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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目前,我国在区域公共竹理的研究上有几个问题必须要解决:区域公共管理与区域行政有没有区别?如果有,什么是区域公共管理?为什么区域行政会向区域公共管理发展?区域行政就是在一个区域内的政府(两个或两个以上),为了促进区域的发展而相互协调关系,才求合作,对公共事务进行综合治理,以便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而区域公共竹理是区域内的多元体为了解决在政治、经济或社会其它领域的一面或多面的公共问题,实现共同利益,运用协商和调解的手段和方式对区域以及区域内横向部分和纵向层级之问交义重叠关系进行的管理。
区域公共管理是现代公共管理学与区域科学在新的时期和新的实践中有机结合的一个新的理论和实践课题,然而理论的发展始终落后于实践的步伐,区域公共管理理论还处于起步的阶段,基本概念的界定、理论的基本框架以及理论所具有的意义等基本问题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为了更好的反映实践和服务实践,对区域公共管理理论进行深入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正如任何理论的提出都来源于积累一样,区域公共管理理论的产生也同样经历了一个发展的历程。20世纪80年代,区域的空间有限性与经济发展的一体化趋势之间的矛盾催生了区域经济概念的提出,此后许多来自不同领域的学者如地理学家、理论经济学家、发展经济学家等从不同的角度对区域经济这一实践领域进行分析和研究,最终主要发展成为两大不同的学科群:一是区域经济学;一是经济地理学和政区地理学。理论研究的焦点都在于区域经济的发展与地方政府间的关系。然而由于国家学科设置等历史原因,政治学和行政科学一直没有能在区域发展领域内开辟自己有特色的研究路径。虽然在20世纪90年代国内经济地理学和政区地理学涉及到“区域行政”,但该领域学者侧重的是从行政区划改革的角度来研究区域设置与区域经济发展的适应问题,这里的“区域行政”并不是实际意义上从行政学科角度对区域发展进行研究的新的途径,主要是从管理学的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适度的原则出发考察中国行政区划存在的种种问题。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以及政治学和行政学的发展,政治学和行政学在区域发展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研究途径:一是区域政治研究;一是从行政科学角度出发的区域行政。区域公共管理正是在区域公共行政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对区域行政的一种深化。本文试从我国区域行政研究已有理论成果基础上,通过对区域和区域内关系的研究提出区域公共管理的一般概念,并对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中的一些基本问题作一分析。
一、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现状
理论的发展总是反映现实和服务于现实,而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还处于理论滞后现实的阶段。在学界,使用过区域公共管理概念的只有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刘锋和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的陈瑞莲教授,两位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本着不同的目的对区域公共管理有不同的见解。刘锋教授运用新公共管理、区域创新系统、区域核心竞争力、支持系统等理论对区域管理进行创新,在某种程度上说,这一研究与本文所关注的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有很大的差别,它并不是真正从公共行政学角度对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而是从区域地理学的角度将创新理论引入到区域发展中去。中山大学的陈瑞莲教授是我国研究区域行政的典型代表,也是实质意义上从行政学科角度对我国区域行政进行研究的开创者。她在对区域行政深厚知识积淀的基础上对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的一些问题作了述评,认为任何一门学科和一种理论的产生都是社会需要和时代呼唤的产物,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也不例外,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提出主要是因为经济全球化下的区域主义与区域竞争的崛起、经济市场化下的区域政区间竞争加剧以及区域公共问题的大量兴起;而国外的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主要集中在政府间竞争理论、地区竞争力与区域创新研究、政府间关系与地方治理研究以及流域治理的实证研究。同时,她也对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所具有重要意义做了阐释,仅从理论创新角度看,一方面是推动区域科学研究的创新,另一方面,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全面展开,也能从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上对现代公共管理学学科创新。这些认识是深刻并富有创新意义的,然而,这些认识是在区域行政研究的基础上对区域公共管理的一个简约性的概括并没有对区域公共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内涵以及其实质进行分析。毫无疑问,有几个问题必须要解决:区域公共管理与区域行政有没有区别?如果有,什么是区域公共管理?为什么区域行政会向区域公共管理发展?要解决以上的问题,有必要对区域公共管理进行更深入的分析。
二、区域与区域行政
区域,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又是抽象的观念上的空间概念,但不纯粹是一个空洞的概念,它往往没有严格的范畴和边界以及确切的方位,地球表面上的任何一部分,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都可以被看作是一个区域。对区域的含义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理解:地理学把区域定义为地球表面的地域单元,这种地域单元一般按其自然地理特征,即内部组成物质的连续性特征与均质性特征来划分的;政治学把区域看成是国家管理的行政单元,与国界或一国内的省界、县界重合;社会学把区域看作为相同语言、相同信仰和民族特征的人类社会聚落。区域经济学对区域没有完全统一的认识,有学者认为要对经济区域下一个比较确切的、同时人们普遍接受的定义是比较困难的,可以概括出其所包含的基本的内涵:首先,区域是一个有限的空间概念;其次,经济区域必须有相应的公共管理层级以提供公共服务;第三,区域在经济上尽可能是一个完整的地区;第四,任一区域在全国或更高一级的区域系统中担当某种专业化分工的职能。区域划分,常采取两种基本的方法,由此可以把区域分成不同的两种类型,一是同质区域,二是极化区域(也叫集聚区域、结节区域、功能区域)。
区域发展的行政学科研究途径是基于其它学科对区域发展已有成果之上的新兴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对区域的界定应该借鉴其它学科的研究,但行政学科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有自己研究的侧重和偏向,因而我们在吸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还必须界定一个适合行政学科研究的区域概念。美国区域经济学家胡佛把区域定义为“是基于描述、分析、管理、计划或制定政策等目的而作为一个应用性整体加以考虑的一片地区”对我们有很好的启示。区域本身并不是目的,它更多的是一种载体,体现各种关系和利益。在区域发展的行政学科研究途径中,中山大学的两位学者“从地理学或经济学的研究中受到启发,认为区域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的连续的有限空间范围,是具有自然、经济或社会特征的某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同质性的地域单元”。本文支持这样的界定,但笔者以为,既然区域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的,而这一定的标准可能是自然、经济或社会特征的一个或多个方面,那对区域的理解我们必须突破从地理学或行政区划研究出发的关注角度,从对其范围的关注转向对其内部实质内涵的关注。如果我们将区域内的主体按照较普遍的三分法划分为国家、市民社会和私人领域的话,可以发现,区域内各主体在不同的利益领域内形成各种交错重叠的复杂关系。区域作为区域发展中行政学科研究途径的基础性的概念,它更实质的东西在于它所蕴涵的多元主体和多领域利益之间复杂的关系,这是由行政学科的学科性质决定的。
基于对区域的认识,中山大学的两位学者认为区域行政就是在一定的区域内的政府(两个或两个以上),为了促进区域的发展而相互间协调关系,寻求合作,对公共事务进行综合治理,以便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根据这一理解,区域行政的行为主体应该是政府,强调的是政府间(同级政府之间与上下级政府之间)的相互关系,并通过对政府的协调来达致区域内优质公共服务的提供。这是区域行政的基本内涵,那么区域行政与区域公共管理是否有差别?如果有,什么是区域公共管理?区域行政为什么向区域公共管理发展?
三、区域公共管理
要界定什么是区域公共管理,首先必须弄清楚什么是公共管理,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具有什么样的区别国外自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种冠以公共管理的研究著述层出不穷,但什么是公共管理,众说纷纭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我国有学者在综合国内外各种观点的基础上认为现代公共管理即是“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广泛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方法,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升政府绩效和公共服务品质,从而实现公共的福祉与公共利益”。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不同,公共管理的主体不仅包括行政管理中的政府还包括其它的组织和第三部门组织等。在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的比较分析上也存在许多不同的观点。不同的观点具有不同的研究角度和研究的依据,但一个普遍认同的观点便是在公共管理和传统公共行政比较中,公共管理的行为主体不仅包括政府还包括其他各种的社会力量,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行政主体;在公共管理的性质方面,公共管理要体现公共性,即指公共管理主体应着眼于社会发展长期、根本的利益和公民普遍、共同的利益来开展其基本活动;在行为方式上,公共管理更多采取的是多元化和复合型的集体行动,以共同的目标基础,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不可否认,现代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发展的一个新趋势,是公共行政领域不断扩展、研究范式走向成熟的重要体现。
区域行政走向区域公共管理是有其理论基础的,除了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还有市民社会理论和治理与善治的理论。我国学者在考察我国现代化进程时认为,“要摆脱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两难境地,首先必须从认识上实现一种思维的转向,不能像以往的学者那样,把目光的聚焦点只放在政治权威的转型上,因为中国现代化两难的症结真正的和根本的要害,在于国家与社会之间没有形成适宜现代化发展的良性结构,确切地说,在于社会一直没有形成独立的,自治的结构性领域”,为此,他们引进了西方的市民社会理论,并依据中国现代化的现实进行改造,“中国的市民社会乃是指社会成员按照契约性规则,以自愿为前提和以自治为基础进行经济活动,社会活动的私域,以及进行参政议政的非官方公域”。#!&%就西方学者已有的共识的观点来看,市民社会的结构性要素及其特征主要有以下的几个方面:(1)私人领域;(2)志愿性社团;(3)公共领域。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是介于私人领域和公共权威之间的一个领域,是一种非官方的公共领域,它是各种公众聚会场所的总称,公众在这一领域对公共权威及其政策和共同关心的问题作出评判,自由的、理性的、批判性的讨论构成这一领域的基本特征;(4)社会运动。市民社会概念于20世纪80年代后在全球范围内的再度兴起,与当代世界各国所发生的深刻的社会变革及对此的理论反思有密切的关系,面对现实,理论家们对国家在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及其地位重新思考。市民社会理论的发展,引发治理和善治理论的产生。什么是治理?在关于治理的各种定义中,全球治理委员会的定义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和权威性。该委员会在1995年发表了一份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政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的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的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治理的实质在于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它所拥有的管理机制主要不依靠政府的权威,而是合作网络的权威,其权力向度是多元的、相互的,而不是单一的和自上而下的。由于治理本身也只是一种实践的科学,毫无疑问也会存在失效的问题,为了完善治理理论,理论家们提出了善治的概念。概括地说,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最佳关系。善治具有五个基本要素: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和有效。分析以上的各种理论,我们可以发现它们有几个基本的共同点:一是它们都强调管理主体的多元性,不仅包括了政府还包括私人领域和市民领域;二是在管理的目标上,更多的突出多元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协调的达成并达致最佳;三是在管理的方式和手段上,注重合作,通过协商和调整,在认同的基础上统一行动。
综合对区域和以上理论的认识,本文认为区域公共管理是与区域行政有本质性区别的概念,可以将其界定为:区域内的多元主体为了解决在政治、经济或社会其它领域的一面或多面的公共问题,实现共同利益,运用协商和调解的手段和方式对区域以及区域内横向部分和纵向层级之间交叉重叠关系进行的管理。这一概念包含以下几个内涵:(1)区域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多元主体,包括政府组织、私域组织和第三部门;(2)目的是解决由经济、政治或社会其它领域构成的复杂的交错性问题,实现最优的共同利益;(3)区域公共管理采用的方式和手段与经济市场领域和政府公共领域的管理不同,不是竞争和压制而是基于平等地位之上的协商和调解;(4)对象是区域内个体和共体之间相互形成的交叉重叠的关系。
参考文献:
[1]陈瑞莲,论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缘起与发展[J]政治学研究,2004(1)
[2]王诤,区域管理与发展[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58-61
[3]杨龙,我国的区域发展与区域政治研究[J]学习与探索,2003(4)
[4]刘锋,新时期公共管理创新[J],中国行政管理2002(5)
[5]艾德加·胡佛,弗兰克·杰莱塔尼,区域经济学导论[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2,239
[6]陈瑞莲,张紧跟,试论我国区域行政研究[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
[7]张成福,党秀云,公共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5-12,
[8]陈庆云,我国公共管理的基本内容及其重点[J]公共行政,2003(1)
伴随我国区域发展的不断推进,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正在得到更多重视。本文以近五年的文献综述为基础,分别从国外研究发展、国内研究进展及趋势、国内典型实例研究三方面,对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现实背景、核心概念、基本观点、理论进展、具体问题等进行梳理归纳,并对区域公共管理的未来研究予以展望。
关键词:
区域发展;区域公共管理;文献
1引言
二十世纪后半叶以来,伴随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各类跨行政边界的公共事务与公共问题持续涌现,对传统的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行政管理造成挑战。在此背景下,区域公共管理作为一门新兴交叉学科应运而生,迅速引起了一批学者的关注与探索。总体看,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源于欧美,目前已形成比较成熟的研究理论及方法,能够运用于欧美有关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典型如欧盟各国的一体化发展研究等。相比之下,区域公共管理研究在我国产生和兴起的时间还不长,尚未形成较为规范的理论框架及研究方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区域发展可分为四个阶段[1]。在此过程中,虽然区域发展政策不断调整、有所平衡,但各种各样的区域公共管理问题仍然大量存在,体现出我国区域发展及其管理存在着差异化、复杂化特征。在我国当前的区域发展格局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三大增长极[2]。但即使在这些经济一体化发展程度较高的代表性区域中,区域公共管理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制约着区域整体的发展。因此,梳理国外特别是国内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进展,进而明确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研究存在问题和未来走向,显得十分重要。
2国外研究发展
20世纪后半期,欧美国家率先开启了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总体而言,“欧美学者对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研究方法和多角度研究视角”[3]。其研究主要集中于:
2.1区域经济学研究
欧美学者关于区域经济学的研究起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当时“如何发挥区域政府或其他区域组织在调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上的重要作用引起了学者们的浓厚兴趣,区域发展理论随之兴起”[4]。随后胡佛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问题进行了研究。美国学者赫希曼指出,“区域中的核心区域在发展中会通过滴漏效应带动周边区域发展。而周边区域的资源流入核心区又拉大了周边区域与核心区的差距”,这一理论为“核心-边缘理论”[5]。针对发展中国家区域发展失衡问题,刘易斯对“城乡两种经济结构中政府的职能和作用进行了分析”[6]。
2.2政府间关系研究
综合已有研究[4-6],西方学者对政府间关系更为复杂的联邦制国家结构研究相对较多。保罗増多麦尔曾研究了政府间横向与纵向的关系问题。蒋永甫等研究者提到,“在全球化与区域化的大背景下,国家的政府间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地方治理运动凸显出来。这是因为,民族国家的权力有相对缩小的趋势在多层治理结构中,地方组织的功能和作用被大大强化,相对于中央政府而言,地方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更具有回应型。”[4]。
2.3政府间竞争研究
政府间关系研究的理论起点是:在市场成为配置资源的主要手段的情况下,政府间的竞争关系是难以避免的[4]。结合现有研究,政府间竞争理论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理论体系[4-6]。并且,政府间竞争存在多个层面,通常以中央政府竞争和政府主体间竞争为主。D.诺思的核心思想是国家间经济绩效竞争,实质也是制度层面的竞争。因此,政府的作用集中体现在提供有效率的组织经济活动的制度安排和激励机制上[6]。柯武刚和史漫飞认为国家开放政府就会相互竞争。而哈耶克、蒂鲍特等人探讨了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间的竞争。蒂鲍特提出“用脚投票”理论。布雷顿对联邦制国家的政府间竞争做了分析,明确提出“竞争性政府”的概念[5]。
2.4地区竞争力和区域创新研究
在地区竞争力研究方面,M.波特发展了如“国家竞争优势”,“地区的竞争力”等经典理论。在“问题区域”和区域创新研究中,帕特南、摩根等对其进行了探讨。学者们认为:地区政府公关制度绩效的差异,与地方的社会资本存量息息相关[4]。帕特南的研究,开创了区域发展中的“宏观社会资本”研究途径。摩根探讨了“学习型区域”问题,认为区域的竞争与发展要看其制度学习、制度模仿和制度创新的潜质和能力[6]。
3国内研究进展及趋势
3.1区域公共管理概念研究
国内学者对“区域公共管理”概念尚未形成系统的解读。国内现有研究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对“区域公共管理”概念中“区域”内涵的研究分析;二是梳理区域公共管理概念与其他相关概念间的关系。
3.1.1区域公共管理概念中“区域”的含义
区域公共管理研究建立在“区域”概念的基础上,陈瑞莲等将“区域”定义为“基于地理或经济边界的同质性区域,可超出行政区划的限制,包含多个行政区域或层级”[7]。蒋永甫等在《区域公共管理导论》中提到,“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区域更多是由人类经济和政治活动扩展而成的。”梁帅认为“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区域基于行政区划又不被行政区划限制”[8]。与以经济区域作为重点的研究不同,雷颖剑认为,“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区域既可以是社会区域和行政区域,也可是自然区域和经济区域,这些不同类型的区域都有公共管理问题”[9]。总体而言,研究者们对区域公共管理概念中“区域”含义的理解较为统一。首先,“区域”的概念建立在行政区划概念的基础上,并且也以地理区域或政治区域的划分为依据;其次,强调一种超越行政区划的综合性概念,且突出了经济区域的重要作用。
3.1.2区域研究相关概念梳理
区域研究主要涵盖三个核心概念:“区域行政”,“区域公共管理”与“区域治理”。研究者们通常将区域公共管理的概念置于整个区域研究的过程中进行比较分析,从而探讨三个概念间的关系。区域问题的研究以“区域行政”概念为基础,张紧跟与陈瑞莲将其定义为,“区域行政指一定区域内的政府(两个或两个以上)为促进区域发展而相互协调关系,寻求合作,对公共事务进行综合治理,以便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更优的公共服务”[10]。相比较而言,陈瑞莲认为“区域公共管理是以区域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为主体的区域公共管理部门,为解决特定区域内的公共问题,实现区域公共利益而对区域公共事务进行现代治理的社会活动”[6]。刘仁春认为,“区域公共管理是在‘复杂性社会’生态环境下,区域内多元主体通过多中心混合治理模式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为实现区域公共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治理制度安排”[11]。伴随区域公共管理的发展,“区域治理”概念也受到了更多学者的关注。杨心怡认为“多元化、多中心、网络化、协商与谈判等思想是各种治理定义的共同特征”[12]。陈瑞莲认为“区域治理指政府、非政府组织、私人部门、公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为实现最大化区域公共利益通过谈判协商等方式对区域公共事务进行集体行动的过程”[13]。对比相关概念,“区域行政”与“区域公共管理”的区别体现在管理主体的单一性与多样性。“区域行政”强调以政府作为单一主体而“区域公共管理”所涵盖的行动主体内容更多元化,“区域治理”则强调多元主体的共同治理,三者之间是一个逐步递进演化的过程。
3.2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成果
国内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主要以政府间关系研究、区域行政问题探讨、区域创新研究以及实证研究四个研究视角为基础,对我国区域公共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进行了研究与探讨。
3.2.1政府间关系研究
有关政府间关系的研究,大部分研究者对政府间合作关系的建立及协调进行了深入探讨。陈瑞莲提到,“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区域政府的合作已成为经济全球化时代的重要发展态势”[14]。张紧跟也认为,“协调政府之间的关系,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协调地区间的平衡发展,是我国行政管理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也是公共行政学研究的一个新领域”[15]。林森认为,“对地方政府合作的探讨有助于落实区域经济发展政策,消除地区之间的差距,缓和资源浪费矛盾,但在地方政府合作过程中却又存在着很多问题亟待解决”[16]。同时,部分研究者也以政府间不良竞争为研究视角探讨政府间协作问题。刘轶男认为,“地方政府只是被动的接受中央政府的行政安排而联系较少,因此合作领域受到一定的限制,相邻地方政府间会出现恶性竞争,损害双方利益”[17]。
3.2.2区域行政问题研究
陈瑞莲曾探讨我国区域行政问题,她认为“区域行政研究有助于推动中国政府管理实践的现代化”[10]。但目前国内区域行政发展研究较为有限,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研究体系。正如张紧跟等所说,“中国区域行政的研究成果还不多,一方面因为人们没能对区域行政概念进行科学的界定;另一方面因为在行政学研究中,以政府为研究对象被简单的引申为以国家/行政区划为思考问题的基点,较少能够超脱于国家之上考虑管理问题”[7]。
3.2.3区域创新研究
区域创新研究在区域公共管理领域中已受到较多关注。谢宝剑针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以及未来创新方向进行了总结研究[18]。陈瑞莲以泛珠三角为例,多方位探讨了区域政府的合作与创新[14]。近年来,也有研究者对制度创新进行了探讨。范永娜认为,“新型的治理形态,要求政府打破行政区划的枷锁,建立健全行政区行政的制度与机制,在坚持可持续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呼声中奠定区域公共管理制度的基础并构建出其政策框架”[19]。商曼认为我国区域公共管理中推进制度创新的有效途径一是管理观念的创新,二是区域公共管理政策的保障,三是区域公共管理制度的发展[20]。赵秋兰等则提出,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的制度创新路径主要有四:转变政府治理理念、加强和完善有关法制建设、促进区域政府间的团结合作以及改进政府绩效评价体系[21]。从国内现有区域创新研究发展现状看,相关研究者一方面对区域创新研究的宏观发展进行了梳理总结,另一方面也以具体事例作为基础进一步探讨了区域创新的内容。针对区域创新实现路径的研究,也为区域机制创新提出了更多样化的路径选择。
3.2.4实证研究
虽然国内有关区域公共管理实证研究已开展数年,但取得的研究成果较为有限。虽然近年实证研究数量呈持续快速上升趋势,但就研究内容而言,各实证研究间关联度较低,未形成一个完备的研究框架。同时,相关研究所涉具体实例多集中在京津冀、长三角以及珠三角为等典型区域内。
3.3区域公共管理研究发展路向
由于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理论研究尚未成熟且起步较晚,研究者们就现有的研究成果进行分析,对我国区域公共管理未来的研究及发展方向进行了总结与构想。
3.3.1区域协调发展研究
在我国复杂的地域与人口条件背景下,国内各区域间发展差距较大。为更好地实现区域间共同发展。陈瑞莲认为,“今后的研究可以从地方发展权、发展行政学、制度分析、政府战略管理等多个视角展开”[5]。
3.3.2区域公共政策研究
对区域公共政策的研究能够更好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扫除贸易壁垒进而获得收益。谢宝剑认为我国区域政策的不足在于:难以有效解决区域差距过大的问题,现代区域政策框架仍在探索阶段,区域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机制不完善以及区域政策工具过于“简单化”[18]。
3.3.3城乡协调发展研究
城乡协调发展是我国重点的区域研究问题。陈瑞莲在其研究中强调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中国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是城市与乡村两种不同经济行政区域之间存在着短期难以弥合的制度缺失,进而需要两种功能区域之间进行制度协调、制度创新、制度重构问题”[5]。
3.3.4区域政府间竞争研究
依据现有的研究成果,我国研究者对于区域政府间合作已有较多的研究成果,但其中很少有研究者关注区域政府间竞争的问题研究。作为一种易引发区域性冲突与矛盾的公共行为,此研究问题应当引起更多研究者们的重视。
3.3.5区域政府间横向关系协调研究
区域政府间横向关系协调研究与上述区域政府间竞争研究均属区域政府间关系问题的研究,但两者在研究角度和关系的对比方向上存在较大差异。因此,研究者们的重点由区域政府间纵向关系的对比转变为横向的合作研究也成为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必然趋势。
3.3.6区域发展与行政区划变革研究
行政区划是对行政区域的重新整合,不仅改变各区域在地理行政区划上的分配,同样也影响着社会经济发展。蒋永甫等认为,“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如何突破行政区划的刚性约束,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行政区划变革已经成为区域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需要加以解决的问题”[4]。
3.3.7“问题区域”的公共治理研究
“所谓问题区域,就是患有一种或多种区域病的区域”[5]。伴随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导致诸多问题区域开始出现。虽然近几年国内区域公共管理问题的实证研究有所突破,但研究者更多关注发展较快较好的典型区域,而对问题区域的研究较为有限。
3.3.8流域公共治理研究
流域公共治理因所涉地理区位较大而情况各异,所产生的环境问题更是显得尤为突出。例如近几年很多研究内容均涉及到流域公共治理问题,如长三角,珠三角等。总体而言,国内流域治理的相关研究在内容上研究领域较为分散且不系统,相关研究仍有待补充完善。
4国内典型实例研究
国内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关于区域公共管理理论发展的基础研究,二是对相关区域管理实例的分析与探讨。据现有研究,研究者将国外区域发展实例作为参考,对我国研究提供了经验借鉴(如对欧盟区域协调发展的经验研究[3;25-26]),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关注国内区域实例研究,以京津冀、长三角及珠三角的区域发展为典型代表。然而,我国的实例研究仍系统性不强。在近几年我国典型区域发展研究中,研究者们所研究的问题较为复杂多样,研究角度较为分散,使得研究问题难以对区域发展中的问题进行有效的分析。以我国典型区域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的区域一体化发展问题为例,在近五年的核心文献中,研究者们对区域问题的研究角度整体上可分为以下四个方面。(1)基础设施建设。例如京津冀一体化轨道交通协调发展研究和展望[27]、基于京津冀一体化的河北铁路信息化建设研究[28]、高速铁路对长江三角洲空间联系格局演化的影响[29]等,均以基础设施为区域发展研究的切入点。(2)生态环境治理。例如生态文明建设京津冀一体化的关键研究[30],国家治理视野下的大气污染区域联动防治体系研究以京津冀为例研究[31]等。(3)产业发展研究。在典型区域的产业发展研究中,包括物流金融业发展研究、投资环境发展研究、旅游业的发展研究等。例如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河北休闲观光农业旅游的开发[32]、有关长江三角洲区域政策变迁与跨国公司布局演变的问题研究[33]。(4)其他问题研究。例如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区域高端人才集聚的实证研究以天津市为例[34],京津冀一体化视阈下北京市中职专业结构的调整研究[35]等文献以人才培养与教育作为研究重点进行研究。除此以外,医疗卫生、文化发展等区域问题也引起了部分研究者的关注。针对近几年国内典型区域发展的研究现状,各研究者所研究的角度差异明显,具体研究内容过于零散与细化,不宜对区域公共管理的整体发展进行把握,因此所反映出的问题也不成体系。总体而言,我国关于典型区域管理问题的研究正受到更多研究者的重视。但梳理近五年针对我国三个典型区域发展研究的核心文献后不难看出,我国区域公共管理实例研究仍有待进一步充实提升。
5展望
国内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基础理论及其发展趋势,二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典型区域个案。理论研究上,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未对“区域公共管理”概念做出系统解读;区域研究相关概念缺少明晰的梳理,部分研究者应用这些概念时,没有做出区别与界定;研究视角不够开阔。对此,应对区域公共管理的基本概念、理论等进行清晰界定与阐释,同时积极借鉴国外研究成果,从中选择适于我国发展实情的内容加以拓展,进而推动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的理论研究进一步发展。实践研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研究内容较为分散,对于具体区域问题的研究不系统且有偏向性,多数学者都以典型区域为实例进行研究探讨,很少有学者关注问题区域研究或如何以典型区域为参考来带动其他区域的发展问题。以国外相关研究为参照,国内现有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无论在理论还是应用层面,都处于起步阶段,且研究者数量整体偏少,尚未形成一个研究共同体。为推动区域公共管理研究走向成熟,还有待更多研究者进行不懈探索。
作者:陆瑶 寇晓东 单位:西北工业大学
参考文献:
[1]陈瑞莲,谢宝剑.回顾与前瞻:改革开放30年中国主要区域政策[J].政治学研究,2009(01):61-68.
[2]叶林,陈瑞莲.全球化视野下的区域与城市发展——首届面向21世纪的全球区域—城市发展国际会议暨岭南国际学术论坛综述[J].学术研究,2012(03):153-155+4.
[3]陈瑞莲.欧盟经验对珠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启示[J].学术研究,2009(09):35-41+159+2.
[4]蒋永甫等.区域公共管理导论[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14:1-13.
[5]陈瑞莲等.区域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24-37.
[6]陈瑞莲.区域公共管理导论[M].北京:中国科学社会出版社,2006:1.
[7]陈瑞莲,孟华,张紧跟.当代中国的区域行政研究:缘起与发展[A].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公共管理研究(1)“公共管理研究与教育”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2001:21.
[8]梁帅.区域公共管理视阈下的山东省区域发展研究[D].山东大学,2013.
[9]雷颖剑.粤港澳区域公共管理合作研究[D].广州:华南理工大学,2012.
[10]陈瑞莲,张紧跟.试论我国区域行政研究[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04:1-11.
[11]刘仁春.区域治理:由行政区行政到区域公共管理——以区域经济合作为视角[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04):27-32.
[12]杨心怡.区域治理中的主体结构分析[J].理论观察,2014(02):71-72.
[13]陈瑞莲,杨爱平.从区域公共管理到区域治理研究:历史的转型[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02):48-57.
[14]陈瑞莲,刘亚平.泛珠三角区域政府的合作与创新[J].学术研究,2007(01):42-50.
[15]陈瑞莲,张紧跟.试论区域经济发展中政府间关系的协调[J].中国行政管理,2002(12):65-68.
[16]林森.区域经济发展中地方政府合作研究[D].湛江:广东海洋大学,2012.
[17]刘轶男.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中地方政府间合作关系研究[D].沈阳:沈阳师范大学,2012.
[18]陈瑞莲,谢宝剑.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区域政策及创新[A].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暨公职局(PublicAdministrationandCivilServicesBureau,MSAR)、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CenterforPublicAdministrationofSunYat-SenUniversity)、澳门大学(UniversityofMacau)、澳门基金会(FundacaoMacau).21世纪的公共管理:机遇与挑战:第三届国际学术研讨会文集[C].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暨公职局(PublicAdministrationandCivilServicesBureau,MSAR)、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CenterforPublicAdministrationofSunYat-SenUniversity)、澳门大学(UniversityofMacau)、澳门基金会(FundacaoMacau):,2008:11.
[19]范永娜.论区域公共管理的制度创新[J].时代金融,2014(03):26-27.
[20]商曼.论区域公共管理的制度创新[J].才智,2014,33:263.
[21]赵秋兰,尹海凤.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路径探寻[J].人民论坛,2014,23:50-52.
[22]娜日娜.区域公共政策执行困境及消解[D].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2010.
[23]张良.长江三角洲区域危机管理与合作治理[J].人民论坛,2013,32:82-83.
[24]边艳.近20年来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时空差异的演变[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06):42-47.
[25]杨爱平,陈瑞莲.欧盟公共管理制度对泛珠三角的启示[J].珠江经济,2007(04):62-68.
[26]陈瑞莲.欧盟国家的区域协调发展:经验与启示[J].政治学研究,2006(03):118-128.
[27]王修华.京津冀一体化轨道交通协调发展研究和展望[J].铁道标准设计,2015(06):1-6.
[28]孙有才,王兆雨,张京波,段晓晨.基于京津冀一体化的河北铁路信息化建设研究[J].铁道运输与经济,2015(04):51-54.
[29]陈建军,郑广建,刘月.高速铁路对长江三角洲空间联系格局演化的影响[J].经济地理,2014(08):54-60+67.
[30]铁铮.生态文明建设京津冀一体化的关键[J].国土绿化,2014(07):10-11.
[31]谢宝剑,陈瑞莲.国家治理视野下的大气污染区域联动防治体系研究——以京津冀为例[J].中国行政管理,2014(09):6-10.
[32]高峰.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河北休闲观光农业旅游的开发[J].湖北农业科学,2014(24):6163-6168.
[33]刘可文,曹有挥,牟宇峰,孙小祥.长江三角洲区域政策变迁与跨国公司布局演变[J].地理科学进展,2013(05):797-806.
关键词:新区域主义;区域发展
20 世纪末,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新的劳动分工在世界范围蔓延,区域一体化成为全球发展的趋势。“新区域主义”(New regionalism,NR)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应运而生,成为西方学者分析、解决当前区域问题的重要框架。目前我国正处在城市化高速发展阶段,一些城市发展已经初步形成区域化发展模式,如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在区域一体化大潮下,通过借鉴“新区域主义”的理论实践经验,实现区域内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新区域主义理论概述
1.1 区域主义的发展及新区域主义理论溯源
区域主义(Regionalism)是伴随着欧美城市工业化迅速发展和城市问题日益恶化而、产生的,其理论及实践在 100 多年的发展中几经兴衰,由最初的政府、经济构建手段逐渐向空间结构、经济发展、权利结构、社会动力机制、区域治理模式、社会凝聚力等更宽泛的领域展开。在全球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区域主义逐渐形成了“外向型、兼容型、复合型”等新特点,为区别于此前的区域主义,学者们称之为“新区域主义”
1.2 新区域主义的核心内容
新区域主义以区域及其功能、区域化、区域治理及区域规划等为研究课题,新区域主义的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
1.2.1多种含义的区域空间
从功能角度看,区域有多种物质性和功能性定义,从二维的平面地域逐渐扩展到广义的空间概念并具有某个或多个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社会功能。从尺度角度看,区域的范围包括了全球-国家-区域-次区域-市镇多个层次。从组成因素角度看,区域是以一定的地理界线为基础们根据某个或者多个特定的经济、社会、政治关系方面的多种因素进行构建;是协调社会经济生活的最先进形式和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是经济、文化、政治组织的回归。
1.2.2多层治理的决策方式
在治理理论和网络理论的指导下,新区域主义突破了旧区域主义自上而下、依靠传统力量均衡维持区域秩序的观点,提倡一种多层治理的决策方式。“多层”是指不同层级权力组织,包括各级政府组织及各类非政府组织参与其中,并且其相互关系不再是一种垂直的命令与服从关系,而是平等与协商关系。“治理”是指从单一的政府行为转变为多元公共治理行为,这意味着政府不再是决策过程中的惟一主角,各种非政府利益群体在决策过程中的力量和作用得到了大大的增强。
1.2.3多方参与的协调合作机制
新区域主义的多元参与者及多层决策方式决定了多边谈判制度和协作治理理念在该理论中的重要性。地方层面的行政辖区、政府机构、营利组织及非营利组织之间存在的普遍相互依赖关系已经为人们广泛认识,这就意味着一个城市的发展和管理不可避免地将临近或相关城市作为决策考虑因素之一。新区域主义积极倡导区域或次区域的整体观念和合作观念。鼓励多元化的区域决策参与者,不断培养强烈的区域集体认同和组织认同,通过不同形式、功能的协调合作机制消除分裂隔阂,加快区域一体化。
1.2.4多重价值目标的综合平衡
新区域主义的发展是为了应对全球化和资源危机大背景下城市发展面临的竞争与挑战。在对产业集群、区域分工、全球价值链等经济发展和竞争能力分析的同时,新区域主义更倾向调和“经济效率、社会公平、环境友好、文化融合”等多重价值目标,强调经济与社会、文化、环境等因素密不可分。并形成了更加均衡的、可持续的综合协调的区域发展观。
1.3 新区域主义与旧区域主义的差别
新区域主义明显区别于旧区域主义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点:
1.3.1 区域治理方式。旧区域主义采用的是自上而下政府对次级政府及非政府组织的管理,而新区域则引入治理的结构体系,提倡各层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以“协助、联合、网络、伙伴关系”共同实现区域治理,避免了复杂的科层结构及其弊端。
1.3.2 区域成员行为。旧区域主义下,区域成员由于科层制的限制,其行为大多是被动地完成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而新区域主义下,各个成员在一直的利益引导下,相互信任充分协调,主动实现分工与合作。
1.3.3 区域对外开发程度。旧区域主义十分重视区域范围的界定,侧重区域内合作而对外却有较强的封闭性。而新区域主义在进一步加深区域内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及制度等多方面合作的同时,关注开放视野下更全面、更多元、更深层次的区域间合作。
1.3.4 区域化内容。旧区域主义对区域化前提要求(包括地理位置临近,文化传统相似)苛刻,实质内容少,一些限制隔阂并没有消除。而新区域主义区域化前提要求相对较少,并注意实现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的丰富协作,使得区域化、反区域化得到更全面的发展。
2 新区域主义对我国区域发展的指导意义
2.1 发展目标
目前,我国的区域规划偏重于区域产业发展、空间结构、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而对生态环境、社会进步、文化保护以及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视程度还有所欠缺,区域成员相互合作也相应较少或者流于表面,这一现象是规划目标偏经济性物质性所致。新区域主义强调经济与社会、文化、环境等因素密不可分,调和“经济效率、社会公平、环境友好、文化融合”等多重价值的发展目标,以及更加均衡的、可持续的综合协调的区域发展观,促使我们反思当前多数区域规划的发展目标。为此,需要借鉴区域生态学、区域经济学、区域社会学以及可持续发展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尽快建立我国现阶段适度的区域协调发展目标评价体系、指标控制体系,并且加强发展阶段、发展时序、动力机制的研究。同时,给予“弱势政府”在区域发展中更多的机遇和优惠,促使区域内部更加均衡地发展也应该成为未来区域发展的目标之一。
2.2 政策支撑体系
在我国,政府作为规划编制实施的主体,其治理方式和决策方法都会对规划本身产生巨大的影响。在区域规划中,由于规划对象跨越多个行政区,建立高效有力的政策支撑体系成为区域规划的难点和创新点。能否突破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方式,形成一种基于相互利益而形成的包括各级政府、非政府组织在内的、面向整个区域的、更加开放灵活的治理体系,为更好地实现区域多元均衡的发展目标提供坚实的政策基础成为规划制定过程中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亟待研究的议题。
作者简介:韩源 1989年10月 性别男 民族 汉 籍贯 江苏扬州 学历 本科在读 从事工作 学生
参考文献
[1]俞顺洪.”新区域主义”研究.2008
人类福祉如何实现——评《社会政策学十讲》
住房公平:中国城市住房政策的价值回归
中学教育城乡差别对教育水平及地位获得影响的实证研究
话语与公共政策:公共决策的话语建构解释途径
就地城镇化过程中的失地农民就业支持网络研究
建立合乎中国国情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补贴制度研究
合作、控制与共生:街道体制下的社会服务递送
德国法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启示
中国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标准的历史发展与政策启示
西方社会企业概念及其对中国的适用性
医疗自我规制的形成:西方路径与中国借鉴
协调和支持新的工作一生活模式的构建
住房自有在中国——概念及其意义的变迁
中国限价房政策存在的问题与出路
中国社会建设思想和理论的当代转向
渐进与突变: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变迁的逻辑
英国建设福利国家共识的达成及对新常态下中国的启示
从“社会性住院”看养老保障建构——一个健康社会学的分析
基于效用决策理论下广州市养老服务模式变化趋势研究
政治标尺竞争理论——地方政府的激励效应
我国参与式预算评价框架的构建——基于比例原则的分析视角
政策执行视角下的高校法人治理实践——以K大学为例
公共政策终结决策模式研究——基于关键要素互动过程的视角
价值观与美德:公共行政市场化改革失效的良药
建构社会政策话语,着力增进人民福祉
民生财政的量度:民生支出若干概念的比较分析
中国高等教育扩张与政策范式转移——间断均衡的视角
我国慈善税收优惠制度的问题与出路
执行的反思和重构:变革时代的国家治理
重估政策执行研究:哪些联系及如何被迷失了
中国公共政策扩散动力机制研究
理性诉求、社会参与和控制安抚——2014年劳资关系的三个基本问题
政府福利责任的边界:基于农民工福利态度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新区域主义下跨市空间规划与多层级治理研究——以珠三角为例
比较住房政策研究的最新发展及其启示
德国社会福利体系及其对中国社会福利制度设计的启示
重写社会契约: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变迁背景的追溯性分析
城市低保的目标瞄准探析:一个“街头官僚”的视角
街头官僚理论视野下的低保政策实施研究:以广州某街道为例
低保政策对受助者福祉的影响:三个城市低保人群生活状况调查报告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
社会投资国家——社会支出中的新趋势或仅是流行的政治话语
美国政府的“公共养老金危机”及养老金削减策略
中国香港及新加坡推行教育改革的经验与挑战
话语与公共政策——西方政策话语研究的回顾与评析
社会投资福利国家?——论当代社会救助政策逻辑的转变
新自由主义与养老保险私有化——中国大陆和台湾的比较分析
关键词:水环境:城市建设;治理与建议;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水是城市的生命,水环境是衡量一个城市居住、投资与旅游环境好坏的重要标志。如何科学地利用好本地的水资源,建设与保护好本市的水环境是城市发展的一个重大课题。不同的城市都将依据自身的资源与条件发现问题并提出不同的对策与措施。回顾以往城市水资源利用情况会发现与当前的科学发展观、环境保护理念不相适的诸多问题:如城市上游河流水资源的过度开发造成城区及下游河流水量不足、水质恶化甚至于断流;城市中的许多原有水网河渠被过多地覆盖、填埋成道路或陆地,造成原有水网及水生态系统被严重破坏而难于修复;许多自然保护区的优质水源被降级使用,造成优质水资源的浪费;许多城市污水处理厂布局过度地集中,造成纳污河段污迳比过大而失去该河正常水生生态功能…等。本文以在此提出一些对策建议,拟与同行及有关领导、科研、管理人员商榷。
一、城市水环境的基本概念分析
水环境是由于雨水、地表水、地下水、城市用水、农业用水等以河流为中心的水的多种循环的存在而形成的,河流是水循环体系中的一个要素。河流有三个基本功能,即:防洪、水资源利用及环境功能。其中,担负着重要作用的河流的环境功能由其空间功能、生物功能和水环境功能这三个具有互补关系的功能组成,是城市环境的重要一环,并在城市中起着综合功能的作用。从狭义的概念上讲,水环境就是指水量和水质。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以及人们对水环境要求的日益提高,实践告诉我们对水环境治理必须实现由线到面的转变,即从单一的河流治理转变到整个流域的治理;同时,水环境的治理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水环境治理往往需要“综合治理”,水环境内容,除了保持流量(水量)、净化水体(水质)外,还包括了生态体系的保护和资源、能源的有效利用;同时也包含了水环境的视觉方面的效果和人文方面的效果等。
二、城市化对水环境和城市环境的负面影响分析
在城市化的进程中,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增加,产业集中,对水的需求也迅速增长;随着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道路面积扩大,高层建筑和地下商场增多,都市的利用密度迅速提高;随着科技的发展,路面大量使用沥青和砼,地面的不渗透区域增加;同时,随着房地产的大幅度开发,农田、绿化和水面积减少。这一些都会给水环境和整个城市环境带来种种不良影响。由于传统的河流管理主要只是考虑河流的防洪功能,较少考虑其环境功能,再加上大量的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河水受到严重污染,使河道变成了开敞式的“下水道”,水环境严重恶化。这样,受城市化的影响,城市的水边环境逐步失去了其亲水性,人与水疏远了。
三、水环境在营造城市舒适性中的作用分析
地球上存在着丰富的水,并以气体、液体和固体的形态变化、循环。正由于水的循环,需要吸收和释放能量,水承担着地球环境的调节作用。所以,地表能维持在一定的温度范围,为生物的栖息提供了条件。同时,水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为此,地球的环境必须是能够适度地调整水的补充和蒸发。因此,水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是保证人类在内的一切生物得以可持续生存的最基础的条件。当然,由于自然界水的作用,有时也会给生命和财产带来灾难。然而,对暴雨、洪水、干旱等由异常气象产生的灾害详细分析后发现,造成异常气象的原因往往是人类过于考虑自身的需求,由此导致无视自然条件的房地产的过度开发,忽视生态体系的无序开发,以及人口、产业的高度集中等,结果对自然的水循环产生恶劣影响,并进而引发洪涝、干旱等灾害。可以说,这也是自然界对人类的一种惩罚。在一些发达国家的利用密度过高的大城市,为了弥补上述城市空间方面的不足,提高城市环境的舒适性,一方面,使现有的水边环境尽量接近自然状态,以恢复更多的具有自然要素的空间;另外,在高楼林立的所谓“水泥森林”的城市中心地区,以及住宅过多、土地利用过密的地区,优先考虑增加水边空间和绿化,以恢复多姿多彩的景观。同时,在河道的环境综合整治中,强调要不断改善城市的“富有情趣的空间”。并在现有的水边增加城市新的开放空间,以形成城市绿洲,进一步改善城市的水边环境。通过“环境用水”的引进和利用,强化城市空间的综合整治。水是万物之源,也是城市的活力所在,水环境在城市形成的过程中,作为不可缺少的要素而存在,而且,在水循环的各个阶段,水环境都与人们的生活、产业以及社制度、风俗习惯有着很深的关系。由此也可以说,正是水环境孕育了“水文化”。
四、认识与建议
1、随着水环境内涵的进一步拓展,水环境治理从单纯的水域治理到水域及其周边陆域的综合治理,并从单一的河流治理到流域的综合治理。因此,水环境的治理和建议具有综合性的特点,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具体实施必须强调统一性,特别要加强统一规划,参与水环境治理和建议的各方应通力合作。
2、水环境在调节水边区域的小气候和营造城市环境的舒适性上,有其特有的、无法替代的作用和地位。建议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科学、合理的水面率,在相关的法规中予以明确,作为规划和管理的依据。在当前水面率方面,宜确定一个考虑现状的、能够保证最低资源水准的底线,作为近期控制的依据。
3、在水循环及其在水害的关系方面,实用技术性的研究还较少。实际上,搞清水循环的规律,在水环境治理中能积极地从改善水循环出发,减少城市中人类活动对正常水循环的影响,并研究出这方面的控制技术,这是十分必要的。
五、结语
在21世纪,中国的社会经济将会得到进一步发展,城市化的进程也必将进一步加快。但是,为了确保城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城市的水资源管理是十分重要的一环。而且,这种管理会逐步从防洪、水资源利用量的管理向水质管理、空间管理和生态体系的保护等综合管理的方向发展。在这一转变中,以恢复丰富、优美、清澈的流水为目标的水环境建设是一个需要研究的大课题。水像人体的血液一样,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珍贵溶剂。血液需要通过心脏泵送及大小血管的导流才能输送及营养到人体各部。水也需要通过地球引力、人工提升与科学管理才能有效的输送和滋润到城市、农村及人类活动的各个生产、生活小区。人类应当根据水的来源与质量充分发挥水的使用功能,把优良品质的Ⅰ、Ⅱ类水作人类生活饮用,滋养人体本身;把Ⅲ、Ⅳ类水用于农业灌溉、工业及城市景观娱乐环境;对已受污染的水采取治理、回用等工程措施使本市出水满足下游河段的水域功能要求。如何科学有效地管理与应用好城市的水资源,在不污染下游水域的基础上改善城市人民的生活饮用水质量及建设好城区的水环境是一个城市的重大研究与工程项目,需在政府的领导下,群策群力、进行全面规划和分期分段研究、实施。
参考文献:
[1] 刘英, 胡群霞. 城市湿地的合理规划与保护对策[J]. 山西建筑, 2007
早在今年一月中旬,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在谈及空气污染治理问题时表态,“解决环境问题需要一个长期过程,但是我们必须有所作为。” 十报告中,强调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首次把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独立的一部分。新领导班子的执政理念表明,政府将更加注重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非单一的追求经济速度。国家政策将继续加大对环保行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环保产业的快速成长。治理环境与更加注重环境的经济发展将成为政府重点工作之一。
两会期间,环保概念同样引来热议。未来或许有更多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法例将加速出台。从股市情况来看,2013年以来,环保概念股虽曾有小幅震荡,但是总体上涨速率跑赢大盘。随着新领导班子持续发展执政理念的贯彻及国家对环保的逐渐重视,与环保相关的上市公司,值得长期关注并投入。
从很多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史来看,都有过 “先污染后治理”的经历。 我国的经济经过数十年不重视环境的粗放式发展,加上国际污染向中国转移等因素,导致国内环境持续恶化。近年来频频被曝光的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从底层到高层的重视。治理环境将是一个长期且持续投入的过程。
对于我国目前环境保护而言,存量和新增污染,以及因环保标准提高所带来的环境保护问题等为环保产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环境改善既要“还旧账”,绿色发展的过程中也需要新投入,政府未来对环保的投资增速或将高于GDP增速。环境保护也将是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指标之一,因此有可能会带动全新的商业模式。
[关键词]“互联网+”背景;社区治理;应对措施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12.118
[中图分类号]D66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12-0-02
我国在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建设现代化的社区治理。这是社区治理的概念首次出现在我国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规划中,表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在“互联网+”的社会发展背景下,如何结合现代化的先进科学技术应用手段,实现社区治理水平的飞速提升,就成为社区工作人员重点研究的课题。
1 “互联网”+背景的基本概念
在我国乃至世界范围的研究领域中,各个行业和各个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对“互联网+”社会发展背景的研究,并没有总结出一套系统化、理论化的完整概念。在我国发展进程中,有关“互联网+”背景的基本概念论述,主要可以根据研究观点的不同,将其划分为两方面不同的内容。
其一是将“互联网+”背景的研究重点放在社会经济金融行业的研究领域,具体指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联合。其二则主要强调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于社会基础治理工作中所能发挥的优势和具有的发展潜力。通过应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社会经济、政治及各种社会关系之间的协调有序发展,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2 社区治理实践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由于“互联网+”的社会发展模式在我国产生和持续的时间较短,因此,其在社区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并没有得到相关管理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当今社会社区治理工作的开展仍存在大量需要管理人员及时解决和应对的矛盾问题。目前,在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社区治理仍处于并将在以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处于由原始工作模式向现代化管理方式转型的中间时期。
在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的影响下,受传统社区治理思想的约束和限制,“互联网+”社会发展背景下社区治理工作的开展,不但没能结合应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应用手段,反而限制了社会公众及社会企业单位在社区治理实践中的参与程度,严重缩小和降低了社区治理的管理力度。
3 “互联网+”背景下,提升社区治理力度的思考
3.1 革新发展思想,摆正认知理念
在广大社会成员的认知中,有关“互联网+”概念的提出,仍旧属于一个较为陌生的字眼。但自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以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手段为依托的信息化生活方式,已经逐渐渗透到我国社会成员日常工作及学习、生活的各个环节。这一社会背景要求社区工作管理人员在开展社区治理工作的过程中,要真正认识到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的重要性,结合信息化处理技术改变治理工作的开展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互联网+”的社会发展背景确实能帮助社区治理人员在一定程度上优化自身的工作治理水平,但“互联网+”的信息化处理技术并不是万能的,工作人员在开展社区治理时,可以将互联网技术作为辅管理工具,但不能完全依赖互联网技术。当管理出现一定的问题和弊端时,仍需要相关管理人员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制定出有效的治理措施。
3.2 强化教育宣传力度,提升社区治理的群众参与度
管理人员还可以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的网络信息传播功能,不断强化社区治理工作开展的宣传力度,使社区更多群众参与到治理实践活动开展的过程中,为社区治理工作的开展赢得更多群众基础。社区治理工作开展效率的高低,有时能直接体现出一个社区发育成长状态是否完善。
社区治理应引导更多社区成员参与其中,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如在治理方案方面,集思广益,从而推动社区治理工作的开展。工作人员要培养社区成员养成强烈的集体发展意识,在社区团体中形成家文化的认知发展理念。在保持个性发展认知观念的基础上,为社区治理工作开展的负责人提供相应的建议和意见,使管理人员能在了解和结合社区群众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制定更加完善的治理方案,实现社区治理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4 结 语
社区治理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的基础性工作。社区治理工作开展的效率和质量,有时能决定整个城镇区域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水平,与社会成员个人生活水平的高低也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在“互联网+”的社会发展背景下,只有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深刻了解社区治理与实践工作开展的重要性,才能秉承正确的发展认知观念,实现治理力度与质量的全面优化和提升。
主要参考文献
[1]欧伟强.“互联网+”背景下上海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的探索――以普陀区平江社区“自治家园”为例[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7(5).
关键词:社区;社区民间组织;社区建设
中图分类号:D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6-0219-02
社区和社区民间组织,是社会学和公共管理学等研究领域重要的概念。社区,英语里叫“Community”,是个含义非常丰富的用语,既可指带有行政管理属性的一定的地理区域,也可有文化含义和表述。现在国际通用的社区概念,一般既包含地理上实际存在的人群集中居住的街区,也常用来指具有某种同类文化社会属性的人群的聚集地或共同体,如独身者社区、艺术家社区等,有时还可以用作虚拟的空间,如网络社区、游戏社区等等。在中国,社区一词一般强调行政管理属性,多用于地理概念,指的是现实生活中人群居住生活的街区或居民住宅区。
社区,最早是作为社会学概念提出使用的。在西方最早使用社区概念的是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1887年滕尼斯在《社区与社会》一书中认为,“社区”是指那些具有共同价值取向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亲密、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抚、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共同体。滕尼斯最初是把“社区”作为一个同“(现代)社会”相对的概念提出来的,对其内涵做了实际的限定,他所指的“社区”主要是传统的农村村庄,强调的是传统社会里民众间那种密切休戚与共的社会关系。正是由于滕尼斯“社区”概念最初的局限性,使“社区”概念的界定在学术界一百多年来一直存在着歧义和纷争,滕尼斯后不断有学者对社区概念进行发展诠释,有的从社会互动、有的从文化理论、有的从空间理论等不同的角度在不同的研究场域来界定社区,形成了形形的社区概念。1955年,美国社会学家乔治・希勒里统计总结了95种社区定义;到1981年时,美籍社会学家杨庆统计发现,有关社区的定义已经增加到140多种 [1]。不同人对社区概念有不同的强调和使用,如滕尼斯最初主要是从人际关系角度来强调“社区”社会的特征和使用这一概念的,韦伯强调“共同体”(即社区)中参与者社会行为取向具有共同的主观感情基础 [2],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则认为“社区”作为居民划定地理界限的居住区,应当以一个固定的位置和居民之间的相互社会作用为主要特征[3]。可以说,后来不断发展的社区概念含义已与滕尼斯最初的社区用语相去甚远。
社区作为有一定地理范畴的居民居住区,其目的是使居民形成一种与居住其间的小区相关的共同认同,大家拥有某些共同利益和需求,通过发展一种团结互助、彼此合作的关系,在自愿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和满足大家一些共同的利益和需求。所以从功能定位上讲,社区主要是社会自治单位。中国负责基层社区建设工作的民政部门曾明确中国基层社区主要的职能目标定位为以服务居民为目的的自我管理的组织。2000年《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文件把社区定义为“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但有西方学者认为,严格真正自治意义上的社区在目前中国还不存在[4]。从社会学上来讲,社区一般包含三个方面内容:(1)一定的空间,这个空间拥有一定数量的居民;(2)一定的社会关系,即行为者在有限空间内的各种社会关系;(3)一种功能机制,即相互邻里、有共同利益的居民如何进行决策和行动。现实生活中的社区通常由五个要素构成:(1)一定数量的人口。一定数量的人口是构成社区的主体。(2)特定地理区域。特定的区域是社区得以存在的依托。(3)相对完备的生活设施。相对完备的生活设施是人群得以聚居的物质基础。(4)居民对社区感情上的认同。社区居民对自己生活居住的社区感情和心理上的认同,是社区存续的情感基础。(5)有特色的社区文化 [5]。当前中国城市社区主要有以下类型:(1)老住宅区。这类住宅区以前往往从属于“单位”,如一些破产改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等。(2)开发商兴建的商品房住宅小区。(3)其他混合组成的小区。
民间组织,国际通行的称呼是NGO(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简称NGO),即非政府组织,民间组织是中国的叫法。民间组织一般具有志愿性、非营利性、民间性、自治性等特点,非营利性是其本质属性,所以也叫非营利组织。中国政府最初使用社团、社会中介组织等称谓,后来发展到使用民间组织这一正式概念。在中国当前,官方规定的民间组织形态有三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在中国,民间组织的行政主管部门是民政部及县以上各级民政部门,目前中国对民间组织官方实行的统一管理方式是双重管理体制。
社区民间组织是民间组织中的一部分,其含义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分。广义的社区间组织泛指在社区地域范围内开展活动的各种民间组织,包括社区内民间组织和在社区活动或活动涉及到社区领域的民间组织;狭义的社区民间组织则是指在限定的街道、社区内成立的,以满足社区居民不同需求为目的的,从事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环保、慈善等活动的民间组织。广义的社区民间组织概念几乎可以泛指各种城市民间组织,因为几乎所有城市民间组织的活动都会直接或间接涉及到社区(或社区居民)。
社区民间组织作为民间组织的组成部分,除具有非营利性、民间性、自治性、志愿性等民间组织的共同属性外,还具有以下一些特点:一是鲜明的社区性,即社区民间组织产生于社区,服务于社区,活动于社区,具有鲜明的社区性。二是一般规模较小。社区民间组织一般是由本社区的居民或单位组成,其本身往往对成员人数、组织机构没有特定要求,对活动资金要求不多。三是影响相对小。基于社区民间组织的上述两个特点,其影响相对于全国性或其他地方性较大的民间组织来说较小,一般只及于本社区。四是整体数量庞大。关于社区民间组织的准确数量,中国目前还没有进行过全国范围的调查,没有正式的统计数字。根据民政部《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的统计数据,截至2009年底,全国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数量约43.1万个,其中社团23.9万,民办非企业单位19万,基金会1 843家 [6]。但据有关专家估计,在中国未正式登记注册的“非法”民间组织数量惊人,远远大于官方统计数字。从社区民间组织的自身属性和其现实状况来看,可判断未经登记注册的社区民间组织数量会更大。根据上述分析,可以说中国整个社区民间组织数量会非常庞大[7]。
社区民间组织一般可按照服务性、群众性和专业性来划分,目前中国城市社区民间组织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社区民间社团。这是由社区居民自愿组成并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按其功能又可分为利益维护类、情趣文体类和公益类等不同的形式。比如权益类社区民间社团有业主委员会、社区法律援助中心、社区妇女儿童保护协会等组织,这类组织的目的主要在于表达和维护社区内某一类成员的合法权益;情趣文体类社区社团如文体协会、书画协会、摄影协会、社区票友队、健身武术队、老年文艺表演队等;公益类社区社团主要包括社区志愿者协会等。二是社区民办非营利服务组织和机构。社区民办非营利服务机构是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满足社区居民特定需要的非营利机构。目前中国的社区民办非营利组织主要有社区托老所、社区敬老院、社区公共活动场馆、社区公益服务中心、社区公益服务站等组织形式;其他还有为社区一些特殊群体如残疾人、优抚对象、“低保”家庭等提供服务的民间组织等。随着中国城市社区建设和居民需要日益多元化的发展,社区民办非营利组织将进一步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并根据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自主开展服务和运营 [8]。
社区是当代城市的基本结构,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近年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深入带来中国社会深刻转型和经济社会形势快速发展,社区逐渐成为城市生活和城市管理的主要载体,成为城市居民安身立命的大本营;人们对社区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社区越来越依赖。伴随中国城市社区的快速发展,中国的社区民间组织也迅速发展壮大,整体数量快速增加,日益成为中国城市居民社会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成为和谐社区建设和发展中不可忽视的力量。社区要和谐,首先要考虑居民的需求是否得到满足,生活是否方便。社区民间组织因为具有社区性、民间性、公益性、非营利性、志愿性、自治性等特点,可以承担社区某些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提供良好服务,满足居民需要。西方发达工业国家社区建设和民间组织发展经验表明,社区民间组织在满足社区居民的多样需求、缓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实现社区自治等方面具有一些独特的优势。这些优势使社区民间组织在满足居民日益个性化的需求、提供公共服务、参与社区治理、促进社区建设等方面可发挥重要的作用,成为政府社会管理的重要帮手,是和谐社区建设不可或缺的一支力量。
当前,中国正努力构建“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管理体制格局,在政府职能转变、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服务功能社区化、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趋势越来越重等大背景下,社区民间组织应当积极参与社区公共治理,提供服务,满足社区居民需要,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参考文献:
[1]吴亦明.现代社区工作:一个专业社会工作的领域[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7.
[2]马克斯・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M].胡景北,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62.
[3]Parsons,Talcott,The Principal Structures of Community: A Sociological View,Community.New York,1959:S.152-179.
[4]托马斯・海贝勒,君特・舒耕德.从群众到公民:中国的政治参与[M].张文红,译.上海:中央编译出社,2009:51-54.
[5]赵秀池,谭善勇.住宅小区与大型商厦物业管理[M].上海: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133-134.
[6]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EB/OL].http:mca.省略/article/zwgk/mzyw/201006/20100600080798.shtml.
[关键词]社区概念 社区治理 社区文化 社区服务
中图分类号:R19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15-0234-01
一社区概念的界定
目前国内学者大多从社会学角度对社区概念进行界定,多强调地域性的概念,通过与社会、国家、城市、社会群体等不同概念的对比中得出社区的含义,“更多的社会学家是从一定地域社会关系结构的角度,或者从社区的功能与地域空间相结合的角度社区下定义”。
一种观点从社区与社会对比的角度诠释社区概念,“在方法论上,社会是一个一般的概念,它的性质是无法使用实证资料来论证的”,“研究者只能做出范围较小的、具有典型意义的研究――社区研究,从社区研究中取得实证资料来论证社区的性质并进而推出社会的性质”。这种定义方法将社区作为社会的特例,是从哲学角度对社区进行的界定。它比较重视社区、社会的对比,并对这两种经常被人们搞混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的区分,基本厘清了社区、社会的含义;不足之处在于它只是用对比的方式告诉了人们社区不同于社会,而缺乏从自身出发的论证,没有明确指出社区应该包含的基本要素,因而无从说明社区的本质。
另一种观点是从社区与国家、城市及社会共同体的对比关系中对社区加以解释。该观点认为国家“始终是和不可侵犯的要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社区是“早在私有制产生之前人类就有了自己的共同体方式”,社区要表达的是“居住在同一社群、同一地方居民之间的人际关系和交往模式”,因而从本质上或者是产生历史上,社区和国家都是截然不同的。当论述社区和城市的关系时,“城市是人类劳动分工尤其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产物”,而社区“既可坐落于农村又可坐落于城市,二者具有一定的交叉性”。与社会群体的对比关系中,作该观点认为社会群体是“由一定社会交往关系联结起来的人类集体生活共同体”,血缘、地缘、业缘起纽带作用,而社区则是“地域特色鲜明的社会共同体”,其中加入了地域性的要素。
二社区管理体制
首先是社区管理主体。在定位社区管理主体方面,国内外学者的基本观点一致,大家普遍认为社区管理涉及多个主体,“社区建设离不开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努力”。但对于如何确定不同管理主体尤其是政府作用时,学者们产生了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政府在只是在建立社区服务体系的初始阶段发挥重要作用,承担培育非政府组织、提供资金政策支持的责任,并利用自身的权威性和号召力发挥主导性作用。这种观点主要是基于当前我国社区治理的现状而提出来的,比较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但并未对各治理主体之间关系明确定位,只是着眼于当前状况而未有长远目光。另一种观点认为,社区服务组织者是基层社区组织,是社区服务中主要的依托力量。因为这些基层组织“直接面对社区,最贴近社区人民群众,最了解社区的基本状况,最了解社区居民及其他成员的需求”。这种观点实际上充分肯定了社区基层组织在社区服务体系中的作用,从社区治理角度指出了基层组织在提供服务方面的优越性,并认为政府只是起到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的作用,是“小政府、大社会”理念的体现。
三社区文化建设
(一)社区文化概念
由于理论界对社区文化研究角度不同,对社区文化内涵的界定也不相同。有人认为“社区文化,是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人们所创造、孕育、形成的人文环境、行为模式和生活方式的总和”;有人认为“社区文化是指在特定的社会区域当中,人们各方面的行为所构成的文化生态系统。它既包括这一区域内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也包括该区域内社会成员的理想追求、价值观念、道德情操、生活习俗、审美方式、娱乐时尚等。”
(二)社区文化的作用
在对于社区文化作用的探讨上,学术界的观点基本一致。有人认为社区文化有益于营造“社区精神”,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增强社区成员的认同感并满足居民的精神需求;有人从更大的层面提出了社区文化建设有益于“完善城市功能,树立城市品牌,打造城市特色”;有人认为社区文化建设可以促进社区自治的发展,通过社区文化活动培养居民的自治意识,增强居民的团体意识;也有人认为培养社区文化可以提升社区的凝聚力,形成良好的社区风尚,也有益于社会环境的安定。总体来说,社区文化建设的意义首先在于社区自身的稳定、团结、和谐,还可以扩展到更大的范围,从整个城市乃至社会层面上都有良好的影响作用。
参考文献
[1] 郭学贤.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第14 页.
[2] 黎熙元等.社区建设―理念实践与模式比较[M].北京:商务印书馆出版社,2006,第5 页.
[3] 徐永祥.社区发展论[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第32页;第32 页;33页.
[4] 代明,袁莎莎.国内外城市社区服务研究综述[J] .城市问题,2010(11):25.
[5] 沈千帆.北京市社区公共服务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第40页.
[6] 高占祥.论社区文化[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4.
[7] 龚贻洲.论社区文化及其建设[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9).
[8] 刘庆龙等.论社区文化及其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5).
[9] 李吉国.浅谈社区文化建设的地位和作用[J].理论学习,2002(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