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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网格化管理;碎片化社会;社区自治
中图分类号:C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09-0018-02
伴随市场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人口集聚在城市,人口的流动性大,城市社会群体高度分化,城市社会结构正发生深刻变化,“碎片化”成为基层社会的新形态。单位制的解体,导致应对计划体制下社会结构的传统管理模式也趋于瓦解。在社会关系复杂化、利益结构多元化,社会矛盾尖锐化的碎片化社会中,各大城市掀起了“网格化”管理的浪潮,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但由于在设计理念以及内在机制方面的缺陷,网格化治理方略在自主性社区的应用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本文将回溯网格化管理的内涵及特点,并在深入分析其运行效果的基础上,力图提出创新城市管理模式的新思路,从而实现协同治理格局的建构。
一、网格化管理之勃兴与特征
在单位制逐渐解体、社区成为社会基本单元的背景下,社会事务向社区累积,但其尚未达到独立承担管理职能的程度,造成了政府治理压力的空前加大。政府必须寻求新型管理模式,以应对日趋复杂的城市管理难题。一种新的治理思路“技术治理”,即国家通过引入新技术,尤其是现代信息技术,更好地提升自己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效能。并且国家在实现自身管理目标时,其管理技术、治理手段正在变得越来越“技术化”[1]。网格化管理正是作为一种新的城市治理技术应运而生的。
学界对于网格化管理的内涵的理解大致相同,认为网格化管理就是在保持原有街道――社区管理体制不变的基础上,按一定标准将城市社区划分为若干个单元网格(一般一个网格内常住人口为4000-5000人),并搭建与统一的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相连接的社区信息化平台,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的部件和事件的巡查,建立起一种监督与处置相分离的新型基层管理体制[2]。
自2004年北京市东城区开始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以来,这种新型管理体制逐渐在全国各大城市普及,形成了诸如宁夏石嘴山大武口区“4+6”模式、山西长治”三位一体”等典型模式。在实践探索中,网格化管理模式呈现出明显特色和优势。
1.统一进行网格规划与实施
城市网格化管理首先需要得到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预先规划和有序实施。在实践过程中,大多数城市提出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市区联动的工作思路,将网格化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网格化管理的运行需要以全市统一的战略规划和管理信息数据库为支撑,然后按照同一标准划分单元网格,统一进行城市部件普查等,从而形成全市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的有组织的管理模式,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指导手册,从而保证网格化管理模式的稳定运行。
2.明确划定各层级管理职责
网格化管理是将城区行政性地划分为一个个“网格”,从而在“区―街道一社区”三级管理结构之下,增加了“网格”这一新的层级,变为四级责任体系,并且实行市、区两级分工、监管分离的体制。其目的在于打破以往行政体系条块分割、各自为政、推诿扯皮、权责不清的种种弊端,理顺市、区、街道各级之间的关系,将资源进行重新整合,使各管理主体的权责界限更加清晰明确。
3.管理效率的高效化
网格化管理借助网络平台的信息传递作用,加之权责的清晰化所带来的人为因素干扰的减少,有利于职能部门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处理问题,突破了传统管理模式反映问题的环节过多的弊端,减少了中间环节和管理层级,整个问题处理流程的时间明显缩短,结案率大幅提高,从而提升了管理和服务的效率。
二、城市网格化管理实践之局限
网格化管理在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话语背景下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大力提倡,并且广泛应用于城市基层社会管理领域。值得肯定的是,网格化管理借助全新的管理架构和治理技术,在打造“数字城市”、整合社会资源、提高行政效率、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体现出明显优势。但应该注意到,这种管理模式在碎片化的基层社会中往往出现“管理失灵”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持久性不强,运行成本过高
网格化管理是在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的社会转型期而创设,依托于信息技术和科层管理结构,将行政性管理延伸至基层社区,进而应对和社会纠纷,带有一定的应急性。尽管网格化管理在基层社会与政府公共服务部门之间开通了较为便利的信息反馈和处理渠道,减少了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推诿扯皮的现象,对于政府行政绩效水平的提高具有促进作用。但是,网格化管理的建立及其运行也潜藏着行政成本膨胀的风险。如在一些网格内设置多名网格员,增设各级网格管理指导中心办公室,这就使人力、设备和资金投入势必增加。此外,网格化管理在某些城市只是作为一种非常态的应急措施而被运用到相关活动和事件中。虽然使社会治理水平在短时间内有所提升,但其性质仍是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缺乏政策法规的有力保障和相关机构的高度重视,从而其效能的持久性受到广泛质疑。
2.抑制社区自治力量的成长
网格化管理通过“行政力”下沉的方式对基层社会进行科层式管理,体现出社区建设的行政化倾向,这是中国传统的城市管理“一竿子插到底”的全方位管理思想和方式的延伸,影响了社区自治功能的发挥[3]。政权力量对以网格形式存在的社区进行全覆盖式管控,不仅使公共服务辐射到基层社会,而且将各利益群体直接纳入进行政性管理,体现出“总体性支配”所不具备的精准性和强制性的管控特征,严重削弱社区的自治能力。因此,网格化管理的推进和加强将引致行政力量的强化、社区自我管理的弱化,进而对社区自治的进程产生不利影响。
3.全能网格的风险问题
社会治理的目标是协同治理格局的形成。面对社会治理压力的增大和社区在承接社会事务管理方面能力不足的困境,以及打破条块分割式管理和加强部门联动的重要目标,网格化管理已成为政府创新管理体制的主导方向。然而,在网格化管理模式的实践探索中,“网格化的功能与实施范围都被大大地泛化了。就网格化的功能而言,已经被泛化到可以解决任何问题的地步,似乎与党的系统和政府系统相关的所有问题都可以通过网格化来解决,网格化的范围被大大泛化”[4]。“全能网格论”造成“管理依赖症”,即确信一切问题和纠纷都可以通过网格加以解决、一切资源和服务都能够通过网格来提供。这势必造成社区自我管理能力的削弱,抑制社会组织和自主性社区等社会治理主体的成长,影响社会协同治理目标的实现。
三、行政力与自治力之契合:网格化管理之创新思路
网格化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基层社区日趋分散化和碎片化、利益群体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的现代社会对于多元治理的迫切需求,根本原因在于其制度设计上的缺陷―“行政下沉”式的四级管理体系利用科层式的组织隶属关系对社会个体进行组织管理,导致行政力与基层社区的自治力的对接处出现“管理缺口”。因此,建构协同治理格局,关键是要实现政权力量与自治力量的高度契合。可以从以下两项策略着手进行:
1.推动一元化管理向多元化治理转变,实现协同治理局面
网格化管理在本质上仍是基于政府对社会资源和权力进行全面垄断的一种管控型治理模式,这与当前“社会协同治理”强调政府、民间组织和社区等多元主体良性互动、深入合作来管理社会事务的话语体系存在着根本性对立和冲突。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的建构,需要政府管理与群众自治的紧密衔接,民间组织则充当桥梁作用,通过三者的协同配合来提高社会治理水平。首先,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应是政府今后工作的重点。必须通过创新治理理念和简政放权来明确自身定位,正确履行管理职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其次,自主性社区建设需要政策法规和资金的强力支持,鼓励社区利益和志趣团体有序发展,积极培育社区自治力量,提升居民在社区事务管理上的参与意识和能力,将碎片化的个体重新整合,增强基层社会的凝聚力;此外,大力培育公益性、服务性社会组织,合理承接政府的部分服务职能,向社区内部稳步发展,发挥民间组织在公共服务、调控矛盾、化解纠纷、扶贫帮困等方面的服务功能。
2.以社区服务联动多元治理主体
社区服务着眼于社区需求,主要面向社区成员提供各种服务,是社区自治的主要内容;另外,社区服务也是公共服务在社区层面的延伸和补充,既包含联结政府公共服务的诸多服务事项,也涵盖了许多社会组织的服务内容。因此,社区服务可以作为弥合政府管理与社区自治“断裂”的整合因子。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专业组织的发展,并予以政策支持和法规引导,进而以民间组织为中介,向社区居民提供系统性、福利性、多元性的服务资源来满足其从物质到精神的各种需求,使社区重新成为以认同感和归属感为核心要素的自治共同体,最终实现基层社会矛盾的化解与和谐社区的建设。
综上所述,社会管理的创新方向应是从以政府为中心的一元化管理,迈向与民间组织和群众的参与管理相结合的多元化治理。实现协同治理的关键在于以社区服务来衔接行政力量与社区自治力量,消解政府管控与社区自主发展的紧张和冲突。以服务为导向,淡化科层管理的行政化色彩,促进多元治理主体的深度合作,必然能够赋予网格化管理以全新意义,使之在碎片化社会形态下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参考文献:
[1]渠敬东,等.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基于中国30年改革经验的社会学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2009(6).
[2]田毅鹏,薛文龙.城市管理“网格化”模式与社区自治关系刍议[J].学海,2012(3).
2.创新基层管理模式,提升网格服务水平。
3.创新基层管理模式,提升网格服务效能。
4.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网格服务。
5.创新社会治理社会化新思路,打造社区工作网格化新模式。
6.大力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7.管理全覆盖、资源共分享、管理无盲区、服务零距离。
8.管理网格化,服务心贴心。
9.管理无盲点、服务无缝隙、联系无遗漏。
10.继续解放思想,坚持网格为民,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11.坚持科学发展,加快网格建设。
12.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落实网格化管理,开展组团式服务。
13.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推进网格为民。
14.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现社区工作网格化。
15.健全网格管理,推进网格服务。
16.讲科学、谋发展,抓网格、促和谐。
17.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网格管理、服务为民。
18.社区管理推行网格化、信息化,居民服务实现全天候、零距离。
19.社区管理网格化,受惠群众你我他。
20.社区划网格,管理进网格,服务在网格。
21.网格化社会治理新模式,大事小事一“网”打尽。
22.深入推行网格化管理,全力打造和谐新农村。
23.深入推行网格化管理,全力打造文明和谐校园。
24.实行网格管理,完善服务体系。
25.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26.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网格建设。
27.推进网格化管理,实行人性化服务。
28.网格管理员,您的社区管家。
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基本估价
(一)强基固本“出实招”。一是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基层业务用房、装备得到加强,办公设备不断完备,经费保障、基层司法所长副科级待遇基本得到落实,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升。全市137个基层司法所完成业务用房建设,其中独建88个,占64.2%。二是矛盾化解工作取得新发展。构筑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接边地区联防联调机制和工作交流机制不断丰富,“以奖代补、以案定补”机制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__年以来,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51021件,调解成功率97.6%。三是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取得新突破。四是扎实推进“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建设,有效拓宽了普法领域,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提升了“依法治市”水平。
(二)关口前移“见实效”。一是法律援助渠道不断拓展,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完成了县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置和规范化建设任务。20__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97件,提供法律咨询20300人次。二是以“管理规范、业务规范、服务规范”为目标,加强律师公证工作的基础管理和自我管理。三是继续加大了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力度。截止20__年底,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1849人,实施帮教11330人,占95.62%,安置9480人,占80%。四是强化法律服务队伍自身建设,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执业行为,法律服务公信力不断提高。
(三)发挥职能“见真章”。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市143个乡镇(办事处)综治维稳中心大部分设在基层司法所,基层司法所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理清法律关系,制定合法有效的调处方案,矛盾纠纷分类、化解、调处中枢作用突出。
(四)自身建设“求创新”。一是继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创新工作方式,盘活普法载体,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及时启动“六五”普法“四五”依法治理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县区、和谐社区、和谐校园、和谐家庭“一法治三和谐”创建活动,把开展“法治县区”、“规范化司法所”、“规范化人民调解组织”三项创建活动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二是继续深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在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实现收归上划基础上,积极推广外地经验,大胆探索和创新特殊人群的管理体制、机制和方法。
(五)打造队伍“树新风”。按照“政治上坚定、理论上扎实、纪律上严明、业务上精通”队伍建设标准:一是抓灵魂,促进面貌向“奋发型”转变。二是抓作为,促进作风向“实干型”转变。三是抓创新,促进管理向“规范型”转变。四是抓团结,促进氛围向“和谐型”转变。近年来,法律援助管理局等14个集体先后被司法部、省委表彰为“先进集体”、18名干部被评为“先进个人”。
二、困难和问题
(一)发展不平衡。县区司法局承担着对乡镇司法所管理、检查、指导和帮助职能,但在调研中发现,县区司法局职能发挥存在较大差距。基层头重脚轻、重硬件轻软件、重管理轻服务和一人所现象尤为突出。法制宣传、矛盾化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县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思想不解放,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重点不突出,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严重,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不畅,创新能力不足,工作打不开局面。
(二)人员总量严重不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539人(含市劳教强戒所)、地方行政编制167人、地方事业编制174人,共880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009%,实有823人。144个基层司法所实有工作人员268名,其中一人所57个,占39.58%,二人所44个,占30.56%,三人以上的37个,占25.69%。威信县10个乡镇仅有扎西镇司法所有3名工作人员,其余9个司法所均为一人所。
(三)保障不到位。11县区司法行政机关的公用经费、办案业务费、装备费均未达到省财政厅、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标准〉的 通知》(云财行〔20__〕464号)规定的每人每年25000元标准,高的21300元、低的18600元,且包括了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经费,一定程度上造成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经费的紧张,给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困难。
(四)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专业化水平不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亟待提高。全市144个司法所268名工作人员中,非法律专业研究生1人、占0.37%,法律专业大学35人、占13.06%,其它专业20人、占7.46%,法律专业专科68人、占25.37%,其它专业68人、占25.37%,中专及以下76人、占28.36%。50周岁以上65人、占24.25%。镇雄县司法局仅50周岁以上的工作人员就达12人、占18.46%。
(五)社区矫正工作面临不少困难。一是社区矫正工作社会认知度不高。当前,部分干部群众不了解社区矫正工作,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对社区矫正的思想认识存在偏差,认为法院宣判、监狱释放就没事了,不愿参加社区矫正。二是社区矫正队伍力量薄弱。我市司法所一般只有1-4名司法所工作人员,且司法所工作人员学识单一。三是社区矫正决定机关与司法行政部门之间尚未建立规范的执行交付制度,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有待加强。四是经费保障严重不足,影响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对策思考
司法行政机关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对司法工作进行行政管理的专门机关,在我国司法体系和法制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保障民生,充分发挥“前端性、窗口性、服务性”的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在法制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我市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攻坚期、黄金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作为政府工作一部分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应顺应时代的要求,夯实基层基础、加快观念转变、推动创新发展。
一是由传统型向创新型转变。思路决定出路、作风决定作为,理念创新乃工作创新之源。正确把握和认识当前司法行政工作在新形势下发展变化的规律,是与时俱进、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贴紧自身发展的需要,寻求司法行政工作新的发展点;贴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寻求司法行政工作的着眼点;贴近群众法律需求,寻求司法行政工作的落脚点。要从传统矛盾纠纷化解转变为矛盾纠纷发生的预防,突出“预防性”,真正体现“前端性”、“服务性”,向社会管理创新转变,主动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
二是由配合型向主导型转变。《人民调解法》、《律师法》、《公证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支撑,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而为、主动而为,正确认识县区司法局是司法行政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的主阵地;是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实践的主渠道;是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的主战场,切实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和理念,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和要求,严格依法办事,大胆实践、主动实践。
三是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首先,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树立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舍我其谁”的观念。第一力戒消极懒散,树立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司法行政精神,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实现人生价值。第二力戒满足现状,树立迎难而上、时不我待、座不住、等不得的紧迫感和勇于担当重任的气魄、开拓进取的精神,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的业绩。第三力戒漂浮作风,树立一抓到底的求实精神。力戒急于求成、精神萎靡不振,坚持深入到工作落实的终端跟踪问效,以求实扎实的工作作风狠抓工作的落实。
四是由试点型向常态型转变。社区矫正工作是国家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崭新的工作职能,是社会管理创新极其重要的工作内容。它大大加强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司法行政机关必须紧紧抓住这个机遇,认真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建立相应的机构,搭建工作平台,构建相关制度,积极争取人员编制、办案经费,切实履行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职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教育有方法,管理有制度,从而实现矫正工作的常态化。
五是由基础型向规范型转变。要从过去重基层基础建设向重管理、重规范转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形成一套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司法行政工作管理体制,以制度的规范化来促进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开展经常性督查,实行层级问责制,切实提高法律法规的执行力,提高工作质量。
六是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要加强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切实根除封闭思想,变只干不说为既干又说,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一方面要做好内部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典型经验和做法的推广力度,推动精品司法建设。另一方面,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率和群众知晓率。再一方面,要加强调研工作,针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开展调研,通过调研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透,搞明白,找到问题的根结,提出解决的办法,推进工作深入开展。
七是由口号型向实干型转变。要认真研究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把知晓法律法规、树立法治理念、创建法治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在营造法治文化建设方面狠下功夫。好的法律、政策关键在于落实,面对当前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业务量大、要求高的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统筹运用好现有的人、财、物等资源,以“高效率、快节奏、大跨越、大发展”的昭通速度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纵深发展。
[关键词]协同治理 社区治理 社区规划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5)02-0016-01
党的十提出了协同治理的目标,主张政府、民间组织、公民个人等社会多元主体良性互动、合作治理社会公共事务,推进社会有序和谐发展。伴随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基于“单位制”的总体性管理模式的解体,社区逐步成为社会管理的最小单元。在社会协同治理的话语体系下,“社区治理”在制度和法理层面被赋予了构成国家治理体系的平等地位,并且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而在社区治理的实践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困境和问题,严重制约社会协同治理格局与和谐社会的实现。探索和设计创新社区治理的实现路径,已成为完善社区自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必然选择。
一、多元主体的互动失调:城市社区治理的现实困境
自20世纪90年代起,为应对社会转型所引起的对于社会管理的新要求,政府不断深化基层社会管理模式改革,部分管理权力开始向社区转移,政府主导的高度控制性的宏观管理模式逐渐向微观管理倾斜,推动了社区自治的发展,社区治理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政府、社会组织、居民三者在治理实践中缺乏协同性,对自身角色的定位不清,造成社区治理呈现出以下困境:
(一)社区治理的居民参与度处于低水平
社区治理效力的提升有赖于社区居民的高度参与。但目前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较低,尚未形成多元主体良性互动、协同治理的格局。这种低度的参与性体现为两方面:一是参与治理的居民不具广泛性和代表性。少数离退休老人、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构成了社区管理的主体,难以代表大多数社区居民;二是参与社区治理的广度和深度不够。行政事务仍是社区事务管理的主体,存在定性不明的问题,而对于社区经济建设、休闲活动、社区服务等关系到居民实际利益的事项则缺乏重视。
(二)政府对基层社会管理行为失范
政府在社区治理的过程中应扮演“掌舵者”角色,减少对基层社会的高强度管控。但从当前治理现状来看,政府社区治理的行为失范严重,表现为“越位”“缺位”和“错位”行为明显。“越位”是指政府有悖于社区自治和发挥服务型政府功能的角色定位,对社区建设和发展进行越级管理,将行政力量强行介入到社区管理的日常工作中;“缺位”是指政府在本应负责的治理工作中未落实其职责,如对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不能提供资金保障,未能为社区自治所需要的物质制度条件提供有效支持等;“错位”则是指政府在管理过程中试图对国家和社区层面的一切事务“大包大揽”,运用行政力量干预微观治理实践,在自身与民间组织、社区的角色定位存在偏差。
(三)社会组织的发育仍不成熟
纵观国外城市社区治理的历程和经验,民间组织在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能够有效缓解行政部门与居民自治组织的紧张,推动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局面的形成。但当前我国城市中的社会组织数量少、规模小且运作机制和实践经验都不成熟,难以对城市社区资源进行有机整合。此外,由于政府在社区治理过程中承载过多的具体事务,服务职能和管理职能的分离迟缓,成为民间组织快速发展的制约因素。
二、社区规划:社区治理多元主体良性互动的契合点
协同治理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目标,为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指明了发展方向。而社区规划则是实现协同性的聚合点。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促使市场力量作为新生力量介入社区,打破了计划体制下政府调控对社区规划的主导作用,居民和社会组织成为社区规划的利益主体之一。因此,社区规划具有协调社区内各种关系的潜力,为政府、社会组织以及社区居民参与到社会治理提供了互动机遇和合作平台。规划的社会性转向与治理的政府角色转型是社会治理创新要求下的必然思路。
(一)倡导公众参与的协同式规划
强调社区居民、社区组织、社区单位、规划工作者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多主体、全过程参与。采用政府主导、多方协作、公众参与的运作机制。通过社区发展规划宣传与动员大会、社区访谈、问卷调查、专家研讨等多种方式实施社区发展协同规划。
(二)推动规划师的角色转换
规划师应从蓝图规划者向行动规划者转变,脱离住区规划的限制,参与整个社区发展过程。规划师从动员大会、社区资产调查、社区综合规划到社区行动计划及最后反馈完善,与居民面对面,了解居民诉求,宣讲规划理念,汇报规划内容,协同街道社区完成行动计划,充分发挥规划师的沟通与协调作用。
【参考文献】
2006年办事处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区委七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全面推进“法治新浦”、“平安新浦”建设,加大基层基础工作力度,着力提高推进民主政治的能力,构建和协社会的能力,改造特殊群体的能力和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为构建和协社会、服务跨越发展贡献力量。2006年工作目标是:1、全面实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健全,责任到位。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无越级上访事件;3、落实学法制度,抓好重点对象学法,领导干部学法列入党委中心组学法计划;4、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创建工作,达到市级规范化要求;5、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各项制度,继续探索“大调解”平台作用以及功能的发挥。
一、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
司法行政工作直接面对基层,面对群众。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一个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因此,2006年,我处司法行政工作一个至关重要的工作就是全面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一是继续加强与工作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的业务培训,以务实和求实为工作目标,做到通识与通才培训兼顾。二是进一步要求工作人员和基层调解员进行与业务相关的其他学科的自学,进一步提高法律文书制作的水平。三是注重工作经验的积累和运用。特别是相似案件处理方法比较分析,有助于提高业务技能。
二、继续发挥“大调解”平台作用及其功能
首先,要进一步将工作力量、工作重心前移,把摸排和预防工作放在工作的重点来抓,做到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堵,宜钝不宜激,宜小不宜大,把钝化控制矛盾的形成和激化作为前移工作重点,进一步减小大调解平台的压力。其次,抓人民调解的潜能挖掘。人民调解是我们一项重要的传统业务,要充分彰显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机制中的主力军地位,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着力提高调解人员整体素质。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年内有计划地组织开展4次纠纷排查活动,集中调处和化解带有规律性、季节性的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8%以上。
三、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继续落实安置帮教措施
我处社区矫正工作重点,是要在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上下功夫。要按照“重在矫正”的要求,进一步创新方法,不断提高矫正程序的严密性和矫正手段的科学性,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增强矫正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合力,努力提高矫正质量。要按照“抓住重点、培育亮点、形成特色”的要求,着力完善规章制度、质量评估、安全保证等体系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实践总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来关心支持社区矫正工作,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完善矫正工作程序,健全志愿者队伍,加大督查指导力度,提高矫正质量,确保矫正对象不脱漏管和无重新犯罪现象。
关键词 网格化管理 智慧社区 建设
中图分类号:TP311.52 文献标识码:A
1核心概念界定
1.1网格化管理
网格化管理最早引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计算机领域,而后我国社会生活的很多领域都引入了这一管理技术,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到社区治理,“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就是把城市社区的整体管辖范围划分为若干网格区,依次分类编码,并设定相应的社区网格责任人来整合资源,政务再造的一套完整的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由此社区逐步打破了传统的破碎的非系统性结构,实现了从多头管理到综合管理的变革式创新,大大提升了社区的运转效率和服务质量。我国最早探索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是北京东城区。
1.2智慧社区
继西方发达国家提出了智慧地球和智慧城市的发展概念以后,在“新公共服务理论”和“城市社区治理理论”的双重理论指导下,学界提出“智慧社区”(Intelligence Community)的社区治理概念,即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以及云计算等信息集成技术,以社区为载体,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居民幸福感为目的,通过搭建智能化服务平台,以实现社区高效管理、优质服务的一种新型社区管理形态。智慧社区是智慧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模式。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已经有上百个城市相继开展“智慧社区”的试点工作,其中比较典型的有北京和平里街道的生活服务圈、清华园街道智慧型社区以及宁波海曙区智慧社区建设模式。
2网格化管理过渡到智慧社区治理的分析框架
2.1从网格化管理过渡到智慧社区治理的现实意义
网格化管理是社区治理的创新手段,对社区管理服务水平产生了积极作用。经过这几年国内大部分城市社区的探索实践,结合未来社区的发展走向,虽然网格化管理为社区治理打下一定的信息化基础,但其运行过程中暴露的诸多问题也阻碍了社区管理与服务的进一步提升。主要问题包括重管理轻服务导致的智慧化程度有限,重空间分布导致的人性化程度缺乏,社区治理资金来源渠道窄,智慧化设施资源利用程度不高以及网格化管理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等。智慧社区作为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高级阶段和社区治理新一轮改革提升的重要战略,国内大部分基层社区应着力把握住这一发展契机,依托现有较为成熟的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逐步引导社区过渡到信息化、智慧化社区的新型治理结构中来。从长远来看,这将有利于“宜居-乐居-利居”社区形态的早日实现,更将对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社会秩序稳定和谐产生巨大的影响。
2.2推进社区治理智慧化的几个方向
2.2.1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提升社区硬件的建设水平
网格化管理机制的运行一定程度上为智慧社区建设提供了信息化支撑,然而真正意义上的智慧社区建设,需要智慧化的硬件设施加以构建。从硬件设施建设来说,我们不仅要加强社区无线网、物联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改造升级;还应加大对社区水电管理、车辆及人员流动管理,安全保卫工作等智能技术的运用,充分结合智慧服务平台优势,有效实现社区居民生活的快捷高效,信息共享。
2.2.2加强社区软件建设、贯彻人性化的服务理念
社区建设智慧化不仅需要硬件设施,还需要软件建设加以辅助。软件建设主要涉及两个方面:行政主体的治理能力和服务意识。行政主体引导社区的规划和发展,因此要求其自身具备相应的顶层设计能力、政策制定能力、执行能力及资源整合能力;其次,强调人本的服务理念,是智慧社区建设的重要课题。社区作为居民的生活空间,应树立“扎根基层、服务居民”的集体认同感,以优质的公共服务协调居民切身利益,解决关乎居民生活实际的问题。
2.2.3提高智慧人群的参与性,健全基层治理人员体系
智慧社区离不开智慧人群的培养与建设。狭义地说,智慧人群主要概括社区居民和社区工作人员。从居民的角度出发,当前很多社区面临工作开展的一大瓶颈是居民参与度不高,解决这一难题可以充分利用社区人际和智慧网络平台,定期举办知识普及和“智慧社区”平台体验活动,提高广大居民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动员广大居民建言献策,为智慧社区建设出力。另外,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的壮大与培养也十分紧迫,要踊跃吸纳掌握技术、业务、行政能力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投入到社区工作中来,联合有办事能力的热心居民参与到社区的共商共治中,以及注重激励老员工工作热情和再学习能力等。
2.2.4协调广泛的社会力量,构建多方合作的协同发展机制
在社区治理智慧化的整个过程中,需要联合广泛的社会力量,主要涉及行政主体、市场主体和受益主体:行政主体负责顶层设计及统一规划,市场主体负责技术研发、产品设计与生产以及应用指导,而受益主体则负责接受行政主体的政策支持与市场主体的技术服务,把社区建设真正落实到实处。因此,社区应积极构建多方联动的协同发展机制,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运行环境,争取早日实现智慧化。
参考文献
一、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
目标要求:加强星级司法所建设。持续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加强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加大对基层司法所的支持力度,再创建1-2个五星级司法所,三星级以上司法所争取达到90%以上,总结推广观音阁司法所在村居(社区)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站)的经验做法。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抓好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向物业管理、消费、环保等新领域拓展,在农村、社区建设一批个人品牌调解室。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打造社会矛盾预警调处中心综合分析平台,认真做好“双节”和“两会”期间的矛盾排查调处工作。落实好“以案定补”制度。
牵头负责人:
责任科室:基层工作科
责任人:
二、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成效
目标要求: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均衡发展。开展“监管教育双轮驱动”活动,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18%以下,打造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平台,确保不失控、不脱管、不漏管。统一编印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读本和学习笔记,探索在村居(社区)、敬老院等公共区域设置社区服务岗位,推行分散劳动、统一鉴定的模式,提升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服务意识。提升安置帮教工作成效。落实重点对象必接必控,加强帮教对象动态管理,开展常态化帮教走访活动。试点运行“两类人员”远程视频帮教系统,开展视频会见活动。
牵头负责人:
责任科室: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科
责任人:
三、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
目标要求:稳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律师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建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办公室,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大力开展律师服务业。开展“牵手重点工程、中小企业和村居建设法律服务”活动,做好律师服务重大项目相关工作,引导律师服务向群众就业、就医、求学等民生领域延伸,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律师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涉法涉诉工作,推动律师事务所与专业性调委会对接,建立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诚信红黑榜制度。(律师管理科)深化“驻所联村”活动,推行两所互帮共建,组织法律服务所进驻结对司法所,3月底前试点推行“法治村主任”工作,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接辖区村(社区)、农户,实现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基层工作科)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试点建立困难群众资料库,推动“法律援助便民示范窗口”建设。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10件。健全乡镇、相关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和村居联络员服务网络,培树两个示范法律援助工作站,构建“城镇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组织好“农民工维权”和“三八妇女节”系列宣传活动,倡导建立公益性法律援助志愿者组织,打造法律援助公益品牌。
牵头负责人:
责任科室:律师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工作科
责任人:
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目标要求: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普法30周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突出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探索在全区中小学班委会中设立法治宣传员。继续做好“法治”栏目的拍摄工作,上半年建成一个普法微信平台,及时反映我区的普法工作及我局工作动态。5月底前召开全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加大法治创建力度。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7月底前部署完成“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进一步挖掘和培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典型,11月份迎接全省验收,确保我区进入先进行列。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引导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加强“四个一”建设,普遍设置一个法制宣传书架、一个法制长廊或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制宣传电子显示屏。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充分利用普法考试中心,探索推进信息化、网络化学法方式。推动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
牵头负责人: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教育科
责任人:
五、着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
目标要求: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教育和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敢于担当,忠诚履行使命。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依法治国列入重要学习内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进领导班子团结和凝聚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适时召开全系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大力开展分类教育培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岗位专业化水平。开办业务大讲堂,组织全局优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和宣讲。加大青年律师扶持力度,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遵纪守法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状况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力度,保持对“”问题的高压态势。
牵头负责人:
1、认真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2020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进入数据查询、开发和公告阶段,区局将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后续资料开发应用工作。
2、坚持真抓实干,扎实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020年,将迎来十年一次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通过普查,全面掌握人口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为全面做好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提早谋划机构组建、方案制定、“两员”选聘培训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以“传统模式+新媒介”的方式,加大普查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充分利用大数据服务人口普查,确保调查数据质量。
3、着力做好统计基础工作,确保数据质量。2020年,区局将以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分专业推进统计基础工作,对乡镇、开发区和一套表企业开展达标检查验收,同时不定期对档案盒工作进行抽查,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将继续推动重点企业统计资料巡查制度,加大对企业巡查力度,并定期通报,同时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推动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继续组织协调市局各科室来我区开展培训活动,努力提升基层统计员的业务水平。
一、实施分层指导,精心培育理论宣传“主阵地”
1.加强理论学习。把学习宣传贯彻十精神的活动引向深入,以领导干部为学习重点,通过各级中心组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在融会贯通上下工夫,以思想的解放和工作力、创新力的提高推动发展的实践。召开全街道中心组学习经验交流会,落实旁听、测试、检查等制度,进一步巩固中心组学习建设成果。
2.开展理论宣讲。以“道德讲堂”为载体,邀请专家学者,研讨如何把党的十精神与我街道实际相结合,加快转型发展示范街道建设步伐。邀请区“书记宣讲团”、“80后宣讲团”到基层开展宣讲,同时整合调动社区人才资源,依托“社区课堂”、“草根小论坛”等平台,发挥文艺小分队等的作用,用大众化、通俗化的语言,把十精神传递到千家万户,增强理论武装的亲和力。发挥全省舆情信息直报点优势,提高信息质量及采用率,及时真实反映社会舆情,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推进理论研究。着眼加快崛起、转型变样的大局,围绕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跟进开展理论研究,注重总结提炼,形成规律。继续做好《交流与探讨》理论文章汇编,发行全区,促进学习,推进工作,提升服务。发挥《》报宣传阵地作用,通过理论学习专版、“理论学研”栏目,及时报道各级落实十精神新思维、新举措、新进展。加强基层理论队伍建设,促进理论成果运用,提升理论研究整体水平。
二、实施资源整合,立体打造宣传舆论“广平台”
4.启动“基层宣传工作能力建设年”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宣传工作示范点的带动作用,全面形成基层宣传工作“比、学、赶、超”的强劲氛围。坚持和完善全区外宣工作例会制度,逐步增强基层宣传工作“一岗双责”意识。建立宣传策划联系点制度,提前介入宣传策划,不断提升基层外宣和网宣工作能力。建立完善外宣网宣工作体制和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强化考评和激励,努力形成基层“要我宣传”向“我要宣传”的良好转变。
5.加强重大主题策划。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十精神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重大部署,编排重大宣传策划日程表,围绕打造物联网产业园、建设轨道交通1、2号线等专题策划,力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主流媒体上有重要文章。适时开展“主流媒体行”等活动,实行区域资源共享,形成联动宣传,不断构筑和完善全区大外宣工作格局。
6.拓展主流宣传渠道。完善撰稿人机制建设,建立强大的外宣媒体资源库,开辟和拓展对外宣传平台和窗口。与新媒体深入开展宣传项目合作,采取项目化运作、工程化推进的方式,精心策划、组织一批主题宣传活动,加大推介力度,提升对外影响力。
7.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夯实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基础,完善和强化网络舆情管理责任制度,继续完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探索政务微博等新兴网络媒介应用。继续与人民网频道、中安在线、热线等新媒体合作,强化信息互通、合作互动、舆情引导、人员培训和定期交流等机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立足地域特色,切实打好文化建设“多张牌”
8.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区文化艺术中心、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继续实施社区文体活动小广场建设,全面改善我区文化基础条件。切实发挥农家书屋、公共电子阅览室作用,做好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镇综合文化站等免费开放工作。充分挖掘辖区文化资源,实现资源共享,着力构建“一刻钟文化圈”。
9.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围绕改革开放35周年、同志诞辰120周年等重要纪念日,开展主题文艺演出,组织优秀节目参加省市文化赛事。大力开展文艺宣传创作,力争推出一批文艺精品佳作。完善“宣传文化部门引导、社区搭台、群众自主点单、社区多元主体参与”机制,深入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举办区社区戏曲展演月、区第六届颂歌献给党歌咏比赛、第二届邻居节等。加大非遗保护和宣传力度。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强化文化市场监管,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10.锻造文化产业综合实力。坚持“规划引领抓区域、扶小引大抓企业”的原则,充分挖掘我区老工业区的资源优势,按照产城一体城市化发展格局,参与合钢文化创意产业园等文化产业规划编制,推进新兴业态的培育,促进我区产业走向高端。加大文化招商引资力度,着力打造坝上街、元一时代广场、裕丰花鸟虫鱼市场等文化产业带,抓好宝业东城广场、万和广场院线项目的落地。
四、深化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着力打造文明创建“示范区”
11.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注重学校、家庭、社会各个层面德育平台的培育,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校少年宫作用,丰富未成年人的课外生活。扎实开展经典诵读、爱国主义读书教育等系列道德实践活动。开展校园周边文化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不断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
12.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紧扣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广泛开展“三个倡导”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多种载体宣传公益广告,全面推进道德讲堂建设。深化“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组织参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最美人”、道德模范评选等活动,推出一批先进典型。扎实推进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为建设“信用”夯实基础。落实《区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提高志愿者网络注册率,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等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广场实现全覆盖。培育“一居一品”,扩大“火车站春运助民志愿服务”社会效应,形成特色,提升志愿者管理和服务水平。
13.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三城同创”为契机,加大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争创工作,扎实推进“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市场)、示范点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行业树模范、单位树典型”活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开展文明村镇、文明户创建活动,促进美好乡村建设。