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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一)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原则,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学前根据《食品安全法》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自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通过开学前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管理措施,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学校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进货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报告备案、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记录等台帐的建立。
二、时间安排
2015年3月10日—2015年3月18日。
三、整治重点
(一)严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湿粉干)、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证索票并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食用盐、含乳食品、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含乳食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建立消毒台帐。
(七)严查食品生产加工是否规范操作,重点检查原料采购验收、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粗加工蔬菜、肉类、水产品清洗池的分设、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八)检查学校食堂公示情况,未按县食药局要求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公示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的,要求尽快整改落实,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张贴食品安全动态晴雨标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2015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及实施。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主任科员任副组长,按包片责任区开展监督检查。
(二)确保整治效果。检查组要认真对校园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认真开展量化分级评审,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学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积极指导学校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及应急处置能力。各校园在发现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要立即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食药监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教师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为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师资队伍素质,2018年暑假,根据教育局安排,我镇将于8月21日开始教师培训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注重实效、联系实际、立足校本的原则,充分发挥校本培训的功能和优势,营造有利于教师终生教育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造就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培训对象
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教师。
三、培训分工
暑期教师培训包括镇级集中培训和各校校本培训。镇级集中培训由中心学校派送或实施,校本培训由各学校具体落实。
四、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镇级集中培训
全镇分三个会场,中心学校委派人员核查各校教师考勤(各校自带考勤记载表交中心学校工作人员负责签到),各会场作息时间为8:00时至11:00时,下午教师撰写培训心得等,
8月21日上午,一中会场(含石佛小学、黄庙小学):师德报告会,中心学校罗先锋组织。
镇小会场(含二中、华宝小学):①新教育专题讲座(镇小指定主讲人)、②新教材专题讲座(钟璐、张军峰),中心学校项东组织。
二小会场(含砂子小学、鲁城小学):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专题培训(王辉主讲),中心学校谢远均组织。
8月22日上午,一中会场(含石佛小学、黄庙小学):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专题培训(王辉主讲),中心学校谢远均组织。
镇小会场(含二中、华宝小学):师德报告会,中心学校罗先锋组织。
二小会场(含砂子小学、鲁城小学):①新教育专题讲座(镇小指定主讲人)、②新教材专题讲座(钟璐、张军峰),中心学校项东组织。
8月23日上午,一中会场(含石佛小学、黄庙小学):①新教育专题讲座(镇小指定主讲人)、②新教材专题讲座(高红兵、杨丹),中心学校申先黎组织。
镇小会场(含二中、华宝小学):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专题培训(王辉主讲),中心学校谢远均组织。
二小会场(含砂子小学、鲁城小学):师德报告会,中心学校罗先锋组织。
(二)分校校本培训(8月24日-27日)
1.以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为主题教育。
各学校要以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为主题,开展主题讲座、演讲比赛、撰写体会等活动,全面领会新时期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时间不得少于1天。
2.教学业务培训
教学常规与技能培训
各学校要针对教学常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组织专题讲座、观看录像等形式对教师进行培训。小学以校或中心小学为单位统一组织,中学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不得少于1天。
学科专题培训
为保证培训的实效性,学科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校本培训应采取专题讲座和案例研究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蹲组领导要亲自过问,学科教研组要认真筛选培训课题,严格遴选培训教师,确保培训效果。不得少于1天。
3.班级管理与学生核心素养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培训
各学校要针对班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组织专题讲座、班主任论坛等形式,对班主任和教师进行培训,夯实班级管理技能,创新班级管理形式,提高班级管理和班级文化建设水平;要针对学生核心素养培养和学生发展进行研讨。不得少于1天。
4.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全员培训
各学校要利用中国教育电视台平台8月15日开通机会,组织教师集中研修和自主研修,重点学习备课磨课,学习信息技术应用与课堂教学整合,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
5.分享交流
教师整理学习笔记,撰写培训心得,学校组织交流评比,促进教师及时内化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培训是暑假期间学校的中心工作之一。校本培训是继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专业成长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途径。校长要亲自抓,抓具体。各校要提前安排,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安排好培训日程,于8月20日前报中心学校谢远均收;要精心组织好每天的培训,强化纪律,确保培训工作扎实开展。
(二)明确专题,责任到人
校本培训的实效性取决于培训内容和培训教师的遴选。暑期前,学校要通过教师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途径,筛选培训内容,确立培训专题。由兼职教研员、业务副校长、教务主任、教研组长、骨干班主任和教师等认领培训专题,或由学校指定培训教师和培训专题,每位培训教师务必提前准备,精心备课,反复修改,不断完善,并在培训前半个月交由学校审核,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建立机制,改善环境
各校要在暑期校本培训前,对培训会场进行升级改造,要安装空调和饮水机,调试好电子白板和音响,确保培训环境干净、整洁、温馨,让教师学得安心、舒心。要根据培训效果和参训情况,对教师进行考评考核,从而建立校本培训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督查,确保效果
中心学校统一部署,包校领导要深入学校,对校本培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8月24-27日,每天下午五点前,各校分管继教工作的领导要将培训现场和考勤记录(注明具体日期)的图片和视频发送到唐镇继教工作群,作为学校培训工作考评的主要依据。
(五)落实经费,严格考评
各学校要根据培训专题,为培训者和参训者购买必要的培训资料,提前配发,便于培训者、参训者备课交流。培训结束后,将利用开学检查的时机,对各校的培训工作进行考评(要有署假教师培训专档),把考评情况纳入年度教师教育工作量化体系,作为评选先进的否定依据。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行动迅速,工作有序
食品安全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关系到办人民满意教育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为了卓有成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教育局下发了《2009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教发[2009]26号)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根据教育局的整治方案,分别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并迅速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地开展整治工作。龙舟坪镇中心学校以石牌小学为现场召开了全镇食堂改革现场会。高家堰镇中心学校在流溪小学召开现场会,与会人员参观了流溪小学食堂建设,帐目管理、购销台帐建立、饮食安全管理等规范建设。榔坪镇中心学校以创办“满意食堂”为主题,召开全镇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议,并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渔峡口镇中心学校召开了各校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对各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交流。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安排部署到位,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强化培训,提升素质
为了更好地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全县中小学加大了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在醒目的位置悬挂食品安全的宣传标语;二是利用校园广播板报、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利用校园网、长阳教育信息网宣传各地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龙舟坪中心校,资丘中心校、榔坪中心校、高家堰中心校,县一中、白沙坪小学、潘家塘小学等学校分别在网上交流了整治工作情况;三是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培训活动,提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以及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县实验小学组织师生听取县卫生监督局的食品安全专题讲座,都镇湾中心校分校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县民族高中对食堂、门店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
三、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全面整改
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县教育局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点,要求各学校全面排查,不留空白,发现问题,现场整改,并和县工商局、卫生监督局一起开展联合检查,同时派专班深入到各乡镇,深入到僻远、规模小的学校进行抽查。四月份以来,县后勤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一行人,分别到高家堰、贺家坪、榔坪、渔峡口、资丘等乡镇二十多所学校进行检查,对食堂、商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对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校长挂帅,逐校逐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整改。从整体情况看,食品安全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健全,无证经营的情况得到了有效扼止,购销台帐和索证票制正在逐步规范,食品安全的“五关”得到了较好地落实,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建立。总之,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使全镇各中小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周边饮食摊点的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建立和完善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秩序的长效监管机制,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全镇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确保不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内容
整治工作由镇卫生院防保所牵头,学校、工商、派出所等部门配合。
一是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特别重视对校园内食堂、小卖部、小饮食店的管理,认真落实校园内饮食单位准入制度,规范食品原辅料采购行为,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对卫生不达标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二是加大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力度。继续开展学校食堂卫生达标创建活动,促进学校食堂硬件设施的完善和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三是加强校园内外饮食环境整治。对校园内及周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人)实施规范管理,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
四是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对全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开展食品安全基本知识普及教育活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三、实施时间及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5-6月份。5月10日前完成动员部署,牵头单位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进行责任分工;5月中旬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各村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要求,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实施;6月底前为总结验收阶段。各村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报牵头单位汇总,汇总情况于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方案要求,切实抓好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分工协作,提高整治效能。各村各单位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及时通报信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提高专项整治效能。
一、指导思想
以提出的“四个最严”为总体要求,以总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批示为工作指引,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开展食用油脂消费环节专项整治,不断提高食用油脂安全保障水平,使人民群众消费食用油脂的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对象
以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包括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为重点场所,以动、植物食用油脂为重点对象。
(二)重点整治内容
1、采购渠道是否合法。原辅料或成品的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采购来历不明的原辅料或成品食用油脂现象。
2、索证索票是否执行。采购原辅料或食用油脂时有无按要求索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索票(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发票),证、票、货是否相符,是否建立成品食用油脂采购台账。
3、抽样检测。在监管中发现涉嫌违法使用的食用油脂应对其进行抽样,并按规定送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三、工作任务
加强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其建立食用油脂采购和索证索票台账,依法处置废弃食用油脂;特别要突出对火锅店、快餐店等食用油消费量大的餐饮单位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脂的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1日-4月15日)。对食用油脂消费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排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6日-6月15日)。按照方案要求,对重点对象开展深入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16日-6月30日)。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环节使用食用油脂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尽快组织实施,层层抓好落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交叉检查内容
㈠各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即要有:工作方案、成立“回头看”工作机构、动员部署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工作小结等);
㈡各学校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即要有: 2013年以来学校班子研究此工作会议记录、召开教职工会议记录);
㈢各学校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各项制度规定情况(即要有:学校根据上级的规定和制度所制定相关的规定的和制度,以及制度执行情况等);
㈣各学校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即提供整改材料);
㈤各学校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情况(即要有:组织学习记录和会议材料);
㈥《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和《xx县教育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中“五查五看”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㈦各学校的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内部食堂装修及接待清单、“三公”经费等。有无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违规购买纪念品和土特产、发放购物卡、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对学校食堂(含营养餐计划)、小卖部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对学校教师违规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进行检查。
二、检查方式
㈠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学校围绕交叉检查内容简要汇报工作情况。
㈡个别访谈。参加人员范围:被检查学校校长、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教师代表等。
㈢查阅资料。重点查阅学校研究部署工作会议记录或纪要、配套制度规定和相关痕迹资料(图片或影像)等。
㈣查看账目。查看被检查学校2013年以来“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财务账目。
㈤现场核查。核查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内部食堂装修及接待清单等。
三、被检查学校迎检报送材料
㈠被检查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开展推进情况;“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含自查自纠问题清单)。
㈡被检查学校党的十以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㈢被检查学校梳理总结的党的十以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亮点、主要成效(以清单方式单列)。
㈣检查组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复印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含电子文档,除复印件外)一式两份,由被检查学校报送各检查组。
四、迎检访谈提纲
㈠访谈对象:领导班子成员
1.请谈谈本单位是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
2.请谈谈本单位是如何贯彻落实自治区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的?
3.请谈谈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作风的转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㈡访谈对象:办公室主任
1.本单位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
2.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感受最明显的变化是什么?
3.本单位平均一年的公务接待费用是多少?是逐年递增还是逐年递减?是否制定出台了规范公务接待的规章制度?公务接待手续是否完备?
4.平时公务接待的主要对象主要有哪些?在公务接待中是否存在赠送土特产、超标准接待等情况?
㈢访谈对象:财务人员
1.近年来财务部门是否牵头组织开展私设“小金库”等涉及八项规定精神开支的检查?检查中是否发现问题?
2.“三公”经费是逐年递增还是递减,如何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3.财务部门是否出台涉及财经纪律方面的制度规定,具体出台了哪些?
㈣访谈对象:教研组长或教师代表
1.你认为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如何?
2.本单位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
3.你是否知道自治区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如知道,是通过什么渠道知道的?(会议传达、文件传阅还是其他渠道?)
五、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扛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并做好“回头看”交叉检查迎检工作。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大理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和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教育、卫生、公安等17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大理市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教育局设立办公室,由专人负责管理此项工作。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各学校也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制订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同时,教育系统实行“三级”食品安全责任制,市教育局与各中心校、教办、市属中学层层签订营养改善计划责任书,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为进一步提升普及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营养改善计划的知晓率,大理市采取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齐上阵的“立体报道”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发动,各中小学发放宣传册6万多册,同时加强对营养餐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系统全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及制作学生营养餐的技术及专业知识。
因地制宜,分级管理。大理市教育局及各中小学主动作为,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破解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补助资金有限、食堂基础条件差、食品安全监管难的“三大难题”,结合各校实际,合理确定供餐方式。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的原则,该市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采取食堂供餐或营养加餐两种方式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对有食堂并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按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集中为学生提供营养午餐,没有食堂或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采取“牛奶+鸡蛋或牛奶+糕点”的方式为学生提供营养早餐或课间加餐。
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大理市制定下发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目标责任实施方案、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实行学生实名制管理,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安排专人认真做好数据更新和维护工作,及时准确完成数据月报工作;注重抓重点示范,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在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学校在供餐方式、供餐内容、营养食谱、规范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一、总体要求
密切关注疫情对项目开复工建设的影响,提前做好疫情应急预案和防控物资储备,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扎实推进项目开复工建设,做到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两不误,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工作措施
1.要提前做好项目开复工用工的摸排工作,建立用工人员台账,对返岗复工人员的健康状况、假期出行逐人进行统计核实情况,从市外返工人员自行隔离14天,对从湖北返工人员进行重点管控,严禁外出。
2.要在项目开复工前,做好口罩、消毒水、手套等物资储备。要每天做好工地、宿舍、食堂、电梯、卫生间、办公场所的消杀防疫和清洁工作,并实时做好记录。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至少2次对办公室、食堂、宿舍等进行通风。要降低工作区域、集体宿舍内人员密度;要提倡分餐制,尽量避免员工到食堂集聚用餐。
3.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和防疫隔离区,每天对上班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发热人员要立即登记造册,并安排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和疫情防控工作部门。
4.要做好防护用品配备,上班人员一律全程佩戴口罩。要设置带有明显标识的废弃口罩专用箱,由专人管理并加强消毒。
5.要禁止与项目建设无关人员来访,如确因工作需要来访,要求来访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
6.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如确需集中召开会议的,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参加人员佩戴口罩,交流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
7.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人员防疫意识。要对施工单位、个人防护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8.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做到及时、真实、准确,严禁迟报、少报、漏报、瞒报和谎报。
三、几点要求
一是压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市直相关部门对本区域、本部门500万元以上开复工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要成立项目开复工建设防控工作小组,根据工作方案工作措施执行,明确责任人(疫情期间人员不允许调换),提前梳理开工项目信息报送发改局。卫计局、发改局将联合对项目的开复工条件进行督导。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和扩散。
二是实行日报告制度。按照《关于调查全市500万元以上开复工项目用工情况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街、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本区域、本部门在疫情期间500万元以上开复工项目用工情况,并确保信息及时、完整、准确。报送时间到国家宣布疫情结束为止。
一、任务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治,以城区、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区域,以小餐馆、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业食堂、工地食堂为重点对象,开展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和使用油脂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进货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和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食用油脂进货渠道和使用管理,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督促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自觉抵制购买、使用“地沟油”等不合格食用油脂的违法违规行为,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张贴承诺书,公开承诺不购买、不使用“地沟油”,不重复使用烹饪油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守法经营、诚信自律。
(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追溯制度。依法监督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进货渠道,落实管理制度。餐饮服务提供者从生产企业和批发市场等采购食用油脂的,应当检查、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从固定供货商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工商户等处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及相关票据。进货台帐要详实记录食用油脂的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及进货日期,并注明油脂去向,经手人要签字确认。进货台帐登记要齐全,要与本单位食用油脂实际消耗量相符合。
(三)加强对重点区域、单位的监督检查。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注意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要采取日常监督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暗查暗访与受理举报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监督形式,梳理查找购买、使用“地沟油”及其他不符合标准食用油脂的线索,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及时将监督检查资料存档备查。
(四)严厉打击购进、使用“地沟油”等不合格食用油脂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发现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使用“地沟油”的,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发现未按照规定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多次重复使用烹饪油脂,以及购进、使用来源不明或质量不合格食用油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2月9日-2月15日)。针对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2月16日-3月31日)。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厉打击购买和使用“地沟油”等不合格食用油脂等违法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三)整改备查阶段(2012年4月1日-5月10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查缺补漏,不断提高,积极迎接县政府和市局的督导检查。
各中队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二)于4月15日前报餐管科。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5月11日-11月30日)。要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确保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进货渠道规范,管理措施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确保整治到位。“地沟油”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地沟油”整治是我们履职尽责、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是我们立权威、树形象的重要途径。要充分认清开展“地沟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