完成情况、重要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保证各项资助工作落实到位。
关键词: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幼儿园教育;携手;促进幼儿发展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3)-01-0076-02
《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明确指出:幼儿园应密切与社区相联系,宣传幼儿园教育知识,支持社区开展有益的文化教育活动,争取社会支持和参与幼儿园建设。
幼儿园所处的社区环境是社会大环境中的一部分,幼儿园教育要走出自己狭小的空间,实现幼儿教育社会化。在开展家园互动教育的过程中,通过对小区幼儿居住现状的调查研究,我们深感到幼儿教育必须充分利用和借助社区教育的优势,与社区一道共同优化社区教育环境,才能取得幼儿教育的整体效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走出园门,主动架起幼儿园和家庭、社区的桥梁,将幼儿园教育辐射到家庭、小区环境中,同时,充分利用家庭、社区的资源对幼儿进行教育。
一、与社区密切合作,共创育儿大环境
(一)利用幼儿园自身教育资源的优势,为社区提供学前教育服务
小区具有良好的自然环境,使幼儿能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在户外玩耍、奔跑,促进幼儿体能的发展,也为幼儿交往创造了条件。幼儿园是小区的一部分,是社区中不可缺少的服务机构,具有幼儿教育的优势,应发挥自身辐射作用,推动社区教育工作的开展。
1.把幼儿园建成小区的幼教中心。在幼儿园开办多种形式的亲子班,其目的就是将教育辐射到0~3岁的儿童,使散居儿童集中接受幼儿园的教育,将教育传递给千家万户。同时,还经常组织未入园孩子家长来听幼儿家教讲座,开展幼教咨询活动,解决家长教育方面的问题,把科学育儿的知识宣传给0~3的幼儿家长,送教上门,提高家长科学育儿的水平。
2.发挥、挖掘社区的教育功能。社区本身就是一所学校,它无时无刻不在起着教育作用。幼儿园周围的自然景观、风土人情,各种社会机构以及人员都是对幼儿进行教育时的可利用资源。这就需要我们教师用心去发现、去挖掘。如:小区周围坐落着医院、商店、邮局、学校等机构的服务设施,这些都可成为对幼儿实施教育的资源,如:为了让幼儿了解一封信的传递过程,我们在开展邮局的主题活动基础上,带幼儿到邮局参观工作人员的工作场景;为了丰富幼儿的日常生活经验,开展角色游戏,带幼儿到商店观察售货员是如何接待顾客的;为了使幼儿了解家乡的文化与风味小吃,我们在开展主题活动“我的家乡”的基础上,带幼儿参观小吃店,开展“定西小吃一条街”的角色游戏;为使大班幼儿了解小学生活,我们又组织幼儿参观小学校园,并让幼儿进入课堂,和小学生一起上课,进一步了解小学生的一天生活,使幼儿产生了强烈的入学愿望。带幼儿到现实中去学习,使幼儿在现实生活中了解和认识了社会,从而促进幼儿良好社会性品质的形成。
(二)挖掘小区潜在教育资源,为教育服务
我们充分挖掘小区潜在的教育资源,为教育服务。如:在六一儿童节,我们组织幼儿去儿童福利院看望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他们带去衣物和玩具,并组织幼儿和福利院的孩子们一起唱歌跳舞。在重阳节来临之际,我们带孩子到社区敬老院与老人共同联欢,带去礼物、带去节目、带去问候、更带去敬老爱老的孝心。孩子们从中懂得了关心,懂得了怎样去爱身边的每一个人。
社区教育资源的挖掘和利用,不仅促进了幼儿的发展,同时也使幼儿深深地爱上了自己生活的环境,孩子们自发的在建筑区中搭建自己生活的小区,为了提高幼儿的搭建水平,我们在建筑区的墙壁上布置小区环境,真正把教育落实了实处。
二、家园密切配合,共同教育幼儿
家庭是幼儿成长的第一环境,家庭对幼儿教育的贡献远远要大于幼教机构。在三大环境中家庭影响最大,它对幼儿的发展,尤其是个性方面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幼儿园要注意到家长对孩子发展的深刻影响,密切与家庭联系,相互配合,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向家长宣传科学保育、教育幼儿的知识、共同担负教育幼儿的任务。
实现家园相互配合,同步教育幼儿,促进幼儿素质的提高,这是幼儿园家长工作的出发点与归宿。
但以往我们认识上存在偏差,把“教育家长”作为家长工作的目的,常常出现教师教育家长、埋怨家长、指责家长的现象。随着家长素质的不断提高,家长的教育观念、教育方法甚至超前于教师,这种现象的出现,使教师反思当前家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步树立起新的家长观念,建立起新型的家长关系,变教师教育家长的单项活动为主动与家长联系、沟通,共商育儿方法的平等的双向活动。这种平等关系的建立拉近了教师与家长间的距离,发挥了家长的能动作用,主动与教师沟通,配合对幼儿实施教育。
一、指导思想
(一)围绕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和稳定就业需要,通过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转业转岗所需技能水平,并提供相应的技能鉴定和技能岗位对接服务,以增强劳动者技能来促进他们更多更好地实现再就业。
二、目标任务
(二)20*至2010年5年内,对2000万(每年400万)下岗失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90%,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60%。同时,在全国300个城市普遍建立相应机制,实现再就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的紧密衔接,提高技能岗位对接服务成效。
三、主要内容
(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要结合劳动力市场需求,进一步密切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使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要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岗位规范要求,强化职业技能实训,突出操作训练,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发和选定适合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技能培训项目。要根据下岗失业人员特点和需求,采取日夜校、长短班、送教上门以及远程培训等多种灵活的方式和手段,方便其就地就近参加培训。
(四)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提供技能水平认证服务。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有鉴定要求的下岗失业人员,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主动提供鉴定服务,对其职业能力进行客观评价;对鉴定合格的,按规定发放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要结合生产服务岗位需求和下岗失业人员特点,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通过初次技能鉴定、生活确有困难的,要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五)做好就业服务,促进技能岗位对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积极帮助前来求职的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培训提高技能,通过多种方式,公告定点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信息。要广泛开展职业指导,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培训项目参加培训。继续实施"技能岗位对接行动",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开展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社会保险服务等工作,改进服务方式,切实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四、保障措施
(六)加大工作力度,明确目标任务。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再就业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制定专项工作计划,落实目标任务,逐步建立培训、鉴定和就业服务有机结合,促进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的长效机制。要将再就业培训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实行业绩考核,定期进行督促检查。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工作。
(七)广泛发动社会,建立健全社会化的再就业培训网络。动员社会各方面,包括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教育培训机构积极承担再就业培训任务。按照"条件公开、平等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社会公示和公布"原则,确定一批社会信誉佳、专业特色强、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的教育培训机构作为实施再就业培训的定点机构。引导定点机构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内容,实现技能培训与市场需求的有效衔接。有条件的地区可建设公共实训基地,面向社会开展技能操作训练和技能鉴定服务。
(八)完善补贴办法,健全培训效果评价机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各级财政促进再就业资金中落实培训和鉴定补贴经费,根据培训和鉴定的实际成本,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培训和鉴定补贴。进一步完善经费补贴与培训质量和促进就业效果挂钩的机制和办法。要根据培训合格率、职业资格证书取得率、就业率以及培训计划落实情况等对定点机构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业绩考核。
(九)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图书图画等多种新闻媒体和介质,广泛宣传各级政府制定的培训就业政策,宣传提高职业技能对促进就业的重要性,宣传培训工作成效显著的教育培训机构的经验做法,宣传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培训后成功实现再就业的典型事例,引导更多劳动者参加培训,提高技能,实现技能再就业。
能力促创业计划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要求,推动创业培训,以创业促就业,决定在"*"期间实施能力促创业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一)围绕国家发展中小企业促进就业和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需要,广泛发动社会,面向下岗失业人员、青年学生、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以及社会其他群体开展创业培训,增强其创业能力和经营能力。同时,通过提供政策、资金、技术;信息等创业服务,为劳动者成功开业和带动就业创造更好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二)20*至2010年5年内,要对200万(每年40万)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力争培训结束后3个月内开业成功率达到30%以上,半年内开业成功率达到50%,并实现1人创业平均带动至少3人就业的倍增效应。成功开业的企业中,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比率达到80%。在全国300个城市普遍建立社会化、开放式创业服务体系,实现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
三、主要内容
(三)实施创业培训,提升劳动者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的基本能力。要组织具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针对劳动者自身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推广"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等行之有效的培训模式。对于有创业意愿但尚未创业的人员,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和创业基本知识培训,帮助他们创新观念,明确创业目标,掌握创业必备的专业知识,提高创业的基本能力。对于已开办企业的人员,重点开展企业管理方面的专业培训,提升其经营管理能力。要广泛采用案例剖析、角色扮演、互动教学、创业者现身说法等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灵活性。要积极利用现代培训技术,开发适用于远程教学的多媒体教学课件,丰富培训的内容和手段。
(四)提供开业指导,帮助创业者掌握基本的开业技巧。要聘请一批有创业经验的企业家、经营管理专家以及政府政策部门人员组建创业专家队伍,为创业者提供指导和服务,使其掌握基本的开业技巧,并能运用经营策略和国家有关政策。要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和开发一批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发展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建立项目资源库,及时向创,业者推荐,指导其制定科学、适用的开业方案,帮助其成功开业。
(五)搞好创业孵化,提高创业者的实际操作能力。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支持,依托当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或利用部分关闭破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建设一批相对集中的创业市场或孵化基地,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者提供一段时期的孵化,帮助其在场(基地)内完成创业见习,丰富创业体验,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为参与市场竞争,做强做稳做大企业奠定基础。
(六)开展融资服务,提高创业者的诚信意识和资金运作能力。要抓紧落实国家有关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发放贷款。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创业者提供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要结合信用社区建设,加强对贷款申请人的诚信教育,跟踪了解资金使用状况。逐步建立创业者诚信档案,提高其诚实守信、按期还贷意识。
(七)加强跟踪扶持,提高创业者的经营能力。要跟踪了解其所办企业运营和发展状况,针对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和指导,帮助其不断提高经营能力,改善经营状况。要建立创业指导中?协会),加强创业交流,沟通创业信息,开展结对互助活动,实现共同发展。
四、保障措施
(八)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工作力度,切实将其作为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并从各级财政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中落实创业培训所需经费。要结合地区实际,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强化目标考核和质量监控,以培训合格率、企业开办率、稳定经营率以及带动就业率等为重点,建立健全科学的创业培训绩效考评体系。国家创业示范城市和SIYB培训重点联系城市要率先在提高培训质量、扩大培训规模、树立培训品牌、实现能力促创业、创业促就业上做出成绩。
(九)密切部门合作,落实扶持政策。要密切与财政、工商、税务、银行、经贸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合作,加强与企业界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沟通与联系,共同搭建面向创业者提供服务的公共平台,使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享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的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不断改善和优化创业环境。
关键词: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分析
作者简介:李军刚(1974-),男,吉林农安人,法学博士,东北林业大学教学研究部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政治理论;王巍(1986-),男,黑龙江哈尔滨人,东北林业大学中国化2011级硕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社会公正与农民工权益制度保障研究”(项目编号:11YJC810021),主持人:李军刚;并受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资助,项目编号:12512413。
中图分类号:G7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06-0042-03
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实施后,推动了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减少了农民工职业病的发病率,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工的身心健康,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和社会的和谐进步,但是也存在着政府部门之间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协调不够、企业安全培训资金不到位、安全教育流于形式等问题,影响了农民工安全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必须进一步分析并完善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
一、加强政府部门之间协调合作,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体系的完整性
国务院对农民工教育培训,特别是安全教育非常重视,先后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在农民工培训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培训规划、培训机制、资金管理、培训机构、师资队伍、绩效评估、组织保证等方面做出了原则性规定。根据国务院农民工教育培训基本精神,农业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六部委出台了《2003~2010农民工培训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并且与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委制定了《关于中央企业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做好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这些政策文件推动了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了农民工的职业技能素质和安全素质,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和第二、三产业转移,加快了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现代化的进程。据统计,我国各有关部门开展的“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星火计划”、“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共培训农民工2300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42亿[1]。国务院各部门职能定位、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不同,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也有所区别,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就地就近农民工就业培训、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农村初、高中毕业生通过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培训[2],国家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农民工安全生产标准制定、培训检查、规章制度建设等,部门分工促进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安全教育的专业化、精细化,但同时也增加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安全教育管理的难度,分散了农民工安全教育资源和力量,以至于目前农民工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环境还存在着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据中华全国总工会调查显示,36.5%的新生代农民工面临高温、低温作业问题,41.3%的人工作环境中存在噪音污染,36%的人工作环境存在容易伤及肢体的机械故障隐患,存在粉尘污染问题的为34.7%,但是用人单位为其采取防护措施的比重偏低,保护条件堪忧,职业病检查、安全培训落实较差[3]。
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安全意识、安全保护和救助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减少事故伤害,是国务院和各部门制定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和完善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就必须加强国务院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发挥各个部门的资源优势和组织优势,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农业部门要了解和掌握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和分布,做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信息、政策引导、跟踪服务等工作,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动员和领导水平,为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教育和安全教育创造良好前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人员编写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大纲、教材,培育、审核并管理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及职业安全教育证书制度,指导并管理各培训机构和教育培训部门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强对企业管理,不断提高工业生产装备水平和工艺技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从源头上改善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环境;财政部门做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经费收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经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全国统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经费。国家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安全生产标准与条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充实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加大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制度的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就上岗的违法行为。总之,改善安全生产形势,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必须加强国务院各部门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相互衔接和相互促进,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整体合力。
二、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规划,增强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规划是实现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减少安全责任事故、保护农民工身心健康的客观需要,是合理配置安全教育培训资源、突出安全教育培训重点、解决安全教育培训难点的基本前提,是落实国务院各部门安全教育政策、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实效性的重要措施。《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实施后,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农民工培训的力度不断增强,农民工培训的资金投入政策、奖励政策、就业准入政策等得到完善,农民工培训的范围和人数不断扩大,农民工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大幅提升。按照培训规划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纲》,组织人员编写了《农民工安全生产指南》、《安全生产普及知识百问百答》、《新工人入厂安全教育读本》、《农民工艾滋病防治教育30问》等一批农民工培训教材,提高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使农民工初步掌握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岗位职业技能,提高了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职业素养,并且得到了国务院各部门、农民工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制定新一轮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要抓好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并且要求新一轮农民工培训规划的制定要遵循我国经济发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的客观规律,要符合我国经济结构转型、产业布局调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要求,要加强对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农民工的安全技术培训,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相关制度。
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规划,要与农民工外出就业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转移培训规划结合起来,要在设置和编写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纲、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的同时,增加农民工职业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大纲、教材等内容,使农民工了解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等基本知识,要建立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分别发证制度。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规划,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生产等高危行业全员培训,建立健全高危行业安全培训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高危行业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按照《特种作业范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特种作业人员行业准入、在岗培训、安全考核、目标管理,要制定《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检查办法》,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制度化水平,并把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制度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制度结合起来,强化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规划,要体现整合资源、提高效率、突出重点、讲究实效的原则,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办技工学校或职业培训学校,加强对本单位准员工和在岗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鼓励政府部门或社会力量创办农民工安全教育联合培训基地,对缺乏自主培训能力的民营小煤矿、小矿山、小化工等中小企业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鼓励政府有关部门或社会力量通过组建讲师团“送教上门”、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制作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专题影像教材等形式,运用网络、广播、电视、电影等多种载体解决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难的问题。
三、明确政府部门和企业责任,保证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落到实处
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涉及到国务院、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工会以及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等多个部门和单位,并且不同部门和单位在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能和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并安排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4]。尽管法律法规对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教育职能和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由于一些地方政府片面重视经济发展、忽视农民工身体健康、安全培训监管力量不足,生产经营单位招工难、利润低、不愿承担培训成本,农民工重视眼前经济利益、安全培训积极性不高等原因,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很难落到实处,安全生产事故经常发生。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几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伤亡事故,90%以上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80%以上发生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小企业;每年职业伤害、职业病新发病例和死亡人员中,半数以上是农民工[5]。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落实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政策,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必须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安全教育领导责任和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责任,使政府部门和企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形成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和水平的合力。政府作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监督者,一定要把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协调安全监管、劳动保障、工会、农业、教育、科技、建设、财政等部门,统一管理本地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政府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建立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奖励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处罚农民工安全教育不达标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政府部门要健全安全生产三级培训制度,实行安全教育培训与证件考核发放分离,保证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员的培训时间,提高安全教育三级培训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企业作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筹集安全生产培训资金的任务,一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组织或选送农民工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培训,并给予适当补贴;一定要把农民工纳入职工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确保农民工参加和其他在岗职工同等的安全生产培训,并且根据农民工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民工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
参考文献:
[1]全国农民工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之关注农民工专题[EB/OL].省略/index_lm/2010-03-08/news1 26 8011055d1062868.html2012-1-17.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EB/OL].省略/zwgk/2010-01/25/content _1518915.htm2012-1-17.
[3]全总调查报告:新生代农民工平均月薪1747元[EB/OL].news.省略/politics/2011-02/21/c_ 12110 2697.htm201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