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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条件,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各类事故,结合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与“三年大灶”有机衔接、同步推进,全面开展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的大排查、大整治,切实防范风险和治理隐患,促进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领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全面摸清相关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现状,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全面辨识使用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建立风险档案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2、全面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隐患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强力推动相关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将事故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全面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对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严格落实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的布局、储存和使用条件进行规范,提升全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督查管理,充分运用社会信用体系和联合惩戒机制,压紧压实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
4、全面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强化“防事故、保安全”的责任意识,着力管控使用环节安全风险,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执法,倒逼使用单位提升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三、整治重点
1、加强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控。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维护、使用等管理环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排查乙炔等易燃易爆品,以及油漆、涂料等有毒有害材料在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污染,防范火灾、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全面管控城镇燃气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建立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实现燃气经营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特殊场所和岗位,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针对燃气企业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及危害,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成立应急救援队伍。严格事故信息报告,接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响应、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重点排查本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具体包括:建筑工地储存量达到或超过1吨临界量的乙炔气,储存量达到或超过30吨临界量的液化石油气。并相应建立本地区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管理,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保障设备、器具完好,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四、时序安排
从2021年2月至2022年6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2月底前)。按照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要求,根据任务分工,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开展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2、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6月底前)。通过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动上报、线索跟踪摸排、群众监督举报等方式,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大排查、大摸底。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紧盯所监管地区、行业、企业和相关单位、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推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改、边查边改。
3、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2月底前)。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使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治理,部门联动开展督查检查,“四不两直”开展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和重要场所、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逐条逐项整改闭环,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4、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底前)。总结推广专项治理行动中好的制度措施,梳理典型经验做法,推荐示范单位和先进典型,及时在全街道范围内推广借鉴。要做好全面总结,充分挖掘制度措施、治理方法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成果,并提炼转化为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导。由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负责人任组长、安全员等组成专门工作班子。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保障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全面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提高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保障全县食品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网络体系,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得到普及,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观念显著增强,宣传报道进一步规范,相关信息更加公开,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基本内容
——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重大决策部署。
——广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等活动取得的成效,曝光食品违法典型案件。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大力宣传重视食品质量安全,讲求企业信誉的典型,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宣传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的成果,宣传优质食品、优质品牌,提高我县食品信誉,增强公众食品消费信心。
四、主要措施
(一)完善工作体制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宣传纳入工作计划,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村(居)委会要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倡导科学、健康的食品安全消费观念,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曝光忽视食品安全,制售伪劣食品的行为。食品安全领导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研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宣传计划和重大活动方案,组织协调全县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
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活动,采用张贴版面、举办公益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常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和谐社区、安全社区的建设。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活动,将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在学生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发挥“一带四”的作用。行业协会、团体、专业性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利用各自的优势和特长,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传授科普知识,帮助群众掌握识别伪劣的常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三)创新工作方式
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形成以举报投诉、来信来访、舆论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公众参与制度,积极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建立食品安全网站,通过互联网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监管部门与公众间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推进食品安全新闻会制度,统一重要食品安全信息。通过食品安全简报、内部参考资料等,及时向各级领导通报全县食品安全的状况及变化趋势。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树立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氛围。
(四)加强教育培训
坚持食品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监管部门要加强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高度重视对广大农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深入到田间地头,大力宣传“无公害蔬菜”行动,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维护食品源头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各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科学组织,周密部署
各乡镇、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配合,讲求实效,认真组织实施各自职责范围内宣传教育活动,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总负责,层层分解任务,建立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要落实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和具体负责人员,保证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区政府办《关于落实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责任的通知》精神,全面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由区食药监管局将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安全行政执法职权部分依法委托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就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餐饮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部分职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事项及权限
监督管理类、行政许可类,具体委托事项及权限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委托。
二、工作职责
(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1.负责受委托执法人员管理,为受委托执法人员开展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执法装备、工作经费等;
2.制订并落实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3.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保障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安全;
4.负责农家宴的管理,农家宴备案登记、报告、监管和流动厨师培训、公示等。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市区群体性聚餐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组织实施;
5.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组织协调乡镇下属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开展巡查;
6.负责考察、聘任、培训和管理村(居)委员会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组织和指导信息员、协管员开展工作;
7.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
8.按照区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9.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10.完成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
1.对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负责执法工作指导,定期组织受委托执法人员开展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
3.制定委托执法纪律,建立和完善委托执法制度;
4.会同区政府法制办对委托执法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发现受委托执法人员违反委托执法纪律规定、超越委托执法权限的,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受委托执法人员资格,并收缴执法证件。
三、考核办法
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制定考核办法,年底组织对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执法情况进行考核。
一、工作进展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食品安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把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列入全年的宣传工作重点,由分管宣传台党组成员黄醉千负总责,总编室、电视中心、制播中心等职能科室具体抓,电视中心、新媒体中心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内容编排和宣传报道,办公室人员负责创建工作联系与信息材料报送;年初与各科室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把食品安全宣传、食品药品广告监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等内容落实到具体科室。制定了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及宣传计划,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____新闻》栏目对我县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生产县创建情况进行动态报道,跟进报道省级食品安全生产县创建工作部署和食品安全治理,聚焦食品生产企业、食品交易市场和校园食品安全等重点环节和重要领域,关注乡镇部门“七个一”工作开展情况,大力宣传“三大一严”专项行动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开设“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专栏,以“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为主题,重点宣传“三大一严”活动的内容、目的和意义,报道宣传周食品安全各项活动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正面典型,反映存在问题,广播电视共播出36篇。注重新媒体平台宣传,“____广电”、“____”微信公众号推送食品安全信息41条。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生产月、“6.26”全国禁毒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食品安全政策宣传和知识普及,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3.依托专题栏目,开展教育引导。《食品药品安全在您身边》专栏透过热点、焦点事件进行问题剖析和深度报道,播出有关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常识48期。在广播电视《卫生天地》、《生活与健康》、《农村大视野》、《科普大篷车》、《生态家园》、《健康大讲坛》等栏目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健康饮食习惯,共播出112期;做好《食品质量检测周报》的工作,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曝光,提醒消费者选购健康食品。
4.加强舆论监督,助力社会监管。《直击》栏目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监督,深入一线曝光各类食品安全问题,通过追踪报道和回访报道,推动问题解决办理。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走进“民生热线”直播间,介绍部门具体职责,解读食品安全工作,在线解答群众关于食品安全的相关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行动,严格广告审查,杜绝了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
5.投放公益广告,扩大社会关注。广播电视全年播出公益广告《讲文明
树新风》“食品安全篇”和“添加剂篇”5000余条次,户外屏滚动播放“共创食品安全县,同享生态养生源 ”标语850条次。广播、电视、微信、网站、户外电子屏等平动,扩大宣传效果,提升社会关注度。
6.从严管理食堂,确保饮食安全。规范从业人员管理流程,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的健康体检、健康上岗。实行食材的定点配送,落实人员抓好每天食材的查验,确保食材安全卫生。配合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张贴《新食品安全法》、《创建食品安全县》等海报。在病虫鼠害繁殖高峰期,台内部统一开展灭鼠、灭蟑等“除四害”专项行动。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抓好就餐环境卫生,确保饮食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短板
一是报道形式不够丰富。宣传报道侧重会议、活动、政策及行业管理举措,对群众身边的食品安全问题和典型案例报道不够,报道形式单一,动员群众参与互动不够。二是舆论监督力度不够。虽然电视舆论监督栏目《直击》对食品安全问题有所曝光,但重在个案就事论事的报道,对问题根源及解决对策等方面建议性意见缺乏,影响舆论监督的效果。今后将加强与各乡镇部门通联,开展记者蹲点报道、体验报道,更好地反映群众最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引导。加强新闻曝光力度,重点突出涉及群众关心热点问题,邀请专业人士进行访谈,提高针对性和说服力。
三、2017年工作计划
发挥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总结创建中的特色做法、监管成效和典型事迹,巩固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成果,努力增强食品安全宣传报道的贴近性、互动性,扩大传播效果和工作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做好制度执行和问题整改。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抓好食品安全宣传、食品药品广告监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等内容落实。
2.开设宣传专栏。在广播电视新闻中开设宣传专栏,跟进报道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成果和重点工作,及时报道
行政执法、监督监管和检查整治等动态新闻,宣传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全发展的典型。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月”,做好活动报道。3.重视教育引导。依托《生活与健康》、《卫生天地》、《农村大视野》、《科普大篷车》、《健康大讲坛》等栏目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普及和案例警示教育。
4.强化舆论监督。《直击》栏目重视源头和重点领域监督,曝光违法违规问题,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策划“民生热线”上线,通过邀请相关部门做客直播间、组织专家下基层,解读政策法规,解答群众疑问,开展现场服务。
5.净化声屏荧屏。严格广告审查管理,抓好食品、药品虚假违法广告整治。
一、XX年食品安全主要工作
今年来,县商务局按照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部署,结合行业特点,认真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不断提高我县的食品安全水平。
(一)、大力实施市场工程建设
为了净化农村市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障农民用上物美价廉的日用工业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完善农村商品流通体系网络,我局按照商务部及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形成以村级店为基础,乡级店为骨干。以县城为中心,以配送中心为重点的新型流通配送网络体系。
目前,在全县发展乡、村级“农家店”100多个,统一门牌,统一标志,大力推进了流通现代化,保证了农村商品市场,推进了食品超市进乡镇,放心店进村组工作,建立了食品流通配送网,推动了食品安全工作的稳步开展,开创了县域中小企业发展的新路子,保障了农民食品安全。
(二)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找材料 到第一-diyifanwen.com-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
1、建立生猪定点屠宰场
**县原生猪定点屠宰场属食品公司企业,由于县城改造,需要重新选址,局领导和规划人员跑遍整个城区,为落实资金、员工安置等问题,先后参加召开协调会达6次之多。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XX年8月,新的屠宰场正式投入使用。为更好的推动此项工作,商务局与工商等部门联合印制了《关于加强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市场管理的通告》、《公告》、《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1000余份,分发到每个生猪屠宰经营户和部分居民的手中,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3条,张贴宣传单和标语20余条,并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公告》等,在全县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新的屠宰场严格对照标准,加大了生产环境和设备的科技投入和更新改造力度,为保证肉品上市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整顿规范肉品流通秩序。
一是组织人员对菜市场进行值班巡逻,严防“问题肉”流进市场。二是加强对宾馆、饭店、用肉管理。通过散发宣传材料、现场排查等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宾馆、饭店、学校食堂的自律意识。三是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宰等违法行为。通与工商部门合作,加强对集贸市场“菜篮肉”经营户的监控,发现异常,及时查处。
3、农村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XX年初,县商务局开展了农村肉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我们根据农村地区生猪屠宰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肉品流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使农村的私屠滥宰和非法经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切实杜绝了病害劣质肉品的流通,确保了农村肉食品保障水平的明显提高。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肉食品安全意识。我们针对全县农村地区肉食品安全意识相对薄弱的实际,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了省、市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内容,提高了农民群众的肉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二是净化农村肉品市场。我们对农村肉品经营户重点检查,并将肉品流通领域中将私宰肉、病害肉与放心肉混合销售的现象以及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行为作为打击的重点。凡违法经营者,依法没收其物品并给予相应处罚。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明确责任,整章立制。
一是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食品安全纳入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二是明确管理职能,制定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为确保商务领域的食品安全,制定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出台了《县牧畜屠宰管理办法》、《屠宰场卫生消毒制度》、《肉品品质检验检测制度》、《不合格肉品处置管理办法》、《信息台帐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建立了从活畜入场、场内待宰、检验检测、肉品出场和不合格肉品处置的一整套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根据全县食品安全的现状,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精心组织会议扎实宣传。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会议、市场肉品经销商工作会议、定点屠宰场汇隆公司负责人及部分肉品经销商代表工作会议等各类会议5场次,认真组织大家学习了《食品安全法》及生猪定点屠宰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了各部门间的联合执法意识,进一步提升了经销商的守法经营意识。另一方面,利用展版、印发资料、悬挂标语、现场咨询、流动车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生猪定点法律法规知识,并且利用“3.15”消费者维权日在九龙广场开展了酒类、肉品真假伪劣识别活动,共接待过往群众咨询600余人次,制作展版10块,悬挂横幅20幅,发放《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解读》、《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法摘要》等资料1000余份。我们针对全县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相对薄弱的实际,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共印发宣传材料3000余份,出动车辆20余台次,出动人员120余人次,在全县26个乡镇进行了巡回宣传,重点宣传了省、市、县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内容,提高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三、严格定点屠宰执法,实施“放心肉”工程。
今年以来,我局狠抓生猪定点屠宰“菜篮子”工程,严把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关,精心打造好“放心肉”工程。
1、强化定点屠宰场监督管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
一是在保证全县生猪肉品供应的同时,组织人员对汇隆公司定点屠宰场进行了督促检查。督促定点屠宰场认真贯彻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一方面严格落实卫生消毒制度,切实做好人员、厂房、设备、工具的清洁卫生工作;另一方面,严把生猪入场关、屠宰关、检疫检验关和肉品出场关,确保出场肉品安全卫生。二是建立肉品质量安全责任制。通过与汇隆公司定点屠宰场签订肉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增强了定点屠宰场的责任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对发现的病害肉、注水肉等不合格肉品,做到了按规定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了注水肉、病害肉的上市销售。
2、整顿城区肉品流通,打击私宰违法行为。
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肉类市场准入制度”的规定,组织人员对县城经营肉品的超市、量贩、专卖店、连锁店进行了检查,通过对其进货渠道、“两章三证”等有关资料的查验,加大对未经批准,擅自入市经营的违法行为的清理、打击力度,规范其肉品经营行为。二是加强对宾馆、饭店、学校等集体伙食单位用肉管理。通过散发宣传材料、现场排查等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宾馆、饭店、学校等集体伙食单位,树立起“使用定点场合格肉品,拒绝私屠滥宰肉品”的自律意识。三是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宰等违法行为。通过建立屠宰场屠宰情况日报表制度,将屠宰数量分解细化各肉品经营商户,及时掌握其屠宰情况和经营规律。并与工商部门、市场中心合作,加强对集贸市场个体肉品经营户的监控,发现异常,及时查处。同时,坚持生猪屠宰稽查中队全天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处理群众举报的私屠滥宰案件。
今年以来,在县城区域,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集中执法活动28次,出动执法车辆37次,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查处私宰等违法案件7起,没收私宰肉品240余公斤,为县城居民的食肉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3、规范农村集散市场,确保乡村肉品上市安全。
我们对农村集贸市场的肉品经营户和经营肉品的超市、量贩、专卖店、连锁店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将肉品流通领域中将私宰肉、病害肉与放心肉混合销售的现象以及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行为作为打击的重点。凡违法经营者,依次没收其物品并给予相应处罚。在检查中,共出动人员200余人次,查处私宰等违法案件5起,没收私宰肉品100余公斤。
4、保“双节两考”肉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我局还分别在“五一”“十一”期间和高招、中招期间进行了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其中:高招、中招期间,组织相关部门重点对全县的宾馆、饭店、学校食堂等集体伙食单位的用肉情况进行检查,有效地规范了这些单位的用肉行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了良好的饮食环境,保障了广大考生的食肉安全。
四、下阶段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检疫和肉品检验工作,严把猪肉产品质量关,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严防未经检疫的病害肉、注水肉上市交易,确保肉食产品质量安全。
2、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鉴别食品真伪能力,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使不安全的食品没有市场。
一、明确职能职责,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
(一)各村(社区)职责。各村(社区)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和协调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制定落实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目标责任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配备好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按照相关程序报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协助上级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二)监管部门职责
1.镇食药监所:负责本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安全等相关产品及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许可的受理、初审上报、现场复核、现场监督检查、采样等工作;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相关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并提出处理意见;对辖区违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开展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协助开展行政处罚工作。
2.镇农工办:负责农药残留整治,规范种植行为;食用种植业产品和有关农业投入品的监管。
3.镇兽医站:负责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整治,规范养殖行为;畜禽养殖和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以及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
4.镇水利站:负责水产品药物残留整治,规范养殖行为;水产品养殖及水产养殖业投入品的监管。
5.镇林业站:负责依法保护管理林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食用林产品和有关林业投入品的监管。
6.镇卫生院:负责办理健康证、食品安全标准、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协助镇食药监所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
镇农工办、镇兽医站、镇水利站、镇林业站、镇卫生院要与镇食药监所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入管理与批发市场准入管理的无缝衔接。
(三)相关部门职责
1.工商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及保健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的查处。
2.镇经发办:负责做好食品(含酒类)药品工业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并监督企业做好食品药品产品质量。
3.镇治理办:负责对占用街道、校园周边、广场、公路等公共场所的经营食品(含农副产品类食品)摊点进行监督管理。
4.派出所:负责侦办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形成与监管部门密切协作联动机制。
二、深化体制改革,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
(一)健全食品药品基层管理工作体系。一是成立以镇长任主任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食药安办),统一组织、协调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镇食药监所与镇食药安办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镇食药监所接受镇党委、政府和区食药监局的双重领导,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三是在村(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和信息员,承担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职责。
(二)加快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按照“市县(区)整合资源,乡镇配备人员,分级确定重点,检测全面覆盖”的要求,科学编制检验检测机构设置规划,明确职能定位和设备配置,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先进适用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提高现场监管效率和水平,加快建设步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加强食品药品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监管人员的执法行为。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法,坚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切实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形成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廉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
(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和应急能力建设。按照国家统一技术要求,建设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诚信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以大中型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食品药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主体的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生产加工过程、食品原料、添加剂、包装材料、成品销售的信息化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建设,储好应急物资,确保应急需要。
(五)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群众监督网。公开选聘一批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群众威信高的社会人士充当社会监督员,拓宽信息渠道,提高公众参与度,构筑及时有效的群众监督网。建立和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大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动员全社会参与共同监督。
三、突出重点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监管。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三品”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加大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反应灵敏的农兽药等残留监控体系,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生猪行为。
(二)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分类、分级、分等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监督检查、产品抽样检验等制度。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食品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药品市场巡查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及食品药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加强食品药品经营主体自律制度建设,规范食品药品企业经营行为。全面落实经营主体食品药品安全索证索票等制度,完善食品药品抽检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监管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大对城乡食品药品批发、零售连锁药店、超市和食品批发企业等重点环节和医疗器件、食用油、肉类、酒类、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管力度。全力推行流通环节食品药品安全电子监管模式。
(四)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加大对餐饮服务、特色小吃、集体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力度,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把好入口关。推进餐饮业、集体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强化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卫生例行监测制度。落实监管网格化管理,城区范围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率达到100%。
(五)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工作监管。农村群体性聚餐工作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实行申报备案和现场指导的监管方式。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实行“镇、村、社、户”四级网格化管理,村(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和信息员。村(社区)要建立健全辖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负责辖区内流动厨师的备案管理;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健全完善农村群体性聚餐工作档案,及时准确地统计上报各类工作信息、资料。对已申报的农村群体性聚餐按规模实行分类指导,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或信息员负责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群体性聚餐活动的督促和指导,镇食药监所负责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群体性聚餐活动的督促和指导,1000人以上的群体性聚餐活动提前报区食药监局备案,由镇人民政府、镇卫生院联合开展督促、指导,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
(六)加强重点薄弱区域监管。将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对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分散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各类乡村药店、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食品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力度,采取综合措施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七)严厉打击食品犯罪案件。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形成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合力。对于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及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决不能以罚代刑,以起震慑作用。
四、强化组织保障,确保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一)加强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建设“平安、和谐”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实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重点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管能力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投入,并确保各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一、抓好综合管理(10分,自评得分10分)
一年来,我局能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工商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年初,全系统以分级召开工商工作会议和《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的形式将安全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及要求贯彻落实到各基层工商所。《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称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局及时把《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提到重要的工作日程上,把《条例》发到每一干部职工的手中,并集中组织了学习。全系统上下思想高度统一,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抓好落实。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18分,自评得分18分)
对行政审批和注册登记工作中涉及安全内容的项目我局做到严格把关,将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市场准入的前置条件和注册登记的前置程序,未发生把关不严、、失职渎职等事件。同时,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纳入本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重点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及易燃易爆、有害危险化学品品行业的安全监管,多次组织人员参加市政府、县(区)政府开展的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其中7—9月,集中清理整顿矿山开采。在八步区黄田、沙田、鹅塘等乡镇取缔了一批非法采石加工点,在昭平县取缔证照不齐全的非法采矿场18个(处),在钟山县取缔了2家无证照开采的大理石场,在富川县查扣了一批用于非法开采矿山设备一批。我局还多次开展对小砖窑、小煤矿、小作坊、成品油、烟花爆竹及旅馆、餐饮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今年,辖区内没有发生因管理不到位而由工商部门负主要责任的安全事故。
三、切实加强安全工作领导(10分,自评得分10分)
我局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毎季度由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安全工作有关问题,研究防范安全安全事故发生的工作措施。今年,召开安全专题工作的局长办公会议共有4次并都形成会议纪要,以文件的形式发至各县局、分局和科室,促使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和单位抓好落实。
四、认真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10分,自评得分10分)
为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并切实落实到位,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使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我局于年初制定了《安全工作责任书》,由局长分别与各县局、分局和本局各科室进行签订,各县局、分局也以同样方式与工商所、股室签订,把安全工作责任层层落实。二是建立完善内保工作制度。制定《*市工商局综治工作制度》、《安全保卫人员职责与工作制度》、《办公楼安全保卫工作规定》和《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等。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三是在管理工作中督促市场开办方建立完善相关的安全工作制度,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和干部考核内容进行考评、考核和奖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五、加强安全工作机构建设(6分,自评得分6分)
我局积极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市工商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市工商局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等领导机构,并分工李帮志副局长负责市场管理安全工作,许适纪检组长负责单位内部综治工作,党组其他成员、各科室负责人按职责分工对分管部门、本单位负责。综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后勤中心,专抓本单位内部综治工作。安全工作经费按需要给予保障。
六、积极开展安全工作教育(6分,自评得分6分)
我局坚持做到安全教育长抓不懈。结合“五五”普法,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公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年初召开的干部会议和每个节假日前,都进行安全工作动员和教育,提出值班和出行的安全纪律。对机关聘用的临时人员(司机、门卫、卫生工、职工食堂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履行好安全管理的工作责任。
七、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积极开展安全检查(19分,自评得分19分)
今年,我局按照本局职责和综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加强安全检查工作。
一是强化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查。针对食品季节性、节日性、区域性消费特点及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品种,打好“食品安全保卫战”,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食品市场整治、含苏丹红辣椒制品的辣椒市场整治、排查美国peterpan及GreatValue牌花生酱、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食品批发市场专项整治、五一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六一儿童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屠宰市场监管工作、暑期冷饮消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查处不合格湛江万佳花生油专项整治、国庆中秋两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查处销售河豚鱼违法行为、流通环节食用植物油监管工作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截止11月,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992人次,检查经营户23634户。检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664个,食品经营夜市摊点35个,饭店酒楼39家。取缔无照经营户111户,其中取缔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无照经营食品的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53户,责令997.6公斤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下架、退市处理,销毁不合格和假冒伪劣食品875.53公斤。立案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34件,其中有13件为查处白板猪肉、注水猪肉案件,1件为销售无检验检疫合格证的鸡肉产品案件。
二是积极参与矿山整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专项行动。一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12人次,检查采石场、选矿场121个次,采矿企业87个次,网吧200户次,检查娱乐场所123个次,
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经营门店126个次,市场163个次,消除安全隐患13处。
三是及时排查本单位事故隐患,发现问题的,责令进行了整改,整改率达100%。例如,我局对存在被盗隐患的办公室都装上了防盗网,以防止办公场所被盗。
同时,我局明确市场开办方与经营户双方各自的安全职责,督促指导了开办方与经营户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下发通知并指导、督促各工商所对辖区内交易市场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辖区内的市场没有火灾和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加强车辆安全管理(5分,自评得分0分)
为使车辆管理统一、有效使用,防止发生车辆被盗和交通责任事故,我局制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机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从严管理车辆。定期做好车辆安全检修、维护和保养工作,确定各科室负责人为保管责任人,后勤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管理,年内没有发生交通责任事故,也没有擅自将公务车辆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但在今年10月10日晚,我局市场科人员在外出执行公务中,停放着的公务车辆被盗走。
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4分,自评得分4分)
我局建立有《*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整治三轮车问题引发预防和应急预案》,在办公场所和宿舍区消防安全所配备了必需的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在办公室、财务和12315指挥中心、电脑机房等重点场所还装置了安全报警系统,年内在本单位没有发生消防及其它安全事故。
十一、事故报告制度(5分,自评得分5分)
为加强安全管理,我局坚持并完善了信息处理、收集和报道制度,及时报告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直接关系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不存在信息漏报、迟报现象。例如,今年*市新世纪大酒店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客运人力三轮车车主上访事件、昭平县城荷花棉胎厂失火烧掉附近商场事件,我局不仅及时向当政府及自治区工商局如实报告事故情况,还依据职能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十二、办公场所防盗、保密工作(3分,自评得分3分)
加强了对办公场所的防盗管理和保密工作管理,先后出台了《安全保卫人员职责与工作制度》、《办公楼安全保卫工作规定》。为防止文件内容泄密及文件丢失,我局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增强保密意识;为提高保密防范能力,消除泄密隐患,确保国家安全,我局还制定了“保密管理口诀”,并标贴于办公桌上及计算机上,起到警示的作用。今年内我局没有发生办公设备、公款被盗,也没有发生重要文件、档案、票据及机密、绝密文件或公章丢失。
(一)更加注重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考核问责力度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考核与问责力度,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以“平安望城”建设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为载体,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细化规范乡镇、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推进落实基层安全管理责任。
2.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关系,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责任的部门,依法对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职责;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支持配合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责任的部门做好工作,形成既有明确分工,又有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安委会例会制度,建立安委会办公室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高度重视开发区的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明确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提出对园区、重点工程实施有效监管的具体办法,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空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以经济政策引导、典型企业示范、隐患排查督促、许可执法把关、舆论宣传监督、热情服务推动等多种举措,全面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倡导“安全生产荣辱观”,引导企业自觉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社会责任。
(二)更加注重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
通过严格监督执法,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推进建立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良好秩序。
5.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取缔和关停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和项目,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秩序不断好转。
6.健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对社会影响广、区域性、倾向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实行综合治理,通过由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督察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增强执法合力,着力解决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7.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检查,着力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各类事故隐患,定人、定责、定时,严格抓好整改落实,并建立完善隐患整改反馈制度,实施跟踪督查。
8.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乡镇委托执法工作,充分发挥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治理责任、治理措施、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第493号令,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程序,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对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责任事故,及时在全县通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受理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举报案件。
(三)更加注重治本之举,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和源头管理力度
落实治本之举,强化源头管理,尽快形成以发展为目的、以企业为主体、以规范为重点、以执法为保障的企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首要前提。
9.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监管队伍建设,逐步形成高效务实、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在健全完善乡镇安全监管机构的基础上,推进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按照“严、细、实”的要求,抓好基层安监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特别是对乡镇安全管理人员要通过教育、培训、轮训、考核等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0.继续抓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确保审查发证质量。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民用爆破等生产经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各类企业,加强跟踪督查和动态管理,搞好“回头看”,已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严重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
11.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机械行业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扩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覆盖面。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各类企业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动态管理,落实长效机制。
12.强化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依法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事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普及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播放安全知识专题片等形式,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基础教育,提高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