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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概论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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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概论论文

第1篇:高速铁路概论论文范文

一、铁路债券融资的优势

在我国铁路建设项目的市场化融资中,发行债券亦是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由于股票融资成本比较高,并且会丧失部分控制权,债务融资特别是债券融资便成为一种积极的融资方式。具体来说,同银行市场和股票市场相比较,债券市场融资有其特点和优势。

1.债券融资的发行成本较低。

股票首次发行,支付给发行中介机构的费用占所筹资金的5%―8%,再次发行支付的费用也在3%―6%之间。而发行A级债券的费用仅占筹资额的0.7%―1.2%。

2.债券融资成本较低。

债券利息可从税前利润扣除,而股息则从税后利润支付,存在公司法人和股份持有者双重课税的问题,因而债券融资成本要比股票融资成本低。

3.可以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增加每股税后盈余。

对于融资者来说,采用债券融资的方法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别人的资金,获得更多的利益。

4.债券融资不影响原有股东的控制权,可以利用发行债券所得的资金回购本公司的股票,以增强对公司的控制权。

总的来说,相比较而言,对融资者来说,债券融资比银行资金的应用更加灵活,可以确定债券的期限,比股票融资的难度小,融资速度快;对投资者来说,债券投资的优势在于它比银行存款有更高的利率,比股票投资风险大大降低。

二、铁路债券融资存在的问题

1.铁路债券发行市场化程度不高。

受传统体制、传统观念的惯性束缚和客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当前我国铁路建设债券的市场化程度不高,仍然采用高度行政化的审批制,铁路发债的条件由国家逐级审批,尽管有相当多的铁路企业有发债的愿望,但却没有融资渠道的选择权,使得很大一部分企业过于依赖上级拨款和银行贷款,没有真正开辟一条企业融资的新渠道。同时,以铁道部的名义发行债券,筹资一步到位,使用却是按建设计划划拨,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不能合理统一。这使得铁路企业不能真正走进市场,真正意义上的铁路企业债券不能在资本市场流通。只有突破传统的计划经济的束缚,把铁路企业真正推向市场,成为市场竞争主体,铁路企业债券才能具备发展的原动力和基本条件。

2.铁路债券的发行主体定位存在偏差。

目前,在企业债券市场上,以国家部委身份发行债券的只有铁道部一家,但铁道部由于其政企合一的性质,与其他企业相比有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当前债券市场关于企业债券的管理办法中一些不适合铁道部的要求上,如发行主体的条件、税收问题、信息披露制度、债券投资人的限制等诸多问题,这些要求是规范证券市场的必然进程,但却限制了铁道部这样带有特殊性质的个体,故铁路债券发行主体的确定和债券性质的定位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3.铁路债券的流动性有待提高。

在资本市场中债券投资价值主要取决于安全性、收益率、流动性三个指标。铁路自身具有建设周期长、资金回收慢的特点,这就决定了铁路建设债券应以中、长期为主。对于长期债券来讲,投资人对于债券流动性的要求高于对债券收益率的要求。因此,铁路债券的流动性对其今后的发展至关重要。但铁路债券的品种较单一、发行规模较小、发行技术不够完善,限制了铁路债券的流动性,减弱了铁路债券对投资人的吸引力,直接影响了债券的投资价值。

三、对完善铁路债券融资的建议

1.对铁路债券的发行主体进行正确定位。

目前铁路债券都是铁道部发行的,从本质上来看不属于企业债券,而是一种政府行为,只是其发行形式是一种企业行为,这显然是公益性和企业性混合不分、政企不分的行为。而且,以铁道部发行的债券作为企业债券,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未来铁路企业的发债行为,这对加快政企分开、促进铁路市场化进程将产生不利影响,必须进行改革。

在传统经济体制下,由于铁道部兼具铁路国有资产的管理者(所有者)与经营者职能,以行政管理者和资产所有者的双重身份对企业生产经营进行直接干预,将政府行为投资主体行为和企业行为集于一身,使得铁路运输企业难以成为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这种经济主体地位的虚化,严重地限制了铁路局发行债券的权利。在这种产权关系下,铁路债券所募集来的资金,铁道部作为发行人却不是直接使用者,铁路局作为直接使用者、受益人,却不直接承担偿还本息的压力,造成责、权、利相脱节,严重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为了促进铁路运输业的发展,使铁路运输企业及早符合发行债券的条件,我国必须建立以产权为纽带的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建立投资回报制度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铁路运输企业真正面向市场,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铁道部代表国家享有国有资产所有权,兼具铁路运输行业管理职能,这种浓重的行政色彩和铁路作为国家基础行业的社会公益服务性质,决定铁道部发行债券应争取定位于准国债,其筹集的资金应主要用于社会效益高而经济效益低的公益性项目,以及全国性的铁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铁路局作为经营者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独立的法人实体地位决定了铁路局发行债券应定位于企业债券,其筹集的资金应主要用于为地方经济服务的基础设施项目和投资回报率显著的盈利性项目。

2.加强债券筹资的全过程监管。

(1)重点审批筹资项目,保证项目真实可靠。按照债券市场规范的要求,严格地对项目进行事前审查,使之符合债券主管部门和投资人的要求。

(2)发行债券,资金划拨必须同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相配合。目前的情况是债券筹资一步到位,使用却是按建设计划进行。筹资与使用的脱节必然造成资金的浪费,目前要保证二者的统一尚有困难,但随着企业债券管理的规范,企业自行决定发行时间与发行额度必将成为现实。在保证资金划拨的同时对资金的使用要进行适当的监督,确保款项使用方向与审批相一致。

(3)做好债券偿还工作。目前债券额度不大,偿还不成问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债券额度的累积必然不断增大,还本付息的压力也会越来越大。债券不同于银行贷款可以双方协商,不断展期,债券到期必须偿还。因此,在举债之前,应先作好偿还计划,有些盈利企业每年按比例提取部分资金作为偿债基金,这是一种比较好的办法。

3.丰富债券品种,提高铁路债券的流动性。

债券的投资价值主要取决于安全性、收益率、流动性三个相辅相成的指标。由于安全性方面企业债券低于国债,同时如果想要降低企业债券的收益率,即降低融资者的融资成本,则必须加强铁路债券的流动性。这就需要加大铁路债券的发行规模、丰富铁路债券的品种,同时还要争取到合适的交易工具,尽早使铁路建设债券的回购交易得到批准。要增强铁路债券的流动性,今后还要在以下两个方面有所突破。

(1)加大债券发行规模。这是提高债券流动性的一个基础条件。铁路债券几次成功融资的实践已经证明了利用债券筹集资金来支持铁路发展是可行的,今后债券融资应作为一种固定的经常性的融资工具发挥其直接融资的优势,把它提到和贷款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这几次发债的成功是在额度债券融资较小、偿债压力不大的情况下达到的。没有一定的规模,就不可能为铁路债券创造一个较好的流动环境,所以必须争取扩大铁路债券发行规模,争取更多的发行额度,不断提高铁路债券的流动性。

(2)丰富债券品种。金融工具创新速度正在加快。自2002年《信托法》颁布以来,在债券市场出现了本息分离式债券、投资人选择权债券、发行人选择债券、优先债券等形式,使投资者更倾向于对收益固定、风险易识别的证券进行投资,从而出现可转换债券等附一带期权的固定收益证券。金融工具的创新和多元化将推动铁路企业的融资策略创新。资本市场中投资者的偏好不同,铁路债券要最大限度地吸引投资人,必须丰富债券品种。铁路企业的经营收入、现金流稳定的特性可以在融资产品中通过创新设计预以体现,以满足不同市场和层次的投资需求。目前铁路债券发行品种过于单一,虽然铁路行业由于其独特的行政色彩,作为卖方市场,现时具有其他行业不可替代的优越性、稳定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铁路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铁路企业作为真正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将真正走向市场。这种行政保护色彩将逐步褪去,铁路企业必须依靠自身实力,抵抗市场风险,吸引各方投资人。加强铁路国内债券的发行工作,丰富债券品种,争取发行境外铁路债券,争取发行铁路可转换债券和分离交易的可转债。

参考文献:

[1]胡玉明.中国国有企业债务问题的制度性分析.经济评论,2001,(1).

[2]李慧丽.企业债务融资风险及控制决策.审计理论与实践,2003,(5).

[3]游经元.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若干问题思考[J].铁道运输与经济,2004,(10).

[4]钱仲侯.高速铁路概论.第三版.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6.

[5]肖翔.铁路投融资理论与实践.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3.

[6]张梅青,刘天善.中国铁路投融资政策研究.铁道部课题,2004.

第2篇:高速铁路概论论文范文

内容摘要:散杂居民族工作是我国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散杂居民族工作中回族方面的问题尤为重要,它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分布较广的一个民族,特别是在我国中东部地区,最常见的少数民族就是回族。本文针对散杂居的回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进行研究,以回族地区散杂居内的家庭与全国大城市平均水平家庭经济进行比较,并从经济理论和社会理论角度全面认识回族地区的实际相对水平和形成原因,从而探究该散杂居回族经济发展的道路并给各个散杂居地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散杂居地区 回族 少数民族 经济状况

在散杂居民族工作中回族问题尤为重要,它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分布较广的一个民族,特别是在我国中东部地区,最常见的少数民族就是回族。从人口分布上看,全国98%的县级行政区域内都居住、生活着数量不等的回族人口,形成了全国范围内的回族与其他民族广泛交错居住的空间格局。

散杂居回族地区经济比较

(一)收入贫富差距过大且生产方式以个体经济为主

我国散杂居回族人均年收入为15594.85元,有73.04%位于平均水平以下,大部分人员从事种植业或外出打工;有26.96%位于平均水平,主要从事个体经济和运输业;其中最高人均年收入166667元,最低人均年收入1250元。过大的贫富差距表现出社会阶层流动性极差,严重阻碍了市场经济的活力与创造性,阻碍了回族地区的整体发展。

产生贫富差距的主要原因来自于居民生产方式的不同。在被调查的散杂居回族中,有47.83%从事于个体经济;有26.09%从事种植业;有4.35%从事运输业;有8.70%从事养殖业;剩余13.04%为外出打工,或其他。

从以上调查情况可以看出,散杂居回族的生产方式集中于个体经济,这与地区的经济环境有很大关系。

(二)子女教育程度普遍偏低

子女的文化构成如下:有2.61%的子女为大学本科;有2.61%的子女为大专;有0.87%的子女为中专;有3.48%的子女为高中;有8.70%的子女为初中;有19.13%的子女为小学;有0.87%的子女为幼儿园;其余61.74%的子女为未接受教育。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散杂居回族的子女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基本在初中及以下。这同样是广大农村出现的问题,在现在竞争激烈的社会,随着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学取一技之长,直接就业。在少数民族的农村尤为明显,很多不富裕的家庭即便为子女的教育进行投入,使之得到良好的教育,但是仍旧解决不了生活工作的问题。尤其在偏远的散杂居地区,从事二手车市场的家庭,年收入能达到十几万,完全达到富裕水平,即便子承父业,也不用担心未来生活的问题。因此在教育投入的背后看不到长期的效益,更多的少数民族农村家庭也就选择早毕业早踏入社会。当然有些收入较高的家庭还是比较支持子女读书的,但是比例较少。

(三)保险意识参差不齐

在被调查的回族区中,户均保险年支出为1891.30元,有65.21%位于平均水平以下;有34.78%位于平均水平以上。同样存在两极分化状况,有60%的保险支出为0元;而有13.91%的保险支出达到5000元以上,最高的达到30000元。

通过调查发现,少数民族农村中投保方向基本根据其生产方式来定,大多数为财产保险,除去社会医疗保险外,极少人投保人身保险。随着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人民的生产方式由最初的种植业向多方面转变,从事个体经济的住户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烈。在农村没有单位固定收入的人们,一般比较重要的是人身保险的投保,例如养老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个人老年时的生活。

(四)基本生活消费状况呈现一定特点

在被调查的回族区中,主要调查了医疗保健消费、电费、人情费支出状况,做出如下分析:

散杂居回族的医疗保健年支出状况。户均医疗保健消费为2987.8元,有72.17%位于平均水平以下;有27.83%位于平均水平以上;最低达到100元,最高达到50000元。

我国少数民族由于历史、自然和社会的原因,农村居民普遍生存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较差,严重影响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可以说,少数民族的医疗保障也成为了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

散杂居回族的电费月支出状况。户均电费月支出为162.30元,有62.61%位于平均水平以下;有37.39%位于平均水平以上;最低达到30元,最高达到833元。通过数据横向对比发现,家庭电费的支出受家庭生产方式和年收入状况的影响。一般农村家庭的电费月支出范围在300元以内,但也有电费月支出超过300元的,通过实地考察大部分为年收入达到200000元的,大部分从事个体经济或养殖业,可见电费的支出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散杂居地区的经济状况。

散杂居回族地区与相邻地区经济比较

(一)生产方式不同

实地考察发现,散杂居回族地区与很多相邻地区虽然相隔不远,但是生产方式的趋向却有很大差异。很多散杂居回族地区的生产方式集中于个体经济和运输业,而相邻地区集中于传统经济―种植业,生产方式的差异也造成了地区经济的差异,人均收入相差约6000元。这缘于回族地区人民自身擅长经商的特点,可以及时发现商机并较好运用。将以传统经济种植为主的经济体系逐步转移成为个体经营。由于农村的土地面积有限,随着科技进步,种植业已经出现过多的劳动力,而散杂居回族地区依托周边的市场,充分利用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发展自身经济。

(二)教育程度基本相似

散杂居回族地区与很多相邻地区的教育情况基本相似,子女的教育水平普遍较低,以高中技校为主。这与地区的教育理念无法分开。读书无用论在地区是比较盛行的说法,父母并不鼓励子女到更高的学府进行深造。

散杂居回族地区与大中城市平均状况比较

通过山东省济南市2009年年鉴数据可查到,济南市城市人均年纯收入20802元,农村年人均纯收入7180元。农村医疗保健消费平均水平 1188.63元,教育支出 804.64元,电费月均支出266元。

(一)家庭经济状况基本良好

散杂居回族地区人均年收入为15594.85元,其水平低于济南市城市人均收入水平,但远高于济南市农村人均收入水平,可见散杂居回族地区发展态势很好,平均水平已经走在了很多大中城市农村的前列。由于很多散杂居回族地区普遍位于城乡结合处,临近大中城市,可以看到其与大中城市的差距,力争将差距缩短,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针对资本主义工业化时期城市的扩张所引起的城乡对立和矛盾的现实,提出了丰富、系统的城乡统筹发展思想,认为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因是城乡对立的现状与农业的基础地位;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是实现城乡融合;城乡统筹发展的措施是城市带动农村、工业促进农业。

要想实现城乡协调,重点就是如何让城市带动农村,而这个带动作用的最先受益者,便是城乡结合处的地区,该村的发展状况便也能体现出该城市城乡统筹发展的水平。

(二)散杂居回族地区发展潜力巨大

散杂居回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优势普遍在于其所在的地理位置、经济环境以及政府政策的实施。其位于山东的很多散杂居回族地区,近几年在不断建设西部的政府措施中受益。济南市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了“东扩,西进,北跨,南控”的战略思想。其中对西部的发展有一项重要举措―建立济南市西部的“西客站枢纽新城”,这是济南市适应自身城市发展要求,配合京沪高速铁路发展的城市新区。而新城的核心区便在散杂居回族地区,通过核心区的建设和发展,将能够带动周边发展,形成生态品质优良、新兴产业繁荣、城市功能齐全、人气商业聚集的现代化新城。

回族地区经济发展可行性措施

(一)理论支持

“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理论。1988年11月,我国著名的民族学家、社会学家教授提出的“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理论,是迄今为止所见到的对中华民族内在构造、形成过程和精神特质最为新颖和恰当的概括。回族自古以来信仰伊斯兰教,拥有其民族自有的特色,“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理论为回族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基础。

农村区域经济国内研究。国内学者一般认为小城镇在农村区域经济发展中具有各自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只有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建立合理的城镇体系结构,使各种规模和各种类型的城镇在农村地域上有一个合理的分布状态,形成以区域性城镇为中心的多层次农村区域经济网络,才符合我国国情和农村特点,才能促进农村区域经济进一步发展。通过我国农村区域经济的研究,可以给予散杂居回族地区的发展一点启示,首先要结合区域经济特点,要应用好附近的经济市场,发展个体经济;然后就是城市带动经济,形成城乡一体化。

(二)政策以点到面且城乡统筹发展

散杂居地区民族的个体经济发展阻碍之一,就是启动资金短缺。由于农村信用体系薄弱,以及少数民族科学技术水平低下,散杂居地区少数民族人们很难进行小额贷款并且对资金的有效利用能力较低。面对这一现状,散杂居地区的城市应该起到带动发展作用。首先,当地政府可以选择几个颇具发展潜力的地区作为实验区,引导发展特色经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一定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其次,农村信用合作社可以适当推出一些小额贷款发放给信用度相对较强的个体,提供个体经济发展的资金基础。另外,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构建少数民族企业信贷机制,鼓励支持各民族企业形成共担风险、互为担保的信贷机制,打造民族企业的信贷平台。

(三)发挥地域特点以发展特色经济

地域环境的优势是经济发展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能否真正运用好这一因素也决定了该地经济是否能得到充分的发展。因此对于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当地政府应该深层次认知当地环境与发展情况,寻找地区具有的地域优势,从而制定相关政策,带动当地居民脱贫致富。散杂居回族地区要善于发现地域特点并且深度认识当前经济环境,在民族区域经济发展上取得突破。

(四)发扬民族特色以完善民族经济

国家政策对民族个体经济给予鼓励,2005年2月,国务院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36条相关规定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放宽了对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的要求,并出台了相关的优惠扶持政策。国家的这些政策对少数民族地区非公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对于政策支持,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应该着重发展民族经济,发扬该民族的特色,扩大个体经营范围,这样才能促进当地经济的进步。在当今经济快速发展的现状下,创新成为新时代成功的代名词,而少数民族具有与生俱来的创新性,也就是其民族内涵。纵观近几十年,各少数民族传统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产业结构的逐步调整及文化产业的迅速崛起,依托少数民族产品以其独特的文化内涵、贴切的使用价值和低廉的成本开拓出了市场中新的经济增长点。

在实际发展中,民族经济也会遇到一些阻碍。面对这些阻碍,应该采取扩大经营网点、科学管理、规范经营、形成品牌效应等措施。政府对于回族地区个体经济的发展也给予政策支持,如2003年以来,国家实行清真食品生产企业享受流动资金贷款年息2.88个百分点的优惠利率和技术改造贷款由中央财政贴息的优惠政策,对清真食品产业的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为少数民族企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

参考文献:

1.杨侯第主编.散杂居民族工作概论.民族出版杜,2001

2.关注少数民族医疗现状•上汽通用五菱广西建多家博爱卫生站.丁香园,2009

3.丁忠民.城市带动农村的“自然性”与“强制性”测度.中国经济信息网,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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