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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宏观调控 银行 金融风险 风险防范
一、引言
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部分,银行在经济运行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经济一体化的深入,银行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外部环境复杂多变,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各国在经济方面采取了各种措施,以期让本国经济从危机的阴霾中能够顺利地走出,我国在金融危机之后推出了“四万亿”的投资计划,使得我国经济在2009年以后慢慢地恢复到危机前的发展速度,危机之后的金融环境更加复杂,使得我国银行体系必须采取措施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宏观风险挑战;其次是内部环境错综复杂,针对我国现状,银行有关金融案件频频出现,说明现有的体制下不足以依靠自身来完善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另外,我国的大部分银行属于国有性质,国家作为其中的最大股东参与决策,这样就可能由于政策的失误导致亏损情况的发生。近几年,中小企业贷款困难、国有企业资金闲置等问题的出现,使我国的金融市场备受争议。
二、金融市场中银行业面临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首先,从银行业的参与主体来讲,国家是其最大的股东,政府可以代表国家行使权力,这样,如果发生决策失误,就可能导致经营性风险的发生;其次,由于银行在我国市场中处于垄断地位,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发生由于缺乏充分的市场竞争而产生效率低下等问题。储户针对银行业制定的各种条款,多数只能抱着容忍的态度,不利于银行业的发展。因此,在自然条件和市场环境的双重制约下,银行只有实现自主地完善相关制度体系,才能更好地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去。
(二)信用风险
针对上文所述,银行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处于垄断地位,虽然我国银行的数量众多,但主要资金分布在主要的几个银行,例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等。在银行的信贷过程中,一旦发生信用风险,就可能导致银行的资金周转困难,更严重的会导致资金链断裂。因此,针对我国人数众多的现在,如何把握好信用尺度、衡量好贷款人的信用等级,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现阶段,很多国有银行将业务延伸到农村地区,该地方是一个相对风险高、收益低的区域,尤其是在信用贷款方面,由于缺少快速变现的财产抵押,导致银行在衡量信用方面处于承担风险的地位。
(三)市场风险
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中,诸多银行在其中处于垄断地位,因此,市场风险相对来说较小。但是,我国正处于改革时期,在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等方面,银行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改革期间,新的金融衍生品逐步产生,同样会对传统的银行业产生重要的影响,此部分的市场风险不容忽视。
(四)内部体制风险
由于银行属于国有企业,鉴于其特有的垄断地位,受市场竞争的影响小、盈利高,因此其参与者享受着高出其他诸多行业的待遇。但是正是由于这种体制现状,工作人员由于缺少必要的淘汰机制,容易发生工作懈怠、服务不周到、不思进取等问题。长此以往,会减少银行本身的竞争力,不利于其长远地发展。
三、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经济全球化的影响
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世界经济发展到今天,我国与世界的发展逐步联系得日益紧密。改革开放至今,国际资金对我国的投资不断加大,中国已经成为了世界最大的工厂,同时,世界的资金进入中国,为我国提供了大量的外汇储备。世界资金的流入,需要通过银行这条渠道,与传统的对内模式相比,这样的情况是我国尚未面对的问题。相比于银行业,我国的金融市场日益复杂,因为不再是传统的内部经济,还要应对国外金融的各种难题。金融市场的开放,进入很多国外的投资模式和投资机构,这些外资机构进入我国市场,一方面促进了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我国的金融市场变得日益复杂,因此我国的银行业需要面对的风险越来越多。
(二)现有融资渠道的影响
首先,通过分析银行贷款对象的数据可以得出,我国银行资金贷给国有企业占据了很大一部分,而我国的私有企业在同等条件下能够获得的企业贷款相对贫乏和困难。其次,通过研究我国企业现有的融资渠道,除了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股东相互出资、民间借贷、以及银行贷款等等方式,几乎没有其他的途径。近两年温州爆发的中小企业倒闭潮、以及鄂尔多斯的民间借贷崩盘等事件屡见不鲜,终究其原因,不难发现融资渠道困难是企业面临风险的主要原因。然而,一方面是国有企业的资金闲置,另一方面是很多中小企业和微小企业的资金链断裂以及倒闭等现象,充分说明我国融资渠道的缺乏,严重影响了我国私有企业的发展。此外,民间金融机构发展缓慢,发展过程中又缺乏相应的政策扶持,同时面临着法律、法规并不完善等问题,很大程度上阻碍了金融市场的稳定、以及民间资本的发展。总之,由于我国融资方式长期处于发展不平衡的状态,一方面市场亟需资金解决现实问题,另一方面其他融资渠道不通畅,此种现象的存在不仅不利于银行自身的积累与壮大,分散了其内部资源,导致其不能发挥其优势。最后,如果大量资金流入经营效率低下的国有企业,而不是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对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也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三)国内金融环境的变化
经济全球化导致资本的流动速度变快,银行之间的相互拆借等情况变得更加紧密。在国内,随着市场化程度地逐步深化,众多中小银行也参与到金融市场当中,使银行主体之间的相互竞争放大。“十二五”期间所提到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不可避免地会对银行业的发展产生影响,同时金融行业已经开始从封闭走向外界,同行业之间的竞争不可避免地会加剧。对于后来出现的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例如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等出现,为金融行业提供了一些新的特色。如何调整自身的目标,使自己的竞争力处于行业的前列成了现在银行的重点。近几年出现的一些区域性银行在市场中充分发挥其特有优势,以顾客的需求为核心,在整个银行业的竞争中的优势逐步显现。因此,如何在有限的市场上抢占先机、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已经成为银行需要面对的主要风险。
(四)政府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
由于我国的银行基本上是国家控股,或者是纯国有企业,政府在其中行使着决策权。由于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国有企业关乎着国民经济的命脉,因此,在资本的借贷对象上,国有企业比一般的私有企业要占据优势地位。改革开放之后的三十多年内,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形成,在此形势下,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垄断地位一直没有变,企业的融资渠道缺乏导致企业的贷款来源必须经过银行,这样的层层审批制度不利于企业的资金高速运转,使企业在市场中不能灵活地应对危机。鉴于国有产权制度的特点,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同属国家所有,大量资金用以支持国有企业,而人们赖以生存的私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同时,国有的效益由于比不上参与市场竞争的私有企业,因此,资金在国有企业的增值速度始终赶不上在民营企业中的增值速度,这也给我国银行的信贷资金造成了一系列的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0年金融统计数据报告》中提到,我国2010年中国人民币贷款增加7.95万亿元,超出此前央行全年人民币7.5万亿元的新增贷款目标。然而随着银行的超额放贷,使得银行的经营风险增加,这也成为了银行金融风险的现实隐患。
四、规避金融风险而采取的措施
(一)加大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
首先,银行的设置原则应该是为人民的经济生活服务,服务社会经济的同时做好社会经济的稳定协调工作。由于我国社会制度的特点,使得现在的很多民营企业很难从国有银行中获得支持,与之形成对比的是现在的很多国有企业获得相对较多的社会资源,却增值不明显。由于我国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的参与程度越来越高,发展潜力越来越大,已经在社会经济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如果该部分的企业发生资金链断裂的情形,容易导致居民生活问题的发生。因此,把加大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应该放在规避经济风险的重要位置。
(二)完善银行内部管理制度
由于我国银行属于国有企业或者国家属于最大的股东等情形,因此,在其垄断市场中,容易造成内部工作人员工作懈怠等现象的产生,不利于其在经济全球化的完全市场竞争中发展,此类问题可以通过支持村镇银行管理人员和员工持股的方式,来调动他们做大做强企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由于现阶段的银行业务相对趋于饱和,如何提高服务效率、制定相应的管理目标将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另一项重要任务。例如,将业务延伸至村镇的银行可以通过吸收部分熟悉当地情况的小股东,不仅可以有效地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村镇银行的经营风险。
(三)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
由于资本逐利的特性,一旦企业在实业方面受到了很大的压制,管理者会通过其他途径使资金增值,例如投资等等。现阶段由于企业的资金来源有限,主要的途径是民间借贷和银行贷款,能够通过发行债券和发行股票的企业在中国市场上是比较少的。总之,在体制的约束和融资渠道缺乏的情况下,企业只能通过各种手段使自己的资金链保持充足。但是,由于缺乏资金的供应,企业在做大做强的方面显得力不从心。拓宽融资渠道,避免企业倒闭等社会经济问题的发生,是政府未来可采取的一个措施。
(四)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能够增强存款人对银行的信任。同时,良好的存款保险制度对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起着重大的作用。我国是一个高储蓄的国家,一旦银行的信用发生危机,将会爆发诸如银行倒闭等金融危机。因此,建立完善存款保障制度是一个未来银行防范风险的一项重要措施。
四、结束语
本文通过综述了现阶段我国银行业的主要金融风险,分析并列举了一些风险产生的原因,从中可知加强银行金融风险防范是一项艰巨而重要的任务。尤其是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世界经济的趋势变幻莫测,针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我国银行必须进行不断地探索研究,以期能够采取相应的措施将金融风险抑制在初发阶段。最后本文给出了部分防范金融风险的几点措施建议,期望该部分措施完善之后能够为我国经济实力的增长、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等方面提供支持。
参考文献
[1] 范肇臻.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创新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04.
[2]张传良.村镇银行金融风险控制及其防范[J].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15).
[3]刘诗娇,谭文雯.村镇银行信用风险防范创新模式分析[J].中国商贸,2009(11).
我国银行机构的现状是,大型商业银行有四五家,中型商业银行有十余家,小型商业银行有上百家。这个规模格局与许多国家的情形基本上接近,即在按规模划分的数目上呈现“三角形”或“金字塔”格局。
这种格局的出现有其历史必然性。小型银行机构数目相对众多,一是因为进入门槛相对低,二是因为分散在广泛地区,三是因为它们中仅仅有少数能壮大进入大中型银行行列。
大型银行通常是全国性甚至高度国际化的机构。它们在成立之初通常就承担了综合性全国性的功能,并与一国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的财政部门有着密切联系。
中型银行在发展之初往往有浓厚的区域或行业背景,并能依托所在区域或行业背景优势取得快速增长。其中的佼佼者或能壮大成为大型银行。
就这些银行机构所拥有的资产或存贷业务量指标来看,它们的分布格局也呈现出类似特点,即“倒三角形”或“倒金字塔”:大银行在全国银行总资产或存贷业务总量中占据较大份额,中型银行占据相对较小的份额,小型银行合计起来也仅占一个还要小的份额。
这种分布格局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自然规律的体现。在自然界,高海拔的山峰总是少数。有统计说,地球上8000米海拔以上的山峰仅有14座(亦说24座,连同非独立山峰在内),海拔7000米以上的山峰有425座,6000米海拔以上的山峰则有数千座,再低海拔的山峰则数以万计十万计甚至不计其数。大多数社会经济现象与自然现象一样都有相通相似性。
一个问题是,能否从上述银行业机构分布的情况推论出银行业的竞争性或垄断性的程度?回答是既可以也不可以。说可以,是因为判断竞争性的基本标准是同一个行业中是否有着至少两个以上的经营者,而我国银行业的机构分布情况显然符合这个判断标准;说不可以,是因为应当对“同一个行业”这个说法作进一步的细分和鉴别,以便弄清楚各个经营者的相互关系。
在原先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几大国有银行往往也被叫做“专业银行”,这个叫法本身就体现了当时不让这些银行从事相同业务并避免相互竞争的政策意图。在这个意义上,不能简单地说,只要有多家银行存在,它们之间就必然有竞争。
另一方面,也有必要指出,并不是说银行机构之间都必须有着面对面的直接竞争,而且这种竞争越多越好。如果一个行业是完全竞争的,那么,该行业内各个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基本上是无差别的,它们之间的竞争主要依靠打价格战的手段。价格战的通常结果是,“一败一胜”或“两败俱伤”。20世纪90年代,国内几大“专业银行”陆续“越界”展开经营,在同一城市相互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大家都“高息揽存”,而这就是价格战。
国内外经验都表明,价格战会无止境地抬高银行经营成本,促使一些银行铤而走险,让它们最后必然因所承担和所累积的风险过高而不得不倒闭。更重要的是,价格战的最终结果是给整个银行体系带来严重的不稳定的影响。
理想的状态是,银行业内部既要有竞争,又要避免价格战之类的恶性竞争、过度竞争。从国内外经验看,维持银行业适度竞争、健康发展的基本途径有三:进入控制,产权流动,特色经营。
进入控制包括政策准入和行业壁垒。政府监管当局必须为银行业进入者设立最低门槛,符合条件者才能发放执业牌照。另一方面,不能将进入控制完全寄托于政策限制,因为政策限制本身也有一定的局限性。行业壁垒也是一个可行之策,即银行业现有经营机构应当确立自身的竞争优势,尤其通过分支机构的广泛设置等手段促使潜在的进入者和竞争者面临高昂的进入成本。
产权流动是银行业内机构整合重组的必要条件。市场经济背景下,竞争的过度性和白热化客观上都在呼唤着并购重组。如果没有产权的流动性,并购重组要么不可能,要么困难重重。而产权的流动性一定以产权的分散性和可交易性为前提。在这方面,我国银行业机构还面临许多调整改革发展的任务。
特色经营是差别化发展战略的体现,是高级竞争,也是银行机构可持续发展之基础。特色经营可以有多种含义,既包括银行产品的个性特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也包括银行服务的细分和综合化。特色经营的成就必须体现在银行客户的识别和认可上,形成客户的认同效应和持续跟随效应。对银行机构来说,一旦在显著程度和规模上获得了客户的认同,自己也就获得了一定的定价权。也就是说,这种定价权实质上来自于客户对自己其他选择的主动放弃,是银行经营优势的体现,不属于特许权垄断。
近年来,许多国内银行事实上都高度重视发展特色经营,不断创新,开拓新产品,提高服务质量,促使国内银行服务业有极大改观,从过去比较单一简陋的服务格局演进到目前相当多样化的并有一定精细性的服务格局。这是国内银行业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所出现的积极的、值得庆喜的进步。
但是,也应该看到,与国外一些同类机构相比较,我国许多银行的特色经营仍需要继续发展和提高,在产品、服务和品牌效应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同时,还应该看到,在银行业经营格局的调整进程中应遵循“自然分工”原则,即不强求政策主导,也不强化政策限制,更多地发挥银行机构自身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在这方面,尤其应当注意防范一些中小型银行机构因追求雷同化高速扩张所可能带来的风险。
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到本世纪初,美国有一家地方银行利用当时经济景气带来的好机会,实行了超高速扩张的发展战略。这家名为“华盛顿互助”的机构开始时仅仅为一家储贷合作社类型的机构,在获得商业银行执照后很快就开始了跨地域的扩张,从西海岸一路奔向东海岸,到本世纪之初,俨然挤入美国前十大银行之列。该机构也有一定的经营特色,即吸收众多中小个人客户储蓄,大量发放分期偿还住房贷款。在次贷危机爆发后,这家银行遭遇前所未见的资金周转困难,不得不破产清算。华盛顿互助银行的倒闭既是次贷危机的一个后果,也是后来金融危机加剧的一个因素。
关键词:零售银行业务;金融业务;业务发展
零售银行业务已经成为国际先进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而且也成为我国亚洲银行业战略转型的重要方向。本文以我国11家银行为实证,选择2012年二季度末影响零售银行业务发展现状相关指标进行实证分析,从而为我国发展零售银行业务提供对策建议。
一、零售银行业务发展水平定量分析。
1.指标选取
笔者借鉴国内研究零售银行业务发展水平指标体系构建的思路,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影响的重要程度,选取如下指标评价指标体系。
2.样本、数据来源
3.实证分析
4.实证结论。
实证结果显示:一是每个银行零售银行的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如四大行和招行优于其他股份制银行;二是最大的公共因子F1与营业收入占比、利息收入占比、营业利润占比和客户数的相关性高,说明要推动零售银行业务可从这三方面入手。
二、我国零售银行业务发展思路
1.强化零售银行业务风险控制。目前,我国零售银行业务正处在全面起步阶段,各家银行争相发展,因而存在着盲目扩张、放松风险管理的不足。要不断健全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使零售银行业务健康发展。
2.加强产品创新和市场营销。银行零售业务产品创新的方向应主要是致力于产品的高科技含量,进行整合性、前瞻性产品的研发。
3.加快渠道建设,提高网点销售。分支机构建设和电子化并重,并逐渐转向电子化服务。各家银行应对各种渠道进行有效整合,使之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参考文献
[1]陈小宪.零售银行业务———中小股份制银行的战略支点[J].银行家,2006(12):46-49.
关键词:操作风险,风险管理,商业银行
近年来,我国金融案件呈现多发、高发态势,多家银行相继曝出涉案金额巨大的案件,有关银行的业务操作方面的案件屡屡发生,例如轰动一时的开平中行行长贪污挪用近5 亿美元;邯郸农行管库员盗取金库5100 万元现金潜逃等等。在目前及今后相当一段时期, 资产规模庞大、分支机构分布广泛、从业人员众多的国有商业银行仍将是我国金融业的主体。如何有效的防范操作风险是保证银行业稳健运营和金融安全的重大课题。
一、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现状
根据2004年6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定义,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它包括法律风险, 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操作风险渗透于银行经营的所有领域和业务流程, 具有普遍性、隐蔽性、危害性和可控性等特点。本文参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风险因素分类法,并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实际情况做了一定调整,将事件分成六类:1、内部欺诈,指银行内部人员进行的或为主参与的诈骗、盗用银行资产的行为。2、外部欺诈,指银行以外人员为主进行的诈骗、盗用银行资产的行为。3、金融腐败,指银行各级机构主要领导利用其垄断权力所进行的不按交易规则作为、为自身牟取私利的行为。4、系统漏洞,指银行软件或者硬件错误、通信故障以及设备老化等问题。5、违规执行,这是一种复合型的类别,基本属于“失误型损失”。鉴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层次比较低,不宜按照《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精细标准来分类,因此我们设定此大类来涵盖《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中的两类:一是客户、产品以及商业行为引起的风险事件;二是涉及执行、交割以及交易过程管理的风险事件。6、其他,指不宜归入上述五类的事件。本文选取的事件都是明确得知已经发生并造成某种程度损失的,总计101起,涉及我国各类银行16家(包括少量境外中资银行机构),遍及全国23个省。操作风险事件的发生一般包括有涉案金额和损失金额。由于本文的损失事件主要来源于媒体,涉案金额在媒体公开时大多久能得知,而损失金额需要在案件发生后经过公安部门、法院等追查或判决最后才能确定数目,所以很多事件在被媒体暴露出来时还不能确定损失金额。从这一点考虑,本文分析主要用到涉案金额,只有在案件明确说明有损失金额数目时我们才用损失金额。
(一)商业银行级别与操作风险事件数量、类型有相关关系,基层行比高级行面临更多的操作风险
从表1可以看出,损失事件主要发生在支行与分行,其损失事件数超过所有损失事件的70%。分支行面临更大的因自然灾害、外部欺诈以及突发性政策变化等外部风险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以下称“外部冲击型操作风险”),因此总体上基层的操作风险程度高于高级行。从事件类型来看,内部欺诈罪多,违规执行和外部欺诈则其次。也即因银行内部工作人员机会主义行为而生的操作风险的发生几率高于因自然灾害、外部欺诈以及突发性政策变化等外部风险因素导致的外部冲击型操作风险的发生几率。同时,在分行、支行及以下级别的银行机构,欺诈类事件和违规操作类事件占了绝大部分,而总行则主要是金融腐败事件。金融腐败给各银行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不是很大,但涉及金融腐败的高层管理人员掌握着权力,其危害性要远大于基层操作人员,特别是在与外部有勾结时引发的间接经济损失是很难估量的,而且高管问题也会给商业银行带来严重的声誉损失。
(二)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事件发生频率与银行机构地域分布有相关关系
从表2和图1可以看出:经济发达地区的损失事件数目总体上明显多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广东、上海、江苏、山东等是全国最发达的地区,总体上损失案件从数目和金额上都位于全国前列。这一方面因为活跃的经济环境和高级化得业务与操作方法往往带来更多的风险;另一方面也因为经济发达地区监管的独立性和媒体的透明度比较高。但由于考察期较短,特殊个例影响较大,也存在例外情况,例如内蒙古和黑龙江等不发达地区虽然事件数较少,但涉案金额却很高。
二、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防控
鉴于我国金融业目前对操作风险的认识和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对操作风险的特征和现状尚缺乏清晰的认识,还没有一种办法能够覆盖并有效识别和控制各类操作风险,因此应当从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出发,重新对操作风险进行认识,并不断建立健全操作风险防范和管理机制。
(一)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
商业银行最大的操作风险往往在于其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机制失效、不当管理或运作习惯,而这些都属于银行可控范围内的内生风险。所以,首先要健全内控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每一种可能的风险因素都有监控,每一种业务都有管理规范,形成有效的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其次,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和风险报告系统,对银行各项业务进行实时监控。最后,在有效的常规管理的基础上,银行应针对突发事件制定具体的应急措施。
(二)建立全新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机制
我国商业银行须逐步构建符合新巴塞尔协议的金融风险管理机制。首先,银行应完善自身的运作体系。这种运作体系是建立在明确的产权关系、科学规范的现代银行制度以及合理的治理结构基础上的。同时,需要不断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改善管理水平,提高银行经营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其次,接受银监会的监督管理。最后,接受来自市场上的存款客户、投资者和有关债权人的压力。这其中,银行信息披露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三)采取风险转移措施缓解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
风险转移是指企业将损失事件以一定的费用转移给外部团体或者通过改变资本结构来抵御风险。风险转移的具体形式包括互换、对冲、保险、担保、合约、证券化和项目融资。改变资本结构的具体措施可以是提供更多的资本、降低债务水平、降低操作杠杆、经营分散化、自我保险等。操作风险缓释是指金融机构采取如抵押、担保、金融衍生品等风险缓释工具,或者采取保险、融资等手段所实施的风险转移技术。
(四)开发风险管理工具,提供风险管理技术支持
目前,国际先进的银行已开发了风险自我评估、风险对应关系、风险指标、记分卡法等操作风险管理工具,由于境内外银行的组织架构不尽相同、监管要求不同、外部环境不同,结合我国、本行实际,从相对粗放的稽核、检查手段转化为更加深入的风险要素分解分析,从风险事件、风险频率、风险影响度、固有风险、控制措施、风险敞口等维度重新审视、评估现有各项业务操作中的风险,并对重要的风险环节建立日常监控、预警机制,制定重大操作风险事件的报告及处理流程。进一步开发风险与控制评估,关键风险指标、损失数据收集、业务持续性管理、新产品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报告等工具,指导和推动在全行的熟练运用,并通过开展评价、验证工作,提高工具的使用效果。
(五)完善和利用计算机技术的管理
在信息系统软件开发阶段,内审部门就必须派员参与,以保证系统的合法性、安全性及可审计性。软件开发人员需要将本行经营方针、政策、业务操作规程及银行经营活动,尤其是信贷管理等风险的识别、防范控制与化解制度措施纳入系统管理,不断更新软件开发思路,应为每项银行业务设计尽可能短的业务处理流程减少出现技术性风险错误或事故的几率。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处理和通讯技术,建立灵敏的信息收集、加工、反馈系统,建立完整的信息反馈制度,使各项决策和业务经营活动建立在充分的信息支持的基础上,利用各种信息及时调整业务经营方针和发展策略,加强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在金融电子化过程中,加强对信息系统管理的数据进行审计。对数据文件利用审计软件进行检查,测试和分析评估数据文件中有关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加强计算机口令和数据库访问权限的安全管理,按有关要求对网络和系统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安全监控。
(六)强化教育,提升素质,努力为基层员工营造良好的工作和发展环境
操作风险的防范关键是对行为人的防范。商业银行要树立以人为本防范理念,加强对人的教育和管理。要通过业务培训,提高全体员工风险防范能力,要通过加强员工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等在内的综合性教育,培养员工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做到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做损害国家和银行利益的事。此外还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和发展环境,尽最大努力解决基层员工的切身利益问题,以此提高员工对银行的满意度忠诚度,使员工真正想为银行所想,急为银行所急,自觉地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自觉地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
参考文献:
[1]王旭东.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与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量化管理[J].金融论坛,2004,(2)
[2]厉吉斌.构建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架构体系[J].上海金融,2005,(5)
[3]杨岚.我国商业银行加强操作风险管理探析[J].时代金融,2007,(2)
银监会印发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中将流动性风险定义为:流动性风险指商业银行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
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现状分析
1.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欠缺。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意识欠缺,导致流动性管理只要求良好的流动性监管指标表现,缺乏流动性管理的主动性,没有重视对流动性管理能力的提高,更没有完善资产管理策略和负债管理策略。另外,公众认为商业银行有政府信用做后盾,认为政府会为银行的一切行为买单,基本没有倒闭的可能性,使得管理层没有流动性危机的担忧,工作人员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认识不够。此外,信息不对称的使得公众对银行的不良资产缺乏充分地了解,从而当银行经营效益不高或亏损也不会发生挤兑现象,这加剧了商业银行的管理层缺乏流动性风险的危机感。
2.资产负债率较高。银行业是比较特殊的行业,笼统地讲,根据《巴塞尔协议》规定商业银行的风险资本核心充足率为8%,也就是说,银行的资产负债率在92%以下是一个正常的水平。目前我国个别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率高达95%以上。负债经营一直是我国商业银行最大的特点,但是资产负债率一直较高,就会给商业银行带来潜在的流动性风险。
3.不良贷款率偏高。2014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达1.64%,提高了0.15%;商业银行2014年末不良贷款率1.29%,提高了0.29%,2014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创2009年来新高,2013年和2014年我国银行不良贷款率逐年上升。截止2014年12月末,银行存款余额同比增长9.6%至117.4万亿元,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3.3%至86.8万亿元。
4.存贷款业务期限错配。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特别是资本市场的活跃,我国居民和企业部门的资产选择行为和投资偏好发生了较为显著的改变,并进一步引起商业银行资产和负债期限结构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表现在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短期化、资金运用长期化趋势明显,存贷款期限错配问题日益突出。商业银行在追求高收益的驱动下更愿意发放中长期贷款。近些年来,商业银行的贷款项目中,短期贷款的比重趋于下降,而中长期贷款的比重呈现不断上升趋势。
5.流动性风险的监管指标的系统性、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流动性覆盖率、存贷比、流动性比率等流动性监管指标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首先这些指标只是针对个体,对整个银行体系的起不到监管作用。而个体又是存在于整体当中,如果银行整个体系存在隐患,个体商业银行又怎么可能健康稳定的发展。离开整体来看局部,指标的监管作用就大大减弱了。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应该先从宏观出发,再到个体,整个银行体系发生流动性风险,对个体的商业银行的危害也会很大。其次,当前的流动性风险指标对于实际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导价值非常有限。尽管当前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众多,但是这些指标都是对商业银行某个角度或者方面进行监管,缺少一个科学的体系来全面的分析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
三、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对策思考
1.增强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培养流动性风险管理文化。流动性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应当引起商业银行管理层和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随着我国的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市场竞争的不断增强,国家信用的作用已经开始不断的减弱,因此,我国商业银行要不断地增强对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意识,并将之提高到战略管理层面上。同时,还要改变过去被动性管理的方式,提高自觉主动性,在工作的每一个流程中都要把流动性风险管理纳入考察当中。商业银行应当强化流行性风险管理的培训,提高银行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
2.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技术和手段。商业银行应当学习和应用现代风险管理技术,不断提高自身风险识别、风险计量和风险控制的能力,应用统计技术、数理建模技术等来实现科学量化管理,从过去的经验性管理提升为标准化科学化的现代管理。商业银行应当增加对多元化和稳定性融资的管理、日间流动性风险管理、优质流动性资产管理、并表和重要币种流动性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提高压力测试、应急计划等监管要求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引导银行建设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和专业化水平。
3.优化期限错配。商业银行应当严格控制中长期贷款的发放规模,加强中长期贷款的审批,并将中长期贷款纳入到相关业务部门的绩效考核当中。其次,银行需要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联动管理机制,以风险敞口管理为主线,建立健全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体系。要综合分析各项资产负债对利率、汇率等重要市场变量的敏感性差异和资产负债流动性敞口,根据银行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和风险偏好水平,依据对风险因素变动的预期,积极主动地调整各类风险缺口的规模和结构,实现既定的风险控制和收益目标。
4.提高主动负债能力,扩大流动性来源。我国目前的金融脱媒,实际上是金融市场化改革深化带来的资金定价市场化的过程。随着各类直接金融渠道的发展,在存款利率管制尚未解除的状况下,银行存款分流是不可逆转的趋势。银行在未来的发展中必须逐渐改变目前过度依赖存款的被动负债业务策略,更多发展主动负债业务,拓展从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直接获取资金的能力。目前我国可供银行选择的主动负债形式日趋多样化,主要包括发行债券、对央行负债、对同业负债和协议存款等。近期,同业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正式推出,进一步丰富了银行的主动负债工具。
5.开发和运用金融衍生品。市场从来都不缺资金,缺少的是合适有效的金融产品。当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有合适的金融产品,滞留在商业银行体系内流行性可以得到有效地转移。流动性风险可以通过开发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来进行转移。外国的银行在金融衍生品的开发和运用上遥遥领先于我国的商业银行。当前,随着我国对外资银行的开放,银行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为了更好在市场竞争中站立脚跟,我国的商业银行要不断加大金融衍生品的开发和运用力度,提高金融衍生品的创新能力。
【关键词】中间业务;现状;问题;策略
一、发展中间业务的重要现实意义
中间业务的英文原名“Intermediary Business”,意为居间的、中介的或的业务(陆世敏、尚福林2002年)。我国中间业务的现代含义为“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
中间业务的发展对其业务经营却具有多重意义。(1)商业银行过去高度依赖存贷利差的收益方式日益受到挑战,中间业务开辟了不同的市场空间和利润空间,这是银行改善盈利结构、提高利润水平的重要途径。(2)中间业务作为对资本无要求的盈利业务,其还具有服务性强、风险相对低等特征。加强对中间业务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必然有助于提高银行利润和优化资产质量,从而可以防范和化解银行的经营风险。(3)客户获得的中间业务服务越多,对该商业银行就更加依赖,因为许多大客户对资产管理、投资理财等服务有更多需求,这促使银行和客户利益目标一致化,因此有利于提升客户的忠诚度。(4)中间业务发展可以提高商业银行的品牌形象。证明其由传统服务向现代化综合性金融服务的转变并且强调了其并非以完全以盈利作为目标。塑造的自身良好的企业形象又对银行存贷业务的开展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中间业务也成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1)市场的发展需要全方位金融服务与现实无法满足的矛盾阻碍着经济的发展。而银行所提供得、担保、信息咨询作为中间业务恰好弥补了这一矛盾,满足了现代化的市场需求。(2)银行的中间业务客观上限制了客户的资金保存在银行账户中,从而使得中间业务产生了集中资金的功能,可以进行社会建设促进生产。中间业务打造的银行的良好形象又可为银行信用业务的开展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3)中间业务提高了社会资金利用效率。随着电子计算机技术的普及以及电子清算系统的建立,交易收付瞬间即可完成,加快了经济主体资金的周转速度从而有利于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4)由于市场上信息不对称,单个企业凭借其掌握的市场信息做出的决断可能出现资源的错误配置。信息咨询服务的开展使得同市场上各个行业都保持有密切的业务往来关系银行帮助其客户克服投资决策时所遇到的信息不充分,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的均衡运行。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和问题
长期以来,把中间业务仅仅看成主要业务的配套业务,但近年来,商业银行为了应对金融现代化改革的市场需求,开始向以收入为导向的阶段转变增加银行收入成为主要目的。2009年以来,高收益中间业务如保险、投资银行、资产托管等成为利润的重点,项目增加至500多种。中国银行的国际保理、建设银行的工程造价咨询务、中信银行的出国留学金融服务业务、招商银行的“一卡通”等业务,具有市场竞争力。但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1)内部制度建设存在不足。当前,我国银行的中间业务缺乏健全的理论依据和科学的指导。商业银行业系统从上到下缺乏总体规划,各分支机构缺乏规范化管理,不能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2)开发手段和硬件设施落后。国有商业银行具有网点多规模大的优势,但是各个网点之间的技术水平的区域差别大,影响了中间业务整体发展。硬件设施和科技手段落后,使得对信息的采集、反馈变慢,影响到决策者利用信息及时处理问题的效率。(3)金融创新能力较差。银行的创新能力差使得其服务难以适应国际的金融创新和产品升级换代速度。难以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占得一席之地。(4)相应的法律、规范不健全。我国银行业中间业务缺少相应的法律规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其发展。对中间业务的概念、业务的范围、收费的标准、监管的责任都应存在相应的法律法规。
三、当前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对策
(一)转变观念,认识中间业务的重要性
国内商业银行必须转变固有的观念看法,明白增加银行收益才是银行生存的必由之路,从而认清中间业务的重要性。金融市场发展的未来,是满足客户日益增长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这也应是银行提高盈利能力来源。
(二)完善中间业务组织管理,调动发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当前中间业务经营管理组织混乱,监管部门应制定科学有效,体系统一的规划,为银行业提供指导原则。要求有专门的部门进行协调关系,管理和监督中间业务的操作,并且在考核体系中纳入中间业务,以绩效激励带动组织管理的发展。
(三)加强市场调研,加大创新中间业务品种的力度
产品创新是金融企业发展的动力源泉。虽然大部分商业银行在实力方面已经具备一定的条件,但由于内外环境的变化,商业银行必须在创新能力方面加快步伐,搭好平台,打好基础,形成机制,尽快实现中间业务从成长期向成熟期的过渡。
(四)增强服务观念,搞好中间业务的市场营销
其根本是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要求为导向进行产品创新。在此基础上的市场营销才能有“有米可炊”。中间业务营销的力度需要以人为本的加强,而不是面向所有客户群的炮轰。根据客户层次,发现企业的各项需求偏好,向客户推荐产品,还要宣传新的中间业务品种的功能,适当引导客户的消费方向。
商业银行间中间业务的竞争是国际金融业的竞争方向。外资银行的进入,深化了中国金融市场竞争,因此严峻的市场环境迫使我国商业银行认识到中间业务的重要性,进而大力发展中间业务。相关政府部门和管理机构应该设计出切实可行,科学严谨的指导方针,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促进中间业务稳健发展,使中间业务作为提升综合实力推动力在促进整个金融市场平稳快速发展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邹玲.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研究[M].第1版.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6)
[2]贺强,等.我国商业银行业务拓展及创新趋势研究[M].第一版.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8)
[关键词] 中间业务 收费 商业银行
一、我国中间业务收费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在中间业务收费方面,我国相应出台了一些相关法规文件。《商业银行法》(2003修正)第50条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2001年)第19条都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业务,提供服务,可按照规定收取手续费。2003年10月1日实施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将中间业务收费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仅包括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等基本结算类业务,其他的中间业务全部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各商业银行根据成本和目标客户自主定价。这些文件给商业银行发展服务中间业务收费提供了法规依据。但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费,无论从市场发展的需要还是从银行自身发展上看,都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
1.收费品种层次低,高附加值产品比重较小。尽管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现在已经开办了数百个品种,但多集中在结算、和银行卡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上,这些品种银行投入较大,获得的收益却不多。相反,智能型、科技型、高附加值的中间业务如基金托管、个人理财等新兴业务却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薄弱环节。比如西方银行较为重视的投资银行业务,国内银行目前仅能从其获取很小的收益。尽管央行已批准了建行等银行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但银行财务顾问的经营范围偏窄,尚不能与国外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营范围相比;且在仅获央行批准而未获证监会批准的情况下,银行财务顾问业务的资格公信力仍受限制,其实际运作空间较狭小。而国外银行财务顾问在资本市场上具有与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意义上的平等资格和地位,社会公信力高。当前投资银行业务收入的增加更多是贷款收益的转化,没有实际意义。
2.收费的外部环境存在障碍。中间业务大多属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交叉经营的领域,因此,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政策对银行业务范围的限定,直接决定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空间开拓。我国从1993年始实行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的严格分业经营,中间业务的开拓受到法律法规限制,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分业经营体制保护着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影响了商业银行提供综合性、多功能、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从体制上制约了中间业务的拓展。各行虽然也相继推出了许多新的中间业务品种,但从整体看中间业务还基本局限于传统业务范围,咨询类等新兴高附加值的中间业务品种较少,出于风险防范的考虑,衍生工具业务的开展受到严格限制,不仅政策空间小,而且交易市场十分狭窄。
3.收费机制不合理。目前中间业务收费管理上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服务项目没有收取手续费标准,致使银行难以收费;即使制定了收费标准的项目,也由于传统经营的影响和客户对收费的不理解,而使得收费的推行受到了很大的阻碍。另外,商业银行每次收费的基本程序都是由收费银行以公告的方式告知消费者收费项目、金额和起始收费时间,收费主动权完全掌握在银行手中,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因此,我国银行在中间业务的收费过程中不断受到消费者的质疑与反对,这成为影响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阻碍。
二、对我国中间业务收费问题的思考
1.提高服务品质和风险识别能力,改善银行中间业务收费的内部环境。一方面,中间业务不是免费的午餐,但要让其不成为免费午餐,国内银行必须在服务品质上有一个大的提升。对于外资银行而言,服务品质无疑是其最值得炫耀的。外资银行的服务不仅仅是体现在对客户的服务态度,更是体现在给客户提供更多更符合客户需要的个性化金融产品,给客户提供更多的产品之外的附加值。而国内银行凭借目前的技术和人力条件,短期内很难与外资银行在此点上抗衡。另一方面,中间业务同样存在风险,因而应提高风险识别能力。银行虽然可以选择低风险业务做,但低风险与低收益从总体上必有一种配比关系,光做低风险业务的银行很难留住利润丰厚的高端优质客户。比如某银行为收取100万元的中间业务收入(财务顾问费),竟让3个亿的贷款变成坏账。但若能识别其中的风险到底在哪里,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和规避手段,这样的中间业务同样可以做。
2.克服现有制度障碍,为银行中间业务开拓最大的空问。从西方金融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来看,混业经营是不可避免的趋势。混业经营可以促使银行资产多样化,为增加银行利润创造条件。鉴于我国金融市场尚欠成熟,相关法规、制度的建设不够健全,实行分业经营管理体制仍有其必要性。对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首先,要充分地利用法律允许经营的业务空间,最大限度地拓展新业务。其次,要在银行监管机构的支持下,向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新业务空间延伸。近年来,我国金融监管部门谨慎地放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允许其在股票抵押、保险等方面的“混业”经营,并且在2001年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进一步明确,商业银行在经过央行审批后,可办理金融衍生业务、证券业务,以及投资基金托管、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这是在不违反分业经营原则下对商业银行业务的一个突破。随着我国逐步利率市场化,商业银行的利息收入将可能下降,如果商业银行能参与到证券、保险、基金等领域经营中间业务,必定会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抵消净利息收入的下降,扩大利润来源渠道。
3.强化定价策略,调整和制定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制定中间业务收费管理办法.把理顺中间业务的价格、公布统一收费标准、规范中间业务的收费管理作为规范和加快发展银行中间业务的突破口。一方面,针对目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通过与国家有关物价管理部门协调,明确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进行收费的权利,减少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可能受到的不必要干扰; 另一方面,积极发挥中国银行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统一的收费标准,改变过去中间业务收费偏低或不收费的现状,营造一个公平合理的市场秩序。
参考文献:
[1]高焰: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的市场阻碍分析[J].价格月刊,2007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 互联网金融 商业银行 小微企业
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冲击
利率市场化作为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重要方向,近些年来一直在在积极稳步向前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今后央行也将根据各项基础条件的成熟程度分步实施、有序取消存款利率管制,逐步向利率完全市场化过渡。利率市场化将会导致银行内部的巨大分化,对中小银行的冲击将远大于大型银行。一旦存款利率市场化,中小银行将面临风险定价、利差收窄、主营业务流失、行业并购等众多压力。所以作为银行业内部数量最多的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实现特色化、专业化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
互联网金融模式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冲击
在以云计算、搜索引擎、大数据、社交网络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互联网技术时代,移动支付、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金融创新业务蓬勃发展,由此形成了一种互联网金融模式。第三方支付、阿里贷、P2P、线上融资、网络保险、移动支付等给传统金融格局带来了新的挑战。国内电子商务市场呈现出迅猛增长的态势,2013年,我国第三方互联网在线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53729.8亿元。电子商务所催生的互联网金融正显现出其对传统金融模式的替代效应,新金融势力凭借日益扩大的社会影响力以及相对较低成本的平台信息获取方式,在信用成本和作业成本方面具有传统银行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并且以支付宝等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正在改变商业银行的金融生态,对商业银行的交易媒介、支付手段等传统职能带来冲击和挑战。商业银行独立承担了账户、结算、清算、收单、反洗钱等大量管理和运营成本,但在紧密贴近用户需求的新型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挤压下不断被“后台化”和“边缘化”,“存、贷、汇”遭遇全方位金融脱媒,使得商业银行正逐渐退化为整个金融链条的OEM商,并被残酷的甩在价值的尾端。
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现状
互联网金融弥补现有金融体系的不足实质上揭示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凸显银行业产品供应不足,服务不够。利率市场化加上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使商业银行加大了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开拓力度。小微企业贷款产品持续丰富,贷款模式不断创新,贷款规模迅速扩大,已取得相当成效。例如,2013年末工商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87万亿元;招商银行境内小微企业贷款总额比上年末增长21.16%,民生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047.2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77.71亿元,增幅27.69%;华夏银行小企业贷款保持较快增长,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10.84个百分点。在贷款产品方面,工商银行持续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研发推出电商平台和小商户POS收单贷款等具有互联网金融特质的产品。广发银行“生意人卡”将个人信用和小企业联合在一块, 目标是成为小微企业主的财富管家。民生银行在小微企业金融产品“标准化”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基本形成“标准产品”快速处理,“非标准产品”专家受理的运行机制,即便在传统的抵押产品上,通过建立“产品押品价值库”的方式来解决抵押评估周期长的问题,保障效率优先,如表1所示。
现阶段商业银行开展小微企业融资业务的代表性模式
金融脱媒的不可逆转,意味着商业银行必须遵循互联网的生存法则,在全新的行业分工和要素分配过程中掌握主动、顺势突围。目前各银行开拓与创新小微企业融资业务有如下三种模式:
(一)商圈模式
2011年8月,商务部与银监会联合了《关于支持商圈融资的指导意见》,规范了银行商圈融资业务,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商贸企业融资难问题。指导意见以后,银行业机构“商圈”融资业务稳定发展,不仅小微商贸企业金融服务得到改善,同时在分散信贷风险方面作用十分明显。商业银行下沉市场服务重心,大力发展以商品交易市场、商业街区、物流园区、电子商务平台等为主要形式的商圈融资业务,不断加大小微企业资源倾斜力度,持续提升小微服务创新能力。例如交通银行提出商圈金融服务方案;民生银行针对较高知名度的商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各类商场、批发性商业街和甄选的目标社区业主、工薪阶层等业态开发出无抵押、无担保、最高金额50万元、最快一天放款的“微贷”产品。各地方银行业纷纷开展商圈融资业务,以河北银行为例,截至2014年2月末,商圈小微贷款余额31.28亿元,同比增长达到307.51%。
(二)基于网银平台的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模式
网银平台可以通过银企直联模式实现与供应链上下游小企业、核心企业、仓储监管机构、交易市场等合作方实时对接,对信息流进行全面掌控和统一管理。小企业用户可以与核心企业、物流仓储企业等的内部资金管理系统、供应链管理平台、电子商务网站实时嵌入,共享“1+N”供应链实时交易信息,实现供应链“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在线整合。除了平安、招行以外,民生、中信、光大、兴业等多家银行也在逐步把供应链金融业务从“线下”搬到“线上”,构筑供应链金融网银平台。通过互联网与金融技术的深度融合,最大限度地发挥银行传统的金融优势和平台经济高效、便捷、覆盖广等优势,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金融服务,如表2所示。
(三)商业银行参与的P2P模式
P2P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网络实现直接借贷,其核心是公众化的“点对点”信息交互和资金流动。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商业银行靠利差获利的难度日益增大,P2P网络借贷作为新兴信贷服务模式,已经引起传统银行业的高度关注。商业银行参与P2P的优势在于: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优势;资产规模大,实力雄厚;信誉高,市场影响力大。如果依托现有品牌、系统、网络优势以及管理经验发展P2P网络借贷,商业银行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务,将有效提升同业竞争力。2013年,作为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全新模式的尝试和探索,招行在其小企业融资平台“小企业e家”上,了一个名为“e+稳健融资项目”的投融资平台悄然上线。这个平台与常见的P2P平台设计类似,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这里进行注册并投融资,最小投资单位1万元。所发项目的审核都是由招行方面完成,而且招行也对这些融资项目开了银行的兑付凭证,到期后会由第三方公司对客户进行还款。商业银行参与的P2P投融资平台可以让金融服务更加透明,最大限度地减少信息不对称和市场交易成本,利用银行风险识别和风险管控能力,通过互联网创新实现社会公众间信息、资金的开放、安全和有效的交互与流动,让社会公众平等享有金融服务的机会,促进社会普惠金融体系的建立;投融资平台有助于利用社会资金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为小微企业融资探索了一条新路径。
商业银行进一步发展小微企业融资业务的建议
(一)利用互联网软信息,解决商业银行小微贷款信用可获得性问题
目前银行小微贷款在解决信用可获得性上,不单纯依靠固定资产、企业担保作为融资依据,初步形成“重现金流、轻抵押物”的硬信息(资金信息)模式和联保两种模式,解决了小微贷成本和风险偏高的问题,但在如何利用互联网软信息(非资金信息) 拓宽信用可获得性方面仍在探索阶段。目前,一些银行已经凭借互联网软信息开发出无抵押、无担保、随借随还、小额信用循环贷款品种。例如,平安银行借助eBay大数据资源,开发出的“贷贷平安商务卡”,只需凭卖家的个人信用及销售数据授信和以卖家交易行为信息作为审核依据;建设银行对银行自有账户体系进行大数据应用,根据客户账户结算信息开发出以企业和企业主家庭持续有效的结算量和日均金融资产为依据的“善融贷”纯信用贷款产品(陈海强,2014)。未来商业银行可通过与平台、供应链、产业链的合作,探索信用可获得性的新路径,形成软信息信用获取方式的集中化、批量化、流程化和标准化,从而打破抵押门槛解决小微贷款难题的发展之路。商业银行也可以将小微贷的金融征信服务外包给类似全球网的服务平台,全球网依托电子商务自然生成信息作为征信信息,以开放方式分享,因此商业银行可以低成本地获得许多软信息,如贷中的用电数据、用水数据、贷后“员工忙碌程度及精神状态”、“经营场所整洁程度、是否经常使用”等。
(二)对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进行整合,提供适应小微企业发展特点的综合金融服务
如今小微企业需要的不单是一次性的融资授信, 而是能帮助小微企业发展和盈利的以融资为基础的综合金融服务。商业银行应进一步提高保证、信用、存贷监管等非抵押方式的融资业务,适应并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科技与金融服务的融合,加强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创新的统筹管理,扩大产品开发的深度和广度,致力于小微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丰富小微金融产品体系。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方面,商业银行应从顶层设计开始对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进行整合,着力资源整合与流程优化,突出市场定位转小、业务流程转简、服务效率转快、产品推送转整的改造规则,实施扁平化的组织架构,打破传统银行部门限制,有效管控。此外,商业银行需要进一步对银行的客户细分,对银行服务细化,对业务流程进一步地梳理和完善,力求通过标准的业务流程、简化的操作程序、多样的融资产品,满足小微企业不同的金融需求。
(三)增强信贷风险防控能力,提高风险防控水平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在为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服务创造了更大空间的同时,也给银行带来了新的风险。目前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相对滞后,在政策层面相关法规和监管缺位,涉足互联网金融的行业规则和监管标准尚不成熟,监管体系尚在建立过程中,可能会对银行稳健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商业银行在创新的同时建立起风险隔离机制和应对机制,逐步完善电子商务信用和传统金融信用相互补充、线下和线上评估相互补充的混合模式。
1.梁璋,沈凡.国有商业银行如何应对互联网金融模式带来的挑战[J].互联网金融,2013(7)
2.郑良芳.商业银行奋起迎接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挑战[J].金融与经济,2013(9)
3.宫晓林.互联网金融模式及对传统银行业的影响[J].南方金融,2013(5)
4.张宏洲,康淑红,孙晓玲.“商圈”融资业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调查[J].甘肃金融,2012(7)
关键词:商业银行 改革 现状 变革 路径
中图分类号:F830.49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6-1770(2007)02-028-05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正处在经济、金融体制进行全面调整的过渡时期,面临经济体制的变革和发展战略的调整,承受着来自市场风险的冲击、制度监管的压力以及社会改革的洗礼。与此同时,世界经济也正处于深刻的结构性变动之中,考虑到我国商业银行体系内在的脆弱性和当前深化金融改革的攻坚性质,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现状的研究,充分考虑外部环境变化带给商业银行的种种影响,尝试提出适合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变革的合理途径。
一、外部环境变化对我国商业银行体系的影响
(一)经受着经济体制变迁的巨大考验
我国商业银行体系不论是从专业银行转轨而来的国有商业银行,还是市场经济催生的新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均长期受到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具有浓厚的行政分权色彩。尽管近年来商业银行不断推进内部体制改革,总行一级法人对全辖机构统一管理调度、引导资金流向、协调利益分配的模式逐步形成,但传统的块块分割、行政分权式的总分行模式仍然没有根本改变,最大的弊端就是缺乏集中的风险控制能力和集约化经营效率,使得一个法人银行仍被分割成无数独立的利益板块。显而易见,在利益多元化和目标多元化的驱策下,各级分支行具有一定的准法人权限,各自为政,盲目经营和消耗内部资源,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总行经营政策和战略目标的落实。
(二)面临着角色定位从被动执行审批指令到主动获取行政许可的大跨度调整
随着金融业大门向国际市场全面放开的最后时限的来临,政府指令和强制审批的色彩逐渐淡化,取而代之的行政许可和备案制度意味着我国商业银行需要独立面对和迅速适应灵活的浮动定价机制、业务创新。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是以政府文件确定的框架为行为规则的,盈利主要来源于各类授信规模以及央行实施间接调控手段的效果,如存贷利差、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等,过分依赖监管部门的政策指令,相较之下商业银行主动开发的各类中间业务和衍生金融产品所取得的收入比重低。由于大跨度的角色调整使得我国商业银行原本在投资和消费领域垄断性的间接融资功能不断受到弱化,加上直接融资,特别是资本市场、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所主导并提供的资金供给、金融工具等业务比重呈现萎缩下降的趋势。通过对我国融资结构的分析,可以发现商业银行原先垄断的金融业务正受到来自市场各方的争夺,呈现出证券市场筹资、企业债券发行、信托募资、融资租赁、产业基金引入、企业集团内财务公司运作等百花齐放的势头。
(三)迎接着来自国际国内、各行各业对金融危机和银行风险的挑战
全球经济的融合及一体化使金融危机、银行风险爆发的频度、影响的广度、危害的程度不断加剧。这种风险来自于国际国内以及各行各业的每个方面,大致归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宏观经济运行中商业银行必须面对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政策风险、货币风险和国际收支风险等;第二个层次是考验商业银行管理和控制能力水平的一系列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本风险、结算风险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金融危机和银行风险主要集中在第二层次以及第一层次的市场风险、利率风险等,例如近些年引发的巴林、大和、里昂信贷等危机,均源于商业银行过分地追求经济效益和竞争地位而疏于控制管理风险所致。但是,我国当前的金融风险主要是一种制度性风险,现行银行组织制度、产权关系对市场价格波动反应迟钝,对组织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也缺乏兴趣,尤其是缺失应对国际收支、自由兑换、资本市场冲击等金融危机的经验和相关的制度。因此,我国商业银行不健全的风险制度直接导致金融危机和银行风险的潜在蛰伏,严重威胁着整个银行体系的金融安全。
二、我国商业银行体系的现状
(一)产权性质趋同,国有化程度高
对于我国商业银行市场来说,由于大型商业银行(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规模庞大、市场份额稳定,占据市场竞争垄断地位,客观上决定了我国商业银行的产权性质比较单一,国有化程度较高。而一个成熟的市场竞争必然是在不同产权主体之间展开,只有打破垄断格局,才能籍以提高银行业的效率效能。
(二)资源配置无序,决策效率低下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以层级授权的方式作为经营管理和信息传递的纽带,以分支行作为资源配置中心来开展各项业务。由于层级设置复杂,使得管理成本大大增加,总行对可使用资源的掌握和调配能力严重不足,在市场竞争中决策滞后、反应迟钝。即使总行能够及时下达决策指令,往往也缺失权威性,有令不行或者执行而不到位比比皆是。
(三)核心业务单一,经营范围较窄
与外国金融机构相比,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业务品种单一、业务范围较窄,无法满足高端客户快捷、多样、高效的金融服务需求,在国际金融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着重于大力拓展业务规模、扩充目标客户,应该说在业务数量上有了呈几何倍数的规模。近些年,虽然不少商业银行引进国外先进经验,进行业务创新,例如挖潜私人银行业务市场、理财产品开发、建立金融信息技术平台发展电子银行业务等,但是在深层次的衍生金融产品发掘方面受到人才和技术资源匮乏的限制,短期之内也很难获取显著成效。
(四)混业经营受限,市场资源割裂
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规定使商业银行面临风险集中的境况,这与全球商业银行混业和全能化发展的潮流是相悖的。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来说,分业经营使其业务被限制在很窄的范围内,服务对象就难以跳出固定的框架范畴,而且分业经营直接导致金融市场资源的割裂,市场效率大大降低。
(五)不良资产巨大,金融安全堪忧
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因历史原因产生的不良资产包袱是沉重的。尽管国家在政策层面上给予扶持并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专门对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剥离,平时商业银行也通过自身提取拨备准备对诸多不良资产进行了核销处置等,但是旧的不良资产尚未完全剥离,新的不良资产已开始不断生成。究其原因可以发现,虽然外部的一些体制性的因素,例如国有企业破产等,正在逐步减少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影响,但是宏观经济波动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影响却在加剧,并且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不善,包括经济案件,也直接影响到不良资产的生成。正是出于银行内部监督控制不力以及外部信用制度缺失、经济体制转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使得我国商业银行既要承担违规经营的成本,又要承担经济大幅度波动的成本,而且还要间接承担宏观调控的成本。
(六)管理控制失效,风险防范不足
我国的商业银行因为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能够及时对利率、汇率或其他宏观政策变化引起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进行主动预警、精确定价和内在自我调节的机制,所以防范风险的能力有限,银行内部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也无法达到与外部经济环境有机融合的状态。伴随外部经济周期的变化,商业银行会因此积聚各种潜在的风险,甚而爆发不可逆转的危机。从内部体制分析,不论是体制建设还是技术能力都反映了我国商业银行对管理控制的不力,一方面风险管理体系以及定价管理体系的缺失,使得银行管理控制能力以及定价能力严重不足;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所使用的管理会计系统与业务统计管理模块数据是割裂运行的,无法与风险管理要求相匹配,很难对客户、产品、部门、区域做到精准核算。事实上,我国对风险防范的金融制度研究和衍生金融工具研究都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例如对市场风险的管理才刚刚开始,以市场价格计量的交易类账户的风险作为计量、监控对象,相关的会计、税收配套政策也未确立。而国际会计组织IASB和FASB已针对各种风险工具在全球金融机构中推广应用“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披露与列报”等约束条款,对我国已经上市和即将改制上市参与到国际竞争中的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都是极大的挑战。
三、适合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变革的合理途径
我国商业银行不论寻求何种发展变革的途径,都应该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根据信息及科技手段的进步来选择和决定。
(一)重塑银行产权结构
我国商业银行产权结构的重塑实际上是把银行的组织变革与产权制度的改革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调整法人治理结构来理顺产权关系,通过确立最高决策和监督机制来明确产权主体,通过理顺政企关系从而使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真正成为企业法人。
近期,各大银行接连进行的H股、A股重组上市可以视为中国银行业产权改革的大规模启动。通过股改,银行的公司治理形态已经初步形成,成立了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一整套包括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在内的制度体系。但是,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要真正地重塑银行产权结构,不仅仅只是解决表面的形式问题,现代公司治理的要求是伴随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产生的对委托关系的要求而产生的,其核心是股东意识,围绕股东利益最大化更深层次地形成和落实一系列运行机制才是重塑产权的根本。目前,这一深层次的运行机制尚未在我国商业银行中有效形成。只有坚定产权变革方向,始终按照现代企业治理的要求,建立决策、经营、监督“三权分立、互相制约”的权力体系,运用资本力量规范和平衡主体行为,强化监督机制,才能科学解决各种集权与分权问题。
在维护金融稳定的前提下,我国商业银行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战略性参股伙伴,引入外资和民营资本,以使金融企业的股权结构更加多元化、更具制衡力,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并且,通过资本的引入,银行不仅可以获取来自合作伙伴的资金财力支持,而且可以进一步带动其他技术、市场、人才等资源的互助和共享。当然,还有很重要的一项是要充分尊重多数小股东(公众)的意愿,增加股东信息的透明度,维护银行在市场中的公信力和良好声誉。
(二)变革银行组织架构
对我国商业银行组织架构的整体设想是:组织的高端部门设置要能够完整地体现战略意图、条理化常规化;组织的低端部门设置则灵活多变,动态化有机化;按照业务和非业务条线分别设计组织类型,业务部门率先尝试组织变革,实现垂直纵向的事业部(或超事业部)制组织形式,条线管理的层次减少,信息传递更加畅通,围绕目标客户和市场细分灵活制定业务发展策略,确定核心业务,适当利用网络型组织形式外包部分不具备盈利性和竞争力的非核心业务;非业务条线在原有职能制组织结构的基础上,横向分工,适当分流,严格控制成本预算,通过借鉴矩阵制组织形式与业务部门有机穿插和结合起来,以建立高效、有序、精简的配套保障体系。例如对客户服务、市场营销、策略研究等开拓性业务领域的部门,主要推行更为灵活的分权自主的组织形式,以保证这些战略业务单位能够对市场变化做出及时的判断、研究和反应;而对风险控制、内部监督等管理控制部门则可以推行相对稳定的组织形式,以保证对风险的有效识别、计量、控制。另外,相应的人事管理、后勤保障等部门也应该考虑到内部两类组织形式的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的情况、不同的需要分别设计人事管理制度以及后勤保障体系。
在具体的推行过程中,首先可以考虑暂不急于对一级分行进行组织变革,而以二级分行的扁平化改革为试点,推行总行业务中心或部门直接领导的集约管理模式。即调整和上收部分二级分行、支行的业务管理职能,扩大总行核心业务部门的管理幅度,直接对一线产品营销、客户服务业务进行管理指导。同时,按照集约经营的原则,有必要压缩和理顺纵向业务管理层级,可以从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正在进行的机构网点撤并入手,变二级分行和各支行为更直接的前台业务岗位。需要说明的是,撤并网点并非取消网点,只是各个网点不再具有全面的管理职能更象是一个个被定点安排在外直接面向客户销售或服务的营业柜台,网点既可以是人工服务的,也可以是无人化的电子银行,提供的金融产品一般也应该是标准化及大众化的。通过这种组织变革,可以进一步地优化资源配置,使我国商业银行将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集中到核心业务的经营中,为那些能够给商业银行创造和带来主要利润的企业客户、个人客户提供个性化、人性化、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集中力量打造核心产品、特色精品,提高资源投入的回报率,提高整体的盈利和竞争能力。
为了补充业务垂直领导、扁平化管理的不足,在二级分行扁平化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我国商业银行按照经济规模的原则,对一级分行的管理职能进行调整归并,逐步扩大管理跨度并根据实际的经营状况、业务走向、客户分布、地域特征等过渡到由总行或大区域行直接管理的模式,以此强化对全国甚至全球各地机构的有效管理控制,以便更好地满足客户的服务要求和实现银行自身的发展目标。
(三)强化银行核心业务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固有的业务模式和产品并未切合市场需求,而是让市场和客户反过来去适应银行原有的业务分工以及开展方式,这在国有银行垄断经营和缺乏竞争的时期是可行的,但面对WTO后金融市场的开放和竞争已经不能适应。由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加快步伐,通过对当前市场导向的判断和对客户群的分析,根据市场需求,重新组合和选择适合于银行自身发展、定位的核心业务流程,强化核心业务,使分工更趋专业化,提高相关领域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当前从前、中、后台分离入手的做法是值得推广的,建立起“业务拓展-职能管理-支撑运行” 体系,通过对不同业务职能的大类划分,经过严格的筛选考核,然后对各大类分别进行有侧重地专业细化或分离弱化,树立品牌,形成特色服务产品,提升核心竞争力,将那些盈利空间不大的非主流产品通过外包形式从核心业务流程中分离出去,以节约和有效配置有限的银行内外部资源。
一旦银行确定了核心业务,在条件成熟时就应果断地对非核心业务的机构、部门进行撤并收缩,或者采用外包协作的方式将那些不经济的非核心业务从银行自身的体系中转移出去,只保留核心竞争力的部分。通过合理的“外包”方式,借由市场来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使我国商业银行与众多外部机构建立起联系,发挥协同效应,使价值链中的每个环节都能得到最好的专业企业支持,获得一种跨集团、跨行业的竞争优势。例如将银行的安全保卫、接送钞、应用技术系统研发、网络电子交易、法律咨询、物业管理等外包出去,或者组建独立于银行业务之外的技术服务公司,或者通过竞标的方式在市场上择优选取协作伙伴。有时候协作伙伴会成为银行开展核心业务的主要优质客户。
(四)组建混业经营模式
将我国商业银行改组为以大银行为主体的股份制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朝着“混业经营”的方向发展。将总行改组为控股公司或在总行之上设立控股集团公司,将现有分支机构按经济区域或业务领域组建成立股份制形式的战略经营单位(例如各区域中心或子公司模式),或通过资本手段购并一些其他领域的公司,由集团公司通过参股、控股的方式在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和资产管理等领域全方位开展分业经营,并对其控股的下属战略经营单位实施有效监管。通过该模式可以实现“整体混业经营、局部分业经营”的战略理念,突破目前束缚的分业经营政策框架,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借资本手段使银行和其他类型的金融业整合起来。
在这一模式下,资本运作极其灵活,经营风险得以分散。控股集团公司通过资本手段可以灵活调整其经营领域,实行有进有退的策略。例如将优质的子公司上市以增加其资金融通渠道,或者从战略角度考虑将某些子公司转卖以吸引其他资本参股,分担风险,共享收益。甚至还可以通过内部交易的方式调整子公司之间的利益格局,通过股权变动的方式对经营困难、资本充足率下降的子公司增资支持,以及通过资产重组的方式化解子公司的不良资产,平衡和控制整个集团内部的经营风险。
可以预见,金融业由分业走向混业是大势所趋。就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现状来看,由于目前还不具备发展全能银行模式混业经营所需要的微观经营环境基础、法律制度保障、金融监管能力和相关的市场条件,所以我国商业银行尚无法跨越政策障碍,立即实现混业经营,但是选择金融控股公司的方式可以从现阶段开始为我国金融业尤其是商业银行实践混业经营奠定基础。一方面,它能够与当前的金融监管方式相契合,各个子公司均有自成体系的经营管理制度、财务制度、风险控制机制等,对口着各自的行业监管当局,有利于金融监管当局的分业分类有效监管;另一方面,在我国金融体制并不十分健全的情况下,它能够有效阻断银行、证券、保险和其他金融业务的风险传递,由各个子公司独立运作不同领域的不同业务,在法律和经营上保持相对独立,起到“内在防火墙”的作用。
(五)建立银行信用体系
为了解决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占比高、拨备不足的问题,我国政府给予了最大的政策和财力支持,允许商业银行在核销部分历史贷款坏账的基础上,多次剥离出银行的不良资产,并且通过中央汇金公司向商业银行注资数百亿美元,极大程度地解决了当前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问题。但是,应当清醒地意识到,要想彻底化解历史遗留的不良资产包袱以及不断产生的新增不良贷款,要从培育建立我国的银行信用体系环境这一根本入手。
建立银行信用体系首先要从统一银行经营管理意识开始,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对经济案件的及时发现和控制能力,都直接影响着不良资产的多寡。总结过去的教训:一是政府行为强力推动,银行内部或市场因素消极被动,导致陈欠未清新欠又生;二是循环往复地重演着“注资-核销-剥离”,成本不菲,不论是1997年发行特别国债还是将数万亿不良资产剥离给4家资产管理公司,耗资甚巨,实质是政府花钱为银行买单。因此,当前着手建立一整套银行客户信用、员工信用、案件记录数据系统,严格银行内部流程和监督控制机能,显得尤为重要。
(六)提升银行风险控制和管理能力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对风险的控制和管理能力严重不足,借鉴西方银行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考虑构建以“风险官制度”、“风险垂直管理”、“风险经理与客户经理平行作业”三项制度为核心的全方位、全过程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以及开发完善以“信息决策支持系统”、“管理会计系统”为基石的支持保障体系。
一是要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包括:(1)设置首席风险官(CRO)及管理委员会,全面管理银行风险。在总行设置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首席风险官,在其下设置专门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管理机构,并通过总行风险管理部门将风险管理决策职能集中于首席风险官。需要指出,风险官制度是建立在集中和独立原则基础上的专业管理团队制度。首席风险官要听取各业务单元风险主管的汇报,并根据风险状况及其演变趋势进行风险策略制定和决策,同时指挥和指导相应层面具体执行完成。当面临较大的风险问题以及决策时,首席风险官应该直接向董事会汇报并取得支持。(2)推行垂直管理,实现相对独立的风险管控体系。作为业务功能,对风险管理部门的组织设计应该更具有垂直管理特征,实行在首席风险官及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分类管理”模式。由总行风险管理部门对同级机构和下级行进行分类管理和考核,按不同业务不同风险类别下设风险管理窗口岗位,落实各风险责任人,对所辖业务领域、经营区域进行全面监控并执行总行风险管理政策。(3)建立风险经理制度,实现风险经理与客户经理的平行作业。在风险管理窗口岗位建立风险经理制度,培养一支合格的专业风险管理人才队伍,通过平行作业使风险经理和客户经理都能够按照各自的职责独立进行作业、独立承担责任,对应两套不同的操作流程,起到相互牵制核对的作用。
二是要完善支持保障体系,包括:(1)建立完备的信息决策支持系统。通过该系统使商业银行实现远程信息的及时传输、数据的共享、业务的及时监控、风险的量化处理、资金的统一运作、成本效益的及时分析,提升银行的业务拓展能力、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为商业银行专业化、垂直型的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2)完善管理会计系统。通过该系统将管理会计方法有效应用于商业银行,使管理会计方法下的全成本核算体系、盈利性分析体系、预算管理体系、绩效考核体系等互相对接,实现系统的大集成管理,从而科学全面地核算、控制成本,对各个业务板块和产品甚至个人进行成本核算、盈利分析和业绩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