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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算审核意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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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算审核意见

第1篇:工程预算审核意见范文

关键词:工程造价;管理措施;步骤;审核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工程造价审核的内容

预结算的审核,主要是工程量是否正确、单价的套用是否合理、费用的计取是否准确三方面为重点,在施工图的基础上结合合同、招投标书、协议、会议纪要以及地质勘察资料、工程变更签证、材料设备价格签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竣工资料,按照有关的文件规定进行计算核实。

1.1工程量的审核

工程量的误差分为正误差和负误差。正误差常表现在土方实际开挖高度小于设计室外高度,计算时仍按图计。楼地面孔洞、地沟所占面积未扣;墙体中的圈梁、过梁所占体积未扣;钢筋计算常常不扣保护层;梁、板、柱交接处受力筋或箍筋重复计算等等;正误差表现在完全按理论尺寸计算工程量,项目的遗漏。因此对施工图工程量的审核最重要的是熟悉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一是分清计算范围,如砖石工程中基础与墙身的划分、混凝土工程中柱高的划分、梁与柱的划分、主梁与次梁的划分等。二是分清限制范围,如建筑屋层高大于3.6m时,顶棚需要装饰方可计取满堂脚手架费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方可计取支模超高增加费。三是应仔细核对计算尺寸与图示尺寸是否相符,防止计算错误产生。对签证凭据工程量的审核主要是现场签证及设计修改通知书应根据实际情况核实,做到实事求是,合理计量。审核时应作好调查研究,审核其合理性和有效性,不能见有签证即给予计量,杜绝和防范不实际的开支。

1.2套用单价的审核

工程造价定额具有科学性、权威性、法令性,它的形式和内容,计算单位和数量标准任何人使用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随意提高和降低。在审核套用预算单价时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对直接套用定额单价的审核---首先要注意采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设计图纸标准是否要求相一致,如构件名称、断面形式、强度等级(砼标号、水泥砂浆比例)等。其次工程项目是否重复套用。如块料面层下找平层;沥青卷材防水层,沥青隔气层下的冷底子油;预制构件的铁件;属于建筑工程范畴的给排水设施。在采用综合定额预算的项目中,这种现象尤其普遍,特别是项目工程与总包及分包都有联系时,往往容易产生工程量的重复。另外定额主材价格套用是否合理,对有最高限价的材料的定额套用的规定等。如花岗石、大理石、木地板、外墙装饰板等,主材价格未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定额规定,以94预算价进入直接费,按实计补价差;主材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则以最高限价进入直接费,按实计补价差;

(2)对换算的定额单价的审核---除按上述要求外,还要弄清允许换算的内容是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或机械中的全部还是部分?同时换算的方法是否准确?采用的系数是否正确?这些都将直接影响单价的准确性。

(3)对补充定额的审核---主要是检查编制的依据和方法是否正确,材料预算价格、人工工日及机械台班单价是否合理。

1.3费用的审核

取费应根据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及规定,结合相关文件如合同、招投标书等来确定费率。审核时应注意取费文件的时效性;执行的取费表是否与工程性质相符;费率计算是否正确;价差调整的材料是否符合文件规定。如计算时的取费基础是否正确,是以人工费为基础还是以直接费为基础。对于费率下浮或总价下浮的工程,在结算时特别要注意变更或新增项目是否同比下浮等。

二、工程造价的审核方法

由于建设工程的生产过程是一个周期长、数量大的生产消费过程,具有多次性计价的特点。因此采用合理的审核方法不仅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将直接关系到审查的质量和速度。主要审核方法有以下几种:

2.1全面审核法

全面审核法就是按照施工图的要求,结合现行定额、施工组织设计、承包合同或协议以及有关造价计算的规定和文件等,全面地审核工程数量、定额单价以及费用计算。这种方法实际上与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方法和过程基本相同。

2.2重点审核法

重点审核法就是抓住工程预结算中的重点进行审核的方法。这种方法类同于全面审核法,其与全面审核法之区别仅是审核范围不同而已。该方法是有侧重的,一般选择工程量大而且费用比较高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作为审核重点。

2.3对比审核法

在同一地区,如果单位工程的用途、结构和建筑标准都一样,其工程造价应该基本相似。因此在总结分析预结算资料的基础上,找出同类工程造价及工料消耗的规律性,整理出用途不同、结构形式不同、地区不同的工程的单方造价指标、工料消耗指标。然后,根据这些指标对审核对象进行分折对比,从中找出不符合投资规律的分部分项工程,针对这些子目进行重点计算,找出其差异较大的原因的审核方法。常用的分析方法有:

(1)单方造价指标法:通过对同类项目的每平方米造价的对比,可直接反映出造价的准确性;

(2)分部工程比例:基础,砖石、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门窗、围护结构等各占定额直接费的比例;

(3)专业投资比例:土建,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照明等各专业占总造价的比例;

(4)工料消耗指标:即对主要材料每平方米的耗用量的分析,如钢材、木材、水泥、砂、石、砖、瓦、人工等主要工料的单方消耗指标。

2.4分组计算审查法

就是把预结算中有关项目划分若干组,利用同组中一个数据审查分项工程量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首先把若干分部分项工程,按相邻且有一定内在联系的项目进行编组。利用同组中分项工程间具有相同或相近计算基数的关系,审查一个分项工程数量,就能判断同组中其他几个分项工程量的准确程度。

三、如何提高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

3.1要熟悉预算定额分部分项工程内容

由于建筑工程定额具有时效性,一般每间隔一段年限,建筑工程定额都要调整,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带来人工、材料、机械的变化;所以首先要熟悉每个定额项目包括的工作内容,特别是对一些综合定额项目,更应该注意定额综合的内容,如果对一些综合的内容都不熟悉,就会造成重复立项,重复套用定额子目的错误,促使工程造价提高。

3.2熟悉精通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预决算的质量取决于工程量的准确度,只有熟悉精通定额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才能准确无误的计算工程量。施工单位编制的决算,往往在隐蔽交叉部位多算工程量,例如在土建工程结构图中,梁与柱交接时,梁算至柱的侧面,主梁与次梁交接时,次梁算至主梁的侧面。但多数施工企业的预算员都是按照梁柱的结构尺寸统算,交接重复部分没有扣减,加大了工程量,提高了工程造价,若建设单位的预算审核人员,不熟悉计算规则,就难以去伪存真核实工程量。

3.3对工程量的审核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是随着工程量的增加而增加,根据设计图纸、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专业设备材料表,建构筑物和总图运输一览表,对已算出的工程量计算表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工程量是否有漏算、重算和错算,审查要抓住重点详细计算和核对,其它分项工程可作一般性审查,审查时要注意计算工程量的尺寸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

3.4对材料价格的核实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市场价格体制有了很大的变化,材料价格上下浮动较大。当前不论何种承包方式,仍有一些材料或设备为建设单位采购供货,若委托施工单位代办,所发生的价差由建设单位负担,因此,对材料价格的核定不容忽视,应引起建设单位预算审核人员的高度重视。目前社会上对票据管理比较混乱,实价虚报经常发生,对此,审核人员必须深入实际,进行市场调查,合理确定价格。

3.5对工程签证的审核

工程经济签证方面,有些建设单位的甲方代表对工程经济技术定额不熟悉,属于预算定额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又另办了经济签证,甚至越权乱办签证,如夜间施工增加费,按费用定额规定,夜间连续施工必须超过零点才准许计算等,这些问题在审价中应给予关注。另外施工单位有时在编制预算时往往采用有意漏项、减少造价,以迎合建设单位的心理,一旦工程到手,投入施工,就提出漏项,要求追加工程款。

四、总结

综上所述,造价控制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是一个动态的计算过程,也是一个专业性,技巧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不断的分析、总结归纳,学习新知识,只有保持一个恒定、求知的精神才能将工程造价的预结算审核工作合法、客观的完成!

参考文献:

第2篇:工程预算审核意见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质量;方法措施

一、工程预结算概念

所谓的工程预结算指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完成工程造价计算的过程。通常其主要包括工程估算、施工预算、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等内容。工程预结算需要计算出施工工程中的具体各分部工程及其各种费用,其中包括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人工费用、材料费用和机械使用费用等。这些内容将作为建筑工程开始施工、施工过程控制和竣工验收的费用指导。工程预算是建筑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开始之前,根据各部门会审确定的施工图纸、工程的预算定额、当前市场估价表、工程收费标准和相关部门的规定标准等资料编制的施工工程费用文件,完成对建筑工程造价的整体表述。工程结算是在建筑工程完工后,根据之前的工程预算,结合施工中具体出现的各种影响工程费用的变化,商讨调整方案,对工程预算进行补充后,完成工程竣工后的结算工作。

二、工程造价预结算编制审核的主要作用

对于建筑工程而言,预结算审核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其对于工程的“合法”意义、“提高”意义以及“趋同”意义三个主要方面。

首先,由于部分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的制定者专业素质不佳、责任心欠缺等现象,导致工程预结算内容中存在许多不科学、不合理甚至是不合法之处,这便要求预结算的审核者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

其次,通过审核,可以及时发现现有预结算中所存在的纰漏,并及时提出相应改革措施,确保建筑工程预结算的科学性、合法性。

再次,预结算审核还可以切实结合施工方现有的技术、用材水平,结合当地物价,对预结算进行审查,并及时修订,最终形成具有当地特色、适用于相关施工单位的一套科学、经济的预结算。

最后,通过预结算审核工作的开展,不同地区审核工作间彼此交流,可以逐步形成一套统一的审核标准并应用于建筑工程之中,从而促进了建筑工程施工标准的统一化,即逐步实现了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趋同过程。

二、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过程中的具体方法与措施

预结算审核过程的具体内容及方法措施主要如下:

1、建设工程预算工程量的审核

工程量是预算的基础,它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因此,必须在工程量的审查上狠下功夫。

要准确地核实各分部分项的工程量,首先要熟悉设计图纸、不同专业的技术规范和工程量计算要求,熟悉和了解定额中的各项说明和计算规则。在充分熟悉图纸和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工程量清单所列示的分部分项目工程量进行复核计算。

2、建设工程预算单价的审核

工程预算单价的审核包括定额子目选(套)用的审查、工程取费的审查、材料单价的审查三部分。

(1)定额子目选(套)用的审核

定额子目选(套)用审核,是审查工程预算单价选用的定额子目与该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是否一致,换算是否合理,有无高套、错套、重套的现象。因此,审核人员应对定额子目选(套)用是否正确进行认真的审核。

(2)工程取费的审核

取费标准是否符合定额及当地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规定,其它费用的计算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的有关内容(如工期奖、优良奖等),对各种计算方法和标准都要认真进行审查。

(3)预算材料价格的审核

1)材料价格常用的审查:一是根据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价结合电话询价方法;二是对于特殊材料、大宗材料、贵重材料可组成询价小组到商家、厂家处询价后定价,三是参考已审核项目、已招标工程项目、已竣工结算项目的材料预算单价。

2)对材料价格审核要注意几点:材料市场价格的取定是否符合当时的市场行情;安装工程材料的规格、型号和数量是否按设计施工图规定,建筑工程材料的数量是否按定额工料分析出来的材料数量计取;材料预算价格是否按规定计取。

3、建设工程结算的审核

(1)结合招标文件、中标价、施工合同的相关条款来审核

工程结算审核时应认真研读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明确所要审核的项目其采用的合同方式和结算形式,是固定单价合同还是固定总价合同或是可调价格合同,工程量是按实结算还是根据变更文件办理增减结算,以上条款影响着整个工程结算审核的方法和结论。根据项目合同方式和结算形式,有针对性地对项目的工程量和单价进行审核,审核时,特别要注意变更项目单价的认定和计算。

(2)现场签证的审核

现场签证记录是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认可的工程实际变更记录,施工图预算未包括,工程承包合同的条款中末直接反映出来的内容等,它没有规律性和一定的形式。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是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经济管理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对现场签证审核时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确保签证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审核人员应认真审查每一份现场签证单的合理性,严格把关,将不符合规定的现场签证费用坚决剔除,从而确保工程结算中现场签证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2)人工、材料、机械使用量以及单价的确定要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现场签证必须具备甲方驻工地代表和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双方签字或盖章。

四、加强工程预结算编制与审核质量的注意事项

1、注意核对合同条款,结合实地考察

1)应该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结算。对此,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对工程资料的编制审查应引起高度重视。

2)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若发现合同开口或有漏洞,应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认真研究,明确结算要求。

2、注意按图核实工程数量及认真核实单价

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结算单价应按现行的计价原则和计价方法确定,不得违背;套定额结算时要注意所套用子目是否正确,同时要仔细核实材料价格。

3、注意检查隐蔽验收记录及核查设计变更签证

所有隐蔽工程均需进行验收,两人以上签证;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审核竣工结算时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应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设计修改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入结算。

4、注意各项费用计取及防止各种计算误差

定额计价时,建筑安装工程的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先审核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正确,价差调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再核实特殊费用和计算程序,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基数,如安装工程单位费用等是以人工费为基数,这个人工费是定额人工费与人工费调整部分之和。工程竣工结算子目多、篇幅大,往往有计算误差,应认真核算,防止因计算误差多计或少算。

五、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审核是一项很具体而细致的工作,审核人员应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工程造价,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不断总结经验,牢牢树立起为工程服务的敬业精神,严格把关,努力维护国家及建设单位利益同时保护施工企业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第3篇:工程预算审核意见范文

一、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一)审核工程预算的准备工作

审核工程预算的准备工作与编制工程预算基本上一样,即对施工图预算进行清点、归类、整理,根据图纸说明准备有关图集和施工图册,熟悉并核对相关图纸,参加技术交底,熟悉施工组织设计,必要时到施工现场进行勘测。

(二)了解施工图预算所采用的定额

根据施工图预算编制说明,了解编制。本预算所采用的定额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或工程性质。如果该工程预算没有填写编制说明,则应从预算内容中了解本预算所采用的定额。

(三)了解预算包括的内容范围

收到工程预算后,应该根据编制说明或内容,了解本预算所包括的范围。例如某些配套工程、室外管线、道路、技术交底等,是否包括在所编制的预算中。

因为这部分工程的施工图,有时出自不同的设计单位,或者不是随同主体工程设计一起送交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可能单独编制工程预算;同时,有的设计变更,送至施工企业时,施工企业正好按原图已编制出预算,不愿再重编(计划以后再调整),但在编制说明中又没有介绍清楚。

(四)熟悉有关规定

预算审核人员应熟悉国家和地区制定的有关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材料信息价格以及各种费用提取标准的规定,既要审核重复列项或多算了的工程量,也应审核漏项或少算了工程量,还应注意工程量计算单位是否和预算定额一致。

二、深入施工现场,抓住审点

工程量计算、单价套用和间接费的计取是审查工作的重点,应认真对待,一丝不苟。

2.1工程量和单价的审查

审查时应注意:A、编制预算时所使用的综合预算定额是否适用于本工程;B、预算书中不得重列综合定额中已包含的工程量范围;C、是否按定额规定的规则计算工程量;D、防止出现张冠李戴,错套单价的现象。各分部审核的重点不同,现按分部分述如下:

(1)土石方分部

应注意、本分部仅适用于土石方、满堂基础及基础定额中未综合的土石方项目。

运土数量中,是否已扣除了回填土数量。如有地下室土石方工程时,在计算承台或砼基础时应扣减挖、填、运土的含量。计算挖土高度时,不得把底板(或承台)的底标高作为挖土高度,应扣除原泥皮线标高。地下室土方量要计入工作面的土方量。

要辨明挖土的土壤类别,以防止套错单价。对高地下水位地区应注意增列地下水排水费用。

(2)基础分部:

打桩分部的定额仅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陆上桩基工程,不适用打试桩及在室内或支架上打桩。

审查时应注意有否忘列各类桩基所对应的机械进、退场费用及组装、拆卸费用。对于冲(钻)孔桩、灌注桩、人工挖孔桩等1米内的砍桩头费用,定额已包括,不得重列。超过1米砍桩头及吊运机械费用,不得漏计。

人工挖孔桩定额已包含扩孔5cm砼工程量,预算中不得重计,人工挖孔桩的弃土工程量不得漏列。

(3)墙体分部

砧石墙定额仅适用于平墙,非平墙每m3应增加1.4工日。

墙基与墙身的分界线划分应符合规定。内墙、外墙、框架间墙与非框架间墙应分别计算。墙体工程量不应包括门、窗洞口及0.3m3以上的孔洞数量。

计算墙身长度中,属于框架间墙应扣柱位。墙体高度计算,墙顶是梁应扣梁高,墙顶是板应扣板厚;设有构造柱的砧砌体应计算拉接筋的工程量,一层砌体檐高在3.6M以下者,均应扣除定额内的垂直运输机械费。墙体计算中不得把门连窗、异形门窗按矩形门窗扣除。

(4)脚手架分部

审查时应注意满堂脚手架的计算有否漏计增加层;住宅底层层高低于2.2M的柴火间不能计算脚手架;六层以上或檐高达20M以上应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临街房屋应增加防护措施增加费;天棚高度超过3.6m时应计算满堂脚手架;有装饰墙面(天棚)之一为装饰、刷浆或勾缝时满堂脚手架应计算50%;墙面和(天棚)均为勾缝或刷浆时应计算20%的满堂脚手架。

砧砌女儿墙高度超过1.2M者应计算双排脚手架。

在高层建筑中,裙房和主楼由于标高不一,应分别套用相应脚手架定额。

(5)柱、梁、板分部

本分部适用于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实体积计算梁、板、柱的工程量。

审查钢筋砼圈梁、过梁与板,圈梁、过梁与有梁板、平板的界线要分清楚,钢筋砼挑檐反口高度(或者悬挂檐高度)在1M以上者应按相应钢筋砼墙计算,小于1M者,按钢筋砼檐沟计算。

有梁板计算中要注意梁高必须扣除板厚,主梁长应扣柱位,次梁长应扣主梁宽。

柱与板交接,当柱断面大于0.3m2者,应扣板中柱位(柱头)体积。

钢筋砼阳台、雨蓬的长、宽超过定额规定范围及宽雨蓬或带反梁雨蓬,不能按阳台、雨蓬套价,应按有梁板计算,钢筋砼量也由投影面积改为立方米体积计算。

(6)门、窗分部

门、窗工程量庆与砧墙中所扣除的门、窗面积相符;不同种类的门、窗(如门连窗)应分别套价。审查门、窗数量时要注意门窗表中数量与各层平面图的门、窗数之和是否相符。门、窗数量计算还要注意配套玻璃种类、厚度是否与定额相同,否则必须换算。

(7)楼地面分部

审查时要注意各层地面面积总和应与相应建筑面积相符。

地面是水磨石,防滑地砧面层时,计算面层工程量后还需另计水泥砂找平层工程量,整体面层设计图纸与定额规定含量不同时要按比例进行换算。块料面层设计所采用材料与定额不符时应进行换算。当设墙裙时,应在相应的地面项目中扣除所含踢脚线含量。

(8)屋面分部

定额中屋面防水及檐沟防水已包括防水粉用量,如与定额不同时应予换算。定额中规定屋面隔热层垫砖高为3皮砖(12×12×18厘米),如设计不同时应予换算。

屋面找坡:用砂浆防水层,找坡套用细石砼找平层,不用砂浆防水层,找坡就直接套细石砼面层。

屋面面积之和应和一层相应建筑面积相符。

(9)构配件分部

应注意:不得把阳台台板及墙合并套用栏杆单价,以引起造价增加。

审查构配件项目时要注意不得漏计面层装饰工程量。

2.2 各项费用审查:

各项费用计取基数应按一般工程项目、打桩项目、装修项目分别计算。

1.打桩:制作兼打桩按一般土建取费率的80%计算间接费;单独打桩(不施工上部工程)按土建取费率的40%计算间接费。无论是“单打”和“制打”都以桩的制作和打桩的直接费合计数为计费基数。打桩不计取塔吊费用。

2.高级装饰:按规定其取费率为土建工程取费率的40%计算间接费。

对无定额可套而用市场造价套价的特殊材料项目不能计取间接费只能计取税金。

第4篇:工程预算审核意见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

建筑工程造价是建筑工程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造价预结算的审核不仅能够降低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成本,还能够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对企业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造价预结算工作作为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方式,也是工程造价控制中不可忽视的关键性环节,因此在审核中需要把握好重点工作内容,掌握好审核的方法和技巧,从而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实施,为企业的发展节约成本。

1 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的原则与方法

在开展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时需要首先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在全面熟悉和了解工程图纸的情况下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对其进行审查。另外要确保审核方法的时效性和科学性,根据实际的工作需求确保审核的针对性。

全面审核法作为其中一种方法具有较为广阔的审核面,审核的过程长,内容繁多,包括工程的全过程,审核的结果比较细致化,因此被广泛应用。联合会审法这种审核方法需要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并且针对性的提出科学的意见和建议,并且针对提出的问题提出修改的意见,从而找到预算中存在的问题,这种方法需要较高的审核技术和专业性。重点审核法是在全面审核的基础上针对性地审核重要的预结算部分,从而降低工作量,提高审核的效率。这种审核方法只需要用在复审当中,再次审核只需要对重点部分进行审核即可,这样能够提高工作的效率。对比审核法主要是针对同一个地区标准相同的两个建筑工程进行对比,通过对比分析发现工程造价预结算中不合理的部分,这种审核方法针对性比较强,且审核的速度快,准确度较高,主要应用于与该工程相似的已经完成的工程当中。

2 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的重点内容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业的发展到了繁荣的时期,对建筑行业的需求也不断的增大。面对这样的发展形势,要想获得建筑行业的长远发展,就必须完善建筑工程的管理,把握好预结算在工程造价中的工作重点,从而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的科学发展。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主要是结合多方面的资料对工程的预结算进行计算和审核,该过程的流程较多,涉及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需要各个环节的真实资料作为审核的基础,进而才能够对建筑工程进行费用计取、单价套用等方面的审核。

2.1 确定建筑工程范围

建筑工程范围的确定需要结合相关的招标文件和和合同来进行,现场施工及签证变更是重中之重。审核的工作人员需要对分包单位施工的界限进行确定,同时负责与总包单位施工的对接。

2.2 进行工程量的审核

工程量在建筑工程预结算过程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工程量的审核涉及多个方面,且工作量比较大,相关的审核事项也比较复杂,因此这个过程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完成。对此,审核的工作人员在审核的过程中一定要合同用约定的计算规则,结算的依据是竣工施工图和施工中的发生的签证变更单,确保计算到的结果与实际工程量之间相差不远,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如果在计算的过程中发现现实因素发生改变,应以合同约定为准,切不可随意调整。

2.3 定额套用审核和费用计取审核

现在国家提倡规定采用清单计价,审核人员要对投标文件中形成的项目名称及内容进行审核,确保项目内容和名称与工程的图纸相一致。审核定额换算要根据签订合同中约定的计算规则进行,审核人员不可随意改动,以便确保换算的准确性和一致性。由于单价的调整在投标阶段已经确定,对于单价的调整需要依据国家清单计算规则的明确规定进行,且采用清单计价单价法完成审核。

3 预结算审核中存在的问题

3.1 项目审核不合理

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新材料和新技术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越来越频发,因此预算需要根据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应用不断的变更,将补充更新的项目纳入到审核工作中,这就增加了审核的工作量,导致项目缺少定额,影响审核的效果。此外,工程造价包含的项目比较多,且比较复杂,这些项目会随着实际的工作发生变动,较为不稳定,因此对项目相关内容审核时难度比较大,同时也会出现众多的错误。

3.2 审核凭证不足或失真

我国建筑工程预结算审核时有些审核资料明显失真或者审核的凭证不足,导致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质量下降。有些建筑工程对现场的施工记录做得不详细,签证等都不符合规定,因此这些都不能作为审核的凭证。规范化的工程签证流程需要长期的工作积累,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有些建筑单位为了讲求所谓的效率而忽视对工程签证的规范化管理,导致审核失去自身的权威性和约束性。由于缺少对工程全国的监察,因此导致工程造价受到影响。

4 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要点总结

4.1 工程量清单审核工作要点

在工程量清单审核中要全面了解清单的计价以及相关的计算规范要求,对施工工地的所有图纸全面了解,现场勘查工地的实际情况,确保计算的工程量与实际的工程量之间的误差最小,并且符合招标的文件。所有审核的招标控制价与市场价之间无明显的差异,不仅能够在市场中具有竞争优势,还能够保障工程的质量。工程量清单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需要全面掌握定额的方法和套用费率问题,动态掌握市场的变化情况以及建筑工程材料以及部件的市场价格信息,并且结合市场的实际价格来进行计算。

4.2 中期付款审核工作要点

中期付款审核首先要根据合同的要求对中期付款的项目进行审核,结合合同中的付款内容以及相关的规定批复工程款。中期付款审核要规范现场签证和审计变更,防止其随意性,控制好工程造价过程中的问题。中期付款审核要按照合同的相关要求,保障合同中的内容和实施的工作内容相一致,从而保障结算工作的顺利展开。此外,中期付款的审核工作根据现场施工情况进行,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4.3 结算审核工作要点

结算审核首先要审核工程的结算与工程的实施合同和投标文件的内容相符合,确保投标文件与工程的合同相一致。其次审核的材料和凭证要完整、准确,并具有真实性。在审核中注重工程的质量和费用,结合原有的图纸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全部扣除。最后查看材料的领用是否超过实际的预算量,查看现场的施工设备是否存在不按规定计费的现象。

4.4 审核人员的基本素养

预结算审核工作的顺利实施有赖于审核人员的基本工作素养。工程预结算审核要与当地的市场发展情况相符合,并与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相一致,还要确保工程的质量。因此审核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工作素质和专业的审核技术。因此企业要加强对审核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人员的综合素养,确保审核工作的顺利展开。

5 结束语

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作为工程造价中的关键环节,也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最有效措施。因此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的审核人员需要掌握全面的市场动态和科学的审核方法,确保审核工作达到合理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从而确保审核工作的顺利完成。

参考文献

[1]许红霞.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要点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10):198-199.

第5篇:工程预算审核意见范文

关键词:高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财务制度

中图分类号:G4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8-0093-02

一、我国现行高校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概况

(一)我国现行高校的财务及会计制度

现行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以下简称财务制度),是1997年6月22日财政部和教育部以第8号令的形式颁布的,从1997年1月1日起执行,是结合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实际,为规范高等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用于规范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财务基本要素、财务清算、财务报告、财务分析、财务监督等规范行文件。该制度共分十三部分,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等学校。

现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是1998年3月31日财政部和教育部以第105号令的形式颁布的,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是结合高等学校会计核算的实际,为了规范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定的,用于规范会计核算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会计报表的编制、报送等会计行为。它是涉及核算模式、体系、基础、体例、记账方法、会计平衡公式、会计科目和报表体系等八方面的内容的规范行文件。内容分四部分,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等学校参照执行。

(二)国内相关研究现状

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对非营利组织会计研究在逐步升温,如何规范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研究是目前的热点问题,随着高等学校与外部联系的扩大和被社会关注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单位、组织和个人迫切想通过学校的财务资源信息来了解办学效益问题,如:生均培养成本、财务状况等会计信息。因此在该领域研究的焦点主要集中在高等学校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通用性、可理解性、完整性,真实性、可比性等方面。为实现高校财务报告的目标、增加高校财务报告的信息含量,要求按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外高等学校会计惯例做法,多数研究者提出会计核算基础应实行权责发生制。涉及的内容归纳起来主要有: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资金运用分配、两个(企业和事业)会计制度合并、固定资产折旧、高校债务、净资产、收入与支出、会计核算的基础实行权责发生制、增加现金流量表和附注披露等。但大多数的研究都只是针对了高等学校财务会计的局部概念问题,未形成较为系统和全面理论体系,而且研究理论成果在实践中应用也很缓慢和困难。

二、我国高校基本建设的资金来源分析

(一)财政投入

主要包括国家财政预算拨付的基建经费,国家通过发行国库券筹集的国债工程资金,国家用于某一单位工程的专项资金,“211”工程建设专项资金,“985”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等,即俗称的国拨资金。我国公办院校的基建投资历史上都是靠国家财政投入建设,由各个院校根据已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计划任务书,以及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向其主管上级单位(国家机关各部委、省市自治区有关厅局)在上一年度末申报下一年度基建投资计划。由其上级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后再和同级的财政及计划部门交换意见,依据国家和地方财力,社会和经济发展状况,统筹计划,对上报的计划进行调整以后下达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各校依据计划批复进行建设。

(二)自筹经费

为了弥补国家财政投资不足,加快基本建设速度,更好的发挥投资的社会效益,各校想方设法不断加大学校基建经费的自筹力度,纷纷通过合作办学收益、创办第三产业收入等其他渠道创收资金用于基本建设。2000年前国家规定建设教工住宅,教职工自身要自筹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且应在银行存款半年以上,否则,主管部门将不安排住宅建设项目,近几年住宅建设才改为教职工自己全资集资建房,但是,学校毕竟是事业单位,创收能力有限,对教学科研用房单靠创收资金贴补,无疑是杯水车薪,还需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三)银行贷款

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高等教育发展的“瓶颈”,而要解决这一问题,保证教育经费不断增长,必须改变仅靠国家财政拨款为主的单一投资体制,建立高等教育多元化的筹资机制。基本建设必须有雄厚的资金作后盾,所以,必须千方百计拓宽资本建设融资渠道,多方面筹措建设资金,以保证学校不断发展的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引入社会资金或银行贷款,有效地支撑学校的建设和发展,途径就是进行社会融资。

三、我国高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常见问题

(一)工程预算粗糙

有些工程没有编制明细的工程预算,实属“三边”工程或“脑门”工程,这给施工管理和工程决算带来很大麻烦和隐患,也是工程决算久拖不决,建成资产不能结转和交付的直接原因。另外,建设工程施工采购合同制定也存在问题,很多工程在签订合同时,往往对施工工艺、材料取费计价、付款时间金额等方面规定不细不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不认真执行合同,随意违约,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和金额付工程款,乙方私下转包工程、偷工减料等,严重影响建设市场规范发展和建设目标实现。

(二)概预算执行不规范

一方面,工程不按规定编制、执行概算和预算,不按计划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计,概算文件的组成内容不完整,随意漏项、混项,建安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程建设及其他费用计算不符合规定,高套定额,预备费不按规定的计费基数及费率取。另一方面,工程量不根据施工图纸、定额及其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细目所包括内容与定额中相应工程细目的口径不一致,工程量的计量单位与定额中相应工程细的计量单位不一致。

(三)资金管理不到位

第一,自筹资金筹集使用不合规,按规定自筹资金必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其资金来源合法后,将资金存入银行专户半年后,建设单位才能使用,但这一规定普遍没有得到执行,给建设工程项目资金和工程管理带来很大不确定性;第二,支付工程款的手续不齐全,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偏高,有的建设单位违反未经审计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财务决算的相关规定,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足额或超额支付工程款,因而导致建筑纠纷或造成官司,也有个别单位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把关不严,最终导致较高比例的审计核减;第三,国家预算内建设资金当“唐僧肉”截留挪用,本单位其他支出在建设项目内列支,建设资金搞体外循环等。

四、我国高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改进对策

(一)完善工程预算编制

完善工程预算编制的关键是采用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来编制预算。首先,预算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施工图预算是具体计算工程预算造价的经济技术文件,它是签订施工合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结算的依据,也是进行招标、投标的依据;其次,预算定额是编制预算时确定分项工程单价,计算直接工程费,确定人工、材料和机械等消耗量的主要依据;第三,预算定额是施工企业编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需要量计划,统计完成工程量和考核施工单位经营成果的依据。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必然要使用一定量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设备,用量的多少、时间的长短和何时使用,都需要预先计划,合理的消耗才会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由于预算定额代表社会平均先进水平,因此它是编制需要量的主要依据。

(二)规范执行工程概预算

加强工程概预算执行管理可以采用三层控制方法,依次分别是监理、学校基建处、审计。承包人报送的决算先送第一层次的监理审核,监理工程师依据是招投标文件,合同,变更签证资料,材料认价证明,施工图,竣工图,现行预决算定额及其有关配套文件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第二层次的基建处在监理审核意见的基础上实行预算员、科长、主管处长的内部三级审核,和监理工程师审核依据相同,同时还要查看工程实际做法,只有图纸加文字资料和实际做法完全一致,才能进入决算。形成和承包人达成共识的决算后,报送最终的审计,由校内审计处或社会审计事务所完成第三层次的终审。

(三)建立健全资金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资金管理体系的核心是要建立起一套资金管理的监察审计制度,内部监察审计的结果能反映工程经费支出控制水平的高低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好坏。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积极协助学校纪委、监察、审计部门,规范建设工程各个环节的费用开支行为,加强办学费用的监督检查,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计算实际费用与预算之间的差异,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判明责任归属,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错误,对各个相关部门的费用管理绩效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与各个该部门的奖金结合进行奖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耿世明.工程建设中财务审核应注意的几个细节[J].财务与会计,2007,(1).

[2]赵东远.小议工程建设项目财务评价[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半月),2008,(2).

[3]张淑红.管窥建设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J].山东纺织经济,2006,(6).

第6篇:工程预算审核意见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投资效益,规范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浙江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杭州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行政区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含项目法人)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咨询等单位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包括:

(一)以财政资金、政府设立的专项资金、政府统一借贷资金、政府专项补助资金等为主要资金来源的项目,或者以政府部门、街道、区直单位为投资主体的项目;

(二)各级政府在土地、市政配套、融资等方面依法给予优惠政策的公共、公益性项目;

(三)以上述所列的筹资和建设方式以外形式进行投资、建设,且产权归国家所有的基础设施、社会公共工程项目;

(四)(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五)接受、使用社会捐赠,包括接受外商或者私人捐赠并委托区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管理的公益性项目、年度政府实事项目;

(六)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区审计局是本区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主管机关。依照规定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审计监督。

第五条区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经贸旅游局、建设局、城管办、市地税局下城分局、市工商局下城分局、市国土资源局下城分局、市环保局下城分局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区审计局对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

第六条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应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监督。其审计业务依法接受区审计局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本区建设项目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均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资金管理和资金拨付单位一律不得拨付全额建设结算资金。项目单位在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时,应载明需经审计的合同条款。

第二章审计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区审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独立行使职权,出具审计报告。对需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区审计局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

第九条区政府设立投资审计事业工作机构,在区审计局领导下具体实施本区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其人员经费、工作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

第十条区审计局履行建设项目审计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区建设项目的日常审计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审计政府重点工程的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

(三)审计政府重点工程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四)审查建设项目的工程结算;

(五)审计工程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

(六)审计或调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绩效;

第三章审计监督的内容

第十一条审计局应当视建设项目重要性和实际情况,分别进行预算清单审计、过程跟踪审计、工程价款审计、竣工决算审计、投资绩效审计或审计专项调查。

上述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设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二)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涉及征地拆迁的费用支出和管理情况;

(四)招投标程序及其结果的合法性,以及工程承包、发包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五)部分重点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的真实性、全面性;

(六)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转让或终止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七)部分重点项目工程变更、现场鉴证的审计确认;

(八)项目建设成本及其他财务收支核算情况;

(九)工程价款结算与实际完成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性;

(十)设备、材料的采购、保管和使用情况;

(十一)项目交付使用后资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十二)未完工程项目投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十三)有关税费计缴情况;

(十四)建设项目的绩效情况;

(十五)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需经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审计的组织方式

第十二条本区建设项目审计实行计划管理。区审计局应根据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明确审计总量和组织方式,并根据政府工作需要,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各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将年度建设项目计划报送区审计局,并按季抄送项目实施情况;区发改局向建设单位下达投资计划时,应将批准文件抄送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应将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追加及变更预算抄送区审计局;区建设局应将本区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按期抄送区审计局;区审计局应将本区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及时抄送区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建设项目,区审计局应当采取直接审计、组织社会中介机构或聘请具有相关知识的专业人员协助审计的方式实施。

第十五条区审计局组织社会中介机构或聘请审计专业人员协助审计,应当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的权利义务,并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十六条参与建设项目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审计资质、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并由社会公开招投标产生。

第十七条区审计局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和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审计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十八条未纳入区审计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调整计划的建设项目,由各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内部审计,或自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其审计报告由建设单位报区审计局备案,其中有市、区财政拨付款项的建设项目,经区审计局审核后利用。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如实向社会中介机构提供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资料。接受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计内容实施审计。

第二十条对属于国家审计监督对象的建设项目,区审计局应依法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结果进行抽查。社会中介机构与审计局的审计结果不一致的,以审计部门结果为准。对列入抽查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适当预留部分工程尾款。

第五章审计监督程序

第二十一条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初步验收结束后3个月内向区审计局报送工程决算有关资料。

区审计局接到建设单位报送资料且资料齐全的,应于1个月内,依照审计计划组成审计组,开展审前调查,编制审计方案,确定审计方式,并在实施审计前3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对需进行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审核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前,将工程预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等资料送达区审计局。在区审计局出具审核意见函后,建设单位应根据审核意见,在招标文件前调整工程量清单或限价预算。

第二十三条对需审核工程变更事项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变更实施前3日,将变更原因、设计变更图纸、需调整的工程量、变更部分预算等以书面形式告知审计局,审计局在审核后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核意见。

第二十四条区审计局在项目审计实施后,应出具审计报告,并书面确认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由审计人员予以注明。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提出异议的,区审计局应作进一步研究核实,并对审计报告作出修改或者不予采纳的说明。

第二十五条区审计局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依法需要作出处理处罚的,应制作审计决定书。审计局应视情对建设单位管理和使用政府投资建设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作出审计评价或提出审计建议。

第二十六条区审计局作出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具有法律约束力,有关单位应遵照执行,并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以及财政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国有资产移交的批复依据。

第二十七条区审计局应每年向区政府报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视情向部门通报或向社会公布有关建设项目审计结果。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被审计单位应依照国家审计法规定,接受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如实反映情况,提交相关资料。

在本区承担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采购、监理、勘察、设计、咨询等单位,应协助区审计局开展现场取证工作,提供相应的图纸、隐蔽工程记录、工程变更联系单等审计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九条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审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或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拒绝、阻碍检查的,区审计局应依照国家审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就报送资料的真实性作出事前书面约定:结算审计结果差异率超过10%,应视为资料失实违约行为,按其超过10%部分违约额的5%作为违约金,由建设单位从应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代扣上缴财政。建设单位在合同中不予事先明确的,所有上缴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并追究项目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经济责任。

第三十一条区审计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或项目存在违法行为的,应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罚,在必要时可移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区审计局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对构成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在建设项目审计中反映有违法和重大违纪违规事项的,区审计局应重新立项进行审计。

第三十三条对应计、应缴而未计缴的各种税费,区审计局应督促责任单位补计、补缴,并按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对虚报投资完成、虚列建设成本、隐匿结余资金等行为,区审计局应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会计制度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建议其主管部门作出处理。

第三十四条审计核减资金,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财政资金直接投资部分,其核减额全额上缴财政;尚未拨款的(二)非财政资金直接投资部分,按核减额的5%上缴财政;对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中已确认支付的工程价款,其核减额全额上缴财政。

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审计和备案的,由区审计局予以通报或者公布有关情况,并依法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三十六条区审计局应自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90日内,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采纳情况,监督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被审计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审计决定的,区审计局应责令其执行或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协助执行,拒不执行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十七条被审计单位对区审计局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审计单位对区审计局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区政府裁决,区政府裁决为最终决定。

第三十八条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纪律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明知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而不主动申请回避的;

(二)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

(三)索贿、受贿或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不当利益的;

(四)隐瞒被审计单位财经方面违法违纪行为的;

(五)有其他、行为的。

第7篇:工程预算审核意见范文

关键词:农田水利 项目工程 财务管理

1.当前农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工程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管理滞后、观念陈旧

由于在农村小型水利项目工程建设中,需要大量的投资,一些地方在努力增加地方财政投入的同时,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建”上,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管”,因而农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工程的财务管理,重视程度也较 弱,维持在过去的老式财务基础管理,一些先进的财务管理理念尚未建立,先进的管理措施尚未完善,没能真正将有效的管理纳入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工程财务管理当中,失去了财务管理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1.2考核不力、投入不足

由于农村地方各级财力吃紧,严重制约着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项目的实施进程,项目工程配套和小型水利工程补助难以到位,甚至出现截留、挤占与挪用等现象,给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工程财务管理也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加之监督、控制与考核不力,一些做假帐、报虚数等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导致基础财务管理与水利项目工程实施内容不一。

2.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工程财务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2.1做好项目工程招标前目标控制和风险预测,是实施项目工程的前提

在对项目确定参与招标前,会计人员应对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完整性、客观性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评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区别其他建筑工程,单项工程多而零散,必须到施工场地对项目工程量核对,对施工场地难易度评估,对项目预算的审查,对工程利润的分析,作出该项目工程实施后的风险评估,为决策者提供财务依据。

2.2做好项目工程实施中的财务监管和控制,是实施项目工程的基础

在项目工程中标后项目建设过程中,财务人员应参与项目工程预算的控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控制施工成本。应对项目工程款项实行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工程资金;对工程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的控制,严格按照单项工程预算,拨付材料、工资等,日结日清,对间接费从严控制,与工程无关的费用一律不予支出;对竣工的单项工程财务部门应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和决算审计,进行内部控制核算成本,如有超支、亏损等问题的发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纠正,确保工程应有的利润。

2.3做好项目工程财务内部管理是降低项目工程风险的关键

项目工程财务人员执行资金拨付制度态度直接关系到资金的风险。根据财政部、水利部颁布实施《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财基【1999】139号)对工程款的结算的手续及程度作了具体规定,会计人员必须对工程支付凭证的审查;有关业务部门的审核签证;单位领导核准签字。其次是项目工程在业务授权批准制度执行情况,着重检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完善,有无越权审批等行为的发生,防止偷、漏、散失等现象发生。再次对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看检查概预算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真实。

2.4做好项目工程财务决算和资金管理,是实施项目工程的保证

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实行财政报账制。工程竣工决算后一次性报账或按工程进度预付工程款两种办法实施。在项目建设期间,由项目建设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提出资金拨付申请、项目法人签署意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审核后,签署会审意见;县级财政部门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核实报账凭据,按照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拨付资金。项目完工后,对项目进行联合检查验收。报账凭据包括:报账申请单、工程量(供货)发票、工程施工(材料或产品)质量评定表、工程合同、招投标资料、竣工验收单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对象为申报到项目的法人单位,不包括项目主管部门。资金拨付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包括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资金直达项目第三方(项目建设单位或供货单位)。在项目工程中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一年后,经复验未发现质量问题,按规定程序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切实加强财务管理的同时,严禁以现金支付工程款、设备材料款,杜绝白条抵库等现象,确保资金的安全。

2.5做好项目工程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的提高综合素质,是实施项目工程的措施

水利工程项目的会计人员,不但要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而且应不断扩充新知识,熟练掌握水利行业规范规定、工程概预算知识、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以及计算机管理信息应用技术,在不断加强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同时,理清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工程的工作思路,用与时俱进的精神去创新工作思路,适应新形势、新时期基层水利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把好农田水利项目工程财务管理关,为农田水利项目工程提供有力的财务支持和后勤保障。

3.结语

重视和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工程财务管理,有利于更加有效地提高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工程管理质量,促进基础水利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农田水利项目工程财务管理制度,是适应新时期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事关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必须加以重视和理解。

参考文献:

[1]赵丹.现阶段我国财务管理问题及对策分析.《管理观察》2012年2月下旬刊

第8篇:工程预算审核意见范文

1.1观念上轻视很多企业在导入预算时,缺乏成本管理意识,本质上不重视,不注重投资效益,尤其是在高层领导中表现特别突出。工程预算管理的政策规范性意识不强,对严肃性、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政策、制度力度不够。

1.2预算制订过程中的严重本位主义预算制订过程中的本位主义严重,总是考虑自己的利益,不能站在公司的总体利益上考虑问题。不重视工程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导致项目规划设计不合理、投资估算漏项、估价偏低、投资估算与现实差距较大。

1.3预算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监控企业尽管进行了预算编制,但是没有做进度预警和分析,缺乏有效的监控。工程项目预算管理体制不健全,预算监督形同虚设,实施过程中投资分析不细致,变更手续不严谨,变更较多,导致投资增加。

1.4预算结果流于形式预算的结果没有得到很好的应用,流于形式。预算达成率不高,全过程跟踪审计力度不够,项目介入深度不足,没有及时对可能出现的投资增加进行有效监控并为管理层提供有效的参考和提醒。

2工程项目预算控制

2.1组织机构全面预算管理是企业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和价值最大化的有效方法,加强工程项目预算工作主体的自我控制,使工程建设全过程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企业要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其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工程预算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设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预算管理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充分发挥预算委员会办公室的作用,设置专门岗位,配备专职人员,确保预算同工程进度相适应。

2.2预算编制在充分考虑企业发展战略的基础上,树立全面预算管理战略性地位的理念,工程项目预算编制是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参与的管理活动,预算编制时一定要和行动计划紧密融合,建立管理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要根据所属行业产业政策、投资决策及企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编制投资规划,并在此基础上细化年度预算编制。同时,与预算的相关执行责任人签订业绩合同,把把关键的业绩指标分解到一年中的12个月份,让每个人都知道自己要完成的目标,并可将预算指标作为绩效考核的目标值。从而维护年度投资计划的严肃性,提高年度投资计划的执行率。

2.3预算分析与报告预算分析分为预算达成分析和预算差异分析。预算达成分析是实际完成的数量超过或等于预算目标,预算就达成了。反之则是预算的差异分析,如果实际数量大于预算,就是有利差异;如果实际数量小于预算,就是不利差异。差异分析要分析销售差异、生产预算差异,凡是需要预算的地方、关键核心的环节都要做预算差异分析。预算工作一定要忠于企业才能做好预算分析,进行差异分析后,每次要把达成差异写成预算报告,反馈给预算执行人。

2.4预算调整预算是企业内部的宪法,非特殊情况不能调整,一定要根据公司的业务现状进行调整,严格项目调整审批程序,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的需由设计单位出具调整分析报告,由跟踪审计单位出具详细的审核意见,并经项目单位集体决策机构决策审批,杜绝项目调整的随意性。(1)预算调整的前提条件主要有:董事会调整发展战略,重新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如国家政策、市场环境;企业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发生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事件;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认为必须调整其他事项。(2)预算调整的原则:预算调整的原则包括不随意调整和主动调整。不随意调整,就是不是公司上层要求调整就调整。主动调整,就是当公司预算的某些条件确实发生变化时,要主动调整预算。在实施过程中如存在项目规模和内容发生调整变化,初步设计建筑面积超过批复建筑面积5%,或施工图建筑面积超过初步设计批复建筑面积;建设地点变更;技术方案变更;投资额发生重大调整,投资概算超过批复投资估算15%、施工图预算或实际投资超过批复投资概算的,须由原设计单位编制项目调整报告,同时需由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出具超支分析报告,严格执行项目调整变更程序后方可继续实施。

3持续改进策划

工程项目预算要进行持续改进策划,确定各个层次的改进计划和目标,使改进活动与组织整体目标保持一致。改进策划的目的是协调改进过程、预见变化、减少冗余和浪费,便于控制。改进策划包括定义改进的目标,改进组织的建立、资源配置、沟通等,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以实现这些改进目标,并综合和协调各种改进活动。

3.1改进策划内容改进策划内容包括分析原因、预测趋势、估计后果、改进办法,并包括“5W1H”:What—做什么?目的与内容;Why—为什么做?原因;Who—谁去做?人员;Where—何地做?地点;When—何时做?时间How———怎样做?方式、手段。

3.2持续改进实施成立持续改进小组,改进小组成员按改进计划的要求由专业人员组成并明确各成员的职责。按确定的持续改进计划对管理体系进行改进。改进实施过程包括组织、人员职责、沟通、物资与信息支持、运转协调和控制、实施反馈、实施记录。改进小组定期公开改进实施信息,广泛征集各阶层对改进的反馈意见,促进改进实施的有效性。改进小组按改进策划的节点进行改进检查,及时解决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对持续改进计划进行修正。

第9篇:工程预算审核意见范文

①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一是成本管理监督委员会由建设方(项目投资主体)下属的项目监管单位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同时在项目监管单位财务部门设立专职的成本控制小组。二是明确职责。成本管理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对重大工程变更(增加造价超过50×104元)进行综合评审,从技术、经济、进度、可实施性等方面对工程变更进行充分讨论和提出审核意见,按权限逐级上报审批。成本控制小组具体负责检查监督各职能部门成本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每月对上报的各项工程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形成投资成本分析报告,上报建设方财务和审计部门备案。三是按独立项目将成本管理工作细分为规划设计、材料供应、施工管理和预算成本管理4个模块,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与个人KPI考核指标挂钩,作为年终奖金发放的参考依据之一。

②建立红黄绿灯预警制度由项目监管单位合同预算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提供基础数据,每月向成本控制小组上报实时工程的实际费用及全成本预测情况。

当全成本预测数额在预算内时设定为绿灯,成本控制小组形成分析报告,向建设方财务和审计部门备案即可。当全成本预测数额超出预算10%以内时设定为黄灯,超出10%以上时设定为红灯,此时成本管理监督委员会要分析可控和不可控原因:a.通过变更设计图纸或施工方案可以调减费用或不增加费用的为可控,由项目监管单位职能部门落实控制措施;b.由于现场施工条件或施工进度所限,或第三方报建、理赔等原因引起的费用增加,经过比选实无另行解决方案的为不可控,由成本控制小组出具分析报告,按权限上报建设方审批后进行调整。

③规划设计阶段的成本管理措施积极与政府规划部门沟通,优化高压管道路由,缩短管道长度。通过优化设计方案,做好成本管理。深化施工图设计,设计前由业主、监理和设计人员联合沿线实地测量,提高设计图纸与现场情况的吻合度;项目负责人在设计阶段提前参与施工期准备,从施工管理角度提出设计要点,加强设计图纸的现场施工可操作性;在施工过程中要求设计单位全程现场跟踪,根据现场变化,及时调整设计方案。实行分类规范化管理,从设计到完工统一对各子项目进行详细归类和编制独立编号:项目代码、项目名称、标段项目负责人、标段投资预算、标段合同及成本控制责任部门。

④工程招标阶段的成本管理措施材料及设备公开招标,批量采购与订单制采购相结合。通过签定批量采购合同,控制市场日趋增长的钢材价格所增加的采购成本;按各标段的总体建设计划、月度建设计划采取订单制方式采购,降低材料库存成本和资金占用成本,防范材料过度剩余。争取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施工招标政策的支持:一是采取资格预审确定工程施工投标的单位为国内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同类施工的成功经验,避免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技术和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既加快了施工进度又保证了成本可控;二是采取统一的评标办法、计价原则和中标下浮率,控制因市场快速变化引起的成本失控,使施工单位不能随意申请调价;三是引入有经验的造价咨询机构协助确定标底,由不同的单位编制和审核,提高标底的准确性。

⑤工程施工阶段的成本管理措施

a.建立施工阶段全过程的成本管理监督跟踪机制。项目监管单位与建设方审计部门签订项目全过程审计细则,配合审计部门对工程进行全过程审计跟踪监督。审计部门派专员长驻施工基地,参与标底审核、合同谈判、设计变更讨论、现场签证核实、市政理赔谈判旁站监督、结算审核等一系列工程成本管理事宜。

b.严格执行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造价审核流程。根据深圳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将抽签定标的全部标底、施工过程中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和工程施工过程中增加造价超过50×104元的工程变更,全部报送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定、备案及审批备案。

c.建立严格的工程签证、设计变更审批制度。针对工程点多、面广、沿线复杂的特点,制定了详细的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指引和设计变更管理指引,明确3个方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机构及项目监管单位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工程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的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签证和工程设计变更中违反规定的处罚办法。

d.建立详细可操作的工程作业带附着物理赔实施指引。针对工程需要破坏大量作业带附着物的特点,制定了工程作业带附着物理赔实施指引,明确4个方面:工程作业带面积执行“安全、适用”的方案审批原则;工程作业带附着物按审核量、有时限的理赔原则;工程作业带理赔的谈判程序、参与单位和各方人员职责;工程作业带理赔款的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

e.造价人员全过程参与工程施工管理。项目监管单位合同预算部门统一管理工程项目。各个子项目均配备预算工程师,全程参与工程施工中的签证工程量核实,及时纠正因合同和计价原则理解问题发生的重签、错签等情况;全程参与每个设计变更方案的讨论和决策,从造价控制方面给出专业意见;及时审核工程现场签证,每个签证规定施工单位同时报送预算书,预算工程师联合建设方确定的造价咨询公司及时审核,动态实时反映工程成本,以利于投资决策。

⑥工程结算阶段的成本管理措施工程结算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预算工程师执行。每个与工程有关的设计、检测、监理、设备材料供货、施工等合同都要办理结算,并理清合同之间的关系。

在给付施工单位进度款时及时扣除对施工单位的各项罚款,避免在结算时一次性扣除,以免造成结算时漏计等风险。及时理清材料的出入库、调拨情况,以免造成材料损失。

2成本管理效果

①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努力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将高压管道由原方案的248km优化为135km,节约成本约15×108元。通过优化管道路由,有效避开建筑物的拆迁,与其他同类项目比较,大约节省费用6×108元,同时也大大方便了管道投产后的运行管理。向政府及旧城改造项目公司提出采用等面积置换土地的方式解决管道占地的问题,并建议由旧城改造项目公司自行拆除旧厂房,减少高压管道绕行5km,节省费用7000×104元。争取政府不对高压管道两侧的土地进行征地,避免征地135×104m2,减少费用8.1×108元。②在项目招标阶段,采取公开招标确定设计、施工等单位,较国家规定的计价标准减少费用2861×104元;每个标段又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施工费用下浮率达9.64%(同类项目施工费用下浮率一般为3%~5%),大约节省2819×104元。③在项目施工阶段,从技术、经济、进度等方面对施工方案进行对比和择优。7标段龙大高速进行一次性定向钻穿越,减少两段顶管施工,减少费用80×104元;12标段恢复市政绿化,做到合理、适中,超标准部分由政府负责,节省费用600×104元;14标段瞭望山段由盾构隧道法施工改为大开挖施工,节省费用1500×104元;16标段管沟保护优化施工,节省费用650×104元;17标段布澜路4处顶管施工改为大开挖施工,节省费用800×10元。

3成本管理需关注的问题

综上所述,天然气输配系统建设成本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包括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标及施工各个阶段,参与成本管理的人员也不仅是专职成本管理人员,还包括项目监管单位全体人员和建设方的财务及审计人员,只有实行全面成本管理才能最大限度地挖掘企业降低成本的潜力,提高企业整体成本管理水平。笔者认为,除了上述介绍的具体做法外,在天然气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中还要关注以下问题:

①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决定了在工作阶段和管理环节随时都会出现与设计方案不符导致成本增加的问题,因此建设方管理层要有充分估计和准备,项目监管单位和具体执行人员要做好各种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②有很多社会因素对工程项目造成负面影响,如有些理赔对象通过各种途径了解项目的管道路由和厂站的具置,提前种下昂贵树苗以博取高额赔偿,以致增加项目成本。因此,从项目的规划设计阶段到招标、施工阶段,都要注意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最大限度避免理赔对象提前知悉相关情况,给理赔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③管道很难绕开一些特殊区域和私人地带,这些区域和地带是理赔的高后果区,理赔费用往往远高于政府规定,因此引入第三方协助建设方开展理赔事宜可规范理赔行为,规避理赔风险。

④尽管在施工方案实施前进行了地质勘探,但地质的真实情况仍难以完全掌握,同时复杂的周边环境也往往难以避开,直接影响施工方案实施和成本,因此要加强施工环节的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和改变施工方式。

⑤天然气项目从规划到完工投产,参与的单位和人员很多,施工及监管人员的流动性也很大,绝不能为了节约成本而牺牲工程质量,节约成本是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要全面引入管道完整性管理,把成本管理与质量控制进行有机结合,确保施工质量和投产后的安全运行。

⑥加强成本管理属于可控范围,实际上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可控因素,如设计变更、施工方式改变、管道绕行、理赔对象复杂超出规定赔偿额等情况,这些不可控因素将不可避免地导致项目成本的增加,因此建设方董事会要授权经营层决策投资成本变动事项,以保证项目施工进度不受影响,提高施工运行效率。⑦大型项目的成本管理主要在规划设计阶段,最大的成本节约往往在于优化管道路由,如果全部放手由外面的设计公司制定工程方案容易流于纸上谈兵,造成日后的频频变更,因此规划设计阶段的工作要由建设方主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