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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计目标;受托责任观;决策有用观;会计计量属性
会计目标是关于会计系统所应达到境界的抽象范畴,它是沟通会计系统与会计环境的桥梁,是连接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的纽带。会计系统围绕会计目标发挥作用,会计目标引导会计系统运行。因而,会计目标理论研究是会计理论研究与会计实务发展中的重要内容。本文主要从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新准则中首次明确提出了会计目标的定义出发,分析了新准则下会计目标对会计要素计量属性产生的影响。
一、对有关会计目标观点的简要评析
人们对会计目标的研究和认识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曾出现过多种关于会计目标的提法,其中最具代表性和说服力的两种观点就是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受托责任观认为: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资源所有者如实反映资源受托者的受托责任和履行情况,即对受托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财务报告应主要反映企业历史的、客观的信息,即主要强调信息的可靠性,在这种观念下,资产计量倾向于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这种观点的局限性表现在:受托责任学派强调会计系统和会计制度的整体完整性,认为只有完善的会计系统和会计制度才能确保会计实务的正确性,但会计系统和会计制度内容复杂,保证两者的完善性这一提法比较抽象,一旦实务中出现问题,则难以确定问题的根源,造成众说纷纭、难以统一的局面;在会计处理上,由于受托责任学派强调客观性胜于相关性,因此要求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在会计信息方面,受托责任学派很少会顾及到资源委托者以外的信息需求,按照这一思想,会计人员往往难以体会潜在投资者的利益和要求,因而容易逐渐丧失完善会计信息的积极性,也难以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决策有用观认为,会计的目标就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利于其决策的会计信息,它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有用性。从会计确认方面来看,决策有用学派认为会认人员在会计上不仅应确认实际已发生的经济事项,还要确认那些虽然尚未发生但对企业已有影响的经济事项,以满足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需要;从会计计量方面来看,决策有用学派认为会计报表应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动态变化,在会计计量上主张以历史成本为主,并鼓励在物价变动情况下多种计量属性的并行;在会计报表方面,决策有用学派认为会计报表应尽量全面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由于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多样性,因此,在会计报表上强调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一视同仁,不存在对某种会计报表的特殊偏好。这种观点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一是决策有用观产生和存在背景是存在比较发达的资本市场。二是财务报告反映的局限性。决策有用观下的财务报告只是反映企业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以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而忽视责任和环保收益等非财务信息。三是决策概念外延过窄。决策仅仅是管理过程的一个环节,管理具体包括预测、决策、计划、控制、检查、考核和等程序。一些外部信息使用者并没有履行决策职能,仅仅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如政府部门利用信息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
二、新准则下的会计目标定位
2006年2月我国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会计目标做出了明确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这是我国第一次明确提出会计目标的概念,体现了其权威性。其所规定的会计目标是双重的,兼顾了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这定义弥补了1992年制定的基本准则中有关规定的不足之处,与国际会计准则中对财务会计目标的定位一致,体现了我国财务会计既重视决策有用又重视受托责任的双重目标。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有经济(企业)在全部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并且我国的上市公司中多数是国有企业,这就必然要求在进行财务会计目标的选择时,要考虑到对企业管理层受托经营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所以“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这一目标对我国来讲必不可少;与国际趋同是此次会计准则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则,而国际上现在广泛采用“决策有用观”,所以我国新准则也同时采纳此观点。其优点在于:会计目标能满足投资者、债权人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信息需要;会计目标关注社会经济环境的变迁;会计目标关注现金流量金额、时间分布和不确定性的预估。
三、新准则下的会计目标对会计要素计量属性的影响
会计计量是为了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财务报表而确定其金额的过程。计量属性反映的是会计要素金额的确定基础。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会计要素计量属性,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能够真实可靠地反映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信息,便于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实施有效的监督,采用这一计量属性是由于当时的会计目标决定的,在企业利害关系人比较少,委托合约比较清楚,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容易评价的时期,历史计量属性符合当时的社会环境。
而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会计要素的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会计要素的计量属性从单一的历史成本到包括公允价值在内的多元化的计量属性,是因为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股权日益分散,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具有多样性,包括股东、债权人、企业员工、顾客、供应商、行业协会、政府机构、公众利益团体、研究者和准则制定者、审计师、管理层以及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群体,正是复杂多样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使得委托关系难以明确,或者明确的成本太高,但是委托的实质关系仍然存在。这时确立决策有用的会计目标不仅适应了新的环境,而且使得会计信息使用者获取信息的成本比较低,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在新的环境下做出正确的经济和生产经营决策,有利于整个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随着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越来越多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在交易所挂牌上市,使得这类金融资产的交易已经形成了较为活跃的市场,具备了引入公允价值的条件,从而对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更加有用,也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但是考虑到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发展的不成熟,基本准则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允许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计量属性。超级秘书网: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一、金融工具准则的特点
从银行的角度分析,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1.改变对资产和负债的分类标准。相比旧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按期限划分资产、负债类别的做法,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将资产和负债按其金融属性分为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非金融负债;对金融资产按持有的意图和能力不同进一步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大类;对金融负债也按持有的意图不同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大类。
2.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旧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主要是以历史成本计量,反映的是资产和负债过去的价值。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和计量、后续计量、期末估价、减值测试等都是以公允价值为标准的。企业如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选择使用套期会计方法,但需要符合严格的条件。对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等区分运用套期会计方法处理,即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抵消结果记入当期损益。可以认为,套期会计也是将公允价值作为计量标准的。
3.将金融衍生工具纳入表内核算。因为金融衍生工具具有未来性质的特点,其初始投资为零或者很少,几乎无历史成本;又因金融衍生工具的价格波动很大,历史成本难以追踪其市场价值变动情况。因此,按照传统会计所遵循的“历史性”原则,难以在表内确认。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商业银行应将金融衍生工具隐含的各种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确认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已经证券化的信贷资产及其他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纳入表内核算。可以认为,企业将金融衍生工具纳入表内核算并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是金融工具准则的核心内容。
4.改变了对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目前,商业银行主要是在银监会要求的信贷和非信贷五级分类拨备比率基础之上,部分考虑资产未来可收回金额(未贴现)作为计提资产减值的依据。金融工具准则规定,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外,其他金融资产均应在期末采用个案基准和组合基准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损失,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随意转回。
5.强调金融工具会计信息的披露。旧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在会计报告附注中披露金融工具的风险头寸,而且相关规定很少。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金融工具披露更加全面、详细。新准则规定的金融工具披露不仅是对表内列报的补充,而且还包括了一些具有独立价值的战略性和政策性的重要信息,主要包括与银行业务息息相关的风险数据披露(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重要会计政策、套期关系和风险管理策略、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与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有关的公允价值,不同类别金融资产重分类等信息。
二、银行会计目标
会计目标是会计系统能够期望达到的预期目的或境界。它是指导准则制定的基础,更是评价会计准则制定和执行情况的衡量标准。
目前,理论界对银行会计目标主要持两种观点: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
受托责任观认为:会计应该为资源的所有者,甚至是为所有的委托人提供经营者履行受托责任情况的信息,会计目标在于认定和解除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委托责任。会计信息质量方面要求客观性,在会计确认时只确认企业实际已发生的经济事实,从而在会计计量上采用历史成本,以反映客观性和可验证性。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前,国家是唯一的所有者,银行的所有权结构长期保持稳定,银行的考核机制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这就决定了国有银行的会计目标是向国家报告银行管理者受托管理银行资产的责任。只要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准则和会计系统整体有用,受托经管的责任也就被可靠地反映,银行会计的目标就得以实现。
决策有用观认为:会计的基本目标是为了现实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的信息使用者(如监管者等)提供决策有用的财务信息,帮助他们进行经济决策。决策有用性会计目标的确立使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能够以合理的成本获得自己所需的信息,然后作出正确的经济决策。在会计确认方面不仅需要确认那些已经发生的经济事项,还要确认那些尚未发生但对企业已有影响的事项,因此在会计计量上不仅采用历史成本,还要采用非历史成本(比如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股改后的国有商业银行和为数众多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面对着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必须更大程度地将会计目标定位在决策有用性上。
目前,我国银行已全面对外开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目标定位为: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银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银行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银行会计的目标在于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有用性表现在注重经济决策有用的同时兼顾反映受托经管责任。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出台反映了会计目标的内在要求。
三、金融工具准则如何体现商业银行会计目标
金融工具准则从以下方面体现了商业银行会计目标:
1.资产和负债分类方法的改变,能够充分反映商业银行持有金融工具的目的和能力,真实地反映商业银行的收益和权益变化状况,有助于报表使用者对商业银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风险管理作出有效判断。比如,银行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为了近期内出售,在保持流动性需求的前提下追逐更高的盈利性,而交易性金融负债是适应银行主动性负债管理的需要。二者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所引起的公允价值的变化计入银行当期损益。又如,银行对持有至到期的投资,其持有意图是为了在到期日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由于其存续期间的未实现利得和损失最终将在到期日实现,为避免由于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而导致的存续期间收益或权益的非代表性波动,应对持有至到期的投资按实际利率法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而对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仍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但两次计量的差异计入银行的所有者权益项目。可以认为,在不改变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数量的前提下,仅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采取不同的归类方式,就可以产生不同的收益和权益变化的结果。同时,商业银行将金融衍生工具纳入表内核算,使得资产负债表的内容更加丰富,提供的信息更加全面。
2.金融工具准则之所以在金融工具中能大胆地引入公允价值,主要因为近年来我国金融创新业务大量出现,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一些企业特别是金融企业的经济活动。由于公允价值是人们对未来不确定性所达成的共识,公允价值反映了市场在考虑了利率、风险因素后对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的估计,采用公允价值对交易性和可供出售类的证券投资等进行初始和后续计量,将银行潜在的损益予以显化,这有利于信息使用者评估其对银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同时,以公允价值作为金融工具的计量属性还有利于将金融衍生工具从表外移入表内核算,更客观地反映与金融衍生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对银行损益的影响。
3.金融资产的减值均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即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是金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金融资产摊余成本的差额。其中,可收回金额通过金融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按原实际利率(而非名义利率)贴现确定,并考虑了相关担保物的价值。相对于五级分类的比例法,这种科学、客观的减值测试方法,不仅可约束商业银行资产规模的非理性扩张,而且更能反映银行贷款等金融资产的真实价值,有利于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商业银行更准确地把握金融资产减值可能造成的损失,更好地揭示银行受托资源的使用情况。
4.金融工具的表内列报与表外披露一样重要。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企业对金融工具的风险信息披露更加全面、详细。而且还要求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将金融衍生工具区分为交易类和套期工具类,充分揭示衍生工具的性质、合同金额或名义金额;衍生工具的到期日、失效日或合同执行日;衍生工具的期末公允价值等信息。这有利于报表使用者及时、充分反映银行的金融工具,特别是金融衍生工具业务所隐含的各种风险,有助于报表使用者就金融工具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影响的重要程度作出合理评价,进而作出正确的经济决策。
综上所述,金融工具准则能够提供增进理解资产负债表内和表外金融工具对银行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重要性信息,帮助评价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和可能面临的风险,使商业银行会计目标在偏重经济决策的有用性的同时,也能反映管理当局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会计信息。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2月出版。
2.财政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1月出版。
3.李荣林,《金融工具会计》,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年4月出版。
[ 摘要] 本文通过对会计目标两种观点的对比分析, 结合我国目前会计环境的现会计毕业论文状, 指出我国近期的会计目标应以“受托责任观”为主; 但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高度发展与完善, 在不久的将来, “决策有用观”最终必将占据主导地位。
[ 关键词] 会计目标; 受托责任观; 决策有用观
所谓会计目标是指在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下, 人们通过会计实践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的和要求。因而, 会计目标是会计研究的逻辑起点, 也是会计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会计目标理论研究也就成为会计理论研究与会计实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目前关于会计目标的研究, 会计理论界形成了两大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本文在分析比较两种观点的基础上, 结合我国会计环境的现状, 对我国会计目标究竟如何定位, 发表一下笔者个人的看法。一、会计目标的两种观点及其关系分析关于会计目标的研究, 是美国会计界从20 世纪70 年代开始的。20 世纪70 年代, 随着西方新技术革命、行为科学、信息论、决策论、控制论的出现以及向会计领域的广泛渗透, 以会计目标为起点构建会计理论体系的思路逐步占据了西方会计理论研究的主导地位。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sab) 于1973 年成立后, 于1978 年的第一份概念结构公告“财务报表目标”就是以目标为内容, 并以此为起点了7 份概念公告, 形成了现行的美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2003 年7 月25 日,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向国会提交了《按照2002 萨班纳斯—奥克斯莱法案108(d) 条款要求, 对美国财务报告系统采用原则基础的会计体系进行研究的报告》, 在报告中, sec 启用了“目标导向”的新概念。以上研究成果形成了两个颇具代表性的流派:受托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
1. 受托责任观受托责任观认为, 资源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后, 资源的受托方( 即管理当局) 应承担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并使其尽可能保值增值的责任, 因而, 确立的会计目标应有助于检查和评价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而最有效反映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是关于经营净收益的信息。因此, 它强调经营净收益的真实与准确, 注重信息的可靠性, 对向外部提供的信息有所取舍。
2. 决策有用观决策有用观认为, 资源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 在资本市场介入的情况下, 会使资源所有者对受托资源的管理淡化, 转而更关注资本市场的平均风险与报酬水平以及所投资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风险与报酬。而受托方的管理重心也从有效管理受托资源转向在资本市场上使报酬与风险的比例达到最优。因而, 会计目标应为信息使用者( 包括现在的和潜在的) 提供有助于其做出合理决策的信息。因此, 它注重信息的相关性, 更关注有关企业未来现金流动金额、时间分布及其不确定性的信息。为此, 还引入各种计量属性, 提供大量的相关信息。
3. 两种观点的分析比较
(1) 两种观点的主要区别见表1。
(2) 两种观点的局限性。由以上两种观点不同点的比较可见, 不论是受托责任观, 还是决策有用观, 二者在运用时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具体表现如下:受托责任观的局限性表现在: 由于受托责任观强调会计信息的客观性, 而对相关性没有过多要求, 并且要求在观点区别会计研究会计处理上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计价基础。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 许多违背会计假设的经济业务层出不穷, 例如,企业的破产、清算和重组, 物价变动等等, 如果受托责任观一直忽视经济环境的变化, 很少顾及除委托者以外的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那么会计的服务职能将被弱化, 会计信息的质量也将难以保证。决策有用观的局限性表现在: 只有在资本市场发达的条件下, 决策者才可以利用相关的会计信息做出正确的决策, 实现收益最大化。但从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来看, 全国的资本市场并未发挥其主要作用, 众多的投资者仅仅通过过去已公布的会计信息来了解资本市场, 根本谈不上决策。通过以上分析比较: 可以看出, 这两种观点的立论基础都是相同的: 都是植根于委托理论, 运行在具体的经济环境下, 分析会计信息不同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受托责任观评价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目的是要做出一个决策, 即是否需继续维持这种委托关系。决策有用观注重资本市场的风险与报酬, 其实也是为了在资本市场上找到一些能使自己所投资本达到保值、增值的受托者。可以说,“受托责任观”是“决策有用观”的基础, “决策有用观”是“受托责任观”的延展。因此, 笔者认为, 这两种观点并非对立,两种观点的差异实质在于社会经济环境不同, 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范围、需求发生了变化。在资本市场不发达或欠发达的条件下, 信息使用者主要通过已经对外公布的会计信息来考察受托者对托付财产或资源的管理和经营责任的履行情况。在资本市场高度发达并能有效运作的环境中,会计信息使用者仍然关心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而且更加关心会计信息的有用性, 使其确实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因而, 使得会计信息决策的作用举足轻重。由此可见,经济环境是决定会计目标定位的主要因素。
二、我国目前经济环境的基本特征
1. 国有经济在社会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现阶段我国微观经济组织的主体仍然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而国有企业大多由国家独资经营; 国有控股企业又多数是国家一股独大,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时,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并非通过资本市场, 而是采取委托人( 国家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机构) 与受托人( 企业经营者)直接接触的形式进行。
2. 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全面建立我国目前的股份制企业基本上是由国有企业改组而来, 且股份有限公司只占一小部分, 多数是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组建的; 而在改制后的企业中, 有许多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以及“内部人控制”等并非个别现象。就目前的多数公司而言, 实际上还是换汤不换药, 并不完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3. 资本市场既不发达也不规范我国的上市公司只占大中型企业总数的极少部分, 就这些上市公司而言, 国有股一般占其股本总数的一半以上, 且不参与流通, 严格说来, 它们也并非资本完全自由流通的上市公司。更为重要的是, 由社会主义的经济性质所决定, 国家必须保证对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行使控制权,不允许占国民经济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的资本过于分散。因此, 在较长一段时间内, 我国资本市场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中并不能占据主导地位。当前我国的经济环境比较特殊, 虽然已经成立了800多家上市公司, 但绝大多数是国有控股公司, 而国有股不上市流通; 资本市场还很不完善, 多数投资者进入市场并不是真正地为了投资, 而是为了投机。这种特殊的经济环境给我国会计目标的研究带来了一定困难, 因此, 应注重研究方法的科学性, 只有运用科学的方法, 遵循实践论、认识论、系统论的基本原理, 把逻辑思维与实证研究结合起来, 才能建立合理的目标理论。
三、我国会计目标的合理
--> 定位通过以上分析可知, 两种观点并不对立, 那么我们不妨认为: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会计目标应该是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并行。结合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尚不成熟, 还处于孕育阶段, 国家及国有资产投资机构是我国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的现状, 我国近期的会计目标定位应以受托责任观为主。当然会计目标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过了多年的高速发展, 经济发展水平也有了显著提高, 经济业务日趋复杂, 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范围也不断拓宽, 出现了多元化、多层次的会计信息需求, 这就使得决策有用观应用越来越广泛。结合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历程, 笔者认为在不久的将来, 我国的会计目标的现状必将被打破, 决策有用观的主导地位必将随着资本市场的高度发展与完善而确立。
主要参考文献
[ 1] 葛家澍, 刘峰. 会计理论[m] . 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8.
【论文关键词】公司治理;会计目标;法律经济学;会计立法
一、引言
公司治理是指连接并规范所有者、支配者、决策者、执行者以及使用者相互关系的权、责、利关系合理匹配的制度安排。从本质上讲,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具体化,是有关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这些安排决定了公司的目标、行为,决定了公司利益相关者中在公司治理关系中的地位。股东、经管阶层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影响最终表现为对其利益实现程度的影响,而公司会计活动的结果,具有直接调节各利益相关主体利益的作用。因此,在公司治理中,会计目标的实现与公司治理目标具有内在的关联性。一方面,会计功能的发挥与控制目标的实现有赖于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另一方面,由于会计信息在公司治理中具有反映、控制和监督的功能,会计行为可以在公司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在维护企业所有者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方面,会计法与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一致的。中国企业股份制改造以来,法学界对会计法律制度的研究虽然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果,但从公司治理的视角研究会计法律制度却明显滞后于我国公司治理的实践,已有的成果也局限于公司治理结构缺陷的角度研究公司的会计行为,这种研究方法由于规范分析方法的缺失,其研究会成果对公司治理与会计立法并无多大助益。本文在分析国外有关会计目标理论的基础上,会计目标模式与公司治理模式之间的互动与对应关系进行了归纳和评析,并对我国会计法律规范的完善进行了初步构想。
二、会计目标的价值基础与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
会计目标是公司治理模式选择的基础,也是从法律经济学视角研究会计法律规范的逻辑前提。在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和法律制度背景下,人们对于会计目标的价值基础就有不同的的认识。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两大法系国家关于会计目标价值基础的争论就一直没有停息,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派学说之中,即受托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尽管两个学派的观点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其关于会计目标价值基础的理论观点,对两大法系国家公司治理模式的影响是深远的。
(一)受托责任学派与内部治理为主导的“德日治理模式”
受托责任学派形成于公司制盛行之时。该学派认为,由于社会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必然造就资本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受托经营者应当对委托者尽忠诚、勤勉的义务,会计目标就是向资源的提供者报告资源受托管理的情况。此种理论观点称之为“受托责任观”。在德日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主导会计目标价值的理论基础即是“受托责任观”。由资本市场的欠发达,德日企业的融资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银行是主要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会计目标的定位必然要倾向于银行。在德日模式下,公司治理主要依靠内部控制机制对管理当局进行监控,会计的基本目标主要是反映经营者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
(二)决策有用学派与外部治理为主导的“英美治理模式”
决策有用学派是在证券市场规模日益扩大化和规范化的历史背景下形成的。在该学派看来,会计目标就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利于其决策的会计信息,因此认为会计信息是资源利用决策的基础。在英美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主导会计目标价值的理论基础即是“决策有用学观”。由于英美国家具有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投资者必须通过资本市场以股票或其他证券买卖的方式来决定自己的投资方向,社会资源分配主要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其会计目标必然定位于决策有用观。在英美模式下,公司治理主要依靠外部控制机制对公司经理层进行监控,会计就以为公司经营者的经营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为基本目标。
三、对会计目标与公司治理关系的法律经济学评价
(一)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公司的法律经济学价值
如上所述,受托责任学派把会计目标定位于为公司股东的投资决策需要,决策有用学派则把会计目标定位于公司经营者的经营决策需要,两者实际上都只是客观反映了现代公司的产权特点,而对其他利益主体的关注是不充分的。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会计目标如果定位于单一的主体,则构成对效率价值与公平价值的双重拟制,从而在根本上动摇公司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公司不仅仅是股东和经理层的事业,而且需要关注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这些利益相关者彼此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平等交易的契约关系。在这组合约安排中,公司作为他们之间合约的连接点,将这些利益相关者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因此,公司治理在承认和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还要权衡和调节各种利益冲突。
“效率”指资源的有效使用与有效配置,“公平”是指获取收人或积累财产的机会公平。效率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没有效率或效率低下,生产力就不可能发展,产品与劳务的供给就不可能充裕,公平也就失去了实现的物质保障。但一个公司为追求效率而不顾公平,它就因无法赢得包括利益相关者在内的广大投资者的信赖而维持公司的高效率。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国家是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会计目标的确定也要受制于现行的公法制度框架,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因此,在进行价值选择时,我们不能效率与公平绝对化,而应该在肯定公司治理机制奉行效率优先价值取向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兼顾公平的价值要求。
(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与会计目标定位的路径
1、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一是资本市场不发达。企业的经营活动并不是完全以资本市场为导向,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资本市场都不会在企业资本筹集上发挥主要作用,企业大量资本的取得,仍大都采用直接投资的方式,只有少部分资金从资本市场筹集。在我国市场和法律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交易的不规范是普遍的存在的;二是股权高度集中。在资本市场完善的情况下,股东可以“用脚投票”来对公司的经营不善及时作出反映。然而,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还只是企业的融资渠道,通过资本市场对经营者实行外部约束的机制还没有形成;三是内部人控制严重。董事会本应在监督经营者方面起重要作用,但我国目前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存在着董事会地位模糊的现象,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发挥应有作用的机制缺乏必要的保障。
2、我国公司会计目标定位与路径选择
根据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和会计立法的现状,我国公司会计目标应该定位为:会计人员在依法享有会计权利的前提下,有效地履行义务,创造出既忠实于会计现象又对社会有着较高利用价值的会计信息。从长期看,“决策有用观”是会计目标的必然选择,但“决策有用观”是建立在完全有效的证券市场假设基础上的。而在中国当前的会计环境下,证券市场刚刚发展还很不完善,由于市场机制不完善,市场会计信息使用者对真实的会计信息需求严重不足,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障碍,会计信息失真是当前我国会计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因此应更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即定位于“受托责任观”为主。随着中国会计环境的健全,资本市场发育成熟,并在社会经济中具有全面影响时,再逐步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再定位于“决策有用观”。
四、完善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想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会计制度改革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会计立法也取得了丰硕成果。然而,随着公司股份制改造和公司治理实践的逐步深人,会计立法的滞后与不足也逐渐显露出来。为规范公司治理,我国会计法律制度急需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会计监管体系
会计监管模式可分为行业自律、政府主导以及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三种模式。笔者认为,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下,我国的会计监管体系应该包括会计监管立法体系和会计监管执法体系。会计监管的立法体系解决的是会计监管的法律建设问题,它是实现会计监管的手段和工具;会计监管的执法体系需要从会计监管活动中各要素之间的互动关系来体现,它主要包括会计监管主体、会计监管对象以及会计监管范围等问题。如上所述,这种“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管体系框架是由我国公司的会计目标与公司治理模式决定的。
(二)会计监管体制
由于我国现行会计法确立的是政府主导型监管模式,因而会计监管体制主要涉及到会计监管权的设定和分配。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多头监管体制,会计法律规范之间冲突严重,极不利于公司会计目标的实现,有必要进行改革和完善。笔者认为,监管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必须解决以下几个问题:明确会计主体的法律责任,建立诉讼机制,实行民事赔偿责任追究制度;统一会计立法,加强会计法律规范之间的协调性;明确监管主体之间的权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等。
(三)法律责任制度
目前的法律对于会计、会计监管中的法律责任虽然已经有了许多规定,但是无论从立法上还是从实践上看,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会计人员的民事责任缺位是立法上的一大缺陷;二是司法会计制度不适应改革的需要;三是有关监管者的法律责任规定不够明确。这些问题,应成为进一步完善我国会计立法的重要内容。
(四)会计国际化
按照国际会计规范的构成构建我国会计准则的结构框架。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快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颁布和实施,尽早实现从行业会计制度向具体会计准则的转变;二是参照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构成,补充和完善我国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如物价变动会计准则、施工合同会计准则、租赁会计准则、外币汇率变动影响会计准则、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等等。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其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会计制度的制定应能体现会计主体利益与国家利益协调的要求。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会计制度的制定不仅要满足会计主体核算与报告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需要,而且要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关键词:政府会计目标;会计环境;受托责任
以目标作为财务会计与报告研究的逻辑起点是规范会计理论中的主流理论,而会计目标受其所处的会计环境的影响。我国目前的预算会计改革中,并未提出明确的预算会计目标,但“政府会计改革和政府会计准则建设应当理论先行,能使我国政府会计改革有的放矢,少走弯路,才能使我国政府会计标准的制定和政府会计改革能够真正解决我国实际问题”(刘玉廷,2004)。因此,明确政府会计目标,是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这对于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对国内外政府会计目标的理论研究现状进行了评述,并立足我国国情,对我国政府会计目标的定位进行了探讨。
一、政府会计目标的涵义
会计目标即提供财务信息或编制财务报告的目标或目的。理论上,会计目标有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两种不同观点。受托责任的概念起源于两权分离,当所有者把经营权委托给人时,人就承担了受托责任,他们要管理好委托人的财产,并就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如实地向委托人报告。因此受托责任观认为,会计的目标就是以适当的方式有效反映受托人的受托责任及其履行情况,委托人关注的是信息的可靠性。其后,由于资本市场的日益发达,很多的委托受托关系都是通过资本市场来完成委托人和受托人并不直接接触。此时,委托人除了关心受托责任的履行外,开始更加关注受托人所提供的信息是否有利于其在资本市场上进行决策,故产生了“决策有用观”,信息的有用性和相关性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政府会计目标即为政府财务报告目标或目的,目前,国内外关于政府会计目标的论述也主要有“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两种。但由于会计环境的不同,各国的政府会计目标在不同程度上也呈现出差异。下文对国内外政府会计目标的理论研究现状进行述评。
二、国外政府会计目标研究述评
国外对政府财务会计目标的表述,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两种:美英模式和德法模式。
1、美英模式。这种模式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在内。其特点是:会计信息主要为外部使用者提供,范围广,内容多且细,重点是提供财务方面的信息,提供会计信息的目的是阐明政府的受托责任和满足决策需要。例如,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在其第1号概念公告“财务报告目标”中明确提出:“政府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应当有助于使用者:
(1)评价政府的受托责任;
(2)做出经济的、社会的,以及政治的决策,而评价受托责任是政府财务报告的最高目标,所有其他目标都必须与它相符合。
该准则委员会还认为,政府会计的具体目标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财务报告应当帮助政府完成政府向公民陈述受托责任的义务,并且应当有助于使用者评价政府的受托责任;
(2)财务报告应当能够帮助使用者评价政府当年的业务活动成果;
(3)财务报告应当帮助使用者评价由政府提供的服务及其履行义务的能力。由此可见,美国政府将反映政府的受托责任作为政府会计的基本目标,并通过具体目标来实现。
2.德法模式。除德国和法国外,欧洲大陆国家如意大利、西班牙也都采用这种模式,其特点是:会计信息主要向立法机关、行政部门提供,主要提供财政预算信息,这些信息主要供议会和政府管理部门决策使用。如德国规定,政府会计的主要目的是满足立法机关的信息需要,政府会计属“立法导向”型会计,其信息用于“财政”目的而非“管理”目的;法国规定,所有的信息使用者不具有同等的重要性,政府会计信息首先必须确认政府部门自己的需要是最重要的(北京市预算会计研究会政府会计课题组,2006)。
形成上述两种模式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其所处的会计环境不同。实行美英模式的国家,大多政治比较开明,集权程度较低,资本市场比较发达,文化也比较开放,注重个性化需求,国家对经济的干预较少;而采用德法模式的国家,大多实行集权管理,国家对经济活动干预较多,资本市场不很发达,属于成文法国家,文化较为传统和保守,往往比较注重集体主义,权力距离也相对较大,等级较为森严,注重按规章办事。
三、国内政府会计目标研究述评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制度对政府会计目标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对政府财务报告的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要求。如,1998年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指出:“总预算会计信息应当符合预算法的要求,适应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上级财政部门及本级政府对财务管理的需要。”《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指出“: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适应预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行政单位财务状况及收支结果的需要,有利于单位加强内部财务管理。”
由此可知,我国目前的准则、制度对政府会计信息的要求着重强调合法性和对宏观经济管理的决策有用性,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烙印。但“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政府职能的转换、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变化、政府绩效评价制度的建设以及政府监督的加强等,均对反映政府经济活动的政府会计信息提出了更高要求,从而需要与时俱进,积极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刘玉廷,2004)。而政府会计改革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政府会计目标的定位。因此,根据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需要,国内理论界和实务工作者对政府会计目标定位问题进行了热烈的探讨,下文选取大部分的观点进行述评。陈立齐、李建发(2003)认为,政府会计的基本目标在于检查、防范舞弊和贪污,以保护公共财政资金的安全;中级目标是促进健全的财务管理,使得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是最小的或服务的更好;最高目标是帮助政府履行公共受托责任。
陈小悦(2005)认为,政府会计的目标应表述为:实现政府履行职责的高经济透明度。时津(2006)认为,在政府会计中,向诸如公民、立法机关和监察机关及投资者和信贷者等使用者提供有助于他们评价政府受托责任的信息,是政府会计的最高目标。
张慧、高春(2006)认为,政府会计的运行环境决定了政府会计应该以反映和解除政府的财务受托责任为目标。政府财务报告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信息使用者评价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提供信息,从而解脱政府受托责任,同时增加政府财政的透明度。
王湛(2006)认为,政府会计目标应当定位于提供政府公共部门受托使用社会资源的责任履行的信息。金希萍(2007)认为,政府会计目标划分为基本和具体两个不同层次,基本目标是政府会计服务于政府整体受托责任的全面真实反映;具体目标为:促进政府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帮助使用者评价政府的受托责任,帮助使用者确定政府单位提供服务的水准;通过适当的授权交易,将交易过程和结果记录在财务会计系统中,保证公共财政资源或其他资源真正用于限定的用途,以体现资源的专用性,防范舞弊和贪污,保护公共财政资金的安全;检查政府财务业绩和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陈穗红、石英华(2007)认为,我国政府会计目标可以定位为两个层次,首先,我国政府会计的基本目标,或言最高层次目标,是提供说明受托责任的信息。其次,我国政府会计的具体目标应是为以下四个方面提供和报告会计信息:第一,反映财政收支活动的合规性。第二,评价政府财务状况。第三,反映政府运营绩效。第四,提供反映政府可持续履责能力的信息。
陈劲松、石道金、彭珏(2008)认为,我国一般政府财务会计的目标应分阶段来确定。在未来3~5年的时间内,我国政府财务会计应在完善财政收支分类改革的基础上,着手完善基于现金制基础或修正的现金制基础的财务会计体系,提供反映政府整体的财务状况、运营情况和现金流量信息,满足政府管理部门、立法机关和审计机关在做出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决策时的信息需要,从而解脱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
在未来5~20年的时间内,我国一般政府财务会计的目标应定位为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基础上提供反映政府财务状况、运营情况和现金流量的财务信息,以满足政府管理部门、立法机关和审计机关在做出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决策时的信息需要,同时满足投资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做出相应决策的信息需要,并有利于社会公众了解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从而解脱其公共受托责任。
在未来20~5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我国一般政府财务会计目标可表述为提供以应计制为基础的反映政府财务状况、运营情况和现金流量的财务信息,以满足政府管理部门、立法机关和审计机关在做出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决策时的信息需要,同时满足投资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做出相应决策的信息需要,并有利于社会公众了解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从而解脱其公共受托责任。
白亚龙(2008)认为,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的政府会计目标应定位为以反映履行受托责任,提供全面而详细的会计信息为最终目标,以反映政府财政收支情况,资源使用情况,满足财政管理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会计信息的准确度和透明度为现阶段目标。
内容摘要:政府会计这一研究领域国外学者已做了大量的研究,我国政府会计研究起步相对较晚,经过近十年来国内学者的研究,虽取得了较丰富的成果,但仍未形成完善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模式。因此,有必要对我国近年来的政府会计理论研究情况和成果进行回顾和评价,为未来政府会计的研究提出建议。
关键词:政府会计 文献回顾 评价
1994-2009年会计期刊发表政府会计论文情况分析
(一)会计类核心期刊刊登文章的数量结构分析
对会计类核心期刊发表政府会计类研究论文的数量结构进行统计,可以看出,1994-2009年我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政府会计方面论文总体篇数不多,为259篇。17种会计类核心期刊十几年刊发政府会计方面的文章占前四位的分别是财会月刊、财会通讯、会计研究、财务与会计,占了文章总数的70%以上。而其他核心刊物发表的政府会计方面论文较少,其中审计研究和中国审计发表的政府会计方面论文为0。这说明我国的政府会计研究起步较晚,学术领域的研究氛围不够浓厚,导致我国政府会计研究相对发展缓慢。
(二)各种期刊刊登文章的年限分布情况分析
会计类期刊在不同年份内发表政府会计类研究论文的数量结构如表1所示。从表1中反映的统计结果,可以看出,自1994年以来有关政府会计的论文数量总体上呈增长趋势,但是在2000年前后有关政府会计的论文数量呈下降趋势,本文认为主要原因在于此段时间我国致力于企业会计制度的建设,国家政策导向企业会计研究,学者也更多地关注企业会计的相关研究。2002年有关政府会计论文数量开始上升,并从2006年开始大幅度增长。本文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2006年我国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实现企业会计的国际趋同,标志着我国企业会计规范体系走向成熟,而政府会计的研究相对滞后,不能满足建立绩效政府、服务政府与透明政府的需要,因此在政府政策引导下,学术界也更加关注政府会计研究。二是国外政府会计理论体系的建立和逐步成熟,以及政府会计改革的不断推进,为我国政府会计的研究提供了有利的契机。三是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将我国政府会计研究和政府会计改革提上议事日程。
我国政府会计研究的理论成果
(一)政府会计的界定及特点
1.政府会计的界定。何嘉萍(2002)、张霞(2003)、李强等(2005)认为我国政府(预算)会计,是指各级政府、使用预算拨款的各级行政单位、各类事业单位核算和监督各项财政性资金运动、单位预算资金运动的过程与结果以及有关经营收支情况的专业会计。景宏军、王蕴波(2008)将预算会计定义为:用于确认、计量、记录预算批准和预算执行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活动或事项,报告预算拨款和拨款使用情况的信息系统;将政府会计定义为:反映、核算和监督政府单位及其构成实体在使用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过程中财务收支活动的会计管理系统。认为政府会计反映的是政府管理国家公共事务、运用公共资源及受托责任履行的情况.它从功能上可以划分为四个部分:政府财务会计、政府管理会计、政府成本会计和政府预算会计。
2.政府会计的特点。李定清、刘东(2003)认为在政府会计体系方面,我国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会计是一个有机整体,它们共同组成政府会计体系;在政府会计模式方面,我国政府会计是预算会计模式。宋衍蘅、陈晓(2002)指出不同政府会计模式之间差异产生的原因;法律体系不同;议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不同;联邦(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不同。在我国非企业会计体系的构建方面,很多学者做了探讨。段爱玲(2003)把企业会计体系以外的预算会计体系分为政府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王庆龙(2004)则把非企业会计体系分为非营利组织会计(分为民办非营利组织、公立非营利组织会计即事业单位会计两种)和政府会计(分为行政单位会计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其中财政总预算会计为核心部分)。路军伟、李建发(2006)认为应当以是否掌握和使用公共资源以及是否承担公共受托责任作为判定政府单位的两项重要标准,并据此重新构建我国的政府会计体系。
(二)政府会计概念框架的构建
詹雷、王成(2004)认为政府会计概念框架不同于企业会计概念框架,表现为:政府不存在剩余索取权的股东,缺少界定清晰的所有者权益;政府的产出是公共物品或自然垄断产品;政府经营目标比企业经营目标复杂得多;政府的利益相关者众多:政府资产并非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政府的许多资产不是通过交换性、互利易取得;政府职责相对固定;政府服务接受者和政府收入提供者之间不存在对应关系;政府活动缺乏企业所面临的制约力量;政府预算必须公开。
东洋(2004)进一步指出了构建政府会计准则概念框架的重要性:有助于具体规范间的相互协调;增强准则的可理解性:有助于政府会计准则发展和演化的连续性。贝洪俊(2005)提出政府会计概念框架的内容包括:政府会计目标、政府会计假设、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政府会计要素、政府会计确认基础、政府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并且将我国政府会计概念框架分为了三个层次:会计基本假设、会计对象和会计目标;会计要素、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陈志斌(2009)在剖析、总结相关改革模型的基础上,依据权变理论,提炼、总结和构建了一个包括触发器、结构变量、实施、实践与反馈等四个子模块的政府会计概念框架整体分析模型。
(三)政府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改进建议
李建发、(2004)指出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应提供以下信息:政府公共部门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活动结果、成本费用,以及受托业绩。程晓佳(2004)在研究政府会计改革与财政透明度时指出,政府财务报告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政府财政活动的所有信息;其他公共部门的准财政活动;中央政府的或有负债对财政的影响,以及税收支出的定量信息;披露包括中央政府的全部负债、金融资产、非金融资产的所有信息;政府财政报告的合并信息;政府绩效报告。因此改革后的政府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可由政府财务报告、分项财务报告、统一财务报表、附注及非财务信息组成。贝洪俊(2004)进一步建议,政府财务报告除了提供财务报表外,还应提供管理层阐述与分析、要求披露的补充信息等。王庆东、常丽(2007)认为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改进应该树立双重导向观,即兼顾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和内部控制以及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张雪芬(2008)认为从我国目前各方面对政府财务信息的需求来看,我国应选择以政府为主体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它包括两个报表体系和综合文字说明:一个报表体系是财务报表体系(基于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包括资产负债表、财务运行绩效表和现金流量表;另一个报表体系是预算报表体系(基于收付实现制),包括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报表及一些附表。综合文字说明部分包含宏观经济环境分析、政府财务状况和管理绩效分析、经济发展趋势分析、财务报表以外应予披露的附加信息等内容。
(四)政府会计改革
1.国外政府会计改革的经验及教训。李雄飞(2003)指出OECD国家权责发生制预算和政府会计改革的成效是:财政状况得到了控制,财政支出明显减少;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产出及绩效管理,使政府工作效率有了明显提高,公共服务得到改善;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上提供的政府会计信息,使政府财政收支的透明度得到提高;权责发生制预算和会计能全面、真实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提高政府防范风险的能力。黄世忠、刘用铨、王平(2004)指出美国联邦政府会计改革中存在的十大缺陷,包括联邦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以及内容的完整性存在问题,联邦政府财务管理系统存在致命的信息安全缺陷,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李雄飞(2003)也指出了政府会计改革中的难点:改革过程中,会计层面的问题较易解决,但预算层面较为复杂;最主要和最艰巨的工作是对政府所拥有的资产进行评估,按评估价值登记入账,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对政府雇员养老金、福利及各种补助和因此带来的负债的确认较困难。
2.我国政府会计的现状及改革思路。郑彩风、赵福山(2003),王雍君、蔡燕青(2003)认为我国政府会计缺乏一个整合的会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会计核算的确认基础不适应公共财政管理的需要;会计核算的内容无法反映公共财政管理的全貌;现有的会计核算方法不满足政府采购的需要;无力提供绩效方面的信息。王淑杰(2004)认为,财政赤字压力大,财政绩效难以考核,以及政府会计透明度不高等是国内外进行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改革的原因。金希萍(2007)认为就我国而言,建立公共财政,实行部门预算,建立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都是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这些直接影响着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的内容与方法,要求政府会计制度、核算方法作相应改革。刘玉廷(2004)提出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政府会计标准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也是当务之急。张琦(2007)建议在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学术支持方面,应加强政府会计的研究;把握研究重点,特别是自然资源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等难点问题;重新定义政府会计要素,引入成本概念,正确看待成本改革问题;改革报告主体等。
我国政府会计研究现状总结
(一)政府会计基本理论研究已初具规模
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和政府会计准则建设,应当理论先行。学者们广泛研究了政府会计目标、政府会计要素、政府会计确认基础、政府会计假设等政府会计理论框架构建中的重要问题,以及这些问题在我国的特殊性和适用性,并取得较大的成果,为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借鉴国外经验和企业会计研究成果
绝大部分学者在进行政府会计研究时采用了比较研究方法,包括政府会计的中外比较、政府会计与企业会计比较等。通过与企业的比较研究,学者们归纳出政府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异同点,如政府会计目标的公共受托责任特征等;通过与国外政府会计的比较研究,学者们探讨了政府会计理论在我国特殊社会经济环境中的适用性,为我国政府会计理论框架的建立奠定基础,也为我国政府会计改革提供经验借鉴。
(三)研究成果尚缺乏实践指导性
从目前的研究内容上看,一部分学者较为关注政府会计的基本理论问题,如政府会计的目标、要素、基本假设等,而另一部分学者主要介绍国外政府会计的改革经验,但具体如何在我国政府会计实践中运用,大多学者并未作深入的研究。大部分文献还停留在对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理论比较上,未将理论研究与我国财政和预算改革的实践以及信息使用者的实际需求联系起来。
(四)研究内容缺乏系统性
目前我国政府会计的研究内容涉及面广,但缺乏对单个问题深入和系统的研究。从文章的标题来看,大量的文献是以“政府会计诸项比较”、“中美政府会计理论框架比较”等涵盖面较广的标题命名进行研究。针对某一特定问题,如我国政府会计目标的定位、政府会计确认基础研究等专项系统的研究成果较少。大部分学者的研究仅停留在一两篇文章上,缺乏对政府会计长期深入的研究。另外,现有文献研究方法过于单一,多是描述性和分析性研究,实证研究的成果较少,在本文选取的442个样本中仅2篇,不到全部文献总数的1%。
(五)研究力量相对薄弱
在财政部和中国会计学会的支持下,学者们日益关注政府会计理论的研究。但我国政府会计的研究力量相对企业会计而言仍相对薄弱,10余年来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政府会计文章仅200多篇,这与我国企业会计蓬勃发展并取得丰硕成果的现状相比是极不对称的。因此,长期致力于政府会计研究的学者人数还有待增加。
参考文献:
1.冯虹.我国政府会计的相关问题与改革建议[J].财政监督,2011(14)
2.陈均平.中国政府会计问题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0
论文摘要: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虽然突显复杂性,但更接近国际惯例,同时也创新了金融会计思维,在实施中存在不少难点。
一、传统会计体系下我国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理论的局限性
传统会计体系下我国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理论的局限性具体表现为:
(一)会计要素内涵排斥金融衍生工具的资产、负债的确认
在传统会计体系下资产、负债只对过去已经发生的交易活动进行确认,不对未来发生的财务活动进行反映。但是金融衍生工具合约签订与交易发生之间是跨期进行的,即在合约签订后的未来期间才发生交易。这与传统会计体系中“过去发生”的原则不符,因而其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不能确认为传统定义的资产或负债。
(二)会计计量基础不能满足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的需要
传统的财务会计理论中,历史成本是计量基础,以交易中发生的实际现金流量作为入账依据,要求会计主体保持历史成本价值直到相应资产已耗用或负债已经清偿为止,而金融衍生工具在确认时只产生了权利和义务,交易尚未发生,也就无从得到历史成本。另一方面,衍生交易从合约签订到对冲或交割,体现的是一个过程,该过程不再像传统交易那样一次历经一个时点就可以完成。任何一项金融衍生工具,从合约的签订到最终交割或平仓都要经历一段时期,而且其交易市价随时都在变动。因此,金融衍生工具既无历史成本又无稳定价值,无法按照历史成本原则进行计量。
(三)会计报告体系不能在报表中反映金融衍生工具情况
财务报告以财务报表为主体,而财务报表又以反映过去的、确定的交易事项为主要内容,这是由会计确认、会计计量的特征所决定的。金融衍生工具因在会计要素定义、计量确认等方面与之相悖,必然阻碍了对金融衍生工具信息的充分披露,只能以附注的形式反映。这将涉及对传统会计理论在会计要素定义、会计确认标准、会计计量基础以及会计充分揭示原则、财务报表体系和结构等诸多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改革的直接目标是提供金融衍生商品交易决策的有用信息,才能将金融衍生工具按会计要素纳入会计报表体系。反映其风险的大小。
二、新准则体系下我国金融衍生工具的特征
鉴于上述情况,2006年到2月15日财政部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体系)。新准则体系框架为我国金融衍生工具会计准则的形成和研究起到了积极作用。主要表现为:
(一)新体系具有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作用,对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
新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的应用指南三个层次构成。基本准则是纲,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驭作用;具体准则是目,是依据基本准则原则要求对有关业务或报告作出的具体规定;应用指南是补充,是对具体准则的操作指引。基本准则主要规范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定、会计基本原则、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等,解决了旧会计体系中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之间对会计目标、会计要素的定义、确认、资产减值等不一致、相互抵触等矛盾,类同西方国家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指导具体准则的制定工作。新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执行该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由此统一了会计体系。为具体会计准则中的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的金融衍生会计准则制定找到了依据,金融衍生工具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和揭示具有自身的定位。
(二)新体系修订后的会计目标为金融衍生会计准则研究奠定了基础,提供了评价标准
会计目标的作用不仅在于它是指导准则制定的基础,更是评价会计准则制定和执行情况的衡量标准。原《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将会计目标表述为“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但它过于笼统,对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没有什么指导意义。新准则规定,“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反映我国财务会计目标在“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之间的权衡与兼顾,为金融衍生工具会计准则起到引导作用,虽然金融资产、负债和权益要素不完全符合基本准则资产、负债和权益认定的条件,但是从会计目标的“决策有用观”角度出发,具有未来性质金融资产、负债和权益要素必须确认,提供确认基础,使得金融工具会计要素才能够在会计报表中反映。
(三)新体系修订后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为金融衍生工具计量起到支撑作用
新基本准则的会计目标与国际财务会计目标趋同,形成“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导向目标,与之相协调将原来的一般原则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内容的完整性原则,保留了相关性原则、明晰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和及时性原则。新基本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趋同。权责发生制原则作为基础假设体现在总则中,历史成本原则体现在会计要素的计量中,取消了原基本准则中的配比原则和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这种质量体系为金融衍生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起到支撑作用。
(四)会计计量属性空间扩展给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监管解决了关键性问题
金融衍生工具按照历史成本属性无法计量,导致金融衍生工具曾经游离于财务报表体系之外,金融衍生工具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掀起过一系列风波,英国的巴林银行、日本的住友商社以及我国上交所的“3·27国债事件”和“中航油事件”,都是因操作衍生工具不当而陷入财务困境,但建立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上的财务报告在这些金融机构陷入财务危机之前,往往还显示“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健康”的财务状况。许多投资者强烈呼吁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重新考虑历史成本计量模式是否适合于金融机构。为了解决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问题,FASB从1990年开始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有关金融衍生工具会计准则,与此同时,IASC和英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等国也开始研究制定这方面的准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准则包括FASB的第133号财务会计准则(FAS133,1998)以及I-ASC的第32号和第39号国际会计准则(IAS32,1995和IAS39,1998)。这些准则提出了与历史成本相对立的公允价值计量会计。金融衍生工具资产、负债初始计量及损益计量上突破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在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和终止计量应当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对于大多数的金融资产来说,公允价值是最适合的计量属性。
但是,有下列两个例外的情况:
1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对金融负债也有下列几种例外情况: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应当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收人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的两项金额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关键词:资产减值准备 操控 企业利润 对策
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的逻辑起点
不同的会计目标定位决定着企业不同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及供给方式,进而产生不一致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披露方式,并最终出现各种企业执行会计制度的变动性差异。因此,要研究企业资产减值准备及其操控企业利润这一会计实务问题,需要以会计目标的设定及其相关理论作为研究起点。
传统会计强调企业资产计量尽可能客观、可靠、精确,资产计量属性偏重于采用历史成本计量。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壮大,企业投资主体也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变化,传统单一的会计目标也沿着多元化发展,逐步走向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的统一与融合。企业会计信息不仅仅要满足大股东对管理层履行受托责任所需的会计信息,更要满足普通投资者投资决策所需、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大众投资决策所需的会计信息。
决策有用观更加关注的是企业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在资产确认计量上,决策有用观不同于传统历史成本的多重计量。决策有用观念下的资产减值会计强调价值计量的重要性,试图用价值计量替代传统成本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依据实际发生情况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或费用。企业利益相关者决策的核心依据是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资产减值会计力图确保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基于此,我们认为决策有用观的会计目标是企业资产减值会计的逻辑起点,该目标的理论追求是通过更加相关、可比的会计信息,为企业利益相关者决策提供服务。
资产减值准备的法理依据
(一)会计谨慎性原则―资产减值的渊源
谨慎原则是为了更好地体现出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防止高估或虚增资产,要求会计信息生产者和供给者及时确认可能发生的损失。谨慎性原则的前提是会计业务的不确定性,其本质是对不确定性的谨慎反应,其目的是为了保证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企业经营风险及各种不确定因素加大,谨慎性原则要求财务报告等会计信息能全面、真实反映有关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信息。基于这种诉求,资产减值会计逐步发展完善起来,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是以谨慎的态度估计可能产生损失,并将资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部分排除在资产价值之外的会计处理过程。因而,会计谨慎性原则是资产减值资产发展的渊源,资产减值会计是谨慎原则运用的具体体现。
(二)资产学科概念转移―资产减值会计的实质
传统会计理论认为资产计价目的是反映企业的经济实力,为费用分配和损益计量奠定基础。体现的是一种以成本为中心的资产计价观,在这种计价观念下,资产负债表包含了许多只有账面价格而没有实际价值的项目,会计报表不能真实有效地反映企业资产和财务状况。
随着会计理论的发展,其理论与概念基础与经济学上的理论与概念基础不断融合。在这种发展背景下,企业资产的本质内涵已经从会计学概念向经济学概念发生转移。会计理论的变革实质上是试图改变成本中心的会计理论,代之以价值中心的会计逻辑。因此,会计理论研究者源于经济学思维,将资产界定为未来经济的总流入量,这一定义体现出企业资产的未来获益性。当企业资产预期未来的经济利益低于其账面值时,计提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是符合原则的,这也是企业资产减值会计的实质。
(三)会计决策有用论―资产减值的理论支撑
会计决策有用论主张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基于决策有用观,我们可以认为企业价值是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重要参考指标,资产减值所遵循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原则将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因为资产减值会计使得企业资产价值真正回归,会计实务中,当预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明显低于其历史成本时,要对其历史成本提供的资产信息进行修正,这种修正极大地提升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这种修正也可以帮助决策者证实或更正前期决策时的预期结果。所以说,会计决策有用观是计提资产减值的理论基础。
(四)会计制度―资产减值的操作指南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会计规范与国际会计规范和惯例的逐渐接轨,与市场经济紧密相连的资产减值会计也逐步得到重视。财政部2000年颁布《企业会计制度》,将资产减值准备由四项扩展至八项,初步建立了资产减值会计较为全面的系统规范。之后,财政部再次修订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更加突出对资产减值的重视与关注,才促使企业计提资产减值行为更加规范,最大程度挤压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操控企业利润的空间,随着2007年1月1日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意味着规范与指导资产减值操作的会计体系已经建立,企业资产价值能得到更加真实的反映,可见资产减值会计制度修订过程不仅是市场经济的需求,更是防止企业随意调节利润而不断完善的过程。
资产减值准备操控企业利润的方式
(一)利用坏账操纵利润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对坏账准备以“重大”为标准,企业坏账的计提方法由企业自行选择且提取比例也由企业自行估计,这种规范缺乏实际可操作性,使得企业坏账计提存在较强的随意性和主观性,为企业操控利润预留了较大的操作空间,公司利用流动资产的计提转回操纵利润的漏洞。当企业全额提取坏账准备时,审计人员也不能认定企业违反会计制度,使得明知企业在造假也无法予以纠正。对于往来款项较大的企业,坏账准备金计提多少都可能造成净利润的较大变化。利用坏账准备金做假账有两种目的,要么少计,要么多计。少计坏账准备金可以增加企业利润,提高企业业绩,提升企业股价;多计坏账准备金则降低企业当年利润,减少税费的上缴。
(二)利用短期投资减值准备操纵利润
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具体有三种方法:一是按投资总体计提 ,二是按投资类别计提,三是按单项投资计提,制度的这种规定在给企业提供更大选择空间的同时,也给企业利用短期投资减值准备操作利润提供更多的空间范围。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过程中,职业判断主体差异也必然会影响会计结果。会计准则中大多数采用定性描述,隐含着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主观差异性,使得企业操控利润的现象经常发生。
(三)利用存货跌价准备操纵利润
新会计准则规定,可以按单项资产、资产类别或者综合资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计提主要依据是存货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进行。由于我国目前的高质量会计信息供给不足,各种存货的市场价格不完全透明,存货真实、合理的市场价格很难获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也难以凭客观的计量依据来确认,使得企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存在相对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企业可以依照自己的会计目标对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作过低估计,从而计提巨额的存货跌价准备,降低企业当年的利润总额。反过来,企业可以依照自己的会计目标少提存货跌价准备,提高企业当年利润,以此达到粉饰业绩的目的。
资产减值准备操控利润的防范对策
(一)加强会计职业判断并完善资产减值内部控制制度
会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决定其会计职业判断能力,目前我国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普遍不高,职业判断能力也相对低下,因此,要强化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工作,加大对会计从业人员专业培训以及指导的力度。此外,通过一系列规则提升会计人员工作的紧迫感与使命感,努力提升自身职业判断能力。
在提升会计人员自身职业判断能力的同时,不断完善有效的资产减值准备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要求把不相容的职务进行分离,最大程度降低会计人员业务处理中的主观随意性,工作实务中,会计人员应按金额大小分列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依照设定好的权限等级对资产减值进行审核与批准,其数额越大,要求的权限越高。内部审计监督应贯穿减值准备计提、记录和信息披露的全过程。
(二)完善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有效激励企业管理层去实现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公共目标,激励企业更有效地利用资本,解决公司各方利益分配问题。
目前,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众多缺陷,企业管理层拥有极大的控制权,但监控其权力运作的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公司管理层控制了会计信息系统,在操控利润的“戏剧”中唱了主角。从当前的公司激励机制来看,公司管理层的业绩衡量指标通常是公司的净利润,这将成为公司利用会计数据操控利润的保护盾牌,造成公司管理层的短期行为和投机主义行为。因此,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客观评价经营者的努力程度和经营成就,使企业价值发展体现出管理者的利益和价值,实现管理层目标函数与公司目标函数的有机融合。公司治理结构的提高,将使得公司自觉依法运作,会计信息生产与供给也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三)发展信息与价格市场并改革企业资源配置方式及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企业判断资产减值的信息来源于内部和外部。完善的信息市场包括公允价值以及市价,能确保资产减值准则的有效实施。然而当前我国信息以及价格市场既不健全也不透明,导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时难以有客观的信息资料作为支撑。所以,我们应不断完善公开信息的买卖市场,重点强化在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方面市场价格的评估,降低企业的主观判断,压缩企业利润操纵的空间范围;借助市场力量规范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充分利用中介机构、政府管理部门所拥有的价格信息,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及时公布资产以及商品的最新价格,完善市场信息供给机制,让企业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上有据可依。
与此同时,不断深化企业资源配置方式及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改革,当前企业业绩评价往往只是聚焦与净资产收益率评价指标,这导致了企业只注重结果,却忽略了业务处理过程以及方法选择,致使公司存在操控利润的冲动与惯性。所以,建立和完善一套更加全面的绩效评估体系,以减少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进行利润平滑的诱因,发展会计信息与价格市场,改革企业资源配置方式将是我们未来一段时期的努力方向。
结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会计规范与国际会计规范和惯例的逐渐接轨,与市场经济紧密相连的资产减值会计也逐步得到重视。本文探寻资产减值准备的法理依据,解析资产减值准备操控企业利润的方式,构建资产减值准备操控利润的防范对策。文章构建的中心议题是防范企业左右利润的内外机制调和。
当前,我国许多企业在资产减值准备中存在着理念和认识上的偏差。因此,研究和探讨资产减值准备操控企业利润的方式及防范对策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资产减值会计在发展过程中虽然还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问题的存在是我们进行相关研究的出发点和切入点,归纳经验、总结教训,从而不断提高企业会计信息供给的水平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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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牛春娟.资产减值会计研究[D].长安大学硕士论文,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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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信息可靠性国内外研究概述
一直以来,国内外对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研究经历了漫长的道路,并不断修改和完善,其中,各个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对于可靠性的描述和定位略有不同。而且,对于会计信息可靠性和相关性之间的权衡与矛盾的处理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一)美国的研究 1973年10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特鲁伯罗德报告中,提出了7项财务报告的质量特征,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增加了可靠性的描述。1977年AAA发表的《会计理论与会计理论认可》认为,为了做到对决策有用,财务信息必须具备几个质量标准,首先是相关性;其次是可靠性,客观性、可验证性、不偏不倚以及精确性与可靠性质量部分重叠的术语等。1980年FASB第2号概念公告《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指出会计信息的两个主要质量特征是相关性和可靠性,其中,可靠性是指,会计信息应能如实表述所要反映的对象,即所表述的应是意欲表述的,尤其要做到不偏不倚地表述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避免倾向于预定的结果或某一特定利益集团的需要。信息的可靠性需依对一个事项反映的真实程度而定。由于使用者对用于编制信息的规则方面理解存在差异,因此,可靠性在不同信息使用者之间是各不相同的。可靠性包括可验证性和反映的真实性两方面内容。
(二)加拿大的研究 1988年,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公布了财务报表概念手册,提出四个主要的质量特征: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认为,当财务会计信息与其实际所反映的交易和事项一致时,而且这种一致经得起独立的验证且不存在差错与偏见时,该信息就是可靠的。它包括如实表述、可验证性、中立性和稳健性。同时还认为,当难以同时满足多个质量标准时,可根据职业判断适当平衡,进行取舍,但要服从会计目标。
(三)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研究 1989年7月IASB公布了《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将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作为4个主要的质量特征,认为,当信息没有重大差错或偏向,并能如实反映其所拟反映或理当反映的情况而能供使用者作依据时,信息就具备了可靠性。可靠性包含“如实表述”、“实质重于形式”、“中立性”、“谨慎性”和“完整性”。此外还提出了三项有关可靠性和相关性的制约因素:及时性、效益大于成本、各质量特征之间的权衡。认为,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特别权衡可靠性和相关性与财务报表及时提供之间的关系、可靠性和相关性与编制财务报表的效益成本之间的关系,同时各质量特征之间也需要权衡。2006年,IASB和FASB联合趋同框架,用“如实反映”取代了“可靠性”,作为会计信息的另一个基本特征。规定,若要如实地反映其意欲反映的经济现象,信息必须是可验证的、中立的和完整的。
(四)英国的研究 1999年,英国ASB发表了《财务报告原则公告》,将财务信息质量特征分为四部分来描述,其中将相关性和可靠性列为与财务信息内容有关的质量特征,认为,当信息能忠实地反映其意欲反映的或能被合理期望反映的(交易或事项)而为使用者所倚重;不存在故意的或系统的偏见;没有重大差错、在重要性的边界内是完整的;在不确定环境下编制过程中,在进行判断和做必要估计的过程中适当地应用了一定程度谨慎的时候,则称信息是可靠的。可靠性的信息是完整和如实提供的,包括如实反映、稳健性、完整性、中立性和公允披露等次要质量特征。还指出,当相关性和可靠性发生矛盾时,以及时提供的、效益大于成本的最相关的信息为最可靠的信息。
(五)我国的研究 理论上,我国不少学者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专题有所研究,但规模较小,主要集中于对质量特征体系的研究和对中西方信息质量特征的比较研究。葛家澍教授在2003年版的《会计理论——关于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的研究》中认为,可靠性是财务会计的本质属性,是会计信息的灵魂。在会计信息质量体系中,可靠性是基础、是核心,即使在公允价值得到日益广泛应用的情况下也是如此。因此,可靠性应列在相关性之前,不相关的信息固然无用,但并非对所有的人都无用。而不可靠的信息将会使所有使用者的决策都会被误导,从而带来难以估量的风险。吴水澎教授在《中国会计理论研究》中指出,可靠性、充分性、相关性和可比性是会计信息的主要质量特征,可靠性包括可验证性、实质重于形式、谨慎、中立性等次级质量特征,可靠性是相关性和可比性的基础,可靠性和相关性是可比性的前提条件。迟旭升认为,应将公允性、真实性确定为会计信息的最高质量特征,其次是可靠性、相关性。万晓文在对中外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进行比较后提出,要建立一个多层次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其中把可靠性列为主要质量特征的层次。而实务界对可靠性的研究相对较少。在法规上,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明确提出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其中第一条就是关于可靠性的描述,规定: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这一规定中其实隐含着三方面要求,即可验证性、中立性和真实性。另外,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更需要可靠性的保证。
二、会计信息可靠性研究的不足
早期的会计文献,多是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进行综合的研究,很少专门针对可靠性的研究。因此,对可靠性的研究回顾也多是从各国对会计信息质量研究中提取出来的。总的来说,从FASB首先用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要求代替客观性开始,到各国相继对可靠性进行描述,都可以认为是可靠性研究上的进步。然而,会计实务的进程和一些会计造假案例的频频发生,无不与会计信息可靠性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对于会计信息可靠性的理论研究和准则规定尚不健全,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充实。
(一)可靠性的概念模糊 尽管目前各国会计机构已对会计信息可靠性进行了表述,有些国家侧重于可验证性,有些则侧重如实反映,有些则认为可靠性主要是指精确性,但几乎没有任何国家能够解释可靠性的准确含义。从总体上来看,各国表述具有一定程度的模糊性,比较笼统。事实上,可靠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由于会计中的各项估计和限制,会计符号很难与经济事项保持绝对一致,两者的差异导致了会计信息对可靠性的偏离。如,存货计价方法事先假定了实物流与资金流的关系,不同的计价方法会导致不同的会计信息,很难判断哪一种方法的信息更可靠。在现实中,往往存在着较为可靠或不太可靠的程度区别,完全可靠是无法达到的。因此,有必要重新考虑这个术语。
(二)可靠性的具体标志不明确 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的会计机构对可靠性的构成成分有着不同的看法,从而在当今会计准则不断国际化的前提下,产生了可靠性具体标志不明确的问题,即可靠性到底由哪些标准来衡量?通过上述研究回顾可以看出,各个国家对此衡量标准尚未得出一致的结论。
(三)对可靠性和相关性之间的权衡不一致 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为可靠性和相关性孰重孰轻争论不休,对于“两者谁应该作为首要的质量特征”这一问题难以在国际上给出统一的规定。大部分国家都坚持会计目标法,即:在决策有用观下,侧重于相关性;而在受托责任观下,则更强调可靠性。因而,不同的国家将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这势必会影响到会计信息质量结构体系的构建和会计实务的处理,继而会进一步影响到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进程。
(四)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之间缺乏层次性和系统性 我国在2006年新准则中,只是简单的罗列出了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并未进行类属划分,没能明确它们之间的关系,缺乏系统性。这不利于人们对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之间进行有效地权衡,也给人们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总体把握带来了困难。事实上,不同会计环节各主要质量特征间也存在着主次之分。
三、会计信息可靠性研究完善对策
针对目前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可靠性研究中存在的不足,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改进。
(一)明确可靠性的概念 对于可靠性这一观点,应该动态地去理解。会计所核算的内容是复杂多变的经济现实,除了主观上的偏向,会计信息在客观环境的影响下也很难达到绝对可靠。因此,要动态地去理解可靠性概念:对于每一会计信息,都不应该苛求绝对的精确,要根据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有差别的去理解不同会计信息的可靠程度,比如预测性信息比历史信息的可靠程度要低,但它更有用。
我国新会计准则将可靠性描述为:“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这一规定兼顾了国际上流行的两大会计目标观,顺应国际趋同的潮流,也符合我国国情,并将如实反映纳入到可靠性的定义内。但现实中往往存在着较为可靠或不太可靠的程度区别,很多会计数据需要会计人员的估计和判断而得到,加上会计政策给予会计人员的会计政策自由选择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主观性,从而使得最终对外报告的会计信息只能是相对的可靠,并不是绝对的可靠。所以在界定可靠性定义时,要补充说明“由于现实中主客观原因的存在,会计信息应尽量追求更加可靠,不必苛求绝对可靠”。
(二)明确可靠性的具体标准 对于会计信息可靠性的内涵,各国会计团体的观点并不完全一致,但基本上都认同如实反映(即真实性)和中立(即不偏不倚)的会计信息是可靠的。所以,可以认为,可靠性的具体标志应该包含如实反映、可核性和中立性三个方面。“如实反映”是Solomons发明的一个词,其定义是“计量或描述其意在反映的现象之间的联系或者一致性”,也就是说,如实反映要求会计数据和欲用会计数据反映的事项之间应当是相符的。倘若会计计量度真实地反映了意欲反映的事项,那么,就可以认为该计量过程没有受计量和计量人员偏见的影响。可核性,也称可验证性,是指不同的计量者采用同一计量方式对同一事项计量能得出同样的结果。中立性,是指在会计报告或信息呈报方面没有偏见,要求会计人员站在客观的立场上,不偏不倚的记录并报告信息。因此,评判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不仅要测试会计数据本身的真实性,还要考证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等需要对会计信息进行处理的相关人员的中立客观性,更要验证经由上述人员的加工处理后呈现到会计报表上的信息数据的准确性。这对于会计信息可靠性的判断将是一项重大的工程,需要较强的技术和严格的政策、准则以及强有力的人力资源的支持。
(三)合理权衡可靠性和相关性 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是一个对立统一的矛盾体,既相互依存又相互排斥,两者对于会计信息的提供和会计目标的实现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所以,在会计实务中必须辩证地理解和处理两者的关系,尤其是两者不能兼顾时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合理处理。会计离不开经济的平稳运行,经济形势对会计信息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当物价大幅度波动时,以历史成本所反映的价值便成为了“历史”,其作为可靠性的典型代表就显得不那么可靠了,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某些资产的计价可以采用一种代表相关性的计量属性,从而更加偏重对于利益相关者的需求的满足。此外,不同的会计目标也会影响到可靠性与相关性之间的权衡,财务会计的目标主要有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两者对于信息的质量要求各有侧重,其中,受托责任观注重信息的可靠性,而决策有用观则是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出发,强调信息的相关性。因此,为了顺应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趋势,避免出现“百家不同之言,从而影响趋同进程”的现象,各方应从国情、社情和企业具体情况出发,尽快作出合理的会计目标定位,更加妥善地处理好可靠性与相关性的矛盾关系,根据所处的形势确定迫切要解决的问题,但并不抛弃另一方面,兼顾好二者在信息服务方面的作用。
(四)完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 结合我国国情,应按照会计信息处理的环节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分为两大类:会计信息内容方面的质量和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质量。前者在一定程度上规范着会计信息的确认标准、计量单位、属性和方法及报告等内容,从而影响甚至决定会计信息的内容;后者是指权威机构在监督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时所使用的标准,二者不能混淆。其中,可靠性应归属于会计信息内容方面的质量。
随着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完善,可靠性问题会越来越受到会计界的关注。但不管未来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怎样改变,都不应偏离可靠性和相关性。其中,可靠性是基础、是核心,也是在会计信息失真频发的社会形势下所需要重视的主要矛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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