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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领域普法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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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领域普法工作计划

第1篇:建筑领域普法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交通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推进法治交通建设,为构建和谐交通、实现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会要求,以系列法治创建活动为载体,突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健全完善机制,夯实基础,为实现“两年争先、四年领先、六年率先”的发展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交通环境。

(一)突出重点内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1、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普法,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以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为抓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确保年度领导干部学法不少于2次;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时间不少于2次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15天。利用好区“公务员”邮箱普法这块品牌园地,有针对性地学法普法。拟建立交通系统QQ群普法模式,进一步拓展法制学习交流的平台。

2、强化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交通运输事业的中心工作,广泛学习宣传交通运输专业法律法规和与交通运输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举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强制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等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班,通过邀请法制专家集中授课、举办法制讲座、法制骨干培训班等方式,增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督促执法人员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学习,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业务技能过硬。促进交通运输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促进交通运输市场良性发展,提高解决交通运输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3、深入开展交通从业人员普法。广泛开展交通从业人员普法问卷调查,探索建立“普法菜单”等与普法对象直接沟通的普法方式,不断增强交通从业人员普法实效,突出普法的显性效果。深入开展“诚信守法”创建活动,探索建立学法用法评估体系,促进道路运输市场规范运行。

(二)推进法治交通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深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和《区政府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便民、高效、服务”的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本系统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及收费项目由政务中心交通窗口接件,各业务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要做到责任明确,程序公开,在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决定等方面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三)立足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推动交通法治文化的发展

1、全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各单位要全面加强法治文化窗口建设,开辟新的法治文化阵地。根据工作特点,按照分布便利、功能实用原则,建设交通法治文化设施。

2、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要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治书画、法治事件等评选活动,对相关典型事例及时进行宣传,充分发挥交通典型人物、典型事件的示范引领和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法律六进”的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法律六进”工作深入开展。

3、加大法治文化传播力度。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式,提高交通法制宣传效果。在政府网交通网站开设依法行政专栏,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交通资源优势,如:在公交车、出租车、公交站台等led显示屏上循环播放法制宣传标语,形成多个移动宣传点,充分渲染法治文化氛围,不断扩大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的范围和深度,把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深入推进,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打造基层法治实践特色,努力提高基层普法实效性

1、开展法制宣传主题实践活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法律六进”,通过在基层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全系统人员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营造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2、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在已有的创建工作基础上,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学习先进、推广经验,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果,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确保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在基层蓬勃开展。

3、加强法制典型宣传推广。完善法制宣传定期评优评先制度,对在年度内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和宣传。年内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单位”、优秀法制宣传员、等评选表彰活动。

(五)严格依法管理,深入推进文明交通工程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市场的依法治理活动,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促进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水平,提高全行业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运用多种载体和方法,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加强文明执法和科学管理,集中解决一些突出问题: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安全监管职责,杜绝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业户进入市场,杜绝技术状况低劣的车辆从事经营运输,加强道路危货运输监管,杜绝因管理不作为而导致重大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展“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和“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等系列活动,打击“黑车”、“黑线”,净化道路客运市场;扎实推进路域环境的整治,整治取缔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废品收购点等违章建筑,改善公路路域环境。抓好公路“治超”工作,严格超限行政许可,确保车辆超限超载率继续保持在3%以下,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畅通安全的良好环境;加大对航道浅滩险段疏浚改造,改善航道的通航条件,强化航道现场管理,认真查处侵占航产航权的行为,积极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强化源头管理,把现场的“禁和堵”,变成源头的“疏和导”,扎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辖区航道始终处于在控状态,确保水上安全畅通。

三、工作要求

㈠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要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认识法治建设工作是保持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大局的重要保障。各单位必须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全局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各单位对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及时调整。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大力培养干部职工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促进党员干部思想道德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使法治建设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为法治交通建设和“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第2篇:建筑领域普法工作计划范文

《**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己经自治区十届人大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将于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区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史上重要的里程碑。《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区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开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为全面组织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条例》,把《条例》深入贯彻到基层、到社区和广大企业中去,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依法治桂和“五.五”普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各级领导和广大企业干部职工为主要普法对象,以媒体宣传和集中学习为主要普法途径,以《条例》的各项规定为主要普法内容,大力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全面推动依法经营和依法行政,为《条例》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大业的实现。

二、总体目标

从现在起,通过两个月左右全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活动,预期达到如下目标:

(一)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普法面达到100%,参加学习《条例》的人数达到80%,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发放《条例》达到人手一册。

(二)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站等新闻媒介的大力宣传,《条例》己在全区家喻户晓,并初步深入人心。

(三)通过有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法》和《条例》的培训,全区各级有关领导及安委会成员培训面达到100%,企事业单位领导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培训面达到80%。

(四)各类企业己按《安全生产法》和《条例》的各项规定进行对照检查,并制定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要求的各项措施。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自治区安委会负责全区实施本方案的组织领导工作,自治区安委办负责本方案有关自治区层面的具体工作,同时指导各地实施本方案。

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的部署和要求,负责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各层级领导和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条例》的组织工作。

各地级市、县级(县级市、市辖城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对应自治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实施本方案的组织领导及本层面宣贯《条例》的具体工作。

四、时间安排和阶段任务

从现在开始至年底,全区突击开展宣传贯彻《条例》活动。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0月份,主要任务是方案部署、新闻。

第二阶段:11月份,主要任务是媒体宣传,学习培训。

第三阶段:12月份,主要任务是对照检查,找出差距,制定贯彻落实计划和措施。

五、各层面具体工作

(一)自治区层面工作安排:

1、10中旬,结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第四季度防范特大事故工作会议,就全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进行部署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2、10下旬,由自治区安委会下达全区宣传贯彻《条例》的实施方案,对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出安排。

3、11月上旬,由自治区安委办印发《条例》单行本向全区发行,以满足全区宣贯《条例》的需要。

4、自治区安委会11月下旬召开新闻媒体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在**电视台、**日报、**人民广播电台、南国早报、当代生活报开辟专栏和公益广告宣传《条例》工作。

5、12月下旬,举行一次《条例》颁布施行的新闻会,向中央驻桂新闻单位和自治区级主流媒体《条例》颁布的新闻和法规的核心内容。

6、自治区安委办11月上旬举办一期宣贯《条例》的骨干培训班,为各市、县开展各层次的学习活动培训师资。自治区人民政府10月下旬举办县级政府换届后分管安全生产新任领导培训班,把《条例》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

7、组织全区企事业单位百万职工《条例》答题竞赛活动。11月上旬开始进行组织发动,全区安排12月中旬统一时间竞赛考试,并举行集中抽奖。具体方案由自治区安委办制定。

8、自治区安委办会同**电视台举行全区安全生产条例电视大赛晚会。在全区百万职工《条例》答题竞赛的基础上,各地市和区直机关共派出24个代表队参加1月上旬在**电视台举行的电视大赛。

9、将《条例》纳入我区“五.五”普法计划和各类学校法制教育课程,具体由自治区安委办商司法厅、教育厅具体制定。

10、全面清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过去的各类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区直有关部门,对以本部门为实施主体的各类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凡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该废止的废止,该提请有关立法机关修改的及时报送修正。清理和废止工作要在年底前结束。

(二)各市、县的工作安排

1、各市、县要根据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11月中旬制定本地区宣贯《条例》的具体工作方案并下发所辖单位执行。

2、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各市、县要通过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和网站广泛开展宣传《条例》的新闻报道,播放公益广告。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宣传《条例》的各项规定。该项工作由当地安委办组织落实。

3、向本行政区域发行《条例》单行本,确保班组长以上人手一册。各市、县要在年底前完成任务。

4、各级安委办要按隶属关系,举办管辖范围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学习班,并按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在年底前完成学习任务。

5、按自治区安委办部署和要求,组织所属范围企事业单位开展全区百万职工《条例》答题活动,各市按时组队参加“全区安全生产条例电视大赛”。

6、《条例》正式实施第一天(20**年1月1日)确定为全区安全生产咨询日。各市、县安委会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在当地开展以《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各地当天要在主要街道和公众聚集场所悬挂附后内容的大幅标语。南宁、柳州、桂林不少于80条,其他地级市不少于50条,各县不少于30条。

7、全面清理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凡与法律和《条例》相抵触的,该废止的废止,该修正的由有关机关修正。清理工作要在年底前完成。

8、组织、督促、指导企业将本企业的现实安全生产条件、规章制度与《安全生产法》和《条例》进行对照检查,凡与法律法规抵触或不符的,年底前制定出整改方案并按计划进行整改。整改方案要报当地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三)各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安排

1、元旦期间,所有的企事业单位要在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周边区域张挂大小标语。标语内容附后。

2、召开一次职工学习《条例》动员大会,宣传《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公布各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告知职工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要求年底前每个班组安排时间组织职工学习一遍《条例》。

3、从现在起至年底,出版两期以《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普法黑板报或橱窗;有条件的企业充分利用本单位广播、电视、简报等宣传工具宣传《条例》。

4、组织职工参加全区百万职工《条例》答题活动,参加人数要占职工总人数80%以上。

5、年底前,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企业要在企业内部组织职工开展《条例》知识竞赛或演讲比赛。

6、将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与《安全生产法》、《条例》和安全标准的各项规定进行对照检查,凡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题研究,年底前制定出整改计划和实施措施,并报当地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7、组织专人全面清理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凡与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不符或抵触的,立即进行修正,并于年底前清理修改完毕。

六、工作要求

为保证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活动扎实开展,确保《条例》正式实施后取得预期效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提高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安全生产条例》是我区第一部有关安全生产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得到解决的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疑难问题、约束和影响我区安全生产的瓶颈问题,在该《条例》中己作出明确规定。《条例》以《安全生产法》为基本依据,又结合我区实际,源于安全生产实践但又高于实践,其创新性规定是我区安全生产经验的抽象,对于指导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保护广大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为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武器。因此,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企事单位的领导,必须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政治责任感,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提到各项工作的重要日程上来,自觉带头学好《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的立法精神和核心内容,并贯彻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行政措施中去,贯彻到基层和企业中去,指导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抓好《条例》普法的各项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宣贯《条例》工作的领导,制定出本地区、本部门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能和本级宣贯工作计划,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宣贯《条例》的各项工作。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加强对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的指导,紧密围绕《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权限和违法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开展学习和宣传贯彻,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真正深入人心,并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三)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全面营造学习和宣贯《条例》的舆论氛围

《条例》的颁布施行,对于推动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必将起重大指导和促进作用。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可以利用的各种形式,开动一切可以开动的宣传机器开展大规模、大范围的宣传活动。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充分利用标语、广播、文艺、简报、专栏、橱窗、黑板报、知识竞赛、闭路电视、职工教育室等载体进行宣传,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举办以《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展览。各新闻单位要当好先行官,利用媒体本身所特有的最广泛、最快捷传播信息的途径,把《条例》送到全区千家万户。从现在开始,各级新闻单位要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方面的新闻报道,大力宣传依法办矿、办厂、办企业方面的典型,广泛宣传依法行政、热情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服务的执法机关的事迹。各级电视台、网站要安排与宣传《条例》有关的综艺节目和公益广告,报刊、电台要开辟宣传《条例》的宣传栏目,发表评论员文章。从现在开始,各单位都要充分调动起来,集中力量,利用《条例》实施前的宣贯时间,广泛宣传,大造舆论,全面营造上下一体、联合一致的宣传态势,推动全区各地掀起一场突击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

(四)统一集中学习,联系实际领会,确保学习《条例》取得良好效果

要保证《条例》的各项规定深入人心,真正落实到企业的行为和各级领导的行动上,统一学习和集中讨论领会是一个主要的形式。各级政府和安委会要切实抓好各级领导、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和企业管理层方面的学习。从现在起至年底,各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上述相关人员轮训。纳入集中轮训的人员,要逐条逐款学习,深刻领会《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法规确定的工作制度、安全保障的各项要求,掌握企业合法准入市场的标准。通过结合自身实际,检查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对照检查找差距。通过学习事故调查处理和法律责任的规定,分析事故案例吸取事故教训,从中接受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各地可以通过开办专家讲座、法制研讨班或召开《条例》座谈会的形式组织学习活动。特别强调,各地在组织学习《条例》过程中,一定要联系实际,将抽象的法规条款与现实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行为结合起来,与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剖析联系起来,以增强学习动力,提高学习效果。

(五)突出重点,加强指导,确保《条例》深入贯彻到基层和企业

学习宣传《条例》,关键是贯彻落实到基层、到社区、到企业,保证《条例》的各项规定转变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的行为。为达到这一预期效果和目标,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在学习和宣贯活动中,一定要突出重点,深入指导,加强检查。乡镇是当前安全生产监管比较薄弱的层面,也是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严重存在的区域。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乡镇干部学法,派出人员深入指导普法,保证乡镇干部首先学好《安全生产法》和《条例》,让他们自觉运用法律管好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另一方面,从我区多年来发生事故的几率来看,道路运输事故为第一,工矿商贸事故为第二,火灾事故、铁路路外事故为第三。从行业或和企业的性质来看,交通运输、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电力、机械企业和易燃易爆场所、铁路道口等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因此,各地安委办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这类企业普法工作的指导,帮助他们及时解决贯彻《条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为《条例》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请各地1月底前将贯彻执行本实施意见的情况逐级上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宣传《安全生产条例》规范用语

1、热烈祝贺《**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正式颁布实施。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条例》,推动安全生产更上一层楼。

3、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坚决贯彻《安全生产条例》。

4、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5、学好用好《安全生产条例》,提高安全生产法制意识。

6、坚持安全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7、安全生产条件是社会主义市场准入的重要条件。

8、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9、重大危险源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估,并定期检测检验设施设备的安全状态。

10、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三同时”。

1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部门和审查人对审查结果负责。

1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13、排除事故隐患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暂时停产停业并从危险区域中撤出作业人员。

14、工会和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15、矿山、建设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活动。

16、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单位必须取得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销售活动。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区应当与周边毗邻建筑物或公众活动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19、生产经营单位对其设置的户外生产经营设施的安全性负责。

20、高危企业按百分之二、其他企业按百分之一以上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1、公众聚集的经营场所有人数限制的,不得超过规定人数。

2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和重要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免费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24、高危企业必须依法提取安全费用,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25、从事安全评价、培训、咨询、检测检验的单位必须取得资质方可从事中介服务活动。

26、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到医疗机构医治并先垫付医疗费。

27、高危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与就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

28、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各级人民政府按法定权限调查处理。

第3篇:建筑领域普法工作计划范文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二届六次全会、市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和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年统计工作,安排部署20*年统计工作任务。下面,我代表市统计局作工作报告。

20*年全市统计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省、*市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市统计系统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创新、服务、质量、和谐”的主题,立足求真,坚持求新,致力求精,切实提高统计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为“构建*现代化生态市、打造品质*”提供了优质的统计服务。在过去的一年里,市统计局在全市综合考评中被评为优秀单位,在*统计系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被评为优胜单位。回顾20*年我市统计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合力抓好农普,重点推进国情国力调查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普查机构的精心组织和乡镇(街道)、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市广大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不辞辛劳、不畏困难、不辱使命,圆满完成了普查的现场登记、质量抽查、数据处理、质量评估等工作,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全市农业生产、农村劳动力、农民生活和社区环境等等方面的基础数据。这次普查获得了大量翔实的“三农”信息,对于把握我市“三农”发展变化的趋势,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普查中,锦城街道制度明确、责任细化,青山湖街道精选人员、精心组织,於潜镇注重培训、提高质量,龙岗镇形式多样、强化宣传,各个乡镇(街道)都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确保了普查工作的圆满完成,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

二、切实加强业务,注重深化制度方法创新

统计创新是统计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我们不断深化统计创新、全面加强统计业务,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强化农业统计工作,建立报表提醒平台,完善产值计算机制,健全农口系统联审会议制度。

优化工业统计工作,重点围绕规模工业、平台建设、投入产出等方面加强统计,完善分乡镇出数据。

深化投资统计工作,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实施的“重点项目建设年”活动,建立实施新开工项目入库制度和确认制度,完善限额以下项目统计。

健全能源统计工作,认真抓好规模工业企业、建筑业和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能源统计,探索建立个体工业、其他第三产业能耗统计制度。

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做好与省服务业统计制度的衔接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业新增单位的上报率。

三、着眼夯实基础,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狠抓“统计基础年”建设。“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搞准统计数据,重在源头,重在基层。20*年,我们全力开展“统计基础年”建设活动,把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切实延伸到乡镇(街道)、部门、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和规模以上企业,并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统计基础建设工作顺利通过了*市统计局的考核验收。

规范统计工作程序。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是统计人的生命所在和终极目标。我们进一步明确了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检查的具体流程和工作要求。落实“谁操作,谁把关,谁负责”的工作机制。继续坚持每月初召开数据评估例会制度,规范出数据的工作程序。

推进基层统计培训。培养一支“有实才、高素质、爱统计”的专业人才队伍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关键。一年来,我们围绕这一基本要求,抓好培训工作,邀请了省局王杰副局长授课,加强了统计分析培训。同时,开展了继续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统计网上直报培训、新进规模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全年培训人员达1500余人次。

四、不断拓展领域,全面提升统计优质服务

致力于领导决策服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预警和分析,全年完成课题调研10余篇,撰写各类专报、分析和信息近百篇,获得市领导批示16余篇次。

致力于部门团体服务。编印统计宣传材料,为“两会”代表提供决策和参政议政的依据。积极参与全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配合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提供统计数据、分析等信息资料。有效发挥统计数据是资源的作用。

致力于社会公众服务。通过召开“新闻会”、编印《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形式,及时向社会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积极为工业企业发展提供行业发展资料和统计信息资料。全年在《浙江统计》、《农民日报》等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7篇,在*各类新闻媒体刊播159篇次,接听咨询电话和接待上门咨询服务1100余人次。统计为社会大众服务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

五、深化各项建设,积极改善统计发展环境

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执法机制,实行全员执法,把握质量,注重证据,建强队伍,抓好普法等关键环节,加强了统计法制建设。广泛开展普法宣教活动,重点针对政府统计系统的干部职工开展统计“五五”普法,普法面达到100%。大力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全年共对101家单位进行了统计稽查,同比增长33%,其中立案查处12件。统计法制建设逐步深入人心。

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要靠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工作流程及制度方法的变革。我们进一步做好了与乡镇(街道)、开发区以及重点企业的计算机联网工作。加快统计数据在线处理和统计综合数据库建设。完善和推进“网上直报”制度。统计信息网站顺利运行。统计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发挥作用更加明显。

推进统计事务所工作。统计事务所是做好统计工作的社会组织和辅助力量。我们不断规范和拓展广信统计师事务所的功能。着重开展了接受社会委托调查、统计培训、统计鉴证等工作,对缓解统计力量与任务的矛盾,适应社会对统计的多方面需求,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六、强化创新举措,着力扩大统计工作影响

深化社会调查。建立了覆盖全市城乡的民情民意调查网络和调查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市、乡二级工作机构,调查网络样本户达到500个。开展了机关部门效能建设调查、工业企业创新调查、党风廉政建设调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查、平安*调查,完成20*年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征集工作,全年共参与各类调查25余次。通过调查充分反映了民生所想、所盼、所需和所求,为各项决策提供依据。

创新评价体系。依据“*现代化生态市”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和生态社会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总目标,建立了有30组相关指标组成的《构建*现代化生态市、打造品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获得了市委宣传部课题评比一等奖,并在*市统计局、市科协年会评比中分获二等奖。为打造品质*提供了量化监测。

开展“双百”调研。走出家门搞统计,实现开放式统计,积极开展“双百”调研活动。紧紧围绕“如何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确定调研课题,设计调查问卷,通过前期准备、调研实施和归纳总结三个阶段,深入乡村、深入部门、深入企业,获取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切实帮助基层排忧解难,办实事、做好事。整个活动历经半年时间,有声有色、有始有终、有序有效,实现了既定的目标。

七、依托活动载体,不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强化责任抓队伍。重点突出“抓班子、带队伍,抓机关、带基层”的管理方式,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修订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实施局机关考勤、签到、去向登记、督查制度,做到边开展,边整改,边提高。初步形成了一种齐心协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精神风貌。

健全机制抓队伍。进一步健全领导管理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科学决策,增强领导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密切与上级处室之间、与乡镇(街道)部门基层之间、科室队之间、各专业之间的工作关系,从整体推进的工作要求出发,实行项目化管理,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做到人人有目标,人人有责任,注重工作业绩,加强工作考核,并与争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挂钩,充分发挥好目标管理的激励作用。

提高素质抓队伍。坚持学习教育制度化、学习内容系统化、学习形式多样化,认真开展学习十七大精神活动,邀请市委党校老师作专题讲座和辅导学习。同时,选送10名乡镇分管领导参加由*市局组织的统计培训班。扎实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年活动,通过协调沟通、采取措施、克难攻坚,领办的重点项目顺利投产,锻炼了统计队伍,完成了中心任务。

一年来,依托活动载体,全市统计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通过学习、教育、培训和建设,总体呈现出三个不断提高:统计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统计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的良好局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有三个方面值得总结和发扬的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创新统计工作新思路。紧跟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着力破除工作难点,坚持把解放思想、创新思路作为引领统计工作的致胜法宝。要善于突破统计事业发展道路上“船”与“桥”的问题,跳出统计看统计,跳出统计抓统计,坚持走开放型统计道路,加快统计创新,为统计工作在新时期实现新作为明确方向。

二是必须坚持争先创优,提高统计业务新水平。树立争先创优的意识,严格实行专业工作岗位制,通过下达统计业务争先创优任务分解、统计大会任务报告分解、工作绩效考核等形式,明确每位工作人员的目标与任务。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实行“月度一回头,季度一公布,年度一总结”的工作制度,量化统计业务工作完成情况,逐步形成“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的良好局面,从而促进统计业务水平有新的提高。

三是必须坚持当好参谋,增强统计服务新意识。我们既要坚持做好统计数据服务,及时提供经济运行指标,更要坚持做好统计分析服务,及时提供内容翔实、观点鲜明、建议可行的分析材料。努力做到搞准数字、写好文字、出新点子,全面实现统计的经济社会价值。

20*年我市统计工作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借此机会,我代表市统计局,向给予统计工作大力关心支持的各级领导和广大统计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对当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和关注:一是统计工作服务于经济中心、全市大局、宏观决策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统计法制的宣传教育、重视程度、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统计数据的规范使用、信息作用、开发利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的工作地位、统计的数据质量和统计的职能作用。为此,我们必须在今后的工作当中进一步开拓创新、突破难点、不断克服。

20*年全市统计工作的主要任务

20*年,是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加快融入大都市,推进创业创新,朝着*现代化生态市目标奋力迈进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统计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围绕20*年全市各项目标任务,今年我市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重点围绕“强基础、保质量、健机制、优服务”,着力开展依法统计、科学统计、管理统计、和谐统计,深入推进求真、求精、求新、求好,为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全面“构建*现代化生态市、打造品质*”的总战略提供卓有成效的统计服务。根据上述总体要求,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一个中心

统计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服从服务于“*现代化生态市”总目标,提升新服务,再创新业绩。

1、努力为党委政府的各项战略部署做好监测服务。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实施“经济社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四年目标三年实现,制定了确保目标和工作目标,也就是到2010年要实现“工业经济冲千亿”,这是市委、市政府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作出的战略部署。统计工作要紧紧围绕这一目标,创新统计、勇于实践、把握趋势,及时准确提供各类数据的监测服务。

2、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决策做好调研服务。进一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揭示和反映统计数据背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象、趋势和规律,重点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济结构调整、平台建设、节能减排、自主创新、新农村建设等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体现“用数据说话,为发展服务”的统计理念。基层统计尤其是乡镇(街道)统计人员也要充分利用数据资源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统计调研服务。

3、努力为社会大众的生产生活做好信息服务。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统计局也是经济状况的“气象局”,要加强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的通报,及时通过城乡住户两支调查队了解低收入居民的生活状况。继续为各类企业提供行业发展资料和统计信息资料。完善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征集工作。全面提升统计数据为社会大众做好信息服务的水平。

二、突出三个重点。

统计工作要抓住主要矛盾,突出工作重点,解决难点问题,紧紧围绕理念创新、数据质量、法制建设积极探索、敢于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1、突出加快统计理念创新为重点。理念一变天地宽,我们要进一步用创新的理念更好地指导统计工作。创新统计领域的理念。从传统的经济统计领域为主转向社会统计领域,做到经济指标和社会信息统计并举。创新统计服务的理念。从传统的领导决策服务为主转向民众服务,做到领导决策和民众民生服务并举,树立“领导是首要的、部门是重要的、民众是必要的”统计服务理念。创新统计成果的理念。从传统的以统计数据资料为主转向统计分析材料,做到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并举,实现统计出数据、统计出文字、统计出点子的效果。创新统计方法的理念。从埋头干统计为主转向开放型统计,做到内业操作和外业调研并举,切实做到走出家门搞统计,掌握一线情况,提供优质服务。

2、突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重点。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要在数据质量方面长抓不懈,切实把好三关:把好机制关。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控制的方案,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形成完善的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检查制度。把好源头关。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基层业务的辅导。通过走下去指导调研,请上来业务培训,严格统计工作考核等加强对基层业务的指导。把好审核关。细化工作流程、强化专业水准,严把数据采集、整理、输入、校对等各个环节,对主要指标要进行细致对比、认真分析、科学审核。

3、突出加强统计法制建设为重点。依法统计是确保统计“不出假数”、“真实可信”的重要保证。在加强统计法制建设方面把握三个环节:要营造氛围。继续深入推进统计“五五”普法,开展纪念《统计法》颁布二十五周年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要注重质量。结合统计业务工作,认真制定统计稽查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统计稽查。在立案查处上既要注重数量更要注重质量。要加大力度。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依法曝光一批统计违法案件查办情况,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部门都要完成稽查和提供案源的任务。

三、抓好六项工作

统计工作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不断增强发展意识、忧患意识、机遇意识、拼抢意识、责任意识,着力抓好六项工作。

1、抓好经济普查工作的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是我国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今明两年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一丝不苟的求实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做好贯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的通知精神。根据普查工作的总要求和普查工作计划,加强领导,扩大宣传,精心谋划,切实抓好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做好组织协调。参与经济普查的单位部门很多,要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调,赢得各方面对普查工作的支持。做好科学普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好普查办的工作规则和技术规范,充分发挥统计系统内各专业的作用,围绕普查工作各阶段的工作重点,认真细致开展好经济普查工作。

2、抓好专业业务水平的提高。统计专业业务是统计工作的基石。今年我们要重点提升以下几项统计专业:进一步健全能源统计。建立重要耗能单位和企业的监测体系,完善城乡居民生活用能、农业、建筑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和规模以下工业等能源统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业统计。围绕“工业经济冲千亿”的目标逐步建立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工业平台报表制度,增设科技统计季报制度。进一步拓展投资统计。紧紧围绕“项目建设年”活动,积极参与项目攻坚活动,重点加大工业性投资、平台建设、500万元以上项目的统计力度。进一步深化服务业统计。要结合第二次经济普查,对全市服务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摸清服务业单位的分布和构成。此外,要进一步规范GDP核算制度,实施GDP预报制度。探索建立以乡镇(街道)为总体的农村住户抽样调查体系。

3、抓好基层基础工作的夯实。要着眼于长效管理,始终不懈地抓好基层统计的基础建设。注重管理规范。按照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的要求,以“抓全求实”为目标,实现基层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抓好统计单位登记,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及时整理规档统计资料,规范落实各项业务制度。注重领域拓展。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履行职责的需要和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继续加强对本部门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统计制度,充实统计力量,改善统计条件,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注重指导督查。实行局科室队挂钩乡镇联系指导制度。分季度公布乡镇(街道)各项统计工作完成情况。建立和完善部门、乡镇(街道)统计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4、抓好社情民意调查的深化。社情民意调查是政府与百姓联系沟通的桥梁,我们要立足实际、发挥优势、履行职责。不断强化培训。抓好社情民意调查网络的建设。认真制定网络调查员培训计划,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学习,努力提高调查员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积极性。不断强化调查。围绕党政领导关心的问题、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经济发展的难点问题大力开展调查,归纳提炼出一些可行性的意见,发挥统计信息的参谋作用。不断强化服务。稳步推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委托调查。充分发挥调查网络覆盖面广、信誉度高、反映速度快的优势,为机关、团体、企业事单位提供真实有价值的调查资料。

5、抓好科技兴统工程的推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要大力实施“科技兴统”工程,不断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提升先进装备。改进计算机的配置,增强计算机的功能,不断满足统计数据处理系统化和工作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着力办好*统计信息网。各乡镇(街道)要配置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专用计算机设备,实现每位统计员人手一台的标准。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和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大力实行企业电子台帐,严格实行工业、投资、房地产、建筑业、服务业、劳动工资等专业的网上直报制度,网上直报率要力争实现100%。提速信息联网。加强与网络运行商的联系,着力解决网速偏慢、通道堵塞等问题,提高数据处理效率。

6、抓好统计队伍建设的加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扎实、敬业爱岗”的全市统计团队,为我市统计改革与发展奠定思想基础和提供人才保障。健全学习教育机制。制订学习教育计划、营造善学勤思的氛围,努力打造学习型队伍。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制订乡镇(街道)统计员考核办法,完善统计人员先进评选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健全工作提升机制。提升项目化管理水平,对重点工作形成项目化管理、制度化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计划,提高管理水平。

通过加强统计队伍建设,要努力实现统计知识全面化、统计业务标准化、统计服务优质化、统计分析精品化、统计管理制度化,在全市统计系统造就一批具有思想素质好、知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统计队伍。

第4篇:建筑领域普法工作计划范文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消防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近年来,我区消防安全工作虽然得到明显改善,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安全保障。但是,从总体上来看我区消防工作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消防安全责任制尚未得到很好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全社会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仍然较弱。为此,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以消防工作的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确保消防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工商、贸易、安监、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市政、通信等部门要加强对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水量、水压充足,信息畅通。区公安消防大队作为区政府消防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消防法》赋予的消防监督检查、灭火救援和抢险救灾职责,充分发挥好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及时研究提出有关消防工作的措施和建议。同时,继续加强队伍正规化、现代化建设,抓好值勤训练,开展科技练兵,实施科技强警,不断提高“灭大火、打恶仗、抢重险、救大灾”的能力。辖区公安派出所也要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强与消防部门之章的沟通配合,共同提高我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整体效能。

(三)加强对消防工作的考核检查。区安监局要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把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指标的控制和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单位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及其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并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要按照《消防法》、《宁波市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市政府令第12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安全工作

(一)推进城市社区消防建设。要把社区消防工作纳入建设的一项重内容,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通知》(公通字[*]61号)精神,落实社区消防工作责任。公安部门以消防大队、基层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为依托,具体指导、帮助社区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民政部门要把社区消防工作作为区建设示范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社区管理和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并帮助解决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并帮助解决社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有关困难和问题。规划和市政建设部门要抓好社区特别是新建社区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确保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器材建设的同步到位。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民委会要履行职责,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一些建设较早的住宅小区,要增加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投入,从基础抓起,不断补充完善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达到城市社区消防建设标准。同时,整合社区消防资源,充分发挥社区中介组织和志愿者队伍以及驻社区单位在社区消防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实行社区消防共建,努力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新格局。

(二)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农村消防工作中的责任,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公通字[*]57号)精神,认真制定当地村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发展目标,把村镇消防事业建设纳入财政预算范围,建立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镇消防工作发展适应农村经济和社区发展需要。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本辖区消防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村镇及乡镇企业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督促检查消防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社区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同时,要把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以及创建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户等活动中,紧密结合农村实际,突出农村特色,将消防宣传达室渗透到农村各个领域。

三、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切实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职能部门要在突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物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企业等重点领域和单位,认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根据本区产业结构和火灾事故发生特点,针对性地开展办公楼、综合楼、商住楼等多产权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除消防安全疏散通、安全出口不畅通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二)建立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广大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应当认真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强化内部安全管理,保证消防安全工作投入,积极改善消防设施,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排查火灾隐患应不少于两次),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区消防大队要认真排查火灾隐患,对那些可能造成群死群伤、财产重大损失和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隐患单位,要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布。区政府要认真研究和协调解决本地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有关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主体、督办单位和整改期限,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资金投入。公安、安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督导职责,协助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消除致灾因素,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加快公共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抗御火灾能力

(一)严格落实消防规划。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按照“政府负责、落实规划、不欠新帐、快补旧帐、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消防建设工作,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新、改、扩建工程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严格依法履行消防审核与验收手续,坚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要按照《消防法》和《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高起点编制好我区消防“*”规划,进一步重视消防工作长远发展。

(二)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市政建设、供水和公安消防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做好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市政消火栓完整可用。凡新建道路、新建小区、城市道路改造、自来水管网改造,均应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设计并建设市政消火栓。在老城区改造、新城区和开发区建设时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发展,确保*年年底全区市政消火栓配置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同时,结合“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共消防水源设施建设,对目前解决不了供水管网建设的部分农村地区,要加快在重点地段和重点单位修建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

(三)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区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大力推进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巩固发展义务消防队,积极推广合同制消防队。至*年年底,全区所有乡镇应建立有组织、有队址、有器材、有执勤、有训练的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公安消防部队要加强对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并进行统一调动指挥。通过3年时间努力,全区基本形成以现役消防部队为主力、合同制消防队为补充的城市消防力量体系;专职消防队为骨干、义务消防队为基础的农村消防力量体系。消防部门要尽快制订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长效管理办法,理顺管理体制,确保健康发展。

第5篇:建筑领域普法工作计划范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发挥名牌带动作用,着力抓好质量管理建设和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增强质量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有效性,不断提升我区总体质量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最具活力的副中心城市作出贡献。

二、总体要求

在全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好字当头、好中求快、质量第一的观念,不断提升和发展旅游产业,做大做强制造业,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确定的各项质量目标,努力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名牌产品和支柱产业,使主导产业的质量水平居于省内领先地位,努力满足全社会多层次、高水平的质量要求。

三、基本原则

(一)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作为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的根本宗旨。

(二)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原则。强化企业的主体地位和质量责任,加快技术进步,推进技术创新。制定鼓励和扶持政策,为全面提高质量水平营造良好环境。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把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质量问题、全面增强我区产品的竞争能力、努力提高全区整体质量水平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

(四)全民动员、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共筑质量大堤、共享和谐生活”的良好氛围。

四、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的目标任务

(一)全社会质量意识普遍提高。通过实施不同层次的质量教育培训,使质量知识在全社会得到普及,先进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得到推广应用;质量文化和质量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公众质量投诉和维权渠道畅通,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形成“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参与质量、监督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品牌经济规模不断壮大。通过“以质取胜”战略的实施,推进全区品牌经济规模不断壮大,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和自主品牌,不断增加我区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的数量。

(三)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标准计量质量管理工作,督促企业采用先进管理方式,开展产品质量认证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全安全生产、特种设备安全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和事故处理应急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全面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杜绝较大和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小事故损失。质量问题严重的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产品得到有效整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产品质量明显提高。辖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质量损失率达到全市水平;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得到杜绝,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五)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配套设施的安装工程及工业、交通、电讯等项目的新建和改造工程,都应按国家和省有关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执行;竣工交付使用的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机械综合试验和验收一次合格,确保连续生产或正常使用。

(六)服务质量明显改进。服务行业积极推行国家标准和服务规范,拓宽服务空间、提高业务技术、提升服务质量,积极争创管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先进单位,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七)生态与环境质量得到改善。重点污染源的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率和达标排放率均达到90%以上;年内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人为生态破坏事件。

(八)旅游景区、旅游产业服务标准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在全区旅游景点推行旅游标准化工作,以秦陵博物院、华清池旅游有限公司为龙头的旅游景点服务质量的大幅提升,带动全区旅游景区全面提升旅游服务标准,创旅游名牌,建旅游强区。

五、工作措施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质量振兴为己任,积极开展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制定实施方案,调动和组织各行各业持续推进以提高质量、振兴经济、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兴区”和“质量兴企”活动。各企业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积极开展“质量兴企”活动,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的领导,由区质量兴区领导小组负责争创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考核检查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监分局,办公室主任由质监分局副局长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听取质量工作情况汇报,检查争创活动实施情况。联席会议的全体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主要研究审定争创活动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工作计划、规划、远景目标,研究实施争创活动有关政策措施、总结汇报、表彰先进等。联席会议的联络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研究实施争创活动日常工作,布置具体任务,传达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了解质量工作情况,研究协商有关事宜,提出工作建议。

(二)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

1、质监分局要认真履行质量兴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职责,从源头抓好质量工作,督促企业加强标准、计量、质量管理等基础工作;开展质量知识普及教育,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鼓励引导企业进行产品质量认证及质量体系认证,积极开展质量兴企活动;抓好名牌产品和名牌服务企业的培育、推荐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抓好特种设备、食品、建材、农资产品和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对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给予通报、曝光和行政处罚,对个别屡教不改的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落实打假责任制,积极组织联合打假、专项打假和日常打假行动,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网络,切实保障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积极推广质量兴区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把质量兴区活动引向深入。

2、区农林局要积极开展调整农产品结构和农业结构的相关工作。推动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开展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及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产地环境、农药、兽药等投入品及包装、储藏、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力争农产品品种改良,档次提高,结构合理、质量效益明显。

3、工商分局要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实施商标监管,积极开展“驰名”、“著名”商标推荐和管理工作,查处假冒、仿冒商标等侵权行为,依法实施合同监管,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命名活动,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查处合同欺诈行为;加强食品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及市场商品质量监管、监测工作,加大打假维权力度,深入推进“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加强商品和服务诚信情况检查,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4、区委宣传部要加大对质量兴区、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区财政局要根据质量兴区工作的实际需要,在财力上给予必要支持,安排一定的质量兴区活动经费,并按时拨付打假专项经费。

6、区食品药监局要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落实安全责任。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故的应急反应机制;要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食品及化妆品的质量监管,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事故。

7、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医疗市场的清理整顿,提高全区医疗机构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公共卫生的宣传和监督检查。

8、区科技局要积极引导辖区企业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农产品、工业产品的质量和档次。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为提高质量,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提供支持。

9、环保分局要认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治理工业“三废”,严格新、扩、改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推行环境体系认证,巩固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10、区建住局要督促建筑施工、监理单位完善质保体系。监督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现行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检查验收其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引导、培育和推荐企业争创优质工程;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确保工程质量,杜绝质量隐患,防止质量事故。

11、区安监局要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质量,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区发改委、区经贸局、区商贸总公司要各行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认真抓好辖区工业企业及商贸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对企业负责人和职工进行质量意识和质量法制教育;抓好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引导企业广泛开展质量兴企,实施名牌战略,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广泛开展商务系统诚信宣传,提高商贸企业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积极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

13、区旅游局要在本辖区各旅游景区(点)组织推广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加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14、公安分局要密切配合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查处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对采取极端行为阻碍执行公务或暴力抗法事件要及时果断地予以处置。

15、各街办要把质量兴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辖区质量兴区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假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促进辖区各行业的质量工作,为质量兴区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突出重点,狠抓关键环节

开展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必须在深化质量兴区工作中狠下功夫,创新方法,突出重点,抓出实效。质量兴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工作量大,各相关部门要统筹规划,通力合作,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推动质量兴区活动深入开展。

1、以发展名牌产品带动相关企业和产业的发展,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市场机制和行政手段相结合,切实做好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工业产品及农产品名牌的培育、扶持和宣传力度,着力打造辖区优质服务和特色品牌,不断提高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的质量效益;有计划地选定一批品牌声誉好、生产规模大的企业作为争创名牌产品的重点扶持单位,鼓励企业加大科研开发经费投入,增强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品牌价值和竞争力;大力宣传名牌产品和企业,建立争创名牌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名牌争创活动。

2、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开展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全区产品质量不断提升,为全区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荣誉称号作出贡献。

3、加强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区域特点和企业实际情况,督促企业严格依据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消灭无标准生产,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帮助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加强计量管理基础工作,指导企业配备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生产检测设备和产品出厂检测设备,严格计量器具定期检定工作,确保计量器具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鼓励生产定量包装产品的企业积极取得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深入开展质量管理基础知识的普及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帮助企业应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广泛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工作,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4、推动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制度,完善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制假售假的企业依法查处并予以曝光,探索建立质量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严厉惩处企业失信行为。

5、加大打假治劣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构建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对制假售假严重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各有关部门要开展打假专项整治和联合整治,切实解决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坚持从源头抓质量,运用许可证、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对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重要工业品、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要领域的全过程监管,扩大监督抽查的覆盖面,构建以准入、追溯、召回、退出制度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打假责任制度、奖励举报制度和专项检查制度。

(四)加强质量法制建设,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

1、加强质量法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法制监督工作机制,严格依法行政。将质量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全区普法规划,增强群众质量法制意识。

2、加大质量建设投入。引导企业增加质量建设投入,切实加强新产品研发和科技创新工作,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3、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信息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质量教育,普及质量知识,动员全社会树立质量信用理念和倡导“以质量求生存、以信用求发展”的经营理念;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科技之春”、“世界标准日”、“计量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营造全区追求质量的良好氛围,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第6篇:建筑领域普法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发展;劳务经济;对策

中图分类号:F249.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7)05-0140-04

甘肃省委、省政府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加速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举措和全省最大的项目来抓,推动全省劳务经济迅速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全省劳务经济的规模与效益,还不能从根本上缓解日益增长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压力,发展劳务经济还面临着诸多制约因素。认真分析并消解这些制约因素,是甘肃劳务经济实现超常规发展必须破解的难题。

1.劳务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1.1 农村劳动力及劳务经济发展现状

1.1.1 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据统计,2005年甘肃农村人口为2 074.76万人,农村劳动力为1 084.25万人,其中,男性劳动力570.79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52.64%。据有关部门测算,全省农村富余劳动力约400万人,每年还新增劳动力约40万人。从受教育程度看,全省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8.14%,初中文化程度47.03%,高中及以上程度的占14.83%,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7年;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7.2%;系统接受农业职业教育的农村劳动力还不到5%,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就业需求强烈和受教育程度低,既是农村劳动力群体的两个突出特征,同时又是一对相互制约的尖锐矛盾。

1.1.2 甘肃省劳务经济发展情况。全省有组织劳务输出始于1986年,并于1987年成立了省劳务输出办公室。20年来,全省各级劳务输出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劳务宣传和培训工作,截至2005年底,全省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近万期,共培训农村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近90万人次。2006年,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落实农民工培训资金5 500万元,仅上半年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达50万人;不断健全劳务输转管理服务体系,截至2005年底,全省所有市(州)和县(市、区)以及1 380个乡镇建立了劳务工作服务管理机构,在全国31个省市区及哈萨克斯坦设立了11个驻外劳务管理处(站),2 180个劳务基地。通过全省上下协同努力,甘肃劳务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十五”期间,全省共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1 538.96万人次,创劳务收入294.57亿元。当前,劳务输转已经成为甘肃省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

1.2 甘肃省劳务经济发展特点

通过对甘肃省统计局2005年1800户农户抽样调查数据分析,甘肃劳务经济表现出以下特点:

(1)自发择业为主,组织化程度日益提高。调查表明,甘肃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主要依靠自己寻找门路和依靠亲戚朋友介绍,但有组织输出率逐年提高。2005年全省有组织输转率33.96%,比2004年高出5.41个百分点。

(2)常年外出务工人数日渐增多。甘肃目前常年外出务工人员174.19万人,占外出人员总数的54.7%;季节性外出144.02万人,占总数的45.3%。常年外出务工人数已超出了季节性、兼业性务工人数。

(3)中青年男性劳动力为主体。从2006年上半年情况看,外出务工人员以50岁以下青壮年劳动力为主,占外出劳动力总数的92.8%。

(4)外出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苦力型务工为主。2005年全省农村当年外出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20.86%;初中文化程度占55.97%;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占16.76%;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2.52%。从行业看,到第二产业就业的占35.74%,其中,建筑业占36.84%;转移到第三产业的占64.26%,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占20%,批发零售贸易业占19.02%,住宿和餐饮业占2.93%,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占7.8%,教育占21.46%,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占8.29%,其他占18.05%。

(5)流入地主要在西部地区,以中小城市为主。2005年,全省当年外出的农村劳动力中,在西部地区、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地区打工的人数比重分别为69.61%、24.57%和5.67%。在本省内务工人数161.72万人,占外出人员总数的50.8%,在省内务工人员中,到省会城市的占26.1%,到省内中心城市的占22.3%,到县城的占22.3%,到建制镇的占11.9%,到其他地区的占17.4%。

(6)回乡创业者日渐增多。据统计,2002~2005年,回乡创业者共计150 331人,兴办企业48 621家,个体户数101 710户,涌现出返乡创业典型人物9 039人;劳务收入累计投向非农产业和农村事业资金达1 117 258.34万元。返乡创业者不仅给当地农村带来了信息、技术、资金和就业机会,同时还传播了先进的思想观念和现代文化,有力地促进了当地农村社会发展。

(7)品牌战略效应显现。全省各地在发展劳务经济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些地方特色,诸如临洮县的建筑队,礼县的家政服务,庆阳的保安,天水的宾馆服务员等。这些务工群体以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精神,成为所从事行业的佼佼者,并在一些地区和城市供不应求。省内一些地方根据市场需求,结合已经形成的劳务优势,有重点地加强培训,强化劳务输出特色、培育劳务品牌,如天水市将传统的“白娃娃服务员”、“天水家政大嫂”、“天水抹灰工”三大劳务品牌,以“羲皇故里白娃娃”、“羲皇故里大嫂”、“羲皇故里建筑工”为名称,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了商标注册并获得通过,取得了很好的市场效应。

(8)政府推动作用显著,规模、效益增势强劲。“十五”期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把劳务输出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举措,在组织管理和专业培训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确定“先培训、后输出”的路子,充分整合现有培训资源,使农民工掌握多种职业技能,提高了农民工的素质和竞争力,劳务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

(9)境外劳务输出开始起步。2002年境外就业输出58人,实现了甘肃境外输出“零”的突破,截至2005年底,共向境外有组织输出2294人,输出地主要是东南亚诸国和加拿大、巴基斯坦、蒙古、马达加斯加等国。从这4年境外输出发展情况看,虽然输出规模很小,但是表现出了良好的增长趋势。

2.发展劳务经济的制约因素及发展潜力分析

2.1 制约因素分析

2.1.1 内在制约因素

第一,思想保守,观念落后。受传统的固守土地思想的束缚,全省仍有部分农民群众观念滞后,自我脱贫的竞争意识不强,不适应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的需要,致使一些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闲置浪费。

第二,文化素质低下,职业技能缺乏。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是实现甘肃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制约因素。劳动力市场对劳动力资源素质的要求,已由过去单纯的体力型向专业型、技能型转变,就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由于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低,即使就业也只能选择从事简单劳动的岗位,劳动的回报难以提高,而劳动收入少又反过来抑制了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的积极性。

第三,经济条件较差,无力支付外出成本。农民就业的愿望与农民资本积累不足的矛盾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外出务工的前期费用太多,农民负担不起。据甘肃省劳务输出办公室调查,外出务工每个农民至少需花费400元,其中包括车费、旅途伙食费、计生费、体检费等。到了输入地还得办暂住证,支付务工地的日常开支等等。贫困地区农民由于没有能力支付这些费用,丧失了外出打工脱贫的机会。

2.1.2 外在制约因素

第一,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国家发改委预测,2007年将有国有企业下岗后没有安置和年底登记失业人员950万人,加上2006年全国新成长劳动力1 200万人,2007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总量为2150万人。可见,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依然非常突出。未来五年,我国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规模平均每年都将保持在800万以上,总转移量可能达到4500万人。与全国其他省市横向比较,甘肃农村富余劳动力素质较低,必将在严酷的转移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

第二,就业门槛日趋增高。随着工业化程度的提高,包括乡镇工业在内的工业部门面临着技术结构升级,对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工作技能的要求相应提高了。农村工业近年来对劳动力的吸收也呈现出缓慢的趋势,城市工业和农村工业将随着增长方式的转变,资金密集和技术密集程度的提高,整个工业部门吸收劳动力的能力下降,不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

第三,二元结构下的就业制度带有一定的歧视性。长期以来,国家把就业工作的重心放到城市,就业资源向城市居民配置,农村劳动力就业一直游离于国家就业体制之外,不能分享国家就业资源和政策,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第四,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尚不完善。政府没有建立完善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市场服务体系,导致农民工就业信息不畅,有组织外出的比例比较低。同时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帮助农村劳动力做好转移前的培训和准备,而且对实现转移后的人员关注也不够,致使一些实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后在就业、子女入托、上学、工商登记等方面遇到自身无力解决的问题,迫使部分人又重新返乡务农。

第五,小城镇发展滞后,制约着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甘肃共有地级市14个,县级市4个,与城市发展密切相关的镇442个。在地级市中,只有兰州市的城镇人口超过100万,其他城市的城镇人口规模均在10~20万人,城镇规模小,数量少、水平低,城市难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因而也影响了城镇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

第六,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其一,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还没有形成制度化,一些行业和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屡禁不止。据甘肃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结果显示,2005年,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7 025.4万元,涉及农民工2.65万人;2006年1~6月,1 223户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1.16亿元,涉及农民工24.27万人,拖欠问题愈演愈烈。其二,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的机制还没有建立,进城务工农民的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作收入低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其三,劳动合同中用工单位与农民工享受平等权利和承担同等义务的机制没有建立,一些用人单位虽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内容中对农民工规定的义务多、权利少,对用人单位规定的权利多、义务少,属于不平等合同。其四,对农民工的人身保护在制度上还不完善,一些用人单位在农民工的安全保护、职业病防护等方面采取的措施不得力,投入不到位。

2.2 发展潜力分析

2.2.1 在提高劳动力素质上大有潜力可挖。2005年,全省受过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的人数仅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7.2%。农民工的素质高低,不仅关系到他们的工资待遇,而且关系到甘肃输出劳务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就业率。因此,在提高农民工素质、促进输转率上大有潜力可挖。

2.2.2 在提高有组织输转率上大有潜力可挖。2005年,全省共输转富余劳动力409.83万人次,其中有组织输转139.19万人次,创劳务收入100.82亿元,这三项指标与2004年相比,分别增长了26.3%、5.41%、56.55%。分析这组数据的相关度,不难看出,有组织输转率与劳务收入之间呈强烈的正相关,因此,今后应在提高有组织输转率上下大功夫,以此作为甘肃提高劳务经济质量和效益的突破口和总抓手。

2.2.3 在与境外劳务合作上大有潜力可挖。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现有外派劳动人员最低月纯收入在200美元以上,大多数月纯收入都在600美元以上,高的甚至超过1 000美元,是国内务工收入的6~8倍。但是,甘肃的对外劳务合作目前还处于相当落后的阶段,至2005年底共向境外有组织输出2 294人。由此可见,甘肃省向境外输出劳务的发展空间还很巨大,大有可为。

2.2.4 在搞好用工信息上大有潜力可挖。增强信息的对称性有利于扩大就业范围,提高供需对接率。甘肃对境外国外的劳务输出与沿海有的省市相比,差距很大。福建、广东、浙江、江苏等省每年向境外国外输出的劳工都分别在4万人次以上,而甘肃2002年以来共输出2 294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用工信息不灵。因此,大力加强用工信息收集分析工作,必将有力促进劳务输转率。

2.2.5 在农民工返乡创业上大有潜力可挖。民工通过在外打工,既积累了一定资金,又学到了技术、学会了管理、了解了市场信息,吸引他们回乡投资创业,对于解决民工输出地发展经济缺资金、技术、人才的困难不失为一条有效措施。以2005年为例,全省各地共有18 331人回乡创业,仅占当年输转劳动力总数409.83万人次的0.45%。因此,这方面工作的发展余地还很大。

3.甘肃发展劳务经济的思路与对策

3.1 总结实践经验,创新发展思路

立足省内、国内、国际经济发展大局,认真总结劳务经济发展的经验,不断创新劳务经济发展思路,是进一步提高全省劳务经济规模与效益的关键所在。

――坚持省内省外并重,实现富余劳动力多途径转移、多渠道分流。既要巩固现有劳务输出基地、拓展外省新的基地、开辟国际劳务协作渠道,还要做好省内就地消化转移文章;既要促进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还要大力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就业潜力。

――坚持城镇与乡村共同开放,既合理有序地组织和引导农民进城入镇从事二三产业,又要动员鼓励城镇劳动者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在城乡对流互动中统筹解决全省就业难题。

――坚持输出与回流一起抓,在组织本地大批劳动力外出就业的同时,重视引资引智,吸引有一定资本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有回乡创业热情的劳动者回乡投资置业,发展本地经济。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双管齐下,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和管理服务功能,发挥合法中介和劳动者自身解决就业问题的积极作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就业。

――坚持内涵发展,实施品牌战略,推动劳务输出向组织化、产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降低输出成本,减少市场风险,增强输出信用,扩大输出规模和效益。

3.2 发展劳务经济的对策建议

3.2.1 加快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破除影响劳动力流动的体制。

消除城乡壁垒,降低农民进城门槛。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应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逐步改革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基础教育制度。特别是要尽快调整城乡分割的就业政策,打破劳动力流动的城乡界限、所有制界限,实行城乡居民身份平等,择业自由;改革招工和人事录用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考试、考核相结合,择优录用;有关部门应取消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不干预企业自主合法使用农民工的权利。通过体制改革,放宽对农民进城就业的种种不合理限制,确保劳动力要素在城乡间、行业间的自由流动,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竞争就业。

3.2.2 建立统一、规范、信息化的劳动力市场,为发展劳务经济搭建平台。

逐步取消目前存在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划分,将人才交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归并,建立人力资源专门管理机构,对除公务员以外的人力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平等就业的人力资源市场,避免两个市场重复建设、浪费资源的情况。积极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团体、民营组织创办跨省、跨境劳务中介组织,培育劳务经纪人队伍,逐步形成政府指导、全社会参与的大劳务格局。进一步加强省、市、县、乡劳动力信息网站建设,逐步形成省、市、县、乡四级上下联通、全面覆盖的劳务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引导劳动力有序流动。

3.2.3 加大对城乡劳动力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劳动力素质。

第一,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对劳务培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利用好“阳光工程”等国家政策和全省现有的8483个涉及劳动、农业、科技、教育、建设、扶贫、乡企的培训机构和基地,建立既能调动劳动者参训积极性,又有利于培训机构在竞争中良性发展的机制,积极面向城乡劳动力开展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形成有利于劳务经济发展的大培训格局。可以考虑以“两个人力资源对接”的方式培训农民、安置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让大中专毕业、暂时不能就业者作为培训者,向农民讲授基础文化知识;让其他高层次培训者,向大中专毕业的待业者进行专业技能培训。通过这种方式,逐步形成我省人力资源培训开发链。

第二,鼓励社会和企业发展教育培训事业。进一步开放职业培训市场,鼓励和吸纳社会各方面的投资,大力开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应用性专业培训。根据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重点抓好电子电工、酒店管理、旅游服务、家政服务、市场营销、物业管理、电脑、电焊、园艺、缝纫以及数控机床等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领域的专业培训,努力提升初级劳务人才队伍,壮大中级劳务人才队伍,发展高级劳务人才队伍,优化劳务人才结构。

第三,推行“订单式”劳务培训。要按照“校企联办、定向安置”的发展思路,开展“安置基地”建设。积极选择沿海发达地区效益好、规模大、用工规范的大中型企业,签订定向培训和定向安置协议,使培训工作“适销对路”。

3.2.4 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小城镇经济。

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带动作用。加强对县域小城镇建设和村庄集镇建设的规划指导,逐步形成以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有机联系一般集镇和中心村的城镇体系。县城建设要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增强集聚和辐射能力,发挥地域性经济、文化、商贸中心的作用。开展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建设,引导小城镇发展特色经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小城镇功能。同时应制定相关政策,吸引、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进入小城镇定居或从事经营活动,充分发挥小城镇就近吸纳农村人口的功能。

3.2.5 落实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支持返乡创业。

各级党委政府应把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项目”来抓,充分利用外出劳务大军中蕴藏的资金、技术、信息以及人际关系等资源,促进“回流型”企业的发展。认真落实已出台的对外资企业、民营经济的优惠政策,从经营方式、从业人员、注册资本、租用场地等方面放宽限制。进一步加强金融、财政对返乡创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各级银行要按照国家规定,积极为返乡人员自主创业提供贷款支持,各地要尽快建立切合实际的贷款担保体系。各级已经建立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要专门切块用于为返乡创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贷款担保。参照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政策,给予一定的税费优惠,以调动广大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的积极性。在返乡创业人员集中的区域,设立返乡创业园区,加强水电路和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收费项目,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同时,充分发挥驻外机构在吸引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采取定期组织召开务工人员座谈会、联谊会等形式,带动更多的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或联系更多的外商外企来陇兴业,使外出务工和返乡创业、招商引资良性互动,真正做到“输出劳动力,带回生产力”。

3.2.6 改革社会保障制度,解除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

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金,可采取用人单位与个人共同缴付、账户分设、专户储存、劳动就业服务部门管理的办法。个人账户缴足一定的年限,退休后享受与城市人一样的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足的可酌情规定不同的待遇;当农民工返回农村时,个人账户资金全部带走。建立就业困难援助体系和制度。政府应通过调控手段,将政府掌握的城市公共服务部门的就业岗位,如清洁工、绿化养护员、社区保安员等,提供给进城就业困难人员;通过政府创办或指定订货企业、举办公共工程,安置就业特困人员。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外出或转为城镇户口放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活十分困难的,政府应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2.7 规范用工单位行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一,要按照合理收费、公开透明、减轻负担、专款专用的原则,规范对农民工的收费行为。第二,要落实合同用工制度,严禁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第三,要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农民工安居乐业。一是认真落实甘肃省农民工“平安计划”,着力解决好农民工的生产安全和保护问题。二是着力解决好农民工的医疗卫生和健康保障问题。三是应着力解决好农民工的住房设施等问题。四是切实保护好农民工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

3.2.8 加强组织引导和管理,促进劳务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第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着力提高有组织输转率。建议各级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劳务经济领导小组,在现劳务输出办公室的基础上设立劳务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和领导本地区的劳务经济工作。强化政府对就业和再就业、发展劳务经济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功能。县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镇劳动保障站,劳务输出人员较多、就业服务工作较重的乡镇,要单独设站,其他可按中心区域设置,2~3个乡镇设置1站。在甘肃劳务输出集中的省外区域,劳动部门应建立健全劳务服务派出机构,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

第二,加强维护劳务经济秩序的执法活动。司法、执法机关应将促进劳务经济发展的执法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依法规范劳务市场、仲裁劳务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合法权益。要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教育,帮助广大外出务工者在增强法制意识,努力遵纪守法的同时,能够自觉地依靠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三,多渠道增加发展劳务经济的投入。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劳务管理和服务、社会保障和保险、法律援助等所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由输出和输入地政府财政负担。建议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从支农资金中的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等资金中切出适当比例,专门用于智力扶贫和就业开发。对于农民创办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应按照有关政策提供所需贷款,财政给予贴息扶持。市县政府应建立劳务经济贷款担保基金,重点用于出国劳务的前期费用贷款担保。

第四,加强检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作为本地区发展劳务经济的责任主体,应坚持把发展劳务经济、实现充分就业列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并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体系,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宏观调控,部门全力配合,全社会共同促进的劳务经济工作格局。要建立严格的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确保发展劳务经济的责任落到实处。同时,要防止在劳务输出中弄虚作假、搞强迫命令等有害作法,推动全省劳务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注:本文有关劳务输转数据来源于省劳务输出办公室,其他数据来源于省统计局。

基金项目:本文是2006年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甘肃省提高劳务经济质量对策研究”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