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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共同参与、群体管理”的工作思路,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探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工作新机制,提升广大消费者食品消费素养和维权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社区(街道)”活动,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提高监管能力,强化食品安全履职、维权、诚信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监督意识,使经营者养成诚信经营的良好习惯,让不安全食品在社区、镇(街道)无容身之地,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创建工作在全区较大范围的覆盖,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食品消费环境。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关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假劣食品,勇于举报不安全食品线索,善于自我维权,逐步形成“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社会氛围。建立食品安全联合巡视制度,组织社区(街道)干部及热心群众代表成立联合巡视队,定期对辖区内食品经营场所进行巡视,一旦发现涉嫌假劣食品经营行为,要及时劝教并报告辖区监管机关。
(二)注重规范引导。通过宣传引导,使辖区食品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
一是能够正确认识创建活动的意义,熟知经营者自律“三条线”的内容和标准(“三条线”即预包装食品条线自律标准,散(裸)装食品条线自律标准,集贸市场、超市自制销售熟食条线自律标准),严格按照经营者“三条线”自律标准从事经营活动。
二是规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项制度”(一户多档制、实名登记制、证明登记制、标牌公示制),辖区食品经营业户“四项制度”落实率达100%。
三是证照齐全,经营者持照率达100%。
四是自觉执行国家有关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等规定,不销售不合格食品,确保流通环节不发生因食品经营者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强化日常监管。
1、强化日常巡查。
一是巡查主体资格。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有效,许可和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情况是否一致,是否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情形。
二是巡查食品安全监管“四项制度”及食品安全追溯“三条线”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预包装食品名称、送货凭证和供货商主体资质是否对应一致,散装食品合格证明、送货凭证和公示标牌是否对应一致,自制加工熟食加工原料来源证明、加工制作记录和公示标牌是否对应一致。
三是建立食品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档案。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应当落实记载市场巡查事项和处理结果,并经巡查人员和食品经营者签字,规范建立食品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档案。
四是严格落实日常巡查监管责任制,做到有周全巡查计划和详实巡查记录,巡查中集监管、服务、预警、帮扶于一体。
2、健全辖区食品业户动、静态监管档案。实现精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监管,强化监管区域责任制,片区监管人员要真正做到对辖区食品业户底数清、情况明。
3、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数据库追溯应用系统数据录入、更新等工作,并利用该系统实现对辖区食品经营状况“日常规范监管一条线,出现问题点对点”的防控格局。监管人员要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数据库系统的四大功能模块,即“信息管理、综合查询、汇总统计和系统管理”的功能应用,重点把握食品源头的可追溯,当市场上某一品牌的食品出现问题时,能够熟练使用系统迅速查询问题食品的供销渠道。做到反应快、处置准,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迅捷化轨道。
4、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进一步指导社区(街道)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的规范建设与运转,向社会公布联络站、工商所的联系方式。通过开设宣传栏、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及时向群众提供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信息,适时维权提示和消费警示,利用联络站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发现食品不安全行为的线索和苗头,快速有效解决消费维权纠纷,建立起食品安全防控互动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至4月)。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多种方式宣传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社区(街道)活动的意义,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细化活动方案和措施。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创建工作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于4月10日前将创建活动组织机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镇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社区(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创建试点阶段(5月至6月)。按照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对辖区情况集中进行摸底调查,选择街道驻地等食品经营业户开展创建试点工作。
(三)规范提高阶段(7月至11月)。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社区(街道)的创建标准和规范制度,采取分环节、分阶段实施的办法,逐步将试点范围扩大至辖区40%以上的食品经营业户。
(四)初步评审阶段(12月)。12月上旬,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社区(乡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考核标准,并组织进行全面考核和评审。镇政府将根据市考核标准提前进行检查初审。
(五)深入推进阶段(1月至12月)。利用2年时间,在全区范围内所有社区(街道)深入推进创建活动。各有关部门要确保辖区95%以上的食品经营户达标,并力争超额提前完成创建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社区(街道)”活动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过程,是深化落实食品安全“四项制度”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规范食品销售经营行为,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把创建工作抓真、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社区(乡镇)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翟王镇成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社区(街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翟王工商所。各有关部门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措施与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三)强化督查指导。为了将创建工作抓真、抓实、抓出成效,镇政府建立如下创建工作制度,并定期不定期对全镇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1、建立定期会议制度。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创建活动联席会议,内容包括通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调度创建活动进展情况,解决创建活动困难,协调创建活动监管力量,整合创建活动执法资源。
2、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每月定期向创建领导小组报告,内容包括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概况,食品经营者自律情况,工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创建活动宣传培训情况,创建活动存在的困难,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创建相关工作。
3、建立定期视察制度。创建领导小组定期视察,内容包括各有关部门创建活动进展情况,食品经营者自律情况,工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创建活动宣传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创建相关工作。
4、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创建领导小组将创建活动纳入各部门年终考核目标任务,考核目标包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率、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经营持照率、食品安全监管“四项制度”落实率、食品监管追溯率、食品安全应急网络覆盖率,至2012年分别达到50%、80%、95%。
5、建立评先树优制度。创建领导小组年终评选、表彰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食品经营示范店及食品安全监督员。
为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管理,诚信经营、消费维权于一体的运行机制,分局根据省、市局的相关工作部署,创新思路,实现“食品安全放心乡镇(社区)”创建系统化、网络化、群众化,进一步促进食品安全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组织消保科、各工商所执法人员深入社区(乡镇),铺开一张食品安全宣传网,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横幅,咨询站点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解食品安全法律知识,认识假劣食品的特点及危害,提高消费者食品消费素养和维权水平,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举报问题食品,同时采取走访、座谈的形式听取群众在食品安全、工商监管等方面的建议,使食品安全放心乡镇(社区)的创建活动深入人心。
二是聘请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员。在强化宣传工作的同时,在各乡镇(社区)组织了“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乡镇(社区)”启动仪式,进一步引导知法、懂法,有较高食品安全维权意识的热心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将他们聘请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员,充分利用群众的力量在乡镇(社区)展开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络。监督员每日不定时对乡镇(社区)内食品经营场所的巡视,一旦发现涉嫌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的及时劝教并报告辖区工商所,实现食品安全的群众管理,形成“群防群控”的格局。
今年以来,村以创建食品安全样板市场为抓手,大力推进农贸市场后续管理,深入开展市场经济秩序整治,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期间主要工作经验介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村紧紧围绕依法经营、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三大方面为落脚点,通过开展联合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大力推进农贸市场整治。一是加紧经营环境改造。万丰市场先后投入20多万元改造资金,对市场的硬件进行升级改造,全面完成对6个熟食档和2个鲜鱼档的重新改建工作,进一步改善经营环境;同时加紧清理卫生死角,营造良好场内卫生环境。还通过对下水道进行全面疏通、对三鸟区加设防间门等,进一步完善场内设施。二是加强经营秩序整治。期间新领工商营业执照30多个,取缔无证经营户10多户,取缔乱摆卖及占道经营户20多户,暂扣不合格食品原料100多公斤,进一步净化市场经营秩序环境。
二、主要做法
得到市、镇整农办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村通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和加强督导,大力推进市场整治工作,主要抓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狠抓市场管理
一是注重场内宣传。通过在市场主要出入口和显眼位置设置大型广告牌,悬挂广告牌匾和宣传标语,公示食品准入管理七项制度、市场简介、市场管理制度,并在市场主入口设置电子显示屏和安装“市场通”信息查询系统,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二是现场管理到位。通过建立健全市场管理机构,明确市场人员岗位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巡查、蔬菜检测、证照管理、票证台帐档案管理等工作,确保市场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注重加强服务。场内设置专门的咨询服务台和公称处,设有消费者投诉意见箱,公示投诉电话号码,方便群众参与市场监督管理,更好地确保市场公平、公正交易。
(二)狠抓食品安全
抓好食品安全是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一项核心内容。通过落实食品质量管理责任、食品质量公示和台帐、索票索证等管理制度。与经营户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在市场显眼位置设有检测结果公示栏、不合格食品退市公示栏和违法违章情况公示栏,以便群众及时了解市场食品安全状况,更好地保障市民放心消费。
(三)狠抓经营行为
依法持证经营是市场整治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准。经过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大力支持下,目前该我村两个市场已基本实现两个100%,即持证持照经营率和亮证亮照经营率均达到100%。市场实行明码标价,自觉使用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基本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诚信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四)狠抓规范管理
为全面规范市场行为,强化日常管理工作,村委会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市场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反馈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反馈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流程,使存在部题得到及时整改。尤其加强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市场经营运行等方面指导市场管理者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指引和管理规范,使市场管理工作更趋于程序化、规范化。
(五)狠抓业务培训
通过网络平台与信息化途径,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市场整治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提高市场管理者的岗位业务知识。通过定期开展样板市场索票索证制度、食品准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以及配合食品抽检等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市场管理员对市场运营的管理水平,打造专业化管理团队。
三、下阶段的工作思路
(一)提高认识,狠抓整治工作不放松
整治农贸市场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做到持之以恒和长抓不懈。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市场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责任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落实监管力度不放松
要紧紧结合当前我镇创国卫的契机,通过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切实做到三个进一步:进一步加强对场内硬件设施的整改,明确每一个整治步骤、每一项整治内容和计划完成时间,使整治工作更具有抓手和可操作性,做到有的放矢,确保整改工作做到人力、物力、财力三到位;进一步加强对督导和指引工作,加大对经贸、工商等职能部门的协调力度,进一步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如联合办公、绿色通道等方式,提高市场经营户的办事效率,使整治工作更具实效性,形成督导—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整改—督查整改情况的督导程序,促进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对工作的落实。实行从职能部门-村委会-市场开办,!者-经营户四级联动监管,督促其制定相应的整治工作计划表,做到资金到位,措施得力,人员落实。同时加强巡查方式,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实行重点与全面巡查相结合,实行静态监管与动态巡查相结合。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接到投诉,于1994年7月21日对深圳市龙岗区新特药公司正在销售和库存的价值人民币356829.98元的36628瓶"和泉"正露药丸进行了封存。经查实,深圳市龙岗区新特药公司于1993年6月向广东省普宁县卫生医药服务部购进"和泉"正露药丸47990瓶,在该局对其调查时,已经销售10420瓶,销售额为人民币108344.22元。
深圳市工商局认为:使用在药丸商品上的"正露"商标,由(日本)大幸药品株式会社注册,逆境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深圳市龙岗区新特药公司销售的"和泉"正露药丸中的"正露"名称与(日本)大幸药品株式会社已注册的"正露"商标构成相同,属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行为,构成《商标法》第38条第(4)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根据《商标法》第39条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3条之规定,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4年8月29日对深圳市龙岗区新特药公司做出如下处理:
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
2.消除被封存药丸上的"正露"标识,商标与商品不能分离的,责令销毁;
3.处以非法经营额465174.20元人民币的30%罚款,罚款总额为人民币139552.26元;
4.对普宁县卫生医药服务部的商标侵权行为,交由普宁县工商局处理。
深圳市龙岗区新特药公司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复议申请,只是请求减免处理,但该请求未被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接受。在事隔3个月后,深圳市龙岗区新特药公司又向该局法制处提交申诉书,申诉的主要理由为:
(1)"正露"商标有效期已到,只是提出续展申请可认为商标续展未经批准,该商标权不应受法律保护,认为该局处理失误,要求撤销。
(2)该公司经销的只是"和泉"正露丸,与"正露"商标不易造成误认。
(3)该局对申诉人做出处理后,造成36万元损失,请求赔偿。
根据申诉理由,深圳市工商局认为:"正露"商标在决定有效期内申请续展,是商标权利人权利的延续。续展商标的有效期是在该商标期满次日起计算的。商标局已准予"正露"商标续展,应依法受到保护。对侵权人进行立案查处是依照《商标法》有关规定进行的,不存在任何失误之处,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评析
本案是一起涉及《商标法》第38条第(4)项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侵权案件。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接到举报后,将深圳市龙岗区新特药公司销售和库存的"和泉"强力正露丸进行了封存。经调查,"和泉"强力正露丸与商标注册人的"正露"商标文字的设计、排列是一样的。且商品的包装装璜上和泉、强力、正露三者分别排列,突出正露,使正露处在显著位置。消费者购物时自然会称之为正露丸,而很难称之为和泉强力正露丸。可以认为和泉强力正露的使用易造成误认,属给"正露"的注册商标权利人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本案中的"正露"商标是(日本)大幸药品株式会社于1982年9月30日注册,有效期至1992年9月29日止。为确定正露商标的有效性,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大幸药品株式会社了解商标续展的有关情况,索取了商标局的商标注册簿的有关证明。经查,商标注册人于1992年5月12日向商标局提出了"正露"商标的续展注册申请,商标局经审查准予续展注册,专用期自1992年9月30日起,有效期10年,属法律保护的商标,为此,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和泉"强力正露立案进行调查,查清事实后,依法做出了处理。
一、成立文化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室。由社区主任任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任成员。
二、食品安全工作室组织名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岗位职责、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上墙率为100%。
三、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辖区居民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
五、加大宣传力度,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走访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活动。不断寻求宣传上的突破。
六、我们将借助20XX年全国经济普查的契机,更为准确地摸清社区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七、我们将结合社区物价监督站工作,搞好“十一”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查工作,在稳定物价的同时,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协助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务院总理就我县农村食品市场现状的批示精神,以农村食品安全为重点,整合相关部门监管食品安全职能,解决当前我县农村食品市场线长面广,而监管网络不全、监管人员不够、食品安全现状堪忧的问题,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农村市场,全面推动全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
二、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监管网络
成立汉寿县农村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工作委员会,由县政府代县长宋云文任主任,副县长袁佑清任副主任,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放心办和县消委为成员单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各乡镇(区)要设立农村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各乡镇(区)长(主任)任组长。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设立农村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联络站(以下简称联络站),由村(社区、居委会)支部书记或主任担任站长,联络站设在站长住处或条件较好、人员集中的村部,站长为该区群众义务服务,同时也是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在农村集镇和村(社区、居委会)的消费集中处(个协、消委理事处)设立村(社区、居委会)农村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由各乡镇(区)聘请所在点的个协或消委理事为义务监督员。
三、工作职责
(一)乡镇(区)农村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的站(点)长工作会,总结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的工作情况,部署下阶段的工作;
2.每半年组织各联络站和服务点的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的义务工作人员,开展一次农村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和重大节日专项整治行动;
3.督促所辖村(社区、居委会)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站点建设及工作职责的履行;
4.与各村(社区、居委会)签订农村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工作责任状;
5.调解处理本乡镇(区)辖区内的投诉与纠纷。
(二)村(社区、居委会)农村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联络站职责
1.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食品生产、经营业主会议,宣传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农村食品安全经营的政策精神,引导村民科学消费、健康消费、安全消费;
2.摸清本辖区内食品经营户的底子,并建好台帐;
3.及时掌握辖区内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户的情况,并督促其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合法手续;
4.定期或不定期督促食品生产、经营户检查有无假冒伪劣、变质、过期、“三无”等产品,并督促和监督经营业主自行检查、下柜和销毁;
5.受理投诉并处理简单的投诉,并及时向乡镇(区)农村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县消费者委员会反馈情况;
6.登记受理的投诉及调处情况。
(三)村(社区、居委会)农村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服务点职责
1.宣传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农村食品安全经营的政策精神;
2.协助联络站解决消费纠纷,化解消费矛盾;
3.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识假辨假的知识;
4.接受农村市场违法违章案件举报,协助县工商等相关部门开展农村打假维权。
四、建设标准
农村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网络建设要达到“六个一”的基本标准,即一人、一牌、一证、一室、一簿、一栏。
一人。各乡镇(区)农村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负责日常工作,各联络站要有一名村级干部担任站长,做义务兼职工作。
一牌。各联络站、服务点要悬挂统一标识牌,标识牌的名称要规范,规格要统一。
一证。各乡镇(区)农村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和联络站聘请的人员由县消委颁发义务监督员证。
一室。联络站、服务点办公室可单独设立,也可与乡镇(区)、村(社区、居委会)其他办公用房合用。
一簿。建立投诉(举报)登记簿,做到登记内容清楚。投诉举报登记簿由县消委统一制作、发放。
一栏。各联络站、服务点建立固定的消费宣传栏,不定期刊登法律法规、消费警示、商品知识等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一是各乡镇(区)要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氛围;二是要组织学习培训,各乡镇(区)每年都要举办一次村级食品安全消费维权联络站、服务点负责人的培训班,聘请县工商、县质监、县卫生部门执法人员上课,掌握食品安全常识和维权常识,并将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工作作为公益事业逐步纳入乡、村两级的日常工作范畴。
为推动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县食安办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镇、村、组工作网络,完善监管机制,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安全管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特制定2015年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日常监管
1、继续完善镇村组三级监管网络,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做好日常监管,做好巡查登记上报。
2、与各村(社区)签定2015年《村级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村级群宴管理目标责任书》,与各企业签订安全承诺书。
3、召开两次村组信息员培训会,提升监管素质。
4、健全台帐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台帐和食品安全信息台帐。
5、加强信息上报。要求村(社区)每月最少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工作会,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加强信息收集,及时上报镇食安办;镇食安办每月召开各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工作会,收取月报表,听取各村食品安全工作及存在的问题的汇报,镇食安办收集情况及时上报县食安办。
6、开展不定期排查。根据工作需要,在重大节日期间、重要节点,组织全体镇干部、村组干部、议事会成员、派出所干警,对全镇出租房、农家乐、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并上报镇食安办,全年不少于12次。
二、强化社会监管
7、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全年对食品从业人员培训2次,各村(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栏。全年集中宣传5次。
8、推动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全面完成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工作。
三、推进专项治理
9、配合县上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好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整治、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重点品种食品安全整治、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药兽药残留整治。强化隐患排查专项治理,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头清查,加大对无证小作坊、餐饮点、流动摊贩的清理和打击,增强食品安全管理力度。
四、加大群宴管理
10、加大群宴的申报管理。严格按流程进行申报,加强目标管理,与各村(社区)签定群宴管理目标责任书,将群宴申报工作纳入各村目标考核,并加强督查。加强流动厨师管理,组织全镇流动厨师培训2次,要求培训体检合格率达100%。加强群宴申报与现场指导,加强现场指导人员培训与指导工作,确保申报率达90%,现场指导率达90%。
五、强化部门配合
11、加强联合执法。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各项工作,强化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监管,配合农发局进一步加强生产过程的监管,构筑问责追溯的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配合部门做好定期监督检验和重点产品专项抽查,健全食品加工环节质量安全检测预警机制。配合部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杜绝私屠滥宰行为。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加大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检查力度。深入推进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配合卫生部门搞好餐饮、食堂卫生监管和群宴管理。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安排部署,加强对镇域内食品种植、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监管,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为节日期间创造安全、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我镇高度重视,整合资源,明确责任,形成“政府引导、职能部门监管、村(社区)级组织监督”的良好局面,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一)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部门、镇属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
(二)按照区域整治原则,将重点整治与全域整治相结合,实行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街(村)、村(社区)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整体推进我镇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同时对大观场镇、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领域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三)各村(社区)成立食品安全检查小组,组织信息员、联络员、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对本村(社区)管辖内食品生产、流通、加工等环节进行巡查,加强对农家宴的监督指导,实行食品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节日期间各村(社区)每周将本村食品工作开展情况上到镇食品安全监察站。
三、活动时间:2013年1月26日—2013年2月21日
四、专项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检查范围
1.各村(社区)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学校食堂、农贸市场、餐饮经营店、副食店、年货自由市场、超市、云台山景区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
2.小麦粉、散装食用油、肉及肉制品、水产品、蔬菜、儿童食品、酒类、糖果糕点和小食品等重点品种。
(二)检点
1.经营证照、食品安全制度、健康证、经营场所内外卫生、食品进出台账、索证索票档案、餐厨废弃物处理等。
2.要突出儿童食品、保健品和节日食品的整治,加强对生产加工等环节的督查整治,对于违规添加有色有害成分、恶意制售假劣食品的行为要坚决打击。
五、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整治食品加工环节,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大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相对集中区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对没有产品质量保障、不完善生产条件的,及时将整治反馈信息上报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此项工作由镇食品安全监管站、包片领导、村(社区)主任负责)
(二)整治食品流通环节,确保市场供应秩序和质量。
以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年货市场为重点对象,重点突出检查群众反映较大的自由市场掺假售假的行为,以及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其主体经营资格是否合法,对在市场抽检中发现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清出市场,责令经营者立即追回,及时消除隐患。(此项工作由镇食品安全监管站、镇工商所负责)
(三)整治食品消费环节,大力推进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加强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环节的巡回监督检查,检查原料采购储存、加工过程、餐具清洗消毒、违禁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卫生以及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此项任务由镇食品安全监管站、镇中心卫生院、镇属食宿学校负责)
(四)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
结合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宣传活动,通过发宣传单、食品安全展板、食品安全警示横幅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景区、进村社、进学校等系列活动,加强对镇域内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和学习,提高各环节从业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自律意识和认知度。
六、检查方法及步骤
一是通知企业进行自查。要求各单位要对照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认真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二是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进行拉网式排查;三是对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要实行重点联查;四是政府督查,采取随机抽查、跟踪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行动进行督导。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要高度认识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切实将此次检查提到议事日程,抓紧抓好,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按照“政府引导、职能部门监管、村(社区)组织监督"的工作机制,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沟通和协作,综合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发挥协同整治的作用。
XX市场监督管理所于2019年8月29日挂牌成立,驻XX县县城工业园区内。地处XX县中部,东与XX县相邻,南与XX街道办事处接壤,西与XX镇接壤,北与XX镇、XX镇毗邻,幅员面积约146.9平方公里,人口71787人。下辖17个村委(社区),分别是环城、田山、西塘、文山等4个社区和平马、沙江、云坊、沙场、健群、新南、六新、街口、苏村、光明、黎木、和平、凤平等13个行政村。
全所现共有工作人员8人,所共有3个办公室一处办公平台,办公设施包括8台办公电脑,2台平板电脑,2套快检设备。XX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统一注册登记和办理食品证行政许可,以及负责辖区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特种设备、价格,冷链食品等的监督管理,并完成上级及其个股室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旨在致力于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安全健康的市场环境。
XX辖区内现有个体工商户5253户,企业1060户(含个人独资企业8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9户。食品流通经营户526户,餐饮经营户(含小餐饮244户)850户,食品生产企业9户,食品生产小作坊2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