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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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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1篇:国家励志奖学金范文

我已经是一个大三的学生了,而且去年也有拿过国家贫困助学金,但我是农村的孩子并且我家很穷这个事实在一年的时间内是不会改变的。

也许大家不知道,对于今年在北京开奥运会的事情是举国欢畅,但对于我们农村人就不是,在离北京近的农村人倒以为是悲哀的事了。因为奥运会的举办使得石家庄一带的工厂停工,这就意味着在两个月的时间没任何工作,没钱赚--虽然我家里每个月只赚不多的钱,但这也能为我和我弟弟妹妹的学费凑一些的。在这段时间,我父母甚是着急,我看在眼里也急在心里,想着到学校之后又要为学费事情分心了,去年欠学校学费的时候我就忧心忡忡。

我暑假的时候本打算不回家和别的同学一样到市里去找个地方实习,但听说实习生的工资还不够平时的开销所以就没去,况且我也实在是找不到租房子和吃饭的钱。

我回到家之后我就开始找工作,一开始在一个私人的作坊里面打工,我不知道别的同学有没有去过作坊里面工作,那是一个塑胶厂,一个不大的厂房里摆放着几台已经爆了渣的机器,发出轰隆的刺耳的响声。里面的味道甚是难闻,大家可以去想熬胶或者烧塑料袋的味道,厂房里的臭味比这难闻数十倍,熏的人头晕呕吐,每天工作14个钟头,连吃中饭的时间都没有,也就只为了赚三十几块钱。一天下来,累就不说了吧,从厂房里昏昏沉沉的出来全身漆黑漆黑的,洗澡能洗下一层。跟我一块去的一个朋友,干过两天就不干了,他说这简直是虐待人,其实这我也知道这是虐待,但我想了想还是没有走,他不知道,我是在准备大三的学费。然后了大约半月时间,由于奥运会的临近,这里被迫停工,所以就在家休息了几天。

但一想到学费事情心里又开始犯难了。本打算到饭店去做一个多月的,但找了不少饭店这都是不要短工的,所以这个想法就破灭了。后来有朋友推荐到市里酒吧去服务生,于是偷偷就去了,这事我是没对别人说过的,我们那里的农村人会以为这些地方不是正经人待的,甚至在这些地方做服务生也是不光彩的事情。无论是不情愿或者说身不由己,抛弃专业的东西而去从事其他的工作本来就是种背叛。

临近开学,打发弟弟妹妹去上学之后,我的学费还缺3000多块钱,是我爸到工厂老板那里说好话预支的,我知道他们老板有多苛刻多难缠,我以前到他们厂里小干过几天,有见别人预支1000块的工钱,老板丑话都说尽了,所以我不知道我爸这次受了多大的委屈,其实像他这种半病子的人在当地适合他做的工作就不多。来学校的时候,我妈说,等学校发了助学金奖学金之类的就不用家里给你出生活费了,我都不敢告诉她不知道今年国家会不会发放。

我不知道在大家眼里我是什么样的学生,但高中我一定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当时没有贫困生。所以在大学,我一贯坚持自己的原则,尽量不要缺课,还好,三年下来,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我是不会缺课的,甚至是大家都讨厌的非专业课和理论课我都坚持去上,以至于三年下来我都不需要去补考,因为我知道,学习到的东西是自己,别人抢不走。

前几天去县里看到发廊的招学徒工广告,然后就进去问,竟然是全日制的,想了下不去做了吧,虽然大三,但几乎是天天都还有课,为了这点钱荒废了学业就不值得了。其实再坚持下就毕业了,想到毕业之后可以自己赚钱不用再花家里的钱真的是种由衷的欣慰呢!而且找到工作后除去自己的费用还能节省下一些给家里还债。

当然,在网上接设计的单子还是有的,不过这是很浪费精力的事情,不过还好,总是专业以内的东西,虽然靠这赚钱是天方夜谭,但这至少能把过去的软件再熟悉一下;我不知道我在画画或者写东西的时候别人在做什么,我画的画专业老师有目共睹,我的作品同学有目共睹。

我在写申请书的时候室友问我怎么写这么快,我说,家里穷啊,家里穷所以就有说不完的的痛楚,如果都说由于贫穷导致的伤心的事,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其实说了大概你们也不信,生活在蜜罐里的孩子是不懂我们穷人的痛苦的。我初二的时候因为交不起学杂费哭了两天--那时候义务教育还没真正的普及,两天过后还是没钱交学杂费;现在大学要交几千块钱的学费家里都是在半年前就开始凑的,就像我说的我爸预支的3000块钱是他四五个月的工资,我妈和我爷爷也在工作,我爷爷将近七十岁了,他们两个的工资留这家里种地买肥料和零花,而小麦毕竟不是猪肉,一年下来,六七毛钱一斤。现在说起过去痛苦的事都不会哭了,也许真的大了,大一的时候还会哭,其实在酒吧工作的时候受的委屈很多,第一次到外地打工嘛,早就不记得怎么哭了。

我敢问心无愧的说,我有获得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格,我也有必要获得国家助学金。

第2篇:国家励志奖学金范文

你们好!

我是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计软1002班的***,来自湖南祁东县白鹤镇的秀丰村,家庭非常贫困,父母以农业为生,上有八十多岁的奶奶,下有上大学的我还有一个读初中的弟弟,我们学习都非常刻苦,弟弟考上了县一中最好的初中,父母一边顾着农活,一边还得照顾奶奶,更加因为我们高昂的学费心力交瘁,入不敷出。

这些年来,父母为我们做了太多,父母想尽一切办法,东拼西凑,买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拿去卖了,今年九月份的时候为了我和弟弟的学费父母把家里养的那头母猪生的猪崽都卖了,其实猪崽长大了卖才值钱,就是为了我们的学费,把留着下半年我们家的谷物也拿去市场卖了,可是还是不够,因为亲朋好友也很穷,也只能借给点点,父母又不愿拖欠学校的学费,努力干农活,偶尔农闲的时候还去城里帮忙干工地上的事,虽然只有四十多头的年龄头发都白了,人显得更加沧桑了,父亲有腰椎间盘突出,每次忙完回到家里都直叫疼,母亲也经常头疼,身上不舒服,但她从来都不去医院就诊,因为怕高昂的医药费,而且家里已经负债累累,虽然我和弟弟一有时间就帮忙干农活,可还是不能真正解决父母的困难,在学校周末和假期之间我都会去参加社会实践,去找兼职,看着父母为我们做的这些,我很痛心,痛恨自己没有办法让他们过上好日子,我多么希望凭自己的努力不让他们那么辛苦,恨不得自己马上找到一份好工作,看见父母脸上的欢笑和笑容。

本人在校期间刻苦学习,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和学校组织的活动,尊敬师长,友爱同学,虽然在大学期间我获得了院级三等奖和优秀个人,但是我不知足,我要更加努力,学好自己的专业技能,我真的很感谢国家,感谢党,感谢学校,感谢这里的老师,关及民生痛苦,制定和实施了一项这么好的措施,给我们这些贫困的人雪中送炭,我也很想能够得到这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让父母肩上的胆子轻松一点,我定当努力学习,努力工作,为报效学校和祖国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此致:

敬礼!

第3篇:国家励志奖学金范文

1、每年11月30日前,学校都会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2、大学的奖学金一般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还有学校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是整个大学里最高的奖学金额。其次是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为5000元。

3、学校奖学金分三等,一等奖学金最多,一千以上,一般不会超过国家奖学金,三等最少,一般都是几百。

(来源:文章屋网 )

第4篇:国家励志奖学金范文

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不仅要关注结果是否真实到位,更应该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创新评定方法与策略,让大学生明确目标、感受激励、领悟熏陶、学会感恩。只有深入细致地做好奖学金评定工作,才能更好发挥高校奖学金评定制度的作用,激发大学生的学习热情,从而实现大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

1 高校奖学金制度实现的效果

1.1 奖学金的内涵及评选范围

奖学金是国家、高等学校及其它资助机构为鼓励学生的某种行为或奖励学生的成果而设立的资金,是对学生的良好行为或成果的积极肯定。从内涵上讲,目前奖学金主要包括奖优型奖学金和资助型奖学金两大类。奖优型奖学金主要指面向全体学生的,仅以学生的优异程度作为评价标准的奖学金。资助型奖学金面向特定对象学生范畴,以优异度和贫困度作为评价标准的奖学金。以长江大学为例,国家奖学金、长江大学奖学金和“两创”人才单项高端奖学金属于奖优型奖学金,资助型奖学金主要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社会企业奖学金。

1.2 现有评定方式现状及弊端

从操作层面讲,政策执行者对“奖优还是助困”很难权衡把握,评选结果容易产生偏差。从受益层面讲,学生对奖学金的认识总体偏于肤浅,甚至有部分学生认为奖学金“就是给钱”,诱发了出示假贫困、平分奖学金等不正之风[1],影响了奖学金对经济困难的大学生进行资助,不利于保障教育机会公平。

2 目前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奖学金评定还存在评定指标的不明确、分配名额的不合理、评议方式不科学等诸多问题,制约了奖学金的激励、引导和资助功能。

2.1 唯成绩论――重“智”轻“德”

现在,国家、学校和社会对大学生的投入增多,奖学金设置不断增多,但由于评奖指标不科学,普通存在重“智”轻“德”的现象,只要成绩好,就可以获奖。虽然大部分院校已采取根据学生德、智、体全方位表现整合评定的办法,由于操作者认为太麻烦,按成绩排名简单易行,学生也容易接受,因此,成绩成为奖学金评定的唯一标准。有些“成绩好”但“不贫困”的学生,为了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开虚假贫困证明,大大违背了奖学金公平的原则,一旦事情“败露”,就会造成同学关系紧张等问题。

2.2 奖学金叠加――重“强”轻“弱”

“马太效应”,即强者恒强,弱者恒弱。2007年国家建立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以来,资助型奖学金数额巨大且数量多,超过奖学金总数的2/3。对于成绩优秀家庭困难的学生,奖优型和资助型奖学金都可以选择,从而奖学金叠加问题严重。目前,奖学金过于集中在少数优秀学生,挫伤了其他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而成绩排名靠后的贫困生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资助型奖学金,另一部分成绩靠前不贫困的学生,往往成了奖学金评选的“死角”,他们的个性化成长因此受限。可见,奖学金“马太效应”,既有积极的作用,也有消极的影响,在激励少数学生成才的同时,也浇灭了许多同学的学习热情。

2.3 组织推荐制――重“评”轻“育”

现在许多高校,各类奖学金的评选方式主要采取组织推荐制的形式。这种形式决定了评选工作“自上而下”,通过条件找学生,并非学生自觉申请,这导致学生的自主性不足,较被动。这种组织推荐制虽然能“圆满”高效地完成评定,但不能很好地表现当事人的主体性,无形中限制了学生参与的范围,不利于引导和激励作用的发挥[2]。如果实行学生本人申请制,奖学金的条件都会内化为学生的学习目标,并将激励作用贯穿在本人学习过程中,让学生逐渐进步、成长和提高,最终达到“评”与“育”双赢的结果。

3 奖学金评定创新方法与策略

高校奖学金发挥其有效激励,是一个动态的连续的过程,而不是静止的孤立的。因此,只有对高校奖学金评定的制度公布、申请、参与、审查、公示和表彰等过程进行完善,才能真正发挥高校奖学金的功能和作用。

3.1 从规范细节入手,完善过程评审

奖学金的评定是一个持续过程,应该从细节着手,提升奖学金评定的效果,实现教育管理目标。长江大学的奖学金评选办法经过多年的不断改革,程序已经渐趋完善。首先,做到奖学金评定制度早公布。新生可以通过《新生校园指南》了解、深刻领会奖学金评定制度的原则和内容,以此引导自己的行为,促进自身发展。家长阅读《家校联系手册》也能配合学校工作。其次,申请上采取学生自愿申请制,在公布奖学金评定标准的基础上,由学生根据自己的表现,向院系申请奖学金,院系通过严格审查后上报学校。第三,民主评议规范有记录。记录单涉及评议组成员组成、评议内容、各级审核意见、评议结果、公示及全班同学反馈意见。总之,整个评定过程强调以学生为主体,同时要充分调动老师的积极性,确保公平。

3.2 与专业年级挂钩,完善差异评审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优势需要是支配人的行为的最主要动机,具有最强大的激励作用。而“品学兼优”就是奖学金评选的优势需要,它决定了评选必须与专业年级紧密相关。长江大学本科专业涉及11大学科门类,专业众多且差异大,奖学金通过指标分配到专业,更能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同时,国家奖学金等高额奖学金集中在大三、大四年级学生,引导他们在大学期间不断进步、全面发展。

3.3 奖优与助学分离,完善氛围评审

奖优型奖学金需要与资助型奖学金区别开来,二者所针对的学生群体有所不同,侧重点也不同。资助型奖学金以“助”为主,而奖优型奖学金则是以“奖”为主。为了发挥各自的激励作用,长江大学坚持做好 “奖学金评审月”和“助学金评审月”,将各类奖学金集中在10月评审,在评选过程中开展申请答辩、初评座谈、终评表彰、事迹展示等一系列过程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加了奖学金的激励效果。而将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资助型奖学金与助学金集中在11月评审,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积极参与,经济上和精神上“双丰收”,又增强了助学金的助学效能。

3.4 资助与教育并举,完善育人评审

第5篇:国家励志奖学金范文

上海交通大学的奖学金有:

国家性质的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每次,只能从大二开始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次5000元,国家助学金,4000元每次,国家助学金能从大一开始申请的,需要有一定的条件,必须是贫困生才能参与;校级奖学金,每一年学院成绩优秀的学生能获得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学金,金额也是视不同情况而定;外界赞助奖金,某企业与学校合作设立的奖学金,金额及数量不固定。

(来源:文章屋网 )

第6篇:国家励志奖学金范文

关键词:贫困生资助项目 优化 皖西学院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01-0201-02

一、贫困生资助项目现状

近年,为落实国家有关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皖西学院从2003年起逐步设立了以“奖”、“勤”、“助”、“贷”、“减、补”为主的贫困生资助项目。

1.资助项目的分类

目前,高校贫困生资助项目从性质上可以分为“有偿资助”和“无偿资助”两种类型。从表1-1可以看出,皖西学院贫困生资助项目中,其中有偿资助只有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其他资助方式均为无偿资助。

2.资助项目实施及标准

皖西学院正在运行的贫困生资助项目主要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生专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贷款、勤工助学、考研资助、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及新生“绿色通道”。

从表1-2我们看出,皖西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虽然有三个等级,但是资助金额比较少、面窄,一、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分别按照学生总数的3%、5%和10%评选,获得范围只占学生总数的18%;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获得金额比较大,但是评选条件严苛,少有人能获得;皖西学院对在校贫困生资助力度和资助金额最大的就是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的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范围分别占在校生总数的23%和24%;其他形式的资助不仅种类少而且资助金额也有限,特别是社会捐资助学项目几乎没有。

由表1-3和表1-4可以看出,无偿资助依然是皖西学院主要的贫困生资助项目,占到总资助额度的53.27%,资助人数占所有受资助生的75.03%。国家助学金的资助金额是无偿资助中最多的,金额占到无偿资助总额的72.1%。国家助学贷款在有偿资助中发挥了主体作用,占到有偿资助总额的97.8%,因此助学贷款在贫困生资助中发挥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二、贫困生资助项目主要问题

通过对贫困生资助项目的调查分析,我们发现皖西学院贫困生资助项目“奖、勤、助、贷、减免”中均有突出问题存在。

1.“奖”:奖学金竞争优势不明显

各种奖学金不仅是贫困生获得资助的重要项目之一,也是各个高校激励学生成长成材的重要手段,获得奖学金不仅能够得到物质奖励,更是精神鼓励的象征。每一位在校学生都应该努力争取,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但是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事实并非如此。皖西学院现实行的奖学金项目主要是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种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每人每年8000元,评选条件要求文化课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优秀,至少班级或年级前5%,还要求有省级及省级以上的获奖项目,评选条件苛刻对贫困生不利,所以基本上没有贫困生能够评上。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评选条件也要求文化课和综合测评成绩优秀,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各种压力影响了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发展,另一方面,因为贫困生认定标准不具体,一些家庭经济不是很困难但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优秀的学生也会想方设法申请励志奖学金,因此真正困难的学生也很难得到。

2.“勤”:勤工助学岗位和资金十分有限

作为有偿资助的勤工助学项目一直被认为是贫困学生自力更生的最好方式,受到学校和社会的认可和推崇。皖西学院每月全校只提供200个岗位,每个岗位每月200元,全校一学年的勤工助学基金只有30万元。同时,校外勤工助学也十分困难。皖西学院所处的地理位置六安市本身经济发展较为落后,这里没有发达的工业和商业,也没有大量的生产企业,有的中小企业不招收钟点工和短期工,因此学校的地理位置制约了学生从事勤工助学的岗位。

3.“助”:助学金认定没有量化标准

助学金项目是地方高校贫困生资助的主要项目,想要取得助学金首先要进行贫困生认定,只有被认定为贫困生才能申请本学年的助学金,所以贫困生的认定作为高校助学金项目资助的前提条件,非常重要。皖西学院也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的有关精神,制订了贫困生具体认定标准。但是在具体的认定条件中没有统一量化的标准,只有一些描述性的说法,如J定标准规定:“农村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子女”、“父亲或母亲有重大疾病,医疗费用高,且无其他经济收入者”“父母年老,一方或双方无劳动能力,或缺乏经济来源者”等都可以认定为贫困生。但是,什么情况下为“农村绝对贫困”?同为农村生源,不同的地区存在地区差的问题,也没有数据的衡量;还有哪些疾病规定为“重大疾病”?具体多少岁才能称为“年老”?在认定标准中都没有具体说明。

4.“贷”:助学贷款学生育人教育欠缺

办理了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校期间(包括学制超过四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所有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毕业之前需要和借款银行鉴定还款协议书,商定还款日期。贷款人如果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不利影响,也会给学校带来不利影响。学校是学生个体和银行之间的“媒介”,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有义务对所有贷款同学集中进行政策及诚信教育,告知大家助学贷款是国家帮扶贫困生的政策,学生对国家和社会应有感恩意识、诚信意识。学校方面还应对贷款申请成功的学生,建立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对学生还款情况进行记录。由于工作量大、不易操作等因素使学校对此工作往往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

5.“减、补”:减免学费和生活补助金额少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减免学费是对特殊困难学生的特殊照顾,受助面极窄,皖西学院每学年只有3个名额,每年新生进校,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新生,学校经过详细核查信息后会给与免除本学年的学费,减免学费不能解决大多数贫困生的问题。为了解决学生突发性的困难,学校还会给与一些经济方面的补助叫做临时补贴。但是这两种补助项目的金额和次数都是非常有限,其他方面的补贴,如火车票补贴、节日礼品等只能是慰问,不能解决贫困生的根本问题。

三、优化贫困生资助项目的对策

1.增加优秀奖学金的种类和金额

优秀学生奖学金要求个人德智体能各方面综合发展,能够取得奖学金的学生综合素质都比较高。为了提高高校的教育质量,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发展,高校应当增大奖学金的覆盖面,最好能够达到或超过学生总数的30%。皖西学院的奖学金政策金额少,奖项单一,没有地方政府设立的任何奖项。政府应该对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和有特殊才能的学生设立专项奖,奖学金的额度可以大规模提高,甚至可以超过国家奖学金,以此调动广大学生学习和服务于地方发展的积极性,使每个学生都能勇于争先。对于优秀的学生不仅给予丰厚的物质奖励,还应给予精神鼓励和实质性的帮助,如优秀毕业生优先推荐就业等。为了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创新精神,还应扩大设立单项奖并增加单项奖的种类和金额,对于在科技创新、学业、艺术、体育、社会实践、思想品德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2.资助项目应以有偿资助为主,大力推广助学贷款制度

目前,我国不少地方性高校的学生资助项目中存在着过于重视无偿资助的观念,其中包括高校自身和学生个人都期望获得更多的无偿援助。20世纪80年代以后,美国政府在受教育成本分担的理论影响下,助学金的比例由75%下降到40%以下;相反,助学贷款比例由原来的20%上升到80%。从美国学生资助中我们得到启示,把有偿资助和无偿资助相结合,并以有偿资助为主的资助方式能更好实现“资助”和“育人”的双重目标。有偿资助不仅可以培养学生进取精神和责任意识,而且避免了学生养成坐享其成、不劳而获的思想,有偿资助与无偿资助的结合也是体现了学生个体责、权、利的结合,所以学校应该大力推广助学贷款制度。

3.校企合作,拓宽社会救助渠道

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完全依赖政府和学校有限的资金来解决贫困生的救助显然不够。因此,拓宽资助项目中社会救助金的来源渠道尤为重要。有两种渠道可以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一种是争取社会中的企业、个人或其他形式的组织在高校里设立专项帮困奖学金或助学金,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学习,靠实力取得帮助。第二种是与当地的企事业单位联系,开辟新的勤工助学岗位,增加贫困生的就业机会。这种方式既有利于增加贫困学生的经济收入,同时,大学生拥有的知识与技能也为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注入了活力。

4.充分利用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自助

国家为了能让家庭贫困的学生都能接受高等教育花费大量的物力和人力来进行助W行动,学校本身也要积极行动起来,探索行之有效的方法。例如,慈善捐赠,捐款助学是新时期值得宣传和倡导的精神文明新风尚,学校可以成立专门的募款队伍;也可以提高助学的层次,能够利用部分助学资金建立一些经营性的勤工助学基地,如文印中心、快递中心、书报亭、洗衣房等。勤工基地统一由学校的助学部门管理,学生协助经营,不仅可以使盈利资金资助勤工助学的学生,也可以使他们的能力得到锻炼,实现了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为更多的贫困生提供帮助。

5.加强贫困生自我发展教育,提升项目资助效果

贫困生思想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贫困生自我发展,培养他们健全的人格受到个高校的普遍关注。在落实贫困生资助政策的同时,更要关心、关注贫困生的心理和思想的变化,深入他们的生活,给予他们更多的人文关怀和温暖,使贫困生资助政策达到“助困”、“育人”的双重功能。

参考文献

[1]陈灿芬.贫困大学生现状研究[M].成都:西南交通大学生出版社,2010.

[2]董婷婷.对高校贫困生认定问题的思考[J].淮海工学院学报,2011,9(14):132-134.

[3]郝文静.在助学贷款中遇到的若干问题与思考[J].嘉兴学院学报,2004,16(5):103-105.

[4]红仁.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优势[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5(29).

[5]黄旭辉.高校贫困生心理问题探因与心理脱贫[J].技术监督教育学刊,2007(1):47-49.

第7篇:国家励志奖学金范文

一、主要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各项助学、奖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基本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需求。

(二)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都能得到资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奖励,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三)促进本市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的优化,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吸引优秀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鼓励初中毕业生报考国家经济建设急需的专业或者涉及艰苦行业的专业。鼓励学校扩大面向中西部地区的招生规模。

(四)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向上、奋发学习,提高自身思想政治水平,增强法制意识,培养学生勇于面对困难、自立自强、尽责诚信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五)建立稳定多元的资助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各项资助政策和工作程序,确保资助程序民主、公开和高效,确保资助经费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到位,确保学生资助经费专款专用。

二、基本框架

(一)资助政策体系所涉及的对象范围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以上均含民办学校,下同)的学生。

(二)健全和完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代偿制度;实行*市奖学金制度、*市高校毕业生艰苦地区就业奖励金制度和专业奖励金制度。

(三)健全和完善在政府指导下的“学校-企业合作”的勤工助学机制,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的“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机制。

(四)各有关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学生助学和奖学工作。

(五)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捐资助学、勤工助学等活动。

三、方式和内容

(一)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别优秀的学生(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年度获奖学生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年度获奖学生数在国家规定的3%在校生的基础上,本市在市属高校范围内每年再增加2000人,资助标准均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适当向国家急需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的学生倾斜。

(二)国家助学金

1.普通高校学生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年度资助学生数约占在校生的20%,具体比例根据国家规定、本市招生规模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数量等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元。

2.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

(1)对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在校生,每生每年资助1000元,每生资助两学年。最后一学年实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2)对中等职业学校(不含综合高中)实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政策,资助其中所有农村、海岛生源学生和城乡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100元至4500元。

(三)*市奖学金、*市高校毕业生艰苦地区就业奖励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奖励金

1.*市奖学金。

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别优秀的学生(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年度获奖学生数为1000人,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在同一学年内,同一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只能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市奖学金中的一项。

(2)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年度获奖学生数约占在校生的5%,每年度约为10000人;分设一、二、三等奖学金,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500元、1000元和500元。

2.*市高校毕业生艰苦地区就业奖励金。

(1)奖励本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中志愿服务西部1年以上(含1年)的毕业生,每生每年奖励5000元,奖励年限最长为2年。

(2)奖励本市普通本科高校、高

等职业学校中自愿服务本市偏远农村学校5年以上(含5年)的毕业生,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0元,按年均2000元逐年发放。

3.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奖励金”,用于奖励当年报考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紧缺专业,被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已通过“百校重点建设工程”合格验收)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急需、紧缺专业目录每年定期公布,“专业奖励金”每年奖励8000名学生(转学、转专业和休学的除外),奖励标准为每生1600元—3000元。

在同一学年内,同一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获得*市奖学金时,可以同时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或“专业奖励金”。

(四)国家助学贷款

1.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保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申请和顺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2.切实落实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赴外地普通高校就学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市财政对实施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金融机构实行贴息和一定风险补偿。

3.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根据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的规定,积极开展相应业务活动。

4.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要确保每一个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学生能够及时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5.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程序和还贷工作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市教委会同市财政局、相关金融机构和学校建立本市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库。

6.本市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市财政为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且服务3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代为偿还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还款分3年进行,按照年度还款的比例为3∶3∶4。

(五)勤工助学

1.鼓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结合各自专业学习和全面发展的需要,利用课余时间勤工助学,获取合法报酬。

2.中等职业学校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安排学生在最后一学年到企事业及用人单位顶岗实习。

3.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将其中一部分用于校内勤工助学补贴。

4.鼓励企业等社会单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对常年积极协助学校开展勤工助学的企业等社会单位予以表彰。

5.学校和企业在组织和接受学生勤工助学时,要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劳动。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劳动的报酬,原则上不低于8元/小时。

(六)学费减免、其他困难补助和资助

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实行适当补助,并用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

2.提倡和鼓励社会团体按照本市关于慈善募捐的规定,对遭遇特殊困难的学生进行慈善募捐。

四、保障机制

(一)设立“*市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按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报批。各区县也要建立相应的机构。

(二)市、区县两级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资助保障经费足额安排和及时拨付。

1.国家奖学金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由中央财政承担。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地方分担的经费,由市财政按照国家规定比例,全额承担市属相关高校的经费(含本市增加的2000人)。

3.*市奖学金、*市高校毕业生艰苦地区就业奖励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奖励金,由市级财政负担。

4.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由市财政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承担;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经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经费,根据学校的隶属关系,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分别承担。

5.国家助学贷款的财政贴息和代偿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承担,风险补偿由市财政和高校按本市相关规定办理。

(三)市教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建设,拓宽服务功能,完善管理制度。各区县教育部门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

(四)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负责学生资助的日常管理。要把学生资助工作列入本校重点工作计划,实行校长负责制,并建立相应的资助工作小组,加强专门资助管理机构的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各项资助工作制度,加大学校资助经费投入力度,加强学生资助经费管理,确保学生资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同时,加强对学生的节俭、诚信和责任意识的教育。

(五)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生资助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8篇:国家励志奖学金范文

Abstract: This essay analyzes the current problems in National Scholarships of college students, and discusses about the assessment work of National Scholarships of college students to make progress on this work to be scientific, standardized and humanistic in future.

关键词: 大学生;国家奖助学金;问题;分析

Key words: college students;national scholarships;problem;analysis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31-0275-01

0引言

国家奖助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并且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关怀,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对特别优秀和家庭困难的学生的奖励和资助。国家奖助学金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尤其是贫困大学生的关怀。然而,目前各高校在奖助学金评定中不同程度还存在一些问题。

1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1.1 评定的制度和方法在操作过程中容易产生偏差如评定励志奖学金时,过分强调学生的学习成绩而对家庭困难情况并未作严格要求,多用学习成绩排名的办法来确定奖学金获得对象;在评定助学金时,过度强调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而弱化了助学金评定条件中要求学生“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要求,使助学金成为了“救济金”。

1.2 难分辨真假贫困证明评定过程中受各种不正之风的影响,使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失去了应有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区分贫困生,国家和各省市都制定有自己的标准,但是这一标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很大的难度,学校管理部门无法准确掌握贫困生的实际生活费支出,更无法掌握学生家庭实际经济状况。

1.3 学生强烈的自尊心这种情况虽然不是很多,但也确确实实地存在,而且多发生在性格内向的学生身上,她们出于强烈的自尊,往往不愿让别人知道自己家境贫寒,宁可节衣缩食,忍饥挨饿,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这部分学生往往独来独往,很少参加集体活动,自我封闭,同学们很少了解他们的情况。

因为上述问题的存在,我们应该建立科学、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评定机制,解决教育环节中问题存在的关键,应该从对学生的教育入手,从学生的思想入手,只有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同学关系,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和人生观,从而真正达到教书育人的目的。这一切都需要教师在长期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去培养,去完成。而且,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本身就是这一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是一次教育学生的良机!

2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方法探讨

2.1 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精神新生一入校,向学生宣讲“诚信对一个人的作用,诚信在人生中的重要性”。每个学期,以诚信为主题召开诚信主题班会,让诚信“印”在每个学生的脑海里,防止贫困生的“精神贫困”。通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大学生高尚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2 建立科学的贫困生认定机制面对班级贫困学生多、资助资金相对缺乏的现状,目前最为重要的是用好有限的资金,确保助学金真正用到刀刃上。

笔者在学生管理工作中,认真思考、摸索、总结科学合理的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系统。

(1)国家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审程序。

流程如图1

程序:①具体申请、审评时间按上级下达文件要求为准。②对照上级及学校关于奖助学金的基本条件,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附村大队一级或以上贫困证明的书面材料。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③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对照条件严格把关。先由辅导员在班级将评选金额及名额、评选条件和标准,以班会形式向全班公开。进而,在辅导员的严格监督之下,组织班委会成员、各宿舍长、普通学生代表(全班民主选举产生)三种力量,根据本班级学生的实际情况讨论评定。评定结果在全班公示一周,如有异议,可在一周之内进一步讨论,直到大多数同学满意为止。各系部要对班级评议的名单进行初审,再上报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若没有疑问,则按当年学院评选通知要求将受助学生材料报送学院。④学院审核后,拟上报的享受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在全院公示。

2.3 教育学生理解他人,宽以待人毫无疑问,彼此的宽容和理解是一个集体中所有成员和谐共处的基本前提。作为一名大学生,不仅需要摒弃那种狭隘的自我中心意识,需要一种更加客观理性的思维,还需要能站在老师和其他同学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去理解他人。

2.4 教育学生学会感恩感恩之心是当前部分大学生非常缺乏的素养,这不仅体现在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中,也体现在其他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对于奖学金、助学金获得者而言,向老师和同学道一声“感谢”并心怀感恩是应该的――是国家、社会、学校及老师的培育和关爱成就了这一切。

2.5 对贫困生给予特别的关注尤其是心理关注。因为贫困,他们的求学之路比常人艰辛,因为贫困,他们的内心常常比较脆弱,所以,在物质上帮助他们的时候,我们更应多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多一些理解,更多一些尊重。多年的班主任经验使笔者深深感到,对于贫困生而言,不仅需要物质上的帮助,更需要心灵上的鼓励和尊重。

只有从学生的思想入手,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使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和人生观,才是有效解决评定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的关键,才能符合奖学金、助学金“育人”的根本目的和宗旨。

参考文献:

第9篇:国家励志奖学金范文

[关键词]资助政策 困难学生 落实

[中图分类号]G5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11-0181-01

一、完善资助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一)加强资助工作组织建设,及时出台实施相关办法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上级和学院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学院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处、财务处、监察室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

在每一年的国家奖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学院严格按照《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进行操作。在确定推荐人选时,由班主任组织各班评审成员进行讨论,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在各班推荐人选的基础上,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集中审核。对初选的受助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一周公示,全院师生对各种奖助学金评定结果无异议。

(二)资助工作制度健全,机制完善

为确保各项资助措施有序实施,学院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并不断完善,使学院的资助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确保各项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资助工作的宣传

1.助学贷款宣传。学院继续突出、巩固助学贷款在资助工作中的核心、主导地位,认真做好各项助学贷款的统计、贴息和风险补偿工作,配合银行做好本息催收等贷后管理工作。每年暑假前后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生源地信用社和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另外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明确借贷责任。同时,以资助工作为载体,组织学生通过参加“全省大学生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比赛等活动。

2.勤工助学情况。勤工助学使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一定的资助,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同时得到能力的培养和锻炼。学院在餐厅、招待所和图书馆等场所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每月补贴学生。同时组织学生参加通信类企业社会实践等活动,并提供实习补助。

(四)资助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学院在年初即制定了详细的资助工作计划,并逐条逐月实施,以备在年末的总结中有据可依。

(五)资助工作人员配备合理,定期开展培训、督查

学院学生资助机构设在学生处,由学生处处长直接负责,下设经办人员一名,配齐了相应办公设备,并在经费上予以充分保障。学生处资助经办人在参加培训结束后定期对各班辅导员(班主任)开展业务培训,并对各班级资助工作开展督查。

二、资助资金的管理和发放

(一)资助资金管理程序严格,资助资金发放准确、及时、到位

学院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结束后,第一时间为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办理了银行卡。定期核实各班级提交的国家助学金名单,奖助学金的发放先由资助部门审核提交的名单,经学生处领导审查、财务审核后,由分管院长、院长签字,再由财务通过银行进行发放。

(二)校内资助足额提取,使用规范

学院按照规定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用在学生的勤工助学、学院奖学金、贴息、风险补偿金、实习补助及对学生食堂补助等方面。

三、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奖助对象评定准确,资料完整规范

学院严格界定奖助对象,以每个大班为单位,由班级联系干部、辅导员(班主任)以及不少于10%的学生代表组成每个班级的资助工作认定工作组,完成贫困生认定、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每个班级的认定工作组具体负责贫困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各班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结合学生在校的日常消费行为、生活状况对学生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和等级,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学院严格执行评审认定程序和公示制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公示期间公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监察机构的联系电话,学院监察室全程参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公示一周。

(二)资助信息报送准确及时

学院每月按时准确填报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数据,并定期检查、维护。教育厅要求报送的其他文字材料和数据也能够做到及时、准确报送。

(三)加强宣传教育,认真处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