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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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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

第1篇:古代女子范文

有说将麝香放入的肚脐可以避孕,比如堪称中国“红颜祸水”之最的赵飞燕和赵合德两姊妹就有记载采取的是这样的避孕措施。当然,赵飞燕和赵合德两姊妹还不能称其为,但殊归同途。这种贴肚脐叫“了肚贴”。贴在肚脐上,就可以了结女人肚子的受孕功能,再不能怀孕了,不过这“了肚贴”已经失传。

民间还有记载,据说藏红花是宫庭传出来的避孕秘方,说如果皇帝不喜欢某个被宠幸的宫女,就会让太监把这个宫女倒挂起来,给她用藏红花液清洗下身,据说这样可以将宫女体内的清洗干净,还有一些野史,说以前皇帝宠幸妃子后,如果说不留的,太监就会帮那女的推拿,确保皇帝的不能留在那女的体内,这样可以起到避孕的效果。

但是,即使是现在,也没有百分之百有效的避孕措施,韦小宝就是避孕失败的产物。过去许多青楼女子在从良后,都是终身不育的,由于长期饮用破坏生育能力的一种汤药,以致绝育,说是服用被称做“凉药”的一种可以避孕的药,也含有麝香的成分,会影响生育,但不一定绝育。

也有使用“安全套”的记载,是使用动物的肠衣,有说是羊的,还有说猪膀胱是早期的“”,但据史料真实记载,西方中世纪宫廷里使用的“”就是动物的肠衣,还有个很好听的名字――“荷兰小帽”。中国古人还用鱼膘作“”。在博物馆的收藏物中,有古代人用绵羊肠子制成的,有点接近于现代的雏形。

在3000多年前的印度和埃及,像鳄鱼、大象这样被认为具有神秘力量的动物的粪便也被用到了避孕药方中。事实上,由于这些动物粪便具有高度酸性,它的确具有一定的杀精作用。不过,动物粪便所带来的强烈臭味显然会影响古代夫妻们的“”。

第2篇:古代女子范文

关键词:女子宫刑 幽闭

对女子宫刑的探究历来都有,如鲁迅先生曾在《病后杂谈》中说:"医术和虐刑,都是要生理学和解剖学智识的,中国却怪得很,固有的医书上的人身五脏图,真是草率错误到见不得人,但虐刑的方法,则往往好像古人早懂得了现代的科学。例如罢,谁都知道,从周到汉,有一种施于男子的'宫刑',也叫'腐刑',次于'大辟'一等。对于女性就叫'幽闭',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总之,是决非将她关起来,或者将它缝起来。近时好象被我查出一点大概来了,那办法的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⑴

那么这究竟是一种怎样"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的刑罚呢?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讨论:

一、女子宫刑的相关称谓

对于女子宫刑,除了"宫刑",还有""、"窍"和"幽闭"等称谓。

1."宫"

有人认为"宫"所指示的是施刑的部位。因为,"宫"本义指建筑物,是人住的地方。女子的肚子既然可以住人(指胎儿),当然也可称"宫",女子既有宫,则作用于此部位的刑罚自然可以称为"宫刑",而且宫刑在最初的时候也仅指对女子刑罚。⑵

还有人认为,"宫"指代的是施刑的处所。 因为"宫"的本义为宫室,受此种刑罚的罪犯怕风,行刑须在生火保暖的窨室内进行,且受刑后须在温暖的宫室之内养伤百日,因此,"宫"引申为刑罚名称。

据此,宫刑还有"蚕室刑"之称。"蚕室"指养蚕的房间,其要求是温暖避风,与施行宫刑的窨室相似,因此引申指古代执行宫刑及受宫刑者所居之狱室。例如《汉书・张安世传》记载:"初,安世兄贺幸于卫太子,太子败,宾客皆诛,安世为贺上书,得下蚕室。"

2.""、"窍"

"",源自"劓、、、黥、丽"的苗民五刑之说。

有人认为,"窍"见于清代褚人获《坚瓠集》续集卷四"妇人幽闭"条引《碣石剩谈》:"妇人窍,字出'吕刑',似与'舜典'宫刑相同,男子去势,妇人幽闭是也。"我国著名医史学家范行准先生认为:"字的含义是用猪之法以割阉罪人和卵巢之意,故字从豕字"。⑶

还有人认为,据《说文解字》载:",以棍击伐。""窍,窍者,空也。"段玉裁曰:"空、孔古今字。"《宋本玉篇》谓:"窍、穴也。"所以,"窍"即孔、穴。"",从木,本指木器。由于词性演化,于是把打入某物也称为。如《诗经・周南・兔置》:"肃肃兔置,之丁丁。"晋南方言仍把棍棒之类凸形物捅进有孔隆之类凹形物称作""读若du龋纱丝芍ぃ?窍"也即将""入女子的"窍"里去,当然是"阴窍",即女性生殖器官。

3."幽闭"

"幽闭"一词,最早见于《尚书》。《尚书・吕刑》云:"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锾。"注云:"宫,刑也,男子割势,妇人幽闭,次死之刑。"孔安国传曰:"宫,刑也,男子去势,女子幽闭,次死之刑。"

二、女子宫刑的施刑方法--历代学人的解释

对这种古老而神秘的刑罚,历代的学人都曾做过一些探讨,以下择其要者进行论述。

1.东汉・郑玄

他一方面认为:"宫者丈夫则割其势,女子闭于宫中,若今官男女。"另一方面又认为:"宫,丈夫割其势,女子其阴,闭于宫。"可见汉儒郑玄对此也没有确定的说法。

2.唐・孔颖达

《尚书》孔颖达疏引"正义"云:"伏生《书传》云:'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是宫刑为刑也。男子之阴名势,割去其势,与去阴事亦同也。妇人幽闭,闭于宫使不得出也。本制宫刑,主为者,未必尽为。"

3. 明・周祈

其《名义考》"宫刑"条云:"宫,次死之刑,男子割势妇人幽闭,男女皆下蚕室。蚕室,密室也,又曰阴室,隐于阴室一百日乃可,故曰隐宫。割势如犍牛然,幽闭若去牝子肠,使不复生故曰次死之刑。或疑幽闭为禁锢,则视劓反轻,岂能以阴室终身哉?"

4.明・徐树丕

在其《识小录》中记载:"传谓男子割势,女子幽闭,皆不知幽闭之义,今乃得之,乃是于牝剔去其筋,如制马豕之类,使欲心消灭。国初常用此,而女往往多死,故不可行也。"

5.清・褚人获

《坚瓠集》"妇人幽闭"条:"《碣石剩谈》载妇人窍。''字出《吕刑》,似与《舜典》宫刑相同,'男子去势妇人幽闭'是也。昔遇刑部员外许公,因言宫刑。许曰:五刑除大辟外,其四皆侵损其身,而身犹得以自便亲属相聚也。况妇人课罪,每轻宥于男子,若以幽闭禁其终身,则反苦毒于男子矣。窍之法,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止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是幽闭之说也。今妇有患阴颓病者,亦有物闭之,甚则露出于外,谓之颓葫芦,终身与夫异榻。"⑸

6.清・江声

他认为:"阴谓人身隐蔽之处,男子之势,女子之 皆是。……破阴,似谓裂女子之 。"⑹

7.清・马国翰

他认为"窍",即用木击女人胸腹,便有一物坠而蔽其牝户,止能溺便,而人道永废。⑺

三、最符合宫刑的刑罚方法

通过以上的叙述,可以看到对于女子宫刑的行刑方法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闭于宫中,使不得外出,即限制人身自由;二是作用于女子的生殖系统:或为在一定程度上毁坏阴道等外生殖系统使得女性在一定时间内不能进行行为,但属于暂时性、是可恢复的,也不影响生育;或为敲击女子腹部使子宫下垂脱出或坠入阴道而不能再进行行为,所谓"人道永废";或为割除子宫、卵巢等女性生殖系统部件,使"欲心消灭"。

那么哪一种更符合宫刑的本来面目呢?

(一) 从"五刑"的刑罚体系来看:

1.通说认为的奴隶制五刑是:墨、劓、刖、宫、大辟。对这几种刑罚的名称进行分析,可得以下结论:(1)墨、劓、刖都指示了用刑之具:为刀⑻、刀、刀;(2)墨、劓、刖也各指着受刑的部位:面、鼻子、足。因此,"宫"也可能指示用刑之具或者受刑的部位或者与"弃市"、"坑杀"类似指示行刑场所。例如:有人认为"宫"为受刑的部位,""则是行刑的刑具。⑼

2.五刑是一个从轻到重的刑罚体系,从墨刑到大辟逐渐加重。据此,就能解释为什么"闭于宫中"的说法历来被诟病最多,因为这明显与五刑的位阶不一致,也不符合"次死之刑"的说法,如周祈《名义考》"或疑幽闭为禁锢,则视劓反轻。"

(二) 从宫刑的目的来看:

宫刑可以归于"断肢体、刻肌肤"的肉刑,而肉刑的目的在于如《荀子・正论》中云:"凡刑人之本,禁暴恶恶,且徵其未也。"《晋书・刑法志》也记载了刘颂的一段论述:"乃去其为恶之具,使夫奸人无用复肆其志,比奸绝本,理之尽也。亡者刖足,无所用复亡。盗者截手,无所用复盗。者割其势,理亦如之。除恶塞源,莫善于此,非徒然也。此等已刑之后,便各归家,父母妻子,共相养恤,不流离于涂路。有今之困,创愈可役,上准古制,随宜业作,虽已刑残,不为虚弃,而所患都塞,又生育繁阜之道自若也。"⑽

由此可见,施以肉刑的目的就在于从肉体上消灭用以犯罪的器官,使罪犯无法重犯同类罪行。那么,可以想见女子宫刑要"去其为恶之具"必然要把刑罚作用于女子的生殖器上才合理。

这也可以下列叙述为佐证:汉代"具五刑"之制规定:"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⑾楔形文字法的《汉穆拉比法典》中也有类似规定:如果自由民损毁任何自由民之眼,则应毁其眼。如果折断自由民之骨,则应折其骨。如果自由民击落与之同等之自由民之齿,则应击落其齿。⑿

(三) 从宫刑想要达到的效果来看:

受过宫刑的司马迁曾说:"最下腐刑,极矣!""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所以这实在是一种既有肉体痛苦又要饱受精神屈辱的刑罚。

所以,不论宫刑施于女子还是男子,都不仅仅是损伤身体、使受刑人疼痛煎熬;而且不能进行,是对人道即人的生理机能的违背;另外,从中国传统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来看,这也是对人伦即生养孩子传宗接代的剥夺;同时,当时的社会看人的眼光、其他人的评价和指点也使得这种羞辱无限制地放大。

对于统治者来说,也符合其想要通过此种刑罚给予犯罪人惩罚和对于社会大众的威慑警戒。

(四) 从宫刑所惩罚的犯罪行为和保护的对象来看:

有关宫刑的记载如《法经》:"妻有外夫则宫。"《尚书大传・吕刑》:"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列女传・贞顺》:"士庶人外者,宫割。"班固《白虎通》:"女子,执置宫中不得出;丈夫,割其势也。"

从中可见,宫刑是用来惩罚罪的,即不正当性关系。而不仅是男女之间"情到浓时"的自然行为,蕴含于其中的生育功能更是不可忽视的。

特别是对女性,更是如此。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说:"旧时关系的相对自由,决没有随着对偶婚制或者甚至个体婚制的胜利而消失。"而一夫一妻制的出现"是建立在丈夫的统治之上的,其明显的目的就是生育确凿无疑的出自一定父亲的子女;而确定出生自一定的父亲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子女将来要以亲生的继承人的资格继承他们父亲的财产。"所以为了保证财产能够为亲生子女所继承,在男性代替女性在家庭与社会中占据了统治地位后,就必然会对妇女的不正当性关系进行严惩。"如果妻子回想起往日性的实践而想加以恢复时,她就要受到比过去任何时侯都更严厉的惩罚。"⒀

所以,若仅止于不正当性关系的阶段,女性的"出轨"只能是对丈夫的不忠,而如果生出不属于丈夫的孩子,则是对丈夫整个家族的背叛,因为这意味着丈夫家的财产将要被外姓人继承,这是不可忍受的。

据此,宫刑表面看起来是惩治罪,是一种对的有序规范,更深层次是为了维护夫权和父权。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到,女子宫刑也是一种肉刑,是要毁伤女子的生殖器官从而限制并禁止妇女的不正当的,所以可以排除仅止于"闭于宫使不得外出"的说法。对于后面三种,我认为最符合宫刑本来面目,且"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的应该是最后一种,即割除子宫、卵巢等女性生殖系统部件,"于牝剔去其筋,如制马豕之类,使欲心消灭",这在以上三者之中是最残忍、最血腥,也最契合其所属五刑刑罚体系和宫刑目的的。

注释:

⑴鲁迅:《且介亭杂文・病后杂谈》,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68~169页。

⑵李安纲:《古宫刑考--从许仲毅同志〈古代宫刑述闻〉一文谈起》,载《运城师专学报》1986年第2期。

⑶伊广谦:《"幽闭"考略》,载《江西中医药》2003年9月第9期。

⑷李安纲:《古宫刑考--从许仲毅同志〈古代宫刑述闻〉一文谈起》,载《运城师专学报》1986年第2期。(笔者是运城人,属晋南地区,对作者所说的du捌浜澹畋碓尥坏欠窬褪钦飧?"字,还有待考证)

⑸褚人获:《坚瓠集》,节选自《清记小说大观・坚瓠集・坚瓠续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609页。

⑹江声《尚书集注音疏》卷十《吕刑》

⑺程树德:《九朝律考・汉律考二》引马国翰《目耕帖》之说。

⑻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载:"黥,墨刑在面也。从黑,京声。或从黑从刀,会意。刻其而以墨窒之。古文或从刀,字亦作。"

⑼李安纲:《古宫刑考--从许仲毅同志〈古代宫刑述闻〉一文谈起》,载《运城师专学报》1986年第2期。

⑽丘汉平编著:《历代刑法志・晋刑法志》,群众出版社1962年版,第163页。

⑾丘汉平编著:《历代刑法志・前汉刑法志》,群众出版社1962年版,第10页。

⑿何勤华主编:《外国法制史》,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7页。

第3篇:古代女子范文

水银、砒霜、马钱子碱

喝水银可以避孕。过去们喝的茶水或日常食物中就被放入少量的水银,据说效果很好,当然,们被蒙在鼓里,还以为是可以避孕的香炉灰什么的,不然们若知道水银有毒也不敢喝啊这种方法对身体有很大伤害。据现代科学研究,水银避孕确有其道理。水银可引起女性月经失调,有报道称,在长期接触最高容许浓度水平的汞蒸气的作业中,女性月经紊乱发生率高于正常对照组2~3倍,常见为经量过多,经期延长及痛经等,也有月经量过少,行经天数减少者。水银可逋过胎盘屏障,引起流产或早产。

在中国古代,除水银外,还有用砒霜或马钱子碱来避孕的,虽然这些药大剂量使用会致人死亡,但是小剂量的使用却可以杀死腹中的胎儿,因此,采取这样方式避孕的是永久性地、不可逆转地终身不孕,往往是在刚开始做时,老鸨给其偷偷下的药!

麝香

过去许多青楼女子在从良后,大都是终身不育的,原因就是长期饮用破坏生育能力的一种汤药,以致绝育,这种汤药被称做“凉药”,内含有麝香的成分,会影响生育。将麝香放入的肚脐可以避孕,比如堪称中国“红颜祸水”之最的赵飞燕和赵合德两姊妹就采取这样的避孕措施。这种贴肚脐叫“了肚贴”。贴在肚脐上,就可以了结女人肚子的受孕功能,再不能怀孕了,不过这“了肚贴”已经失传。

柿子蒂

还有一种民间偏方,说将7个柿子蒂用瓦片烤干,连续吃7天就是49个,用开水冲冷服用,可保一年不孕,但一年内不能吃柿子。如果想要怀孕了,就再吃7个柿子蒂。听起来好像有些邪乎,不过,据现代医学研究,柿子蒂中含有齐墩果酸、白桦果酸,中医常用它配人参、丁香研末,制成柿线散,具有降气、止呃逆作用。柿子的花、根、皮也都是很好的药材。柿树可称得上全身都是宝。在民国时期,一个写的类似干回忆录的书中就介绍了避孕的情节,说是在接客之前,老鸨会让自己喝一种汤水,这种汤水味道有些酸甜,很好喝,喝了后就终身不会怀孕了……这位所喝的汤水应该就是柿子蒂粉冲泡的水。

藏红花

民间传说藏红花是宫廷传出来的避孕秘方,说如果皇帝不喜欢某个被宠幸的宫女,就会让太监把这个宫女倒挂起来,给她用藏红花液清洗下身,据说这样可以将宫女体内的清洗干净,还有一些野史,说以前皇帝宠幸妃子后,如果说不留的,太监就会帮那妃子推拿,确保皇帝的不留在体内,以起到避孕的效果。

安全套

古代也有使用“安全套”的记载,用丝质油纸、破布团、海绵塞入女性阴道内作为屏障。有的古人还用鱼膘作,可以想象,由于男人的生殖器大小不同,找到一个合适的鱼膘多不容易。西方中世纪宫廷里也有原始“安全套”的记载,他们使用的“安全套”是动物的肠衣,还有个很好听的名字――“荷兰小帽”。

其它古怪的避孕物

第4篇:古代女子范文

在古代,手帕是类似于帕子的物件,所不同者是置于手掌之中,故称之为"手帕"。其用途多是揩嘴,擤鼻、拭泪、擦汗,有时也用干净的手帕包东西。无论手帕暂时存放于身边何处,都得方便顺手取用,以备不时之需。

手帕是随身携带之物,旧时中国男人多置于袖筒之中,可随时抽出,使用过后再放回袖中。女人则侧置于胸胁,其用途较男子更为宽泛,颦笑时以帕遮口,更添几分妩媚娇羞。它可以怀旧,它可以优雅,它可以温暖,它甚至还可以风情万种,慰籍心灵。

(来源:文章屋网 )

第5篇:古代女子范文

1、称呼有地位的年长女性:夫人、太太;

2、口头称呼年长女性:婆婆、阿婆、阿母、阿奶、大娘、大妈、娭毑;

3、书面称呼年长女性:妪、媪、姥;

4、各年龄段称谓:三十岁称半老徐娘,四十岁称不惑,五十岁称天命,六十岁称花甲,七十岁称古稀 。

(来源:文章屋网 )

第6篇:古代女子范文

婚姻地位;政治地位;社会权利;经济地位;家庭角色

[中图分类号]K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9)02-0044-03

女性作为两性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曾经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处于主导和支配地位。在男权制度确立后,女子地位随着社会体制的不同不断发生改变,女子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也随之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一个阶级或阶层的社会发展如何,通常能从其女子在社会中的政治、经济、宗教地位以及它在社会文化和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上来寻找出答案。所以,本文在研究古代妇女的社会地位时,主要从其政治地位、经济地位、家庭地位等方面进行探究。

一、上古时期女子社会地位的黄金时期

“结绳记事之初,茹毛饮血之始”,没有男人和女人的劳动分工,过的是原始公有制的生活。原始人为了生存,只能群聚一起,合力互助、相互依赖、共同劳动、共同消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原始的自然平等的关系。这也证明了女性地位并非是先天低下的,相反,还出现过一个曾经属于妇女的时代即母系氏族时期。

在母系氏族时期,主要从事采集果实,及简单的生活工具制做。女性天生的优势就充分发挥出来。从女性使用纺纶、骨针及蚌刀随葬,说明妇女担任主要的纺织、缝纫和农业活动。而从男子缺乏农业工具等随葬品来看,也可以说明妇女在农业生产中占据主要地位。由于女性在这些活动中表现突出,因而在经济活动中占据了主要位置,成为社会活动的主角。特别是女性作为人类之母,在人类本身的生产活动即繁衍后代这一意义上更是备受尊崇。在人类之初,人们只知其母而不知有父,在古人眼中,孩子的血统仅维持在母亲身上。古代典籍中常称圣人乃其母感神而生。如《尚书?尧典》说尧是其母庆都感龙而生;王充《论衡?诘术篇》说禹的祖先之母吞薏苡而生,商朝祖先契是其母简狄吞燕卵所生,周朝祖先稷是其母姜嫄履天帝足迹而生;《史记》载伏羲是其母“履大人迹于雷泽,而生庖牺于成纪”等等。种族的繁衍、氏族的维系似乎由女性起主要作用,使女性具有一定地位。在《说文解字》中,尚有“嬴”、“姒”、“妘”、“妫”等古姓,也均从女。姓乃是人的本源,自古及今人们都把姓氏看得极其珍贵。这些古姓的存在是女性为氏族之长的旁证,也是反映女性曾经有较高社会地位的佐证。

二、女子社会地位的转折

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也随之而生,随着私有制的产生,剩余产品的掠夺,出现战争,这时男子先天的优势就显现出来。男子成了战争的主要力量。男子在战争中获得的俘虏变成奴隶,使自己逐渐走上奴隶主的宝座,拥有了大量的财富和人力(包括军队),经济大权在握,妇女在社会中的支配地位被逐渐替代,从而进入了父权时期。到了奴隶社会后期。特别是商周二朝为华夏制度文明确立的关键时期,为了巩固和强化男性的支配地位,便制定出了一系列宗法伦理的信条,既以规范社会,更以桎梏女性。女性地位更加全面低落。因此,这段时期成为妇女地位发展史的分水岭,在这之后,妇女地位一落千丈,沦为男子的附庸。

1.女子的婚姻地位

《诗经》中曾描写到:“乃生男子,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弄之瓦。”男女从出生时便被定义为“璋”“瓦”之别,可看出男女社会地位的不同。女子生来就注定无法与男子享同等的权力,也没有同等的期望和责任。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男尊女卑的思想贯穿于史书和人们的思想中。

女子家庭地位的下降是随着周朝或者儒教的出现而形成的。周朝时期,已婚妇女地位卑下,婚姻关系能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丈夫愿意维系,她是丈夫的附庸;丈夫不愿维系,就要被丈夫扫地出门。“嫁者,家也,妇女外成,以出适为家”。周代已经完全实行从夫方居的居处原则,成婚后女子脱离父宗,加入夫族。顾炎武《日知录》云:“已嫁也,于国君则称姓,冠之以国;于大夫则称姓,冠之以大夫之氏。”已婚妇女称谓随夫改变,深深打上了妻隶属依附于夫的烙印。《诗经》中《邶风?谷风》、《卫风氓》表达了弃妇的悲戚之声,说明了夫妻间存在不平等的婚姻关系。

到了秦汉时期,女子的婚姻地位有了提高。秦朝夫妻地位几乎相等,“凡取妻出女之日,冬三月奎娄吉。以奎,夫爱妻;以娄,妻爱夫。”此处说明,秦时夫妻双方已有追求相亲、相爱、白头偕老的观念,在这里,看不到一点绝对夫权制的影子。同时,秦律规定,妇女有婚姻自,并保护合法的婚姻。汉初女子地位也并不低,馆陶公主随母姓为“窦太主”,汉武帝太子刘据随母姓为“卫太子”等。但在汉朝后期,儒家思想加强,从刘向的《列女传》到班昭的《女诫》开始要求女子遵循不合理的道德规范,造成女子地位的下降。

隋朝时,文帝曾下诏:“九品以上妻,五品以上妾,夫亡不得改嫁。”然而在唐代,这种情况又略有改观,法律上为离婚提供了一定的依据,女性离婚也不再受到世人的非难。在改嫁观念上,往往认为守节是理想,但也不反对再嫁,这显示了唐代社会在再嫁问题上所持的态度是理性的和具有一定弹性的。例如,上层妇女中,唐太宗时期有五个公主都曾改嫁。总体上来说,唐朝是女子社会地位较高的时期,

中国封建礼教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宋朝,禁锢妇女思想、残害妇女身心的缠足恶习、禁止再婚改嫁等都是从宋展流传下来的,因此是女子社会地位又一转折时期。由于程朱理学极力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蔑视妇女的权益,甚至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秦汉时期虽然出现了贞节观念,但是人们对于女子的贞节要求远远淡薄于世,到唐代仍是如此。当时妇女改嫁与再嫁现象广泛存在,广大妇女并不以此为耻。南北朝开始出现“离婚”二字,到唐代已被广泛使用,并规定如果夫妻感情不好,不能相互和谐生活,双方商量离婚,政府不予处罚。只有到宋时才真正开始了禁止妇女再嫁。著名的女词人李清照,本来与赵明诚为夫妇,在丈夫病死后改嫁,但是,李清照后半生的这段经历却往往被欣赏她才华的文人所隐去,不为世代人所接受。

到了明清时代,对于妇女的生活自由和婚姻自由的压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残酷程度。《大明律》中还首次明确规定了:“若命妇夫亡,再嫁者,罪亦如之,追夺并离异。”明清统治者基于维护自身业已腐朽的制度的需要,不断强化对妇女守节的推崇和提倡。《内训》、《古今列女传》、《规范》等所谓女教读物铺天盖地,明清帝王都曾下过不少诸如此类的诏书、制文。民间那密布的贞节牌坊和各地方志中守节一生、甚至殉夫从死的妇女大量的涌现。

2.女子的社会权利

自进入文明社会以来,女人们就一直为争得自身的权利而不断抗争,虽声音弱小,又势单力薄,终就还是有所表现的。《汉书》记载了“桑间濮上”之现象:卫地有桑间濮上之阻,男女亦亟聚会,声色生焉。向礼教进行抗争、要求重视女权的例子在中国古代史上出现过很多:如西晋曾有绿珠为报石崇知遇之恩,不惜坠楼明志的佳话;梁祝化蝶的传说;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等等。

古代女子并未有参政的权利,《大雅?荡之什?瞻卬》的结论“哲夫成城,哲妇倾城”,明白指出有智能、善言辞的女性,都具有危险性,只有男子才能建国,女子参政只会亡国,“夏亡以妹喜,商亡以妲己,周亡以褒姒”,每一个朝代灭亡时,都把脏水泼到女子身上。政治的舞台一直开放给男性,但历朝都有闪光的女子出现在舞台上。

西汉中前期,人们对女子社会权利的认识并不狭窄。汉高祖的吕后,首次由女子隐居幕后执掌实权,司马迁为之立《吕后本纪》,对其政绩诸多赞美。到了西汉中后期,女子的社会权利特别是政治权利受到质疑,汉儒提出,“后妃当国,未有不乱者”,女子应从事家庭事务,而不是从事社会事务。宣帝时的王吉,哀帝时的李寻都上书皇帝反对女子专权。东汉汉和帝的皇后邓绥是一位贤后,在和帝病故后执掌大权,本有治理天下的才华,却深信女子不能干政的言论,最终导致昏庸之辈即位,国衰家破。可见儒家对女子的约束思想害人不浅。

唐朝是女子社会权利最多的时期。尤其是出现了第一个历史上唯一的女皇之后。武则天第一次从幕后站到朝堂之上,以女子的身份治理偌大的帝国。由于武则天重视女权,当时还出现了著名的才女女官上官婉儿。唐玄宗有一个女儿万春公主,在当时是一个著名的外交官,专门和国外贵妇打交道。唐朝是文化繁荣中外交流的鼎盛时期,对外族人限制都少,相应来说对女子权利有了更多的认同,减少了各种束缚。唐朝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女道士盛行。有了这个身份,女子有更多的社会权利。

到了宋朝之后,对女子贞节观的强烈推行,同时妓业的繁荣却把对妇女的玩弄合法化,使妇女地位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妓业的发展也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商朝时就有妓的产生,当时名为女巫。但当时地位并不低,权利也有,屈原还为之写过诸如“疏缓节兮安歌,陈竿瑟兮皓”之类的诗。秦始皇的母亲赵姬就是歌妓出身。曾说,妓制是妇女界最大的耻辱。宋朝时已严重危害到女子的人格和生命,就谈不上什么社会权利了。

3.女子的经济地位

马克思哲学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如果没有独立,一个人就会处在受压制的地位,甚至侮辱人格。女子经济地位的不独立是导致“男尊女卑”现象的根源,也是社会地位低下的根本原因。在中国自给自足的封建社会中,受“男主外,女主内”思想与男女本身生理特性差异的影响。男子的活动空间大大超过了妇女,男子活跃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等社会的各个方面,而女子几乎只禁锢在家庭这个小小的范围中。男子在成年后大多都能拥有独立的经济地位,而女子则“在家从父,既嫁从夫”,没有独立的经济地位,必须依附于男人生存。衡量一个人的经济地位,一般是将其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以及在家庭中的财产所有权、支配权、继承权作为判断尺度。

在周代,在自给自足的传统生产方式下,妻子的劳动是家庭经济中不可小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周代妇女主要从事桑织、采集、酿酒。未嫁时所受的女事教育早已为此打下基础。操持家务还被视为妇女的天职。。但妻子虽承担沉重的家庭劳作,却没有对家庭财产的自由支配权。《礼记?内则》:“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正是这种“男不言内,女不言外”严格的家庭分工模式,把妇女束缚在家庭之中,置于丈夫的支配之下,无法改变其被歧视被奴役的地位。在继承权上,作为长姊的继产份额不但不能与兄长相等,而且不能与名分低于自己的诸弟相比。

秦由于商鞅变法推行分户制以建立小型家庭政策,使一个个小家庭摆脱父家长的控制而自谋生业,这在一定程度使妇女获得了极大的解放。秦代的妇女在婚后,拥有其独立的财产权,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她们只有在犯罪的情况下,其财产才能为其丈夫所有。她们并不像后代的妇女那样在经济上依赖丈夫,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因而标志着女子地位的提高。

魏晋南北朝时期,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勤劳善良的农妇辛苦稼穑,成为男子耕种的得力助手。她们用汗水和智能创造了大量的社会财富,既是家庭物质生活的提供者之一,又是国家重要的劳动力,是政府财政收入的输送者之一。其在农业领域的重要地位和杰出贡献,既展现了此时女性生机勃勃、蓬勃向上的气质,折射出相对独立的光芒,又对推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贡献了力量。

明代时江南的商品经济日益发展,社会风气随之发生很大变化,在这种社会变动中,妇女的地位有所提高,表现在家庭经济方面,由于婚姻重财,妇女的嫁妆是家中经济的重要部分。更为重要的是妇女以“女红末业”加入商品经济,她们的劳动成为家庭经济的重要来源,有些地方甚至形成“以妇持门户”的风俗。在这一时期,由于女子的经济地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家庭的地位也随之提高。

以上时期是女子经济地位较高的时期,因此也导致自身在社会、家庭地位方面的提高。其余时期,除了对女子约束较少时,女子仍是男子的附庸,无法改变被忽视,被奴役的地位。

三、不同角色女子的地位

妇女地位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志是在家庭中角色的地位。而在家庭中,不同角色女子的地位也是不同的。在为人母,为人妻,为人女三种角色上,各自所处的地位又是怎样的呢?

1.为人母

在母系氏族时期,母亲的地位是很高的。随后伴着父系制的产生与发展,女子地位一落千丈,但在家庭中,为人母的地位仍是比较高的。母亲受到尊敬,因为母亲繁衍后代,后世儒家也提倡“百善孝为先”。母亲的地位并未随着女性地位的衰落而受到太大的影响,相反在漫长的封建社会,母亲仍然是备受尊崇的。在《说文解字》中有关母亲的称呼就有好几个,如姑、姐、媪、妣、妪等;《列女传》把《母仪传》列为传首,既是尊重长辈的思想所致,同时也反映了尊母风气的存在。我们经常说封建社会是男人的社会,但奇怪的是母亲似乎经常性地占据文学创作乃至现实生活中的至高无上的地位。这与女性整体地位的下降形成鲜明的对比。

母亲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育子、教子是为母者的权利和义务,母亲是家庭教育的主要执行者。《列女传》中讲述的“孟母三迁”教育孟子的故事就说明了这一点。母亲与父亲共同作为家族的家长,对于子女的婚事有决定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古代对子女的婚姻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太平广记》卷63“崔书生”条记载的一则故事说:有崔书生,在东州某地见到一美貌女子,遂向女子求婚,女从之,择吉日成婚。当书生携妻面见寡母时,母以子“不告而娶”大为恼怒,并以新妇“妖媚无双”、“必是狐鬼之辈”为由,加以强行拆散。又如广为人知的《孔雀东南飞中》,尽管焦仲卿深爱妻子,但仍不能违背母亲的意愿而休妻。

但是,虽然母亲在家庭中享有较高地位,《礼记》中有“夫妻一体”之说,但在实际生活中,丈夫在世时,一家之主只能例由丈夫一人担任,身为人母的女性仍不得自专,她们在名分上首先必须是“从夫”。她们在丈夫面前则降格为“卑者”,地位明显低于丈夫一等。

2.为人妻

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是最低的。前面已详细说明了女子的婚姻地位,而她们在家庭中,又受到怎样的待遇呢?

“嫁者,家也,妇女外成,以出适为家”。正所谓“出嫁随夫”,已婚妇女称谓随夫改变,深深打上了妻隶属依附于夫。这样的附属关系使得在家庭生活中妻子必须服从于丈夫,妻子对于丈夫要恭行。在家庭经济中,遵循男主外、女主内严格的家庭分工模式,把妇女束缚在家庭之中,置于丈夫的支配之下,无法改变其被歧视被奴役的地位。

在婚姻上,更是遵循男尊女卑的观念。古代实行一夫多妻妾制。妻子地位低下暂且不谈,妾的地位更是令人同情。按古代的规矩,《谷梁传》:“毋为妾为妻”。就是说,妾没有资格扶正为妻。《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假如将妾升为妻,就是触犯了刑律,一旦事发,是要夫妻一齐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样得离异。这样的法律之下,做姬妾的女人便已经不是人了,丈夫或嫡妻凌虐姬妾,也就成了家常便饭。丈夫眼中姬妾只是可打可骂之物罢了。丈夫尚且如此待妾,嫡妻当然就更不用客气。南宋时的名将杨政,杀妾更是家常便饭:“姬妾数十人,皆有乐艺,但小不称意,必杖杀之,而剥其皮,自首至足,钉于壁上,直俟干硬,方举而掷诸水。”直吓得幕僚口不能言。还有“姬婢伎”,她们事实上就是妾,但是由于没有法律地位,她们的遭遇连妾都不如。唐朝乔知之爱上了自己的婢妾窈娘,由于她身份低贱,身为官员的乔知之不能娶她为妻,便甘愿不婚。结果窈娘被武延嗣强夺,带着乔知之的情诗投井自尽。武延嗣迁怒于乔知之,竟将他诬陷入狱,害得家破人亡。

而妻子某些时候也和妾有了相同的命运。春秋战国时,吴起为了自己的富贵,得到战将的位子,为消除国君疑惑亲手杀死了妻子。唐朝名将张巡誓死守城成为当时眼中的英雄,可谁又注意到城破时被他和部将亲手杀死的妻子的血泪呢?还有李自成手下的刘宗敏,据明史记载,他表示忠心的方式就是杀死自己的妻子,“军中壮士闻之,亦多杀妻子愿从者。”平民如此,纵使女子身份尊贵,有时也依然逃脱不了这种命运。唐太宗与长孙皇后最小的女儿新城公主,由于被武则天排斥竟被为讨好武则天的丈夫所杀。明朝崇祯皇帝自缢前,逼迫皇后妃子自尽,长平公主被砍伤。这些血一般的事实都说明,在丈夫眼中,妻妾不过是自己可以随意处置的东西罢了。

3.为人女

除了开放的唐代对女子约束较少,其余朝代里,女儿毫无人身自由权可言,而是处处受制于封建家长的管束。至于处于卑弱地位的女子,且不说敢于在公开场合下“抛头露面”,甚至连独自外出行走的自由都没有。而且即便有事出门,必须“拥蔽其面”,其结果必然严重束缚了女子的人身自由与个性解放。

为人女的受教育权也与男子不能等同。私塾里受教育的全是清一色的男子,为了“学而优则仕”,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封建礼教下,有的竟认为“妇人识字多诲”。正是这种“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点,剥夺了妇女学习文化知识的权利与机会,不主张女子读书做学问,即便是学习,也主要是学习诸如班昭的《女诫》,长孙皇后的《女则》之类的书罢了。封建社会的这些所谓女教、女学,不是真正的女子教育,而是一种货真价实的奴化教育。向女子灌输奴性服从的礼教纲常,给她们套上精神枷锁,束缚女子的言行,限制她们的发展,以使女子成为封建伦理道德的自觉遵行者和殉道士,使她们长期安于被压迫,被奴役的地位。《孔雀东南飞》中描绘刘兰芝“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但教育内容主要也是以“女红”为主。

女孩在身心上也受到了严重摧残。南宋朱熹做官时就曾下令女子缠足,以疏远男人。后发展为谁家女儿不缠足便不好嫁出去,这种陋习给女子造成了旷日持久的伤害。孔子主张“男女行者别于途”;孟子力倡“男女授受不亲”。女儿被幽禁于深闺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而随着宋代程朱理学的发展,女儿的贞节观变得十分重要。宋朝以后,假如一个女孩嫁到夫家,20岁不到丈夫病故,就得守寡终生。有些订下娃娃亲的,女儿还未嫁,对方准丈夫病死,也提倡守寡,这叫“望门寡”,在当时被奉为刚强、烈女而大加赞赏。这是封建礼教强加给女子身上又一把沉重的枷锁,毁了无数女子的幸福。

四、结语

通过以上对我国古代女子的经济地位,社会权利及家庭地位等方面的分析,纵观历代女子地位沉浮变化。我认为,古代女子总体地位是极其低下的,其中包括偶尔夹杂着对女子约束较少的时期,以及女子所起作用较高的时期。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妇女地位相对较高的时期,是当时社会文明和物质财富高度发展的时期。这也充分说明了只有提高妇女的地位,发挥好妇女半边天的作用,社会才能有更好的进步和发展。否则就会发展缓慢,或停滞不前。我们通过对她们的研究,不但可以加深对古代女子被压迫、被奴役的认识,并且在物质文明飞速发展的今天,也可以从她们的这种种处境中悟出一些今天的女性该如何自立、自强、争取平等权利的道理,实现“男女并驾,如日方东”,以便在社会和家庭等方面发挥妇女应有的作用和责任。

参考文献

[1]赵爱武.从说文解字看女性社会地位的变化【J],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4月.

[2]周海燕.魏晋南北朝妇女在农业中的地位和作用[J],中原工学院机电学院学报,2006年7月.

[3]白冬.谈秦朝妇女地位的提高[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11月.

[4]杨宗红.禁锢与失落[J],涪陵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7月.

[5]张瑞.略论宋代妇女的社会地位[J],2006年5月.

[6]柳洁挺.明代江南妇女的家庭经济地位[J],《财经界》,2006年2月.

第7篇:古代女子范文

梅花纹纱袍

娟纱金丝绣花长裙

丝绸罩衣

菊纹上裳

百褶如意月裙

流彩暗花云锦宫装

金银丝鸾鸟朝凤绣纹朝服

翠纹织锦羽缎斗篷

缕金挑线纱裙

银纹绣百蝶度花裙

撒花烟罗衫

百花曳地裙

云纹绉纱袍

藕丝琵琶衿上裳

紫绡翠纹裙

软毛织锦披风

织锦镶毛斗篷

素绒绣花袄

捻金银丝线滑丝锦被

刺绣妆花裙

薄罗长袍

勾勒宝相花纹服

缕金百蝶穿花云缎裙

宫缎素雪绢裙

刻丝泥金银如意云纹缎裳

琵琶襟上衣

云雁细锦衣

弹花暗纹锦服

妆缎狐肷褶子大氅

八答晕春锦长衣

对襟羽纱衣裳

八团喜相逢厚锦镶银鼠皮披风

云霏妆花缎织彩百花飞蝶锦衣

织锦皮毛斗篷

碧霞云纹联珠对孔雀纹锦衣

镂金丝钮牡丹花纹蜀锦衣

暗花细丝褶缎裙

金丝织锦礼服

烟云蝴蝶裙

撒花纯面百褶裙

苏绣月华锦衫

四喜如意云纹锦锻

挑丝双窠云雁装

碧霞云纹霞帔

翡翠撒花洋绉裙

镂金百蝶穿花云锦袄

乌金云绣衫

蝶戏水仙裙衫

软银轻罗百合裙

漩涡纹纱绣裙

如意云纹衫

流彩飞花蹙金翚翟袆衣

十二破留仙长裙

乳云纱对襟衣衫

绣刻丝瑞草云雁广袖双丝绫鸾衣

缎地绣花百蝶裙

如意缎绣五彩祥云朝服

缎绣氅衣

五彩缂丝衫

立式水纹八宝立水裙

缎织掐花对襟外裳

盘金彩绣棉衣裙

曳地水袖百褶凤尾裙

金丝白纹昙花雨丝锦裙

牡丹凤凰纹浣花锦衫

散花百褶裙

古纹双蝶云形千水裙

白玉兰散花纱衣

牡丹薄水烟逶迤拖地长裙

古烟纹碧霞罗衣

散花如意云烟裙

烟水百花裙

霞彩千色梅花娇纱裙

桃花云雾烟罗衫

拖地烟笼梅花百水裙

碎花翠纱露水百合裙

团蝶百花烟雾凤尾裙

云丝披风

柔绢曳地长裙

团锦琢花衣衫

金边琵琶襟外袄

粉霞锦绶藕丝缎裙

窄衣领花绵长袍

细纹罗纱

锦绣双蝶钿花衫

月牙凤尾罗裙

翡翠烟罗绮云裙

绣衫罗裙

--烟水百花裙、

--霞彩千色梅花娇纱裙、

--桃花云雾烟罗衫、

--拖地烟笼梅花百水裙、

--碎花翠纱露水百合裙、

--团蝶百花烟雾凤尾裙

-立式水纹八宝立水裙、

--缎织掐花对襟外裳、

--盘金彩绣棉衣裙、

--曳地水袖百褶凤尾裙、

--金丝白纹昙花雨丝锦裙、

--牡丹凤凰纹浣花锦衫、

--散花百褶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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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雁细锦衣、

--弹花暗纹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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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答晕春锦长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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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霏妆花缎织彩百花飞蝶锦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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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绡翠纹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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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锦镶毛斗篷、

--素绒绣花袄、

--捻金银丝线滑丝锦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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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丝鸾鸟朝凤绣纹朝服、

--翠纹织锦羽缎斗篷、

--缕金挑线纱裙、

--银纹绣百蝶度花裙、

--撒花烟罗衫、

--百花曳地裙、

--云纹绉纱袍、

梅花纹纱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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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古代女子范文

【关键词】诗经;爱情;婚姻;爱情观

爱情是人类恒久不变的话题,也是千百年来文人墨客笔下经常捕捉的闪亮元素。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以爱情为主题的篇章更是占据了相当的比例。《诗经》的精华在《国风》,《国风》中又以描写爱情、婚姻为主题的“婚恋诗”最为精彩动人。在《国风》160篇作品中,有52篇是直接描写爱情的,此外还有许多以家庭婚姻为题材的诗歌也不同程度地涉及到爱情内容。对《诗经》中的爱情诗进行分析,不仅能够帮助我们了解古代女子纯正、健康的爱情观,对现代女性也有很好的启示,可以让我们领略到爱情的真谛所在,对爱情有更理性的认识和更高尚的理解。

一、热切地渴求爱情

《国风・召南》中的《坑忻贰肪吞逑至松倥对爱情的无限渴望。诗中描绘了一位姑娘在春末看到梅子成熟落地,联想到岁月匆匆,青春易逝,红颜易老,而自己仍然待字闺中,所以姑娘以落梅比兴,委婉却又大胆地吐露出对青春的珍惜和对爱情的渴求。而在《郑风・褰裳》中,女孩子们与河对岸的小伙子隔河对歌:“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她们直接询问男子的态度,感情表达的更加热烈泼辣。可见当时女子对美好爱情是热切渴望的,在爱情面前她们敢于大胆表露自己的心声,作风坦白直率,情感深情直接。

二、大胆地追求爱情

当时女子既敢于表达自己对爱情的渴望,更敢于去大胆追求自己的爱情。如《王风・大车》中的姑娘为了与心爱的人在一起,不顾家人反对,与心上人海誓山盟,一起私奔,驾着大车,追求他们理想中的幸福生活。在《齐风・东方之日》中,女子对男子的追求大胆热切,不惜自荐枕席,跑到男子房中与他幽会。

此外,当时的女子为了追求爱情,还常常主动向男子赠与信物以定终生。如《邶风・静女》中“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卫风・木瓜》中“投我以木瓜, 报之以琼琚”等。

三、勇敢地捍卫爱情

《{风・柏舟》就塑造了这样一位勇敢捍卫自己爱情的女子。她选中的夫婿未能得到母亲的认可,所以她愤然反抗母亲,大声疾呼:“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谅人只!”,誓死捍卫自己的爱情。据考证,当时婚恋普遍的状况已是“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非媒不得”(《齐风・南山》),男女的自由恋爱已经受到诸多干涉和制约。所以诗中女子为了争取爱情自由而勇敢反抗的意识在当时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她也成为了一位争取婚姻自由,大胆反抗礼教束缚的先锋。

四、执着地坚守爱情

《诗经》中有很多思妇诗,丈夫远征在外,作为妻子,她们在家中默默等待丈夫的归来,饱尝相思之苦但却坚贞如一,没有红杏出墙或者另嫁他人。

如著名的思妇诗《王风・君子于役》。丈夫戍边,妻子心中惦念的是丈夫的归期以及饥渴冷暖,以至于她看到羊牛归来,都会自然联想到久役不归的丈夫。尽管愁肠百结,但她还是执着地等待丈夫早日归来。又如《周南?卷耳》说:“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彼周行。”诗中的妻子在采苍耳时心里想的都是远征的丈夫,由于心不在焉,连浅浅的箩筐都采不满。在《唐风・葛生》中,妻子更是以“百岁之后,归於其室”来表达自己对爱情的坚贞,生前相爱,死后也要同归一穴,这种对爱情的坚守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是何等的难能可贵!

五、理智地对待爱情

在古代社会,女子地位低下,她们作为男人的附属,常常成为婚姻和爱情的牺牲品,避免不了惨遭抛弃的命运。可是她们也并非一味的沉溺于痛苦中,向不公的命运妥协。在爱情中,她们表现出自己的理智和反抗。如《卫风・氓》就给我们塑造了这样一位女子。恋爱时期,女子对氓一往情深,抛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以身相许。而婚后的生活却并不美满,她付出了很多,也承担了很多,“靡室劳矣”、“靡有朝矣”,对丈夫的暴虐也全无怨言,尽管她忍辱负重,却依然被丈夫抛弃。她也曾自怨自艾,,“躬自悼矣”,但她并没有一直伤痛下去,而是大声控诉丈夫的暴行和社会的不公,敢于表达对丈夫的不满。诗的最后,女子决绝的喊出:“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表明了她与氓的彻底决裂,也表现了她对封建社会的反抗。她在婚姻破裂时保持了一种难得的理智和自主,保持了一种人性的独立。

《诗经》中的爱情诗,是古人用诗歌诠释对爱情看法的典范,通过分析和梳理《诗经》中的爱情诗,可以使我们领略古时候人们那种情真意切,不含任何杂质的美好感情,可以使我们学习到古代女子那种健康、纯真、积极的爱情观。它是现代人的爱情课堂,它能净化我们的心灵,教会我们应该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爱情,把握好自己的幸福。

参考文献

[1] 袁行霈.中国文学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2] 朱东润.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3] 尹建章,萧月贤. 诗经名篇详解[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3

[4] 曾巧燕.诗经时代的爱情文化[D].百度文库.2009

作者简介:

第9篇:古代女子范文

2、静香——文静,象明朝时期的香妃一样美丽,文雅,贞烈

3、梦洁——一个梦幻般的女孩,心地善良,纯洁

4、凌薇——气势、朝气都凌人,薇,祝她将来成为一代名人

5、美莲——美丽如莲花一样,还有出淤泥而不染的高尚品质

6、雅静——优雅文静

7、雪丽——美丽如雪

8、依娜——有伊人风采,娜一般指姑娘美丽,婀娜多姿

9、雅芙——文雅,如出水芙蓉一般

10、雨婷——温柔,聪明,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