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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信贷需求,层次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一、农村信贷需求层次分析综述
需求跟进型的经济决定金融理论认为:真实经济的增长对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产生额外的需求,金融部门为满足经济增长需求而跟进的金融服务促进金融发展。即现代金融机构的建立,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形成以及相应金融服务提供的水平和数量是由真实经济对金融的需求所决定的。因此,金融服务是经济发展催生的,也体现出金融服务领域的消费者主权。所以现阶段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直接取决于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农村金融需求对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安排有着重要的影响。要提高农村金融水平,首先要正确认识农村地区的金融的有效需求。【6】
随着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农村借贷需求从整体来看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史清华对山西745户农户的调查发现, 2000年与1996年相比,发生借贷行为的农户比例由29. 6%上升到40. 7%。朱守银通过对安徽亳州的217户农户的调查也发现,农户借贷的发生率由1999年的31%上升到2001年的51. 3%,农户借贷资金规模由1999年的27. 8万元上升为2001年的69. 7万元,农户借贷次数由1999年的1. 57笔/户上升到2. 05笔/户。
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农村产业结构的差异等原因,农村信贷需求体现出越来越大的差异性和层次性,针对性的农村信贷需求调查在各地展开。在以往的农村信贷需求层次性分析中,普遍采取以信贷需求主体的不同层次分析的基础。收入是影响信贷需求的主要因素之一金融论文,不同收入水平对信贷的需求规模、条件等都会有所不同。如何广文、李莉莉(2005)曾将农户信贷需求的层次性分成贫困农户、一般种养殖农户和专业型农户三个类型。对目前我国农户的多层次性信贷需求特征进行剖析,进而为信贷产品的开发提供了指南和方向;还有些以行业为标准将主体划分为按种植业、养殖业、渔业、餐饮及旅游业等分析;此外还有以组织结构标准进行分析的,如将需求层次划分为农户、农村经济联合体、农村企业、政府机构等主体(楚尔鸣,2007),对各主体的融资次序进行调查分析;以及微观主体构成按规模和特点可分为下列五个层次:地方骨干型企业包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般民、私营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专业户、种养大户和普通农户。由于上述经济主体的所有权、经营规模、产品及运行模式不同,在经营活动中具有各自的特点,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个性明显,层次性强烈。另外根据农户的贫富状况又可以分为贫困户、温饱型农户和市场型农户。不同层次经营者对金融需求的形式、特征和满足金融需求的手段与要求是不一样的。(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课题组,2008)。主体的层次性对应着需求层次性,在数量、方式、时间上也有着明显的特征,因此,基于主体层次性的分析是目前主要的分析方法。基于资金用途或信贷需求动机的分析中,王雨舟(2004)将农村信贷需求层次从资金用途上划分为生产性信贷需求、消费性信贷需求、农业综合开发性信贷需求等。生产性信贷需求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向规模化、专业化、多元化和产业化发展而产生的金融需求;消费性信贷需求主要是农户因修建房屋、医疗看病、婚丧嫁娶、子女教育而产生的信贷需求;农业综合开发性信贷需求主要是农村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和小城镇建设而产生的信贷需求。周立(2004)以同一区域的农村内部为出发点,认为同一区域的农户之间对金融需求也存在差异。
与基于需求主体的层次分析不同,基于需求动机的层次分析其观点在于对信贷的需求是为了满足某种目的,基于目的性考察信贷的需求进而设计信贷的供给模式将更有利于提高信贷供给效率,提高信贷的有效供给。此外由于不同类型的需求主体在需求动机上往往有交叉重叠,基于需求动机的考察可以避免不同需求主体的相同动机分析。立足于需求动机,结合需求主体的层次性,全面把握农村信贷需求特征,从而为农户信贷产品开发和服务拓展提供更好的理论指导。
二、马斯洛需求理论在农村信贷需求层次性分析中的适用性
1、马斯洛需求理论的介绍
亚伯拉罕.H.马斯洛(Abraham.h.maslow)提出的需求层次理论研究表明,人有一系列复杂的需要,按其优先次序可以排成梯式的五个层次:①生理需求。包括对食物,水,空气和住房的需求等,它们是人们最基本的需求。②安全需求。是指对于安全稳定,无忧虑和一个有结构的,有序的环境的需求。一般表现在安全的工作条件,公正和明确的规章、规定、工作保证,轻松自在的工作环境,退休和保险计划等。③归属需求。是指对社会交往、感情、爱情、友谊的需求,包括在工作中的交往、协作等机会和发展新的社会关系的机会等。④尊重需求。是指人们需要从别人那里得到尊重,也需求自尊,包括获得能产生成就感和责任感的机会。⑤自我实现需求。指一种最充分地发展个人的真正潜力,以一种最高程度的个人方式表现个人的技能、才干和情绪的愿望。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包括四点基本假设:(1)已经满足的需求不再是激励因素。人们总是在力图满足某种需求,一旦一种需求得到满足,就会有另一种需要取而代之;(2)大多数人的需要结构很复杂,无论何时都有许多需求影响行为;(3)一般来说,只有在较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之后,较高层次的需求才会有足够的活力驱动行为;(4)满足较高层次需求的途径多于满足较低层次需求的途径。【2】
2、马斯洛需求理论在农村信贷需求层次分析中的适用性
马斯洛理论认为金融论文,人在不同的阶段需求会有所不同,体现一个由低层次需求到高层次需求的渐进过程,也是一个从物质需求到精神需求的渐进过程。该理论比较客观、准确地揭示了人类需要产生的客观规律,被广泛用于各行各业。同样在农村信贷需求中也适用。
农村信贷需求主要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产品需求、服务需求以及关系需求。产品需求是信贷需求中的最基本的需求,主要包括信贷规模、信贷条件以及信贷渠道等方面。信贷市场作为一个特殊商品的市场,产品的需求是最主要的需求;服务需求是高一级层次的需求,包括服务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获得的便利性等方面。但由于信贷市场的特殊性,也往往会与产品需求相结合;关系需求则应被看做是信贷需求中最高层次的需求,客户在购买了称心如意的产品、享受了舒适的服务基础上,如果能同时扩大社会关系网,获得稳定的关系,将能够获得最大的满足感。因为“关系”对一个客户的价值在于获得社会的信任、尊重、认同,是一种情感上的满足感。信贷需求中的关系需求则是指客户通过信贷需求获得稳定的关系,获得最大程度的社会认同感和自我满足感。
在农村信贷需求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产品需求也可以利用马斯洛需求层次分析法来进行分析。农村信贷的需求主体主要有农户和企业组成,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金融论文,将需求层次划分为金字塔式的3个层次:生存性信贷需求、发展性信贷需求以及特殊性信贷需求。由于两大主体有所不同,我们分别来进行分析。对于农户而言可将改善住房条件、传统农业需求作为生存性需求;将子女教育需求、生产经营需求作为发展性需求;将看病、婚丧等其他需求作为特殊性需求。【3】对于企业而言,结合企业成长周期理论,可将企业有效信贷需求动机划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的生存性需求,如交易需求,主要存在于发育期和成长初期。第二层次的发展性需求,如企业扩张,主要存在于高速成长期和成熟期。第三层次的特殊性需求,如投资需求,属较高层次需求,是个性化需求,大多存在于成熟期企业。【4】
基于需求层次理论的农村信贷需求分析以各阶段需求动机的不同,进而需求特征的差异对各阶段的需求进行深入分析,由于信贷提供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信贷需求,形成信贷有效供给金融论文,因此在对不同层次信贷需求把握的基础上设计的信贷供给模式,无论是从规模大小、用途以及信贷条件等方面都更能适应农村对信贷的需求。如针对农村多元化的信贷需求,金融机构可对信贷产品进行分级,形成不同种类的信贷产品体系,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层次不同,分级为生存性信贷、发展性信以及特殊性信贷3级,以此形成能够适应不同需求特点的信贷产品体系,实施不同级别的准入门槛、信贷流程、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等,使信贷支持区别对待、有的放矢,从而不同的农村信贷需求均能获得满足。
三、结论
农村信贷市场存在 “三层重叠逻辑”的典型特征:第一层是农村经济弱质低效、分散闭塞的特征,它是农村经济中最基本的决定力量;第二层是农村信贷供给,它基于农村经济的特征,从而也就决定了它的主体结构和政策取向,正是由于农村信贷供给是基于农村经济特征而不是基于农村信贷需求,从而产生了诸多难以调解的矛盾;第三层是农村信贷需求金融论文,它基于农村信贷供给,供给什么就只能需求什么,正是由于这种需求是基于供给而不是基于农村经济发展,从而产生供给抑制型供需缺口和非均衡就是必然的。【11】
因此,如果能够基于农村经济发展来分析农村信贷需求,金融机构的信贷供给基于农村信贷需求,利用农村信贷的有效供给来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则可以进入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与循环。而在此过程中,农村信贷需求的分析起到重要作用,立足于农村经济发展特点,针对农村信贷需求的层次性特征,需求层次分析理论为农村信贷需求分析提供了一个新的切入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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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和组织体系决定了我国农村存在着金融抑制,金融抑制直接导致了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我国的农村和城市经济发展的失衡。针对我国农村金融抑制特点,提出推行金融深化战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变化是金融地位的显著提升,金融是国家经济的命脉,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命脉。由于我国特殊的二元经济结构模式,在城市金融深化改革程度日益提高和金融改革逐渐显现功效的同时,农村金融却问题颇多。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农村金融发展满足不了农户的基本需求,农村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善、不规范问题等亟待解决。因此,深入研究我国农村金融存在问题,对认识和解决农村金融抑制,推进金融深化改革有重要意义。
1农村金融市场的组织体系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构成存在两大格局,即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前者为主导,多种非正规金融机构共存。正规金融机构是指由政府批准成立并进行监管的金融机构,如我国的中央银行、政策银行、合作银行、保险公司、典当业等。非正规金融机构是指非法定的金融组织,即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组织,如农村合作基金会和自发的乡村组织等。
2农村金融抑制
2.1融出资金抑制
融出资金是指经济主体从金融机构和其他渠道借入资金,农户实现资金融出,只有增加资金供给才能让农户真正受益,而事实却非如此。
2.1.1农村面临严重的资金短缺。从农村资金供给的主体来看,有乡政府、村集体、乡镇企业和农户,而乡镇企业由于管理落后、效益低下,资金积累十分有限。因此,对于农村每一主体,他们的储蓄能力都十分有限,且急需外部资金供给。受长期以来的二元经济结构影响,农村资金一直是游离农村,进入城市,而且农村资金离农倾向愈加严重。
2.1.2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农村的资金在以各种途径源源不断地流向城市,农村还在向城市输血,商业银行在农村的储蓄网点每年吸收的农村资金为5 000~6 000亿元,这笔巨款资金由此内部系统注入城市。2003年12月全国邮政储蓄存款余额为7 679亿元,全部转存中央银行,其中65%来于县及县以下乡镇及所辖农村,占34%;1978~2000年间通过农村信用社和农村邮政储蓄机构造成的净流出资金高达6 157.9亿元,仅2000年1年农村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就流出4 639亿元。可见农村资金流出态势还在加剧。
2.2融入资金抑制(资金需求受堵)
融入资金是指经济活动主体从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借入资金。融入资金抑制的问题就是资金需求的问题。
2.2.1农村融入资金主体细化。虽然在农村金融市场上从事金融供给服务的机构多种多样,但这些需求服务对象只有3种,农户、农村企业和政府部门。三大农村资金需求主体的层次再细分类又是一个资金需求的方向,是资金需求渠道的细分系统。
2.2.2农户融入资金受堵原因。农户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也是农业生产的投资主体,农户的投资行为直接决定着农产品和市场的有效供给,决定着农户的经营收入。农户贷款是农业信贷的基本形式,农户对借贷资金的需求与农村金融部门借贷支持存在较大差距。
(1)主体因素。农户、乡镇企业和基层政府部门是农村金融市场中经济活动的主体,在三者之中农户占有绝对大的比例。农业生产周期长、收益小、季节性强等特点,直接影响农业的资金周转和回收。
(2)客体因素。由于正规金融服务的缺位和不完善直接造成非正规金融机构服务的壮大,农村正规金融服务急剧萎缩。农村信用社一直被当成中国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经历了20多年不断改革和发展,农业资金投入短缺,农户和农村中小型企业贷款难问题仍然突出。
3推行金融深化战略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存在着金融抑制。金融抑制直接导致了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我国的农村和城市经济发展的失衡。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分别对经济发展起着抑制与促进的作用,推行金融深化战略有利于本国经济的发展。金融深化理论是指政府放弃对金融体系的过分干预并在有效地控制通货膨胀之后,推行金融深化战略,以金融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以及利率市场化,使利率真实反映市场上资金的供求变化,刺激社会储蓄总给水平的提高,从而便于资本的筹集和流动,有效地解决资源的合理配置问题,提高融资效益。
3.1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规范农村合作金融
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三农”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农村合作金融支农服务和自身发展的双重目标需要依赖于三个方面:一是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产权改革,规范股金管理,改善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转换经营机制,加大信息披露,强化社会监督和制约,逐步培育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二是坚持商业化支农方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论采取何种产权形式,都需要自己能在农村建立起稳定增长的信贷资金供应机制,坚持市场化、商业化取向。若被迫牺牲商业利益去实现社会责任,则不可能持续发展。三是坚持区域发展。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自然条件又不一样,因此,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应充分调动各方政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同地区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结合实际,采取不同的发展战略。东部地区要按商业化取向,中西部地区要向市场化、商业化方向发展,西部地区要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
3.2推进农村民间金融合作化,重构农村合作金融
发展农村民间金融就必须让已存在的农村民间金融组织活动合法化、公开化、规范化、重构在农村居民自愿基础上的新合作金融组织,推动农村民间金融合法化,为农村合作金融提供有益补充。通过制定和完善《民间融资法》等法规体系,给予民间借贷一个合法的活动平台,使其充分发挥对农村融资的补充作用。对民间金融进行规范化公开化管理就需要,一方面,规范民间借贷协议,明确民间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建立必要的资金借贷登记,使金融监管当局能准确地掌握民间借贷活动,介于进行宏观调控。另一方面,通过降低准入门槛,根据市场化原则,结合区域小额贷款机构的实践经验,建立及时有效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引导民间金融进入正式金融。此外,建立灵活的民间金融监管体制、完善的破产保护制度以及存款保险制度和担保补偿机制,保护和补偿中小规模贷款人的利益,为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保障”。
3.3强化农村信贷管理,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关键词 金融抑制论 金融约束论 储蓄曲线 信贷缺口 麦金农-肖理论模型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民间借贷”是今年最热的词。从年初银行信贷收缩开始,民间信贷已然被推到风口浪尖,以温州为代表的私营经济发达的地区,高利贷横行,取代了以往的炒房团与炒煤团等投资方式。本文从金融抑制论的角度浅析我国信贷缺口逐步扩大的过程,得出在当前经济金融形势下民间借贷难以遏制的结论。
二、金融抑制论与金融约束论介绍
(一)金融抑制论。
美国经济学家爱德华・肖和罗纳德・I・麦金农(R.I.Mckinnon,1973 & Shaw,1973)几乎在同 时提出了“金融抑制(Financial Repression) ”论和“金融深化(Financial Deepening) ”论。这两个理论其实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金融抑制论认为,发展中国家在加速工业化的目标下,企图人为以低成本来利用国内和国外金融资源,从而人为压低存贷款利率,由此造成金融市场调节资金供给和需求的能力丧失。
低利率一方面限制了金融体系动员国内储蓄的能力,造成资金供给不足;另一方面刺激了资金的过度需求。于是金融市场供求失衡,这又迫使政府进一步加强干预,即通过信贷配给,抑制过度的资金需求,强制实现资金供求平衡,从而使有限的资金大多低效率地使用。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低效率地使用资金,束缚了发展中国家的实际经济增长和国民收入的增加,又反过来降低了发展中国家的国内储蓄。
(二)金融约束论。
赫尔曼和斯蒂格利茨在他们的《金融约束:一个新的分析框架》一文中重新审视了金融体系中的放松管制与加强政府干预的问题,确立了通过政府推动金融深化的策略,认为:麦金农和肖的金融发展理论的假设前提为瓦尔拉斯均衡的市场条件,在现实中,这种均衡条件难以普遍成立。况且,由于经济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行为、道德风险等,即使在瓦尔拉斯均衡的市场条件下,资金资源也难以被有效配置。所以政府的适当干预是十分必要的。金融约束的目标是政府通过积极的政策引导为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尤其是为银行部门创造租金机会,使其有长期经营的动力,以发挥银行掌握企业内部信息的优势,减少由信息问题引起的不利于完全竞争市场形成的一系列问题。
金融约束是一系列金融政策,这些金融政策构成政府推动金融深化战略的核心,制定的目的在于在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设立租金。金融约束的本质是通过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金融约束不同于金融压制:金融压制是政府从民间部门攫取租金;金融约束是政府在民间部门创造租金。
三、我国储蓄曲线研究
(一)我国储蓄曲线实证研究综述。
在本节中,本文回顾了自上世纪 90 年代以来,国内学者关于利率对于我国居民储蓄的影响的实证研究。通过对比学者们在研究数据的选取、研究方法的应用和对实证结果的解释,为本文的实证研究提供经验支持。
赵志君(1998)利用《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居民收入数据,根据生命周期假说提出的宏观储蓄率函数,引入了利率和通胀率数据,研究了1982 年至1994 年我国居民储蓄率的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储蓄率受经济增长率和滞后储蓄率的影响较大;名义利率对居民储蓄率的影响是正的,通货膨胀率对居民储蓄率的影响是负的,且名义利率对居民储蓄率的影响较大。
李焰(1999)选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课题组提供的数据 1978-1997 年我国居民储蓄的数据,使用居民实际收入水平、居民收入增长率、名义利率和通货膨胀率通过线性回归的方法研究了居民储蓄率与这些变量的关系。研究表明利率对于储蓄率的影响不确定。
许涤龙、乔增光(2002)在构建我国居民储蓄函数的基础上,以国内生产总值、零售物价指数、一年期存款利率、各期股市市值和制度变量这 5 个与储蓄相关的经济变量 1994-2000年的季度数据为依据,建立线性回归模型对我国居民储蓄进行了实证分析。他们主要研究的是居民储蓄存款函数而不是准确的储蓄函数。实证研究的结论认为名义利率与居民储蓄存款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
(二)对国内实证研究的评价。
1、实证研究的结论差异较大。有的学者认为利率变动对居民储蓄的影响很小,甚至基本没有影响;有的学者认为利率变动对居民储蓄的影响显著。即便是认为影响显著的学者,依然在争论利率变动对居民储蓄的影响方向。
2、国内的研究的实证数据全部是 2000 年之前的情况,没有对 2000 年之后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对已有论文的研究发现,1996-1999 连续下调利率受到了学者的关注,所以这一时期的关于利率与居民储蓄的研究较多。
(三)实证研究。
1、回归方程建立。
在模型的选取中,我借鉴了李焰(1999)的回归模型,对其中的某些变量进行了修改。接下来对于实证研究中所需要的的年底储蓄余额、GDP增长率和实际利率,名义利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数据进行了收集(以上数据均来之2010年统计年鉴)。最后利用 Eviews 软件进行实证分析。
方程如下:
St=C+RtX1+ tX2+PtX3+ t
其中 St表示第t年的储蓄存款年底余额,Rt, t表示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Pt表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t表示随机误差项,X1、X2、 X3表示各项系数,C代表常数项。
2、数据选取。
选取2000年至2009年10年间的样本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具体数据见下表。
3、参数估计。
通过Eviews回归结果如下
从以上回归结果可以得到回归方程:
S=-1.318187-1.617428Rt-0.1048 t+1.794939Pt
修正后拟合优度高达0.9968,整个回归方程在F统计量的显著性水平下也表现良好。年度储蓄余额与名义利率Rt,实际利率 t都成反方向变化,受名义利率的影响明显大于实际利率,受到实际利率的影响不大。年度储蓄余额与居民可支配收入成正方向变化,Pt的增加对储蓄的影响效果十分显著。
从以上回归结果可以知道,2000年至2009年的储蓄额与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呈反比,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呈正比。
四、以麦金农-肖模型为基础分析信贷缺口的扩大
结合以上对于我国储蓄曲线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同时:ri为实际利率,S(gi)表示经济增长率为gi时的储蓄(i=1,2,3…),它是实际利率的减函数但是斜率很小(与原模型相反),F代表金融抑制水平:I表示投资,它是实际利率的减函数。用T来表示信贷缺口。
假设:(1)储蓄全部转化为投资:(2)没有国外融资来源。
从图1数据显示我国实际利率一直呈现下降的趋势,并且已经是负数,从中发现,我国的金融抑制水平一直长期处在均衡利率之下,并且近十年呈逐年加剧趋势。
在图1中,我们先将实际利率限制在r的水平,此时所能形成的储蓄总额仅为S。但是从投资曲线来看,当实际利率为r的时候,意愿投资总额(即贷款需求)为I.这就形成了信贷资金的缺口T=(I-S)。如果政府只限制存款利率而不限制贷款利率,根据供求定律,贷款利率将上升到r4,结果是金融体系获得不正常的高额利润,即(r4-r)。我国的实际情况是即限制存款利率又限制贷款利率,将中间的存贷利差作为金融企业创造的租金以解决市场上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满足后来的金融约束论的理论要求,但是如果可贷资金严重供求不足,这种行政化的货币价格干预手段,必然导致非效率性和非价格性的信贷配给,这就是我们一直在发生并将长期存在的实际情况。
现在,我们将金融抑制水平由F扩大到F1,则可能导致两种结果:一方面,我国的储蓄总额随着实际存款利率的下降而得到少许的提高(从前面的实证分析来看,影响十分微弱),从而投资总额得到一定的增加。另一方面,由于贷款利率从r下降到了r1,原来那些收益率低于r1的企业得以起死回生,,这样投资的平均回报率下降,于是经济增长率从g下降到g1,储蓄曲线由S(g)向左移动到S(g1),此时信贷缺口进一步扩大为T1。因此,根据麦金农-肖的理论,实际利率的降低即减少了资本形成的数量,又降低了资本形成的质量,所以它对经济的增长和发展有着双重的不利影响。
五、结论:数额巨大的民间借贷难以遏制
近年来中国普放高利贷,是违反市场化运作逻辑的货币政策的必然结果:央行把控制货币供给的大型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到21.5%的历史高位,而把调节货币需求的基准利率人为压得过低,导致货币市场供求严重失衡。全国信贷规模“失控”和利率“失序”,乃至全国各地普放高利贷,是这一扭曲的货币政策的必然产物。
随着我国金融抑制水平逐步扩大,实际利率长期维持在0利率左右徘徊,再加上不合理的货币政策手段组合,使我国处在银行可贷资金短缺,市场贷款需求旺盛,CPI高企,实际利率为负数的复杂经济金融形势。在贷款越紧缺的情况下,我国的贷款行政化比率越严重,此时,大部分中小企业是有寄希望于民间借贷,寄希望于高利贷。这种情况的产生将十分不利于我国调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局,如若长期持续必将降低经济效率,引起整个经济金融体系的衰退。我国的任何问题都离不开政 治,读不懂中国的政治就读不懂中国的经济。所以我们必须从制度层面上去寻找解决问题的根源,加快政治体制改革,以此来推动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改变金融抑制的根本局面,增强央行的独立性。
只要基本的经济金融条件具备,以上的问题如果得不到遏制,尤其是在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相信不是在温州,就是在其他的什么地方,民间借贷崩盘的事情将再次发生。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因此,尽管上述两分法的划分可能存在某些问题,但是依旧是目前通行的划分标准,。当然上述划分是存在很多缺陷的,尤其是不能反映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情形,因而,曾有学者提出把不同国家的金融系统划分为发达的与落后的,然后再根据其中介与市场的不同作用,划分为发达的银行主导型或落后的银行主导型,或是发达的市场主导型或落后的市场主导型。但是发达与落后的划分从某种程度上讲是模糊的,因此这一划分并没有被大多数学者所接受。而把金融系统放在银行主导型的代表模式——东亚区域内考察,会发现东亚区域内各经济体的金融系统都似乎面临着一种尴尬的困境,即金融系统开始不适应东亚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某种程度上反而成为某种障碍,这主要表现为:日本经济长期低迷,金融制度改革迟迟无法推进;韩国等东亚各国经受了东亚金融危机的洗礼;即使一直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的中国也积聚了高度的金融风险,金融制度的改革与转型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而每每反思东亚金融系统的问题时,往往是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系统中的制度设计存在严重问题,是后发国家实施赶超战略的产物,大量存在着金融发展理论中所提到的金融抑制现象,在很多方面已经与现实经济的要求相严重脱离,因而当其可以集中经济资源的优势已经耗尽的时候,其弊端便充分暴露出来,而成为制约东亚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因而应该向美国学习,积极推进金融自由化进程,大力发展金融市场,将金融系统向市场主导型模式推进。不过从日韩改革的实践看,“美国式”的改革与转型并没有获得预期的效果,因而对于东亚区域内金融系统最终将向何种模式演变,是继续沿着目前这种自成一体的模式演化,还是向美英模式的市场主导型靠拢还不可能有确定的答案。这最终的演化结果注定不是人们事先设计的产物,而是各种力量相互冲突协调的结果。不过从国际发展的趋势看,伴随着全球化的浪潮,经济领域中某种程度的全球制度趋同的确正在发生,而美英模式的市场主导型金融系统显然在目前占据了明显的上风。而从以往的国际经验分析,美英模式的市场主导型金融系统也的确更具有效率,并更成功的经受了危机的考验。至于有人把东亚金融系统的危机完全归结于后发国家赶超战略的痼疾,笔者不能同意这种观点,因为美国也曾经是后发国家,美英模式的市场主导型金融系统也是在经历了不断的危机与反危机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实际上,两种系统都不是静止的、封闭的,而是变化的、开放的,就该种意义而言,冲突和趋同都体现在系统演化的历史进程中。
中国的经济一直保持着高速的增长,但是在中国的金融领域却蕴藏了巨大的风险隐患,不良资产经过大幅度剥离后依旧居高不下,尽管难度巨大,但是金融制度转型已经成为大势所趋,而且已经开始了具体的实施,微观层次上的金融治理结构改革正如火如荼的进行。从目前的实践看,推动转型的创新主体依旧是政府,但是同时必须看到在这背后所蕴含着巨大的市场因素,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民营资本乃至民间金融的自发发展使得政府必须主动地推动这一制度转型的进行,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一转型具有适应经济发展内在性要求的特征。由于中国经济已经紧紧地和世界经济联系在一起,所以中国金融制度的转型也脱离不了国际大环境的影响。那么东亚金融系统真的会向着美英模式的市场主导型金融系统演化吗?也就是当前两种模式的金融系统真的会走向趋同吗?而中国金融制度的转型必须适应这种趋势吗?而在这一过程中又应该注意些什么?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也正是本文所要探究的。
二、文献评论
如果从金融系统、资源配置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分析,对于金融系统的研究可以追溯到第一代金融发展理论,即mckinnon,shaw学派的研究。
gruleyandshaw(1955)提出金融结构与实际经济增长之间可能存在某种关系,开始强调金融中介在提供信用方面的作用;1960年出版的专着《金融理论中的货币》则提出金融系统对于一个社会能否有效的配置和运用资源具有决定性意义,金融系统的存在是使储蓄转化为投资的必要条件;goldsmith(1969)则首次利用大量的跨国数据来说明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提出了有关衡量金融发展的主要指标和基本命题,最后的结论是在大多数国家,经济发展与金融发展之间存在着大致平行的关系;帕特里克则提出了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关系问题上存在两种类型:需求追随型和供给领先型,并分析了两者之间的转化;mckinnon(1973)、shaw(1973)发现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之间有很强的正向关系;提出了金融抑制的概念,并针对消除金融抑制提出了金融自由化的主张,指出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发展加快了经济增长,而金融抑制则对于经济增长具有严重的消极后果。在麦金农—肖的研究框架下,许多论文对于麦金农和肖着作中没有加以详细发挥的命题进行了严格的模型化。代表人物包括巴桑特﹒卡普尔(basantk﹒kapur,1976)、唐纳德﹒马西森(mathieson,1980)、马克斯韦尔﹒j﹒弗来(1978,1980)、尤恩﹒丘(1984)。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应用于劳动力富裕的发展中国家的kapur——mathieson模型,揭示了典型的稳定化过程和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的一些基本动态特征,考察了各种金融自由化工具对于经济增长率的绩效,开始把外贸自由化和外汇自由化引入到金融自由化中来。从现在的眼光来看,第一代金融发展理论所提出的金融自由化思想是重要的,一个良好的金融系统的确需要适当的金融自由化。
在这个基础上,第二代金融发展理论——内生金融增长理论应运而生,其理论架构上侧重于内生经济增长和内生金融机构的分析。本斯文加与史密斯(bencivengaandsmith,1991)、博伊德和史密斯(boydandsmith,1992)、施雷夫特与史密斯(schreftandsmith,1998)、杜塔与卡普尔(duttaandkapur,1998)等分别从提供流动性、信息成本优势、空间分离与有限沟通以及当事人的流动性偏好与约束的角度论证了金融中介的形成过程与存在意义。布特与萨科(bootandthakor,1997)、格林伍德与史密斯(greenwoodandsmith,1997)等则对于金融市场的内生形成过程与存在意义做了深入地探讨。格林伍德与约万诺维奇(greenwoodandjovanovic,1990)、帕加努(pagano,1993)、列文(levine,1993,1997)、金与列文(kingandlevine,1993a,1993b)、列文与泽尔乌斯(levineandzervos,1998)、里甘与津格尔斯(rajanandzingales,1998)等在理论与实证上具体研究金融系统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相互关系,阐释了金融发展对于经济增长的三种促进机制,实证上分别检验了金融中介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股票市场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股票市场和银行相结合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金融发展与行业成长的关系,以及金融发展与企业的财务融资结构的关系。由此开创了一个广阔的研究领域,内生金融增长模型的不足之处在于所探讨的只是稳定状态下的金融系统发展,而对于金融条件发生变化时的金融系统动态变迁路径没有进行任何深入的分析。
结合东亚发展模式与金融系统的实际,又产生了一个重要的金融发展理论分支——金融约束理论。赫尔曼、默多克和斯蒂格利茨(hellmann,murdock,stiglitz,1997)提出对于东亚金融系统颇具解释力的金融约束理论。该理论向上可以追溯到新结构主义学派的观点,泰勒、范温伯根等(taylor,1983;vanwijnbergen,1983;buffie,1984;lim,1987)提出金融自由化将导致利率上升、生产成本上升和经济产出下降,并肯定了非正式市场在企业融资方面的重要性;丹尼尔和金宏宝(bettyc﹒danielandhong-bumkim,1996)从现金支付经济中金融二元结构的视角提出了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发展要重视非正式市场的力量。斯蒂格利茨等强调了金融管制体制重构的重要性,并认为不同于金融抑制(financialrepression)的金融限制(financialrestraint)带来了东亚的繁荣。不过其金融系统的整体设计不够完整,存在诸多盲点:如关于取缔强制存款的政策、外汇管制及汇率干预政策、外资及银行的引进政策等。其认为政府可以通过金融约束给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机会”,再通过“租金效应”和“激励作用”规避潜在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促进经济发展。该理论也因为其过于强调银行在金融系统中的作用和操作性不强,而随着东亚经济的沉浮经历了鼎盛到停滞的过程。“东亚奇迹”时,东亚金融系统被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而东亚金融危机后则几乎被完全否定。世界银行(2000)认为期限错配和币种错配所导致的金融部门脆弱性是东亚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而这主要归因于资本市场的薄弱。并提出发展资本市场的几个先决条件:包括发展基础设施、交易系统和交易规则等。
【关键词】金融发展 经济增长 实证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
四川是西部大省,改革开放以来,四川的经济增长取得了骄人的成就,国民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184.61亿元的增长到2010年的16898.6亿元,增长了约91倍。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金融也在快速发展,金融体系逐渐完善,金融工具日渐丰富。在中央启动第二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设立成渝经济区的战略规划后,四川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而在这一过程中如何发挥金融的作用,推动四川经济进一步发展,是至关重要的问题。我国学术界从上世纪90年代起,逐渐开始了对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成果也较为丰富,但研究视角多集中于全国范围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鉴于我国处于区域二元经济结构的发展格局,针对单一省份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将针对四川省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展开研究,以期能为促进四川经济增长及金融发展提出适当的政策措施建议。
二、现有研究综述
(一)国外研究现状
20世纪50年代以来,关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逐渐得到重视,出现了许多研究成果,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格利和箫、戈德史密斯等的金融发展理论,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理论,赫尔曼和斯蒂格利茨等的金融约束理论等;到20世纪90年代,西方学术界掀起了一股实证研究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热潮,代表人物是King和Lvine(1993)、Singh(1997)以及Rousseau和Wachtel(1998)等;这些理论和实证分析的出现,既丰富了经济学的内容,又为政策制定提供了借鉴。
1969年,现代比较金融学之父戈德史密斯运用统计数据,对金融结构和金融发展作了横向的国际比较和纵向的历史比较,其主要结论为:从长期看,各国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大多存在着平行关系;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有着密切的联系,并且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金融发展中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在某些情况下,金融机构的存在和发展也许会给经济带来消极影响,所以,从理论上看,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难以确定的。麦金农和肖(1973)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具体情况,提出了金融压抑与金融深化理论,把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纳入研究体系之中,他们认为金融深化既可促进经济增长,也会产生一些消极影响。卢卡斯(1988)认为金融因素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被夸大了。King和Lvine(1993)在戈德斯密斯研究的基础上,利用更多的数据和指标进行对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结论表明,金融发展决定经济增长,二者存在正相关关系。
(二)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学术界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逐渐开始了对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谈儒勇(1999)选取了1993—1998年有关中国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季度资料,分别对金融中介发展与经济增长、股票市场发展与经济增长、金融中介发展与股票市场发展进行实证分析,其结论为:我国股票市场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是相当有限的,金融中介(特别是存款货币银行在配置国内信贷过程中相对于中央银行的重要性)和经济增长之间有显著的、很强的正相关关系;我国股票市场和金融中介市场之间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互补关系。
王志强、孙刚(2003)从金融规模、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三个角度分别选取了指标来衡量中国的金融发展水平,并加入了三个控制变量: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总额和物价水平,以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表示经济增长,进行实证分析,其检验结果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相关比率、金融结构比率和储蓄与贷款之比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之间存在双向的因果关系,即以金融相关比率、金融结构比率和储蓄与贷款之比衡量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双向的因果关系,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同时,经济增长又推动了金融的全面发展。
王志虎(2010)年利用1991—2009年间数据,对我国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论表明:金融发展单向引起经济增长,且金融发展显著地正向影响经济增长率,但对经济增长质量影响显著为负,总体上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不显著;我国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效率过低,不利于长期稳定的经济增长。
冉光和、李敬、熊德平和温涛(2006)选择各省国有银行贷款占名义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来衡量金融发展水平,实际国内生产总值的对数值衡量经济增长,引入各省资本形成总额占名义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各省通货膨胀率指标作为控制标量,实证研究西部和东部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区域差异,得出如下结论:西部地区金融发展水平与经济增长之间具有金融发展水平引导经济增长的单向长期因果关系,而无明显的短期因果关系;东部地区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水平既有双向长期因果关系,也有双向短期因果关系。
赵新伟(2010)用选择金融相关比率FIR作为衡量金融发展规模的指标、FAE(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之比)作为衡量金融中介效率的指标、FMD(乡镇企业、私营部门和个体经营户所得信贷之和与总信贷之比)作为衡量金融市场化程度的指标,选取人均实际国内生产总值作为衡量经济增长的指标,对陕西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显示:金融相关比率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双向的因果关系,金融中介效率是经济增长的格兰杰原因,但二者并不是互为因果的关系,金融市场化程度与经济增长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其中金融相关比率的提高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要大于后两者。
【关键词】农村金融 农村金融体系 改革
一、农村金融的概念
农村金融要想发展依赖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受农村金融发展的反作用限制,所以农村金融在整个农村经济发展中占有主导性地位。我国对货币流通、信用活动与资金运动这三种密不可分行为,用农村金融活动来统称。它是农村经济发展下出现的一种产物,是一个金融部门,为农业和农村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农村经济形势的发展,直接影响农村金融活动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农村经济是我国社会经济的宏观体现,而农村金融则属于微观行为,他们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二、农村金融体系的概念
农村金融体系是一个国家金融体现的重要组成,是金融体系在农村的运行和发展,农村金融体系又和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紧密相连,他们之间相互作用和影响。理论上它包含内容多样的金融组织形式和服务品种,如银行信贷、保险、证、结算、信托投资理财等。
在我国农村经济基本是由县域的城镇工商业和乡村经济组成,城镇工商业主要是围绕农副产品加工、运销和农民的生产、生活展开,乡村经济基本是从事农林牧副渔第一产业生产。由此可见,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从地域上市指县以下为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或是金融活动农村金融体系泛指,在县及县以下由若干银行业等金融机构或活动组成的为农村经济发展融通资金的金融组织体系。
三、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虽自七十年代末,我国就致力于农村金融体制进行革新,也略有成效,但在很多方面还显现出有待改进。
1. 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缺陷
(1)整个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目前受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致使许多依政策性建成的信用社、商业银行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不能发挥其应有效应,加上一些担保租赁、商业性保险机构、证券等金融机构在农村还未设立分支机构,加剧了金融机构组织体系不健全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这点在我国中西部地区表现尤为突出。
(2)现有机构组织的功能缺陷。农村信用社不能全面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单一,对政策性金融重任难以担当;邮政储蓄资金另作它用,减少了对农业的支持;农村金融里商业性金融的主宰地位面临挑战。
(3)农村保险业支农功能不健全。拒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农业有5亿亩农作物受到灾害,占全部农作物播种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五,成灾面积占受灾面积的百分之四十。这些灾害带来的严重后果却只能靠传统的方式进行弥补,即农业风险保障由民政部门主管的灾害救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商业方式推广的农业保险,仅这两种救济渠道解决农村保险业需要面对的问题,显然是力所不能及。
(4)民间金融缺乏约束手段。农村民间的融资活动和金融组织,在政策压制和地方性自发抵制的情形下仍然屡禁不绝,且有越演越烈之势。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后,为禁止和取缔民间金融组织,各地方政府出台不少制度措施,这一现象在很多地方农村里虽有减弱趋势,但至今还是在不少地方存在。
2. 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缺陷
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发展制度有待完善;供给不足明显存在,有形成局部寡头垄断现象出现;资金优化配置受到影响,由未形成统一的资金供求市场价格机制造成;适应不了农村经济发展需求,金融产品供给短缺。
3.金融监管体系的缺陷
监管的方法单一;严密的分业监管;监管的涉及面狭窄。
四、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基本思路
综上所述,通过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现存问题的探讨,作为政府主宰产物的农村金融体系,并不符合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要求,使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建设及农村金融业本身的壮大,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束缚。所以建立一个全新的农村金融体系,以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为框架,让农村金融活动中占主体地位的金融部门发挥出应有职能,这一符合我国农村经济特性的金融新体系构建势在必行。
1. 构建农村金融体系的基本原则
(1)处理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关系。保持农村经济发展、增长和农村金融发展时相互关系的良好处理,是重构农村金融体系的核心。经济发展中产生了金融,经济制约金融,金融支持了经济的发展,而农村经济发展一样需要农村金融的支持。
(2)从实际出发,按市场需求构建农村金融体系。在我国经济发达区域,仍以农户分散占有土地的小农经济为主,零散农户在市场中缺乏竞争力,应予以自办金融权,逐步构建与小农经济的合作金融,降低资本从农业流出,为分散的农户和农业发展服务。经济落后区域,需要出台相关政策性金融条款协助,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环境,建设基础设施,丰富产业结构,合作金融为农户供应融资需要,使农业不再是当地经济的主要支柱。
2. 构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基本框架
(1)拓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领域,充分发挥其政策性金融职能。扩展农业银行业务,改善农业发展银行单一负责国家粮棉油收购贷款局面。现在我国农业发展银行不能很好发挥其功能,是由于业务面狭窄造成,远未实现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
(2)发挥商业性金融的支农作用,拓宽农业融资渠道。商业银行向农业投放贷款时,国家可在最低限额或比例上做出相关规定,或建议商业银行存款增长到一定比例时,多出部分用于农业政策性金融债券和农业建设。考虑到商业银行的盈利性和分流大量农村资金的现状,不妨借鉴国外的方法,例如在某一地方获得的存款,要有不低于多少比例的贷款使用在该地方的经济发展上,规定了各行分支机构的资金使用比例。
五、结论
论文通过对现在农村金融体系状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在探讨农村金融相关理论概念和实践操作基础上,结合前人有关研究资料,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提出以上浅见。
参考文献
[1]何广文.中国农村金融转型与金融机构多元化[J].中国农村观察,2007(2):13~21.
[2]高帆.中国农杖中的需求型金融抑制及其解除[J].中国农村经济,2008(12):69~73.
论文关键词:非正规金融制度经济学双层制度安排
1问题的提出
对我国的非正规金融产生与兴起的原因,已有的文献大都从以下两个方向展开:一条思路是沿着麦金农的非正规金融源于金融抑制的观点进行拓展,如史晋川(1997)、张军(1998)等的研究;另一条思路是沿着Stiglitz和Weiss(1981)的信贷配给均衡的框架进行研究,如林毅夫(2003)、林毅夫(2005)等认为,信贷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是非正规金融产生和广泛的根本原因,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视角。应当说,这两种观点都可以用来解释我国的非正规金融的起源问题,但他们都无法解释非正规金融为什么会在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后逐步壮大兴起。首先,金融抑制并非产生于改革之后,相反,改革前我国的金融抑制尤为突出;其次,不完全信息是银行信贷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个问题,不会因改革而有所改变;最后,在我国这样一个具有“二重结构”的国家里,中央政府的强大控制力也不会因改革而失效,但非正规金融为什么会屡禁不止。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都没有很好的解释我国非正规金融的产生问题。
根据诺斯和托马斯的双层制度安排假说,制度安排可分为基础性制度安排和次级制度安排。前者一般由政府充当制度供给主体,通过引入法律、法规、政令等手段加以实施。基础性制度安排具有较大的稳定性和滞后性。
后者是个人或个人团体在获利机会诱导下自发倡导实施的,多表现为私人间的契约安排,具有非正式的特征。在渐进改革进程中。次级制度安排大体上是对现存基础性制度安排的弥补和修正,在某些范畴甚至是一定程度的背离,从而导致对基础性制度安排进行根本性的修改。次级制度安排之所以存在,根本原因在于基础性制度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作者认为,非正规金融是我国经济制度转轨过程,因正规金融制度供给滞后于中小企业和社会居民对制度服务的需求,由中小企业和社会居民在正规金融制度边际进行非正式制度创新的结果。因此只有从我国的经济制度变迁入手,才能找到非正规金融产生的原因,正确把握非正规金融的发展趋势。
2非正规金融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2.1制度环境变迁:非正规金融的产生的制度需求因素
分析制度环境是指一系列用来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的政治、社会和法律的基本规则。从逻辑上讲,如果法律上或政治上的某些变化可能会使制度环境发生变迁,并导致利用现存的外部利润机会获利成为可能,那么与制度环境相关的制度安排就会处于非均衡状态,不得不做出一些调整或在其边界进行制度创新。
在经济体制改革以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制度选择从功能上使得金融实际上成了政府财政的一部分。社会资金大都通过财政手段进行分配,银行的作用只是充当政府的“出纳”,金融对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非常有限。在此阶段,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被普遍禁止;另一方面,由于经济的货币化水平低,人们在解决其基本生活需要后几乎没有多少货币剩余。因此,虽然我国存在深度的金融抑制,但在这种制度环境下,金融制度的供给与制度需求是相适应的,整个金融制度处于均衡状态,非正规金融根本没有任何的生存空间。
1979年以后,我国开始了以市场为导向的渐进式的经济体制改革。这次改革的后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所有制结构和经济资源分配方式的不协调。我国的私营企业不断的发展壮大,对经济资源的需求不断扩大,但在金融资源分配方面,为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仍是我国正规金融机构的首要任务,对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无暇顾及,个私企业从正规金融部门融资变得十分困难。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当正规金融的进人变得更昂贵时,中小企业必然会寻找新的金融服务机会、形成相应的规则和约束并使之合理化,即从非正规金融部门筹集资金。
其次,国家对经济活动的控制程度也有所改变。在经济体制改革以前,政府利用其在政治、经济资源上的绝对的控制权,对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管制。与此相适应的是政府在制度的供给方面长期居于垄断地位,未得到政府允许的任何制度创新都是非法的,以此将其他个人或团体排除在制度创新的空间之外。改革开放以后,政府逐渐放松了对经济活动的管制,将一部分经济资源的控制权从政府手中转移到私人部门,为权利主体的多元化创造了条件。
最后,经济运行的货币化程度日益提高。改革开放后,收入的货币化分配逐渐取代了传统经济制度下的实物分配,我国居民在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之后,积累了大量的剩余货币。为使其货币资产保值增值,社会居民或组织在运用其货币资产时要兼顾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建立在地缘基础上的非正规金融正好可以满足这种要求,因此,数量巨大的民间资本所有者受利益驱动而成为非正规金融的供给者或中介人,将小规模的短期储蓄集中起来,为各种类型的非公有制企业提供资金供给,促进货币或资本向投资转化,对正规金融产生“挤出”效应。
2.2正规金融制度变迁:非正规金融产生的制度供给因素分析
虽然在我国社会、经济制度环境变迁中成长起来的中小企业和社会居民对金融制度服务产生强烈的需求,但在我国,中小企业和社会居民只是正规金融制度的接受者。我国的正规金融制度变迁是强制性制度变迁,即它是由政府通过法令等手段进行的,政府在制度选择与制度变革中处于主动地位,是正规金融制度的决定者。由于制度供求主体的地位不同,两者的制度效益分析的出发点也不尽相同,对于作为制度接受者的中小企业和社会居民来说,只要现有的制度安排使得其净效益不是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中最大的一个,就会使其产生对新的制度服务的需求和新的制度安排的需求以及新制度的潜在供给,即原有的制度安排因供给不能满足需求而处于非均衡状态。作为制度供给者的政府,其制度变迁的供给虽然也是建立在制度成本和效益分析的基础之上,但所依据的不是制度的个别净效益,而是制度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效益。由于制度需求和制度供给中存在个人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差异,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因制度变迁的供给不足而导致的制度非均衡是一种常见的现象。这一点在我国的正规金融制度变迁的历史过程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改革开放后,国民收入的大部分以各种金融资产的形式,经过银行完成由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原有的“大财政、小银行”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国家利用财政手段支持国有经济发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这使得国家在金融制度安排和变迁过程中必然要加强对正规金融机构的控制,通过国有金融系统对金融活动垄断,从居民储蓄中获得大量的资金剩余,为公有制经济发展筹集所需资金,对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采取制度性歧视政策,尽量少地满足其融资需求。由此可见,政府作为金融制度的供给者,由于受到自身偏好以及意识形态的影响,在进行金融制度安排时并不一定以国民财富最大化为目标,必然会导致制度供给结构扭曲。即使政府能够克服以上影响,但由于其有界理性、社会科学知识的局限性以及设计、建立金融制度安排所需信息的复杂性,它仍然不能校正制度安排的供给不足。此外,由于政府缺乏管理市场经济的经验,对变革的金融制度供给采取“摸着石头过河”方式逐步进行的,对正规金融制度的强制性变迁存在着认识和组织、发明或引进、菜单选择、启动时间等四重时滞,因此这种强制性的金融制度变迁并不能完全反映市场的需求。
在金融制度变迁中,即使政府放松对正规金融机构的控制,金融行业的经营特点也会造成金融服务的供给不足。首先,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正规金融机构逐步成为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兼顾成为其经营目标。商业银行按照商业化、市场化原则对贷款行为进行规范,信贷标准日趋严格。而民营中小企业由于信息不透明,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比大企业要高得多。正规金融部门对中小企业群体自然会抑制其贷款冲动。另外,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具有“时间急、频率高、额度小”的特点,正规金融部门贷款手续繁杂,不能及时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同时“频率高、额度小”的资金需求也提高了银行提供单位贷款的交易成本。
由于政府对正规金融机构的控制以及正规金融机构的经营特点,使得我国的银行信贷分配存在严重的不平等现象。据资料显示,在我国整非国有经济部门从国家银行系统中获得的贷款不足银行贷款的20%,有组织的银行系统中80%多的信贷都被分配给了国有经济部门。而在直接投融资中,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被定位于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在股票发行中,有限的额度基本都被分配给国有企业,迄今为止,股票市场中,上市的民营企业不足10%,通过发行股票筹资的比重则更低。
[论文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制度学派的金融制度创新的主要观点,利用金融制度创新的理论分析了我国在一体化进程中金融制度创新的步骤和内容安排。
一、金融制度创新的含义
20世纪初,奥裔美籍着名经济学家约瑟夫·阿罗斯·熊彼特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首次提出了“创新理论”。他认为,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函数,即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他把这种组合归结为五种情况:引进新产品或提供一种产品的新的质量;引进一种新技术或新的生产方法;开辟一个新的市场;获得原材料或半成品的新的供应来源;实行新的企业组织形式。他提出,创新是一个经济概念而非技术概念。创新可以模仿和推广来促进经济的发展。从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出发,来理解金融创新和金融制度创新的含义:“金融创新是指那些便利获得信息、交易和支付方式的技术进步,以及新的金融工具、金融服务、金融组织和更发达更完善的金融市场的出现。”
不同的金融制度提供了不同的降低交易成本、处理信息不对称以及风险管理的功能,从而决定了金融发展的空间。适应经济增长要求的金融制度能够较好地实现储蓄动员和投资转化,从而决定了良好的金融发展态势。落后的金融制度必将导致金融发展的停滞或畸形状态,使经济增长受到来自金融因素的制约。如果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来观察,从金融抑制走向金融深化,无疑是一个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改革就是一个制度的设计和运行的过程,转型国家的金融发展问题,事实上就是金融制度的设计和运行问题。
金融制度与其他范围宽泛的制度体系一样,金融制度体现为一系列的经济、法律、政治乃至道德、习俗的约束。所有合法的金融活动都是在一定的金融制度框架下展开的。也可以说,一个金融体系的本质与特征完全取决于其制度架构。金融制度存在的目的就是对社会金融活动进行规范、支配和约束,以减少金融行为中的不可预见性与投机欺诈,协调和保障金融行为当事人的利益,金融交易过程,从而降低金融过程中的交易成本,提高金融效率,协调金融发展与经济社会进步的进程。显然,金融制度作为所有合法金融活动得以进行的前提,具有十分复杂和广泛的内涵。如果我们结合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从金融制度上来考察创新,则金融制度创新可被定义为:引入新的金融制度因素或对原金融制度进行重构。这包括:(1)金融组织变革或引进;(2)新金融商品被引入;(3)拓展新市场或增加原金融商品的销量或市场结构的变化;(4)金融管理的组织形式创新;(5)金融文化领域的创新。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发现金融制度创新的范畴是比较广泛的。
二、制度学派的金融创新理论
制度学派对金融创新的研究较多,以戴维斯、诺斯、沃利斯等为代表。这种金融创新理论认为,作为制度创新的一部分,金融创新是一种与经济制度互为影响、互为因果的制度变革。基于这种观点,金融体系的任何因制度改革的变动都可视为金融创新。因此,政府行为的变化会引起金融制度的变迁,如政府要求金融稳定和防止收入分配不均等而采取的金融改革,虽然是以建立新的规章制度为明显特征,但这种制度变化本身并非“金融压制”,而是含有创新的成分。
1.制度学派关于金融制度创新的步骤安排的观点。戴维斯和诺斯指出:制度创新是指能使创新者获得追加利益即潜在利益的现成制度的变革。他们认为,制度创新存在一个时滞效应,需要由那些可以预见潜在利益,并首先发起制度创新者组成的“第一行动集团”以及那些可以帮助“第一行动集团”获得利益的单位和个人组成的“第二行动集团”共同完成。在此基础上,他们又把“第一行动集团”具体划分为个人、团体和政府三个层次,由此建立了三级水平的制度创新模式。并在分析研究后得出政府的制度创新较优的结论。制度创新理论的提出为金融制度的创新提供了基础。金融制度的创新是金融在制度层面上的创新,金融制度的创新也遵循制度创新的五个步骤,即:第一步,形成“第一行动集团”;第二步,由“第一行动集团”提出金融制度创新的方案;第三步,由“第一行动集团”根据最大利益原则对方案进行比较选择;第四步,形成“第二行动集团”;第五步,“第一行动集团”和“第二行动集团”共同努力,实现金融制度的创新。金融制度创新可以在宏观与微观两个层次上层开,即在金融监管当局和金融企业两个层次上展开。因此,金融制度创新也就相应地分为由金融监管当局和金融业担任“第一行动集团”的制度创新。在大多数情况下,由微观组织担任“第一行动集团”是合理的,但在以下情况下,由金融监管当局(政府)担任创新主体的选择更可行:(1)金融市场尚未得到充分发展;(2)存在私人微观金融组织进入的障碍;(3)潜在收益不能量化带微观主体,即外部性强;(4)制度创新涉及到强制性分得收入再分配;(5)制度创新的预付成本过大。
2.金融制度创新面临的风险。金融制度创新必须克服对已经形成的金融发展路径的依赖性,这需要产生巨大的沉没成本。一般来说,已有的金融制度形成、运行的时间相对较短,在金融制度变更中形成的沉没成本相对较低,金融制度创新的综合成本就会小一些,其实施难度也不会太大。反之,金融制度创新的综合成本就会很高,难度也会相对更大。另外,大规模的金融制度创新还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制度创新风险问题,新的金融制度可能不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替代原有的金融制度成熟、有效地运行,这样,在制度转换过程中总是会或多或少地产生某种制度真空,如果这种制度真空不能迅速地填补,金融混乱必然会产生并形成巨大的转换性损失。金融制度创新的成本和风险越大,创新主体对其所持的态度就越谨慎、保守。
三、我国金融制度创新的内容
1.通过制度创新解决中长期贷款占比居高不下和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自2004年底以来银根的紧缩,贷款增幅有明显的下滑,但是中长期贷款却依然保持十分稳定的上升,压缩的贷款大多是短期贷款,使得部分企业的流动资金显着短缺,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有所加剧。这种状况表明中国的商业银行还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特别是风险定价的能力。
2.从融资结构人手解决目前严重依赖银行贷款的融资格局。过渡依赖银行贷款导致中国的M2/CDP持续上升,提高了金融结构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因为长期融资不发达,使得银行体系不仅承担了通常意义上的商业银行承担的短期融资的功能,还不得不承担长期融资的功能,在有的领域实际上类似股本融资功能,例如在转轨时期银行对于一些无资本金企业的贷款,以及期望银行对本来希望进行股本融资的中小企业进行债务融资。无论是压缩中长期贷款,还是发展中小企业融资,可能更多地需要从银行系统之外找解决的办法,特别是要发展中介融资市场、股权融资市场。如果这些市场不发达,大量的银行贷款新增的部分用在长期性的基础设施建设,可能使中长期贷款压缩的余地十分有限。
3.从资产负债管理的角度人手解决中长期贷款居高不下导致的资产负债错配问题。为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可以采用资产的证券化、允许商业银行进行主动的负债(例如允许商业银行根据资产运用的期限发行大额长期存单等主动的负债工具),使得商业银行可以自主管理资产负债的匹配,降低资产负债错配带来的风险。另外应提高金融决策效率,无论是宏观决策还是微观决策,都是建立在大量金融信息的采集与分析基础之上的。
4.许多金融决策依赖的市场信息没有统计。最近中国的大豆期货投资者遭遇了一次因为统计信息缺乏导致的“大豆危机”,中国目前的期货投资者进行大豆期货的投资决策,依靠的是美国有关机构对于中国大豆的统计,美国的期货投资者就可能会利用这个缺陷,在对美国的期货投资者有利的时候调整自己对于中国大豆的统计数据,使得中国的大豆投资者遭受损失。类似的惨痛教训显示出,金融统计信息体系的改革和完善也应当是整个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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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小企业;融资难;融资对策
一、小企业融资的方式
(一)直接从银行融资
银行一直是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在我国的信贷市场上形成了在中国银监会及人民银行监督管理下,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主体,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为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一般情况下,企业通过满足银行的贷款要求,直接从银行贷款融资以满足企业对资金的需求。
(二)信用担保融资
信用担保是由专门的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向银行提供贷款保证服务,接受担保服务的中小企业向信用担保机构交付一定担保费用的担保方式。当被担保的企业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信用担保机构对贷款银行代为履行债务。信用担保是保证担保的一种特定形式,与自然人保证和普通法人组织的保证不同,信用担保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保证结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务活动,它介于商业银行和企业之间,担保人对商业银行作出承诺,为企业提供担保,从而提高企业的资信等级,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
(三)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租赁物件的购买由承租人选择,维修保养也由承租人负责,出租人只提供金融服务。出租人以租赁物件的购买价格为基础,按承租人占用出租人资金的时间为计算依据,根据双方商定的利率计算租金。融资租赁的实质是依附于传统租赁上的金融交易,是一种特殊的金融工具。
(四)创业板上市融资
创业板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创业板依托计算机网络进行证券交易,定位于为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融资服务,是风险资本退出的窗口,具有高风险的特点,并承受着更严格的监管和更加透明的信息披露压力。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帮助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五)齐齐哈尔市小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
从齐齐哈尔市小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其融资方式主要应该直接从银行融资。齐齐哈尔市的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小企业的业主在观念上还没有接受创业板上市融资的方式;同时,信用担保融资需要专门的信用担保机构,融资租赁需要由专门的租赁公司来进行。目前在齐齐哈尔市类似的信用担保机构与租赁公司数量较少,管理也相对不完善。
二、齐齐哈尔市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一)企业层面的问题
1.客观原因。齐齐哈尔的小企业大多经营规模小,企业资本少,在发展过程中没有明确的目标,没有在创立前作出很好的企业规划,使企业的稳定性比较差,而且小企业普遍产品结构单一,市场潜力小,发展空间有限。另外,齐齐哈尔市的小企业在经营方式上大多采用家族式管理,企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管理相对混乱。更为重要的是,齐齐哈尔市的小企业通常不设置或者设置极少的财务人员,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财务制度混乱,金融机构对其信息的采集资本和难度是非常大的。贷款额小、风险大,增加了银行的成本,银行的担保损失得不到补偿。
2.主观原因。在齐齐哈尔许多小企业的会计信息缺乏应有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缺少透明度和必要的监督;有的甚至同时准备几本账,用于应付税务部门和国家各级检查部门或者投资单位。账目不清、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是小企业信誉缺乏的根本原因,而且有些小企业制造不真实的信息给金融机构,使得金融机构记录的小企业信息严重失真。另外,由于小企业自身财务约束力不强,常常改变借贷资金用途,这样即使能获得第一次贷款,也会失去“二次贷款”的可能。
(二)金融层面的问题
1.金融抑制的原因。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存在着错误地选择金融政策和金融制度的现象,其表现主要是政府当局对金融活动的强制干预,人为地压低利率和汇率,出现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皆呆滞不前的现象,这就是所谓的“金融抑制”。对于齐齐哈尔市小企业来说,金融抑制会产生许多的负面效应。金融抑制会影响市民的收入,使得储蓄下降,最终导致金融机构的资金缺失,使齐齐哈尔市小企业的融资产生困难。
2.信用问题。金融机构为企业贷款存在风险问题与信用问题。通俗地讲,就是银行要求企业必须在贷款到期的时候,可以连本带息地清偿全部款项。这就要求企业拥有良好的信用。从齐齐哈尔市的实际情况来看,银行评价企业信用的标准相对单一。银行对于所有的企业采用一样的标准,极少有从小企业的利益出发,单独考虑小企业情况的信用评价标准,而是以大企业的标准来衡量小企业,这样对小企业来说有失公平。
3.信息不对称问题。与大企业相比,齐齐哈尔市的小企业缺乏规范性管理,财务信息严重失真,造成“信息不对称”。银行无法从企业的财务信息中判断其未来的发展前景。于是,在评价小企业的信用等级时,银行总是看重企业当时拥有多少资产,而不重视企业的未来前景,没有以发展的眼光动态地对企业作出评价,只能通过提高贷款条件来保证收款,从而使小企业的贷款门槛提高,导致小企业融资困难。
(三)政府层面的问题
1.制度供给。信用的维系主要依靠制度供给,建立信用制度从而确保信用得以维系的立法和法律执行活动绝非是民间市场的行为。法律的制约可以提高小企业自身的信誉,使金融机构的收款得到保障。针对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虽然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可以从法律上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保障,但是它们在很大程度上缺乏法律应有的刚性约束,更趋向于政策性的因素,并没有提供更多实质性的措施。
2.金融扶持。与大企业相比,齐齐哈尔市政府对小企业的金融扶持力度远远不足。齐齐哈尔市小企业多局限于向银行借款,而小企业的条件又往往不能满足银行放款的条件。银行看重的是自身资金的安全,而不是小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商业银行针对小企业的贷款本就有限,需要贷款的小企业数量众多,银行信贷资金很难满足小企业发展的需求。目前,齐齐哈尔市政府对于小企业的专项基金过少,建议适度加大政府对小企业的金融扶持力度。
三、齐齐哈尔市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对策
(一)企业层面的对策
1.提高企业自身的信用等级。小企业应该提高自身的信誉等级。齐齐哈尔市的小企业应该不断完善自身的治理机制,力争扩大企业规模,加强经营管理,降低自身的经营风险,广纳贤才,稳定内部组织结构,健全财务制度。小企业应该重点解决经营管理问题,改变长期以来轻管理、重经营的管理思想,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树立良好的竞争意识,加大产品的生产力度和扩大产品的销售规模。另外,小企业还应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做到“守规则,讲信誉”切实杜绝各种恶意逃避银行债务和利息的行为,主动配合银行深入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甚至可以邀请银行派员进入企业了解企业经营决策,改变银行“借贷”现状,以便于银行对放贷进行监督,防范银行的贷款风险。只有建立好银企关系企业才能赢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也才能从根本上为小企业融资奠定坚实的基础。
2.开辟新的融资方式。小企业可以考虑选择创业板上市融资方式,也可以考虑典当资产、贸易融资或者从亲朋好友手中贷款等方式。有对外贸易的小企业,还可以考虑通过国际结算方式进行融资。例如可以选择国际保理、出口信贷、打包放款以及票据融资等方式来筹集短期资金。
3.金融层面的对策。金融机构一直是齐齐哈尔市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根据上文的分析,齐齐哈尔市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在金融层面存在金融抑制、信用和信息不对称等三方面的问题。其中,金融抑制问题虽然对小企业存在普遍的影响,但其影响只是间或发生,因此在此暂不考虑这方面的对策。文章的对策针对信用问题提出,而解决小企业的信用评价问题要同时考虑信息不对称的因素。
4.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从理论上讲,企业应该用利润来偿还银行贷款,而不是用现有资产来偿还。只有在企业发生重大亏损而破产的时候,才会用现有资产来偿还贷款。换句话说,企业现有的资产是静态的,它只能代表企业目前的情况,而企业的利润则是动态的,它可以表明企业未来的情况。一个企业即使目前拥有足够的资产,但如果发生重大亏损,也无法偿还银行贷款;相反,一个企业即使目前资产不足,但如果其发展前景好,未来利润较大,则将来也可以偿还贷款。如果银行认为企业将发生重大亏损而可能破产,那么即使这个企业目前的资产足以偿债,银行也不会将款项贷给这个企业。即使企业由于破产而无法偿还贷款,银行回收资金的最佳方式也不是将企业的抵押资产进行出售。根据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原理,将企业的资产整体出售的价值应该大于将企业资产单独出售的价值之和。因此,银行评价企业的偿债能力应该看重的是企业的整体价值而不是单项资产的价值之和。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方法是将单项资产相加;然后加上所谓“商誉”的部分。这种方法简单明了,但商誉却是一个无法准确评估的数值,所以这种方法的实用性并不强。另外一种方法是间接法,通过企业资产的增长即利润来评估企业的整体价值。众所周知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就是按照这个思路来评价企业的整体价值的。
可以看出,企业的利润情况对企业偿债能力的影响是相当大的,银行对小企业信用等级的评价(主要是对小企业偿债能力的评价)应该考虑小企业的利润情况,通过利润情况来判断偿债能力。因此,银行方面应主动了解企业的具体情况,可以定期对小企业进行深入企业内部的调查,以保证小企业信息的真实可靠。
(二)政府层面的对策
1.加强政府对小企业的制度供给力度。齐齐哈尔市政府可以出台与小企业经营和融资相关的政策,改善企业融资环境,为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首先,政府可以重塑社会信用体系,强化《合同法》、《破产法》等法规的执法力度,硬化企业还贷机制,严格保护并落实小企业转制过程中的金融服务,坚决抵制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消除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用障碍,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其次,政府在税收方面要给小企业,尤其是在创业期的小企业以适当的支持,还要加大《会计法》实施的检查力度,使企业会计信息的失真情况得到有效控制,从而保障贷款人的利益,实现社会信用的良好循环。
2.扩大政府对小企业的金融扶持。齐齐哈尔市政府可以大力扶持专门为齐齐哈尔市小企业融资的服务机构,以满足小企业的需求。现在大多数的金融机构为大中型企业提供贷款,而忽略了最需要融资的小型企业。除银行贷款外,齐齐哈尔市政府可以单列资金专门扶持小企业,这些资金并不会白白浪费,而得到这些资金的小企业经过长期的发展,将会为齐齐哈尔市的经济建设作出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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