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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物资管理;制度;建议
中图分类号:F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01
一、制定物资消耗定额制度
(一)物资消耗定额的作用
物资消耗定额是企业编制物资供应计划和计算物资需要量的重要依据,是企业进行物资供应计划、用料管理、定额供料和考核材料消耗的重要指标,是加强成本核算,确定产品计划成本等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监督和促进企业内部开展增产节约的有力工具,因此,推行物资消耗定额管理是提高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制定物资消耗定额的基本方法
1.技术计算法是根据产品的设计结构、技术要求、工艺流程、合理的下料方案来制定消耗定额的方法。
2.统计分析法是根据以往生产中物资消耗的统计资料,经过分析研究,并考虑计划期内生产技术组织条件的变化等因素,来确定物资消耗定额的方法。
二、物资采购的管理制度的规范
(一)对物资采购计划的管理要加强
物资采购计划的管理要加强,我们要制定可行的符合实际情况的采购计划,从而避免盲目采购、重复采购和无计划采购。计划部门根据《物资消耗定额》和当月生产任务对各生产部门和有关科室提交的用料计划,进行严格审核后,结合仓库实际储备编制月度物资采购计划,经审核签批后报采购部门执行。
(二)对物资供应商的管理要加强
我们要规范采购行为与进货渠道,堵塞漏洞,保证所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时间、售后服务等指标达到最优状态,采购部门必须建立物资供应商的档案,对相关供应商的商品质量和价格、技术水平、服务水平、相关财务信息和供货能力等指标随时了解。
(三)对物资采购价格的管理要加强
采购部门需要通过各种价格信息报刊、杂志、信息网络及市场调查,获取不同的物资采购的价格信息、市场信息和政策信息,对价格走势和价格变化进行了解,及时对市场进行分析。
(四)对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要加强
在采购中,对标的额较小且又能及时结清的物资可不必签订采购合同。对于金额大、批量大的材料与设备采购或当时难以检测产品内在质量和技术性能的物资采购时,应当根据《招标书》《合同法》的条款与供应商签《供货合同》,要经过单位的法律部门进行审核,进而保证双方责、权、利等条款符合要求。
(五)严格物资采购工作的考核
定期对采购人员进行业绩考核,要做到严格考核、奖罚分明,充分调动采购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加强廉洁公正的建设。
三、物资仓储的管理制度需要进行完善
(一)制定物资储备定额制度。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的不同,对仓库中的物资储备进行一定合理的定额管理,这样才能有效掌握与监督物资动态,保持物资合理的储备。
(二)严把物资验收入库关。所采购物资到货后,一律由保管员依据《供货合同》或订单与发票及交货清单逐一核对到货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产地、单价、金额等指标,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三)加强库房物资管理。仓库应做好各类验收入库物资的保管和防护工作,对所存储的物资要做到“三清、两齐、四相符”,“三清”是指数量清,材质清,规格清;“两齐”是指库容整齐,码放整齐;“四相符”是指账、卡、物、金额必须相符一致。
(四)建立财产清查盘点制度。
四、对生产部门的物资管理制度要加强
(一)规范生产部门物资领用计划
各生产部门根据当月生产的实际计划,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制定当月物资领用方法,按照《物资消耗定额》和生产实际对物资领用方法进行严格审核,避免物资领用中乱领、冒领、多领的物资领用不合理的现象,杜绝浪费,减少资金占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二)加强物资消耗的考核管理
企业制定物资消耗考核办法,对各生产部门进行严格考核做到“三到位,一及时”,即考核到位、现场管理到位、兑现及时、监督到位。
五、建立日常废旧物资的管理制度
(一)建立废旧物资管理组织机构
各企业应根据各自情况,组建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基础台账和严格的考核办法,统一回收,分类集中处理,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方式。
(二)加强废旧物资的内部回收工作
在处理各类废旧物资的过程中,要改变随意处理的方式,应将其作为一种产品,加强内部回收管理,管理部门对物资使用单位要建立废旧物资回收指标,要深入车间、厂矿、班组,了解废旧物资的分布情况做到应收尽收。
(三)大力开展废旧物资的回收活动
加强废旧物资的回收,鼓励各物资使用单位通过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要变废为宝,大力提高废旧物资的再利用率。管理部门要根据各物资使用部门的实际情况,客观、公正的制定修旧利废考核指标,要严格考核、及时兑现,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四)把好废旧物资变卖关
对于企业内部不能利用的废旧物资,要进行分类整理、保管,要了解各类废旧物资的市场行情、价格信息,科学准确的定位废旧物资价格,采取招标的方式选定购货商,杜绝“暗箱”操作,最大限度的为企业创造效益。
1.1物资的引进采购方面
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以及其他材料等物资。医院在进行必要的物资采购时,往往缺少针对性,且每次采购的定点市场也不稳定,没有与供应商建立稳定的供应链。医院的库存物资涉及类型较多,需要有一个清晰明确的采购计划,并且要根据物资的差异细化储存,但很多医院在大批量的物资采购上没有做到真正控制,造成相应的管理跟不上,削弱了采购部门的职能,有的采购人员只是简单的填写票据报销单,而在具体的物资入库、出库以及采购方面并不是很规范。
1.2物资的保管和使用环节
首先,物资供应缺少时效性,库存物资管理部门与设备管理中心是调配库存物资的主要部门,但两者过于独立,缺少必要的沟通交流,使得采购和使用很容易出现脱节现象;其次,具体的物资使用科室没有专门的资产管理人员,对资产的管理缺少合理性,造成资金占用过大,且在调入和转出时没有相应的划转手续;第三,权责制模糊,对库存物资的管理没有把责任细分到位,各个部门之间沟通不够,没有形成相互制约、相互依赖的机制,造成物资使用状况不合实际,不利于管理决策的正确制订。
1.3核算环节
多数医院是综合性的医疗事业单位,对各种卫生材料、药品等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库存物资的种类就相对繁多,对其核算时要有多层次清晰化的方法。当前形势下,信息化系统的应用是一种趋势,但很多的医院并不具备这种能力,造成工作效率低下,引发各种不利影响。首先,不利于物资核算工作的时效性和精确性的提高。与实际使用状况脱离,使物资材料产生较大的潜在的损失,物资材料报表过于形式化,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医院的实际财务状况。其次,延长核算延误时间。核算工作涉及到物资的实际价值估算,应及时进行,否则将不利于物资管理的高效运行。
1.4报废环节
医院是一个服务性很强的机构,日常工作量较大,对各种物资材料的使用较为频繁,物资报废是十分常见的现象。对这一环节的分析可从两方面入手。第一,在医院的实际运行中,对各种物资的报废处理工作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流程,例如,有的损坏程度较轻的物资资产如低值易耗品直接废弃不用,造成资源浪费,且没有明确划分报废标准,报废后的资产没有进行良好的事后监管,导致资产流失。第二,报废后的物资保管不完善。物资报废后的处置有的属于医院的现金流入,医院很多物资设备拆除后,得不到相应管理,无人监管,随意安放甚至丢失,给医院带来严重损失,需要加强管理。
2医院库存物资管理中问题的解决措施
2.1采购方面
首先,要设立专门的监管部门。物资采购要有专门科室负责,采购全程还要有会计部门、审计部门等实时监督,要对采购的物资设备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测和价值评估,发挥监督监管的作用。其次,评估不同的物资价值后建立分层的价格信息资料库,针对同一种物资可对比多个供应商,控制采购成本,留存不同供应商调整和更新变化后的档案。第三,形成良好稳定的供应链。考核供应商的综合信用和形象后,检测采购所需物资的质量,检测合格才可予以引进,与供应商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保证货源稳定,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全面考察,一般周期为半年,以掌握供应商情况,记录相关信息,包括供应商现在的实力以及未来的供货能力等。另外,要留有备用的供应商以备不时之需。
2.2保管和使用方面
第一,积极引进现代化技术,建立采购信息化平台,不断完善采购、入库以及领用等流程。医院管理者要在意识上形成重点关注,严格要求实施部门,明确库存物资的计划方案,加强对具体操作人员的培训,实行物资资产管理的一体化和综合化模式,尽可能保证物资流动的正常有序。第二,建立健全责任制和库存物资的清查盘点制。物资从采购到入库,要安排专门的部门或个人进行保管,对于新更换的物资,在购入时要加强验收审核,把具体责任细分到个人,在不同的物资区域设置相应的负责人,落实责任制。库存物资保管的另一个重点就是定期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实时掌握库存物资的实际情况,库存不足时,进行事前采购。对于盘盈、盘亏、变质以及毁损等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处理,为正常的医疗活动顺利开展打下基础。第三,强化评估核算工作,安排专门人员对各种物资的数量、质量以及完整度等进行评价,综合考虑不同物资的重要性和采购渠道,合理估算其价值。
2.3核算方面
第一,要对物资使用的各个科室进行实际分析,把握物资使用成本,减少浪费,做到物尽其用。建立健全自制药品、材料管理制度,按类别、品种进行成本核算。把最终的分析结果与使用科室的成本核算直接关联,减少物资使用不合理现象的出现。第二,进一步完善采购结算机制,把采购和结算分开,引入竞争机制。在采购物资时要有明确的采购计划,说明所采购各项物资的数量、特性,经上级部门或监察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统一采购管理,最后由财务部门进行结算,实时掌握库存物资的数量和实际价值,提高资金使用率。
2.4规范物资的报废程序,加强盘点
处理报废物资时,要有详细的物资使用记录表,并制订出严密的报废方案,把各方面因素考虑在内,由上级批准后采取合理的方法进行报废处理,并安排相应的监督监管部门做好监督工作。另外,要不断提高库存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定期检查盘点,全面详细地掌握库存物资的实际库存状况,为经营决策提供参考。
3结语
为了切实发挥特色产业专项资金的积极作用,促进我区生物制品特色产品的进一步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产业导向与政策聚焦,鼓励区县培育和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市计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支持区县开展特色产品试点工作的通知》(计产[]84号)中市、区(县)两级政府对特色产品的扶持政策,特制定本管理使用办法。
二、资金支持对象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本区,并从事生物制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及区域内从事与生物制品业相关的企业;以及在本区域内经营的生物制品类市属企业(集团)。
三、资金的来源
资金的来源包括三个部分:
1、市级财力返还。
2、市财政无息贷款。
3、区财政1:1的配套资金。
四、资金的主要用途
1、资助与奖励
1-1.为在我区发展的生物制品企业的新产品开发(获国家级或市级新产品奖、新药生产许可证等)、新技术应用、技术改造、项目引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以及为生物制品类企业服务的公共技术平台等提供引导性资金支持。
1-2.对企业在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包括:GLP、GCP、GMP、GAP、GSP、GUP)、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达标(ISO)、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工作给予贴费支持。
1-3.为企业发展生物制品相关项目银行贷款提供部分或全部贴息。
1-4.生物制品类企业的人才引进及培养方面所需费用的补助。
1-5.对新办企业当年内购买或租用区内办公用房、营业用房或厂房用于扩大生产和经营的费用酌情给予适当补贴。
1-6.对先进企业及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2、贷款
为生物制品企业及园区建设提供无息贷款。
3、担保
对有融资担保需求的生物制品企业,市、区财政将通过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分公司,运用财政出资设立的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资金,按企业总资产情况,提供1:1以内的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以提高企业向银行贷款的融资能力。
4、资本金注入与风险投资
4-1.以国有资本参股的形式为生物制品园区建设提供资本金的配套。
4-2.以国有资本参股或风险投资的形式为企业自身扩大规模、上市、重组等提供资本金或多元投资结构的配套。
5、招商引资、公共服务
对生物制品特色产业的招商和服务活动提供保证。
五、资金的申请、审批和使用办法
1、企业向各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与上述资金用途相符合的有关材料、证书等,经主管部门初审,并签注意见后报区经济委员会。无主管部门企业可直接向区经济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供企业的工商、税务登记证副本。
1-1.引导性资金(本办法第四条第1-1点):企业需提交申请报告,有主管部门的企业需有主管部门签注的意见,提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报区经委,由特色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特产办)进行审核,必要时由区经委聘请专家进行评审,形成书面意见报分管区长批准后划拨。
1-2.贴费(本办法第四条第1-2点):企业需提供有关证书、费用发票复印件,报区经委审核。对于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贴费最高为5万元;对于企业质量管理体系(ISO)认证贴费最高为1万元。
1-3.贴息(本办法第四条第1-3点):企业需提交申请报告,有主管部门的企业需有主管部门签注意见,提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和银行贷款凭证,报经委审批。贷款额度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实行全贴息,超额部分实行贴息50%,实施贴息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000万元。贴息期限最高为2年。
1-4.补助和补贴(本办法第四条第1-4、1-5点):企业需提交申请报告和相关费用的发生凭证、发票复印件,报区经委由特产办审批。根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其他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或补贴。
1-5.担保(本办法第四条第3款):申请担保的具体手续、要求,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府办发[1997]45号)参照办理。担保金额最高为500万元。
1-6.贷款(本办法第四条第2款):原则上通过银行委托贷款,对于生物制品企业及园区基本建设中暂时缺乏建设资金或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缺乏流动资金的,企业需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的材料、证明、担保承诺等,按程序报送审核。
1-7.资本金注入与风险投资(本办法第四条第4款):报特产办,通过国有投资公司操作,按项目的稳定性、持续性及效益性的原则,经专家可行性论证后报分管区长批准,予以投资参股。对具有较高市场潜力、投资数额较大、存有较大风险的项目,经可行性论证后报分管区长批准,将以股东的身份或其他形式参与部分的风险投资。
1-8.奖励(本办法第四条第1-6点):由区经委制定奖励办法,每年安排20万元左右资金对先进企业、有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进行奖励。
1-9.招商引资及公共服务(本办法第四条第5款):通过特产办统一安排。
2、区财政局依据完备的批准文件、相关材料并经审定后办理担保等相关事宜。
六、资金的监控和管理
1、资金专款专用,特色产业领导小组、区财政局和区经委有权监督责任单位和受款企业的使用情况。如发现资金用途与原申报不符,有权收回资金,并视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2、特色产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经委。
3、委托区审计局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
七、资金使用情况的考核与验收
1、提供资金使用情况小结。
2、填写考核验收表。
3、区经委组织有关部门考核验收。
随着现代工业、现代科技突飞猛进,医学科学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各种先进的医疗器械及一次性用品器材的大量使用,对各种高难度手术的开展及提高手术的安全系数,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如何管理好日益增多的各种仪器及一次性医疗用品,是现代手术室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1 管理种类及方法
1.1 采购管理
我院规定,所有设备仪器及一次性的医用产品必须通过设科领用,要求所购材料必须“三证”齐全,制定合法有力的管理制度,手术室专人负责领取发,保管保养。
1.2 一次性物品的管理
1.2.1 一次性物品有专人管理,按需所求,月计划出入,护士长根据手术量及产品消耗来计划进货,无一次性物品积压现象,也常备无患.一次性物品领回后,检查每期货物的外包装和有效期,必须存放于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温度保持在18℃―22℃,湿度保持50%―70%,灭菌物品存放在不锈钢专架上,离墙5, 离地25, 离天花板50,由专人保管和检验,排列整齐,以保证物品先到先用,防止有效期过期和外包装材料的破损。
1.2.2 在一次性物品管理方面,采用连环式管理,由副护士长及使用人负责各司其职,又紧密合作,责任到人,保证一次性物品在手术室中正常运转。
1.2.3 废弃物管理 为了更好的防止交叉感染,手术室每天要使用大量的一次性物品,所以在处理一次性物品时尤为重要。由于手术室的废弃物品,基本上都沾有患者的血迹和体液,属严重污染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必须进行将废弃物品分门别类放置,按“消毒―毁型-- 废弃”的原则处理。
1.3 精密器械的管理
1.3.1 专科护士负责 由专科组长对精密器械进行管理,负责定期保养、登记,制定精密器械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负责护士培训及专科组成员的重点培训工作。
1.3.2 清洗,保养,消毒 精密贵重器械先用清水反复冲净血迹,再用浓度为1:400的专用洗涤剂3米多酶浸泡10-15分,溶解有机物,然后再用超声自动清洗机清洗干净,最后清水冲洗,高压气枪吹干水分,再放入剂中,增加其洁净度,不仅能使其保持金属光泽,而且能使钳瓣关节活动自如。所有的仪器能高温,高压的首先高压蒸汽灭菌,不能耐受高压,高热的物品用环氧乙脘或过氧化氢气体低温灭菌。
1.4 贵重仪器设备管理
1.4.1 建立仪器档案 设二本贵重仪器本,一本存放设备科,一本存放在手术室内容有仪器中英文名称,机型,生产厂家购置时间,价格。另外,对随机带来的全部资料集中由档案室保管,便于维修查询,每半年由护士长和设备科分管负责人清点审核一次。
1.4.2 示范讲解 新设备购进后,请生产厂家专业的工程师跟 手术室的护士和专科医生示范讲解的设备基本构造,工作原理,技术性能,使用范围,操作方法以及在使用保养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容易发生的问题,了解正确消毒方法。并要厂家技术人员制定简明中文说明操作步骤塑成卡片张贴在机器恰当处,以便指导护士正确使用。手术第一次使用设备时,要求生产厂家的工程师到手术室指导。
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现状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符合政府机关人事管理的需求,也是因为有公务员制度,才能约束国家公务员按照规定章程工作和生活。如今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现状如下:
(一)公务员工作的责任心不强
国家公务员是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者,也是政府公共管理权力的行使者,其行为能力、管理水平直接影响政府公共管理效果。目前,国家公务员队伍中工作责任心不强、办事效率低、乱用职权、服务态度差等现象还存在,有些问题还很普遍。存在这些问题的人思想上安于现状,工作中得过且过。他们认为:轮得到的肯定少不了,轮不着的也争取不到;多干多差错,还不如不干。认识上的偏差导致行为的失职。消极思想、行为的产生与管理机制、公务员自身修养、职业道德,以及公务员职业的低风险性有关,但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是根本之所在。根据归因原理,要改变这些消极思想和行为,充分调动公务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应当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和激励推动。
政府只有激发出公务员与时俱进的思想,积极进取的精神,勇于创新的胆色,才有可能不断提高公务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才能切实履行好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管理好社会事务,服务好民众民生,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更好的调动公务员管理好公共行政事务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就需要对公务员实施激励,通过有效的激励,激发公务员管理公共事务的热情,自觉提高公共管理的能力和行政服务的水平与质量,切实承担起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
(二)公务员缺乏完善自我的意识
国家公务员需要跟随社会发展的速度,不断完善自我,影响公务员自我完善的因素很多,也很复杂,但从系统论的角度来分析,对其起影响的不外乎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两个因素。内部环境是公务员的自身因素,即,文化素质、道德修养、竞争能力和理想定位等,包括自我需求、自我效能、自我激励和成就动机等;外部环境主要是工作氛围、条件和机遇,也包括上司的引导、同事的监督和部门的激励。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 发展 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如果说公务员的自立自强是内因,那么,政府对公务员的鞭策、激励便是推动公务员完善自我,实现其价值目标的外因。造就一位优秀的公务员需要内外相长——良好的自身素质与完善的激励机制相得益彰。实施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从物质与精神的角度刺激公务员能力、水平的提高;能够用惩罚与奖励的手段来鞭策公务员的行为意识,使之符合制度规范和社会需要。毫无疑问,有效的激发激励在公务员实现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公务员实现自我完善的主观需要和外部推动。
(三)公务员的管理机制不够规范
市场经济讲究公平竞争和平等待遇,同等的条件下创造同等的价值应当享受同等的待遇。有效的激励机制建立在现象;在职务晋升上,打破了“论资排辈”现象,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弊端逐渐消除。
二、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对如何建立和健全公务员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的问题,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各地也采取了不少方法和手段,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还存在不少问题。笔者在此列举较常见的几例,逐一加以分析。
(一)竞争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竞争上岗激励机制是公务员职务任用上广泛采用的手段。其一般的操作程序为:1.确定竞争职位;2.公布任职要求;3.公开报名;4.资格审查;5.竞争演说;6.民主评议;7.领导集体研究确定任职人员;8.公布聘任人员。竞争的职位可以是中层领导职位,也可以是一些普遍的职位;参与对象一般是本部门中层及以下公务员。通过竞争上岗使部门内部公务员任用工作民主化,体现公务员职位任用的竞争性和公正性。
目前,竞争机制存在两个主要的问题。一是人为因素的干扰。由于竞争上岗没有打破部门的界线,往往限于部门内部,因此,竞争对手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竞争“旁观者”则是“你好,他好,大家都好”。并且在民主评议中,就个体而言,主观性判断往往多于客观性评价,评议结果的高低较难正确反映竞争人员之间能力的大小、水平的高低,更多体现人际关系的好坏。二是任职标准不明确。现行的内部竞争上岗往往只有确定的竞争职位,而没有明确对竞争人员的任职要求,包括素质要求和能力要求等,缺少一把客观、公正评价任职人员素质、能力、水平的标尺,也缺少岗位环境、岗位责任标准。由于缺少对内外因素衡量的标准,所以有时竞争上岗激励也成为个别领导排斥异己的“正当”手段
(二)绩效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为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各地纷纷制定了考核实施办法。如,浙江省制定了《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此办法明确要求考核工作注重实绩,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人员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2%以内;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这种办法注重的是结果,强调的是公务员行为过程中的总体表现。
但是,由于岗位目标不够明确,职责分工不够详细,考核指标难以量化,而且政府部门与党政部门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部门内不同岗位之间的考核内容和标准无法统一,考核结果的可比性并不强。同时,年终考核评比中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不平衡,物质激励往往是象征性的,缺乏物质的刺激性,因而,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优秀等次“轮流坐庄”的现象。现实的考核评比结果大多比较温和,不称职或基本职称的人几乎没有。如,绍兴市二万多名公务员在近两年的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也就二十多位,约占总数的1‰。可见,考核激励机制对多数公务员而言并没有多大的约束性和激励性。
(三)薪酬福利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职务工资与级别工资是国家公务员工资构成中最主要的两个部分。职务工资按职务等级晋升,若连续两年考核称职可晋升一档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依据工资政策调整:连续五年考核称职或者连续三年考核优秀可晋升一级级别工资。
一般来说,连续两年或者连续五年考核称职不成问题,只是时间长短而异。目前,公务员队伍中存在实职多于虚职的现象,由于同一级别虚实职的职务工资是相同的,如科长与主任科员,而且,虚职相比实职责任更轻,工作量更少,受监督的面更小,因此,在一些部门呈现出竞争上岗没有竞争对手,宁要虚职不要实职的状况,说明职级工资激励机制对公务员还缺乏足够强的吸引力。
(四)末位淘汰激励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实施末位淘汰制度以年度考核为基础,注重于履行本职工作的全过程和目标任务的完成程度。通常操作程序是:个人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述职;就其实绩进行民主评议;单位领导从客观环境变化和主观努力两个方面对其综合评价;民主评议分与领导综合评价分合并确定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列程序;公布末位人员名单;对末位人员作出处理决定:下岗待聘或解除人事关系。
我以为末位淘汰激励机制缺乏“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存在两个明显的缺陷。一是缺乏科学性。因为任何一次排名总会出现一个末位,而且不同部门和单位之间的末位缺少可比性,末位与不称职也不能完全等同。二是存在违规之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公务员的“淘汰出局”有严格的规定,第七十四条列举了五类对象,如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等等,且明确规定了辞退国家公务员的合法程序:“由所在机关提出建议,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如果仅以公务员年度考核总分末位与否来定其去留,这种行政行为大有违规之嫌。
这种激励方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容易引发两种不良行为。一是不正当的竞争行为。由于惧怕末位,往往会故意压低别人的分数,以减少自己的风险;部分公务员考虑到“淘汰”这一残酷的结果,因而在日常工作中十分注重人际关系,甚至于在工作中丧失原则性和公正性。二是违法行为。据本人了解,个别部门在实施过程中由于难以把握末位的尺度,结果将正常享受产假的女同志确定为末位,理由是:她在这一年当中上班时间最少。
三、我国公务员制度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传统思想仍然存在
古时,人们通过学习升官加爵,当时人们的思想重视的就是通过努力能够做官,而如今很多考公务员的人们都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加入政府部门的,他们在内心深处认为能够成为公务员是“光宗耀祖”的重要事,他们没有考虑到自己是否适合这个职业,而且这种传统思想很容易影响他们的未来选择,而这些人中的绝大一部分并不是管理科班出身,本身缺乏良好的管理思想,在走上行政工作岗位上后,凭借的只是长久以来公务员中习以为常的规则和自己在工作中积累出来的一些经验,缺乏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系统教育,从而容易犯一些自认为很正常的管理错误。由于习以为常的思想,这种陋习就随着人事的不断轮换而遗留下来, 造成公务员人力资源管理始终踏步不前的局面。
(二)现行管理法规存在着一定的漏洞
我国现有的《公务员法》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在《暂行条例》实施十二年基础上的一次重大变革。我们在肯定这一变革的积极意义的同时必须看到,当时的改革并不彻底,制度本身还存在着很大的发展空间。而且长期以来,“官本位”思想一直左右着一些当权者的行为,一些人抱着“媳妇熬成婆”的心理,随着权力的增长,一些当权者是很难理智的运用自己的权力为人民服务的,从而频频出现本末倒置的情况。
四、国家公务员应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人力资源管理有6个模块,为了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需要管理者考虑到国家公务员在人力资源方面的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和劳动关系管理。
(一)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
抓紧制定包括录用、任职定级、竞争上岗、考核、调任、回避、处分、申诉等规定的配套法规,逐步建立完备的公务员法律法规体系;对于《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公务员行政回避制度应以专门法律规范加以明确;在制定有关法律法规时引入公务员外部监督机制,加大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力度,使公务员个人行为和政府行为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加强公务员的人力资源开发
公务员的流动,包括公务员的录用、聘任、任免、升降、交流、辞职辞退、退休在内的一系列行为。建立公务员需求与供给评估机制,以此制订公务员录用、聘任计划;完善公务员录用考试机制,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增强考录过程的公平性;合理调整录用考试的考官队伍,提高考试内容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改革选拔晋升评估体系,使之与绩效考核、业务培训相结合;加强一般公务员的平行流动;细化降级、降职、辞职和辞退以及退休的有关条件和程序。
(三)规范绩效管理制度
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多种工资系列;尽快建立工资水平调查机制,增强工资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灵活性;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适时推进福利货币化,解决公务员的后顾之忧。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始终坚持公正的原则,考核的条件和标准应当合理;借鉴人力资源管理中成熟的绩效考核方法,提高考核结果的准确度;提高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水平,使之真正成为选拔任用的依据和物质精神奖励的标准。
(四)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保障体系
在人力资源体系中,薪酬管理主要包括外在薪酬和内在薪酬两个部分,公务员人力资源管理主要是在外在薪酬方面,公务员的薪酬主要有工资、 奖金和津贴构成。一般情况下与公务人员的职务和工作状况直接挂钩。
因此,我国要建立完善的公务员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薪酬管理是需要慎重考虑的部分, 其实公务员与企业的薪酬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是相通的,都是讲究公平、 平衡、 定期增薪、 物价补偿、法律保障的原则的,企业的薪资管理方式在很多地方式值得公务员借鉴的,只要做到以上几个原则, 并根据自身情况加以改进,公务员的人力资源管理保障体系是会很好的建立起来的。
(五)完善职业培训机制
更新培训者与被培训者的观念,使之充分认识到培训工作的重要性;重视对公务员培训需求分析,使培训内容更具有针对性;要根据培训需求分析,设置不同的培训方案,逐步建立不同类别的公务员与培训内容的对应关系;建立培训方案体系的更新机制,实现不同类别公务员与培训的动态匹配;建立健全科学而规范的培训成果评估体系,使培训方案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修正,确保培训的最佳效果。
开拓职业发展新空间。根据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对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及其他职位类别的公务员,分别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逐步细化和完善职位分类管理制度;对工作实绩特别突出、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公务员,可以提供“快车道”,实行越级或放宽资格条件进入更高的职位,为专业技术人才开辟一个快捷灵活的渠道;根据个人能力特点提供职业指导,帮助其确定和实现职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拓宽退出公务员队伍人员的择业渠道和救济渠道,确保公务员管理“出口”的畅通。
(六)采用激励机制
【关键词】电子商务;质量;监督管理
电子商务虽然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规模,但是在其发展进程中质量方面却一直存在这监管缺失的问题。通过对一些具有代表性的电子商务商进行调查之后发现,在电子商务质量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本文主要针对电子商务,从质量的监管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参考与借鉴。
一、电子商务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在行为主体进行确认的过程中存在问题
电子商务的依托为互联网,互联网中的参与者之间存在的联系的表现形式为数字信号之间的转换,具有抽象性的特征,与传统的具有直观特征的表现形式存在不同之处。在网络活动中,行为主体具有不确定性与虚拟性,给电子商务带来交易风险。因此,在电子商务中会出现没有安全感与责任感的情况。在对电子商务进行质量监督管理的过程中首先应该确认行为主体,一般包括网络基础服务提供者、主动表明身份的电子商务参与者、未主动表明身份的电子商务参与者等。由于网络所具有的特殊性,在对电子商务的行为主体进行确认的过程中存在较大困难。
(二)在法律进行适用的过程中存在问题
在对电子商务进行质量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原有的适用于传统经济的法律并不完全适用。电子商务本质上属于市场经济形式,应该遵循市场经济的基础价值判断。电子商务在发展的过程中是与传统商务协同发展。因此,在构建电子商务的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该以传统的法律思想为依托,对其合理的内核进行继承,不能够隔离两者之间的联系。当前,适用于电子商务的法律较少,生搬硬套的适用法律会导致电子商务质量监督管理出现管理过死或管理盲区等问题。
(三)在违法行为进行管辖的过程中存在问题
在互联网的特殊的环境中,行为方式具有广泛性、随机性、不确定性、接触多方性等多个特性。这就导致了在对违法行为进行辨识的过程中存在大量问题。当前,我国的电子商务行政管理处于初步探索的阶段,在对电子商务进行质量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往往存在管辖地不明确、多方管辖、管辖争议等问题。
(四)在电子证据进行收集的过程中存在问题
在电子商务的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电子证据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进行质量监督管理的过程中,证据是对事实进行认定的证据,应该对其进行高度的重视。首先是电子证据效力确定方面的问题,在我国的诉讼法中,电子证据并未没有包含在诉讼证据种类中,电子证据的归类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导致了电子证据的效力在确定的过程中存在混乱情况。第二是电子证据在收集过程中的范围问题,在电子证据中,一方面包括电子商务中在计算机中存储的各类电子文件,另一方面包括服务器中的各类图片与视听材料等。在证据收集的过程中由于收集范围较广,导致了收集工作量大,证据收集工作难度较大。第三是电子证据在收集过程中的时效性问题,在计算机运行的过程中,信息始终处于变化的状态中,很多电子证据可能在收集之前就别修改或者灭失。第四是电子证据的保存问题,电子信息及其存储介质都容易受到损坏,在对其进行保管的过程中容易出现损害或丢失的问题。
二、电子商务强化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
(一)提高与更新观念,提高电子商务质量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当前,国际互联网发展迅速。电子商务的基本载体为信息,运行环境为网络,这种新型的商务形式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工作与生活方式。面对各种电子商务质量方面的问题,应该重视对电子商务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电子商务的持续发展需要进行质量监督管理,电子商务属于市场经济运行方式的一种,属于法制经济,在运行的过程中要通过法律的规制来确保其有序发展、良性竞争,实现持续发展。在对电子商务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汇总要不但更新观念与方法,在管理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
(二)建立健全电子商务质量监督管理平台
通过电子商务质量监督管理平台的构建,一方面能够促进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通过信息化的各种先进手段,利用电子商务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质量监督管理的效率。另一方面能够促进电子商务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更新传统的监督管理理念,通过各种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改造与重组传统的管理手段与流程,通过现代管理理念的运用来提高电子商务质量监督管理的水平。
(三)加快电子商务方面的立法工作进程
在互联网环境之下,传统的市场经济法律面临着一系列的冲击。因此,要加快电子商务方面的立法工作进程,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首先,要推进电子文件方面的法律规范的制定进程,对各种电子文件、电子认证的法律地位进行进一步的明确,满足电子商务的发展要求;其次,要推进电子证据方面的法律规范的制定进程,对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进行进一步的确定;最后,要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以法律的形式对其进行确定。
(四)培养电子商务质量监督管理复合型人才
在对电子商务进行质量监督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具有综合素质的人才。因此,要注重对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通过人才的作用促进电子商务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进步与完善。
总结:
电子商务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当前,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由于电子商务是新生事物,发展并不完善,在质量监督管理方面依旧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应该引起广泛的重视,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与解决来提高电子商务的质量,促进其健康、持续的发展,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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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物资 质量监督全过程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电网物资的质量检测是保证入网物资质量的重要举措,是物资质量监督全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抓好物资从生产到安装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检测工作,把好物资入网前的质量关,全面实施在网运行物资全寿命周期质量监督管理,对于供电公司做到及时发现物资质量问题,确保电网安全运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物资质量监督管理的范围和目标
随着物资集约化的不断深入,国家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对质量监督工作非常重视,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同时也明确了物资质量监督管理的范围和目标,便于市、县供电公司开展工作。质量监督的范围主要是对公司所有招标的设备材料进行质量检测(抽检),同时对在网运行的设备材料进行实时的质量监督。质量监督的目标主要是做到全面覆盖、全过程管控。全面覆盖指的是物资分公司将公司(含所属县公司)所申报的批次招标计划、合同和省公司下达的重点物资的检测(抽检)计划进行认真核对,统筹安排自行组织的物资检测(抽检)计划,做到物资质量检测 (抽检)工作覆盖所有招标设备材料。全过程管控指的是通过对招标物资从生产监造、到货检测(抽检)、入网前检测、运行阶段的质量监督等各环节的管控,形成了“四点成一线”的全过程管理模式,确保了入网产品的质量和电网安全。
二、质量管理体系理论基础
1、质量管理体系概念
质量管理体系,在ISO9001:2008标准定义为“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通常包括制定质量方针、目标以及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活动。实现质量管理的方针目标,有效地开展各项质量管理活动,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这个体系就叫质量管理体系。可见质量管理体系是一个通用的体系,可以有效的管理各项活动,也同样适合物资管理过程,并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对物资采购有详细的要求,因此质量管理体系可以应用到物资管理中。
2、质量管理体系的系统方法
质量管理体系的原则要求,将相互关联的过程作为体系来看待、理解和管理,有助于组织提高实现目标的有效性和效率。物资质量管理工作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环节,电力工程项目物资质量的好坏关系到整个项目的工程质量,以至于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造成直接的影响。因此电力工程项目物资质量对工程项目整体质量起着决定作用,把握住原材料及设备备件采购质量这个源头,工程质量就有了保障,否则其它质量因素控制得再好也只是舍本求末。作为电力工程项目关键的部门物资部,更应该将本部门作为整个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来运行,才能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的效率。
三、物资管理理论基础
1、物资管理的概念
物资管理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本企业所需物资的采购、使用、存储等过程进行计划、组织和控制从而对物资进行有效的管理,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加速资金周转,进而促进企业盈利,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物资管理的各个环节紧密联系、互相影响,每一个环节都对物资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它已经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企业成本控制的核心内容,也是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营的重要保证,更是企业发展与壮大的坚实基础。
2、物资质量管理
企业物资的质量管理首先应分析与物资管理有关的质量活动,并确定企业物资管理的质量环节。物资企业的质量管理包括物资供应管理的所有阶段,从最初的与供应商关系的确立,所需的物资种类、数量、质量要求,一直到最终物资消耗后的全部过程。一般包括:编制物资计划、进行供货方调查、组织货源、物资运输、物资贮存管理、物资的发放、现场物资管理、设备维修保养、物资节约管理、物资报废清算等九项基本活动。
四、电力工程项目物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1、物资管理人员技术水平较低
对于电力工程项目而言,无论是公司总部还是工程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都不是核心的部门,物资管理人才学历普遍较低,工作技术含量不高。而且不重视物资管理专业人员的招聘和培养,大部分物资管理人员都是刚毕业的学生或者是临近退休的老职工,因此,无论是学历水平、工作经验、年龄结构都无法满足现代物资管理的要求,导致物资管理人员在物资的招投标过程中不善于商务谈判,从而影响物资的采购成本;在物资验收过程中缺乏实际的物资验收经验,只能查验物资的数量和型号,无法全方位的验收物资的质量:在物资仓储过程中,不善于应用计算机新技术,只会利用计算机统计物资的数量和型号,而不能做到对物资的出入库进行统计和预测,对库房的物资做出科学的统计和盘点,为后期物资的出入库做出科学的规划。
2、物资检验及仓储管理不严
目前,电力工程项目的物资检验主要是对物资的生产合格证、物资规格型号、物资数量或总量、生产日期、外观等的检验,缺乏对物资内在质量的检验。物资内在质量检验需要较多的人力和物力投入,而且往往需要较长的检验周期,但是电力工程物资质量是整个电力工程质量的基本保证,一旦不合格的电力物资应用在了电力设施的建设中去,就会为后期的运行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电力事故,就会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
3、物资管理监督措施不足
电力物资管理的监督可以是物资管理部门内部的监督,也可以是项目的外部监督,但是一定要对物资的管理全过程尤其是采购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在询价和选择投标入围的供应商方面,都是由物资采购部门决定的,缺乏有效外部监督措施,很可能夹杂着个人因素,就会导致一些优秀的供应商无法入围,导致工程项目物资成本的提高。
五、提高物资质量监督全过程管理措施
1、深化物资计划管理,实现源头增效
采购计划,是指计划编报人员在了解本企业供求情况,认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和掌握企业物料消耗规律的基础上对计划期内物料采购管理活动所做的预见性的安排和部署。采购计划是根据生产、基建、计划或其他使用部门的计划制定的包括采购物料、采购数量、需求日期等内容的计划表格。按计划期的长短,可以把采购计划分为年度物料采购计划、季度物料采购计划、月度物料采购计划。
当今复杂的市场经济环境对计划的制定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要求物资采购计划的制定要更科学、更合理、更准确。计划的编制是物资管理全过程中最基础的环节,把握这个环节,不仅可以使企业所拟订的物资计划切实可行,而且能够为后续环节赢得先机,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达到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益的目的。
2、深化物资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
物资采购,是指企业从供应市场获取产品作为企业资源, 以保证企业生产及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一项企业经营活动,或者说,是一个商业性质的有机体为维持正常运转而寻求从体外摄入的过程。其目的是力争以最低的成本,为本企业提供生产所需最优性价比的物资。
1)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是指采购单位公告或者邀请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单位要事先公布评标标准,然后按照一定的评标程序选择中标供应商进行合作的一种采购方式。
2)联合采购
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存在多个采购单位在同一时期购一种物资或者是多个采购单位在不同时期购买多种物资的情况,也就形成了不同品种同一周期的联合采购和不同品种不同时期的联合采购。
3)竞争性谈判采购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单位根据采购物资的特性选择几家供应商就采购价格以及服务方面的内容与其进行谈判,最后确定最优的一家供应商进行供货的一种采购方式。
4)询价比价采购
询价采购就是采购人员向潜在的供应商询问价格,然后采购人员在其报价的基础上,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货款的承付方式进行对比分析后,选择满意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的一种采购方式。
5)最高限价法采购
最高限价法采购是询价比价采购的一种延伸,在特定的情况下能够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在实际采购中,只有少部分物资会形成较大的批量,大部分物资都是品种繁杂、采购次数频繁、不能形成规模的采购,而这部分物资又是企业常用的消耗物资。
3、深化物资使用管理,降低消耗支出
物资使用主要是指物资的配送及消耗。当前石油石化企业物资使用管理,由于各用料单位相对分散,且距离较远,重点突出了配送方式的灵活性、多样性和物资消耗的控制力度。
在物资配送方面要以直达物资和集中入库灵活运用。因此,在配送方式的选择上不应该一刀切,要遵循的是方便、高效的原则,并结合物料的特点和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最适合于本企业的物资配送计划。在物资消耗管理方面应严格管控。生产过程中的物资消耗量是控制企业生产成本的决定因素,目前,多数企业往往将挖潜效益的重点放在前端计划编制和物资采购环节,对物资消耗管控不严。对超额问题查明超额原因,最大限度地降低物资消耗环节出现浪费现象的几率。
4、深化物资储备管理,降低无益损耗
过去,物资相对匮乏,物资储备是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必要手段,但生产物资的积压使企业承担了巨额的仓储费用,资金周转日益艰难。现在,这种方式正在发生转变,现代物资储备管理要求企业在满足现实生产需求和扩大再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应该尽可能地降低库存,减少资金占用。因此,现代企业的物资储备管理模式应以调整企业库存结构、盘活超储(积压)物资、加快资金周转、减少储备资金占用为主线。
一是大力清理积压库存。加大集中管理力度,彻底清理各单位、区队、班组的小仓库存放的账外物资,并在本企业范围内进行调剂、调拨使用,盘活积压资产;
二是严格验收入库物资。严格检验拟入库物资的质量、数量,认真审核附带资质证件、质量证明等,严防不合格物资进入生产环节,避免造成误工、返工和不必要的重复投入;加强检测设施及技术人员整合,提升物资质量检测能力。为了适应国家电网公司“三集五大”战略及物资集约化管理要求,提升物资质量检测能力和效率,公司对检测设备设施、技术人员进行整合,成立质量检测中心,新建实验大厅、购置新的试验设备,送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学习和培训,使公司物资质量检测能力大幅提高。
三是科学保管在库物资。要严格按照不同物资的保管保养标准以及有效期等开展保管工作,同时定期核对存货财务账、实物账和实物量,保证账物资相符,避免出现过期质损、积压报废现象;
四是严格物资出库管理。坚持先进先出原则,严格按需求计划、材料定额发放物料,保持存货合理、快速周转。认真统计、核算各单位当期消耗的真实性。
结语:
物资质量监督全过程管理运行机制是全新的管理模式,工作要求高、协调难度高,广大物资管理人员将在运行机制取得初步成果的基础上,将工作重点放在进一步完善机制,优化流程、创新管理方式上,确保运行机制实施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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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设备物资;质量监督管理;电网安全运行
1入网设备物资质量监督管理的背景
近年来,电力设备设施生产厂商所需原材料一路攀升、人工费用逐年提高、管理成本节节攀升。国家电网公司实行物资集中采购率达到100%,供应商之间竞争愈演愈烈,一些供应商为了在竞争激烈的集中招标中拿到订单,不惜采取一切手段降低生产成本。如采取降低原材料购置成本、减员增效、缩短管理链条等手段。上述原因导致入网物资设备质量明显下降,给电网安全运行造成隐患。
2主要做法
2.1组织体系建设
为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集约化管理的战略,推进物资质量管理不断深化,东营公司成立了质量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集约化战略,提出东营公司质量监督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管理目标,指导、协调质量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质量监督工作落实情况,推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2.2队伍建设
东营公司在组织体系建设的同时,重视人员队伍的培养,对质量监督相关单位和部门员工的设备监造专业知识培训并进行业务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执业证书,作为东营公司质量监督工作具体实施的后备力量,实现兼职监理工程师持证上岗,合理利用东营公司兼职监理师和社会技术资源,共同实施对供应商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每年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培训,宣传国家电网公司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思路,不断学习创新,保证质量监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与时俱进。
2.3常态化机制建设
物资质量监督人员按时参加东营公司的安全生产例会,参加公司每月召开的质量监督与供应商关系管理月度例会,建立与生产、基建、营销、物资等部门和单位的横向沟通机制,以及与项目管理部门、施工单位等上下联动的纵向机制,深化设备材料质量监督主体责任的落实。常态化机制的建立充分调动基建、生产、营销、物资等各环节的力量并使得信息高度综合和集中,使得每次抽检的结果分析都能全面和客观,每次问题处理都彻底、及时,保证质量监督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2.4考核机制建设
结合山东省电力公司物资质量监督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山东省电力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及东营公司有关制度,制定了《国网东营供电公司物资质量监督管理考核办法》。物资管理部门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月度例会,对各单位月质量监督工作完成情况予以通报,并按照指标得分进行排名,考核机制的形成有效地提高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壮大质量监督人员队伍,改变原来参与性不强、工作质量不高的弊端,为保障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积极作用。
2.5监造工作管理
保证主设备质量,公司监造工作由物资部门统一管理,监造范围除严格按照公司要求的范围实施外,扩展了110kV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组合电器四类产品,均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中标的监理公司进行监造。对于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其他设备类产品,由物资部门组织项目单位结合厂内出厂试验进行关键点见证。保证监造质量,杜绝监造不力,缺岗,漏监等情况,对驻厂监造组进行“飞检”,并根据“飞检”结果对监造组进行评分,评分标准涉及内部管理、监造人员配置、档案文件管理、监造过程管理、监造文件编写以及信息沟通管理等多个方面,根据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的参考,保证主设备的驻厂监造工作实效打下基础。
2.6抽检工作管理
结合东营公司实际情况,按照电压等级及项目需求单位对抽检实施单位进行划分,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工程项目,公司组织质量检测中心或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检,110kV及以下工程项目由各项目需求单位组织抽检。充分利用公司资源,避免到货高峰时任务扎堆,人员不足的情况,充分调动各项目需求单位的积极性,保证抽检工作的实际效果。
2.7安装调试阶段的质量管理
物资安装调试阶段,质量监督人员对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主要内容如下:(1)监督设备基础、预埋件的施工及检测工作。(2)对设备安装中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3)在设备安装过程中进行旁站监理,监督设备安装的工艺过程和关键工序的施工。
2.8运行阶段的质量管理
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已交工验收后,按正式生产条件和规定的期限运行,通过运行数据记录与设计要求对比,检查生产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的设备连续正常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3实施效果
3.1提高入网设备物资质量
通过不断探索发现部分设备制造过程中的质量问题。例如,在配电变压器的抽测中,发现诸如空、负载损耗超标、漏油、防腐涂层偷工减料等多种质量问题,有些问题情况较为严重。对线缆类装置性材料的抽检中发现问题较多,主要为导线节径比、线密度、直流电阻不符合要求等。针对发现的问题都做了妥善处理,通过对供应商不同程度的处罚,提高了供应商的质量意识,保证了入网产品的质量。
3.2“四位一体”有效联动机制初步形成
深入开展供应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以来,一直将质量监督工作与招标工作及供应商关系管理相结合,改变了原来各部门衔接不够紧密的多头管理模式,逐步形成了质量监督与合同、招标及供应商关系管理“四位一体”的有效联动机制。
3.3产品质量监督链条形成
抽样检测结果作为供应商绩效考核的一部分计入考核,供应商现场实地认证结果作为招标部门评标的重要参考,这一联动机制形成了以检测为手段,以数据为支撑,以提升中标供应商水平为目的的环环相扣的产品质量监督链条。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民办学校的资金与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的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资产与财务
管理的监督。
第四条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以资金、实物等资产或者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以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依法评估。
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民办学校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应当与举办者的其他资产相分离。民办学校存续期间,举办者对出资的财产不得抽逃,不得占有、使用和处置或以其他方式挪用。
举办者退出办学时可以有偿转让其办学资产的相应财产权,受让人在依法履行有关手续后享有与原举办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单位和个人,应有与其办学类别、层次及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开办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学校依法成立后,举办者应确保办学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严禁虚假投资。
民办学校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六条民办学校一经批准成立,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银行开设账户,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七条民办学校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并编报各种会计报表,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应及时清理各种往来款项,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应按照会计档案有关规定对凭证、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财务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学校会计报告应由学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按时报送审批机关。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民办学校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须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民办学校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同时报送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条民办学校应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在学校显著位置对收费项目、标准、收取对象、批准文号及退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民办学校除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外,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教育储备金”等任何费用。严禁向本校教师或社会单位、个人非法集资。
学历教育民办学校所有收费项目应在学期或学年初一次性收取,不得跨年度收费,非学历教育民办学校按月或季度(学期)收费。
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学校收费应当依法使用规定的票据,并严格遵守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民办学校以办学名义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只能用于办学,不得用于抵押担保,不得变更其土地使用性质。
第十三条民办学校接受的捐助,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接交、入账(库)等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学生因故退学,民办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核退费用;因刊播、散发虚假的招生简章(广告)造成学生退学的,应退还所收的全部费用。
第十五条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国家规定为教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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